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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为题目的作文热门20篇

我爱校园的秋天,更爱秋天的校园。下面是小编整理分享给大家的低头为题目的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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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孩也可爱为题目的600字作文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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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女孩,她吧,长的算一般,做事迷迷糊糊,说话口无遮拦,经常犯些白痴小错误,每天总有许多理由,让她笑的如此可爱,她不聪明,常常让身边的人膛目结舌,但她善良,常常将繁复的事态简单化,她常问为什么,但问题不是太过简单,就是过于深奥,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想起她的傻模样,然后暗自发笑,最后平复了内心的焦躁。但你注意了吗?动谩中经常有这样的女生...... 同学们就做了一个排名哦!希望不对的地方大家体谅....

no.1月野兔——(美少女战士)人选原因:江米团脑袋—笨蛋中的笨蛋,嚷嚷着“替月行道”的搞笑小女生!

no.2美珠—— (魔幻游戏)人选原因:无可厚非的白痴小女生,智商低,饭量大的惊人。这样一个人,却在翻云覆雨的周旋于帅哥之间,难怪会觉得傻傻的.

no.3夕黎——(天是红河岸)人选原因:总是一副哀愁的苦瓜脸,不幸综合了阿香和凯罗的缺点。

no.4凯罗儿——(呢罗河的女儿)人选原因:也许作者想把她画成一个天使般完美的女孩,可惜,事与愿违,读者毫不买账,只觉得凯罗自以为是,到处惹麻烦。

no.5纱织——(圣斗士星矢)人选原因:很简单,身为女神雅典娜转世,自我保护能力超低,总是那么容易陷入危难中!让一堆帅gg为之流血牺牲! 你是笨小孩吗?是否有数不尽的问题需要思考,尽管这辈子都可能想不出答案; 你是笨小孩吗?是否作出让大家不解其意的举措,尽管这辈子都不可能成功; 你是笨小孩吗?是否也会有许多烦恼、梦想与憧憬,尽管这辈子只能活在梦境里; 但我们是真小孩,我们被人喜欢被人爱,你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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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故乡为题目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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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故乡这个词的时候,我想每个人的脑子中肯定时混乱的,它可能是山路,是泥土,是田野,是面目模糊的小伙伴,是所有所有碎片的集合。我想我更愿意称它为故乡的,此刻的我们也肯定在千里之外,在遥远的他方,在情感无比纯粹而又无比深沉的时刻。

我不知道自己对于故乡怀着的是怎样的一份感情,成长肯定并不总是那么美好,古老的人们也并非总是那么善良,可能是来自人类本身的族性使然,它却成了一生之中最深的积淀。我总认为故乡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种来自于祖先的深层无意识,似乎它构成了日后我们所有快乐和痛苦的渊源。在外的我们总是有那么一个习惯,当遇到任何挫折,不快乐时,出现在头脑中的永远都是:我想家了,或者我想回家了。

我的小村庄,我的村落对我来说就像是一种无法分离的结界,不管我看到那里的多少愚昧,不管有时我有多想逃离那些丑恶,但它就像人类身体的另一面,影子一样的随行。我一直觉得人最幸福的时刻并非是久别还乡的那种结果,而是那个过程的美妙,是列车驱向童话般的那段路程。所有的景色熟悉而又陌生,小路荒草丛生,竟莫名的觉得感动,像把所有的童年封闭,只对曾经的自己敞开。站在村头边上,狭小的村庄显得总是那样古朴宁静,在世界的某个区域,某个角落顽强的生存。我是喜欢那样静静待在边上观摩,有时上升的烟火,偶尔谁家孩子的吵闹,去除那些清一色的泥墙,再把老了的年轻些年岁,村庄似乎还是很多年前的样子。

对于生死离别,世间再没有故乡给我的印象深刻,给我的映像深远,我觉得那是最经典的悲剧也无法表达出来的淡漠。很多人,很多书目,世界的各地都在谈论着生死,或是优雅,或是恐惧,但我觉得谁也没有那些一生生活在土地上的人群勇敢和卑劣,是的,卑劣的勇敢,每个人似乎都不怕死,似乎在坦然的面对着死亡,对他们来说这好像是上帝的旨意,有种宿命论的倾向,这是一个勇敢的民族,有种淳朴的淡定。只是生活总是让一些生死变得不那么阳光,不那么尊严,在清澈的白天背后,总有暗潮涌动。村庄它神奇的包含着所有的落后,却同时又蕴含着所有明媚的智慧。

[以故乡为题目的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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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马大哈叔叔为题目的300字作文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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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家的水管坏了,叫了一位修理工。这位叔叔可真是一个“马大哈”!

他本来说的是昨天下午来,结果今天上午 才来。八点的时候他说正在路上,十点的时候,我们等不及了,给他打电话,他说正在找工具。十点半,他说已经到了楼下。刚好妈妈买菜回来,我问妈妈:“你在 楼下见修理工叔叔了吗?”妈妈摇摇头说:“没有呀!”又过了半个小时,他总算到了我家。

开始修水管了,可是没干了五分钟,就走了,说钻头的大小不合适,返回店里去取了。等了二十多分钟才过来,刚把我家的墙打了个洞,又走了,说忘带卡子了。过了十多分钟,总算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可刚把管子插进墙里,店里有电话找来了,说卡子又拿错了......

总共一个多小时的活儿,整整干了大半天。这真是一个“马大哈”叔叔啊!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要丢三落四,也不要养成马马虎虎的毛病,养成这个毛病是很难改的。

[马大哈叔叔为题目的3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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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低头一族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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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个发烫的手机。如果我不发烫的话,也挺可爱的:卡通的Kitty猫趴在头上,就连保护膜上都印了Kitty猫住的房子,我的微信上朋友爆满了,如果永远活在这里,我也心满意足了。

可是,事不如愿,我的主人开始迷上了我,本来每天半小时“亲密”时间转眼加到了两小时,而且即使我电不足,我的主人也边充电边玩,不把我玩到关机就绝不罢休!每当我好心好意黑屏时,她就拍打着我,再次打开我。终于,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主人近视了,主人原本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但带上眼镜后眼球就越来越外凸,眼睛都变小了。主人啊!快醒悟吧!千万不要再沉迷于手机,这对你来说是无益的啊!

现在主人已经机不离手了,我也开始发烫,渐渐地,我的朋友也远离我了。有一天,主人终于把我放在了床上,我的计划好不容易可以实施了。我偷偷地在微信上发了一条消息:某日,一位妈妈沉迷于手机,为了玩手机居然把孩子一个人放在河边,后来孩子溺死于河中……主人看见了,笑了笑,说:“现在假消息真多。”我不能放弃,我鼓励自己。第二天,我又发了一条消息:某人烧饭时玩手机,只放米却未放水就煮了起来……主人仍认为是假消息,直接删了。我要掉眼泪了。

主人啊!你知不知道手机能干掉电视、相机、留声机、电话……但也同样能干掉你的身体呀!主人,快远离“低头族”这个称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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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铅笔为题目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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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回收站出来,赵小云摸出兜里的一摞旧毛票,捋了捋又数了数,卷成一卷攥在手里朝小卖铺跑去。

赵小云来到小卖铺门口,往里瞅了瞅,又捏了捏拳头,抬脚走了进去。

又来了?老板从里屋出来。…嗯,买东西,那支铅笔。赵小云指了指货架上的一支铅笔。五块五,你买?赵小云嗯了一声,老板有些诧异,还是把铅笔给了他。赵小云小心翼翼的接过来,这是一支漂亮的铅笔,金属的外壳锃亮锃亮的,上面还印着白色的花纹。赵小云翻来覆去看了又看,老板有点不耐烦,你有没有钱啊,没钱别在这儿瞎捣乱,我还得做生意呢。赵小云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笔,摇摇头把笔递给老板,老板哼了一声把笔放在货架上进里屋了。

赵小云哭着往家走,他是多么喜欢那支笔!他看了看手里那攥得皱巴巴的一摞钱,把钱揣进了兜里。这钱是赵小云拾易拉罐、瓶子挣的。他早就看上那支笔了,可家里穷,娘一听五块五就骂赵小云败家子,不干正事儿。零花钱不用提,赵小云平时一星期的伙食费才五块钱呐。赵小云没法子了,这才去捡易拉罐、瓶子挣了这些钱。要是把这钱给娘,娘一定很高兴。赵小云想。想到这儿,赵小云心情好了点。

到家门口了,赵小云看见娘正在往屋里提水,他走过去接过水壶,娘,你进来我跟你说个事儿。赵小云把水灌进暖瓶里,从兜里掏出那摞钱给娘,娘,这是我拾易拉罐换的,本来是去买铅笔的,我没舍得,娘,咱家穷,你收着吧。娘的眼睛红红的,点了点头,接过钱去干活了。晚上赵小云梦见他买了那支铅笔,同学们都羡慕他,可那支铅笔一下就没了,赵小云急的找啊找…

第二天上课,赵小云打开书包愣了愣,里面有一只新铅笔!和他喜欢的那只一模一样。这一定是娘买给我的。赵小云想。握着这支铅笔,赵小云哭了。

[以铅笔为题目的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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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假如我会飞为题目的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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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正在家里看沙尘暴的新闻,一个似人似鸟的怪物飞了过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上天的雷神部使雷震子。我向他请求道:雷震子,你能不能帮我去解决北方的沙尘暴问题?雷震子笑了笑,拿出两个红杏叫我吃下去。我刚吃下就长出了两个翅膀。雷震子说:你现在会飞了,可以和我一起去了。我十分高兴,便展开翅膀飞了起来。

我们一直飞到北京,见那里黄沙茫茫,日月无光,迷得我们睁不开眼,我们只好往上飞一点。我们逆着吹来的沙子往前飞,不知不觉中,我们就来到了腾格里沙漠,原来北京沙尘暴的罪魁祸首就是它。这下我们可忙坏了,一会儿飞去请龙王,一会儿飞去请风婆,一会儿飞去请闪电姑娘,一会儿又飞去请布云童子......一切安排妥当后,我又飞去土地神那里,要来许多泥土、树种、草籽、花种,撒在沙漠里。我干完后,急忙飞上云端,这时就该龙王和其他几位神仙大显身手了。只听哗的一声,风、雨、雷、电、云这五位神仙一起施威,下起了蒙蒙细雨。连绵细雨一直持续了几天几夜。雨过天晴,原本黄沙遍地的腾格里沙漠,现在已是生机勃勃的绿洲了。

只见地上的树棵棵挺拔,小草绿得逼你的眼,小兔子在草丛里跑来跑去。看着这美丽的景色,我和雷震子也落下云头,在草地上快乐地追跑。我一步没有踩稳,摔了一跤,突然惊醒,原来是一场梦!虽然这是一个怪异的梦,但我以后一定能够实现这个梦。

[假如我会飞为题目的作文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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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忆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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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

未央宫前,大雪纷飞,一朵雪花,穿行在盛世的冬,可是,它却走失了记忆,留下了忘却。

一个童话般的季节,在无尽的岁月中徘徊。

千年之后,当满天沁白的雪花倾城而下时,谁的歌喉穿透千年的时空吟唱那绵绵不绝的寂寞。

静谧的冬,那个叫做时光的姑娘,踩着碎步姗姗而来,路过你曾今的旅途,带走所有的回忆。那个叫做岁月的少年,打马而来,轻抚你清秀的面庞,留下一道道光阴的痕迹。

此去经年,谁是你笔下不变的少年?相逢陌路,彼此早已成为匆匆过客。

一段文字,诉不尽千古流年。一个冬季,却能冰封那最美的记忆。风依旧,在匆匆的人群中行走,心却依旧在风雪中静伫。

十二月的雪花,在时光的轴线中轮回,偏偏飞羽,如同那静静的素言,承诺在那个冬季。

忆流年,如雪,如花。倾听落雪簌簌,雪落花开。轻捻一片落雪,遥望它的洁白冰清,沉醉其中。

回首过去,每个人的心中都曾有一片美好的落雪,或漫漫起舞于寂静的古道,或静静飘落于灯光的静好。长路漫漫,唯有那道道足迹让我懂得,我依旧在风雪中前行。

岁月依旧,或许当雪花飘落的那一刻,你会记得,曾经的我们一起见证过最美的落雪。或许只有那满天的雪花晓得,那年的那份素言,那份温暖。

台阶上的花,台阶下的诺,花在空中舞,诺在雪中微笑。静谧的灯光照耀着漫天落雪,漫天的雪花静静地在风中舞落。

回忆再美,也只是曾经。冬,一个童话般的季节。在微微寒风中,让我们懂得如何成长,让我们学会怎样坚强。

忆往昔,花开花落花无语。看今朝,阳光依旧,岁月静好。

[冬忆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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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别低头别认输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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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它倾斜得颓然倒下时,那些失去了月光的夜晚,该用怎样的声音去抚慰。

我们总是憧憬最美好的未来,却总在最该拼搏奋斗的年纪放纵了自己;我们总是想要与众不同,却总随遇而安;我们总是想要做很多未做的事,却总在现实面前低了头;我们有间歇性的满腔热血,却又长时间迷茫犯懒;我们羡慕的人比我们更努力,所以少看别人,多看自己,学会充实自己,要知道忙才是最安心的快乐。

古今中外,多少有志之士唱响了他们人生美妙的乐章。贝多芬一句“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是他对坎坷命运坚毅决心;海伦·凯勒用她惊人的毅力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居里夫人历尽艰难却勇往直前,终于成就大事业。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不韦迁蜀,世传《吕览》,孙子膑脚,兵法修列。面对这重重困难,我们不低头,不认输,活出自己的魅力人生。

记得马云说过:“今天很残酷,明天很残酷,后天很美好,大多数人死在明天晚上,看不见后天的太阳。”是啊,努力很容易,坚持难;坚持容易,遇到挫折打击,甚至是反复遇到挫折和打击仍旧坚持就更难。如果一直努力,却要在往后的第十次考试中才能换来胜利,你是否愿意为它承受前九次的失败?还是在其中一次失败的时候就举手投降?回答是一回事,做到又是一回事。纵使前两次的考试你总不尽人意,但只要自己肯坦然面对,不低头,不认输,那么对你来说,第十次考试也许就是高考。

所以,不要对困难低头,不要对一两次失败认输,不要放弃任何一次可以反击的机会。成绩代表不了一切,唯有坚持不放弃才是最真的信念,高考也许决定不了你的人生,但是既然我们用整个青春去选择,那么就别辜负这段青春。

多年以后,愿你能够感谢高三时最拼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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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假如你在麦田里遇到了我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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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的灼热早已褪去,傍晚的天空高阔而辽远,空中弥漫着淡淡的麦秆香,青青的麦田里是一群嬉戏的孩童。那赤着脚奔跑在田埂的孩子,不必惊讶,那便是我。

时常会望着眼前的那一片青青的麦田,那是一片属于我也需要我去耕种的麦田。可以在麦田里捉迷藏,玩扮家家,捏泥巴,捉小虫,或者当“孩子王”领着几个小孩子飞似的在麦田里乱窜,总不免要踩坏踩倒了几颗麦秆,惹来母亲的几声责怪,随后我们被各家的母亲拎回家。总是眷恋与年少时的轻狂与无邪,固执的认为那才是生命中的最本真的年代。丝毫不用顾及自己的责任,而年少的急躁与任性就像麦田里遇到的干旱和暴雨,总不免损伤了麦田里的麦子,却依旧可以借用“年幼无知”的名义让父母承担结果。

年轻的心不会甘于寂寞,总是会被世俗的种种诱惑所吸引,在外界的万花筒中流连忘返,渐而遗忘了那片麦田,遗落在了心灵最清冷的角落。于是麦田里开始生出杂草,贪婪、嫉妒、仇恨、骄傲和懒惰,我的麦田几乎要被毁灭。心灵的疼痛让我幡然悔悟,及时拔去麦田里的杂草,接受阳光,让心灵获得重生。

守望麦田的生活是枯燥而乏味的,年少的心不愿徒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于是在麦田里有栽种了外表美丽的玫瑰,象征名誉的君子兰,地位高贵的牡丹花。的确,它们的色彩与身姿胜过单调的麦子,可因此我也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为呵护娇弱如它,甚至于无暇顾及我的麦田。终于,在一场猛烈的暴风雨过后它们的花瓣洒落一地,互相斜倚着,往日的光彩荡然无存,而我的麦田经过了风雨的洗礼却显得更加生机而又富有活力,他们当中不免会有被暴风雨打败的,但更多的麦子是挺立高昂的,像一群身着军装的战士,向着天穹唱着嘹亮的军歌。我默然了,我开始喜欢麦田,他们不需要大自然太多的装饰。像守卫边疆的战士一般,因为有对祖国的热爱和操守,因为心怀崇高的理想,所以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辛苦。我不禁对眼前的麦田肃然起敬了。

麦田不语,我心释然。

现在的麦田,正值金绿交接的时候,它们却羞于人们的赞美,像红着脸的少女一般,丝毫无意显示她们成长的蜕变。麦子将要成熟,其实成熟的又何止是麦子呢?那不就是我苦苦追寻的“成熟”吗?成熟不拒绝天真,但拒绝幼稚;成熟不反对自我,但摒弃世俗;成熟不厌弃繁华,但懂得取舍。

我站在麦田里,静待麦田的成熟。

[假如你在麦田里遇到了我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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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医生梦为题目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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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烦啊!”

整天听到爸爸那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爸爸是个职业的搭客佬,一干就近二十年。他每天起早贪黑,不顾日晒雨淋,冒着寒来暑往,日积月累,不幸得了严重的慢性咽喉炎。不知看了多少医生,不知找了多少偏方,总是不能根治。每看一次医生,就用一次不同的药,就会好一点点。但过不了多久,又会复发,而且越来越严重。

每当夜深人静,人们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可我们家呢,漫漫长夜,被他的病折腾得不得安宁,难以入睡。

他每次打电话回家,都喘着粗气,显得那么吃力,似乎肩上压着千斤重担。一提到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叔叔,他的喘气声就更重更快了:“你们个个都是那么没用,怎么不想想我?怎么不懂得我的心呢?”轻微的抽泣声在电话线里传播……

我真的想当一名医生,治好爸爸的病,让爸爸和我们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妈,吃饭了吗?”

“吃了,你呢?”

奶奶很高兴。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哦,原来是四姑打来的。但一瞬间,奶奶那灿烂的笑脸却变成了苦瓜脸。“怎么啦?”我吃惊地问。“没什么,乖孙女,吃饭去吧。”奶奶答得好无奈!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不时用那干枯的右手抹去脸上的泪水。看得出来,她伤心极了。我故意扮生气,终于让奶奶说出了真相:原来我那刚出生两个月的小表妹,不幸被持续的高烧夺去了生命。

天啦,我真想赤手空拳去打败可恶的病魔。

我想起了非典,想起了猪流感。现在,又亲眼见到甲流在校园里泛滥。有时,一天就有近两百人病倒,请假。有的班级,所有科任老师遭受传染,无法正常上课。

我真的想做一名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家人,为了同学,为了老师,为了朋友,为了所有人,做一名永远抗击病魔的忠实的医生。

[我的医生梦为题目的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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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不做低头族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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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看到过一个视频,讲述的是一对夫妻开车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过年,爸爸坐在驾驶座上,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时不时看一眼,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妈妈也拿着手机一直在浏览着什么,后座的两个孩子也安安静静地拿着平板电脑独自玩着游戏……

到家后,爸爸妈妈仍然专注地刷着手机,孩子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平板电脑,并没有向家中的爷爷奶奶问好。不一会儿,孩子的奶奶端来水果,笑着说:“小政、小宇吃点水果!”“不吃。”俩孩子头也不抬地回答。奶奶笑容有些淡了,又将水果递到儿子儿媳面前:“吃点水果吧。”儿子儿媳也快速地说了一句“不吃”,便又低着头看手机。奶奶看着面前的这一家四口总是低着头也不说话,不禁有些黯然。这时候,身后突然传来爷爷的声音:“小政、小宇,你们眼光最好,看看我这件新衣服怎么样?”闻声,大家才终于抬头,可看见爷爷的“新衣服”时,他们都惊呆了,这哪里是新衣服,这根本就是一块印着手机图案的纸板嘛!其实,老人的做法只为引起大家的注意而已。本该欢聚一堂、其乐融融的团聚日子大家却都在玩手机,他很无奈,所以想出了这样的方式来吸引家人的注意力。

是呀,当今社会发展迅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电子产品开始成为人们生活中随处可见又必不可少的东西,它们为我们减轻负担、节约资源甚至提高效率。手机也不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了,它不仅能在网上购物、搜寻资料、百度菜谱,还是一个便携地图、一部随身相机,大家的生活也因此缤纷多彩。但是,电子产品的普及,也带来不少问题。手机可以让三好学生变成“网瘾少年”,也可以让一场同学聚会变成“手机聚会”。经研究发现,经常看手机会增加患脑瘤的风险,还会刺激皮肤和眼睛,更会影响睡眠,降低创造力和记忆力;有不少孩子因为沉迷手机游戏导致学习落后,大人也会因为浏览网页耽误工作,降低效率。最重要的是,它会让人们忽略和亲人朋友的交流。

请想一想,当你在低头玩手机的时候,父母曾关心你的生活,你给的回应是头也不抬;当你在低头玩手机的时候,同学曾向你询问问题,你给的回应是敷衍了事;当你在低头玩手机的时候,陌生人曾向你问路,你给的回应是漠不关心。你可曾想过他们的心情?

我不想因为手机冰冷我的情感,我更想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触摸温暖。请抬起头来吧,放下手中的手机,看看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不要让“低头”阻断你我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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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成功只给不向厄运低头的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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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如海伦·凯勒、莎莉文老师等等。其中我最喜欢海伦·凯勒,因为她有着不屈不挠的气概,不会因为眼盲而向命运低头,她不屈服,不低头,而是在厄运的折磨下,在不幸的遭遇下刻苦学习,她最终征服了自己,做了一个最好的自己,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她这一生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开始做最好的自己了,也希望能在一些令自己害怕的事物面前,征服自己。记得那是一次吹笛子表演,我一大清早就来到礼堂,准备参加演出。看着一个个演员都表演完了,我的内心越发空虚,心里不断地叫着,会不会吹错,会不会被笑话呀,这时我想起了海伦,她坚信自己会学有所成,所以最终以优秀的成绩毕业于哈弗大学!所以我心想:只要有信心,不向害怕屈服,就不会有问题的。

轮到我了,我信心满满地走上了礼台,先向观众们鞠了一躬,然后就开始了演奏,在我越战越勇的情况下,我的害怕早已化为乌有。啊,演出非常成功,台下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看来只要不向自己低头,就会成功的。

也许命运会给我们带来不幸,但是你只要不向厄运低头,成功就会在你的脚下,命运也会给你带来一番轰轰烈烈的成就来,让你的人生更有价值和意义所在,而海伦·凯勒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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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个强者为题目的1000字作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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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都认为,强者的外形应是高大威猛的。老虎是强者,它是森林之王;狮子是强者,动物们见了它都胆战心惊。而我发现了一个在大自然中不是强者,而在我心中是强者的动物,它既没有老虎的王者风范,也没有狮子的健壮身躯。他是我的新邻居,就住在我家阳台下的香椿树上——一只蜘蛛。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去给香椿树浇水。我发现我的新邻居在树上徘徊,我想,它应该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准备织网。只见它在一根树枝上用八条腿稳稳地站住了脚,从圆圆的肚子里吐出几根长长的丝。随后,它选中了其中一根丝,轻捷地爬了过去。我发现,它边爬边把丝加粗了,这样来回了几次,丝已经变得相当粗了。它以这条丝的中点为中心,拉出几根放射状的丝,架起网架,然后它在放射状的丝上织出了螺旋状的丝。“真是一双灵巧的手!”我想,它就像一名纺织能手,网罗了一片属于自己的领空。蜘蛛好像也在喜滋滋的欣赏自己的作品。可这时,天有不测风云,起风了,风卷起了地上的落叶,树上的一些叶子也被风儿卷了起来,风中夹杂着些凉意,使我不禁打了个寒噤。这时几片刚被卷起的树叶撞到了网上,风把叶子都带到天上去了。再看那完美的作品,已经被叶子扎得没法要了,只剩下残破的网架……

此时蜘蛛躲在角落里等待时机,准备再战。我大声指责风儿的过错,可一切无济于事,陪伴我的只有无尽的沉寂……

第二天早上,我透过温暖而又柔和的阳光又一次看到了这强者忙碌的身影。它并没有放弃,正在网架上不厌其烦地重复前一天织网的动作。“多么坚强的蜘蛛啊!”我惊叹不已,我默默地为它祈祷,希望风雨不再来。可当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天空中飘来的几朵乌云,过了一会儿,倾盆大雨瞬间而至,“噢,不!这雨真是该来时不来,不该来时偏来啊!”雨打在树叶上“哗哗”作响,那张刚刚织补好的蛛网又被无情的雨水扯破了。我闭上了眼睛,眼泪像雨水一样打在了我的心上。

夜深了,雨才渐渐小了,停了,我不知它在干什么,但我坚信,它是不会放弃的,我带着这个美丽的梦,睡了……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地起了床,跑到阳台上,我发现,在太阳升起来的地方,挂着一张晶莹的网,那只可敬的蜘蛛正趴在网的中央,它自豪地昂着头,在庆祝自己战胜了风雨,这时两只结伴飞行的苍蝇撞在了网上……

我猜对了,它是不会放弃的,它是一个永不服输的强者,这不就是奥运精神吗?它是可敬的,它是令人敬重的,因为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蜘蛛!!!

在随后的日子里,困难与挫折常会不期而至,面对窗外的强者,一道道难题算什么,一次次考试算什么,唯有勇于面对困境,始终充满积极进取的激情,才会拥有成功的花环。

点评:

开篇写法新颖,衔接自然,通过环境描写来烘托蜘蛛处境、人物心情,十分艺术化.杂而不乱。小作者观察细致,对于蜘蛛辛苦织网进行了有意识的重点描写,语言生动形象。“我”的适当心理描写恰到好处。全文夹叙夹议,生动的语言中无时无刻不暗示着小蜘蛛不屈的精神,也展现了小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底。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深化主题。是一篇成功的作品!

[一个强者为题目的10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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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假如我是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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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可以变成世间的万物,我一定要先变成“美丽”的小草。我愿做一株只是默默生长的小草,不管人们是否在意,但我也要为人们带快乐。

在美丽的公园里有我。一块块嫩绿色的草坪上总会有几朵娇艳的鲜花,而鲜花总是赢得了人们的夸奖和赞扬,那鲜艳的花朵下也一定有我的身影,尽管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并没有鲜花那样的耀眼,虽然很不起眼,但我还是愿意做鲜花下的陪衬,只是追求自己的快乐和梦想,每天我也一样会很快乐。

在人们的花园里也会出现我的影像。当草布满整个后花园时,空气也变得清新了,带给了人们一种放松的感受,心情也变的愉快了。到了春天,在花园里也开满了鲜花,只有单调绿色的花园顿时变的五颜六色的了。在我的保护,小朋友们也可以尽情的玩耍,不用担心摔倒时的疼痛了。

有时在一些地面的地缝里偶尔也会有我的身影。从小小的缝隙中,努力的伸展自己的腰身,突破泥土对我的束缚。有的时候,我就会被那些清洁工们当成杂草被拔掉。不过,他们有时也会帮我处理掉随便乱生长的枝芽,他们也是我的“好朋友”呢!

除了小草,我还愿意变成各种各样的事物,来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我们要学习各种事物的好品质,共同创建一个美好的大家庭!

[假如我是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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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清明寻春之路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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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粉蝶双双穿槛舞,却问春在何处?

窗外,细雨霏霏,像一个个音符,跳跃在地面上。不像秋雨,有那么多的惆怅,那是一种飘渺的感觉,像是被陈酿的美酒灌醉了,像是在做一个甜甜的美梦……

清明,在人们记忆中一个最深的定义就是扫墓。但我却觉得清明更多是应该细品那已经酝酿了很久的春的气息。于是,我踏上了去寻春之路。

太阳终于禁不住诱惑,露出了一丝淡淡的阳光。一幅绝美的画面跃然于眼前。柳,当然是春天最具代表性的,仿佛是被翡翠所渲染,嫩的叫人不忍心去摘,近看,一片片叶子打着细卷儿,在金纱一般的阳光下懒散的伸着懒腰。微风吹来,飘在了水里,连湖水都被她弄痒了,笑出了酒窝。

最有韵味的非樱花莫属。走近樱花林,就像是进入了梦中的世界。远看樱花仿佛一个穿着婚纱的新娘,那蝉翼似的白纱裙与淡粉色的脸颊简直无可挑剔,把春天的柔美展现的淋漓尽致。樱花虽小,但却香飘千里。地上,洒满了那些敢于同早春的寒冷抗衡的勇士,像一层粉色地毯,默默地,不禁感叹:“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好美的花,好可贵的精神。那些娇气的,则在这最美好的时节里尽情的享受阳光的曼妙,虽然娇小,却显得那样可爱,毫无一丝妖媚,一如我见过的水晶。那些害羞的花儿,则只是从缝隙里偷偷看着外面的美景,即使是这样,她们也很满足。樱花下,几个天真的孩童走过,洒下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哦,樱花也显现出了那一份难有的童真…

[清明寻春之路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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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个好人为题目的1000字作文

全文共 1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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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河的岸边远眺,鳞次栉比的高楼,早已蚕食了一片灰色的老宅,那记录着古旧沧桑的砖瓦,无论你怎么闭上了你的双眼,不用看,你都可以细数家珍般地娓娓道来。

逝去的岁月,就像缕缕淡淡云烟从眼前飘过,无须细细翻阅,一个个往事就像电影似的涌入了脑海。有时,连自己都觉得奇怪,过去的、甚至连一些多少年前并不起眼的小事,竟然也会再现于眼前,让人重新咀嚼着,回味着,仿佛早已深深埋植入了心底,却又从来没有被岁月蒙上尘埃,在某个一天突然起封,成为了今天深深的回忆。

玄想的心门一旦被打开便如潮水那样翻滚,那个人,那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踩着咳嗽声走了过来

他从小生有痨病,他的那位生下来就用金盆洗澡的母亲,一个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在文革中跪了又跪、被人斗了又斗的女人,无论在何种艰难的条件下,也没有吝啬对他的爱。在母亲和家人的呵护下,他好不容易活了下来,不但活了,而且终于长大成人了。虽然个头才一米六出头,跟他几个高高大大的兄弟没法比,可他在家里的待遇却是最好的。大概正是因为承受的恩泽多多,以至于他从小就有一颗善良仁厚的心。他没有继承始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种威严果断的处事雄风,他就这样按部就班地生活,兢兢业业地工作。因为身体不好,他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常常,他休班在家时,会牵着他小侄儿的手,去副食店转转。他给侄儿买零食从来就不小气,每次都是买一大袋,侄儿跟他比跟自己的父亲还亲,一看见他,就整天缠在身后不肯离开。有人开玩笑说让弟弟把孩子过继给他做养子,他笑着对人家说:侄儿侄女都是我的孩子,不用搞那么复杂。

他的工资据说大部分交给了他母亲,他说自己的病治不好,不知哪一天说走就走了,那些钱可以留给母亲养老。他看见左右邻里总是笑呵呵地,甚至是一些和他家有着过节的人他都像没事似的打着招呼。他就那样随意,让你看他时一下子就觉得这人特别单纯,不是愚笨的那种,是纯粹的不带有瑕疵,让你不忍心从语言上从行为上去伤害他。虽然他一辈子没有娶女人回家,在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里,他却一点花花绿绿的新闻也没有。因为我妈住的地方地处热闹的中心地带,也是各种新闻的集散地,所以他常常来,有时也参与议论,但很少。更多的时候,他喜欢拿厅堂的报纸坐那读着。他随身带着茶,茶杯是用某种饮料瓶替代的。他喝的是绿茶,绿色的茶叶很多,占了杯子四分之一,成色不错。他非常自豪地告诉我,那是他弟弟送的,他茶叶有很多,兄弟们知道他有喝茶的嗜好,都送他上好的雪芽。

我每次去看望父母,十有八九能见到他。他声音并不轻,挺洪亮,只是犯病时咳喘个不停,只有这时候我们是看不到他的。我很喜欢看他帮我妈杀鱼,五六斤的大草鱼没有点力气和技巧是不容易剖开的。他很老道的把旧报纸摊在地上,在报纸上杀鱼,他说一是不污染地面,二是不污染器具,三是容易收拾。他用一根棍子,一把菜刀,又绞又剖像变戏法似的,一会就收拾好了,连地面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他不但把鱼能够收拾的干干净净,他自己整天也是干干净净的,西装革履,一条蓝色的领带或一条红色带斜纹的领带与深色西装配得恰到好处。没见过他穿棉袄,但呢大衣却是穿的。书大概没少看,谈吐不是村里人那样粗野,一副儒雅的样子。

有热心的女人劝他成个家,想给他做媒,他不干。他说他身体不好,说不定哪天眼一闭就走了,他也不想也不能去祸害女人,他守着老母亲日子过得很幸福。

时间长了,大家也认可了他的独身,不再给他做媒。大家也都尊重他,不和他开些乱七八糟的玩笑。和他论些古今,论些他母亲的娘家、他的外婆家当年的富有,还有他爷爷往上几代的显赫。他也叹息过,叹息那些在文革中烧掉的好东西,还有老老实实上交的金银财宝。他没有提过那个他母亲生下来洗澡的金盆,这个价值无法估计的嫁妆在文化大革命中抄家后至今下落不明,但他常提到祖上传下的家谱,那可是二十多代人呕心沥血传下的宝贝,一本也没有保存下来,想想真是扼腕长叹。

不过再可惜,他说那些都是身外小事,他能够活下来,而且有班上,有工资拿,这是最最幸运的。大概正是他有这种知足常乐的心态,才让他的生活天天充满了阳光。

那年冬天,春节眼看就要到了,去母亲家,直到傍晚也没见他人影,觉得很奇怪。母亲说他最近常常替人家顶班,好让家远的早点回家过年。又过了几天,我妈打电话来说他走了,连日加班,又碰到犯病,没有及时请假医治,结果

拎起的电话很久都没有放下,听老妈在电话那一头惋惜地说:他真是一个好人。

是的,他真是一个好人!

涩涩的扼腕叹息,也从我的内心发了出来。

[一个好人为题目的10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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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假如樊胜美嫁给曲连杰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2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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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价值判断是难以启齿,但是扎根在我们脑子里的。

比如昨天我们做了个小调查,《欢乐颂》五美里,你最喜欢谁,又最想成为谁,前一个答案五花八门,而后一个答案,最高票的是曲筱绡,紧跟其后的,是关关。

再比如说,我们潜意识里,认定“爸爸有钱”比“丈夫有钱”更稳妥,天生白富美比嫁入豪门的灰姑娘,更容易接近幸福。

还有比如,我们嘴上说爱情是一视同仁,却在择偶的时候,尽量想避开一些家庭过分破碎,生活过于动荡的人。

就算你不看这些,回家问问你妈,她介意吗?

甚至还有一个说法,你的伴侣送给你的礼物价值,一般是比你的日用品价值高百分之20,也就是说,你的原生家庭阶层,或多或少,都会左右你将来的伴侣属性。

好了。这话题看起来很狰狞,我们掉转头去,讨论另一个有意思的脑洞——如果樊胜美拿住了曲连杰,也不在意他的斑斑前史,两人顺利结婚了呢?她跟曲筱绡,会怎么相处。

曲筱绡先前对樊胜美的敌意里,很有一点“阶级仇恨”的成分,现实生活中真有类似的模板。

听说过一个女生宿舍,其中一个家里有厂房,另一个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但长得很美,跟一个富二代谈着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

前一个女生对她的敌视和轻蔑,已经发展得毛骨悚然——翻她挂在阳台上的衣服,说你看质量这么差,一看就是a货;翻她抽屉,把她的托福成绩单拎出来,还拍照传给别人看,说脑子那么笨,还想跟男友出国?不管她发什么餐厅的照片,都会嘲讽说:“哟,连这个都要拍啊,我都当食堂吃的好吧……真是没见过世面。”

起先我有点不理解,人为什么会花那么大力气,去讨厌一个,压根就不侵犯她利益的人。

后来渐渐明白,那个家境普通的女生,或许没有侵犯到她关乎利益的奶酪,却一定是损害了她的优越感。

优越感跟自尊心不一样,自尊是可以自己给的,优越感,却要靠凌空睬别人一脚来得到。

更糟糕的是,人有时候会混淆了两者,以为只有俯视,才能保全自己的位置。

在中国,真的存在 “old money” 和 “new money” 两种概念区分吗,郭敬明的《小时代》里,形容顾里弟弟Neil家境卓越,放的修饰语是,“从小穿 NIKE ”,而顾里的家境则是“穿上海产的小皮鞋”。

由此看,他笔下呼啸生风的人物,放在早二十年,父母也仍然是打拼阶段。

“old”跟“new”之间,可能只有一根,一厢情愿的分界线。

但人性有恶劣的一面。

有个笑话,说上帝允诺一个人达成任何愿望,但前提是,无论他获得什么,他的邻居都会比他多一倍。这个前提狠狠折磨着他,以至于他的愿望成了——砍掉我的一只手吧。

论语里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穷的时候,生怕你没有跟我一样穷。一旦口袋里有两块叮当响的银元,就盼望整条街上,只有他的口袋能发出声音。

对曲筱绡来说,樊胜美那些心术不正的“钓凯子”举动,一旦成了,就会让她迅速跨越阶层障碍,成为一个“看起来”跟她一样的人。

但我相信,如果樊姐嫁入了曲家,曲筱绡一定会有千百种方式,在大小场合,来提醒她:“虽然同属于这里,但怎么进来的,又决定了我们之间有细微差别。”

曲筱绡的优越感,一部分靠解救众生,另一部分,靠打压樊胜美得来,这种打压可以是假借道德之名,但实质上,对她这样一个混不吝的主来说,道德无非是器具,真正让她不安的,是樊胜美代表的那一簇人,有心机,有意志,好像就只等待,一口运气。

但曲筱绡的优越感或许来路不明,她的自尊心,倒是我所欣赏的。她身上最好的品质是,“身段柔软,贴地飞行”。

你看她多放得开——赵医生当着外人的面嘲笑她笨,她也不计较,直接挂他身上就当惩罚;跟安迪先前有芥蒂,一旦发现她用得上,就拿着果篮去道歉求援;甚至她跟邱莹莹、樊胜美闹得这么僵,她想和解,就能破冰,这是天赋。

我很看不惯一些情感类文章,教人怎么恋爱,永远是这么三板斧——健身读书经济独立。

当然没错啦,但是两性关系这么复杂有趣,无非是它探明了人性里各种不可言说的旮旯角落,绝对不止“提升自己”那么简单。

我观察过一些异性缘很棒的女生,发现她们的共同点,是自来熟。不是触犯他人隐私,随便喊人帮忙的那种熟,而是说,她很放松,不管多么纠结的场合,她都活得很松弛。

大多数人小时候,去别人家做客,爸妈都会叮嘱说,待会人家给你吃什么东西,喝什么东西,你千万别吃。要是临走了要送你礼物,也不能拿。

我们家也是这样的,看起来规矩很重。我每次做客,都像林黛玉初进贾府,小心观察主人家一举一动,生怕做错了哪一步。这直接导致了我讨厌见陌生人。

长大了以后,我开始思索父母的这种“规矩”。因为我发现,当我们是主人,招待前来的客人时,我们是真心诚意想让他们吃好玩好的,那些水果零食饮料,压根不是摆设。送客时,想送对方一些小礼物,也是诚心的,不是你来我挡的客套仪式。

那,为什么不直接大大方方接受呢?为什么要让做客像坐牢,吃饭像祭祀呢。

长大了,这种“做客”心态会波及到恋爱里。

我认识很多姑娘,在钱财上分得很清,不想占男生一点便宜,这固然是好事,但同时,又自尊心过重,男生说一句“你那么重我快要载不动你了”,就恨不得跳下车来走人,迷路时被笑话说“怎么那么笨呀”,脸就垮下来,蹲在原地,哪都不肯去。

表演下生气也就算了,有的人,可能是真生气了。

所以我后来有些想不通。

相处到最后,真是一笔糊涂账,不管是金钱上,还是感情上。你小心区分着你我,又计较着每一场玩笑里的得失,你以为你在掌握相处边际,但你的伴侣,可能觉得累了。

很多事情,都可以用三字真经打发的——至于吗?

买个布丁还要AA,至于吗?他吐槽你五音不全,就愤而走人,至于吗?

曲筱绡最好的一点,是知道自尊心长在自己心底,不长在一言一行的气焰里。她很松弛,不会觉得哪句话冒犯到她,也不在意这一时的面子,有没有挣回来。

年轻时我们常以为,恋爱是有公式可循,人的恋爱能量,是才华美貌家境这些的总和。起初这可能奏效,能开启一段感情,但决定走到哪的,真的只有一条——相处起来舒不舒服。

有人是抖M,越虐他越欢,有人天生爱竞赛,只喜欢追逐。但没有人喜欢一个成天较劲的人。一股绳子长年拿来拔河,一定断得比较快。

有人说,自尊心也不是凭空长出来的,需要一个据点。当你意识到自己的宝贵之处,就不会那么患得患失,要争每一座路过的城池了。这话有道理。虽然也有家庭内斗,但曲筱绡的安全感,确实比其他几个饱满。

但人的宝贵处,不局限于家庭,也可以是自己。你不是从一个美满的巢出来的,但你拥有一双更硬朗的翅膀,这也是优势。

崇拜是需要有一双手捧着的。

但快乐,永远可以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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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灵空的耳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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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群雄逐鹿,英豪四起。曹操北踞中原,虎视江南,修书一封与孙权曰“与将军会猎于吴。”吴国朝野顿时人心惶惶,有人主战,有人主降,莫衷一是。吴主孙权主战,然张绍等一干人竭力劝孙权降曹。到底是何去何从,关键时刻孙仲谋拔下佩剑,砍下案头一角,斩钉截铁地说:“孤意已决,再有言降者,如斯!”于是便有了赤壁一战的辉煌,于是曹军“樯橹灰飞烟灭”,败走华容。

为何吴国能在群雄中占得三足鼎立之一席,成就霸业?孙权对自己的信念的坚持自是不言而喻!关键时刻要相信自己,给自己一个“我意已决”的回答。

当断即断,相信自己,不盲从,不轻信,这是一种存在于所有伟人身上的品质。就如同一棵青松,风雨中,它不像矮草那样趋从风向:下雪时,它亦不会轻易地被雪压折了枝头。要想成为自己生命之船上的舵手,我们必须锻炼出这种品质。

然而,坚持自己,并非意味着否定别人所有的声音。独断专行,那是的专利;我行我素,那是自负的人的德行。上帝之所以给人两只耳朵,就是教人去聆听周围的声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常听取别人的意见,你的思维会变得更开阔。然而有人说:“世界上的话,有一半是真的,另一半是假的。知道哪一半是真话的人才是聪明人。”随随便便,不假思索地采纳意见就如同吃东西时不先将它洗净一样。要采纳别人的意见,耳朵就要“灵空”一些。唐太宗采忠言,所以有了“贞观之治”。唐玄宗纳谄语,酿成了“安史之乱”。听不

同的声音,竟能形成如此之大的反差,真可作为世人的警钟。

倘使我们立志要做自己命运的主宰,我们必先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就像一座熔炉一样,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炼出剔透的金刚。就像空气对阳光有选择一样,我们也要用大智慧的头脑去聆听世界,让诤言、箴言如夜半清钟一样让我们警醒;让奸言、妄语远离我们,就像杂草用锄头刨去那样。

做一个明智、智慧的人————“我意已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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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假文盲为题目的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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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课上,我轻轻地翻开语文课本,我看到了一幅十分刺眼的画,这幅漫画中有五个十分醒目的大字,“母子上车处”,但顺着栏杆看到的却是一个个身强力壮的男子,他们衣着整齐,但却没有一个人肯挪一挪步,让那位抱着孩子的母亲站一下,而那位母亲却只能无奈地站在一旁,看着那四个年轻力壮的青年。

看了这幅漫画,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看着这一个个神态平静的男青年,把手放在兜里,冷漠的平视前方,他们真的是不识字吗?即使不认识那几个字,看到那母女两人也应该坐视不管吗?看到这一幅漫画,我想了很多很多,我真的为这几个男青年感到可耻,我不禁深深的思考:一个人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利益,可能会不择手段,可能会抛弃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种人虽然得到了利益,但他的公德会随着利益的到来而远去。

看完这幅画,我便感觉到他们这种“假文盲”的行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全然不顾那对母子的感受,他们的那种眼神,是让人过目不忘的,从那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对公德的无视,对尊严的无视,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不在少数,上车时,我们在车厢里可以看到,坐着的大部分是年轻人,而站着的都是一些年长一点的,难道他们也没有一丝公德心吗?其实要做到有公德心并不难,只要我们动一下便可以体现,这样的事为什么不去做呢?在生活中,人不可以为了一时舒服而背叛社会道德主义,违背人活在这世上的尊严。想到这儿,我便拿起了笔写下了这篇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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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童年趣事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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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度去沙滩捡起一片贝壳,抓起一把沙子,唱起那首悦耳动听的《大海呀,故乡》时,便会让时间倒流,流到去年夏天,我在大海中畅游的那件事。

那天,我千里迢迢来到了青岛的海边。阵阵海风迎面吹来,凉快极了,海里面鱼虾的腥味不时钻进你的鼻孔,人们躺在沙滩上沐浴着海风,听,海水拍打岸边礁石的声音,看那一道道晶莹的浪花迎面扑来。我的心痒痒的,恨不得立刻投入到大海的怀抱里。我兴奋不已,不管三七二十一甩掉鞋子,从妈妈手中抢过游泳圈,光着小脚丫,欢呼着奔向海的怀抱中。在海里,我像一条惊慌失措的小鱼,被一个个突如其来的大浪吓得腿脚发软。但是,我很快便适应了,不一会儿,就像一条活蹦乱跳的小海豚,在大海中遨游着,欣赏着海边的美景,自由自在。耳边只有海浪的声音,没有妈妈的唠叨声,我感觉现在的我是最幸福的,仿佛置身于仙境里一样,又好像在天堂里转了一圈。

童年,多么让我留恋,可它却用层层烟雾,想遮住我的童年。偶然间,我采了一串童谣衔在口中,啊!那正是我美好的童年,它像一串糖葫芦酸酸甜甜…我爱童年,更爱在海中游泳的童年时光。

[我的童年趣事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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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爱我的家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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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一阵“沙沙”的响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我起身看闹钟,才六点啊!我心想:妈妈这么早起床,我也不能在赖床了。今天还要和爸爸一起去西塘呢!一想到这儿,我便兴奋不已。立刻从床上爬了起来。

我慢悠悠地走下楼,映入眼帘的是妈妈忙碌的身影。妈妈穿梭在厨房和衣服堆中,一边洗着我和爸爸换下来的衣服,一边还得时时刻刻地看着煮我们喝的粥和汤。我本想上前去帮忙,可妈妈却微笑地说:“不用啦,你忙你的去吧,烧好了我叫你。”我点了点头,妈妈转身又开始干活了

我的妈妈个子不高,瘦瘦的身材。虽然有时对我严厉了点,但妈妈还是非常疼我的。妈妈不仅能干,还拥有一双巧手。小时候我身上穿的毛衣大都来自妈妈的双手,妈妈织出来的毛衣既合身又美观,上面还绣有精致的花儿。妈妈的双手还能变出许多美味的食物。妈妈的学历很低,知道在学习上帮不上我忙,便全身心投入我的生活中 ,把我原本乱糟糟的生活整理的井然有序

我正感叹妈妈的伟大时,爸爸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的身后,害我吓了一跳。我还没埋怨爸爸,爸爸就反过来问我在想什么?我可不会告诉他,爸爸看我这样,便耷拉着耳朵去盛粥了

我看着爸爸的背影笑了

我的爸爸身高一米七几,瘦瘦的身材,看上去却很强壮,爸爸总爱和我吵闹,开玩笑。有时还被我折磨,但尽管这样,我依旧是我爸爸最疼爱的,每次我们母女开战,爸爸必定义无返顾的保护我,最终我安然无恙,但爸爸却败在了妈妈的手里。

“啊”我一声惨叫——被爸爸拍了一下脑袋。只见爸爸一脸怒气地说:“想什么啊,快吃吧!小心我不载你去西塘。”我不满地拿过饭碗,狂吃起来,真怕爸爸不载我去。

我虽然在学校是个文静的女孩,但在时,我却是个捣蛋精。每次回到家不弄出些事情我还不习惯呢!比如说:上星期,约定好去喝喜酒,结果我在家却烧好了饭。上上个星期,刚买来的碗,被我一不小心打碎了一只,还是最大号的。我的这些事情就算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吃完饭后,爸爸信守承诺载我去了西塘,妈妈依然在埋头苦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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