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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最新20篇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最伟大的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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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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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很具有年代感的文学巨作,时间跨过后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曾在高中时,粗浅的看了一遍,记忆不是很深,也曾经看过几集电视剧,直到参加了青年读书班才阅读了全集。

小说中对于上世纪农村生活的描述,可能青年人都不理解或是不相信,因为当代年轻人生活在改革开放以后,物质生活比较优越,很难想象到当年的生活状况。虽然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农村生活的不容易,但是并没有亲身感受那样的艰苦。

现在已无法细数当时生活的种种,但我记忆犹新的是小学每天放学都会做一件事,用当时农村的话叫“烧二遍锅”,就是用农村大锅煮“苞米碴子”。到现在,我还是对小时候吃过的很多种粗粮有种排斥感。

小说中描述少平上学时的情节,通过每天吃饭,显现出了少平的一丝自卑。其实,每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自卑心理。无论物质条件、自身素质还是在学习上,或多或少会与城里孩子做一些比较。路遥先生用很现实的例子写出了少平的自卑,但他的自卑中充满了倔强和不屈。

其实,不论电视剧还是小说,《平凡的世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安。少安对爱情的追求与放弃,对于人生理想的执着与坚持,深深感动了我。少安的爱情观是很现实的,他深爱着润叶(也是让我深深喜欢上的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当少安理解到自己与润叶的距离后,他深深压抑着自己的那份爱,不想让自己拖累润叶,为了他认为的润叶的幸福而离开了润叶,更是置对润叶的伤害而不理。爱情是美好的,可少安的心里,更多的是让家里的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不能只图自己高兴。对于爱情,他选择了放弃。可以说润叶后来生活的坎坷和少安的放弃不无关系。

喜欢这部小说,很大原因是喜欢少安这个角色,他的顽强、他的担当、他的强大生命力激励了我。我从少安身上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勇于改变现实生活的韧劲和执着。我更看到了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中国普通百姓不屈不挠和坚忍不拔的性格特征。

读这篇小说时,经常想起小时候奶奶对我说过的话:眼是懒蛋,手是好汉。不要总想着结果,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长大后更加明白坚持的重要性。坚持难能可贵,它可以是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坚守,可以是对一件事、一项工作的努力完成。做人做事,都要怀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坚持初心本性的毅力,还要有慎始如终的意识。工作不难,难在我们有一颗坚持的心,有一股坚韧的劲。

平凡的点滴浇灌了生活的幸福美好,生而平凡却坚持着自己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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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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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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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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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笛福。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敢于冒险、意志坚定的人。他从小喜爱航海,在长大后的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船遇到了海难,除了鲁滨孙,船上的其他人都死了。鲁滨孙被海浪卷到了一座无人荒岛上,在小岛上,他以坚定的信念活了下来,最终回到了家乡。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到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一些困难时,很容易就想放弃。比如我弹钢琴遇到难弹的章节弹不好时,我常常会对着爸爸妈妈大吼:“不弹了!不弹了!”然后重重地把琴谱扔在地上发脾气赌气;当我写作文想不出素材或者阅读理解不会做时,我总是借口自己“语文不好”,就指望着爸爸妈妈帮我。这种.种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和鲁滨孙相比很软弱,我觉得十分惭愧,所以暗暗下定决心要向鲁滨孙学习,改掉自己畏难的“坏毛病”。

八月份,我参加了孤岛求生夏令营。有一天,老师教我们扎竹筏,老师边教,我们边学,大家都认真地瞧着。老师教完后,各组的小伙伴们便分头动手开始扎。一开始,我扎得很带劲,但随着阳光越来越强烈,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开始一滴一滴往下掉,身上的营服也已经湿透,又热又渴的我开始心不在焉,一不留神手指被竹刺扎破出血了。这时,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想告诉老师自己受伤了,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室内吹空调凉快凉快了。但转念一想,鲁滨孙即使流落到荒岛,也决不放弃,最终活了下来。而我怎么能够就因为受了点小伤就放弃扎竹筏呢?于是,我找到老师帮忙,把受伤的手指包扎后,继续完成我的任务。终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竹筏完工了。当我坐在自己动手扎的竹筏上漂流时,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深受启发,使我意识到要做一个意志坚定,不畏困难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会遇到各种磨练,如果一有困难就放弃,那我终将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只有不畏惧困难,有勇气克服阻碍,才能收获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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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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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艰辛的故事,这是一段艰苦的人生追求,这是一首充满爱的幸福之歌,这是一幅用汗水拼凑的蓝图。当我郑重的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时,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上心头,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两个字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里面主要讲述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中,她自幼父母双亡,只能在舅舅家生活,不久后,舅舅去世了,舅妈待她非常不好,她从此无依无靠,整天沉浸在水生火热的生活中,经常遭到舅妈的欺凌和虐待。虽然她的命运非常不幸,但是他还是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获得了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本书其实是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创造出来的,这是她最真实的写照。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我们也要像简爱那样,要敢于面对困难,关于克服困难。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攀登不了的高山,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只有知难而进,凭着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会获得胜利。就像人们这样说道:乌云上面就是太阳,困难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坚持,决不放弃!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每次只能考低分,我渐渐没有了信心,每次考语文时,心里只会想“反正每次都会考低分,何必在乎这一次呢?我开始变得消沉,但直到有一次我的分数和倒数第一名相差无几时,我才发现,我错了,以前,不管成绩怎么样,我总是努力过的,不像现在没有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真对待起语文来,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对自己说:“坚持决不放弃!”付出的艰辛不会白白浪费,终于我语文考试有了很大的进步!

生活本来就是一个艰辛而又需要奋斗的历程,但是你必须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你才会成为雄鹰自由的翱翔于属于自己的来蓝天;你只有选择坚强,才能后的胜利的掌声;只有同命运抗斗到底,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你只有不断努力,不断激励自己不断奋斗,你才能变作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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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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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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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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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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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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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海洋生物》、《中国大自然》、《十大音乐家》、《西游记》,都是我喜欢的图书,可是我最喜欢的还要属《窗边的小豆豆》了。

《窗边的小豆豆》是黑柳彻子写的。主要是讲一个淘气的小孩--小豆豆,因为淘气,所以一年级就被退学了。后来又来到了巴学国学习,最后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女孩的故事。

当我看到小豆豆把沙子看出报纸时,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而当我看到泰明的死去,而痛哭流涕;关爱同学的小林先生,也让我认识了一位好老师。因为有同学的关爱,有老师的爱护和帮助,小豆豆从一个淘气包变成了一个单纯的女孩。让我们关心身边的每个同学,让世界因为有了我,让他人更幸福!让我们帮助别人吧,帮助别人就是帮助我自己,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

这本好书,你一定要来品读品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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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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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个月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所以这也许是我留下的关于这本书最后的一篇读感了。我的主题就与书的名字一样,是属于我自己的《童年》。

当我们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们不免回头看看第一页单独的一句话:“献给我的儿子”。是高尔基在告诉儿子自己的童年生活的黑暗么?还是想让他更了解自己?当你只看标题时,当然会这么想。

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可能有些烦恼的小事,但大多数人心中的童年都是像品尝一种糖,它叫甜。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

我十分同情他,在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他过着痛苦黯淡的生活,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出门也被同龄人所欺凌,小小年纪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经历着悲剧性的生死离别。这仿佛不是那样年龄的孩子该承受的东西。

而这时,我就不禁想起我的童年,也许现在我还正在处于童年期间。我敢说,同龄人没有几个人经历过像阿廖莎那样的生活。我们是幸福的,每天吃饱穿暖,跟着时代享受科技的方便。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中,有些还停留在家作可以少一点的层面上,家长可以多关照我们的层面上,外面的比赛能够稳赢的层面上。而我们或许应该多了解过去的时代,对比当今的幸福,还更应该勉励自己去对得起自己所受到的“优待”。

同时,我更敬佩他。我佩服他的坚强不屈,我敬佩他的不甘服输。书本的后半段,他为了维持和外祖母的生活,只能去捡废品。在伤痛的的处境下努力着,怒吼一声,告诉自己是强大的。这样的他都没有为自己的处境而放弃,我们先在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都说现在的我们像是初升的太阳,我们有着未知的前程,光明的道路。但是人生漫漫的道路上的闯关者永远是我们自己,不是放弃了就有人会替你,而是懂得知难而进,越是难,越是看着不可能,那么好,我就要将你打败,就是要将你踩在脚下,转换成我前方的铺路石。

最后,我羡慕他。我羡慕他即使经历了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他依旧那样的天真,而且更可贵的是从不抱怨。在字里行间,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独特的风景,那是干净的,是最纯粹的。他会说:“他们为什么要去打架呢?”“为什么你要去偷盗啊?”“妈妈到底去了哪里呢?”可是他没有一次抱怨过世界对他的不公,社会对他的不公。更不会抱怨那些令他不快的事情,令他懊恼的人们。但是现在的我们,好吧,就比如我,多多少少喜欢抱怨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事,但是它们真的值得我们去抱怨吗?或许他冰清玉洁的心是我最需要给自己建造的一栋梁房。

我就像一开始,他口中所说的儿子一样,去读他的作品。他不仅仅是让人感受到社会背景的黑暗,而是想让我们体会到,在黑暗的背景下更需要看到的是那一束的光明。在他的快乐的,悲伤的童年中,为我们,也为他的儿子解读着:只要不对任何看似苦难的现实而放弃,黑暗总会过去,即使光明会迟到,但它也不会缺席。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年代里,或是我们以后将步入的社会中,将积极向上的态度,干净纯粹的灵魂,还有不屈而倔强的性格放进我们的行囊,与命运抗争,最终的站在最高处的不是别人,不要怀疑,他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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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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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弟子规》之后,我懂得了许多大道理。

“长呼人,即代叫,人不在,已即到。”它的意思是:听到年长者叫人时,应立即替他(她)去叫。这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被叫的人不在,自己就立即到年长者那里去,看看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还有一个不能贪小便宜的道理:“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意思是:想要使用别人的东西时,必须当面向人家提出请求,征求别人的意见。假如不问一声就拿走,那就是偷窃。

最重要的是“信”,它讲的是信用。如:“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意思是:凡是说出的话,首先要真实不虚,讲求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遵守承诺。说谎话骗人、胡言乱语等都是万万不可的。还有一个是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千万不要做。就是:“事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

是啊,每当想起那些老师,同学,朋友,长辈……对自己的关爱时,我总会感到很激动,他们给过我无私、伟大的爱,是我坚强的后盾。

《弟子规》不但是本书,还是我们的教师,如果大家有空,一定要看一看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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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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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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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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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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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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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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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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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课本上的一张笑话,其中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三口子,其中有,妈妈、爸爸、和儿子,他们一家到了吃饭的时间,饭厅里还飘逸着浓浓的饭香,母亲看这么好的菜,可母亲发现自我的儿子不在时,让父亲去叫了,父亲刚走进门,发现自我的宝贝儿子正趴在地上,饶有兴趣的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而且有时还不停的笑着,父亲看到这种场景,叫上儿子去饭厅吃饭。

等儿子出了门,父亲却俯下了身子看了看那本让孩子迷住的书,儿子到了饭堂,可看见爸爸并没有跟着上来,妈妈又让儿子再去叫自我的爸爸,儿子还没有进屋,就一脸很不高兴的表情,可回到了自我的房间,让他自我惊讶的是,他看见了自我的父亲跟自我原先一样,趴在地上,有时还抬腿放腿,有兴趣的看起来。

欣赏了这么多,也该介绍介绍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就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在文章中写了民间父与子之间的搞笑的故事,讲了爸爸,慈祥、和蔼、幽默,讲了儿子,调皮、聪明、可爱。虽然没有一个字,但很容易懂,这就是不经易间能够让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就是父与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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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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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在假期中我看了好多遍,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爸爸与儿子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来展示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景,真是让我们看了又看,有是候好羡慕书中的父子。

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

看着书中的每个故事,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笑起来,真是太好玩了,看着书中的爸爸对儿子那么好,我多想我的爸爸也能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幽默,不生气,不那么严厉就好了。

我也十分爱我的爸爸,我会和爸爸一起再阅读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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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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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的日记》这本书真有趣,就像一条蚯蚓在和我讲他的故事一样。书里边有趣的图片,简单、生动的语言,让我一次次捧腹大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蚯蚓跟我们人完全不一样,它住在泥土里,平时最喜欢挖地道。它家可真好玩,每条蚯蚓都有自己的房间,每个房间都用地道连起来。

小蚯蚓是个淘气的孩子。有一天,他忘记带午餐了,看着别的同学都在吃饭,他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突然,他灵机一动,把回家功课给吃了。结果被老师罚抄“我以后不吃回家功课”一遍。

小蚯蚓也是个非常有礼貌的孩子。爷爷告诉它要懂礼貌。一天,它看见一只蚂蚁,就有礼貌地向它问好:“你好啊,蚂蚁先生!”没想到接着来了一大队蚂蚁,它只好站在那里一直说:“你好!你好!……”整整站了一天。

小蚯蚓还是个知道感恩、懂得孝顺的孩子。妈妈让他记住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小蚯蚓就常挖地道给地球做呼吸。他还听妈妈的话,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不烦爸爸。

书中的小蚯蚓真可爱!我真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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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字经》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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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开始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真正开始读《三字经》还是到了三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它作为一项作业布置下来。当时心里真的觉得老师太可恶,把这种无用的东西当作业,又深奥又难背。

于是乎,每一天读几句《三字经》就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每一天早晨,巷子里总能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爸爸对《三字经》十分崇拜,他教我背诵的方法也很管用。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三字经》。因为它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熟读三字经,便知天下事”。其中一个个小故事,便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路明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对父母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了些感恩的心;“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黄香温席扇蚊》的故事让我明白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孔融让梨》的故事使我懂得谦虚才能使人伟大;“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悬梁刺股》的故事又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知不付出艰辛的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

《三字经》,你就像一位的老师,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自我的不足。你就像一盏明灯,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我将把中华传统的美德中华传承、延续下去。同时期望我们所有的小朋友,能够在《三字经》的指引下,天天进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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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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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鲁迅先生一生都在用笔做武器,《朝花夕拾》就是他笔下山梁的结晶。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丑恶嘴脸,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

鲁迅在那个年代已经是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了,恶吏军阀听到他的名字都会闻风丧胆。或许有人会说他不值得,腐败的旧社会没有因他而改变,而他却落得长期积劳,最终得肺病而死。但他却强大了当时每个爱国人的内心力量,他批判,他抨击,他没有改变当时的现状,但他却击碎了腐败社会的灵魂。他敢于去拼,用笔去拼,震撼人们,触到了人们的心灵。

那一篇篇文章,在以前是给予旧社会的迎头痛击,现在就是文坛上永远的瑰宝。鲁迅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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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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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些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书就像登山,读的越多爬的就越高;读书就像耕田,读的越细丰收的就越多。”

这几天,我一直沉浸在书香中,不论北风怎样呼啸,都没有离开一本书,这本书名叫《父与子》。《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以连环画的形式展现的,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不朽杰作。

文章写了一对父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搞笑的事,虽然看似一些平凡的小事,但在这位作家夸张的手法下,一切平淡的生活都变得生动有趣,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 在。再比如,“鱼儿来信”一章,也只有6幅图画,说的是爸爸去钓鱼,儿子写了封信在一块牌子上,趁他爸爸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信放在爸爸正在钓鱼的鱼钩上,爸爸拿起鱼竿,看到了牌子。在这一章中,你只要仔细去看就会发现,画面中有一些很细节的东西,比如那个鱼钩上的浮子,在没有牌子的时候,它平平浮着,可是在挂了牌子后便有一些下沉,这些在画面中都清晰可见,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结合生活实际来完成作品的。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发现人类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快乐。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磨灭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地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我相信,它将永远地呵护着人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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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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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气息,熟悉的街道,蜿蜒的小巷。泛黄的白褂衫,弓着的脊背,辛喜的汗水。这些是我一想到《骆驼祥子》,脑海里边便会映出来的断断续续的词。

北京的老胡同里有过多少历史的叫卖,低沉的轻唤。老石板铺成的青苔路迎接过多少劳动汉子满把满把的汗水。而那些大杂院里究竟换过多少个和祥子一样的一生坎坷多变的车夫呢。

骆驼,一想到那个庞大的躯体。便会想到和它一样颜色的沙漠。长河的落日述说着多少沧桑的故事。苍凉和悲壮一览无遗地泻在茫茫戈壁上;驼队,总也络绎不绝,负重跋涉在漠漠沙原上,不甘寂寞的驼铃在夕阳下,叮叮当当……

祥子的结局是个彻彻底底的悲剧。悲的我看完后,都不知道说什么。当然笑不出,也不会哭。只觉得很麻木,那种悲伤麻木因为带着北方的气息,竟然有中悲怆的感觉。

一开始看这本书时,我看到祥子就会忍不住地笑。好一个可爱的大汉子啊。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努力,不怕苦,不怕累。和其他那些油腔滑调的车夫比起来,他太纯洁了,好像全身都会发出那种白光,很耀眼。

只是最终,他在那个大染坊的社会里没有逃脱被染黑的命运。沦落成一个吃喝嫖赌的社会渣滓。那个时候我想到了其他的车夫,先前我是那么厌恶他们。可是谁知道他们又经历了多少呢,像小马爷孙俩,有了自己的车。最后还不是逃脱不了饿死的命运。祥子的命运是必然,不管他怎样的努力。他在那个年代里,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注定要和他的良知一起陪葬。

这个故事我印象最深的不是祥子,不是虎妞。而是小福子,对着黑白的书页,我仿佛能看到她的两个小酒窝。一个女人经历了那些肮脏的事,人生就仿佛整个就是黑暗的。她没有等到祥子,她是没有那个和祥子好好生活的命。而除了她之外,那样一个年代又有多少女人被埋葬了一生的美好。

理想和现实差的太远了,一个人努力过也未必会成功,祥子就是如此。而现代呢,在这个人权得到保障的今天。这样的人彻底的消失了么?或者说是否有一天我们的其中一个变成了翻版的祥子,失去了理想,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良知,或者未必会死去。因为肉体可以活着,在硕大的空间,行尸走肉一样很悲哀。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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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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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刚开学,学校就发了本《弟子规》,还要全文背诵。刚开始,我只是应付着读读。后来,读着读着,我学会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特别是《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读了《入则孝》后,让我感到十分惭愧。我原以为为父母做几件家务事就是“孝”了,现在才发现其实什么是“孝”,我一点都不懂。而父母对我百依百顺,照顾入微,我想要的东西他们会想方设法地满足我,那时的我还觉得父母为自己做的是理所当然,有时候甚至会烦他们对我的担心。想起这些,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想起:当我蹒跚学步时,是他们用温暖的大手紧握我的小手;当我生病时,是他们将我拥入温暖的怀抱;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是他们为我耐心地讲解……

于是,每天清晨我会给他们一个最美最甜的微笑,每晚入睡前我会向他们轻轻地道一声“晚安”,每当他们劳累时我会为他们揉揉酸痛的肩膀,递上一杯清茶,每当有空我会主动与家务“亲密接触”……我发现,爸爸妈妈脸上的笑容多了,而我好像“忙碌”了好多却快乐了好多。

我在《弟子规》的教导下,一点点地改变着,一步步地成长着,一次次地感受着。爱,原来可以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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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史慧萍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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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童话,名叫【拇指姑娘】。

文中讲了一对夫妇非常渴望有一个孩子,终于,巫婆给了她们一颗麦粒,使她们有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取名叫拇指姑娘。

她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着,有一天,她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带走,逼迫她嫁给他的儿子,她被一群可爱的鱼儿救了,之后她遇到了一只田鼠,田鼠让她嫁给鼹鼠,她不想嫁给鼹鼠,她更不想和鼹鼠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在这期间,她救活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把她带到了南方,见到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男人。后来,她们结婚了。

从此以后,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她历经千辛万苦、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幸福源自于善心,她友善地救活了冻僵的小燕子,因此,才会有燕子的帮助,逃到南方。

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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