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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仙记》散文精选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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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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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写作的宗旨,他以独特的思维角度写出了一篇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总是能令我眼前一亮。

作为一位散文大家,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许多瑰丽的色彩,建立了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很是让人佩服。

朱自清先生这一生中写过成百上千的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属《背影》了。为什么喜欢这一篇?是的,我有我自己的答案。或许这篇散文并没有像《荷塘月色》、《绿》、《看花》等作品那样写的美到无法形容的地步,但很真实。

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表达的就是父子之间的亲情。这是生活中很平凡的一种感情,也往往因为平凡而容易被忽视,《背影》其实从潜意识里告诉大家要珍惜这种感情。父亲的爱是平凡的更是伟大的。

文章中的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像一根触碰到我心灵的琴弦,一经拨动,便引起我无限的感慨。从古至今,描写父爱的文章不计其数,但朱自清却能做到纯朴但最能打动人心。作者就是用他那普通人的眼光去看他那普通的父亲那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动作,一切都是普通的的,但这恰恰能触碰到我们心中最敏感的部位,给我们带来无限的感慨。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爱。其实,朱自清先生就是这样,用最平凡的眼光去发现美,再用最平凡的手法创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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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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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回顾了那本汇集了无数悲伤感情的作品——巴金的《》。

可以说,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地写出来的,是包涵了作者的真情实感的。

静静地读着“序”,我突然间感到一股暖流腾了上来,仿佛此时此刻,那位伟大的作家——巴金,正一脸慈祥地坐在我面前,与我对话。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主角,也没有一个人有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传奇故事。他们跟我们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更黑暗些、再黑暗些。那个所谓的“家”早已变成了口中的代名词“苦海”。

又看了看这本书的背景——那是一个充满了陈观念的社会。我不禁感到十分同情这本书中的人物,他们被旧观念束缚着,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我也羡慕那些虽被束缚住却仍不放弃的人,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能坚持下去呢?

在这本书里,作者着重刻画那些丑恶现象,来讽刺黑暗的旧社会,同时也深刻、细致地描绘了“觉慧”、“淑英”等“进步青年”。

我认为,巴金这么用心地刻画这些人物,不仅是为了讽刺旧社会,还体现出他作为一个“爱国者”,迫切的想让祖国强大,旧社会拉开新的一幕,脱离沉旧、败的老规矩。

那么,我将用巴金写过的一句话结尾:春天,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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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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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个可爱的季节。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

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秋天也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庄稼一派丰收的景象,有大大的白菜,绿绿的青菜,黄黄的玉米,沉甸甸的稻子像金色的大海,红红的高粱像一个个火把……农夫们看见自己种的庄稼丰收了心理甜滋滋得开心地不得了!在果园里的水果都成熟了,梨香香的,苹果红红的,菠箩甜甜的,还有黄黄的木瓜,橙红的橘子,红红的火龙果,橙橙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弯弯的香蕉像一条条小船……果园里来摘果子的人们东摘摘。西摘摘都眼花缭乱了,看也看不完,摘也摘不光。公园里,桂花开了,郁金香开了,菊花也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啊!

秋天是一副多么美丽的图画,被各种风景渲染得多么亮丽多么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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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两位老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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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心理上我已接受了他们的年龄,但当正真见面时,我还是有些惊讶。父亲说生命基因长,那是整个家族的荣耀。我把父亲的话记到心里去了,成了他们最小的儿媳妇。

公公生于清末民国初期,少时受过青州府做官医的爷爷的熏陶,青年时曾到济南、青岛等地上过洋学堂求学中医。后参加军八路军沂蒙之队,救死扶伤南征北战。解放后曾在济南、临沂等军队医院工作。文革期间,遭遇迫害,返回农村,一九七六年平反昭雪。婆婆是典型的那个兵荒马乱年代走过来的小脚女人,忠心耿耿侍奉、成就了公公的一生。她还以一个长嫂的身份,任劳任怨的支撑起了公公整个家族的兴起。她非常的善良,对外地来看病的人,从不嫌弃、躲避他们,除了和他们一起吃饭,还给他们带来的婴儿喂自己的奶水,她的诸多做法,像极了我的奶奶。

第一次来到他家,我极其生硬的喊他们“大娘”“大爷”,他们笑呵呵的看着我,拿出自己最高档、最保健的食品给我吃。以后每去他们家里,公公嘱咐我最多的是,要忠诚做人,好好跟着共产党干,共产党不会亏待好人。我想,他是以一段历史的受害者又是新社会的幸运者的体会,给与我们年轻人最生动的教诲。今天,当我真的自豪的成为一名党员时,我深深为老人的哲理所叹服。他是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见证着,又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亲历者,“十年浩劫”的苦难非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更加相信了党,坚定了对当的信念,共产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对待。公公享年九十六岁,在当地也算是高寿了。

公公去世后,子女们怕婆婆孤单,想接她出来,可她不依。只有到了冬天才去两个最小的儿子家,这样和婆婆的接触才多起来。婆婆最爱看《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武则天》、《当家的女人》等,每次都看的津津有味,评头论足。她在我们家的日子,一点也不象是一个七、八十年纪的老人在颐养天年,拖地、洗衣服、备菜一个人偷偷地找着活干。我俩在家时,她就给我讲讲她年轻时的故事,讲经历的社会事件,讲怎样持家过日子,听的我心服口服的。而我也总是变着法给她买吃的和穿的,老人心里满足的逢人就夸。公公走后,我们回家的次数更勤了,每次我都买老人最需要最喜欢的东西。家有老人是年轻人的福气,父母的路还能陪子女走多远?儿女的心还能给父母留多大的空间?

那一年,我夹在人群之中,被当地浓厚的丧事风俗迷困着送走了我的公公。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他对我工作的指教和言谈中流露的喜爱,还是使我产生了深深地悲痛。一个世纪老人落下了帷幕,另一个世纪之星应该崛起吧,我如是想。六年后,我没有任何预想的是又面临了婆婆的离去。这一次从我接到电话的那刻起就开始流泪,直致接下来的四天,目送她被涌动的人群陪着走向另一个家园后,才结束了最悲情的一刻。回家后的几天,当老公把祭母的碑文拿回来给我看时,一段未完,我已泪流满面。婆婆生前最疼爱、最牵挂的就是她的小儿子,我就常在心里跟婆婆对话:“娘啊,您就安心吧,您的儿子,我会替您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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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当你老了,我若尚在情感散文

全文共 2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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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一粒种子破土的样子,如恋人的初初相遇。日落西斜,一片黄叶抖落尘埃唯美飘逸的样子,如迟暮的美人幸福甜蜜地投进爱人的怀抱……

花褪残红,容颜老去,爱却依然,情却依旧。“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想来,最完美的爱情就该如此:盛开时候,陪你芳华,落幕时刻,陪你沉淀。循着岁月的长廊,我们一路携行,一路纵身步入时光的深林,蓦然回首,我们已经回到最初的原点,环顾四周,众人皆远,唯有你,只有你,伴随身旁,不曾远离。

虽然,你已两鬓如霜,我亦白发苍颜,爱的痕迹深深刻进我们纵横的褶皱里,犹如晴天丽日里,阳光在石阶上欢快地舞蹈,诉说着爱的不悔——真好啊,你老了,我仍在。

就像,曾经电影里看过的一幕,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老教授,说:“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是啊,彼此相爱,粗茶淡饭亦香甜,衣带渐宽终不悔。

真爱,是两个孤独的灵魂遇到幸福的邂逅,是两颗内心走在相同频率上所发出的颤音,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你的知足就是我的心安。

然而,许多时候,在爱情上,吃不到的葡萄并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诱人。从而,总有些人甘愿陷入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穷追不舍,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做一个爱情路上的苦行僧,譬如,那位爱尔兰永恒的诗者——叶芝。

听着李健唱《当你老了》,歌声深情而唯美,意境浪漫而幸福。这是叶芝写给他的心上人爱尔兰著名演员冈妮的情诗。其实,我们都知道,真实的故事是悲情而酸楚的,因为执迷不悟的叶芝遇上的是铁石心肠的冈妮。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开始不爱,后来不爱,一直不爱,而他却义无反顾,唯她是爱,深陷单角恋的泥潭不能自拔。

爱,是一种来电的感觉,最是可遇不可求。叶芝对待爱情超乎寻常的执着,是可歌可敬的,但也是不可效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呢。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终身痴迷,却又没能得到一丝一毫回报的,恐怕只有叶芝一人了。冈妮自始至终的拒绝,甚至冷嘲热讽,她没有给叶芝半点暧昧的机会,叶芝病逝前最后的遗愿,希望冈妮能去参加他的葬礼,但是,冈妮最终还是拒绝参加,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毫不留情,冷漠至极的也只有冈妮一人了。

爱,最起码需要两情相悦,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独角戏的结局到底是凄冷而惨淡的。叶芝因为顽强执着追求而出名,冈妮因为顽强冷酷拒爱而有名。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体,阴错阳差的邂逅,无可奈何的你情我不愿。一场筋疲力尽没有结局的爱情追逐,多情和无情的对决,有意与无意的抗衡,是不是也让我们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与冷漠的残酷竟是如此的魅力无限呢?

其实,叶芝对冈妮的爱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雕琢的纯美之爱,如同惊鸿一瞥,真诚顽执而倾心倾城,只是,这不过是他一个人的心动。在叶芝眼里,冈妮犹如盛开着的洁白无瑕的白莲花,光彩夺目,纤尘无染,高贵优雅。

如果,能彼此相爱,该是多么美妙呢,该是多么让人艳羡的眷侣呢。正如他诗里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这不正是每一个女人所渴望的心之所愿吗?

叶芝曾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冈妮的美,诱惑和震撼了叶芝的灵魂,也让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诚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叶芝所遭遇的独特的爱情苦旅,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的诗兴,让他的诗情得到空前绝后的升华,让他的灵魂得以浴火重生,谱写出了绝无伦比的不朽诗篇——《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我留不住所有的岁月,岁月却留住我,不曾为我停留的芬芳,却是我的春天,这就是我心里的歌,当我老了,我要为你,唱起这首心里的歌……”

叶芝死后,他的墓志铭题刻着:“不惧冷眼,看生,看死。我是骑者,策马向前!”这是一个爱情无畏者的呐喊,这是一个偏执悲情者的心声,这是一个爱情高于生命者的宣言,这是一个卓越伟大诗者的灵魂告白。

短暂人生,遇爱不易,在爱情的长跑中,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同样精彩,真诚爱过,就是幸福,纵算无果。能以毕生之激情去倾心爱一人,何尝不是人生之万幸呢?正如,徐志摩爱林徽因,得之我幸,弗得我命。

爱上是幸运的,被爱是幸福的。痴心而多情的我,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如果说开始是为了结局,那么我会让这结局交上一生一世的答卷;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别离,那么我希望无有生离只有死别。

终是明白,这一生的时光,仿佛只够用来泡一壶茶,填一阕词,守候一个人,再无他事。终究懂得,有些感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些感情一生亦只要一次。真的,今生,唯你是爱;今世,唯你是念,足矣。

生命是一场修行,爱情亦然。一路上,有青山绿水,有鸟语花香,也有沟壑泥泞,只要心在一起,永不分离,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晓风过处,或许风起云涌,或许惊涛骇浪,只要爱的焰火不灭,爱情的巢穴就是温馨明朗的。

爱就义无反顾,爱就一心一意。默然行走在夏日的绿荫深处,沐着细雨,微风抚过,我仿佛置身于稻花香里,听取蛙声一片,麦穗频频向我点头微笑,风声絮絮里,我倘若听见了你的心音。

时光如斯,走着走着,当你老了,我若尚在,爱依然,心依然,我也会为你唱一首心里的歌,告诉你,我爱你彼时的年轻英俊,但更爱你此时的华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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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哦,原来你还在这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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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笺心语,凝成一帘思绪,漫天飞舞。素心瘦尽,落寞守望的心香,层层剥落的温情,裸露出骨子里的暗伤。唯有一缕清幽,尚在泛凉的指尖,哀婉流淌。是谁说过,花香越淡,芬芳越长?若感情可以丈量,我愿真爱无香。

轻折忧伤,慢叠惆怅,用微笑点缀凄凉,快乐包装过往,装订成册的岁月,道道折痕,却跃然于心上。或许,疼痛可以掩埋,我劣质的伪装,怎能抵过,你一滴清泪的涤荡?素颜如雪,漫舞飞扬,你的心房,是我唯一可飘落的地方,辗转的岁月里,如今为谁半敞?

有你的日子,雨,总会不期而至。一直想做个温瑞如玉的女子,被你的柔情浸润滋养。回忆裹着你气息的温度,不再薄凉。

雨,刷新后的天空,宛如你的笑,清新澄澈。风淡如水,流动着云的衣袖,舞动的浪漫,随风渐长。蓝天作宣,白云为墨,风儿随意洒脱,那份飘逸的画卷,融入眼里,在心底收藏。侧耳倾听,你轻弹落花的声音,惊醒了千娇百媚,我摇曳的清姿,蹁跹成蝶,在云端,在水湄,在你拢着落花的肩膀,低吟浅唱。一粒红豆,灿烂了整个枫林。因为有你,世界变得不同寻常。

没你的日子,茶香暖着回忆,相思渐渐瘦长。是谁轻许了诺言,晾晒于冬日的沧桑,风干的岁月,在一声碎裂的心音里,无所遁形,向着天空的方向,四散逃亡···贩?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浓夜,细数着梦的呻吟,清晨,迂回成文字,定格了诗的悲怆。风儿不识字,还会来翻读,情无所寄,梦无所依,聚散两匆匆,人海两茫茫。

碎影流光里,已然沉淀的过往,捞不起一泓潋滟的春光。窗外,风花雪月,红尘阡陌,窗内,红烛灼心,墨舞成殇。摇落月亮的思念,跌进墨染的流年,碾尽一池的墨香,只为千年的辗转,一纸心酸,两行清泪,君若见,是否会还我一片碧海青天?

时间蹉跎,悄无声息的踏碎了青春,逝尽了韶华。飞扬跋扈的日子,敢爱敢恨的岁月,都淹没在一声轻轻的叹息。如今,那一抹清愁,只能凝聚在眉尖,在轮回的四季里,缓缓流淌。

你的到来,似风儿吹皱心湖,激起涟漪无数,你的离去,似一滴泪水落进心湖,淡而不化。

掀起岁月的帷幔,穿越时光,穿越心灵。再璀璨的爱,亦如瞬间的烟火,终究飘落成烟灰的寂寞,任何初见的悸动,都难逃心底的一声干裂,羽化成岁月的清泉。如果有来生,我会毅然喝下孟婆汤,走过奈何桥,来世不再为情羁绊,如此,是否就能不诉离殇,两两相忘?

你来时,紫藤花开的正旺,那一泻如瀑,灵动的绚烂,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紫色,那枝枝蔓蔓的缠绕,在那个古老的传说里,却是为情而生,无爱而亡。捡一枚吹落的花瓣,那抹迷离的紫,冷艳凄美,花开纵好,落亦珍惜。

此时,放下心中的执念,心却依然。思念,俨然成为一种习惯,或许,无须等待,只是习惯使然。

是否,经年后的偶遇,你也会微笑着说一声:哦,原来你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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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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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过,银杏树向我微微点头,一片银杏叶旋转着缓缓下落,在我眼前翩翩起舞,我下意识地托住了它,微微一笑,又让它随风而去。

如今,我已进入这银杏之森——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银杏是省奔中的校树,省奔中不仅处处种有银杏,而且建筑样式、布局也如银杏一般,走在这样的校园内,不禁让我潜移默化之间感受着银杏的沉稳、朴实,也接受着这些精神的熏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长高、长大需吸收天地之精华,并保持向上的斗志,树人的培养也离不开老师的教诲,自身的努力,以及优良的校风、学风等。每天早晨,走过高三学长的教室,朗朗书声声声悦耳,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目不转睛,差劲在书海之中,他们用读书声传递着“锐意进取”的校风和“专心致志”的学风,让优良之风吹醒校园。课堂上,老师循循善诱,善待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走向成功,一个微笑,便活泼了课堂氛围,推动了课堂进程。这些正能量都在一点点地改变着我,“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追上他们的步伐,我还需加倍努力,珍惜年华,自强不息。

如今的我,只是银杏之森中的一个小小的芽儿,新的三年,充满了未知、新鲜,与无限的可能,让我欣喜又好奇。但正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高中三年也会很快过去,回首往昔,才发觉时光宝贵,新的生活,更要加倍珍惜,抓住云烟一般的年华,三年后,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今天我以学校为荣,三年后学校以我为荣。未来,长路漫漫,走过之后,才感到长路的飘渺,有志者,事竟成,当下的苦,会成就我未来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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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露天电影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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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事,在记忆里,淡淡的都被遗忘,或沉默在岁月的长河里了。有一些事,在不经之间,轻微触碰,便就会从心底泛起。也带着点点斑斓的印迹,模糊不清还残留在脑际里那么一丁点,记忆里的思维。回想起来,那己过去的岁月,觉的,有一种淡淡的感觉……。

茪荫任茬,三十年岁月,戛然而去。曾经记的,那小时候,看过的电影,连环画,之类的影片,小人书。现在回想起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也叫不上它的名字了,但也记不得看过的内容了。只是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看的,还是那些,什么武侠影片。崇拜那些电影里的,什么武林高手,和那会飞的那侠客的轻功。那什么,那大俠的,所为什么很历害的,是那一种绝招。每看完一场喜欢的电影,就讲电影的谁的武功最高,那么历害,

甚至,回去弄—个袋子装上沙子,偷偷的,也是练个起来,练个不停。那时候,听说附进那里有过事的,准会问,“演电影不演”,或,“有电影没有”,知道消息了,晚上就再也坐不住了,是非要是一定要去看的。

昨天,在傍晚时分,夕阳也坚守它一天的侍命,逐渐隐曦在山的,那一边。晚风带着冬季的寒意,掠着正个山坡,在山坡上忙碌的我,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村里,大队的耸的高高的,高音喇叭里,荡过来了刺耳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喃喃的听到,“晚上大队六点,放电影了,有空可以去看了”。

对于我,这现代的时代,早已跟以往不同了。电影我早己不感兴趣了,电视,电脑,碟子,基本上随时看,随时有。也不觉的稀奇,平日忙碌也是很少看电影的。对于,我小儿子来说,看露天的电影,那是稀奇,还是头一回,带着多少年,没有看过露天电影的我。吃了晚饭,带着一份稀奇,便跟儿子一块,去大队戏园,欣赏露天电影去了。

电影的放映处,便是村里的戏园,残破的院落,堆积了许多杂物。粗大的泡桐,和杨树,闭涩的长在墙角落里,院里人数渺渺无几,泛白的影布,晃动的画面,衬盎着士地上那凌乱,泛白的残雪,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茫。

去了,电影早以己开始了,声音响亮,划过了长长的夜空。月光青辉,在夜晚那萧风的掠过时,拂在身上一陈冰凉。厚厚的棉衣,也阻不了袭来的寒气。望着依析的放影画面,觉的,有一种冷漠,凄清的感觉,直袭着我的眼窝。

没有小时候的那份热狂,也没有儿时的那份激情,儿子说“这是啥”我说,电影机子。儿子,不停的围着放影机东瞧西望,转来晃去。

看着这电影,朦胧模糊的我,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的烟灰,看着儿子,对电影放映的画面,头也不回,一阵稀奇之后,儿子说,“回了走”,“爸!”,那走吧,一留烟的匆匆的离开了零星散乱的人群,奔像一股寒风之中。

今晚,来了一场稀奇的电影,却看了一会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一种儿的。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岁月里,诉说着,那己远去的故事,故事!还带者点那暖暖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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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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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天为什么无端落起雨来了。薄薄的水雾把山和树隔到更远的地方去,我的窗外遂只剩下一片辽阔的空茫了。”

张晓风散文》这细腻文雅且充满朦胧意境的文笔给了我多少愉悦与感动,从那温柔的字里行间贯彻着作者的喜怒哀乐,看似平淡的句子中蕴藏着作者的博大胸怀,使我喜欢上了这本美丽的书。正如《雨天的书》这篇散文一样。

《雨天的书》讲述的是作者寄出的两封信,一封是给已逝的友人另芳,而第二封是给曾经的自己。全文笼罩着一层悲伤的意境,将对友人的怀念随着凋零的雨珠一起沉浸在这雨中,阅完之后能深深的感受到作者没能及时回信的自责与后悔,将记忆中另芳纤柔多愁的形象勾勒得淋漓尽致,使人不禁就陷入身临其境般的伤感,并感受到作者对生命,对时光的尊重与赞美。在感悟上,它教会我的比起它出神入化的描写出来,显得更加浓郁,更加醇厚。《雨天的书》教会我要珍惜当下,珍惜现在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感到追悔莫及。如作者写给自己的信,她对曾经幼稚轻狂,为自己偶然而发的奇思妙想而无限激动,却遗忘了自己最应该珍惜事物的她:“你真是傻的可笑,你。”与其相比,稚嫩的我们是否也曾失去过什么?儿时学校散落的童真和友谊,对待父母的亲热与依偎,甚至失去过亲人的哀伤与痛苦,在我们拥有时,并没有认为那实际如珍珠般易碎的东西有什么值得珍惜的,直到那珍珠断了线,坠到地上,才发现那是多么美好。正如作者没有发现友人在病榻上写出给自己的信时的那种后悔。也正是这种悔才教会了阅读它的人珍惜自己还能拥有并珍惜的。

另芳,雨仍在下着,淡淡的哀愁在雨里飘零。想象中有一朵白色的小花开在你的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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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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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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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520出生的女孩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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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5月20日,让赵连杰想起了他的一个女同学张燕秋。

大学时期,赵连杰和张燕秋的关系不错,班上开展的活动都是一起组织,一起参加。记得有段时间,还是冬天的大冷夜,他们都能兴致勃勃地网聊到凌晨两三点,当时连杰打字都是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打太快,担心发出啪啪的声音影响到舍友休息。

张燕秋的生日就在5月20日,每年她都会很自豪地和连杰说,她每年都会在这天收到礼物。连杰也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他有时候会请她去吃饭、唱歌或者看场电影。

由于他们两人走得比较近,很多同学都以为他们谈恋爱了。当好事者问起的时候,他们都摇成了拨浪鼓:“怎么可能?好同学而已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更进一步走。也许他们都是传统而保守,担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会失去彼此。

毕业之后,赵连杰去了一所大专院校做辅导员,过了一个月不到,张燕秋也跟着去了这所学校。其实外人都看得明白,女孩子是追随着男孩子来到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所民办学校,暑假也不能放假,老师们都要从事招生的工作。

平日里,张燕秋会有事没事找赵连杰,跟他诉说工作上的不如意,倾诉生活的苦楚。他们本是大学的好同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互相关照下还是很应该的。可赵连杰意识到,这位同窗四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上了自己,不然怎么会来到这所偏僻的学校教书,怎么会经常这样找他?仿佛他就是她的保护伞。可是在他的心里,他们也仅仅是同学的关系而已。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点感觉。

没有熬过半年,赵连杰就被张燕秋给烦透了,于是他毅然地辞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会到农村当起了支教教师。他也不再过问她的境况,因为他明白,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人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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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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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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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凝望星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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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散步,几年前是沿着小区对面的蜿蜒小径,去池塘边、村落里走走,现如今只能在晚饭后,来到街边,随意的走走停停,停停看看。华联超市是我们这里较为热闹的一个地段,每到傍晚,在超市旁的路边上,就会陆续摆出一些小摊儿,有卖玩具的,有卖时尚服装的,有卖花色各异、精致漂亮的小饰品的……

这天,吃过晚饭,照例带着孩子闲走到这里,也没有刻意想要买什么,只是四处随意的看着,突然间被一个小摊吸引过去了,一位年近50的阿姨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她面前的地上铺着一块棕色的布,布上整齐的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纽扣。“这年头还有卖扣子的呀!”我带着惊讶不禁驻足,蹲下来细细的观赏:按颜色分有黑的、红的、棕的、蓝的、花的……如同一副泼墨水彩画;按材质分有金属的、塑料的、有机玻璃的,布盘的、还有木质纹理的木质纽扣,连比较少见的牛角型纽扣都有……真是品种齐全、花色各异,它们仿佛在召开一个纽扣家族会议。阿姨一边守着她的纽扣摊,一边将5个同样的纽扣依次缝在一指宽的粗布条上,然后将它们整齐的摆放着,让顾客一目了然,便于带走。我忍不住内心的好奇便和她攀谈起来,“您一晚上能卖出去几副扣子呀?现在很少人买这个的。”阿姨慈祥地说道:“是啊!现在很少人做这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儿了,如果一件漂亮的衣服少了一粒扣子,怕是你就不会再穿它了吧?但缝补好了依然是件漂亮的衣服,需要它的人必定会来买的。

纽扣是日常之物,但花样百出、工艺精湛的纽扣还是让人惊艳的,它们不仅在生活中扮演着角色,还是小说戏曲里不可缺少的“细节描写”呢!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纽扣,不禁回想起电影《一代宗师》里的情节。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面对家门变故和乱世动荡,穷困潦倒的叶问为了生活,不得已将裘皮大衣当掉,却偷偷藏下一颗纽扣,实乃不得已中的不妥协,日后送予宫若梅宫二小姐,却又被退回。当时的那一句“我在最好的时候碰到你,是我的运气,可惜我没时间了。”仍记忆犹新,她冷静的眼神无法掩饰内心的无奈,那是他们对美的乌托邦向往的最后一温留恋。当男主角在精神与物质、爱情与面包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时,他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不代表他放弃了他的坚持。

纽扣自古就是幸福爱情的象征。相传,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恋人的最好的礼物,因为她占据着胸口的位置。如果一个女子要你的第二颗纽扣,那说明她爱上了你,如果这个男子不知道,那么女子就会把这颗纽扣用一根红绳挂在脖子上直到出嫁的那一天,她才会无奈的摘下。当一名男子遇到这样一位女子的时候,他漂泊的心仿佛就找到了停泊的港湾。然而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人们总是在最好的时间里遇到,却忘记了珍惜。

抬头望星空一片静

今夜的梦似来还未来。今宵的酒似醉却未醉。有许多东西隐藏在内心最柔软角落。布满灰尘,似现不现。但我无论怎样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耗尽了精力,它依然血淋淋的存在那里。执着某些东西,看的比生命更重要。那是我一生也不能放弃的信仰。又慢慢的看透某些东西,犹如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因为我放弃了我自己的信仰。阵阵疼痛除了让我麻木,却也残忍的给了我清醒,于是发现人生不过就是场梦,只不过有些人做的是场美梦,而我却偏偏是场恶梦而已。话到如此,我手中键盘又该往下打些什么呢,于是,我想起了《有谁共鸣》。一首去了天国人唱的歌。哥哥,张国荣。风,也轻,夜阑静。我独行。多么轻,多么静的一种享受啊。可惜它却只是一首歌,一首好听的歌而已。

今夜的酒喝得特别的浓烈。它的浓烈呛的我喘不过气来。酒与血在我胸膛里燃烧,那般炽热。醉意朦胧,眼泪迷蒙。醉了的人是看不清东西的,也看不清自己的。而我却似乎对自己对别人看的越发的清晰,清晰的刺眼。原来,酒真的是喝不醉人的,越发是那些想喝醉的人。或许,今晚伴我的会是场美梦,有歌,有酒,还有朋友。或许今晚伴我的依然会是场噩梦,或许,今晚又会是个无眠之夜,手中的酒会陪我到天明。当启明星点明了东方时,我希望我不会是这样的颓败。那时,酒也该喝尽了。

彼年今夏

当我

当我满目疮疫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存在的温情

是谁

是谁飘摇了雨中的风铃

摇碎了

摇碎了彼年的梦萦

当我

当我蜷缩着身体给自己拥抱

是谁

是谁让流浪的纸鸢有了牵挂

牵挂着

牵挂着今夏的风景

当我

当我蹒跚地站起

向往光明

是谁

是谁把我变成一纸流帆

满载着希望

满载着

彷徨

都说

都说风是有颜色的

彼年今夏

你的耳畔

有风吗

作者若依&莫离的文集

恩彩·飘雪·天使心

每一次看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时,都会热泪盈眶。深深地打动了我,关于剧本,关于主人公,对于武赫与恩彩,始终有一种情结。

记得高一时,在小姑家玩,随后和她们一起看了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本来对于韩剧不是太热衷的人,对于这种肥皂剧也就一种抵触,漠视。可是事实是这部电视剧深深地打动了我,一下午没有打篮球,没有打羽毛球,我们就一起沉浸在剧情中,无法自拔……

想到着还有这样的女生,如同天使一般,处处闪着夺目的光芒。但也总是那么让人心疼。恩彩,始终为心爱的人着想,身边的人着想,就连最后一次的殉情,也是那么的让人心酸与心痛。依然让人心软。似乎她不懂得好好保护自己,最后好好为自己考虑,却又是那么的心痛。

小允车子被影迷霸占,她们在车子上乱涂乱画,而恩彩那么善良无畏的女孩,每隔两个月都会被打骂一顿,心里容忍着,不想武赫武力对抗。她默默付出了全部。

在小允拍戏的时候,敏珠被他百般呵护着,而恩彩学着“爱人”的应答,做出各种的表情,“不烫的,可以喝”,嘟嘟嘴,甜甜的。不烫的,没有关系。她微笑着,似乎他在朝她微笑。每当看到这样的画面,想到恩彩,特别的心酸。

特别是听说武赫生命垂危,没有多少时间,而她心中的大叔,居然那么的坚强而爱护她,恩彩一直想陪伴着他,温暖着他,最后,在一个大雪纷纷的夜晚,恩彩声嘶力竭,“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每一句都让人无法自拔,她背负了太多,太多

恩彩静静地离开了,她最后还是那么的善良,勇敢,温情而柔和。武赫一生孤单,但愿恩彩可以守护着他。她心里这么想着。而武赫的墓碑上也写着”对不起,我爱你“。

恩彩,她是那么一位好女孩。

每看一次,依然会哭。只是多了一份坚强,多了一份想好好保护她的心……

真希望遇见如她一般的女孩。

恩彩

自从高中看过之后,看一遍哭一边。

从此,记住了天下有那么一种女孩:善良,温柔,勇敢,甜美。

那种女孩,值得一辈子爱惜与守护……

终会找到心中的恩彩

作者幸运的贝壳的文集

当夜的风带来我的悲凉

其实,这种时候,我可以停下脚步,不思想,不低头,不行色匆匆,不强忍咳嗽。我可以大喊一声,吓坏自己,惊起草丛中的蝴蝶,或树林里的雀鸟。

独立街头,我,没有来处,没有去处。仿佛夜的风,虚无中来,虚无中去。

风啊,你触及不到我的心跳,却带来了我的悲凉。

如果,你带走了我的呼吸,那么,我将去往何方,才能寻到我最后的枯骨?埋葬我的将是沙?尘埃?洪水?还是时光?

转瞬之间,灯红了,酒绿了,风止了。

有人来了,哼着小曲儿。

我猛地咳嗽一声,痰还在,喉咙还痒。

西贝新的时间感悟

不管什么事情,时间似乎永远是最好的解药,唯有时间可以缓解我们内心的痛和伤;也唯有时间可以让我们淡忘很多回忆,找回真正的自己;唯有时间可以磨砺我们,让我们经历更多的风和雨;也唯有时间会让我们变的成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不确定的就是时间,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何时会结束?会跟时间画上一个句号;时间让人感到可怕,它就像手中捧起的细沙一样,缓缓的从我们的手中溜走,一点一点,直至没有;时间让我们不断的成长,我们都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我们都在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时间成了我们的主宰着,主宰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我们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那天,都在围绕时间转啊转!从不曾离开过!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无形的财富!它给予我们很多很多,它无时无刻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时间是无形的,却也是有形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对不起,我赶时间!”“不好意思我现在没时间,很忙”“啊,误时间了,怎么办?”“再给我点时间行吗?我一定做到”“还没到时间呢,你着什么急啊?”……时间,时间,全是时间,时间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财富,有人跟我们借用时间,我们也在祈求别人给与我们时间,我们之间就这样,把时间当作一种交易进行着!我用我的时间换你的时间,时间,时间,时间是什么?有人说时间就是金钱,这话也对,浪费时间就是浪费我们的财富,我们的财富之一就是金钱!也有人说时间就是生命,我们的生命当然重要了,如果命都没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现在经常处于一种恐慌之中,因为我害怕我的时间,害怕它一天天的减少!我们都在生命的倒计时中!每过一天,时间就减少一天,生命就减少一天!想想都害怕!如果我每天都充分利用了我的时间,我会很开心;如果我没有,我会很难过!因为如果这一天里,我没有充分利用时间的话,我会觉得自己浪费了一天的生命,会责备自己,会惭愧!时间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生命进入倒计时,我要让自己的每天都过的充实,快乐!真的不能在虚度了,每虚度一次,我就多一份内疚!对不起!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生命!我要做我该做的事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三更半夜打蟑螂

今天早晨凌晨三点,老公把我从睡梦中摇醒,因为有只蟑螂在我们的床头,他要打蟑螂!!

我忽地惊醒过来,蟑螂耶,怎么房里又出现蟑螂了呢?怎么会出现在我们的床头呢?

老公在我还来不及思考的时候,就已经一手拿着拖鞋一手慢慢地把床往后移,果然那蟑螂还在床下!

啪!啪!啪!蟑螂逃到床底下!老公示意我慢慢把床抬起来,啪!啪!啪!又是一阵乱拍,很可惜还是没打着,让它逃到衣橱和墙壁之间的小缝隙里。老公气急了,想要把厨子往外移,但厨子太重,加之又是三更半夜的,担心搬移厨子将造成噪音,把房东太太给吵醒,所以只能狠狠地作罢。最后我们把捕蟑螂的蟑螂贴放在衣橱的出口处,希望等它出来的时候自动落网吧!

一番折腾以后,老公完全处于清醒的状态,久久不能入眠,而我则仍然可以大被一盖继续我未完的梦,这就是我和老公的不同之处,他的睡眠状态不好,而我呢,在我累的时候就算天塌下来也会当被盖的继续睡觉,呵呵!

其实我和老公都很怕蟑螂,刚在一起的时候遇到蟑螂我们都会自然的往后退几步,或许基于男性天生具有保护另一半的勇气,老公总会按着内心的恐惧把蟑螂消灭,如今,打蟑螂的本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我不知道蟑螂为什么会出现在房里,我自问清洁工作都做得挺好的,是因为房里的杂物多吗?真想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让蟑螂永远消失,有谁知道的话,能否分享分享消灭蟑螂的有效方法?感激不尽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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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一切也都会静下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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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里有很多东西都是很美好的,只是有时候我们不曾站在正确的角度去看,或者站偏了没有看到原本的那份美好而已!

如果想快乐的度过生命的每一分钟其实很简单,让你的心平静下来!因为只有心平静了你才能够淡定,从容的面对生命里的阴霾与未知的挑战!

命运总是热心的,她总是试图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当你明白一个道理,站在一个已经用事实证明了正确的角度上沾沾自喜时,命运又会把你拉到另外一个角度,在这个角度上你完全看不到从前的一切,此时你不要以为自己错了,心里不要乱,心乱了一切就真的都要乱了,而且会乱的一塌糊涂!

其实命运只是想让你明白,看问题其实有很多角度的!当你想不通的时候换一个角度,而不是心烦意乱的叹息自己多么的不幸!

此时如果你能够从容淡定的面对,向着积极聚集正能量的方向靠近那么,一念花开!一切将会向着一个不可预期的美好方向发展,你的收获将是预测不到的惊喜!你要懂得韬光养晦!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站到成功巅峰的能力,而是我们自己内心不够豁达!不够平静!

那个人也不是出生就懂得一切的,所以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犯错,每个人的生活就像一块色彩斑斓却又瑕疵偶见的美玉,也正是那些偶见的瑕疵让我们感到真实!

既然谁都避免不了犯错,那么就豁达一点,原谅别人放过自己,或者原谅自己放过别人!

记得那天有人说外貌可以整形,表情可以伪装,唯有涵养是装不出来的!一个有涵养的人就像一朵吐露芬芳的花儿,淡定平和的在那里默默经受人世间的风雨沧桑,依旧和谐自然的展示着自己最美丽,最优雅的一面!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暗伤,如果有请让它成为一种勇往直前,持之以恒向着阳光灿烂处激流勇进的力量,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用生命去诠释真实的人生!人生没有回头路,就让那些暗伤变成我们内心深处蓄势待发的力量,就让这股力量带着我们一直冲向那个最美好的心灵圣地!

如果涵养是生命经过百般历练开出的的花朵,那么豁达则是内心深处慢慢渗出的甘泉,没有甘露的滋养花儿怎么会开的娇艳无双呢!然而豁达则需要一颗荣辱不惊,泰山压顶泰然自若的心支撑着!心平静了,一切也就随之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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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蓦然回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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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的夜晚,轻轻敲响键盘,蓦然回首的那些年里,花开花谢的季节,珍藏了多少那些年的往事?

故乡的石子路,幽暗悠长,低过屋檐的阳光,被挡在了深深庭院外,在石子路上跳跃。那些年的岁月黄昏,谁在听花开的声音?那些年的晨曦雨甘露,湿了谁的绣花鞋?那些年的豆蔻年华,如今又在谁的期望里出现?

“有多少花开花谢阴晴圆缺,依然想你当初的笑脸”。那些年,石子路上,落日余晖里,你我牵手的画面。那些年,自行车后你的背影,车碾过的痕迹,溅起的水花。那些年,无关于单纯和爱情的日子。

可如今时过境迁,我已不那么的在乎。岁月在脸上剥落的痕迹,在石子路上长满了青苔。我踏上去,吱吱的乐响,好像你无声的诉说。如果可以,你是否还愿意那么倔强与叛逆;如果可以,你是否会变得懂事些,懂得珍惜学业;如果可以,你是否会领悟,所谓的苦难生活也只是过眼云烟,不值得你用一生的无奈去换取。如今,你是否回想起那些年,油漆过的的木门里,他们还在还在翘首而盼,默默的付出。

那些年,石子路上,院子里的桂花依旧飘香,夹着厨房飘出来的淡淡饭香,慢慢飘散开来……围墙外的孩童,争不到秋千荡漾皱起了眉头,鼻子眼睛扭到了一块。不远处躲在门后的孩子的母亲看到了这淘气的画面,偷偷笑出了声音来。你母亲却倚木门上暗自神伤,望着小巷的尽头,曾经的你背着书包欢快跑回家的方向。

会有那么一天,大学酒席上,她们为我高兴。喜庆的画面,响亮的炮竹,父老乡亲乐眯了眼。十几年寒窗换来的成果,定是前程似锦,一路鲜花。羡慕的人群中,你母亲想起那一年。你说过的北雁南飞,,你说过的北京,你说过的北京的冬天。晴空下,微风抚乱你母亲的鬓发,犹如你从天堂带来的问候。你可知道,你曾是多么优秀的孩子,你母亲多么以你为豪。可如今,你母亲只能依偎在那些年的回忆里,度过余生。

巷子的尽头,丁香般的姑娘打着油纸伞走过,在没有江南烟雨的画面,再也看不到你的背影。车依然碾过痕迹,溅起一地水花,却再也照不出你我的笑脸。蓦然回首里,你站在岁月的渡口里,告诉我那些年那么美好,这些年你多么后悔。可人间天堂的距离太遥远,世人听不见你的呼唤,叹啊,那个懵懂倔强的自己。

蓦然回首,或灯火阑珊,或霓虹万千,那些年的点滴,在我的梦里无法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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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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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清秀永,质朴厚,激进深邃,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他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之下,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朱自清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文学研究家、民主战士、语文教育家、学者。原名朱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后改名朱自清。

在读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这样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然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树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朱自清这么多的散文中,我非常喜欢他的这些散文;比如说《荷塘月色》;比如说《背影》;还比如说《圣诞节》。这些散文有的很优美,有的很激昂;有的很舒缓,有的很欢快。如果你们喜欢,你们也可以去找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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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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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与其他人的作品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她把自己的感情全部倾入在每一篇文章里。看她的作品更像是去了解一个人的心灵和她的喜怒哀乐。

在她的散文《第一幅画》中,她对自己的家乡进行了描写。从写作题材而言,这篇文章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当她运笔时却超越了普通人的情感,将这个南部的小城描绘的有声有色。之后,她逐渐深入主题写道尽管儿时家境贫寒,她依然苦中作乐,将上铺空间取名为“桃源居”,并在墙上挂上画。通过这篇文章,我深刻体会到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的恶劣,内心都应充满阳光,因为精神食粮是不可缺少的。

其中,我最喜欢的《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了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长场面十分温馨感人,接下来甜蜜中有了伤感。最后就变成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将这种复杂的情感描写的活灵活现,仿佛知晓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听着她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她是一个碧玉的弱女子,但是读了她的文章却发现不是这样的。比如在《酿酒的理由》中“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字里行间留露出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这一篇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生命它每一秒的味道都是不同的。要向生命变得精彩无比,我们只有靠自己,遇到困难时是灰色的,但当你打败困难时,就会变得五彩缤纷了。

张晓风独到的眼光令人钦佩,令人信服。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领悟到很多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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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美丽相间散文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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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没来得去过情人节的人,还没有找到情人的情人节的朋友,快乐送给你。一起度过美好时光,把快乐挽留,娱乐在这里,做游戏,开心陪伴你,伴随永远,幸福缠绕你,缠绕似茧包裹,温暖。文字里缠绵,诗情画意,诗歌里漫步。诗词酝酿温暖,问安,快乐不断。足迹蔓延,文字翩翩,漫步在美丽世界把友谊手儿牵。绘画美丽,画面里一游,游遍大江南北,世界边缘。绘画风景,风景展现在眼前。不是美丽传说,是心中的世界,美丽如画如歌,山河秀丽,花开满山,满山读红杜鹃,似爱情火一样温暖美感。心中的一弯清泉,流淌远方,形成一条河流,蔓延。浇灌满山红杜鹃,滋润绿叶,似一片小舟心中那条河流荡漾。蜻蜓点水,蝶漂浮落在绿叶点点,轻轻颤抖,似微风吹动,似绿叶摇摆。一弯清泉,一道山脉横穿,形成山水画。清幽深远,爱不可言。

拿便是心中的风景,笔下的画面,不停的绘画,不停的文字解析。画与景相连,文字与画一问一答。默默陪伴,心有灵犀,彼此成为知己。不断的解析心中读风景画,不断的绘画出美丽风景,你一步我一步,在向前赶。追随美丽。风景追逐文字不离不弃,文字欣赏风景笔下翩翩起舞。秀成似锦,锦缎绘制似画。把心中的世界描述,展现。那就是美丽的明天,文字离不开风景,风景酝酿着文字。彼此爱恋,默契。不停的绘画,不断的笔下蔓延。笔尖滑落的美好祝福不断。默默祝福,一遍又一遍。文字舒展把心意串联,带着思念,畅游一番。胜过约会的情人,相聚欢喜,离别泪流满面。离别苦,思念甜,最好还是文字甜。泪不流,苦不言,全是关心似蜜甜。情人节,读诗篇,做首诗表心情,绘画美丽爱情,歌颂真挚爱情流传,自古以来,美丽的爱情似花,绽放,花开不败,似画,绘画出一番又一副爱心相连。爱流传蔓延,世间最美最真贵的是爱心撒满,把世界美好,把欢声笑语带个郁闷和寂寞的角落,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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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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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到这本散文集,我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他的散文很美很美,但重要的是其中蕴含的哲理才是他文章的亮点,特别是《生命的化妆》这篇散文, 化妆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自然”,说得多好啊!

在书中,书中一位化妆师说:“化妆只是最末的一个枝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体质,让一个人改变生活方式、睡眠充足、注意运动与营养,这样她的皮肤改善、精神充足,比化妆有效得多。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上、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记住了三句话,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也很欣赏”精神的化妆与生命的化妆“!容颜易失,再昂贵的化妆品也留不住青春,而人的内在气质却与表相无关。也说得很好,谈得很有条理,说得让人只有点头的份。

林先生的文章从自己的认识谈起,经过自己的询问,化妆师巧妙作答,让全文主题一步一步凸现,让读者清楚的明白了化妆的内涵。全文很好的运用了类比的写法,让我们更好的接受了作者的看法,全文虽没有华丽的词藻,读来却给人一种流水样清凉的感受,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撼,并真切想让我们的生命也变得像化妆手下的人一样靓丽起来!

那怎么才是对生命的化妆呢?学习!终身学习可以使你成为一流的人,终身学习就是生命的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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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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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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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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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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