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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叫永恒(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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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的永恒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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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时间的滴答声,光阴像不知疲倦的野马,不知不觉又驮走了我在省立医院进修2个月的岁月流程。伴随着岁月的流逝,我悄悄的来到急救中心二楼拜师学艺,又轻轻地走了,并带走累累的硕果。

在这短短的学习期间里,我耳闻目睹了许多许多……心中颇不宁静,思绪随目光慢慢飘出窗外,见月亮又快要满圆了,银色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我的床边,我也像超出平常的自己,走进这月色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一个人默默地躺在床上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也都可以想,省立医院的人和事物象火花一般在脑海里纷纷闪烁起来。

走进医院,我看到保洁员,每天把医院打扫得一尘不染,让工作人员灿然走过,能在最优静、舒心的环境时工作,我想扫得最清洁恰恰是她们的心。

我看到如君子兰般端庄的护士长及领导亲切的人文微笑,让我这来自边远山城的护士进修生,拂去心里的恐慌,心里热乎乎的,好似一场蒙蒙春雨洒在干燥的非洲荒原一般,心底平添了一份旖旎的柔情,我想最慈爱的恰恰是她们。

看到上夜班的白衣战士与天使,写满倦意的脸上却交织着与朝霞一样灿烂的笑大靥,我想最美丽的恰恰是她们。

看到8月8日特大客车爆炸案事故中,护士长与护士老师们忙碌的身影和匆匆的脚步亲历到与死神赛跑的紧张与责任重大,她们运用敏锐的洞察力,娴熟的技术,广博的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争分夺秒地投入到紧张的战斗中,短短的二十多分钟,有条不紊地用针头击溃生命的顽敌,让伤员都有得到最好的诊疗和妥善的安排,使伤员的痛苦与忧伤在白衣天使的笑靥中消失,乐观和刚毅在白衣战士与天使的双眸中启程,我想最不平凡的恰恰是她们。

看到了那些身患重病的无主户在省立医院得到及时治疗,生活上以到无微不至的关注,康复回家,我想最幸福的就是她们。

看到这里的许多许多……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句:“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这不就是省立医院工作人员的做了最好的诠释?此时的我,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一种温柔的情愫弥漫于心头,这无言的感动轻轻浸湿了我的眼睛,身处异乡的我静静地享受着灵魂被触动的感觉,我想今晚注定又是个不眠之夜,于是我慎重拿起笔写下我的所见所想,让这些成为我生命中瞬间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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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永恒的光辉作文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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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能爱的人,是相濡以沫;对于不能爱的人,只能相忘于江湖。我想和你相濡以沫。如果你是一介浮萍,我愿意是一滴水,和你一起汇入大海,去看那海上花开海上花落。

——题记

最是那一低首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盛凉风的娇羞;你打我身边走过,如梨花在江南的雨季里飘落。

舞,翩翩起舞。我在这片花海中不知舞了多少个春秋。不为炫耀我的舞姿;不是吸引花族的爱恋;只为你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可以触到我的瞬间。就这样,默默的为你跳舞、为你祈福。默默的守在你身边,不奢求能执子之手,只希望能伴你天长地久。

我是一只只为你而生的蝶,而你,就是我今生不变的守候。你是湖中的那一朵睡莲,于我,只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梦境。

还记得吗?第一次见你,天空中下着小雨。你站在雨里,眼神有多迷离。我湿了翅膀,跌落你的身旁。你俯下身子为我遮挡那彻骨的寒冷。我只愿阳光永远别照下来,就让我静静的依偎在你温柔的臂膀。你就是我永恒的光芒。只要有你,我的世界里就充满阳光。

第二次见你,是否上天注定。寂寞的眼里从此有了一个你。于是,天天都想见到你,感受你的呼吸。

可是,纵使喜欢你,纵使我是蝴蝶族最好的舞者。可我终究不是公主,而你却是花族唯一的王子。所以,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你、看着你牵着她的手走进那富丽堂皇的宫殿。而我,依旧在为你而舞。作为最好的舞女,我不得不为你们献上最美祝福。

我亲爱的王,你有没有看到我那颗晶莹的泪珠呢?我多么希望在它落下的那个瞬间,你将它完美的接在你手心。那样,你便知道,为了你,我承受了多少煎熬?

就像海鸟跟鱼相恋,我爱上你只是一场美丽的意外。但是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突然好想再来一场大雨,将我打湿。你还会不会借我你温柔的臂膀?

姐妹们都说我傻,守着一个不可能的梦却迟迟不肯醒来。但是,我把它当作是一种幸福。所以我努力的进了你们皇家舞队,这样,我就可以天天为你跳舞,天天守候在你的身旁。就算你的怀里依偎着另一个女人。

我把那颗泪收藏了,将它放在放在我的琥珀项链中。永久的收藏。那是我为你而落的一滴泪。是第一滴,也是最后一滴。不是不爱你了,是想将它深藏,藏到岁月的烟尘企及不到的地方。

也许,有一天,我会给你看琥珀色泪珠。在你将老的时候。至少,让你知道,我曾经那样的爱过你。你曾经是那样闪耀的一道光。

我说过,你就是我的光芒。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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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永恒的记忆作文初一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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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这做什么呢?在这世界上有什么意义?我来到这精彩的世界,却只带给我一身的伤?为什么我不去死?为什么我要去死?死后的世界又会怎样?

我从出生到现在是为何而活?其中的意义我一直没找到。

小时候只为快乐而活,只是单纯的跟同学在一起玩闹,可那时却很开心很满足,那时的我什么也不会想。现在呢,长大了,懂得思考,却越来越不快乐越发觉得小时的幼稚。

还记得从四年级起就没了朋友了,离的离,分的分。没有一个人与我说再见。我沉默了,从此,我也再无勇气与人交往。没了以前的朋友(至少在我心中他们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尽管依然有很多新面孔,也不敢让哪个走进我的世界。我害怕,害怕他们还要离开。所以到现在我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好可怜啊!~

没了朋友的我就更迷惑了,竟在这欢声笑语中失去了目标。我就想被抛弃的小鸟,在茫茫宇宙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前进的路。时间和现实一起篇织的绳索却捆着我,把我拉向一个又一个的陷阱。我已无力还击,只能任其伤害。到现在我早已片体鳞伤。我原本脆弱不堪的身心满是憔悴。

活着好累,找不到要走的路,身心具疲的我不免想到一死百了,就像电影一样。我所在的世界是电影吗?不是。所以我的一切不会像电影一样。人其实是很怕死的,在困难面前总会不由自主的想种种理由,只为逃避。我想找理由是人的天性吧。在生与死之间,我总痛苦的挖着不死,贪生的理由。生死一线之隔,却让人自慰式的在这一线之间塞好多好多理由构成一堵墙挡着;我没有朋友,我内向,没人愿意与我交往,但也许以后有,我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但要为渺茫的未来会得到的友情、快乐、幸福活着。我成绩差,每个人都议论我的是非,拿我来与他人比较,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一无是处的差生。没人在乎我的感受。许多人对我总是同个面孔;总是口是心非的嘴;总是阴情不定的脸。似乎我是个累赘。但我为什么要死,死了又如何,最多有人哭哭,也许是演戏般留点泪。可这些我不稀罕。我死了,一切都消失,有谁会记得我?又有谁再我死后叹息。

我来到这世界上被时间的轮回,世俗的刀剑伤害得残缺不全,留下一道道深不见底的巴痕。然后,我去死。结果,来到这个世界只有数不完的伤,别无其他,我能甘心吗?

对,我无缘无故来这世上,得到的只有伤。这,我决不甘心。所以。我―不能死。

就让我带着满是伤痕的躯体,偷生着,去创造属于我的未来。

我将永远记住在这所受的伤。比刻苦铭心还要深刻。即使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天地合,宇宙毁灭,也决不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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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定格永恒的瞬间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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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许清冷的灯光撒在我的身上,四周是黑色的孤独,我感到太多的无助于无奈。突然好怀念汐儿,怀念我和她的曾经,那个单纯而又美好的初中三年!

还记得第一次见汐儿,实在学校的开学典礼上。她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美,就像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一瞬间变吸引了我的注意,让我将她牢牢的记在心底。再一次见到汐儿是在班上,她好像也看见了我,更令我惊的是汐儿竟然还和我说话了:”我见过你,在开学典礼上。”原来她也记住了我啊!

后来,我和她成了闺蜜。每一天我们都在一起,无聊的时候就聊一聊班上的八卦;伤心的时候就抱在一起大哭一场;开心的时候就一起犯二!这样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和值得人留念啊,可惜天不愿人。我和她之间开始发生矛盾,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变质,可是汐儿却一直安慰我说一切只是我想多了。但后来渐渐地汐儿的安慰变少了,她开始莫名其妙的生我的气。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为我们的友谊做点什么,可又无从下手。那时的我好孤单,生活中少了汐儿的笑声,总觉得连生命中都少了一些什么似的。就在我真的鼓起勇气时,噩耗来临了,汐儿要转学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勇气被打的无处可藏,最终汐儿还是走了,还记得汐儿走的那一天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大雪,我突然想起了我和她曾经还约定过要一起看雪,不知道这算不算实现了呢?

汐儿你知道吗?我多想让回忆永远定格在我和你相遇的那一天;我多想多年以后我们还能一起哭,一起笑,一起二;我多在很久以后我还能为你擦眼泪你还能为我盖被子!这该是何等的幸福啊!

让回忆定格成永恒,我心中的少女祝你此生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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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永恒的留恋优秀作文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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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上学或是放学的路上,

我总爱哼哼唱唱,

感觉总有女生在轻轻的和,

是重温那变幻多端的童年梦想,

还是那像水一样流过的好时光?!

湘江边,麓山下,

那是我们上学的好地方,

杨老师的严历,于老师的信赖,叶老师的目光,

还有老师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活力、自信、奋斗和理想,

都会令我们永生难忘。

最难忘的是同学之间的真挚友谊和那数不清的疯狂,

矫健的身姿,拼搏的精神,夺冠的斗志,

校运会全杰感染着每一位同窗。

邹佳成虽说是自恋狂,

和周泉波争辩的结果只能拜大王。

从幼稚儿童到红花少年,

我们在成才的路上不断向前,

我们曾经沮丧也曾齐声歌唱,

但愿你我留念永远的留念,

我们是勇夺第一的六一班同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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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永恒的友谊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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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的有一样到最后只剩下空虚的怀念,和仿佛陷入黑洞,之中永远无法自拔的内疚,自责,但他给我最美好的感动却一直激励着我。

他和我曾经是一对最要好的朋友,我们班的其他人都煞是羡

慕。认为我们两是会保持着摸一段如歌里有一只到永远的。但终究还是人算不如天算,好的开始多半是个悲剧的结局,我们也不例外。

我们最开始是在踢足球时认识的,我和他都是前锋,因而会发生较多的碰撞,渐渐的也就各自熟悉了,我们的关系青云直上达到了,极高的程度,我们也是十分关心对方因此造就了一个只有在小说里才能见到的梦幻的,分手的方式。

在临近小升初考试前一个月时,一九汤旭你贪睡的我,依旧温暖的阳光,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常,让我起床去迎接多交的新的一天吧,今天还要和他一起去踢足球,在看一部电影呢,就在这时,他大步流星地跨进了我的房间,我打着去说哎呀,你就这么想见到我呀,听到这话她眼角湿润了,但我却没有在意这个细节他在我床上坐下后看了看我的笑容,又看了看他看了看地板,咽了几下口水终于作出了一个五,我就纳闷儿了,平时他都是,那个心直口快的人。今天怎么这么拖拉我交了一个,新朋友,但我不想在,和他做朋友了,她平静的说完了啊,你今天又,发病吗?你再这样说我就真,觉觉喽,嗯绝交吧,他十分坚定的说了这么一番话,我蒙了,不知所措我拉着她的手。同时都陷入了沉默,过了几分钟他猛地一下挣脱了,我的手,跑到门前弯下腰对我说了声再见,现在回想起来,那声再见有不舍有坚定有伤感也有无奈他就这样走了,我什么都没有做,就让他这样走了,我登上了QQ她没了拨打电话是空号,我使劲的砸着头,我也接受这个事实,我于是打电话给了老师询问他的状况,老师说,他转学了,只留下了一封信给我拿到信后我看了一行,哭时笑,傻瓜,那么荒谬的理由只会让我更伤心,还有你把一切给你,切断了说是要,我能够好好小生初,但我只会剩下空虚的怀念,哪有精力学习呢?傻瓜,我最亲爱的傻瓜。

有人说这一段有仪式结束了,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它将会成为我不断上进的源泉永远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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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留在心里的永恒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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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也许不是永恒的,但爱的记忆是永恒的。——题记

雨不停地下着,听着让人十分烦躁。在指导员老师的催促下,我无奈地穿梭于教学楼之间————收流动红旗。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心中有一百个不情愿:因为又要面对一次次的无视。

在不同的班级教室门口,我嘴里无数次响亮地喊着报告,又无数次被教室里的老师无视:有的老师抬头看一眼我便又迅速低下头继续自己的事;有的老师连头都不屑抬起,只当我不存在;还有的老师早已下班离开……。

我抱着沉重的流动红旗,拖着沉重的步伐,穿过光线已有些黯淡的走廊,麻木地走向最后一个班级……

到了门口,我有些艰难地一手抱着流动红旗,一手行礼,嘴中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声:“报告。”

空荡荡的教室里只剩下了老师一个人,她正在拖地,本以为她根本就不会搭理我,没想到那个老师竟然放下手中的拖把,轻轻抬起头,擦去脸上的汗珠,嘴角微微上扬,向我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是来收流动红旗的吧?”

我点了点头,心中有些诧异。老师看了看我手中一大摞子红旗,微微皱了皱眉:“真辛苦,这么晚了都……”

我露出了有些尴尬的笑容,那个老师又笑了笑说:“你等着!”话音未落就转过身,快步走到黑板前,轻轻垫着脚尖,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将流动红旗拿下来。我本想过去接老师手中的旗,但老师已走到我面前把旗递给我,并认真地把握手中凌乱的红旗整理好,便于我抱着舒服被整理过的红旗仿佛变轻了许多

。我的心里顿时涌上一股暖流。

老师拍了拍我的肩,轻声说了句:“去吧!”我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只是简单地说了声:“谢谢!”

在转身出门的那一刻,我心中犹如波涛翻滚的大海,也不知是老师的哪句话哪个动作触碰了我的内心,眼泪像一条小溪,顺着眼角悄然落下……

我站在那个班级窗前,久久不愿离开。望着那个老师还在拖地,几根发丝滑落在额前,早已被汗水浸透……

从进门到出门,短短的两分钟内,我的心却被一个陌生而但爱心的老师融化了……

两年过去了,如今每每路过那个班级,我总要向里面张望,眼前好像又浮现了那个身影,心里依然会是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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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把握瞬间,铸就永恒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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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猎,然收获迥异,有人弓如满月、箭无虚发;有人得之玑羽、失之鹏鲸;也有人箭走偏锋、失之交臂。众生平等,缘何造化不同、功业相反?抑本其成败之迹,在于一瞬之差。

人生数十载光阴,瞬间之时有如太仓一粟、沧海一滴,可谓微乎其微。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成就大事就在于这一瞬间,当此之时,骄者败,懦者退,唯有把握时机、镇定坚毅之辈方可告以功成。瞬间之举,便可折射出一个人的智慧、才能、气节,甚至灵魂,人生的闪光点便在于这短暂的瞬间。

道遇深涧险峡的斑羚群中的老羚羊甘为幼羊的借力踏板,其飞跃、下坠的身影将瞬间定格为永恒,撞击着生命的壮美。

面临赤色烈焰的飞蛾义无反顾地舍身向前,将有限变为无限,火中涅磐铸就了永恒的瞬间。

把握瞬间之机,穷一己之力,拼一腔热血,而并非谋一己之私,逞一时之勇。应该唤醒湮没于世俗尘土之中、埋藏在累赘物欲之下的灵魂,在报国济世救民的义举中升华为永恒。它可以是扶大厦将倾的一身傲骨、震盗贼淫威的一声断喝,也可以是洪涛汹涌时的岿然砥柱、严寒肃杀时的穆然清风——无字碑头携字满,何愁瞬间不永恒?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古之圣贤尚崇此道,何况凡庶?纵观古今,概莫能外。威逼利诱、刀斧加身之瞬,文天祥引颈受戮、高唱正气歌,谭嗣同慷慨赴死、以血明变法。二者青史流芳,享尽千秋之祀。金人铁蹄压顶之瞬,岳飞勇抗金兵、精忠抱国,青山有幸埋忠骨;秦浍卖主求荣、陷害忠良,白铁无辜铸佞臣。一瞬之差,便有天壤之别。是故暴雨烈风、群鸟戢翼恐惧之时,乘之而飞行绝迹者为蛟龙;惊涛骇浪、倏鱼失所错谔之刻,一徙千里者化鲲鹏。

瞬间之重,可见一斑。

把握瞬间,使我们不致在失落春天后,又荒芜秋天。既然不想养就鸡的钝羽,而欲铸成鹰的力翅,那就一飞冲天,成就永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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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让生命在挫折中永恒高一作文

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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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老师告诉我们:两点之间,直线的距离最短。

文学老师说:这世上从没有一帆风顺的人生,人生之路总是跌宕起伏,曲折丛生!

年少时,父亲母亲总是一遍又一遍的告戒我们:孩子,千万不要走弯路。千万不要!而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是固执的认为自己走的路才是最平坦的。那时一条真正的康庄大道。

成年了,脚下的路已完全的铺开,而这时,我们面对一个个未知的岔口又疑惑了,天地之大,何去何从?

哥白尼死了,伽利略还活着。这个活着的人将哥白尼著名的太阳中心说发扬光大,却遭受到教会更为严重的迫害!哥白尼是伟大的,伽利略也是伟大的,他们都敢于在那样湮灭的年代勇敢的发出自己的声音,只不过后者在坚持真理和保住生命的考验下退缩了:他忏悔了。但是,这退缩是光彩的!他走了一条更为迂折的道路,他不是一个莽夫,他是一个生命的热爱者,同时他也是一个忠实的真理发掘者!在漫长的流放岁月中,在孤独的丛林中,在茫茫的天地中他不曾有一刻放弃过对真理的追寻!而是在寂寞中,在落魄中创作了一部更加壮丽的天文学史诗!

伽利略究竟是不是科学上的巨人,人格上的小人呢?倘若,当初他选择的是被火烧死,而非忏悔,那他不是才有资格被称为一个为真理奋斗至死不屈的伟大科学家呢?哦,不对!他死了,那那部更伟大的天文学着作又将由谁来创造呢?那我们是不是也要说:伽利略是科学的罪人,是他使科学的进程而延迟呢?我真希望这只是一个荒谬的构想而已。接不说生命的宝贵,且不说伽利略生命的真正执掌人是他自己,且不说后世平庸的小人们其实没有资格去对伽利略指手画脚,我只说,伽利略真真正正是一个伟人!即使他曾在死亡面前害怕,即使他走过一条弯曲的道路,但这依旧无妨于他成为一个伟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伟大的人物不是在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后而书写了自己更为灿烂的人生么?

乌台诗案中,韩愈被贬潮州徒有一生抱负的他在这荒凉之地退却了吗?不,没有!面对潮州的蛮荒之地,他虽曾迷茫过,只能独酌月下与冷月为伴。但韩愈又清醒了,面对潮州百姓生活的惨景,他选择了脚踏实地,尽力为之,终于做到了潮州八月兴四利的许诺,赢得了一片江山尽姓韩的美名。

古人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那么,对于司马迁来说,他究竟有得几乐呢?正值壮年,却要遭受宫刑之苦。而这只不过是因为别人伸张了正义而已。父母俱亡,无兄弟,一乐不存,遭宫刑后,他为了自己毕生的心血,选择了向朝廷屈服,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然而当世人却不能理解他,他每念此事也是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于是,二乐,三乐俱亡也。这样,却有一部伟大恢弘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问世。是非功过,历史自知。

司马迁的曲折人生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他的成就也是绝无仅有的,啊!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伟大缔造者!

灿烂星空,会有多少流星划破时空,又会有多少成为真正的永恒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让生命在挫折中永恒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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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逝去与永恒800字作文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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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永恒

在我这个还算得上懵懂的年纪,我不能准确的定义什么叫“永恒”,但我知道,在我心里,“他”就是一个永恒,无论岁月发生多大的逆转,他却只能够永远的留在了我的心里,并定格在最美丽的刹那。

我们是儿时的玩伴,算得上青梅竹马。他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爷爷和父亲都是老师,受家庭的熏陶,他从小就特别有文艺范,活像一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小时候的我常常把自己想象成一个 公主。因为公主身边永远都有一个保护她的王子,而他就是我的王子。

转眼,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们一起上学,一起上课,一起回家。在学校有什么脏的累的,麻烦的活儿他都会帮我做,那时候觉得,身边有他真好,真的庆幸有他这样的玩伴,,这样的青梅竹马。时光慢慢流逝,我们都已长大并懂事了、青春期的我们都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情愫,但谁也没有点穿这样的感觉,只是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形影不离,因为会被老师认为早恋,即便我们心里都明白,那不是,于是我们的关系开始慢慢疏远。

记得最后一次和他交心的谈话是在2007年的冬天吧!那年受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冰灾,我们回家的路也不能通车了。路面很滑,连步行都十分困难。何况我们有足足一个小时的路程。在一个下坡的时候,我摔了一跤,不能走路了,他硬是把我足足背了半个小时。记得在路上他跟我谈了理想,他说他的理想是努力读书,考上大学,争取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那个小村,创造更好的未来。那时我很高兴,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理想。

但天总是不遂人愿,路注定不那么平坦。在得知他车祸的那瞬间,我震撼了,我真的无法形容当时的感觉。老天为什么那么不公平,要他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

2008年6月29日——他彻底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去哀悼他的时候,同学们都哭了,至今还记得他妈妈跟我们跪下的时候是那么无助和心碎。在那个时候我就下决心,无论前面的路多么艰难,我都会带着我们共同的理想好好的走下去。

现在和初中同学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谈到他,会说以前他是多么多么的优秀。而对于我来说:曾经的曾经,是那样的俄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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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记忆永恒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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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是一只漂亮的日本银狐犬。

小白有一身如它的名字一样洁白的毛,又长又软,特别是两只耳朵后面的两撮黄毛,给它多添了几分俏皮。我喜欢摸小白的长毛,喜欢看它在我的抚摸中,轻轻闭着眼睑,长长的睫毛悄然闭下,身子端坐着,一副享受的样子。

小白有一张美得无可挑剔的脸。尖尖的嘴巴,小小的鼻子,机灵的耳朵,还有那水汪汪的眼睛,最令人羡慕的,还是那长长的睫毛,为它添了不少妩媚与妖娆。

小白还有十分健全的四肢。每次黄昏,我带它出去散步,它总是欣喜地扒门,祈求快些出去。我替它打开,它又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来到楼下,守候在防盗门前,待我下楼时,总是汪汪地大叫,催促着我快些放它出去。这时我不得不加紧脚步,因为小白的嗓门那可是和韩红有的一拼。每当离开楼道,小白就像脱了疆的野马,东奔西跑,左闻右嗅,毫无淑女风范。每当我悄悄地靠近它,想教训一下它时,它便警觉地一回头,撒开腿就跑。因此每次我不得不追着它满小区地跑,于是在别人看起来,不是我溜狗儿小白,而是狗儿小白溜我。当然,小白也是比较“通情达理”的,当我实在是累得不得了时,慢慢地往家里走,小白也会一个激灵地调转头,撒开双腿,用嘴巴直拱着我的双腿,默默地跟着我回到家。

小白还顽皮得很。自从它在我家客厅当众小便以后,就把此当做了它的便池,一会大便,一会小便。于是无奈之下,我把它锁进了卫生间。一次,我无端的忘记了关卫生间的门,恰巧又睡得正熟。结果小白就横行霸道,走进了我的房间,把大便排在了我的房间,又悄悄地溜进了卫生间。我闻见异味醒来,忙跑去卫生间撕纸来清理。我推开半掩的卫生间门,里面的小白冲着我又是拱又是舔的,好不容易挣脱了,才发觉满地都是已经被撕成末状的纸屑……

小白来我家不久,就被抱走了,因为楼房养宠的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记的我们分别的时候,我望着它,它也吐着舌头,望着我,像一股清澈的甘泉。小白呀,你我真的要分开了。我的泪水不禁涌上了眼眶。

不想,几天过后,抱走小白的人家传来噩耗:小白去世了。我的心霎时间破碎了:小白,原来我们是真的永别了呀。你那漂亮的面庞,那依稀的顽皮,已成为了我印象中长长的影子,成为了我永恒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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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永恒的记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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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蓬勃而升,尽情挥洒着万丈豪情,覆盖着大海,照耀苍穹。

多年以前观赏了海上日出,那瞬间的雄壮,化作永恒记忆,永远难忘。

黎明的冷风吹过海面,站在距海不远的一高台处,等待着。远处,朦胧一片的灰蓝色,打破了天与海的界线。这界线并不重要,等待的是光明与黑暗的旦夕之界。

分秒流逝,旭日即升。它的万丈光芒从海下喷涌而出,点染亮遥远的天海。隐约间,太阳现出金色的光边,霎时红光满天,华光变幻。大海咆哮起来,波涛翻滚,一浪高过一浪,白灰的浪花,如雪四溅。惊人的海浪猛的翻起,好似要吞没了太阳。心灵震撼,看远处金光交织,不见了那升起的一边金阳,但他很快又升的更高了,海浪也卷起更高的身躯。天边霞光之下,太阳与大海在拼搏,在较量。

太阳又升高了,一点一点地,每升高一点,似乎都在抖动,阳光越来越强烈,以至于不能看这圣神的英雄。太阳最终战胜了海浪。我看到了苍穹间伟大的拼搏与力量。

五色的霞光泄涌而来,在天宇间绽放开朵朵玫瑰,吞吐着万象气息。太阳高傲地昂首于高空,俯瞰大海,指挥着千军万马般的流云。朝阳尽情挥洒天地间的风云,叱咤着万种豪迈与温柔;缤纷绚丽的光环交织着光与火的诗篇,燃烧天宇外的恢宏;纤柔如指的光线于波涛上弹奏着血色的交响,咏颂苍穹无限壮美。

日升日落,昼夜更替,有谁注意过朝阳的升起。旭日东升,仅是一天中的一个瞬间,然而,多少个瞬间,太阳拼搏着,奋斗着,缓缓地升起,那分分秒秒,是他的步履。升起了,人们仰望他的壮丽;升起了,人们歌颂他的光芒。但在升起的过程中,有更为震撼的顽强战斗与永恒的力量。

那是一种感天动地的力量,是生命中最伟大的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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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永恒的春天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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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飘飘而来,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仿佛长出了翅膀,飞扬、远行……在春的天地里采撷,留下一串脚印,拾得一路心情,一程,一景,构成一枚枚记忆的琥珀,放在心里。也许,它们将会成为人生旅途中的风景,灵魂歇息的花园,而我记忆中的春天,是伞下的春天,是永恒的春天。

幼儿园的时候令我最开心的就是放学时,奶奶来接我,下雨时,也不例外。外面下着倾盆大雨,电闪雷鸣,狂风大作,犹如一只猛虎在嘶吼。幼时的我早已被恐惧占据,不安感遍布了全身。“奶奶,你快来!”我蜷缩在走廊的角落,一遍一遍地呢喃着。终于,奶奶出现在了我的眼帘,我的不安与恐惧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春天般的温暖与明媚。我一下子扑到奶奶身上,奶奶手里举着一把小花伞,奶奶牵起我的手朝家走去。我抬起头,发现伞倾向我这边,我虽然很好奇,但也没问什么。

不知不觉中,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这天,雨没变,伞没变,人亦没变。我焦急地在走廊上来回踱步,这时,一把小花伞闯进了我的视线:白底再配上绿树、红花,绚丽多彩,美丽极了!这自然是我亲爱的奶奶所属。我如离弦的箭般冲去,忘了那丝丝细雨。奶奶的伞隐约倾斜过来,我再也忍不住问道:“奶奶,为什么伞要倾斜过来啊?”“因为小花伞喜欢你啊!”奶奶笑眯眯地答道。这一瞬间,我发现伞下是一片永恒的春天。

时间如白驹过隙,我长大了。奶奶也因为冠心病而住进了医院,我陪着奶奶漫步在医院的花园中,天下起蒙蒙细雨,奶奶拿出随身携带的伞,撑开打了起来,我一把夺过了奶奶手中的伞,奶奶愣住了,正要从我手中拿回来时,我开口说道:“奶奶,您给我打了那么多年的伞,该换我跟您打了,小花伞也喜欢您,不是吗?”奶奶的泪滴进雨水中,滴进我的心中,让我觉得伞下又是一个永恒的春天。

如今,奶奶去世了,我是多么想念奶奶,想念伞下那永恒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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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是永恒的话题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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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浸在“溺爱”中

都说说得人多了什么都灵了,这话不假。从爬到走再到跑的我是一天比一天淘,一天比一天横(这还得从头说起)。

大概在我三岁时,父亲便“下海”了,家里的重担便理所当然地压在了母亲身上。母亲上面有奶奶,下面只有姐姐和我,所以全家我最“大”,因此,全家人都对我“溺爱”有加,尤其是母亲。

印象很深的就是我曾经看中了一个小孩手中的弹弓便哭天抢地地闹,母亲无奈只好四下打听买处,可当时哪有卖弹弓的呀,都是人家自己做的。于是母亲便想方设法商量人家,最终以高价“抱得美人归”,博得了“龙颜大悦”。

不久,我家便由农村乔迁到了县城,紧接着我便入了学。

本想上了学便会学乖,可谁料我会变本加厉,在学校里是小霸王,家里更是小皇帝。

印象最深的是:每次放学后,母亲都会来接我(尽管学校离家近在咫尺)。因为有了母亲这个“保护伞”,我的嚣张气焰便更旺了。当看到有人在荡秋千时,我便会昂首挺胸地走过去,双手叉腰,大喝道:“你,下来!”母亲见状便赶忙跑过去赔不是,好说歹说才把人家请下来。于是我便大摇大摆地走向“自己的战利品”。那神态,可谓是人见人恶。

在家里,我更是过着衣来不愿伸手,饭来懒得张口的超皇帝式的生活。都到了八、九岁了,还整天让母亲背着满地跑。

我的童年便是沉浸在如此宠爱中(幸好没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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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瞬间的永恒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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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沉睡在大地的幼嫩种子破土而出的时候,那一瞬间见证了它生命的永恒;当一只羽翼刚刚丰满的雏鹰飞向悬崖的时候,那一瞬间定格了它学会飞翔的永恒;当地震来临一副身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挡过来的时候,那一瞬间洋溢着爱的永恒。

初春·破晓·发芽

北方的春天来得较迟了些,冰雪还未完全消融,在冰冷坚硬的黑土地上还有些许残雪坚冰,那是一种清新而又切肤的寒冷。当你感慨天气的恶劣时,却发现了不远处的星星之绿,欣喜前往,轻轻地用手去触摸初春的预兆。或许这是清晨,雾蒙蒙的,看得不真切。但请别质疑自己,你刚刚触摸的温度没有冰碴那般寒冷,没有土地那样坚硬。它正是春之使者—芽。带有着它来自地下的体温用力顶破寒冷坚硬的地衣顽强的发芽,在它破土而出的一瞬间,在它重见天日呼吸到第一抹新鲜空气见到第一缕刺眼的日光时,这世界再次孕育出了新生命,永恒的新生命只因它在这世上存在过。

初生·悬崖·试飞

当它破壳而出就意味着它要面临挑战—飞翔的代价;当它羽翼逐渐丰满就意味着它要远离妈妈的怀抱—寻找自己的新天地;当它看见无数伙伴在空中自由翱翔,它便从此有了梦—在它心中生根发芽;当它站在悬崖上,俯瞰深渊,仰望天空时,它心中恐惧而又滚烫—我要飞翔!于是它振翅高飞,像妈妈说的那样,在空际划过最美的弧线的那一瞬间,天地见证了雏鹰蜕变后的永恒—它学会了飞翔!

瞬间·大爱·永恒

生命中的不幸遭遇总是突如其来,不期而遇,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就在一瞬间,地震降临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那里的人们惊慌逃窜,眼中尽是惊恐与无助,就在一瞬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普通教师用自己的身躯为身下的三个孩子抵挡住了水泥块的坠落,血肉迷糊下是三个鲜活的生命,一瞬间的摧残让他笑意满面与世长辞铸就永恒传奇—师爱的伟大!

永恒的瞬间拼凑成了瞬间的永恒,永远烙印在这天宇之间,也许是那一朵云,那一颗星,共同组成了这永恒的天地。无论是否轮回,那一瞬间的永恒永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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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永恒的瞬间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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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量,一回首,往事前尘,早已是,一抹浮华,半世苍凉!

题记

相遇,转身,离合,悲欢,任无情岁月流转…

滕王阁畔,风景仍在,涛声依旧 。

几缕清风,抚过素笺,游弋在荒烟蔓草中的斑驳往事,穿越千年,飘然而来。 滕王阁的记忆,如泉般涌现。

那时,恰逢它的新生冷落的滕王阁再获青睐。 洪州都督阎公,大摆宴席,宴请天下文人豪客登高作赋。热闹的场景,温暖不了那颗寂寞的心!夕阳西下,寻常巷陌,是谁的脚步声,打破了那份沉寂? “我来!”一句轻涩地嗓音,响在耳畔,惹得众人对他纷纷打量。 蓦然回首! 那人,衣着青衫,名唤王勃,探亲途中,路经此地,只不过是一个无名小辈,在应声之前并无人在意他的到来。 接过阎公手中的笔砚,立在书桌前,握笔凝思,衣带,迎风飘扬!

只见他提笔写到:豫章故郡,洪都新府…众人心中大叹一声唏嘘: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又接着写到‘层峦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这时,众人的心湖中开始泛起一圈圈涟漪;下一刻,文思泉涌,只见一句‘落霞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语惊四座,令众人皆拍案称奇!那一刻,滕王阁沉寂的心真正的跳动了起来!从此,它的心中便只容纳下他。 任时光荏苒,流过千年!江畔小舟,轻摇的芦苇,南来聚拢的风…赣江上一览无余,视野里却再也找不到,那期待的身影,昔日的瞬间,点化成今日的永恒!

暮色薄凉,酒暖回忆 。 滕王阁畔,风景仍在,涛声依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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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注视他们,记忆永恒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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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步,定格,不转动的瞳孔,直视他。那是一位老牧民,他有着蒙古人独有的强壮体格,黝黑的脸是岁月风雨的见证。在他身旁是一匹和他身材相当的马,他用手拍着它,在广阔的草原上,一派和谐。

一瞬间,顿悟。眼前此景就是自己一直寻觅的景象,是和谐。原来草场上所有一切都能冠以和谐的名号。这一人世间的安宁之地,予以人无尽联想之地,将永恒记忆留给它,留给心中的那一片豁达天地。

人生中有许多追求,但均尘埃落地。繁华消逝后,被过滤下的是那一隅永恒和谐的记忆。

奔跑中的和谐,是与风融为一体的草原;

行走中的和谐,是与马融为一体的草原;

止步中的和谐,是与人融为一体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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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永恒的风景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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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泪是窗户内永恒风景,可我觉得眼泪是磨难最好的代表。

“走吧。”“好了,走吧”听着同学们越来越轻的说话声,看着同学们渐行渐远的背影,我深知,自己的基本功不如她们,只有用十二分的努力去赶上她们,再过几天就考级了,我只有努力也只能努力了。

我留了下来,继续练习。可我一次次地不自觉,一次次地想放弃,一次次地想偷懒。道理我都懂,可我就是太痛了,不想做了。风无情地刮过,肆无忌惮地嘲笑我,树叶也附和着,小鸟也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嘶——”我仿佛听到了韧带撕裂的声音,好像被人肆意地拉扯着。韧带一点一点地伸长,一点一点地加深。我的眼泪在眼眶里几次快要滴落,我承受不住了,收回了腿。

“你难道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放弃吗?你学了多久,在这时候放弃不可惜吗?”“你难道能承受这种痛苦吗?就算是大人,又有多少能承受的呢!”两个声音在我的脑海里争吵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有努力就会有磨难,有磨难才会有成功,你难道不渴望成功吗?别人都可以,你为什么不行,你必须坚持下去,即使这条路上满是荆棘!

我把腿伸了回去,撕心裂肺的痛,如刀割般的痛,像潮水般向我涌来,我的手紧紧地抠着垫子,竟然被我抠出一个洞来。双腿渐渐麻木了,脸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我深知,这就是磨难。

“啪嗒”我流下了一颗晶莹的泪珠,流下了一颗代表磨难的泪珠。风变得温柔,树叶安静下来,剩下小鸟在树上高歌。

磨难有了眼泪变得更加完美,永恒的风景是眼泪滴落的一瞬间,是在磨难中你含泪坚持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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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毛里求斯永恒的爱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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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毛里求斯

“渡渡鸟喜欢在大颅榄树的林中生活;在渡渡鸟经过的地方大颅榄树总是枝繁叶茂,茁壮生长……”

她,相貌不出众,甚至有些滑稽,身形也不优雅,甚至带着几分笨拙,头脑也不聪明,甚至反应也有些迟钝,可也是应了“傻人有傻福”吧,她就整天快乐、自由,简单的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小岛上,当然,这样的幸福,也是因为有他。

他,阳光,高大,挺拔,面容俊秀,性格温和细腻,并保持着珍贵的专一,就是对她的专一,默默的守护在她的身后,为她阻挡一切危险,而最幸福的事就是看她简单、略带傻气的微笑。

她和他就这样简单的傻傻的幸福着;

他和她就这样简单的幸福的生活着,直到……

“十六世纪后期,带着来复枪和猎犬的欧洲人来到了毛里求斯,不会飞又跑不快的渡渡鸟成了他们主要的食物来源,枪打狗叫,鸟飞蛋打……”

……直到,有那么一群奇怪的物种闯入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他们背着冰冷的属金属系的武器,身旁还跟着一群汪汪叫的怪家伙。她有些傻,可却对这些十分好奇,他们便奸笑着引她入他们的网;它们便用“汪汪”的甜言蜜语,诱惑她将脖颈伸到它们的尖牙之下……她迷惑了,却又坚定的信了那些甜言蜜语;他很聪明可眼里只有她,根本没注意到那些他从未见过的危机,直到,她到他面前,严肃地说她找到了真正的幸福,她说,再见,那是他从未见到过的认真。她坚定的说完,坚定的转身,朝那群汪汪叫的家伙跑去,一摇一摆,跌跌撞撞。

他愣住了,嘴微微张开却发不出声音,只是感觉有一点温热充满在眼眶。微风吹过,“簌簌”的几片树叶慢慢的飘落到地上。他难过,却还是把嘴角上扬,默默的祝她幸福,“只要她幸福就好了”他苦笑着对自己说。而她跟着那群汪汪叫的家伙来到了两条腿走路的家伙的驻地,在她满心欢喜的憧憬着幸福时,孰不知,那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她的胸口。

“嘭”。

“1681年,最后一只渡渡鸟被残忍的杀害了,从此,地球上就再也见不到渡渡鸟了……”

其实,在子弹头刚刚触碰到她的羽毛的那一刻,她突然明白了,明白了那一切的甜言蜜语只不过是一个陷阱,将她一步步的带向死亡;明白了他们之间的感情,他们之间的每一个片段,突然的,她发现,原来他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眼神也都被她记在了内心深处,那种叫“喜欢”或“爱”的东西,其实一直是存在的,只是过去的她从未发现罢了。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只不过,是该真正的说再见了。

在她转身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是最后一面了,枪响的那一刻,他死死的闭上了眼,因为绝望。记不起是何时与她相识的,好像从世界伊始他就注定要守护在她的身后,可是,现在,她离开了,再也回不来了,那么,要他还有什么用呢?

时间仿佛永远被定格在黑暗,他不再生长,只是一个劲的枯萎、衰落。

“渡渡鸟灭绝以后,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毛里求斯只剩下十三株大颅榄树,这种名贵的树眼看就要从地球上消失了……”

他没了她,也丢了他的阳光,他的积极、乐观、健康,每天只是颓废的活着,目标成了等待死亡。直到,他在无意间瞥到“她”的身影,“是在做梦吗”,可她那笨拙的身影又是那样熟悉,看着渐进渐远的模糊的轮廓,他的嘴角微微上扬。

“最后,科学家让吐绶鸡吃下大颅榄树的果实,以取代渡渡鸟,从此,这种树木终于绝处逢生……”

整日的悲痛使他的双目也不再明亮,原本清澈的眸子已充斥着些白色的浑浊,世界在他的眼中也只是些模糊的轮廓,但能看到“她”的轮廓他就已经十分满足,虽然他很明白,“她”不是她,但他仍幸福的去守护着她的“影子”,微笑地面对着她留给他的唯一的承载者“爱”的东西。

远处的“她”像她一样,冲他傻傻的幸福的微笑……

同样的岛,同样的阳光,同样的傻气,同样的幸福,虽然“她”不是她,但这些个“同样”也足以让他们的“爱”永恒

直到,现在。

[毛里求斯永恒的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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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永恒的生命作文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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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总让人充满憧憬、充满希望。而未来,也让我们年轻的容颜渐渐褪去……

“当你可以永生不死,你该为什么而活。”梅尔的书,让我彻底的完全的被迷住了。我渴望当个吸血鬼,那可以永远保住我那年轻的容貌,是我获得异于常人的超能力,尽管作为交换的将是我的灵魂,我的情感。可是与其坎坷、无意义的活着,等待老去,我倒愿意永远留住青春,即使要躲避阳光、孤独、像阴沟里的老鼠一般活着,但我也愿意。

像书中的爱德华·卡伦那样,我愿意那样,拥有超于常人的速度、力量、智慧还有那如同天使般的面孔,而这一切需要交换的物品则是那人类愚蠢的灵魂和情感。

灵魂对我而言只是徒添伤感的糟糕透顶的东西。永生,或许是孤独,但孤独有什么不好呢?只是愚蠢的人类渴望有另一半而已,对我而言,我要的是可以伴随我永生永世的精神伴侣。人类的生命如此脆弱,即便是那对庸俗的世人来说是成功的人生,但华丽奢侈结束后,迎来的只是无尽的黑暗和遗忘罢了,与其过个匆匆的人生,为何不选择从容不迫的生活呢?当时间用之不完时,我就可以用我那吸血鬼的透彻的眼睛慢慢的看清这凡尘俗世上的一切。

在天使和魔鬼之间我选择了当这中间的那个,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地狱,更不属于人间,就像是被上帝唾弃了一样,不被管束,自由地生活在我孤独的世界。

假若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成为了血族中的一员;有那么一天,我能够从容不迫的生活,自由自在的享受我那永恒的生命,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我就能从这无奈而又庸俗的人类生命中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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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种回忆可以永恒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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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没说再见,你是否心酸,转身寥寥笑脸,不甘的甘愿……”陈学冬的《不再见》又响在耳边,带给我太多的回忆与留恋。

初中三年,弹指一挥,我们已经走过了两年。过去的时光仿佛还在昨日,报到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还有一年才离校,可365天,还遥遥无期吗?

两年间,我们相处的一幕一幕像电影一般在脑海里一遍遍回放。艺术节,我们的倾情演出,观众们热烈的掌声;联欢会,同学们灿烂的笑脸,老师们难得的表演;运动会,班级的骄傲,年组的荣誉,点点滴滴都刻在心间,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每当我看到学弟学妹们入学,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回忆,回忆过后便是怀念,怀念之后就开始傻笑,笑那时自己的天真,笑那时自己的认真,笑过之后,眼里开始泛起泪花,因为那些年少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好朋友问我:“我们才读初三,你就开始回忆,是不是早了点儿?”我轻轻地回答:“也许吧,只是初三这一年太忙了,忙着学习,忙着中考,忙着成长,忙得我没有时间伤感……”这一年,对我、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们的理想,老师的期盼,父母的希望,都将在中考实现。我们要在初三这一年全力以赴,不负回忆,不负时光。

花落,离别,你们若安好,我便是晴天;

往昔,点滴,记忆总如新,回忆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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