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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片段读后感启发5篇 作文素材推荐20篇

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活着》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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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学生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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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一只会写字的灰蜘蛛,与一只落脚小猪威尔伯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一个环消息打破了他俩的快乐!“小广播”老养说,把威尔伯养大是为了吃它的肉,这头小猪一下子就变得闷闷不乐,但是朋友夏洛却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有一天,夏洛在她的网上分别“写”下(与其说写,还不如说结)了三个字:王牌猪;接着又过了几天“写”下了:了不起和光彩照人。人们以为是小猪自己织的,以后的日子,威尔伯一举成名,成了一头“朱克曼”的名猪,可是…….威尔伯的朋友夏洛的寿命到了,尽管老鼠已经把她的卵蛋拿回了谷仓,可是她还是走了!

虽然,卵袋里的小蜘蛛有五百十四只,可是五百十一只全飞走了,只留下了内莉、快乐、阿拉妮,它们有和小猪成了朋友,可是小猪认为,没有一只比得上夏洛,夏洛和他的友谊,他永远永远不会忘记。因为,夏洛用自己的智慧救了她的朋友。本来可以好好过得夏季浪费了,可是她依然不感到吃亏。一只灰蜘蛛,一头小猪,一段甜蜜而快乐的友谊像小溪一样流过所有人的心田,夏洛为了救朋友,浪费了一生,而有些为了利益而背叛朋友的人,谁还会和他做朋友呢?有些朋友为了帮你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也有些朋友会骗取你的金钱,但是你可以乐观的想,在长长的生命里,多有几个敌人,还不如多有几个朋友。夏洛。我们永远不会把你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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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读后感启发200字作文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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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它有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助人为乐每次它都把唐僧从险境中救出来,不管是上刀山下火海,其实就是猪八戒了。他是一个好人他挺着个大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大耙子。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活灵活现。正所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要努力学习他们的长处,要努力改正自己的短处,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里面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很多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要锻练自己不怕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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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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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点悲观色彩,当我们发现有人比我们还惨还痛苦的时候,便会产生一种欣慰,甚至是庆幸的心理。

这就是悲剧存在的意义,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的挖掘心中的痛苦,然后释然,以一种淡然的心态“活着”。对于美好与邪恶,善良与阴险,余华曾经这样写道:“蜂拥而至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我觉得就是一种出发点和参照物的问题。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坏”的,或许有一点点的“好”出现,我们就会格外珍惜,觉得格外幸运。

相反,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好”的,可能出现一点瑕疵,就会让人大跌眼境。另外,就是如何比较。如果我们把生活想的过于美好,可能一点点的磨难就可以战胜我们脆弱的内心。但如果我们理智客观的看待生活中的一切,我想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的内心出现无法控制的触动,也就不存在失去理智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及时的权衡好与坏,做出一个相对正确的选择,对自己的人生,对自己怎样“活着”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把握。

福贵是一个被埋在坟墓里的不倒翁,因为哪怕生活还有一丝希望,还有一个支撑他的点,他就没有选择倒下,而是坚强的活在当下。的确,既然能够看到今天的太阳,就该珍惜此刻这来之不易的温暖,所以又何必过多思考过多强调明天的雷雨呢。他的悲剧是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活着的意义确实值得我们去思考。没有人能够给活着一个准确的定义,也没有人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活着,每个人应该都有自己的想法。

不管世事如何变幻,我们都要活着,好好活着。真实的活在当下。象一颗小草,卑微而又顽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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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藤野先生》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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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十分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都要指出,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以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留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鼓励着鲁迅从事反对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督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于是点上一只烟,在继续为那些‘正人君子’只流所痛疾深恶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一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自身那近乎完美的品质。

他以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替学生当面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为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

这本书中出现的人才以各种独特的风格魅力出现在我们眼前,影响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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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俗世奇人》500字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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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作家冯骥才用幽默的文笔,讲述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有趣的人或事。比如“泥人张”,介绍的是大名鼎鼎的泥人张制作泥人的高超功夫,“狗不理”介绍的是狗不理包子一咬一流油的鲜香可口。每个故事都在幽默中给了我们一个教训或是教了我们一个为人处世的道理,如:不要轻看别人、要敢于创新等。是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

在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皮大嘴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但幽默有趣,还很生动,让人一想起来就想笑。这个故事讲的是说单口相声的“皮大嘴”,通过编笑话段子的方式让自己的金店“满堂金”在天津三不管一带人尽皆知的事。这种既幽默又实用的宣传方式,是一种智慧的体现,体现出了皮大嘴的经商技巧与聪明才干。

在我看来,《俗世奇人》是一部十分有趣的人物传记合集,也是一本民国时期人们生活风俗的真实写照。我读俗世奇人有两个收获。一是作者幽默接地气的写作手法使全书读起来轻松流畅。比如作者在写泥人张捏的泥人时写道: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写得多么生动啊。写作手法里的点睛之笔在于作者在文章里于用了很多的天津方言,比如“眸子赛灯”(眼睛像灯一样)、“不知是嘛”(读四声,不知道是什么的意思)。在有趣之余也让人对于天津文化产生了兴趣。我想我要像作者学习,在生活中注意积累材料,这样在写作时就能有很多的素材。

第二个收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管你是做什么的,只要做精了,一样能出人头地,家喻户晓。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很多都是俗世中卑微的小人物,比如卖包子的、卖茶汤的、卖年画的、变戏法的、卖药糖的等等,但他们都成了传奇。像捏泥人,本来不是高端职业,但是人家泥人张用自己的功夫把泥人捏得很好看,同样也能变得名满天下。所以说,干哪行,都要努力。努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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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启发五百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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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深刻地意识到了教育方式对一个人的影响。

在《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中,记载了小豆豆曾经上过的两个学校,第一个学校就是小豆豆第一个上的学校,而第二个学校,就是巴学园。第一个学校小豆豆只上了几个月就被退学了,原因是小豆豆在学校中总是上课时站在床边等宣传艺人、不断的开关书桌门而整的“啪啪”响等等。给小豆豆上课的老师有一句话:“如果‘还有’这样的事能够数得过来,也就不必请您让她换一座学校了!”这句话直接说明了小豆豆的淘气。可当小豆豆进入巴学园后,就再也没有了从前的习惯,这都可以归功于巴学园校长的教学方式。

小豆豆被退学的原因中有一条“不停地开关书桌门上百次”,而巴学园校长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点:他在音乐课上让学生随意在地上涂画,不过下课后要收拾干净。这个方法既能让学生玩尽兴,又能让他们体会到收拾干净有多辛苦,就能让他们不在别的地方涂画了。并且他对待每一个学生都是一样的鼓励态度,例如他总是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还有巴学园的课程都是自由的,基本都是自习,一天的课程可以自己决定顺序。如果原来的学校能做到这些的话,我觉得小豆豆不会离开的。

小豆豆在两个学校表现出的差异,全部都因为教学方式。教学方式选错了会埋没人,对了则会发挥出每个人的特长。一句话:教学方式改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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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读后感启发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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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来到火焰山,但是因为烈火熊熊难以度过。孙悟空叫出土地爷,正在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土地爷爷说想过火焰山必须借到罗刹女也就是红孩儿的母亲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才能灭火,铁扇公主在芭蕉洞。

悟空来到芭蕉洞高喊:“嫂嫂,请开开门。”铁扇公主见是孙悟空,大声骂到:“你害了我的红孩儿,今天还敢来攀亲戚。”孙悟空说:“你要是借我芭蕉扇,我就让你儿子回来见你。”铁扇公主气死了,便拿起芭蕉扇把孙悟空扇了个老远,一直到一座仙山。他死死地抱着一块大石头才停下。

悟空想到灵吉菩萨在此,便找他求助,灵吉菩萨给了他一个定风丹,说:“你拿着它你就不会被扇走了。”悟空就又回到了芭蕉洞。高喊嫂嫂快开门我孙悟空又回来了。铁扇公主拿着芭蕉扇出了洞用扇子扇了三下,可孙悟空还是在原地,铁扇公主只好借给孙悟空芭蕉扇,结果是假的。孙悟空就又回到芭蕉洞变成牛魔王的样子骗到了真的芭蕉扇,结果半路又被牛魔王给骗回去了。孙悟空去找牛魔王要扇子,牛魔王不给,两个人就打了起来,最后铁扇公主看见牛魔王被打就把扇子交给了孙悟空。孙悟空拿着真扇子扇灭了火之后又把扇子还给铁扇公主,然后就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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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平凡的世界》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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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个人,对于这广袤无垠的宇宙来说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多么的平凡,无论我们是悲欢,还是冷暖,对于这世界来说不过是一些平凡的小事罢了。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我认识到平凡的人其实是最伟大。这些人总是在喧嚣中保持着一颗平凡的心,追求着自己想要的。但愿日后会有更多的人明白平凡的真谛,做着平凡的事,创造不平凡的世界。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最真诚质朴的语言,却写出了平凡的真谛。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出生在一个贫苦家庭的主人公孙少平,从上学时候吃着最便宜的黑馒头到他长大成为一名揽工汉。一开始在学校里挨饿受苦,后来哥哥的工厂倒闭了,一家人的生活全都要依靠他,但是他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他的生活一直十分艰苦,但是他在生活的磨难和考验中,靠着书籍的引导,逐渐成长并最终找到人生目标与价值,磨炼出了坚韧的意志。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是啊,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我们即便再怎样平凡,也要为之奋斗,从而来创造不平凡的世界。

书中主人公孙少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受着生活的折磨,不断地与困苦艰难对抗,但却变得更加的贫苦。他早早的承担其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对哥哥总是十分地尊敬,对妹妹尽力的开导,总是写信让她不要自卑。他总是为别人着想,在忍受贫苦中倔强的生存。对于他来说,命运是不公平的,是艰难的,但是他没有退缩,一步一步的走过来。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是他为了他生活的世界而奋斗。现实中像这样平凡而不普通的人很多,比如,母亲,她们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母亲的心里总有一股力量,蕴含温情与坚强。曾有一对母女也曾快乐的生活着,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上学路上的一场车祸夺走了女儿的生命。从此“疯癫”的妈妈一遍又一遍的呼唤着女儿的名字,风雨无阻的到学校去接“女儿”,发白的校服洗了一遍又一遍,一直待在女儿曾经的房间里自言自语。在他她心里女儿从未离开过。人们说她是“疯子”,但我认为,她只是一个母亲,只是一个无法接受女儿离开的母亲,他跟女儿的爱简单而纯粹。她,不平凡。我的母亲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她却给了我一份不平凡的母爱。母亲对我从来不迁就,抓住生活中的过失,随时随地提醒我。但母亲很注意方式方法,他最多只会朝我狠狠地瞪一眼,这让我在那个可以常听到邻居什么孩子的时候感受到他她沉默的力量。她总是在人后严肃的告诉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是十分小心的照顾着我。虽然这是一件平凡的小事,是这里却透着一份不平凡的母爱。母亲是世界上最懂你悲欢、知你冷暖的人,她总是关心着你,默默为你安排好一切。母亲是平凡的,但是她们用她们的双手创造不平凡。芸芸众生中,还有很多的平凡人在默默奉献,创造不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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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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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部小说讲得很悲惨,当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以乐观的心态讲述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地离去,我们同情他。当然,这个世界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年轻的时候做过多少蠢事,也许将来有多少厄运发生在你身上!我们也许会同情他,但并不会可怜他,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富贵的故事告诉我们:但行前路,也要考虑后果!

人生本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亦或是为人丈夫,都应该先学着做人!有些东西可以去尝试,但需要一个合适的“度”,正如《活着》中的富贵,不能因为父亲是地主,家里有钱,就不顾父母,妻子的阻挠,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追求自己所谓的“人间极乐”!

人生在世,何来亏欠,都是本色出演!人生都是一场骗局,谁的骗局高明,谁就活得更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傻的动物!有些东西拥有的时候,不懂得去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我们望着富贵和老牛的背影渐行渐远,从他们的背影中,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辛,看到了活着的不易。故事的最后老人和老牛成为彼此的依赖,也许剩下的时光可能会很累,但我希望他们是快乐度过的,也愿他们只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容易的,但活得潇洒,每天都快乐却又是非常困难的。《老人与海》中说:“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但就是打不败他”,我想既然活着,就去和所谓的命运抗争。正如电影哪咤中所言“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你问我人是否能改变命运,我不晓得,但我晓得的是,不认命也许就是富贵的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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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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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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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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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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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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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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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俗世奇人》500字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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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是20__年出版的,20__年我买的时候,已经是20__年第66次印刷了,印数是324万了,没注意过我之前读过的别的热销书,大概这本算是印数很多的吧。

买上就一直没顾上看,去年曾在天津检查一段时间,有感于天津的风土人情,恰好这本又是写津门人士的,读来品品。

18个小故事,记录了18位津门异人,每个人都个性鲜明,有2个故事让我很有感触。

1个是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讲的小杨月楼在天津遇难事,无奈求到津门混混头李金鏊,混混头讲规矩讲脸面讲义气,应了小杨月楼,出手帮忙。杨脱困回了上海,后来李的上海码头弟兄生活困顿,李为弟兄们求助杨,杨慨然义演救助,后来李从上海返回天津,杨给李带一大包银子,李拒绝了,说了一段话,意为,折腾来往的是情义,钱再多也经不住花,交情却是使不完的!我所感慨的是,这样的豁达仗义,现在还有吗?

第2个是刘道元活出殡,讲的是天津的文混混头刘道元,主要是替人打官司,没有他打不赢的。因为见过太多的事儿,想体会下不在世时的百态,于是来了一出假死戏。结果,原来的好朋友翻脸不认人,还有上门讹诈的,真真百态尽现。这个故事,倒是没什么想不到的,无非是人在利益面前,多数是只管自己的。

回想在天津的那段时间,虽然工作很忙碌,但是临着海河,偶能散步,听了一次相声,又见了几个名人故居,感受到了文化底蕴的深,文艺气息的浓郁,很是合我心意。也是因此,看过这本书后,于津门似乎是有了更深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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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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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周末的空余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是我内心如此感触,我合上书,呼之欲出的答案流淌在笔尖。

这本拥有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在书中说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富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的身上,折射出中国几十年来的动荡局面。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的隐忍和坚强,从他身上更能折射出了中国人的朴实与勤奋。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却伴随了它一生,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而发愁的庄稼人。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磨难。而人究竟需要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酷负担。再看到现实中,在这个科技与事业飞速发展的现代城市中。压力无疑是存在的。挫折在每个人的道路上都会遇到。但是否每个人都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呢?“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我接着在书中寻找答案。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但我并不这么赞同。人活着应该是去追求梦想。为了那一丝希望而活着。为了达到那个目标。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而活着。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要一遇到挫折就放弃,时间还久,路还长,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看到结果。

从莫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羡慕。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我们活在这个时间上,就应该勇敢执着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活着”变得更加有意义,每个人都应该用不通的方式活着,每个人的目的也是不同的,但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想要获得精彩,获得幸福。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富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无惧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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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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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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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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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活着的英语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To Live

When I read the book To Live, I know I have own a lot of happiness in this period. To Live allowed me to see the people’s suffering and hardship in old China.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spirit that age gives to them.

To Live described Fugui’s life who live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Great Leap Forward. Fugui borns in a host family, when he was young, he often went outside gambling. So that in the end he spent all the property under the trap which others had designed. At that time, he had got married with his wife Jiazhen. One day, when he went out to borrow money for looking doctors for his parents, he was caught to join the army. Almost all the soldiers had died, but he struggled to live and luckly got together with his family, when his mother had gone and his daughter Fengxia had been a dumb because of illness. His family were very happy because of his coming back. For he had not been assigned to the landlord constituents, they lived a poor and happy life. Of the past with each passing day, his little son was going to middle school, but his disaster began again. His son lost his life for saving his classmate whose father is the mayor of the town. Backlog of the pain and frustration, he and his wife as if had lost a lot and they nearly lost confidence of living. Fortunately, they have a sensible daughter, although she couldn’t talk, but she helped her parents go through the pains. Later Fengxia married to Erxi who is an honest man, but fate still made fun of this hard-working and simple girl, she died from giving birth. And then later, in the heavy blows, Fugui’s wife left him forever.

Life had lost all his family, leaving him, last remaining alive. I don’t know how I can experience his life in that age, his disease that he had to face, but I know Fugui had learnt to respect for life, be properly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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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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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早晨阴沉沉地下着小雨,正如我的心情一样,步行在栈桥上,极目大海深处,雾蒙蒙的大海,很平静,只有海浪冲刷着海岸的声音。

包中携带着一本书,余华的《活着》。作者在自序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平凡的生活比较累累,有记载的、有涵义的生活很累,有着沉重历史感的生活更累。而本书中的主角经历了战争历史阶段,在沉重的打击下精神逐渐麻木,每经受一次打击,他都在诉说着一句话,“这都是命啊”。虽然有好有坏,更多的是对命运的打击。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经历着数不清的苦难,有着说不尽的痛苦。伴随着高铁的呼啸声中,再次阅读此书,结合葛优、巩俐联合出演的电影《活着》,又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生活的苦,苦的很麻木,看着很平淡,风光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像我这样,说起来越混越没有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人嘛,就是要好好活着,成为原著主角的最主要麻木的期盼,在苦难深处反而看淡苦难,看淡生活,只有一条生命在延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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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洛的网》学生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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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我借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又重新攻读了一遍,俗话说: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有教育意义。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e·b怀特的文笔,他文字幽默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充满关爱,带给我们一些道德的启示。

这本书讲述了小猪威尔伯生下来就遇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差点儿被弗恩的爸爸给杀掉做熏肉火腿,好在弗恩阻止了他的爸爸,他的爸爸没有办法,只好让弗恩把威尔伯养大,当威尔伯从一只小猪仔变成一只小猪的时候,然后弗恩的爸爸告诉朱克曼先生,他们家有一只小猪,朱克曼先生知道啦,便把威尔伯买了下来,威尔伯来到了谷仓在那儿它偶尔认识了蜘蛛夏洛,但是当威尔伯知道自己要被做成熏肉火腿时,夏洛主动织出了了不起又是一个奇迹的字样,这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朱克曼先生决定养他一辈子,可此时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当我翻完这本书后,心里充满了一丝感动和敬畏,我被威尔伯的善良和真诚所感动,被夏洛得乐于助人和聪明所感动,被坦普尔顿的乐于助人所感动。

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不可交换的,只有你相信别人,别人才能相信你,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夏洛的网》实在是一本好书,一本不可多得的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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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洛的网》学生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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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

我读了一本让我非常感动的童话书,书名叫做《夏洛的网》,作者是美国的作家E.B.怀特。

这本书讲了在阿拉布尔先生加的猪圈里,诞生了一只落脚猪,差点要被杀掉,被阿拉布尔先生的女儿弗恩阻止了。善良的弗恩每天细致地照料这只小猪,还给它起名叫威尔伯。一天天过去了,威尔伯越长越大,阿拉布尔先生把它卖给了弗恩的舅舅,搬到了朱克曼的谷仓里。在这里,它结实了很多朋友,尤其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老羊透露了一个可怕的消息:圣诞节的时候,威尔伯将被杀掉做成熏肉火腿。威尔伯感到害怕绝望,蜘蛛夏洛一面安慰着它,一面在蜘蛛网上织出赞美的文字来帮助它扭转命运,最终生命走向了尽头。

看到这里,蜘蛛夏洛对待朋友真诚,无私,一诺千金的态度,让我留下了感动的眼泪,而书里的另一个角色老鼠坦普尔顿,他自私自利,贪婪,毫无同情心,让我感到讨厌。

我要像夏洛一样去对待和帮助我的朋友,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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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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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平凡的世界》是因为这本书名既质朴又鲜明,既独特有贴切,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尽的感觉,主要写出了对农民的深刻理解,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我,对此书感触很多,对书中的内容深有体会,可以说我从出生到现在也受过很多的磨难,但和书中的孙少平和孙少安相比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当初第一次翻开这本书就再也舍不得放下了,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深深打动我。我整整花了两天的时间,将厚重的上百万字小说一口气看完。主人公孙少平那种艰苦奋斗的精神,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勇气和执著,让我全身充满了力量和斗志。

最近,又一次拜读《平凡的世界》,依旧是感慨良多,又使我想起了小时候和发生在我们那个年代的很多事.........然而,却对“平凡”二字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平凡并不等于平庸。”在“平凡的世界”中,我愿如路遥笔下的人物一样,体验平凡,超越平凡,在人生道路上洒下一片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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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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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开头,孙少平是一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农村学生;书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普普通通的煤矿工人。从头到尾孙少平都没有脱离所谓的“底层社会”。可是时至今日每每想起《平凡的世界》,想起孙少平这个平凡的人,这个人物身上的自尊都令我汗颜。

在读者上面看到了《早晨从中午开始》。概括了父亲那一代人的人生轨迹。我却被这文章中记录的作者路遥所创作《平凡的世界》时的各种工作准备所吸引。头一次知道,原来写一本长篇小说,要在一个荒郊野外独居数年;要通读近十年的报纸,记录各种事件,翻阅报纸到手指被磨得露出毛细血管。这些听起来艰苦以至于荒谬的事情,对于我却有着巨大的感染力。直到今天,我仍然对这种被王小波描述为“反熵过程”的,人对于某一事物不合常理的执着,哟这莫名奇妙的好感。

坦率的说,这本书有我很多不喜欢的地方;作者强加在人物身上的褒贬之辞;书中没有一段善始善终的感情;孙少平和田晓霞好的莫名奇妙;田晓霞的死和孙少平的尿失禁等等。甚至每一个人物身上,都能找到我不喜欢的性格。

可是这本书却最终吸引着我,也改变了我。因为他有引人入胜的开头;更重要的是,它教我认识了一个平凡人的自尊。

孙少平在物质生活上是窘迫的,在精神上是寂寞的——但我从来没有在生活上见到任何一个人,能够像他这样认真对待自己的精神世界。

我心中的孙少平,是个“讲究”人,在平凡的人生境遇中对自己的精神世界仍一丝不苟。和他相比,那些盛气凌人的“成功人士”们大多活得却像个动物。

这样的态度比任何话语都有力量,这样一个高贵的普通人比任何社会角色都更令人诚服。社会上流行着用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判断他的质量;我身边也不乏动辄对他人的“成就”或“品味”作褒贬之辞的朋友。我总觉得我无法与他们为伍,无法接受这样的价值,因为我见识了孙少平这样的.人,我更愿意相信这样的人的存在。人可以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而自己尊重自己,做个高贵的人。

我对自己的种种一直都不甚满意。但《平凡的世界》教给我的,是为数不多让我为自己感到骄傲的地方。《平凡的世界》是一本我愿意让我以后的孩子读的书。不是为了让我的孩子更像他爸爸,而是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个让我由衷钦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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