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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仙记》散文精选(20篇)

新年来临,让我们把祝福送给我们身边的人,祝福新年越来越好。下面是相关的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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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冬夜晚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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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家人也已进入梦乡,唯我独享一室幽静,在电脑键盘上敲打一字一句的闲愁。

初冬的夜,空气披上冰凉的衣装。世俗有如这冬夜的寒冷,让人脸上的表情凝固成淡淡的忧伤。

想问那独舞于苍穹天地间的残月,在这偌大的世界上,是否有谁能为我弹一琴高山,奏一曲流水,唱一段关于知音的乐章?月亮沉默不语,也许,残月也有心情难圆,因为她也孤身屹立在遥远的天边,她是否也在寻找懂她的知己。懂她的阴晴圆缺,懂她的谦卑又孤傲,懂她的温柔又任性,懂她一切的自相矛盾,懂她所有难于言表的心酸。

岁月沧桑,我该用什么来丈量时光,我无法知道自己这一生一世到底有多远,有多长,我只知道,多少美好的时光,在我的手里揉搓得早已不成模样,当我把手放开,遗落成满地的哀伤。没人懂我,没有人理解我,我只有把那些无法言语的心酸化作点点笔墨,然而文字只是茫茫人生海中泛着的一叶轻舟,无法承载生命中所有的沉重,每每夜深人静,冰魂素手,也书写不了这一世的流年纷繁,世事离愁。但我还是依然乐此不倦,我手写我心,独自品味一杯寂寞的酒,把苦涩饮尽,至少能够感觉到自己存在这个世界上。尽管当每一个文字从心灵走过的时候,当一撇一捺在指尖落下的时候,就仿佛一根根尖锐的细针扎在心上,让心感觉到丝丝疼痛,同时也让灵魂受了伤,那是用泪水粘合的破碎记忆!

夜太长,路太黑,你是否也曾像我一样在流年里迷失了脚步,然后再也找不着未来的方向,那你一定会懂我此时此刻的茫然。人生犹如穿行在迷宫里,多少人迷失在横交错间找不到出口.

假如,上苍许我一世美好年华,我不会在每个喧嚣沉睡,寂静蠕动的夜晚将忧伤的心弦轻轻拨弹。那些只能暴露在属于黑暗幽深的时光里的心思,是岁月留给我成长的疼痛。假如,那些碎了满地的时光可以重新拾捡起来完整的拼凑成一段关于青春无悔的颂词,那我也会将冰凉的笔墨在苍白的纸上化成世界上最温暖的文字,谱写一曲关于爱情,亲情,友情的赞歌!……只是想假如却是最空虚的痛。

夜风轻轻拂过发梢, 飘起了丝丝惆怅,这一季的故事已微染清霜。窗外枝影婆娑,浅醉夜风凉,伫立晚风,谁人来教我走出那捆锁心灵的梦魇。我静默了时空,附耳聆听,却听到空中荡漾起寂静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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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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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汪曾祺散文》,处处流露出一个有趣的老人对生活无限的热爱和这个世界的唯美动人。汪曾祺老人是以讲故事的亲切口吻来叙述的,语言生动通俗。这一个个有趣的小事,真正打动了我内心。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文章字里行间都体现了自己对家乡深切的思念和热爱。这本散文集有一大部分都是关于汪老的家乡。高邮是水乡,在南方。那里有许多有历史的建筑、有趣的习俗和独特的吃食。随意但又严谨的语气,平易但又高雅的语言,还有那深沉,充满了爱意的眼神将一个游子对故乡的怀念之情传递了出来。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在一篇美食杂谈里说的两句话:“我很想喝一碗咸菜慈姑汤,我想念家乡的雪。”短短一句话,道出了多少回忆与思念,让我产生了共鸣。咸菜汤本不好喝,可如果增加一味故乡情,它就变了副模样。这不禁让想起我的故乡……

小时候,我和姥姥住在陕西农村老家。后来,来北京上幼儿园了,我就不能经常回去了。近年疫情严重,我已有两年多没回去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举家团圆的春节里,我越发的思念那个村子,包括那些曾经被我嫌弃的种种……印象中,我那时候经常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姥姥用大柴火锅做饭,饭香诱人,但添柴口的热气常会把我赶跑。呛得我连连咳嗽,也就不敢靠近了。那时,我特别不喜欢这种灶,现在想起却是那样温暖。此刻,我竟有点想念那个烧火的老灶。那是家乡的感觉啊……

除了家乡,这本书中还描述了许多有趣的人和地方。它们都是那样充满爱与阳光,洋溢着甜和笑。最打动我的还是汪老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与敬重。

如果每天都能像汪老一样,用散发着爱与希望的,发现美的一双眼睛去看世界,享受生活。我相信,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有意义,会洋溢着幸福,也向别人,传递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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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旧病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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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还小,应该是7、8岁左右吧。有一天晚上,半夜时分,我觉得屁股后面很疼,就去把我母亲叫醒。母亲拿手电照,发现我屁股肿了一个小红点,母亲一边安慰我,一边哄我睡觉,但是我屁股实在是太疼了,躺在床上几个小时也没睡着。过了几个小时,母亲又照,发现原先的小红点变得和葡萄差不多大了,而且红肿地发亮;天亮再照,有一个小苹果这么大了,用手摸一摸,竟然有点烫手。母亲说:坏了,是火嗟子!

火疖子是长在屁股上的恶性粉刺,也是一种痤疮,因为长在屁股上,而且疼的厉害,还像火一样烫手,使人坐立不安,故名火疖子。火疖子若处理不当,如随意搔抓或挤压排脓,热敷,药物烧灼等,都可促使炎症扩散,感染可骤然恶化,红,肿,痛范围增大,伴发蜂窝组织炎或演变成痈;甚至并发海绵窦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或脓毒血症。火疖子很厉害,整不好你就要花个半年时间趴在床上,而且你疼得还吃不下去饭------那得成什么样子!

母亲拉着我去看肖医师。他是个西医外科医生,在乡医院工作,他技术很好,很多人去看病都点名找肖医师。他叫我趴在长椅上,看了看,叹着气对我母亲说:这种病不好治,我给你开几服药,先看看效果吧!吃了一个星期的西药之后,那个火疖子不但没有变小,反而越长越大,这可把我母亲急坏了。听村里的老人说中药可以看好这个,母亲赶紧把我带到乡里的中医院。中医院里的一个老医生伸手在我手腕上把脉,其实我是不信这一套的,感觉这种邪乎的手段怎么可能把病治好。他让我趴在大桌子上,带上眼镜看了看,哆哆嗦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不知道是什么的中草药,放在嘴里嚼了嚼,吐出来铺在火疖子上。这位老先生,连麻药都没有!老先生在我嘴里塞了几根好像是种草药的草根,很甜,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嗞地一声,老先生已经把我的火疖子豁开了。他如何挤脓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在上面吐了几口草药,很恶心,然后对着火疖子敷了上去。我没有感觉到疼,因为火疖子长了这么长时间了已经熟透了,只感觉伤口挺痒痒的。

老先生嘱咐我母亲第二天去换药。换了4、5次,我感觉屁股已经不太痒了。再过几天,就好的差不多了。

老中医对我母亲说:你小孩真行,叫都不叫。干嘛要叫呢,我都没感觉到怎么疼。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每当我遇到身体或是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叫唤。难免叫唤,也不是张牙舞爪,以免让人感觉手足无措、惶恐不安。

我的屁股上至今还落下一个伤疤。

嚼着几根中药草根,就做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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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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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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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欲弃难舍是情分散文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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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许多人跟我一样,会有不少物事舍不得丢掉。舍不得的,肯定不是什么珍宝,即使你扔了大多也没人愿意捡去。

许多东西都有时代性,尤其是有些书,上世纪70年代末风靡一时的那套数理化自学丛书就是一例。想当年,为得到这套书,曾经花过多少心思啊。可如今,那书无论外貌还是内容,都已是鸡肋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却着实可惜。同这丛书差不多的,还有一套许国璋英语,那时这四册书加上随后的两本俞大裀教材,是我的至宝至爱,30多年过去,英语与我的距离,早已咫尺天涯,留着无用,却也不忍割舍往日情份。

类似的书,在我的书橱里不属少数,多次想下决心清理一二,结果都坏在优柔寡断这四个字上。

书橱上顶着几个不小的纸箱,其中一个装着积了几十年的朋友来信,少说也有几千封,大多一年一装订,几位与我往来特别密切的,还订有“个人集子”。这些信件记录着朋友们彼时心路历程,有的甚至可以说收藏着某种历史。然而,她们毕竟太私人了,一般不可以公诸于众。于是常常的想,到了“那一天”,我该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或者,为了保险起见,我是不是应该早一点收拾了它们,“以绝后患”?然而,我真的下不了这个决心,尽管与我交往的好像没有名人大腕,但他(她)们毕竟曾是我的挚友啊。

如果是名人大腕,那还好办了,堂而皇之将其献出去。细细算来,倒也收藏有几封编辑的亲笔,可对方好像都不太有名。倒是有一位有名的,红学中人所共知的冯其庸先生。他给我的那封信,让我夹在一部《石头记》里。我以为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珍藏。

还有就是那一大堆日记。写头一篇日记时年岁并不小了,可至今却也积下了30多年的文字。堆在一起,足足有两尺多高。日记里收藏着的一切,也许会比那些信件更为私人。说实在的,我的日记里,很少有自己的什么秘密,却记载着许多朋友的点点滴滴。以前我开玩笑说起过这些日记“归宿”,有人表示大家“分赃”,哈哈,这主意不错,可他们互相之间与我的关系毕竟并不那么平衡,也就是说,有些秘密是不可以互相泄露的。好在近年来写日记不再用纸用笔,所以的一切都保存在电脑里。有时想,有朝一日真的想舍弃它们了,一键毁之,最轻松不过的事了。问题是那一箱纸质日记怎么办?要我现在就毁了它们,于心何忍?

这些年,大大小小的得过不少的奖状。现在的奖状也是今非昔比了,大多金光闪闪,很是考究。要是他们只是一张薄纸也还罢了,偏偏都那么厚那么大,如果归在一起,得占个很大的地方,我只好化整为零,这里塞一个那里塞一个。对大多数人来说,奖状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说不定还可以换来一些实惠,比方评级啦升职什么的,可我没那种可能,有时还真觉得它们是个累赘。

世上最难舍的莫过于深深的朋友情分,偏偏许多的情分总是以(礼)物来表述并存在着的。我现在想到的就是这些,这些包含着朋友之情的玩意儿。你看我的书橱,满满当当的书籍前面,排列着是一个又一个朋友送我的可爱小摆设。我常常很奇怪,朋友们为什么总是把我当作孩子看待,问问他们,他们回答,我们心目中,你永远是个孩子。晕不晕?话又说回来,这样的话,正是我所喜欢听的。也许,年纪越大,越愿意自己还是个孩子。光冲着这一点,我还会下得了手丢掉它们?更何况,那一个个看似小玩具的物件,浸透着的却是永远无法割断的深情啊!

所以啊,到头来还是那句话,欲弃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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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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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段年少而又青涩的时光,但是当我们处于读书奋斗时,却对此又爱又恨,不仅面对高考升学压力,还要战胜叛逆倔强的情绪。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是七堇年的作品,它书写了作者在青春时的读书时光。那时的我们为了一根莫须有的高考指挥棒,忍受着巨大的学业压力,迎头应付应试教育的残酷,我们每个人在学习的路上迎接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互相学习生活带给我们的挑战。我们不是大人,所以在那些多愁善感的年纪里我们表现的既可笑又可爱,可我们仍然是我们,在现实生活粗糙而暴躁下,我们的内心还是会有一丝敏感与稚嫩保留。也许,这可能就是最初的我们。

七堇年在书中曾这样描绘她的青春。大概是这样的: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自己以一种盲目、消极的状态照顾着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个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床,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我想也许是青春促使我们不停地匆匆向前,所以青春是珍贵的。这样生活是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很遥远的梦想,为此我们从烦躁变得冷静,甚至不像从前的自己,可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正在慢慢成长,人不能总是活在从前。人总是要成长去思考远方的路如何继续走下去。这是藏在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这样的苍白也是我们青春的颜色。

当然,我们不可能为了高考而麻木的像机器人一样,在书中七堇年喜欢在深夜看书、做题、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她那种自我调节的小资本情调在没有空隙的青春里着实使人羡慕。我们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生活怀有一颗文艺之心,向往自由而又生机的生活。我们考大学也是为了摆脱束缚向往自由的体现。我们也可以在难熬的时光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也许这样可以使我们浮躁的心变得舒缓些,青春在这样下又变得独特起来。

由于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们必须更加坚强面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性。就像在青春时光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幅情景:常常我们努力的很久,深夜刷题背书,每天三点一线来回跑。可是考试的名次排名上却不见得增涨。我们对此失望,怀疑自我甚至想要放弃,可是生活还在继续,就像高晓松说过的,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如果你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定的决心,那么请你不论自己是否走上一条成功之路都不要放弃。至少最后不要对生活失望,我们必须有尊严地活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这句话是七堇年写作时给许许多多青少年的一句话,当然我也感触很深。

似水流年,如梦光阴。青春看似漫长却又那么短暂,有人打过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青春就像一卷卫生纸,看着挺多的,用着用着也就不够了。在如此短暂的青春里,我们怀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决的心,在青春里,我们不需要张扬自己,只要安安静静地做好自己的事,必须要脆弱敏感,只要坚强地面对。七堇年在这本书的扉页写到,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及时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好像青春就是这样子的。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们每个人都不要眷念温暖的被窝,去享受舒适的生活。青春时光每个人都需要去奋斗的,在青春的道路上肆意挥洒汗水冲向最遥远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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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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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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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暇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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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泡杯香气扑鼻的花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自己心爱的书,静静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很想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清晨,简单的梳洗之后,踩着自己喜欢的单车,去享受一天浪漫的旅程。

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个人静静的感觉,是否我的性格使然,是否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从不奢求太多,从不留恋太多,很简单,很简单的活着。

有时候却也总是那么的耐不住寂寞,很想找个人陪自己度过闲暇时光,却更多的是把空闲的时间,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了属于自己的文字里。就这样,就这样的守候着。

喜欢淡然的感觉,喜欢遗失的美好,喜欢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喜欢傻傻的笑着,喜欢重复听着某首会让自己很动情的一首歌。

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享受着爸妈的疼爱,幸福的我是一个90后的独生女。幸福的享受着全家人的关心。大大咧咧的花着钱,要求着爸妈为我买这买那,从不在乎他们的感受,办不到的总是会跟他们撒娇,最后他们只有无可奈何的满足我一切的要求。从不想太多,就那么傻的活着,突然间,好想他们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好想踏上回家的列车,

好想回家看看那日夜为我奔波的父母。好想跟他们一起吃端午节的粽子。

想了那么多,却发现自己做的是那么的差,感觉很对不起爸妈。很想在某个时刻,静静的和他们待在一起,或给爸爸捶捶后背,洗去一天的疲惫,或跟妈妈拉拉家常,在厨房帮帮妈妈的忙。好想在某一天,我会有能力带着爸妈出去浪漫的旅行。

记得大爹对我说过:“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学会做饭。”想想自己的回答挺搞笑的,我以后才不要下厨房,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是了,或者以后你们要是去我那玩,我都把你们带到餐馆里去吃。最后还是妈妈无可奈何的说,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养不养的活还把我们带去餐馆里吃,以后要是我们去,你买菜,我们自己做就是了。我知道爸妈是心疼我。

活了十九年了,马上暑假来了就奔20了,却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厨房。每次都下定决心跟妈说,晚上我来做饭吧,可是每次到做饭时间了,妈都说,还是她自己来,要我一边玩去。好怀恋妈妈做的饭菜,妈做的饭菜是天下最好吃的。

记得去年过年,看着爸妈忙着做生意,中午我决定下厨房,记得当时炒了一盘香肠,一盘青椒炒瘦肉,感觉菜味太淡,所幸每份菜里放了三勺子盐,当时自我感觉品尝良好,去殊不知中午他们回来时家里饮水机里一桶水以喝了只剩大半桶了。妈说,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就在家里玩了我们回来中午做给你吃。

每次我回去的时候都是爸妈生意最忙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只能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也许就这样我喜欢了安静,总想帮妈妈的忙,所以就帮妈妈洗了衣服,最初每天都起得很早洗衣服,却发现自己好懒,洗着洗着,早上就爬不起来了,还记得妈妈说,你给我们洗一次衣服每天给你5元,慢慢的我要求到每天洗下衣服给我10元,可惜,这样的时光我还是坚持不了多久,每天爸妈算账的时候照样找他们要钱,却一天什么都不干。我知道爸妈拿我没有办法,所以那成了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

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却感觉自己还是那么的不懂事,还是那么刻薄的要求着爸妈为我做这做那,现在此时此刻好想她们哦。

爸爸说,我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愿意用一切去换取我的幸福。我不想他们在为我担心。不想他们在时时刻刻为我牵挂。每个星期我都会跟家里打电话,有时因为没有我的电话,妈妈也会打过来。但是我知道了我要按时给他们电话,因为他们在家里牵挂着我。

最害怕的就是回家后的晚上,爸爸要跟我谈心,爸爸平常很少跟我说话,因为他对我说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知道什么该跟女儿说,什么不该说;他知道什么是为女儿好,什么不是为女儿好。他最喜欢问我每学期有什么所得,在学校怎么样?可是感觉每次那个时候都是我最内疚的时刻。我不想让内疚再继续。

暑假来了,我要开始新的人生征程了,在一起快要两年的室友,也许在明年某个时刻都要各奔东西了。

对自己好点,人的一辈子就那么短暂;对身边的人好点,下辈子我们不一定还会在相遇;对父母好点,这辈子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最幸福的生活,给了我温暖的爱。

我要开始规划我的生活了,我要拟定以后的职业生涯了,我要开始努力的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了,心若在,梦就在。我要给爸妈我所能给的幸福的生活,我要好好的孝顺她们,好想自己早点出去工作,好想自己有能力挣钱。我要用我自己挣得钱给他们买衣服。我要带他们出去浪漫的旅行。我要让她们为有我这个女儿而骄傲。

爸妈,在此时此刻,我想你们了,很想很想!

很想一直听着陈红的《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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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轧高跷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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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春秋战国时期的晏婴,一次出使邻国,邻国都笑他长得矮小,他就装一双木腿,顿时高大起来,弄得邻国君臣啼笑皆非。晏婴借题发挥,把邻国君臣挖苦一顿,使得他们很狼狈。据此,轧(踩)高跷流传民间。

高跷,也叫脚把、柳木腿,是百姓自个乐呵的保留节目。它又有文武之分。文跷讲究扭、逗,或演简单的小戏;武跷注重技巧,像“单腿跳”、“扑虎”、“劈叉”、“跳高桌”等。遇民间社火、花会演出。

可我们老家那一带轧高跷,纯属是孩子们一种游戏。

我们轧高跷,不朝腿上绑,是用两只手分别攥着左跷和右跷,脚踩在跷杈上,脚和手带跷走动。

高跷不用专门做,就地取材,在山坡洋槐树林里、核桃树上、柿树上、杨树上,找枝平杈的树枝砍下。枝杈留一鞋底宽,用来轧脚。枝杈下方的长短,决定高跷的高低,但要有树枝形状来定。枝杈上方尽量留长些,留长了,轧高跷时,俩手攥住高跷的把儿,不用弓腰,短了,只得弓腰轧高跷。用树枝做高跷的,高一些和长把儿的高跷并不多见。

小时候,我和伙伴们经常在一起轧高跷。不定谁,过一段就拿出一对新的来,在街里,或者在谁家的院里轧一阵。刚开始,只是走来走去,上石头台阶。后来,我们就轧高跷进行“打仗”。几个人都可以,不分家,用胳膊轴抗或者用头顶对方,脚落地或者身子倒地为输,赢了的接着对付其他的人,最后胜利的人为跷王。

那次,海平拿了一付高跷,着实让我们羡慕得不行。海平的高跷是楸木,是从大寨山脚下的大树旮旯楸树上砍来的。大树旮旯在荒无人烟的深山。楸树木质较坚硬,壮实又不脆。他去那里割柴,爬到楸树上砍的,砍时还差些从树枝上掉下来。他那付高跷总共有一人多高,在平地没法立上去。海平上到高堾上,把高跷搁到堾下,俩脚平着轧上去。海平轧在高跷上,威风凛凛、迎风破浪,我们只能仰头看他。我和几个伙伴坐在桥上,抱着自个的高跷看他表演。只见海平大步流星,转眼就到了柳沟,又转眼回来了,他从桥上走过,下到河沟,一支高跷轧在水里,用另一支高跷破开水坑上的冰块。一会儿他返回来,轧着高跷竟然坐到了街边伸在半空中的核桃树枝上。他把高跷挪开,俩脚在半空悠来悠去,好不自在。当然,“打仗”谁都不是他的对手,平时他就经常当跷王。在他跷下,有俩伙伴从他身边逃跑时高跷劈了杈,高跷不是高跷了,成了一根棍。很快,伙伴们都败下阵来。迥然天寒气逼人,海平头上却是热气腾腾。

有时,我和伙伴们在冰上比赛轧高跷,看谁在冰上高跷轧的时间长,上冰台冰坡次数多。在冰上轧高跷,摔跟头(跤)的事会经常发生,特别是上冰台上冰坡时,那跟头摔得啪啪响,摔得展呱呱的厉害,两支高跷也滑到了一边。

也有轧高跷听新房的。小宝是腊月娶的媳妇。前晌媳妇进了门,说去茅房解手,一去不回,不知藏到了那里,后晌也没见到,气得几个叫新媳妇嫂子的孩子嗷嗷直叫。傻小和伙伴商量,夜里听新房。等新房里的人走净,媳妇跑回新房插上门。关灯后,傻小几个人就悄悄凑近了新房窗前。可窗户高,他们听不到啥。傻小并不傻,来时带了一付高跷,这会儿排上了用场。他轧上高跷,身子靠在窗台上,耳朵靠近窗户。傻小听到新房里新媳妇嘻嘻的笑声。其他几个也想听听,傻小愣是不下来,又不能说话,其中一个小子去夺,傻小站不稳,从高跷上叽里咕噜掉下来,一伙人一哄而散。

还有一年初冬,响沟那条河下游东边靠山有一道弯,不知咋的风刮了一弯树叶,弯上边是高台,从山上下不去,这边又是水。当时弄柴火就那几种:砍柴、割茅草、搂树叶。搂树叶时,要是发现厚厚实实一堆树叶,不知有多高兴呢!可发现弯里树叶的几个人,只有望而兴叹。那天叫海平撞见了,他背着挎篓、爪耙,轧高跷淌过了河,一会儿就背了一挎篓干树叶回来。别人看见了,一个劲儿说海平捡了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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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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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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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流年优秀散文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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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依旧,花开摇曳。

我在细数那逝去的年华,有关这个学年故事。以心如止水忆思纷纷扰扰,以豁然开朗接受艰难苦涩,以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回眸岁月,面对现实。日子,如果非让我描述一下的话,我想只是四个字:花开花谢。

事到如今,竟然还是喜欢一个人淡淡忧伤,静静思索,默默落笔;还是喜欢每天从镜子里塞给自己一个大大的微笑 ,用心说:美丽的一天;还是喜欢眼睛或明媚或黯淡,尽收眼底,没有言语;还是喜欢简单的生活,单纯的处事;还是喜欢细嚼慢咽,一顿饭一小时,一顿饭两顿吃;还是喜欢能把不好笑的事也当笑话的笑口常开;还是喜欢等到多年以后,还是像一张白纸一样或者已经绘成一幅心旷神怡的画卷,不允许谁把我的履历搞得乌七八糟而只消得我自己泼墨挥洒;还是喜欢,还是喜欢,又是还是喜欢,都成了习惯,是一点都没有变,也不是变不了的。以为会在新的人群里寻觅到改变,而获得的却是蜕变。什么事情都可以理解,却不是全能接受;表面的寒暄总是必要的,真诚对待也必不可少;最能让自己舒心的该是不指望别人回应,仅是笑;若是抱怨着苦闷,那是不寻求改变,不是没有突破口,而是心灵停止了方向;有了依靠,还怎么独立行走;当懂得爱生活的时候,只是学会了爱自己;还没有停下来的理由,梦想一直在路上。

原本认定的也许不会发生,当初就算被千刀万剐也想不到的反而会随着岁月的滚滚波涛如期而至,与你相遇。所以,相信吧,人生从来都不缺少意外,要做的只有随时应战。有些东西,它已离去,然而它所升华出的思绪却不会离去,久久藏在心脏里,化成一颗刺,深深扎进血肉里,动不得,拔不得,唯有等待时间等待醒悟等待它自己退出去,过程很漫长也小心翼翼,一个细胞无意的运动都会导致前功尽弃,当它拔出血肉,平躺在心里,要安静绝不能急切,避免它心血来潮再次刺进去或者如刀般在心脏内壁划出一道道四分五裂的伤口,血流不止,这时千万不要与它抗争,它会气急败坏,潜入五脏六腑随意去刺,随意如刀割划,让内脏的血都汹涌不止,这是心痛。心痛了眼泪就会出面,决堤了是宣泄,红了双眸盈而不落才是伤。渐渐明白,若是坚定便没有理由,阻碍也是催化剂,相反的,理由才是阻碍,不是不坚定就是本就不存在,催化剂也好绊脚石也好,都不需要,顺其自然最好。只一眼,便深信。

过去与现状千丝万缕分不开。久一点的沉积为思维,造就习惯;近一点的促成状态,当下状况。两者紧紧相依,共同刻画每个时段的我们。我们可以有不同的阶段,而时间没有;我们可以站在此刻回望逝时的我们,而时间不会;那是我们也不是我们,而那永远都是时间;怀念的只是逝时却不能被此刻的相同面貌的我们能够替代,而值得纪念的却是时间以及充斥时间生命的平凡故事。

看过冷暖,安心栽培,期待盛夏凉风,期待秋天叶落,期待冬日暖阳,也期待来年花开锦绣。

编织几行字笺,挽作结,放在手心,紧握。

流年,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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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心中的连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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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团场长大的缘故,土生土长的我对连队有一种特别浓厚的情感。在我的眼里,连队颇具魅力,想起在连队度过的那些日子,的确是令我回味无穷。

或许是我出生在连队,小时候躺在自家的棚子顶上看惯了满天亮闪闪的星星和由圆到弯的月亮;自小在连队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烙印。

在我儿时纯净的记忆里,连队是一个极富诱感力的充满神奇乐趣和美丽的地方:蓝蓝的天空下是一片碧绿的田野,暖融融的阳光尽情地撒泼在劳作的人们身上,田野尽头的钻天白杨在薄薄的雾幔中时隐时现,杨树不远的地方就是错落有致的房屋、密密匝匝的果园、郁郁葱葱的沙枣林……

连队的日子就像支渠的水平淡而又实在,宁静而又充实,渠水在缓缓地流,日子在一天天地度过。

连队的春天来得早,乍暖还寒,大地已悄悄地开始泛绿。渠埂边的野草最先冒出一丝丝的绿,柳树也是一样的,延开一圈圈的绿,这时候,布谷鸟开始叫了,勤劳的连队职工们们早早地来到地头。机车轰响着划破也得寂静,忽然有一天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走出家门放眼远处,便会惊异地发现路边渠旁的蒲公英开出了金灿灿的花了。你还能看到田野间原本是空旷平整的,现在已经绽出一行行的新绿。

五月夏日的黄昏,悄然然有一丝丝甜香浓郁的味道浸入你的心扉,这种味道会弥漫在连队的各个角落,暮霭虽然已经悄悄地滑落在连队的土地上,连队却是没有城市的闷热聒噪。掀开门帘,踏出院坪,沿着林荫下的道路信步而行,一路走走看看,看看田野,看看果树看看庄稼,看看不知名的寻巢归宿的小鸟儿扑愣愣地掠过头顶,倒也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儿。

夜深些时候,除了几声时作时歇的夜虫的浅唱低吟,连队泵房的轰响打破了夜的寂静,四周再就一点声息都没有。在这宁静平和的氛围里,往日的劳累困乏和烦恼郁闷都被抛到九宵云外了。

到了7月初,在连队正是夏收的季节。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极具韵味的丰收图:收割后满是麦茬的田畴里,像是披了一层厚厚的绒毯,到处呈现出一片迷人的金黄,金灿灿的的向日葵近看是花的海洋,远看是一道黄金线,这美景,醉了田野,醉了连队,更醉了朴实憨厚的连队男女!

落暮时分,炊烟从连队的屋顶袅袅娜娜地升起,被贤惠辛勤的女人拾掇得干干净净的院坪的葡萄架下,男人正在餐桌前呷着啤酒,孩子在大口吃着饭,连队甘美甜润的日子就这样有滋有味地被他们呷进嘴里……

秋收时节,到处又是金灿灿的玉米,云朵般洁白的棉花,红彤彤的西红柿,还有三道眉的葵花籽,大红片和黑片的打瓜子,路上零散晾晒的豆子,翠绿、紫黑的葡萄,透出香气的苹果和香梨,饱满紫红的枣儿,这样的秋天怎不让人心醉痴迷。

在柳叶渐黄渐落的日子里,冬也迈着细步悄无声息地走进了连队。

有一天清晨,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忽然发现整个连队已是一个冰清玉洁、银装素裹的世界。

连队的冬天也是有着极致美景的。连队的男男女女很愿意穿戴齐整,脚踩着咯咯吱吱的白雪,相跟着去团场的农贸市场采购年货,连队的女人们早早地忙碌在香气扑鼻的厨房里,男人们忙着张贴大红对联,心里虔诚地祈盼着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连队的除夕夜爆竹脆响不绝于耳,伴着孩子们的嬉笑,弥漫着硝味的空气中夹裹着阵阵节日佳肴的清香。连队的冬正是在自己银装素裹的怀抱里孕育春的勃勃生机呢!

热爱自然,或许是人类的天性所在。我向往自然质朴,对连队情有独钟,心中总是想着其实连队是真正属于自然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关于连队的梦已经永远存在记忆的深处,我始终忘不了炊烟漫开的温柔覆盖了连队的屋顶,忘不了连队男女纯朴真诚的笑脸,忘不了连队的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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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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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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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烹饪生活经典散文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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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厨房,爱烹饪生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这个嗜好,也许是从中学时吧。那时候,我放学回家,父母都上班,我就做一大家七口人的饭,从来没有觉得烦过。要说我真正的嗜好,读书写字不算什么,一个是朗诵,再一个就是烹饪。

结婚前,我住单身公寓,一般是不去食堂吃饭的,都是自己做。为此,好多人都和我搭过伙,我也是乐此不疲。婚后,正好娶了个一下厨房就头大的老婆,我又不爱洗碗,我们就达成协议,我做饭她洗碗,到了现在,成了我做饭儿子洗碗。

我没有太高的厨艺,就是喜欢那种感觉。生活离不开锅碗瓢勺,乐在其中,也算是享受生活吧。

在市场上,我面对许多菜,许多食料,无从下手,每天为买什么菜发愁。不过一旦买回来,一样样摆在台面上,便开始琢磨做什么,怎么做。真的有点迫不及待的感觉。

有时候自己都觉得我真是个吃货,每天就是琢磨吃什么,每顿饭都不想重样。我的这个习惯惯坏了孩子。他现在再爱吃的东西不能超过两顿,而且和我的口味越来越一致。我喜欢吃饺子包子馅饼这些带馅主食,有时候一棵白菜剁碎了,放点香油、葱花、姜末、五香粉、咸盐,味精是不放的,有韭菜就切一点韭菜,炒几颗鸡蛋,和白菜拌在一起,就这么简单的素馅,我蒸出一锅大包子,我和儿子吃的倍儿香,他能吃四五个。

由于爱吃,所以也就绞尽脑汁做各种馅的饺子。三鲜馅的有鸡蛋韭菜木耳、猪肉鱼肉木耳、海贝草鱼加猪油鸡蛋……我自己也说不上来了,反正每次是不一样的。各种蔬菜都可以做馅,比如豆芽黄瓜西红柿土豆,也曾经在我手里变成美味的饺子馅。

有一次,只是为了想吃一顿素茄子馅饺子,费了我整整一上午时间。初夏,茄子正嫩的时候,买了油光水滑的紫皮长茄子,犹豫着要不要把皮都削掉。茄子属于紫色食品,不过这是针对带皮茄子说的,削了皮,那就不一样了,营养会损失不少。不过茄子皮颜色太深了,我只好忍痛割爱,削一半留一半。然后把茄子切成半厘米厚的片,裹上白面,锅里倒上油,茄子太吃油了,需要倒很多。接着一片片煎茄子,直到两面金黄。只这一项工作就花费了一个小时。后面的工序就简单了,煎过的茄子不要剁太碎,防止出水。我又加了点猪油,能凝固水分,加了两颗鸡蛋和一把木耳。葱花、姜末、酱油、五香粉、香油、盐放进去,用筷子一拌,很香。有一次我还往里面放了鸡肉,茄子和鸡肉原来真的很配啊!

写到这里,我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该做饭了。今天是白萝卜炖排骨,你馋了吗?

以前住平房,自己生炉子,每到冬天都会自己蒸包子馒头什么的,那时候儿子还小,他对这些没有记忆。所以,当我现在决定不再买市面上的馒头而是自己蒸的时候,已经快比我高的儿子撇着嘴没说话。

那天中午,儿子放学回家,照旧嚷饿,坐在沙发上问我做什么饭了。我告诉他馒头,他失望地叹了口气,仿佛我从来没给他吃过别的似的。

那天我是用发酵粉发的面,因为早晨和面,没有面肥,时间也不允许,所以算不上打碱馒头。我把刚出锅的馒头提出笼屉,扣在高粱杆穿的盖帘上,馒头稍微有点开花,没有买的馒头白,冒着腾腾的热气,看上去品相还不错。

我往盘子里捡了几个馒头,先端上餐桌,儿子凑过来闻了闻,撇着嘴说:“没有卖的好看。”他又伸出一根指头点了点,接着说:“没有买的宣。”

“那你别吃,就知道挑三拣四。”我转身进厨房端拌好的凉菜,准备再炒一个鸡肉葫芦片。老婆中午不回来,我们俩这就够了。

可是当我炒好了菜走出厨房的时候,却发现儿子嘴里塞得满满的,一个馒头在他手里只剩了一小块儿。

“菜还没做好……”

“爸,这才是馒头啊!”儿子含含糊糊嚷着,“这么多年你咋不早蒸?给我吃了那么多年难吃的猪食……”

“吃猪食你都长了一百三十多斤,慢点吃,以为啥山珍海味呢!”

“真的很香啊!”儿子把手里一大块儿馒头丢进嘴里,顺手又拿了一个。

这个中午,我们爷儿俩一共干掉五个馒头,我也好久没吃这么撑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我看着旁边盖帘上已经凉了的馒头,突然又想起上初中时为一大家人做饭的情景,每次一大锅馒头,大家风卷残云,片刻消灭殆尽。那时候吃什么都香,不像现在,生活节奏快了,菜是大棚菜,肉是速成肉,连馒头也是机器揉,这些东西吃在嘴里已经没有了本来的味道。

那么,我也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尽量少买现成的,多花点时间,在手工上做到位,也许还可以弥补一点材料上的不足吧!(首发于中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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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幻想在上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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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在幻想里,多比现实

我生活在幻想里,迷了心智

我生活在幻想里,久到一直

因生活在幻想里,更加自己

因生活在幻想里,更加黑寂

因生活在幻想里,更加沉溺

我生活在幻想里,比生活在现实中更加多的生活在幻想里。甚至因长时间活在幻想里,而使我在现实中变得不适应,常常四肢麻木,浑身颤抖。

我生活在幻想里,幻想太可怕,明明知晓,却又不觉的,自动的,有意识的沉醉其中,不可自拔。像喝了毒,磕了药,吸了血,之后,更加胆小、懦弱、无力。我如此胆小、懦弱、无力,可笑,却在人前拿出高人一等的姿态。

我生活在幻想里,太久,竟将幻想与现实分的越发清楚了,真奇怪。因为在现实中我不堪一击、渺小如芥,而在幻想里我可以伸展羽毛,遨游天际,就算死了,一样可以复活于天地之间。

因生活在幻想里,现实缩短了我的空间,小到想脱掉身上所有的衣服,想直接接触空气,想暴晒在太阳之下。想着该是怎样才能脱离这幻想。想着,想着,我突然没了空气,我似到了悬崖边上,悬崖下望不到底,白白的,就如我的脑子,心脏,眼睛。我忘记了怎样呼吸,没有了空气,没有了现实,没有了生命,我生活在幻想中。

因生活在幻想里,黑暗似水流,慢慢从我的唇,进入我的口,再划过喉咙,冲出肠道,融进血液。然,汇聚到心脏,击向我的大脑。我的眼睛,鼻子,耳朵,流淌着黑暗,却又继续灌满我的嘴。

因生活在幻想里,现实中,太压抑,太黑暗,太悲伤,这样,又如何给爱自己的人带来快乐。我没有爱的人,因为我不会爱。我是生活在幻想里的人,又怎会爱上现实中的人呢?况且,幻想仍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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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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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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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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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mother:

节日好!上班上得辛苦吗?今天心情好吗?不用说,一定好。

鸦雀无声的家里,爷爷端着一杯热茶。

记得我出生在古老的乡下。我刚生下来,你们就吓了一大跳,是因为我头上有一个非常奇特的角,长在右边头上,很难看。但如今,已经慢慢地扁下去了,你不用担心了!想起当年,你们多担心我呀!都以为那个是......

如今,我长大了,自己会管好自己了。要迈进人生的第一条道路。你经常嘱咐我学习要自觉,作业要在家是做。我现在知道该怎麽做了。该早早地把作业做完,玩的时候,就可以放心地玩了。我会好好学习的,您放心。

“将来”我会是......

十年后,我已是小小的老板了,我会一步步地往宽阔的大路走。向美国发展,向加拿大投资,成为一个国家的首富。这不会是虚幻的哦!

mother,我想你别经常生气,笑口常开,多休息。少吃肥肉,记住“陈老师的一句话:饭前一碗汤,美丽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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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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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已经买来一个多月了。买这本书其实是受了《听听那冷雨》的蛊惑。然而,这样的蛊惑,估计只要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大抵都是抵挡不住的。

现在回想起来,20 7年所阅读的散文中,我所受影响最深的,除了余秋雨,就非余中光莫属。读余秋雨所写的《一个王朝的背影》,我是一边感慨,一边被吸引得直往下读,那种感觉是第一次从写景散文中得到的。相比余秋雨散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却让我不禁拿着书本在房间里踱步,边踱步还要边朗读起来,那声音是兴奋的,如同念一首情诗一般,整个情绪激荡着念完,仍意犹未尽。这哪是散文,明明是诗,是音律啊!

《听听那冷雨》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余光中的窗户。在这篇散文中,他带领读者用感官体味雨的所有美妙。文中,他神驰意往、任思绪飞扬:雨丝绵绵可喻情丝绵绵,冷雨凄楚可喻思乡之切、思而不见之凄然。紧扣着"雨",他泼墨而下,一唱三叹,令读者无不痛快淋漓,感情激荡。全文读来,富有音乐感和节奏感。如写雨时的"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清清爽爽新新","轻轻重重轻轻",等等,这些叠词的运用,娴熟地将古典语言与现代白话文结合起来,让人读来感情充沛,余味无穷。

读完《听听那冷雨》,我多次去书店寻余光中散文集,然而,多次找到诗集,散文集却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网上购物,才购得这本《余光中散文》。带着好奇,带着渴求,我走近了他的文字。

今日读《余光中散文》,我先复读了当中的《听听那冷雨》,感受其美妙的音律。之后所读多篇写景散文,不及《听听那冷雨》朗朗上口,但新的发现却仍是不少的。

余光中是位涉猎广泛的作家,常自称:"文学创作上的多妻主义者。"梁实秋也曾这么评价:"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

自序中,余光中写道:"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一篇好的散文,都有作者的影子。他对世事的看法,他的心情,他的思想,或多或少会融入文字当中。所以,余光中认为:能够抒情、讲道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比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而从他的这本分为抒情散文、知性散文、小品文三辑的散文集来看,他却必是兼擅叙事和写景的大家了。

他的所思所想,在笔下细腻而深邃。在前往南太基的渡轮上,三小时的航程里,余光中写道:"海岸与海岸之间,你伸向过去和未来。把身体遗在现在,说,陆地不存在,时间静止,空间泯灭,让我从容整理自己的灵魂。因为这只是过渡,逝者已逝,来者犹未来,你是无牵无挂的自己。一切都纯粹而且透明。空间湮灭。时间休止。"他的这些想法,我们何尝没有过,但是又何尝总结了出来,更多的,我们只是陷入混混沌沌的思绪和茫然的孤独罢了。

阅读文章的时候,我总喜欢备一个摘抄本。然而,读余中光散文,我发现这种摘抄几乎要整篇累牍地抄下去了。文中的精彩句子实在太多!想象力的空前强大,比喻句的格外生动,感情的独到细腻,让人不赞惊叹连连。"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蓝黝黝的浑沦中,天的茫茫面对海的茫茫,海的茫茫面对的仍是天的茫茫,分辨不清,究竟是天欲掬海,或是海欲溺天。"如此生动形象的描写,不由人不沉浸其中了。

这一天的阅读,心情很是愉悦。品读这样优美的文字,心静才不算辜负。而以这样平静的心,去接受这样的文字洗礼,其中的美好收获,也才是不负时光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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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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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林清玄先生写的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清欢》,甚是有感:

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首词是苏轼与朋友去郊外游玩,喝着雪沫乳花的小酒,吃着竹笋、蓼菜、茼蒿等等,然后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有人读诗词不解其意:“这有何好?无非是吃吃野菜、喝喝酒嘛。”说此话之人,必定是没有体会过“清欢”之人。

清欢,到底是何物呢?!解释起来很难,清欢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清淡的欢愉,但体会起来,确实很难呢!

活在当下,体会清欢难,寻清欢则更难。

当你从一把茼蒿、一盘新笋中品出胜过山珍海味的滋味来;当你从路边一块石头中看出比钻石更珍贵的品质来;当你在林中漫步感到了聆听鸟鸣比提着鸟笼向人展示更令人愉悦来;当你从一壶乌龙茶中体会到比喧闹的晚宴更清净的感觉来……这些都是清欢。

可惜,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少极了,更多的是人世间的混沌、杂乱。

在一天的劳动后,我们想安静的散个步,可路边的烟尘滚滚,到处是“嘀嘀”的喇叭声,闪光灯刺到你睁不开眼,哎,只能回家。

那就去山上,去海边吧!那里远离城市。

爸爸年轻时去过崂山,爬到山顶,四处无人,如此近之望云,到了云雾缭绕的仙人修炼之地,自然是兴奋不已。下边是海,海边是白色的,远些为清,再远些是幽深的紫,最后是蔚蓝,一海四色,默默惊艳。

现在去了,只有伤心,身边围满推销的人。“照相、照相,15元5张,现拍现取!”一排排小贩,向你出售手链、玩具……哎,只好走开 。

人间时事无常,能在世间找到清欢,能品出“人间有味”的人物,必是第一流人物!

在《林清玄的散文集》中我把头脑放进了智慧之水里,体会过黄玫瑰的心、野狗的心、探寻“肤”的感受、白莲花的浑然天成,还有幸福的滋味……

煌煌104千言,阅历、智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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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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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言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们传來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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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心灵苦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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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苦旅

作者:麻秀甲

刀剑钝了,得拿在磨刀石上滚几转;脑瓜钝了,得在纸堆里钻几钻;心若钝了,以其在家等待用宁静来治愈,倒不如来一次心灵的苦旅,朝山拜水,汲取大地之浩然正气,洗净铅华,丰盈自我,纯净六根。

一、带心上路

微带细雨的天气,总有点拔凉拔凉的感觉。都说等待是一种煎熬,其实只要带一个等字的事都是一种煎熬。六点半就从宿舍出发,到了候车处等了近一个时辰,大巴车总是不来。在我还处在盼星星盼月亮之际,押车员打来电话叫我稍等片刻就好,因为在等人耽搁了20来分钟。

等就等吧,反正急也没用。时间就在等待中逝去,岁月就在期盼中枯黄。

当戴在手上的情侣表的时间定格在八点差一刻时,车来了。带上行李上车找个位置坐下来,看着窗外任性飞洒的春雨,我在心里暗暗窃喜,幸好昨晚有先见之明_穿上了爱人给买的保暖内衣,要不然……。司机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吃牛肉粉了,今天不啰嗦。当车行驶至那截我不知名的路段时,只见对岸的山巅云雾缭绕,没过树顶的白烟正一步一步往前冲。公路线下是一片断崖,曲曲折折的大河犹如一条长蛇把两岸分割得如此匀称,滔滔江水在吐露着信子。

高速路上,车极速奔驰,只见两岸连绵起伏的群山在拼命地往后退,美丽春景的错过只在一念之间。其实,人生的道路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说,有时候等待未必都是坏事。生活的节奏本来就快,也许我们在不停地赶路中,我们因为没有注意两岸的风景而错过了美丽。

二、苗疆春景

车轮在不停地向前滚动,公路两旁的青山在不停地往后倒退,车位上的我在不停地打盹。雨后初晴的天空有了一丝丝的明朗,被云雾包裹着的太阳露出了娇羞的脸蛋,像似一个可爱的襁褓躺在摇篮里跟妈妈微笑一样。

顺手用车窗帘抹去玻璃窗上的水汽,一座座错落有致、优雅宁静的木楼映入了我的眼帘。这些依山傍水的建筑群很有民族文化特色,尤其是镶嵌在楼顶中间的那对水牛角,匀称而别致,这勾起了我对民族图腾崇拜那段简史的回忆。作为苗族知青,在此我不得不向世人简介一下自己的民族,以澄清其它民族对我们的偏见与误会。

苗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们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酒文化一直贯穿着这个民族的始终。苗族人民重情重义、热情好客,豪爽直快,待人晓之以理。历史上,他们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一带。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富,是生息敷衍的最佳之地。在蚩尤对战尧舜禹的战争中,虽然苗族小伙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战场上的苗族武士骁勇善战,但因寡不敌众输掉了战争,最终被赶至贵、广、云、桂、浙等荒蛮之地,被认定为蛮夷之族。今天提起这段历史,不是为了挑起苗、汉两家的矛盾,而是要让我们记住自己的民族史,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的哲学问题,以便更加去热爱自己的民族和同胞。作为苗族后裔,在这个民族文化濒临灭绝之际,我们要勇于担起拯救民族文化的责任。

苗文化源远流长,星河璀璨。苗医骨科独树一帜,可堪称民族医药史上的一朵奇葩;苗绣花纹精致图案精美,每一针一线无不透漏出这个民族的智慧与气息;苗族小伙在刀山火海驰骋的技艺惊叹四方;苗银装饰华丽而不谄媚;苗家的儿女热情奔放,不管何时何地,都能把眼前的事物作为素材唱起悠扬的歌谣来;……,数不胜数的苗家优秀文化,不胜枚举的民族风情在我脑海里飘荡。在苗家文化的星河里,我认为苗家的对唱歌谣是最经典的。它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文法和文学表现手法,含蓄地表达自己的民族情感,正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一般绚烂,而作为写手的我辈是没发参透的。

高速路上,车来车往,窗外的自然美景也带走了我的倦意。苍翠的松柏在风中向我这个旅客示意友好,连绵群山上的白雾正大片迁徙,山麓下绿油油的江水里,调皮的野鸭在欢快的戏水,真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好一派春意浓浓的苗疆春景。

三、街中趣事

淫雨霏霏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去吃饭。未打伞,霏霏淫雨布满了横架在鼻梁上的镜片,慢慢的,我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随便进了一家菜馆小店便坐了下来。

“老板,炒个笋尖。”

“现在还不能吃饭。”

“为什么?”

“你看看,才9点过。饭还没有熟。来一碗砂锅粉怎么样?”

“行,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可以。”“那您稍等,十分钟就好。”

“客官,您的砂锅粉弄好了。”

“谢谢!”

看着还在碗里滚烫的粉汤直冒热气,一种催人食欲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在无意识里直吞口水。轻挑几根入嘴,味道还真不一般,怪不得一提苗疆,首谈酸汤。这种味道是其它民族无法复制的,就像国酒茅台一样,除了仁怀就造不出来是同一个道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宽阔的街道公路上车水马龙,公路两旁人头孱孱,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我加快步伐走进菜市场里的包子铺。

“有豆沙包吗?”

“有,你要多少?”

“多少钱一个?”

“一元一个。”

“一元一个?那么贵啊?”

“不信你可以到街上去问啊,我没有骗你。”

“你们这里行啊!改天我也开个包子铺去。呵呵,给我装四块钱的。”

物价在上涨,意味着人民币在贬值,购买力在下降。唉,大学生的价值又何尝不是呢? 吃着热腾腾的包子,向着驻地走去。在一嚼一品中,这包子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初中时每天都往同一家包子铺赶的时光。糯中带细,厚实圆润,好吃。

四、踏上归程

又是熟悉的车站,依旧是排着长队购票的大堆人马,只是我换了一个购票的窗口。

腿站得酸到了极点,忍着酸痛买到了晚上九点的列车票。走出购票大厅,用一张10元的残币称了一斤麥李子,找一家餐馆要上一碗半豆腐吃,结果被辣得够呛。坐在凳子上回想今天的站程,才猎场走到客车站20来分钟,等公交半个多小时,站公交半个多小时,购票排了近一小时,时间还是长的。想着想着,出门人,不能饿肚子。“老板,再来个大白菜。”“好呢!”总之,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吃饱了好赶路。

从五点过等到八点半,九点零二启程,十一点半下列车,两个小时的士到TR火车站,从TR火车站到JJ Hotel,从JJ Hotel折回AQ Hotel,脚底在冒水,身上在冒油,头上在下雨,衣裤全身湿透。不过还好,今晚不用满街跑了。

哎,一个曾经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突然之间变得如此的陌生。立体式的改造,整个城市的原貌已面目全非。仔细想想,满街跑也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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