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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长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8 字
+ 加入清单人的头发是始终生长的,所以千万别怪它稍不注意就长长。
都说长发是三千烦恼丝,纠缠的纷纷扰扰,除非剪掉飘逝。
也说长发是美人诗,飘逸出美人儿们缠绵悱恻的独特气质。
长发对于女人来说很普遍,毕竟长发的女人看起来婉约舒适,好像天生长发才对。也看过好多有长头发的女孩子和女人,头发都被她们精心打理和呵护,不少人在头发上也花钱不菲。嗯,那是女性的福利,打扮美丽些真好。
但是,对于某些粗陋的人来说,头发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对她们的头发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莫过于多长少剪,即使剪也是自己偶尔操刀一把。因为短发留不起。这样既省了常去越来越贵越来越潮的理发店的困扰,也让长发在天冷时为人体保暖一二。而且洗头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人简单洗发也简单,区区一把头发,几分钟就搞定。省下时间和钱通通吃喝生活读书乐。太粗糙了,感觉真的很与长发不相称。但是留长发虽然是实惠的事,偶尔不小心非专业剪短了,她们也会觉得秃得难看,所以长发最起码会模糊掉很多可能不堪的细节。随性惯了,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些就好。
长发,造型多多,似乎被演绎尽了各种美丽的组合。欣赏即可,偶然试一把也很不错,一年中请人打理几次也不为过,最起码能见人才行。呵呵,不贪多,任它随意披散在颈窝。长发,不少时候它也是掩护和伪装,的确会让人心情放松片刻。长发,作为飘逸的传说,偶尔被风吹起,那瞬间的纷扰和飘散,真的会有些令人心怡和心醉。头发,不过是头发而已,如同缘分,一个字——“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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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 加入清单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篇2:红尘波转,默守安然哲理散文
全文共 1516 字
+ 加入清单如果生命是一树繁华,那么我愿默守枝桠,随风尘起落。如果生命是一种浅淡,那么我愿带着禅意,开出一朵青莲,默默释放纯情。
——题记
拨开岁月的河流,发现生命如沙,或随流、或搁浅,大大小小已尽失棱角。时光的磨砺,岁月的浸染,一种如水的心性已然生成,随时光的流转或湍急、或平缓,都能安逸一份自如的心性,不再浮躁。面向平和守候一份安然,随红尘波转,不浓不淡。
曾经以为青春的脚步不会走的太过匆忙,会以豪迈的步伐一路踏歌,心潮澎湃的走一程无我。以无所顾忌的狂笑,盛气凌人的高傲,阔步江湖。旁若无人的态度,义气冲天的性情,如此的日子也确实洒脱了一段时光,那个时候因为我们年轻。但时光不等人啊,一排彩灯,几个红喜字,一场盛大的烟花,在这样的排场中,告别了来去自如的日子,烂漫的青春生涯也在伙伴们的簇拥下悄然出局。
与生活的对白,当年的那份洒脱,在各种束搏中都略显苛刻。独立的初试对未来还是个未知数,那些和风秀色也在各种磕绊中尽显沧桑。现实的紧迫感驱散了那些荒谬的幻想,面对生活不得不背起沉重的行囊,奔赴风雨中。锅碗瓢盆撞击出的旋律,孩子的啼哭夹杂着各种吵闹声,加深了一种无可奈何的烦躁。那种狂傲的性情也在这样的日子里被彻底吞覆,一蹶不振。那段日子里,也确实背负了一段尴尬的时光。
生活是对人生最好的磨练。各种人情的繁杂,随时转变的事态,让我们不得不把脚步放稳,摆正自己的姿态。因为我们身后拖着一份牵挂,肩上扛着一份责任,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位置。在拥挤的人流中翻滚,我们总有太多的困惑,对一些不尽人意也常常自问,为什么?得失不停的浸染着生活,对一些望尘莫及的想法,也是饱含着太多的无奈。
岁月匆匆,时光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已略显斑驳。曾经喜欢看悲喜剧,会为女主角的涓涓落泪而伤情,也会为男主角的豪迈而震撼。此一时,彼一时,那些精心布置的场景,精彩的画面,曼妙的托词,也不再如当年感同身处,精彩之处也只是一笑付之。很多时候戏里戏外只是看了一个开头,就已评估出结尾,因为所有的虚构都大同小异。而现实和虚拟的落差之大,让我们不得不正视自己的思维,也不再为事不关己的剧情而交集。
时光如水,很多时候还来不及细细品味时光的样子,就遗失了一段华年,转瞬已是沧桑满目。清浅的皱纹中刻录了各种波折后的成熟,一份浅浅然的心性也在慢慢沉淀。对于一些不尽人意的人情世故已不再纠结于心,而是豁达一笑,以如水的心境随和了一份平淡,用一颗感知的心诠释了生命尊严。用虔诚的态度,守一份晴好,恬一份安暖。
百转千回,聚散离别的残酷让我们更知晓了人情的可贵,那些泪流后的感怀随岁月越走越浓,曾经无法释怀的纠结也在领悟中,演变成了一道道值得回味的风景。被搁浅的往事一经提及,依然是入骨入心的感动。
细数流年,对错各半,一些意气之争空白了很多章节。或许人的一生需要配比一些违反常理的色调,才能把人生的画布绘成亮点,使平凡的生活滋生了一些不平凡的故事。但风尘错落频多,总会有一些故事与时光脱节,成了深思后的回味。很多时候我们都想拥有一份持久,但更多的身不由己,总会有太多的事违人愿。
走过了一段心路,会明白人生需要随安随情。凡事都要有个度,过于低沉会丧失自己,过于张扬会乱了心性,有时候也需要那么一点点的不和谐来调味,而使人生不像石沉大海,渺无声色。生存需要动力,而生活需要活力,但活力是一种入心入情的争取,而不是刻意的临摹。就像一株花草,从一个点开始成长,不但要具备攀爬的能力,还要有经风雨的韧性,更需要一份面向阳光的姿态。人生就是这样,从简单中去提取更多的不平凡。
拨开时光遗留的死角,以一扇窗的明媚铺一地温情,使血脉相通,从复杂中简单的看待人和事。以大海般的胸怀容纳世界,容纳自己,随红尘波转,默守安然。
篇3:等待,下一季绽放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7 字
+ 加入清单悄悄地,就像一缕春风,在不经意间,你走进我的心房。从此,隔着万水千山,我的世界,满满的,是玫瑰四溢的芬芳。春夏秋冬,光阴温婉绵长。
轻捻岁月,植入一颗思念的种子于心,温馨而又浪漫。闭目聆听,放飞一季春天的心情。在你,在我,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随着春风荡漾。
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时间温润地合奏出一曲悠扬的旋律。因为有你,漫长的四季,无论风雨,无论阳光,处处都是快乐而美好的记忆。
春去春又回。也许,是太过匆忙。时光的变迁,季节的交替,似乎有着些许的遗忘。东风早已抚过,枝头上,无数花苞摇曳绽放。为何却嗅不到,我心中的那缕淡淡的清香。
阳光,依旧灿烂明媚。柳条,依旧葱绿茂盛。你,还在那里,不远不近。为什么,我深深地呼吸,却触摸不到,你那熟悉的气息;伸出双手,却感受不到,你那暖暖的温柔;侧耳倾听,却无法听到,你那怦怦心跳的声响。
难道,是春来的太早,冬的寒气,还未完全消退。难道,是风的凌乱,吹散了芬芳的浓情。难道,是蝶的曼舞,分享了甜甜的蜜意。难道,是雨的缠绵,尘封了温馨的花香。
飘扬的柳絮,飞舞的杨花,正沿着春末的节奏,和清风一起曼舞。满目翠色入谁家,春的绿意,正在渐渐地滋长蔓延。窗外,太阳带着几分暧昧的慵懒,看着春的温暖和夏的炙热,慢慢地绵延为一体。
心海,悄悄地划过一丝丝寥落。抬头仰望,眼前一片迷茫,像风像云又像雾。置身其中,已分不清,咫尺还是天涯。只能,不言不语,蓓蕾般默默地等待,夕阳般遥遥地注目, 任凭时光悄悄地流淌。
就这样,静静地。揽一弯明月,让思绪不再飞扬。携一抹阳光,让生活不再彷徨。微闭双眼,体味心境的徜徉。静观,如烟的过往如墨轻染。内心,不再惆怅。
就这样,淡淡地。写一段文字,让寂寞化作诗行。握一缕春风,独守这宁静的时光。回眸,流逝的岁月漫过心头。从此,无念无想。等待,下一季轮回,在青春中悄然绽放。
篇4:小议蟋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6 字
+ 加入清单夜,不平静。似有一万个声音在争鸣!遥相呼应,不绝于耳!那美妙的弦乐堪比天籁,以夜空为幕,地做大厅,每一个演奏者都隐蔽起来,让人只闻其声,不见其影,让人似乎置身于一个神秘,美妙的仙境里,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这清纯悦耳的弦琴声……
朋友,你肯定以为我在梦游吧?不是的,不信的话,就请你今晚也走出房间,来到室外,亲身聆听那绝妙的仙乐,感知一下大自然带给你的那份欣喜吧!
白天里蝉的嘶鸣终于消弭,劳碌了一天的耳朵总算是得到休息了。就在此时,一个个藏匿在暗处的小蟋蟀们提着弦琴上场了,一首首清新悦耳的轻弹漫唱,缓和了一天里烦躁的心绪,在这舒缓微妙的弦乐里,人的心情得到了净化,灵魂得到了升华,枕着这缓缓流淌的乐曲,人们好像陶醉在母亲的摇篮曲里,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那香醇的梦乡里。
“蓬蒿门巷绝经过,清夜何人与晤歌?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这是陆游与蟋蟀的知遇之诗,我没有诗人的才情,却有一腔欣喜,一份浓浓的乡情荡漾在胸中,让我的灵魂在美妙的合唱声中升腾至遥远的故乡,回到那一方熟悉的青草地,那永远温暖我的农家灶台。青涩的时光里,是那声声清越的弦乐陪伴我度过了欢快的少年时光,纵然没有了茅草屋,泥灶台,但是,那美妙的弹唱声却永远的定格在我大脑里的一隅,提醒我生命里那纯美的爱情,浓厚的亲情,甘霖一般的友情,都在混沌的嘈杂声中脱颖而出,涤荡着我的灵魂。
纵览历史长河,这小小的蟋蟀,竟然也翻云作雨,在人类的一幕幕悲喜剧中,担当着一个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争雄恐负东君意,
决胜宁辞一介身。
鼓翼有声如唱凯,
洗钳重搦似生嗔。
大哉天地生群物,
羡尔区区志不移。
人类利用了蟋蟀好斗的天性,把这小小的蟋蟀玩弄于股掌之上。有人为之倾家荡产,有人为之呕心沥血,更有穷苦的百姓为之赔上性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就有一个《促织》的故事,真的是把蟋蟀这个小小的精灵捧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演绎了一场场人间的悲喜剧。不知道是人玩蟋蟀,还是蟋蟀玩人!
“斗蟋蟀这项活动,近年似有兴起的趋势,大概是人们的日子开始好起来了,总需要搞点娱乐活动。听说一些大城市,象杭州、天津等地都成立了蟋蟀协会,上海出现了万人蟋蟀市场,盛况空前。实际上,斗蟋蟀已不再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作为民族的传统文化,它还能增进与外界、甚至与世界各国的联系。美国一家电视台在它《看东方》节目中,就曾把斗蟋蟀作为中国一个传统文化形式向全世界播放。斗蟋蟀如果搞得好,搞得有影响,也许会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对经济发展带来一点促进作用呢!”
这段文字,是我在网上得知的,朋友,也许你和我一样,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小小的蟋蟀是我们生活里的一道点缀,一抹彩虹,一首悦耳的乐曲,一个美好的回忆,乃至一个一生相随的挚友。谁又知道,蟋蟀,是什么?那一个个隐匿起来的音乐家,又将在如今的中国上演什么样的华章?
他是一个使者,促进友谊和进步,还是一个恶魔,操纵着人间的喜怒哀乐?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百姓,因为有了党的教育,我了解了历史,知道古代一系列的动物之斗,都被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视为玩乐,满足他们残忍的心性,乃至到“斗人”。就是古代的奴隶主让奴隶之间生死决斗,以奴隶的死亡为娱乐,为那血腥的场面而兴奋!或许我天性残缺,没有生长那种野性的基因,我不能看见杀戮,不能看见流血,不能看见死亡,不能看见眼泪,所以,我肯定永远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民,像一只只隐蔽在缝隙里的蟋蟀一样,每日里为自己的生命弹奏着乐章。我真怕有人把我送上争斗场,成为一个决定别人命运的玩物!
“咕咕咕咕”,“呜呜呜呜”,“嗡嗡嗡嗡”,一丛丛草芥间,蟋蟀们犹在弹唱,他们在说什么?你知道吗?朋友,我似乎懂得了一点点。那是爱的呼唤,那是情的氤氲,那是天堂里遗落的一粒爱的音乐种子。
珍惜生命吧,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吧!别再把杀戮上演在小小的蟋蟀身上,我相信,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文明在刷新,美好和谐的生存环境属于地球上的所有生灵!
篇5:我突然不喜欢你了的散文
全文共 553 字
+ 加入清单我已经不想再了解你的最近的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样的印象,不会再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你或者跟我说话或者不跟我说话。
你或者出现在我的生活或者消失,我已经不再那样介意了,我已经不会再向别人宣布我对你的放弃了。因为真正的放弃永远是悄无声息的。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个时刻,我模糊而清晰地发觉,我不喜欢你了。而很久很久以前,我以为这样的发觉会让我欣喜。然后事实是此时此刻我打下这段文字,我的内心是悲凉的。
我最害怕的事情,原来不是我无法放弃你。而是有那样一天,我突然不喜欢你了。我曾经,是真的那样的喜欢过你。这种喜欢我想我此生大概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你微小的波动一下情绪,就会造成我的泪流成河。你何止是我的上帝,你简直是我的全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跟你说过的话,跟你聊过的事,我还记得你对我的评价,记得你说的玩笑或者是真话,我记得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记得你最近跟我说的一句话,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的好听的话,也记得你对我说过的残忍的话,这么多的话我不知道我还会记得多久。我知道我回忆这些的时候还会有一点开心或者难过,但是我想我再也不会那样入戏了,我已经不了解你的最近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么样的印象,不会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
篇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0 字
+ 加入清单这些天,把刚买来的《朱自清散文集》大致看了一遍。有许多文章都是一知半解,但读来读去才发现,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早已学过的《背影》。
一次普普通通的送行,让儿子改变了对父亲两个字的认识,更表现出那份伟大的父爱。
文中“我”虽然已经不小,也不是第一次出远门了,但并不放心的父亲还是执意要为我送行。到了车站,安排好了一切,还要嘱咐再三。父亲的一举一动让我不能理解,“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但接下来的一幕让“我”明白了父亲的伟大,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自责。这也就是文章中最令人感动和难忘的一幕,“登月台,买橘子”,父亲“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接着“他用双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是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的流下来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个个简单的动作轻易的就能做到。但对于身材肥胖,腿脚蹒跚的“父亲”来说,这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但他还是做到了,是对孩子的那份爱便成了他源源不绝的动力。
这一幕,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幕,也同样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联系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有何常不是如此。即使儿女已从昔日的一棵小草长成了一颗苍天大树,但在他们的心目中,儿女永远是一棵长不大的小草,永远需要照顾。但无知的我们总是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总是嫌他们唠叨。殊不知,那一局局的唠叨是有点点滴滴的关爱凝聚而成的啊!
其实,在我们生活之中的“背影”还有许多,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地去发现。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地去感受,你会发现。其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点滴,每一次感动都能会集成一张张美丽的“背影”。
让我们用心去发掘那一张张“背影”用感恩的心去铭记他们,去报答他们!
所以,感恩的心,从现在开始!
篇7: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9 字
+ 加入清单轻轻地,微风撩起你那带酒气的发梢,盛满你那只志澎湃的酒杯。于是,你剧起酒杯邀来明月,在花间轻吟一首诗,你醉了,风醉了,月也醉了。
你的酒杯空了,是否又要让风儿为你斟上一杯。狂傲不羁的你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吗?
我佩服你,以奔放的激情,表达你内心深处济世安民的政治理想,抒发你的壮志抱负不能实现的悲愤不平。
我听到了你心里那悲愤的呐喊:“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宣泄出你“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痛苦。
夜,已渐渐变深沉,深沉的夜掩盖住你内心的空虚,这时的你,不再是白天的那个激烈地揭露,抨击上层统治阶级穷兵黩武、骄奢淫逸、贱视贤才的种.种罪行的你。你现在只是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内心的感觉恐怕只有酒知道吧!
你向往自由,追求理想,一生漫游了无数名山大川,足迹几乎遍及全中国。从蜀道到长安,从长安到庐山,一条条平平仄仄的路,如同你那坎坎坷坷的人生。一路匆匆走来,高堂明镜里遗落了你几丝斑白如雪的发。
你视富贵利禄为尘土,视功名如敝屣。只要有酒,那今宵就醉吧!
诗,是你生命的寄托,灵魂的归宿,酒是你华丽的屏帐,吟吧!醉吧!笑吧!在长安这片悲悲喜喜的月色里临风独舞!
篇8: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 加入清单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篇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 加入清单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篇10:曾在懵懂中领悟的爱散文
全文共 804 字
+ 加入清单人生旅途就如情绪化“多变”生与死在一刹那之间,牢牢套住真爱与放弃在一信念之间,曾经在爱情那神秘的旅途中期待更美好的画面却从未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幸福之中,怪自己当时不够成熟,直到现在才真正领悟到真爱的含义。
曾经的我太无知、太懵懂差点与真爱失之交臂,现在的我明白了两个人在一起是缘份,不要为了一点小吵小闹而提出分手,这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彼此包容、彼此体谅,雨过天晴又是美好的一天,情侣之间就如夫妻之间床头吵架床尾和一样是不记仇的,缘份天注定,月老为我们牵的红线,注定要我们永远在一起,不管怎样都摆脱不了彼此,互相依赖都早已成习惯这就是真爱。
感情旅途中磕磕碰碰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从哪跌倒就从那爬起来,每跌倒一次会更加成熟,千万别在同一个地方跌倒N次,那样会显得自己很愚蠢,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不去好好珍惜,难道还傻傻让它逃走吗?失去了就不会再有了,世上无后悔药,就如同世上没有复活药一样。
真爱的含义:一但爱上了就会无法自拔为对方做一切都在所不辞,男孩女孩你们也曾为爱迷茫过对吗?男孩曾问自己:我为女友做一些我从来不会做的事情值得吗?那我告诉你,你爱她偶尔为她疯狂一下有何不可?女友是拿来宠的又不是拿来玩的,女友曾问自己:为男友改掉坏啤气可能吗?那我告诉你一切皆有可能,只要你愿意,你爱他,不知不觉中你会慢慢发现自己也能做到,会更加知性而成熟。
对待爱情不求轰轰烈烈,平平淡淡才是真,轰轰烈烈的爱情虽浪漫但不靠谱,平平淡淡的爱情虽通俗但切实际。
爱情的底线是无止尽,时间也如同,时间是疗伤最好的解药,时间是明确自己心最好的方式,同时时间也经不起等待,人也如同,但人一但被爱情套牢了深爱了,哪怕回忆是痛苦的、是残缺的、是支离破碎的、仍会觉得很幸福,很满足,只因为那是自己唯一深爱的人,就算早已筋疲力尽、伤痕累累、仍是快乐的,无怨无悔爱一生。
爱情中迷失方向的孩子们,是时候该找会自己的爱情了,明确自己的心,做最明智的判断。
篇11: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爱情散文
全文共 1590 字
+ 加入清单轻倚在季节转角处,有风拂过,扬起的发丝诠释着温柔的陪伴,轻敲键盘,把感知到的你放在心上,放在思念里。静静的闭上眼,心就飘飞在想你的旋涡中,幸福甜蜜荡漾着每一缕空气,如此美好。红尘陌上,盈满怀花香,在一阕清词中慢慢行走,那些过往,也便如花,悄然绽放。清风,一抹微凉,如水温柔,落入心间,最后飘去,再消失……这一刻,有心跳的声音划动着夜空,只是静静地等待一种感觉——仅仅让你知道那种感觉:读解文思中流转的眼眸,而后诠释出的那份心灵的共鸣!
初识的渡口,相逢醉了季节的眉间,那些懂得,那些温暖,润泽了我们的心灵。与你一起静听风的呢喃,守候着岁月静好。微风,捎来远方的轻轻呢喃,荡起心湖中的圈圈涟漪,我捧着五月的温柔,倾城而来,于指尖绽开朵朵玫瑰的馨香,在风中微笑,轻扬,辗转,别致婉约呓语中的一眸浅笑。回忆那些镌刻在心底的心心念念,婉约在文字里,书写一份诗意,在清宁之中,缄默如烟。
岁月安暖,青丝缠绕一路情长,入眸的风景,明媚着浅笑。随意掬一捧岁月的悠然,温馨,恬淡。你的笑颜如暖阳,温暖着我曾经清冷的心涧,那抹柔情在指尖曾翩翩而舞,曾旖旎而歌,那份炽热的余温,摇曳了一个又一个恬静的梦。一帘花瓣,摇曳着爱的馨香,眼眸中漾起圈圈透明的涟漪。有你的日子,快乐依然,幸福依然,细语呢喃之间,也有一股悠远与恒久的力量。
想念你,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它只是一种感觉。总是在寂寞的时候乘虚而入。当思绪,穿透时空的阻挡,跟随内心的声音,飞往苍茫彼岸。临水之畔,轻吟浅唱,一卷心语,朵朵合欢,时光的韵脚渐次层叠,婉转了如歌的诗行。与一段记忆对视,我与你隔着一程山水的距离;与一段光阴对视,因了你的真心,我的纯净,因了那一程山水的旖旎,你视我为生命中的一次最美丽的相遇。梦幻悠悠,一场花事,一消沉醉。眉间心上,是过尽千帆的安然,笑容的明媚,便是最幸福的点缀。
岁月,诉不尽梦的芳菲。一纸墨香,缱绻成一段一段永不迂回的流光,应着穿梭年轮的泛黄以及美好。风,泛起如潮的心绪,爱的柔情,一次一次与你邂逅在思念的延续,一直定格在心里,点点滴滴,从未终止过。执笔的痴念,饱含的情思,将约定的等待勾勒。在记忆的芳华里,浅浅的依然暗香。
回首的眸光里,盈满晶莹,心瞬间被濡湿。美丽的情愫在时光里缓慢流淌,心间是一脉无形的牵念,恰似你的低低喃语在耳畔萦绕,一直延伸至梦的尽头。轻掬一袖清风,在一帘月色中潜入平平仄仄的云锦,几分清寂,几分柔韵,凝结成深情的绝美书笺。盈一怀静谧,携一帘浅梦,我在期待一场款款的邀约。于清音深处,烹一盏文字,韵一场花开。任一笺绯红,在情深意重的回望里,被岁月赋予最美的风情。
夜阑人静,暗香盈满西窗,在文字中咀嚼每一瓣花香,把每一份欣喜都写在双眸,绕在指尖上。一首心田里的诗韵,润色润香清丽而恬淡。风轻云淡的日子里,一场遇见,已足够温暖一生。花开有爱相依,花落有情不离,裁一段光阴,装点锦瑟年华,让似水流年开出爱的花朵,相遇是一树花开,相守是花的硕果。
和着夏天独有的醇香,我将想念轻轻写入流年的红笺。心怀夙愿,许时光静好,任思绪飘逸在千山万水间,吟风弄月,诗韵飘香,一路的缱绻,唯美中透着静好。水墨落花,笔笔透着安然,隽秀着情谊的静美。描一幅岁月风华,你永远是我笔下诉不尽的情怀。和着微凉的月光,念你给予的温暖,幸福漫上眉眼。在诗的画面中,流动和飘逸着对爱的执着和真诚。写给花香的四季,写给隔岸默默的你。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
繁华三千,只倾其一人,那首爱之歌,于心扉浅唱,依然温暖彼此的心。岁月终会走远,我相信,我们会一直在,因为我们早已习惯了在一起的时光。只待你从远方走来,伸手,摘下一朵爱的玫瑰,让你亲手插在我的发间,穿过我的秀发,那一帘幽梦的相思,沾满了我们欢歌笑语的回忆。携手未来,让我们,在光影如花的交汇里,与你守候着一段如媚的不离不弃。只是为了在履行,泽一城终老,白首不相离的传奇。
篇12:情牵梦萦,你别吻我的孤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95 字
+ 加入清单嘉陵江第二次洪来了,古镇磁器又要被淹没半条街;朝天门码又将变孤岛。或许受某种莫名绪的影响,我的心再次跌落到低谷。一种无法释然的心态像夏蒸腾的汽,润、燥的往涌。独守在蓝窗帘下,悄悄驱赶着挥不去的郁积,只想对你说:你别吻我的孤独。
没有遇见你之前是一种孤独;遇见你又是另一种孤独。解不开的心结,无异是一种伤害。
我想知道未来的路径,有没有三角梅的红艳;我还想知道,当我在七月晚里倦了的时候,能否嗅到茉莉的芬芳?听见你呢喃的说着似懂非懂的承诺,牵强于狂之下的理由。你潇洒的挺拔,只是冲着这个季节葱郁的子,一到冬季你就萎靡不振了。
缘在手中,变得可放、可握。
黄昏的暖投在窗台,玫瑰的光晕渐渐抚去炎。突然想去嘉陵江边走一走,看一看滔滔洪,洗涤困惑了半晌的心。让感岔开一条路,思索下一步没有碑文的里程。
紫的光晕在眼前浮现,漫步小径,泥土呼吸的息扑面而来。豇豆在斜斜的竹杆垂吊着委婉;空心菜在坡地疯狂的吐着绿意;菊花放肆地开在空地旁,招摇白白的花冠。红砖砌的矮墙,是滨江路的屏风;站在矮墙的藤蔓下,可仰视高楼窗户夕的掠影。
光烫印之后的黄昏,在半空中织就着缕缕多彩的丝线,不可触摸,又令留连。我可能会就此留入梦中,但你别吻我的孤独。
悄悄的哼唱起一首歌,一首黄昏和江的歌子,把你的模样当作音符浮现,在空中飘飘飞飞。你不在时,我踱步小径,牵着你;还是但愿你别吻我的孤独。
嘉陵江,洪退去了不少,稍感欣慰。排的柳树齐齐的剪着女似的刘海,崭露出绰约的风姿;长堤夕缀在沙砾泛着莹莹的光。我知道,我没有征服自然的力量,/只会投入欣赏的眸光,打量这曾经熟悉经过洗后又陌生的景物。望着山川、江流,我然觉得担承好重,沉重到一江滔滔之谁来托起?
灵犀的隐忍,或许是乞求愫的暗合。仰望竖琴式的大桥,落半悬在桥顶,钢索镀一抹金。谁会在玫瑰云渐退的时分弹响琴弦?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是云霞的唇边,还给你脸颊一咂亮。
还是让云霞袅袅变淡吧,随轻风散尽,让我独自品味着孤独和怜,给自己一个理由:太晚,让我独自回家,与梦相伴。你别吻我的孤独,让我在梦醒后,捕捉你没有方位的影。
静静的坐在长廊的石阶,静静的观江涨。乔木林淹没在中,露出树冠的枝叶,在赤中呜咽;在石阶下打着,哗哗作响,裹着沙砾席卷而去。几只指拇大的小鸟快活的飞落在中的树枝,翘着尾巴,机灵的环顾四周,偶尔发出几声鸣。须臾,抖动花翅飞攒进绿雾一般的柳树丛里去了。
缘分如丝缠绵,有如淡淡的余晖将我包裹,无力割舍,然后安然带入梦中。遇见你是一种孤独,你别在梦中吻我的孤独,唤醒一地月光,在如洗的月光之下,丢一声惋惜。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我梦中的港湾?让我恬静的停泊。
淡淡的,何须溶在一江奔腾的洪之中,又何须寄予虚幻的晚霞。此时,云霞缓缓的变了浅褐,太渐低,像一个硕大的红球挂在竖琴桥的弦,浮光掠影里,江面变得坦平而深邃,给如茶一般酽酽的印象。
如茶,相思如茶。让我一个在梦中乐活。你别来扰我的一枕清梦。
篇13:今夜,我又想起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今夜,我又想你了。一个人坐在电脑边,你像秋风,摇落我思念的愁绪。
我轻轻的敲打着键盘,敲打着思念的文字。
只是因为一个熟悉的头像,我就想起了你。其实,我心里知道,那并不是你。
或许,你早已把我相忘于江湖。而我,却还在原地,惆怅,彷徨。
缘分,如烟。我们之间的缘分,早已灰飞烟灭。
而我,不知道为何,总是不经意的想起你,好像,你在我的光阴里,一直看着我,向着我笑。
当我伸出我的双手,想拥抱你的时候,你却像空气一样,让我无法触摸。
我只能把深深的思念,种在心里,渴望开出诗一样的花来,温暖我流年的记忆。
今夜,我又想你了。每当想你的时候,我都会写一段文字,以寄托我对你的思念。
我们就像天上的两颗星星,看是很近,却永远没有交汇的轨迹。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命运,让我们在今生的时光里邂逅,虽然,相逢的时光很短暂,却足以温暖我的梦。
是你,让我的文字有了生动的主题。
不是每一棵开花的树都能结果,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今生,能认识你,就是我最幸福的事情。
因为,思念,是一束温暖的花。
它开在我心里,温馨而久远。
篇14:饮酒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 加入清单瑟瑟秋风轻轻吹动满树火红的枫叶,宣告着秋日的降临;金黄的麦田随风摇摆,传达着收获的喜悦;八月的那一年弯月,叙说着无限心事……
就在两年前,我在南山附近的村庄建造了一所房子。小屋的周围篱笆种下了满满的菊花。这里背靠闹市,虽谈不上富丽华美,但有我钟情的这一份怡然自在。房屋四周人来人往,碰见几个熟人便聊一聊家常,虽说四周人来人往,但我的心却完全感受不到一丝闹市的喧嚣。要说我为什么能做到如此这般?那我只能用“心安即静”来回答,我心既安,又何苦为这尘世所扰?何惧这周围环境的动荡不安?
这一天的傍晚时分,我闲来无事,望见满院的菊花开得正旺盛,缓步走出房门到了东边的篱笆边。近看,那一朵朵菊花的花瓣向外缓缓舒展开来,夕日下的菊花宛若不谙世事的少年,向周围的一切投以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们。我不禁伸手折下一朵,靠近一闻,阵阵芳香扑入鼻中,使人通体舒爽。
一片落叶拂过,唤醒了沉迷花香中的我。我抬起头,远处连绵不断的南山不经意间映入眼帘。瞧,它静谧不语,似一位沉思的智者。山间的云气也是极好的,将山轻轻地笼罩着,为那稳重挺拔的山峦披上了一层朦胧的丝巾,使他距离我又近了许多。天空飞来一群晚归的鸟儿,时而相伴,时而追逐,偶尔传来几声婉转的鸣叫,那是他们唱响的归巢的小调。
这一幅田园画中暗藏着我所领悟的真理,我想自己分辨清楚,话到嘴边又不知道如何表达。愿有一知己,能懂其中言!
篇15: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60 字
+ 加入清单《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篇16:海的心事散文
全文共 1961 字
+ 加入清单今天的太阳异常温柔,一改往日雄赳赳气昂昂的热烈,像是一位披上了面纱的娇羞的新娘,又仿佛像是落进了海里,被浪花包围的圆形水光球,海面上折射出一串串五彩缤纷的光圈。
赤脚走在北海的银滩上,有种轻柔的感觉,绵绵的,银白色的细沙均匀地铺在海岸四周,形成了一望无际的银色沙滩。抓起脚下的一把细沙,细腻而温柔,均匀得几乎没有一丝杂质,如同食盐一样细软。
沙滩上留下我的一串又一串七扭八歪的脚印,以及无数游人的脚印,或深,或浅,或大,或小,稍稍回头,已经分不清哪一个是我、哪一个是别人留下的痕迹。已是中午,但此时的太阳呈现出柔柔水水的样子,仿佛特地为了那些皮肤白皙、惧怕暴晒的女士们怜香惜玉了一回。
换上泳衣,大步投向大海的怀抱。此时的大海,静谧而安详,没有一丝海浪,温柔得就像那乖顺的小绵羊。远远望去,大海和天连在一起,没有了界限,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海,远处的大海呈深蓝色,近处的海则呈灰褐色其中夹着一点白白的模样,它们之间夹加在一起,只留下模糊的界限。我轻柔地走进海里,生怕打扰了这位正在沉思的母亲,并想借此机会去读一读这位大海母亲的心思。人们说,海风是她的呼吸,海浪是她的心脏。我想,此时的大海,呼吸是平静的,心脏亦是平静的,它不带丝毫浮躁。即使是正在海里游泳、嬉戏和打闹的人们的喧闹声也无法破坏到它此时的静默,她默默地孕育着海洋里的各种生命,努力托起正在远处撒网捕鱼的渔民们的渔船。
此刻,沙滩上早已经是热闹非凡了,迎来了熙熙攘攘的游客。有正在拿着小铲子挖沙虫的孩子,有正在认真拣贝壳的小姑娘,也有正在打闹扔沙球的青年男女,还有正在玩“埋沙人”游戏的少年,他们正努力将自己或者对方的身体用沙子埋起来,只留下眼睛和鼻子,煞是开心的样子。各色的泳衣,花俏迷人,五彩斑斓,透着鲜活的气息,构成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还有小贩们出租用的太阳伞,也不甘示弱,争强好胜地要表现自己,炫耀它们婀娜的身姿。天空中,偶尔穿越过一些“飞人”,他们驾着七彩颜色的热气球在高空中穿梭而过,还有银白色的海鸥在海面上自由翱翔。
轻轻地将身体偎依在海里,感受着大海的清凉;深深地将自己的心容在海里,感受着海水缓慢而有力的搏动;静静地将耳朵贴近海水,听听那海的心声;偶尔一阵微风吹来,感觉到了海风的那般温柔、体贴。
黄昏来临,夕阳把大海映红了,好像给大海罩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海面上折射出迷人的光影。涨潮啦!大海开始变得狂浪起来!孩子说,那是大海在生气了!大海,此刻不再安静,它像是一只被激怒了的狮子,急躁而热烈地发泄着自己的情绪。
那一浪接一浪的海水,携卷着浪花汹涌澎湃地朝岸边涌来,一浪紧跟着一浪,却一浪更比一浪坚,掀起阵阵狂澜,我感觉到大海的心脏正在跳跃,我感觉到了大海急促而有力的呼吸。“来吧,就让我们一对一的进行决斗一场吧!”孩子欢喜地说着,并做了个超人般威武的动作。那一波接着一波的海浪拍打着我的背部,让我猝不及防,时而温柔,时而剧烈,有力而不尖锐,如同母亲般的大手按摩着我疲惫的腰肢。那一波又一波的浪花随着海风扑来,溅出了海面,激起了阵阵涟漪,也激荡着我那颗安静的心,更激起了我勇敢地迎接那一次比一次更加雄猛的挑战心。来吧!海浪!
那高高涌起的海浪,时而翻滚,时而向前,狠狠地把我推向了岸边,我品尝着涌进嘴里的海水,腥腥的,咸咸的,我告诉自己,我尝到了大海的味道。阵阵海风迎面扑来,我闻到了大海特有的清新和湿润,让我心情愈加舒爽,旅途的疲惫全部被这海风吹走。海浪,那是海的心脏,它来时凶猛,去时温柔,它怒吼时,是在告诉人们:当苦难来临,要学会不断挑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
当夜幕降临,大海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灰色,变得更加妩媚和神秘。赤脚漫步在沙滩上,我与大海对诉着心事,这种感觉迷离而醉人。我想告诉大海我的名字,于是用手指在沙滩上写上我的名字“可美”;我想告诉大海我的心事,于是又用手指在沙滩上写下“祖国”两个字,希望这片大海越来越美。此时,那一波接着一波的浪涛翻滚而来,不断冲击着海滩上的细沙,几个来回,沙滩上已显示出平整的模样,已经找不到我写字的任何痕迹了,让我不禁想起四个字:水过无痕。海,它沐浴着群生,通达万物,却不留痕迹,不喜不悲,这才是海真正的大智慧。所谓智者,不被经历本身所累,我期待我的名字、我的心事,永远存留在这片汪洋大海中……
牵着孩子的小手,缓慢地在海水里行走着,水的阻力很大,就像是人生困难的阻力,你没法让自己迅速起来,稍有急躁心切,就会被海水绊倒。大海在告诉我们:唯有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向前,才能摆脱困境走向光明。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我感觉到了一丝寒意,不禁想起了李商隐的一句诗:欲就麻姑买沧海,一杯春露冷如冰。大海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共同的母亲,保护大海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我向大海默默许了个心愿:唯愿大海与祖国山河瑰丽壮美、长盛不衰!
篇17:遇见又擦肩的少年散文
全文共 823 字
+ 加入清单有人说,人生是一段旅途,这条漫长的旅途,被分成了许许多多条路。有人说,旅途中总有一段路,会有个人一直陪你走完。而这,也仅仅是旅途中的一段路罢了,人生旅途很长,长到没有几个人能一起携手走完。也正因如此,于我而言,在我不算太美的年纪,有人陪我走过一段旅程,足矣。
青春的旅途中,遍地都是惊喜,遍地也都是忧愁。我们一同哭着笑,我们一同笑着哭。六月的太阳火热,六月的心情澎湃,六月的汗水和泪水洒了一地。
而你,就如六月的一股清风一般缓缓而来,带来的不仅只有清凉,还有火热中的一方宁静。每个女孩的青春旅途中,都希望遇到一个身穿整洁干净的白衬衫,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外加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形象的少年吧!而我,也同样。
就这样,你走进了我的世界。就这样,我遇到了那个点亮我枯燥夏天的少年。少年,你的笑容如六月清晨的太阳一般明朗而不刺眼。青春旅途中大家都是半迷糊半清醒地度过的吧,在连我自己都尚未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们共同谈论现在,我们一起畅想未来。你阳光开朗的性格无时无刻不在带动着我的热情。遇到你,我很幸运,你填补了我青春旅途中的遗憾。
在我看来,能被你照顾你女孩真的是非常幸运。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令人感动。少年,你很好。可惜,我最终还是辜负了你。
因为我自己明白,我们离所谓的一生,一辈子还差好远。或许,更多的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你。人人都希望在最美的年纪遇上最好的良人,可往往都是事与愿违。就我而言,错过了你,我才迎来了我那姗姗已迟的最美年纪。他人都言,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或许,前世我们刚好凑够那五百次吧!今生,遇到你,你虽未陪我把青春的旅程走完,可我却也不会存在什么遗憾。
后来的后来,我才发现,我再也没能遇到过像那年夏天一样火热的太阳,再也没能感受过像那年夏天一样清凉的微风。再也没能遇到一个像你一样的少年。你是我那些年里错过的勇气,不过好在,我的青春旅途你曾陪我走过,索性,不是一场空欢喜。
篇18:田园人家散文
全文共 2117 字
+ 加入清单一 走进乡村
这个小村庄被大片的绿色包围着象是一个岛屿。清新湿润的空气里偶尔传来阵阵牛粪与腐草的味道。泥墙土院、鸡鸣狗吠,一切依然是多年前那未曾改变的旧模样。
既然是老模样就少不了麻雀们的热闹,它们响亮欢实的叫声交织成这里最独特最热闹的一种音韵。五个一群三个一伙站在人家的墙头院子、树叉上,叽叽喳喳、一惊一乍,就像是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们。想从它们那里瞧出点什么,可惜鸟儿光顾着它们自己的事情,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线索,一缕烟的功夫便你追我赶地又飞往别处了。
一只老牯牛拴在树下,它倦怠了?还是象一位经历了很多事情的老人,把流年的岁月当成了一块点心,慢慢回味慢慢咀嚼,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牯牛都没有任何表情。
芦花大公鸡是无所谓的。它漂亮美丽,正值壮年。不知道什么是忧患。它那色彩斑斓的“外衣”让我想起小时候做毽子时的快乐。毽子只能用公鸡的毛做。母鸡的毛短做出来笨拙得很。那时生活贫困,家家都养的是下蛋的母鸡,公鸡很少却也得等到过年才能杀鸡取毛。因此我和许多小女孩的愿望一样,就是谁能给几根鸡毛。如今芦花大公鸡的毛再美丽都已经过时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里的孩子都已经不玩这个了,至于玩的是高级的还是低廉的,孩子们恐怕都没有时间去摆弄了,他们对付的是铺天盖地的作业。骄傲的芦花大公鸡后面一直跟着几只母鸡,它也有三妻四妾吗,瞧,那只被落下的母鸡,它摇摇摆摆急速奔来的样子是多么笨拙好笑啊!
乡村的狗倒是变了品种。它们没有了高大的外形,就象人里面的矮子一样没了自信,吠声也就可以和稍大一点的猫相比较了。
地里头丈把高的麦苗,经过季节之手的摩挲已有了成熟的气息。这阵子的农人闲下来了,只等着麦熟果黄呢!也许离城镇较远消息闭塞,他们并没有出去打工的意思,无论寒暑都习惯地两手筒在袖笼里一起唠唠嗑,说说谁家的媳妇好,谁家养的羊儿多,秋冬可以买个好价钱……老农们的脸上沟壕纵横,如同是麦田里一道道垄沟。他们的衣着和岁月一样久远,但农人习惯了这样没有波澜的日子,因为他们很少走出这个“岛屿”。
二 乡村老婆婆
施工中的一天,我来到一棵树下靠着麦垛休息。
迷迷糊糊中,隐约地看见一个老太太歪歪扭扭的朝我走来。她一脸的慈祥笑意,还提着一个布兜。我有些惊讶的坐起来,只见她从布兜里掏出几个冒热气的包谷说:一个女人家干这么累的活,够辛苦的啊,家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掰了些包谷煮了,新鲜着呢吃吧!
肚子倒是不饿,有了说话的我也不寂寞了。老人说:家里太穷太乱要不早就让你到屋里休息了。我说:这里很好,凉快的很。
老人似乎很信任我,很快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那年,老人和老伴为收留一个流浪儿而高兴。这个孩子当时一直是昏迷不醒的,很多人都说是养不活了,就是养活了收养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让他打心眼认这个家似乎不是那么简单。村里许多人都不很支持他们这么做。
婆婆和老伴没有听从任何人的劝告,他们倾尽所能为孩子医好病养好身体。小男孩的菜色脸庞有了些红晕,换上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特别招人喜爱。流浪儿似乎也很乐意把这里当成了家。
家总算圆满了,老两口有了精神,他们在孩子到来不久就在村上的小学给报了名。有了书读有了温暖的家,有了孩子甜甜的叫声,幸福在这一家人脸上绽放。
可惜好景不长。为了念书的孩子为了家里多出一碗饭,本来老两口生活并不宽裕,这下更添几多愁肠。没有别的出路只有靠卖菜为生。他们早出晚归,腿脚一刻不闲,老伴很快就累倒了,不久便撒手人归。
刚刚起步的家就这样坍塌了,婆婆和孩子少了依靠,生活穷困极了。没钱,孩子也读不了书,但他也不愿跟着婆婆在地里头吃苦,于是村子里又多了一个偷鸡摸狗的无赖。老人多次苦苦相劝也无济于事。最后竟不辞而别。
老人夜思日想、牵肠挂肚。哭的没有了眼泪。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的儿子终于有一天回来了。
外面流浪多年的孩子已不是孩子摸样了。他还领来一个比他年龄大很多的一个女人和一个不过几岁的孩子。老人没有办法,只好让他们住下。那个女人的眉眼之中流露出的是一种刁钻与狡诈,根本不象儿子说的无家可归的样子。每每儿子不在家的时候都对婆婆恶语想加。
老人原本身体就不好,又气又累。便偷偷规劝儿子说:自己还有些积蓄让他好好找个女子成个家,不要和那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来往了。儿子假装听从,当老人把钱递与他的手中时,便领着女人又踏出了家门。
从此,老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婆婆讲叙这个故事时,一直是平静温和的。似乎讲述着一个于己无关的故事。她掰啃着一个有些老的咬不动的玉米棒子。所剩无几的牙费力的咀嚼着,象是咀嚼一段艰涩的人生。老人是微笑的,全然没有积劳怨恨的样子,也不似饱受折磨后的一腔怨气。从老人身上看到,艰难困苦的生活可以使人容颜衰老,但不能因此就让一个人对生活就失去了信心!
每每我在辨别这个小村庄的方向时也在辨别那里的房子,哪家最寒酸最窘迫。老婆婆如何在漫长的岁月里坚守,在孤苦冷雨中度日。所幸的是,每次见到的老婆婆,见她并没有增添多少的憔悴。
简短的话语,匆忙的告别。大家各自有事,她拾着路边的瓶子,我坚守着工作岗位。无法探知她的境遇,她也不似有倾诉之意。每次给她带些的牛奶和食物,老人都很开心。
老婆婆纵然有太多苦难,但她平和的心态和坚强的个性一定会冲散生活中的不愉快。她会很好的生活下去的。
篇19: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699 字
+ 加入清单下雨了,一个人跑出去淋雨,异样的爽,感觉真好!
小的时候,家穷。我和弟弟读书上学,下雨需要雨伞。母亲在县城上班,为了挣钱养家,即使下雨也要去工作的。全家只有一把雨伞。母亲又总想省下钱来做点别的事情。于是,每到下雨,雨具的使用就成了很头疼的问题。每到这时,总会又这样的情景:弟弟说打伞太麻烦,我不打。说着不管大人怎么呼喊,头也不回冲出去上学;我也嫌打伞麻烦,跑去上学;母亲无奈,把伞送到学校,然后又冒雨去离家机里远的县城上班。有时,早晨下雨,等我和弟弟醒来时,母亲早已做好饭上班走了。伞放在门口,嘱咐我和弟弟上学打。父亲总是无奈,但又有什么办法,那个年代,家里真得是很穷。在学校,我见弟弟明明很羡慕有伞可打的同学,可是,表面仍是一脸的不屑,还很男子汉地在孩子们中间叫嚣:“哪个男孩子打伞啊,没出息!”每每这时,我的心象刀割一样,彻骨地痛。如果不是有雨,母亲就不会淋雨去上班了,弟弟也不会为了让家里人打伞硬说自己嫌打伞麻烦了。都是下雨,让母亲难受,让年幼的弟弟承受不该承受的东西……我恨死了下雨,诅咒老天,对着天空叫骂,也暗暗发誓,长大后要买很多很多的伞,再不叫家人受这种苦。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多年,后来家里不仅有伞,还有雨衣。可我还是不喜欢下雨。因为去县城的路还是土路,没硬化,表面坑坑洼洼,一到雨天,路面泥泞不堪,有时车轮陷在泥里,一滑就把人摔倒了,很不好走。母亲还去县城上班。下雨时,经常一身雨一身泥点。常常时我还在教室里上课,一听到打雷,窗外下雨,心就皱了起来,情绪也变得不好。我知道,一下雨,母亲又难走路了。整个中学,大学,我一直不喜欢下雨。那时大学的同学喜欢冒小雨踢球,喜欢出去淋雨,朋友们、同学们也都奇怪为什么我喜欢在桌前放杯干净的水,却偏偏不喜欢下雨。没有回答,就是不喜欢。每次看到天空落雨,都朝着家乡的方向,恨恨地发呆好久,心里湿湿的:明白,那边的天空下,有我还受苦的母亲……
大四下半学期,由于打工的原因,自己经济已独立。弟弟也即将大学毕业,家里渐渐的不再有很大的支出项,母亲也不必太辛苦了。我和弟弟告诉母亲,不要再辛苦了,下雨就不要去上班了。干脆,不要工作了,我和弟弟会养家。也暗暗商量好,等我们毕业,挣好多好多钱,让母亲享享福。可母亲仍坚持要去工作,说虽然你们大学毕业了,可还得成家,我的任务还没完呢。尽管我和弟弟从没有过大学毕业了还要靠家里的想法,但终究敌不过母亲的决心。母亲是个古朴、勤劳、坚定、有朴素大志又闲不住的人。我俩没办法,只好随母亲去。但彼时家乡的经济已逐渐起飞,村里到县城修了公路,连村子里的公路都已硬化。而且我还从父亲那里了解到,有时雨下的大了,母亲就请假不再上班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暖暖的,眼圈有点湿。我断定远方的弟弟听到也会很开心,发短信告诉弟弟,很快弟弟回短信说“哥,这天我等了好多年。”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下雨了。
虽然抵制了很多年很多年,但知道,潜意识里,自己是喜欢下雨的。我是农民的儿子,知道雨水对于庄稼的重要性,知道农人对雨水的感情。喜欢古诗,多年浸染“巴山夜雨涨秋池”、“润物潜入夜”、“青箬笠,绿衰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结果,就是对下雨有种近乎病态的感觉。如今,家里的经济状况日间好转,整个乘上升趋势。母亲所担忧的只是我们的婚事,下雨时的烦恼,再也不会有了。那种蛰伏的感觉很迅速的就占领了我的高地。每每下雨,总会欣喜万分。不管是盛夏的雷阵雨,还是太阳雨,春风细雨,还是清明时催人断魂的雨,各式各样,都很喜欢。往往一个人自由的时候,就会冲出去淋雨。那时,眼中的雨景,精彩纷呈。一行行的诗句飞过脑海,眼中仿佛还有杰克逊专集中人们沐雨和雨中那个飞蝇的特写……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有过同我类似的经历和感受,如果可以期许,我希望除我和弟弟之外,再不要有人有这样的经历了。
理性地知道,下雨并不竟然都是有益的一方面。有时雨水导致水灾、山洪、泥石流,造成了生命财产的损失,甚至夺取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同事。
但我并不因之而屏弃下雨,痴痴地喜欢着。只是又见天空落雨的时候,会希望雨水不会过量,会去一个人淋雨,并默默希望,人人都可以经历美好、享受快乐。
篇20: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 加入清单《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能够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比较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能够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明白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可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此刻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必须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此刻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此刻,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仅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此刻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欢乐不起来。我正理解,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欢乐。
没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却能够在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忆引起我的反思,或许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