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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仙记》散文精选(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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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网络珍惜你散文

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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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在深夜里,敲下如雪的文字,把满怀的心意传递给你,一杯咖啡,送不到你嘴边,却送去了满满的心意。

漫步在茫茫网海,在文字的山高水长里赏遍万水千山的妖娆,品味着苦辣酸甜的人生百味。网海里五彩缤纷,七彩斑斓,小小的荧屏,呈现着人情的冷暖,事态的炎凉。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一次不经意的点击,连接了我和你,一个天之涯,一个海之角,在这小小的网络里,有了深深的情谊。

一直认为网络太虚拟,虚拟的网名,虚拟的头像,虚拟的来来往往。直到让我遇见了你,我才知道,网络并不虚拟。忘了怎么加的你,加了你以后却收获了真诚的感动,一次次嘘寒问暖的关怀,一次次叮嘱着要注意身体,简单的话语,暖暖的情谊。慢慢的,我把心事向你倾诉,我把烦恼向你倾吐,而你,总是耐心的听我的唠叨,劝解着我的无奈和无助。多少次在找不到人生方向的时候,是你,未曾谋面的朋友,一番劝说,一番鼓励,让我慢慢找到人生的轨迹。

你没有问过我的电话号码,我没有问过你家住何方,你没有问过我是男是女,我没有问过你年龄几何。只是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彼此欣赏,彼此珍惜。一份默契来自于灵魂的相知,一份懂得来自于心灵的相悦。指尖在键盘上敲下一句句心语,总是能在你的心有灵犀里哑然失笑,你懂我,就像我懂我自己。原来,一份懂得,一份默契,是这样的愉悦身心,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开心里畅快的呼吸。

没有约过视频,没有通过语音,一片片如雪的文字,传递着彼此的眷恋和珍惜。习惯了每天打开电脑,都会收到你的问候,习惯了无论何时都会有你的闪电回复,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懂得了什么叫做“在乎”,也感受到了贴心的温暖。小小的电脑荧屏,呈现着彼此的心意,一个笑话,一张美图,一个亲切的笑脸,一句暖暖的关怀,都让心情沐浴在温泉里。

因为相知,大山惦念着白云的踪迹;因为相惜,星星陪着月儿年年岁岁。遥遥的对望,远远的欣赏,不需要承诺,也没有许下地老天荒,一份不离不弃的情谊,一份相知相伴的默契,在心与心的相惜里久久长长。

举杯向明月,天涯共此时,有一次,你发来一张大大的圆月图,同时分享了一曲高山流水觅知音,我随后给你发过去了两只酒杯,你说:“知我者,莫若你也,今晚,就在这月下醉一回。”我说:“若非与你共举杯,今生不知酒是何味。今宵与你,不醉不归。”一番畅谈,一番憨醉,一番灵魂的相依,跨越山,跨越水,在山之巅,水之湄,在月光下的百花香里,灵醉,魂醉,心醉,神醉。

每天,在你的文字里感受你的悲喜,在你的字里行间揣摩着你的心事,在你每一条动态的第一时间,送去我的关怀和惦念。我是天边的一剪流云,遥望着你天空下的阴阴晴晴。你是天空中不落的恒星,感知着我世界的冷暖。天各一方,割不断心心相惜的情谊,我的世界里有你惦念的气息。炎热的夏日,有你捧腹的笑谈,我的世界瞬间有了徐徐清风的凉爽,寒冷的冬天,有你殷殷的嘘寒问暖,不曾见到暖阳,暖流已经遍布全身。

隔着万水千山的距离,我们聊天聊地聊着远古的故事,一方小小的荧屏,呈现着我们心底的小秘密,我的哭,我的笑,可以毫不隐瞒的飘落在你的眼前。你的开心,你的烦恼,可以丝毫不留的流入我的脑海。和你聊天时间总是过得太快,没有无话可聊的时候,也没有厌倦的时候,偶尔懒懒的不想打字,彼此传送一些图片和音乐,都会得到一份赏识和心灵的共鸣,每一次都依依不舍,舍不得说“改天聊,拜拜”。每一次都不肯下线陪你聊到深夜,在这个虚拟的网络里,我们袒露着真实的自己,没有保留的让真实的自己走进彼此的世界里。

我知道,一杯咖啡,送不到你的唇边,送去的却是我深深的情谊,和你聊天一句“亲爱的”,没有暧昧,是清清纯纯的心音,一句“我想你”,没有杂质,是干干净净灵魂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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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散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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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了,我成了思想巨人行动矮子

今天早上六点十分我就醒了,起床去上厕所的时候,看到阳台上已经洒满了大片的阳光,外间屋里也有大片阳光透进来,看着金灿灿的阳光,我一阵惊喜,这个时候太阳就出来了啊,好早!

我想到了上学时期拼搏的誓言“和太阳比赛”,每天赶在太阳出来前起床学习,并为之奋斗了一阵子,如今这个誓言早已丢到爪哇国去了!我浪费了多少时光?我安逸了多久?我是不是为失败找了太多借口?

早睡早起是个好习惯,晚上玩手机,早上睡不醒,一点活力都没有,我一个年轻人起的却是最晚的,爸妈总是先于我起床,我得晚他们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爸爸早起去跑步,锻炼身体回来了我还没起床。

现在锻炼身体的都是些老年人,年轻人都趴窝安逸着呢。

种下什么样的因就有什么样的果,人和人的差距就是这么拉开的,你安逸的时候别人在奋斗!

我就是那个挖井人,我是个有耐力没毅力的人,我挖了很多坑,每次都是点到为止又开新坑,看似很努力的样子,所以人家都说“不可能啊,你这么勤奋,怎么可能”,只有我知道我毁在坚持上!

如今我把“和太阳比赛”的誓言从爪哇国拉回来,启用!希望不要再有第二次把它从爪哇国拉回来这事。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万物之中当然包括人,我欣喜着鸟语花香小桥流水,却忘了自己还在沉睡,它们的温暖我当了温床,它们笑着看我死于安乐,说;“懒吧,冬天有你好看!”

冬天来了,有那圣洁的白雪仙子感染,有那凌寒独自开的冬梅激励,灵魂开窍的时候,我是不是没了健康的身体?我是不是悲叹年华空流水?我是不是又念怀着“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等春天来了,我又懒了,如此反复,大半辈子过去了,来一句“平平淡淡才是真”自我安慰。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才知道不努力等于零,没资本就该受!

管住自己的嘴,莫说大道理,做个行动的巨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难于上青天吗?只俩字“坚持”!

回忆是个好东西,让人重拾岁月,把相同的岁月聚起来,一起吃顿饭,来一次人生大洗牌;

“呵,原来我有这么多美好,我都忘了。”

“呀,原来我这么坚强过,我都不知道。”

“嗨,原来我是潜力股,我真是自我毁灭了。”

……

再回首,没有用,那都是曾经,英雄不提当年勇,重要的是以后,毕竟以后的时光是我们人生仅剩的时光,爱惜自己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好身体,上面的各种斗志全是空谈。充实自己的头脑,只有知识是别人偷不去的。培养自己的气质,做个有涵养的人,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那些坏人!我没权利,我有能力,我不再心有余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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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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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是非常不错的,写得非常有诗意,写法也非常新颖,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很好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觉得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忽然到来,小草在无声无息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

下面,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叫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携带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双眼,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尤其是第一句,我感觉写得最好,由于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不少的修辞手法。

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一般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觉得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伙常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述用的修辞办法也不少,让看的仿佛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子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很孤单,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伙都在干我们的事情。朱自清的这篇文章,仿佛把大家领进了春的世界里,仿佛把一副春景图展示在大家的眼前,所有让一副春日的情景在大家眼前跳动

朱自清的散文很好,我还要多找一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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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天涯同路人的散文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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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双新鞋,却与旧鞋同款。

走过数遍的老街偶遇旧时的古人,我一直都不敢相信我还会遇到他,那个在曾经对我来说是整个青春期给予我所有努力的动力,努力想要与之比肩却又不能及,连内心的感情都不敢与之表明的人。但是再多的青春小心思最后却在那微微一笑中淡而散去。

我是个念旧的人,我一直都知道的。

掉了的手机,换新的我总是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还是之前的好用,哪怕性能更好。

掉了的链子,宁愿不要戴也会怀念失去的哪一根,然后习惯性的摸摸。

也曾有一串很喜欢的手链掉了,然后到处收集那些形状形似的水晶努力的想要还原成一模一样的样子,最后因为依然不是很像而自责了很久。

我不知道自己想表达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好像想起了很多事,很多曾年少时花过的心思,很多年少时不曾后悔的努力,很多年少时的痴迷,很多年少时预测到的道路和痛苦,即便绕过了这样的痛苦,却经历了那样的痛苦。

妈妈说,他的一笑是因为他知道你们是天涯同路人,因为他能体会你所走过的路,你所经历过得苦,你的已经即将过去,然而他却还在途中。曾一度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不曾想过母亲却能洞察世事,多年后的今天婉转隐晦的总结出来。却不知只是一个天涯同路人却让我心酸不已,无可奈何。

其实故事很简单,这只是重头到尾的独角戏,开始是我独自开始的,各种好的坏的结局都已在内心做过各种预测和YY,但是我却在可以有机会真正开始之前选择转身离开,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的想法和对我有没有那么一丢丢的好感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这么些年我在或多或少的留意他的动态,他应该也有在他的亲人口中或多或少听到一些我在这些年折腾出来的“大事件”吧。

其实妈妈所说的我们是天涯同路人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曾一样的叛逆,一样的为了感情忤逆了自己的亲人,一样的为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亲情,然而我们倾其所有追求的爱情在理智的人眼里看来不过是一出出闹剧而已,最后慢慢在各自的心中也都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终究没能让自己幸福,但却已成定局无法回头。然而我们确是不同的,之前我说到我已快要走出头了,因为我看清了我想要的是什么,曾放弃的亲情我如今已挽回,事业,工作已步入正轨。而他还没意识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依然在跟亲人对博做出伤害,事业,工作也似乎还没找到重心给自己做好定位。

我在我事业的转折点放弃了事业,曾陪伴先生经历过很多遍的重头开始一无所有,先生现在依然没有成功,只能算是慢慢好转。我用了4年时间把所有的精力放在自己感情上,孩子身上和先生身上。后来伤得很重才慢慢学会把精力放在自己身上才慢慢做回了理智的自己,和先生不温不火各自为了家庭和孩子各自在努力着。目标明确,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为了自己的努力而努力,我觉得这样很好很不错。

他在最风华正茂的时候,放弃了事情和前途,觉得那不是他想要的,叛逆得不像话,最后在一个风花雪夜之地找了个姑娘,为之与家人决裂。他曾也为前途和事业努力过很多次,但是却一遍遍的失败,他选择了的姑娘却陪着他经历失败,陪着他一无所有,为他生儿育女,却依然不被家人所接受,连带着孩子。我不知道他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但是我却希望他能一直善待那个始终跟他他的姑娘,无论何时。也希望他变得更有担当更有气概,不委屈了身边任何人。

当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已没有刚开始写的时候那么的思绪万千了,似乎所有想要的不过是不甘心那段曾被我放在心尖的暗恋不会无迹可寻,然后在将来的某一天连自己都将自己的整个青春的情感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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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朗诵的轶事短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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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的事情了,只记得是一个月满风清的夜晚,是在一番小酌之后,我们几个人一起到大凌河边去散步。一轮银盘似的月亮悬在幽远深邃的天空上,远处重叠的山峦隐约在梦幻一般的的境界里,河水流出轻柔的细语,两位夜里拉网捕鱼的人的模糊的影子在水里晃动着,岸上,微微的风吹拂着树叶发出情人般的柔言蜜语,树上夜宿的鸟时而呢喃几声。很大一会儿,我们都静立无语。忽然,田秘书长轻轻地吟诵起一首诗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声音轻柔圆润抑扬顿挫,在微风中在潺潺的流水声中在朦胧的月色中在烟一样的树影中,梦幻一般地弥漫开来,使一切都沉浸在浓浓的诗意里。诗吟诵完毕,可是那声音那诗意那境界似乎还在月色里飘着,久久不能逝去。很大一会儿,几个听者才梦醒般地鼓起掌来。

“田老师,您再吟诵一首吧,真美呀!”小杨说。

田秘书长稍作停顿,随即吟诵道:

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我的眼前出现了浩瀚无垠的江潮。广阔无际的大海。花草遍地的原野。葱笼的江树……一轮明月赋予了它们以共有的色彩朦胧的灵性。我想到了宇宙洪荒,想到了人生。哲理。爱情。友情……

田秘书长吟诵完毕,一阵掌声过后,田秘书长说,小杨,你吟诵一首吧,大家都来吟诵一首。于是小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吟诵下去,不知吟诵了多少有关月的诗歌。一次即兴的夜游变成了一次诗歌朗诵会。夜游的时候很多,可是记忆最深刻的是这一次。

从那次以后,我喜欢上了朗读。我借住的单位的后面有一个无人管理的很大的荒园,里面似乎只有些杨柳桃树杏树之类,地上杂草丛生,有很多的枯枝败叶,夜里常有狐狸野猫出现,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每天早晨,园子里百鸟齐鸣的时候,我都挟着几本唐诗宋词之类的书漫步走到哪里去,胡乱打过一套拳,稍作休息,便开始朗读。每天都读十几首几十首,翻来覆去地读,久之,我记住了很多诗,许多原先读过不甚理解的诗句的意义也渐渐地明了了,写作时有时会信手拈来一句诗引进自己的文章里。有十几天,我发现有一位满头银发面容清矍的老人总是早我一步到园子里,静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我朗读的时候,他还是一动不动,似乎对我的声音听而不闻。年轻人总是好奇心很浓,最后我忍不住地走近他。他很平和地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说:“现在年轻人能早起诵书,毕竟是一件好事。”我立刻就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马上弓身请教:“我读得不好,老人家一定懂得朗读,您就指教一二吧!”老人笑了,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用歌吟一般的腔调吟诵起《三字经》来。老人的嗓音有些沙哑沧桑,开始我并没有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后来心思却渐渐地融入老人的歌吟里了,虽然曲调似乎很单调,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一种旋律,但每一句似乎又有微妙的变化,重音轻音缓急顿挫都恰到好处……后来几天,老人又吟诵了许多的诗文,连《诗经》。《孟子》里面的篇章都是用歌吟一样的腔调读出来的。我问老人是不是读过私塾,他笑着默许了。我突然想起读高中时教导主任李尊严曾经为我们用歌吟似的腔调读古文,不过那时我们只顾得窃笑了,学富五车的老李只得微笑着无奈地摇摇头。十几天后,老人再也没有在荒园子里出现,就像一个惊叹号一样在我的读书生涯里偶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了。现在我感到遗憾,如果当时我能把老人的歌吟录下音来,说不定是一笔文化遗产呢。

朋友对我说,他的儿子才三岁半,已经把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古诗文背得流水般顺畅了。说这话的时候,朋友一脸的骄傲和得意。我不相信。他便硬拉我去了他家里。他的家很凌乱,床上地下扔满了书,墙上贴满了写满诗词的纸片。一个只穿着小短裤的顽童拱在大衣柜里的衣服堆里玩耍着。

“儿子,出来给你李大爷背诗!”朋友高声叫道。小孩从柜子里爬出来站在我们的面前。是一个很清秀的小孩。我看看孩子又看看朋友的秃头胖脸,忍不住地说了一句:“是不是你的种啊?”朋友哈哈大笑起来说:“孩子他妈说是,反正管我叫爸。”我说了一首短诗的名字,孩子不假思索地用还不太清晰的童声很流利地背了出来。我暗中渐渐地加大了难度,直到孩子居然能把《出师表》全文一字不爽地背诵出来我早已经惊讶不已了。“神童啊,神童!”我由衷地感叹。孩子的妈妈说:“他就是会背,不会写字,也不知道啥意思。”我说:“这已是奇迹了,长大了会明白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和朋友喝着酒,一边听孩子背诵诗文。孩子一边背诵一边在大衣柜里在酒柜里钻来钻去,手里抱着一个硕大的洋娃娃,童音在小小的房间里回响着。我突发奇想,要把这个记忆力超强的孩子培养成一代国学大师。我说:“明天开始,我教他《诗经》,然后《楚辞》,唐诗……”我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我对《诗经》里的篇目也仅仅是会背诵教科书里的那几首而已。但是朋友夫妻很高兴,当场敬了我酒。于是回到家里我翻出《诗经》一书,现趸现卖地给人家的孩子当起了启蒙教师,居然坚持了半年多,孩子背熟了六十多手“国风”,我也对诗经有了一点儿认识。可惜好景不长,我病了,跑到远处去治病,就把一个“伟大”的事业半途而废了。有几年没见那位朋友了,不知他的神童儿子怎样了。有时间打个电话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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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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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春燕低飞,飘雨的日子是笔尖下的所有回忆,收集那么多的温柔,在春花秋月里落霞余温。

赏细雨初歇的清新,在清寂中听云水禅音,拥一片花香忆在心底,书写深刻的本真,一花一草生成无限葱茏,平淡的皆成写意。生命的年华已喧嚣在黄昏,一种可以沉静,可以沉思的颜色,那是忧伤的底色,一场可以在烟火里萌生的恬静,时光的温和还是那些千千结,终会在烟火的浩荡里,平淡寂寞着离别。

拥一片阳光在心底,人生便没有阴雨天。共度山河与明月,我想忘却了太多,关于爱,关于情,关于恨。

穿行在晨与暮之间,去听雀鸟齐鸣,黄昏有云,是绚烂的色,逆影里都是那么孤寂的宁静。

看往事溅起飞尘,落霞与孤鹜齐飞,花开花落,雁来雁回,雨迢的风声只是想最好的记起,回忆已经入骨,朝阳中沐浴,晚霞里沉醉,如果说生命是一首歌,那么,轻盈奔波的脚步赋与阳光同行,唯有初遇的馨香。

欢笑渐凉的寒意,低语浅浅的伤感,爱情是怎样的逝去,又怎样步上群山。神色柔和,穿行日出与日落,将韶华倾覆散作人生与生活,爱那即将逝去娇嫩的笑脸,爱那些回忆沉淀在生命的每一天,指缝里写昨日的故事。

浅显易懂的心事,于浅笑里花开花落,那么多的碎碎念念,也便穿于岁月深处,捡拾大大小小似曾相识的过往,把哭与笑渗入骨髓,终究倾尽了一生去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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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虚度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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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想要找人说话,但最后你会发觉太无趣。

于是,又独自一个人待着。

翻开想要写完的稿子,辗转反侧开始构思一个新的故事,全新的,甚至有点惊悚。我想我们可以单纯的为一件事而执着,可是却不能单纯的这么活下去。

生活里需要空气、养分、旅行、爱情、美味还有浪漫……一个人如果生活得太过无趣或者简单,他会发现日子始终如昔,从未变过。时间也只不过是被定格在了那一本台历上。翻过去便到了下一月,再翻过去,你已经忘记了年龄。然而,你还是一样,一样的拥有一颗老灵魂的人。

我说,我一直在等你玩累了停下来的下半辈子。当你玩累了,我却觉得你还可以再去玩一会儿,因为我发觉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不能交际的彼此,就连灵魂都未必能够碰触,我们只是肉体缠绵温存的恋人,如果有朝一日这关系撕裂,又将变成另一个陌生人。其实,来自心灵的陌生却更加可怕,干裂的枯萎的如同末日。

什么时候能够再与你见面?挂断了电话,其实我们并未相恋。迷恋于笔尖的一段文触,失落于一场烟火倒影。

其实,我是孤独的。

我不想在太想你的时候想起你,害怕自己的内心会变得柔软,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回忆过去,再去伤害自己。突然有一天我开始明白,所有的深爱都有伤痛,倘若不曾感觉伤痛便不会如此刻骨。我知道所有的感情都犹如水中绿色的青苔,湿润的,裹住了前进的脚足。我知道我还能忆起爱一个人的感觉,只是已经不会再爱下去。

你走了,消失了。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摊开指尖,任凭骨节生硬。在沉闷的夜晚里打字,你喜欢听键盘上传来的码字声音,寂寞的,沉浸的,让你进入另一种灵魂与时空。你抽着烟,仰望着屋顶的白炽灯,直到双眼失去焦点,脑袋发白,你觉得自己已经到达天堂。

时间终止在了此刻,墙角的裂缝开出翠绿的蔷薇,藤条带着刺,你说那是它和玫瑰的分别。用手心碰触,可以划出血痕,我喜欢蔷薇,极其富有任性的绿色枝丫,肆无忌惮的摇曳着,有点难以掌控的野性。你说那不是蔷薇,它叫月季。有时候我们总是混淆,无从分辨真假。其实都不重要。

我总想问你,迷恋一个人能有多久?

一瞬间?

一刻?

还是一辈子?

其实我们都明白,爱一个人好难,长久的爱一个人更难。相爱容易相处难,是否成为最后的终结?其实结果不重要,我们肆无忌惮,只是不要对一件事太过认真,或者只对一件事认真。我们已经不再年轻,渴望所有青春与爱,可最终他们都会消散,消散得你不愿再碰触你的面颊和那个你曾经深爱过的人。移情别恋最是容易,情深意重最是难做,最终的最终,就连一直的坚持也会被放弃。最终最终,只想成为一个真实的自己。

其实,我们根本找不到自己。

谁也不用迷恋,那只不过是自己的倒影罢了。谁也不用爱上,将来也无需彼此偿还。

总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终有一天,我还会想起你让我如何喜爱。

时间就在此刻终结,在你嘴唇吐出烟圈的时刻凝固。所有要做的事情和想念的人都化成了最温柔的流水,它逝去,它开花,它荒芜,它成了海洋。

可不可以进行清点?清点生命中的所有?爱情、香水、陌生人的笑容……在闷热的一场午后,突然恍惚醒来,终究觉得生活得没滋没味,空气凝固,停止心跳。

倘若你忘了我,倘若我还记得你,倘若我的眼角不会再流眼泪,倘若你还想着关于过去的种种,其实它抵不过你唇齿之间的那一口香烟,猛烈、香醇、迷迭……我们的内心都有一颗老灵魂,碎裂,而不愿枯萎。

如此安详,如此通透。

它都如此坚强,而我们却这么脆弱,脆弱得不堪一击。流浪,放逐,在没有明天的明天,在你曾经以为的日子里——虚度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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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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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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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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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下着。雨点打在我手中的伞上,伞柄还残存着手心的余温,我握着,感到暖暖的。那个身影是那么瘦削,渐渐消失在了远处。我脸上湿湿的,已分不清是雨是泪。雨很凉,但我的心是暖的。

今天是个雨天,我的心里就像天上一样,布满了浓阴。今天发了成绩,我考得毫不夸张来说,很差。再加上这个阴郁的雨天我又偏偏没带雨具,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对于平常都自己回家的我来说,此时只能待在门卫室祈祷雨停。看着别人都说说笑笑地打着伞放学回家了,我更加焦躁:这雨何时才停?

冷风夹杂着凉雨,砸在地面上,砸在水洼里,击打出一片片水花。我一边搓着手,一边看着这浩浩荡荡的雨势,在心里叹了口气。风夹杂着雨丝斜斜地落在我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刚要往里走一走,突然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一回头,正迎上那和蔼的面孔。我的老师个子不高,很瘦。撑着雨伞站在凉雨中,让她显得更加清瘦。老师递过来一把伞--她的手也是那么细弱。“正好多出来一把伞,快回家吧,别让父母等急了。”老师的声音是那么亲切,让我在凄冷的秋雨中寻得了一丝动人的温暖。“谢谢老师!”我微微颤抖的手接过了那把伞。泪水不知怎么了,忽的糊住了我的双眼,老师的身影在我眼里逐渐模糊了。“我先走了,路上自己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在一刹那间,我清晰的看见了老师黑发丛中的几根银丝。老师穿的外套仿佛太大了些,显得那么晃荡。

我竟从没觉到老师是那么瘦!

看着老师远去的瘦削的身影,握着那把暖暖的伞,我的心里说不出是开心还是难过。老师,若我迷失了方向,您就是一盏明灯,为我照亮黑暗,指明前进的道路;若我进入了严冬,您就是一束阳光,为我融化积雪,带来无限的温暖;若我陷入了阴霾,您就是一缕春风,为我拂去阴郁,呈现光明的前程。老师,您头上的白发和瘦削的身影便是日夜操劳的最好见证!

谢谢您,老师!是您在我最阴郁的时候,像一轮太阳,为我照亮前方。是您让我有了对学习、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让我能转挫折为动力,能勇敢面对困难。即使这一句“谢谢您”太过于微小,无法回报您含辛茹苦的培育之恩,可是老师,您可知道这一句“谢谢您”包含了您一个学生对您的无限感激与深情!

老师,谢谢您对我的关心与爱护,谢谢您的鼓励与教诲,谢谢您的严厉与批评。

也谢谢您在那个雨天,递给我的那把还留有您手心余温的伞。

因为是它,让我感到很温暖、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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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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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公园附近的甜爱路,是一条静谧的小街、甜美的小街。小街两边的墙上多是画,多是诗。那些诗歌都是爱情诗,有普希金的,有拜伦的,也有我国古代白居易的……爱的小街自然有很多言说爱情的,细细品味,字字句句像涓涓山泉滋润着人的心田。

近日,我拐进了这条小街,正好看到一位女孩举着照相机对着墙上拍照。墙上是什么画、什么诗歌引起了她的兴趣,值得她拍下来?她对着墙就那么近,近在咫尺。

走近一看,怔住了。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女孩苗条,亭亭玉立,举着相机那么专注,那么用心,倒像一幅画,一首诗。

她的相机一会儿进一会儿退,墙上空空如也,难道……

猛然间,我看到了,她在拍树影,她在拍树影的特写。

漂亮,格外地漂亮!

这也是画,这也是诗歌啊。

旁边是一棵高大挺拔的水杉。水杉的主干上,和人一样高的地方有几根嫩枝几片嫩叶,细细小小的。夕阳映照过来,把嫩枝嫩叶投射到白墙上,那影子也是细细小小的。

好镜头,好特写。那树影就是一幅好画,一首好诗。

我不禁惊叹于女孩的发现了。

水杉的细枝细叶,虽没有风,但也在摇,仿佛在和那女孩嬉戏。女孩则屏着呼吸,抓住它顽皮的瞬间,“咔”一声,将它定格了。

有谁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有谁会注意到那堵空无一物的白墙,有谁能在纷乱无序的环境中抓住这一点——然而她抓住了。

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司空见惯的生活中能发现美,她就是大师。

回望,夕阳红红的,细叶翠翠的。女孩收拾起照相机走了,走得窈窕,走得轻盈。忽然,我想写一首诗,写一首曲子,来赞美这女孩,赞美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又何必矫揉造作呢?那墙上的树影就是赞美女孩最好的诗,最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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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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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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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他只是单单为她演绎了一场落幕烟花的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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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懂得他临去之前写给他的话的含义:‘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偏僻的小村庄并不是很热闹,不过每年的春节却热闹非凡。在春节,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烟花爆竹为伍了。每到过年,一群孩子们便围在一块放烟花爆竹,虽与城市里无法比较,不过,她却从那些小孩脸上可以看到,他们比城市里的孩子还要快乐。

她10岁起跟着父亲来到乡下住,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小村,村里的人都很朴素,都是靠平时种点地和打点零工填饱一家人的温饱。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他,一个淳朴而又憨厚的男孩,他的沉默让她对他更加好奇,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在很早已经离开人世,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一块玩。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爱,从那以后她便开始找借口往他家跑,她知道他想读书,便买来了很多识字的课本一字一句的教他认字,或许是聪明,或许是勤奋,不到四的时间,他便认识了很多字,写出了他以前渴望都不可即的字符,也就是在她14岁年。他快15岁年,她的身后便开始多了一个小学生。

她从他认识就知道,他非常喜欢烟花,特别是除夕晚上的烟花,他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烟花虽然短暂,但是所绽放的美,可以覆盖夜空的漆黑。’

她看着他,也提起笔,在他写的那句话下面接着写道:‘烟花的美留给暗夜,你的沉默,却留给了我!’

那一次,透过皎洁的月光,她第一次看见他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他含羞而笑。

从此,她和他的关系发生了点微妙的变化。

就是在她18岁生日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他此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他亲自为她制作了一场烟花的绚灿,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烟花,没有城市中的烟硝,没有寂寞中的绚烂,也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花火,不过她却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她心里,那场烟花的演绎比世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美,也就是在那天,她说:‘为了这晚的刻骨铭心,下一个年轮,我要把关于的这晚的美再演绎一遍!’

之后,她到处搜集着关于制作烟花的技巧。或许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或许是是自己的执念感动了上天,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便已经能完整的制作出一场绝美的烟花。

在除夕那的那天,她便把他带到初识的地方,那晚,她为他点燃了他用半年的时间精心准备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瞬间,展露出了一个love,也绽放出了她的心迹。随后,他在日记里写道:‘时间,绽放出了美丽,烟花,流露出了我们的爱情。

她随后在他的话下写道:‘繁华三千云一梦,烟花再美,也不及君倾心一点。

他笑着搂着她的腰,他以为这样就幸福,就是永远。

不过,她始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线的向往,名利,财富,地位,她接触的这个世界越多,了解的多了,向往就更深刻了。

就这样,在她20岁那年,他快21岁那年,向他提出了暂别,他没有去挽留,因为他知道村子外面的世界比村子里更加繁华,她是城里人,迟早要回到城里。

她走的那天,他忍着要掉下的眼泪,轻轻地在日记里写一句话告诉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莫失初心!

她第一次对他的话感到不惑,她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而不语,轻轻抚摩了一下她的头,之后,毅然转身离开。

她呆呆着望着远去的背影沉思了一会,或许,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他吧!

她走了,她不知道,刚才他在日记里本里写那句话的时候,字刻得很深,眼泪流了出来,背对着她,嘴唇颤抖,都在诉说着他的不平静........

她这一别,再也没有了音讯。

他还在等待中,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七年,她都没有回来过,也没一封信寄来。他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他还在原地等待,他坚信有一天她会一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能与这漫长的寂夜抗衡的,就只有对他的思念了。

有人问他寂不寂寞。他说,在想她的瞬间,我就在与寂寞抗衡了。

就在第八年的时候,她回来了,不过与她同行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在城市里,她凭着自己优秀的才干和精明的头脑,迅速站稳了脚根,并且很快,跟一个特别有钱人家的帅哥结了婚。

他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她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哭,不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他就这样看着她哭,抚摸着她的秀发妩媚,她哭了好久好久,等着她哭完,他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句的话,写完之后,他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颤抖着张开眼睛去看,她眼中的泪水渐渐退去,因为,他写了句:“对不起,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也结婚了。”

她回来只是看了一下父亲就带着那个男的离开了,她回的时候正是除夕,她走的时候正是晚上,路过他们曾经相识的地方,她第一次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觉得心里是如此的落寞。

她不知道,她走了以后,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哭了很久,然后颤抖着在日记里写道:“烟花落寞,颓废了暗夜,是谁的冷眸,缭乱了幕后的离殇。”

她回到城市不久,就生下了个男孩,她更是把他忘到了脑后。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着,她没有再回去一次,也没有心情打听一切。

在她45岁的生日那天,她18岁的儿子为她点燃一场烟花,她却想起了他,她决定,要回趟村里,看看他过得如何。

第二天,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偏僻的小村,回到了她最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在,人早已不复往昔。人来人往,却唯独少了他的身影,她便一路打听,来到了他的家。

她本以为他会热情的出来接待他,却没有想到遭来的却是他父亲的打骂,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害死了我儿子!

她疑惑的辩解着,说他也结婚了,他们两个扯平了。

不料,他父亲却把日记摔在她跟前,她呆呆着翻开日记本,里面写着:等了那么多年,她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待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了。我第一次觉得心痛,不过,我还是那么爱她,为了让她安心。我便说我也结婚了,这样她也不会有什么负担了呵呵........

她接着往下看,痛哭流涕: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心如刀绞,听说她怀孕了,她肯定很高兴吧.....

家里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不过,让我拒绝了,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了,好好爱着她,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就这样过着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好难熬,这就是人们说的寂寞空荡吧.......

她看完合上日记本,哭了好久,又瞥了一眼日记的扉页,他这样写道: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她恳求着她的父亲告诉她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亲哭着告诉了她经过。

原来,在她离开的第10个除夕,他因受不了对她的思念和寂寞,终于抑郁成疾,在那个除夕之夜,他拿着水果刀在他们初识的地方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点燃了那场最后落寞的烟花,划过夜空,还是那么美,只是,少了她的陪伴。

她跪在他坟前失声痛哭,她爱了他一辈子,却让他为她丢了命。

今生,我负你的太多,愿来生,我们再次相遇牵手,去演绎一场永远不谢幕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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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所有的动力都来自内心的沸腾散文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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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躺在地上,如果他不想起来,那么十个人也拉不起他来,即使起来了也马上会趴下。所有动力来自内心沸腾。如果你做不到一件事,无论是搞好关系,还是寻找爱人,还是减肥,都是因为你还没有真正想做。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心理小游戏。来,纠集起十来个人,然后找一个人来扮演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不用找体重特别沉的,那样容易影响咱们这个游戏的真实感。请这位朋友赖在地上,大家用尽全力把他拽起来……

我见过三十来个人都拉不起一个人的。我本来在上文中想写这个数字,但又怕大家觉得太夸张了,就写了十来个人,这是千真万确的。只要你不想起来,没有人能把你拉起来。心理上的问题也是一样,只要你没有想通,只要你不是真的心服口服,那么所有外界的努力都是劳而无功的。

女子当了妈妈,对待自己的孩子时,要记得这个游戏。他虽然小,也有自己的独立意志,你要把道理给他讲清楚,而且要让他明白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有人会觉得孩子还小,没必要讲那么多。可是,成长是一个逐渐发生的过程,你不能在一颗幼小的心里,种下强权的种子,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这是要从小就养成的习惯。

你举目四望,很容易就能发现:很多人的生理和生物上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但他们仍然不满意,奔突不止,躁动不宁,缺少一种能使他变得生机勃勃的动力,缺乏稳定祥和。像这样缺乏主动性的生活,无论表面上多么风光,都是不值得羡慕的。

那种使自己变得生机勃勃的动力是什么呢?谁来回答你呢?谁来帮你寻找呢?谁为你一锤定音?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只有当理想的光芒照耀着我们,而且它和广大人群的福祉相连,我们才会有大的安宁和勇气。

你可曾体会种子的疼痛?那种挣开包裹自己的硬壳,顶出板结的土壤的苦难,对一粒柔弱的芽来说,可说是顶天立地的壮举。一个人觉醒时的力量,应该大于一颗种子啊!

有些人把梦想变成现实,有些人把现实变成了梦想。关键是,你的梦想是什么?你为你的梦想做了什么?

有梦想就不会寂寞,当你寂寞的时候,只要招招手,你的梦想就飞到了身边。剩下的事,就是琢磨怎样把梦想变成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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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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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 《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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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理解的一把钥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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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谁都渴望一把钥匙,或许,你就是那一把钥匙,有一把锁在等待着你!或许,你是一把锁,在等待那一把神奇的钥匙!正如谁都渴望被人理解。被人理解,就像在无助时别人伸给你的有力臂膀;被人理解,犹如在你心灵饥渴时为你注入的一缕清泉,当你渴望别人理解时,你可曾想过首先去理解别人?

伫立山谷,你只有主动呼唤才能得到空旷而悠远的回声;身处闹市,你只有心装他人才能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避免磕碰。别人理解你,就像缕缕清风佛面,带给你的是一种惬意与清爽;你理解别人,好比花朵次第开放,给别人的是一派美丽和妖娆。

有一位花匠在院子里种了一棵葡萄,夏末秋初,葡萄个个晶莹饱满令人垂涎欲滴,他便摘了一些给邻居品尝。当他送给一位商人时,商人一边尝一边说:“的确不错!多少钱一斤?我多买些。”花匠觉得自己的好意被亵渎了,便又把葡萄送给一位干部,那干部接过葡萄后沉吟良久,问:“你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吗?”花匠觉得自己的良好心愿被侮辱了,便又把葡萄送给一位少妇,她诚惶诚恐,而她的丈夫则在一旁警惕……

花匠回到家很纳闷:我只想让大家尝尝鲜,怎么会产生那么多的误解?

一番好心因为不被理解而使花匠失望、痛苦,他这种善意的行为在别人的眼里成了世俗的交换或别有企图,怎能不让人心有不爽?如果你是这个好心的花匠,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因此,在与人交往中,我们一定要以推己及人的心胸;多给他人一些理解;多做一些换位思考;辩证地去分析问题。这样,就会少一些误解;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伤害,多一些美好。

被别人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别人是一种高尚,能够折射出你的道德素养;让你在人际交往中散发出无穷的魅力。一个善于理解学生的老师,总是能够受到学生的爱戴;一个善于理解老师的学生,也总能够得到老师的器重。在这里,理解就是改善师生关系的一种良方。在班级里,你对同学在某些情境下的言行多一些理解,同学就会对你多一份信任和感激。在这里,理解就是一把钥匙,在你向同学打开心门的同时,你也能够看到同学掩藏于心的风景。在家里,你理解父母的生活、经济乃至心理压力,父母就会感觉到一种温情盈溢在胸,从而更加关爱你,对你学习、交友、心理多一些理解。在这里,理解是让亲情更浓、使亲子关系更和谐的黏合剂。

理解是慈悲者盛开在心灵的花朵,美丽了自己,也给别人带来了怡心之美。理解是睿智者紧握在手中的钥匙,打开了心门,也为自己减轻了碰壁之痛。

现代社会,人们的交往非常频繁,而在这样一个多元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心与心之间横亘着看不见的墙,有许多人成了心灵世界里的孤独猎手,有一些人在拥挤的人群中感觉到了窒息和挤压感,有许多人觉得心灵是一片沙漠,看不到生活的亮色……只有理解,才能消除隔阂与歧见;只有理解,才能让心灵的压抑感得到释放。只有理解,才能走向沟通和团结。

不要光渴望别人理解你,你也要主动理解别人。主动给别人以理解,就像为心灵盛开美丽,纯净,热烈而馨香四益的花朵。这种馨香,不仅会感染别人,也能够陶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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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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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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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席慕容散文读后感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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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在告别树枝的时候,只来得及作短暂的告别。她在那一瞬间里快速飘落,在和绚的秋风中作了几个潇洒的自由翻转。

树叶一直把泥土看成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她从春天寻找到夏天,最终在秋的季节里完成了自己的宿愿。

树叶把树枝看作是自己今生最爱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个要求完满的人。可对于爱情,她总是想方设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完满。但是,让她赖以生存、充满希望的树枝上,不仅仅只有她这一片树叶。树枝说,他的爱,属于众人,而不仅仅只是属于她。

树叶是个爱幻想的人。在这之前,她用自己并不单纯也很实际的心猜度了几百上千遍,猜度着如何才能使自己毫不介意、没有痛苦而且很幸福地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

树枝对树叶说,今生他很幸福。他习惯了在每一季拥抱与呵护不同的树叶。那种眼花缭乱、赏心悦目凝视的快感,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

树枝的生活因为树叶一季又一季地来去或灿烂或黯然。只是,那份最初的神伤也因为太多的惊异与新奇而渐渐被轻描淡写。

树枝从不否认自己的世俗,但也不承认自己的花心。他想,既然上天给他一个完满的拥有,就应该习惯这种爱过一季又一季不同树叶的生活。

树叶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感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无法拿“永远”这两个字来要求树枝,甚至来要求自己。她知道自己孱弱的灵魂,经不起太长久的等待。在很多痛苦的轮回中,她早就弄清了事物的本质与根源。就像,她已经清楚地知道她在春天到来在秋天离开一样。没有什么能期待永久的,除了那份永远只能埋葬于心灵深处那恒古不变的爱恋以外。

树叶知道,有些爱就如空中楼阁,经不起太长的期待,因为美丽,所以只能幻想。但这并不妨碍她把这份爱当作是一份纪念,深埋心中。以免以后,还有太多卑微的灵魂会来嘲笑她当初的信仰和执著。

树叶喜欢秋天。一切虽不能完满结束,但毕竟还是一个结束。树叶告诉自己,在深秋落下的最后一片树叶将会是自己。不再青绿,而是变成金黄色的焦灼。与树枝的告别,也不需要太多的仪式。点头、飞舞。不再拥抱,不再亲吻。算是最后一次约会。

扑向泥土的刹那,树叶还是微笑了。她开始喜欢秋风的味道,有种淡淡的成熟,夹杂着一丝苦涩的甜蜜。还有,即将拥她入怀的泥土,他的气息也是这般温馨。

幸福,在这一刻悄然而去亦或又再次降临。树叶儿渴望每一次激—情拥抱过后的甜蜜,犹如带着短暂的爱情放弃了最初的希冀与最终的遗憾。

我不是你最初的选择,却是你最终的归宿。泥土张开双臂热情迎接着树叶。树叶儿把自己一半的气息永远地留在了树枝上,然后义无反顾地扑进泥土的怀抱,与他重合,成为泥土生命里的唯一与全部。

树叶和树枝的爱情故事,永远都属于一季。风来了,也就吹拂起那么一点点余味。

岁月说,时间是一个很残忍的东西。它可以让所有来不及告别、来不及相爱的人拥有更加浓烈的回忆。它会让人带着一些残忍的记忆作深沉状遥想当初绝望过后的颓败。

树叶说,要感谢树枝,让她学会了成长;树叶还说,要好好爱着泥土,让她拥有了真爱的感觉。

树叶的这一生,爱过两个人。一个是树枝,是初恋,所以是青涩时的苦闷与成熟后的茫然。另一个是泥土,他是树叶最终的港湾,因为只有他那颗博大而包容的心能承载得起树叶无法再付出太多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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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心中有古渡散文

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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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汀,濒临汀江,算得水乡。

那年六月,蝉鸣如水,在叶间流洒下来。这是一年最好的时节,叶绿如染,天蓝如洗,花红如火,汀江边蒹葭青葱,碧翠如玉。

此时,还不是白露横江之时。

如果撑一只船,漂游在汀江上,看蒹葭连天;或者身着长衫,伫立水边,看白帆点点,鸥鹭灭没,一定有一种诗歌般的韵味。

可是,一切美好,在这一刻都停止了。

长汀的中山公园里,一声枪响,蝉鸣静了下来,鸟鸣静了下来,一切都静了下来。秋天,虽还远在天际,可历史的此刻却一片蒹葭苍苍,一片白露为霜。

一个书生,在一声枪响后,缓缓倒下。

他,就是瞿秋白,时年三十六岁。

2

是的,他走了,走得十分从容,可历史却一片鲜血淋漓。

那天,是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中共党史,无论如何也绕不过这个日子,就如大江绕不过高峰,就如帆船绕不过古渡。他站在那儿,如一座碑,一座灯塔。

他是第一个拿着笔走进苏俄的。

他是第一个撰写大量文字,介绍苏联共产党的。

在血雨腥风中,他更是以书生之躯,以柔弱之肩,扛起时代危局,主持武装斗争的。正是他拍案而起,登高一呼,从此,共产党人开始了枪杆子出政权的实践。从此,鼙鼓声声,金戈铁马,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红色政权在枪林弹雨里诞生。从此,红军、八路军、解放军,一路走来,走到今天,走出一个固若金汤的国防。

数遍历史,有几个书生有此气魄?

翻遍汗青,有几个翰墨之士有此胆力?

从此,历史风云激荡,翻开了崭新一页。

这一枪,同样让文坛落叶萧萧,落霜如雪。

他从政,更从文。他文采飞扬,一篇篇文字,如箭镞,如匕首,带着亮光,带着机锋,带着犀利和敏锐,刺向对手。他的杂文,善用典故,长于比喻,精于说理,和鲁迅杂文堪称双璧。在无数个风雨如磐的夜晚,他独坐在西窗下,在夜雨芭蕉声中,将一篇篇文章发诸报刊,犹如春雷。

文学巨匠鲁迅,成为他的挚友,交游之余,以翰墨赠送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殷殷之情,见于言表。郑振铎、茅盾这些文坛大家,更是与他把臂论文,盛赞不已。

在他死后,鲁迅在译《死魂灵》时,于灯下叹息道:“瞿若不死,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

六十多年后,著名散文家梁衡在瞻仰瞿秋白故居时,写下一段话:“如果他一开始就不闹什么革命,只要随便拔下身上的一根汗毛,悉心培植,他也会成为著名的作家、翻译家、金石家、书法家或者名医。”

可是,他没有,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他,当时的乱世需要他,尚处于初起阶段的中国共产党需要他。于是,他掸掸长袍,走出书斋,走向远方。

远方,风雨如磐。

远方,血流如海。

他微微一笑,走下门前的码头,上了一只小船,一直走向远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最终,在长汀的一声枪声中,化为一座碑,一座高耸的碑。

3

他是常州人。

常州,是典型的水乡,青花瓷一般的世界,就连雨也是天青色的。大概是山水的陶冶,是钟灵毓秀吧,这儿文化味极浓。走在常州的小巷里,走在古旧的码头上,看着夹着书本匆匆走过的男子和女子,都有着一种文化的韵味。

在常州的小巷走过时,任细雨如丝,漫空飘洒。这时,我总想,当年瞿秋白也淋过这样的细雨,也在这样的雨里夹着书本漫步走过吧。时间,弹指已过去了八十多年,他若健在,也已经是百岁以上的老人了。

可是,他的生命却静止在三十六岁。

照片上,他有着一种文静,一种潇洒,一种清秀,脸上映射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

他是一个典型的文化人。

长于文笔之外,他擅长书画,更善于金石。他画过古松亭台、山人弹琴,笔法有四王余韵。他的书法得自颜真卿家庙碑,又融入龙门十二品笔法。他的金石印刻,刀工苍劲古朴,印文奇拙,为时人所喜爱。据载,郑振铎夫妻百年好合之日,他长袍飘飘,送去一小包,打开来,是三方田石印章,赠送新婚夫妻的。郑振铎一见,喜不自胜。

其人有白云的飘逸,有白莲的心志,不愧秋白。

他从常州书房走出,据说,门外有一条水,水上有一个渡口,名曰觅渡。渡口旁有一只船。今天再去,书屋仍在,可已陈旧,白墙青瓦,一如当年。

门前的那条河呢,流去了哪儿?

那船呢?那船上的艄公呢?还有——当年那个撩起长袍下摆,轻轻一笑,登船而去的书生呢?一切,都已经走远了,走向了岁月的那一边。

站在这儿,我默默的,默默地想象着他登船的样子。

他真的不像一个铁血壮士,他太文人气了,厚厚的眼镜,一丝不乱的头发,以及脸上不愠不火的淡定神色,还有眉眼间那淡淡的诗词味。他可以沿着古诗词去乐游原踏青,可以坐着一只小船观景,可以在“雨中黄叶树”的夜里,吟诵着平平仄仄的诗。

他唯独不适宜于走向血雨腥风。

可是,他偏偏走向了那儿。因为,一个国家已经风雨飘摇;因为,一个民族已危在旦夕。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每一个文化人精神血脉流淌着的基因。他掷下笔,挥手故居,挥手书斋,挥手门前的觅渡河。

从此,书斋里少了一个文人。

从此,征途上多了一位烈士。

4

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出人意料之处。他是文人,却以一种“趟雷”的精神,冲入枪林弹雨里。多年后,看见战斗影片中,有人以身滚地,引爆地雷,热泪盈眶中,我想到了瞿秋白。

他,就是这样一个勇士。

在尸山血海中,在共产党人手无寸铁的时候,他支撑危局,不顾生死,这和“趟雷”精神毫无二致。可是,他硬是趟开了一条路,让一个党旗帜招展,走过风雨,走向今天,并走向辉煌的未来。

他曾是共产党第二任最高领导者,最后,却被留在了中央苏区。

当时,留在苏区,就意味着铁壁合围,意味着被俘和死亡。他毫无怨言,留了下来,辗转向前,直到被俘,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他有着生的机会,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他死前拍照,侧步站立,态度从容,安详,一如当年走出书斋,脸上仍有着淡淡的微笑和淡淡的书卷气,有着一种淡定和安静。

最出人意料的是,他留下《多余的话》,深刻地解剖自己的灵魂。他是党的领袖,更是一个真实的自己——瞿秋白。

5

他曾写过一句名诗:“我是江南第一燕,为衔春色上云梢。”是的,他带来了春色,带来了绿意,带来了鲜花和芳草。

可他,却没有看见“万山红遍”的壮美,没有来得及欣赏“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壮阔,而是在盛夏,在六月的蝉鸣声中,静静离开,

在六月的二十八日,他走出监狱,一直走到中山公园,抬头看看天,天蓝如水;看看远处,青青草色一直铺展到天边。他轻轻一笑,对行刑人员道:“此地甚好!”

然后,他面朝北方,盘腿而坐。

一声枪响,一地白霜,飘落在历史深处。

多年后,梁衡先生写了一篇纪念瞿秋白的著名散文,题目名为《觅渡,觅渡,渡何处》。其实,在瞿秋白走出书斋,走下码头,走上觅渡河的船上时,他已不再觅渡,而是走向心中既定的目标。他的心中,本就有一个古渡,在白净的阳光下,一直延伸向民族的良心,亿万斯年,永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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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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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荷塘月色——朱自清散文专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朴素缜密、清隽沉郁、语言洗练、极富真实感,因此他的许多文章被列入学生的课本;他的作品充满了同情,表现出爱国、爱人民的精神,因此,他的一些作品,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以及反复思考。

在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朱自清先生智慧的结晶。虽然有一些文章使我们耳熟能详的,有一些却闻所未闻,但这些并不会妨碍我们去理解这些文章。这写文章的每一句句子,甚至每一个词,都可以指引我们在浩瀚无根的书海中行进,并“教”我们学会知识、得到灵感、感受友谊……在朱自清先生写的文章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人生中一个又一个经典文章,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到美的享受,还可以汲取其中的精华,去学习作者的思想与写作技巧,这样能使我们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他的文章能使我们领略到阅读的乐趣。这些文章,不但有启迪的色彩,更有智慧的空间,帮助我们积蓄奋斗的力量,使我们鼓起力量的勇气,找到人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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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繁华中的念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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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又挟着思念度过了一年。此刻,外面是美丽的,黑色的天,映衬着烟花,诉说着新一年的繁华

我望着各种怀着希望的火光窜向空中,渐起,渐止。似乎是想诉说着什么,在世人的注视下,灿烂。这一切,美得不真实。这多少次出现在我的心里,只是独独少了你。

我想,我正透着火光,迎着璀璨的烟火,望向你孤独的背影。这一切的繁荣,在空中撒满幸福,但我看到的,只是烟火中浮现的你。

你在哪儿?你也在透着一切的喧闹,渴望得到心底的宁静吗?世界似乎是无尽的,包含了太多太多的美,而我们只是被忽视的某个角落,也没有办法站在同一片幸福下,享受满足。

不知道下一次的灿烂在哪儿,下一次是否也会在虚伪的美面前,成为一个孤单的人。但一切,似乎已经不重要。

小小的身影,在岁月中渐渐模糊,无尽的喧闹过后,依旧是需要等待的夜。似乎,一切都没有变,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只是,梦中会出现无尽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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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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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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