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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仙记》散文精选(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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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作文

1000

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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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听林清玄的名字以为是一位女士,但实际却是一位先生。初读《林清玄散文》后又觉得他是一位“女性”,每篇散文笔风婉转而细腻,柔美而智慧,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读完《林清选散文》后觉得他是一位邻家“大哥”,普普通通的故事或生活经历娓娓道来,从未有说教的口吻,揭示的道理,总是让人虚心地接受,甚至有些共鸣。“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大概指的就是这样的吧。

在《林清玄散文》中我最深为感触的是一篇名为《枯萎的桃花心木》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写,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乡下老家一位种树人种桃花心木方法的描写,揭示的却是发人省心的人生道理:独立自主,才能有所成就。

“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都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探入地底,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就会枯萎得更多”,桃花心木需要面对不确定的环境,依靠本身的能力找到水源,深深扎根地下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抵抗狂风暴雨。我们更需要一种独立自主的心,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我们的本性。如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

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而深化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在生活中,我们总依靠父母,无论在做什么事,总是喜欢选择诉说,向父母说明困难,而不去自己动手解决。学习空间里,老师不停地督促,帮助我们批改作业、纠正错误。他们不就像辛勤的种树人吗?朴实无华的老师,往往日夜操劳,而我们也总依赖着他,让他总有操不完的心。桃花心木还在成长,而我们也渐渐长大。勤劳的“种树人”不能永远栽培着我们,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我们应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独自面对生命法则的不固定、不完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生命个体的优雅自在和无穷生机。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贡献自己一份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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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露天电影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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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事,在记忆里,淡淡的都被遗忘,或沉默在岁月的长河里了。有一些事,在不经之间,轻微触碰,便就会从心底泛起。也带着点点斑斓的印迹,模糊不清还残留在脑际里那么一丁点,记忆里的思维。回想起来,那己过去的岁月,觉的,有一种淡淡的感觉……。

茪荫任茬,三十年岁月,戛然而去。曾经记的,那小时候,看过的电影,连环画,之类的影片,小人书。现在回想起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也叫不上它的名字了,但也记不得看过的内容了。只是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看的,还是那些,什么武侠影片。崇拜那些电影里的,什么武林高手,和那会飞的那侠客的轻功。那什么,那大俠的,所为什么很历害的,是那一种绝招。每看完一场喜欢的电影,就讲电影的谁的武功最高,那么历害,

甚至,回去弄—个袋子装上沙子,偷偷的,也是练个起来,练个不停。那时候,听说附进那里有过事的,准会问,“演电影不演”,或,“有电影没有”,知道消息了,晚上就再也坐不住了,是非要是一定要去看的。

昨天,在傍晚时分,夕阳也坚守它一天的侍命,逐渐隐曦在山的,那一边。晚风带着冬季的寒意,掠着正个山坡,在山坡上忙碌的我,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村里,大队的耸的高高的,高音喇叭里,荡过来了刺耳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喃喃的听到,“晚上大队六点,放电影了,有空可以去看了”。

对于我,这现代的时代,早已跟以往不同了。电影我早己不感兴趣了,电视,电脑,碟子,基本上随时看,随时有。也不觉的稀奇,平日忙碌也是很少看电影的。对于,我小儿子来说,看露天的电影,那是稀奇,还是头一回,带着多少年,没有看过露天电影的我。吃了晚饭,带着一份稀奇,便跟儿子一块,去大队戏园,欣赏露天电影去了。

电影的放映处,便是村里的戏园,残破的院落,堆积了许多杂物。粗大的泡桐,和杨树,闭涩的长在墙角落里,院里人数渺渺无几,泛白的影布,晃动的画面,衬盎着士地上那凌乱,泛白的残雪,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茫。

去了,电影早以己开始了,声音响亮,划过了长长的夜空。月光青辉,在夜晚那萧风的掠过时,拂在身上一陈冰凉。厚厚的棉衣,也阻不了袭来的寒气。望着依析的放影画面,觉的,有一种冷漠,凄清的感觉,直袭着我的眼窝。

没有小时候的那份热狂,也没有儿时的那份激情,儿子说“这是啥”我说,电影机子。儿子,不停的围着放影机东瞧西望,转来晃去。

看着这电影,朦胧模糊的我,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的烟灰,看着儿子,对电影放映的画面,头也不回,一阵稀奇之后,儿子说,“回了走”,“爸!”,那走吧,一留烟的匆匆的离开了零星散乱的人群,奔像一股寒风之中。

今晚,来了一场稀奇的电影,却看了一会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一种儿的。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岁月里,诉说着,那己远去的故事,故事!还带者点那暖暖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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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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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荷塘月色——朱自清散文专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朴素缜密、清隽沉郁、语言洗练、极富真实感,因此他的许多文章被列入学生的课本;他的作品充满了同情,表现出爱国、爱人民的精神,因此,他的一些作品,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以及反复思考。

在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朱自清先生智慧的结晶。虽然有一些文章使我们耳熟能详的,有一些却闻所未闻,但这些并不会妨碍我们去理解这些文章。这写文章的每一句句子,甚至每一个词,都可以指引我们在浩瀚无根的书海中行进,并“教”我们学会知识、得到灵感、感受友谊……在朱自清先生写的文章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人生中一个又一个经典文章,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到美的享受,还可以汲取其中的精华,去学习作者的思想与写作技巧,这样能使我们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他的文章能使我们领略到阅读的乐趣。这些文章,不但有启迪的色彩,更有智慧的空间,帮助我们积蓄奋斗的力量,使我们鼓起力量的勇气,找到人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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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家的自行车散文

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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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自行车,大有被赛车、电动车和汽车,取而代之的趋势,要不了几年,自行车也可能终久被时代所淘汰。而对自行车我却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尽管我已经骑坏了六辆自行车,而且到现在自行车,依然还是我最主要的代步工具。

记得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和大哥省吃俭用,托人费了好大劲,才给家里买回来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就是这辆自行车,为我们全家服务了近二十年,直至不能在骑了,我才把它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在县城上班,我们全家已经在乡下插队生活,那个时候,自行车就成为了老父亲的专用代步工具,每次休假的时候,老父亲就骑着它来回奔波于单位和家里,到了休假的时候,大哥和二哥也会骑上它出去办事,风光上一回。我十岁的时候只要老父亲休假,我就偷偷的把自行车推到,崖背上的生产队大场里,在同伴的前后搀扶下,慢慢的开始学习骑自行车,刚开始由于年龄小、个子低,脚只能从三角子里面伸过去,腿登上半圈在来回的重复中,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骑去,过了一段时间后,同伴就站在四周观看着我,腿在三角架子里半圈半圈的登着,在大场里练习骑自行车,练习了好长时间,我才敢把脚从自行车的横梁上伸过去登着整圈骑车,但却够不上自行车座。我记得到了五年级放暑假,刚好老父亲的自行车在家里放着,我就给母亲打了声招呼,骑上老父亲的自行车去县城,由于是第一次骑自行车去县城,我的心里还是没有多大把握,只能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蹬去,慢了害怕自行车倒了。那个时候路上机动车辆还比较少,走到快到县城的时候,我还是不小心,在骑行的时候碰到了别人的身体,自行车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把我的手和嘴都摔破了,而对方没有受到伤害,我急忙又起来忍住痛疼,一直把自行车骑到了老父亲工作的单位,被老父亲狠狠的骂了一顿,好在身体并无大碍,休息了不长时间就觉得差不多了。这是我学会自行车后,骑上自行车走路最长的一次,也是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

我还记得有一年过春节,天下了好几天的鹅毛大雪,到处白白茫茫的一片,整个村庄都被大雪所覆盖,气温也降到了零下十多度,天气非常寒冷。只有家家户户烟筒里冒出的炊烟和公鸡的打鸣声以及大黄狗的犬吠声,才能反映出人和动物仍然在生存和生活。老父亲安排大哥去县城走亲戚,我也非常想去,就给父母说了我的想法,父母也同意了让我和大哥一同去县城看望一个家门爷爷,我和大哥带上礼品,大哥就骑上自行车我座在后座上,由于天气非常寒冷,虽然我穿着御寒的衣物,我坐在后面还是觉得寒冷无比,大哥骑着自行车一会儿动手、一会动脚,不久就看到了大哥嘴里的热气,和头上冒出的热气把他包围了,眉毛和脸上挂着一层薄薄雪霜。由于去县城是下坡多,自行车轮子自然而然就转的飞快,而我的脚却渐渐的失去了知觉,我想把脚活动一下,免得被冻的麻木了,然后再踏在自行车后轴上伸出来的一点地方,没想到不小心就把整个脚,从自行车后轮子里面伸了进去,我哎吆了一声,大哥赶紧刹闸停车,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的一只脚从自行车轮子里退了出来,我从自行车后座上下来,试着走了几下,感觉有一点痛,但不太要紧,原地活动了一段时间后,就继续坐上车子向县城奔去,看望了家门爷爷并受到了爷爷的热情款待,他还给我发了年岁钱。

我作为待业青年,参加工作后,那个时候经济条件有限,我就又骑上了老父亲的那辆自行车上班、休假,整整五年,直到我去当兵。我记得我刚参加工作,上班的路是土路,可以说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尤其是秋季遇到了连阴雨,可就要费事了,不管是休假向回走,还是从家里向单位走,常常是裤子上布满泥水,自行车更是被泥、水就几乎包裹了,而更多的时候是要把自行车扛在肩膀上,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我离开单位后几年,听说国家才硬化了那一段路程,方便沿途群众的生产、生活。

父亲的那辆自行车,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七八十年代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全家的生活,今天它虽然已经消失了,但它在的时候的种种回忆,从我的记忆中永远也抹不去,我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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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亲切的声音儿童散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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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过的人生道路上,有熟悉的人和熟悉的事物,而我却有熟悉的声音,这声音里充满了爱的味道,让人回味无穷。

这熟悉的声音是一首婉转动听的曲子,平缓时给人的感受是甜的,高潮时给人的感受是辣的。

每当我下午放学在学生公寓写完作业,妈妈来接我时,首先听到的是“小宝”这两个字。顿时,同学们马上沸腾起来,用阴阳怪气的声音嘲笑我,害得我身体里的血液“嗡”的一声涌到了脸上。但我却觉得妈妈的声音肥而不腻,像三月和风抚摸着我的耳膜,微风穿透耳膜来到了眼睛,眼前马上涌现出妈妈疼爱我的画面;微风通过眼线钻进鼻孔,嗅到了妈妈身上的缕缕幽香;微风又来到了舌尖,品出了和妈妈发生的许多趣事;微风又飘进了心里,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苦涩,更不会黑暗无光。

平常在妈妈寻找我的时候,同样地叫我“小宝”,但这声音不像三月的和风,也不像小溪的流水,而是那么的焦急,火辣辣的刺痛感,像锋利的荆棘,它时时刻刻地扎在我的心头,让我焦躁不安,觉得天空都是乌云密布。但我一声应和,一切都会雨过天晴,眉开眼笑。

只要这声音存在,不管是无形还是有形,它们都永远是亲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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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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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晴”、“描容”、“我在”、“色识”、“三弦”一段一段不知内涵的题目,里面却深藏着不可只看表面的文学经典。

“我在”中的一篇文章“我在”使我印象深刻。我认为作者很童真、很有风趣。都长大了,出去跟团旅游,还想叫“我在”。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有一个孩子在这里。无论亲情、友情或者爱情,所有的都是基于我刚好也在这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有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又在太虚,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

这让我回忆起刚上小学时候的情景。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牵着爷爷的手,到学校上课。一位漂亮的女老师手上拿着花名册开始点名:“×××”。那个让就大声的答应:“到!”我猜测那个人当时心里一定又紧张又开心,也十分的严肃与郑重。“到”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声音清脆、又悦耳。仿佛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

快要念到我的名字了,我内心十分的紧张,双脚有些发抖,也许是我当时有些害怕。我在心里鼓励自己:“不要怕,大胆一点儿,让老师和所有的同学都认识自己不是很好吗?”老师在讲台上念着:“严梦晶。”我即害羞又紧张,而且还有那么一点开心的答了一声“到!”我的心儿像小白兔一样扑通扑通直跳,我用手摸了摸我的胸口,我做到了。

确实,现在回想起以前。我也像作者一样好想勇敢又很郑重的坐在凳子上,向天上和地下,所有的人说:“到!”让他们知道在这里有一个孩子在说话。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认为这篇文章使我回忆起以前,回忆起那深深的一刻。我十分的喜欢这篇文章,它让我感悟了“我在”的内心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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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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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过我们班主任对一件事做了评论,我把他记录下来了:

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奔跑速度极快的猎豹,他在追赶野兔时,如果在追了100米的情况下,他就会放弃掉这只野兔;但如果这是一只野鹿的话,他就会穷追不舍,直到他追到这只鹿而已,而且就算旁边有其它的鹿离它很近的,触手所及,它也不会去抓这只鹿,而只会抓那只他所追的鹿。为何?

个中原因是因为豹如果追了超过100米再抓到一只野兔的话,那么他所得到的能量还远远满足不了他所消耗的能量,但是如果抓到一只野鹿的话,它可以吃好几天,所以它就会穷追不舍。他不抓旁边的鹿是因为其它的鹿还没开始跑,没消耗能量,如果去抓旁边的鹿不仅不会抓不到,还会连原来的都抓不到。而继续抓目标鹿的话,就是在消耗相同能量的情况下抓到鹿。

从这么一件事中我们就可以体味到做一件事就要物有所值,其实学习也是一样的,许多同学觉得学的并不轻松。其实他们只要学学这些猎豹,就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把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永不言弃的学下去,那么将会得到许多的东西,觉得这是值得的。而对于一些要话很多时间却得不到什么好效果的东西就早早的放弃,省下时间去学那些有用的东西,那么这将会是学有所成。

我相信大家会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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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散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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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待去,秋风渐凉;望断天涯,望穿秋水,那段清浅时光在记忆中刻画为永恒;那抹温暖的微笑在心间就此枫影定格,原来秋天已到,候鸟南飞...

—雪舞

此时已习惯了,一缕残阳,几缕情丝,撒在肩头,泛起微微凄然,独自轻轻拂拭。

往事风景在寂寞故事里,独舞了那个角落,飘零炫舞,笛箫烟火,歌尽舞断,千年香梦回眸,自醉在三生之外,醉问谁懂,桃花笑靥后的凄凉,衣袂绝尘下的沧桑。

一世彷徨哀愁,满腹尘香笔墨,又怎能一纸写尽淋漓,也许仅仅是梦中的一过客!

清云落叶,天际间飘落;孤影伴浮云,倾诉茫茫红尘,多少繁华成云烟,匆匆而过的往事,相伴红颜弹指老,苍老时光刹那芳华!

曾一纸思念,许诺在心间默念,香茵彩袖芳影柔情,婉转阡陌红尘,熟知满纸荒凉,你可晓?顾盼间,一度泪花沾尽尘烟花落,千帆过境,又怎知其念深深?

千年的相逢,隔了几世,何时握住遥远的承诺?沉淀了的悲喜,随伴年轮磨损,屏息静待极远处又传来你的声音,你的轮廓,一点点清晰,在云水间闪烁着,又一次镌刻进心里...

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温婉一季冰雨,嫣然繁花朵朵。

那袭素影念顾流光碎影,清音岁月恋旧一腔涓涓柔情,梦萦千里断肠,清笺思绪心间却翩然璇舞,相思静藏梦,听花默暗吟;四季暖阳眷顾流年馨芳,幽幽凝眸期盼会地老天荒。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记得我相思的步伐,记得我蔚蓝的等候,等候着你的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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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枫林深处散文

全文共 4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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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秋天,霜月就要离开养育了自己十八年的小山村,去一个遥远的大城市读书了。

小山村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枫林村”,村子的西边是一带深深浅浅的黛山,慵懒地一路绵延过去,山的那面还是山。山脚下,有一片很大的枫树林,村里人的小屋就散散落落地横卧在枫林的深处。

枫林最美的时候就是深秋,尤其是经霜染之后,那林子里的树就会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烂漫如西天的晚霞。十多年了,枫树林红了又绿,绿了又红,随着枫树林更迭的是那逝去的岁月,化作一片片火红的记忆……

对于这个枫林深处的人家,考大学本来就是一件稀罕事,女孩子考上大学,在村里更是头一遭,大家都说霜月就是枫树林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

就在村里人或惊诧或羡慕的时候,霜月仿佛看到了外婆拄着拐杖正从枫林深处缓缓走来,脸上绽着慈祥的笑,那满头的银丝在风中飞扬……

恍惚中,霜月又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深秋。

那年的秋季天气似乎冷得格外早,西风一阵紧似一阵,枫叶也由红变黄,进而纷纷飘落。天空格外苍远,没有一丝云影,懒洋洋的太阳在空中漫不经心地踱着,洒下一片黄晕晕的光。偶尔会有一群大雁排着人字或一字形,鸣叫着从山村的上空飞过。

在霜月的记忆里,这个家起得最早的是外婆,睡得最晚的也是外婆。每天,天刚蒙蒙亮,外婆就会起床,系上黑色的围裙,头上再裹一块蓝布。外婆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灶门口清理灶膛里的柴火灰。先把柴火灰装在簸箕里,然后倒到猪圈后面的灰窖里。有时会突然刮来一阵风,这些灰就会调皮地从簸箕里窜出来,顿时,外婆的头上、身上就沾满了青灰色的柴火灰,更有调皮的,会直接扑向外婆的鼻孔,呛得外婆发出一阵阵的咳嗽声。

晚上,一吃过晚饭,家里就会陆陆续续地走来一些人,不一会儿,堂屋里就坐满了人,父亲跟一群男人就在这烟雾里喝茶叙话。母亲忙着伺候猪进圈鸡回笼,而外婆收拾好碗筷,就会坐在霜月的旁边,借着煤油灯昏黄的光亮不停地缝缝补补着。母亲不会做针线活,这个家里所有人的衣服都由外婆来缝补,这个家里所有人的鞋子也都由外婆来做。于是,外婆总有缝补不完的衣服、做不完的鞋子。

外婆做鞋可是一绝,不要鞋样,也不要尺码,只用手一比划,给谁做的鞋就像谁的鞋子。外婆做的鞋既好看又合脚,穿着特别养脚。霜月的脚长得本来就小巧,每次穿着外婆做的新鞋出门,没有人不夸霜月的鞋子漂亮,没有人不夸外婆的手艺好。村里哪家女子出嫁,都会央求外婆帮她们做嫁衣,外婆为多少闺女做过嫁衣,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那个深秋的凌晨,外婆照例起得很早为一家人准备早饭。可是不久,锅屋里就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响声,好像是锅铲跌落到地上了。当霜月闻声赶到锅屋的时候,却发现外婆倒在锅台边的地上,一点声息也没有。霜月哭喊着叫来爸爸,爸爸慌忙将不省人事的外婆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当抱起外婆的那一刹那,爸爸心猛地沉了一下,觉得外婆的身子轻得就像一张纸。妈妈端来一碗盐水,霜月则在一旁哀哀地哭。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霜月的哭声,外婆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很平静地看着爸爸妈妈,最后将目光转向霜月,慈爱地说:“傻丫头,哭什么?小脸糊得跟花猫似的,外婆只是累了,躺一躺就好了。”

听到外婆能说话,妈妈终于松了一口气,霜月竟也破涕为笑了,可爸爸无法轻松,他总觉得外婆不对劲,外婆怎么变得这么轻。在这之后,爸爸多次要带外婆去医院,可外婆死都不肯去,爸爸由于太忙,这事情也就耽搁下来了。

这些天,外婆照常做她该做的一切,却时常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气喘得厉害。终于有一天,又在小河边晕倒了,被河边洗衣服的女人们送回了家。这下,爸爸妈妈都慌了,再也不肯迁就外婆了,绑架似地将外婆架到了公社医院,医生检查后只说了一句话:“送县医院吧。”爸爸在医生的脸上读出了一丝不妙,但到县城只有早上一班车,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往县医院。县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告诉爸爸:“要住院,去交钱吧。”当收费的姑娘报出一个数字后,爸爸怔住了,这个数字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四处张罗着借钱,外婆反复地说:“我没病,不用住院,只是老了。”

外婆越来越消瘦了,但早上还是要起来给家里烧早饭。妈妈不让,外婆说躺在床上身子痛,起床走走还清爽些。妈妈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帮外婆准备着早饭。

那天早上,外婆照常准备起床,可是努力了几次,也没有从床上坐起来,身子软得跟一团棉花似的。外婆终于躺倒了,再也无法起床了。爸爸妈妈到处借钱给外婆凑住院费,可是家里亲友大多都穷得叮当响,凑来凑去,离那个数字还是差得很远。

霜月这些天也不怎么说话了,她从爸爸妈妈的表情看出外婆病得不轻,她也知道家里很穷。爸爸妈妈已经被外婆的医药费弄得焦头烂额了,因此,她总是低着头出门、低着头进门。这些天来,她一直在盘算着一件事,一想到这件事,霜月的怀里都好像揣了一只兔子,扑扑地乱跳。

霜月的大姨家在江边,那是一个棉区,当棉花成熟的季节,需要很多人手,于是,就有许多山里人到那里摘棉花,挣一点活动钱花。

霜月由于一直念书,所以,从来也没有去过那里摘棉花,可是,现在外婆病了,需要钱治病,霜月就想到这事,她要瞒着家里人去挣钱给外婆治病。

这天,天刚蒙蒙亮,霜月就轻手轻脚地起床,梳好自己的小辫,洗了一把脸,把书包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底下压了一张纸条,空着肚子就向大姨家进发了。深秋的凌晨,风已有了相当的寒意,路上很静,除了偶尔传来几声犬吠鸡鸣之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枝头的树叶已经不多了,天空似乎比以前更高远了,清冷中透着一丝荒凉。

其实,霜月根本不知道大姨的家在什么地方,还是很小的时候,跟着外婆去过一次大姨家,去大姨家的路也早已模糊不清了。霜月走走停停,此时,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就会赶紧去问路,等到饥肠辘辘地赶到大姨家,已经是晌午之后了。

大姨看到霜月,先是大吃一惊,等到弄清霜月的来意之后,一把搂住霜月,抹起了眼泪。

大姨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她对外婆的病更是无能为力。外婆经常说,她一辈子都心善,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情,她这辈子对不起的人就只有大姨,让大姨受了太多的苦,并嘱咐霜月说:“等你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对大姨好,就算是替外婆来补偿大姨吧。”

大姨哭过一阵子之后,冷静了下来,对霜月说:“霜月呀,地里残留的棉花也不多了,我还是送你回家吧,外婆要是知道你不念书了,还不知道急成什么样子呢?”

这一点,霜月是知道的,外婆尽管自己不识字,但一直都很重视自己读书的。记得外婆曾经拉起她的小手,细细地看,轻轻地拍,说:“我们家的霜月呀,手指又细又长,十指尖尖,一看就知道是一双握笔的手,将来不会扛锄头的。”之后,似乎又自言自语道:“我们家没有出过读书人,也许将来会出个女秀才。”

霜月也没有辜负外婆的期望,读书一直都很好,也自然酷爱读书,可眼下家里为了给外婆治病,怎么也凑不够钱,霜月觉得自己应该为外婆做些什么,最起码她可以把读书的钱省下来给外婆治病,不仅如此,她还可以挣钱给外婆治病。想到这,霜月含着眼泪幽幽地说:“我不喜欢读书,我不想读书了。”大姨当然知道霜月说的是假话,但一时也拗不过霜月,只好留霜月暂且住下,等以后再慢慢说。

可是,第二天中午,妈妈就火急火燎地赶到大姨家,一把抓住霜月就说:“你个死丫头,你差点就害死外婆了!”原来,外婆知道霜月离家的原因后,一口气没有上来就晕了过去,医生抢救了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一睁眼,就嚷嚷着让妈妈把霜月找回家。霜月没想到外婆会为自己念书的事急成这样,什么也顾不上了,拔腿就往家跑。

霜月最终还是没有拗过外婆,继续上学。

霜月知道外婆一辈子都爱干净,即使躺在床上,也不会让自己的头发有丝毫的凌乱,因此,一放学,就会急急地赶回家,帮外婆洗脸、洗手、擦洗身子。霜月发现,外婆的身子就像一片落叶,正在渐渐地失去水分。

霜月每天都会帮外婆梳头,没有生病之前,外婆总是将自己的头发挽在脑后,盘成一个小小的发髻,再罩上一个黑色的小网,利落极了。

外婆的发髻连妈妈都不会盘,家里人中只有霜月会盘。霜月本来就聪明手也巧,小时候,外婆总是先给霜月扎小辫,之后才会解开自己的发髻慢慢地梳、慢慢地盘,好奇的霜月就会在一旁静静地看。霜月觉得那就是一种艺术,久而久之也就学会了,没想到现在还真派上了用场。

外婆在霜月地精心照料下,一如以前,干净利落,一点也不像久卧病床的人。

村里人知道外婆病了之后,都叹息着说:“真是个好老太太啊!怎么就得了这样的苦病呢?”有一次,霜月去上学,在路上碰到了三惯的奶奶,一看到霜月,老太太撩起围裙就擦眼泪:“你外婆可是个好人啊!哪家有个痛有个灾的,你外婆总是第一个赶去帮忙。当初,你爸爸穷得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谁敢把女儿嫁给他啊!也只有你外婆肯把女儿嫁给他呀!不过,你外婆也好人有回报,我都这把年纪了,没有看到过第二个像你爸爸这么孝顺的女婿了。”

爸爸对外婆的孝顺是村里人都知道的。外婆喜欢吃牛肉,可耕牛是队里的宝贝,除非老死,要不然是不会有人杀牛吃肉的。因此,只要听说哪个队上死了牛,不管有多远,爸爸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赶去说一箩筐的好话,才能匀一点点牛肉带回家。外婆喜欢吃臭豆腐,只要上街,爸爸从不忘记买一点回来给外婆吃。外婆喜欢吃鱼,即使在数九寒冬,爸爸也会砸破冰块,下到齐腰深的水里去抓鱼,弄得外婆再也不敢说喜欢吃什么了。

外婆在病床上,顽强地熬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当大地再次回暖的时候,身子也似乎好了一些,居然可以在家人的搀扶下,勉强还能坐在太阳底下晒一小会儿太阳。霜月考初中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这段日子以来,外婆总是急切地盼望着霜月放学,有时,霜月稍微在外耽搁一会儿,外婆就会催妈妈去看看,只要看到霜月,脸色就会安详得多。霜月也知道外婆想多看到自己,一放学就往家里跑,从不在外面逗留。

终于,小学升初中的考试结束了,霜月感觉考得不错,于是安静地在家等候。然而,外婆的病情却突然恶化起来了,几乎不能进食了,霜月就整天守在外婆身边寸步不离,甚至在夜里都不敢睡觉,生怕在她睡着的时候,外婆就会突然不见了。

霜月的成绩终于下来了,霜月的确考得很好,以全公社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地考上了区里最好的中学。

就在那天夜里,外婆却走了,走得很安详,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妈妈说外婆一直硬撑着,就是想等霜月的成绩下来。

爸爸把外婆送到大山深处,与外公合葬在一起。外婆下葬后,霜月坐在外婆的坟前,久久不肯离开,山风吹干了霜月脸上的泪水,留下斑斑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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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情保卫战爱情散文

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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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显示出他身上具有一种文雅的气质,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常常把人引得开怀大笑;他,性格温柔、善解人意、乐于助人,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与朋友一起去打打球、爬爬山什么的;他就是我的初恋情人小军,一家大型汽车公司的零部件采购员。

要说起与他从初次相遇到步入婚姻殿堂的这一过程,那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由于他平时的能说会道与幽默,所以平日里总会有那么一群姑娘围着他转,但是后来他却告诉我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跟我说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近海的地方买一栋房子,然后简单而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与他的初遇源于一次晨练:那时的我和他一样喜欢运动,因此晨练便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我按照惯例到附近的公园进行晨练,当我步入公园的那一刻,一个帅气的男孩映入我的眼帘。

只见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身穿一套黑色的运动服,微笑的时候脸颊的两边会出现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暗里着迷。于是我便抛下女孩子应有的那份矜持,主动走上前去与他搭讪,在和他交流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目前正在一家大型汽车公司担任采购员一职,主要负责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的采购工作。随后他也向我了解了一些我的情况,对此我都一一做了回答。临别之际,他表示希望能和我交个朋友,对此我感到非常荣幸,于是我们在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的情况下便分道扬镶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有时间他便会主动把我约出来见面,然后一起到附近的公园里跑跑步、散散心等,有时候我们也会谈及一些关于运动方面的问题,每一次与他交流我的内心都会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和愉悦感。在后来的一次晨练中他因为不小心而把脚给崴了,但是由于当时时间尚早,所以公园的周围并没有多少行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只身一人把他送回他的住所,当他打开房门的那一刻,我却被里面的情况惊呆了:屋子里一片狼藉,让人不忍直视。然而惊诧之余,心里更多的却是无奈。无奈过后,我开始为他打扫这间杂乱无章的房子,并且为他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我所做的一切都被他看在眼里,说在心里。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幕:小雪,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谢谢!这些倒没什么哎呀,别光顾着说话呀,在不吃这菜就要凉了。嗯嗯,你也一起吧。对了,不知这些饭菜合不合你的口味呀?嗯嗯,好久都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谢谢!如果你觉得好吃的话,我以后每天都可以做给你吃!好呀,小雪,不如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好吗?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有点受宠若惊,因为说句心里话,我虽然不否认对他存在好感,但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能够成为他的女朋友,而如今他却亲口说出了这句话…正当我站在原地发呆的时候,他走了过来,轻轻地拉起我的双手,对我说:小雪,你知道吗?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便认定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虽然我现在没有什么钱,但是我愿意为了你去努力、去奋斗,绝对不会再让你因为我吃一点苦、受一点伤、落下一滴伤心的眼泪了…请你给我一次机会去证明这一切,好吗?我保证会好好对你了!嗯嗯谢谢你!至此,我和小军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在今后的生活中,只要有时间他会到我的单位来看我,我们两个人甜蜜地手挽着手,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当我还沉浸在初恋的那份甜蜜与美好当中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小三的出现却无情地把我

无情地从无尽的遐想中拉了回来:那天是他的生日,本想着与他一起好好地庆祝一下,可是就在这时,他却打来电话说他们公司安排他前去采购一批重要的零部件,所以可能要晚点才能回去,我跟他说:没关系的,既然这是你公司派给你的任务,那你就放心地去做吧,我一定会做好晚饭等你回来的。吃了早饭我便忙着到附近的市场采购今晚所需要的物品了。然而当我经过他经常去的那家汽车部件采购点的时候,却看见一名穿着超短裙的女性和他在店门口有说有笑的,而且在交谈的过程中那个女的还时不时地用指尖点他的鼻头,眼前的一幕彻底击垮了我最后一道心里防线。

于是当他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我便对他说:小军,我们分手吧!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优秀的。小雪,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会突然产生这样的念头呢?没什么,只是我累了,不想再爱下去了,所以你还是把我忘了吧!不,你在我心目中是永远是最优秀的。别这样好吗?我真的累了,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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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淡菊·名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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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中隐士,凌寒傲霜,性高洁。

开封,七朝古都,因是北宋的都城而闻名于世界。提起开封,就想到了北宋,提起北宋,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开封,开封就是北宋王朝的代名词。

“人淡如菊,心素如简。”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人的淡泊恬静,因此,我常常执拗地想,凡是喜欢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淡泊的高雅之人,是耐得住寂寞的恬静之人,和菊有关的城市,也一定是座味淡韵雅的城市,是座在孤独寂寞中独展个性魅力的城市。然而,我始终弄不明白,开封,这座把懦弱和喧嚣揉和在一起的历史名城,把菊花定为市花,缘由何在?菊花和开封,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在北宋,开封的菊花闻名遐迩,几乎家家养菊,至明清,开封养菊赏菊之风依然盛行,建国后,开封人养菊习俗犹浓,认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我对此却不以为然,觉得如果仅以此就把菊花定为市花,未免过于牵强,再说,我也不认同菊花是古老开封的象征。

北宋,自赵匡胤黄袍加身之日起,重文轻武,就注定是个弱势王朝。赵匡胤为了维护其赵氏的统治,以防类似“陈桥驿兵变”的闹剧发生,一改历朝武官带兵的传统,改文官领兵。战时,消极防御,宋军难敌辽军的快马金兵的铁骑,和时,疏于武备,一个笑料“澶渊之盟”,让北宋的统治者以为天下从此太平。王室贵胄乐滋滋地在汴梁城内听莺歌观燕舞,达官贵人逍逍遥遥地过着“一曲新词酒一杯”的生活,全国上下,腐朽糜烂之风蔓延。北宋末年,金兵在北部边境虎视眈眈,国内农民起义军此起彼伏,宋王室的统治者却昏庸懦弱,不整吏治,懒理朝政,得过且过、苟延残喘地度日,特别是那风流倜傥的宋徽宗,在北宋政权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却工书画,会名妓,听靡靡之音,城外是金戈铁马,城内是歌舞升平。最终,北宋以靖康之耻血泪告终,宋徽宗的字画随着宋徽宗宋钦宗父子两人客死他乡,化作历史的烟云,为北宋王朝蒙上了悲惨的阴影。北宋如此的惨状,应是昙花的孱弱,哪里有傲霜之菊的临危不惧、傲视一切的风骨?我叹!

然而,北宋虽弱,却繁华一时,中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为中心的大城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展现了汴河繁忙的盛况以及东京浓郁的民俗风情,是汴京当年繁荣的见证,也是北宋城市经济情况的写照。当时的汴京,汴河蜿蜒,纤夫号子声声,大小货船云集,商品琳琅满目,城内楼宇鳞次栉比,烟雨楼台繁华浓艳,无论是酒肆茶楼、地摊卖艺,还是当铺商城,俱是人头涌涌,或经商或卖艺或歌舞或饮酒。“除却梁园总是村”,汴梁开封成为中国历史记忆中永恒的天堂印象。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北宋京都,有日本歌女异域风格的舞姿,有阿拉伯人的朝拜,有印度姑娘的丰姿卓约……,呈现了前所未有的“万国仰神京,礼乐纵横,葱葱佳气锁龙城”的瑰丽景象。汴梁城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的繁华,应是牡丹的雍容华贵,哪里有菊的隐和淡泊?我问!

我不喜欢北宋,却喜欢北宋王朝留下来的灿烂的文化,我不喜欢开封,却也喜欢开封的菊花。开封是闻名的菊城,菊花品种繁多,形态各异,菊展期间,满城的菊香飘飘悠悠,一簇簇菊花遍布大街小巷,它们有的轻抚骨朵、含苞待放,有的粉面呈艳、盛开吐蕊,有的似刚出浴,有的则是尽露精髓。特别是那精巧的簇菊造型组合,别具一格的图案让人有种“还向秋山觅诗句,伴僧吟对菊花风”的冲动。因此,每年的东篱把酒西窗吟诗的深秋,我便会来到开封,融入菊的世界,徜徉在花的海洋,看秋霜花尽染,嗅秋风菊带香,企图寻觅出花与城的某种吻合。

去开封赏菊,我不去龙亭,龙亭公园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虽喜庆却张扬,我觉得和菊的淡雅不相映衬;到开封赏菊,我也不去清明上河园,清园里上演的《大宋·东京梦华》,演绎着大宋的兴衰史,虽让人心潮起伏,却热闹喧嚣,和菊的恬静相比,我认为不能相得益彰。我赏菊,单走街头,独去巷尾,或去河岸湖畔的廊坊,在清新的菊香中,领略了笑菊迎客的盛情,寻觅着花与城的丝丝缕缕。

让我惭愧的是,每年赏菊,均没有发现城与菊的相似之处,却发现了古色古香的开封,糅合了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元素:楼越建越多越高,四通八达的公路越扩越宽,一条条潺潺而流的小河上面拱着一座座石架桥,桥上车水马龙,桥下清水悠悠,。。。。。。一天一变样,一年一改观,典雅中带有时尚。这和菊的朴素平淡大相径庭,如果非用一种花儿来形容,我认为追日的向阳花热烈,充满朝气,比较贴切。然而,今年的盛夏,一位出租车司机,让我改变了我心中固执的看法,让我真正领悟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的真正含义。

前几日,我去开封办事,在出租车上,意外地和司机聊了起来。这位出租车司机是位健谈的中年妇女,人很热情,我对开封的理解,她极不赞同,甚至有点愤愤然,她说“北宋虽弱,但是它能在风雨飘摇中延续167年,也向前快速发展了167年,让中国的经济文化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富而宝贝的财富,尤其那些灿烂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绚丽的瑰宝,经久不衰,难道说这不具备淡菊凌寒傲霜的品质?其实开封代表的不仅仅是北宋,它是整个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代表了整个中华民族,体现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的沧桑巨变而依然坚贞不屈的品格。”听了出租车司机的话,我沉默不语,心里一边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一边暗赞她不凡的见识和谈吐。

透过车窗放眼望去,看着这座古色古韵古味的古城,早已洗尽了历史的铅华,像一丛清新的雏菊,耸立在中原腹地、黄河岸边,宠辱不惊地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地望天空云卷云舒,以独特的魅力向世界讲述着发生在这里的风风雨雨,诠释着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和精神,笑迎着八方来客。

其实,那一株株一丛丛平淡的秋菊,不在陶翁的南山之脚东篱之下,而在自己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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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恋感谢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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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这算是情人节那天没有想好开场白所做的补偿吧!

看着你的头像发呆,你没来信我也没去问候,这是我们唯一默契的地方。为了那晚给你的承诺,彷徨好久不知道如何开头。努力回到当天晚上的心境,还没触及便条件式退缩了回来,看是就在眼前却模糊的不敢相信,不相信承诺,不相信你,更不相信自己。时间让我学会的不是爱,更多的是畏惧和退缩。此刻的你可怕的像魔鬼。

我努力让眼睛湿润起来,那里有更多的线索,那里有我们两个人的身影。记得那时的我们没有任何秘密,懂得分享不去猜疑。情感上有了细微的变化,便开始在键盘上敲敲停停,开始向阳光的方向走去。

初恋,元宵节快乐,情人节快乐!原谅我珊珊来迟的祝福,原谅我那晚贸贸然的坦然,原谅我放不下你,原谅我还爱着你。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第一眼看到你居然会对你有莫名的好感。对视的那1秒钟了,心跳加速乱了方寸转开了视线,从那以后我生活多了个影子,多了个梦,多了个你。那些日子做过好多傻事只为了博取你注意,只为你看我一眼。尽管每次都扑空,但从未气馁。那时候他们都逗着你,而我一直在较真。

初恋,我喜欢你,打一开始就喜欢你。我说过你是我的雅典娜,你是我的女神。你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我,我的情绪因你喜怒哀乐,平凡中透露不平凡。平凡的人,平凡的经历,平凡的爱,只因有你,一切都变的不平凡且弥足珍贵。认识你来,我生活过得未有过的充实,能傻傻对着你的头像发笑,能睡觉想到你,梦里见到你,醒来还是你,好奇怪的你居然占据了我的所有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满满的幸福和爱!

爱过、吵过、分开过,走了好多弯路。这一年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没变,头像也还是因你而点亮,在一起期盼你的问候,分开都希望得到你的一丁点消息,现在依然如此。多少时候会想你而打湿了双眼,多少时候关心换回来的是责骂,多少时候想过去忘记,去淡忘。每次当我把你雪藏在心里的时候,总不那么难过的时候,一旦有你一丁点消息的时候,我所做的努力都变成徒劳,每次成功和失败的交替中,我体会到了爱是无法埋藏的,只会欲盖弥彰。所以,初恋,我现在开始直视那一份卑微的爱。

初恋,谢谢你!你让我忘了这是第几次这么天真可爱了!

初恋,谢谢你!我又要再走过一次以往走过的路!

初恋,谢谢你!我又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

初恋,感谢有你

初恋

初恋似雨露,晶莹,纯净,拥有最纯真的爱;初恋似幽兰,幽香,淡雅,拥有最甜美的爱;初恋似琴曲,悠扬,婉约,拥有最唯美的爱。

为什么我们喜欢听伤感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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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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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平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平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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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秋叶飘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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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秋叶飘飘总会让人产生莫名的感伤。有一种年华流逝伤流景的浅愁。

而今天却不同,我为眼前的景色惊撼了。

秋日的朝阳显得格外的温存,天空也显得格外的明朗。室外,无一丝风。朝窗外的操场望去,老杨树身着淡黄色衣裙,显着更加的光彩博发。只见那棵老杨树,它是那样的宁静而温文尔雅,它该有多么会打扮自己啊!它给自己穿上了黄色的绣花鞋。

眼前的景色,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美。

枝头的黄叶无风自落,飘飘悠悠,多像翩翩起舞的黄色蝴蝶啊。一片一片的黄叶旋落枝头,看去是何等的悠闲。好似在向人们诉说不久前的美丽及光彩照人的葱绿。我想像着那绿色,曾经是多么的醉人心魂。而今老杨树依然不减生命的绿色。它以一种怡然的姿态,呈现给人们的是又一种妩媚和妖娆。我好喜欢那一点不含杂质的黄黄的色调。

我依着窗遐想着,这时孩子们,喊我一起去扫落叶。

踏着不时散落的黄叶,我竞像一个顽皮的孩童,伸手去捉黄叶,我轻轻地将秋叶放在手心,仔细地品味着她的空灵和意蕴。鹅黄色的底儿泛着淡黄色的光泽,色调是那样的自然、和谐……任凭叶片洒洒脱脱,飘然而下,叶儿飘落在头上,擦过肩头,我我喜欢就这样与秋叶为伴为舞,我仿佛倾听到了,黄叶时断时续的絮语。在金黄中领略到喜悦、欣慰,有置身世外的悠然与静谧。仰首,见片片黄黄的叶滑过天宇飘过眉际,深秋的气息就如月华般漫进了我的心海.仰头透过枝叶的缝隙,窥望悠蓝的苍穹,黄蓝相间,片片秋叶如此静美,竟有天树合一的感觉。凝眸间,如梦中升起的一团花,微微停留,然后如烟火闪过;从此便浮在印象里,不再幻灭……这境界没法比喻,如诗,如歌,如画……

有风时,是另一种风景,微风拂过,黄叶挣脱枝的羁绊,姿态缤纷,悠然地和秋风嬉戏,轻盈地在空中飞舞,舒缓地唱着“归来去兮”。

啊,这颗老杨树曾经给学生晨扫带来多少麻烦,而此时此景,那种期盼树叶早些落光的想法也随之荡然无存了。

我要写一首歌,唱给这棵给校园带来亮丽风景的老杨树。你不为自己的单薄而悲泣,你伟岸的身躯,傲立校园一隅,一枝独秀,独领风骚,任凭风吹雨打,任凭岁月流失,不离不弃。

我还要再写首歌,唱给晚秋的黄叶。

七绝 秋叶

谁剪秋风美玉钗,轻盈璀璨醉心怀。

霜欺万木山山瘦,一点芳心款款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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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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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遍千山万水,唯有青春相伴。 ——题记

青春是什么呢?有人曾经说过:“青春是纵然梦想很远,踮起脚尖就能更进一步的成长历程。”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都曾置身于荒无人烟的沙漠中,那些受过的委屈、挫折,隐藏着多少不甘与迷茫,亦在我们的平淡岁月里勾勒出一幅幅记忆犹新的画面——即便伤痕累累也要有忍痛前行的毅力;即便艰难困苦也要有逆风而行的勇气,即便屡战屡败也要有迎难而上的坚持。

青春是我们奋斗的资本。趁着我们正值青春年少,不要一味地沉浸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之中,从而有了依赖性。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标,为之拼搏、奋斗,用实际行动去谱写自己的青春与未来。不要幻想人生能够一帆风顺,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老天不会眷顾你,自己所能做的便是在逆境中成长,在成长中坚强。的确,青春如同悬崖上盛开的花,是年轻生命的闪耀,亦是平淡岁月的转折点,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奋斗,有所作为,在最好的年纪做最好的事。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我们未曾虚度年华,并能在时间的沙滩上留下我们的足迹。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青春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曾经有两个人发表自己对待生活的不同看法。悲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几,充满杯具;乐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叶,在杯具中历经沉浮,留下人生幽香。青春也亦如此,每当提及它时,我们便会想到初升的太阳或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如此快乐美好!伴着晨曦时温暖的阳光、午后时婉转的歌声、夜深时微弱的灯光,静静地坐在某一个角落里,享受着青春时代所给予我们的快乐与希望。心就好似人的翅膀,心有多远你就能飞多远,无拘无束的心就可以翱翔于蓬蒿之间,无所顾忌。所以,我们应在平凡中寻找快乐,在磨难中寻求快乐。无论前路多么艰辛,只要心中常驻快乐,便是青春年少中那一抹绚丽的色彩!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多处地方做事时,都不受他人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甚为冷淡,瞧不起他。为了改变他人对待自己的看法,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人们早已进入梦乡,他却常常读书到深夜,为了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他便想出了一个办法,准备一把锤子,一打瞌睡,就敲自己一下。因此,就能够使自己有一个更好的学习学习状态。这就是苏秦刺股的故事。他告诉了我们“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青春必须珍惜时光,在短暂的时间做有意义的事,即便艰难险阻,也应不畏荆棘,坚持到底。踏着青春的气息,我们告别了年少的懵懂,迎来了未知的挑战,它等着我们在快乐中成长,在逆境中奋斗。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岁月仓促,然而青春的理想却不会因此而消退,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我们背负着对清春的承诺,一直都不曾停止脚步。风可以把一切都沉淀不见,却永远不能磨灭逐梦的恒心!

当抬头仰望天空时,望见翱翔的雄鹰,自由的在广阔无垠的蓝天白云下飞翔,没有束缚。正如我们一样在青春岁月里为梦想拼博、奋斗。在以后的回忆里,我们便可以笑着去品味那真挚的点点滴滴,然后大声的说一句:“青春,真好!”

青春,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徜徉,感受多彩的生命,编织人生的梦想!尚有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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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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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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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商山早行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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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耷拉着脸,仍挂着残缺而模糊的月。远处的雾气弥漫开来,惊得茅屋上的公鸡抖动,清了清嗓子,高亢嘹亮地吆喝着,迎接新鲜美好一天的到来。而我,站在茅屋门前,症状大夫,准备踏上旅途,家乡的景、家乡的情似随风飘逝,可我,却难以忘却那美好的回忆,踌躇不前。站在庭院中的石板阶上,家乡几十年的大树已长大成年,枝头、树梢上,蝉已开始工作,提醒我们夏日将至。前行,父亲的茅草店仍关闭着,正沐浴着晓月的余晖。

此时,车马的铃铛已“叮叮”作响,我不得不多看几眼我的家乡,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见?我叹了口气,忍住泪水上了马车。父母仍在梦乡,为免离别难舍,我特地早早上路。踏过儿时曾与父母作乐的木板桥,心中的酸痛只可隐隐吞下。早晨的寒霜覆盖木板桥面,满是早行过路人的脚印。枯败的槲叶落满荒野路,淡白的枳花照亮驿站的泥墙,幸有它们与我作伴,我不再孤单。

故乡渐远,却是我梦中的常客。不禁又想起家乡无限好的风光,群群野鸭,只只大雁,正于边沿曲折的池塘中嬉戏打闹,而我与父母驻足欣赏……可惜,一切都只是梦,是幻想。

或许路上的情趣会冲淡羁旅的劳累辛酸,却永远无法抑止我思乡的愁绪。

故乡,待我归,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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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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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朝天际飞去的时候,天就笑了。

我从墓地回来,就成了诗。

在秋枫满地的地方数着地上的残骸,老树干低着头看着死去的孩子,用尽了力气想伸展开苍朽无力的身躯,从树枝里渗出了眼泪,我想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打破秋天沉寂的思绪,老树却大笑起来,其实,我明白它的苦痛。

从第一片落叶到最后一片,直到它们都腐败在大地的躯体里,幸福也许就会再来了。

我一不小心踩着了知了的声音,才知这里还有活物,我就想起了你,我的思念是蚂蚁排起的长长的队伍,时刻都为筑起坚固的巢穴面要准备远行,而不会像大雁那样为了躲避寒冷而匆匆逃开,因为这里是属于我的,或者我是属于这里的。

来自秋末的虫蚁赶在冬天来之前蚀去了老树,雨水灌注了老树的身体,像老树的思想,就那么似有似无地溢出来了,我还是在树柱旁守着爱,我不期盼着幸福,老树受不了知了声的挑衅和虫蚁善良的爱,终也倒下了,倒也成了让我不相信幸福的理由了,其实,有人告诉我,春天来的时候,我就到尽头了。

雨又下起来,老树又开始流泪,我不知道大雁飞去之后还存不存在,但它们终于不会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是结束,还是开始,老树的泪渐渐装满了我的身体,我如果有天承载不了,请看着我深蓝的眼睛,看着我的泪水和微笑的天空,大概你就感到我的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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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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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能够说全文就是透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就应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能够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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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离开的那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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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你的那天,已经进入冬季,风中一丝丝凉意,天空中雾霾和云正在酝酿一场雪,陌生的人流像在寻找着丢掉了的什么东西。江面上的船随江水静静的流着,像在逃离这座繁华下略感冷意的城市,夜晚只有欲睡的灯火,没有歌声。

当我走了,远去的列车,拉开我和你的距离,车厢里只有对窗的回忆。这座城市,我和你踏碎的小径还有进过的超市,忘不了的风雨中我去接你,还有那把路灯下的畏依。再见了我的回忆,这座城市,我祝福你。

当我的心冷了,变成雪,从我凝聚成的愁绪中洒下,飘飘洒洒,洁白的一片凉意,落在你的窗下,让你想起我的纯洁和安静。我不打扰你,天亮了我会消失,我哭了一夜的泪,湿润你脚下的小路,就像那年我爱你没有一点尘土。

当我在远方,牵挂的还是你。如果你再认识一个人,一定注意,一见钟情只是在心里,感性认识固然重要,但要看是否真心爱你。像我那样爱你你虽然很烦了,但你可能很难再遇上一个人像父亲一样的关心你。

当我和你已经远离,你已感受不到我的温暖,我还是像太阳给予着你。我用我的热燃烧我的忠诚,我用我的光穿透我的思念。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已不重要,我依然故我,你依然故你。我知道,一旦燃烧,便失去燃烧的本意,一旦放射,便毁坏大脑的视力。被爱着选择逃避,这就是爱与被爱的距离。你在哪里,没有意义。即使黑暗,你在我的射线里,即使死了,你在我的怀里。

当我已离开你,我还是恋着你,像月亮和地球。我围绕着你在转,不弃不离。用我的不弃不离,感动潮汐。告诉你,我爱你。你是否知道,我用我的圆缺,感动你,懂得不弃不离的意义。即使单相思,我用尽一生的苍白无力。等待一日我扑向你,毁灭,在你怀里和你一起消失。

如果想起我的爱没有人比,就发个信息,因为我返回你的车票,在我的行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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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总是会为爱落泪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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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走他乡的一位老同学,经常通过QQ的交流对我倾诉,在当今这个虚妄浮躁的社会生活中,真正能够让人久久感动和流泪的人和事已经越来越少了。

我告诉她,不,真的不是这样的!

我会为风落泪

十六岁那年,一辈子经心疼爱呵护我的姑奶奶,因突发脑溢血而猝然陷入到了弥留之际。家里人心急火燎地把我从正在上课的学校,召唤到医院姑奶奶的病床前,与老人家做最好的告别。“姑奶,你,你要挺住,一定要活着啊!”我悲痛欲绝的呼喊着,心如刀绞。此时此刻,已经人事不省的她蓦然醒来,睁大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喃喃地叮嘱我:“好孙子,不要…不要忘记了……姑奶最心疼你……也…最盼望着你……你能出息啊……”说着,老人家的手松开了。聪慧、善良、很有学问却终生未嫁的姑奶,就这样无奈的离开了这个冷暖的世界,结束了她五十岁的短暂人生。我颤抖着,强忍泪水奔出了病房。这时,风悄然而吹来,柔柔地、温馨地抚摸着我的脸颊和头发,多么像姑奶奶那双温暖善良的手啊!耳边,也仿佛再一次响起老人家为我背诵唐诗和宋词的亲切声音,我眼睛里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像激流一样流淌出来。

此后,每当失意或者孤独的时候,我总是喜欢一个人独步、并且自己对着自己默默的私语。这时,我就会自然想起姑奶奶对我的学习启蒙辅导、殷切的期望和临终前深情的叮咛。就会深深的感觉到风的抚慰和启迪,便会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

我会为爱落泪。

小时候,每当生日来临,平日非常节俭的母亲就会把煮熟的红皮鸡蛋悄悄地、很怜爱地放在我的面前,握着热乎乎的鸡蛋,手心里暖暖的。为了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的考试,临行前,母亲慈爱地为我缝制着新衣服,嘴里哼哼着古老的歌谣,“孩子,有一天,你会自己闯世界,自己独立的生活,如果能够考上电影学院,你也可能成为一个明星……唉,说不定有一天等到你回来的时候,妈妈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你千万不要过度哀伤,不要苦苦的把我寻找,也不要流泪,母亲,属于这片沉默的土地……”

后来,我虽然没有成为演员、明星,但也算还有出息。

有一天,母亲真的悄然地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在前一天晚上,她还在很缠绵、很深情的给我讲起自己童年的故事,少女时的情怀,选择父亲的缘分,以及曾经的美好生活梦想……第二天早晨,她却一个人在睡梦中静悄悄的走向了另一个世界。望着她老人家安详、恬淡、没有一丝遗憾和痛苦的最后表情,感慨万端中无声的眼泪如喷泉般涌出……

我会为柔情落泪。

那是北方的秋季,雨很凄婉很缠绵。一位眼睛明亮,美丽纯情的女子轻轻地走到我的身边。她是我心中的菩提树,圣洁清新而又活泼快乐,她有时双手托腮,扑闪着似笑非笑的眼睛静静地看我笔耕;有时蹦蹦跳跳地把银铃般的笑声洒落在我们走过的小路上。

朋友们羡慕我这个很丑陋的男人,居然会赢得那么美丽而富有气质女性的青睐和芳心。

不久,她走了,在父母的无情威逼下被迫着离我而去,走向了遥远的遥远。临行最后一个晚上,我们在“紫梅”红酒的作用下,做此生依依不舍的告别。在月晖渲染下的孤独站台上,当一声撕心裂肺的汽笛把她带向茫茫夜色深处的那一刻,我的酸楚的泪水却再也不听我的控制了……

有人说,我喜欢落泪是因为我这个人太脆弱、太感性了。我不能苟同这个看法。其实,我很坚强,也很毅然。

我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我活着,深刻的感受着人间的冷暖和深情厚意,并且发自内心地热爱着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我落泪也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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