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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读书笔记15篇(推荐20篇)

手机成为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工具,那么手机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手机时代的生活说明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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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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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里讲到米加一出生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它的毛是黑色的,它不喜欢挖掘,也不喜欢土地,它喜欢白天睡觉,喜欢晚上的天空,它非常的孤独。直到有一天,它遇见了尼里,它们成了好朋友。米加不忍心看尼里每天都辛苦得洗衣服,于是他怀揣着发明洗衣机的梦想,去了城里。到了城里,它遇到了许多朋友,这些朋友给了米加许多帮助,让米加感到了温暖。使得米加变得跟自信,更勇敢。虽然它历经了许多困难,但是最后还是发明出了洗衣机。

从这本书里我读出了友谊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所以我们要珍惜友谊。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世间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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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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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上的第一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一课的课题是《窃读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一家书店看书,到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回家。有时,为了不引起书店老板的注意,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后,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反应了当时旧社会的贫穷和困苦。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的很好。吃饭,是指人肉体上所需的营养;读书,是指精神上的成长。人的精神是可以驾驭肉体的,你只有不断的从书本中吸收知识,获取知识,那么你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你看,现在哪位作家不是书读得多,你看,高尔基、林海英、叶圣陶这么多作家,有哪位没读过书?我们的语文老师跟我们讲:“同学们,你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从书中学知识,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可我们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听老师的劝,现在好了,弄得我们班现在作文水平,全年级倒数第一!

哎!说起读书来,还真是惭愧!去年,我爸为了让我多读书,给我办了个图书证。头一天,我只借了一本书,可只看了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就还回去了。后来,我越看越少越看越少。后来,我爸只有逼着我看。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书中有很多乐趣。到目前为止,我的作文水平逐渐有了提高,从原来的中等一直到了班里的数一数二的作文明星,我要感谢读书!

《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我们无法体会到的,总之一句话: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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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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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父与子》(全集、彩图版),它是德国的埃·奥· 卜劳恩的漫画作品,它又搞笑又好看。主人公就是父亲和儿子,讲述的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其实很多故事都来自于卜劳恩和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 照,所以我读起来觉得它很真切。比如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航空信带来的惩罚”。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父亲在看报纸,儿子不知在写什么,手里还拿了三个 汽球,儿子写完后,把三个汽球绑在信上,让汽球带着信飞走了,这时父亲还不知道。过了一会儿,父亲带儿子去野外郊游,他们坐在一节木头上休息的时候,父亲 突然看见天上有三个汽球带着一张纸在飞,父亲很奇怪,拿下来一看,上面写着:“谁看信,谁就是疯子。”

下面署名是儿子。爸爸看信时,儿子很紧张地站在一旁 看着他父亲,这回父亲火冒三丈,一把拉过儿子,就开始狠狠地打他的屁股。父亲手里拿的烟斗和儿子背的那个小老鼠形状的口袋都掉在了地上,那个袋子立着,就 像小老鼠正在观看父亲打儿子一样。这本书中还有其它很多这样有趣、好玩、搞笑的故事呢,我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和儿子,因为父亲很幽默,儿子很淘气,但是他们 互相又爱对方,所以才发生了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的父子是一对快乐的父子,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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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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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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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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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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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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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我最爱读的书之一。这些寓言故事我都很喜爱。其中,我觉得最搞笑的是《狐狸与老山羊》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的是:有一次,狐狸不留意掉到了井里。狐狸看见老山羊走来,就把山羊骗到井里,然后自己登着山羊的背跳出了井。狐狸不遵守诺言,不但没把山羊救出来,还反而对山羊说:“喂,朋友!你的头脑如果像你的胡须那样完美,你就不至于在没有看清出口之前就盲目地跳下去了。”

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就想: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去思考事情的结果,然后再去做。也就是说,不能盲目地听信别人的话。要是不思考结果,盲目地去做的话,就容易上当受骗。严重的时候,还会有很大危险。世上有很多心口不一的人,不能随便听信这些人的话。还有许多坏人,用甜言蜜语诱骗人们,因此更要认清这种人的真面目,时时刻刻提防他们,否则到时候就会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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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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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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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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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降魔除妖终于去西天取得了真经。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要数孙悟空了!悟空很调皮,但它本领高超,身怀绝艺,这一路上,它不管妖精有多么的狡猾,它都一一把它们打败。那胖嘟嘟的猪八戒呢?它一出场就让我兴奋,它是悟空的好帮手,如果《西游记》里没有猪八戒,那《西游记》就不好玩了。因为猪八戒是师徒四人当中最搞笑的角色。沙和尚总是做一些平凡的小事,忠诚、老实的挑着担保护着唐僧,从不临阵脱逃。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路上不管遇到多少磨难从不言弃,最终取得真经。

在《西游记》里有两个我最喜欢的故事。一个是三打白骨精,另一个是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主要讲的是,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所以就想方设法去抓唐僧。第一次白骨精伪装成一位孤苦的女人,第二次伪装成一位卖苹果的老婆婆,第三次伪装成寻找妻子的老公公。三次的伪装都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认了出来,最终逃不过要吃金箍棒。但是心软的唐僧误认为悟空兽性大发,不分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于是上演了一场师傅赶徒弟的感人片段。随着悟空被赶走,白骨精不费吹灰之力把唐僧抓获,这时唐僧才知道自己错怪了悟空,后悔莫及呀!就在白骨精等众妖准备召开品尝唐僧肉盛宴时,神通广大的悟空知道了一切。悟空它不顾前嫌,一个跟斗云就飞到了白骨精面前。白骨精哪里是悟空的对手,几个回合就打败了白骨精,救出了唐僧。

三借芭蕉扇的故事也是这么的精彩。当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路过火焰山时,就象在烤炉中,寸步难行,忘却止步!要征服火焰山唯有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如能借扇一用才能顺利通过。可是芭蕉扇那是铁扇公主的宝物,不容易借。为了能赶快去西天取经,悟空还是想着法子去向铁扇公主借扇。可是出师不利,悟空第一次借扇时就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得无影无踪。后来虽然灵吉菩萨给了悟空定风丸,但是铁扇公主见扇不动悟空,就躲在芭蕉洞里不出来。第二次借扇时悟空想了个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小虫子,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铁扇公主的肚子疼得要命,便答应借扇给悟空。哪里知道狡猾的铁扇公主给了一把假扇悟空,悟空在火焰山越扇火越大,最后不但火没有扇灭,还把自己烧得遍体鳞伤。第三次悟空汲取了教训,它从牛魔王下手。首先把自己变成了牛魔王的模样,轻易的就骗取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哪里肯罢休,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打斗。最后悟空在八戒、沙僧和天神的帮助下,把牛魔王降服,用芭蕉扇把火焰山的大火扇灭,师徒四人继续向西取经。

我读了《西游记》后,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从师徒四人身上学到了很多,孙悟空不屈不饶,唐僧助人为乐,沙僧忠诚老实,猪八戒乐观向上。这些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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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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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夏天,有一只母鸭,生了几只小鸭,其中一只最大的鸭子最丑,所以取名为‘丑小鸭’。丑小鸭很不受他的伙伴们喜欢,因此被驱逐出去。丑小鸭想和小狗做朋友,但小狗觉得他很丑不想和他当朋友便走了。任何人都不想和丑小鸭做朋友,所以丑小鸭特别伤心,每天都躲在天鹅湖旁边的草丛里。当它看到白天鹅落在水面上时,自己也跳到水里,把头低到水面上,突然,它惊讶的发现自己是一个天鹅的身体,而不是一个很丑的鸭子。它忍不住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挫折和痛苦我们都会遇到。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去面对。白天鹅,生在鸭场,成了最丑的鸭子,它痛苦孤独。人们往往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可是实际是什么呢?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我们遇事应该通过表面看本质。这样才会看到事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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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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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题记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是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诗句一直被古往今来传唱着。这句诗出自于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了《红楼梦》的悲惨结局和它之中蕴含着的作者对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与无奈。

前几天,我刚读完《红楼梦》。第一次读时,那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清高,宝钗的大方,凤姐的见风使舵、心狠手辣……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就是这样理解的

但当我再一次细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识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俗气的故事了,他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回想的黛玉初进荣国府,府中上上下下,都一片欢迎。然而,当她父亲死后,那曾经对她嘘寒问暖的人,便一点点冷淡下来。而当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候,又有谁管过她的死活?

她的一生,正如她当年所吟唱的诗句一样: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掉陷渠沟。

玉黛林中柱,金簪雪里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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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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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西游记》,西游记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啊,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还有白龙马呢,一起西天取经的故事。妈妈说孙悟空和猪八戒都是从天上下来的,孙悟空被压在石头山下,猪八戒以前是元帅,后来就变成了猪!太有意思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妖怪呢,现在没有妖怪了呢。

我叫妈妈给我讲,为什么要取经呢,去哪里取呢?妈妈说是以前的一个和尚,取印度取经。妖怪多是因为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

我要多看书,故事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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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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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但是她的个性是倔强的,不屈于外界的淫威,在暴力面前敢于抗争,苦难并没有把它击倒,反而孕育了她平等和自尊的意识。

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入洛伍德寄宿学校,这是一所半慈善性质的义校,这所学校里的姑娘不是失去爸或妈,就是父母双亡,所以这儿叫义校,是养育孤儿的,亲属们只付很少一些钱,不足的钱要靠捐款来补足。

在这所学校里,伙食低劣,生活条件恶劣。勃洛克赫斯特是这所学校的所有人,他伪善、苛刻。谭波儿小姐是这所学校的学监,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对于简爱的成长倾注了许多关爱,付出了不少心血。

次年春天,斑疹伤寒肆虐了这所学校。由于终日半饥半饱,学生体质普遍虚弱,斑疹伤寒造成大量学生死亡。这事受到社会公众对这所学校的关注,对这场天灾的起因作了调查,种.种事实逐渐暴露,从而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有害的健康环境,孩子们伙食的质与量,做饭菜用的是咸味的臭水,学生粗劣的衣着和生活设施,全都一一被发现了。这些发现产生了一个积极的结果,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大失脸面,却使学校获益匪浅。由于郡里几位富有而爱好行善的人物捐出了大笔款项,学校经过重建革新,终于真正成了一个有益的高尚机构。简爱在这所学校里生活了八年,六年当学生,两年当教师。在学生期间简爱始终成绩优良,教育确实改变了一个人,谭波儿小姐培养了简爱的各种兴趣,更培养了简爱的高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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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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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装》。

这篇童话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傻傻的国王,他非常注重外表。为了衣服,他甚至可以不管臣民,不问国家大事。有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是纺织师。他们织出的衣服,美丽无比、花式多,还有一个奇妙之处就是:最不称职的官员,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国王就请他们去王宫里给他织衣服,并赏赐给他们许多金银珠宝。国王和他的大臣们都没有看见骗子织出的衣服,但他们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愚蠢,都夸奖衣服漂亮,手艺好!国王决定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在游行中,人们对什么也没穿的国王赞不绝口。可是一个小孩却说”国王真的什么也没穿“,到最后,所有人都说国王什么也没穿。

国王、大臣还有百姓们的虚荣心,使他们都被骗子利用了。还是单纯的孩子说出了真话,也许这个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虚荣心。想想自己也是,班上同学穿名牌鞋,自己也想要,回到家和爸爸妈妈说谁谁谁穿什么。妈妈会说”我们小学生主要是比谁的成绩好,不是比谁穿得好“。嘿嘿,这也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还是抓紧学习,让自己成为单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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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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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后,我被笑猫那对虎皮猫深深的爱感动了!

这本《蓝色的兔耳朵草》讲的是: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生长在蓝山上的兔儿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置笑猫于死地,但是为了它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会到了马小跳的家,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笑猫的信念和坚信不疑的决心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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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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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过的很有意思,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我读了笑日记里的《幸福鸭子》!我很有想法。

《幸福的鸭子》这本书主要讲得是马爸爸小跳的好朋友之一——张达和他的好朋友去了山里的爷爷家里玩。在那里,他们和笑猫遇见了鸭子“麻花儿”和腊肠狗“拖拖”。 “麻花儿”是一只非常特别的鸭子,她处处为别人着想,有什么好事心中想着他人,正是因为“麻花儿”的善良与可无私才让大家和她交上朋友了。

我想:“做人一定要先人后己,不然,别人有什么好事也不会想着你,在别人有困难时帮他一下,以后自己有困难时,别人自然会对你伸出援助之手,善良、无私,这就是鸭子”麻花儿“留给我的好印象!

我以后也要像鸭子”麻花儿“一样做一个先人后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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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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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读了安徒生爷爷写的《皇帝新装》这个小故事,故事的资料大体上是这样的:很久以前有个国王他很喜欢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能做出最美的衣服,而且最神奇的是:那些不称职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于是国王给了骗子很多钱让他们尽快把衣服做好。

开工了,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们都装作能看到那美丽而神奇的衣服。衣服做好了,皇帝穿上他的”新衣”,举行大典的时候,百姓们也都称赞皇帝的新衣。只有一个孩子说皇帝没有穿衣服,让皇帝明白自我真的被骗了。

故事读完了,我就想;两个骗子为什么能骗过国王,大臣和全国的老百姓呢?骗子的骗术很高明吗?不,一点也不。其实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他们那颗虚荣的心啊。他们宁肯被骗也不肯说真话所以才会上演了皇帝不穿衣服在大街上游行那可笑的一幕。

这天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要讲真话,自我不会的问题要及时的向老师,向同学请教,从小做起,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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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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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躁、喧嚣的世风刺痛了我的灵魂,心头不禁一酸,泪下,悲叹十九世纪社会里的残酷。

天堂是污猥的,它被富人玷污了;地狱乃圣净的,它被穷人净化了。身处仿如伸手不见五指的地带,像女主人公玛格丽特般无奈,习惯于挥霍无度的生活,不断寻欢作乐麻痹自己。在那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没有人性可言,只有金钱万能。整个社会都变成了虚伪、冷酷、无情的基地。以至于一部分人的灾难往往会成为富人的风景,现实往往就这样残酷。

不是浮萍,为什么漂泊;不是雨滴,为什么堕落;不是飞鸟,为什么无依无靠;不是沙漠,为什么孤独寂寞。在那黑暗的社会里,穷人只会挣扎着生存,不得已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虚伪的寻欢作乐,内心却空虚无助,但玛格丽特鲜活的灵魂却一直追求着一方宁静,一直追求着一份纯洁的爱情。正如她那忧郁的双眸的背后,一直憧憬着温暖的阳光,于霜林深处,看见了红红的二月春花;正如她那徘徊的步伐,一直期待着那双拥抱她的手,与她双双共游。

男主人公阿尔芒的出现给予了玛格丽特的尊重与爱。爱的光芒四溢,使他们沉浸于乡村的浪漫时光。也许他们的小情调,在一种宏大的叙事中,显得过于单薄和轻飘了,但他们还是愿意听凭内心的呼唤,就这样一直相偎相依地走下去。虽然,每个人都无权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却有权选择自己心灵存在的方式。奇妙的心灵音乐——爱,令玛格丽特尝试着摆脱心灵的枷锁,可是世人的偏见、冷嘲热讽却造成了玛格丽特往后的悲剧。现实,往往就是残酷的,你若要获得自由的翅膀,唯一的一个方法——改变社会里的不公平!

相信,社会里的疤痕,只会留下记忆里的倒影,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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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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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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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读书笔记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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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著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助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但是最后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却拿自己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听从自己好朋友的话,最后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却伤害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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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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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经久不息的旋律伴随着许多人的成长。《西游记》一到暑假大多数电视台都在播,谁没看过?看的多了也就释然了,据说每年全世界轮播400多遍呢!看电视不过瘾还是看书吧。我翻了翻老爸的书柜,有本书落满了灰尘,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我将其摸了下来。真是《西游记》啊!灰蓝色的封面,大气的楷字“西游记,吴承恩”,书的旁边是用白线扎的,书页微微卷起,颇有原著之感。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翻开了第一面。

一个月,这本老版《西游记》在我床头伴了我一个月,整本书看起来内容大相径庭,就是文体上稍有出入。共一百回,六十余万字。分回标目每一回目以整齐对偶表现。例如:“三打白骨精”到了书上摇身一变为“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合辙押韵。全书分三个部分,一至七回介绍孙悟空神通广大,八至十二回叙述三藏取经缘由,十三至一百回是全书故事主体。吴承恩,《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可他看不惯官场黑暗,愤而辞官,贫老以终。他笔下的孙悟空机智、勇猛,猪八戒诙谐幽默,沙僧忠厚老实,文学色彩极为浓厚,书上的想象空间更大,你会感觉你仿佛就是旁观者,犹有进入神秘世界的觉悟和快感。

仔细阅读不难发现吴承恩笔下塑造人物活灵活现,现在网络上最红的就是沙师弟了:“大师兄,师傅让妖怪抓去了的……”云云。善于发现的人不只是发现这些而是更多,能体会到吴承恩的写作目的,从背景中也能透露出当时的现实状况:明朝中期,经济虽然繁荣,可政治却日益败坏,百姓生活困苦。而正是这样的状况,吴承恩才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的再创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骄傲的伟大巨著。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而我又能充分理解他的心情,一本书成为经典的前提是能写出别人没写过、不敢写、新奇的题材,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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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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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与它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被权势欲望大大膨胀了它的心,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的讲述了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以后又破灭了第二个,接着破灭了第三个它已变成一只老母狼,它已精疲力尽,

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太多的爱与恨、恩与仇、喜与怒、忠实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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