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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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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党性分析

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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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求严明,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二、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五个方面。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擅权干政、干预工作、谋取非法利益。

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

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就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四、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首先制定了八项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五、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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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治合格方面的建议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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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增强“四种意识”作为根本要求来贯彻,认真落实省委“双学”要求,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要对党绝对忠诚,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以身许党,真正做到爱党忧党护党兴党。

要践行党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站稳群众立场、倾听群众呼声,抓好“五个一批”、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学习党史、国史,认清历史脉络、把握现实方位、辨明发展走向,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要加强理论武装,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学、深入学、系统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结合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党章党规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当好标杆,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一手抓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大力弘扬夙夜在公、只争朝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新的发展理念推动“六大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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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7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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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刚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作了发言,讲得很好,请大家认真借鉴。

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转作风、严政纪、惩腐败、建机制,政府廉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政风建设持续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发力整治“四风”,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进了政府系统作风持续向好。大力整治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惩治“为官不为”的规定和实施方案,全年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24起,处理172人,全市党员干部“为官必为”意识进一步强化。二是简政放权稳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项、36项、33项,推行“1+3”清单管理,编制了市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减少47%。对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7万余户。三是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大力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依法对权力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运行结果加强监督,“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严格控制,下降比例明显。积极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职能,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进场交易总量达217宗、67.8亿元。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国企国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四是执纪问责更加有力。强化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问责27人。严肃查处行政审批、土地管理、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342人受到政纪处分,彰显了建设廉洁政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当然,政府廉政建设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管理和服务还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个别干部党纪政纪意识淡薄,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违纪违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纠治“四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够彻底,等等。

下面,我结合纠正这些问题,就做好今年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廉政意义,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发展的要求。政府是推进发展的责任主体,也必然是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全市政府系统必须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地推进廉政建设,坚持改革发展各项举措都体现廉政要求,让改革发展与廉政建设同行,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抓廉政建设是抓发展的前提。首先,抓好廉政建设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廉政建设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按照党中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市政府党组承担着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承担着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这是历史使命、政治责任,是我们抓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任何价钱可讲。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只有牢固确立“尚廉之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洁奉公,廉洁从政,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偏向、不走样、不变味。其次,抓好廉政建设是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需要。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基础是廉洁,失去了廉洁就失去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基本信任,政府也就就失去了团结带领人民搞建设、抓发展的基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中国共产党人靠什么来得民心呢?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李克强总理也强调:廉洁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如果我们不能有效遏制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政府就会失去公信力,人民就不会相信我们能把其他事情办好,我们的一切工作和努力都有可能付诸东流。第三,抓好廉政建设是促进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腐败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阻碍经济健康发展,是社会的“毒瘤”,是人民的“公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助于推动干部改进作风,有利于促进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真正走向规范化、高效化的运行轨道。可以说,抓好了政府廉政建设,我们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就会更有保障、更加顺利、更加高效。

(二)抓廉政建设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反腐倡廉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彻底。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两个责任”执行和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少数干部还存在“政府工作就是拿发展指标论成败”的错误认识,有的工作环节甚至存在“抓项目紧”、“抓纪律松”的问题。二是“雁过拔毛”式腐败依然突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在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三是“为官不为”现象有待根除。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心理,甚至把廉政与勤政对立起来,面对工作躲闪腾挪,上推下卸,避重就轻,面对任务绕着走、推别人,“得罪人”的事不干,“讨人嫌”的话不说,等等。这些问题,说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还任重道远,必须继续加大力度,抓长常抓,不容丝毫松懈。

(三)抓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市政府廉政建设,要坚持以市委为核心,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政府党组和各级党委(党组)的作用,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级一级抓、一级抓一级,以上率下、层层落实。一要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增强向党中央、省委、市委看齐的思想与行动自觉,在立场态度、责任担当、方法措施等方面主动地、经常地、全面地看齐。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抓住政治纪律这个根本,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敢抓敢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加一”责任清单,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坚持动真碰硬,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碰硬,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三要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市政府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是严守纪律的表率。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敢于叫响“从我开始、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是对我自己的要求,也是对政府系统全体同志的要求。

二、以转变职能为抓手,提高政府运行效率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是政府廉政的题中之义。廉政的目的,不是框住手脚,是为了更加规范、高效的发展。通过转变职能、精减权力,不仅要清除腐败温床,治理权力寻租,更为重要的是要释放市场活力。国省都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转变政府职能,要与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等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更加符合政府廉政的内在要求。

(一)转职能要更加符合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转变政府职能,要将规矩立起来,讲程序、讲法治,才能确保政府行为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用权而不任性。一是要明晰权力边界。坚持权力法定,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三清单一目录”,并根据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权力划定之后,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行权履责,是权力范围内的事,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法律没有授予权力,不能“越雷池”。要进一步采取“回头看”方式清理已经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保留,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把权力移交给与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协会或事业单位,要坚决斩断各种利益链条。二是要遵守行政程序。法律法规对权力运行有严格的规定,省政府专门出台了《行政程序规定》,市政府也有《政府工作规则》,同时,每项行政审批权都有明确的时限、流程等。我们的行政审批、行政决策、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等,都要严格依程序进行,该履行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

(二)转职能要更能适应市场。政府职能转变,要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终极目标,以释放市场潜力、发展活力为评价标准。一是要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要当“店小二”,而不是“管家婆”。今年,简政放权的力度还要继续加码,再削减、调整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应放尽放,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为市场加力。同时,要科学承接好国、省下放的权力。二是要推进深化改革。要将转职能与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照国省的要求,聚焦市场和社会需求,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管理体制、商事登记制度等领域寻求改革的新突破,通过改革促进市场要素的充分流通,降低企业成本与市场门槛,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更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要推进政务公开。要积极公开权力事项目录和运行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重点围绕群众和企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公开有关政策、标准、程序和执法结果等内容,消除“模糊地带”,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三)转职能要更好发挥作用。转变职能,不是政府所有的权力与职责都弱化了,该放的必须放开,该管的必须管好,特别是该服务的要服务好。一是政府管理要全面跟进。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放”和“管”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在大量减少审批后,政府要更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目前我们的管理效率还不高,一方面,各种检查太多,随意性太大,企业疲于应付,还有不少寻租行为;另一方面,该监管的还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要从制度设计入手,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等,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缺位失位或选择性监管,堵塞缝隙和漏洞。同时,要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协同监管、智能监管、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让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政府服务要全面优化。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的服务平台作用,全面纠正“明进暗不进”、首席代表授权不足、中介服务机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审批行为。要不断改进审批方式,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逐步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于一些可以由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不必大包大揽,要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三、以“三资”管理为重点,着力防控廉政风险

从我市近年审计和查处的情况来看,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农村集体“三资”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推进政府廉政工作,必须把这些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

(一)要严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辛苦钱,一分一厘不能浪费,更不能被挥霍和贪占。在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增收困难的情况下,政府更要精打细算,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一是要最大限度推进预算公开。预算是整个财政管理的纲领。严管公共资金,首先要管好预算这个“龙头”。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要全面实行预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向老百姓交出一本能看得懂的“明白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要严控“三公”经费。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是对沉睡资金要一律调整收回。去年,我市出台了《湘潭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全年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800多万元。今年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决不能一方面民生需求“嗷嗷待哺”,另一方面大量资金在“呼呼大睡”。四是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对其执行进度和效果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审深审透,决不能让政府投下去的钱打水漂,更不能被腐败分子侵吞蚕食。

(二)要严管国有资产。国资姓国,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决不能让全民资产变成少数腐败分子的“私人钱袋”。一是要稳妥推进市属国企改革重组工作。按照中央深化国企改革的精神,我市计划用2到3年时间,完成163家市属国企战略重组。在改革重组的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的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二是要完善国企内部管理。要压实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规定,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监管责任清单和履职清单,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监管。三是要加强国资外部监督。国资部门要改进监管方式,健全监管制度,消除监管盲区,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市一级建立巡察制度后,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巡察,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决不允许国企成为管党治党的例外,决不允许国企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决不允许将国有资产变成少数人瓜分的“唐僧肉”。

(三)要严管公共资源交易。要切实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作用,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做到统一平台、应进必进、阳光运作、场外无交易。相应的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职责,督促和监管各自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即将开始的教育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和全市公车拍卖业务,涉及部门必须严格遵照国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规定,一律集中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决不允许场外交易行为。要重点加大对插手政府工程招投标、违规招投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坐收管理费、非法转包分包的,要严惩不贷,对私下打招呼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力的责任人要严格追责。

(四)要严管农村集体“三资”。最近,省委、省政府已经部署在全省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市委也做了专题部署。整治农村集体“三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今年国省廉政工作的重点。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堵住权钱交易、人情交易、暗箱交易的漏洞。要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征地补偿费、村级补助经费、村级债务、惠农政策资金的监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要强化村(居)务公开,用“互联网+”模式,将村(居)务“搬上网”,增加监督透明度。同时,加大对村(居)务公开情况的考核奖惩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职能部门既要重资金拨付,更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负起管理责任,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每一分涉农惠民资金都用在群众身上。对监管不力、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以干事创业为导向,持续改进政府作风

廉洁是干部底色,发展是时代主题。必须在清廉的同时,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高扬发展主题,放胆干事创业,以发展论成败、以发展论英雄、以发展论优劣。

(一)要坚决维护政令畅通。这是这次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杜家毫省长一致强调的。全市上下要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上令下行、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工作部署之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市政府就盯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督查是抓落实的“利器”。市政府督查室要参照国省的做法,开展“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要拿清单、建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政策和决策部署迅速落地。

(二)要严厉整治为官不为。十八大以来,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乱作为的少了,但不作为的多了,主要有四大表现:怕事不敢为、懒政不想为、平庸不能为、为私不去为。不作为绝对不是廉政,以廉促勤、勤廉并重才是廉政的要义所在。为了“两袖清风”不作为、怕作为、缓作为,是消极抵触,是怠工行为,是另一种腐败。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近两年来,我们对为官不为的干部严厉问责,形成了一定震慑。今年,我们要继续用好问责的利器,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干部,要严惩不贷;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侵害基层群众利益,以及在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件中失职渎职的,要加强监督审计和行政监察问责。同时,要建立和落实“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失败的环境,对那些没有私心、未谋私利,因敢闯敢试而犯过失的干部,要客观公正地看待,为他们撑腰做主。我们允许有失败,但决不允许碌碌无为。习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我们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干事创业和懒政庸政划清界线,让有为者得褒扬,不为者受鞭笞。

(三)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方面,要主动为企业松绑减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坚持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理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调整完善企业“五险一金”政策,想办法降低企业融资、物流,以及水、能源、土地等资源要素使用成本。坚决杜绝执法扰企、索拿卡要等行为,创造企业安心发展的环境。另一方面,杜绝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医药医疗设备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征地拆迁,以及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金融诈骗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斩断政商勾结、以权谋私的利益联结链条,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同志们,抓好政府廉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地将廉政与改革结合起来,将廉政与发展结合起来,将廉政与“四个率先”结合起来,推进政府工作规范高效,全体干部职工更有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新湘潭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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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政治合格方面剖析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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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多元思想文化、多种话语体系、多个舆论场相互交流交融交锋,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长期共存、相互激荡趋势日益显著。西方国家加紧实施“西化”“分化”图谋,不断变换花样输出“颜色革命”,企图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敌对势力挖空心思散布各种有害信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企图抹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一些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或多或少受到了侵蚀。有的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在党不言党,甚至是骂党否定党;有的阳奉阴违、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有的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搞团团伙伙……政治上不合格,就犹如食品“本质上的变质”,侵害肌体、危害巨大。党员是党的细胞,如果党员政治“不合格”,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失去战斗力、凝聚力。

中央印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提出了“四讲四有”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讲政治,有信念”,强调的就是政治合格,就是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从这个角度来说,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首先要解决好政治合格问题。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根本大法。不学党章的党员、不懂党章的党员,更谈不上政治上的合格。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每名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学党章、反反复复学党章,全面、准确、深刻地掌握其基本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以党章为镜,深学深悟、细照笃行,深入对照党章看看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认清自己的言行与党章要求之间的差距,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离。

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合格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危险的。党员政治合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一个根本的要求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按纪律来、按规矩办,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

政治上合格不合格,关键看政治上能不能看齐。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明白人。看齐不是一句空口号,关键落实到行动上,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做到令行禁止,切实解决好“不看齐”“看不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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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政治规矩方面查摆问题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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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过后,“规矩”一词成为中国政治领域一个颇受关注的热词。中共领导人在不同场合要求党员干部要“守规矩”,是对中共优秀传统的进一步强调,用更严格的党纪党规遏制近年来出现的严重贪腐现象。

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话说,“规矩”就是党章、党纪和国法,当然,这是针对党员干部来说的。

从十八大以来的“打苍蝇”、“打老虎”,其实不是为了反腐而反腐,而是这些“苍蝇”和“老虎”们无视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一些“大老虎”来说,他们搞宗派主义,搞山头主义,搞圈圈杠杠,任人唯亲,这就是破坏了我党的政治规矩;对于一些“小苍蝇”来说,搞小圈子,无视道德修养,无视党性国法,拿着共产党员干部的形象不当回事,拿着手里的权力影响不当回事,肆意妄为,贪腐受贿,搞裙带关系,甚至乱搞男女关系,这就是坏了我们党的党纪规矩和国法规矩。

对于党员干部应该要怎样要求,应该树立怎样的标准,其实这往往是无法“量化”的,一个党员干部因为受不良影响,在外形象不佳,却未触犯党纪国法,对其如何裁量就成了一道难题,所以说这个时候规矩就显得特别重要;比如在提拔干部的时候,是要提拔这地区的干部,还是要提拔那个地区的干部,要提拔多少,其实这些都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但是,原则上又不能搞同乡会,搞同学会甚至帮派主义,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所谓的原则,其实就是规矩。

所以说,如何要让原则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导方针,如何让一个不能量化的“指标”成为塑造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就对党建工作提出了一个非常高的要求,这个要求就是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到正人先正己,必须要讲诚信,必须要做表率。

所以说,讲规矩就是要在党性上严格要求自己,以一种高要求、严标准的道德标准来给自己立规矩。要净化党的队伍,要对队伍进行全面的激活和提升,就要把规矩放在首位,把党章、党纪和国法以及道德要求、原则要求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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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的政治纪律存在问题

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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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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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原因分析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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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民里党支部在富民里居委会会议室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学习讨论会议。

富民里党支部书记对“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带领大家进行学习。

她指出,“讲规矩、有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每个党员都必须要强化规矩、纪律意识,加强自律,破除无知者无畏的思想误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理念;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同时,要加强对党纪的学习,增强自觉性、落实示范性,做规范守纪模范,做“讲规矩、有纪律”合格党员。

通过认真学习,党员们一致认为:讲规矩,有纪律“是作为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讲规矩,有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升自己的纪律规矩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使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党员们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更加深刻理解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会遵守党规党纪,服从组织决定,履行党员义务,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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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领导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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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无规矩不能成方圆,党员干部都应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纪国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一是纪律和情操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章中赋予党员的义务就是党员干部所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纪律底线,党章中给予党员的权力,就是党员干部所需要去营造和培养的情怀和操守。要通过纪律教育月的一系列活动,让我们对纪律底线的认识有进一步的理解和思考。

二是纪律和情操是合格党员的基本素养。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纪律底线的明确要求,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是对党员干部情操培养的具体引导。在最近的一次党章修改中,也处处展示着对纪律和操守的要求。

三是纪律和情操是成为合格党员的基本途径。要成为合格党员,政治上要提升纪律的约束。要着力增强党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党中央、总局、省委的要求转化成部门的要求,要从全局出发,形成合力,服从大局。组织上要加强纪律的监督。要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战斗力,按照党章对基层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好基本制度。实践中要加强领导的示范。要着力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示范作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甚至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治上变质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忘,都是政治上变质的表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发生塌方式腐败,原因也在于政治生态的恶化,说明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危害比经济上的腐败更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提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的政治判断,到以五个必须归纳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这次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所体现的正是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内在规律的清醒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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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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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内都是普通一员,应该和其他普通党员一样,编入一个支部和小组的活动。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倾听党员的意见要求,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监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加强自身思想的革命化。党员领导干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时,也应向党支部和党小组请假。

2.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或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等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提高觉悟,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3.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这些同志参加为原则。

⑴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的关系已转至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⑵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⑶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⑷退职干部党员和退休工人党员,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⑸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安排活动。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

4.长期病休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⑴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⑵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⑶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在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5.患精神病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其患病期间应保留其党籍。但由于这些党员不能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当其病愈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一定时间的考察,按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规定讨论其转正问题。

6.党员在“停薪留职”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⑴外出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后,他们无论外出做工或经营,党组织仍要予以关心。要根据他们外出所承担任务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使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能够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⑵外出无固定地点的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工作、学习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⑶就近做工的党员,党小组长要提前通知本单位党的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7.长期外出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8.易地安置的退(离)休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党组织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9.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调动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1.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申请人入党之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4.党员干部停职反省期间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干部经组织批准停职反省是为了把他的问题查清,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反省检查自己的问题。停职反省期间应照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5.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

党内在思想认识上有不同意见和争论是正常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对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领导人有意见,都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都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切实保障。党组织对于党员的不同意见应当持冷静的态度正确对待,坚持“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一方面,需要对不同意见作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其中正确、合理的部分,应当积极采纳和接受;对错误的意见如属非原则问题,可以给予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属原则问题,则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任意夸大,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对待思想认识上的是非,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上的不同认识一时解决不了,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和迫切性的问题外,一般不要匆忙下结论,可以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16.保留意见与坚持错误的区别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与党员坚持错误,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允许党员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党的工作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正常的,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是允许的,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但是,保留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为前提。如果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就应该放弃,不能借口保留意见,明知不对还固执己见,甚至坚持错误意见。坚持错误,是指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或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帮助,仍不承认和不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的行为。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而坚持不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7.对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同意见的处理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还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如果他们对会议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其意见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可以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议,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认为他们的意见是不正确或不可取的,应当向其说明。在未改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之前,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本人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

18.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历来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犯一般错误的同志,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错误性质较严重,必须给予处分的,要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程序,该给什么处分给什么处分。但是,不论进行批评教育还是纪律处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同志,而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党内不搞惩办主义,反对残酷迫害,无情打击。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如果在党内滥用组织手段压制、打击、惩办同志,不但不能正确地维护党的纪律,反而会伤害同志,使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所以,对犯错误的同志,应当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戒为辅。要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使没有犯错误的同志引以为鉴。只要犯错误的同志愿意改正错误,就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其改正,绝不能采取歧视和排斥态度。这样,既能够达到挽救犯错误的党员本人,又能达到教育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目的。

19.党章第八条中提到的“其他特定组织”的问题

所谓“其他特定组织”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指定或临时组建的党组织。比如党员在外执行任务、帮助工作、度假、养病或出国援外、留学、考察等等,不能在原来支部、小组参加活动,有的需要在指定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有的需要在临时组建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这些都属于“其他特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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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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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梁平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大学习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目标,在六个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加强司法行政作风建设,有力地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活动,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通过局领导以身作则的模范带头作用和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的局面,有效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局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如在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报道等方面领导都作好表率,有效地调动和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是认真落实工作制度,深化效能建设。及时制定完善了政治学习、出勤、值班、请销假,会议汇报、财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形成了按制度管人办事的良性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要求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服务,加强对弱视群体的法律援助,坚决杜绝有偿服务,同时将成立法律援助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

五是结合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整顿机关作风,切实实现议事讲规则、办事求效率、工作求质量的简明快捷的务实作风,从来整顿会风、会纪等。

六是积极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通过民主评议,查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有效地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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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

全文共 2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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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中央巡视清单和大量案例表明,相当一部分落马官员的腐败均存在圈子腐败”,13个巡视点5个被指“圈子文化”,26家央企五大突出腐败问题之一即为“圈子文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季建业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的落马就源于“小圈子”腐败。“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法庭上曾这样陈述。

然而,无数事实表明,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

酒肉朋友明“抬轿”暗“挖坑”

“有菜有酒多兄弟,遇难何处见一人?当你手中没有了权力,还会有人送给你钱,还会有人来关心你吗?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原局长周光荣落马后忏悔道。即便在基层,也有官员陷入“圈子文化”无法自拔,少数官员被老板“朋友”抬着“轿子”送上法庭。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收受的大部分贿赂都是在工程竞标完成后来自“朋友”的“感谢”。

近年来中国各地在加大力度“打虎拍蝇”的同时,也将打击腐败的重点瞄准这些不正常的“关系网”。

◎“齐头并进”编“政商圈”:一些不法商人成“座上宾”,“朋友”一路相随。今年7月,山西国投董事长上官永清被查,一个“山西汾酒会”的政商圈子渐渐浮出水面。“汾酒会”是对以晋官为主的经常在固定会场参加聚会的一个群体称谓。据披露,该“会”总人数近40人,目前很大一部分已被调查。

官员“权力寻租”的欲望是形成官商“小圈子”的重要原因。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李松峰表示:“通过‘小圈子’,一些官员私售权力,商人奉送钱财,各取所需。”

◎“民俗异化”衍生“圈子文化”:少数领导干部将贪腐披上“民俗外衣”,利用“攀亲”手段搞“小圈子”。四川青神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利与一名开发商老板“认干亲”,先后收受开发商所送财物18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攻守同盟”形成“对抗圈”:2014年9月26日,中央纪委网站首次在对中央网信办副局级干部高剑云的双开通报中使用了“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表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部门的公开通报中,至少有20名被查官员存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类似行为。

圈子文化的表现:

什么是官场“圈子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为一己私利编织利益同盟。或是“官官相护”,一些官员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或是“山头主义”,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当成家臣;或是“官商勾结”,一些官员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经营方式虽然各异,但是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是其共同本质。

官商“小圈子”,指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不爱百姓爱土豪”,热衷于和土豪老板称兄道弟,经常参加他们各种私人宴请、聚会,成为他们家中的贵客、“座上宾”,老板们为了收买官老爷,往往抓住领导干部的弱点,用金钱、美色铺路,拉他们落水,把他们变成为自己捞钱的傀儡。从中可以看出,作为混迹于这种“圈子”中的官老爷,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事实也的确如此。从近几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搞权钱交易的贪官锒铛下狱之时,必然有靠公权力谋取利益的商人步其后尘。山西官场“地震式”塌陷现象,刘铁男、苏荣、令计划等高官涉腐案件,都深刻说明了这一点。据统计,在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高官中,以“官商勾结”形式收受贿赂的有75名,比例高达100%。一些官员公然违背党纪国法约束,用手中的权力入股,用手中的信息入股,成为地方老板们的“隐形股东”“隐形顾问”,成为亲人公司里的“隐形掌柜”,为商人谋取经济利益,自己也中饱私囊,把自己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公仆蜕化为人人憎恨的贪腐分子。

好人主义的表现:

“好人主义”表现为八面玲珑、卖乖讨巧,实质是牺牲原则、个人得好,其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放弃批评,一团和气。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党组织战斗力强的重要标志,然而我们不少地方和单位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发现同志滑向危险边缘,也不愿“拉拉袖子提个醒”,说些“性格有点急躁”、“有时工作不够细致”等隔靴搔痒的话,说真话、道实情、提意见反被视为“不注意团结”、“政治不成熟”。

二是回避矛盾,明哲保身。要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就得直面矛盾、迎难而上,甚至得罪一些人,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讨欢心的事抢着干,得罪人的事互相推,宁可留下隐患、贻误事业也不做“恶人”,尤其避免因为坚持原则、动真碰硬而“树敌”,说不清什么时候遭“暗算”。

三是不讲原则,迁就退让。党员干部应该“大事清楚”,对于违反原则的事不能无底线地迁就退让,然而有的同志为了维护所谓的“稳定”、“团结”,花钱买“平安”,于是“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人民币解决人民问题”,只要不上访不告状,委曲求全,有求必应,原则可以放弃,道义可以不顾,政府毫无公信力。

四是不辨是非,包庇纵容。有的同志错误地理解“以人为本”、“与人为善”,靠地方保护主义来消极避免干部“出事”,以“好人主义”挑战法律尊严,或者为了优化所谓的“投资环境”,有案不查、违法不究;或者为了维护所谓的“地方声誉”,处罚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成为一句套话。

“好人主义”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放弃原则,取消批评,拒绝积极的思想斗争,必然纵容助长错误思想和庸俗行为,消解丧失党政组织解决自身矛盾、实现自我革新的能力,最终削弱党的战斗力和执政根基,必须下决心治理,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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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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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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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市委政治合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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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组织面临的重大任务,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结合目前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在教育、管理、实践。

加强教育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屏障,是不断增强自我“免疫功能”的重要措施,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保证。加强思想教育要努力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党员要讲政治,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同的理想信念决定着不同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党员队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以党组织的要求为最高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最高追求,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只有做到了政治上的坚定,才能保证行动上的正确,始终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密切联系群众。我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这个优势,来自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使命,来自于共产党人的特质、品格、作风。有了这个优势,我们党就具有坚实的基础,拥有坚强的后盾,赢得广泛支持,就有了生存之基,力量之源,胜利之本。“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是世界观的具体体现,价值观最直接、最经常地指导着人们的行为。无数的事实证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错位,必然导致信念滑坡,精神颓废,道德沦丧,腐朽堕落。党员干部只有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总开关把握好了,才能正确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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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品德合格方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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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既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又有复杂的思想根源,同时有制度、管理等方面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经济体制转轨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一些领导干部思想造成冲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快速转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既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冲击,也给人们思想带来强烈振荡。社会分化明显,社会利益主体、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体系多元化,不同人生观和新旧价值观对流整合、相互交织;同时市场竞争、利益导向以及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等现实问题的存在,致使少数领导干部心理失衡,从而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异化和社会行为失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等,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不起各种利诱和考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获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是封建主义残余文化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对一些领导干部思想带来消极影响。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有许多是民族优秀文化的精华,但也有些属于封建文化糟粕,如官本位、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厚黑学”、官场权术等,一些领导干部缺乏鉴别力,不加分析地将这些封建文化理念奉为人生信条,他们不思为民谋利,却热衷于升官发财、当官做老爷,追名逐利,投机钻营,以权谋私,完全不顾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改革开放后,西方资本主义一些腐朽落后文化乘势而入,特别是国外各种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大肆造谣煽动,蛊惑人心,宣扬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严重侵蚀广大干部思想,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盲目转向崇拜并追求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念和及时行乐的生活方式,造成他们无视党纪国法,丧失党性原则立场,大肆受贿,疯狂敛财,利令智昏,彻底沦落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三是党长期执政容易导致一些领导干部逐渐淡化党的宗旨意识并产生脱离群众的倾向。党的作风建设的客观依据主要是由党所处的地位、环境和党肩负的任务以及党的队伍基本状况所决定的。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党的地位和所处的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长期执政的党。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党员干部地位的变化和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使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容易滋长骄傲自大情绪,他们眼里不再有群众,动不动对群众颐指气使,漠视群众利益,逐渐淡化了党的宗旨意识,产生了脱离群众的倾向。一些领导干部长期缺乏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系统教育,缺乏在艰苦环境和做基层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导致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够坚定,对群众的感情不够深厚,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不够强。一些领导干部长期缺乏忧患意识,把党的执政视为理所当然,认为只要党掌握政权就可以万事大吉,不再需要像战争年代那样时时处处和群众打成一片,于是在工作中就不愿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处理问题首先是从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出发,而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因而导致不时引发干群矛盾冲突。

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理论学习,放松对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归根到底是他们自身出了问题。其思想根源是忽视党的理论学习,不重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没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在改革开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面前,思想境界、价值取向以及道德观念等发生了严重扭曲和错位,没有经得起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可以说,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是一切腐败分子的最终思想根源。

五是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一些不足。领导干部作风出问题,首先从思想上反映出来。目前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常常强调的多,但检查落实不够,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同考评、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总是习惯于在学习上做样子、走过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尚不够到位,领导干部问责制执行还不够严格规范,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关口前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出问题,事前往往缺乏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生小问题不够重视,出问题后处理过于宽泛,根本起不到警示他人的作用,甚至会助长一些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同时机关党员和广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造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纪检监督太晚”的情况屡有发生。

六是一些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邓小平曾说,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现实需要相比,一些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如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监督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作风考评机制,领导班子重大问题决策机制,等等,尚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由于制度缺失,体制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常常为牟取私利挖空心思、想方设法钻制度的空子,实施权力寻租,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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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市委政治合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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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党员坚守、培养党性的重要:“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

一、违反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当前,有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诱惑,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理想信仰缺失。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有的党员干部信封建迷信,信风水大师,不信马列主义。如,有的党员干部或“走出去”,给祖坟迁“宝地”;或把“大师”请进来,在办公桌脚底贴道“符”,挡一挡来自竞争对手的煞气。刘志军就这样,弄“靠山石”,重大工程项目开工都要请王林卜个吉日。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原则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对上级规定搞变通。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有的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我行我素。

三是违反政治纪律伴随着腐败。对中央的决策阳奉阴违的人,“信风水不信马列”的人,“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的人,往往都会违反政治纪律。从我们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例可以看出,他们中极大多数人既违反政治纪律,又腐败。如,薄熙来、王立军、刘志军、李春城等等都是这样。

四是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上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欺上瞒下,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有的不信守服务承诺、廉政承诺,群众投诉多,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方面弄虚作假;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决策,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

二、治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对策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要通过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洁、宗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让他们树立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到

“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二是制度管人管事。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道怎么设,水就怎么流。好的制度是保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要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理党员干部的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如9月11日,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三是做好监督。制度是保证,执行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就等于零。因此,我们在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党员干部的完善制度的前提下,要狠抓制度的落实,切忌制度归制度,落实归落实,形成“两张皮”,要真正让制度发挥管人管事作用,决不能让制度成摆设。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组织原则,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纠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扬党内民主,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完善党内关怀机制,及时解决贫困党员、流动党员、农村党员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增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防止和减少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发生。

四是惩处违纪和警示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做到不放任、不手软、不姑息;对于公开对抗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人,触犯法律的,一定要从严追究法律责任。纪检部门要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探索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加大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力度;要改变坐等举报的传统办案方式,主动出击,提前介入,拓宽案源渠道;要建立健全联合查办政治纪律案件的工作机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覆盖面广、上下联动、反应迅速的信息传递网络和预警机制,快速做出反馈,及时采取措施,坚决制止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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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品德合格方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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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正确的理想信念能给人前进方向,奋斗目标,执着的追究和不竭的动力;能使我们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更深,始终与党同舟共济,把个人的前途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面对国内外的各种挑战和考验,如果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政治上就会蜕化变质,经济上就会贪得无厌,生活上就会腐化堕落。历史证明,有的共产党人,不注意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定正确的理想和观念,能进一步提升精神境界,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能超越自我,关注大局,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想大事、谋大局、干大业,不为个人名利所左右。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党面临着许多新变化,国际环境面临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化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阻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党内面临着提高领导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的两大课题。在这种新形势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有着极其重要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

当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就要破除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不适用的“过时论”,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破除认为共产主义遥不可及的“渺茫论”,树立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破除对社会主义产生怀疑的“动摇论”,树立对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坚定信心。从而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经受住风浪的考验,振奋革命精神,发扬光荣传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

道德品行是我们立身之本,处世之基,成事之道,是为官和做人的根本。古人云:“德乃才之帅。”讲道德,重品行是衡量和选拔干部的主要标准,其中德是第一位的,品行和能力相比,品行更为关键。领导职位唯有德者居之,领导干部必须有德。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党员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从道德品行滑坡开始,一步步蜕化变质,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加强干部道德品行教育比任何时候都重要。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干部,就要以共产党人的道德标准,启发党悟,净化心灵,提高境界,打牢立身做人,为官为政的思想基础。

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情操和本质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本质内容大公无私,先人后己,服从大局,自我牺牲,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严守纪律等。“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干部,就要以共产党人的品行标准,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人做事均为楷模。干部要认真对待生活中、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在小节面前把持住自己。当前,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栽大跟头,就是因为在小节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此外,干部平时要慎独,就是自律,就是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做到立行立改,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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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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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纪律意识,确保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七是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压力传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节点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职,认真部署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提醒监管,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经常性教育,管好下属、带好队伍。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关注“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当好节日期间的移动“摄像头”,进一步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穷追不舍、动辄则咎、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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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组织生活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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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思想认识不高。普遍存在着党务工作谈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支部成员对党支部着重议哪些事、抓哪工作,思路不是很清楚,过于依赖支部书记个人能力素质,在议事议政中过于“讲政治”,“老好人”思想严重,组织生活中思路不清、路子不明,意见没有针对性,习惯于等上级党委安排部署,弱化了党支部集体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

二是参与意识不高。部分党员同志没有真正认识到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对开展组织生活兴趣不高,在思想就存在着“应付”心理,党员权利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总感到是“要”我过组织生活,而不是我要过组织生活,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一种额外负担被动应对。

三是综合素质不高。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忙于工作多,精力透支多。同时,支部成员大多任职时间较短,缺少工作

经验,对党务工作掌握不深,实际能力水平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资深”的老委员、老党员较少,“传帮带”作用不明显,缺乏一套抓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有效经验,没有发挥“抓典型、树标杆”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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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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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如何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合格共产党员?

一、思想上要坚信不惑

守纪律、讲规矩,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中华民族千百年的古训。老百姓还要讲乡规民约,公序良俗,共产党员作为先锋队员,怎么可以不守纪律、不讲规矩?

任何人任何事,一旦突破自己的极限,将会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犹如气球,虽然可以越吹越大,但一旦突破极限的底线,气球必破。做人也是这样,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如果不加以控制、不自我约束,就会渐行渐远直至走上不归路。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弄懂什么是政治纪律?什么是政治规矩?

在中国共产党内,党章、党规就是最大的纪律和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等等则是具体的纪律和规矩,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

规矩是底线,纪律是红线。对于一个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纪律则是生命线。

在营造政治新生态的今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首先明了纪律的红线、掌握规矩的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诱惑面前失方寸、乱阵脚、犯错误。

二、行动上要坚持不懈

纪律关乎作风,规矩影响形象。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应该成为一种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能有片刻的放松和懈怠。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7.7万余起,其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5万起,占查处案件总数的45.75%,遥居榜首。这一方面说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相当严重,另一方面说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守纪律、讲规矩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方能取得成效。

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时刻审视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

三、意志上要坚定不移

守纪律、讲规矩是思想道德范畴的事情,必须注重自我修养。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党员干部,有没有纪律规矩意识,有没有守纪律和讲规矩的自觉性,不仅决定你能不能做好工作,而且决定了你会有什么样的道德形象和人生价值。

守纪律、讲规矩,说易行难。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自觉做到遵奉党内纪律和规矩为人生戒律,把纪律和规矩真正记在心里、融化在血液中、体现在行动中,需要极大的意志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从问题根源入手,在治本上不断加码,而守纪律、讲规矩,正是治本之策。要进一步强化刚性执纪,加大对违反党的规矩和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要清醒地知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等等规矩,恰恰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好保护措施。

因此,党员干部要从“守纪律,讲规矩”做起,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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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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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简称“两学一做”),是今年中央学习教育活动的主题,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的安排,结合自己学习党章党规的一些心得和平时的一些思考,今天跟大家做个交流。主要讲三个方面。

一、深刻认识和忠实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中国共产党章程》共有总纲和11章53条,短短17200多个字,其内容丰富,含义深刻。其中,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党章的重要内容,是每一名党员的政治责任。广大党员一定要把握其基本内容、主要特点,认识其重要意义。

(一)党员义务

党员义务,就是指党章规定的要求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化,是合格的党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促使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力保证,也是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与责任心的内在动力。

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共有八项。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这八项义务是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针对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特点和党内的现状,分别从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思想作风、科学文化、业务要求等各个方面对党员提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要求。全体党员都要逐条学习,深刻领会,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全面,就是对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都要全面,不可采取割裂的态度。严格,就是党员在履行这些义务时要标准高、要求严,不能有任何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力求做到。

(二)党员权利

党员权利,就是党章规定赋予党员参与或从事党内某种事项或活动的行为权力及享受的相应利益。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体现,是党员发挥自身作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应享有的权利共有八项。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士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斥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这八项权利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它有利于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党内民主的健全,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实现,有利于党内监督的加强。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我们党员要了解党员权利的内容,增强民主意识,提高使用权利的主动性和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

(三)党员义务与党员权利的相互关系

在党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二者的辩证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党员在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时都具有鲜明党性,体现有机统一的基础,必须服从于党的现阶段任务和最终目标。履行义务,不是利用党的名义强制党员“效忠”于某个人或小集团,而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完成党的纲领和任务所应尽的职责。党员的权利,也决不是用来牟取私利的特权,而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完成党的纲领和任务而赋予党员的政治民主权利。所有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具有共同的指向,二者有机统一,才能充分体现执政党建设的本质特征。

第二,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在现实中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党员在享有和行使权利时,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党员要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没有一定的权利不行。如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就必须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

第三,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从动态上看是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党员的有些义务也是权利,有些权利也是义务。如批评的权利,实质上也是一种义务;党员的建议权和倡议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说,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往往就享有了权利,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往往也履行了某种义务。

二、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讲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纪律内涵丰富,涵盖了政治、组织、宣传、群众、经济、外事、保密、生活等各个方面,这在党章和党的一系列法规、文件中都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遵守党的纪律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各项纪律都要严格执行、严格遵守。结合当前实际,我认为应主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纪律。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下,我们有少数党员干部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甚至还有无视政治纪律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强,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上心,不进脑;有的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闭目养神;有的信谣传谣,人云亦云,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歪曲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有的面对歪风邪气不敢站出来理直气壮反对和斗争,甚至趋炎附和,同流合污;有的在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上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要坚决杜绝的。

坚定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须做到三条。一要勤学善思。党章是党的根本党规和党法,只有学好党章才能真正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也是每个党员必须遵守的责任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在这里,请同志们都不妨问问自己,作为党员,是否逐字逐句地学习通读了党章?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是否经常拿出党章来温习和对照?即便是看了、学了,是否真正按党章要求去做了?通过这样的反躬自问、反省对照,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要坚定信仰。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严守政治纪律,最为重要的就是要保持信念上的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希望大家都要注意时时处处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不动摇,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不动摇。三要在党爱党。习近平总书记就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了“五个不允许”的明确要求,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在此,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是党的人,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就应该听党的话、跟党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否则,就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

(二)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做组织上的忠心人。组织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组织原则、组织关系、组织观念、组织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铁的组织纪律是我们党艰苦奋斗、作风优良的重要保证,更是我们党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力量源泉。但是,也有个别党组织、少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意识涣散、组织纪律松弛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还相当严重。如: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把组织放在眼里,组织安排的工作不愿意接受的有之;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唯恐天下不乱的有之;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拿原则当交易、作人情的有之;遇事拈轻怕重、挑三拣四、不敢担当,与组织谈条件、讲筹码的有之;马列主义对别人,自由主义对自己,只知拿电筒,不愿照镜子的有之;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脑子想的满是个人之事,眼睛见的只有个人之利,心里装的只有个人之好处的也有之,等等,这些都是组织观念、组织意识、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

(三)坚守党的经济纪律,做经济上的干净人。党的经济纪律包括党制定的财经政策、财经制度以及国家出台的经济法律法规。从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很多同志出问题,就是在经济纪律上越了底线、踩了红线、栽了跟头。我局近几年也是一二再,再而三出现违法违纪的案件。要防止这类问题发生,没有灵丹妙药,唯有把党的经济纪律装之于脑,了然于心,入之于行,知足常乐,防微杜渐,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方可善成。

坚守党的经济纪律,关键是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顶得住歪说,管得住自己。具体要把握好“八字”要求:一要慎独。东汉时期,杨震在荆州当刺史,由于杨震博览明经,为官清廉,深得百姓信赖。有一次,有个人在夜里带着黄金到杨震的家里行贿。杨震坚决不受,并严厉地斥责了那个人。那个人还是不死心,笑着对杨震说:“现在是深夜,地点在您的府上,决不会有人知道的,请您收下吧!”杨震神情严肃地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怎么可以说,没有人知道呢?”来人听了,便非常羞愧地谢罪走了。杨震也因以“四知”为堂号。古人说,君子慎独。众目睽睽之下,谨亮慎引,严格要求自己并不难,难的是在没有监督之下,也能严于律已。二要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蚊穴”、“小不忍则乱大谋”。纵观一些落马的贪官,开始都是在一些小问题上渐渐放松了自我约束。所以,必须善于从最细小的事情做起,真正达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思想境界。三要慎始。人生贵善始,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握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我们在各种不法之举面前应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是至关重要的。否则,接受了第一次,将会有以后的十次百次,一发而不可收。四要善终。善始不易,善终更难。我们有些同志当了多年的干部,从一头黑发干到了两鬓斑白,一直兢兢业业,但还是出现“吃了一辈子斋,最后却坏在一碗狗肉上”的事情。大家都应以此为镜,对照自己,深刻剖析,立行立改,善作善成。

(四)坚守党的群众纪律,做群众的贴心人。心系群众,情牵群众是广大党员干部打开各项工作局面的“金钥匙”,是工作中的“最大优势”。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样一个现象:现在,尽管通讯发达了,但我们与群众见面少了;交通改善了,但我们驻村入户少了;干部文凭学历高了,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却下降了;党和国家的政策变好了,但还有群众说阴阳怪话并不领情;当今社会整体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还有群众手里端着碗,口里吃着肉,还骂政府的娘。出现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说还是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出了偏差,党的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够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共产党员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前苏联亡党亡国的教训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扎实为人民谋利益,人民就拥护和支持他;什么时候不代表人民利益,人民就会抛弃甚至打倒他。请大家想一想,一旦我们党失去了执政地位,我们这些共产党员怎么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苏联共产党的结局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郑板桥在当县官时有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由风吹竹摇之声联想到百姓生活的疾苦,寄予了他对百姓命运的深切同情。古人尚且能如此,我们党员干部更应该有这样的民本情怀。

三、始终强化党员意识、做合格共产党员

州直机关工委在州级机关开展的“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直接影响着党的肌体和整个组织的健康和活力。增强党员意识是“细胞”产生活力,提高免疫力的前提和基础。每一个党员树立起强烈的党员意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增强党员意识,就要做到四个“模范”。

一是要持续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做带头学习的模范。作为一名党员,就必须率先垂范,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重大决策上来。原原本本学习党章,深刻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牢记党员权利、义务、制度、纪律和组织原则。要结合实践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补足精神之“钙”。

二是要始终不渝地信守党的宗旨,做服务群众的模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能不能继续坚持党的宗旨,保持党员先进性,是对每一位共产党员的严峻考验。作为一名党员就要牢记党的宗旨,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当服务人民群众的模范。

三是要坚定不移地捍卫党的纪律,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作为一名党员,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不能错误的认为这是党员干部的事情,要把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每名党员都要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用改革的精神激励自己,用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用创新的办法完善自己,永不自满、永不懈怠、永不停步。

四是要勇往直前地扎实工作,做促进住建事业发展的模范。住建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民生福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特别是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在红河州的召开,预示着我州住建工作进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作为城市乡建设的主管部门,迎接新的常态和新的理念,工作任务和困难今非昔比,工作压力和挑战也今非昔比,我们肩上的担子很重,任务很艰巨,这就需要我们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每一名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勇敢地把担子挑起来,勇敢地把任务抗起来,以严实担当的勇气、坚韧不拔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力量,我想任何困难险阻都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我们也势必会开创出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同志们,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这些都是我从自己生活、工作中得来的一些体会,难免会有不够严谨完善之处,欢迎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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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执行纪律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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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党章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但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职位上升了,离群众反而远了,干事决策习惯于独断专行,罔顾民意、不与群众商量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有的处于和群众面对面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好好服务群众,反而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的面对群众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这些都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形象观感来自于每一个党员个体的行为表现,党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党员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条例》对群众纪律的规定,顺应了群众呼声,既给广大党员干部画出了红线,也给群众更好地监督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

工作纪律:不担当就要被问责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等人因下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南海东部管理局所属生产部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以会议费为名报销吃喝费用、违规在度假村和五星级酒店开会,相关直接违纪人员受到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再生和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玉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双被追责,源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缺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和巡视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的领导虚化弱化淡化,是许多地区和单位的共性问题,也是导致各种乱象出现的总病根。对此,中央多次强调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山西出现塌方式腐败,中央对省委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贿选案中,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被严肃处理……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区市共点名道姓曝光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100多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在修订中,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为一种违纪行为专门予以明确,以刚性约束向各级党组织及负有领导责任者扬起了“鞭子”,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追究更加切实可行。在《条例》面前,那些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领导干部,必将面临“挨板子”的惩罚。

生活纪律: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奉行“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平时很少回家吃饭,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他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生活腐化”“奢靡享乐”“趣味低俗”等,成为一些违纪党员干部的“标配”。在各种诱惑面前,一些人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高尚情操抛诸脑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八小时以外,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他们如温水中的青蛙逐渐蜕化变质,最终迷失在花花世界里。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极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正所谓因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而且败坏党的形象,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

《条例》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纳入纪律处分范围,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实践成果的制度化,又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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