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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读书笔记15篇(实用20篇)

手机成为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工具,那么手机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手机时代的生活说明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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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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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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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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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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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背影》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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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震天撼地,刻骨铭心;有一种情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今年五月,我看了朱自清写的《背影》之后,深刻地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最令人感动的就是父子之情。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地样子。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不由得触动了一下内心的神经。朱自清的父亲是平凡的,他能做的只是叮嘱房好生照料自己的儿子,还要拖着肥胖的身躯,穿过铁道去给孩子买橘子。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依旧是那么的不懂事、不成熟。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回首了童年,突然发现在父亲严厉的爱下却隐藏着种.种的好,也理解到了父亲对我孩时的种.种用心。我们从小都是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儿歌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但是现在长大了用另一种思维去思考和理解的话,不难发现其实父亲的爱也可以像母爱一样温暖。在《背影》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后来的生活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改变。或许在每一个父亲的眼中,我们总是要依赖于他的护佑。为了能够让孩子不受伤害,父亲都会把满腔的爱都倾倒出来。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爱和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父亲母亲,不管我长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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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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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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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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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颇多,特别是鲁滨孙的行为与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很好的刻画出了鲁滨孙那高大、坚强的人物形象和品德,从而使读者们更加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栩栩如生的生存者。在读完了这本书时,鲁滨孙他那光辉的形象一直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一个漂流的故事,要从一艘翻了的小船说起。有一艘船不幸翻了,船上的人几乎都丧命了,可是一个叫鲁滨孙的水手在这一场灾难中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找到了一个四面为海的小岛,开始了他的生存之旅。在这场生存的过程中,他从一个迷茫的求生者,逐渐成为了“探险者”,就在28年之后,他成功的逃离了这一座孤岛。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他仍然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解决了困难,他靠着自己生存的信念,最终克服了困难。

在这一场与孤岛抗争的时期中,鲁滨孙有在抗争中胜利的时候,也有失败的时候。可是他最终战胜了战争,他完全征服了这一个强大的“巨人”。鲁滨孙在这座小岛上并不孤单,因为在这一座岛上还有他的动物好朋友—猫,他曾丢失的老猫神奇地回来了,还带回了三只小猫,可是后来猫越来越多,鲁滨孙越来越烦,只能将它们都赶走。后来食人的野人来了,常常在小岛上开起血淋淋的“人肉宴”。这些野人常常将自己同伴当成食物吃,鲁滨孙想救下几个野人,所以他发起了进攻,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将他命名为“星期五”,他教会了他英文,从此他们两个成为了好朋友,这了是他第一个在岛上结交的朋友,他不再孤单。28年后,他把“星期五”带回了英格兰。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星期五”生命受到了食人族的迫害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下了他。

整整28年,要是平常人,在岛上可能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鲁滨孙的坚持、乐观、冷静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他在没有别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世外桃园,精神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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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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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看到这本书时,页面那里写着那句,“影响孩子一生的经典丛书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我这就把这位知心的“朋友”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这本书是说昆虫的,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螳螂》这篇感到害怕,你们别看螳螂那貌似真诚的样子其实都是骗人的,它有一个称号叫“丛林杀手”,昆虫中谁要是没反应过来就成了螳螂的食物了,无论是什么虫都无法逃脱螳螂的“火眼金睛”,最是可怕的是,它还会吃了同伴,连兄弟姐妹也不放过,听说雌螳螂还会吃自己的丈夫呢。

最后,我想说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

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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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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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幸福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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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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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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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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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小明放学回家,就趴在自我的屋子里看着自我心爱的书,妈妈做好饭,爸爸说:“小明呢?”妈妈说:“在自我的屋里看书。”爸爸走进他的屋子里,对小明说:“吃饭了。”小明慢悠悠的走了出去,爸爸一看小明的这本书,就得很有意思,然后,爸爸就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地上悠然着看了起来,小明刚做到凳子上,看见爸爸没有走过来,妈妈生气的说:“把你爸爸叫过来。”小明生气的走进自我的房间,见爸爸在悠然的看着他心爱的书,小明把爸爸叫到餐桌。

这就是一对又幽默、了不起的父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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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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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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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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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里的小木偶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经常给爸爸添麻烦。他爸爸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把衣服卖了,但他去上学时却把识字课本卖了去看木偶剧,把上学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木偶剧的老板来了,看匹诺曹在那儿,准备把他烧掉,匹诺曹吓得大哭起来,老板看见匹诺曹一直哭就同情起来,把匹诺曹放了,并给了他五个金币让他回家与爸爸团聚。匹诺曹在回家的路了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深蓝色头发的仙女一直在帮他,最后终于找到了爸爸,匹诺曹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匹诺曹的经历告诉我们小朋友不能贪玩、说谎、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如果我们身上存在这些缺点一定要改正,努力做一个不贪玩、不说谎、听话、爱学习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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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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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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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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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就是对一切人的尊重和爱敬之情,把人当作是具有平等人格的人而对待,即”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颜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子路》)。

“仁”字在上古时代已出现,意为二人以上的人与人之间亲密友善的关系。孔子继承了仁的基本内涵并作了重要发展,明确指出仁的基本精神是爱。“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比如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回来,曰:“‘伤人乎?’不问马。但是孔子的仁爱与教会的博爱、墨家的兼爱又有区别,不是不分亲疏远近、一律平等的爱,而是有等差的爱,要遵循亲亲、尊尊的原则。亲亲、尊尊是西周宗法社会的原则,其本质就是礼。礼是血缘法则、道德法则和阶级法则的综合体。人的行为不仅要遵守仁,也要符合礼。

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已内在地包容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血缘关系和阶级关系。仁学包含了道德上的人格平等和尊严等内容,这一点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命题中表现的很明显。他既承认人是目的,且承认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人人都有道德上的尊严。这里并无贵贱、高下之分,只有君子、小人之分。而这同当代社会的人权思想有着共同的契合点。孔子对子夏说,“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就是从道德实践上说的,并不是从地位或职业上说的。

孔子还要求统治者的行为要端正,“政者,正也。子率而正,孰敢不正”。

为官者道德的高低是政治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其次,选拔官吏要以道德为标准,孔子认为,如果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在没有道德的人的上面,那么人民就会信服;如果没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反而在有道德的人的上面,则民不服。再次,他主张推行教化,反对统治者的杀戮政策,“子欲善而民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意思是说就像草随风动一样,为官者的言行影响着老百姓,以此要求统治者发挥身教作用,引导天下风气向善。“爱人”表现在政治上便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采取合乎民情的便宜措施以促进生产,使人民富足。

孔子还非常挑食。

颜色难看,不吃;气味难闻,不吃;烹调得不好,不吃;不合时令,不吃;切割得不好,不吃;没有合适的酱,不吃。我想,现在最挑食的小孩,恐怕也只有他的三分之一罢了!

读完《论语》,我不仅对孔子的敬佩更进一步,而且更多了一种亲近感。孔子并非什么高不可攀的“至圣”,他也是一个有优点、有缺点的普通人。他似乎从书上一跃而下,成为我的一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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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李昱锦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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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和妈妈逛书店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塔顶上的猫》。我一看名字就被吸引了,我感到很纳闷,塔顶上也有猫吗?这只猫为什么会在塔顶上?这塔很高吗?猫是怎么上去的呢?那只猫是什么猫……脑海里冒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赶紧叫妈妈买了下来。

一回到家里,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里面的主人公有:笑猫,杜真子,地包天,马小跳,老老鼠,虎皮猫,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等。故事是这样发生的:笑猫和一只京巴狗“地包天”在草地上讨论春天是哪一天到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塔顶上居然有一只猫。于是关于塔顶上有猫的事情就传开了。而且笑猫,地包天,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猫们还为此不停地开会,大家都在讨论塔顶上猫的事情,他们都觉得塔顶应该属于自己的,自己才是“资格猫”,而那只塔顶上的猫,一身乱七八糟的杂毛,还爬得那么高,像什么话?只有笑猫,非常羡慕塔顶上的猫,非常佩服那只塔顶上的猫,因为它真的曾经去爬过那座白塔,想爬到塔顶上去。可那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的,光滑如一面镜子,爪子根本抓不牢。所以笑猫真的是非常佩服那只有真功夫的猫。可是,那些“资格猫”们除了用语言攻击那只塔顶上的猫以外,最后竟然拿出了“炮弹”射向塔顶上的猫,想把它射下来。看到这里,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非常紧张。而那只虎皮猫根本就不知道那些“炮弹”正射向它。

我突然觉得那些所谓的“资格猫”们就像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一样,嫉妒心太重了。自己没办法、没能力爬到塔顶上,就不许别人也爬上去。 不仅这样,那些人还要伤害有能力的人。我可不想做那样的人!都说嫉妒是心灵的毒药。

《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伤害别人。我们一定要向那些有能力的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大家互相学习,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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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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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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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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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我感觉这本书编得非常精细,书中配有精美的插图和简介,生辟字还标注着拼音和解释,让我的阅读变得更加从容和畅快!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鲁滨孙的父亲一直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能过上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可是鲁滨孙却一心向往航海探险,父亲的意见、母亲的恳求、朋友的劝告都没能阻止住他对出海远洋的坚持!

但鲁滨孙也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独自一人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好在他没有气馁,他自己一个人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但解决了自己的温饱,还渐渐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不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坚强打跑了野人,还救了一个俘虏,并教给他说话、做事,成为了自己的忠实奴仆,鲁滨孙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坚持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才得以有机会重返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想:读这本书前,假如我是鲁滨孙,独自一人漂到一个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我从小就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在遭遇了第一场海上风暴后再次选择远航吗?不,我也不会,我没有勇气再去接受那种困难、挫折和生死体验!我更不会像他那样在遇到野人杀自己的同伴时挺身而出,勇敢解救,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鲁滨孙的坚持、坚强、勤劳、勇敢和智慧深深打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感觉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胆量大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很多,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会用鲁滨孙的坚强和智慧激励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垂头丧气和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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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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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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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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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讲述是从女孩苏菲一天放学回家接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拉开序幕。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苏菲传授哲学知识,苏菲了解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人的思想。这些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令人回味无穷。在此同时,书中又提及挪威小女孩席德的爸爸,为了让他的宝贝女儿开始接触哲学,编出了苏菲的世界的故事。这整本书由这两个亦真亦假的故事互相穿插而成,使我看得饶有兴趣。虽说是哲学书,但曲折的故事情节和鲜活的人物形象又使人感受到了这本哲学书独有的魅力。虽然我对这类书籍还十分陌生,但在读《苏菲的世界》的时候,我却觉得读起来毫不费力,并没有我想象的哲学书那样深奥干涩、枯燥乏味。

“我是谁?”“世界从哪里来?”看上去虽然普通,甚至提问的人会被别人笑称为“呆子”但是这两个问题是蕴涵着很多的哲学意义的。我刚看到这两个问题,先是觉得简单,但后来细细一想,就觉得这两个问题很有意思,我是谁?万一我换了一个名字,我还会是自己吗?那我是谁呢?世界从何而来?什么是世界?它是怎么形成的呢?世界中包含着什么呢?这似乎有些令人头疼,但也很有意思,因为没有一种文化不关心“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样的问题。这就是哲学,比较饶舌但也很有意思的一门课程。似乎在哲学课上,提出问题要比解答这些问题简单得多。当然,哲学家不光要提出问题,还要去解答这些问题。

苏菲的哲学导师艾伯特把宇宙比作魔术师突然从一顶原本空空如也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兔子,而我们人类则是寄居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而哲学家则是想看清楚整场魔术表演的奥秘而冒险死命攀到兔毛尖儿上的人。由此看来,哲学家就是一些好奇心很重的、为了探询奥秘不怕生命危险的、与常人不同而被常人称作“捣蛋鬼的”。哲学家对一切都感到惊讶,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对所有事物感到好奇一样。但是我,并没有哲学家的精神,我是一个习惯了周围环境的人。哲学是包涵科学在内的一门课程,因为哲学家在解答一些他们所提出的哲学问题的时候,往往要用到科学来加以解释,其答案看起来便更为可靠。但哲学又不同于科学,在研究哲学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用丰富的想象力去回答,就像在对大自然一无所知的时候,用神话来将它加以解说。这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科学”。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风靡全世界的哲学启蒙书,可以说,《苏菲的世界》是一本令我对文学有了不同见解的书,文学,往往是感性的,而《苏菲的世界》则是理性的。关于类似的问题在书本中举到很多,是作者对人的本质人生终极意义的探索与思考的一本书。我知道我没有完全把这本书的深层含义与精华完全读透,读明白。但是我知道了,哲学,是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要思考的。它甚至比我的高分还要重要。我要把《苏菲的世界》好好保存起来,等我再长大了一些的时候,我要再把这本书从头到尾细细咀嚼,与生活相结合地再去看一遍,再来品味一下这本书的内涵精髓。因为这本书不同于别的书——它是一本哲学书,而且是一本通俗的哲学书,简单易读,但又含义深刻它是值得我们去慢慢品味、细细咀嚼的一本书。每一个岁月过去,我对《苏菲的世界》又会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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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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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的故事,它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前,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了,她的爸爸给找了一个后妈和两个姐姐。他的两个姐姐很爱美,但是她们的心肠很恶毒。她们整天欺负灰姑娘,让她天天睡在厨房里,弄的满身都是灰,所以人们都称她灰姑娘。她在坟墓旁认识的小白鸽。有一天,王子举办了选妃活动,举办了三天三夜。灰姑娘最好被王子选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透过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人必须要善良要有爱心,只有这样人才活的开心,如果有一颗恶毒的心,就会活的不开心,结局是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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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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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我给大家讲讲吧!

穷人杰佩托造了一个木偶,叫匹诺曹,想不到匹诺曹竟然会说话!杰佩托看匹诺曹会说话,想让他读书上学,就把自己的外衣买了卖书,并让匹诺曹去上学。匹诺曹上学的时候,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回家的路上,由于贪心,上了狐狸和猫的当,差点被它们吊死。匹诺曹还误入了监狱,出狱后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它帮主人抓住了黄鼠狼而重获自由。它一心想成为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总经不起诱惑,在坏同学的强迫下,逃学去看鲨鱼。后来它又在朋友的哄骗下到玩具国享乐,不幸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它在鲨鱼的肚子里与父亲意外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为了养活爸爸,发奋努力,勤工俭学,不但成为了好孩子,还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只有克服自己的缺点,压制种.种诱惑,才能够一步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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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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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世界著名的连环漫画集。这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好书,希望会赢得大家的喜爱。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 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是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 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 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 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 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 《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 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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