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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的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推荐20篇

南京是一座充满人文韵味的城市。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三年级语文上册第八单元作文我的家乡,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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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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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在图书馆宅了两周多,才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虽说看了这么久,自己也看的很细,但是还是感觉文章实在是晦涩难懂,对作品是一知半解之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懂了几分。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还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了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

小说的情节非常离奇。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是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这是为什么呢?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着类似于她高祖母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也许我无法读出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好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嘛。我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着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名著,有时间我再好好品味一番,或许下次会理解得更深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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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活万花筒四年级单元作文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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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学回家后,我看见家中钢琴上有一袋泡泡胶,不如来个泡泡胶比赛吧。

“爷爷,我们来吹泡泡胶比赛如何?”好啊!”爷爷答应。这时一旁的奶奶搭话了:“我来你们爷孙俩做裁判。”我们异口同声地喊出了:“OK!”

我跟爷爷做好了赛前的准备工作,把泡泡胶放在塑料管上面。

准备就绪,“吹泡泡比赛开始啦!”随着奶奶一声令下,我们俩手忙脚乱地开始了比赛。

刚开始我还是不太会,塑料管总是合不紧,漏风,泡泡一会儿就炸了。爷爷教我静下心来,不着急。我平复了心情把泡泡胶图在塑料管上,一只手捏着泡泡胶,另一只手轻轻拽动,嘴慢慢吐气,只见泡泡越来越大。我终于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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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南旧事》读后感1000字作文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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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他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海音

她默默地想,默默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仿佛临于心头。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愚騃而神圣的。小说以一个孩子——英子的视角记下她遇见的人,经历的事。旁知的叙事特点让作者本人站在情节之外,纯真的眼神,客观的描述,亦给读者留下了充足的想象空间。

小说以1923——1929年的北京城南为背景,以小女孩英子的所见所闻为线索,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特定时期的社会风貌。小说中关于北京的传统风俗、服饰等描写极为细致,丝丝入扣,可见作者对北京的熟悉。

全文分为五个部分,“惠安馆传奇”中,对心上人始终不渝,对失去的孩子念念不忘的秀珍,因为行为举止与常人不同就被视为疯子,她真的疯了吗?在她疯疯癫癫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世俗之人无法理解的痴心。

为了供一直考全校第一的弟弟读书,他干着自己不齿的行当,却又不愿意让别人说他是坏人。他自己不上进,他希望别人上进;他自己没有明天,他希望别人拥有美好的明天。这样的人却不能安然地走在阳光下,只因为他是一个小偷,这是何等的悲哀!待到他日,他是否还会记得曾许下的“我们看海去”的誓言?英子会记得,我们也会记得。

因为不堪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兰姨娘休了自己的丈夫,住到了英子家里,她不仅给英子打开了一扇新奇的窗户,也让英子早早地看清了大人之间的关系的复杂。她最后爱上了一个进步青年,并与他共同奔赴他们理想中的美好的新生活。

陪伴英子童年的宋妈,原本是为了改变家里窘困的状况,才丢下自己的孩子,到别人家里当奶妈,她在别人的孩子身上倾注了自己作为母亲的全部感情,对他们无微不至,疼爱有加。可结果却是自己的儿子死、女儿失。她在寻找女儿未果的情况下终于决定回家,在临行前仍对主人家的孩子千叮咛万嘱咐。这样善良的人,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呢?留在英子脑海里的不单单是驴打滚儿的香糯,还有对宋妈的不舍和思念。

有人说,父亲是因为爱花才有了英子等姐妹,父亲死了,花落了,花魂是跟着故人去了吗?父亲的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她已经学着给大人安慰,学着当做别人的依靠。

林海音说,多少年后,城南游艺园改建了屠宰场,城南的繁华早已随着首都的南迁而没落了,偶尔从那里经过便不胜今昔之感。这并非眷恋昔日的热闹生活,那时的社会习俗不值得一提,只是因为那些事情都是童年经历的,那是真正的欢乐,无忧无虑,不折不扣的欢乐。经过时间的洗涤,停留在我们内心深处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原来都是欢乐的。

童年,那些如青葱般的岁月承载者我们成长的轨迹,它不是一座孤岛,被遗忘在梦的角落。它在我们的心底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们带着这些印记,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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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五年级第一单元《我的心爱之物》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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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东西有很多。

很少有人只喜欢一样东西吧,生活这样丰富多彩,阳光这样明媚,食物这样可口。我喜欢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清晨的小年在窗外的那株大树上愉快地唱歌,我被窗缝透过的一缕阳光照在面颊上。醒来,闻到厨房那边飘来一股肉松面包的味道,那种新鲜出炉的香味,让我无限喜欢。

上课的时候,翻开熟悉的课本,面对亲切的老师,学着那些动听的语文课文和让人千回百转又开朗的数学题时,会让人又是喜欢又是害怕。还好,可见可以和同学一起玩游戏,相互开玩笑。笑笑闹闹,又是一天的成长,又增加一天的只是,怎么不让人喜欢呢。

放学走到回家的路上,想到可以见到亲爱的爸爸妈妈,吃到美味的饭菜,不禁加快脚步。慢着,路过我喜欢的珍珠奶茶铺,我摸到口袋中有一块钱,刚好可以要一杯冰凉原委的珍珠奶茶。冰爽的奶茶,QQ的珍珠,把夏天的炎热轻轻拂去,入口是情趣,回味是幸福......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喜欢的。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也许,多彩的幸福生活中的每一点,每一滴,都是我最喜欢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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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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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三国演义》。里面的内容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份,反映了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的军事斗争。

我就讲讲三国鼎立中的“火烧赤壁”吧。曹操的前锋部队在长江南岸遇到了孙刘联军。曹操的士兵由于水土不服,很多人都生了病。双方交锋后,颇通水性的孙刘联军打败了曹操。曹操被打败后,派了两位奸细前去诈降,然后便呆在军营里静候消息。几天后,曹操的探子来报说,有人送了投降信来,还是东吴的黄盖。曹操大喜,让黄盖三天之后乘船到北岸来。

后来黄盖率领十艘大船,装满干柴和枯草,在上面浇了油,盖了麻布,驶向了北岸的乌林。在距离曹操的军营不远时,黄盖让各艘船的人点火,冲向了曹操的军营。当时的曹营被攻成成一片火海,曹操的士兵被烧的死的死,逃的逃。曹操只好带着亲信逃走了。

这场战役,败在了曹操轻信了黄盖的苦肉计,又因士兵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在陆地上他们是精锐之师,但遇到了水,他们的就成了乌合之众了。加上曹操又太轻敌,总把自己想得太强大,才会掉以轻心,最终使这场战役失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强者不一定就会胜利,弱者也不一定会失败。天时、地利、人合加上智慧也能以少胜多。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军事历史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是一部非常好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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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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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老人与海》。文中的桑提亚哥的“硬汉”形象使我敬佩。

桑提亚哥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不会放弃,他这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让我们钦佩不已。面对桑提亚哥的这种性格,我真的是太渺小了,因为我难题想不出来了,就会烦躁,生气、放弃,而不像桑提亚哥那样不放弃,坚持下去。

有一次,我在家里闲得没事做,就想起了缝沙包,我连忙去拿针和线,开始缝了起来。缝着缝着,我的手指突然一痛,我一看,是手指被扎破了,我不耐烦了生气的把针和线扔到一边儿,大声说:“我不做了。”我坐到写字台前,把语文书拿了起来,翻到《老人与海》时,我读了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道路漫长、艰难,充满坎坷,但只要以一颗自信的心去勇敢地迎接挑战,就一定能胜利。我想了想,就把针和线拿了起来,继续缝起来,不一会儿就缝好了,虽然缝的不怎么好,但是也成功了。

这篇课文让我深受启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不要轻易放弃,要以一颗自信的心面对挑战,就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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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活万花筒单元满分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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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就如一个万花筒一般,有很多事情到现在仍记忆犹新,我就给大伙儿说说我生活上的事儿。记得在小的时候,我很多事都弄不明白,见抗日战争中有许多战士牺牲了,以为拍这一部片子要真的要有许多人被杀了,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周围的人,大家都哄堂大笑,于是很耐心地告诉了我这只是拍片子,并不是真的,我似懂非懂地说明白了。

生活是个万花筒,生活中有不少趣事儿,现在回忆起来,都会“扑哧”一声笑出声来。我再来说我学习的状况,通过我学习的状况,大家应该能猜出我现在生活的习惯吧。

大伙儿应该都知道我经常说错字,有时还会将一说成了二,闹出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儿。这只是课堂上的习惯,不过要是说到这课堂上,我举手发言原先还是挺不错的,可是现在我不仅成绩不怎么样,,而且现在连唯一值得骄傲的资本都没了

现在老师对我的印象也逐日变差了,在老师眼里我一逐渐从以前的聪明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无一优点的差生了,就比如说我作业迟交,背书不过关,上课不认真听,走神……这些毛病总是我成绩上不去,我想上级,可总是想着玩,所以我考试时都尽了全力,仍无济于事,只能临时抱佛脚。

现在,我努力了,但那只是微乎其微,无论我怎样努力,但是那些知识总是左边耳朵进,右边耳朵出。生活就是个万花筒,包含着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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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单元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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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随意地在街角漫无目的地走着,辨不清在回忆的漩涡角里遇到了多少次刻骨铭心的爱,生活被这一个简简单单的字符抹上了灵动自然的色彩,在人生这场灿烂而惊险的旅途中,总以为再进步一点点就可以触摸到完美的巅峰,却总被无数的艰难险阻押回生命的起点,倔强而幸福地载着满满的.行囊出发,有爱在心间绽放,生活是全世界最完美的旅途,一路的风景是我们一生唱不完的爱之歌。

喜欢嘻嘻哈哈地跳过一路的风风雨雨,任他风驰电掣淋透了整个身体,也依旧飒飒然向前冲去,爱是一生所追寻着的希望,是内心最强劲的阳光与温暖,灵魂在奔跑的过程中被飞溅的雨花净化,幻化成一个完美的期待散落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苦涩的生活滋味如一杯未调好浓度的咖啡,虽唯美,却刺痛了那敏感的味蕾,而爱,便是那一片片零碎而芳香的牛奶伴侣,让香醇的滋味一直流动到伤的最深的心灵伤口处,滑过一丝丝暖暖的安慰。爱是生活的调和剂,爱,让生活更美好!

记起第一次蹒跚学步时眼前舒开双臂等待着我向前的母亲,记起痛哭流涕时朋友递过来的一张纸巾,记起试卷满目疮痍时恩师笔下耐心的圈画讲解,记起下雨时芳儿你奔跑着递来的雨伞,记起你我一起切开的生日蛋糕,记起你抹了我一脸的奶油,记起,那感动的泪水和肆意的欢笑交织的风景。用生命刻在灵魂中的生活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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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心爱之物第一单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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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曾养过一只狗,那只狗是我父母在我家的田地里捡到的,它的年龄比我大,因为那只小狗是在我还没有出生前捡到的,它从小都陪我玩。

我家的那只狗是母的,它的颜色从上面的黑到下面的黄,从粗到细的四只脚,长舌头,两只尖耳朵,我和它从小就认识,玩了一天又一天,我几乎每天都见到它,最后它成了我最喜欢的玩伴。

我家的狗和别人家的狗比起来,还是我家的狗好,但我觉得我家的狗有时还有小脾气,它有时出去两三天也没回来,但我们从不担心,因为它自己会回来的。

我第一次上学,它还会跟到学校,然后又被父母带回去了,等到它长大了,它生出了一窝小狗,它就开始照顾它们,不过很不幸,小狗全死了,它就将死去的小狗叼走,也不知叼去哪里。

我们家小狗不知生了几次,有些死了,有些活了,但父母却把活下来的小狗卖到别人家里去,我记得它最后一次生是在我六岁时,你们猜为什么说是最后一次?因为它生完没有一个月就生病死去了,它生病时我们给它吃药,但是没有用,它就这样死了,它死后我就照顾小狗,每天给小狗们吃奶,可是因为小狗太小了,不好养,养了不到两个月就全死了,我十分伤心,因为从此我就没有了狗。

这就是我的心之物,我将永远记得它。

行文非常流畅,有自己的风格,从文学的角度看,我觉得这算得上是一篇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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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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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里的人物都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爸爸,妈妈,还有奶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怀着美好的愿望,充满爱心,多给他人关心和帮助,这样事情才会变得更美好。这个故事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和她的奶奶的故事。我觉得路过小女孩身旁的阿姨和那个哥哥做的不对!因为那个阿姨因该看见可怜的小女孩去买小女孩的火柴,如果我是那个阿姨我就去卖火柴,另外这样小女孩也有了铜板,另外,她爸爸也不回去揍小女孩,那个哥哥呢,她拿起那个鞋子是他要望一望有没有认识这双鞋的主人,就拿着跑了。我觉得这样做不对。而小女孩是赤着脚的,而且他说的话让小女孩一定很伤心的,这个故事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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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方法总比问题多读后感作文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1100字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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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看一本《方法总比问题多》的书,很厚的一本全集,方法总比问题多读后感。个人觉得是不错的一本书,本书分成上、中、下篇,而上篇侧重于方法总比问题多,中篇讲励志自我,使自己打造成方法高手,下篇的主题则是找对方法做对事。任何问题都有解决的方法,方法总比问题多,关键是我们对待问题的态度。

当遇到问题时,平庸者不是主动去找方法解决,而是找借口回避问题,而优秀者则是把问题当做机遇,积极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将问题变为成功的机会。这本书既有理论的阐述,又有具体的方法的讲解,启发着读者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问题,在遇到问题时怎样运用一些思维技巧,突破思维定势,掌握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以最快速的方式成为一名出色的方法高手,将问题和挑战转变为机遇,顺利走向成功。本书每个篇节又各自分成若干章,每个章节又有许多小故事组成。本人觉得本书的一个精华在于在每个小故事前面都有一句总结的话,再有一句解释的话,而当一个故事叙述完之后又有一段总结的话语,让读者能更加明了。

比如第一个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经济萧条的年份,许多工厂倒闭,商人们被迫降价抛售商品,像毛巾这种生活必需品一块钱都能买到十条了,本故事的主角林松就把握住了这次机会,他将自己几年在一家纺织厂技师所积蓄下来的钱低价收购这些货物,虽然被别人嘲笑,但林松并未停止自己的收购货物,并且还租了一个很大的仓库来储存货物,而很多商家在这个时候苦于找不到买主都用货车将商品运走烧掉了,他母亲也开始对林松有所抱怨,但林松一言不发,终于政府采取了行动,开始稳定物价,并且大力支持该市的经济复苏,读后感《方法总比问题多 读后感》。

由于商家焚烧货物太多,商品紧缺,物价飞涨,林松就马上开始抛售自己的大量库存,一来赚了一笔,二来使物价得以稳定,不致暴涨不断。而在林松准备抛售之前他母亲劝告他暂时不忙出售货物,因为物价还在飞涨,而林松说:再拖延下去就会后悔啦,现在就是抛售的时候了。果然在林松存货售完的时候物价便跌了下来。正所谓,早领悟早成功,真正杰出的人都富有积极的开拓和创新精神,他们绝不会在没有努力的情况下,就找借口逃避。条件再难,他们也会创造解决的条件,希望再渺茫,他们也会找出许多办法去寻找希望。因为他们相信:没有笨死的牛,只有愚死的汉。只要积极开动脑筋,寻找方法,总能找到解决之道,冲出困境。希望大家在大学的学习生活中能够顺利,面对自己的问题,能有自己独到的解决方法,因为我们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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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三年级第一单元猜猜他是谁作文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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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有着乌黑的头发,耳朵小小的,眼睛圆溜溜的,鼻子很灵敏,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牙齿尖尖的,就像两排小锯齿。

他喜欢打篮球、乒乓球和羽毛球。有一次,我和他约好一起去打羽毛球。首先,他把羽毛球放在球拍上,然后用力一挥,羽毛球像子弹一样朝我飞了过来,我都还来不及接住球,就这样被他轻松赢得开场第一分,他竟然开心得一蹦三尺高。他这个人还特别爱讲笑话,所以跟他在一起每天都很快乐。

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你们猜出来他是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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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老人与海》读后感_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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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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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活万花筒单元优秀作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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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的山路上无悬崖峭壁之奇险,无朝暮交替之凄寒,无丹书碑石之显扬。但青树绿荫、晦暝晓雾、山间轻轨透出的简单平淡中却组合出万花筒般的绮丽。樱花在林间小路边默默开放,二战时种下的昏暗,现在已长成老树,还依旧盛开着淡雅的粉白色。巨大的神木在静寂中拔地而起,张开粗壮的枝干汇出阴翳、透出辉光、滤出涔涔细雨。在千年古树的讲诉中闪现出樱花之灵动,给背景幽深绿点缀出细腻、梦幻。花瓣飘落,纷飞淡然,像一抹灿烂倾洒出属于短暂的美丽。在伤心樱树的回忆中又映衬出红桧的苍老年迈。长在春秋的小苗在时间催化下变得稳重、慈祥。回神一愣,那只是一花、一树、一雨雾,聚在一起,从万花筒中看去,便有了一忧、一静、一世界。

留恋于迷人风景之际,一列蒸汽小火车从远处冒了出来,光束从枝叶间挤来,下彻到金属车身上,使

人感到神奇的是这工业化时代与原始森林的完美结合。所有的一切都宛如幻境,使我想起了《千与千寻》中的电车。面对着车门,这一步迈去回首便是烟云无形。登上了火车,汽笛声中年过半百的机车开始了运动。绿色向后奔去,古树、花朵都闪闪现现,远处云海在万千变化中静静的旁观着一切。碧绿的湍流在飞驰中汇到一起,缀上樱花点点成为了阿里山光彩夺目的画作。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飞逝,如同镜片一样折射着岁月的景致,千年古木、百年樱树、十年机车、一年翠草都在这万花筒里汇聚,小雨朦胧中组合出流淌变换着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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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寒假作文《老人与海》读后感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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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碰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1832年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1860年的时候林肯终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终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应该要勇敢面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现在我们努力起来,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个人吧!

[寒假作文《老人与海》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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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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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认为,叶藏,太宰治的缩影,是颓废,不堪的,“因为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

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

又或许因此,他总是站在世界之外观察着周遭的种.种,“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他的感知,就如同神明,又或许他就是神明,如果真的有神不小心掉入人间,一定不会像任何宗教里所描述的救世主那样圣洁、坚强、慈悲,而是像他这般这样阴暗、扭曲、脆弱,又在自己的领域里固执执着。

他缺少人类跟动物共有的最根本的执念、对于生存的欲望。在他父亲问他想要什么时,他无法回答、只是黯然的想:“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快乐”。世俗的、对于“物”的欲望,他完全欠缺。的确,他曾沉迷酒色,和睦的人类社会只能建立在互相欺骗上。之中能开朗的活下去的人,不是笨到什么也察觉不到,就是聪明到学会了麻痹自己。叶藏卡在两者之间。他聪明得恰到坏处——看了清一切,却无法麻痹自己。也许酒色的温柔,正是一种良药吧。

直到他遇见好子,他似乎又有了一种安慰与平静,死寂之前的平静。在好子被侵犯之前,叶藏把自己的痛苦归于他不能相信、依赖人类的这个个人缺陷。这个信念同时也成了他对于世间、对于人类最后的希望——不是人类无可救药,错都在不正常的自己——他一直是这么想而活下来的。当信赖天才好子的信赖被玷污时,他最后一丝希望也随之粉碎。世界上已是一片没有指标的荒野。“难道信赖也是一种罪过吗?”之后,叶藏终于步向完全的毁灭。他没有反抗,所以被关进了在精神病院里、变成了疯子。“不抵抗也是一种罪过吗?”

太宰治用书里老板娘的一句话结束这本小说。“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一个向神一样的好孩子。”叶藏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不是因为他卑贱丑陋,而是因为他像神一样高尚。他只是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纯粹的人类,因为太过纯粹,而被丑恶的人类社会扼杀。对于神来说,人间无疑是个地狱,因为在心里埋葬着最绝对最纯粹的理想论,所以才更加无法忍受着世上的丑恶。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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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老人与海》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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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合上《老人与海》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句“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它,可就是打不败他。”的话给了我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和成长的启示,我将把它当作人生的座佑铭,成为我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

书中描写老渔夫圣地亚哥84天没捕到鱼,但他没放弃,终于在第85天,他发现了一条1500磅的大马哈鱼。“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跟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经过2天2夜的搏斗,老人获得胜利……这就是永不言败的精神,在生活中,在学习上各种困难和挫折如影随形,我们要么迎难而上,要么畏难止步。

记得有一次,我们全家趁着天气明媚去攀登九峰山。一来到山脚下,我抬头仰望这九峰山。山势陡峭,好像一不小心就要栽下来。我的心里有了想打退堂鼓的念头。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给我打气道:“别怕山的高度有多高,山有多陡,你就一步一步地爬,一步一步地走。”就这样坚持了下去,来到了半山腰,我浑身被汗湿透了,腿也软了,脚也痛了,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一屁股坐在路旁的大青石上,再也不想起来了。这时,爸爸又鼓励我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你可不能半途而废哦!”我闭上眼睛,脑海里出现了一片大海,一个倔强的老人费力地驾着小船,在风浪里颠簸,手里紧紧抓着渔竿,前方那条大鱼还在不停翻滚挣扎。“我跟你奉陪到底”老人的话仿佛通过时空的传递再一次响起在我的耳边。我猛地睁开眼睛,抬腿便向山顶走去,最终登上了山顶。

时隔多年,每当我想起这次登山的经历,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孤身搏斗在大海深处的老人。人生路上,成功与失败,欢乐与沮丧,相生相伴,只有敢于拼搏,永不言败,才能涉及险滩,穿过荆棘,走向理想的彼岸,才能收获成功,实现价值。

《老人与海》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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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教版六年级上册四单元作文:《青山不老》读后感_45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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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作者梁衡写的一文——《青山不老》,并深有感触。

本文主要讲了:在中国晋西北,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这山沟里任意破坏,也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怪物盘踞之地,风大的时候,能把牛马等大牲畜吹得向后倒退,有时能把它们卷上七八米的高空再抛下来这么厉害的风暴,使那坐在作者对面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竟创造了这块绿洲。读完课文,我觉得老人很伟大,为了让这里不再有自然灾害,就组织了七位老汉治理这条沟,现在有五人离世了,他最可敬的老伴也同样过世了,老人在这样失去老伴而又孤独的环境下,并没有放其他植树的选择,他的女儿特意来接他去享清福,可他也没有走,那清闲安适的生活他却不要,15年,他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个奇迹太了不起了,而且还用林业资助每户村民都买了一台电视机,是啊,老人为了村民,什么都能奉献出去。老人用自己的勤劳创造了绿洲,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在青山中得到了无限的扩张,而且将随着青山永远不老,青山也是不会老的!

所以我们要学习老人这种伟大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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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白雪公主》读后感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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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白雪公主的故事,这个故事对我的印象最深刻。我最喜欢白雪公主,最讨厌恶毒的王后王后有一面魔镜。新王后想害死白雪公主,第一次是让猎人把白雪公主杀死,再把白雪公主的心和肝带回来给新王后看。但是猎人不忍心杀死白雪公主,就把白雪公主放了。就杀死了一头野猪,把野猪的心和肝带给王后看。她问魔镜世界上的女人谁最漂亮,魔镜回答说是白雪公主最漂亮。她想了三个办法。她办成了一个老太婆,分别用了丝带、毒木梳和毒苹果,但是都没有把白雪公主毒死,反而让白雪公主跟王子结了婚。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耍小聪明是不行的,总有一天会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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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瓦黑瓦读后感作文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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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小椅子上,吹着凉风闻着淡淡的花香,翻开曹文轩爷爷的杰作——《红瓦黑瓦》。这是一本纯美小说,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曹文轩爷爷的真情实感,一起走进这书中的故事。

“风吹着那封信,发出清脆而单调的纸响。后来,我将它丢入大河。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在我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简简单单的两行字,在这背后有隐含了多少故事,多少情感。有人可能会问我:“红瓦房、黑瓦房到底代表了什么?”在我看到这书的第一刻是我也为这个问题纠结了好久,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其实翻开书一切谜底都揭开了。红瓦房是初中房,黑瓦房是高中房,那是那里所有孩子都向往的地方。而主人公林冰的故事就在这两所房子之中展开了......

林冰是一个“小矮子”(在高二之前罢了),但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的生活是那般的多姿多彩:有趣的事、悲伤的事、严肃的事、兴奋的事样样齐全,真让人羡慕呀。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林冰与马水清一起玩耍、吃东西的场景。那是多么和谐的场景,人的一生可能只有一个知己,也可能一个也没有。但要想马水清的这样的朋友那更是极为罕见呐!

这是一本记录生活的书,虽说是小说,但读起来却又是那般真实。看似漫长的六年学习生涯就这样短暂地过去,留下这一本记忆也是一种幸运,至少你不会什么也没有。看完此书后,我将好好记录下我的生活。送自己一句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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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作文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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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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