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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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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小说的英文读后感两篇 作文怎么写(精品19篇)

你爱读书吗?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便是《红字》小说的英文读后感两篇 作文怎么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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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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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秋读书节的日子里,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像磁铁和铁相互碰触,铁被牢牢地吸住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故事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播放,里面故事的话语仿佛在我的耳边回响。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里·芬,这两个孩子正如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的小石子,可是到了后来,他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鲜花。汤姆·索亚走到哪里,都有大人赞许的目光,都有小朋友崇拜的目光。

这一切都要从淘气的汤姆开始。”哈哈,哈哈,真幽默!“我边看边笑,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先生把汤姆写的十分调皮,不是到河里游泳,弄得湿淋淋,就是和别人打架,搞得全身都是泥。

汤姆的顽皮和我妹妹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上整理房间,妹妹正在我的课桌上画画。过了一会儿,我到楼下拿东西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我一气之下抢来本子,天哪,这还是本子吗,这简直就是废纸!我这妹妹和汤姆有的一拼。

”好样的!“汤姆在法庭上豁出去了,这是他经过了长时间地思想斗争,白天躲在家里,关着门窗不出门,晚上,提心吊胆地睡觉,生怕印江·乔埃来找他麻烦。但是,在这件医生被杀的大案子发生时,汤姆在天使和恶魔的较量中,选择了揭发印江·乔埃。

在后的日子里,汤姆这位名副其实的小英雄曾经寻宝、找大坏蛋的藏身处、被困在山洞里,这是多么惊险的旅程呀!

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开爱、聪明善良,不过也会调皮捣蛋。

汤姆常常被打,但我十分的羡慕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崇拜他的正直勇敢;向往他能够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冒险,当一个威震四海的海盗。

这本书虽然读完了,但是我的读书之旅是不会结束的!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成功正需要这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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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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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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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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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述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并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杯具,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终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明白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述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十分趣味,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我,童年的完美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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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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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名义》在对女性群体的刻画上引起了争议。无论是形同陌路的市委书记夫人欧阳菁,还是看似相濡以沫的省委政法委书记夫人吴慧芬,甚至是反派的女企业家高小琴,都不过是男性社会和高度集中权力下的附属品和牺牲品,作家也是依托并放大了现实中的男权因素,转而移植并塑造了这类女性群像。你很难说这样的设定是对女性的歧视还是对女性天生弱势的放大,但出现在小说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一个是拥有正常幸福生活的——

陆亦可是个大龄剩女,把青春献给了反腐事业;高小琴、高小凤姐妹成为权力与财富的交易品;欧阳菁是女强人,但却失去了为人妻的柔弱;吴慧芬带着面具违心地维护着高官夫人的特权地位。

从小说中的情感副线上讲,周梅森似乎掐断了侯亮平与陆亦可之间可能存在的情感纠缠,让一名形象高大全的检察官与剩女检察官,在没有发生任何暧昧的交集下,完美出色地完成反腐大计。

小说中唯一一段最露骨的描写也让人看起来有些不安:

“高小琴含泪点头,跳起来,一把搂住他,疯狂地亲吻他,亲得他也躁动起来。那天,他们大白日里在铺着新地毯的楼梯上疯狂地干了一回,干得大汗淋漓,如痴如梦,干出了人生中一场难得的高潮……”

这样的文笔画风与整部作品明显违和,其文学性也明显低劣得超出读者预期。文学中关于情爱的这种描写,恰恰是对一位作家的文学素养与笔力功夫的严峻考验。好的作家一定是情爱描写的高手,像贾平凹的《废都》、陈忠实的《白鹿原》、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就是同为通俗小说的《廊桥遗梦》,其描写的水平也显然高于此。

人们喜欢《人民的名义》,与其说是喜欢这部文学作品,不如说是喜欢其展现的高度现实感。周梅森没有把官场写得过于黑暗,尽管他也写出了官员贪污受贿、养情人等众多周知的秘密,但更多的还是立足于反腐和良好政治生态的建立。

真实的官场其实就是一个丛林社会,既有像李达康、沙瑞金一样的政绩圣人,也有祁同伟、丁义珍这样的鬼魅屑小,更有高育良一样道貌岸然的岳不群之流。正是这种具备高度复杂性的官场,才会引起更多人的好奇心,进而成就了周梅森和他的《人民的名义》。

但是,阅尽官场智斗之后,这部小说依然算不上是官场文学的巅峰之作,它留给人们的最大印象依然还是尺度,尺度,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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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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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接近尾声,夜已经很深了,结局就在最后一页,我却并不好奇。因为, 对于迪伦和崔斯坦而言, 不论这场成长的私奔成功与否,都是值得的。

虽然是本奇幻小说,但读着总能让人想起发生在近前的一些小事,总也忍不住泪珠滚落。

*恶魔

迪伦往返荒原两次,无数次与恶魔交手,神奇的作者用不同的笔触描绘出形形色色的恶魔形象,每一次席卷而来的都凶恶有加,但各有不同,仅仅是这些文字的精心处理也能让读者津津有味。

“我死了吗?”迪伦问道。很平静。

能够好好生活的时候,世界总是一片冷漠,同学排挤,家庭破碎,孤单又弱小,没有那么多的兴趣和留恋才会真的能够平静下来吧!但是奔向新世界一样要跋山涉水、战天斗地。从尖利呼啸、嗜血的恶魔掌中逃生,以坚强的意志力和信仰才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等待期待的人出现。其实,死过去也没有那么简单。那个世界里没有几个兴风作浪的妖孽?

另有一说,恶魔再强大,强不过心魔。荒原上的路途正是我们内心灵魂的影射,天气的变化,也是我们心情的反照。心宽自然天地宽,修行是生生死死都存在的课题。

*留恋

《我不是天使》故事中,美丽的女子虽有亲人却把遗产赠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听来不可思议,其实是亲人都不需要她的赠予。死后尚如此寂寞,活着时是多冷清啊!

我们能够和父母热火朝天地吵架拌嘴,和伴侣大动干戈维系婚姻,和朋友因为联络多少而烦忧·····每天不知所终地在矛盾中穿行,被各种关系牵绊负累的时候,又是多少人羡慕的热气腾腾的生活呢。

那些因为委屈留下的眼泪,因为气恼而揉成一团的眉毛,因为嘲笑而抽动的内心,因为紧张而痉挛的小腿,都是行将就木时无比留恋的点滴。

因为留恋能生发出许多勇敢,但也许是怯懦。

于是迪伦在回到极乐世界之后能够有毅然决然的决心穿越满是荆棘和恶魔的荒原寻找崔斯坦。然而崔斯坦却因为不愿失去而驻足不前。

怯懦也好勇敢也罢,只有在乎了,觉得重要时才会去权衡。

*值得

我不会失去她!我不会失去她!

她是个值得保护、值得关怀的灵魂。他愿意为这个灵魂献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真正的死亡是魂飞魄散,的确吓人。但是待在这个地方有什么意义呢?她还是像面对荒原之前那样形单影只、落落寡欢。不值得为这样的等待付出一生的时间。

生活有太多的规律可循,也有太多不知由谁制定的规则必须遵守。久而久之,我们就害怕逃脱,害怕因为一时的坚持和冲动而毁去平平庸庸波澜不惊的生活。但是,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其实就是拴在老虎脖子上一根脆弱的锁链。果敢地冲破了,就获得了自由。

平淡生活是令人向往,但是我们千辛万苦过桥喝汤挤破头为人,不就是来寻找不一样、体现各自价值的么?

所以,为各自的一个信仰,做出选择。前进或是等待。

相信,有一天会在遥望的路口看到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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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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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人,不以任何方式存活在这个世上。出生,一个平凡的开始;死亡,一个伟大的结束。

作者路遥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黄土人,内心被黄土的辽阔和荒凉所深深折服。他的作品也大多以黄土为背景,《平凡的世界》就是这么一本书,以批判的眼光衬托出书中人物的复杂心理,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地的踏实感。这种淳朴的感情和浓浓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本书是以孙少平的成长经历和其家庭变化为背景而成的一本书,以极复杂的笔法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孙少平从小家庭贫困,每天只吃一个硬面馍馍。但是就在这极艰难的环境中,他遇见了他的“初恋情人”郝红梅,每天他们都不期而遇地在饭堂相遇,并且每天整个学校都是他们两个人最后拿饭。但这种平衡却因为一个人而改变,这个人就是顾养民,红梅偶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他,于是决定和少平分开,和顾养民在一起。这个打击一直持续到了中学毕业,少平就在“失恋”的阴霾下度过了少年和青年时代。高中毕业后,为分担家里的负担,少平决定放弃学业,到所谓的“大城市”铜川当煤矿工人。清贫的生活和没日没夜的工作使得年少的少平看起来总比其他人更年迈。在这里,他又遇见了另一个恋人:小学同学田晓霞。田晓霞的出现使得少平的生活重新变得阳光起来,每周六和晓霞相见是他最美好的时光,他们相约两年后在小山的树下相见。在这期间,田晓霞成为了一个记者。但悲剧一遍又一遍地发生,去往灾区报道的小霞不幸身亡,听到这个消息后,少平再也不能自己,重新投身到工作中,重新做回了一个普通人。

本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田福堂这个人,田福堂是双水村的村长,到了情节发展过半的时候,他已成为了铜山市的市长,可他的儿女过得一个比一个悲惨,他的女儿田润叶嫁给了一个双腿有残疾的人人,儿子田润生则娶了一个带儿子的寡妇,到了本书的结尾,田福堂受迫于官场的压迫,最终辞官回乡,重新做回了一个平凡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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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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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深的地方在何处?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两个:尼摩船长和我。

——题记

世界最深的地方?也许你我都知道——马里亚纳海沟。在万米的海水之下,在数亿千米的太空之中,人类在向前冲去,遨游着更绚烂的世界,万千奥秘在向探索者挥手。我们在向下掘进,访问着更深的地方,勾勒着更美的篇章。

19世纪中,叶海洋学术界被几次奇怪的现象轰动,船只的屡次毁坏,更引起阿尤纳斯教授等一行人员的关注。在多个国家的强烈要求下,美国政府派出战舰“林肯号”对这只可怕的海洋动物进行抓捕。不幸的是他与其仆人和鱼叉手尼德兰坠入海中,却奇异地进入他苦心抓捕的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中。从此尼摩船长开启一番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去印度洋拯救术珠人,经地中海船长赠重金,过太平洋探访大西洲,穿南极凿冰自救……在系列的游览研究之后……教授又伺机潜逃返回大陆。

海,一望无际的紫蓝,有多少宝藏有待探索,有多少资源有待开发。从南极千里冰屋皑皑白雪到热带大洋中央,人类孜孜不倦地解读着大自然的神奇,翘首启盼着西边明亮的星光。在茫茫苍天里,人类一步步地走向未知的未来。

这不禁让我重拾起那段艰难的时光,中世纪“地心说”的阴霾笼罩了许多进步的思想,教皇的屠刀也在昏暗中虎视眈眈,世界却似乎并不缺乏勇者,哥白尼“日心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唤醒着勇者的心房,布鲁诺的支持给予了世界新生的力量。火刑场上,义不容辞,雄雄的火焰可以略稍掩挡教会的无知,却挡不住真理的伟大,“未来是理解我的!会作出公正的裁判!”布鲁诺的呐喊穿梭在宇宙间,传出新的光芒。与众不同的信念,与众不同的梦想,引领着新一代的人民推翻愚昧,迎来正义的怀抱。未来会记住跋涉的勇者,会记住他们燃烧时发出的煌煌之光。

困难难不倒我们的梦想,封锁不住前进的方向,我们扬帆起航,奔向梦的远方。人类触摸着未知的搏动,梳理着曾经的脉络,在更深的地方,我们怀揣着更远的梦想,水下的蛟龙遨游在海洋,玉兔行走在它的故乡。我们继续前行,探索属于我们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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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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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哪位大咖说过:经典是生生世世的诱惑。从来没有那么投入,那么认真地读完哪本现代著作,除了四大名著。而孩子给我推荐这本巫哲的《撒野》,让我从头到尾都被一个高中男孩所具有的细腻丰盈的情感所蛊惑,被那不离不弃、干净透明、惺惺相惜的非主流情感所感动着。

心灵细微之处的痛痒被这两位少年所牵引,所触动。

小说语言干净、明快、简洁,没有丝毫的扭捏作态、无病呻吟,有的只是日常的只言片语,生活琐碎。虽然是关于不被社会认可的非常态BL,但却令读者,无论他或她是同性或异性或双性恋者,都会被男孩细腻的情感,被他们年轻、淳朴、不带任何修饰的粗糙但率真的性情而触动。从头到尾,文字中扑面而来的满是青春的气息,干净如明媚的阳光。

小说中的人物,个个鲜活,形象跃然纸上。读者从中可以发现了自己的影子,朋友的影子,同学的影子,老师的影子或者父辈的影子。深切体会并理解了当时所不能理解也没想着去理解的许多人和事。也再次重温了一遍高中历史,自己青葱的岁月。

小说中的学霸蒋丞学渣顾飞,有着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他们两个相互救赎相互爱的点点滴滴,感动了读者。

也正是因为《撒野》,让读者对学霸有了全新的了解。学霸不是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学习机器,而是有个性、有隐忍、有不堪的过往、有善良、有冷酷、有恩有义的有情少年。学渣也不再是放任自我,让人不屑的渣渣,而是有情有义有爱有责任感的,不该沉寂的一颗璀璨的金子,他因为太多的牵跘,太多的责任要去承担和梳理,他不能优秀,他不能拔萃,他刻意地淹没自己的才华,而默默地用自己年轻性感的肩膀扛起生活的重担。

最让人感慨的是,这对少年刚开始就对对方的颜值颇为欣赏,也正是应了这句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

末尾,作者没有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两个是否最后能在一起,是以怎样的状态在一起,但读者已经很心安,这两个少年会有不错的未来,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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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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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虽说是撒野,但又何尝能够真正肆无忌惮的撒野呢?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两个大男孩在这个小镇里相遇。互相拥抱,互相慰籍,互相给予对方温暖。

蒋丞,一个来自大城市的男孩。原是可以过着常人的生活轨迹,可命运却与他开了个玩笑。他离开自己的养父母,独自一人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两年后他会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了陌生的、不堪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倘然踏入了他的世界里。

小镇上的一切很多都是不堪入目的。人与人不知因什么,他们将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传闻之下。哪家的小孩又被打得大哭大闹,谁与谁又开始当街大骂…这些事儿每天不断在这个小镇里上演,令人感到麻木。他们已经丧失了所谓的底线,甚至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就像最后的结局,到头来只为博得关注;又说是李辉那样,为了钱用尽一切手段的威胁、哄骗。“他要是站在你面前,他甚至会割脉证清白。”也有着满满的封建残余,“她是个女人,就该做这些事!”作者的笔下毫不留情,将这一切赤裸裸的揭露出来,那些底层人民丑陋的面孔,令人作呕。

顾飞便是这小镇里的一道光,虽然不算太亮,却能恰好照亮蒋丞前方的道路。那个同为十七岁的大男孩,却装着一颗不属于十七岁的心。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以及她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若一道坎,一道难以跨越的坎。他本该可以抛包袱走人,可他却把一切都归于自己的错,一切都压在自己身上。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也会在空余时间给妹妹织帽子、手套…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我想,若我是顾飞,我早就崩溃了。

幸而,两个男孩相遇了。“有些人,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留在你的记忆里,比如我。”他们以出其不意的方式闯进了对方的生活,一步一步走入了彼此的心里。他们就是彼此意外之外的意外,最美好的意外。只有在对方面前,才能呈现出最真切的自己,才能露出内心最柔软的一处,在对方怀里发泄。

可越了解的深入,越体会到现实的残酷。我想把他好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让全世界知道他的好。

可他就像一头被脚铐栓住了的鹰,即使有飞的能力又如何,他终究挣脱不了这脚铐。他不愿醒来,因为他知道,当他醒来之后面对的,只会是更加残酷的现实,只会使他崩溃的越快。他知道这脚铐永远都摘不掉。当蒋丞问出“你有没有想过交个男朋友”时,他的回答却是“你想要跟我谈恋爱,还是想要跟我谈个恋爱?”谈个恋爱,对象可能是任何人;谈恋爱,对象只能是你,是一辈子的,是认真的。到后来,我才理解这句话。或许,蒋丞是抱着谈恋爱的认真,但顾飞不能,他要顾及的太多了。他被这座小镇,牢牢地禁锢着。

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高考复习的那一年,也是他们分离前的那一年。那一年,好像什么都开始变了。蒋丞全身心的投入复习,余下的一切,顾飞陪在一旁,帮她担着。直到走出考场后,顾飞病倒的那一刻,才猛然明白。一年来,他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复习里。他很累,而顾飞同样需要兼顾两个家。

有些地方也悄然触碰到了内心的那片柔软。“不是好鸟”他们四个虽然跟蒋丞不熟,却为他收集了一大袋复习资料;老徐找他谈话,只给了他一袋其他学校的卷子;潘智为他复印学校的卷子,原校的老师为他改卷,老袁写来的那封信…很多很多,这些举动塞得心里满满的,暖暖的。或许,这世界很多人对你投来恶意,但仍有很多人以真诚的心拥抱世界。

蒋丞成绩662分,上了R大;顾飞报了本地的师范。两个人注定会分散。顾飞将蒋丞送到了北京,当顾飞要离开步入火车时,他说:“顾飞,别回头。”因为你一回头,我怕会哭。他们为了对方而努力着,不惜付出所有。当在衣服里发现对方留下的红包,一个“大吉大利”,一个“寿比南山”时,他们都笑了。

当顾飞说出:“丞哥,算了吧。”时,我仍有些难以置信。我看到丞哥的生活与顾飞的世界一下子踏入了迷茫,那一种睁眼是黑,闭眼也是黑。“我为他做了多少,如果有一天要被抹掉了,那就抹掉了…我要做什么,是因为我愿意。”是啊,千金难买我愿意。即使我当时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但我一直坚信他们会走到一起。因为,他们都愿意为对方倾尽一切。

最后,顾淼的病情有了转机,顾飞的妈妈有所托付,顾飞的心结也一步步解开了。一切都开始有了转机,一切都开始变好。当然,兔飞飞与猫丞丞也和好了。

“你想回头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想家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能站多久站多久。”有的人,等了一生也未尝等到这么一个人。很高兴,顾飞等到了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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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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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房里有许许多多我爱看的书,有些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想和收获。其中,我最喜欢看《一千零一夜》了,因为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道理,让读者深切领悟人生的道理。而且这些道理并没有用明确的文字来告诉我们,而是自己边读边领悟出来的。这本书里有一篇《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给我印象很深,故事主要讲了洗染匠吉尔是一个贪婪的人,理发师绥尔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是一对好朋友。绥尔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攒来了很多钱,吉尔非常嫉妒。想出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想要让国王除掉绥尔。国王轻信了吉尔的话,把绥尔扔进大海的时候掉了自己的戒指,善良的绥尔把戒指还给了国王也说出了真相,吉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是一则体现人与人之间真善美的小故事,我们要学习绥尔善良的品德。善良就像一道阳光会射进人们的心里,让对方感受温暖。同学之间也应该友好相处,把自己的温暖传送给他人,这样我们的集体会更加团结向上。在我身边就有着一群阳光般的天使。我的体育成绩不够好,跳绳总是不及格,为此我非常着急,同学们看到我的沮丧,一有空就来陪我练习跳绳,还教了我许多技巧,最后我拿到了黄段的成绩。心里非常感激给我温暖和帮助的同学,是他们的热情一次一次鼓励着我,使我最后体验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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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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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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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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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经历的事情。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所以他跟妈妈会姥爷家生活。他姥爷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人。在家里,姥爷和两个舅舅经常为了家产争吵不休,只有姥姥非常善良宽容。就在这样困苦和不快乐的环境下,阿廖沙过完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和姥姥。虽然阿廖沙有些淘气,有时也恶作剧,但是他是一个善良而且正直的孩子,他爱读书、能帮助穷人,也能对生活乐观。姥姥非常慈爱温和,很疼爱阿廖沙,经常给他讲故事。姥姥每天早上都会祈祷,希望家人幸福,而且她对其他人都非常宽容。我就讨厌的就是姥爷,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人。非常小气,每日都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他还特别自私自利,最后把姥姥都赶出家门。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过。我很同情阿廖沙,我不能想象他能在这么艰难痛苦的环境中生活,并且还那么坚强。比起他,我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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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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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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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OneThousandOneNight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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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book is simply wonderful. The tales involved are tales of the Persian Gulf, of Bagdhad, Arabia, and tales that we as adults should revisit for some enjoyable light reading that will make us smile and wonder at the old folklore of the Arabian Peninsula.

Sinbad the Sailor is in there, as is Aladdin in its original form, and the story begins of a king who is so upset by his wifes unfaithfulness that he will now only accept virgins for one night and then have them killed. A smart virgin begins her night with the infamous king by telling him stories, and she so fascinates him and enthralls him with her tales that the tales turn into folklore for readers of the ages. I wont tell you what happens in the end to the virgin princess, but you will find humor, enchantment, wisdom and fantasy for those times when stress becomes a factor in your life.

I highly recommend the tale of "The Historic Fart" as a both funny and inspiring tale of human nature. Please buy this book and remember to become a nine -12 year old again as you read with curiosity and wonder at the fabulous enchanting, lively stories. I was beginning to wish my children were a bit younger so I could read these to them. Any child would enjoy these stories, and any adult will find them simply relaxing and a reflection of medieval Is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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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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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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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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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由来:相传,古时候有块叫波斯的地方,兴起了一个叫萨桑的国家。国王山鲁亚尔因妻子背叛了他,所以万分仇恨女人。因此,他每日娶一个处女,玩过后,翌日凌晨拉出去杀掉。一天,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停下来,第二天晚上继续讲。讲了1001个晚上,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方夜谭》,里面有许许多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佐德的故事》、《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盖迈尔王子和白杜丽公主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种种故事。我觉得《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坏,比如说《青年商人加尼穆和宫女古蒂格鲁卜》就属于坏的,加尼穆和古蒂格鲁卜是靠运气的毅力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就属于好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心来夺得幸福的。

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它们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商人和魔鬼的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勤动脑筋,勇于克服。《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善良。这本书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自己应该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能解决。我想: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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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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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末世,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夹攻下已成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跻身文坛为数不多的文学佼佼者。可见《骆驼祥子》浓郁的古都风情,市井气息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艺术魅力,在文学上何等显赫,让中国文学真正拥有了劳动者的穷苦世俗社会风情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圈子,大杂院的生活,随同祥子的命运走向绝望,走向暗淡。祥子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也带着自己一份勤劳与坚忍走向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祥子认准了拉车一行,凭着他的坚毅和率性,终于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韧不拔、恒心和毅力不正是做人处事之道?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国当时社会环境是军阀混战,容不得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但是风雨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反抗着命运,克己地拉车重新白手起家。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正如俗语所言,人生的道路并不都是那么平坦的,千辛万苦得来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次成为泡影。为了追求自己一直向往的理想,他再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之又失去他喜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打击的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它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它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的确,哀大莫过于心死,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就这样走完了他曲曲折折的一生,不带走什么,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可鄙、可悲的命运。

故事已结束了,闭目良思,它给予我们怎样的启迪?哲人察堂下之影而知日月之行,观一叶之落而知秋之将至。在整日的忙碌中,触风雨,犯寒暑,一路坎坷,挫折窘迫道不尽。回首望去,身后的小路曲折不平。清茶的芳醇,需要热水的滋润;人生的美丽,更需要挫折的鼓舞。

在面对挫折的时候,智者总是善于自己勾勒出一幅水墨画;而愈是心急如焚,一蹶不振者,才总是让油彩污染了画卷,不知所措。而祥子便是鲜活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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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双城记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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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ale of Two Cities is one of Dickens’s masterpieces; the story is an exposure of the contradiction before France Revolution-the appealing of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by France lower class.

The main clue of the novel is based on the terrible experience of Dr. Manette, the plot is very complex, attracting, and exciting. Lying at the heart of which we can see the themes from different people.

Sydney Carton

When I read the chapter pertaining to interrogation on Charles Darney, intuition tells that the lawyer assistant who feels at ease with his eyes fixed on the ceiling must be a very special man, which turned out to be right when I finished the whole book. He seems indifferent about everything, even his love. He is brilliant but he thinks otherwise, or rather, he thinks he is inferior to others. Even his master thinks that if he worried about this or that, he would make a great success. Feeling of humbleness is the fatal point leading the loss of his beloved one. If Lucie Manette lives with him, he thinks, she would sustain much hardship. At the end of the story, he sacrifices his life for his love willingly.

Many people say that love is selfish and egocentric, but the temperament of Sydney Carton tells us that love can be sublime and pure. Through this, Dickens tells us loving someone doesn’t mean you should live together with him or her. You can help your beloved one silently, even sacrifice for love. This is universal fraternity, I think, which is the sublimation of normal love. And also, Dickens may indicate that true love really exists, regardless of the situation is full of commotion or not.

Charles Darney

He’s born at a family of royal lineage-the son of Marquis. Regret and abomination fill in his mind for the cruelty and the crime his family have done to the poor. He determines to quit the right of inheritance of his family and moves to England to acting as a French teacher. When he comes back to France, his notorious and sadistic uncle who holds the succession of the family doesn’t welcome him. His uncle is doomed to death because of his cruelty. When he returns to England, he proposes marriage to Lucie Manette. He knows his proposal may not be accepted by Dr.Manette, for he is the son of the enemy of Dr.Manette. After the France Revolution breaks out, he returns to France again to save a servant. But unfortunately, he’s cast into prison.

Lucie Manette

She goes to France with Jarvis Lorry to take her father back, she shows great sympathy to Sydney Carton, and she prayed his husband would get an early deliverance from captivity.

She is a kind-hearted lady made of love and sympathy; she is also the incarnation of elegance.

Dr.Manette

As a victim of the gloom society, he lives a miserable and contradictory life. After releasing from prison, the only thing he does is making shoes, which become worse when he comes across a harsh situation. He loves his daughter just as she does to him, even when he knows that Charles Darney is the son of his enemy, he allow the proposal. And when he notices his daughter was totally down to know the fact that her husband was put into prison, he promise to her that he will rescue him out. He spares no effects to do that, in vain, though.

From this person, Dickens may tells that love between the lower-class family members are as pure as crystal.

Jarvis Lorry

An elderly manager at Tellsons Bank and a dear friend of Dr. Manette. He is very loyal to Dr. Manette. He accompanies them all the time without considering his own life.

Couple Defarge

They’re the leader of the revolution. Ernest Defarge, to some extent, is a good man. He was the servant of Dr.Manette, he provides accommodation for him. But his wife, Madame Defarge, is really a wicked woman. She knits all the time, she wants to kill all the people who lead a richer or happier life just out of envying and revenge. The result turns out to be dramatic: she’s killed by herself as a consequence that the gun goes off by accident.

Resurrection maybe is the main theme in the novel. Dickens here implied that he doesn’t agree the upper class treat the poor badly, meanwhile, he doesn’t agree the lower-class to overthrow the upper class. He hopes that they can live in harmony with each other. Underneath the lines, Dickens wants his readers to be careful that the same sort of revolution that so damaged France wont happen in Britain, which is shown to be nearly as unjust as France. But his warning is addressed not to the British lower classes, but to the aristocracy. He repeatedly uses the metaphor of sowing and reaping; if the aristocracy continues to plant the seeds of a revolution through behaving unjustly, they can be certain of harvesting that revolution in time. The lower classes do not have any agency in this metaphor: they simply react to the behavior of the aristocracy. In this sense it can be said that while Dickens sympathizes with the poor, he identifies with the rich: they are the books audience, its "us" rather than its "them". Crush humanity out of shape once more, under similar hammers, and it will twist itself into the same tortured forms. Sow the same seed of rapacious license and oppression over again and it will surely yield the same fruit according to its k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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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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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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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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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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