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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顶一万句与百年孤独比较(精彩20篇)

孤独使我成熟;孤独使我面对天地;孤独使我面对心灵;孤独使我面对生命。小编收集了孤独的我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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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孤独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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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细雨淅淅沥沥的落下,行人间仿佛隔了层轻纱,如同行走于烟雨水墨之中,忘却城市的浮华。夜间路灯下,行人步履匆匆,我在人群里,风吹过,有点冷,夹着心中刺骨的寒意。闭上眼,对不起啊。

黑色星期五,老师留下每一个没有清完作业的学生,一一订正批改,细密的汗珠在每一个人的额上,办公室中有刚订完的欢呼,又有着没订完懊恼的叹息,归家的欲望着那么强烈,我订完作业,蹦跳走出办公室,脸上透着浓浓的喜悦。不能回家,还要上课。看了一眼钟,时间充裕,我收拾好书包,一边拿钱一边走。咦!我心中咯噔一沉,心想:坏了,好像没带钱,慌忙把书包倒背,翻来覆去,还是没有找到,肚子好饿啊!

我有些垂头丧气,一只手忽然拍了我一下,我转过头去,看清来人,我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是个男生,瘦瘦的,个子不高,他是我在班上很好的朋友,我每次望向他的眼睛,都那么清澈,我悄悄问他你带了钱吗?他说带了,又问他多少钱,“10元”,那时的我真是聪明过分,连哄带逼让他请我吃晚饭,现在想想也真是后悔,我吃完了他身上仅有的十元钱,我们都要去上课,他要做公交,而我要跑去上课,同行到车站,要分道扬镳,看了看他的侧脸,愧疚越来越深,他瘦弱的背影在雨中,我终下决心“我陪你一起等”,但他却说:“我习惯了一个人。”我总觉心中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情绪。

“下个星期五,我请你吃饭”这句话我好像从星期一说到星期五,我星期五一放学,拉上他,问他想吃什么,他说:“必胜客。”,那走吧,我们点了单,在座位上写作业,菜上来了,饥肠辘辘早被美食吸引住了,刚吃没多久,我的两个同学,一起走进来说:“你被拍了。”他们说初二的学姐将我们吃饭的照片发到空间上并附上“这一对小初二”,我笑笑,但是嘴上虽说名不正言不顺,但心中还是一惊,更他说了一声我先走了,就匆匆逃离现场。当我走到老师家门口时我却发现我没付钱,转身在雨中狂奔,却早已人去桌空,里面的人说他已经付了钱。走出必胜客,雨淅淅沥沥,我一路走一路想,看着黑夜,路灯下。

朋友我不知道你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着我离开,是否感觉到寒意、孤独。想着,一路想着,脑海中的那双眼睛,我习惯了一个人。我好像明白了,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

道路显得那么漫长,我要习惯一个人走。对不起啊,没有让你感到温暖,风吹得人很凉,我明白了许多。梦想的温暖,周围的朋友,但是我们迟早要面对孤独,在路上一个人行走。

在这逐梦路上,通向未来的路,我要习惯孤独。

孤独是生命的礼物,谢谢你让我明白,星星两者,那么美丽,我仿佛看到那双清澈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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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二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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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孤独的年代,这是一个孤独的城镇,这是一个孤独的家族。兜兜转转过去了百年,从贫穷,然后发迹,最后衰落,一切便如此循环往复着。

年轻时候热血的布恩地亚因痛恨殖民的香蕉公司,带领土著居民奋起反抗,战斗大小32场。最终却向F妥协,回到家乡的小作坊,整日的铸造小金鱼,做满2条便融化了重做。这也许意味着马贡多乃至拉美一直以来的可笑而又可怖的循环。

还记得布恩地亚兄弟的后代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么。继承了各自父亲的名字却又拥有对方父亲的性格,以至于乌苏拉老祖母一度怀疑童年时他们便交换了名字。最终他们又弄错了墓穴,一生的错误似乎这样才是结束。而命运的循环却远未停止。

从第一个吉普赛人进驻马贡多,循环便缓缓开始了。当那些还为自己“永生不死”而自豪的马贡多居民们,在外来科技、商业、军事、政治的冲击下,不可避免的沦陷了。

他们纸醉金迷于殖民者带来的盛世浮华,不可救药。然而过眼云烟终会散去,繁华如锦的小镇,连同枝繁叶茂的布恩地亚家族,消失在飓风中,被吹往虚无。这个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循环到此似乎便是终点,又也许将成为新的起点。

小小的马贡多,便也是拉美近代历史的折射。

愿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不再出现,这是作者马尔克斯的愿望,他更想要的,应当是那个落后愚昧的拉丁美洲永不出现。内战连连,外敌入侵,灾难与疾病的折磨,书中马贡多居民须承受的,也正是拉美人民所承受过的。而布恩地亚家族的迷信甚至,不也是落后与愚昧的产物么。

从欧洲人登上拉美大陆,可怖的循环也便开始了。欧洲人带来了先进的文化、科技,带来了自己的政治、信仰,堆砌出一时多少繁华。然而这一切终将被拉美人民毁灭,最终,循环再次来到终点。拉美将走向哪里,马尔克斯不知道,我们也是。

只愿那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高二百年孤独读书笔记Two hundred years of lonely reading notes Related 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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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战胜孤独话题

全文共 1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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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的人必定孤独,而无情的人却会更加孤独。

半个月前,有一个叫远安的友人跟我说,她说再也不想与我相见,她说相聚注定分离,分离总是伤悲,她说也想像我一样无情,分离站台亦能嘻哈言笑。我在手机这边苦笑一声;不知道到底是笑她傻还是笑我虚假。如果她知道,直至今日我依然怀念相聚的快乐,依旧在乎分离时的心酸,她会不会还想和我一般无情?

都说自古多情伤离别,而谁知道,自古离别伤无情呢?无情与多情,其实中间只差一个伤害而已,当多情的人被伤害时,那他就会逐渐无情。就好像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的人一定曾经深深相信过爱情,可惜没能得到想要的结局;就好像,总把“我不相信所谓友情能够一辈子不变”挂在嘴边的人,一定曾经在某个夜里流着泪祭奠死去的友谊;就好像,总不在乎,不在乎那的人,一定曾经拼了命去在乎某个东西或者某个人,可惜失去了。他们都曾经多情,可惜的是,自古多情空余恨,多情更似无情人,因为他们悲伤过了,也悲伤多了。曾经有一次,转了一条说说给那个朋友,并告诉她:我只会转给三个人,你是其中之一。她说这种说听久了会腻,让我以后不用说了。我诺诺地答应了,却再也不给她转发任何说说。其实,我只是想告诉她:你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愿好好珍惜。但是,友情未心只需“有情”,还需要勇气。而我,没有那种勇气。后来,我想跟她说说话,又总怕说了什么她不爱听,拨了号码又一个个地删除,打好信息又一次次清空;后来,偶尔看到“远安镇”,又经过曾笑过她的“远安街”,我想告诉她:你多出名。只可惜物是人非楼渐空,今时不与昨日同。再后来,自己散步时,想起曾答应过要陪她走五公里路,想问问她什么时候才能一起走完,可我没勇气去问,又自己走完了那段小路,微伤。如果有机会,我只想跟她说:如果有一天觉得友谊淡了,并不是我把她忘了,只是,我心之所想,不敢予之看了。多情也好,无情也罢,就如同对应同一个y值的方程,都只是关于情感的表达。

很大程度上而言,所谓无情,只是没有在应该多情的场景时流露感情罢了。如果一个人看了《窦娥冤》没哭,别人会说他无情。如果一个人听了惨绝人寰的消息,不曾悲伤,别人也会说他无情。记得歌德曾说过:“我爱你,与你何干”。其实我自有我的悲伤,我自有我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我自有我的潸然泪下。分开离别时,我言笑以欢送,我又虚伪以自伤。如果远安不嫌弃,我会跟她说:其实,那是因为——我懂你的哀伤。我知道她会心酸,我知道她一个人坐车会孤单,我更知道当车渐行渐远,而我最终会消失不见是一种怎样的悲伤。所以,我愿给她一个幻象,减轻分离的负担。远安离开后,身边的人提醒“嘿,已经不见了”,我才反应过来,用剩下的情感,跟别人说她各种好,怀念用一段时光。无情的人总是这样,用十几分钟的快乐去交换数十天的悲伤。

昨夜风雨摧碧树,曾念友人君未知。后来,她去了远方,偶然有事回来,没敢告诉我,她却不知道,偶然得知她的消息,我是如何的兴奋,然后,孤单,再然后想起我们说过的同一个梦想,最后,化作一声叹息,为过去的时间筑坟。是的,我也没有告诉她,我想见她。她呢,她又去了校园的每一个地方,走过曾经只能匆匆而过的街道。她问我为何不留恋,她说我缺乏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其实,我也是那么留恋,可留恋的是一段时光,我也曾经发现美,感谢它让我收获了彼此的友情。可我终究没有勇气说出去,我怕她不想听,我怕她说会腻。于是,任由她说我无情,任由我不断后悔。我知道她爱着这个小城,爱这个小城的每一处鸟语花香。可是,她并不知道。我因为一些人,也深深爱着这个小城。

我不知道如果我再说那句“朋友如命般珍贵,生死与之以珍惜”时,她还会不会批驳我?我不知道当自负的我稍有悲伤时,她还能不能问我怎么了?我不知道当她听到别人也喜欢历史,也敬佩曹操时,她还记不记得曾经有个人也是这样?感谢多情的她,陪伴过无情的我。

感谢感性的她,让生活更加美好。

我们一起走过,那一次迷路了;我们一起散步过,那一次下雨了;我们一起疯狂过,那一次没车回去了。是的,我们总有那么多的坎坷,可是,一起找路一起躲雨一起走五公里的路又何尝不是幸福,又何尝不让人羡慕?你问过我题目,我没能答出来,我教过你练习,你总会再忘记,还有很多时候意见总是不统一,可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一起走过的日子总是刻骨铭心。你说我自负,说我暴力,说我无理。我说你胆小,说你保守,说你固执。是的,我们总有那么多不完美,但是没关系,至少,我们都把对方的话放在心底。

朋友,我知道你不相信什么天长地久,什么万古长青。但是,请相信我并非无情,请相信我不会把你忘记。

只可惜,无情只是一个形容词,如果它是个名词,我一定要给它加上修饰,对,孤独的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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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孤独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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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兽之间以麒为王,而在百鸟之间独吾为尊,倘若真要问我是谁?那么,我也只知道我是孤独的产物——凤凰。

我无法言语,但我在自己的灵魂之上铭刻上了孤独。凤生于九天,却注定“孤独”。在疲劳时我被一个樵夫所捉,又被献给了里长、县长、礼部尚书,乃至王。

我生在深宫内,我是王,却眼睁睁看着几十个朝代的变迁,却无可奈何。从阿房宫被带到了各地,最后被软禁在紫禁城,忧伤地散发着金光。

那个皇帝似乎特别忙,每日要收特别多的金银绸缎,奇珍异宝,诡媚的竹笛信上吹出遥远的《折柳》,用金银镶成的珠宝上竟雕刻了《清明上河图》,血一般的丝绸布织出无边盛世。我可以听见自几千里外传来的乡愁,望见几万里外西域的胡扬,可以感受到那自诩为王的人的孤独,和我一样。

尚记得黄帝死时,我落了泪,到溥仪死时,我无可奈何地笑笑。我早已习惯凡人大呼小叫,习惯他们尔虞我诈,争宠献媚,习惯了帝王在长夜漫漫之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不强求,不去动容,我知道我是凤凰,是王,我注定享有孤独,即使每每战乱之后,我更像一只乌鸦,但我的兄弟本就是太阳。我涅磐,我脱胎换骨,但我抹不去我的骄傲,我不能低声下气地给人献媚,也许正因这样,我像极了孤独,又或我本就是孤独。

我眼巴巴看着我的子民哗众取宠,做出白态丑态,为了求一栖之地而忘了骨子里的骄傲。

有一天,一个凡人将我认作为鸦雀之辈,推我道:“去”,我迫不及待,飞往九天穹苍。我看到了沙土横布的荒野,看到了无垠无际的碧海,看到了“绿遍山原白满川”的草原,我渴望去寻找我的同类,但那些鸟儿见到我只是叩拜,只是献媚,就像凡人对名为“王”的凡人那样。

我看过了世间太多的虚伪与苦痛,看够了一座摩天大厦代替了玉琢之宫,我厌倦了,我在九天之上,灰黑的穹苍,我依然是我,凤凰,只是我的兄弟,怎么如此狼狈与苍凉?

终于有一天,我累了,我收翅落在了一具荒野的棺木上,上面雕刻着“古往今来孤独者之大冢”,上面一块黄铜,我耀眼的金光照耀在上面,竟然也出现了一只凤凰!我兴奋地鸣叫着,飞舞着……当发现不过倒影时,终累倒了。

我的脸颊上流下了一滴液体——是泪!我已几千年没流过泪了。

我浑身擅抖着,口里喃喃地讲道:“孤独……孤独……”

终于,人世间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凤凰,宣布郁郁而死。举天同哀,曰之:“孤独至哉,无其可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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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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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朋友的号召,硬着头皮把这本过于著名的书啃完了。读的过程中感觉到自己还是没有足够的平静和能力去阅读理解这样一本书。所以这本书暂且封存在书架和记忆里,留待将来的自己去再度解读好了,且记录当下自己的感受,并分享给大家。

我读的是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范晔的译本,感觉译的很好,想要向译者致敬!网上还有一个高长荣的译本,读了一部分,发现有大段的删减,所以买了范晔译本的纸质书重新读。

作为普通读者,对拉美的文化和历史知识实在有限,所以很难像红学研究里面的索隐派去还原每一个隐喻背后的来源。读了马尔克斯在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上的演讲词《拉丁美洲的孤独》(正文后附)才稍微明白了一些,那些所谓魔幻和荒诞的情节离现实也并没那么遥远,甚至是文学中的离奇荒诞恐怕永远不及现实世界。书中的失眠症、战争、大屠杀、暴雨,可能在现实中有各自的对应,我只能留给别的水平更高的读者去挖掘了。

我的着眼点在全书通篇透露出的“孤独”感。也许拉美自有拉美独特的历史,有自己的革命、战争、独裁者、大屠杀、大洪水、大灾难……但在这些所有人类的类似的苦难背后有什么共通的东西吗?造成这些苦难的原因又是什么?是制度吗?是经济吗?是文化吗?是的是的,当然是的,但每一个又总是不全面,不能单独拿出来划归为“因”。我对人类苦难的思考引领我回归到了向人类自己的内心世界去寻找,我感觉现实中的一切都是人心的具象化。就像偷窥美人美蕾黛丝的人为自己心中升起的肉欲而丧了命,当我们讨论发生战争的原因时,我们会去考虑譬如奥雷里亚诺上校这类战争领导者内心的孤独吗?“孤独”才是战争的罪魁吗?孤独有的救吗?

看完了这本书,并没有波澜壮阔的拉美历史在我脑子中展开。我看到的是一群在孤独中绝望挣扎的人,越是挣扎,就越不得解脱,所以被各自的宿命牢牢的掌控!

救赎在哪里?书中并没有给出答案,任何轻易给出的答案都是值得怀疑的,也许我们急于想要一个答案的心态本身都有问题。不过我相信,只要用心去找,终归总能找到。

摘录了几段全书中给自己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段落,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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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孤独不可怕作文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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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偏爱热闹,害怕独处。因为身处人来车往的热闹之中总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充实。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改变,我发现那种热闹越来越占据了我的眼睛,反而让我怀念起了童年独处的时光。于是,在假日中,我腾出了一个下午来重温独处的自由。

上午刚刚从补习班回家,我的心还是浮着的。于是,自己动手泡了一杯绿茶。看着茶叶在水中舒展,盘旋,最终落入杯底,我的心也随着安静下来。正值下午一点钟,多数人都在午休,父母又不在家,屋里静得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我捧起一本书,寻找了一个舒适的姿势倚在沙发上,品茶,品书。平日里这么做是为了打发时间,而今天,我却是用心在体会这份难得的寂静。一杯茶,一本书,这何尝不是一种最朴素的浪漫呢?

这个下午,我尽情地把时光挥霍在无尽的遐想中,任由茶香,书香流入我的体内,渗透我的心灵。我可以感到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都渐渐地放松。

在喧闹,忙碌的人群中走了很久,一个下午所换来的寂静,让我有了久违的舒适。在某种意义上,这可能是在浪费时间,可当我度过这个下午时,我发现心情好像被净化了。已经持续了许久的麻木也被扫清。这个独处的下午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孤寂、漫长,反而给了我一种安心的幸福。

所以,当你感到疲倦时,当你的心态过于浮躁时,当你在茫茫人海中迷路时,给自己一点独处的时间吧,就让它帮你净化心灵。当你走出疲倦,走出浮躁,找到归路,你会发现:独处也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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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孤独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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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是一杯未加糖的苦咖啡,苦得不可思议,能苦到人心里去;孤独,像布满阴云的天空,它压迫着你,让你喘不过气。孤独的滋味非常不好受,今天,我体验了一次孤独。

老师大喊:“体验开始!”同学们面无表情地散开了,我也默默地走着。散开以后,我甩了甩头:哼!孤独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二十分钟嘛!一会儿就结束了,不要紧的!这样想着,我迈开腿大步地走着。

过了一会儿,我渐渐没有了底气。时间到了吗?怎么还不结束?我开始无聊起来,便东张西望。突然,我看见王宇辉一圈又一圈地跑着,整个操场上也只有他最有活力了,他肯定被孤独逼疯了,我摇摇头,叹息了一声。走着走着,我感到累了,便把外套脱下来,铺到地上,躺了下去。刚才阳光明媚,现在却觉得太阳一点儿活力也没有了。

我发觉手边有一片残叶,便把它拿了起来。我转动那片残叶,眼前浮现出昔日我与好朋友们嬉戏玩耍的情景,看见我们勾肩搭背,说说笑笑地走着……我的心立刻痒痛难忍起来,像千万根长针扎着我的心,像无数只蚂蚁在我的心上爬着。我痛苦难忍,孤独,它悄悄占领了我的心。咔嚓!我将那片落叶撕碎了,我呆呆地看着一手的碎片,忧伤渐渐爬上了我的心头……

“体验结束!”老师宣布,我大吼一声,将落叶碎片抛上了天,它落满了我的肩头,我快速地向同学们奔去……

苦咖啡的苦是你想象不到的,就像我无法理解孤独的滋味,我现在非常珍惜我的朋友,因为我无法想象没有朋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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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孤独为话题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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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孤独是唯一擅长的节奏,一个人在银河里游玩过,一个人同流星们平行过……”哼着这一首歌,伴着将亮未亮的天空。

时间跑的太快了,我怎么都追不上他。但是终究还是要追的啊,怎么办呢?——比他早点起跑吧,只能这样了。

自此,每天早晨被“滴滴滴滴”的闹铃叫醒。在黑暗中摸索,关掉闹铃开关。四点五十了,准备起床。又过了五分钟,坐起来清醒一下。尽自己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整理好床铺,也尽量别打扰其他人了轻声慢步走在楼道中,隐约可以听到脚步的回声。其他宿舍里时而传来奇怪的鼾声,让人忍不住发笑。到水房洗把脸,终于找回了真正的自己。回到宿舍,其他人仍然毫无动静。可能会有一个人翻一下身,之后便是无边的沉寂。

早餐很重要,不能不吃吧。上了食堂,灯还没有都打开,只有几列空荡荡的桌子和一位在窗口后正在忙碌的阿姨。她看见我后总会停下手头的事:“小儿,吃啥呀?这么早就起了,饭还没上全呢。”我这时总会笑笑:“煎饼卷烤肠,再要一杯豆浆。”吃饭也不慢,就是只能听到自己嚼东西的声音。旁边没有人,也就没什么话可说了。

冬天的清晨,又多了几分寒意。风吹叶动,传来落叶滚动的声音。抬头,是将亮未亮的夜空,还有零星的几个明亮的星星。极幸运时,还能有一只野猫从你面前窜过。最多最多,也仅仅是这样。到了教室打开灯再打开饮水机,便坐到座位上补作业或是背书,耳边只有时断时续的饮水机加热声,倒觉得这也是个清净的极端。过了一会儿,起床铃响了。

时间走过来坐到我的旁边,疑惑地问道:“你怎么不跑了?”“刚起床,还没开始呢!”我心中则是暗喜……这么早起床上午有点困啊,没事,习惯就好了;早上爬不起来啊,习惯嘛;这么早一直一个人独来独往你就不……孤独?孤独,对,确实是。

但不知何时起,已习惯了那一份熟悉不过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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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百年孤独读后感

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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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祝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爱情》使他得到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500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500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

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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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孤傲但我不想孤独作文350字_人物作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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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同学拿来一张个性测试表时,我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孤傲。从我认识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要承受不被理解的痛苦。

在家里,沉默寡言的我总喜欢将自己锁在书房里,连父母也要拒之门外。不开心时,不肯向父母诉说心中的痛楚;有困难时,从不主动向父母求援;愉快时,也不愿将自己的喜悦分享于他们。父母深知我的个性,谆谆开导于我,可我总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他们说我是一棵含羞草,总喜欢用叶片将自己掩盖起来,谁也无法触摸到我。这是为什么?因为我有孤傲的个性。

在学校,默默无闻的我课后从不和同学们嬉戏,总是独自坐在一个角落,分享自己的世界;上课时,我从不举手发言,对与错只有自己明白。同学们尝试着接近我,可我就如同一座冰山,让他们感到寒气逼人。这是为什么?因为我有孤傲的个性。

平时,无论遇着亲朋好友还是陌生人,我没有灿烂的微笑,只有一张孤傲的脸庞。他们说我像一只刺猬,总是用尖锐的刺包裹着自己,使人无法介入我的世界。这是为什么?因为我有孤傲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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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享受孤独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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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曾流露出这样的心境--“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独”。对个人而言,能够直面孤独又何尝不是一种心灵上的逾越和征服?

独行是喧嚣繁华世界内的无奈之举,亦是智慧之举。回顾历史,放眼现实,无数鸿篇巨著,无不是其作者在孤灯下独自守望,苦苦熬成的。曹雪芹,一个从清风明月间走出的旷世才子,他的寂寞是近乎苍凉的,他没有名门望族的显贵,没有封官赐爵的荣耀,有的只是一个破落的庭院和几声杜鹃啼血的哀鸣。但正是这份孤独寂寞,催生了曹雪芹的灵感与遐思,终于“字字看米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问世。

古往今来,在历史文化长河中,陶渊明,李太白,苏东坡……刚刚如巍巍昆仑般矗立的文化思想巨人,他们的人生都是寂寞孤独的,孤独地让后人不忍回顾。他们的孤独是个人的不幸,却是历史的大幸。如果我们能够直面孤独,孤独变会化为人生的基石,支撑我们攀爬,征服更遥远的山峰。

渗透人生的孤独,我们便能走得更远。或许你曾立下不登峰顶绝不止步的誓言,但若懂得沉寂内心,默默独行,你定会在追寻途中采撷泥路的感动。撒哈拉沙漠的漫漫狂沙中留下了三毛孤独的步履,龙门千佛古色古香的遗迹间有着席慕蓉孤独的流连,阿里山日月潭的秀美山水中更有着林清玄孤独的章节与心跳。“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而你,只需静心轻嗅山间野茉莉的芬芳,聆听蝴蝶的浅吟清唱。

孤独,你一个人上路。静心,做最好的自己。自得,然后看最美的风景。

然而,在这个交通网络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都渴望不沉默,期待不平凡,微博,微信,一石激起千层浪。你说,我说,众人高举言论自由的大旗,在这个喧嚣的社会尽力闹腾,却也在这个复杂纷繁的时代迷失,沉沦。

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是用脚趾头来思索世界和来选择道路的,如果偏要用头脑和思想来选择道路,那么我们只能承担起不合潮流的孤独。这时,独行便显得尤为可贵。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生命中的寂静没什么可怕,生命中的孤独没什么遗憾。静心独行,你便明了,外物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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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走出孤独高一作文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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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是一个孤独的女孩,在老师眼里,我是一个学习好,又听话的好孩子,而在同学们看来,我是一个不容易交往的人,所以大家都不和我玩,我很孤独。 I have been a lonely girl since I was a child. In the eyes of my teacher, I am a good and obedient child.People who are not easy to deal with, so everyone does not play with me, I am lonely.

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我被分到了丁班。在新的班级里,我有些无所适从:在这里我没有认识的人,只好一人坐着,看着他们交流,我感到很尴尬。在点名点到我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在和我微笑地打招呼,我顿时感到有一股久违的暖流正缓缓地流入我的心田,我也朝他们招了招手。

在新的班级,我的成绩开始上升,老师越来越信任我了,而我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了。

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了一次歌咏比赛,我以为老师不会选我,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老师意外的选中了我。我高兴极了,觉得老师是信任我才让我参加的,我不能辜负老师的希望,所以我每次排练时都很认真,希望能给班上拿个好名次。可到了比赛那天,我还是不免有些紧张,虽然我已参加过无数次的表演,可这学校的.我还是第一次参加呀。可当我看到老师对我投来那信任的目光时,我不再紧张了,我顺利地登了台,表演完了节目。

从那以后,我的朋友更多了,老师也更喜欢我了,我也更喜欢交朋友了,我觉得我自己好幸福好幸福,我渐渐变的开朗起来。

现在,我已经不再孤独,我的身边已经有好多好朋友了,我真想大声地说:孤独,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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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孤独的我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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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的孤独是绝望的,梵·高的孤独是疯狂的,克里斯朵夫的孤独是幸福的,普鲁斯特的孤独是安祥的,博尔赫斯的孤独是浩大的,川端康成的孤独是洁净的,村上春树的孤独是清淡的,庄子的孤独是虚无的,陶潜的孤独是悠然的,陈子昂的孤独是悲哀的,张爱玲的孤独是婉丽的。我的孤独是难以企及的。

我独自待在家中,四周保持着沉默,让我感到孤寂,一如既往的孤寂……

此时,窗外传来一阵嬉闹声,这对我来说,既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嘲弄。这声音仿佛在对我说:“世界是美好的。”又仿佛在说:“傻小子,待在家里干什么?!”

我又陷入了孤寂的漩涡……

我坐在椅子上呆呆地想:“要是我能和下面的孩子在一起玩就好了!可惜不是同龄人,志不同道不合,知音难寻呀!我的‘钟子期’已经离我这个‘伯牙’远去了,可我又能希求什么呢?”

我以前是有朋友的,不过在去年我家搬家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再加上现在初中学习生活很紧张,就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我家搬到了一个全新的小区,当初这里空空如也,因为我们是最先入住的几户人家之一。

虽然空空如也,但是并不冷清。

每天,震耳欲聋的装修声触动着我的每一根神经,但它并没有带给我震撼,而是把我以前的美好回忆给冲刷掉了。

后来,许多人家陆陆续续住到了这里,我却丝毫也兴奋不起来,我时常不解地问自己:“为什么这么多人中就没有一个是我的朋友呢?唉……”

窗外的雨哗哗地下着,为我的悲哀伴奏。在我的身边,除了孤寂,还是孤寂、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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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享受一个人的“孤独”作文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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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享受荣华,有人的享受喧闹,有人的享受花团锦簇,而我享受一个人的“孤独”。一个人的倾听,一个人的思考,一个人的品味,那便是属于一个人的“孤独”。

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光,喜欢一个人卧在江边的藤椅上一摇一晃,闭上眼睛倾听头顶那片浓绿树荫下的鸟鸣,声旁放着一碗茶,手里执着一卷书,不需要侣伴,一个人便可以悠哉悠哉的消磨一下午的时光。

我喜欢一个人,因为可以安安静静的倾听。当身旁无喧无闹,人沉静下来的时候,便可以听见自然中的一瞬一息,甚至是花开花败繁花落水的声音,是潮平潮息事态万千的声音。春去了秋又来,秋过了夏又至,一年四季风光轮回的变幻,每一秒都有属于它不同的声音。

我喜欢一个人,因为可以沉心的思考。那最好的陪伴便是书,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闲暇时,坐在一把藤椅上,浅浅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荫交错着撒下泛着绿光的光点,手中执着一卷书,书页中印着淡淡墨香的字,一行行的字中荡漾着千百年来文化的沉淀。我爱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沉心于作者的心境,看书真的是一个很美妙的过程。于我而言,一本书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段旅程,一段缤纷繁华编织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旅程,而我,便是那书中一个无名的摆渡人。

我喜欢一个人,因为可以细细的品味。我爱饮茶,只要有空闲便爱沏一杯清茶,看着杯中旋转着舒展的茶叶亦沉亦浮,一丝一缕的蕴开淡淡的墨绿色,不久一个沁人心脾的清香便会从杯中淡淡的溢出,萦绕左右,淡不去,浓不了。若茗上一口,那股清芬就一点一点漫延于唇齿之间,带着丝丝缕缕的苦涩。我朋友常说,茶有什么好喝的,苦涩无味。我只是笑笑,不语。茶的苦涩溢于其表,入口苦涩但若细细品味便会有丝丝缕缕的清香从口中溢出,萦绕的鼻梁。到还真有些人生的意味融和其间,人生人生,快乐总是孕育于苦涩之中的。也难怪世人常说茶即人生。

我,一点一点的爱上一个人的“孤独”,一个的品味。一个人享受自然赋予我们的财富,或许一碗清茶,或许是一声鸟鸣,再或许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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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个人的孤独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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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晚上,我外出散步,看到一个孤独的背影。

看上去,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应该是喝了酒,走路摇摇晃晃的,略显佝偻。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支烟,用打火机点燃,一股白烟升起,在朦胧的烟雾中,我隐约看到他沧桑的脸。随后,我站在原地,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夜幕里……

他是谁,他来自哪里,他怎么了,这些我都无从而知,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有无法诉说的忧愁,这就是他的孤独。

孤独,是一个人吃火锅,是一个人看电影,也是一个人去唱歌。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漫延。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嚷着“我好孤独啊,没有人能理解我”。确实,我们当代人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常常隔着冰冷的屏幕聊天,但聊天的内容却是以“怎么样了?”开头,以“还好”结尾。人们像是戴上了面具,缺少了心与心之间的沟通。

但是,尽管孤独是我们生活中无法避免的,但孤独的程度也不尽相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处在热闹的集市中的人,他的孤独并不比一个处在宁静的郊区的人少多少,反而更孤独。

所以,我们往往不能够深入了解对方的孤单,毕竟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所以,我们不能以自身的经历与他人相比拟,也不能因他人的不理解而更加孤独自闭,就如同不能与夏虫聊冬天一样。

既然孤独不能被赶走,那也自有缓解的办法。上了一天的班,拖着劳碌的身体回到家里,给自己热一杯牛奶,煮一碗面条,在热腾腾的水雾中看一部电影,这不是再好不过的吗?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去酒吧叫几杯酒,在阴暗角落里抽几根烟,看着进进出出的男男女女。想必,还是前者更能慰藉在世俗中浸泡的那颗孤独的内心。

其实孤独,只是一种概念罢了。一个人的孤独,其实也只是面对世事的一种态度。热闹与宁静,也相差不了多少。一个人的孤独与否,或许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还是好好面对生活的酸甜苦辣吧,就算世界给予你孤独,你也要报之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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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二作文:ENERGY与周杰伦的比较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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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人们,追求个性,喜欢独特,于是就有了Hip-HOP、周杰伦ENERGY等新鲜名字。今天就谈一谈周杰伦与ENERGY的不同。

周杰伦,新世纪乐坛代表人物,风靡无数少男少女,他以一曲《双截棍》深深地抓住人们的心。他的独特与个性为他的音乐之路增添了不少色彩。他对音乐抱着执着的态度,与他的创作才华,值得我们学习。他也是个孝敬的孩子,从《叶惠美》这张专辑用了母亲的名字,到《七里香》这张专辑里的《外婆》,都表现出他的孝心。他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改变了人们对音乐认识,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ENERGY,曾几何时,F4的旋风袭卷全国,在这新世纪,一个最杀的街舞组合--ENERGY腾空而出,取代了F4。不过,ENERGY在音乐的道路上,并非一帆风顺,他们经历了团员推出的风波,使他们差点一落千丈,他们用他们的歌声与舞蹈验证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没有TORO(离队的团员)的ENERGY,或许少了当年的光芒,不过,我相信ENERGY一定会更红更杀。成为乐坛最优秀的组合。

周杰伦与ENERGY都是本人最欣赏的明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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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时间是个孤独的孩子

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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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时间孤独的了,它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只是独自一人不停地往前走,义无反顾。

【时间是个孤独的孩子

还有比时间更孤单的吗?它总是一个人走,没有人能陪着它,所有东西都有终结,它没有。

连太阳还有五十亿年就寿终正寝,但博尔赫斯说:“时间就是构成我的东西,时间是将我冲走的河流,但我就是这条河流;嚼碎我的是一只老虎,但我就是这只老虎;将我烧掉的是一把火,而我就是这把火。”

这是比较自信的说法。

最真实的说法是贝多芬所说,对时间,我们无能为力。或者那个哲学家罗素在老年时说的,“当我们老了,才知道,我们有所惧了”。

这是让人心酸的。

时间,这个执著而调皮的孩子,孤单地往前走着,扔下一批人,又一批人。

它开着一列单行线的火车,一去不回头,很决绝,很孤芳自赏,很无视我们对于生命中事件的哭或者笑,它留给我们一些寻找的线索,然后扬长而去。

真无情啊。

它锐利,易碎,容易被打破。它孤独,沉默,任你花言巧语,仍然一意孤行地往前走。它如小豹一样,充满了谜一样的美,时间的花纹最美,在故宫藏馆的那几万件珍品中,我看到了时间的力量。它那么强大,仿佛是一个君王,而所有人或事,无不臣服于它的脚下。我们是时间的奴隶,被它鞭打着,它给了我们最宽容的无耻,也给了最暴戾的乖张,它纵横驰骋于我们的青春,也在人到老年时留一下一声巨大的无可奈何的叹息。

这真是一种哲学上最大的孤独。

优雅、绝望、温情,无可奈何,又充满了奢望。时间逼仄的空间很小,转眼就是小半生。时间又丰硕得让人绝望,到了老年,偏偏剩下的都是时间,一分一秒都是地老天荒似的长,过不完一滴,两滴。时间呀,充满着少年的诱惑,扒着窗子往外看,越看越看不清那远方的世界。

它真是个孤单而任性的孩子。

才不管我们多么奢望时间可以停留,不,它不多停留半秒。于任何人都一样,它给你月亮,也会给我太阳。

最美的时间也许是充满了那种素色光芒,沉默中度过了孤独,充满了野性的美,那是极度私人的时间,属于一个人的!个人时间!时间孤单地陪着孤单的你,同赏一轮明月,同煮一杯清茶。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万千愁绪未及说,转眼已经发如霜。

但我们对时间的惧怕几乎与生俱来。

祖奶奶95岁,穿上我买的红棉袄,一脸喜气地问祖爷爷:“我,不显老吗?”真是幼稚的问,真让人心酸的问。95岁,还问显不显老?95岁,还怕老?还在和时间较劲。我们的一生都在和时间拔河,自知终于会败下阵来,时间永远是少年,而我们从河的此岸被它拉到河的彼岸,仿佛只是一个刹那而已。

可时间又让我们着迷。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时间?

天地洪荒,这样的追问多么单纯。就像问生从何来?时间和它自己在一起,只和自己在一起,不离不弃。

它扔掉了多少人多少事,一如少年一样,莽莽然往前冲着,我们被远远甩在了身后。枯了,老了,只留下那一堆曾经的痕迹,以不同形式活在一些人的记忆中,那些人,也终将远去。

只留下时间。

它与自己交战,一边打一边往前走。我真喜欢时间这个孤单的孩子,多少年了,它依旧是那青葱少年,怎么会老呢?霍金《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也在说,时间只是一个概念。

它真的是一个概念吗?

断裂的声音在体内如早春的玉兰,嘣嘣地裂开了,时间的果壳里,我看到了我自己——一个喜欢文字的女子,淡绿色的一株植物,像一朵莲花吗?有着我自己的茂密丰盈,有着无以改变的惆怅和孤单,我用文字对抗时间,毫无疑问,我仍然是败者。可是,在这不断激战的过程中,我留下了那些或诡异或华丽或破败或不值一提的文字。

我为了我。

只是为了我。因为时间值得对抗,它有一种致命的美,足以让人心碎的美。如最烈的豹,你再强大,它亦会一口一口将你吞噬,而这样的吞噬,多么幸福。我宁愿被时间吞噬,哪怕半点痕迹不留。

只是为了能在时间的河流中稍作挣扎,这样一想,心里多么地肯定自己明朗如月,何时可掇?我只知春天又来了,我不能再错过任何一个春天了,所以,买得一枝春欲放,插在那青花瓷的花瓶中,一个人赏来一个人看。

我陪时间,一起孤独,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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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脑是否让人们觉得孤独?WhetherComputerMakesPeopleIsola

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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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mergence of computer brings great changes to modern people’ life, only move fingers, we could understand the latest information of the world. Computer could deal with a lot of things for us, such as financial management, office work, making friends. However, with the widespread use of much communication software like micro blog, QQ, some people think computer reduces the chance for people to communicate face-to-face, and makes people feel lonely. For the opinion, I disagree.

First of all, a lot of people are addicted to the computer; they like to watch TV, play online games instead of going out with friends. For many young people, after school or work, the first thing they are going to do is open computer. Virtual world brings greater emptiness, so the more people obsession with computers the more loneness they will feel. However,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s a two-edged weapon, which inevitably has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Computer just is a communication tool. It cant be used as an excuse of making people lonely. It provides us more opportunity to get in touch with people from all walks of society, as long as open a computer, people can chat with others. But if a person doesnt want to get along with others, even if he communicates with others face to face, he will never eliminate loneliness.

To sum up, the reason why people feel lonely is mixture of many causes, if there is no computer and network, we actually feel even more iso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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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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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它同时也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在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我被书中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搞糊涂了,根本不解其义,而且我觉得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零好几个月的雨,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

孤独是非常可怕的。在拉丁美洲广袤的土地上,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通过查阅相关的历史知识,我了解到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这应该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吧。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他们见证了历史的风起云涌,又都不得不渐渐地老去。第四代成员阿卡迪奥第二(第三代成员阿卡迪奥与人私通所生)曾亲眼目睹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翻译完后的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贡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不同的人对于孤独会有不同的定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揭示了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和出路的,只能处于贫穷、愚昧和黑暗之中。在现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呢?尽管明知这种孤独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只能选择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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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600字,阅读,是一种孤独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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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曾经读过著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心理上的孤独。“宁静致远”是一种大境界。阅读,同样需要一种境界,那就是心理上的孤独。所谓心理上的孤独,并不是说心理上的孤僻,而是阅读时需要达到的一种境界。祛除芜杂的思想,净化心灵的空间,是阅读需要的一种境界。不管是浏览,还是精读,都要有一种心理孤独的境界。这样,才能真正咀嚼文字的魅力,才能真正走进作者给我们营建的思想空间。

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者,无一不是精神上的强者。阅读,是一种获取知识的渠道,是一种丰厚人生积淀的好方法。书籍是人类最好的精神朋友,是至高无上的朋友。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得失参半,当你得到其中的一部分时,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一些东西。阅读也是这样,当你在享受读书带给你的快乐时,你也失去了与朋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时刻。但作为一个真正读书的人,不因失去这样的机会而惋惜,而是更加庆幸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因为他们深知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没有精神上的孤独,也就不是真正的阅读,只有在精神领域全方位地阅读,才是阅读的真正要义。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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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战胜孤独作文600字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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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开始的时候就被什么给抑制住的感觉。缓慢的。

故做安详的前行。没有要对路边风景微笑的迹象,也没有要为什么而驻足的感觉,只是似乎被什么牵引着要去到什么地方,可结果却是连自己都迷茫的远方。永远有多远?曾经听人低声地唱着说他将答案抛在蓝天之外落在他的爱人心上。可是,我依然看见女主角停不了的泪在她精致的容颜上流淌。这样的迷茫究竟要持续多久多远?每个路人都看到了他冷漠的表情,却不知道他深不见底的眸子深处封印的是让他最疼痛却依然还要拼命掩饰的被牵引的不甘和迷茫。被凿子刻到骨头上的。深入骨髓。没有人牵引的被牵引,没有人告知前方的迷茫。一场关于生命的被动的流浪。

很想就这样像个无赖一样地坐下来,对每个路人笑,笑他们的痴,笑他们的傻。梦醒来,却发觉自己才是最无助的流浪汉,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中癫狂,无法自拔。如果,可以,像神一样,飞跃云层。

什么样的变故,可以让一个人真真正正地成长起来?他们总是说要变强,变的更强。可是,内心深处,却是停不了的迷茫在吞噬着原本就脆弱的力量。经历,永远是打磨人的最优质的工厂。飞檐走壁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个大侠,而不是与街上的人一样漫无目的走路时候。

回转身的一刹那,才是一切都凝结成永恒的时刻。有种谁也无法阻挡的气势。

风扬起他的发,前所未有的憧憬和力量。

可不可以,就此停留,就算是为了什么?哀求。斗争。为了什么?没有什么。没有可以为了什么的什么。流浪的路途里,他只是个困顿的人,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拥有不了。前行。就算,下一刻的未知里,潜藏的,是死亡。差一点,我就能拉住他的衣角。可是,每个想前去挽留的人,都扑了个空。因为,每个人都拥有孤独的自由。他也一样,即使困顿不堪,即使什么也要不起。

我们都是在孤独的泥沼中拼了命也要突出重围的旅人。一场不想溺死在肮脏里的挣扎,盛世空前。

有没有这样一个地方呢?

黑暗。比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更黑暗的黑暗。看不到。安静。比针掉地上震起回声的安静更安静的安静。听不到。明明我的声带在震动,却听不到最基本的自言自语;明明我的左手握住了右手,却感觉不到最需要的安全感。其实,比死亡更可怕的是绝望,是绝望。听不见,看不到的抱歉。

你有没有见过烈日下河畔拉船的纤夫?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肌肉,健壮的体格。光着的额头上,背脊上,汗水在流淌,汇聚成蜿蜒的痕迹,然后,滴落在干燥的土地上。被阳光晒的蒸发,云朵便成了他们辛劳的见证。一条条纤绳上,他们把最震撼人心的歌声系成力量,拉动了巨型的船只。

冷眼看世界的时候,更容易看的透彻。因为,没有了主观色彩的左右。走过了,就够了。足迹是对过客最完美的诠释,即使无法青史留名。而谁又是谁的过客呢?或者说,我们是彼此的过客。又或者,我们是这个世界的过客。仅仅是匆匆一瞥,而后踽踽独行,咀嚼自己的酸甜苦辣。什么都带不来,什么,也都带不走。来,是来时的来;去,是去时的去。仅此而已。

沉默久了,会心痛。因为害怕别人听不到。话说多了,会恐慌。因为害怕别人知道太多。拿不起,亦放不下。换吧换吧,换成浅浅的微笑,笑的远远的,远远的笑,开辟扩大自己所在的空间。夸大孤独。看的驻足的人心寒,寒心。

一回头的时候,就看见一张少年的脸。干净,明亮,温暖的如同初升的太阳。年少。阳光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优雅的弧度,如同希腊雕塑的棱角。笑了,少年,他的嘴角开出了暖暖的花朵。

弥漫在漫山遍野的,是被阳光照亮的嚣张。笑得开出了如同少年的脸一般的花朵的山脉。蜿蜒着把有着他足迹的路途一一点缀。扩大的喜悦。

凝成了冰点似的永恒。晶莹剔透。

时间笑了,它说,一切,都不会再融化了。

一场被动的流浪。

生命伊始于一场随波逐流的被动,但灵魂却必须终结在自我的完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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