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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汇总20篇】

书法是世界上文字表现的艺术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提供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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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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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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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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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当时正处于资本主义社会贫苦阶层。由于不忍心看着七个外甥过着挨饿的日子而偷了一块面包,先后坐了19年的牢。

出狱后,冉阿让饱受欺凌,招人歧视,处处受到排斥,是仁慈的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收留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了他的银器具,还把银烛台送给了他,并教导他好好做人。冉阿让被主教博大的胸怀深深震撼了。在主教的感化下,他成了一个胸怀坦荡,勤劳正直的人,并且当上了受人尊敬的市长,拥有很多财产。可他却把绝大多数钱给了需要帮助的穷苦人。

看到这里,我不由地思绪万千。冉阿让由一个苦役犯变成了一个市长,让我感到很欣慰。但又是什么力量使他对那些跟他毫无相干的人给予莫大的帮助呢。那就是爱的力量。一个心里充满了爱的人才会懂得去关爱别人,无私地去奉献。以至于他为了帮助实现芳汀临死前想见女儿一面的愿望,他又一次入狱。这一次入狱对冉阿让来说则是终生苦役犯的代价。虽然芳汀最终没能如愿就死去了,但冉阿让始终坚持着。他在土伦港趁救一名水手的机会,跳入海中逃走。他去德纳第家,救出了芳汀的女儿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照顾她,把她当自己的女儿一样,两人相依为命。

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像冉阿让这样的人,宽容、善良、乐于助人,正是他的这种高尚的品德使得冷酷、固执、曾一味地追捕他的警长沙威因内疚自责而跳河自杀了。

冉阿让一生的道路是那么坎坷,他遇到的磨难是那么严峻,他的生活充满了惊险,但是他以惊人的刚毅、非凡的体力,凭着机智的头脑,一次又一次地克服了种.种艰难险阻。他的精神已到了崇高的境界。

冉阿让安详地离去了,尽管他的命运曲折离奇,然而他身后却留下了一曲曲爱编织的篇章,久久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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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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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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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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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娶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保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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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读《红楼梦》寒假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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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宫花草成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读罢红楼,合上书细细品味,想想这个真实的故事,充满了太多的戏剧化和我们看来不可能的情感和悲欢离合,”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袭布衫读不出昔日荣华富贵,千言万语只谱在一曲红楼!

贾宝玉,它是将作者的原型和血肉情感融合在一齐的真实主角,说他”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又怎会有“可恨我为什么生长在这侯门公府之家,绫锦纱罗,也可是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可是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是把人荼毒了”的叛逆之言?这实则是对于他生在富贵之家的一种否定,也是对古代贵族纨绔的一种睥睨和厌恶,这就是他,古人眼中的恶魔,作者笔下的天使。

薛宝钗,他是人们眼中完美的女子,同时也是封建礼教孕育的傀儡,他就像娃娃一样被人操控,心灵像最温顺的宠物一样没有自我,只能在黑暗的旧社会中摇尾乞怜,她精于世故,像传统中那样彬彬有礼,落落大方,”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又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这只是她华丽空虚的外表,难掩外表下空虚死板没有个性的心,封建的心,注定了悲惨的结局。

林黛玉,当属当时这般礼教的奇女子,“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美丽的外表同时有一颗才华横溢的心“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抉,秋闺怨女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她深爱那个顽放不羁的贾宝玉,却因凤姐的一招掉包计,在病痛中熬夜相思,传来的却是心上人成亲的消息,最终,却落了个“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的悲惨结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宝玉看破红尘,当了和尚,而黛玉,有葬在了那处香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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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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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班开展了“多读书、读好书”的读书节活动,我也看了不少,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还积累了丰富的课外知识,令我受益匪浅,其中《三国演义》至今也令我记忆犹新。《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唐代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塑造了近200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忠勇无双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等人性格尤为突出。

《三国演义》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小说和历史文化小说,他描写了大大小小的战争,构思宏伟,手法多样,读来使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带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体验。“红脸大汗,相貌堂堂,威风凛凛,风度不凡,颇有英雄气概。”这句话描写的是忠勇无双的关于。小说多处描写了他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刮骨疗毒”就是其中一则:关羽率军向樊城进攻,不料被曹军毒箭射中右臂。关平拔出臂上的弩箭,发现毒性已经入骨,关羽的右臂很快变得轻肿,不能正常活动了,但关羽决心,攻下樊城,不肯退军,众人只好四处求医,忽然有一天,一个人从江东驾着小船,经直来到寨前,自报姓华,名佗,字元化,要求面见关羽,来给他医治。关平一听,大喜过望。来人竟是天下闻名的神医华佗!关羽请华佗坐下,命人献茶,然后问华佗怎么治?华佗说“我自有医治办法,只是担心君侯害怕”关羽大笑道:“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华佗说:“立一根标柱,柱上钉上一个大铁环。把手臂塞在铁环立,用绳子捆住右臂。我用刀子刮开皮肉,刮开骨头上箭毒,在敷上药缝合就没事了。”关羽称不用标柱铁环,饮了几杯酒,人在与马良下棋,华佗取出尖刀,叫人在下面接污血,割开皮肉,用到刮骨,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关羽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

伤好后关羽设宴答谢华佗。读完了这个故事,我内心被关羽的镇定和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大家假设一下,如果自己是关羽,也会在刮骨疗毒时饮酒吃肉,笑谈下棋吗?我想所有的回答几乎都应该是“不可能会”。记得几年前,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当我得知要做胃镜时,胆小害怕的我立刻放声大哭,死活不愿意,又哭又闹。妈妈连拖带啦才强行让我做完了检查。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去人之长,补己之短。误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俯卧“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之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作为21事迹这个款新时代的人,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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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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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

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

《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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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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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论语》中蕴藏的大智慧啊!

《论语》到底写的是什么呢?里面篇章很多,有关学习的学而篇,有关品行做人的道德篇等等,平时我们经常挂于嘴边的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均出自此书。这些语句随便找个同学都会说上一两句,我想这也许就是孔子的人格魅力吧。

《论语》里面的精彩语句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这句话。意思是:见到贤人圣者就想想自己有没有他的成就,见到没有贤者思想的,就要反省一下自己也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一直将这句孔子说的名言刻在心里,半点不敢忘记,因此养成了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也能达到别人一样水平的性格。

《论语》不仅能发人深省,还能使人改变人生观点。让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变得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令自卑的人不再自卑,昂首挺胸重新做人;使奸险狡诈的人变得诚实憨厚……从这个角度出发,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一本好书吗?

《论语》书中记录的有勤学之人、守信之人、也有死读书不求甚解的人,陈正之就是那个勤学之人的代表。他每天以勤补拙,勤学苦练从不间断,人家读一遍书,他就翻倍,甚至更多,并在学习中寻找乐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由“陈傻子”变成陈才子,成为汉代一位很有造诣的博学之士。再如北宋的米芾,他把“学而不厌”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勤练书画,特别是在练“捺”方面,废寝忘食。他的妻子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再也忍不住就给他送饭,在送饭的过程中不心小碰了一下米芾的右手,没想到就这个细节竟写出了世间少有的一个“捺”,这是一个巧合吗?正因为米芾那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当时享有盛誉的“宋四家”之一。而曾子则是守信人的代表,他不顾妻子反对,言出必行,说给儿子杀猪就杀,绝不向孩子撒谎,成为后人诚信的楷模。《论语》中有些语句的意思确实难以理解,但“读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这句话总该明白吧。《论语》中也有这种人,谁呢?就是伯乐的儿子。伯乐的儿子不动脑筋,不思上进,手拿着伯乐写的相马经去寻找千里马,结果错把一只癞蛤蟆当做千里马,这种只知读书,却不知思考的人,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闹出笑话……

《论语》,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有关孔子或他的弟子的一个个小故事里隐藏着一句句至理名言,语言清新自然,构造新颖活泼,翻开书本,其中的人物历历在目、跃然纸上。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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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百年孤独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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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去看布恩蒂亚家族呢?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漫长的百年,几代人的智慧,有的聪明机智,有的求知若渴,勇敢坚强……他们虽孤僻,却有着自己坚毅的眼光,以独特的个人魅力吸引着美丽、个性的女性。其实谁也说不清这个命运多舛的家族到底有什么致命的弱点,但事实就是仅经过百余年,随着风雨袭来,这个家族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你若是仔细品味,你又会发现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叹息的地方。

但是又如同题目《百年孤独》一样,"孤独"成为了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家族的人,都笼罩着一种孤独,他们都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沉默寡言,却又可能为了一个目标疯狂的去努力,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渐渐的布恩蒂亚家族变的与世隔绝,疯狂至死。整个家族的第一位女性——乌苏娜为了改变家族孤独的局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可是最终,她失败了。每一个孩子都一步步重蹈覆辙,迈向了孤独的深渊。

深层次的说,布恩蒂亚家族百年来的兴衰荣辱,其实映照的是拉美历史的变迁。整个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命运急转直下对应的正是拉丁美洲的内战和殖民者的入侵。而家族内部的落后:成员之间的乱伦更是与拉美整体文化程度低下相关联。总是这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痛苦与血泪。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拉美人民从一开始的奋起反抗到最后的安于命运的安排,这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让人仿佛置身于情境之中。

其实在生活之中又何止书中的百年孤独,每个人都有孤独,每个人都会孤独,这与开朗活泼的外表无关。在现代化的都市之中,夜晚华灯初上,灯红酒绿,可无论外面多么喧嚣,总有人在某一时刻感到孤独,难以抗拒。你或者想着逃避,或者想着抵抗,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是《百年孤独》里的疯狂,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挣扎,无论何种方式,都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否我们在这重复的方式里失去了方式,丢失了真实的自我?

如果孤独不能避免,那就尝试去享受它吧。不去像布恩蒂亚家族一样抵抗孤独,最终只会体力不支,被孤独吞噬。谁也不想这样,到不如换一种方式,以骄傲的姿态俯视它,独自承受一切,承担自己的责任,毕竟总有一个人的时候,若是学会了适应孤独就再也不会害怕了。

去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候的挫败。孤独可以帮助我们认清自我,孤独是一场自我对话,可以听清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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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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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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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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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本小说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我读书的速度并不快,但这本书两天便读完了,我自己都有点惊叹这个速度。我想原因有二,一是有任务在身,必须快速读完,二是这本小说确实十分有吸引力,看着看着就全身心融入进去了,等回过神才发现原来已经看了这么多了。

巴金的《家》这部小说,以四川成都为背景,写出高家这个很有带表情的封建大家庭渐趋腐朽的过程,其间表现了觉民兄弟和一群新青年奋起反抗以及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高家三兄弟了。虽然他们是兄弟,但性格差异很大,所以对比起来就很有意思。

首先是觉新,觉新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他本来也是一个有这自己的梦想和心爱之人的人,但由于封建大家长早就为身为长房长孙的他规划好了一切,安排了他的工作和妻子,觉新没有反抗,家庭的重担落在他身上,他也默默承受。他开始用敷衍的方法来与长辈相处,以避免冲突。于是觉新的朝气与青年梦想被生活磨尽,他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后来又因为他的懦弱,妻子在生下二胎后死去,觉新才觉醒,帮助觉慧离开高家。觉新信奉着“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深受封建毒害但又受一些新思想影响,可悲又可怜。

然后是觉民,觉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带金丝眼镜,温文尔雅,比觉慧理智,又比觉新勇敢。为追求爱情,逃出高家,坚决抗婚,最终取得胜利。他是介于觉新与觉慧之间的人。

觉慧可以说是三兄弟中觉醒最早最彻底的一个,或许是因为年少而无畏,受封建影响不深入。觉慧藐视等级制度与丫头鸣凤相爱,反对包办婚姻支持觉民逃婚,大胆揭穿迷信的捉鬼、血光之灾等邪说,最后义无反顾地从封建大家庭出走。但我又觉得觉慧身上还存在着他所出身的那个家庭和阶级的思想印记,比如他对待鸣凤的态度,一边表示着自己的爱慕,说着并不在意鸣凤婢女的身份,但一边又想着要是鸣凤处于琴的地位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封建等级观念,或许根本不会这样想,所以我觉得觉慧并没有完全跳出封建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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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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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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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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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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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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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堪称一流的长篇小说之一。该书对后世影响极大,许多著名作家如鲁迅、钱钟书等人对它作了很高的评价。名篇《孔乙己》、《围城》深受其影响。这个暑假我翻开了《儒林外史》,从头到尾细细地阅读了这本书,下面我谈谈自己阅读该书的粗略感想。

在结构上,这篇小说结构极有特色。全篇共有几百个人物,但没有一个中心人物。作者为了叙述的方便,采取了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方式。但这种过渡却显得很自然,由于作者在书中注重了前后照应,所以使此书看起来虽有些散,但绝不凌乱。简单地说,吴敬梓采用了链条式的结构,作者注意了环节之间的联系。这种结构在小说中,尤其是在长篇小说中很少见。因为这种结构很难驾驭,而且常常会使小说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而吴敬梓却利用的很好,这主要得益于小说高超的思想价值和审美价值。

在内容上,作者重点刻画了三类知识分子:迂儒、有闲文人和贤儒奇儒。透过他们,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封建科举制的虚伪与对知识分子身心的摧残和毒害。如迂儒,代表人物有周进、范进、王玉辉等人。这些人既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却也是封建科举的维护者。老童生周进求功名直到60多岁仍未考上秀才,可是他从未有过丝毫的怀疑和反抗,相反还默默地承受周围人对他人格的侮辱和践踏。在这样的环境下,他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和扭曲。当他好不容易花钱和别人一起走进他一心向往却从未有机会走进的贡院时,他的被扭曲的心灵崩溃了,竟径直撞在号板上昏死过去,在别人用开水将他灌醒时,仍大哭不止。至于范进,平生遭遇比周进好不到哪儿去。吴敬梓对范进中举时荒唐可笑的表现刻画得淋漓尽致,已经成了经典的篇章,为许多人所熟悉。迂腐透顶的儒生王玉辉,为了追求所谓的礼教的赞许,他竟同意女儿绝食殉夫。任凭亲家的反对与妻子的痛哭,他最终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女儿绝食而亡。虚幻与残酷的礼教不仅毁灭了他自己的理智,也毁灭了他的女儿。再如有闲文人,书中对此类文人刻画得最多。作者集中写了三群:湖州莺脰湖高士,杭州西湖斗方诗人,南京莫愁湖定梨园榜的名士。其中,湖州莺脰湖高士是最可笑的一群。这些人中,有的本是一些无能之士却自欺欺人地自称高士,还有的明明热衷功名却装作对其不屑一顾的虚伪之士。这些高士最终都暴露了自己庸俗可鄙的嘴脸。再如贤儒奇儒,贤儒以虞博士迟衡山等人为代表,贤儒们注重自身道德修养的完善,追思古代贤人与古礼,虞博士在赶路途中见穷苦夫妇相继过世,自己掏钱将其埋葬并为他们写祭文;奇儒以天长杜少卿为典型,他乐善好施,即使家财散尽仍不以为意。他轻视功名,拒绝别人给他送来的功名。他狂放不羁,常常携妻子外出踏青饮酒,不管他人闲言闲语。这些人才是民族优秀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的载体,才是整个民族的脊梁和希望。在小说中,他们为了改变庸俗的世风,企图通过仿照古礼来规范人们的言行,但最终只落得失败的下场,这一方面反映了作者认识的清醒与深刻,但另一方面又反映出作者对改造时世找不到思想的出路。

在思想上,作者通过对迂儒有闲文人以及贤儒奇儒的刻画,表达了对封建科举的嘲讽与鄙视。吴敬梓对迂儒的描写尤其成功,周进的悲苦、屈辱,范进的疯狂与虚伪,王玉辉的可憎与可怜在作者的笔下暴露得淋漓尽致。对于他们扭曲的心灵,作者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科举。小说开头王冕对科举的感叹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一代文人有厄”道尽了多少荣辱兴衰。吴敬梓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弊端看得很清楚,它对文人身心的摧残已通过一个个悲剧人物表现出来,由此对科举制的罪恶提出了强烈的控诉。作者对科举的控诉,对儒林(即知识分子)的揭露也是空前的。鲁迅由此佩服地说:“讽刺小说从《儒林外史》而后,就可谓之绝响。”

《儒林外史》的历史地位与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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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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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长相思芳华茂盛,淡紫悠然的日子。无垠的雪地,红衣女子纤弱的背影横置于地,毫无生机;青丝乱散,却掩不住点点殷红,犹如傲雪之梅,似乎是极为熟悉的场景,却又陌生如在天边……泪是她诠释心情的唯一方式,伤心了哭,害怕了哭,生气了哭,高兴了也哭,感动了还是哭。说女人是水做的就是指她吧!母丧父病,家道中落,不得不投靠于贾。纵然是受姥姥的百般疼爱,在封建的背景下也算是寄人篱下。那个时代的女子有才有思想却更受束缚,她爱上了贾宝玉,从此总算有了精神寄托。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黛玉在我眼中一直是个爱哭、爱乱想的女子,她自幼丧母,失去母亲的教导,却仍然天真、单纯。或许当初她将自己的心事说出口,贾母会将她许配给宝玉吧。有时,我认为她就好像潇湘馆的竹子,虽外表柔弱,却又坚忍不拔的毅力。她,个性率直,从不阿谀奉承,甚至有些尖酸刻薄,这正是宝钗不及她的地方。宝玉一生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终遁入空门,黛玉整日哭啼、猜猜疑疑,最终香消玉殒。宝钗一生圆滑处世,最终独守空闺,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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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儒林外史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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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儒林外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一部很有教益的八大名著之一,书中的第一回,写的就是王冕。乘着暑假大有时间可以自学课外知识之机,我有幸地能在爸爸的书柜中借读了这一本名蓍。王冕,浙江诸暨人,七岁丧父,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靠着母亲为人做点针线挣点小钱和自己为人放牛维持生计。一个从小酷爱读书的他,终因家里贫穷,而不能上学,于是,王冕一边放牛一边想方设法偷偷地跑去学堂站在窗外听课,还用自己放牛积攒的一点小钱买来书本。

一次,他在放牛的时候,看见河里鲜艳的荷花正盛开着,生来好学的王冕心里有了一种突发的奇想:如果我能把荷花用笔画出来,那该多好啊!于是,他把剩下的一点小钱,不买书了,只买一些铅粉之类的物品,开始学画荷花,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子长了,他不仅画得像了,还把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特有的高贵品质画了出来,人们见他画得好,许多有钱的人家,纷纷地到他那里买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由于他的画卖得好,他的家境也渐渐地不愁吃、不愁穿了。

看了书中第一回王冕酷爱读书,自学成才的事迹,使我感触很深,也许因为我和王冕同是诸暨“老乡”,心中便有了一种特有的亲切感和自豪感,正因为这样,书中的第一回我至少是从头到尾,反来复去地看了四、五遍。古人尚且可以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成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吃好穿好住,需要什么学习用品,只要向父母开一声口,还不就是呼之即来,比比古人王冕小时候的生活条件,不禁使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愧疚感。要说诸暨的“耕读之家”,读了《儒林外史》第一回,我把历史追溯到了元代,而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耕读之家的典范,身为诸暨人的我,为何不能成为一个无愧于古人、无愧于王冕的耕读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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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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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真实的所见所闻!

1866年,上海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怪物,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捕捉行动中阿龙纳斯和一些人都不幸落水,于是,他意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后来才发现这不是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这个构造奇妙的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的生活,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海底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趣啊!他们每天都吃鱼,当他们的食物不够时他们还到海底“打猎”。他们环游了南极、大西洋。潜水艇里非常漂亮、繁华。如果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潜水艇我也要环游世界各地,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他们环游世界各地过着童话般的海底生活当然是不可能事事顺利的。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机器上的一根杠杆被弄断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副船长在那个人得旁边,他奋不顾身冲上去挡在那个人的前面经受杠杆撞击,结果那个船员后来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结果却是让人很伤心,那个船员只能活两个小时了。最后,其他人为他准备了海底葬礼。还有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努力冲了出去!

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而且难得可贵的是,能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这本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非常佩服他们都不自私自利。

佩服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不得不说,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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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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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记载的是孔子与他的学生的对话。它是一部对我们很重要,教我们如何做人,学习,是我们必读的名著。

论语里有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讲出了做人的几个道理和学习的方法,给予我们启迪,也指引我们学习的方向,目标。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告诉了我们要孝敬父母,尽孝的方法。说明了做人要知恩图报,孝敬父母。许许多多,说都说不完。人只要按照《论语》里所要求的,做到其中的一点就比许多人好多了。

总之,《论语》记载了仁,孝,信等道德范畴,是我们须认真阅读、学习的一部典籍。作为一个略知一点中国历史的中国人,我认为,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著作能够《论语》这样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也正因为这样,我对《论语》的态度一向是只敢仰视而不敢触及。即使以前零零碎碎地读,也从不敢随便发表什么评论。 据中学的历史课本记载,从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开始,一直到清末,《论语》作为儒家的核心著作之一和官方认可的正统思想,统治了中国思想界达两千年之久。

事实上,这两千年中,官家推行论语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因为论语讲礼、讲仁;讲忠,将孝;或许也因为《论语》中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有人说我的这种言论是在抹杀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其实不然。我主张打倒的,是那个作为思想枷锁的《论语》,是那个用所谓的仁义道德(鲁迅语)来禁锢人们的思想的《论语》。将其打倒,反而有助于我们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论语》。

首先,论语源自生活。和西方的很多道德伦理著作不一样,他没有对某一个问题的深入专门的论述,他只是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断,并且其中的角色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言语将被记录下来。所以显得十分自然。正是因为《论语》来自生活,是生活鲜活的再现,所以我们才应该用一种独特的方法去读它。个人认为,与其风格比较像的一部书是晋代的《世说新语》。我们怎样读《世说新语》的 我想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出于学术目的(例如需要写一篇论文或读书报道什么的),一定不会去分析它的中心,分析某段话是多么曲折地表达了一个多么深刻的学术理论我们大都会把它当成一种生活的纪录,以一种闲心来读它。我觉得,其实闲谈的心境才是最适合读这样的书的。

读到会意处,拊掌一笑,自然就理解了他要表达什么。或许比条条框框地分析加分解来得好一些。若要用一句话来归纳《论语》讲了什么,我觉得应该是如何做人。做人和做学问是不同的。做学问也许还能在纸上做,做人却只能到生活中去做了。读教人做人的书,自然要放到生活中去读而不是仅仅在纸上读,到故纸堆中去寻找疑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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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妮日记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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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日记承载了一段悲痛的历史;一本日记记录了一位少女成长的心路历程;一本日记目击报道了二战期间在德军占领下,人们的苦难生活,这就是《安妮日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十三岁的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写了这本日记。她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他们在密室里生活了二十五个月之久。这段时间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但安妮却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

在书里我们看到了许多战争的残酷,但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颗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有一种无限强大的力量弥漫着每一片空气,这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安妮,她活在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最柔软的那个角落里,她活在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最锋利的那个刀尖上。但有她在,人类寒冷的时候会看见篝火;有她在,人类沮丧的时候会看见星光;有她在,人类绝望的时候会看见朝阳。

安妮·弗兰克在写完这日记后,留下了一句话,她说:“我能感受到百万人所遭到的苦难,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生活看做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这句话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令我一生受用不尽。也许我们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但如果我们不放弃必定会成为美丽的开端。

《安妮日记》里的文字很简短,但这本书之所以可以让我为之感动,就因为它的真实、朴素,却又饱含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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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2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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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

“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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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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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作者相传是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书中孙悟空这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史上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

记得第一次接触她是上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家里刚刚买彩电回来,那段时间刚好在播放西游记。那时候对她,我可谓如醉如痴。放学后总是喜欢和小伙伴们托到比较晚回家的我,一放学就飞快都往家里赶,只为观看几集。当时最喜欢的角色是极富正义感的孙悟空,羡慕他拥有七十二变的法术,敬佩他不畏妖魔鬼怪,总能在关键时候排除万难。于是便暗暗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下种下了一个梦——如果我也有七十二变的法力,我就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把老师给变没了,等下课的时候又把老师变回来;考试的时候,我就把正确答案变到大家的卷子上,这样大家就能都考得100分了……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感觉他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相貌很丑的讨厌鬼。

可能是年龄渐渐变大的原因吧!往后陆陆续续的出现了许多的版本,什么《西游记前传》、《西游记后传》、《大话西游》等等,都一一看过,总觉得不及那版经典、耐看。于是便重复看了好几遍,而感悟也随时间的冲洗有了很大的改变。融入生活,细细品味。在取经之前,悟空的脾气个性就像青春期的我们,不想也不甘在一条条框框架架下成长,于是叛逆的我们便成了神仙(家长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而八戒则是我们对爱情懵懂的表现,一旦触碰被玉皇大帝(老师家长)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好奇害死猫,当还是身为卷帘大将的沙僧,耐不住对宝灯的好奇与诱惑而犯下大错,这不正是我们对许多比如网络虚拟世界的盲目“探索”吗?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插曲,也是最让人怀念的一段往事。可是生活却是一位严厉的老者,它永远不会让你“为所欲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观音菩萨特意的安排,让这曾经毫不相干的四个人聚在一起,共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朝着一个目标——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而努力。经过生活的“洗礼”,九九八十一难足以磨掉他们最初的棱角了,最终他们修成正果,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读经典名着,品百味人生。希望生活不要将曾经所谓的“坏孩子”,毫不犹豫地同化成一个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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