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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经典20篇)

书法是世界上文字表现的艺术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提供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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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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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家》从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真实的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腐败、溃烂的历史。

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完全不同的四个人身上,但却都揭示了封建统治的罪恶。

一是发生在鸣凤身上。年高六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中的丫头里选一个,当他的小老婆。而这灾难恰巧临于年仅十六的鸣凤身上。鸣凤与觉慧本有一段爱情,但却因身份悬殊,导致其成为悲剧。悲愤而又不屈的鸣凤在她新婚的前夜投湖自尽。

二是梅。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两人的婚姻本已被认同,却因不合而曲终人散。最后觉新娶了瑞珏,梅却丧夫,成了寡妇,回到了娘家。可不幸的是,梅却患上了肺病。梅的父亲却是个封建守旧的人,不愿让其去看西方大夫。梅的病情越来越恶劣,最后她也在忍辱中去世。

三是高老太爷。高老太爷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可就在此时,家中以陈姨太为代表的一群人,信起了封建迷信。大万内道士念法咒,陈姨太拜菩萨…着实把老太爷自己吓了一跳。陈姨太等人在觉慧的责骂下也羞愧而散了。高老太爷在临去世前,也顿悟了封建的毒害,可是没有对现有的家庭制度造成任何改观。也是迟了。

四是瑞珏。高老太爷去世时,瑞珏也临产了。可是家里的太太却说,灵枢停在家中,产妇生产会有“血光之灾”。瑞珏不得不搬到城郊去居住,甚至不能见觉新一面。到最后,瑞珏难产,生下男婴后含着愤恨与泪水离开人世。

梅和瑞珏一样,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者与牺牲者。同觉新一样,她们太过于软弱,只会服从,却从未说起身反抗。高老太爷在临死前顿悟,算是一种幸事,却为时已晚,未给被封建思想根祸已久的家庭带来丝毫改变。这三位女性的死,我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人们对封建的思考。

《家》反映的封建大家庭的包办婚姻的不幸,在当时有进步意义。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但人们对封建的思想依旧尚存。封建社会带给人们的痛苦远不止这些。所以人们才要推翻封建,看到新社会,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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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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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从小聪明清秀,父母对她爱如珍宝。因母亲早亡,便被接到贾府抚养教育。后来她又死了父亲,从此过上虽无父母却娇生惯养的生活,因不愿与人交流而养成了孤傲的性格。元春省亲后,林黛玉入住潇湘馆,在大观园诗社里别号潇湘妃子,才华横溢。林黛玉与贾宝玉因从小结缘,从相识、相知慢慢发展成爱情。绛珠还泪的神话赋予了两人奇幻浪漫的色彩,并定下了悲剧基调。

林黛玉从小就饱受寄人篱下的辛酸,懂得谨言慎行,察言观色。况且贾府家大业大,势利之人与羡慕嫉妒者比比皆是,黛玉自己亦深深地了解这点,因而即使自己多病,也不敢向贾母多提要求,所以宝钗一段话、几两燕窝就让黛玉感恩在心,却又不免伤心自己没有双亲撑腰,亦无兄弟姊妹可以仰仗。置身于人影婆娑的大观园,她却是只身一人,能当做知己的也不过宝玉一人而已。但自从宝钗来到贾府之后,金玉之说让黛玉心里多感不忿,所以她只能冷言冷语地对待宝玉,无非是想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这样的黛玉让人心疼。

黛玉感花伤己,吟唱《葬花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听之不觉恸倒于山坡之上。黛玉之死不仅是因为宝玉娶了宝钗,也有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无奈和失望。她注定是不幸的,是封建社会的牺牲者。

喜欢她的孤傲冷艳,清高脱俗,才情满溢;喜欢她的一尘不染,率真纯净,多情婉转。一个款款而来的女子,为芸芸众生步入凡尘。她的清泪都源自那份纯净,所以喜欢她所有的娇嗔怒笑。

我们一直全力以赴追逐着现实的理想抱负,眼前有太多灯红酒绿,耳旁有太多喧嚣嘈杂,心里有太多浮躁不平。转过身去,总希望有一个不同于现实世界,宁静致远的世外桃源,没有名利的追逐;总希望有一张张笑靥如花,细语如丝的真挚面孔,真诚透彻。于是将心中那些隐着的但是蔓延灵魂深处的期望精彩地编织起来。因为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因为许多丢失了纯真的灵魂,也因为还有一个梦想的坚持。

所以说曹雪芹用黛玉那一双纯粹微蹙的眼睛,冷冷地看着这茫茫世界中的世事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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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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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论语》如同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滋养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内心平和,在炎炎夏日中收获一丝清凉。这就是经典的力量,它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我们的性格,让我们能更加平和地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公司总部机关人力资源部实习的这段时间让我感触良多。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公司快速紧张的工作节奏。从公司领导到每一个同事,都在为“振兴华北”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同事们虽然劳累但是充满了信心,这信心是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是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其次,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学习。局副总经理、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文彬曾在加强总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指出:勤于学习,学无止境。程文彬在强调对标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同时,强调“系统内、部门内要互相学习,年轻人向老同志学,老同志互相学,学习的氛围一定要建立起来。”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公司众多优秀的同事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对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告诉大家要想办好事情,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公司组织的“书香大讲堂”、经验交流分享会等学习活动,虽然和大家目前的岗位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短期收益”不明显,但日积月累,就会获得“长期收益”。

《论语》中讲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想读好这本书,就必须学会运用这句话。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将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做一个会思考问题的员工,做一个有悟性的员工。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快速成长和进步。

于丹老师讲到:“《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尽管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但只要我们坚持阅读经典,并且在生活中不断践行“忠恕之道”,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为大家提供帮助,提升自我,尊重他人,那么不管外界的变化多么复杂,我们都能收获内心的平静和愉悦。

《论语》最让人感动的是其所蕴含的人文情怀。孔子是一个讲求孝道的人。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果问大家是否知道父母的年纪,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脱口而出,父母总在不知不觉间老去。“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太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别找借口,也别留遗憾,放下手头的事情,给爸妈发个短信、拨个电话,聊聊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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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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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观望着深蓝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烟火,觉得自己长大那么多,觉得自己离开童年已经走那么远。看高尔基的《童年》时,我读的是他的故事,震撼的是自己的心。

在高尔基那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那些吝啬、贪婪的人们利欲熏心勾心斗角。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他小小年纪却经历那么多。低沉,痛苦,无穷尽。可就算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掩饰不过的光明和温暖。再黑的屋子里点上一盏灯,也能照亮一切,人的心里也一样。就像他的外祖母哪样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笑容,带给一个懵懂的孩子的不是力量,而是勇气、这样的一部小说,能使人们从冷酷无情中看到善良的体现,能从粗暴专横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苦难中长大,苦难磨去他的棱角,却意外地给他勇敢和坚强的翅膀,给他爱和阳光。

高尔基的童年,怎样一段单纯可是却近乎残酷的时光里,怎样一种抬头和低头的姿势里,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他就以这样顽强不屈的姿态或者,像一株素面朝天不拘一格的向日葵,不曾被束缚过的向日葵。

我看见高尔基幼小时候的时光在我的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一般温润平和的年华。

那些明亮的眼神和温和的笑容都留在他不断向后奔跑的记忆中,一切都成他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几年。他的童年如这般的坎坷悲苦,课高尔基却在这样的环境中炼就自己顽强的性格,在逆境中成长,我想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学习的东西。

那段回不去的时间里有他的那些笑那些年少时光,那些痛那些伪装潇洒。那么小的年纪里他懂那么多,那些悲苦的岁月中,那些善良向上的人们就是高尔基生命中不灭的灯光,他们源源不断发出的光芒照耀着高尔基义无反顾地向成长奔去,不会恐惧不曾恐惧。

这个世界给我们太多东西当然注定会同时也夺走我们太多东西。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为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接下来你就要继续错过星星。高尔基没有错过星星,他以如此向上积极的姿态奋斗不息,他最终创造出自己的辉煌成就。

我惊异于高尔基竟然可以用那么淡然的语气讲述自己幼时的如此悲惨的遭遇,那笔调几乎是可以说是有些乐观的,带着一种让人向上的张力,带着一种让人不想放弃的希望。他写出的文字抽象为一幅色彩明丽的油画,直至人心底最纯粹的快乐和哀伤。

最是梦回在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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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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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这是温柔又扎心的故事。被书名的文艺和忧郁感所蒙蔽,就像很多人会被风筝的象征所蒙蔽一样。我真的一直以为这是一部语言嘤嘤嗡嗡的小说。直到我从的书单中把它拿出来,下了死命令去读一样。

下死命令给自己去读一本书,这个经历仿佛多年前阅读《百年孤独》一样。而一如当初的是,这样的决定是正确。

阿米尔终于长大,终于从少年变成了中年。那个被所有人都理解成某类人的哈桑,却仿佛永远停留在记忆里。书中反反复复仿佛呢喃一样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像是一个魔咒,给每个人的心里都上了一个锁——关于锁住我们回忆里的单纯、善良和一成不变。

写书的作者,卡勒德·胡塞尼在出版小说后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他说,在这些来信中看到了很多人讲述的故事——羞耻、负疚、后悔、爱情、友谊、宽宥和赎罪。

我想一个正常的人一定会被书中的某些情节、对话打动。我们被打动,是作为人唤醒了某些残存的东西。我说不上那是什么,但那些东西会让我继续努力生活。

政治的背景,宗教的环境,家庭的隐晦,秘而不宣的真相。当一切都被堆砌在一起,真的难以判断好与坏,真实和虚假。我们只是被推着向前走,仿佛望着风筝的去处在追,谁也无法知道那个方向是不是对的,谁也无法预判这里会不会有我们想要的答案。但如果是哈桑,一定会找到的吧?他就是拥有这样的力量,就是拥有这样让人相信的信念。那些让我们由衷嫉妒、艳羡和想要掠夺。

谢谢追风筝的人,谢谢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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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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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891289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6 #891289 High School Hamlet Read Notes6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着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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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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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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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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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育实验开展以来,我们校园处处弥漫着“书香”,而我在书香校园的活动中,最大收益莫过于读《红楼梦》。“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花落人亡两不知。”这些诗句我已默诵能吟,欣赏品味。

《红楼梦》是一部章回体小说,作者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惊天巨变,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宝黛二人的纯真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良姻;一边是封建社会下所追求的功名,一边又是心有灵犀的脾气秉性。

想想大观园中那些可爱的女孩儿:才情艳艳的林黛玉,沉稳乖巧的薛宝钗,温暖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探春,孤僻冷然的惜春,宽宏豁达的湘云……每一个人都冰雪聪明,惹人喜爱,但她们的结局却令人感到悲哀:黛玉泪尽而亡,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他乡,惜春遁入空门,湘云不知所归……其中的心酸又有谁能懂,又有谁能理解?真不愧为“千红一窟,万艳同悲”。

我最喜欢红楼梦中“黛玉葬花”这一情节,这也是体现黛玉个性的所在,她的自卑自怜都体现在《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诶,还真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合上书,回顾整部小说,我对作者曹雪芹先生的佩服之情油然而生,他把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栩栩如生。你读《红楼梦》时,眼前好似真有贾宝玉、薛宝钗等人在结社吟诗,谈论人生,这足以说明作者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

易中天教授盛赞过“红楼之后再无诗”。《红楼梦》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是一段沉重的历史,写满了世间人的悲欢离合。人们都说《红楼梦》展现的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了让别人看的悲剧”,对于这“悲剧”,我们只能说这是“历史的必然”,但无论如何,这曲“红楼悲歌”真让我不忍,让我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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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哈姆雷特》读后感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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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爸爸给我借了一本书,名字叫《哈姆莱特》,这本书是莎士比亚写的。刚读完第一节,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哈姆莱特的父亲统治这整个丹麦,哈姆莱特是丹麦的王子。有一天,哈姆莱特的父亲在一棵松树下休息,结果一条“毒蛇”毒死了。这条毒蛇就是哈姆莱特的叔父。哈姆莱特的叔父很早就像当国王了,所以就用了这个阴险毒辣的办法害死了老国王。哈姆莱特卧薪尝胆,一心想为自己的父亲报仇,当上国王。最后,他除掉了新王,自己和仇人也同归于尽了。

合上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哈姆莱特就站在我的面前。我敬佩哈姆莱特很伟大。他的心中有梦想,自己努力去做,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哈姆莱特的复仇之路很艰辛。为了复仇,他的恋人奥菲利亚死了,好朋友少尉也死了,不过他并没有被悲痛而打倒。他装疯,想找个机会把国王杀了。但迟迟没有找到机会,就把真相告诉国王,想光明正大地杀了国王。国王也想借刀杀人,就安排哈姆莱特和雷盖兹比赛。给哈姆莱特的剑是套木球的,给雷盖兹的却是没有套木球并沾满毒药的剑。雷盖兹用毒剑刺中了哈姆莱特的肩膀,国王以为哈姆莱特就要死了。令国王没有想到的是,哈姆莱特用自己的剑刺中了雷盖兹的要害,雷盖兹倒在地上,国王大惊失色,哈姆莱特又拿着雷盖兹的剑刺死了雷盖兹,又跑到国王面前杀死了国王。由于他中了毒,不一会,就牺牲了。

哈姆莱特壮志未酬身先死,统治整个丹麦城,当上君主的愿望没有实现。我既敬佩哈姆莱特,又为他感到可惜。中国有一句古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他能读到这句话,能再等待,结局就圆满了。

哈姆莱特,如果这本书能够改写,我真希望你能复活,希望你能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希望你能忘记仇恨,做一个快乐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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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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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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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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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一部长篇讽刺小说,其讽刺的都是那些各色的读书人。胆小有钱的严监生,沽名钓誉的蘧公孙,忘恩负义的匡超人,重功名、无气节的王惠,执着科举的范进,贪婪的严贡生……

可恨的匡超人。没遇着潘三前,匡超人是个可敬的人。“马二先生才起来,他文章已是停停当当,送了过来。马二先生喜道:‘又勤学,又敏捷,可敬可敬!’”在家里,他更是孝顺得很。帮父亲出恭,他“连忙走到厨下端了一个瓦盆,盛上一瓦盆的灰,拿进去放在床面前,就端了一条板凳放在瓦盆外边,自己扒上床,把太公扶了横过来,两只脚放在板凳上,屁股紧对着瓦盆的灰……”还让潘保正、李本瑛等人大加赞赏。可遇着潘三之后,就变得让人可恨了。潘三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连这事是善是恶,也不想清楚。潘三“叫匡超人写了一个赶回文书的朱签”“起了一个婚书稿,叫匡超人写了”,又叫他替金跃考科举。而“潘三一切事都带着他分几两银子”。到考取教习,他更是原形毕露。骗恩人自己未婚,当妻子郑氏去世,他只“落下几点泪来”,还吹嘘自己名声,不去看望潘三,还要贬低马二先生。这几幕实在令我犯恶。

同样令人可恨的就数严贡生。起初,范进和张乡绅去“打秋风”之时,遇上严贡生,他称自己“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所以历来的父母官都蒙相爱”令人“尊重”。可后来,原形毕露,展现出自己贪婪、吝啬的一面。当他从省里科举回来之时,闻得二弟去世。常人本应号天大哭,毕竟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可他却只是“到柩前叫声‘老二’,干号了几声,下了两拜。”本来这种行为就足以让人迷惑,可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下文的行为。前脚刚说自己不占别人寸丝半粟的便宜,后脚却处处占人便宜。却说那严贡生在省城接亲办宴,请吹打,却占人家钱“老爹给了他二钱四分低银子,又还扣了他三分戥头,又叫张府里押着他来”不仅如此,还占了人家的猪、利钱、船钱。这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占兄弟的财产“我家二相公,明日过来继承了,是你们的新主人,须要小心伺候”这人属实令我作恶。

除了有可恨之人,那有可怜之人。可怜的周进。不管是他的样子,还是他的经历,都令人可怜。“众人看周进时,头戴一顶破毡帽,身穿元色调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就连院试都是考了二十余次都没考上。顶着一个童生的名被梅玖嘲笑,被王惠嘲笑。“梅玖回过头来向众人道:‘你众位是不知道我们学校规矩,老友是从来不同小友序齿的”“王举人也不让周进,自己坐着吃了,收下碗去。落后和尚送出周进的饭来,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最后,他终于一头撞在了号板上。“长叹一声,一头撞在了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这人你怎么能不说他可怜呢?还有可怜的严监生。他是胆小有钱之人,是一个极“古怪”之人。对自己节俭;对他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可是出奇地大方。对自己极为节俭,“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每常小儿子要吃时,在熟切店内买四个钱的哄他就是了”;对那两位舅爷极奇大方,“开了一张橱,拿出两封银子来,每位一百两,递于二位老舅”“严致和又拿出五十两银子来交与,二位义形于色地过去了。”毕竟这两位舅爷有着考科举的资格,换谁谁不想讨好一下呢。最后,当严贡生要霸占他的家产时,“可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坐着就像泥塑木雕的一般,总不置一个可否。”要是致和还在世,恐怕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可惜的读书人。荀玫本是可敬的,幸运的。被周进、范进两位先生眷顾。可就是这么个人,却重功名,轻孝道。当他在科举一路顺利的时候,“家里老太太已于前月二十一日归天”,而王惠则出了一个馊主意,“不如且将这事瞒下,候考选过了再处”。于是荀玫也有了这种想法。身为读书人,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他的“兄弟”王惠也令人惋惜。为了功名,而没了读书人的气节。适值宁王造反,王道台“颤抖抖的磕头道:‘情愿降顺。’”这是一个读书人该有节气吗?明显不是。

可悲的娄三娄四公子。他们礼贤好士,可结交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杨执中“虽然是生意出身,一切账目,却不肯用心料理,除出外闲游,在店里是,也只是垂帘看书”,就是个迂腐,无用之人。其中一人就是这样,其他几人,还用说吗。想想,都为这两位公子感到悲催。

书中可笑的读书人不少。范进未中举之前,是个可怜之人。“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中举之后,就变得极其可笑。知道自己中举后,“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紧咬,不省人事。”这一幕令我呵呵一笑。而蘧公孙的行为也是可笑的。典型的沽名钓誉之人。为了出名,不惜代价。“主意已定,竟去刻了起来,把高季迪名字写在上面,下面写‘嘉兴蘧来旬駪夫氏补辑’。刻毕,刷印了几百部……”这种行为着实让我迷惑不解,却又被幽了一默。

可敬的读书人。既然书中讽刺了一些人,必然也会歌颂一些人。王冕既是一个可敬的人,又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七岁上死了父亲”家里“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但是他为人嵚崎磊落,蔑视功名富贵。知道朱元璋邀他做官,“王冕并不通知秦老,私自收拾,连夜逃往会稽山。”同样令人尊敬的是马二先生。当蘧公孙想在马二先生书上留名时,马二先生却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这事不过是名利二者。小弟一不肯自己坏了名,自认做趋利……”从中看出马二先生是一个正直的读书人。这二位实在让在下佩服佩服!

《儒林外史》以喜剧手法揭示人物的矛盾一面,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在让你捧腹大笑却又让你对这个人充满可憎、可怜、可笑的情感。这本书就是这样,里面的人物让你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品读,虽然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又非常贴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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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日记六百字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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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放学之后,我一回家就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我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长长的圆柱形,颜色白白的,两头还长着蘑菇。

我好奇的问妈妈:“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说:"这是蘑菇棒,是在蘑菇种植地拿回来的。”“蘑菇怎么会长在这个上面呢?蘑菇不是长在地上或是烂的树木上面的吗?"我更好奇了。“你说的那个是野生的,这是人工种植的,这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的是木屑和蘑菇菌种,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就可以长出蘑菇啦。”妈妈耐心的说。“哦!原来是这样啊!”可是,我以前见过的蘑菇是长在木头上的啊?妈妈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种植方法。那个是把菌种放在木头上的小洞洞里面。”“知道了。”说完,我立马抱着这个东西,放到房间的桌子上了。

这些蘑菇好大啊,还有好多好多小小的呢,样子跟灵芝差不多,一边大大的,一边小小的,蘑菇表面的颜色是棕色的,下面是白色的,很好看!我想味道也一定不错,若不是没长多少,我早就想摘下来吃了。

今天的一大早,我就发现蘑菇长大了点了,还有许多小蘑菇也长了出来。"妈妈!快来看呀,它长大了!”我叫道。“哪里?”妈妈走了过来问。“这,这和这。”我指着那些地方说。“哎!是真的耶!长得可真快啊。”妈妈惊奇的地说。“是啊。”我不以为然。过了几个小时以后,我感觉它又长了。“这个蘑菇似乎长得也太快了啊。”我心里这样想着。

真开心呀!今天知道了这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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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语文第三册第五单元作文:读《哈姆雷特》有感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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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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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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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之用,和为贵”,要说起维系中华上下千百年历史的文化纽带,当非儒学莫属,若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争鸣”画上休止符的时代算起,儒学的光芒已经在神州大地上荡漾了两千年,此中亦有不少儒学精华被传承至今,体现在当今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若要说儒学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那么《论语》则是儒学文化的结晶,或者说,朴素而华丽的真理。

时间的长河冲不走《论语》带给后世的文化沉淀,历史的冲刷刷不掉《论语》立于中华文化中的丰碑。作为一部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将孔子“仁”的思想作为中心,言语间无时无刻不在默默传递着“礼”、“德”、“孝”等思想。纵然时隔千年,细细翻读《论语》,那位对于“八佾舞于庭”而感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恪守周礼的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推崇孝心的孔子,建议统治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强调以德教化人民的孔子,仿佛就在读者面前触手可及——他不苟言笑,举止庄严,用礼得体——两千年的厚重历史带不走他在读者眼前的真切感。

——在孔子自己的眼中,他不认为自己是一位圣人,他有时也有不解之处需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他也有“沽之哉!我待贾也!”的政治理想和抱负,但他所言所行中的“仁”都以一种和谐的姿态安逸地落在《论语》中古老的文字上,几经岁月的波折,被历史的浪花磨去了棱角,如一枚鹅卵石般静静地躺在人类文化海洋的滩涂上。

《论语》是朴素的,其中除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外没有任何多余修饰的辞藻,一行行文字如商周的编钟般利落大方,而叙述道理也常常使用朴素的比喻。例如“子罕”篇中提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言辞简洁,以朴素的松木作比,准确有力地道出了孔子对于“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志的肯定与赞扬。

但同时《论语》又是华丽的,这份华丽如一口被尘封许久的檀木箱子,只有你静下心来轻轻拂去表面的尘埃,再小心地顺着开口推开盒盖,你才能发现其中真正让人赏心悦目的瑰宝。细细品味“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上如揖,下如授”,可以感受到孔子行周礼时的庄严感与华丽感,而又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中不难察觉到孔子对于天地万象的不断变化发出的感叹,或许孔夫子善于从迁流的现象追求不迁流的本体,才能看到另一种华丽的人生境界吧。

《论语》的华丽蕴藏于朴素之中,使人在品读之余无限回味。冥冥之中总能体会到一位长者穿越时空的谆谆教诲,纵有千年时间间隔,却仿佛也能听到他在教导着我们: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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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哈姆雷特》英文读后感范文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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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kspere (wrong spelling) created Hamlet--a man with wisdom and courage .In order to revenge on his uncle for killing his father, he pretented (spelling mistake) to be mad and suffered a series of misery. On the contrary, we can also say that Hamlet is rude and selfish for he did not think twice before his revenge . if (Capitalize "If" since it is the beginning word of the sentence.) a country has no king, how can a country keep alive (You need a question mark here since it is a question.) So, every thing has two sides, the bright side and adumbral side. Every time we make a decision we have to think twice.

Comment:

Be careful with your spelling, grammar, and punctuation. Too many uncessary mistakes.It is good that you looked at both the dark and bright sides of Hamlet. Thats quite objective and convi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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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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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真实的所见所闻!

1866年,上海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怪物,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捕捉行动中阿龙纳斯和一些人都不幸落水,于是,他意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后来才发现这不是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这个构造奇妙的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的生活,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海底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趣啊!他们每天都吃鱼,当他们的食物不够时他们还到海底“打猎”。他们环游了南极、大西洋。潜水艇里非常漂亮、繁华。如果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潜水艇我也要环游世界各地,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他们环游世界各地过着童话般的海底生活当然是不可能事事顺利的。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机器上的一根杠杆被弄断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副船长在那个人得旁边,他奋不顾身冲上去挡在那个人的前面经受杠杆撞击,结果那个船员后来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结果却是让人很伤心,那个船员只能活两个小时了。最后,其他人为他准备了海底葬礼。还有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努力冲了出去!

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而且难得可贵的是,能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这本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非常佩服他们都不自私自利。

佩服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不得不说,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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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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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__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__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__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__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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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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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愤懑的情绪着我的神经。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与不公。然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父亲去世后,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努力撑起这个家,于是,他的青春被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把曾经的梦想抛弃,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追求自由平等,同情下层。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走出更广阔的天地,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还是在大家族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金爷爷的笔,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抓牢灵魂根处,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但起码,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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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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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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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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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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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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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高尔基就这样失去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木匠“好事情”,成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母亲也死,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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