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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仙记》散文精选【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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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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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地记得十九岁以前我可以说是没记过什么日记,虽然老师也要求记日记但那只是为了应付学习。正真爱上记日记是二十六年前弟弟出了车祸以后的事了。记日记的人一般心中都有不愿别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因而,记日记的人也最不希望有谁来偷看。

我也记得有本日记本的扉页清楚地写着:春不到,花不开,偷看日记不应该。偷看别人的日记也是不道德的,但在我的记日记二十多年里,却有几次日记被偷看的事。那时就像伤疤被人揭去一般难受,又难忘。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日,我的日记被同学偷看了,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再也无处藏身。那时我单恋着班上的一个女孩,随后才知是一场误解而让我初开情窦,我不知这件事对我是好是歹,因为一个同学的偷看,并且又让同宿舍的几个同学知道了。之后我的一个要好同学为了帮我走出那片泥淖,约那女孩向她说出了我对她的情愫。虽然随后几年我依然在那情网中不能自拔,虽然我不知道,如果那秘密一直能保持到现在或更长时间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那时日记被偷看对我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伤痛。

我也清晰的记得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天,日记被我的单位的同事偷看,并且被撕去。那时,我在供销社一门市部卖糖烟酒,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去理发,临走前也没想到把日记放起来,理发时才想起他会看我的日记,但我也没法再回去放了,随他看去吧。理完发回去时,看到日记本放在书上我就知道日记被偷看了。

随后他开始讲他的道理;讲卖烟酒多出的钱,给他的同学弥补卖亏的酒;讲他扣《远方》烟的七十元钱,说是以前老范等一起招待人花了不少钱的事;讲他看了日记后的气愤;说我把他俩写在日记中是有意的,想让经理知道;说我写的近乎遗书话是他们逼的;说他这两年来的所做所为也对得起我

他既然看了也好,不然也不会有今天的解释。之后,我说:把那撕了的日记还给我吧,你也看了也解释了,我也明白了,给我让我把这四页日记烧了。我可以烧了那几页日记却烧不去那一段日记被偷看被撕去的历史。撕掉的几页日记,我也无法完整的补充写下,即便不去补充,什么时候看到这不连贯的日记时,也会想到这段难忘的记忆。他还说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偷看同事的日记,并且撕毁。

称得上君子所为吗?这是侵权!我即便写了他的坏话,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也只是宣泄一下心中的郁闷。并没危害他,也没给他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但他的作为却让我不齿。我找不到可以信赖的朋友而把想说的话写在日记本里,这有罪吗?何况我的日记又不是公开的,也不准备公之于众。事情已过去近二十年,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想说每个人都要自重,自重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这事之后,没想到四年之后,又发生一件我的日记被偷看的事。

结了婚以后妻子知道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后,好奇心驱使她不知偷看了多少回我的日记。有时她会觉得看我的日记是一种享受,但也有因偷看了我的日记而与我生气,致使夫妻冷战多天,形同路人。知道了她会偷看我的日记之后,我又失去了一些乐趣。

因为我无法再随意宣泄我的苦闷、我的快乐、我的所思所想。夫妻之间许多时候,也有无法无话不说的时候,那也多是考虑到对方的不理解,说出来怕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时只能独享。自己的一些行为说出来怕对方接受不了而生气,那时只有写在日记里。

日记只是日记,不是小说,只是个人的思想的真实流露,日记是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只有在那里自己才可以无话不说,做一回真实的自我。每个人都应尊重他人的这一心灵乐土。也请人们尊重每个人的这片心灵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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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乡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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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

走在街上,耳畔传来旭日阳刚淳朴自然的歌声:“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口家乡话,句句诉衷肠;老乡见老乡,心儿滚滚烫,一壶家乡酒,滴滴暖胸膛。……”

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一桌子人,因为工作关系坐到一起。三杯两盏之后,竟有半数以上的人都是本地老乡。他们有的是同乡,有的是同村,一聊起家乡的人和事,如数家珍,此呼彼应,聊到兴头,推杯换盏,好不投机。因为身在异乡,每每看到本地人相互之间自称老乡,说着家乡话,聊着家乡事,很是有些羡慕,也多少有些醋意。此时,一种孤独感也就潜滋暗长了。

其实,在这里,我也有老乡。大家离乡背井,各各在他乡异地或忙事业,或忙生计,平时很少接触,形如陌路。遇到偶然的机会,仅凭乡音,彼此就能辨识得出是同乡。几句简单的话,就聊到了一起。故乡的人,故乡的事,故乡的山,故乡的水,一切关于故乡的话题,便如一条小溪,从记忆中流出,于是,彼此在溪水的滋润下,灵魂有了契合,感情得到融通,友情的种子就这样种进了各自的心田。从此,不论在哪里,一见到老乡就心里热乎乎的;从此,彼此相互走动,相互关照,在陌生的城市里便多了一些熟悉的面孔,在孤独的境况中便多了一些关切的亲人。

记得1998年在上海一所学校挂职,有一位比我小得多的年轻教师,就认我为老乡。其实我们不过都是安徽人而已。经常晚饭后,我们一道出去散步。他说着阜阳老家的乡风习俗,我说着桐城老家的人文典故,竟然我们互相对彼此的家乡文化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那时,在上海人高傲的眼光里,在上海话排斥异己的环境中,多一位老乡就多一份安慰,多一份温暖,多一份欣悦。

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在异国他乡,能够有来自中国的老乡给你上课,陪你生活,跟你交流,既没有肤色上的隔阂,也没有语言上的障碍,那是何等的亲切啊!记得我们在巴黎一家中国餐馆吃午饭,看着央视四频道的中国新闻,听着服务员浓厚的乡音,吃着香味可口的中餐,简直就像回家了一样。走在街上,要是看到一群中国人,心里就充满激动和自豪,老乡情结油然而生。那时候,我在心里总是不自觉地默诵:“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老乡,因地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语言。

老乡,因时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情结。

可以说,在当今,老乡就如QQ群,微观地看,是一个小小的群体,就像一棵棵树木,自身就是一道道风景。但若是宏观地看,老乡又是一个庞大的整体,就如一片森林,那可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老乡,是黑夜的明星,给夜行人以光明的慰藉;是海边的岸线,给航行者以回归的希望;是寒冬的腊梅,给冻僵的心以复活的期许;是不折的羽翼,给疲倦的鹰以翱翔的承诺。

“老乡帮老乡,哪怕山高路又远,走南闯北胆气壮!”是啊,不管我们走到哪里,只要有老乡,我们就永远不会孤单。(1171字。作于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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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突然不喜欢你了的散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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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想再了解你的最近的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样的印象,不会再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你或者跟我说话或者不跟我说话。

你或者出现在我的生活或者消失,我已经不再那样介意了,我已经不会再向别人宣布我对你的放弃了。因为真正的放弃永远是悄无声息的。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个时刻,我模糊而清晰地发觉,我不喜欢你了。而很久很久以前,我以为这样的发觉会让我欣喜。然后事实是此时此刻我打下这段文字,我的内心是悲凉的。

我最害怕的事情,原来不是我无法放弃你。而是有那样一天,我突然不喜欢你了。我曾经,是真的那样的喜欢过你。这种喜欢我想我此生大概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你微小的波动一下情绪,就会造成我的泪流成河。你何止是我的上帝,你简直是我的全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跟你说过的话,跟你聊过的事,我还记得你对我的评价,记得你说的玩笑或者是真话,我记得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记得你最近跟我说的一句话,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的好听的话,也记得你对我说过的残忍的话,这么多的话我不知道我还会记得多久。我知道我回忆这些的时候还会有一点开心或者难过,但是我想我再也不会那样入戏了,我已经不了解你的最近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么样的印象,不会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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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心中的连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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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团场长大的缘故,土生土长的我对连队有一种特别浓厚的情感。在我的眼里,连队颇具魅力,想起在连队度过的那些日子,的确是令我回味无穷。

或许是我出生在连队,小时候躺在自家的棚子顶上看惯了满天亮闪闪的星星和由圆到弯的月亮;自小在连队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烙印。

在我儿时纯净的记忆里,连队是一个极富诱感力的充满神奇乐趣和美丽的地方:蓝蓝的天空下是一片碧绿的田野,暖融融的阳光尽情地撒泼在劳作的人们身上,田野尽头的钻天白杨在薄薄的雾幔中时隐时现,杨树不远的地方就是错落有致的房屋、密密匝匝的果园、郁郁葱葱的沙枣林……

连队的日子就像支渠的水平淡而又实在,宁静而又充实,渠水在缓缓地流,日子在一天天地度过。

连队的春天来得早,乍暖还寒,大地已悄悄地开始泛绿。渠埂边的野草最先冒出一丝丝的绿,柳树也是一样的,延开一圈圈的绿,这时候,布谷鸟开始叫了,勤劳的连队职工们们早早地来到地头。机车轰响着划破也得寂静,忽然有一天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走出家门放眼远处,便会惊异地发现路边渠旁的蒲公英开出了金灿灿的花了。你还能看到田野间原本是空旷平整的,现在已经绽出一行行的新绿。

五月夏日的黄昏,悄然然有一丝丝甜香浓郁的味道浸入你的心扉,这种味道会弥漫在连队的各个角落,暮霭虽然已经悄悄地滑落在连队的土地上,连队却是没有城市的闷热聒噪。掀开门帘,踏出院坪,沿着林荫下的道路信步而行,一路走走看看,看看田野,看看果树看看庄稼,看看不知名的寻巢归宿的小鸟儿扑愣愣地掠过头顶,倒也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儿。

夜深些时候,除了几声时作时歇的夜虫的浅唱低吟,连队泵房的轰响打破了夜的寂静,四周再就一点声息都没有。在这宁静平和的氛围里,往日的劳累困乏和烦恼郁闷都被抛到九宵云外了。

到了7月初,在连队正是夏收的季节。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极具韵味的丰收图:收割后满是麦茬的田畴里,像是披了一层厚厚的绒毯,到处呈现出一片迷人的金黄,金灿灿的的向日葵近看是花的海洋,远看是一道黄金线,这美景,醉了田野,醉了连队,更醉了朴实憨厚的连队男女!

落暮时分,炊烟从连队的屋顶袅袅娜娜地升起,被贤惠辛勤的女人拾掇得干干净净的院坪的葡萄架下,男人正在餐桌前呷着啤酒,孩子在大口吃着饭,连队甘美甜润的日子就这样有滋有味地被他们呷进嘴里……

秋收时节,到处又是金灿灿的玉米,云朵般洁白的棉花,红彤彤的西红柿,还有三道眉的葵花籽,大红片和黑片的打瓜子,路上零散晾晒的豆子,翠绿、紫黑的葡萄,透出香气的苹果和香梨,饱满紫红的枣儿,这样的秋天怎不让人心醉痴迷。

在柳叶渐黄渐落的日子里,冬也迈着细步悄无声息地走进了连队。

有一天清晨,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忽然发现整个连队已是一个冰清玉洁、银装素裹的世界。

连队的冬天也是有着极致美景的。连队的男男女女很愿意穿戴齐整,脚踩着咯咯吱吱的白雪,相跟着去团场的农贸市场采购年货,连队的女人们早早地忙碌在香气扑鼻的厨房里,男人们忙着张贴大红对联,心里虔诚地祈盼着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连队的除夕夜爆竹脆响不绝于耳,伴着孩子们的嬉笑,弥漫着硝味的空气中夹裹着阵阵节日佳肴的清香。连队的冬正是在自己银装素裹的怀抱里孕育春的勃勃生机呢!

热爱自然,或许是人类的天性所在。我向往自然质朴,对连队情有独钟,心中总是想着其实连队是真正属于自然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关于连队的梦已经永远存在记忆的深处,我始终忘不了炊烟漫开的温柔覆盖了连队的屋顶,忘不了连队男女纯朴真诚的笑脸,忘不了连队的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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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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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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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登梅坞灵岩山散文

全文共 2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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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要去登灵岩,很是兴奋。我把“灵岩山的传说”这六个字输入电脑,就跳出31万条信息来,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西施和吴王的传说,也还有太白金星的神鞭等等。要算苏州的传说最多、还有就是江苏六合和福建的灵岩山了。

我们要去攀登征服、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的灵岩山,海拔900多米。据说是因山顶有一块来历传奇的灵岩而得名。只是,诸暨灵岩山的芳名还没在网上露面,就像当年尚在江边浣纱的西施,还“养在深闺人不识”呢!

如果去登灵岩山,能挖掘出深藏在岭北的美丽传说,让诸暨的灵岩山与江苏的、福建的成为姐妹篇,岂不是一桩赏心乐事么?于是,我忘记了自己从没登过山的底子,兴冲冲地做了登山协会健将们的跟屁虫,不知天高地厚地出发了。

当我们的汽车像一艘无桨无楫的舟,穿越岭北群峰的碧波绿涛,停泊在灵岩山脚的梅坞村道地上时,已经夕阳西下了。在斜斜的余晖里,陈村长露出一脸抱歉的笑,搓着双手说:以前我们去登山顶,一个来回得化四个小时,你们今天恐怕只来得及爬到半山的灵岩寺。现在四点半了呢!四周围着的男女老少都看着我们笑并点头,证明他说得对。我们连声应着“好的好的。”就穿过夹道相送的盈盈笑目、由两个向导带着钩刀领我们上山。

梅坞溪淙淙的山泉,一路伴着我们登山的脚步。这是浦阳江的源头活水。浦阳江在诸暨一段叫做浣纱溪,这不就是养育西施的母亲河之源么?也许,灵岩山就是因为西施的缘故,才取了这个与她在姑苏的旧处相同的名字?那么……

“请问,这个山上有西施洞么?”我脱口就问身旁的向导。他笑着说,“没听说过!”

“那么,你们村为什么叫梅坞村呢?有出处么?”

“老辈人也许知道,我不清楚呢?”他大概四十多岁,也许是没听说过某些传说的。但他知道梅坞村确实有开发灵岩山旅游的构想,从山脚到灵岩寺的汽车路正在修建就是证明。

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很快就到了灵岩寺。说是寺,里面并没有和尚。也没有其他寺庙里都有的如来佛啊观音啊等菩萨。供着的是梅坞村的太祖公和太祖婆。黑瓦白墙,简单得就像山脚下的陈氏宗祠。

岭北的灵岩山就像那个“不知有汉,何论魏晋”的世外桃源,它古朴得连佛教文化都尚未来得及渗透!遥想陈氏的太祖公当年,包裹雨伞在肩,携妻带子,千里跋涉,万里寻觅。终于在岭北的这一处山头停留:松涛阵阵迎远宾,梅林盈盈留客心。泉流淙淙喷涌出,依山傍水是佳境!于是,他的拐杖往梅坞里一插,陈氏的一脉就在这梅坞村繁衍生息,流传至今……

我还在那里遐想当年情景,登山协会的小丁来催我上山了。我问,不是说到了灵岩寺就回去么?哪里,时间早着呢,马上就到山顶了。他指着林木间那一抹亮光说。快到了,爬吧!我犹犹豫豫地跟他踏上了竹林边的小道,磨炼就此不可避免。

灵岩山是一块未被开垦的处女地。杂木葱郁,野藤缠人。一离开竹林,就看不到上山的路。在密不透风的柴草中间有一条小弄,是上午由梅坞村的向导们新劈出来的。偶尔上坎不给力,想用手去抓一把野竹,却发现抓住的是已被砍断了的竹丛。好险!幸亏被小丁扶住,否则我就要“老牛翻倒,四脚朝天”了。待汗淋淋地爬上亮处,却发现不过是一个旁峰的顶。离灵岩正顶远着呢!不由得泄气耍赖:我爬不动了,坐在这里等你们回来吧。小丁满脸的笑容,一边包揽了我身上的水壶腰包所有负重,一边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快了快了,你一定行的。再说,我们回来也不从这里走啊!”就这样软硬兼施,我也只好认命,铁了心地向上攀登。人生其实也是这样的,碰到困难时,有人帮一把,自己再努力挺着,这道坎也许就过去了。而且,人一到了心无旁鹜的地步,前进的动力就会油然而生。就像小踏,她原来是想和我一起留在灵岩寺不登顶的,一听说没有退路,就身手矫健地遥遥领先了。还不时回头脆生生地喊:梅梅,快点爬,这里有树莓呢!能见识一下野生树莓,本身就是我今天来登灵岩山的目的之二。当我亲手采摘并品尝了这种酸酸甜甜的浆果,就忘记了刚才的疲劳。还浮想连翩地认为,野生树莓应是当年陈氏太祖公决定在这里休养生息的因素之一吧……

就这样前有榜样,后有督阵的。我终于在一阵欠腰噶骨、气喘吁吁、挥汗如雨的努力以后,看到了那块神秘的灵岩!

这块斜依在山顶的突兀之岩,四周有许多刚刚被刀劈断的小树桩。想来在我们要登山之前,它是深藏不露的隐者。时光荏苒,他安然在林木葳蕤中坐吸天地之精华。现在被好客的山民清除了庇荫之所,暴露在一群陌生人的面前,有一点像醉眼醒松的睡虎,似乎侧着头在端详着我们,就像我们在端详着它一样。正面看它,有鼻子有眼,侧面看它,似猛虎下山……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被太上老君用红丝线做的神鞭抽到这里来的,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跟着西施从江苏的灵岩山飞到这里来的。只知道它原来并不属于这座山,只是经历几千年的岁月浸淫,灵岩山早就成了这座大山的名字,它也成了灵岩山的山魂了……

山顶的航标证明它是这里群山的巅峰。爬到灵岩顶上极目远眺:远山层层苍翠,夕阳映照着云海雾波,四合的暮色遮住了我们探究邻市东阳风景的视线,也遮住了浦阳江蜿蜒东去的踪迹。大家都想以后挑个晴好早晨再来登山,尽情饱览这山之巅水之渊的桃源美景……

在这样的期盼中匆匆下山,一路过涧踏泉,穿林披荆,倒也快捷。只是我流连美景沿途频频拍照,又落到最后了。等踏入村口,耳边响起欣喜之声:“到齐了、到齐了!”原来梅坞的老乡自送我们上山后,一直在等着我们平安下山!这份真诚的牵挂,一路温馨着晚归的旅途。

灵岩山,我们一定会再来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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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个阶段80%死在了前两个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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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生下来就会吃饭走路吗?什么不是学过来的。”这句话一般都是老师对学生所说的话。而且这个学生还不知道无从下手,简称无知。我们之所以会无知,那是我们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所造成的。从心里就想着我无法成功,也无法做到。那么是不是抛弃无知之后,就能学到知识,就能成才了呢?其实那也不是,这中间一共历经三个阶段:无知,自大,求知欲。

如果说现在有一个人对你说,你很无知。那请问你抱着一个怎么样的想法去面对这个人呢?是学习,是接受,还是谩骂对方?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谩骂对方。无知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一个过程,包括你我他,都会有这样的一个阶段。简单来说就是从白痴开始的,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没有人一生下来就会吃饭,会走路,会思考,会学习,会进步。

所以我们都会经过这个无知的阶段,我之所以说抛弃无知,并不是说大家现在什么都不懂,现在什么都不会,你不是还会死皮赖脸吗?中国古语说的好,360行行行出状元,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每个行业最开始都是无知的,无知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而恰恰相反,一张白纸好画,还是一张灰纸好画呢?在任何事物面前我们都是无知的,在这个阶段我们会经历无所谓(反正跟我没关系),恐惧(以后的工作怎么办,我什么都不会)等。

抛弃无知也就意味着有了学习的精神,那么接下来国人的通病就会出现了,那就是自大。

就像我说的,当你抛弃无知,习得一门技能的时候,总会有人夸奖你。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就飘飘然了呢?这就是我所说的自大。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学习了很多网络上的知识,我也自大过。班级里的同学都会向我请教各种问题,可是当我毕业之后才发现,我根本就不会写代码,也不会做设计。

自大的时候是很轻松的,这就是为什么会有沉淀的一个过程了。这个时候自大的人往往会迷失自己,在无知的时候选择的是事不关己,在自大的时候却选择了攀比。自大是最难也是最可怕的一个过程,就跟我们十五六岁时候一样,叛逆的青春期,那个时候谁也管不了我们,认为我们就是天下第一,其实根本就不是那样。

掩埋自大,如果你看到这篇文章,那也算是缘分,至少你很清楚,在你无知之后,学习一个月之后,选择的是沉淀而不是自大。那就很容易走出这一困境,来到第三重境界:求知欲。

何为求知欲,“我今年70岁了,我还在每天学习!”这句话是一位企业家对我说的,也拿来这里应该对90後的你来说,这算是求知欲了吧。进入求知欲阶段的你和我,都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求知欲是永无止境的,我们会不断的遇到困难,然后不断的寻求突破。

刚才我说过,无知,自大,求知欲是一条线上的。那么这个求知欲也是伴随着你当初的无知产生的。除了学习之外,外界的一切干扰对你来说都是没有必要的。好比我在13年成立教育公司的时候,不吸烟,不看动漫,不外出,一股脑子只是为了打造一个好的平台。

无知等于零,自大等于一,求知欲等于九十九。抛弃无知那就等于你抛弃了零,掩埋自大,那就等于掩埋了一,走向求知欲,那么就等于学无止境了。

很多人在无知的时候选择的是谩骂对方,在自大的时候选择的是为我独尊,而这两个阶段往往会害死百分之八十的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人才会走向求知欲,并越来越强。请问你在哪个阶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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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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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是一位来自高邮的作家,他笔下的美食被描写的十分生动,富有特色。每次读他的文章,我都被深深吸引,仿佛这些美食就在我眼前。文字与美食相结合,令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

品尝这些美食时,应该是汪先生最幸福的时光。无论是家乡的鸭蛋,还是每年必做的炒米;无论是充满了感情的慈姑,还是鲜嫩爽口的咸菜,都使汪先生回味无穷。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我却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人世间和汪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幸福时光。比如每次年夜饭奶奶都要做的馒头丸子。过去的生活条件不好,做丸子总要掺上许多手工的细碎馒头。所以说是丸子,其实肉少馒头多,吃起来像是肉丸子。即使是这样,这也是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到的好菜。随着现在生活越来越好,馒头丸子里肉占了大部分,有时家里的长辈还会调侃说肉太多,不是当年的味儿,与记忆中的那个美味总是差了一丝。

这道菜比不上山珍海味,却在家里人心中是再好不过的。原因很简单——传承与回忆。这是太奶奶曾经的拿手菜,教给了奶奶把美味传递下去,这就是传承。如今,太奶奶已经过世,吃到这个菜也会让全家人想起曾经那些美好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汪先生文章里的每一道美食都不仅是简单的食物,背后更有一个个故事。这一道馒头丸子更是这样,承载了我家几代人的回忆,以及对先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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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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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漫步在中,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随意地落在街上的某一个角落。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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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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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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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未亡城住未亡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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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深藏于心。

── 题记

还记得那时初遇,我们还无忧无虑,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也以为,地久天长不是奢望;曾经也以为,相濡以沫不是妄想。我们斗嘴了十年,别扭了十年,相伴了十年。也一度认为,彼此相依此生双栖。

当初你开玩笑说幸福是苦难的开始,我一笑而过,傻瓜,幸福会长长久久的。你看着我调皮一笑,我只是随便说说嘛。多年后,我想起你眉梢的那抹笑意,眼眶酸涩几欲落泪。

我想大概幸福会被上天嫉妒吧。那天午后,阳光碎碎的撒在地上,岁月静好,年华安详。那天我的世界坍塌陷落,入目满是红色。你走的很安静,没有悲伤,没有不甘。送你的那天,这座城市下了蒙蒙细雨,沉静安谧,就像你,走的无声无息。

我不只一次的想到你,想念你骂我,想念你饭菜的味道,想念你嘴角微挑的笑。思念一层一层,几乎窒息的感觉,原来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重要。爱到画地为牢,爱到情深难放。

我一遍一遍的走曾经你最爱的小路,仿佛你就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静静的,眼眸温柔。偶尔我会听到你问我爱你到什么地步,我认真的说,直到无可救药。抬头泪水已盈满眼眶,终究不是你,终究不是你回来了。

思念是会呼吸的痛,我会不经意间为你准备一副碗筷,不经意间为你挑选你所钟爱的包包。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你,一如当初,我们走过的大街小巷,看过的每一处风景。

若是当初,若是当初…… 我能说出太多若是当初,可终归不是当初,你已不在,独留我一人孤单。我曾想,若是当初,离开的是我;若是当初,不是你推开了我。万事皆空,也好。至少你那时没有历经思念的折磨,余生的苦涩,我一人尝便可。

你就在我心间,天地相隔不过瞬间。你看,心海里的那座城,在回忆里春暖花开。“将来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里,你娶我好吗?”“嗯”你目光灼灼,似乎,那一刹,便已过完了一生。我闭上眼睛,笑的云淡风轻,等我。

心中一座城,一生只一梦,梦中有个你,笑说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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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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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元前207年,建安十二年时的一个,秋高气爽的秋天,我率领大军征伐当时东北方的大患乌桓。这是我同意北方大业中的一次重要战争。

我带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河北的碣石山上。

我沿着一条幽静的小路,一边观景一边眺望那茫茫的沧海。一路上树木丛生,火红火红的枫叶就像被祖国壮丽山河染上了敌人的鲜血,这一切都是那样的豪壮。路边的小草在秋风下,慢慢地低下了头。山上那清澈的河流,也在夕阳的映照下变成了火红的颜色。

在碣石山顶,我看见了那碧波涌动的沧海,一阵秋风袭来,沧海顿时涌起了阵阵洪波,就像我的千军万马,正朝着胜利的方向飞速前进。

我喝着小酒,看着太阳渐渐从大海中消失,又看着月亮从大海中慢慢升起。看见了灿烂的星空在大海中有了它们的足迹。不禁激动起来,怀着对江山的渴望,迎风吟唱起这首诗:《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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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捉迷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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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不少叙利亚的难民,顺利的逃到了国外。在丹麦的一条边境公路上,星星散散的难民,沿着公路两侧休息。他们脸上露出的不是悲伤,而是轻松、喜悦。

尼尔森是名交通警察,往常这里不需要看管。但这次不同了,上级命令他,要保证边境公路上的治安。换句话说,就是看住他们。尼尔森刚到这里,就被深深的震撼了。只见一个小女孩独自坐在公路边,他身旁的大人们自顾自的闲聊着,小女孩显得有些落寞。“嗨,你叫什么名字”尼尔森问道。“妮娜”小女孩有些害怕的回答道。“旁边的是你的父亲?”“不。放心我们不会闹事的,我们只想去瑞典,听说那里是天堂。”尼尔森笑了“放心我不会抓你的,我们来玩个游戏吧。”几次简单的对话,使得两人的关系从陌生,变得亲近了许多。“那玩捉迷藏吧,我们猜拳,谁输谁当鬼。”妮娜似乎很久没玩捉迷藏了,灿烂的阳光,照射在她那天真的脸庞上。尼尔森觉得,自己的人生仿佛充满了欢笑。或许这是他一生都难以忘记的画面吧。这时突然尼尔森的随身对讲机响了,“不能让他们入境,嗨尼尔森,你听到了没有?”“你说什么,抱歉,好像对讲机快没电了。”说完,尼尔森朝着妮娜眨了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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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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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读过一本散文,书名叫。我认为它的美不但在于情感的优美,而且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是作者深厚的语言文字造诣。

我一向很少读现代人的文学作品,他们写的那些离我们太远太远了,没能达到我的欲望。在我们刚刚开始搞这个研究性课题时,我才认识到了琦君散文中所蕴含的美。我被她的作品中所透露出的那种对故乡和童年生活的怀念以及与生俱来的对母亲的爱深深地感动了,于是便对她以及她的作品系以一种同乡人的情愫了。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实地采访了许多同乡人,问了许多有关于琦君的过去。从中,我发现人的情感一旦置于十分真切的程度便有了不能忘却的记忆,()是琦君在寻找家乡的梦,还是家乡的梦在萦绕着琦君,剪不断,离还乱。我所佩服的正是琦君还能记得她的童年,她的家乡,她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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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字如其人乎的散文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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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几年前游玩北岳恒山,除了那座奇迹般的悬空寺,剩下来的记忆便是李白题写的“壮观”碑。据说这俩字是诗仙李白游玩悬空寺时,为它的精妙绝伦倾倒而亲手所书。壮观的“壮”字是个错笔字,“士”下多了一点。悬空寺的壮观超越平常,乃是人间奇迹。李白用错笔字这样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是当时导游的介绍。这俩字是端庄的大楷,每个字大如斗。

李白的字,我以前没有见过。李白的诗倒是读过几首。我想象不出来,生性旷达的李白,会写出如此中规中矩的楷书。他“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气呢?他“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的仙灵之气呢?他“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率性呢?介绍上说,“壮观”二字是李白的醉书。饮中八仙之一的李白,可是“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的李白啊。我以为无论他以谁的字帖为本,都不应该写出这样的字。何况,大唐一朝的字,是那么神采飞扬!

相信“壮观”为李白所书的人,很多。清朝著名请人方坦曾作《壮观二字墨刻》诗:“苍崖恍惚蛟螭走,壮观二字大如斗。李白当年恒岳游,自喜名山落吾手。平沙浩浩黄云开,雁门龙首肯崔巍。遥想真人下天际,放笔万里秋风来。”他想象了李白游恒山题字的潇洒风采。当然也有研究者认为,“壮观”没有多少唐人笔意,更像是明清之际流行的馆阁体。如是,这俩字就是明清之际好事者的托名之作。

李白书法真迹流传至今的只有一幅《上阳台贴》:“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这是一首四言诗,字体如同诗中意,用笔纵放自如,意态万千。“快健流畅,于苍劲中见挺秀,全贴结体亦参差跌宕,顾盼有情,奇趣无穷。”这是前人的评价。估计和我一样奇怪的人有很多,为什么李白流传后世的诗词有许多,书法只有一幅?这千古之谜,难解了。

有关李白,有各种解说。他的旷达,乃是不得意后的恣意所为。这是其中一说。其实他很想做官并为立身官场做了诸多努力。是因为他姓李,还是其他原因,大唐宫殿里,他最多只是弄臣。“云想衣裳花想容”的创作,显然有拍马屁之嫌,只是造化弄人,他终究怀揣大把银子,到烟花三月的扬州,寻找“腰缠十万贯”的感觉。官场的蝇营狗苟与诗仙的名头,委实不匹配。可是,这是历史!是文如其人还是字如其人?

欧阳询的一手好字,在书法家林立的大唐,也是翘楚。一直到今天,学书者最好的入门字帖,欧体是重要的一本。他与同代的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并称初唐四大家。又是中国历史上与颜真卿、柳公权、赵孟俯并立的楷书四大家之一。他的字,“点如高峰之坠石、竖弯钩似长空之初月、横若千里之阵云、竖如万岁之枯藤……”一笔俊字,每个字体势纵长,结构独异,笔力险劲,秀骨清相。可是,欧阳询的长相却是其丑无比。当世之人都奇怪,他的字和他的人,有这样的差距。

我常常羡慕那些写有一笔好字的人。可惜读书太少,练字更少。在需要手书的年代,我总有惭愧之心。好在电脑普及,我不需要一笔一划去琢磨横平竖直了。也正因为如此,现在的书法,只是少数人把玩的艺术,少有实际的用途。

再说一个小故事。写出《三都赋》的左思,又一个比较出名的丑人儿。“貌丑口呐”。可是他的才华,他的《三都赋》,流传了一个有名的成语“洛阳纸贵”。“凡人不可貌相”,时准时不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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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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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老天遽然把温度降到零度以下,夜幕里悄无信息洒下薄薄一层纯白如盐一样细细的沙雪。

早上,赖在暖烘的被子里。忽听有人说下雪了。翻身起床,欣赏雪花曼舞。

来到窗前,放眼窗外,让我大失所望。并未见鹅绒绒的雪花覆盖,也未见天空漫天雪舞,只有稀薄的一层沙雪装扮着苍茫大地。田垄里枯萎的禾蔸僵硬的挺立,像是迎着严寒死挺硬扛。小河清冽的水仍在缓缓地流动,两岸斑斑驳驳的雪,像是突显着寒冬腊月的冰冷。远处的山,依稀有着雪的覆盖,但看不到有满树银花,千树梨花白。天空像是有着一抹忧郁,透着灰暗,没有雪天里映射银白的光芒。无心欣赏这样的雪景,只得洗脸漱口,打开水龙头,却放不出水来。难怪寒气逼人,把我冻得哆哆嗦嗦,水都凝固成冰了。烦!无奈的只得拿着提桶去井里打水。

夜幕,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停靠在阳台。怪事,很少见有麻雀从阳台飞过,今天为何聚集这么多的麻雀?难不成突然的风雪来袭,破坏了它们的巢舍,抵御不过自然的灾害,找寻屋檐避风取暖。

哎,麻雀可以屈就屋檐取暖过夜,可那些流浪的人呢?

记得在一条微博上看到,桥洞里活活地冻死一个穿半截裤的流浪汉。一双脏兮兮的破鞋,一个锈迹斑斑的锑碗,孤零零地摆在死者的旁边,像是诠释死者的悲哀和人世间的冷漠。或许,社会就是这样,有人冻死,就会重视那些还未冻死的流浪汉。

早上,仍旧捂在被窝里,惧怕冰雪天的寒冷,竟贪恋被窝里暖融融的温暖。像是在春暖花开里,慵懒的躺在草坪上,晒着暖暖地太阳那般的舒服;呼吸着寒凉清新的空气,觉得特别的舒畅,像是清晨漫步在丛林深处,呼吸着过滤一夜清新的氧气,那样的舒坦。尽情的畅游在梦香的国度里。

耳边突然传来“嘣”的一声,惊吓的把我从梦里揪醒。恍惚里看着猎人在雪地里紧追着一只惊恐的兔子疯跑,然后就听到“嘣”的一声。只见可怜兔子离地一尺高,便颤抖的倒在血泊里,斑斑驳驳的血迹染红了雪地。

懒散地穿上衣裤,来到窗前,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外边与昨天一样的冰冷,看来是冰冻了。由此,忆起了20xx年的冰冻,脑海里浮现了冰天雪地的壮观,如北国一样的茫茫雪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树树幻姿幻彩的冰花,绚丽绽放,让南方也领略到北国雪韵,欣赏着冰花晶莹剔透。可眼前的冰冻,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似乎没有那么般的纯白,只有依稀雪的覆盖,像年老花白的头发,里面参杂些黑丝,变得不那么纯和美观。唯一相同的就是低温的天气,把水凝成冰。

接下来几天,仍是冰冻地天,大人们都不敢出门,窝在火炉边取暖。只有孩子们耐不住静坐,买上一些烟花,在房前屋后燃放着。聆听噼噼啪啪的响声,观看幽幽的青烟,闻着硫磺炸药的气味,孩子们像是找到了他们的乐趣。可他们的脸蛋冻得通红,鼻涕流得老长,不知冷还是不冷?

毕竟是南方,几天冰冻后,太阳从东方冉冉地的升起,露出久违的笑脸,射出暖暖地温度。于是,就听到屋檐下有滴答滴答的雨滴声。冰雪奈何不了温度上升,只得还原于水。在太阳的照耀下,从地下冒出一片片雾霭,像炊烟一样的袅袅腾升,湮灭在天空里。

房前的空地上,三三两两的人搬着椅子、拿着凳子凑合在一起。几日来蜷缩在屋里,把心都郁闷的如冰冻天一样的寒冷阴沉。现在,终于冰融雪化,有一抹暖阳从天而降,可以敞亮心胸,沐浴阳光的温暖。

冰冻这几日,蜷缩在屋里,似一只鸟儿关在笼中,困在那窄窄的空间里挣扎。有了这一抹暖阳,就如鸟儿打开笼门,展翅翱翔在天空。大家聚拢在一起,聊着闲话,晒着天阳,觉得特别的舒服,快乐的像流水一样哗哗的流淌过去。

连日来的冰冻,终于换来了冬日的暖阳。暖了心房,醉了心扉;暖阳,洋洋洒洒,微风轻轻拂面,熏得懒洋洋地,慵懒的坐着或躺着,享受着冰冻后一抹暖阳。

中午,搬把椅子,坐在阳台上,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天空一片湛蓝,也无一片云彩,只有碗口那么大的太阳悬挂在空中,释放千丝万缕的光芒,照耀着苍茫大地。看,远处的山,昨日还是白雪覆盖,今天却被太阳点缀的金黄金黄,那清瘦的树木,光秃秃的枝桠,在太阳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像是长出金黄的嫩芽,微风轻拂,一树树婆娑,恍惚葱茏翠绿;看,小河里一只只鸭子,聚拢成群,在自由的戏水,荡漾了一圈圈涟漪,斑驳汩汩流水波光粼粼,在阳光的映射下,犹似金光闪闪;看,田野上,有着牛羊在啃着枯萎的草根,放牧的人,斜躺在田埂上,仰望着蓝天白云,悠闲的沐浴在阳光里。

有阳光就会温暖,有了温暖就会快乐。顺手抓起一把暖阳,与她肌肤相亲,感受她母爱般的温暖,如女人般的温柔,似情人般的缠绵;细细的体味,慢慢的将她融入心身,迷醉了眼,满足了心。

斜躺在椅子上,暴晒在阳光下,感觉到特别的暖和。不像前几天冻得畏畏缩缩,伸手抬足都是别扭,像是寒冷的锁链,绑得僵硬,不便舒展。微风轻轻吹来,感受到阳光旖旎,特别的暖心。冬日里能有阳光暖心,那才是幸福!

眯着眼,望着耀眼的阳光,感觉到犹似亲切。像是闻着爱人的鼻息,润泽着心;又像是爱人的唇,吻着唇,亲昵的在耳边呢喃。絮絮叨叨的情话,暖的心酥酥的润,就如二月的霏霏细雨,润湿着面庞,犹似搽上一层雪花膏,舒畅得心情轻松愉悦,像微风轻轻的拂,飘扬满心的喜悦,浸沁在阳光暖怀里。

冰冻后有着冬日的暖阳,暖了心,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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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席慕容散文读后感作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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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散文集。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老师还真没选错书,这本书确实让我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通过细致的描写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通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消失了!要知道,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或潇洒可以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写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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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二叔与老屋散文

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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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芳草绿,又逢清明雨纷时。我回到家,回到我从小赖以生存的老屋。在给祖上、爷爷奶奶及父亲上完坟后,二叔和二婶已经在堂屋为我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农家饭菜,这里面当然少不了我最爱吃的锅巴粥和油煎荷包蛋啰。在默默感受着老屋淳厚温暖的泥土气息时,看着二叔那苍老的脸,佝偻的背,霜白的鬓发,蹒跚笨拙的脚步,顿时一阵心酸涌上心头。二叔真的老了!

二叔中等个,宽额头,方脸盘,浓眉毛,大眼睛,厚嘴唇,耳轮又厚,给人留下慈眉善目的亲切感。二叔的脸是古铜色的,这是岁月留给他的印记,岁月像一把利刀,无情地在他额头刻下一道道沧桑。二叔有一副好嗓子,加之天性开朗,因此农耕之余经常被方圆数里的村民及左邻右舍请去为过世的老人唱孝歌,既赚了一点零花钱,又充实了业余生活,从他的眼睛里永远都看不到一丝忧愁。

父亲只有两兄弟,没有姊妹,因而我们两家亲得像一家似的。在父亲突然离世后,这十几年来,两大家所有的大事都是二叔在拿主见。二叔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平时总穿着一身破旧的中山服,脚蹬一双不像样的皮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初中毕业后脸朝黄土背朝天地过了50多个春秋。那几亩薄地成了他最亲近的伙伴,农耕是他这大半辈子生活的真实写照。现如今,二叔年事已高,二婶又在城里替堂妹照看小孩,二叔一个人在家,大家实在是放心不下。堂兄多次做工作想把他老人家接到城里安享晚年,二叔如是说道:一来我这辈子操劳辛苦惯了,过不惯城里太闲的生活。二来我在家里照看老屋,老屋才不会衰败,你们回来祭祖什么的还能有个落脚点,有口热乎饭吃,不至于饿着肚子回去。堂兄终究是拗不过,只能作罢。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身体里流淌着的是故乡的血液,且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因此对于老屋有种恋恋不舍的别样情感。每当遇上暴风雨,就在心里为老屋捏一把汗,为二叔的安危担心着。老屋是典型的四间四拖的结构,靠右侧的墙体另加盖有一间一拖的厨房。老屋早期的墙面是泥土砖砌成,门窗是杉木结构。屋前是几棵有些年代的桃李树及桑梓树;屋后有一眼井,最初是用轱辘吊水的那种,后改造成“洋井”,学名属于活塞式抽水机,有三十多年了吧。自安了自来水后,有好多年没用了。老屋的堂屋里至今还保存着一盘石磨及扇谷壳与灰尘用的木式结构风车,它们是曾经艰难岁月的见证者。

老屋究竟有多老?父亲没说过,二叔也说无从查证,只说老屋从他记事时起就经历过三次大的翻修,差不多有近百年的历史吧。由于祖上有人中过进士,祖上留下的这块宅基地就被称为风水宝地,因而每次翻修时,老屋的地基都没有改变过。最近的一次翻修是在去年,党的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老屋有了政府的拨款,进行了第三次翻修,红砖碧瓦,且墙体粉刷一新,屋前是宽阔的水泥路面晒场,晒场连着村村通水泥路,为此我还特地抽时间回去帮忙过。

每次回老家,看见村里没人照看的老屋千疮百孔地支撑在那里,墙头长满了苔藓,艰难地喘息着濒临倒塌。再看看自家的老屋在二叔的照看维护下干净整洁,历经岁月的洗礼却风光依旧,一种发自肺腑的温暖与感动便油然而生。

临别之际,二叔照样是不分亲疏,每家一份经过自己平均分配的土特产:有自己亲手加工洗出来的纯苕粉丝、土鸡蛋、嫩笋尖等,我们的心里暖暖的,眼睛红红的,鼻子酸酸的。车子徐徐启动,渐行渐远,只有二叔那苍老的身影还伫立在村口向我们挥手示意。二叔,您辛苦了!

不敢想象,有一天二叔不在了,老屋无人值守,必然会衰败倒下。但我想无论何时,二叔与老屋都将在我的记忆与文字中定格、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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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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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旷世,旷野

大漠一望无际,

一无旁骛。

数不清的,彰显个性的

砂砾石块,

把大漠的意志留住。

都说洪荒过后,

留下了石头。

其实,每一块砂砾、顽石

来自远古的时空,

或是浩瀚的另一个宇宙;

经过星球自身高溫的熔炼,

淬化,经历的是宇宙零度。

经不起熔炼的

化作了尘埃,

耐不住孤寂的

悄悄开溜,

自以为得道的

布道去了。

留下了强者,

在大漠风暴中

滚动着,碰撞着

发出振聋发聩的怒吼!

大漠风

时空停止变换,

温度早就凝固;

天长得黑不了,

夜长得亮不了;

顽石很无奈,

野草也无助。

惊雷炸后,

不曾留声;

闪电耀过,

不曾留影。

只有无形的风暴

施虐在荒漠深处。

是来自大漠之外,

还是来自大漠中部?

大漠之魂,

如疾风无形,

在这里肆意而疯狂,

无拘无束。

翻过沙丘,

掠过沙棘、茅草丛

集合起飞沙走石,

发出警世的呐喊!

茅草像大漠的观音手,

摇摆得杂乱无章;

这大漠的舞者,

要为荒原招引灵魂,

这万年寂静,

企图结束。

大漠魂

茫茫大漠,

没有道路,

也就没有定向;

自由自在的空茫,

似乎没有目标,

似乎没有方向。

蓦然回首,

只要向前,

面前即方向;

迈出脚步

脚下即道路。

大漠,

以一种神密,一种莫测

对抗着世俗的眼光,

显示它的深邃

和至高无尚;

孤独强制冷静,

寂寞成就思考。

灵魂在哪里?

大漠的石头、砂砾?

还是一簇簇沙棘、茅草?

一无边际的虚无。

白昼,

黑夜,

都是自然的力量,

却不对大漠设防。

因为荒凉,

所以疯狂;

荒原的灵魂

可以像暴风一样,

奔腾得肆意而旷远。

为地球保留着一个

自由的原生地,

这或许

正是大漠存在的考量。

虚无的前方,

看不见的声音,

听不到的景象,

自由的代价就是这样高昂。

梦,等待苏醒

灵魂,等待归来

挣脱了形骸,

在荒漠中获得自由,

无言,是更高的睿智。

无数智者逝去,

而大漠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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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羊路河的老房子散文

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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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里有条羊路河,河之上、山之下,曾经有过一间老房子

老房子很老,污浊的墙面许多地方脱落了泥皮,露出里面的石块。屋顶上是烟熏黑的椽子,三三两两的断裂,芨芨席子包着房泥从椽子的间隙挤出来,形成一个个鼓包,像一棵树生出了树瘤,像一个老妇人肿大的甲状腺。

在我见到它时,它就是这种千疮百孔、病入膏肓的模样,蓬头垢面地立在羊路河岸上。也许它已经不能更老更破了,时光选择性地无视了它。它孤立在时间之外,无可依靠,也无需依靠。我觉得也许等我老了,朽坏了,它还会一直那么站下去。

我知道它有过干净温暖的年月。

羊路河的石头棱角分明,边缘锐利得可以当刀用。一些人从河底背石头,几个人码墙。也许谁的手指被石头割破过,暗红的血液渗进墙上的石缝里。又有一些人从山坡上砍下松村柏树,粗的做梁做檩子,细的做椽子,上面铺上芨芨草席。墙面上抹墙泥,掩盖石头的锋芒,房顶抹顶泥,隔断雨水和阳光。一座房子诞生得简单粗暴。一些人的劳动让它区别于满山坡的松树柏树和随处可见的石块泥土,它挺拔、干净,气味芬芳。

那时候松树柏树野柳树布满山坡,青羊野鹿豹子和熊在林子里出没。房子的主人们随着日光作息,太阳出来时扛着铁锨、背着绳索出门,工作或者砍柴;太阳落山回来烧炕做饭。有雨的日子,也许会工作,也许坐在门口看着雨发呆。晚饭过后,点起煤油灯,抽着烟、想着家。

有时候他们也会翻几座山头打猎,背回来青羊或者野鹿。野柳树或松树的枝干在灶里噼噼啪啪地响,灶上的大锅里咕噜咕噜冒着热气。老房子记得那些热闹的气味,记得谁在半夜听着河流的声音叹过气,记得谁在大雨里滑下山坡,也记得他们醉倒在草地上的岁月。

这里纯粹,远离世俗,又有着比世俗更浓重的烟火气。那些炊烟、炕烟、莫合烟使老房子慢慢斑驳,雨雪、寒风和思念让他们渐渐老去。房子可以记得许多人从健壮到衰老的细节,许多人记不住房子斑驳残破的过程。在人的一生里,房子的存在若隐若显,人们不会在意去年的雨水冲下几块墙泥、冬天的积雪压裂几道椽子。

在山里,这样的房子有很多,同样清洁干爽;这样的人有很多,同样沉默健壮,他们和房子曾经在一段岁月里水乳交融。

我见到老房子时,它盛满了柴草、羊粪和过期的水泥。山上已经见不到野柳树,传说里它们曾经遮盖过一座又一座山坡。许多的柳树,手腕粗细,褐红的颜色,沉默地睡在老房子里,像一个沉睡的时代。它们等着变成火,变成烟,变成灰烬,让风带到它们曾经活过的山坡。一如那些曾经睡在老房子里人,总归会让时光带走。

那是一场洪水之后,我们要在老房子里住下来做一项工程。腾空房子,用石板补上炕上塌陷的地方,上面铺一层羊粪籽隔潮,房子屋顶上盖块塑料防雨。已经是秋天,山里的天气总是不太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一场雨或者雪。

我们住了下来。它看着我们早上起来,从头发里刨出羊粪蛋子,套上冻硬的衣服出门,晚上又穿着湿透的衣服回来。我们不断的出去又回来。下雨的时候,我们会带回来些泥,起风的时候我们会带会来些土。

晚上的雪落在房顶,落在地上,盖住了我们白天来来往往的脚印。我们睡在到处冒烟的炕上,两个人一床被子。热气通过石板和羊粪籽隐隐约约传到我们身上。那年的秋天的雨雪格外多,球鞋总是湿的,刚脱下来会冒热气,很快又被冻住,连同它里面的味道。那段时间我们格外怀念老房子干爽清洁的时候——虽然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老房子悄悄同化着我们,我们变得肮脏、潮湿、满身羊粪的味道,已经忘了温暖、干净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一座房子,在你疏远了几十年,只有取柴草和羊粪烧炕时才能想起它之后,它已经不属于你了。夜里的寒风显然和它更加熟悉,总能找到我们无法察觉的缝隙溜进来,钻进被窝,抢走身上些微的暖意。它和这山、这河、这夜里的寒风更加亲近。

那些夜里我抽着烟,不断想念着即将出世的女儿,老房子和我格外疏离。它容纳了我,又用潮湿和寒冷抗拒我。曾经也有许多人,在这屋檐下,和我有着同样的想念,老房子有没有抗拒过他们?

总有那么一群人,不同的岁月里,带着同样的情怀,不为人知的活着并且老去。过去、现在、以及将来。老房子曾经见证过这些。

几年之后的另一场洪水带走了老房子,它被重新还原成泥土和石块,再也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我们在那里新建了房子,它坚固、明亮,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变老。世界总是这样,我们竭尽全力抵抗时间,却很难抵抗意外。包括一座房子,包括一群人和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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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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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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