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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一本书的优秀作文(20篇)

读了《昆虫记》,对法布尔很崇拜。他竟然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这么著名的《昆虫记》,让我们对昆虫更加了解。感谢法布尔给我们传授了昆虫知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推荐一本书的优秀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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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小时候推10圈磨才准看1页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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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嗜好读小时候冒着家长惩罚的风险读书,甚至出力推磨换书看,推10圈磨才能获准看1页书。在访谈时,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董倩问:“您不能推1圈磨就看1页书吗?”莫言大声说:“我愿意人家不愿意啊!”

莫言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他借书一天,不管看不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怎么办,他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放羊这个“本职”工作被放到了一边,羊儿饿的咩咩叫,他读得忘乎一切,气得母亲要打他。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莫言读遍了周边10多个村庄的书籍。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他至今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回想以前,已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先生感慨:“那些回忆都变成了我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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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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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更了解这个世界;书给我们带来了精神上的财富;书是过去已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的记录,多读书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书也是我的好朋友

书让我体会到了许多人生中的道理。

在阅读高尔基的《童年》时,我体会到了高尔基生活的艰苦,更体会到了当时政府的腐败,让一些人的生活变得艰苦,让他们受到欺凌。

当我阅读绝境狼王系列的书时,我看到了一只小狼死里逃生,最后当上狼王的那种勇气和坚定的意志。

当我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更是体会到了中华的强大,以及古时人们的智慧。这让我觉得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像历史中的英雄一样为祖国做奉献。

我认为,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认为了解中国历史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史书和古诗词了。

我常常跟随着我的好朋友――书,一起划着小舟,探索着历史。首先,我看到了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他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气质,让我看到了红军长征时的情景,他们一次次地克服着困难,为人民付出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慢慢地,我经历了元、明、清朝,在路途中我被于谦那“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精神给感动了。我来到了宋朝,我看到了辛弃疾眼中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那清静的田园生活。

我乘着小舟,来到了繁荣的唐朝,我看到了诗仙李白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的气势和劝酒时那“将进酒,杯莫停。”我也看到了王维那“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清静生活。我的历史之旅也结束了。

书籍让我明白了历史的美好,也让我更了解了这个世界,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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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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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推荐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

从神秘的宇宙到美丽的地球,从可爱的植物到奇妙的人体结构,从发达的交通到神奇的科技。是什么造就了这美好的一切?是《十万个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集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和开阔性于一体。《十万个为什么》选材广泛实用、贴近生活,大到天地万象,小到日常生活的点滴现象,都有涉及。此外,《十万个为什么》简明易懂的语言、逻辑明晰的知识体系,行文简洁直观,阅读此书不仅能够巩固我们儿童在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还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培养我们在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另外《十万个为什么》第一章是神秘的宇宙。宇宙拥有着数也数不清家庭成员,我们在夜空下看到的满天繁星是宇宙大家庭中的一小部分,还有众多的成员我们也看不到。随着航天技术的发展和更先进天文仪器的出现。人类探索宇宙触角伸向了更广阔的宇宙空间。

我在这里向大家忠心的推荐此书,希望大家能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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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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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想必大家都知道,他的《狼王梦》名扬天下,之后还出了几部后续,我说的就是其中的《豺王白眉儿》。

看到名,内容也就一目了然了,是只混血豺白眉儿当上王的过程,其中,最振奋人心的应该是开头的大战野狗了。在领地被完全抢占前,白眉儿领头和野狗大战,在河中趁野狗头儿不注意,一举击溃了它们,并将它们赶走,夺回了豺群的地盘,并赶走原豺王,慢慢当上了豺王。其中的各种战术和撕咬动作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本动物小说,用大胆的想象描写了豺群的生活,用接二连三的剧情吸引读者,也寄托了人兽和平相处的心愿,同时不忘讽刺那些不讲诚信、不会报恩的人,比如:白眉儿把昔日主人救走,并警告他不要回来进攻,可他还是发动了大屠杀。全书语言准确如实,豺的习性描述得和现实中一样,且能和人物性格相通;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像模像样,软弱的写得很软弱,写出了一副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样子;勇猛的则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本动物小说,既带来了丰富的知识,又蕴含了做人的道理,用反面教材写出了人要讲诚信的生存法则。

总之,这本书和这一套书都很好看,特别推荐。你会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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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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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塔,你不一定是至上那本,但一定被我所珍爱,藏于暖烛下。你是一部温暖的书,初逢的惊鸿一瞥惊艳了时光。

九月的暖阳淅淅沥沥地洒在你的头上,微风不燥,虔诚地描摹着你的轮廓,抚过你的眉眼。你意气风发,眉眼弯弯,爽朗一笑,宛如春风与春草的邂逅,我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五月的夜,你眼睛和指尖上,栖息着无数的星辰。你是一本温暖的书,带给我缕缕阳光、点点繁星。

心中的风雨不期而至,我亦变得喜怒无常,曾有段时间极度低迷、自甘堕落、不思进取。直至有一天,我看见你的名字赫然挂在榜上,而我却排在了百名开外,百种滋味涌上眉头、心头。深夜风雨满城,唯见一灯如豆,我猛然发现,不知不觉中,唯有你的光辉能漫过山岭间的雾,唯有你的微笑能融化我心中的坚冰。我推开黑夜的窗,看星星燃烧,在心中默默选择一条通往罗马的道路,只愿你能与我同行,行过桃花源处,西山薄暮,赏乌托邦的拂晓。你是一本拼搏的书,鼓舞我勇敢踏上征途。

篮球架下,少年身姿矫健,晶莹的汗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淌过少女懵懂青涩的梦,眸光倒影里,万千生灵因你暗淡,山河日月,无一胜你。你是一部潇洒的书,给予我一个无怨无悔的青春。

你是一本潇洒的书,一樽江湖,一樽少年。仓央嘉措曾说过:“世界上最美不过的景致,是那些最初的心动不为人知。”

你是我的一本书,坚韧不拔,勇往无前,若偏要有个书名,那么你是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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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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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许多书,作文介绍一本书。如《格林童话》、《快乐作文》、《史记故事》……。但是,要这些有趣而精彩的书中,我却最喜欢一本破得不像样的书——《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是我学科学,解疑问的好老师。

有一次,我看见许多小蜻蜓在点水这一自然现象,觉得很奇怪,心想;蜻蜓点水,难到是在洗澡吗?还是在干别的事呢?突然,我想到了解疑的好老师——《十万个为什么》。我马上奔回家,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小蜻蜓在生宝宝呢!这时,有人叫到:“小博士,来问你一道题。”打开门,原来是我的好朋友小毛。“你知道哪些太空知识?”小毛问道。“那太简单了,你听着。”于是,我有声有色的讲了一大堆。如星星眨眼睛、因为大气的密度随时间和空间而不断起伏变化着,从远处恒星发出来的光进入地球大气层后,折射光的方向时时发生变化,使折射光“摇摆不定”。因此,我们看到的“星光”在不停的闪烁,就像在眨眼睛样。又如月亮有时圆、有时扁,那是因为月亮在太阳的照射下,总是一半亮,一半暗,但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看到亮的一半月球有多有少,这就是我们看到月亮有圆缺变化的原因。旁边妈妈听了,不禁和小毛一起称赞我,还问我从哪儿学的。“我告诉你们,《十万个为什么》就是我的好老师啊!”小毛听了,说:“明白了,我也要多读《十万个为什么》,跟你比一比谁的知识丰富。”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就比一比吧!接着,我又讲了许多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到的知识,大家羡慕极了,都叫我“小博士。”

谢谢!不说话的老师——《十万个为什么》,是您给我科学知识,是您让我变得更加聪明,是您让我成为了一名“小博士”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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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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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海底两万里》,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海洋中出现了一种不知名的怪物,阿隆纳克斯教授作为一名海洋生物的专家,随远征队去剿灭怪物,不料却掉进海中被怪物的一艘名叫“鹦鹉号”潜水艇所救,于是他和神秘的尼摩船长一起开始了一段惊险、神奇的海底之旅。他们登上从未有人登到的南极,目睹了海底火山爆发的场壮观景象及凄惨的海底沉船,领略了美丽而又充满危险的海底世界。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向南极进发”这一章节,尼摩船长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在穿越冰墙时,尼摩船长勇敢坚定,不屈不挠,毫不畏惧。

在“遭遇大章鱼”中,我看出了船长与大章鱼殊死搏斗的场景,最后大章鱼毫无还手之力被船长打败,其余几只落荒而逃。

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尼摩船长。在整本书中他很幽默很严厉,在困难面前更是毫不低头,全书船长每次都在默默保护“我”。“我”在书中说过:“谁能测深渊的最深处是什么?有权回答的人恐怕只有‘我’和尼摩船长。”也说明了“我”对尼摩船长的信任。

通过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引人入胜的故事,让我们仿佛亲身经历了一次海底之旅,然而尼摩船长为什么要过与世隔绝的生活?“鹦鹉号”最终的命运是什么?想知道嘛?那请随我进入书中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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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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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一天不看书,就像是一天没有吃饭一样难受,而书就像是一个个面包,填满我知识的粮仓。

三四年级那时,我和父母在小区附近漫不经心地散步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家小书店,我进去转了一圈,发现那实际上是一家咖啡馆,那些书是供喝咖啡的人借阅的。我拿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书时,我好似来到了寂静无人的山谷,来到了绿树成荫的山林,享受极了。

从此以后,每周五放学后做完大部分家庭作业,妈妈就同意我去看书。因为离家比较近,我又读书心切,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我冲进店门,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柜前,抽出上次没有读完的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中,我好像就是书中主人公的影子,他发生的事情,像是在我心中也发生过似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带我上了他的船,去大海捕鱼;《格列佛游记》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我和他一起环游世界,看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我跟随着他和藏族猎户巴强,观察着西双版纳动物们生活的习性,和动物做亲密接触。

我每次都是晚上十点多才回家,因为我痴迷于书中的情节,直到店里的服务员提醒我要关门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了书店。在那段时间里,书店仿佛就是我心灵的第二个归宿。

大概过了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一过年,咖啡馆就关门了,在那段时间里,我仿佛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店门口玻璃窗上贴的告示显示,这家店二月八日才开门。我万分着急,恨不得闯进“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借一个“时间沙漏”过来,立刻把时间调到八号。我度日如年,等了好几天,终于开门了,我像一匹小马一样跑进咖啡馆,情不自禁地大喊出声:“太好了!终于开门了!”我好像一匹饿狼看见了小肥羊,捧起书贪婪地读着。我看着书中的文字,好似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故地,见到了一位知心老朋友似的;又像是吃到了丰盛的美宴全席。这时我才发现:书不仅能带给我们知识,还能缓解身体上的疲惫,释放学习中的压力。

有的时候,我和妈妈在星期六上完课就到钟楼书店看书,虽然那里不是很安静,但我总能把全部注意力都投入到书本中去。

书里的知识,常常使我受益匪浅。在做阅读题时,我总能把文章读地通顺,理解地透彻。在写作方面,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而我正是这样,那些好词好句,都被我从书中汲取出来,再写在纸上。作文对我而言,已经不再是问题。

在家里,书就像是我的一位朋友,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日子。在学校,书就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传授着我重要的知识。书,真是我们全人类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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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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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兰质蕙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秀外慧中,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书,使人思维活跃,才华横溢。

——题记

从我住进妈妈的肚子里开始,我就受到了书的影响。妈妈不知从哪里听说看书可以培养宝宝的智力,所以就叫爸爸把往年的一些名著翻出来: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巨作《红与黑》,被列为中国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简·爱》…………妈妈也就掉进了读书的“深渊”。后来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几分钟前都在看《简·爱》,结果一阵剧痛,妈妈抓着《简·爱》就进了手术室,生我的时候手里也紧紧的捏着《简·爱》。

一出生,家里的书就全部被我“霸占”了,尽管看不懂书的内容,但我不管做什么事儿都要抱着一本书,就算是睡觉也要死死的抱住一本书,才肯入睡。

稍微大一些,因为读书还曾在家里闹过一场笑话呢!那年,我才三岁,那时,还没普及智能手机,妈妈爱看书的习惯也被保留了下来,晚上,定要看一会儿书才能睡得着。妈妈要看书,有灯光照着我,我也没办法睡觉,于是我抓起一本书,也跟着看了起来。那时我很小,不识字儿,但我却看的十分认真,不哭也不闹。所以妈妈想看看我是否能看懂书的内容,于是妈妈轻轻地放下书,把头凑过来,还没来得及看我是否读得懂内容,就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说:“哈哈……哈,宝贝,你怎么把书倒着看,哈哈。”原来是我把书倒过来看,还看得津津有味。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上了小学,我对书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但那时刚开始学拼音,识字非常慢,因此十分懊恼。于是,我为了增加阅读效率,我开始直接识字,对路边店上的广告牌“情有独钟”。每次去逛街,眼睛都会跟着路边的广告牌看,如果有我不认识的字的话,就会摇摇身边大人的手:“嘿,这个字读什么?”这样我喜欢上了识字,对书也是爱不释手。

认识了许多字以后,看书也是“一目十行”,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也要翻出躲藏在角落里的《新华字典》,非查到这个字不可。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书,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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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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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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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引入入胜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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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饭喽!”妈妈喊到。“哇!”我一看,今天的晚餐好丰盛哦,有黄瓜、菠菜、红色小排、鸽子汤••••••”。可是,一想——来我们家玩的表弟小林呢?

“小林怎么还没来!你快去叫他吃饭。”妈妈说道。我起身向房间走去。拉门一看,只见小林趴在床上,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拿着,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两只脚在半空中晃啊晃,我走近小林,用手挥了挥,可他还是没反应。我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说“你快去吃饭,否则菜都凉了!”他只好硬着头皮出了房间走向餐厅。当我准备把书放回书架时,我被这本书的书名——《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深深吸引了,便翻看起来……

我简直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每骂爸爸一下,爸爸就缩小一圈,过了一个星期,爸爸已经变成了‘拇指人’。”突然,房门推开了,原来是妈妈和小林啊!见到他们,我便说道:“嘿!快过来,你看这拇指爸爸拍电影……!”说着,我便继续看书。妈妈也好像被我说的吸引住了。在我和表弟的大力推荐下,妈妈加入了我们看书的行列。

于是,我们三一起看书,而在餐桌那边,菜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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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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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轻轻划过我的指尖,书香把我的灵魂牵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伴天真童年

小时候,在我过六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了我一件特殊的礼物——一本注有拼音和彩图的童话故事书,我爱不释手。那是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变得泛黄和破损了。

有了这本书以后,我放学后不再去和小伙伴玩了,而是坐在书桌前,似懂非懂的津津有味地读着,像个小小的书生。到了晚上我睡觉的时候,非要缠着妈妈给我讲一两个故事,才甜甜地进入梦乡。在梦里,我实现了许多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愿望——我变成了白雪公主,穿着洁白的公主裙,在花丛中快乐的蹦蹦跳跳。

灰姑娘教会了我乐观、忍耐;白雪公主教会了我善良、正直;渔夫的故事教会了我不能贪得无厌;小裁缝教会了我勇敢、坚强;美人鱼教会了我要知恩图报;狼来了的故事教会了我要诚实‘不撒谎……

书伴快乐少年

渐渐的、渐渐的,在书香的熏陶下我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小学生。由于小时候喜欢读书,所以上小学时老师让写作文,我总是不加思索便很快地写出一篇很优秀的习作。老师看到我写的作文觉得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欣慰和赞赏。我得到了老师的认可,便更加喜爱书了。

上了小学以后,我觉得只读图画书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读书欲望了。于是,我便开始翻阅有知识性的书籍。到后来,老是推荐给我一些有教育义意的书,还有一些名人的励志书——《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等。我的灵魂的到了丰富的精神食粮。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的在书海里着;我如一只雄鹰,自由自在的在书海里翱翔着;我似一条鱼儿,无忧无虑的在书海里遨游着……

时间久了,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朋友,你和它会有数不清、道不完的情感在里面。一次,妈妈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心情一直不好,烦烦燥燥的。而我,就成了“撒气筒”。无论我做什么事情,妈妈都会唠叨几句,认为我做的这也不好,那也不对。我委屈极了,就跑去房间抱起了小时候爸爸送的童话书,对它诉说心中的苦处。不知不觉,我开始翻看里面的故事。慢慢的,我忘记了不愉快,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了。也开始慢慢理解了妈妈,心中好受多了。

书伴活力青年

六年的时光过得飞快,我踏进了初中的大门。上了初中以后,学习的科目增多了,内容复杂难懂,所以我读书的时间也就少了。不过老师还是鼓励同学们读书的,她会挤出时间让我们读书。这一点,我很幸运,因为我认为我遇到了一个如我心愿的老师。

中学和小学是不一样的,自然读得书也是不一样的。中学老师建议同学们读中外名著。老师会帮同学们到图书馆里借书,然后分发下去,小组内交流着看。名著不像以前读的书那样浅显易懂,但细细品味,却能悟出许多的人生哲理。读名著,使我的知识量增大了许多,但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升华——书中的人物形象鲜明,我看到了他们风风雨雨艰难的人生,看到了他们在困难面前不屈不挠、勇往直前、执着坚毅、永不言败的高贵品质。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我的心中埋下了正义的种子,让我将来要做一个这样的人。

读《三国演义》,我看到了当时动荡混乱的历史局面,看到了从战场上斗智斗勇到营帐里的运筹帷幄,也看到了各路英雄的豪情壮志;读《水浒传》,我看到了由宋江领导的英雄豪杰的农民起义过程——轰轰烈烈,可歌可泣。书中描绘的“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实在令现代人民所向往;读《西游记》,我看到了唐僧师徒四人艰难的取经路,他们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的无畏精神值得我学习。也告诉世人做任何事都要团结一致,才能成功。这部书充满了离奇的神话色彩,满足了我强烈的好奇心;读《红楼梦》,我看到了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还有当时社会的人情世故。

我爱书,书当然也会回报与我。书读得多了,不知不觉我就成了个“文化人”。和老师家长交谈起来,我说话总是“语出惊人”,但也很懂礼貌。引来许多赞赏的话语和羡慕的目光。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饱读诗书的人交谈一样,让你的身心得到知识的洗礼;读一本好书,就想和一位知心的朋友聊天一样,它可以除去你心中的不愉快,让你的心灵得到安慰;读一本好书,就想和大自然亲近一样,让你的身心得到释放,变得轻松愉悦……

我读书,所以我快乐。

我坚信,我以后的人生道路有书相伴,定会五彩缤纷,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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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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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初中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看,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

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初中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

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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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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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生的话题在我心中一直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一直无法有清楚的答案。古人说:十五而向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想自己连而立之年还未经历,又何谈不惑。

一直读季羡林的《谈人生》,季羡林谈自己对生命意义、做人处事、名誉、朋友、压力、困难、爱情、成功等等人生中各种境遇的看法,那么我的一生怎么样完成?我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的爱人?我的父母,兄弟姐妹?我的价值?...。

路遥的《人生》则通过小说的故事发展,展现每个人对自己人生的选择,而这些选择有出于惯性、本能、环境、也有欲望、梦想,在时间推移中,人物在不同境遇下通过行为表达自己的人生。

《人生》具体背景我没有查证,应该在改革开放萌芽期,小说主人公高加林以农村知识青年身份出现,有激情、勤奋、才华、理想,在现实社会一次一次打击下任坚持努力去实现梦想,但另一方面欲望、虚荣充斥着他矛盾的内心,并最终被冲破。刘巧珍一位勤劳、朴实、善良的农村女性,她渴望知识、敢于追求、热爱生命、忠于现实,她给人以正面形象,或许表达着作者心中对一些事物美好寄托。黄亚平和克南虽都在城里长大,但成长环境的不同也使他们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女性的黄亚萍任性而敢于追求,男性的克强虽也敢于追求,但男性的理性、努力也时时左右他的行为。高明楼的圆通、眼界和眼光,马栓的圆滑,德顺的眼光,高玉德的憨厚,刘立本的精明。

这本小说是朋友推荐的,总希望能找到一些什么,可越是期望越是失望,直至被去除教师资格的高加林在农田里对德顺说德顺爷爷,我一开始就想把最苦的都尝个遍,以后就什么苦活也不怕了。才被震撼。人最怕面对的是脆弱自己,大的是内心的坚韧。

社会是现实的,人生的岔口也有很多,选择也就很多。在面对成绩,成功时要保持冷静,要戒躁戒躁,找到原本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在失意的时候,在给自己希望,想想美好未来,重新看待自己,相信一切都会变好。在普通中,在平凡中要耐得住性子,需要努力积累,只有在积累后才能抓住机会,如果高加林没有才华,也可能成为优秀的通讯干事。要有坚韧的性格,在困难面前理清思路,克服困难,坚定不移的走出自己的路。

高加林还是高加林,虽然故事结尾他回到了高家村,但我想所有人都清楚只要他梦想不熄灭,此段经历会成为他最为宝贵的财富。人要有梦想,要有激情,要吃苦耐劳,要敢于折腾,敢于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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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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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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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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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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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中的知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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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课余生活像一座七彩桥,丰富多彩、绚丽多姿。有的同学喜欢画画、有的同学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弹钢琴……可是我最喜欢的是读,书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

在闲暇之余我总会翻开洁白的书页,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津津有味地读起书来。没过多长时间我仿佛进入了书中,身临其境般跟着书里的人一起游览美景,一起追逐嬉戏。小女生美妹和妹妹正一起玩得不亦乐乎,但是没过多久奇迹发生了。我感到大吃一惊,便惊慌失措地喊道:“妈妈快来看啊,有一位仙子……”妈妈闻声立即赶来,什么也没看见,一脸疑惑地问我:“发生什么事了?”我顿时回过神来,傻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妈妈满脸笑容地对我说道:“真是个小书虫”,我听后害羞地低下了头。

记得那一次我去同学家玩,同学说:“我们讲个故事听听吧。”她绘声绘色地为我讲了一小段农夫与蛇的故事,我听后觉得蛇不应该不知恩图报去伤害农夫。在这个故事当中,她还加了许多有趣部分,我听得入了迷。

在书中我们找到了快乐,收获了知识。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所以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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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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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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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顶书比赛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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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高老师让我们玩了一个小游戏,叫顶比赛

“快点站好,开始分组”于是我们被分成了两拨。游戏规则:依次接力顶书传递并比赛传递速度,比赛过程中不能用手扶书,如果掉了,就要重头开始。比赛开始了,我被分到了第一组,只见前面的同学慢吞吞的像一只受到了控制的机器人。他紧张地走着,马上就该我了,好紧张!我一边双手抱着胳膊,到我了,我顶着书,闭着眼、咬着眼,心里想着“千万不要掉,千万不要掉……”正想着就该掉头了,于是,我来了个急刹车,又转了个弯,有惊无险。最后我顺利地把书传到了另一位同学的手里。此刻,我高兴的无法形容,像小兔子一样一蹦一跳,还不时地发出带有“魔性”的笑声。

有一轮印象特别深刻,开始时对方有一位同学和我们这边的同学不相上下,你追我赶,可是不一会,对方同学走了一大步,书就掉了,于是他灵机一动,采取了“措施”把帽子戴在头上然后顶书,没想到这样更滑了,几乎是走一步掉一次,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但他还是一步向前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了!他的心情也平复了许多,转哀为乐。

顶书比赛很趣,也将成为我童年记忆里一颗最大,最亮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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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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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好的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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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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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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