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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兴趣作文(合集20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任何人都需要读书来增长知识,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读书的兴趣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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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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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每一个学生必不可少的习惯;读书之星,是每个学生梦寐以求的称号。

读书,可以开阔视野,也可以增长见识;可以帮助学习,也可以丰富生活;可以体验人生的喜怒哀乐,也可以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书籍,是人类最要好的朋友,是学生的第二个老师。

在我的“小书库”中,《追踪小绿人》是最让我受益匪浅的,这本书中的爷爷、小叶子和小晓都很爱护环境,这才能和小绿人交成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原来,书还可以让我们懂得一些道理,比如保护环境、友谊难得、孝敬长辈等等,这让我更爱读书了。

在一年级时,我还不太喜欢读书,所以,写日记的水平很低,只要一听见晚上作业有日记,就如同五雷轰顶般。那时,妈妈就一直督促我看书,渐渐地,我迷上了看书,日记水平渐渐提高了,写日记也没有那么可怕了。这一切,都是书籍的功劳,是它让我不畏惧写作文的。

这就是书,这就是神奇的书。读书之星就应该把读书当成享受,当成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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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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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挑剔的孩子,对书也是如此,要是让我在茫茫书海中挑选出一本我最喜欢的、最中意的图书,那就非《卓娅和舒拉的故事》莫属了。

那天,正好我的一个好朋友刚看完一本书。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随手拿起那本书翻了翻,看了看。朋友见我好像很喜欢这本书似的,便对我说:“这本书借你看几天吧!”当时我竟莫名其妙地接了过来。过了几天,我的朋友突然问我:“那本书好不好看?”那时我才想起这事,可又不敢告诉她我根本没有理会过那本书,就支支吾吾地说:“还……行……吧!不过……我还没有看完呢。”她听我这样说就笑眯眯地走开了。看她那个样子,我心里还真是有些内疚。于是我就硬着头皮看了看那本书,《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开始我还是漫不经心地看,渐渐地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变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伤……一时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到了。难道说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爱上这本书了吗?

我不知如何感谢我的那位朋友了,如果不是她,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读书的好处。“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却不可以一日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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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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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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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海底两万里》读书启示三年级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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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龙纳斯教授,热爱科学、勇于探险的可贵精神。

这一本书主要讲了阿龙纳斯教授通过追踪“海上怪物”,描绘出了神奇的海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小区的朋友们一起玩,一个大哥哥说:“我们玩探险的游戏吧?”“好啊!”我们异口同声的答应了。大哥哥带我们到了一个小木屋前,虽然是白天,但是小木屋里还是很黑,哥哥高高举起手电筒,只能看见小小的一块地方,这时我着了魔一样,全身在发抖。我什么都不怕,就是太怕黑,睡觉前一关灯,又黑又没人,就吓得我变了脸色缩头缩脑的,像只小耗子。哥哥严肃地说:“我们谁也不能退出,一个一个地进去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我一听拔腿就想跑,被大哥哥一下子拦住了。我只得硬着头皮往屋里跑,我哆哆嗦嗦地举起手电,我吓的手心淌汗,脚掌头皮发麻,全身出虚汗,你不知道,我就是害怕黑暗,怕我走不出来,怕黑暗中会有魔鬼。既来之,则安之。我拿着手电,进去仔细看看,原来是一些垃圾箱。读了《海底两万里》我要学习阿龙纳斯教授的勇于探险的可贵精神。

读了这一本书,我懂得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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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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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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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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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小书虫”,为什么叫他“小书虫”呢?因为他酷爱读书,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书虫”,现在我给你讲一讲他的故事吧。

小时候他就已经和书分不开了,妈妈讲的《狼来了》是他的启蒙故事。七岁时,他看了人生中的第一本“大书”――《格林童话》,里面那有趣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了他,就这样慢慢地他与书结伴长大。在他身上因为读书还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呢!

有一次,他在公交车上看《窗边的豆豆》这本书看得痴迷,一时忘了下车,当他看完这本书正回味着书中的情节时,猛然发现他早已错过了应下的车站,司机师傅已经开过了三站,于是他赶紧在下一站下车,然后飞奔回家。

还有一次,“小书虫”的妈妈出去办事,让他看着锅里的米饭,他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过了十几分钟,厨房里传来一股糊味儿,他拿着书赶紧跑进厨房,立刻关上锅,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饭已经糊了。正在这时他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书中讲到:如果米饭糊了,放上两三根葱,再放点牛奶就不会那么糊了,他按照书上的方法来,一试还真管用,而且米饭比之前更香了!妈妈回来后闻见厨房的香味,百思不得其解地问道:“今天的米饭怎么这么香啊?”听到妈妈的疑问,“小书虫”偷偷地笑了。

怎么样“小书虫”这个称号对他名副其实吧!想知道这个小书虫是谁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个小书虫就是我呀!

这就是我和读书时发生的故事,怎么样?很不错吧。我想你也一定有十分有趣的读书经历吧,说来让我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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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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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是颜真卿说的话,他鼓励着我们早读书,读好书,而我就把这句话当做我的目标,发生了我读书的故事

有一天,我拿着新买的《冰封的时之轮》来看,我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情不自禁的越看越起劲,渐渐忘了时间,:“俊杰,作业做好了没,已经晚上八点半了。”我还是没反应,妈妈走到了我的房间,看我还在看书,而且还没有写作业,立刻把我的书像扔垒球似的抛了出去,书立刻被严重摔伤,变成了两半,我忍痛割爱,只好乖乖的在“大魔王‘’的监视下把作业写好了。

作业写好后,我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间,把书捡了起来,继续我的”极乐世界“。

让我们读好书,好读书吧,这会使我们的身心得到修养,让我们在书海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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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生一年级关于读书的话题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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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缺少了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太阳;智慧里缺少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 Yes, books are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There is a lack of books in life, as if there is no sun on the earth; there is a lack of books in wisdom, as if the birds have no wings.

俗话说:“水养人,书养心。”我对书算是情有独钟。我喜欢倚在书架旁嗅着金檀木的清香,轻轻拂开一页页的书,陶醉于优美的意境。

有了书籍这条思想的航船,我就像海面一样吸收着知识的海水。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我明白了什么叫美与丑,善与恶;在《少儿百科全书》里,牛顿、爱迪生、玛丽·居里那些伟大的科学家们都在向我招手,指引我前方的路,也让我看到了光明,看到了那科学顶峰的灿烂,在其中体验知识的真谛,科学的美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老人与海》中,我看见一个老人同鲨鱼的斗争,力量虽然薄弱却又如此强大,在那浊浪排空的海域中,我理解了老人对海的不屈斗争……我就这样乐此不疲地在书海中遨游着。不亦乐乎!

“冰冻三尺,非一日这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正如杜甫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孔子手不释卷,才有“韦德三绝”的故事,中华才有这位大名鼎鼎的教育家和思想家。鲁迅正是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加紧学习,才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锋。所以,读书也是要靠顽强的毅力的。

记得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本书,叫《骑鹅历险记》,这本书非常的厚,还没看到来一半我就想放弃,可当我想到鲁迅、别别孔子成功的缘由时,便咬咬牙,重捧那本书,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我才为差一点看不到这本书而感到惋惜。

孤独时,书是益友;烦闷时,书是敞开的窗户;阴霾时,书是灿烂的阳光……

书,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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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爱读书话题年级600个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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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rubb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little in the bookWhite rabbit and turtles.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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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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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作者是鲁迅,在上个学期中我们深度了解了他。《朝花夕拾》并没有满篇的好词佳句,却能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

一个以笔为武器,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鲁迅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形象,鲁迅用不同方式写出了人物的性格。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儿时的鲁迅拥有一颗丰富而且向往美好的心灵正而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让故事变得僵硬。以致与许多年后当鲁迅回忆起童年在故乡的有趣的事和童年玩耍的地方,哪怕是其中的一件不起眼的小树,不起眼的小草,或是一颗不起眼的树,都在鲁迅的童年中依旧充满了深深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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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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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我给大家讲讲吧!

穷人杰佩托造了一个木偶,叫匹诺曹,想不到匹诺曹竟然会说话!杰佩托看匹诺曹会说话,想让他读书上学,就把自己的外衣买了卖书,并让匹诺曹去上学。匹诺曹上学的时候,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回家的路上,由于贪心,上了狐狸和猫的当,差点被它们吊死。匹诺曹还误入了监狱,出狱后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它帮主人抓住了黄鼠狼而重获自由。它一心想成为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总经不起诱惑,在坏同学的强迫下,逃学去看鲨鱼。后来它又在朋友的哄骗下到玩具国享乐,不幸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它在鲨鱼的肚子里与父亲意外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为了养活爸爸,发奋努力,勤工俭学,不但成为了好孩子,还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只有克服自己的缺点,压制种.种诱惑,才能够一步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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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是一种兴趣作文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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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读书是一种兴趣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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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夏洛的网》读书感悟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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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共读完了《夏洛的网》这本书。简介是:弗恩养了一只小猪叫威尔伯,她把小猪送到谷仓里,还每天去看望小猪。谷仓里出现了一只灰色大蜘蛛,名字叫夏洛。渐渐地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威尔伯孤独的时候,夏洛不但陪它聊聊天,而且当别人要把小猪做熏肉火腿的时候,夏洛还救了威尔伯的命。它在网上织了三个字“王牌猪”,谷仓里来了很多人,都睁大了眼睛。夏洛害怕人很快就忘了小猪,又在网上织了好几次字,分别是“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还帮助小猪威尔伯在集市的动物大赛上获得了特等奖,但是,夏洛渐渐衰老了,离开了人世。小猪威尔伯很伤心。它看管夏洛的孩子,以报答夏洛对它的爱。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夏洛外表虽然很凶残,但是却有一颗善良的心。我们在生活中,不光要孝顺父母,还要帮助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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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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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暇时间,我读了《皮皮鲁传》。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皮皮鲁传》分几大部分,第一部分《皮皮鲁传》。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坐二踢脚飞上了天,从一朵云朵上拨快了“地球之钟”,当他再一次回到地球的时候,发现地球上的一切都在沉睡。第二天,人们都在梦游,皮皮鲁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后来,皮皮鲁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历经磨难,再一次坐上二踢脚飞上了天,把“地球之钟”复原,这才让地球上的一切恢复了原样,人们又按部就班的生活和工作。通过这一部分,让我知道了做人不可以逞能,逞能的后果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别人。比如说皮皮鲁,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整个地球人。

第二部分《红塔乐园》,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和他的一些同学来到了苏宇家,他看到可以把人变大变小的“神奇喷雾剂”,决定搞一次探索,第二天,大家都拿来了“探索工具”,有积木、橡皮泥……于是,他们把自己都喷上“缩小药水”,转眼之间,他们都变得和火柴棍一样大,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探索,在探索中,他们经历了很多的磨难,但最终,经过他们的努力困难都被一一克服了,经历磨难的同时,他们也不忘快乐,他们搞过一些恶作剧,整得别人苦笑不得。从这部分的内容里让我学会了做人要有探索和乐观精神。

除了这两部分,还有《幻影号》、《闪电!闪电!》……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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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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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天际的白光渐渐褪去,泛出一抹酡红,夕阳余辉洒向草坪上的鲜,鲁迅漫步着,梦想、回忆、浮躁、厌恶、迷茫涌上了心头。沉默着,他迈步回家,划掉了纸上的《旧事重提》,添上了《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童年追忆,干干净净的,简洁的言语韵味深长,时而尖锐辛辣,时而温暖柔和。他有一个保姆叫长妈妈,愚昧迷信但朴实善良;他有一个老师叫藤野先生,平等待人,朴素伟大。他不喜猫,却喜鼠。他讨厌《二十四孝图》,但喜欢《山海经》。他爱看五猖会,更爱看无常。他曾后悔于父亲的病,又曾迷茫于琐记。他还有一个乐园,是百草园。

那儿草木丛生,百草丰茂,有各种花草树木,各种奇珍异兽,各种鲁迅儿时的记忆。我想,那儿一定很美,因为鲁迅童年是那么无忧无虑,开心快乐。也正是因为鲁迅有如此的童年,如此启蒙,才会有今日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啊!那弃医从文,用笔在战斗的鲁迅啊!

鲁迅的一生轰轰烈烈,而我们的一生才刚刚开始,愿会如鲁迅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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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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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性格有点古怪,有时开朗,有时孤僻,所以我的朋友也对我很热情。只有它,是我永远的好朋友,那就是—书。书,充实了我的灵魂;书,陶冶了我的情操;书,让我与伟人对话;书,让我从不相识的头儿眼中走进了文中的“小书生”。作者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我要说:“书,为我的生命铺下了一条金色的道路。”

记得五、六岁的时候,我钟情那精彩纷呈的漫画书,时不时地要父母给我买上几本。我渐渐长大,对那些写童话的拼音读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都爱不释手。到了五年级,我已经不满足于看那些书了,于是,一本本世界名著在我眼眶里打转。现在,我还准备看《哈利波特》呢!当然,书要读得进还要用得出。上课时,只要有关那些书,我都能侃侃而谈;下课和同学聊天时,丰富的知识又使我大显身手;写作文时,文思泉涌,一泻千里,真应了那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书,不仅让我知识丰富,还让我明白许多奥秘。我从《夏洛的网》里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从《堂吉诃德》里看到了人性的光辉,从……书给了我的数不胜数,它将使我终生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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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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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里的皮诺曹,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不懂事、任性、撒谎、不爱学习、禁不起诱惑的坏孩子。为了买一张看戏的门票,卖掉了爸爸用棉外套换来的识字课本。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入了强盗的手里,经不住诱惑,逃学、结交坏朋友,被狐狸和猫欺骗,因为撒谎鼻子变长。经过许多磨练后,皮诺曹开始懂事、不撒谎、爱学习,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一个真正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只想着玩、不爱学习,做人还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被别人诱惑,还要勇敢,遇到事情不慌张,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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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读书我快乐二年级600字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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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感受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体会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因为书中的为人处事、因为书中的体会感悟才令我们成长,我们与书密不可分。 We all know that "book is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 we have experienced "reading through thousands of volumes, writing as gods;There is Yan Ruyu, and the book has its own golden house; "Because the book is doing things, and because of the experience in the book, we grow up. We are inseparable from the book.

读书,我明白了坚持不懈。在《鲁滨孙漂流记》中,我们都知道主人公鲁滨孙孤身一人住在荒岛上,那里充满了危险,可他何曾放弃过?正是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永不言败的精神鼓励了千千万万的人;也正因为他的精神,我才会对自己的目标坚守不变,从不轻言放弃。

读书,我学会了热爱生命。读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的人,都知道保尔。柯察金在走上革命的道路上说过一句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该怎样度过呢?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

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我虽然不像保尔那样伟大,但我却可以珍惜每一天的光阴,就算遇到再大的艰难困苦,就算尝尽冷漠的不公待遇,我也不会放弃生命,因为保尔激励了我!

读书,我学会了知恩图报。《爱的教育》这一书记叙了人间多姿多彩的爱与回报,有友情之爱、有亲情之爱、有爱情之爱,亦有因为爱的感恩与回报;因为这本书的出现,令我体会了父母老师的辛酸,也令我学会了感恩师长,《爱的教育》使我一生受益匪浅。

因为读书,我才学会了真理,只有继续读书,我才能了解更多;读书是一种快乐,读书是一种享受,在我未来的生活中,我会让读书伴我成长,我会让读书见证我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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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5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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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时,被官府缉拿,幸好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来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在上梁山之前,宋江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像宋江一样,做一个仗义的朋友,做一个爱国的人民。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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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读书的收获5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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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快乐是什么?”有人答道,快乐就是有花不完的钱;快乐就是有美好的生活;快乐就是无忧无虑、没有负担……可是,快乐对我来说却是—— Someone asked: "What is happiness?" Some people replied that happiness is endless money; happiness is a good life; happiness is carefree and carefree.There is no burden ... but happiness is to me--

每天有空,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心的看一会儿。你可能要问了:读书有什么意思呢?其实呀,读书是一件非常非常有趣的事,它不仅可以丰富大脑,更会为我们的将来打下基础呢!

我第一次接触国外书籍是在9岁那年吧!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正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一部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说起福尔摩斯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吧!他是一个19世纪末的侦探,作者以《血字的研究》让福尔摩斯问世。

在一次又一次的案件中,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对手——莫利亚提教授,他操控者伦敦所有恶势力,福尔摩斯等人从伦敦追着他去了好几个国家,最后作者以《最后一案》为题让福尔摩斯与莫利亚提教授共同摔下瑞士的莱因巴赫瀑布,又让福尔摩斯奇迹般的复活。在本案中,福尔摩斯与教授有一句话,让我深受感动那就是,如果能确切的将你毁灭,那么,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不顾个人生命危险,而是为了他人着想,决心与教授同归于尽。所以我们就更应该做什么事都要从别人的角度想,不能只图一己之利,更要为了群众的利益。以上就是我从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人生真谛。

书,是一个五颜六色的世界,书,是生命的启迪,读书总会的到意外的收获

让我们作者一直小木船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是知识的海洋尽情感受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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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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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了《朝夕拾》这本书,我很好奇,于是我就翻看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一共被分为篇作品,每一篇资料都十分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本书的淳朴吸引了我,我想:淳朴也正是鲁迅老先生的性格特征,我们也就应像鲁迅老先生那样,拥有这样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正是由于它的淳朴,而使它让很多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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