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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汇编20篇】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最伟大的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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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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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美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智慧之窗的钥匙;书,是一位益友。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创作了许多作品,如:《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红奶羊》等连续三届获中国协会儿同文学优秀作品奖;《狼王梦》获第二届全国优秀读物一等奖……沈石溪现为中国作家协委会会长,全国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闵行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社会文化科主任科员。

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他与金同归于尽。这说明了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宁可与金雕同归于尽,也要保护好狼孙,使其成为狼王。

是呀!紫岚具有了只有母亲才有的毅力。可她,只是一只平庸的狼。说明了紫岚为了使她的狼崽和狼孙们成为一只狼王,竟不惜一切代价地放弃一切。就说媚媚吧,紫岚为了使媚媚的孩子当上狼王为了消除狼崽们生存的障碍,本来是让老雕飞下来,再杀了他。不料,狡猾的老雕竟不上当,宁可与紫岚同归于尽,也不肯退让一步。这一系列做法,说明紫岚是一只具有巨大母爱和为了实现大公狼黑桑的遗愿而付出一切的狼。

是呀!《狼王梦》这本书不仅深受别人的喜爱,还引人入胜。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读书,使人聪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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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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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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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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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皇帝新装》。故事里讲的是一位皇帝,非常爱穿新衣服。一天,两个骗子骗皇帝说:我们能做出世界上最好最好的衣服,但是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过了几天,皇帝派了一位大臣去查看衣服做的怎么样了?大臣过去看了看,什么也看不见,但他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就装着说:啊,这衣服真漂亮呀!过了几天,皇帝就亲自去查看衣服,他也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也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也装着说:这衣服真漂亮呀!后来,皇帝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游行,有一个小朋友说:皇帝,你怎么没穿衣服呀!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每个人做事情要诚实,不能自欺欺人,更不能欺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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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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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窗边的小豆豆》说成“成年人的童话”,把它和时下流行的几米系列、麦兜麦唛系列混为一谈,并说什么“成人的童话很美好,成人的童话很无奈”。我不赞同这种说法,小豆豆并不是成人的童话,而是讲述成人的童年往事,我们这些成年人可以从中找到很多属于自己的过去,而小孩可以从中看到他们现在的童年。童年是人一生值得回味无穷的东西,它和童话一样都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美好的回忆,但童年绝不等同于童话,童年始终是真实的,而童话纯属杜撰。

这个叫小豆豆的女孩眼里所展现的童真世界是我们曾经忽略和淡忘的美好事物,这种忽略通常都是一生的,那些生命中非常宝贵的东西,居然整整一生我们都没有想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所以我们更应该去读这本书,弥补这种遗憾。

这本书不仅让我们记住了一个由六辆电车改成教室的学校,校名叫“巴学园”,更读到了一个儿童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是创造力和社会适应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这个旅程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更重要。

多年后,当我有了自己的孩时,那个时候看着他(她),我一定会回忆起这本书,想起小豆豆曾经给我带来的这份恒久的感动,还有对当今教育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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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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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小仲马的著作《茶花女》是一本不错的书,我也眼馋了,真奔书店买下了就回家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知识。

茶花女,一位出身贫苦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被诱骗到巴黎,沦落风尘。青年阿尔芒的真挚情感打动了她,她便义无反顾地抛弃已民经拥有的一切虚荣和奢侈,甚至变卖一切帐产,与阿尔芒租一间清净的小屋,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然而,命运对她是如此不公平。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儿子的前程,强行拆散了这对恋人,她一病而去。

茶花女,是巴黎交际界当时的第一交际花。但她是善康的,一直在追求真挚的爱情,因为自身贫穷,不得不当交际花,来维持生活。但她善良的心是,你我所想不到的。例如:阿尔芒的妹妹的未婚夫,因认为未婚妻的哥哥和交际花相恋,风声不好,就要求阿尔芒马上与茶花女分手,玛格丽特真的善良的答应了。就是因为分手她才病逝了。

请问你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吗?你不会。我知道,也没有几个人会。所以当时阿尔芒的父亲就夸了:“你宁可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幸福,一定会感动上帝的。”“一定”多坚决啊!如果真的有上帝,一定会被感动的。

我被感动了,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茶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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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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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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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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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几乎在现在每个人都能拥有。可大家或许不曾知道,曾经的人们为了自由遭受了多么大的磨难。这个寒假我就跟随汤姆叔叔,体会了当时美国南方黑奴的艰辛生活。

本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她曾用这本书引发了美国历的南北战争。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名叫汤姆的黑奴的生活直至被奴隶主逼迫致死的悲惨遭遇,充分表现力美国黑奴制对黑奴们的摧残。读过本书后我好像看了一部悲剧电影,那令人惊心动魄的场面依然历历在目。

这本书使我对“自由”二字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我们都是自由人,从不珍惜它,更不会对它产生向往。可对当时的黑奴来说,自由是多么宝贵的呀!它相当于打开幸福生活的金钥匙,有了自由,也就有了希望。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贵。我们该庆幸自己身在中国,生活在21世纪,可我们也不能无视那些黑奴们在通向自由的道路上所做出的付出与努力呀!有句古话说得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待到通过努力得到幸福生活后,曾经的苦难就变得异常珍贵了。我们也应从中得到教诲,努力拼搏,更要珍惜。

希望大家都能从不幸的生活中学会努力,学会珍惜,这样,你身边的一切就变得更加珍贵,更加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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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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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载着老人八十四天未熄的希望逐流飘荡。八十四天了,每天都是空手而归,而每天都是满怀憧憬地出海,哪怕无畏的海承受下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它也无法打败老人坚强的内心。他在大陆微风的吹拂下清醒,在睡梦中的海声呼啸开始新的一天。 Hai Sheng whistling began a new day.

这份“打不败”的精神不知从何而来。是对命运表示不公,还是来自外界的强大打击?的确圣地亚哥已经老了,他已不如从前,但他仍然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视死如归。年轻的渔夫每天都有不错的收成,对这个两手空空的老渔夫他们只是取笑。老人对此并不生气,也从未打消过捕鱼的念头,一味地坚持。 The empty fishermen who are empty.The old man was not angry about this, and never dispelled the idea of fishing, and persisted blindly.

不知他对坚持是怎样的理解,但在我看来,坚持是坚强的心抒发情感的表现,与喜怒哀乐一样与生俱来。年纪稍长的渔夫瞧着他,没有表现出心中的难过。他们陪老人一起谈论水流,钓线漂入水中的深度,算是对老圣地亚哥的安慰。 Yago.

老渔夫圣地亚哥老了,但他沧桑的眼神清澈透明,年轻时的模样在深邃的瞳孔里格外清晰。太阳已经悬挂在空中,鱼儿也在海里沉浸了好久。这是一次几天几夜的旅行。老人会在这次捕鱼中遇见一只大鱼,银得纯粹,身上的条纹露出尾巴一样的淡紫色。这条纹比他的手指还要宽,鱼眼比望远镜片一样冷漠。他也会遇见一群鲨鱼,帮他结束这场几十天的旅行。

不过不要担心,不要焦虑,只要坚持,成功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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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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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时候,这个“活着”还有意义吗?

我想很多人看完余华的《活着》的时候,想到福贵,很难不发出上面的疑问。

其实,这不是福贵的一生。福贵的一生很丰富,他赌钱、好色,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曾经有过又“福”又“贵”的生活。我一直想,家珍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态和他生活?在过去,这也许是“从一而忠”极好的解释。在今天,它就是那句话“婚姻就是阴差阳错”的开端,又是冯小刚的那句话“婚姻就是将错就错”的结束。不管怎样,是这个女人给了他生活的支撑,这种支撑既是他“福”、“贵”之时的仗恃,也是他“落魄”之时的依靠。

生活就像一罐巧克力糖,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福贵不知道家珍会得了软骨病瘫痪在床,也没想到儿子有庆献血会死,那个医生如此麻木无情,余华的笔好冷漠,短短几句话,就让我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冷。替福贵冷,为这个世道而冷;可是还不够冷,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去世,媳妇家珍紧接着去世,不再只是冷,我感到了一种悲凉,无声的悲凉;当我看到女婿在工地意外地去世,小外甥被豆子撑死的时候,再也读不下去了,无声,无语,无助。这是小孩子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悲剧,更是福贵的人生悲剧。还有比福贵还悲惨的吗?福贵的活着还有意义吗?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人当然应该不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每一个读书人都会说这样的话,每一个现代的小孩都会这样认为。我们应该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比如说,实现自身价值、创造社会价值、传递普世价值……似乎有价值才有意义,有意义才有生活,有生活才应该活着。这样的逻辑听起来如此完美。

我小的时候在农村长大,我知道老一辈的爷爷奶奶们佝偻着腰还在捡豆子;儿媳妇每天站在门口指桑骂槐地说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在等待给他们做的那口饭;我知道因为没有钱,一些人到老死也孤身一人;我知道因为身患重病,没钱医治,但依然瞪着混浊昏黄的眼睛四处求生……他们的“活着”有意义吗?

你看那些跳楼的学生,学业压垮了他们;那些混沌度日的人们,奋斗压垮了他们;那些贪官,清正廉洁压垮了他们;那些遁入空门的人,思绪压垮了他们……

所以真正面对生活的人,就如福贵一样,接受生活苦难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这样的“活着”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如你也被它的表面蒙蔽,你觉得它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你一定不曾观察过生活的百面,你一定不曾体察过生活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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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骆驼祥子》读后感悟_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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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骆驼祥子》,头就开始隐隐的疼。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根本无心仔细去读,因为厌恶,甚至开始憎恨那个卑微而可怜的祥子,那个已经沦落至不堪怜悯的祥子。

动乱的世界也不曾催垮坚定的信念,身体的疲乏也没有驱散幸福的奔头,唯有心中那点飘忽不定的光明灭了,灵魂就开始荡泊了,生死便犹同了。

小福子在文章中的笔墨远不及虎妞之多,但如此轻微的她在祥子的心里却是整个天地。她如此平凡,只能让人们记起她开口笑时露出的几颗白牙;她如此低微,只能靠出卖肉身来维持生存;但她又是如此伟大,甚至靠卖肉身来支撑整个家用;她又是如此的自尊,唯有用一死才能洗清一身的污臭。她那么温和,对谁都笑着露出那些可爱的白牙;她是那么的体贴,放下尊严羞红着脸对祥子说“我想……”,仅仅这一句已是走到绝路的最后抉择。她把主动权让给了祥子,期待着可以有人相依偎。然而祥子紧紧的将倒卖虎妞遗物的钱放在胸口,他怯弱的不敢承受小福子身后的沉重包袱,他逃离了,遗弃了小福子自在的逃离了。

但是如果没有小福子,谁人会懂得祥子,谁又会明白他的艰辛。他放纵自我,用日子好了就去找小福子的借口来心安理得的麻痹自己。可是那个走投无路的人怎能等到他回头,怎能盼上他的好日子?

小福子是这样一个轻微的人,活着的时候不累赘别人,死后也悄无声息。可是你为什么不去怨恨,为什么没有哭泣,你又为什么不来诅咒这个混乱的世道呢?所有的人都遗弃了你,你却那么屈辱而自尊的活着。这个女子轻柔似风,怡人而不留痕迹;这个女子坚韧似石,要强而又静定凡骨。这个女子可爱可敬,令人心疼;却又可悲可叹,让人哀恨。

她和祥子的接触微乎其微,只是在虎妞面前的几句寒暄,只是虎妞丧葬时的稍许照料,但是她却给了祥子一个“家”的感觉。这个家没了,祥子也便没了温暖,没了希冀,一切得过且过吧,从此祥子也便没了尊严,没了良知,形同走肉。

就这样苟且的活吧,过了今天谁知道会有明天呢?但若挨过了明天,谁又知道后天会怎样呢?享乐一日算一日吧。一个没有将来的人注定看不到光明,也注定会被黑暗而蒙蔽,遗失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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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羊羊与灰太狼精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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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最肥的羊,经常被灰太捉住。虽然很懒,但是他的爱心是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缺少的,这是他唯一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沸羊羊是强壮的代表,健壮、勇敢,但是做事情很鲁莽,有勇无谋。虽然有打败灰太狼的实力,但是因为不自信而发挥不出真正实力。暖羊羊是热情的代表,性格温和、团结友善,但是做事情没有主见。羊村里公认的“热心羊”!大家很喜欢这个班长。慢羊羊是缓慢的代表,学识渊博、善于搞发明,但是行动缓慢,常把身边的羊急死。羊部落中的最年长的长者,羊族中倍受尊敬的长者,博览群书,平时最爱搞小发明小创造,是个小发明家。灰太狼是狡猾的代表,乐观、爱老婆、心理素质强,并且有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的意志。红太狼的老公青青草原最聪明、最倒霉的大坏蛋,红太狼是暴躁的代表,有善良的一面、脾气暴躁,她总是打灰太狼。表面上凶狠残暴,却是刀子嘴豆腐心。

看着动画片,使我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在我们的周围有很多看见挫折就退缩的人,在这一点上,他们不及灰太狼。《喜羊羊与灰太狼》向我们诠释了一个道理﹕只有不断进取的人,生命才会有意义。无论任何人做任何事,只要不悲观,不放弃,多思考,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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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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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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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狼图腾读书笔记3000字

全文共 4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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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姜戎著。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这是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该书在中国大陆发行300余万册,连续6年蝉联文学图书畅销榜的前十名,获得各种奖项几十余种。该书在中国出版后,被译为30种语言,在全球110个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用这个标题做文章的题目,我犹豫了很久。因为首先《狼图腾》这本经典之作,早已在众多读者手中久经传阅,很多人都比我更早的读过它,享用过它。我 之所以能与它结缘,也亏得好友推荐。而我作为这本书千百万读者中最普通的一员,按现在我能拥有的文学素养和所掌握的文学知识,在此,我不想对本书的内容和故事做任何蹩脚的叙述和愚钝的评论,因为,我恐浅薄了这部经典著作的厚度与重量。也恐浅薄了作品对灵魂深处那种超强的震撼。所以也就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笔记或是读后感。然而,我又必须用此作为此篇的题目,因为正是《狼图腾》这本书和姜先生笔下对狼的描写,对原始蒙古草原的款款深情,对《狼图腾》精神的深度挖掘,对腾格里的无限崇拜和景仰,也唤起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思考,也明朗了许多我长久以来的一些困惑。解开了很多缠绕自己许久的谜团。让我突然间茅塞顿开。《狼图腾》和狼开阔了我精神领域里沉匿已久的辽阔草场,思绪如脱缰骏马般奔向遥远的自由草原。让我对自己三十多年来年轻的生命进行一次掷地有声的拷问。那么便不枉我读过此书了!

我是蒙古族,出生在吉林省通榆县曾有的三个蒙古族乡之一的西艾力!西艾力便是蒙古族语“喜讷,艾了”一词的汉字谐音,意思是“新乡”!(在两千年左右,国家为了整合资源,勤俭持政,开始启动乡镇合并政策。西艾力在乡领导几经努力下,仍然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合并到了百里之隔的另一个蒙古族乡——向海)当然,在我出生的时候,或者我想在我爷爷奶奶甚至太爷爷太奶奶出生时,或者比那更久以前,我们的家族早就已经不再游牧了;或许,我的先祖是在若干年前从遥远的草原游牧到了这里,而后定居;或许是随着蒙古骑兵征战南北时遗落此处的一支游牧族后裔;……或许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罢了,关乎于我们这样的不是很纯粹的生活在汉族地区的少数蒙古族人,如何由来,如何繁育的生存历史似乎是模糊的,或者即便有,那大概也是我才疏学浅未曾追溯过。但我的确是蒙古族。

记忆中,我呀呀学语时,奶奶常常教给我“吃饭,睡觉”这些简单的蒙古口语。因为奶奶爷爷那时都是用蒙语交流的。说汉语是很困难的。后来,随着杂居人口的不断增多,接触到了更多的汉族人,乡亲之间为了更加便于交流和沟通,也为了不断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本来就是在汉族大环境里安营扎寨的族人们,接触汉文化,学习汉文化也是大势所趋了。到我父亲这辈时,很多蒙古族年轻人就很少能说蒙语了。父亲又在外地当兵四年,即便掌握一点儿蒙语,也终没有发挥之地吧。但父亲和母亲几乎所有的蒙语都能听的懂,只是很少说,很少用。而我和奶奶学的入门级的那几句,也终因缺少适应的语言环境而全部忘在了脑后。后来奶奶爷爷过世了,家里懂蒙语说蒙语的人更是几乎没有。我的五个舅舅倒是精通蒙语,但后来除了老舅以外均都和汉族通婚,娶了四个汉族舅妈。这或许就是对姜戎先生在书中所提到的“汉化”一词的最典型的论据吧。虽然此时和书中所描写的纯蒙古牧民相比,我们半汉半蒙的定居生活,半农半牧的生产方式,已经是被农耕文明汉化的淋漓尽致后所剩下的瘦弱单薄的模样了。但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统仍旧还在一点点的继续被酌蚀,被软化。

大概因为自己毕竟还手持蒙古族乡这一名片的缘故吧,虽然平时用蒙语的时候很少,但那时学校还是专门开设了蒙语课程。小学三年级起,每个蒙族孩子是都要学习蒙语,而此段时间,班级里的汉族学生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而到了中学阶段,学校便分蒙汉两个班级,这时选择班级则是按个人意愿而定了。其实说是蒙班,也还是和小学一样多开设了一科蒙语课而已。当然蒙语成绩是和数语外共同纳入主科行列,在中考时是要计入总分的。我自然是继续选择蒙班,因为要向我唯一的理想学校,那所培养了我乡百分之九十小学教师的圣地——前郭蒙师(全名前郭尓罗斯蒙古族师范学校)而努力奋斗。那个时候,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我敢说包括乡领导,校领导,或者教师,家长很少有人会想到文化传承这么重要和深远的讨论和认知的。而对于一向胆小,听话的我来说,似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生在蒙古族乡,身为蒙古族人,又要考蒙古族学校,那就必须乖乖学,这是没什么异议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想到过我这种半生不熟的夹生蒙古族血统到底会对未来的自己有何影响。而弟弟却思想明确,他不喜欢蒙语,他的目标是县里的重点高中,于是他早早的便摒弃了蒙语学科,全力以赴不用学习蒙语的通榆一中。从此好像要证明他是蒙古族人,那只有在户口本或身份证上才能确定。而我,虽然仍旧把蒙语当作一门外语来学,但学的还很认真,中考蒙语考出了一百一十多分的好成绩。而考入蒙师,我又多了与蒙语为伴的四年时间。又多了与蒙古族师生朝夕相处的四年。但我仍旧不会流利的驾驭蒙语口语,无法进行口语对话与交流。也正因为如此,这四年里我一度的因处在这种民族的边缘而倍感压力和折磨。甚至有一段日子里,鄙视和厌倦过这种名族边缘的处境,惶惶不安。这一切还要从当年的故事说起。

前郭尓罗斯(以下简称前郭),是一个蒙古族自治县,相对于我们蒙古族乡来说,民族文化和民族氛围要浓郁很多。县里有蒙幼,蒙小,蒙中和蒙师四所蒙古族特色学校。而在我就读于前郭蒙师的时候,学校为了生存发展,早已扩招了更多的汉族学生。后来,前郭县又和只有一江之隔的扶余两县合并,改名为松原市,我们的学校也随之更名为“松原师范”。(到2012年左右,听松原的同学说,我们这所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合并的合并,取缔的取缔,校址早已变成了商品房住宅小区)学校每个年级大概设有十个班级。包括音乐班,体育班,美术班,英语班,而这些班级均为汉族学生。而真正属于蒙古族学生的只有两个班级。普师班和幼师班。足见蒙汉学生的比例差距。而在我所就读的普师班中,还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蒙语程度差异现象。班级里有一部分学生是来自前郭本县的,由于他们的名族文化保护要强于我们,所以这些同学都可以讲一口流利的蒙语。而蒙班的教师又大部分来自内蒙古。也是蒙语好于汉语表达的。于是,从感情上来讲,老师们似乎更喜欢会蒙语的学生,他们之间也更容易沟通交流。而对于我这样的半汉半蒙的孩子而言,沟通的障碍让我们和老师之间掘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每次听到纯蒙师生们聊的热火朝天时,我们似乎总是鸭子听雷,总有种被后妈遗忘在角落了的感觉。而我的这些纯蒙古族同学,也都传承了蒙古族独有的优良血统。能歌善舞,性格豪爽,耐酒力。每次学校有演出时,蒙古族同学们嘹亮悠远的草原歌曲和蒙古族舞蹈都会深深的把我吸引,常随着歌声舞姿浮想联翩,貌似自己化身为了美丽的牧羊姑娘,轻举鞭儿,骑在马背上,遥望牛羊遍山坡;也常被美丽的蒙古袍迷恋的如痴如醉。只是这些,我没一点儿参与的能力。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不会拉马头琴,更不会喝酒,总之蒙古族独有的特长我点滴没能继承。我甚至自己也曾怀疑,到底是怎样和蒙古族搭上的干系。于是每到此时,我便纠结于我的民族归属问题。当然,这绝对不该是我的过错吧。

而对于人数远远超越普幼两班的汉族学生和一些汉族老师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蒙班学生的。在他们认为,蒙班学生粗鲁,野蛮,甚至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当然不可否认,蒙班学生打架的次数要远远高于汉班)。他们把蒙班学生的实在,憨厚,直爽,仗义的性格也视为愚笨。其实现在想来,那正是蒙古族人骨子里狼的精神、游牧的精神、骁勇善战的精神。正如姜先生在文中所讲,它更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是民族崛起的精神。是蒙古族先人曾叱诧疆土的豪情气概。而那时,这种自豪感我是不曾拥有的。汉族学生在原本属于蒙古族辉煌过的蒙师地盘中充斥着对蒙古族学生的歧视和嗤之以鼻。而我,处在对外蒙汉相斥的大立场,和对内纯萃与不纯萃的小立场这样一个边缘的处境,进退维谷。甚至到今天,每当提到民族之事时,有人便说:你是蒙古族啊?那你会说蒙语吗?你应该很能喝酒才对啊。我都只有苦笑的份儿。我说蒙语也不会说酒也不能喝。有的朋友开玩笑道:那你真给蒙古族丢脸。虽然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有时我真会觉得,枉称蒙古族了。也的确辱没了蒙古族老祖宗的颜面。而直到读到了《狼图腾》,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找回了我的民族归属感,我是蒙古族的后代是毋庸置疑的,我的身上流淌的仍旧是纯粹蒙古族的血液,只是我们是被汉化了以后的蒙古族后代。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说:我也是草原的孩子,虽然已不能用母语来诉说,但我相信,草原母亲会接受我和很多我这样的蒙古族后代的。仁慈的腾格里之父也是不会怪罪于我的。

后来结婚,爱人是汉族,但两个孩子的民族都随了我,虽然,已经不能再淡的蒙古族血液再次被稀释,但换个角度来思考,在蒙汉大融合的时代里,我还能把自己身上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液继续传输下去也是一件幸事了。儿子也常骄傲的告诉别人,他是蒙古族。而我到底如何才可以让孩子们真正的了解蒙古族人的气概,蒙古族的豪情,蒙古族可歌可泣的凌云壮志;又该怎样描绘蒙古族先祖曾生活过的壮丽草原,大河浩荡?如何让他们体会和领悟蒙古族人与天地共融的人文情怀?又如何能让他们继承下来一点、哪怕就一点点蒙古族的优良血统?或许我想的远了一点。但我觉得这也正是我所缺失的一种民族精神。而《狼图腾》启发了我,唤醒了我。我而今急切的、乐此不疲的给孩子们讲述《狼图腾》里人和自然,人和狼的故事;告诉一些我仅知的蒙古族文化礼节,除此以外,我能做的似乎微乎其微。但我和孩子们约定,有一天,我一定要带着他们踏上遥远的草原,去寻找一寸民族的根,去追寻一缕民族的魂。

而《狼图腾》除了解开了我内心多年的一种民族情结以外,也让我对狼这一动物有了崭新的认识和全新的理解。颠覆了一直以来人们对狼凶狠残忍十恶不赦的印象。文中,主人公入狼洞,掏狼仔,养狼,研究狼,宠爱狼,崇拜狼的一系列的故事,除了体现出狼勇猛,机智,隐忍,团结,不屈不挠,不卑不亢的精神外,我更迷恋的是狼对自由的追求,以及为了自由而永不放弃的品格。数以千年来,蒙古族族人信奉狼,尊敬狼,崇拜狼,以狼为自己的生存导师,军事导师,精神导师,甚至在百年以后都要以己之身来喂狼,以此做到魂归腾格里。在蒙古族人眼里,狼就是长生天派给草原和草原人民的守护神。狼与人既相互制约,更相互依托。这或许也是生物届中最别样最奇特的一条生物之链吧。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蒙古族朋友常把草原狼做为自己的昵称,为什么对狼图腾有如此深厚的情感。

而拜读了《狼图腾》,通过对狼故事狼精神了解,我最大的收获还在于,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信仰。一种信仰又会对一个人一个民族拥有怎样的力量和意义。有人曾说过,现今的中国人缺少信仰。我觉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可以惭愧的说,我就没有一种信仰。虽然我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地,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人对事也拥有热情的态度,但灵魂深处始终是缺少一面精神旗帜的支撑的。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就缺少了一种强有力的指引,时常让人萎靡前行,颓唐不堪。而姜先生在文中所提到,蒙古族人信奉长生天,信奉狼图腾,正因为如此,蒙古族先辈们才得以在艰苦残酷的游牧生活中,能够以博大的胸怀,乐观的精神,无畏的勇气,世代繁衍生息;才得以与广袤的草原和平相处,荣辱与共。也就因秉承着这一信仰,才开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领土疆域,统治中国一百多年的盛世,谱写了震惊世界的辉煌史诗。虽然,蒙古族最灿烂的鼎盛时期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一去不返,但蒙古族文明始终是悠悠华夏五千年文明当中最闪光耀眼的一颗明珠,她将永远璀璨。

只是而今,我还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我斗胆也把蒙古族的腾格里作为我的信仰,他会不会同意收下我这个虔诚的蒙古族后裔孩子。我想,我对蒙古族精神和蒙古草原那深深的眷恋之情,腾格里是会看得见的,我想他也同样不会拒绝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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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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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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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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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小木偶奇遇记》,他是意大利作家卡尔洛。科洛迪的作品!

里面的主人公是:小木偶 ——皮诺曹 ,翟彼特。主要讲的是:有一个木匠,用一棵神奇的桃木做了已给小木偶他就叫皮诺曹,他会说话,还会走路。有一天他去上学,翟彼特给他了10枚金币去上学,他把金币拿去看马戏团了,回来他却说他丢了,刚说完他的鼻子马上变长了!翟彼特问到底去哪了?小木偶说去看马戏团了!鼻子马上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了!

本书告诉我们说,做人要诚实,不要撒谎,才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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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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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历史长篇章回小说,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独特手法刻画出了一千多个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英勇的刘备、张飞、关羽;忠实国家的王允;小肚鸡肠的周瑜;还有个两面人物曹操……

使我受益匪浅的还要数“荐杜预老将献新谋 将孙皓三分归一统”这一篇章。吴主孙休闻司马炎已经打败了魏国,知道必要伐吴,便立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孙皓为帝。但因孙皓即位后凶暴日甚,酷溺酒色,让羊祜有了可乘之机,派人前往洛阳请伐吴,司马炎看见了大喜,派人去伐吴。当时的孙皓昏庸无能,没有作战计划,败在了司马炎手里。于是东吴四州,四十三郡,三百一十三县等全部归西晋,司马炎又封孙皓为归命侯。三国也归于西晋了。它让我明白了做“王”要尽到责任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让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了,他的智慧不得不令我惊叹。刘关张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就是一句话:《三国演义》是一本老少皆宜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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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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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王梦》,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

《狼王梦》一书中有两个故事:《狼王梦》和《狼种》。

《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狼紫岚对孩子的爱体现在她在蓝魂儿就要死的时候。在蓝魂狼被铁疙瘩砸住的时候,紫岚可以说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一切都是徒劳。为了让蓝魂儿不被枪和猎狗给害死。她只好暗中残忍地杀了蓝魂儿。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狼主,她费了千辛万苦,但她的儿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为了让她的唯一的女儿产下未来的狼王,她与杀死她最勇猛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也说出了猎人为了猎取猎物而丧失了天良。

《狼种》里的主角不狼,而是一条一条狗。这只狗叫大灰,曾经受过警犬训练。但它却返祖了。外形酷似狼,这个故事写出了狗好主人的忠诚。

我想对全世界人民说:“一定要保护珍稀动物!”特别是野狼在我国现在不足1000余头,再不保护的话,就将濒临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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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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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只带茶花。一个月中,有二十五天她带白色茶花,另外五天带红色茶花。没有人知道这颜色变幻的原因。在巴尔荣夫人的花店中,她被人称作茶花女。这名字就叫开了。”这就是茶花女。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再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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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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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就在昨天我把它看完了。

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北宋末年以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的叙说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形象。比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形象。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是朝廷眼中的“强盗”,但是他们劫富济贫,志存高远,他们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为百姓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为国家惩治贪官污吏。他们用生命来书写“义”,即使需要搭上生命也无妨。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看并且耐人寻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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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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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樱写的这本亲爱的笨笨猪非常有趣。她把笨笨猪描绘的活灵活现,我给你说说内容吧!

笨笨猪笨的不可理喻,但他傻傻的很可爱,而且比谁都过的快活。小熊过生日,他因为太贪吃,吃光了所有毒蘑菇,但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竟吓退了来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下盐蛋,它俩都不知道鸭蛋其实就是盐蛋,结果鸭妈妈把笨笨猪的屁股啄肿了,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他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就把老鼠的脑袋换了,最后,笨笨猪认识了自己的新娘巧巧猪……

因为给别人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犹为可贵了。

我们人有些可能与笨笨猪一样笨,可他们如果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再笨也会讨人喜欢,而那些不务正业、心地邪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讨人喜欢,只会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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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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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作品,这本书描述了母狼紫岚是如何将她的狼崽们千锤百炼,并使之努力继承父亲——黑桑的遗愿成为新一代狼王,在将幼儿训练过程中,紫岚和幼狼们经历了各种磨难和种种失败,但她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屡挫屡战,一次次摔倒,又一次次高昂着头颅无畏地站起……

紫岚为了训练第一只幼儿——黑仔,每次捕食后,她都让黑仔第一个吸食奶汁,其他幼崽过来都被紫岚狠狠地踢了回去,直到黑仔吸食完后才让其他狼崽吸食。从中我能感受到紫岚为了培养黑仔的良苦用心,我深深体会到一位伟大的母亲对自己的孩子那份深沉的爱。

但,在某一天的上午,黑仔出去追赶小松鼠,让在天空的金雕吃掉了。紫岚因为失去了黑仔整天失魂落魄,痛失爱子的她还是无法集中精力捕食……但为了完成她和她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她还是咬紧牙关,一步步地从即将崩溃的边缘里顽强地走出来……我不由地震撼了,心想:“失去孩子对母亲而言是巨大的悲痛,世界上的母亲虽然有千千万,但是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对自己的孩子都怀有同样的挚爱!”紫岚——一只母狼,竟然意志力如此地坚强!我不由地心头一颤,心中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第二只幼儿——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被猎人的陷阱夹住了,蓝魂儿不停地哀嚎着,那一刻,她多么渴望自己的母亲能在此时此刻拯救自己!但是,紫岚却做出了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紫岚没有拯救她而是将蓝魂儿的喉咙生生地咬破了,最后,蓝魂儿死去了,死于自己母亲的撕咬。读到这时我的心骤然疼了起来,十分强烈,我如鲠在喉,我想,做这件事情时,紫岚的心必须碎了、碎了……但强大的毅力支撑着她,让她再次从崩溃的边缘挣扎了出来……

第三只幼儿——双毛,本来是一只胆量小的狼,经过母亲紫岚的训练,他蜕变成了一只“超狼”,最后,他因争狼王被狼王洛戛杀了。

最后一只——媚媚。吃掉黑仔的金雕又回来了,因为媚媚快要分娩了,无力抵抗天上的金雕,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她的孩子,她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用母亲所有的爱维护着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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