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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高老头读后感精彩8篇 作文怎么写(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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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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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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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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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人力洋车夫祥子的把悲惨命运,描绘了旧社会是如何把一位正直、善良、诚实、要强、老实并且无任何嗜好的洋车夫祥子变成了个人主义的陌路鬼的。祥子的悲惨命运令人惋惜、同情。同时也令人反思、检讨。

老舍在描写祥子的现实主义时,从不同方面着力描写了祥子从外貌到内心的美好东西。但由于命运现实主义接踵而至,导致了他对生活的希望的破灭,他那美好的品德、性格也逐渐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后连他的外表、形貌也变得丑陋、肮脏了。祥子由好变坏的过程,是我们更深刻的感受到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更加激起了我们对祥子悲惨遭遇的同情。

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ZF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难产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居然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人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为了自己的理想去拼搏奋斗!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协和,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按着你的想法去做。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老舍先生虽然是一个幽默大师,但《骆驼祥子》却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品。他没有刻意幽默,而是描写生活的本来面目。作品中的人都在走下坡路,从祥子、虎妞、小福子、二强子、老马祖孙,到曾经威扬一时的刘四爷,都在走向绝路、暗淡。由这些人物的现实主义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大现实主义。

《骆驼祥子》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现实主义总是呼唤人们来共同正视生活的残酷和斗争的艰巨,正视人们精神上的各种痛苦,同时严肃地表达了作者向令人怜悯和恐惧的一切告别的愿望,期待着他们早日成为历史上的陈迹。即使作品说描写的一切灾难、苦难和失误等真的过去了,也能继续给人以激励和启迪。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当时处于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辛,同时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对祥子深感同情。祥子的遭遇告诉了我遇到任何事都要硬着头皮去闯,即使失败了,也不能气馁。在生活中我会时时记得祥子的现实主义,让自己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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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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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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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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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论语》中蕴藏的大智慧啊!

《论语》到底写的是什么呢?里面篇章很多,有关学习的学而篇,有关品行做人的道德篇等等,平时我们经常挂于嘴边的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均出自此书。这些语句随便找个同学都会说上一两句,我想这也许就是孔子的人格魅力吧。

《论语》里面的精彩语句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这句话。意思是:见到贤人圣者就想想自己有没有他的成就,见到没有贤者思想的,就要反省一下自己也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一直将这句孔子说的名言刻在心里,半点不敢忘记,因此养成了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也能达到别人一样水平的性格。

《论语》不仅能发人深省,还能使人改变人生观点。让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变得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令自卑的人不再自卑,昂首挺胸重新做人;使奸险狡诈的人变得诚实憨厚……从这个角度出发,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一本好书吗?

《论语》书中记录的有勤学之人、守信之人、也有死读书不求甚解的人,陈正之就是那个勤学之人的代表。他每天以勤补拙,勤学苦练从不间断,人家读一遍书,他就翻倍,甚至更多,并在学习中寻找乐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由“陈傻子”变成陈才子,成为汉代一位很有造诣的博学之士。再如北宋的米芾,他把“学而不厌”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勤练书画,特别是在练“捺”方面,废寝忘食。他的妻子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再也忍不住就给他送饭,在送饭的过程中不心小碰了一下米芾的右手,没想到就这个细节竟写出了世间少有的一个“捺”,这是一个巧合吗?正因为米芾那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当时享有盛誉的“宋四家”之一。而曾子则是守信人的代表,他不顾妻子反对,言出必行,说给儿子杀猪就杀,绝不向孩子撒谎,成为后人诚信的楷模。《论语》中有些语句的意思确实难以理解,但“读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这句话总该明白吧。《论语》中也有这种人,谁呢?就是伯乐的儿子。伯乐的儿子不动脑筋,不思上进,手拿着伯乐写的相马经去寻找千里马,结果错把一只癞蛤蟆当做千里马,这种只知读书,却不知思考的人,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闹出笑话……

《论语》,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有关孔子或他的弟子的一个个小故事里隐藏着一句句至理名言,语言清新自然,构造新颖活泼,翻开书本,其中的人物历历在目、跃然纸上。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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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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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认识诸葛亮吧,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人,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他是为刘备出谋划策的军师。他料事如神,在每回故事中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我相信大家都迫不及待了吧。现在,我们便可以怀着神圣而崇高的心情翻开这本历史悠远的书了。

刚翻开书,便看见开头那神圣的名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也肯定 了我看这本书的心态。《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的历史小说。作者罗贯中以自己机智的思想,把每个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容许更多夸张、虚构、无中生有,化不可能为可能,几乎可以说是使作者得到解放,从必然王国走到自由王国。

大家肯定还记得《草船借箭》的故事吧。对,这就是《三国演义》中第四十六回“用奇谋孔明借箭,献秘计黄盖受刑”。

周瑜欲害诸葛亮,故意让诸葛亮在三日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算定三日后有大雾,乘草船带鲁肃前去曹营水寨,曹操下令放箭,十万支箭全部射在了草船上。黄盖为了周瑜火攻之计成功,决定用苦肉计骗过曹营细作,然后前去诈降。

这一回我看了有好多次,可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觉,每次看都记忆犹新,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受,使我感受深刻:周瑜是那样的小心眼,是那样嫉妒诸葛亮;而诸葛亮却那样的镇定自若,神机妙算,面对周瑜的刁难,他只是机智的面对,连鲁肃也不得不佩服诸葛亮的才干和正直。这也正是我喜欢诸葛亮的原因,这也正是我以诸葛亮为榜样的原因,了解了诸葛亮,也使我真正体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深刻的含义。

在赤壁决战中,曹操在有利形势下,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致战败。孙权、刘备在强敌进逼关头,结盟抗战,扬水战之长,巧用火攻,终以弱胜强。此战为日后魏、蜀、吴三国鼎立奠定了基础。

这一幕幕惊天地、泣鬼神的画面,使我感受深刻,三个国家的战争,各队军马奋力抗战,排山倒海,势不可当 。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惊心动魄的世界,这是一个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看完这本书,我感受深刻,并想告诉还没有看这本书的人,请你一定要一丝不苟的去看,故事中的情节连绵起伏,并用心去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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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高中生开学第一天读后感100字的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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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是一种不竭的动力,让我不断燃烧内心的小宇宙,激发对美好生生不息的渴望,这种力量让我不惧怕风雨,无畏风险,不断前进。

有梦就有动力,女航天员王亚平老师讲述了她的航天梦想,靠着不懈的努力,成为我国女航天员,并首次在太空授课,我还清晰不误的记得王亚平老师鼓励的话语:梦想就像宇宙中的星辰,看似遥不可及,但只要努力,一定触摸得到。有了梦想就有了动力,这样的梦想让万亚平老师有了如此的成就。

最美舞者廖智老师,在2008年5月12日的地震中失去了孩子和双腿,在困难的蹉跎下,在疼痛的折磨中,她选择了坚持,坚持让他忍受痛苦,穿上假肢站立行走,一个月后重新开始跳舞,廖智老师让我们知道,有梦就要坚持!

知名钢琴家郎朗,15岁就出国学钢琴,当时是替补,演出机会自然渺小,但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使他得到参加芝加哥交响乐团世纪演出机会,从而一举得名。还有黑龙江省的单亲妈妈郑亚波,为自闭症儿子开发智力,八年坚持看视频自学钢琴,然后手把手教给儿子,如今不会说话的小威弹多首中外名曲,还能聊天唱歌。

梦境里,我有一双梦幻的翅膀,流连飞舞,那闪动着彩虹的翅膀,莫羡慕一片随风飘动的羽毛,在天边的世界里漂泊,飞扬起信念的种子,是梦想的新起点。愿你我成为梦想的主人,在碧落之上搏击风雨!在碧海之上扬帆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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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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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当时正处于资本主义社会贫苦阶层。由于不忍心看着七个外甥过着挨饿的日子而偷了一块面包,先后坐了19年的牢。

出狱后,冉阿让饱受欺凌,招人歧视,处处受到排斥,是仁慈的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收留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了他的银器具,还把银烛台送给了他,并教导他好好做人。冉阿让被主教博大的胸怀深深震撼了。在主教的感化下,他成了一个胸怀坦荡,勤劳正直的人,并且当上了受人尊敬的市长,拥有很多财产。可他却把绝大多数钱给了需要帮助的穷苦人。

看到这里,我不由地思绪万千。冉阿让由一个苦役犯变成了一个市长,让我感到很欣慰。但又是什么力量使他对那些跟他毫无相干的人给予莫大的帮助呢。那就是爱的力量。一个心里充满了爱的人才会懂得去关爱别人,无私地去奉献。以至于他为了帮助实现芳汀临死前想见女儿一面的愿望,他又一次入狱。这一次入狱对冉阿让来说则是终生苦役犯的代价。虽然芳汀最终没能如愿就死去了,但冉阿让始终坚持着。他在土伦港趁救一名水手的机会,跳入海中逃走。他去德纳第家,救出了芳汀的女儿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照顾她,把她当自己的女儿一样,两人相依为命。

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像冉阿让这样的人,宽容、善良、乐于助人,正是他的这种高尚的品德使得冷酷、固执、曾一味地追捕他的警长沙威因内疚自责而跳河自杀了。

冉阿让一生的道路是那么坎坷,他遇到的磨难是那么严峻,他的生活充满了惊险,但是他以惊人的刚毅、非凡的体力,凭着机智的头脑,一次又一次地克服了种.种艰难险阻。他的精神已到了崇高的境界。

冉阿让安详地离去了,尽管他的命运曲折离奇,然而他身后却留下了一曲曲爱编织的篇章,久久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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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老头》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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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大的触动,这部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

这本书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位老人,他六年前住进了这所公寓。但不知为什么,他由原来最好的房子换到了最差的房子,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商人,他为了讨好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而女儿拿到钱后竟把高老头赶了出来。

心狠手辣的女儿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老头被逼的拿出最后一分钱后,不久就病死了。临死前,两个女儿谁也没来看他。而作品的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终于没有抵抗住金钱的诱惑。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使人深思。

谁能说当今的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住金钱和各种利益的诱惑,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可最终谁又能有好下场呢?

这部小说,从几个方面描写了十九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临死前的场面对我触动很大。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美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的淋漓尽致,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展现在读者面前。

读完后我不禁感叹起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的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了当时法国背后的许许多多的故事,是当时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读完《高老头》后,我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其实,我们拥有最大的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快乐,更加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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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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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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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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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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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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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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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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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大约七八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从那时起便一直陪伴和鼓励着我,直到现在。

《悲惨世界》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冉阿让的人因为饥饿所以偷了一块面包,却被人家当场抓住,被判了五年苦役,其间因为思念姐姐和她的孩子,他企图越狱,共有四次,但不幸的是每一次都被抓住了,每一次都加刑,一共要坐十九年的监狱。十九年,最初却只是因为砸碎了一块玻璃,偷了一个面包

冉阿让感到很愤怒,他认为这个社会愧对了他,总有一天他要报复。在出狱的那天,冉阿让来到了迪涅城。他到处借宿却没有人肯接待他,最后他来到了迪涅城主教莫里哀先生的家中,莫里哀先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请他在自己家中住宿一晚。

半夜,冉阿让忽然醒来,他想起了他痛苦的往昔。他决定偷走主教的东西来补偿自己的人生,冉阿让成功偷走东西后,立刻逃走了。

第二天,女仆发现东西被偷了,便马上告诉了主教,但主教并没有生气。过了一会儿,警察抓来了冉阿让,来到了主教的家中。主教不仅没有怪冉阿让,还把那些东西送给了他。冉阿让感到很吃惊,他说不出来现在是什么感觉,他逃也似的出了迪涅城。

后来受到主教感化的冉阿让决定弃恶从善,他来到了滨海蒙特勒伊城,化名马德兰,并发明了一种东西,成为了本市巨富,成为巨富后,冉阿让经常帮助穷苦的老百姓,被任命为市长。但是好景不长,不久,冉阿让从警察沙威口中得知,偷走主教东西和别人的苹果再次犯案的冉阿让已经捕获了。但他明明还在这里,难道说有人成了替死鬼?

于是冉阿让也关注了这次案件,知道了原来那个替死鬼叫商马第,他其实没有犯罪,他只是从地上捡的苹果枝罢了,并没有偷。如果要证明商马第的清白,他就必须要去自首。冉阿让只要一想到他又要变成监狱里时的样子,便觉得沮丧不已。但他的良知告诉他,他必须要去自首,只有这样才能使商马第不白白受罪。

最后,冉阿让还是决定去自首。虽然他犯了罪,但他的诚实和坦然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也感动了我。舍弃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自首,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顿时被冉阿让的可贵的精神感动了。冉阿让的一生,在苦难中挣扎,却有着舍己为人的情操,雨果用这样的人物形象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便想到了冉阿让那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情怀,他将在今后的岁月里一直陪伴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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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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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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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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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从古到今,《红楼梦》都引来无数读者。古人云:“开谈不说《红楼梦》,纵然读诗书也枉然。”而现在也有专门的红学来对《红楼梦》进行研读,

一千个太阳系这样的世界叫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叫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叫大千世界。而在《红楼梦》曹雪芹也描绘了一个世界。读完《红楼梦》,不得不佩服曹雪芹用笔之神,用词之妙,全书中无一词一句是多余,这每一个词句都在塑造着人物形象,推动着故事情节,使人物性格鲜明,故事情节曲折。

《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婚姻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家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在阅读《红楼梦》的过程中,对于林黛玉的印象较为深刻。在我看来,我觉得林黛玉是幸福的,无论怎么样,贾宝玉都只爱她一个人,而薛宝钗,尽管她费尽心机,仍无法得到贾宝玉的爱。

但是不得不承认,林黛玉的一生是个悲剧,最后,也因病吐血生亡。曹雪芹在全书一开始就用神话色彩的笔调点明这一点,而觉得林黛玉她把自己可以拥有的幸福推开了,在书中的一个地方可以体现,在薛宝钗进府的时候,贾宝玉同林黛玉等人出门迎接,当贾宝玉看着貌美如花的薛宝钗目瞪口呆的时候,林黛玉望着贾宝玉一脸不悦,当贾宝玉去拉林黛玉的手一同上前时,林黛玉却挣开了贾宝玉的手,但林黛玉又重新握住了她的手,一方面体现了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另一方面体现了林黛玉对自己的幸福,不去争取而总去推开的。

导致林黛玉推开幸福的有两大原因:

第一,她进贾府是由于母亲死了,父亲也生病了,无人照料,尽管她得到贾母的宠爱,但在贾府,也是寄人篱下,而且只身一人在贾府,父母均不在身边,本身就已经使她十分孤独悲伤,而又要寄人篱下,生活在贾府,她一定十分辛苦;

第二,是她的性格,她本来性格是比较喜欢退让,她无论在交朋友或是争取自己的幸福上,都不像薛宝钗那么主动,所以她到最后以悲剧告终。

另一个是我印象深刻的是贾宝玉,他对于男女人权平等的思想和对爱情的坚贞使我尤为感动。在封建社会里,女人的地位是低下,而贾宝玉可以算是封建社会里的一盏明灯,照亮走向光明社会的道路,在贾宝玉摔玉的情节,将他这种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当他知道林黛玉没有玉的时候,他说了这样一句话:“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另外,贾宝玉对林黛玉似乎是一见钟情,并在初识的时候就送林黛玉“颦颦”二字作为表字,在他得知林黛玉因病吐血身亡之后,悲痛万分,而且在全书许多情节,尽管薛宝钗对他关怀备至,而林黛玉有时对他冷嘲热讽的,但他始终把林黛玉放在心上,凡事都为她着想。

《红楼梦》中有许多诗句都美轮美奂,尤其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境,幻仙曲演红楼梦”一回中正副册上用诗句韵含书中各个人的一身结局以及那些揭露人物命运的曲词,其中关于王熙凤的“聪明累”一曲尤为贴切,“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个有,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剌剌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很好的揭示出尽管在书中一开始王熙凤威风不已,但人生安定,她仍逃不过悲惨的命运。

《红楼梦》不愧是位列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而《红楼梦》的写成也与曹雪芹的人生经历有密切的关系,他出生于官宦人家,后家道中落,流落到北京黄叶村定居,在那里“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写下了这部不朽的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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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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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娶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保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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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老头》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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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谁,爱神都是你的老师。现在是,过去是,将来应该还是。”

一个人的心中有爱,才算得上是一个完人。时常我亦觉得爱是个很玄乎的东西,人们因爱而成长,一下子懂得了许多,就像是被施与了魔法一样,但是一些令人备受折磨的爱有时也会引领人们走上爱的歧途。不得不承认,爱神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导师,而不一样的爱又会把我们引向不同的路,那就祈祷爱神让我们一直与浪漫、单纯、幸福、美好的爱相遇吧。

在巴尔扎克笔下,沃克公寓恶心的味道描述得如此真实,令人也不忍作呕。在我看来,住进这公寓的人是可悲、可怜的,就像落寞的绅士。即使不需要流落街头,但也要窝倦在这充斥恶心的地方。

糟糕透了的房子给人以绝望之感,异常的压抑,但是贫苦的可怜人却不得不屈居在这里,虽然这里的家具是多么陈旧、腐朽、开裂、摇晃、虫蛀、残缺不全、阴阳怪气、毫无用处、一动就要散架……读后感.但这也还是提供了安居之地。不知在这贫苦的环境中居住的人是怎样的心情?原本斗志昂扬的奋发会不会因那样的环境而变得萎靡不振?很好奇在这公寓里发生怎样的故事。

“如果说他们的衣着不大雅观,身体倒是个个结实。”身体的结实不一定是健康的礼物,已有可能是人生风雨之多而磨练出来的,冷漠无情的面容是人生风霜之多而造成的可怜人。我觉得人生最可怕的就是情感的缺乏,沃克公寓中的事就像戏剧一样,于此时,拉开了序幕了。

薇多琳小姐是这个公寓里比较漂亮的了,但是这个不幸的年轻人就像一株枯黄的小树,真希望她的生活是幸福的。我知道心情愉快、舞会的欢乐、温柔高雅的生活、甜蜜的爱情能使一个女人变得更加美丽。她眼里流露出的是基督 徒式的温柔以及听天由命般的顺从,让她展式了一个女人的魅力。

我想,一个热是不应该忍辱负重而活得很痛苦的。人是应该保护真正谦虚、真正善良的人,而不应该去欺压这样的人,否则,这个世界上的好人就会越来越少了,一个世道险恶的地方,人是无幸福感可言的。

“小人物要发泄感情,无论是喜怒哀乐,总是不断表现在一连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上。”在我看来,《高老头》一书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能精妙地抓住人的心理,从小人物的身上来体现一个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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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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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讲述海伦·凯勒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讲述了海伦坎坷又成功的一生。

海伦是不幸的。她出生时健康美丽,在她十九个月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改变了她平凡却快乐的生活。这让她失去了听觉和视觉。这让她的世界变成了一个无声又黑暗的世界,与外界没了联系,这让她的性格变得古怪、无礼。这个世界好像对她十分冷漠且残酷。

但她又是幸运的。这时一位给了她对生活重新充满希望和信心的老师出现了——安妮·莎莉老师出现了。安妮老师教会了她写字、读书,虽然有许多困难,在老师的帮助下,付出了几十倍的努力,让她学会了学习。这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得以与人沟通。当她学会第一个字时,她明白了,知识是她的另一个世界,也是通往光明的路。

海伦总是用惊人的毅力去不断超越自己。终于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学习,成为第一个文学学士的盲聋人。她可能把学习、人生比作一座陡峭的山,虽然艰难但只能努力就能爬到山顶。每爬一步都收获一份喜悦,爬的越高也看的越广阔。

知识,成为她的另一双眼,安妮老师帮助海伦打开了美丽的世界。她帮助海伦深刻体会到“知识就是爱和光明,它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她懂得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用心去“听”音乐会。

海伦用她那艰难又快乐的一生,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遇到困难不要抱怨、积极进取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她,懂得用知识去开启另一双眼,那么世界将变的多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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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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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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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老头》读后感反思600字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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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的世界文学史上一个伟大作家。一八三三年,他把所著的所有书组成了一本大书,即《人间喜剧》。《高老头》便是他系统地尝试创作的第一部小说。

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拉斯蒂涅克的年轻人的故事。他只身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的公寓里。在那儿,他先后认识了神秘人物伏脱冷,年轻孤女维克多莉娜、退休面粉商高里秋奥等人,此后,他又借助表姐鲍赛昂夫人的关系,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会,结识了两个贵妇人,即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高老头向两女儿倾注全部感情,心甘情愿让他们榨干毕生心血。伏脱冷建议拉暗杀维的哥哥,使维成为唯一继承人,再娶她,拉听了,怒不可竭。后来,经过努力,成为纽沁根夫人的情人。高的两个女儿的恋情外泄,被向高乞讨子儿,丑态毕露。他又气又急,直至中风,三天后死去。临终,只有拉和另一个人守在床边,这是小说的主要内容。

巴尔扎克说,他在小说里描绘的是一种极为强烈的感情,什么也不能使这种感情有所减弱;轻侮、伤害和不公正都对它无损,这人有神圣的父爱。高老头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把所有精力盲目的加在女儿身上,他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过分的。如“我愿意成为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盲目的父爱给他带来了悲剧性后果,临终时的忏悔。他是在不断的忍受中解体的人。

拉在小说中也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是高的命运的观察者和见证人。小说是拉认识社会及处世准则的过程,他从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的性格初到巴黎。不久,就发现他需要更有力武器,投降与反抗经多次较量,他由表姐关系高攀了一位贵妇。高老头入土促使他人格塑造完成,人间的自私无情虚伪使他滴下了最后的眼泪。他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大彻大悟,并且青出于兰更胜于兰,发誓要向发出挑战,比个高低。他是个用行动往上爬的人。

伏脱冷也是小说中另一个重要谷物。他与拉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神秘人物的一把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他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人总爱另眼相看,他超越一切社会准则,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

上述三个人物成了全书主线。最先出场的是高老头。但他的悲剧需要有人见证,这人就是拉斯蒂涅克。后不,高把拉看成“自己的儿子”,并把自己的女儿送给拉做情妇。真正对拉完成理性化教育的是伏脱冷。作者也借他之口,说出自己对社会和人生许多充满哲理的见解。本书结果是拉总结了两个精神上的父亲――高老头和伏脱冷的教训和经验,完成启蒙教育,脱颖而出,单枪匹马向巴黎社会挑战。这也是作者利用手中的笔,对当时的社会作出最严厉的控拆之一。拉也可以当做是作者的影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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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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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透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此刻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我,你会后悔;不吊死自我,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我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必须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我认为理想的感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感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能够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我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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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老头》读后感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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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下晚霞的帘,推开黄昏的窗,深吸一口气,感慨人生沧桑。伟大的父爱在金钱下是那般一文不值。在那个年代,金钱是资本主义新时代的标记,而父爱只是过了时的宗法制残留的感情。对于金钱所腐蚀的父爱,剩下些什么?我只能叹息……

“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我未尝想过,在金钱与父爱的抉择中她们毅然选择的是金钱。极端利己主义淹没了一切道德原则。高老头的财物被榨干,终被抛弃,落得家破人亡。原来,金钱下的溺爱如此令人心碎。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一味的顺从只是悄然的放纵,换回的也终究只是背叛。

高老头依旧坚持着,坚持一如既往爱着她们,没有理由,也不存在是否值得,也许,在他心中,这便是爱。

故事发生在过去,而却影响着未来。

放眼看看现在,都是独生子女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父母的溺爱下长大?同样是爱,诠释在不同的年代,又有何差异?同样是子女,接受着相同的呵护,又有何分别?同样是父母,给予这无私的关怀,又何异于高老头的“执迷不悟”?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还记得那年我七岁。周末如往常一样,去姥姥家看望。也许小孩子毕竟幼稚,我匆匆吃完午饭,赶着下楼和小朋友们做游戏。当时一楼有位爷爷,在自己的小院子里养了许多花卉,那时又恰值春季,可谓“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花儿鲜艳得刺眼,早已无心再游戏的我,凑到花儿边,感受着淡淡的花香,细数泥土的芬芳。

不知为何,占有欲疯狂充斥着我的内心。心头几番波澜,终究没有战胜心中那个贪婪的恶魔。不再犹豫,不再胆怯,我不以为然地伸出了双手,托住那最耀眼的一朵,一点一点地用力,生怕触破花儿那层薄薄的肌肤。看着花蕊渐渐脱落,丝丝喜悦挣扎在“罪恶”的双手中,伴随着最后一缕花丝的断裂。蹑手蹑脚回到家,怎料这异常的举动更像是欲盖弥彰。迫于母亲的严厉,几番回避后,还是一五一十道出了整件事。本以为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却被母亲片刻的沉默所取代。她起身拉我,随后便往那位爷爷家走去。我当时真想双脚灌满铅,不再有片刻的移动。但对于母亲的坚决,怎样赖着不走都显得无济于事。她轻敲开那为爷爷家门,把事情完完整整说给了他听。我一直没抬头,我呆呆望着手心间散落的花粉,不知为何,心中竟还有点点窃喜!?一番交涉,母亲让我想爷爷认了错。我没想到,爷爷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轻轻笑了笑,便转身进屋了。

回家的路,似乎格外漫长。一路上,母亲对我说了好多,我不停点着自己的小脑袋,其实心里想的,还是那花儿妖娆的身子。我只依稀记得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做人要诚实,要有有责任心;不可贪,不可虚。

后来,我才明了,这句话的意味深长。比起“高老头”的儿女们,我是幸运的。当我在走向歧路的前奏里,被母亲的孜孜教诲唤醒。而没有被一味的溺爱,一味的纵容,落得愈发堕落,愈发沉沦。

也许,这是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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