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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合集20篇】

一只清心寡欲的男神学霸,如何与逗比女主天雷勾地火一发不可收拾,过上了甜蜜又荡漾的生活……这里开学吧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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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诸天万界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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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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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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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年》以女主角谢乔的视角描绘了她与秦川的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穿插了其他少年人物跌宕的情感与起伏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曾少年》延续了她原本所长,书中包含了青梅竹马的爱恋、漫长的初恋、学生时代的别离与重逢等青春元素。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曾少年》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次遇见和一次别离。

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只有一刹那。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却有一生那么长。

谢乔和秦川的相遇似乎太早。

还没出生,他们就开始了隔着肚皮的战斗。两个人的记忆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哪些是他的,哪些是她的。

那一年,他们玩“三个字”的追跑游戏,眼看要被他抓住,慌乱之中,她偏偏喊出:“我爱你!”

那一年,槐树沙沙作响,她迫切地望着他,他停了几秒,淡淡地说:“是最重要的朋友。”

那一年,她身边有另一个他,他身边有另一个她。他们明明在一个世界里,却又像隔着一个平行宇宙。

那一年,他说,要是30岁还没人娶你,我就娶你。他们小心翼翼地陪伴、等待,不敢走得太近,又不愿走得太远。

他们把头深深地埋在经年累月堆积的叫作友情的沙子里。

好像,那份感情,只要不说出来,就并不存在。

然而,时间会慢慢老去,爱情也会发出属于它自己的声音。

作者简介

九夜茴:80后青春小说代表作家,《私》小说系列杂志主编。

处女作《匆匆那年》一经出版立刻成为当年图书市场的奇迹,连续8年霸占各大畅销书榜,多次再版,全国累计发行量逾200万套。2014年,随着《匆匆那年》同名网络剧、电影及歌曲的热播,“匆匆那年”已然成为青春的代名词。其后出版了《花开半夏》《初恋爱》,每一部作品均引发千万读者的热议。

迄今为止,其所有作品均改编影视,由岩井俊二、黄磊、李少红、张一白等国内外多位实力导演倾力打造,九夜茴亲自担纲三部电影首席编剧,打造最美青春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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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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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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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琅琊榜小说林殊的结局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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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电视剧收官了,说好的林殊不会死的,到最后却死了,而之前爆料的彩蛋呢》也没有了。《琅琊榜》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都把网友虐得不要不要的。

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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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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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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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秦时明月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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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时期,绝顶剑客荆轲和妻子丽姬有一子名为荆天明,荆天明因为身世之谜被秦始皇追杀,荆天明遇到秦国第一剑客盖聂,盖聂念起为古人之子,于是就带着天明躲避追杀,踏上了闯荡江湖之旅。在逃亡的过程中,天明陆续结识了众多江湖高人。

天明相继与年纪相仿的少羽、高月、石兰成为好友,见证了世间最后一片净土墨家机关城的毁灭。机缘巧合之下他成为墨家巨子。磨砺中天明渐渐成长,危难时刻,他甚至挺身而出,凭借自己弱小的肩膀保护着朋友们的性命。而这一切事件的背后似乎都有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江湖神秘势力阴阳家的存在渐渐浮出水面。处于阴谋核心的天明,由此层层剥开了自己身世以及所有阴谋背后的惊天秘密关于“苍龙七宿”的神秘传说。

对于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相信观众们都很好奇了,而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他们最后会死吗,随着电视剧《秦时明月》的开播,剧中的高渐离一出场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怎么电视剧版中的高渐离是瘸子呢,在原版动漫中,高渐离是燕国的琴师,气质忧郁高雅,在燕国等地比较有名气,之后成为了墨家统领,他这当中他的武功可以说是仅次于墨家巨子燕丹的,并且高渐离和荆轲两人还曾是好友,跟雪女也是感情深厚。

那么在电视剧中的高渐离怎么成了瘸子了呢,原来在剧中高渐离还有一个神秘的身份,那就是七杀门最年轻的长老,并且和少掌门盖聂很早就相识,然而在七杀门覆灭之际,受到重伤,才留下了伤害,而雪女原本是七杀门死门中的一名刺客,一直爱慕着高渐离,在七杀门灭亡之后,收留了高渐离到妃雪阁当中,两人在最后刺秦中双双死亡了。

相信不少观众对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已经有所了解了,对于雪女和高渐离和原版中的不容, 在电视剧最后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观众们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猜测,那么结果纠结是如何,一起等待剧情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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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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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校园电视剧《夏至未至》正在热播,那么结局会更改?小说大家是否阅读了呢?

《夏至未至》围绕着浅川中学一群高中学生的生活展现出一代年轻人的青春爱恋故事,先看一下剧中主要人物的关系图。女主角立夏在剧中的朋友圈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立夏在剧中是一个让人看起来心疼、能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女孩,同时,她也是一个真诚、善良、仗义的女孩。

这部剧是根据郭敬明的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郭敬明笔下的很多小说都是偏悲剧结局的,《夏至未至》也不例外。在原著小说中,立夏和傅小司最后并没有走到一起,而陆之昂最终也进了监狱被判了无期徒刑。而对于这样一个悲惨结局,很多网友纷纷表示:不忍心在看下去,希望剧版能够将结局变得完美一些。

而对于剧版《夏至未至》的结局,有网友表示剧版的结局很可能已经更改,有网友发现在剧版《夏至未至》主题曲的MV中,有傅小司向立夏求婚的镜头。

这样的一个结局与小说中的结局相比是不是要暖心很多呢?

不管怎么说,在《夏至未至》中白敬亭算是把陆之昂这个角色给演活了,但愿这样一个男孩儿不要在像小说中的结局那样悲惨,不然真的会有网友要给导演寄刀片了。

你们喜欢什么样的结局呢?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傅小司和立夏结局简介

在夏至未至电视剧中,傅小司喜欢的人到底是谁?是立夏还是程七七?而陆之昂和立夏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实际上傅小司喜欢的人则是立夏,但是他们至今并未捅破这层关系,反倒是因陆之昂的原因导致傅小司吃醋了。

小说电视机前半段的剧情都是类似的,都在讲述立夏、傅小司、陆之昂、程七七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而在故事的后半段将会更加精彩,有了程七七的黑化表现以及立夏傅小司之间各种争吵。

然而七七实在是看不惯傅小司和立夏之间的情感,为了拆散他们,果断腹黑了,这剧情越发精彩了。最终因程七七的自私成功拆散傅小司和立夏,并让立夏离开。那么程七七到底是做了什么,能够让立夏心如死灰?

程七七黑化道路解析程七七怀孕了

程七七和傅小司酒后乱性,程七七怀孕了。程七七打电话给立夏,让立夏离开傅小司。立夏去质问傅小司,但是傅小司躲闪闪烁其词,最终立夏离开傅小司。程七七通知医生安排堕胎,程七七最终没有跟傅小司在一起。

最终立夏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找人嫁了,在这里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个人是谁,但是有一面就是她还是喜欢着小司,只不过他们已经没有在一起的可能了。另外陆之昂也因种种事件成为了逃犯。

陆之昂的结局很是悲惨,他的后半生将会在监狱中度过了。

[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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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兰陵王妃小说结局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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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长恭远远看着,相视而笑,情不自禁笑出声来。好可爱的北朝民歌,好可爱的一对情人,有爱恋,不深藏,以口道心,毫无遮掩,简单直截,爽利无比。

心中明白,这就是最简单,亦是最真实的爱吧?有爱人在身边,知道有他在爱着自己,哪怕阿妈反对,我亦不理,我只愿意与他相恋。爱人呀,虽然前路有阻隔,只要我们心意相通,必能与你共赴一生一世的约定!

空旷地原野上,远远传来了美丽的歌,淡淡的质朴的歌声,唱的是相思,歌的是忧愁,但声音里,因为有爱,却传来清亮的愉悦:

“腹中愁不乐,愿作郎马鞭。出入擐郎臂,蹀坐郎膝边。(《折杨柳歌辞》)”

.....

我痴痴地听着,轻轻依偎在长恭的怀里。

前世的记忆,已经在慢慢醒来,常常望着长恭,就会起帝昊,想起,他轻声唤我丫头。

想起他曾经对我说的,灵兮,从前,一直是你在等我,这回,换我等你。

我在丰沮玉门山等着你,等你与我一起,返回昆仑。

长恭并没有前世的记忆,正如昊所说,记得的,白了青丝,不记得,反而欢喜。

所以,我从来不将我的记忆,对他说起。

我只要好好爱他,认真爱他,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珍惜我们的今生。

在邙山大捷后的第二年,高湛即惮位给太子高纬,这高纬,行事荒诞无稽,较之其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年来,高纬身边多祖珽、陆令萱等嬖幸之臣,北齐朝政紊乱不堪,而长恭、斛律光等一干重臣,却因军功著著,虽韬光养晦,反遭齐主高纬百般忌讳,这,亦是我所日夜悬心的。

记得临来之时,昊曾对我说过,江山将要易主,非人力可挽,若要全身而退,还需乘早。

是该早做打算了,心中,一个主意闪过,或许,归隐山林,才是我与长恭最好的结局

“长恭,我也有一首长歌要唱给你听。”我仰望着他,唇角含笑。

“好,你唱,我听。”他笑望着我,俯首轻吻在我的唇角。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黄昏时,我们双双纵马回家,高声放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广袤的原野上,回荡着我们清亮的歌声,我倚在爱人的怀里,从此,不离不弃!美丽的夕阳将我们相依相伴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在这段甜蜜的日子里,时间仿佛不再流逝,我们眸中只有彼此。宽大的衣袖下,双手紧握,十指相连。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亦长,地亦久。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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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色生香小说结局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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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活色生香》就创下内地电视史的纪录:播出首日全国网收视3.43,排名全国第一,一举打破近10年电视剧的首播收视纪录;首日网络播放量10731万次,2集破亿,成为史上首播网络播放量最高的剧集;播出一周以来,收视率高居全国榜首,霸气十足。

《活色生香》对于业界来说,肯定是一枚很好的观察样本。不幸的是,《活色生香》再次证明:如此逆天收视成绩和剧本无关、和制作无关、和导演无关,几乎毫无疑问,靠的只有李易峰、陈伟霆、唐嫣、舒畅一众高颜值主演。

从网络刷话题到贡献收视率,粉丝们拼尽全力摇旗呐喊,但伴随舔屏党们对偶像的赞美声而来的,是“剧情瞎到天昏地暗”的各种吐槽。且不论剧中时不时出现的致敬中国古典文学《红楼梦》、借鉴法国著名电影《香水》、模仿古龙武侠小说《绝代双骄》的台词和桥段,说好的“悬疑片”呢?各种情节的不合理与无逻辑、台词的简单弱智,渐渐令追此剧成为“可耻”的行为,它碾压的不是观众,而是编剧的智商。

活色生香小说结局

《活色生香》献上“春暖花香”版花絮剧,剧中九次婚礼场景初露端倪,被誉为“史上结婚最多的电视剧”,男女主演几乎每一对都有着相爱相杀的关系,李易峰与唐嫣之间经历了众多的苦难才走到一起,而舒畅则是对陈伟霆默默的倾其所有,李溪芮对黄明更是有着毫不计较的爱,被誉为“史上结婚最多的电视剧”。那么问题来了!九次大婚,你最爱哪一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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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丽姬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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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最是一年春好处的时节。她与他,席地而坐。如茵的碧草,桃花似雪般飘零。面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河,如她那双美丽的眼睛。那样清浅的目光,单纯,透澈。她是医仙柳师父于树林捡到的。柳师父见她生的如此美丽动人,故予名,丽姬。柳师父原是卫国宫廷里的御医,已退隐江湖数十年。为人忠厚善良,待丽姬更是视如己出。“荆轲哥哥,与你一起真的很快乐呀.不过,外面好像在打仗,会打到我们这里吗?”丽姬的眼里充满了疑惑与担忧。不过这担忧转瞬即逝了,因为,他听到了他的誓言。这是最纯真,也是最刻骨铭心的誓言。他说:“放心吧,丽儿妹妹,我会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的。”那一年她8岁,他12岁。二时光如流水般飞流而过。自他们许下诺言,已过了十几个春秋。如今又是一年将尽夜。只是,今年的除夕夜与以往不同,物是人非,房子里只余丽姬一人。原来,柳师父已于今年第一场雪时,随雪而去了。

而今,已过了一月有余,但她依旧是走不出,依旧不习惯一个人生活。这也难怪,毕竟是一起生活了15年的亲人。虽说血浓于水吧,但有时时间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子时已过,千家万户尽是欢腾。即使,是在这战乱的年代。此时的丽姬孤身一人立于雪地。身著一身素衣。与这气氛甚是不符,清浅的目光里多了几许忧虑。月朗星稀。她凝视着月,不禁又想起了师父临终前的话:永远,不要爱上一个以剑为生的男人。这,是指他吗,荆轲哥哥。荆轲,那个给他誓言的人,与她青梅竹马的他为何偏偏是个剑客。“丽儿”一个很清晰的声音。“荆轲”丽姬下意识的回应道。回头望去,一个少年正向他跑来。虽正值年夜,他却并没穿着多艳的衣服。只一袭青衣。剑眉,星目。在月光,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俊秀。是的,他再不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了。失神间,他已来到她身边。“你,真的要走。”她质问他。“是,你会等我吗?”他不敢看她的的眼睛。他并不奢望她的应允。

毕竟,她是如此的美。天生丽质,沉鱼落雁怕也难以形容吧。“会,我会。”她笑曰。少年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三年,三年后,待我完成我的心愿,我定会回来。到时,我们便退隐山林,再不问世间的纷扰。”“好”他依旧笑着,这笑倾国倾城。“荆轲哥哥,丽儿真的好孤单,不知,哥哥可否与丽儿共度这年夜……”三这日,丽姬一个人在房里读书,说是读书,可这心思怎也不能集中于书上。他离开才只半月,却觉着已过了千百年。此时,正愁如何挨过这三年。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清朗男声。

“外面传言,林间藏美人,果然如此呵。”“敢问公子,可知,不请自入是何等的不礼貌。”丽姬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姑娘,我乃秦国国君嬴政。久闻姑娘美名,对姑娘倾慕已久,不知姑娘可愿随我回宫,做我的爱妃?”丽姬打量着他,此人浓眉,大眼。言谈举止间确有一种君王的霸气。“我已为人妻,怎可再与你回宫。”丽姬自是不屈。“是荆轲吗?那又怎样,只要你愿随我回宫,我绝不会计较这些,至于他,也自不多问。”“若我不依呢?”丽姬试探道。“那休要怪我,我的千军万马将在一夜间踏平卫国。至于他,也将成为我的剑下亡魂。”这话,让丽姬从头凉到脚。荆轲哥哥,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么。丽姬转了身,背对着嬴政。只道“我跟你走,不过,请放了卫国,也不要,为难他。”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没有丝毫的血腥与冲突。只是丽姬的那滴泪,无人知晓。就这样,她随嬴政去了咸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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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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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收集了作者安东尼在《最小说》上刊登过的部分散文,以及50%以上的最新作品。安东尼以一个普通男生的口吻,讲述了从20到23、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真诚记载。其中既有生活的零散片段、自言自语,也有对生活的感悟。

该书以时间为载体,散文为格式,将日记、随笔,甚至是墙上的便条联系到一起。带领每位读者陪安东尼度过遥远的旅行、孤独的时刻,以及漫长的岁月。并有著名插画家ECHO配以温馨童话般的绘图,充满童幻色彩。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如此失落的 我也长大了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电影简介

电影《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主要讲述一个普通男生安东尼从20岁到23岁,从大连到澳大利亚留学的遥远旅行,孤独时刻和漫长岁月,原作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以每本高达百万册销量创造国内继几米之后最新一轮“治愈系”潮流,在年轻读者心中特别火爆。而在电影中,不仅有淡淡的爱情气息,对梦想的追逐,也有对于美好食物的崇拜和向往。本片由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蓝莓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山南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共同出品,原定于于8月20日七夕时节上映,后改档10月16日上映。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于2015年2月在北京举办电影发布会,该作品由郭敬明旗下一线作家安东尼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作为首次电影发布会,首次担任电影监制的周迅,原著作者安东尼,以及刘畅亮相发布会现场,并揭幕首款电影海报,《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对月》,主要讲述了一个男生从20岁到23岁、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生活片段和真诚感悟,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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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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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不相迟》是首部以精神分析为题材的悬疑爱情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欢迎阅读查看。

清洌的秋天,掺合着明艳的阳光,这样的天气让人喜悦,风拂过面,是收获的味道。

素凯今天穿得挺正式,不是制服,而是西装革履的,怀里抱着大束的白色马蹄莲陪着嫩绿色的幸福草,站在接机口处极为惹眼。

一些年轻的小姑娘眼睛都往他身上瞄,而他,一直看着闸口内来往的身影,目光略显焦灼。等候行李的人一个个都已经拖着行李箱出来了,素凯看了一眼手表,抻着头拼命往里瞧。

终于,他看见那抹身影,拖着26寸的深蓝色大行李箱往外走,她的步伐很悠缓,并不着急,等乘客都走得差不多了才往闸口这边来。

素凯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的她,眼底的焦急不见了,只剩下深深的眷恋。

女人快到闸口的时候也看见了素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拖着行李箱加快了外出的脚步。相比四年前她走时唇角的苦涩,四年后的她笑容清新婉约,前面还有人,她被挡在闸口的位置,便冲着素凯挥了挥手。

素凯微笑,示意她别着急,自己则已是迫不及待先绕过围栏了。

四年的时间,连机场都变了模样,现代化气息更强烈。

叶澜看着不远处的素凯,时间赋予了他更多男性魅力,他站在人群之中,是那么鹤立鸡群。这四年来,其实她和素凯都没有断了联系,素凯总会给她邮寄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提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有他觉得好吃的东西。不过他们的通话很少,基本上都是短讯联系。

而往往都聊得不算太多,大多数都是他的叮嘱:天冷了要多穿衣服,女孩子怕凉;天热了多喝点绿豆水,不要中暑了;现在的天气应该很干燥吧,要多喝水;春天了,空气很好,你要多出去运动一下

嘘寒问暖的话,不多,却让她一直感动着。

叶澜很快出了闸口,箱子很大,都有她半人高了。素凯笑了,主动替她拿过箱子,打量着她,她的头发长了,没有染任何的颜色,纯自然的黑色,到肩膀,很清爽。上身穿了件黑色的毛衫,配了一条高腰的浅蓝色牛仔小脚裤,裤腿微微挽起,露出一截如藕般白希的小腿,配了一双蔚蓝色的小尖鞋,除了一个行李箱,她还背了个黑色的小牛皮双肩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清新可人。

她的唇角含着浅浅地笑,原本一腔的兴奋,在真的接近素凯后反倒是收敛了,脸颊有点微红。素凯看得如痴如醉,如果不是公共场合,他很想吻她一下。

“这是送我的吗”叶澜见他木呐地瞅着自己,唇角上扬,指了指他怀里的花。

素凯这才反应过来,将大束的花递给她,说,“欢迎回国。”

叶澜扑哧乐了,“好官方的口气啊。”

素凯看着她,轻轻笑了,然后大胆地搂过她的肩膀,“走,回家。”

叶澜停了一下步子,家。

素凯也停了脚步,看着她,补上了句,“回我的家。”

叶澜脸一红,低下头。

素凯心底柔软,靠近她,温柔说,“这次回来了,就别走了,好吗”

叶澜抬眼看着他,“当然不走了,我姐夫亲自给我的聘书呢。”

“只是因为你姐夫啊”素凯挑眉。

“什么你姐夫啊我姐夫不也是你姐夫吗”叶澜瞪了他一眼。

素凯抿唇,意味深长,“这倒是,我姐夫也是你姐夫。”

叶澜这才反应过来,脸更红了,伸手试图遮住他的笑,“我不是那个意思”

素凯顺势拉过了她的手,将她扯进了怀里,低低地说,“为了我,别再走了。”

“讨厌,那么多人看着呢。”叶澜不好意思了,轻轻推开了他,笑着往外走。

素凯大踏步跟上前。

刚出机场大厅,叶澜就打了个冷颤,素凯见状将大衣脱下来披在了她身上,说,“北京冷,你穿得太少了。”

叶澜裹紧了他的大衣,很是幸福地笑了。

素凯拉着她赶忙上了车,然后没急着马上开车,而是牵过她的手,攥紧,给她呵着气。叶澜偏头看着他,看着他的侧脸,四年前和这四年的林林种种全都浮现脑中。似乎,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还在。

无名指突然感觉微凉,她凝神,一愣,不知什么时候一枚钻石戒指套她手上了。

“啊”

“嘘”素凯示意她噤声。

“可是”

“真好,正正好好的,不用再拿去改了。”素凯笑得有点诡异。

叶澜的脸颊滚烫滚烫的,想要抽回手却被素凯攥紧,她有点急了,娇嗔,“你怎么这样啊,给我戴这戒指什么意思啊”

素凯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结婚啊。”

“什么结婚我可没说要嫁给你。”叶澜听见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一丝甜蜜蔓延心头。

素凯故作惊讶,“说话怎么能不算数四年前你走的时候可是答应我了,等你回来咱们就结婚,我为了买这枚戒指可是煞费苦心的,你不戴谁能戴”

叶澜瞪大了双眼,“我、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说回来后就结婚了我没说过唔”

剩下的话就被素凯的吻给堵住了。

叶澜微微一怔,但还是柔顺地腻在了他的怀里。这是久违了的吻,让叶澜红了脸,让素凯动了情,他在她耳畔低低地说,“嫁给我,好吗”

他的嗓音干净好听,叶澜像是受了蛊惑,红着脸,轻轻点了头。

素凯心里像是炸开了似的喜悦,再次,深深吻上了她的唇。

又见周末。

已是深秋,落叶纷纷,后海的林荫路上金黄一片。阳光穿透了金色的叶脉,斑驳地落在地上,摊了美丽的光影,有伴着微风,碎了一地的璀璨。

小静好在美丽的落叶下摆了各种可爱的pss,均被年柏彦收录在了相机里,有了孩子,似乎男人都爱上了相机。

“爸爸~”小静好在金黄的落叶间欢快地跑着,柔绵的长发如海藻似的轻扬,每个瞬间都成了珍贵的画面。

年柏彦上前牵住了她的手,生怕她摔倒了。

“爸爸你看过我跳舞吗蓓蓓姐报了舞蹈班,不过我觉得我跳得比她好看。”小静好娇滴滴地说。

年柏彦含笑,“爸爸没看过好好跳舞呢,那你给爸爸跳一段好不好”

三岁多大的孩子正是拼命向大人证实存在感的年龄,闻言这话后就开始兴奋地在年柏彦面前跳了舞,她轻轻转着圈,小手有模有样地抬起放下,双腿的舞姿看上去还挺专业。

年柏彦蹲着身,看着小静好在落叶间跳舞,小小的身影落在他的眼眸深处,凝聚的是幸福笑意。素叶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幕,唇角亦是含笑。

岁月静好,这番十足静好。

有心爱的男人,有乖巧的女儿,足矣。

这样的一幕让周围人也忍不住驻足观看,素叶深情凝视着年柏彦的背影,甜蜜,滋生。

“爸爸,你和妈妈结婚了吗”跳累了,小静好就腻在年柏彦的怀里,一家三口住在木椅上,年柏彦的另一边,倚靠着的是素叶。

素叶和小静好穿得是亲子装,而年柏彦穿得尚算休闲,但一看,还像是一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似的。

素叶闻言这话后笑了,“我和你爸爸不结婚哪来的你啊”

“可是爸爸说是你向他求婚呢,求婚不都是男生要做的事吗爸爸你为什么不向妈妈求婚”小静好十分困惑。

素叶倏然瞪大了双眼,盯着年柏彦。

年柏彦略显尴尬,但还憋着笑,跟她说,“我只是跟孩子实话实说。”

“什么实话实说谁跟你主动求婚了大言不惭的”素叶气得捶打着他。

年柏彦笑着揽过了她,故作戳她的过往,“我记得好像是在江苏吧,某一个早晨,某人穿着睡裙冲进了会议室,跟我说,你要娶我,不能娶别人。”

“你”素叶一下子想起了那个时候,脸一下子变得涨红,紧跟着嚷嚷,“那不算,那才不是求婚。”

“怎么不算求婚”年柏彦故作惊讶,“我人生第一次被人求婚,记得很清楚。”

“你讨厌”素叶扬拳要打他。

他却爽朗大笑抱着小静好就躲开了她的进攻,素叶没追他们,气得在原地直跺脚,“年柏彦,你这个超级混蛋的大歼商”

“爸爸,妈妈在骂你呢,你惹妈妈生气了。”小静好很是担忧。

年柏彦宠溺地笑道,“妈妈没有生气,那是妈妈很爱爸爸的表现。”

“那爸爸为什么不跟妈妈求婚呢是因为爸爸不爱妈妈吗”小静好嘟着小嘴。

年柏彦揉了揉她的头发,“其实是爸爸早就想跟妈妈结婚了,只是爸爸当时使了点小计谋让你妈妈上当的,爸爸很爱妈妈,所以要娶妈妈,要跟妈妈结婚。”

小静好这下子开心了,欢呼着,跑向了素叶,“妈妈妈妈,你别不开心啦,爸爸说他很爱很爱你哦。”

这个小鬼头。

年柏彦站在不远处笑了。

素叶晕红了脸,看着光影中的年柏彦,抿唇,幸福地笑了。

“爸爸,我要骑这个车车”小静好指着一排红色的自行车,愉悦地叫着。

是对游人出租的自行车,这几年北京的大街小巷不乏有这种自行车的身影,方便市民出行,而像是后海这种悠闲的地方,更是少不了这种自行车,可以租来悠哉悠哉地享受北京秋季的午后。

年柏彦便租了一台家庭车,可以让小朋友安全地坐在前排的那种,小静好对于这种车子感到新鲜,迫不及待地爬上去,催促着,“爸爸,快点呀。”

年柏彦跨上了自行车,转头看向素叶,“叶叶,快过来。”

“妈妈,快来呀,我们骑自行车。”小静好也朝着她拼命挥手。

这样,美得像是梦境,就好像,是素叶以往做过的梦,可是,那些梦再美丽,也不如此时此来得真实,她加快了脚步上前,跨坐在了最后一个座位上。

年柏彦作为骑车的主力,前臂保护着小静好,而素叶,双臂轻轻搂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了他结实宽厚的后背上。

她想起以前也这样骑过脚踏车,也是在后海,当时她逼着他穿着大嘴猴的衣服,载着她在后海的落叶间穿行。

那时候还有女孩子在说,你看那个帅哥还穿了个大嘴猴呢,好可爱啊。

她当时只想笑,也忍不住搂紧了他的腰,他的嗓音透过胸腔,是含着笑的,跟她说,娶你回家就是受罪。

你后悔了。

他说,后悔又怎么样能退货吗?

她便朝着他的腰一掐,你敢退货个试试。

素叶靠着年柏彦的后背,想起那个时候,她轻轻抿唇笑了。年柏彦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笑,伸手收紧了她的手臂,同样是沉稳磁性的嗓音,透过宽厚的胸腔,低低地传到素叶的耳朵里,他说,“叶叶,有我在。”

素叶心中动容,同样是三个字,这三个字的分量却是他从不曾忘记过的诺言。她搂紧了他,脸颊腻在了他的后背,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感受着他跟阳光一样温暖的体温,轻声说,“我知道,因为有你在,所以才幸福。”

人生,总会这样,兜兜转转,最后才发现,其实幸福就一直在身边,不曾离开过。就正如他说的,别怕走散,因为我会找你,一定,会找到你。

所以,幸福就是,不管走多远,他都在,一直,都在。

她娇滴滴地问,“哥哥,那你是我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

小女孩儿认真地点头,眼睛里闪烁着美丽而期待的光亮,“邻居家姐姐说男朋友都是要照顾女朋友的,哥哥你做我的男朋友,我做你的女朋友,这样你就能照顾我了呀。”

“可是你看上去很小啊。”英俊的男孩子轻轻皱眉,疑惑。

“那你等我长大,长到跟哥哥一样大的時候我就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这”?

“哥哥你答应嘛”小女孩儿要哭。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长大了就做哥哥的女朋友,好吗”

“那咱们拉钩。”

小男孩儿便伸手与她拉了勾,小女孩儿笑了,甜甜的,如娇气的洋娃娃。

她怕黑,怕疼,怕弄脏了身上的花裙子。

那一年,她只有四岁,他也才十一岁。

那一年,他和她谁都不知道,缘分,就这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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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谁的青春不迷茫》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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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如同大多数人一样,作者刘同一样有着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期,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他说觉得孤独就对了,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我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于是他把自己写了下来,写进了书中,于是创作出了青年励志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

·内容简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自己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作者所经历的事和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劝解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读者能够从作者身上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文章始终以第一人称述说现在,以当代人为背景亲情吐露的思想。作者刘同带领读者一起正视自己的过去,迷茫一直都在,人们需把握好现在,直面未来。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在大同的世界中,做小不同的自己”。刘同,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因《职来职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偶像和追求的奋斗目标,拥有几百万的微博粉丝,他的励志语录每一条都被疯狂转发。这是一本送给所有年轻人的心灵指南,是送给所有同龄人的成长礼物。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对这十年过往经历的总结,感悟及思考,在时间和空间交错中,用文字搭建一个立体世界,书写属于他的青春。去看一看他走过的路,发生过的故事以及相逢的人。然后发现,我们每个人就是这样成长的,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热泪盈眶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小说结局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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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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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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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全文共 6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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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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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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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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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有乔木小说网络结局

全文共 16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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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舒雅望在房上网,舒妈推门,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舒雅望结果牛奶对着母亲微笑:“谢谢妈。”

舒妈坐到她旁边的床上,静静的瞅着她,舒雅望喝了一口牛奶,转头问:“看着我干吗?”

“我看我闺女不行吗?”

舒雅望笑:“你看你看。好看吗?”

舒妈笑,抬手摸了摸舒雅望的头发:“好看,我闺女能不好看吗。”

舒雅望摇着头笑,也就只有在母亲眼里,她才是最好看的。

舒妈问:“你真要跟夏木结婚?跟他去美国?”

“嗯,真的。”

舒妈沉默了一会儿:“你真心想跟他去吗?”

“嗯,真心。”

舒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做了决定就不会改了,只是这婚姻大事你要想清楚啊,夏木那孩子现在是喜欢你,可他比你小六岁,等他到你这个岁数了,你就老了,万一到时候他变心了……”

“妈,”舒雅望好笑地打断她,“在这点上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夏木不是这样的人。”

“好吧,不说这个,那他现在大学也没上,什么也没有,你得等他多久他才能养家啊?在说去了美国你也没工作,他也没工作,你们两个用一分钱还得找他家里要,这日子你过得了吗?”

“妈,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舒雅望皱眉,“你不喜欢夏木?”

舒妈抱怨地哼了哼:“我怎么敢不喜欢,自从他来了之后,我敢说他一句不好,你和你爸都能把我吃了……”

“妈!”舒雅望无奈地再次打断她。

“反正你爸欠他们家一条命,你又欠他们家一份情,你要拿自己去换我也阻止不了你,妈就是舍不得姓唐的那孩子。那孩子多好,对你一心一意啊,妈一直想把他当我们家的女婿,妈知道你心里也还惦记着他……”

“妈,你别再说唐小天了。”舒雅望扭过头,不想再听。

舒妈叹了一口气:“你看你,妈说两句都不让说,要是以后在大院里遇上了,你怎么办?转身就跑?”

“不会遇上的,他现在在云南,根本不可能回来,等到他回来了,我早就已经到美国了。”舒雅望低下头,双手轻轻握起,轻声道:“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到头了。”

“雅望啊,你真的想好了?”舒妈握住她的手,还是不赞成女儿的决定,在她心里,只有唐小天才能给女儿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嫁一个会照顾她、体贴她、让她依靠的好丈夫,而夏木字她眼里,只是一个需要女儿照顾的孩子。

舒雅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笑着望着母亲:“妈,我想好了,这个决定我反复考虑了六年了,不会错的,夏木表面上虽然很冷漠,但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他真的很好,真的很爱我,我一定会幸福的。”

“妈妈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好就好吧。”舒妈摇摇头,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早点睡,别玩太晚。”

“知道了。”舒雅望点头答应,静默了一会而,捧起桌上已经冷掉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喝着,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芒照亮她的脸颊,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淡淡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固执。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舒雅望说她和唐小天不会再见面,可事实上,第二天她一出家门就遇见了他,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舒雅望愣住了,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唐小天穿着一身笔挺的07式新款军装,修长挺拔,丰神俊朗,轻易就能让人意乱神迷。

唐小天也没想到会遇见她,他紧紧地看着她,目光近似贪婪,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不愿意去计算……

唐小天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伸手握住她的手,舒雅望清醒过来,微微用力将手挣开,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

唐小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舒雅望低下头懊恼地咬了咬嘴唇,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抬头,带着有些僵硬的微笑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唐小天望着她说:“部队里有些事要回来办。”

舒雅望点点头:“哦。”

“你呢?”唐小天看着她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陪夏木回来的。”

“哦,这样啊。”

舒雅望望着地面,没有说话,唐小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站着。

明明那么想见面的两人,可见面了却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啊,对了,张靖宇约我明天见面,你要不要一起来?”唐小天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靖宇他说……很想你。”

舒雅望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住:“不了,我明天就要回W市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今天也可以,我打电话和他说。”唐小天说着就要给张靖宇打电话,舒雅望抬手拉住他,无奈地抬起头,悲哀地看着唐小天,“小天,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唐小天也悲哀地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和我算了?”

舒雅望低下头,快速地说:“我要和夏木去美国,然后和他结婚。”

舒雅望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管过了多久,她都没办法面对唐小天,没办法看着他受伤害,可最可笑的是,每次伤害他的人,都是她自己!

唐小天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盯着他:“你决定了?”

“嗯。”舒雅望紧紧地盯着地面,无法抬头看他。

“挺好的,去美国对夏木来说,是个好决定。”唐小天的眼睛有些红,他勉强笑着点点头,“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嗯。”

唐小天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她听见他轻声说:“再见,雅望。”

舒雅望死死地看着前方,眼泪就这样刷地掉下来:“再见,小天。”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好像都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在这个路口,那空中飞舞的红花,那年少时的承诺……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得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舒雅望要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前方忽然出现一双运动鞋,她抬起脸,泪水将视线模糊,她眨了一下眼,泪珠滑落,然后看清了眼前的人。

“夏木……”

夏木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回去,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起舒雅望,用衣袖粗鲁地将她脸上的眼泪擦掉,然后一把抓起她的手说:“回W市。”

舒雅望懊恼地皱眉,偷偷地看着他的脸色,想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道歉起,只能任他拉着快步往前走。

夏木冷着脸拉着舒雅望往前走,转弯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小天站在原地,一脸悲伤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目光相遇,唐小天的目光里有着恳求,他希望他能好好对她,夏木却躲开他的视线,他讨厌他,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一直讨厌,永远讨厌!

因为他爱的人,是那么地爱他,即使将她牢牢的牵在手里,他还是觉得,那么地不安,他很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回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紧紧的拉着她离开这里。

唐小天望着他们转过弯道,再也见不着踪影,苦笑着低下头,转身慢慢的走着,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他笑着说:“靖宇,出来喝酒吧。”

电话那头的男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老地方见。”

唐小天走到车库取车,还是那辆父亲退休之后给他的老式越野车。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车子,漠然地望着前方,熟悉的道路不断地后退,唐小天开着开着,停了下来,愣了半晌,忽然伏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

他知道他是男子汉,他不可以这样哭,他知道他是军人,他不可以这样哭,可是,她要走了,她真的要走了,离开家,离开军区大院,离开S市,离开中国,走得远远的,远到他再也见不到她,再也见不到了……

见过唐小天的当天晚上,夏木就拉着舒雅望去了W市,一路上夏木都沉着一张俊脸。舒雅望有些慌,却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下了飞机,夏木的脸色才稍减缓和。

到达W市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舒雅望提起精神,笑着将夏木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门一打开,舒雅望愣住了,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到处丢着女生换下来的衣服,泡沫地板上满是从超市买回来的零食,茶几上放着没吃完的饭菜和没洗的碗筷。

舒雅望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竹子这家伙,我一不在就把房间弄成这样。”

夏木没说什么,只是抬脚向房间里走去。舒雅望连忙拉住他,怎么能让夏木待在这么脏乱的环境呢,她转身从厨房里搬出凳子,用抹布将上面的灰尘抹去,然后拉着他坐下,温和地笑道:“你先坐这儿,我收拾一下。”

夏木拉住她,低着头,沉默良久之后,抬起头望向她,轻声问:“你一定要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吗?”

“呃?”

“雅望,我已经长大了。”夏木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紧盯着她的眼睛,用低沉悦耳的声音说,“我不想,再当那个被你捧在手心呵护的男孩。”

舒雅望愣住,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让他在最干净最舒适的环境里,她不想他有一点点不适的感觉。这样做,会让他不高兴吗?

舒雅望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无措的看着他。夏木站起身来,将她拉过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下,然后转身开始收拾房间。沾满油迹的碗筷被他抬手端到厨房水池里;餐桌上的白色垃圾饭盒被他丢进垃圾筐里。舒雅望有好几次想站起来去帮他,可都被他默默的瞪了回去。

她又急又好笑的看着他在房间里来回打扫着,当他向竹子那一堆堆脏衣服“进攻”的时候,舒雅望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一把拉住他:“夏木。”

夏木转身看她。

舒雅望微笑着说:“你别收拾了。你说让我别小心翼翼地照顾你,你也一样啊。收拾房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女生来做的。”

夏木摇头,语气还是像往日一般平淡:“没有什么应该,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需要做。”

舒雅望微愣,低头笑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忍不住感觉甜蜜,那种往外冒的甜蜜让她连心都颤抖了,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因为夏木不会说甜言蜜语。正因为这样,这句话,才更让她感动和心动。

舒雅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上前一步,紧紧的抱住他,很用力的拥抱着他,想将自己的心情传达给他,想告诉他,夏木啊,她也是,她也舍不得他做任何事,舍不得他有一点点不开心。

夏木抬手,也紧紧的抱住她,将俊美的脸庞埋在她的肩膀上,问着她熟悉的发香。

他们相拥了很久,从站着拥抱,到最后站累了,他抱着她坐在黑色的皮沙发上。两人静静的相拥,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得绕着她的发丝,她温顺的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他眷恋她的味道,她的温度,舍不得放手。

她迷恋他的怀抱,他的温柔,舍不得离开。

他们偶尔会交谈,她会轻声的问:“夏木,你还记得学校后面那片桃花林吗?”

夏木会说:“记得。”

她说:“你知道吗?你站在桃花中间的样子特别好看。”

夏木问:“你喜欢?”

她轻声说:“嗯,喜欢。”

当她说喜欢的时候,他的嘴角又轻轻地抿了起来,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满是闪闪的亮光,与平日的淡漠很不相同。

两人都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窗外是明亮的星空,月色很美,很迷人。

第二天清晨,当舒雅望睁开眼睛的时候,竹子正凑在她面前,那戴着眼镜的眼睛里,慢慢的都是贼贼的笑意,舒雅望伸手打开她的脸,嘟嚷道:“干吗笑得那么贱?”

竹子望着上方挑眉,舒雅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枕在夏木的腿上睡着了,夏木是倚着沙发睡的,他的眼里一片清明,看样子已经醒了很久了。

舒雅望坐起来,看着夏木笑:“醒了?”

“嗯。”

舒雅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好像经过昨天晚上,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似乎他们彼此贴近了很多。

“夏木,你还记得我不?”竹子笑着问。

夏木点头:“袁老师。”

竹子眯着眼睛笑,好像被夏木记得是天大的喜事一样:“哈哈,不愧是我的学生,记性这么好。”

“你别臭美了。”舒雅望指着凌乱的屋子道,“你把房间搞这么乱,还不赶快给我收拾。”

“我本来是想收拾来着,不过现在又不想收拾了。”竹子无赖地笑道,“为了让你们俩能更甜蜜地共度二人世界,我决定搬出去住。”

竹子双手合十,发出清脆的响声,点头笑道:“当然,为了感谢我,你们得替我收拾屋子。”

舒雅望摇头:“你想得美,要走可以,先把房间收拾干净。”

竹子耍无赖:“那我不走了。”

“随便,我无所谓。”

就在两个女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夏木已经起身,开始收拾房间了。

竹子哈哈大笑道:“哇,夏木等不及赶我走呢。”

夏木的动作微微一顿,脸上淡漠的表情未变,只是有些僵硬,他闷了一会儿,想解释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没说。

竹子指着夏木笑:“看,默认了。”

舒雅望拍了竹子一下:“你别欺负夏木不喜欢说话。”

“看,心疼了。哇哈哈哈哈!”

“行了啦,房间我来收拾,你快走吧。”

“哦,雅望也等不及我走了。”

舒雅望举拳:“忍耐是有限度的!”

竹子哈哈大笑地跑进房间,拿了几样东西,又哈哈大笑的走出来,走之前还对着舒雅望贱贱地眨了两下眼。

那像阵风一样的家伙走了以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舒雅望顺了一下长发,想接过夏木手上的扫把,可被夏木躲过了:“我来扫。”

舒雅望见他这么固执,也就不和他争了,笑着说:“那你好好打扫,我去做早饭给你吃,好不好?”

夏木望着她点头。

舒雅望揉揉眼睛,很欢快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除了成堆的泡面之外,还有一些米、鸡蛋、杂菜和牛肉罐头,以及火腿肠。

舒雅望想好做什么之后,就将米舀出来,洗干净,再兑上水,放在电饭锅里煮,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开始煎起荷包蛋来。就在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客厅里的夏木已经停下了动作,他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打转,如墨的眼珠里倒映出她的样子,她低头的样子,她被油烟呛着轻轻咳嗽的样子,她翻动锅铲的样子……

晨光轻轻地洒进这温暖的小屋,厨房里的舒雅望正为早饭而忙碌着,而夏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厨房门边,靠着门墙,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扬起的弧度,透露着他那淡淡的幸福。

舒雅望有些奇怪地转身问:“你站在这儿看我干什么?”

夏木没说话,她伸手推了他一下:“你别站这儿,身上都有油烟味了。”

他没动,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舒雅望无奈地笑了,笑容里带着温柔,带着宠溺,她轻声问:“饿了?马上就能吃了。”

说完,她转身想走,他却一把拉住她,然后,闭上眼睛,在她嘴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她满脸通红地愣住,一直到锅里的糊味将她唤醒。她慌忙转身,拿起锅铲,手忙脚乱地将已经糊了的鸡蛋装进盘子里,一边装还一边忍不住偷看他,当看见他微微抿起的嘴角时,她也忍不住眯起眼睛,轻轻的笑了。

夏木要就读的美国学校那边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暂时还不能过去。舒雅望想,既然这样,那她就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完再辞职也不晚。

因为夏木没有地方住,舒雅望也舍不得夏木离开,于是,两人便别别扭扭地生活在一起了。夏木每天接送舒雅望上班,暂别时两人都是依依不舍的眼神,偶尔回头相望一眼,然后满足地微笑。下班后回到家,就是两个人的温暖空间,他们时常依偎在沙发上,捧着杯子,开着电视,闲闲的聊着天。舒雅望经常下厨,每次都会煮满满一大桌菜,一脸笑容地看着夏木一口一口地全部吃下去。

每天晚上舒雅望都会给夏木晚安吻,每天早上吗都会温柔地叫醒赖床的舒雅望,然后开始平静的一天。

她经常会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满面笑容地和他说着她的设计,公园的湖边种一排柳树,还要建一个漂亮的八角亭;公园的中心要铺上翠绿的草坪;游乐场建在公园的南边;北边要建一个华丽的喷泉广场,喷泉不远处的花圃里要建一个鸽笼,在里面要养很多很多的白鸽,当人们走过去的时候,白鸽会飞起来,会有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

舒雅望每次说着她的设计时,眼睛总是亮亮的,那时的她像极了当初那个可爱的女孩。

有一次,舒雅望坐在大转椅上,一脸开心地问:“夏木,你喜欢什么花?”

夏木放下手中的书,想了想道:“桃花。”

“桃花?”舒雅望皱着眉,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是杏花公园耶!”

夏木不忍看她失望,浅浅的笑着:“杏花我也喜欢。”

舒雅望看着电脑屏幕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似乎有了主意,她开心的亲吻着夏木的脸颊,一脸神秘地说:“等公园建好了,你一定要去看哦!”

“好。”

舒雅望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夏木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面的笑容,心里满满的爱意忽然就这么爆发了,俯下身去,吻住了她柔软的嘴唇。她大吃一惊,有些僵硬的站着,睫毛一颤一颤的,嘴唇瞬间变得滚烫,脸一直红到耳根。夏木的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缓缓地加深了这个吻。

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她的嘴唇,舒雅望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他,她的眼角带着一丝醉人的羞涩,夏木的嘴唇轻轻抿起,他抱紧她,用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到时,一起去看吧。”

舒雅望红着脸,轻轻点头。

夏木抿着嘴唇,浅浅的笑着,将她又拥紧了些。

两人无声的拥抱着,谁也没有先动。舒雅望睁着眼睛,安静的靠在夏木怀里,双手轻轻的抱着他,她垂下眼,忽然出声:“夏木……”

夏木轻声应她:“嗯?”

舒雅望张张嘴巴,她好想问他,夏木,你幸福吗?和我在一起,觉得幸福吗?

可最后,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没问,轻笑着说:“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

夏木又简短地应了她:“嗯。”

舒雅望失声笑了,夏木还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改变,总是嗯,嗯,嗯的,不喜欢多说一个字。

可就是这样一个淡漠冰冷的少年,让她无时无刻不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平静的生活,简单而恬淡,夏木有时候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

可有一天,夏木在帮舒雅望找忘记带到单位的资料时,从书房的抽屉翻出了一个纸箱子。箱子的外表有些破旧,夏木也没多想,打开箱子一看,是慢慢一箱子的信。那些信连一封都不曾打开过,他随便翻看了一下,同样的信封,同样的笔迹,同一个人。夏木盖上箱子,有些狼狈的别转过头,心沉沉的下坠。

他想把箱子放回去,却又忍不住拿起一封,看着上面的字。这字迹他很熟悉,记得以前,舒雅望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下楼看信箱,信箱里总是有她的信在等她,她总是一脸笑容地拿出来,捧着信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到房间,将信看上好几遍才舍得放手。那时,她也有一个箱子,漂亮的粉红色箱子,她将他的每一封信,细心地编上号码,小心地放入箱子。

她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来,一封一封的数着,一遍一遍的数着,而他,总是站在门外,沉默的看着她数,那时的她,真的离他好远,她脸上的笑容,眼里的神采,心里的情意,总是透过那些信,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向那个叫唐小天的男子。

夏木坐了下来,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一封一封的数着,那些信杂乱无章地散落在桌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就在这时,竹子正好回到家中,书房的门没有关,她笔直地走过去,看见夏木,很亲热的笑着:“夏木,你在家啊?”

竹子走近,看见夏木手里的箱子,忽然吃惊道:“啊!这些信……”

夏木将信放下,转头问:“怎么?”

竹子嘟着嘴巴,抓着头奇怪的说:“这信你没来之前,雅望叫我帮忙扔掉的啊,奇怪,我明明扔到楼下的垃圾车里了啊,怎么又跑回来了啊?”

夏木的身子猛然一顿,眼睛忽然微微地湿润起来,呆滞地望着她。

“你在数啊?不用数了,1089封,雅望几乎天天都数,光数又不看,真是奇怪的人……”竹子低头拨弄了下桌子上的信,忽然感觉有些不对,抬眼就看见了那样的夏木,像是掉入了绝望的深渊,那浓浓的忧伤,像是快要哭了。竹子不知所措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夏木,你怎么了?”

夏木没理她,竹子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她硬着头皮回到房间里,拿了自己的东西,慌张地逃离。

舒雅望在公司等了夏木半天,还是不见夏木过来,有些不安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居然连电话也没接。舒雅望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急忙和公司请了假,跑回家去。

打开房门,看见夏木好好地坐在书房里,这才放下心来,皱着眉问:“你怎么了?人也不去,电话也不接,想急死我啊?”

夏木低着头没说话,舒雅望奇怪地走上前去:“夏木?”

当她看见书桌上的那些信时,连忙跑过去想将信收起来,她慌张的解释:“那个,这些是……这些是……这些是我准备丢掉的。”

“丢掉了,再偷偷地去捡回来?”

舒雅望停下动作,咬着嘴唇,笑着装傻:“你在说什么啊……”

夏木难过地说:“你还是爱唐小天,舒雅望还是爱唐小天啊。”

舒雅望使劲的看着他说:“不……不是。我,我喜欢……你。”

“你在说谎!”夏木望进她的眼里,一字一句满是伤痛,“你爱他,你永远都爱他,你只爱他!我知道,不爱唐小天的舒雅望,就不是舒雅望了。”

“夏木!”舒雅望大声叫他的名字,眼泪落下来,她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夏木的手说:“夏木,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想给你幸福我真心这么想的。”

“那么雅望,你的幸福呢?”夏木看着她,轻轻的问:“我可以给你幸福吗?”

“可以!”舒雅望固执地望着他,“你可以。”

夏木没说话,紧紧地皱着眉头,一脸难过。

“夏木……”舒雅望急了,按着他的双臂,看着他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都吃了苦头,所以让我们在一起,嗯?这些日子不是很好吗?我们难道不是很幸福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心想和你在一起!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舒雅望难过地哭了出来,夏木走上前去,轻轻抱住了舒雅望,眼神渐渐暗下:“别哭,不要哭。雅望,别哭,知道了,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舒雅望紧紧地回抱住他,在他怀里使劲的哭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一定会丢掉的,这次真的会把它们丢掉。”

夏木没说话,他知道,她能狠下心来丢掉这箱信,可她真的能丢掉心里的那个人吗?

她真的能吗?

这样勉强和自己在一起,她真的会幸福吗?

第二天,没有人唤醒沉睡中的舒雅望,夏木还是离开了,就连舒雅望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也不见了。舒雅望慌张地寻找他,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放爱自由——夏木。

舒雅望拿着信纸不停地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舒雅望拿着信纸颓然地跌坐在地上,这次她没有哭。

她不哭了,再也不哭了,因为那个对她说,你一哭,我就想杀人的男孩已经离开她了。

竹子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舒雅望,沉默的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到她从她面前走过都没注意到她,等她从房间拿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才看见她。竹子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干吗呢?坐在那儿和鬼一样,想吓死人啊?”眼神四处瞟了一圈,疑惑地问:“夏木呢?”

舒雅望沉默半晌,然后说:“他走了。”

“走了?为什么?”

“他说放我自由。”舒雅望闭上眼,痛苦地将双手插进头发中,紧紧握住,“自由?什么才是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他放我自由。”

竹子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很认真的望着她问:“雅望啊,你是因为内疚,是因为想补偿夏木,所以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我……”

“不要着急否认,你好好想想,你是真心爱夏木吗?比爱唐小天还爱吗?”

舒雅望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死死地皱着眉头。

“雅望,如果你不够爱他,那就放他走吧,其实,你也应该放他自由。”竹子看着舒雅望。舒雅望茫然地看着她,长发顺着脸颊散乱的垂下来。

“难道你不认为,夏木他应该得到一份真诚而完整的爱吗?”

“对,他应该得到。”舒雅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他本来就应该得到光明的前程,梦一般的爱情,温暖的家庭,他的人生应该是最美好的……”

“雅望……”

“我知道我应该放他走,可是……”雅望低下头,喃喃地道,“可是,我爱他呀,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

“我真的爱他呀。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想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他,想每天晚上都能和他说晚安,想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让他幸福……我爱夏木!真的爱他……”

她怎么可能不爱他呢?从她看见他拿着枪站在血泊中的时候,从他打开救护车将自己救出来的时候,从他告诉她可以打掉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心,早就一点一滴地被他的爱渗透了,蚕食了,吞并了,她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了。

对,她是内疚,她怎么可能不内疚?她毁掉了他六年光阴。

对,她是想补偿他,可她有千万种办法可以补偿他,可她却选择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爱他,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也知道,骄傲的夏木,是不会接受这种愧疚一般的爱。

她是忘不掉唐小天,唐小天对她来说是生命力重要的人,她真的忘不掉,可是那种爱他的感觉,她已经渐渐忘记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忘记他,坦然地面对他了。

是她不好,是她表达得不够清楚,是她做了让他误会的事,她真是活该。

“那你去找他!和他说清楚。”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我。”

“那你就说到他相信为止,雅望,你不是说要给他幸福吗?那就去啊!”

舒雅望抬起头来:“对!我要去找他,要和他说清楚,再也不会让他偷偷地跑掉了,不管他去哪儿,我都要跟着他。”

“加油!支持你。”竹子握拳,给她加油打气。

舒雅望给郑叔叔打了个电话,求他告诉她夏木的下落,郑叔叔一开始不愿意说,舒雅望求了半天,郑叔叔才告诉她,夏木现在住在W市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将搭乘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去美国。

舒雅望挂了电话,穿上外套,冲出门去!

她想清楚了。

这次,她不会再犹豫,

她会紧紧牵住他的手,

她会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我爱你”,一直说到他相信为止。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晚上,霓虹灯在城市中闪烁着,空气微凉。夏木漠然地站在天桥上喝着啤酒,看着车流从天桥下穿过。他喜欢这样,在夜晚的霓虹灯下,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街头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这样会让他觉得很平静,平静到就像时间也停止了一样。

他抬手,喝了一口啤酒,微微地有些苦涩。

离开她才一个小时,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清晨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睡脸,他真的不想走,一步也不想离开,他在她床头站了一个多小时,他想着,她要是醒了,他就不走了。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多么希望她能睁开眼睛叫住他,留下他。

原来,自己是个这么不干脆的男人。

夏木苦笑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皱起眉头想,是他太贪心了,记得小时候,他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只要能每天看见她就好。

可现在呢?他不停地想要更多,温柔的笑容,甜蜜的亲吻,这些都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她的心,她的灵魂,想要她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

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还是去强求。

夏木垂下眼睛,喝完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酒,将瓶子捏得哗哗作响。他直起身子,走下天桥,将空瓶扔进垃圾桶里,双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往前走着。

夜风吹散了他的酒意,他很清醒,可他不愿意这样清醒。前方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酒吧的彩灯吸引住了他,他没有多想,转身走了进去。酒吧里的灯光很暧昧,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围着桌子,坐在沙发上轻声耳语,夏木挑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几罐啤酒,沉默地坐在哪儿。

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一个女人正对着夏木坐着,他一来女人就着迷地盯着他的脸看,她身边的男伴不满地推了她一下,“看什么呢?”

女人说:“那个男人好俊俏。”

“哪个?”男人不爽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又不爽地收回视线,“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女人着迷地说:“他要是小白脸,我愿意倾家荡产去他!”

坐在她侧面的男人好笑地转头看去,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只一眼就将女人迷到愿意为他倾家荡产。

可当他看清楚时,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低下头来,无框眼镜的玻璃片反射着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握紧双拳站起身来,沉着脸,全身散发着恐怖阴冷的气息,单手插入裤袋,拿出手机,最后转头瞥了一眼酒吧里的夏木,然后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

夏木喝完几瓶啤酒,又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当酒吧的摇滚乐响起来的时候,他皱着眉头走出酒吧。

出了门,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喧嚣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马路上也没有行人。夏木走了几步,忽然感到猛地一阵冷风从身后向他袭来,他伸手去挡,“咔”一声,是铁棍敲在骨头上的声音,夏木感觉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还没等夏木反应过来,又是一阵银色的闪光,夏木抱着手臂,侧身躲过,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四个高大的男人拿着铁棍将他包围在中间,一步一步地向他逼近。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手里的烟正慢慢地燃烧着,他踩着优雅的步子走来,嘴角扬着邪恶的笑容:“夏木啊,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旧帐。”

夏木站在包围圈中冷冷地看他:“曲蔚然,你还没死。”

曲蔚然摇摇手指:“你不死,我怎么可能会死?”

夏木对他的伤害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想报仇想地快疯了!他当初如何废了他,他现在就要如何回报他!

曲蔚然冷笑着将他手里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狰狞地命令道:“给我废了他。”

拿着铁棍的男人们听到命令,一窝蜂地向夏木袭去,一瞬间,夏木被铁棍打中好几下,鲜血从他的嘴里流出,疼痛使他闷哼出声。一根铁棍狠狠地打在他胸口上,他喷出一口血水来,接着又是一棍下来,猛地击中他的头部,他眼前一花,被打得半跪下来,流淌着的鲜血流过眼睛,世界变成一片血红色,他睁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曲蔚然,他正冷笑着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享受一般:“慢慢享受吧,夏木,从明天开始,你也是个废人了。”

又是一棍打来,夏木吐出一口血,忽然他猛地伸出手,硬是抢过一根铁棍,站起身来,从四人包围圈中打出一个缺口,向曲蔚然冲过去!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拿铁棍的男人,他们的铁棍不时地打在夏木单薄的脊背上,一个男人眼看追不上他,便将手里的铁棍对着夏木猛丢过去,铁棍正好砸在夏木头上,夏木脚下踉跄着向前冲了两步,鲜血一瞬间流满他的半边脸颊,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他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挥舞着利爪,凶猛地向曲蔚然扑去。曲蔚然有些慌张,君子面具再也戴不住了,他慌张地向后退。夏木的铁棒向他挥过来,他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两步,一道刺眼的光线射过来,刺耳的刹车声加上沉重的撞击声,曲蔚然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夏木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四个人见到这种场面,慌忙扔掉了手中的铁棍,仓皇而逃。

夏木的额头不停地冒出鲜血,他拿着铁棍,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睁着眼睛费力喘气的男人,这是第二次,第二次他看着濒死的他。

可就如第一次一样,他不后悔,一点儿也不。

曲蔚然也看着夏木,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这是他第二次要死在他手上。他记得第一次的时候,那天他在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他浅笑着藐视着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是的,藐视。当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没死的时候,那些人到底有谁正眼看过他?当他们帮着正室的大公子欺辱他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能坐上继承人这个位子吧?

他微微地扬起嘴角,愉快微笑。会议室里的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就在他刁难一个公司元老时,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一脸杀气的男孩冲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很难忘记的脸庞。

那男孩的眼神很凶,像是要扑上来,准备将他撕成碎片一样!

可他不怕,甚至有些得意。他喜欢这样,喜欢别人极度憎恨他。男孩向他冲过来,他甚至准备开口调侃他:怎么,你真的想杀了我?

他甚至想,他要是想动手,那就给他打两拳好了,应该不会痛,也不会痒。

可没想到的是,那男孩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抬手就拿出一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他那时的眼神和现在的一样,那像野兽一般的眼神,阴冷的,残忍的,想置他于死地的眼神。

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多疼,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当年,他没死在他手上,却没想,今天还是……

忽然他笑了,笑得很苦,他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要死在……你……手上……呵呵呵呵呵呵……”

曲蔚然笑着笑着,缓缓地闭上眼睛,其实,他不怕死,他只怕死了以后,连一个为他流眼泪的人都没有。

听说,人将死的时候,眼前会闪现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可为什么,当他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见?

站的笔直的夏木冷冷地看着他,看着他闭上眼睛,看着他再无声息,看着看着,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手中的铁棍慢慢松开,掉在地上。额头的鲜血不停地流着,他蹒跚的往前迈步,他忽然很想见她,想回到她身边,他要回到她身边,回去,他离不开她。

他的脚步踉跄了一下,猛地跌坐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时的呕出大量鲜血,他俊秀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他的手脚微微地抽搐着,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他清冷空洞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渐渐的,他不动了,他的眼神涣散,瞳孔开始放大,他像是一只濒死的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混合着血液,呢喃着:“雅望,雅望……雅望。”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的眼睛轻轻合上……

眼前,像是电影里的黑白镜头一样,一幕一幕地放着。

那熟悉的军区大院,那二十分钟的上学路,那灿烂的艳阳天,那三层楼的别墅,那次初见,那一个深爱的人。

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那次初见,他扶着古木栏杆,顺着楼梯向下走,她听到响声,抬起头来,望向他,扬起嘴角,柔柔微笑,清雅淡丽。

于是,他也笑了,缓缓地牵动嘴角,轻轻地望着她,笑了。

她说:“你好,我叫舒雅望,你可以叫我雅望姐姐。”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他从未叫过她姐姐,从未……

深夜,

安静的城市里,

昏黄的灯光下,

鲜血遍地,触目惊心。

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五星酒店里,一个清秀的女子满眼坚定地站在大厅里等待着,等他回来,等他站到她面前,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告诉他:“夏木,我爱你,很爱你,没有假装,没有勉强,就是爱你。”

她想,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一定会笑吧,那珍贵又温柔的笑容,她会再一次看见吧。

那大厅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陌生的面孔从她眼前来来往往地走过,她等得急了,就走到酒店外面张望。两辆救护车从她面前开过,警笛声鸣得她心乱,她皱了皱眉头,莫名地心慌。

二十二岁那年的记忆像是压抑不住似的往脑子里冒,她全身止不住得微微颤抖,她用力地呼吸了几下,告诉自己不要乱想,没事的,没事的。

她坐立不安地在酒店门口来回踱步,紧紧地望着远方的马路,她等了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际漫出淡淡的灰白,她终于等到了,那是一通电话,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看着震动着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去接,可最后,她还是接了,电话里的声音是冰冷的,说出来的话,是可怕的。

“你好,这里是W市人民医院,你的朋友夏木,于今夜凌晨一点送入我院救治,因脑部被硬物击打多次,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十六分确认死亡。”(我打字的时候又哭了)

舒雅望拿着电话,呆呆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一直维持着拿电话的姿势。她不哭,也不闹,她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她只是等得太累了,所以她做梦了,梦到一个神经病给她打电话,说夏木死了。

夏木怎么可能死呢?

她有多少话要和他说呀,她有多少情要和他诉呀,她要给他全天下第一的幸福,要给他天下第二的幸福,要给他一切的一切,倾尽全力,像他爱她一样爱他……

“舒小姐请你现在来一趟医院,有些手续……”

舒雅望慌忙地挂了电话,取下电池,她不要听,她不相信!

她慌张地跑回家里,紧紧地关上房门,拒绝接听任何电话,不理睬任何人的敲门声,她不想听到任何人在她面前说起夏木!

竹子摇着她的肩膀让她冷静,让她面对,让她想哭就哭。

她拒绝,她尖叫着将她赶出去,她不要听,她不要冷静不要坚强不要哭!夏木没死!

没死没死没死没死!

可,即使她不相信,即使她不想听,事实就是事实,夏木死了,真的死了,他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满身伤痕。

两天后,舒爸将躲在W市出租屋里的舒雅望拉出来,让她去送夏木一程。舒雅望尖叫着,抗拒着,她不要去,她才不要去,哪儿都不要去,她就待在家里,就待在他们曾经幸福依偎着的地方,只要她在这儿,他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相信夏木死了,绝不!他只是生她气了,他走了,去美国了,他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儿,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就像她离不开他一样。

舒爸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老泪纵横地吼:“你不去看看那孩子!你让他怎么闭眼啊。”

舒雅望捂着脸颊,跪坐在地上,愣愣地坐着,面无表情,她咬着嘴唇,微微颤抖着,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拼命地涌出来,然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舒雅望被爸爸扶着,来到市医院的太平间,她在那里再次看见了夏木。

舒雅望流着泪,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弯下腰来,仔细地看着他。那一生罕有笑容的孩子,在死后,嘴角居然带着一抹漂亮的笑容,他像是睡着了,做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他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事,梦里有他最爱的人,他流连在那儿,不愿醒来。

抬手,轻轻地抚着他脸上的伤痕,抚摩着他嘴角的笑容,她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她看见他脖子上的亲吻鱼项链,终于再也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她哆嗦地伸出手,将他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摘了下来,取下一只小鱼,牢牢地握在手心,将项链再次给他戴好,眼泪急速地往下掉着。

她握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两天后,夏木的葬礼在S市举行,那天天很蓝,云很淡,天气出奇的好。

那天,来的人并不多,夏木的亲友本就不多。

那天,所有的人,都低着头,沉沉地哭泣着。

那天,舒雅望一个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直到老天终于开眼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雅望站在雨中,望着墓碑上的男子,静静出神。过了好久,她才发现有人站在她身后为她撑起了伞,她愣愣地转头看去,只见唐小天站在她边上,静静地陪她站着。

舒雅望转头,问:“你也来了?”

唐小天看着夏木的墓碑,眼睛微微地红了:“我来送送他。”

舒雅望点点头:“夏木会高兴的,他以前不喜欢你,是因为我喜欢你,现在我爱的人是他了,他应该不会讨厌你的。”

唐小天苦笑一下,蹲下身来,将手里的鲜花放在夏木面前,雨滴打在透明的包装纸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望着夏木说:“你小子终于成功地抢走雅望了,这下开心了吧?”

照片里俊美的男子,眼神是一惯的淡漠,唐小天看着他,忽然低头道:“对不起,夏木。”

“一直想和你说,对不起。”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认识了曲蔚然,夏木也不会死,雅望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就连曲蔚然,他也不会死。

舒雅望望着他的背影,抬手在他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唐小天站起身来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舒雅望低着头说:“我会去美国照顾夏爷爷。”

唐小天问:“去多久?”

“不知道。”舒雅望摇头,抬头笑着问,“你不会等我吧?”

“我不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太了解她,她的心已经完全从他这儿离开了,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

“嗯。”

唐小天揉了揉舒雅望的头顶:“雅望,好好的,要坚强。”

“放心吧。”雅望点头,“我会的。”

“那。”唐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先走了。”

“嗯。”

唐小天将雨伞递给舒雅望,她接过伞,他转身,快步地从墓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她也没有。

时间一晃,又是五年,舒雅望从国际机场走出来,郑叔叔亲切地为她打开黑色的轿车车门,舒雅望坐了进去。

郑叔叔扬声问:“雅望,老司令身体还好吧?”

“嗯。爷爷身体硬朗得很。”

“哦,那就好。”郑叔叔放心地笑笑。郑叔叔又问了好多问题,舒雅望都一一回答了,郑叔叔又说了很多军区大院里的事,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地说着。

舒雅望靠着车椅静静地听着,阳光照在她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上,很是耀眼。

一直沉默的舒雅望忽然说:“郑叔叔,开车去W市的杏花公园吧。”

她忽然很想去自己设计的公园看看,那时他答应她,会带她一起去看的,可惜他没机会看了,而自己,也一直没去过。

五月了,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舒雅望下了车,走进公园,看着满园的桃花开得正热闹。

她忽然轻轻地笑了,脑子里忽然想起多年前她和他的对话……

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他说:“桃花。”

“呃……可这是杏花公园。”记得当时自己很苦恼,要怎么在杏花公园里种满桃花呢?后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开心,她还是想尽办法,将公园设计成了桃花公园。

舒雅望漫步在公园里,公园很漂亮,像天堂一样,桃花杏花交错地开着,不时有风吹过,花瓣落了满地。她走过喷泉广场,广场上的孩子们追逐着白鸽笑得很灿烂,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牵着一个七八岁的漂亮小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她忍不住回头望向他们,美丽的白鸽飞起来,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女孩的裙角飞扬,笑容灿烂。她停下来,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羽毛,坏心眼地在小男孩的脖子上挠着,小男孩捂着脖子,生气地瞪她,她笑呵呵地继续挠他,小男孩抬手还击,女孩转身就跑,两人在广场中央追逐着,单纯明亮的笑声传得很高很远。

舒雅望出神地望着他们,忽然想起她和夏木刚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欺负他,而他气鼓鼓地扑上来咬她,那时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舒雅望转过头来,默默苦笑一下。

如果能守着童年的幸福,一天一天地慢慢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公园里到处开着桃花,姹紫嫣红色彩斑斓,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远远地看见一座精致的八角亭,她走了过去,抬起头。

果不其然,那亭子的牌匾上写着:夏有乔木,雅望天堂。

舒雅望看着这牌匾久久不能言语,她的心紧紧地抽痛了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她为他设计的天堂?为什么他不能陪她来看一眼……只要一眼,他就能明白,她真的爱她,好爱好爱他,就像她自己说的,真心地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呢?

这美丽的天堂,没有他,又如何能称之为天堂?

“雅望。”

绚丽的桃花丛中,好像传来夏木清冷的声音。舒雅望猛地转头看去,像是看见了他站在桃花丛中望着她轻轻地抿起嘴角,就像从前那般。

舒雅望的鼻子微酸,眼泪唰地一下滑落。

郑叔叔紧张地上前问:“雅望,你怎么了?”

舒雅望咬咬嘴唇,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他。”

如果当年她能早些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如果……

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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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全文共 4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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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小说中霓凰是大梁南境奇才女帅,林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欢迎大家浏览。

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与为其解水战危局的前赤焰军大将聂铎相守。

霓凰的角色经历:

十三年前 云南王穆深携女进京,认识林殊,太皇太后见他们两小无猜,便做主为他们订下了亲事。

十二年前 林燮大将军卷入一场逆案,父子俱亡,因儿女亲家之故,受到牵累。梁皇对此藩王穆深有了疑虑之心。

十年前 大梁南边的强敌楚国兴兵,云南王穆深战死,霓凰临危受命,全军缟素迎敌,血战楚骑于青冥关,歼敌三万。此役后,朝廷颁下旨意,命霓凰郡主代幼弟镇守南方,南境全军皆归于其麾下。郡主指天盟誓,幼弟一日不能承担云南王重责,是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南境十万边防铁骑的奇才统帅。

两年前

遇到过一次几乎已无力挽回的危局。郡主的麾下,善野战,善攻防,确是威猛之师,但却有一个至弱之处,那便是水战,正在为难关头,聂铎奉少帅林殊之命协助郡主,自荐最擅水战,请求入营供职,经过半月筹谋,他亲上战阵,一举破敌。相处中两人互生情愫。

聂铎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简函给郡主,上面写着‘盟内见召,奉命返程’的话。郡主气恼他这般绝决而去,撕了书函,令人不许追赶。

文中第一年(二十七岁)适逢郡主幼弟成年,入京袭爵,朝廷有意公开为郡主择婿,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大家都以为依郡主高傲的性情,不大会接受这种公开挑选的方式,谁料她只略加了几个附加条件之后,便应允了。

请求梅长苏为其排列选婿文试的求婚者座次

认出梅长苏便是林殊。

文中第二年 四月十日的清晨启程离开金陵,皇帝派内阁中书亲送于城门以示恩宠

文中第三年 与聂铎成亲,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霓凰一角的情节概述

【少女情怀】自小便入金陵,以其云南藩王之嫡女的身份与帝都贵胄均有往来,其中与林殊、景琰最是熟稔。为人单纯跳脱,与风头无两的天才少年林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人曾于上元佳节之夜于林府悬灯屋檐下,灯映桃花面;常常于河边一起骑马练剑,素性不耐烦的林殊却能悉心教导一整天;还一起整蛊靖王萧景琰,以其性格固执不知变通,遂与林殊共同起了绰号叫“水牛”,后来此外号传开,宫中之人亦熟知此事(静妃曾说:那个孩子啊,从小就喜欢喝水,一头水牛)。

太皇太后,亦是林殊与诸皇子的太奶奶,对林殊倍加宠爱,做主将霓凰郡主许配与林殊,只待少年及冠、少女及笄。

【一夕惊变】后来赤焰一案,林殊尸骨无存,林氏满门于一夜之间成了逆贼。云南穆府虽因皇家赐婚没有牵连,但后勤补给上诸多掣肘,以致后来南楚突然发兵,其父云南王穆深一战不胜、二战阵亡,留下年幼的儿子无力负荷,迫使长女穆霓凰以女子之身披甲上阵,竟力挫南楚,保得南境平安。由此她一战成名,霓凰被封一品军侯,执掌云南十万边防铁骑。

七八年后,南楚再度兴兵,以连舟铁索战法(以铁索连舟,巨舰为营),直逼南境腹地。霓凰郡主手下铁骑虽骁勇善战,然不通水战,于青冥江水战被打得节节败退,青冥关几乎不保。正当此时,林殊派遣原自己手下副将卫峥,前往南境助郡主破敌。大胜之后,卫峥返回廊州的途中,霓凰因看出其易容改装,故遣府中精锐追踪,却于江左境内踪迹全断,由此霓凰推断出此人受江左盟指派。

【情深】两年后麒麟才子梅长苏进京,因太皇太后无意唤其“小殊”,同时梅长苏于跟前情难自已握紧霓凰之手,霓凰动了疑心,并藉此与之结交。后梅长苏因霓凰郡主招亲之事进入朝堂众人的视线,凭借智取百里奇和过人的文采,受到梁帝的注意,但因昭仁宫之事更增霓凰的疑心。

经明里暗里的调查问询,包括经赤焰帅府的试探,梅长苏于穆府梅园情不自禁的举措,以及黎崇的玉蝉使霓凰几乎可以断定,梅长苏即是林殊。长亭外,霓凰的步步试探,平素心思机敏、巧舌如簧的梅长苏却无招架之力,不是隐瞒不住,而是根本不再隐瞒。当霓凰探查不到林殊的胎记时,她不甘的眼神对上梅长苏心碎的神情,两人十二年的隐忍都到达了极限——她扑进了林殊的怀抱,而他没有再拒绝,而是抬起了手给她以完整的拥抱。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终于回来了。

大年初一,林殊过府拜年,霓凰以万福礼还礼,使自己的弟弟穆青暗暗好笑。正月十五,霓凰微服造访苏宅,恰见林殊望着花灯出神,不禁嫣然一笑。

正月底,私炮坊惊天一爆,梅长苏于现场被靖王误会参与此事。正当此时,在他身旁的霓凰立时火冒三丈,当即反唇相讥,直至靖王低头认错。

开春后,梅长苏修缮园林完工,邀夏春等人前来苏宅作客,冒险检验密道。霓凰与蒙挚惊出一身冷汗,二人去而复返,梅长苏拜托两人帮忙隐瞒身份,霓凰深体林殊的呕心沥血,应允并承诺“不让你受丝毫委屈”。

四月,南楚和亲使团进京,为防南楚妄动,梁帝命霓凰回云南,同时却让穆青留在金陵为人质。穆霓凰临行前造访苏宅,将祖传的黄岗玉牌交给林殊,方便他京中谋事。林殊慨然答允照顾穆青,而穆霓凰只求他一切平安。一颗冰凉的心,也只有在苏宅、在林殊的怀中,才能得到些许温暖。

年前,太皇太后薨逝,霓凰闻讯赶回京城,当夜悄然来到苏宅,见到坚持守孝的林殊。出于对这位慈蔼的长辈的孝道,也是替林殊哥哥代行孝礼,霓凰自请前往卫山为太皇太后守灵。

次年春,皇室依制前往九安山举行春猎仪典,却遭意欲谋反的誉王率庆历军围困。霓凰郡主接到靖王的信使得知此事,因林殊也在九安山忧心如焚,当即率一千守灵卫士狂飙突进,于万军中击杀叛军都督徐安谟,迅速平定叛乱。

自九安山回京后,霓凰便一直留于京城协助林殊。于聂锋解毒的前一日,霓凰终于从蔺晨口中得知林殊哥哥所遭遇的一切,那一刻她心如刀割;当林殊安慰她尚有十年,霓凰只说了一句——“够了”。直到金殿呈冤的那一日,霓凰以林殊遗孀的身份请求重审旧案,林殊为之动容。历时一月,赤焰之案终于审结。

【缘浅】林殊了无牵挂,打算离京携霓凰游历江湖,恬淡地度过自己最后的时日。不料晴天霹雳,四境邻国同时发难,霓凰为稳定后方决意赶回云南主持大局。而林殊,选择了北境——他终究是林殊,哪怕倾尽余生也不容国土一寸沦丧。当他声嘶力竭地向蔺晨催要冰续丹时,霓凰悄悄进了苏宅,一字一句都给听去了。她的心再一次碎了,因为这一回她知道,他是注定回不来了。她含着泪问他要个说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她趁他进宫去骗景琰的时候,将自己想说的尽数告诉飞流——那个被林殊哥哥看作弟弟的孩子——并请他代替自己好好保护他。

城门口,两人心知肚明,这应当是此生最后的诀别了。霓凰没有多说,既然此生注定不能相守,那便放手让他去。最后的遗言,是宫羽送来的,信封上只有六个字——“吾妹霓凰亲启”,是林殊那锋芒毕露的字迹,笔端诉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儿女情长。

【尾声】(虚构)自收到林殊绝笔,穆霓凰一连三日闭门不出。其弟云南王穆青忧心如焚,第四日竟翻窗探望。谁也不知姐弟俩说了什么,穆王府中人只知云南王出来时竟也是哭红了眼。五日后,穆霓凰带穆青、宫羽星夜进京;次日早朝,霓凰当廷上奏,自请戍守北境,举朝哗然。穆霓凰语声淡淡,只一句解释:”先夫死国,遗孀理当承其遗志。“一旁的穆青附道:“穆青已承袭王爵,南境安危当一力承担,不敢再累长姐与姐夫再分离。”太子萧景琰当廷准其所请,不想一时哽咽失声;人人皆知,云南王所说的“姐夫”和郡主所说的“先夫”所指即是林殊,也无怪一向冷硬的太子殿下一时失态。众臣皆是感慨,唯言阙眼光一闪即转黯然,眼角一滴清泪悄然滴落。

当晚穆霓凰携宫羽再度走进苏宅,遇见微服出宫的太子殿下和静贵妃,四人话别一宿未眠,聊的话题却只有一人。第二日穆霓凰与宫羽离京,自苏宅出发没有惊动任何人。行至城郊凉亭却见有四人前来相送——言侯父子、莅阳长公主母子。年近花甲的言阙只问了一句:“长苏者,藏殊也;江左梅郎面具之后,是否藏着赤焰少帅?”此话一出,一旁的萧景睿及莅阳长公主皆惊——他们二人是因言豫津带老父手书请来送行,不想竟又是一则晴天霹雳的消息。霓凰并未惊讶,只噙着泪微微颔首;林殊早在绝笔中告知,言叔父可能早已知情,不必隐瞒。莅阳长公主泪流满面,萧景睿更是懊恼得像个孩子一般涕泗横流,反反复复只一句“我一直错怪的竟是林殊哥哥。” 言阙仰天喃喃道:“燮兄,得子如此,你可以瞑目了!”

长亭一别,两骑作四骑,萧言两公子自此消失于帝都。三月后,新军成军,主帅蒙挚自帝都赶来,携新皇圣旨赐名长林,蒙挚为主帅、穆霓凰任副帅并奉旨组建“羽烈营”,卫铮、甄平等赤焰旧部皆云集其中。同日,蔺晨带来飞流,“长苏遗命,让飞流如护自己一般护卫郡主。”飞流用力点了点头:“苏哥哥,穆姐姐,都好。”一语未毕,众人皆已泪光盈盈。”长苏你何其狠心啊!“说完飘然出帐。

十年后,北燕大渝联兵十万再度突袭,蒙挚率长林军与之对垒三月,一日夜间穆霓凰亲率三千羽烈营骠骑突然大举进攻,一夜之间歼敌近两万,联军一溃千里,蒙挚倾十五万大军围困八万残军于梅岭,一把大火焚尽两国最后的精锐,玄布、拓跋昊、金雕柴明等燕渝名将皆阵亡,燕渝君臣绝望长叹“赤焰重生,赤羽复兴,天下何安!”。旬日,聂锋夫妇奉旨率十万援军赶赴前线,半年攻破渝都幽州,尽收大渝国土。北燕割地三百里乞和,得以苟延残喘。

一年后,蒙挚因战伤复发回金陵休养,穆霓凰接替主帅之职,提拔萧言等一干青年将领,扩军至二十五万,并命卫铮统领羽烈营。又三年,言豫津用计诱使北燕毁约兴兵,聂锋以六十岁高龄自请为先锋大将,在卫铮歼灭敌军后旋即挥师兵临蓟城,城下再灭援军七万。岁末,穆霓凰领军进驻蓟城;正月,梁帝亲赴北境,接受北燕君臣举国投降。自此中原一统、天下大定。穆霓凰以不世之功,破例封为“镇国长公主”,”长林“、“羽烈”经两次灭国大战,自此名垂青史。

贞祁四十八年冬,长林军主帅穆霓凰病逝于长林帅帐,享年75岁。死讯传开,全军缟素,北地百姓哭声延绵数百里。老皇萧景琰亲临北境致祭,并遵其遗嘱将遗体火化,骨灰洒遍梅岭群山。宫羽为其整理遗物,发见宗主绝笔被郡主贴身保存四十六年。封皮背后留有穆霓凰笔迹——北定中原之志已偿,霓凰不负兄长所托,死无憾也!

一段过往,两行清泪。叹情深缘浅,至此无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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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女医明妃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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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取材自真实历史人物,在明代的传统风俗中,女子为官行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梦想便是悬壶济世,最终她成为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女医明妃传》从一开始就融入了破除封建礼教,号召男女平权的思想,女性独立自强意识对当代女性也深受启发。网友称该剧是古代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十分励志。主题积极向上,杭小娘子的一番话进步而勇敢,让人忍不住为这部剧点赞。”

《女医明妃传》中,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不圣母玛丽苏也不任性,不卑不亢、外柔内刚、慈悲为怀。前两集出现的少女允贤好学善良,有点冲动但很有主见有志气,口齿伶俐,开错方子自责愧疚也勇于承担。有剧评人对谭允贤这个人物给予高度评价,“东方女性的坚韧智慧美不仅仅是暗藏在红颜杀脂粉斗的深宫重闱之中,更应该是像谭允贤这样有自己的主见,在强大的医学精神信仰下散发学术智慧之美,甘苦钻研心怀民生体现心灵之美。”

更多网友表示,《女医明妃传》是《琅琊榜》之后唯一想追的古装剧,“绝对良心。中医知识也很吸引人,刘诗诗将谭允贤的少女时期演的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眼神到位,剧情剪辑紧凑不拖沓,全程无尿点,男女主都是好看的冒泡泡,两集完全看不够。”

霍建华演逗比任性皇帝

嘴毒心善,笑点多多哒!

霍建华饰演的皇帝朱祁镇,虽然前两集出场戏份不多,但他和刘诗诗互相看不顺眼在马车上斗嘴的戏份俏皮逗趣,观众直呼“欢乐好笑”。

从《花千骨》到《他来了,请闭眼》,霍建华最近的荧屏形象都是高冷、禁欲系。《女医明妃传》中,霍建华饰演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玩世不恭、任性自我的形象出场:在朝堂上玩蛐蛐,微服出巡偶遇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出手相助之余也不忘半真半假地“撩妹”,张口闭口,“屁”、“狗屁”,急眼了还会 “霸道总裁”上身,直接将刘诗诗扛在肩上丢进马车。网友表示,“逗比皇帝的出场真是好欢乐啊!那痞痞的小眼神简直被秒杀!喜欢这样些许坏坏的霍建华!”更有网友被霍建华的毒舌震惊到,“华叔要是吐槽春晚,可以吐的央视台标都看不见,满满的笑点。”

每个药方都来自医书

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棒棒哒!

《女医明妃传》中古代医学贯穿始终,前两集通过药草铁皮石斛止血、徐太夫人中风、燕子窝和油治恶疮、于家夫人小产血流不止等诊治案例对传统医学的展示,让不少观众感慨中医学的源远流长,表示“可以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知识。棒棒哒!”

据悉,编剧张巍在创作过程中,请教了多位中医专家,坚持做到“所有的方子都从明以前的医书上摘得。”且涉及方面不仅是治疗,更有养生古方和美容古方等实用性古方流传。刘诗诗表示,为了演好女医,进组拍戏之前专门找了中医老师,学习基本的中医知识,学习基本的把脉、针灸手法,还有简单的穴位等等。随着剧集的深入,出演女中医的刘诗诗,不仅在剧中施展仁心妙手,行救死扶伤的医德医行;同时还是宫廷保养大师,为后宫三千佳丽做出“明代面膜”,备受妃子宫娥追捧。刘诗诗说,“拍了这部戏,自己也更注重保养了。”

明代“时装秀”

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哒!

《女医明妃传》华美大气的明制汉服让很多观众直呼“太美,超乎想象”、“画风有一股小清新之风。”

据制片人黄澜介绍,《女医明妃传》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首播后,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女医明妃传》的服饰是抄袭韩国古装剧。有好学网友立刻热心出来科普,“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有韩服即视感,是因为先入为主了。朝鲜曾经是明朝的附属国,衣冠制度都是大明天子赐的。国内拍明朝的剧一是少,二是乱穿衣服,所以大家对于这种很复原的造型反而起了疑。” 被科普后的网友们奔走相告,“明朝的衣服真好看,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的。”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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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_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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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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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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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画眉》是曦宁若海月所著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郡主,你若是现在不逃,等过了今晚,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江狼突然阴测测道。

我一怔,随即鄙视他道:“你当我傻啊,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我现在出去,不是眼巴巴的送死么。”

听得我这么说,江狼忽然面带嘲弄,他带着讥讽的口吻问道:“郡主何以见得,他是来杀你的?”

难道不是吗?我一时呆愣地看着他无言。对哦,我怎么就一口肯定,他们是来杀我的,说不定在阜阳那晚,他们是来救血风的。而今晚,他们可能只是纯粹来找江狼报仇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宽了心,“那个血风的手筋脚筋,不会是你挑断的吧?人家的老大现在来替他报仇了!”

见江狼沉默着不说话,我以为是猜对了,眼里微微带了得意之色,我在桌边的凳子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后,得意洋洋地冲着他道:“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看来这次,你是在劫难逃了!”

或许是被我的风凉话激到了,江狼猛抬头看我,眼里冷光闪烁,配着他腥红的眼眸,一时只觉战栗,我害怕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你……你……”

只见他冷冷死盯着我,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我顿时惊慌失措的步步后退,“你……你要干什么?我……”

四周弥漫起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一路逼到墙边,当背抵上冰冷的墙面时,我内心惶恐到了极点。江狼眸中泛着杀气,迅速抬起右手,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重重抵在墙上,我一时呼吸困难,心底彻底恐惧了。

“有郡主陪我一起下地狱,就算死,我也乐得其所!”江狼凑近我,嘴角绽开轻笑道。

我顿时怒气填胸,仇视着他,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两字,“疯子——”,他手上力道不由加大,我被他掐得大量缺氧,满脸通红,我身子不停的奋力挣扎,双手用力去扳他的手指,却一点也不管用。

就在我快绝望之时,耳边划过“砰——”得一声响声,我转头看去,只见两个黑衣蒙面人破窗而入,双眼泛着阴森的冷光,挥剑就朝江狼刺来,江狼脸色一变,放开我,立马拔剑与两人迎面对上。

没有了他的支撑,我身子一时站立不稳,不由沿着墙面下滑,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了好一会儿气,才觉得自己缓过了劲来。

房里厮杀还在继续,铿铿锵锵一片,不过两个黑衣人出手,并未招招狠毒,似乎并不急着取江狼性命。箫声依旧还在,高高低低起伏不定,吹到急促时,江狼的动作分明慢了几分,面色也更难看了,想必是那人以箫声在操纵江狼体内的蛊毒。

见江狼又被黑衣人划破手臂,殷红鲜血汩汩而出,我内心更添了几分惊慌。

雪亮的长剑,在清冷的灯火下泛出冰冷气息,浓烈的血腥味刺鼻,我只觉满天的杀戮血腥席卷而来,压得我既难受又害怕。我想叫他们停手,可是字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出不来,正麻木间,江狼猛地转身,然后迅速一手揽住我腰,带着我翻窗而出。

夜半,子时,家家户户塞门闭户,大街上宁静得了无声息,江狼带着我飞奔在空旷的街道上,后面带出一阵跫跫的脚步声。

快到街口之时,前面突然一下子,就多出了十几个同样身着黑衣的杀手。完了,我在心底暗叹一声,双手死死抓着江狼的手臂不放,眼见一群黑衣人以我和江狼为圆心,纷纷持剑散开,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月如钩,朦胧中夹杂着几许清冽之光,一群杀手虽都蒙着脸,但那从眼中发出来的杀气,硬是生生将四周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明明是大热天,我却明显感到自己背上,冒出冷汗来。

江狼眸中也是冷色,一脸杀气,他把我放在地上,冷笑道:“跟了这么久,今晚终于露面了。本统领真是好大的面子,竟两次引得冥楼楼主亲自出马,不知楼主这次找本统领,又有何事?”

他话音刚落,那冥楼楼主借内力发出的声音,远远破空而来,“本座要什么,难道江统领不清楚?”那声音轻笑。

江狼望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冷冷道:“妄想!”

“既然江统领这么不识趣,那就别怪本座无情了!”冥楼楼主轻轻笑了几声,随即冷了声,命令道,“杀——”听到这个字,我吓得浑身颤抖,本以为是一群杀手蜂拥而上,却没想到,只是出列了两个黑衣人,挥剑朝着江狼过来,我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见剑直直朝着我的门面刺来,我一时吓的惊叫,江狼抱着我躲过两把剑的袭击,大声喊道:“等等——”

那冥楼楼主一声令下,两个杀手退回到原位,他笑问道:“江统领愿意合作了?”

江狼斥道:“做梦!”接着他又道:“冥楼一直在江湖行事,从不涉及朝堂之事,所以才一直安然至今。本统领先下手中的,是齐王之女崇华郡主,楼主若是一不小心误伤了,可能将冥楼的百年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岂不罪过?”

“崇华郡主,好,放人。”那声音传来,正前面的两个黑衣人退到一旁,让出一道路来,江狼推着我道:“快走。”

我看了一眼已经快支撑不住的他,凭着陡然生出的勇气,朝着冥楼楼主所在的那个方向开口道:“冥楼楼主,本郡主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那人听后一阵轻笑,随即道:“郡主要跟本座做什么交易?”

“你放我们走,本郡主今后允你一件事!只要不太过分,本郡主一定帮你办到。”纵使他冥楼在江湖如何称霸,朝堂永远是他涉足不到的一块死地。我正估摸着冥楼楼主大抵会答应,那边他已开了口,“郡主这个交易,听起来似乎很是诱人……”我正惊喜,不料他话锋一转,生生将我的希望打了碎,“但是本座不稀罕!”

“你——”我气得直跺脚,不顾江狼的拉扯,冲着他气愤道:“不要以为你是冥楼楼主,就了不起了,除非你今晚将本郡主一起杀了,不然他日,本郡主让你整个冥楼死无葬身之地。”

我发疯似的把一番话飚完,猛的就被江狼点了穴,同时空中传来冥楼楼主的讥诮声,“要是没有本座,郡主现在早已是死人一个,齐王府还欠本座一个大大的人情呢!本座看在齐王爷的面子上,又念你年纪尚幼,不予计较,若是还有下次,别怪本座不留情面。”

“你想死吗?”江狼发怒地对着我说完,一把将我推了出去,我被一个黑衣人截住,挪到外面站着。

冥楼楼主冷冷道:“本座就不信等不到!杀——”然后刚刚那两个黑衣人出列,与江狼相互厮杀起来,虽然招招不致命,但也伤了江狼大半。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我看着江狼出的血越来越多,直至他满身是血,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就那样毫无预料的,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我呜呜哭着,半响,街道上突然杀出一群人来,蒙着面,他们二话不说,冲过来就拔了刀剑相向。在场的所有黑衣人也齐齐出手,一时剑花起,影纷飞,噌锵之声不断,惨叫之声悲凉。

然后,我和江狼在阴冷透骨的剑光中,被刚刚过来的一群人带了走,我们在前面跑,黑衣人在后面追着,仿佛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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