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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实用20篇)

书法是世界上文字表现的艺术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提供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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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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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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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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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论语》中蕴藏的大智慧啊!

《论语》到底写的是什么呢?里面篇章很多,有关学习的学而篇,有关品行做人的道德篇等等,平时我们经常挂于嘴边的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均出自此书。这些语句随便找个同学都会说上一两句,我想这也许就是孔子的人格魅力吧。

《论语》里面的精彩语句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这句话。意思是:见到贤人圣者就想想自己有没有他的成就,见到没有贤者思想的,就要反省一下自己也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一直将这句孔子说的名言刻在心里,半点不敢忘记,因此养成了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也能达到别人一样水平的性格。

《论语》不仅能发人深省,还能使人改变人生观点。让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变得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令自卑的人不再自卑,昂首挺胸重新做人;使奸险狡诈的人变得诚实憨厚……从这个角度出发,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一本好书吗?

《论语》书中记录的有勤学之人、守信之人、也有死读书不求甚解的人,陈正之就是那个勤学之人的代表。他每天以勤补拙,勤学苦练从不间断,人家读一遍书,他就翻倍,甚至更多,并在学习中寻找乐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由“陈傻子”变成陈才子,成为汉代一位很有造诣的博学之士。再如北宋的米芾,他把“学而不厌”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勤练书画,特别是在练“捺”方面,废寝忘食。他的妻子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再也忍不住就给他送饭,在送饭的过程中不心小碰了一下米芾的右手,没想到就这个细节竟写出了世间少有的一个“捺”,这是一个巧合吗?正因为米芾那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当时享有盛誉的“宋四家”之一。而曾子则是守信人的代表,他不顾妻子反对,言出必行,说给儿子杀猪就杀,绝不向孩子撒谎,成为后人诚信的楷模。《论语》中有些语句的意思确实难以理解,但“读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这句话总该明白吧。《论语》中也有这种人,谁呢?就是伯乐的儿子。伯乐的儿子不动脑筋,不思上进,手拿着伯乐写的相马经去寻找千里马,结果错把一只癞蛤蟆当做千里马,这种只知读书,却不知思考的人,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闹出笑话……

《论语》,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有关孔子或他的弟子的一个个小故事里隐藏着一句句至理名言,语言清新自然,构造新颖活泼,翻开书本,其中的人物历历在目、跃然纸上。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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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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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的小说《平凡世界》有三部曲,但不知为何,我却偏偏喜好第二部,或许是因为在这一部中,年代的气息更浓厚了点。有为了生活苦熬,快熬出头的孙少安,有内心怀揣远大理想的孙少平,有为所爱付出许多的田晓霞。他们的经历让人欣喜。我不喜欢第一部,因为每一个人都活得不尽人意,所谓的平凡与苦难隔不开边。我也不喜欢第三部,凄凉的结局让我快喘不过气了。在第二部中,我明白了何为苦难,何为坦然,而这四个字,就是那俩兄弟的人生写照。

哥哥孙少安,是一个孝顺坚强的人。他顾家,尊老爱幼,但可惜的是,他生在了一个破窑洞中,苦难恰似童年的窑洞一般,他一个人扛着,却总是摇摇欲坠。他想过放弃吗,他想过沉沦吗,他想过屈服吗,没有。他啊也有自己爱的人,他啊也有自己想做的梦,但他却没有权利,因为他穷。他小学毕业后就出来干活,在生产队里他是数一数二的好帮手。他最终娶了一个自己从不相识的妻子,也在自己做过的一个最漫长的梦中醒来。他选择了坦然接受,他一直努力着,最终,他创办了自己的砖厂,成了自个儿村里的“尖儿户”,这只是因为他的运气好吗,不,是他的坚持与坦然,是生活中的苦难造就了他。

弟弟孙少平,是一个同样孝顺的人,但相比哥哥,他有更加高远的理想,虽然他也说不明白,但他认为,一定要闯出些什么,他拥有着高中的高学历,但为了生活,他隐藏了自己,成了在黄原揽工的揽工汉,但他却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工作之余躺在被中翻看着从晓霞处借来的书,学习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他其实也有个机会,有个干部曾相上了他的才能,想纳他做女婿,但有抱负的他又怎肯呢,失败告终。最后他去了铜城挖煤,或许这并不完美,但或许是最好的安排。少平的这般成就,实则取自他的对生活苦难的坦然接受。

现在的中国,处于一个水深火热的境界。疫情的困扰,国际的舆论与各方面的压力是每个中国人都感到迷茫,不知怎么办。或许这也是中国人的一场苦难。但我们不必惊慌,需要我们做的便是坦然面对,锲而不舍。在医疗前线的医护人员是这样,在后方的我们也是这样,在平凡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但每个人也是不平凡的。用平凡的生命创造出不平凡的价值,坦然面对生活中所谓的苦难,这是这本书教会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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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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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于是写下这篇三国演义读后感。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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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感恩》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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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灿烂;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没有亲情,爱情和友情,就没有暖融融的人生。

看了李强老师《感恩》这一课,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和震惊。感恩是人生的一堂必修课。学会感恩,不要忘恩负义;学会感恩,拥有谦虚之德;学会感恩,怀抱敬畏之心;学会感恩,生命中爱多恨少;学会感恩,懂得人生需要忏悔;学会感恩,不要再沉溺于财富和权力;学会感恩,永远不忘说声“谢谢”。当别人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时,也请你记得回报一个微笑。

感恩,让我们以知足的心去体察和珍惜身边的人,事,物;感恩,让我们在渐渐平淡麻木了的日子里,发现生活本是如此丰富而富有;感恩,让我们领悟和品味命运的馈赠与生命的激情。

积极面对自己的人生,待人接物都要平和,就是有些不如意也得冷静处理,不可意气用事,时刻保持清醒,避免走弯路,用我们生命的高度去弥补生理的缺陷。做事要量力而行,不能强加自己去做做不到的事,把自己搞得身心疲惫。”

“正视我们自己身上的不足,少些消极的东西,多些积极快乐的信息,使我们浮躁的心平静下来。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使自己及亲人朋友快乐起来,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个关心帮助我们的人,让世界变的温暖起来,让爱伴随我们谱写下精彩的生命篇章。感恩让世界充满真情!感恩让生活多姿多彩!

人生路上永远需要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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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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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翻开《平凡世界》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句话。这是路遥的绝笔之作,在书里,我们更能深深感受到,路遥对于生活的那份执着与热爱,他倾注了毕生的心血和情感,用生命诠释着每一个文字,特别是着力塑造的人物的真实形象常常影响着我对平凡人生的理解和感悟。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每翻到这本书的任何一个人物或者一个故事,读后都会让人浮躁的心静下来,重新得到洗涤,更会被书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牵绊着,引起共鸣。

我很喜欢书中的两个人物:孙少安和孙少平。哥哥孙少安性情淳厚朴实,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勇于进取。他虽经历重重磨难,但从没有放弃也没有退缩,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和智慧的双手,乐观地去生活,最终让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都过上了好日子。弟弟孙少平更是可爱,他虽在上学时受尽了无数的磨难,甚至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仍坚持着自己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作为读者的我除了隐隐的心疼,多的是敬佩。最终这位了不起的年轻人终于勇敢地走出农村,奉献着自己对生活的热忱,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虽然这只是文学创作,但它却与现实是那么惊人的相似。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就是这对兄弟都有一颗善良、进取的心。虽然出身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坚强。

虽然这只是文学创作,但它却与现实是那么惊人的相似。人们常说,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练才能取得成就。这将对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虽然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出不平凡。孙少安和孙少平的成功和坚持,都源于对生活的爱,才让他们一直对生活抱有激情,直至越挫越勇,走向成功。

重温《平凡的世界》,不仅净化了我的心灵,也让我意识到了一个平凡的人怎样才能获取生活的认可——那就是永葆自己的真诚和善良。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们的工作虽平凡,我们的对象就是一群可爱的孩子们,祖国的花朵们;只要我们对孩子们付出全部的爱,精心呵护、培养、让他们快乐地成长、成才,那我们收获的将是最大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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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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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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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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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着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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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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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巴金的《家》一书中,却构造了一个封建腐朽,最终步向没落的家庭。

浅读了一下“觉慧出走”一章,却发现短短两千多字,把所有人物不舍的情结和各自的性格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章叙述了觉慧受不了家中封建的制度,由家里出发直到乘船离开的过程。例如文章开头第一句“天还没有亮,他就醒了,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地挨到了天明”,觉慧也许是因为对城中熟识人的不舍,也许是因为对出走后到大城市生活的期待、或茫然,又或许是因为即将能逃离这个封建家庭的欣喜,竟早早就醒了,引发了我的深思。再如最后一段中“前面的幻景迷了他的眼睛,使他再没有时间去悲惜被他抛在后面的过去十八年的生活了”让我感受到了觉慧对新生活的希望,振奋起来。

文段中最感染我的,是他上船后所见到的景色——“他的眼睛所触到的,只是一片清莹的水,一些山影和一些树影。三个舟子在那里一面摇橹,一面唱山歌““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六区,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三次写到前方不停流动的绿水,巴金在这里寓情于景,象征着对封建主义的反抗,将会带来无限美好的前途与未来。觉慧为了实现自己青春的意义与价值,他离开了家,他反抗封建陋习,反抗封建宗法制度,这强烈的反抗精神,令我感受到无边的期待,其间似乎又夹杂着些许忧伤,觉慧的反抗能够让这个社会引起重视吗?能够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吗?但总的来说,这便应该是作者在《家》的序中所提到的那“一条路”了。

一个封建家庭的没落,伴随着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全新生活的崛起,所以,向着我们所找到的这一条征服生活的路,勇敢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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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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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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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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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而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我从它简洁朴实的文字里,懂得了很多人生之道。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感叹时光飞逝,感慨人生世事竟像流水一样不停地流逝,一去不复返。

时间虽然可以很长很长,但也可以很短很短,也有人认为时间是世界上最无情的事物,不愿多等待一秒钟,可时间就是如此,如果你不珍惜,它不会等待任何一个人,就像高尔基曾经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他从不多给谁一分。人生中我们走过很长很远的路,一步两步,一秒两秒,一年两年,一直积成我们烟花般灿烂辉煌的人生。

世事变迁如此之快,我们要好好珍惜,虽然我们没有超能力让时间停止或者倒退,但是我们可以过好每一秒钟。在这大好青春年华里,我手持一本书——《论语》,坐在梦幻一般的教室中品读书中教给我的人生真理。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虽说时间无情,但它又是有情的,它对每一个人又都是公平公正的,如果你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将会回报你的付出,如果你认真对待它,它一定不会辜负你。时间会帮助那些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人,因为他们明白时间是真正宝贵的,人生是珍贵的!。

如果我们能把握人生的每一秒,我们的人生才不会显得空虚,我们要珍惜它,不要看着时间让它从我们指尖流逝。每天中我们都会浪费许多时间,可他们并不知道那些浪费的时间对那些已经到生命尽头的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曾经听我班主任说过:“时间不会等你,只有你去等待时间。如果你浪费别人的时间,那你就是在谋杀,如果你浪费自己的时间,那你就是在自杀。”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可世上不会有后悔药,也不会有时光机,如果不想让未来的自己后悔,那么此刻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生命的尽头才知道时间的可贵。

时间是宝贵的,但它总是悄无声息地从我们身边溜走。为了让将来的自己感谢现在的我们,所以此刻要珍惜时间才能拥有更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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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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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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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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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这本书应该有很多人看过.它是一部戏剧,是由英国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所著,我想,大家对莎士比亚都很了解,他是在戏剧艺术和人文思想达到最成熟时,才写下《哈姆雷特》这本书的.

《哈姆雷特》讲述地是一段:王子为了帮死去的父亲报仇与自己的叔叔作斗争的故事.而且书中所提及的一个名字叫哈姆雷特不仅是主人公的名字,现时生活中也存在这个人,因为这个女子的淹死,给莎士比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他才会把书中那位曾赢得王子的心的女子的死因也写成跳河自尽.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感觉一丝丝的悲凉,毕竟这本书是亲人为牟利而引起的当今的社会有谁愿意兄弟之间反目成仇,更有谁愿意两兄弟之间反目的原因却是因为地位和女人呢?这本书形象的反映了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也反印当时英国社会的矛盾冲突和社会环境.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形象地反映出书中的人生形象.这本书同时也提醒着我们要注意防范,别在被伤害后才知道后悔.就象文中的丹麦王子竟然在自己兄长处于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其谋害.这突显出人性的丑恶,也反映当时社会那种人与人之间裸露的关系.

如今,我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友好相处,不为地位利益而伤害他人,你才会得到他人肯定,处心积虑想害他人的人过的不会无忧无虑的,为何不敞开心扉,用你的真心去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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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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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花盛开的世界,他们以梦为马,化作不平凡。 ——题记

平凡与不平凡,似乎是两个站在天平两端的词,但没有人规定你生来就该站在哪端。命运终是由自我掌控的,即使刚开始是平凡,但只要拿出足够的力量,挑战不可能,天平就会向你倾斜。你的身后是平凡,但头顶却是一抹蓝天。

在路遥的著作《平凡的世界》中,孙家二兄弟孙少安,孙少平就切实地证明了这句话。

老大孙少安从小跟着父亲干农活,帮着操持家事。如果甘于平凡,也许他一辈子都是一个老实的庄稼人,但孙少安没有满足于当前,他知道自己还能再次向前,在经历了无数次磨砺后,终于开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烧矿窑。也许当所有人都停留在平凡的世界时,他迈向了不平凡。 老二孙少平在学校吃的是丙等的饭菜,自幼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中,但却因书成为了有文化的人。与他哥哥一样,终不甘平凡,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成为了一名有文化的矿工且收获了爱情。

路遥把目光定在那个遥远而又普通的双水村,发现了其中的不平凡。

成功在你的头顶,你只有下定决心不断向上,才会触到天。平凡与不平凡就在一念之间。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音乐圣人贝多芬,足球天才梅西-----前半生都和我们一样,但他们敢于突破,在一次一次的挫折中成长起来,收集不平凡的力量,终成为了伟大的人。生活在那个穷苦的村庄里的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孙少平,孙少安,因为二兄弟给他们指明了道路。他们的世界也许是平淡的,但他们朴实,憨厚。还让自己的路旁开出灿烂的花。

你无法改变平凡的世界,但却可以去改造那个原本平凡的你,用你的“不甘平凡”去捅破外面的那层茧,去挣脱困住你的不自信。人不能满足于现状,不能一直在原地踏步,就像白领们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做着千篇一律的事,以平反的态度平凡的活着。但有些人却不甘平凡,总在向前,他们想要鹤立鸡群,想刷新他们原本全灰的世界,而这些人就像花园中那些奇异的花,笑到了最后。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不平凡的书,书中的人,像田晓霞,润叶,孙兰香,用自己的经历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不愿在人身后,在相互扶持与一路坚持中,走向不平凡。

也许不甘平凡,一路向前,才是真正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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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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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看书比较慢的我来说,读完这本书真的是一个不小的收获和进步。

看书的过程中,很多感触。起初只是对阿富汗非人性的等级制度感到愤愤不平,郁闷,同情勇敢忠诚、“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却不能成为阿米尔心中的朋友。当看到哈桑为保护答应追给阿米尔的风筝而被辱,阿米尔却懦弱无能的选择袖手旁观时,痛恨阿米尔的窝囊退缩,为哈桑感到不值,可怜,心中甚至希望阿米尔永远背负这种愧疚和痛苦。阿米尔后来的生活也备受煎熬,但总归步入正轨。然而,拉辛汗的信却打破了这种平静的生活,让阿米尔重新认识了自己一直敬仰的父亲,知道了哈桑的真实身份,在矛盾挣扎中重新走上了那条“可能成为好人的路”,身心受到重创,辗转带回了哈桑的儿子。

其实,现实的故事并非总是美好的结局,年轻时犯过的错,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去挽回。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都可以对丑恶义愤填膺,对弱小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到了自己身上,自己何尝总能选择勇敢面对,无愧于心?心中没有风筝可追的人,根本不会感到痛苦。希望自己有风筝可追并永保追逐!

回想阿富汗饱受战乱破坏的惨淡景象,人民饱受摧残与迫害,真的感慨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安定的国家和年代,爱中国,珍惜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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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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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惧怕,你就不是巫师了。巫师是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勇气的,大胆去追逐吧!将你心底一直恐惧的事物打败。”——题记你有没有将老龙所消灭?又假若你拥有力量,那你又是否有勇气呢?小雀鹰出生在铁匠之家,从小就显示出巫师法力。后来被最强大的法师所收留,并告知真名—格得。格得来到柔克学院,学习法力且法力强大,但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导致法力大大削弱,并且一直被黑影所追逐。他为了脱身黑影,竟将老龙制服。他一直在追逐黑影,也遇到重重困难,并最终将黑影消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雀鹰追逐黑影的一段。黑黑的天空下,没有一点儿光,小船在海浪上轻轻波动着、摇曳着。格得坐在船头,就那么悄悄地坐着,直到船上发出了声响。他猛地转头,却见黑影就在那儿端坐着。他挥起魔杖,“哗”的`一下,黑影就消失了,他将黑影打败了。在追逐的过程中,格得先是放弃,飞回了师傅的家园。师傅的教导令他茅塞顿开,于是他又义无反顾再次踏上寻找黑影之旅。在他的梦中,总因黑影所惊醒,并满身虚汗地坐起身,开始慌忙寻找。他错过了很多机会,在与黑影的对视中,他看得见却摸不着。黑影经常欺骗他,让他暴露在荒原上、不知所措。广袤苍穹之下,他远远望着黑影,那单薄如纸片的身体在田野上跳动着。他想跑过去,黑影却如幻影般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格得被黑影假扮的人所欺骗,这也告诉我们外表不一定是真实的,要看清真实面目并用实力将骗局揭开。只有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困难。如果转身逃避,它将使你更加疲惫不堪。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心底惧怕的东西,一直藏在心里是何等的难受,我们要有勇气去折服它。学习格得,打败恐惧,消灭恐惧。格得因为勇气而大胆追逐,因为追逐而取得最后的成功。遇到欺骗与困难不要退缩。即便你很纯洁,可是世上还是会有人欺骗你,你所要做的就是像格得一样勇敢面对。勇于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并敢于去追逐自己内心向往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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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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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愤懑的情绪着我的神经。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与不公。然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父亲去世后,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努力撑起这个家,于是,他的青春被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把曾经的梦想抛弃,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追求自由平等,同情下层。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走出更广阔的天地,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还是在大家族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金爷爷的笔,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抓牢灵魂根处,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但起码,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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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哈姆雷特读后感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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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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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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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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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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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一部长篇讽刺小说,其讽刺的都是那些各色的读书人。胆小有钱的严监生,沽名钓誉的蘧公孙,忘恩负义的匡超人,重功名、无气节的王惠,执着科举的范进,贪婪的严贡生……

可恨的匡超人。没遇着潘三前,匡超人是个可敬的人。“马二先生才起来,他文章已是停停当当,送了过来。马二先生喜道:‘又勤学,又敏捷,可敬可敬!’”在家里,他更是孝顺得很。帮父亲出恭,他“连忙走到厨下端了一个瓦盆,盛上一瓦盆的灰,拿进去放在床面前,就端了一条板凳放在瓦盆外边,自己扒上床,把太公扶了横过来,两只脚放在板凳上,屁股紧对着瓦盆的灰……”还让潘保正、李本瑛等人大加赞赏。可遇着潘三之后,就变得让人可恨了。潘三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连这事是善是恶,也不想清楚。潘三“叫匡超人写了一个赶回文书的朱签”“起了一个婚书稿,叫匡超人写了”,又叫他替金跃考科举。而“潘三一切事都带着他分几两银子”。到考取教习,他更是原形毕露。骗恩人自己未婚,当妻子郑氏去世,他只“落下几点泪来”,还吹嘘自己名声,不去看望潘三,还要贬低马二先生。这几幕实在令我犯恶。

同样令人可恨的就数严贡生。起初,范进和张乡绅去“打秋风”之时,遇上严贡生,他称自己“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所以历来的父母官都蒙相爱”令人“尊重”。可后来,原形毕露,展现出自己贪婪、吝啬的一面。当他从省里科举回来之时,闻得二弟去世。常人本应号天大哭,毕竟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可他却只是“到柩前叫声‘老二’,干号了几声,下了两拜。”本来这种行为就足以让人迷惑,可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下文的行为。前脚刚说自己不占别人寸丝半粟的便宜,后脚却处处占人便宜。却说那严贡生在省城接亲办宴,请吹打,却占人家钱“老爹给了他二钱四分低银子,又还扣了他三分戥头,又叫张府里押着他来”不仅如此,还占了人家的猪、利钱、船钱。这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占兄弟的财产“我家二相公,明日过来继承了,是你们的新主人,须要小心伺候”这人属实令我作恶。

除了有可恨之人,那有可怜之人。可怜的周进。不管是他的样子,还是他的经历,都令人可怜。“众人看周进时,头戴一顶破毡帽,身穿元色调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就连院试都是考了二十余次都没考上。顶着一个童生的名被梅玖嘲笑,被王惠嘲笑。“梅玖回过头来向众人道:‘你众位是不知道我们学校规矩,老友是从来不同小友序齿的”“王举人也不让周进,自己坐着吃了,收下碗去。落后和尚送出周进的饭来,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最后,他终于一头撞在了号板上。“长叹一声,一头撞在了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这人你怎么能不说他可怜呢?还有可怜的严监生。他是胆小有钱之人,是一个极“古怪”之人。对自己节俭;对他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可是出奇地大方。对自己极为节俭,“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每常小儿子要吃时,在熟切店内买四个钱的哄他就是了”;对那两位舅爷极奇大方,“开了一张橱,拿出两封银子来,每位一百两,递于二位老舅”“严致和又拿出五十两银子来交与,二位义形于色地过去了。”毕竟这两位舅爷有着考科举的资格,换谁谁不想讨好一下呢。最后,当严贡生要霸占他的家产时,“可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坐着就像泥塑木雕的一般,总不置一个可否。”要是致和还在世,恐怕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可惜的读书人。荀玫本是可敬的,幸运的。被周进、范进两位先生眷顾。可就是这么个人,却重功名,轻孝道。当他在科举一路顺利的时候,“家里老太太已于前月二十一日归天”,而王惠则出了一个馊主意,“不如且将这事瞒下,候考选过了再处”。于是荀玫也有了这种想法。身为读书人,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他的“兄弟”王惠也令人惋惜。为了功名,而没了读书人的气节。适值宁王造反,王道台“颤抖抖的磕头道:‘情愿降顺。’”这是一个读书人该有节气吗?明显不是。

可悲的娄三娄四公子。他们礼贤好士,可结交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杨执中“虽然是生意出身,一切账目,却不肯用心料理,除出外闲游,在店里是,也只是垂帘看书”,就是个迂腐,无用之人。其中一人就是这样,其他几人,还用说吗。想想,都为这两位公子感到悲催。

书中可笑的读书人不少。范进未中举之前,是个可怜之人。“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中举之后,就变得极其可笑。知道自己中举后,“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紧咬,不省人事。”这一幕令我呵呵一笑。而蘧公孙的行为也是可笑的。典型的沽名钓誉之人。为了出名,不惜代价。“主意已定,竟去刻了起来,把高季迪名字写在上面,下面写‘嘉兴蘧来旬駪夫氏补辑’。刻毕,刷印了几百部……”这种行为着实让我迷惑不解,却又被幽了一默。

可敬的读书人。既然书中讽刺了一些人,必然也会歌颂一些人。王冕既是一个可敬的人,又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七岁上死了父亲”家里“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但是他为人嵚崎磊落,蔑视功名富贵。知道朱元璋邀他做官,“王冕并不通知秦老,私自收拾,连夜逃往会稽山。”同样令人尊敬的是马二先生。当蘧公孙想在马二先生书上留名时,马二先生却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这事不过是名利二者。小弟一不肯自己坏了名,自认做趋利……”从中看出马二先生是一个正直的读书人。这二位实在让在下佩服佩服!

《儒林外史》以喜剧手法揭示人物的矛盾一面,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在让你捧腹大笑却又让你对这个人充满可憎、可怜、可笑的情感。这本书就是这样,里面的人物让你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品读,虽然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又非常贴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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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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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如果要我来评价他们三人谁谁最坏?就我个人而言,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中——没有、也没有最坏。倘若他们不在战争时代,他们可能会保卫国家。但他们偏偏在战争时代,曹操为了实现他的抱负而发动了战争;刘备为了维护汉朝的统治而建立了军队;孙权为了保护父兄留下来的祖业而训练军队、不受侵略。

之后,他们三人先后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但是,他们建立的帝国最后成司马家族的江山。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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