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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仙记》散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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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枫溪河散文

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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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多年以前工作的单位旁边有一条河,它从很久以前来,却不知要到多久的以后去,一直这样不知疲倦的流着,不知它承载了多少美好的记忆,见证了多少历史的变迁或许只有这条河和走过这条河的人知道。

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枫溪河。枫溪河并没有像它的名字一样给初见它的人一个惊喜,甚至让人很难将它与这个好听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初次见到枫溪河,还不知道它的名字,只是觉得是一条普通的小河,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是一条穿过工业园区的小溪。当听到它有这样好听一个名字的时候,我开始走近它,慢慢的找寻枫溪带给我的那种诗意的、静谧的感觉。

有时候站在河边寻思:或许若干年前,这里没有河堤,没有栏杆,也没有成排的垂柳,甚至只有裸露的红土春天来了,堤岸上开始爬满绿意,并有知名的和无名的小花点缀其间;河中也开始有了禽鸟嬉戏,突然间一只白鹭或者其他的鸟儿从水中腾空而起,鸣叫着冲向云霄;孩子们出来了,女孩子去河堤上摘花,摘了花到河边映着微微荡漾的水波小心的插上;正当微笑着欣赏时一个男孩子往女孩身旁的河里丢了一块石头,女孩不顾一脸的水花,向男孩追去,嬉笑声随着升腾的春天的气息久久回荡如今河边已经没有了戴花的女孩和丢石块的男孩,仅有的就是静静流淌的河水和这个富有争议的名字。

天气慢慢开始转暖的时候,柳树开始吐出新叶,虽然南方并不缺少绿色。有时间你会看到穿着洁白的棉布裙的女孩,捧着一本书照在树下静静的读,时而微笑,时而蹙眉被春风摆弄柔软的柳枝会轻轻的滑过她的脸颊,缠上她的青丝,这时她会用手指挽了柳枝,仍旧静静的盯着书中的世界

南方的春天是短暂的,短暂的只会在梅雨的间隙里出现,大多的时候是绵绵的雨丝遮天蔽日。这时的枫溪河畔会出现很多五颜六色的伞,随着河中的水一样随着堤岸流动。这时候你也撑一把伞,静静的走在河边,虽然听不到水流的潺潺声响,但是雨丝打在雨伞上的簌簌的声音像极了雪花飘落的声响。路面是湿润的,湿润的很是均匀,如果脚下的是青石板,这就真的像是戴望舒诗中的雨巷,我会不会遇到雨巷中那样的撑着油纸伞的江南女子?那时的我常会有这种想法。

雨过天晴,你会突然间发现,春天的雨住了,天晴了,夏天就来了。这里的夏天始终被一种闷热的蒸汽笼罩着,清风拂面的情况很少遇到。貌似整个空气都是停滞的,没有流动,这样的夜晚,我喜欢到河边来。或许是河水的流动真的能够带动空气的流动,给在河边的我一种清凉的感觉。来的多了,我会发现这里不止我一个人,有年逾花甲的老人,互相搀扶着慢慢的从我身边走过,若干年后我会不会像他们那样,搀着别人或者被别人搀着?路边的长椅上也会有乘凉的人们,他们摇着手里的蒲扇,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很悠闲,但是擅自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种闲适。走累了,我也会找一个有点光亮的长椅坐下来,看着飞虫围着那点光亮飞行,这时偶尔会听到虫鸣,就像鲁迅在百草园里听到的虫鸣一样,无名的。

我喜欢步行去吃晚饭,如果有一天特别早,你会看到河边的栏杆上架着很多鱼竿,虽然看不到但是一直在流动的河水里是否有鱼,但是看到这么多的垂钓者,我推测河里大概是有鱼的。垂钓者静静的等待,等待铃响或者浮标的移动,都说钓鱼是一门很有讲究的技术活,我不懂。但是垂钓者的心境我是了解的,急性子是钓不得鱼的,知道姜太公直钩钓鱼就晓得垂钓者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心境了。

等夜幕悄悄降临的时候,河边的一个小广场上,会响起音乐。舒缓的,劲爆的,经典的,流行的都会有。会有年轻的,年长的随着音乐的节奏,跳起舞来,对于跳舞我向来不懂,但是随着音乐来缓解自己的压力对我来说是很有效的。这些人当中,女性居多,不管是以什么样的目的来的,至少河边的音乐让枫溪河不在孤独。

秋天同样的很热,这里的秋天看不到什么落叶,当你真的看到落叶的时候估计已经是冬天了。不知不觉中河边的垂柳的纸条变得僵硬,叶子也开始掉落,相对于其他依然翠绿的植物来说,柳树显的有些另类。但是它依然随着四季的更替,发芽,抽叶,落叶,归根,到哪里都是柳树。这时候走在河边的人们都是匆匆的,裹紧了单薄的衣物,踩着凋落的柳叶,似乎在躲避秋天的凋零和凄冷

匆匆而去的人们,似乎是为了迎接快要到来的冬天,然后又是春天,有句话说得好,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如果那一年运气好,可以遇到一场大雪,大雪纷纷扬扬的落进看不见流动的河水中,消失的没有痕迹。到处会是银装素裹,只有枫溪河像一条蜿蜒的蛇,吞噬着应该属于冬天的圣洁。河岸栏杆上会有白雪落在上面,松松软软,毛毛茸茸,煞是可爱。这时候孩子们会出来,年轻人会出来,摘掉厚厚的手套,用手轻轻把栏杆上的雪聚集起来,揉成团,扔向伙伴,或者偷偷的走到别人的背后塞进别人的脖子里于是,冬天就在欢笑声,叫嚷声中慢慢消逝,而枫溪河也随着奔流的河水完成了一个轮回。

河流千古,河留千古,多少青春岁月随河流而去,多少美好记忆和历史功绩随河而留传。枫溪,一个很诗意的名字,或许岁月的痕迹已磨平过去的记忆,我们只能汲取其中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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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来到中年这个丰盈的果园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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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尽铅华,我从容地走进了中年的大门,来到了这五彩缤纷,暗香袭人的人生果园。秋已成熟,红叶染金。经过了太长时间的人生积淀和世事磨砺,我已经懂得,什么才是自然最美丽的风景,什么才是人间最珍贵的情怀。

我理智的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我需要爱情,但不会再为情所困,为爱痴迷;我也想过成名,但绝不会再为名所累,为财所惑。

我把自己沉淀成一首诗,不激情却含满情韵,令真爱永存;我把自己展示为一幅画,不张扬却传递着天地间的坦诚与镇定;我把自己站立成一棵树,不争艳却遮蔽着雷雨与风霜;我把自己凝练成一座雕塑,不浮华却洋溢着端庄与智慧;我把自己酿造成一杯酒,不香甜却散发着浓郁的甘醇与绵软。

我走过了单纯,收获了成熟,战胜了懦弱,拥有了坚强,去掉了肤浅,练就了睿智,拨开了迷雾,看见了阳光,少了洒脱,却拥有了自信,没有了浮躁,却多了份自尊,卸去虚伪,却彰显了自强。

我愿是秋后的暖阳,清清爽爽,淡淡温馨;我愿是一曲伦巴舞,温柔激情。

我虽已见一轮夕阳,但却能在山峰顶端透过夕阳的余晖从容的吟唱,细细的欣赏来时的风景,慢慢品味跋涉的艰辛,尽情的在精神的海洋里徜徉,在精神的相遇中寻找会心的微笑,构筑丰富而宁静的灵魂港湾。

我不再追赶激流的脚步,我深知容颜已老去,但心灵却不能麻木粗糙。于是,展页奋笔,留住人生的美丽。我让自己端庄凝重,用所有的岁月凝结成庄重的金色,使得秋日的山林更加斑斓辉煌。我让自己沉静如美玉,华美而不锋芒,理性如水晶,清澈而不浑浊,丰美如金银,璀璨而不虚华。几十年时光的渲染,我要让自己练就独特的内涵,如玉般莹润通透,如光般柔情绵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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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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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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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旧相识我的巧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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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山腰凉亭休息的时候,忽有鸟屎落在了我的肩上,我抬头看,恰有两只小麻雀(方言叫巧儿)在头顶嬉戏,原来是它们所为,偶尔还看看我,似说:哈哈,你钩不着我。我气急,跺跺脚,吼一声,但它仍不理睬,还在哪儿交头接耳的议论着我呢,我只好拾一土块扔上去,随即它们唧唧喳喳的叫骂而去,看着他们远去小小的身影,周围清静了许多,但不知怎么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思绪一下回到了儿时嬉闹的场景。

听母亲讲,鸟屎落在身上是件倒霉的事,每当遇到这种情况,需用红颜色的东西进行遮挡,说是冲喜。小的时候曾见过别家的孩子在拉过鸟屎的地方,缝一块红颜色小布块上去,我没享受过这种待遇。记得小弟曾有过这回事情,但不是用红颜色的布块,而是用红墨水,不管怎样意义是一样的。想想今天麻雀拉屎的事,想起来心里有些好笑,不知今天我用什么方法呢?

在童年的时候,我家安在马坊塬的一个村庄,我就在哪里出生的。记得那时侯鸟的种类还算繁多,主要有鸽子,山鸡、喜鹊、乌鸦、燕子、野鸡、布谷鸟等近二十多种,但是一年四季常飞不变的,只有这小麻雀,它们不管酷暑严寒,环境变化,顺境逆境,从不离不弃,常年驻守在这里,不退不缩,日复一日的生活着,直到慢慢的老去。我想“鸟亦如此,人何以堪呢”,真是故土难离啊!

麻雀虽小,但它的生命力极强,在那田间亦或地头,工场亦或粮窑,檐下亦或枝上,草丛亦或雪地,电线亦或溪边,无处不在,哪儿都有它们小小的身姿和叽叽喳喳的叫声。秋天到了,麻雀便多了起来,因为那时候秋天的庄稼成熟了,工场里都堆满了玉米、未来得及打碾的糜子和谷子等秋天的作物,别的鸟一般都飞走了,只剩下它们,悠闲悠闲的在村庄里飞来飞去,趁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抢着这些粮食吃;冬天的时候,工场边上有一排杨树,那里便成了它们嬉戏的乐园,它们成群结队,或聚或散,或栖或飞,或高或低,卿卿我我,追逐嬉闹,为我们村庄增添了一份生机,也为那时我们这帮孩子带来了一份快乐。虽然这样,儿时的我还是很淘气,用尽办法,绞尽脑汁的去捕捉这些小小的精灵。那时不知道麻雀为何那么多,不但我们小孩去捕捉,连大人也在农闲的时候去捕杀,但永远是捕杀不完,相反好像是越来越多。

捕杀麻雀的方法很多,那时,我们小孩用的方法多是用弹弓瞄准了打,用自制的弓箭瞄准了射;在雪天扫开一片空地,撒点食饵,然后用栓着长长绳子的小木棍支起筛子扣,类似的方法还可以用不带绳子的小小木棍儿支起两块转去塌;在麻雀繁殖的时候,跟几个小伙伴在悬崖上去掏麻雀窝。这些方法,是捕杀不了几只的,只是玩高兴,而且有的方法很危险。记得有一次,爸妈都不在,来了邻家的两个小伙伴,其中有一个年龄比我小,一个大我两岁,就十二岁吧,我两大的就用绳子吊另一个在我家的崖面去掏麻雀窝,那个窝安在崖面上一个废弃了的鼠洞里面,他伸进小手抓住麻雀用柴草垫的小窝一下子拉出来了,突然他大叫一声,我两一惊就顺手松开了绳子,结果他被摔了下去,幸亏离地面不高,只是摔疼了屁股,其他却无大碍,但当时我们害怕极了。知道他为什么大叫吗?原来那窝里面是一条青蛇,听大人讲,蛇顺着崖面爬进洞里吃掉麻雀儿子后,就继续呆在那里守株待兔,从那以后我再不敢去崖面上掏窝了。

小时候听大人讲,麻雀的肉是很好吃的,可以煮着来吃,爆炒着来吃,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烧着来吃,我只见过同伴吃过,但我小的时候从没有吃过。有一次暑假的时候,去跟同伴放牲口,一个同伴用弹弓打下了一只巧儿,于是就有个比较大一点的让大家弄一些柴火来,他把那只巧儿用稀泥裹了起来,弄成一个泥团,然后放在火里去烧,慢慢的那层稀泥变干了 ,他就去掉那干了的泥土,露出了那脱了羽毛的已经变熟的还冒着热气的麻雀肉,他撕下一只小小的腿让我吃,说很香的,但我看见一只活生生的麻雀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心里蛮不是滋味的,根本就没有吃的欲望,就那样被错过了吃麻雀的机会。第一次吃麻雀的时候,还是在参加工作后,在很偏远的一个乡镇上—————毛巾,那是在一个下了雪的冬天,单位院里有一间柴草房,那天早晨,同事无意间发现有好多麻雀进了那间房去觅食,他蹑手蹑脚的突然闪了进去关住了门,就用一把大的扫帚一顿乱打,霎时间所有的麻雀都被打落了下来,地面上落了一层子, 足有五六百只,我亲眼看到了这一幕,很是震惊,感到恐怖,当时完全没有儿时偶然间用筛子扣住一只麻雀的那种喜悦的心情。但那次我还是吃了,此后心里老绝不是滋味,十几年过去了,总想起麻雀落地的那一幕,心想人为何那么的残忍呢?

我在单位安家的时候,住在单位一个闲置的大厅里,那是一个春天,突然从换气扇孔里钻进了一只断了腿的小麻雀,被女儿抓住了,她用那种很心疼的眼光看着那麻雀,都急出了眼泪,硬要我救救那只麻雀,我只好用塑料管固定了那只断腿,然后用线绳绑牢,由于家里有猫,它一直虎视眈眈的盯着,女儿只好不情愿的从窗户放飞了。突然有一天,女儿站在窗户前大叫,爸爸你看那是我救的那只麻雀,我循指望去,啊!果真是,腿上还吊着线头呢,他就站在经过窗户的电线上,咫尺之遥,它正摆动着那小脑袋张望着我们喳喳的叫,似在感谢我们父子的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当时我心里突然有种乐乐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女儿经常还以此为荣呢。

我搬到单位家属院平房里住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我管了院里的一个水房,由于空间大,就问同事要了两只他养的家鸽养在里面,我每天都会给它们撒一些糜谷之类的粮食。夏天由于怕空气不好,门就经常敞开着,于是就引来了好几只巧儿,它们便毫不客气地在这里安身立命了,整天趁我不在的时候跟鸽子抢着吃,时间久了,就像鸽子一样连我都不怕了,有时候我气极,用扫帚打它们一下,它们倏的一下就躲在水房门前的梨树枝上去了,那棵梨树便成了它们的栖息之所,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了它们几个,有时候我看不见它们了,心里空落落的。现在想起,心里还酸酸的,心想假如有一天我们互相见不到了,你的心里会空落落的吗?你能告诉我吗 ?

到深秋了,那几只巧儿一直没有离开过,而且已经吃的胖胖呼呼,在水房门前很笨拙地一蹦一蹦地拾着食饵。有时它们会毫不惊惧地落到我接满水的桶沿上,很大方的喝水呢,不时的还与我对视一下。有时候我想,这些巧儿,会是儿时带给我欢乐的那些巧儿吗?,不知里面有没有女儿救下的那只?随后还是否定了。儿时记忆中的巧儿,已如四季轮回,遁入深深的岁月,再不可触及了,人的一生何尝不是如此呢!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轻叹一声,那些小家伙却悚然一惊,倏地飞起,飘飘的落在那梨树枝上去了,看那梨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降温了,凛冽的北风吹了好长时间,我知道早已是冬天了,水房的门关得严严实实,怕冻坏了水管。那些麻雀由于长时间吃不到食饵,不知什么时候就不辞而别了,两只鸽子仍在,而且已经有了四只它们的儿子。看看雪地,没有留下一丝它们曾经来过的痕迹,看那梨树枝,只有那相思豆挂在那光秃秃的枝丫上,随风摇曳,寂寞地等待着春风吹来。

我知道,有一天我也终会离去,与这段往事交集而过,就像在夏天里初识的那些巧儿,在冬天不留一丝印记的悄悄的隐去了,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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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凝望星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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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散步,几年前是沿着小区对面的蜿蜒小径,去池塘边、村落里走走,现如今只能在晚饭后,来到街边,随意的走走停停,停停看看。华联超市是我们这里较为热闹的一个地段,每到傍晚,在超市旁的路边上,就会陆续摆出一些小摊儿,有卖玩具的,有卖时尚服装的,有卖花色各异、精致漂亮的小饰品的……

这天,吃过晚饭,照例带着孩子闲走到这里,也没有刻意想要买什么,只是四处随意的看着,突然间被一个小摊吸引过去了,一位年近50的阿姨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她面前的地上铺着一块棕色的布,布上整齐的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纽扣。“这年头还有卖扣子的呀!”我带着惊讶不禁驻足,蹲下来细细的观赏:按颜色分有黑的、红的、棕的、蓝的、花的……如同一副泼墨水彩画;按材质分有金属的、塑料的、有机玻璃的,布盘的、还有木质纹理的木质纽扣,连比较少见的牛角型纽扣都有……真是品种齐全、花色各异,它们仿佛在召开一个纽扣家族会议。阿姨一边守着她的纽扣摊,一边将5个同样的纽扣依次缝在一指宽的粗布条上,然后将它们整齐的摆放着,让顾客一目了然,便于带走。我忍不住内心的好奇便和她攀谈起来,“您一晚上能卖出去几副扣子呀?现在很少人买这个的。”阿姨慈祥地说道:“是啊!现在很少人做这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儿了,如果一件漂亮的衣服少了一粒扣子,怕是你就不会再穿它了吧?但缝补好了依然是件漂亮的衣服,需要它的人必定会来买的。

纽扣是日常之物,但花样百出、工艺精湛的纽扣还是让人惊艳的,它们不仅在生活中扮演着角色,还是小说戏曲里不可缺少的“细节描写”呢!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纽扣,不禁回想起电影《一代宗师》里的情节。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面对家门变故和乱世动荡,穷困潦倒的叶问为了生活,不得已将裘皮大衣当掉,却偷偷藏下一颗纽扣,实乃不得已中的不妥协,日后送予宫若梅宫二小姐,却又被退回。当时的那一句“我在最好的时候碰到你,是我的运气,可惜我没时间了。”仍记忆犹新,她冷静的眼神无法掩饰内心的无奈,那是他们对美的乌托邦向往的最后一温留恋。当男主角在精神与物质、爱情与面包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时,他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不代表他放弃了他的坚持。

纽扣自古就是幸福爱情的象征。相传,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恋人的最好的礼物,因为她占据着胸口的位置。如果一个女子要你的第二颗纽扣,那说明她爱上了你,如果这个男子不知道,那么女子就会把这颗纽扣用一根红绳挂在脖子上直到出嫁的那一天,她才会无奈的摘下。当一名男子遇到这样一位女子的时候,他漂泊的心仿佛就找到了停泊的港湾。然而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人们总是在最好的时间里遇到,却忘记了珍惜。

抬头望星空一片静

今夜的梦似来还未来。今宵的酒似醉却未醉。有许多东西隐藏在内心最柔软角落。布满灰尘,似现不现。但我无论怎样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耗尽了精力,它依然血淋淋的存在那里。执着某些东西,看的比生命更重要。那是我一生也不能放弃的信仰。又慢慢的看透某些东西,犹如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因为我放弃了我自己的信仰。阵阵疼痛除了让我麻木,却也残忍的给了我清醒,于是发现人生不过就是场梦,只不过有些人做的是场美梦,而我却偏偏是场恶梦而已。话到如此,我手中键盘又该往下打些什么呢,于是,我想起了《有谁共鸣》。一首去了天国人唱的歌。哥哥,张国荣。风,也轻,夜阑静。我独行。多么轻,多么静的一种享受啊。可惜它却只是一首歌,一首好听的歌而已。

今夜的酒喝得特别的浓烈。它的浓烈呛的我喘不过气来。酒与血在我胸膛里燃烧,那般炽热。醉意朦胧,眼泪迷蒙。醉了的人是看不清东西的,也看不清自己的。而我却似乎对自己对别人看的越发的清晰,清晰的刺眼。原来,酒真的是喝不醉人的,越发是那些想喝醉的人。或许,今晚伴我的会是场美梦,有歌,有酒,还有朋友。或许今晚伴我的依然会是场噩梦,或许,今晚又会是个无眠之夜,手中的酒会陪我到天明。当启明星点明了东方时,我希望我不会是这样的颓败。那时,酒也该喝尽了。

彼年今夏

当我

当我满目疮疫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存在的温情

是谁

是谁飘摇了雨中的风铃

摇碎了

摇碎了彼年的梦萦

当我

当我蜷缩着身体给自己拥抱

是谁

是谁让流浪的纸鸢有了牵挂

牵挂着

牵挂着今夏的风景

当我

当我蹒跚地站起

向往光明

是谁

是谁把我变成一纸流帆

满载着希望

满载着

彷徨

都说

都说风是有颜色的

彼年今夏

你的耳畔

有风吗

作者若依&莫离的文集

恩彩·飘雪·天使心

每一次看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时,都会热泪盈眶。深深地打动了我,关于剧本,关于主人公,对于武赫与恩彩,始终有一种情结。

记得高一时,在小姑家玩,随后和她们一起看了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本来对于韩剧不是太热衷的人,对于这种肥皂剧也就一种抵触,漠视。可是事实是这部电视剧深深地打动了我,一下午没有打篮球,没有打羽毛球,我们就一起沉浸在剧情中,无法自拔……

想到着还有这样的女生,如同天使一般,处处闪着夺目的光芒。但也总是那么让人心疼。恩彩,始终为心爱的人着想,身边的人着想,就连最后一次的殉情,也是那么的让人心酸与心痛。依然让人心软。似乎她不懂得好好保护自己,最后好好为自己考虑,却又是那么的心痛。

小允车子被影迷霸占,她们在车子上乱涂乱画,而恩彩那么善良无畏的女孩,每隔两个月都会被打骂一顿,心里容忍着,不想武赫武力对抗。她默默付出了全部。

在小允拍戏的时候,敏珠被他百般呵护着,而恩彩学着“爱人”的应答,做出各种的表情,“不烫的,可以喝”,嘟嘟嘴,甜甜的。不烫的,没有关系。她微笑着,似乎他在朝她微笑。每当看到这样的画面,想到恩彩,特别的心酸。

特别是听说武赫生命垂危,没有多少时间,而她心中的大叔,居然那么的坚强而爱护她,恩彩一直想陪伴着他,温暖着他,最后,在一个大雪纷纷的夜晚,恩彩声嘶力竭,“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每一句都让人无法自拔,她背负了太多,太多

恩彩静静地离开了,她最后还是那么的善良,勇敢,温情而柔和。武赫一生孤单,但愿恩彩可以守护着他。她心里这么想着。而武赫的墓碑上也写着”对不起,我爱你“。

恩彩,她是那么一位好女孩。

每看一次,依然会哭。只是多了一份坚强,多了一份想好好保护她的心……

真希望遇见如她一般的女孩。

恩彩

自从高中看过之后,看一遍哭一边。

从此,记住了天下有那么一种女孩:善良,温柔,勇敢,甜美。

那种女孩,值得一辈子爱惜与守护……

终会找到心中的恩彩

作者幸运的贝壳的文集

当夜的风带来我的悲凉

其实,这种时候,我可以停下脚步,不思想,不低头,不行色匆匆,不强忍咳嗽。我可以大喊一声,吓坏自己,惊起草丛中的蝴蝶,或树林里的雀鸟。

独立街头,我,没有来处,没有去处。仿佛夜的风,虚无中来,虚无中去。

风啊,你触及不到我的心跳,却带来了我的悲凉。

如果,你带走了我的呼吸,那么,我将去往何方,才能寻到我最后的枯骨?埋葬我的将是沙?尘埃?洪水?还是时光?

转瞬之间,灯红了,酒绿了,风止了。

有人来了,哼着小曲儿。

我猛地咳嗽一声,痰还在,喉咙还痒。

西贝新的时间感悟

不管什么事情,时间似乎永远是最好的解药,唯有时间可以缓解我们内心的痛和伤;也唯有时间可以让我们淡忘很多回忆,找回真正的自己;唯有时间可以磨砺我们,让我们经历更多的风和雨;也唯有时间会让我们变的成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不确定的就是时间,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何时会结束?会跟时间画上一个句号;时间让人感到可怕,它就像手中捧起的细沙一样,缓缓的从我们的手中溜走,一点一点,直至没有;时间让我们不断的成长,我们都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我们都在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时间成了我们的主宰着,主宰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我们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那天,都在围绕时间转啊转!从不曾离开过!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无形的财富!它给予我们很多很多,它无时无刻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时间是无形的,却也是有形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对不起,我赶时间!”“不好意思我现在没时间,很忙”“啊,误时间了,怎么办?”“再给我点时间行吗?我一定做到”“还没到时间呢,你着什么急啊?”……时间,时间,全是时间,时间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财富,有人跟我们借用时间,我们也在祈求别人给与我们时间,我们之间就这样,把时间当作一种交易进行着!我用我的时间换你的时间,时间,时间,时间是什么?有人说时间就是金钱,这话也对,浪费时间就是浪费我们的财富,我们的财富之一就是金钱!也有人说时间就是生命,我们的生命当然重要了,如果命都没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现在经常处于一种恐慌之中,因为我害怕我的时间,害怕它一天天的减少!我们都在生命的倒计时中!每过一天,时间就减少一天,生命就减少一天!想想都害怕!如果我每天都充分利用了我的时间,我会很开心;如果我没有,我会很难过!因为如果这一天里,我没有充分利用时间的话,我会觉得自己浪费了一天的生命,会责备自己,会惭愧!时间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生命进入倒计时,我要让自己的每天都过的充实,快乐!真的不能在虚度了,每虚度一次,我就多一份内疚!对不起!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生命!我要做我该做的事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三更半夜打蟑螂

今天早晨凌晨三点,老公把我从睡梦中摇醒,因为有只蟑螂在我们的床头,他要打蟑螂!!

我忽地惊醒过来,蟑螂耶,怎么房里又出现蟑螂了呢?怎么会出现在我们的床头呢?

老公在我还来不及思考的时候,就已经一手拿着拖鞋一手慢慢地把床往后移,果然那蟑螂还在床下!

啪!啪!啪!蟑螂逃到床底下!老公示意我慢慢把床抬起来,啪!啪!啪!又是一阵乱拍,很可惜还是没打着,让它逃到衣橱和墙壁之间的小缝隙里。老公气急了,想要把厨子往外移,但厨子太重,加之又是三更半夜的,担心搬移厨子将造成噪音,把房东太太给吵醒,所以只能狠狠地作罢。最后我们把捕蟑螂的蟑螂贴放在衣橱的出口处,希望等它出来的时候自动落网吧!

一番折腾以后,老公完全处于清醒的状态,久久不能入眠,而我则仍然可以大被一盖继续我未完的梦,这就是我和老公的不同之处,他的睡眠状态不好,而我呢,在我累的时候就算天塌下来也会当被盖的继续睡觉,呵呵!

其实我和老公都很怕蟑螂,刚在一起的时候遇到蟑螂我们都会自然的往后退几步,或许基于男性天生具有保护另一半的勇气,老公总会按着内心的恐惧把蟑螂消灭,如今,打蟑螂的本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我不知道蟑螂为什么会出现在房里,我自问清洁工作都做得挺好的,是因为房里的杂物多吗?真想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让蟑螂永远消失,有谁知道的话,能否分享分享消灭蟑螂的有效方法?感激不尽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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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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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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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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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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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黑夜里拔节的光穗散文

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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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欢黑夜的,我想和我出生在凌晨时节有关。四周寂静地似能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很微弱,却也能听出无可撼动的力度。这样的时候,最喜欢一个人徜徉在无人的街道或是逼仄的小巷,感受黑暗赋予我的深厚和遥远,也可借着这样的时光,让自己的灵魂飞翔起来。此时,庞大的世界,只可感知一个人的存在。这是一种令人开心和幸福的体验。

白昼消褪了,接着黑夜悄然来临。这时我看到,乡村的月光和驻扎在城市里的霓虹灯会成像一个信号,传递着向往光明的期盼,但雀跃的心被光影捕捉着,总是很难安静,就像影子,被月光或灯光拉长又缩小。而在无光无影相随的黑夜听到自己的呼吸,像是触摸着脉搏的心脏,一切都那么清晰可见,你会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你会知道白天的生活因不同人有意无意的干预而显得过分夸张。夜,让人觉得自己存在的真实,因而变得安静,也变得美丽。

16岁那年,我与母亲回到千里之外的故乡,看望病入膏肓的外公。那个无光无影的夜里,我的外公突然病情恶化,必须立刻到十里外的地方求助医生,并把他亲自接到病人的床榻前。年长者此时是断然不能离开的,需要一个机灵、行动敏捷的年轻后辈出面。或许是农村对死亡或将亡之人的禁忌亦或什么缘故,总之没人自告奋勇地敢担当此任,只有我高举双手毛遂自荐,请求前往。我的请求立刻被母亲的呵斥所覆盖。虽然没有去成,但那时我就在心中奠基着黑夜里拔节的光穗了……我的遥想在我提出请求的一瞬间,就变得想入非非了。

我生长在城市的边缘,无光无影的夜会频繁地光顾我的生活,深居其中,会逐渐培养我的胆识和胸怀,我一直以为现在我不羁的个性形成,完全基于那个特殊时代和特殊经历的造就和磨砺。

高中的时候,因为有无穷无尽的晚自习,我必须经常深入到夜里。而我经过的途中,又常常因为偏僻而没有光亮陪伴,于是我必须义无反顾地行走在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夜里。虽然父亲每天在我出门的时候,都要将手电筒塞到我的手上,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甚至替我联系可同行的男生。但我仍然执着地将父亲赠与的手电筒在脱离父亲的视线后,藏在书包的底层,以此来考验自己的胆识。所以很早的时候,我便知道,即便是同一个人,以白天与晚上,有光与无光做底片,他们的行色是不会相同的,人的千姿百态在那时便让我领略和牢记了。也会在黑夜里听到近处的响声,也会不寒而栗,但心底总会为英勇的走出而兴奋。

在孤独而漫长的黑夜里,我的思维往往异常丰富而活跃,离开白天领导同事路人无休止的千篇一律的客套和经过修饰挂在嘴角的极不真实微笑,夜里就可以随心所欲,像这个磅礴的宇宙间只容纳了自己。我可以高声朗诵年轻的海子纯洁无邪的诗句,可以虔诚地为家人朋友轻声地祷告,还可以独自陶醉在自己营造的一份假想的情感沼泽里,不去自拔。我就觉得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里只有独一无二的我,我也明明地盼望着,此时,看似寂寞的领空,为我开出了一朵美丽的花。那份感受,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和实践的。

黑的夜是空洞和辽阔的,足以装下我丰富的联想。我在这样黑幕下饰演着我喜欢的角色,不用恐惧,不用忐忑,自然地将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到底,直到沉睡的人梦醒时分。有时我也会刻意地营造夜的氛围,比如将房间厚厚的窗帘完会地闭合,让房子自然地处在黑暗之中,寻找那份接近心底的声音。我相信这样的时候,整个人都处在一片安寂之中,思想的晨曦才会放出璀粲的光芒。

其实新一天的开始并非以太阳升起为界,而是以黑暗最深的时候为起点,早早便进入了黎明的等待。人的生命也大多来自于那个时段的孕育,可见人的基因形成与黑夜有着太多的关联,一些人对黑暗的排斥和恐惧不过是对身世形成无意识的叛逆而已,没有可遵循的路标让人去辨认和解析。人来源于黑夜,便不愿再回归其中,这是人之本性。所以对黑夜的洞察又明明地被人为阻隔了。

在一些人眼里,我如同一个另类,盘踞在常人的一侧,所以人们的眼睛只有倾斜才可以正视到我。但我以为,对黑夜的偏执和喜爱,取决我个性中的凡事执着,但也有不自信的一面。有时我想这种行为只不过是要排开众人多虑和多疑的眼神,把自己禁锢在可以任意放大或缩小的天地里,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罢了,何管他人站在太阳底下想入非非,指手划脚。

这样想的时候,我就觉得站在无边的黑夜,并把自己修成一座雕塑一般,就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壮举。我可以一边想着过去和未来,一边听着物质之间的对话,甚至于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轻微却有力。我想正是有了那看似细弱呐喊的催促,太阳才不得不起床去做那守望宇宙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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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情牵梦萦,你别吻我的孤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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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第二次洪来了,古镇磁器又要被淹没半条街;朝天门码又将变孤岛。或许受某种莫名绪的影响,我的心再次跌落到低谷。一种无法释然的心态像夏蒸腾的汽,润、燥的往涌。独守在蓝窗帘下,悄悄驱赶着挥不去的郁积,只想对你说:你别吻我的孤独

没有遇见你之前是一种孤独;遇见你又是另一种孤独。解不开的心结,无异是一种伤害。

我想知道未来的路径,有没有三角梅的红艳;我还想知道,当我在七月晚里倦了的时候,能否嗅到茉莉的芬芳?听见你呢喃的说着似懂非懂的承诺,牵强于狂之下的理由。你潇洒的挺拔,只是冲着这个季节葱郁的子,一到冬季你就萎靡不振了。

缘在手中,变得可放、可握。

黄昏的暖投在窗台,玫瑰的光晕渐渐抚去炎。突然想去嘉陵江边走一走,看一看滔滔洪,洗涤困惑了半晌的心。让感岔开一条路,思索下一步没有碑文的里程。

紫的光晕在眼前浮现,漫步小径,泥土呼吸的息扑面而来。豇豆在斜斜的竹杆垂吊着委婉;空心菜在坡地疯狂的吐着绿意;菊花放肆地开在空地旁,招摇白白的花冠。红砖砌的矮墙,是滨江路的屏风;站在矮墙的藤蔓下,可仰视高楼窗户夕的掠影。

光烫印之后的黄昏,在半空中织就着缕缕多彩的丝线,不可触摸,又令留连。我可能会就此留入梦中,但你别吻我的孤独。

悄悄的哼唱起一首歌,一首黄昏和江的歌子,把你的模样当作音符浮现,在空中飘飘飞飞。你不在时,我踱步小径,牵着你;还是但愿你别吻我的孤独。

嘉陵江,洪退去了不少,稍感欣慰。排的柳树齐齐的剪着女似的刘海,崭露出绰约的风姿;长堤夕缀在沙砾泛着莹莹的光。我知道,我没有征服自然的力量,/只会投入欣赏的眸光,打量这曾经熟悉经过洗后又陌生的景物。望着山川、江流,我然觉得担承好重,沉重到一江滔滔之谁来托起?

灵犀的隐忍,或许是乞求愫的暗合。仰望竖琴式的大桥,落半悬在桥顶,钢索镀一抹金。谁会在玫瑰云渐退的时分弹响琴弦?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是云霞的唇边,还给你脸颊一咂亮。

还是让云霞袅袅变淡吧,随轻风散尽,让我独自品味着孤独和怜,给自己一个理由:太晚,让我独自回家,与梦相伴。你别吻我的孤独,让我在梦醒后,捕捉你没有方位的影。

静静的坐在长廊的石阶,静静的观江涨。乔木林淹没在中,露出树冠的枝叶,在赤中呜咽;在石阶下打着,哗哗作响,裹着沙砾席卷而去。几只指拇大的小鸟快活的飞落在中的树枝,翘着尾巴,机灵的环顾四周,偶尔发出几声鸣。须臾,抖动花翅飞攒进绿雾一般的柳树丛里去了。

缘分如丝缠绵,有如淡淡的余晖将我包裹,无力割舍,然后安然带入梦中。遇见你是一种孤独,你别在梦中吻我的孤独,唤醒一地月光,在如洗的月光之下,丢一声惋惜。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我梦中的港湾?让我恬静的停泊。

淡淡的,何须溶在一江奔腾的洪之中,又何须寄予虚幻的晚霞。此时,云霞缓缓的变了浅褐,太渐低,像一个硕大的红球挂在竖琴桥的弦,浮光掠影里,江面变得坦平而深邃,给如茶一般酽酽的印象。

如茶,相思如茶。让我一个在梦中乐活。你别来扰我的一枕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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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夏之絮语散文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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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总以为春秋两季最好,自古皆然。所以春去秋归时,才有“谁怜佳丽地,春恨却凄凄”、“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等诗句,来表达文人骚客们伤春悲秋的落寞情怀。冬次之,除防冷冻之外,似乎无其他可恼之处。至于夏天,特别在农村,似乎找不到多少值得称道的地方:炎热、潮湿、憋闷、蚊蝇骚扰、路上黑沟浊流常见、多有发霉腐烂之味呛鼻……

今年,我竟然喜欢上了夏天!

夏天,身上的每寸肌肤都在无限的舒展,每个毛孔都在自由地呼吸。身体绝不像冬天那样:缩着脖子,似要被双肩夹住,手脚不得伸展,似要紧挨心脏,去获取少有的温热。夏天的身体摆脱了所有的羁绊与束缚,筋骨活络了,腿脚灵活了,四肢也似乎扩展到了无限长,灵魂的呼吸也似乎顺畅了。

夏天,着装轻便,负重骤减,心灵也似乎轻松许多。步履轻盈,脚下生风。若有音乐想起,踏着节拍,便如踩在弹簧上一般,是那蹦蹦床吧?那就效小儿状,舞之蹈之吧!把尘世的悲欢忧喜、荣辱得失甩到爪哇国去吧!我只要简单快乐的心灵!

夏天,能尽显女子的妖娆美丽。修长雅致的连衣裙尽显其婷婷玉立;T恤短牛仔裤尽显青春活力;小短袖长裤尽显庄重典雅……似清风、似杨柳,婀娜多姿,袅袅婷婷!街上顿时色彩缤纷起来,如彩云飘飘,如花海徜徉!

夏天,凉意最是惬意。虽然热是夏的主旋律,但偶尔的凉意却也是常见的。露珠晶莹的清晨,大雨肆意地滂沱后,虫嘶蝉鸣的傍晚,月明星稀的午夜,常不乏凉意的洗礼。或是常受热浪的侵袭,竟如此地珍惜这难得的凉,也从来没有过地着实享受了它。哦!我也醉倒在这透骨彻髓,爽至心扉的凉意中了!

夏天的食物最是丰富,尤其水果、蔬菜。虽然现在一年四季什么都不缺,但就养生之道而言,食物还是吃应时的好,顺应自然、迎合天道,方得天地之精华,永葆健康长寿!看吧,那红红的西瓜瓤、紫色的葡萄、丰满的番茄、瘦长的黄瓜……哪一样不是在为你补充生命的原动力呢?

夏天,风雨雷电是野蛮肆意、毫不掩饰的,那是它的热情与浪漫的流露;夏天,麻雀啁啾、蝉儿长嘶、青蛙聒噪……就是一场大型交响音乐会;夏天,树下的荫凉是最浓密的,树叶散发的氧气是最浓郁的;是夏天,万物的生长是疯狂的,绝不辜负岁月的恩赐、季节的馈赠……

夏天,抛却了羞涩与矜持,还你所有的热烈、激情和浪漫,为你浇灌出丰硕绚烂的生命之花!

哦,夏天,叫我如何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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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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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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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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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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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来生,许我宝剑在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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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青松,繁星缠明月,抚琴任游万里长空

大漠旭日,长风绕战旗,拔剑笑指苍茫天地

----- 题词

我出生在古匈奴驻地漠北,从小崇尚宝剑在握征战沙场的将士,孩提的我常常手握木棍剑,骑着小毛驴,脑海中想象着将军的神武,与同伴们大声背诵“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在沙丘里来回兜圈。不觉时光不在,我已不惑,小时候想象的剑不离身,纵横疆场的情景渐渐离我远去,留给我的也只是对广袤大漠的回忆——沙漠的沙丘轮廓清晰,丘脊线平滑流畅,迎风面沙坡似水,背风面流沙如泻。梦未圆,人渐老,今世,已然无缘宝剑相随;来生,可否许我宝剑在手?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定追随将军傲骨镇漠北,在狼烟烽火中报酬国志,在金戈铁马上展示宏图……长亭古道,天涯仗剑,碧血染戎袍,把豆蔻青春写进宝剑的严寒酷暑,把韶华岁月留在长空碧日的浩瀚沙漠,不后悔,不放弃,哪儿需要,哪儿出现,抵御强敌威武不屈,绝不退让。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必持之以恒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健康的身体,即使手握宝剑有何用处,不过是沽名钓誉的幌子,不过是华丽场面的装饰,人生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坚持,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意义的,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收获的,没有坚持必将是一无是处。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不惜拼尽全力护卫手无寸铁的平平百姓免遭残忍伤害,与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暴徒决一死战,直到最后一滴血一丝力,虽九死而无悔……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立志仗剑行走沙漠, 让呼啸的满天风沙在赤胆忠心的守卫下,悄然而退化害为利,将生命之绿,在沙漠中花繁叶茂,从春到冬,从冬到春,用年轮一遍一遍粉刷时代的苍桑与对绿洲无限的眷恋,守望绿洲与黄沙相伴,飞鸟伴驼玲起舞,期待沙漠水库百鸟飞,青土湖畔芦苇荡。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偿我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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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雪的温度散文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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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走在校园的路上,看着地上缱绻的金黄的梧桐落叶,心中不禁顿生一股诗意:这梧桐叶纷纷洒洒的落下,是不是为了腾出地方儿让栖息呢?然而,枝头的雪终是还未等到 便放假了。

在家听闻了下雪的日子,便不紧不慢的等待起来。

今年的雪终于如期而至。我迫不及待的跑进雪中,展开双臂,看雪落在我的手臂、落在我的肩膀、落在我目所能及和目所不及的一切地方,穿透进每一个即将空灵的微小世界。我满心欢喜的看着手掌上接来的几片雪花,看着它们化作极小的水珠、宛若笑脸。我好奇的看着天空,我不知道这灰暗暗的天空为何能诞下这样白生生的雪。我想认真地多看看雪,这样就能在没有雪的日子里,闭上眼让自己置身其中。也如此刻,我想写点什么,将雪像枫叶一样“夹”在书中,来年初雪未到的时候尚能翻开书看看。

我说,何处有雪何处便是我心中的圣地;我想,有雪的地方一定是天国。或许还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有着一点儿雪的情结。我们期待,我们盼望,我们欣喜若狂。然而,这是一种怎样的雪的情节?对我个人而言,我想并不仅仅是对于自然杰作的赞叹,在我看来似乎还有一些人文的注解:雪有温度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晚上睡觉时想到唐诗人当年苍山脚下的诗句,一幅画面不自觉的浮现眼前,或许和诗的主旨无关,但我却隐约中感受到了风雪中家作为一种皈依的温暖,风雪中有“家”的温度;记得宋词中也有一句与雪有关的诗句让我至今难忘,叫做“未若柳絮因风起”,意思是说白雪就像柳絮随风而起。多么美的比喻,多么富有意境,又是多么的恰到好处。记得是高中读来,时过几年却依然对这一句记忆犹新,雪中渗透着文学的温度;而记忆中,小时候的雪总是下的很大,我们会滚雪球,放鞭炮,在雪中可谓是不亦乐乎。

小时候又有什么情感呢,踩在白花花的雪上、还总喜欢饶有兴趣地去踩别人没踩过的新鲜的雪,也不怕把雪踩得生疼。而那高高低低的小脚印中却多少藏匿着我们深深浅浅的童年,雪中有记忆的温度;影视剧中,雪景多是浪漫的镜头,男女主角会相约在初雪时见面,而我也憧憬着雪中的浪漫爱情,在我看来雪中还有爱情的温度。

雪不大,也最终会融化,或许只会留下雪泥鸿爪,又或许什么也留不下。雪会化作冰水顺势滑下,滴答滴答的节奏好似佛家摇转的佛经。或许,雪化作水的时候,也恰是它完成了一世的修行。

为什么喜欢雪,因为它带来一个晶莹空灵的世界,因为雪有温度。

林清玄说:“雪,冷而清明,纯净优美,在某一个层次上像极了我们的心。”其实,喜欢雪,更是因为我们的心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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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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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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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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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首歌,谱写了我美丽的人生之音;青春是一幅画,泼洒了我灿烂的智慧之花;青春是一把火,点燃了我激昂的热烈之情。我赞美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璀璨的年华;我感悟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美丽的容颜;我拥抱青春,青春给了我最坚定的意志。青春,我最美的弧线!

我从小就喜欢“自古英雄出少年”这句话。因为这是我对青春的一种赞礼,对青春的一种放歌。是的,青春不言败,青春永无悔;青春是不固执,不保守,不僵化的时代;青春的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向着成功奋斗、向着成功搏击,做最好的自己,向着自已既定的目标往前冲!

__年9月,我心揣梦想和对未来的向往,带着年轻人所特有的朝气,带着对幼儿教育事业的挚爱,从最南端的古城,来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拉开了我青春五彩之梦,奏响了我青春最美的乐曲!在省城高等学府里,有优美的环境相依相伴,舒心开心;有同学间团结友爱,其乐融融;有名师们授业解惑,受益匪浅。在这片沃土上,我丝毫不敢懈怠,回首两年多的校园生活,在老师的谆谆教导和同学们的热情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拼博,由青涩到成熟,由稚嫩到精彩,甘苦自知。因为我深知只要奋斗拼博,能画出最美的弧线。

当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时,我会打起十二分精神聆听专家教授的讲解,积极思考,刻苦钻研,课下认真复习,虚心求教。记得有一次,课堂笔记未记全,我硬是利用课下时间一点一点地补起来,班上许多同学表示不解,可我知道学习是来不得半点含糊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我的态度,我的韧劲,学习成绩从入学时班级排名第三十五名,到2017一2018学年度结束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二,并分别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和合肥市二等励志奖学金。除此之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由安徽师范大学主考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课程的学习,现已开考八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均以“合格”通过;钢琴和书法也分别通过了六级和五级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当课余时间为同学们服务时,我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乐于奉献,顾全大局。一、二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宣传部长的我,积极协助社长开展工作,使协会活动有声有色;自己主编的班级黑板报,在学前教育每月组织的评比中,多次获得满分奖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自己也被学前教育系授予“优秀团干”称号。三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的社长,在学校社团老师的指导下,我牢记协会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为服务广大学生尽职尽力,深受好评。

在充满激情的奋斗过程中,让我更加理解青春真正的价值和青春的美丽;让我更加体会到青春因奋斗而精彩,因拼博而美丽。一路青春走来,虽然有酸辛、有坎坷,有劳累、有苦难,但我没退缩,没懈怠,因为只要我有同困难作斗争、同苦难作搏击、同自己拼意志的决心,就能去战胜一切,使青春散发出诱人的光彩;只要我在困难面前,不害怕,不气馁,挫折就是我成长的动力,就是我前进的方向。青春的年华也在一次次挫折的拼搏后才有了成功、有了意义、有了价值。拼搏是我的支点,奋斗是我的力量,青春的路上需要我不断地去拼搏奋斗,去收获属于我的精彩。

青春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资本,凭着健康的体魄,可以撑起一方蔚蓝的天空。青春是奋斗的号角,凭借春光勤耕耘,我已画出青春最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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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妈妈爸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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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文字经常运用:妈妈;有一个声音经常响起:爸爸。因为“妈妈”和“爸爸”是你心灵的家园。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家是胸怀宽广的海洋,总能盛装你无尽的欢乐;家是稀释泪水的宝瓶,总能把浓重的忧愁融化。

妈妈是无事不晓的神仙,总能把你的心看透。

三更半夜,你叩响爸妈的门,回到温馨的家。

不用开口。妈妈一定会说:“为了什么吵架?”

“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你沮丧的说。

妈妈说:“跟谁过日子,都会有感情的。‘过不下去了’这话,不要挂在嘴边。”

爸爸永远是引航的智者。他从没有因你与妻子吵架而骂你。他会面无表情的问你:“你喜欢吃樱桃吗?”

“喜欢。”

“那你吃樱桃吐核吗?”

“当然吐了。”

“生活也是这样,你喜欢吃樱桃,就要学会吐核儿。”

你被爸爸的哲理征服了。

哪怕是三更半夜,妈妈也为你端上热气腾腾的,你喜欢吃的酸菜馅儿饺子……

你所有的烦恼都被“樱桃”的甜汁融化了,所有的忧愁都随着饺子的热气蒸发了。

当爸爸咳嗽一声的时候,你知道,你该回“樱桃”的家了。于是你自愿去敲“樱桃”的门。

你偶尔与领导玩儿牌。你一定会输的。你牌技“不行”,“智谋”倒有。因为你明白:这样的牌局,假使你赢了,那你实质是输了,而且是输透了;假使你输了,那你实质是赢了,而且是赢得大方漂亮。所以,你绞尽脑汁的为领导“点炮”。

输钱的背后,不,是“胜利”的虚无光环的背后,你或多或少的有点烦恼:妻子每月给你的零花钱,你早已花光了。又亏欠同事的钱,明天上班要还的,怎么办?你活要面子,死讲究。

于是,早晨上班前,你去了妈家。

不需要你说话。你只要坐在那个,你经常坐的位置,你或喝茶,或吸烟不语,你依然不看电视。

妈妈问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你依然缄默。

“喝口啤酒吧。”爸爸命令的口气说。

你坐在桌前,无心吃那排骨。

就在那刻,妈妈会把两千元钱,放到你的面前。:“昨晚输多少?够用吗?”

你感激万分,但你并不惊慌。因为你知道,妈妈是神仙,永远看透你的心。

妈妈,爸爸,是你温馨的家园。永远将你的快乐盛下,永远将你的忧愁融化。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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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秋的初中散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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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渐凉,风含霜。几阵秋风飒飒,更飘然。

昨晚乘车来到了乡下姥姥家。为了欣赏山村的晨景,今天一大早,我便起床了,带着好心情踏上了村后的田间小路。

周围充满着泥土的气息,混着花草香味,令人神清气爽。草叶上的露珠如水晶一般,又圆又亮,让人忍不住去碰一碰,这时它们就像调皮的孩子,有的蹦到我的裤腿上,有的钻进我的鞋子里,和我玩起了捉迷藏。走过田埂,低头一看,裤腿和鞋子全湿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秋风拂过了稻田,拂过了果树,拂过了人们的心情。稻田里大片大片的金黄波浪起伏不定。阵阵稻香“腾云驾雾”地传至远方。果园里沉甸甸,果香与稻香聚在一起酝酿着。

不知不觉,便来到了后山脚下的小河边,我望着这清澈的河水,河里飘舞着水草,河边的大块洗衣石很亲切。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我都会准时到姥姥家度假,而那时和村里的小朋友们玩得最开心的游戏就是在这小河里捉鱼、抓螃蟹。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秋风萧瑟,落叶依依不舍地离开树枝,一片两片悠悠地飘落,在水面上,那样荡走,划亮了我的目光。我微微打量着它,叶脉在叶间肆意伸展,瞬间懂得这含义,是对完整生命的诠释吧……

告别了小河,我又向山林进发。阳光窜入林中,照得露珠闪闪发光,照得薄雾四处消散。清风牵着我的衣袖,热情地把我领到山顶。

站在山顶,放眼望去,小河如一条白色的长丝巾,飘逸出尘;田野里葱绿一片,农民已经开始忙碌了;村子里绿树成荫,炊烟袅袅。好一幅山村山水画!

家乡的秋啊,你在我的眼中,也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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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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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大家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眼睛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1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声音,也没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大家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大家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如此,大家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生活的道路上获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1日难再晨。准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以后,我要在平时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念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块奔向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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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给心情放个假散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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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春风理不清你杂乱不堪的思绪,如果夏鸣挥不去你的慵郁,如果秋叶凋零不了你的忧愁,如果冬雪冻结不了你的落寞。那就请你去感受自然,亲近自然吧!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万水千山总是情。

前一段时间,由于种种原因情绪格外低潮,发现自己慢慢的走进一个封闭的世界,不想与人交流。突然觉得生活产生了太多的理不清的思绪,一时之间找不到头绪。于是想一个人去海边走走,给自己一个独处的机会。

喜欢大海,是因为站在柔细的沙滩上吹着迎面而来的海风,可以理一理那些杂乱不堪的情绪。看着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鸥成群的在海面上嬉戏,忘记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尽情地享受现在的一切,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

海子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确,面朝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心中涌起太多太多的感慨。我想,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独处的机会,因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以将一些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我想,每个人都想给自己一个独处的机会,因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以静下心来,回味一些美好的过去和计划自己的将来。那么,给自己独处的地点请选择在海边吧!它可以给你创造一个最佳的独处环境。

在海边把自己的思绪好好的理清了,发现一切都豁然开朗了。适当的给自己独处的机会,就会发现许多在嘈杂的环境中想不明白的问题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以迎刃而解了。

一群花季的少男少女,带着他们近来的烦恼和哀愁前往深山老林,试图将一些不愉快的过去埋葬在那里。

喜欢登山,是因为站到山顶可以感受到呼呼的山风,吹醒疲惫不堪的大脑。朝山脚俯瞰,才发现长途跋涉上到山顶是这样的艰辛。其实我们人生的路不正如登山所走的路途吗?充满了艰辛与险阻,到最后还是有了收获。

我们怀着兴奋的心情,同时也带着疲惫的身心,浩浩荡荡的登上了山顶。站到山顶上,有感而发地吟一句杜甫的“会当绝凌顶,一览众山小”,那些突如其来的琐事,那些甩不掉的愁思,那些落寞不安的情绪,统统都在此时此刻烟消云散了。

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亲身去感受自然,亲近自然。感受大自然赋予的一切,就会达到一种无以媲美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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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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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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