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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扩写(优秀20篇)

其实对待作文最好的方式是勤于读书。书读多了,自然作文就会写了。但是有些时候,在考场上的作文,是与平时的作文有些不同的。今天小编介绍春兴扩写,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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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拔苗助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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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名普普通通的农夫,宋国人,我并没有多少金钱,但我很憨厚、老实。我一家三口人;我,儿子,妻子。

这天,正午时分,天气十分炎热,连知了都热得叫到;“热死了,热死了!!”家人都在午睡,而我为了养家糊口只能能去田里干活。

路上,我一直在喝水,鞋子却在这时磨破了,我心想;我一身衣物,都是被不了几百次的补丁,而现在,我却要补鞋了,只有等禾苗收成后才能过上好日子,可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我越想越着急。

到了田里眼看禾苗才刚长,而自己有那么辛苦,我便无奈的坐了下来。就在这时,我灵机一动,不然我帮助和苗长高吧,我跑到禾苗中,细心地把禾苗一棵棵拔高了。豆大汗珠从我的脸上流了下来,我走出来放眼一看,哇!禾苗们都长高了。今年一定会是个好收成,我欣喜若狂,飞一般的跑回家里,到了家,我已疲惫不堪,但还是气喘吁吁的多家人说:“今天真累!你们知道我做了什么吗?我告诉你们,我帮助和苗长高了!今年的收成有着落了,我们不用再过苦日子了!”,没等我说完我儿子就跑去了禾苗地,我想;就让他去看看我的成果吧!

儿子回来后,一脸的苍白呆呆的说道;“禾苗全枯死了”。我听到后如晴天霹雳一般,我不相信,“飞”一般的到了田里,一看,惨了!就因为我的心急,我的急于求成才酿成了大祸啊!

通过这次的教训我知道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做事情前应想清楚后果在做,不要急于求成,不然,到后来,也是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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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扩写《李广射虎》作文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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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幼时就很聪明,学习武艺很卖力气。李广的父亲射一手好箭,他便教李广练箭。李广练了三年,就已经百发百中。他站在百步以外,连发十箭,箭能从钱眼穿过去;他骑在快马上,连发十箭,箭箭能把挑在杆上的缨穗射下来;天上飞过一只鸟,他只要瞅上一眼,张弓搭箭,抬手就可以将其射下来。方圆几百里,要说箭法,李广也算是一流的。

李广的一生,大都投入了抗击匈奴的事业。他身经大小七十几次战斗,由于他英勇善战,成为匈奴贵族心目中可怕的劲敌。但是李广在他一生的战斗中常常遭到意外的挫折。倒是两个新提拔起来的青年将军——卫青和霍去病,在抗击匈奴的战争中立了出色的战功。

李广在汉军中有很高的声望,是因为他体恤士兵,爱兵如子,他都赏赐麾下,李广爱兵如子,与士兵同甘共苦,这是一个优秀将领的基本素质,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闭居时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

李广镇守边关数十载,与匈奴征战无数,以其高超的箭法名扬天下,著有《李将军射法》流传甚广。有诗赞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戎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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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季札挂剑扩写1000字

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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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国的大殿里,徐国君臣正在准备迎接吴国使臣季子的到来,苍老的徐王斜坐在宝座上,满意地看着这一切。“主公,晋国的使臣快到殿外了,现在我们请太子去迎接?”一个大臣恭恭敬敬地说,殿后走出一个年轻人,一袭白衣让他显得庄重肃然,这便是太子了。他轻轻向徐王一躬,便走出了殿外。

迎着朝阳,御道上走来一位风尘仆仆的中年人,比起太子,他的气质与稳重都比太子成熟许多,他的步子不紧不慢,更能显出他的沉稳。最引人注目是他腰间佩戴的那把宝剑,虽然没有拿下刀鞘,但是仅仅从那厚重的水牛皮刀鞘,与制作精湛的剑柄中就可以知道这定是好剑,太子正在遐想,那使臣已走到殿前,行过礼之后,便与太子携手进入殿里。

经过一番简单的寒暄,宴会就开始了。太子注意到徐王总是看季子的那把宝剑,他暗想道:“父王很是喜爱宝剑,如今看到这样好的宝剑,定要细细地欣赏一番才过瘾呢”,这时,徐王开口了:“季子啊!你佩戴的那口宝剑定不错啊,能让本王欣赏欣赏?”

“当然可以!”季子很爽朗地答应了。

季子说着将那口宝剑递给徐王。徐王端着剑,细细的把玩着,不停地赞赏道:“真是一把难得的好剑!”,他轻轻地将剑鞘褪去,摆在案上,用手轻轻拂过剑身,又紧紧地握住剑柄,眼睛全在这把剑上,似乎忘记周围还有别人,欣赏这样一口好剑想必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他又轻轻弹了一下剑身,便发出一声清脆的“嗡嗡”回声,又好像小石子投入水潭的脆响,十分悦耳,当徐王把剑装入剑鞘时,还发出低沉的声响。

“好剑!好剑!天下极品!”徐王赞叹不绝,恋恋不舍地把剑还给了季子。

季子走后,太子还时常听到父王盛赞那把剑。

不料,几个月后,徐王突然病危,太医也束手无策,徐王很快撒手人寰了,太子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王位,成为新居。

不久后,季子结束了任务,返回前来辞别徐国君臣。当他得知徐王已经去世了,太子继位了,便十分遗憾地叹息了一声,新君见了,便立刻对他说:“季子先生,您不用担忧,即使先王去世了,但是我们仍会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

“是”季子说道:“我也十分相信您不会毁约的。不过,我只是非常感伤,当时没把这把宝剑献给徐王。”

见新君没有说话,他忧伤地说道:“哎!在上次的宴会上,可以看出先君是真正的识剑之人,我也想把这把剑献给徐王,但因佩剑出使是一种礼仪,只好待我归来,想把剑献给徐王。但如今先君离世,真是可惜啊”,说罢,他快速地摘下宝剑,递给新王:“很痛心没把剑献给先君,只能交给您了。”

新君连忙摆手说:“不!您也是爱剑之人,还是您留着吧‘君子不夺他人之爱’,况且先王没有命令,本王也不敢轻易接受这把好剑。”

季子也没再说什么,把剑又佩戴好,对新王施了一礼,走出殿外,新君看着季子离去的背影,还有他佩戴的那把宝剑,不禁有些神伤。

过了一会,只见几个小吏紧步跑来,报告说:“报告大王,季子先生刚才把宝剑挂在了先王墓旁的树枝上。”

听到这个消息后,新君“腾”地站起,大声道:“季子先生,他现在在何处?快带我去见他”,等他们匆匆赶到墓地,不见季子的身影,只有那把宝剑,迎着微风,映着夕阳,在轻轻地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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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清平乐·村居扩写5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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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山水环绕的地方,一座茅草盖的小屋静静地矗立着。房屋矮小而可爱玲珑,茅檐低低地垂下,好像要亲吻大地似的。这样可爱的房子,有谁会不喜爱呢?我想,谁都会喜爱的!

小溪的前面是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玉带——小溪。小溪里,鱼儿在欢快地追逐嬉戏;小溪的水很清,清澈的让人感觉不到这溪水,偶尔有一两声“哗啦啦”的水声,才想起这清澈的水。小溪两岸,长满了青青的小草,绿草如茵,翠色欲滴。溪水上长着许多翠绿的玉盘,荷花谢了,长出了一个个稚嫩的小莲蓬,可爱极了。

瞧!是谁家的老公公、老婆婆,他们喝了几杯酒后,醉醺醺地用地道的地方话相互取悦、逗乐。老公公红着脸说:“我……给你打……打个字谜,好……好不好?”老婆婆也红着脸说:“好……好!”老公公笑着说:“1314、520是什么意思?”老婆婆想了一会:“一……一生一世……我……我爱……你。”说完,老公公笑了起来,老婆婆也笑了起来。看他们有说有笑是一种多么和谐,多么快乐,多么悠闲自在的生活啊!

在河的东边,他们的大儿子,正在田里锄草呢!在烈日炎炎的夏天里,大儿子热得满头大汗,却干劲十足——“嘿!嘿!嘿!嘿……”他们的二儿子正在学着编织鸡笼,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终于成功了!高兴得手舞足蹈。做出来的鸡笼实用又美观,非常好看。我最喜爱顽皮又淘气的小儿子。他在院子里东奔西跑,玩累了,就躺在小溪旁摘莲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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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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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郑国有一个人,叫“郑傻”。说他傻,其实,一点也不吃亏。听我说说吧!有一次,郑傻看见自己的鞋破了,他就想:买一双新鞋吧!于是,郑傻找了一根草绳,他翘起腿,把绳子拉直靠在脚上面,多余的部分用剪刀剪掉。然后,站了起来,两手插腰立刻大笑起来,说:“哈哈!看我多聪明啊!知道量尺寸,这样买鞋的时候就不会被骗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呀!哈哈……”于是,他高高兴兴地到集市去了。因为走的太匆忙,忘记带尺寸了。郑傻到了集市后,看到那里有许多买鞋的商家。他千挑万选,终于,挑了一家做鞋工艺最精致,最漂亮,也是最便宜的一家鞋店。于是,他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说:“老板!给我拿一双鞋!”这个鞋店的老板可是一个买鞋的行家。老板看了一下郑傻的脚,凭着他多年的经验,马上就知道了郑傻该穿多少码的鞋。于是,立即给了郑傻一双很精致的鞋,笑眯眯的对郑傻说:“客官,试一试这双鞋,看看它合不合脚?”郑傻看后,想:小样儿,想骗我!你以为随便拿一双鞋出来就行了吗?像你这种小儿科还能骗的了我这大智慧?幸亏我早有准备!郑傻开始找尺寸,“我的尺寸呢?”“哎呦喂!”郑傻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说:“我怎么忘记带了呀!它还在椅子上呢!”郑傻连忙对老板说:“谢谢,不过我要回家拿尺寸。”说完,郑傻连忙撒开两条腿朝家里跑去,他好似一支离弦的箭,好象一匹脱缰的马。他回到家后,一把抓起尺寸返回集市。可是,集市已经散了,鞋店的老板也已经走了。郑傻气的一蹦三尺高,说:“一定是我跑地太慢了,下次还要跑快一点。”一个路人关切地问他:“你是给谁买鞋的呀?”郑傻说:“当然是我喽!不是我还有谁呀!”路人笑起来。郑傻不解地问:“你笑什么?”路人回答说:“尺寸不是照你的脚量的吗?”郑傻理直气壮的说:“我宁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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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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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有一个人,他看见别人的鞋子质量很好,再看看自己的鞋子,从鞋帮到鞋底都已破旧,于是准备去集市买一双新的鞋子。

这个人在去集市之前,他在家先用小绳子量好自己脚的尺寸,随即起身就出门了。

他一路上紧走慢走,走了一二十里路才赶到集市。集市上好热闹呀!人群熙熙攘攘,各种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使人眼花缭乱,叫卖声一阵高过一阵。“快来买呀!这里有五花八门的鞋子,漂亮的鞋子。”“瞧一瞧,看一看,生活用品啊!”“这里有饰品,漂亮的饰品呦!”郑人听到鞋铺的叫卖声,直接走到鞋铺,柜台上有各种各样的鞋子。他精挑细选,才选到一双满意的鞋子。这时,只见他在身上使劲掏了一阵,突然脸色大变,猛地跑出了鞋铺。鞋铺老板见了,喊道:“喂,这不是你很满意的鞋子,怎么……”那郑人回头说:“我……我……等下再来……”他一路快跑回家,推开门,好一阵找,还在嘴里一个劲的念叨:“在哪呀,在哪呀……”终于他在椅子上见到了一根小绳子,高兴地说:“找到了!找到了!”

那郑人又是一阵猛跑,气喘吁吁地来到了集市。这时,太阳公公已经下了山,集市的小贩都收了摊,大多数店铺都关了门。他十分沮丧,想:“哎,该死!我为什么会忘记带小绳子呢?”

有几个人见他垂头丧气的模样,就围过来关切地问他:“你这是怎么了?”郑人把事情的经过一说,人们不由得惊讶地问道:“买鞋时,为什么不用你的脚去穿一下,试试鞋的大小呢?”他却答道:“我宁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因为我的脚是不可靠的,所以我不会试鞋子的。”

众人皆笑,这个事情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这个故事就流传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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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过故人庄扩写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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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九月份,马上就要过重阳节了,老朋友做好酒菜,让我去他家做客,拉拉家常话。

重阳节那天,天气秋高气爽、凉风习习,只见他骑了一只马,向朋友家驶去,看到旁边的树叶都黄了,落了下来旁边还种着菊花,有的人家都已经开始播种了,有的还收割粮食。远远望去,这里风光无限,幽静的小路两旁的小树像路标指引着我去老朋友家的村子里面,前边绿树如荫,包围着村庄,那肯定是朋友的村子了,我加快脚步。村子外面,一座座青山拔地而起。

到了村口,之见老朋友早已在那里等候多时了,一见面,我们把手紧握住,久久不能分手,我说:“老朋友,我们好久不见了,真不好意思,让你等的时间太久了。”老朋友说:“没事,我就盼望着你来呢。走,我们上屋里去。”

一到屋里,只见桌子上早已放满了酒菜,桌子上放满了女儿红,我们坐了下来,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是打谷场上,人们都在忙碌着,菜园里种着许多菜,空气非常清新。我们坐了下来,一边吃饭,一边拉家常,谈生笑语的。我问老朋友,今年的丰收如何?”老朋友说:“今年可是个好丰收的季节。倒上酒,我们一饮而尽。”

老朋友,你再多留几日吧。老朋友说。我说:“不了,等到明年的重阳节,我还会来到老朋友家,来看那美丽的菊花。我又走到小路上,不经饮起诗来: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告辞了,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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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扩写老鼠开会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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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老鼠们因经常遭受猫的袭击,十分苦恼,于是鼠王召集子民一起开会,商量用什么办法对付猫,以求平安。

只见鼠王拍了拍桌子,严肃的说:“各位鼠民今天把你们召集在这儿,是为了商量用什么办法对付猫。你们都可以提出意见,凡有采纳者重赏。好!会议开始。”

这时一只强壮高大的老鼠说:“我们可以召集全部老鼠去和猫血战,看那猫还敢不敢来侵袭我们。”这个办法切实可行,但猫和我们是天敌啊,我们去了不都变成了它的“盘中餐”了吗?这个主意一下子就被否决了。

“其实,我们可以这样,我们在猫经常出没的地方放一些人类对付我们的武器——老鼠夹,再在上面放些肉,这样嘴馋的猫肯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吃,哈哈!”一只贼溜溜的小鼠说。这个办法也不行,猫死了,人类还会用更毒辣的办法对付我们的,这个办法也遭到了否定。

“要不,让我这第一美鼠去讨好大猫,成为它的娇妻。”一个身材高挑,爱美的美丽鼠奶声奶气的说。“你少臭美,你一见到那只猫吓得毛骨悚然,还去当它的娇妻呢!怎么可能?”国师叹了口气说。

这时,一个戴着眼镜的聪明鼠意味深长的说:“我们可以在猫的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这样只要猫一来,铃铛就会响,我们就可以逃跑了。”

聪明鼠刚说完,会场里便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老鼠们十分激动,都为聪明鼠的妙招而高兴。这时,一个年迈的老鼠站了起来,一本正经的说:“那谁把铃铛挂在猫的身上呢?”年迈的老鼠刚说完,台下便鸦雀无声,老鼠们无言以对,灰溜溜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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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扩写《揠苗助长》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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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有个农夫叫胡正,他家里很穷很穷,不过他却很懒很懒,整天喜欢东逛西游。

那天他从散场了的斗蛐蛐场子回来,顺道去自家田里看庄稼,“唉,怎么一点也没长高!别人的庄稼长过了腰,咱的连膝盖都没到?”他叹息道。虽然这几天他很勤快,天天来看苗,但禾苗似乎在有意和他作对似地偏偏不长。他坐到田边的那块青石上,看着只几寸高可怜怜兮兮的禾苗,长叹一口气,右手托着腮帮子,左手不停地摸后脑勺,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禾苗。

到了中午,太阳像火舌一样洒向大地,青石边的大树似乎也抵挡不住灼热的阳光。他的头上冒着汗。忽然,刚才紧锁的眉头忽地舒展起来,他一拍大腿,“有办法啦,有办法啦!”他兴奋地腾地站起身,大喊,“明天我就让苗长得齐腰高,看看种田的老把式是你们,还是我。”对了,明天要起早些,趁着他们没下地就来,要不然他们把我的长高术专利偷窥去怎么办?像我一样丰收了发财了怎么办?

他满心欢喜,哼着小曲大摇大摆地回家,到了村里趾高气扬谁都不正眼瞧,村里人觉得怪:这胡正,可从来就没看到他这么神气十足过呀!

“咯咯——咯”,公鸡刚叫头遍,他就一骨碌爬起来,“死鬼,这早又去赌蛐蛐?”他老婆没好气地蹬了他一脚,“把孩子都吵醒了!”“老婆,今天我要下地干一件大事啦,你们就等着过好日子吧。”看着他匆匆忙关门的背影,他老婆疑惑了,空手下地,不带锄头铁锹?这葫芦里买的是啥药?还有好日子?

东方的太阳还没完全露出笑脸,他已经来到田头。把褂子往青石上一甩,卷起裤腿,匆忙下地。他猫着腰,把禾苗一株株往上拔,“长高啦,长高啦!”他边说边忍不住笑,看着身边哗哗长高的苗子,他越干越上手,干脆左右开弓,一手拔一个,又快又好,一下助一双苗儿长高。

太阳升高了,虽然累得有点腰酸背痛,可他并没休息,仍然在一个劲地拔呀拔,一片拔完了,又一片拔完了,汗水顺着脸颊小溪般的往下流,他也顾不上擦汗,因为他看到一下长高的苗,看到了丰收和希望,看到了鱼肉飘香的好日子。

“胡正,你在干啥呢?”一位扛着锄头,头发花白的老人从坡上走下来,看着他奇怪的举动,远远地问。“我,我,我,没干什么。”他抬头看看郑大爷很是不安,自言自语道,“郑老头,不会把我的增高专利看见,偷学去吧?”于是赶快收手,直起腰来,从田里走出。

“嗨呀,你这苗怎么这边高,那边矮,是不是闹鬼了?”郑大爷走进一看疑惑不解,“我六十年种田的老把式,咋没见过这怪的苗呢?”

胡正并不答话,“嘿嘿”地笑了两声,拎起小褂衫匆匆离开,上到坡顶回头望望依然呆呆在看他家田的郑老头,“哼,六十年的老把式?哼,倚老卖老,没见你种田发个财的,你没见过的事多着呢!”

“快拿水喝,渴死了,累死了,累死了。”胡正进屋就嚷嚷,鞋没脱就一骨碌躺在炕上,老婆递来一碗冰凉的井水,听他讲种地的高招后半信半疑。

“娘,俺爹最能干,他种田肯定像斗蛐蛐一样能干!”八岁的儿子,像老爸投来敬佩的目光,边董事地给老爸捶腰,边撒娇地说,“爹,丰收了,卖大钱了,春节要卖好多好多鞭炮我玩呀,卖好多好多肉我吃呀!”

就在父子俩有说有笑的时候,“哐堂”一声,推门进来的妻子软瘫地摔倒在地上,“完了,完了,胡正呀胡正,你真个是胡整呀胡整!苗死光了,死光啦呀!你让我们娘俩冬天吃啥呀?”酸楚的泪水夺眶而出,滴到地上,好像刚洒的水。

在她痛苦的心中,似乎北风呼呼雪花飘飘,饥寒交迫就要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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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游山西村扩写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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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经过一段荒无人烟的小路,路上的沙尘铺满了他的一身,他拍打着袖子,速度还是那么慢,那把老骨头早已无年轻时那样敏捷。他叹了一口气,心里想着何时才能到达那座村庄。

他重新动用了那扶助他多年的拐杖,好似魔法师中的神杖,经过一条大街时,人逐渐多了,许多人都围着一个话题,远处的那座西村,那儿的酒十分烈性,腊肉也是,但都是为了留下游客。有的杀了鸡呀,鸭呀……就是想让游客住下。他听了,不由加快脚步,手中的拐杖敲击地面的频率也在加剧。他经过了大街,小桥,到了大山中,只见山绕着水,水也映着山,大山层峦叠嶂,气势雄厚,松柏生长在崖壁山上,水柔柔软软,曲曲折折,盘绕着大山,向前流淌。

柳树枝叶繁盛,从而在树下特别阴暗,多么绿的树呀,他不惊叹,而花朵却很明艳,不需要阳光来为它反衬,自己仍然可以完美地绽放,他边走边欣赏着道旁景色,无意间,他发现,前方有一座村!不惊大喜,连忙迎上。穿过小桥,十 分陈旧的桥的木板被踩得“吱吱”直响。

他正好赶上了村里节日,村中正在狂欢中,舞步踏着箫声,村里人穿着朴素,衣冠整齐,却渗透着浓浓的原始气息。

真是太美妙,这样的村庄真让人走不了,可还有很多事要做呢,他依依不舍,迈腿走出了村庄,到了村口,不时地回头一瞄,才拄着拐杖走了。

如果这美丽的地方能让我再去,我无论是伴着月亮徒步走,都甘心,在夜光浓浓中,手中的拐杖时不时敲开了你的门。

[游山西扩写作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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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扩写夸父逐日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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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后羿射下九只金乌后,天地间安定了好长一段时间。

但最后一只金乌却错认为光照太强不好,再说,以前是十人轮流值班,现在自己一个人24小时值班,太单调、太累了。于是,他开始偷懒,不正常上班,弄得万物无法正常生长,人们年年收不到农作物,许多人饿死了。大地一片凄凉。

掌管天地间万物生长的绿之神——父,也因为睡过头而忘记巡查。等他醒来时,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正在一筹莫展时,水之神——大泽来了。大泽向夸父说明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夸父深刻地意识到这是自己的失职所造成的,于是准备去找金乌谈。可是,那是很危险的事,金乌太热了,没法靠近。大泽没能说服夸父,于是就送了一葫芦水给共工。可别小看它,里面的水可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又送给他一根成了精的桃树拐杖。

做好准备后,夸父便踏上了寻找金乌拯救生灵的征程。

他向着烈日的地方出发。走过沙漠,高温使他的脚步变得沉重,他大口大口地喘气,但不放弃,继续追。跑过长满大片荆棘的荒山时,全身上下无不是伤痕。虽然是神,伤口可以经过一段时间自动愈合,但免不了要受疼痛,恰巧他的葫芦又掉在荆棘丛里了,当他发现丢了时,他顾不了那么多就又继续追赶。跑到平原时,已经有点撑不住,想睡觉想喝水,但他仍顽强站立,拄着拐杖支撑着跑。身上流着血,脚上磨起了泡,他已顾不到,喘气越来越急促。终于,在烈日落山的地方,他追上了烈日。他将人间的灾情详细告诉金乌,金乌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于是答应夸父恢复以前。夸父笑了,他终于完成了使命。

此时的他口渴得很厉害,拖着疼痛、想睡觉的身子朝黄河、渭水走。他来到了黄河岸边,“咕嘟”、“咕嘟”,一会儿就把黄河水喝完了。他又到渭水,还是不够,并且他的睡觉欲望更强了。这时候大泽出现了,告诉他大泽里的水清凉解渴。

夸父谢过大泽后,就向北走。此时,他已经渐渐支持不住了,脚步越来越慢,口渴的不行,上下眼皮直打架。终于,生命就快结束了。疲劳、口渴、疼痛使他倒下了。他使出了最后的力气,把手杖向后一抛,使出最后的神力将手杖变成了桃林,桃林迅速成长,成片成片,美丽极了!

夸父未到大泽,便渴死了。可是他为人类谋幸福的故事却一直传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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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蒲松龄狼扩写

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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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让人毛骨悚然的旷野里,有一个挑着担子的莽汉正左摇右晃地一边喝着江津老白干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

这个莽汉不是山城棒棒军,他是一个屠户;但他不是普通的屠户,他是——一个喝高了的屠户;一个满载而归的屠户;一个时不时还来几句跑调的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的屠户。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屠户,在邂逅了两只莫名其妙的后,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最后的结局也那么的莫名其妙。

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再这么一个环境下,果然出现了不祥的东西——两只狼。这两只狼也不是普通的两只狼,它们是——两只阴险狡诈的狼;两只饥肠辘辘的狼;两只恶名昭彰的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是拔了皮可以用来做七匹羊牌保暖狼毛裤的两只狼。

屠户还在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根本就没有发现身后有两只狼仔队在跟踪他。这是屠户突然被石头绊倒了,他拽了一扑爬,两只狼停下了脚步,不知道这个屠户在搞什么飞机。(这两只狼也真够蠢的的,一个饱餐一顿的大好时机就这么错过了)

屠户发现了这两只狼后,立即语无伦次地大叫道:狼狼狼狼狼狼狗!(他喝高了)屠户以为是两条狼狗要抢他卖剩下的骨头吃,于是他便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从筐子里掏出了一根——骨头!他把骨头使劲朝一只狼抛去,想用骨头打狗(他认为是狗,其实是狼)——一抛不再追。结果那只狼反倒像条训练有素的警犬一样,只见它纵身一跃——被骨头打倒在地。

屠户高兴地拍手叫好,然后又迅速地从筐子里抽出一根——还是骨头。并用力地向另一只狼甩去,只是这只狼比较聪明,它没有一跃而起,而是张开大嘴等骨头飞到自己的嘴里,这下,它终于——又被骨头打倒在地。

两只狼狈不堪的狼十分不甘心,本来想讨根骨头,吃完就走了算了的,但却被屠户戏弄了,狼急了还要人呢(虽然不急也会咬),它们在一阵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后,一致决定该如何处置屠户,它们的作战方案是——见机行事。(它们可能是被骨头给砸傻了)

屠户见狗还没有追上来(酒还没醒),便想到身旁的麦场去打个盹儿,醒醒酒。他来到了一个柴草堆旁,放下担子和屠刀,立地成佛才怪。他刚准备进入梦乡,结果发现那两只狼直冲冲地朝他走了过来,然后一只狼一边儿凉快去了,一只则猪狗不如地像狗一样坐在地上。屠户拿起了屠刀,走了过去。对那只狼说到:你,给我站起来。他又见狼没有什么反应,又继续发酒疯:你不就是我以前养的那条看门狗吗?哎呀!终于找到你啦!那只狼心想:那你就赶快带我跟你回去吧!让我吃了你全家吧!狼以为美事就要来了,便闭上了眼睛,想象着自己大吃一顿的画面,十分地悠然自得。谁知,就在狼正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屠户却给了它当头一刀:上次偷吃俺家的鸡还没有认错便跑了,俺还没有找你算账呢!

解决掉第一之狼后,屠户刚一转身,便又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只露了根尾巴在外面。屠户又走了过去,说道:好大一条蛇啊原来这一次他又把狼的尾巴当成了一条蛇。打蛇要打七寸,捅肛门。说罢便一刀捅向狼的屁股。于是乎,这只狼自然也自挂东南枝了。

屠户杀完狼后,觉得十分的畅快,酒也醒了,大摇大摆地扛起担子,向家走去。

第二天,麦场的主人到麦场里收麦子,见到以下情景,差点晕了过去:一只没脑袋的狼蹲在地上;一只狼趴在柴草堆里,屁股上插着一把血淋淋的大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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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扩写《夸父逐日》的作文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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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遥远的南方有一个部落。他们个个长得都高大魁梧,力量惊人。因此,他们的部落叫做巨人国。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幸福的生活。

可是天上却不这样宁静,太阳和玉皇大帝闹了矛盾,太阳大败,非常生气,气温一下子涨到了五十多摄氏度,人们都快热得不行,水源也越来越少,甚至有的人被晒掉了一层皮!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有个名叫夸父的巨人。他赤头蛇身两手。本领高强,比一般的巨人高两倍。他被热醒了,大叫:“好热啊!好热啊!大声一喊,竟然把山洞震塌了。

他来到了村庄,问明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大怒:”我一定要把太阳抓来,把它装到冰块里去。“说着,他拿上了蛇王手杖怒气冲冲的出发。

他一跨就越过了一条大河。一攀就越过了一座大山。他一边跑一边想:”以我的速度和本领还抓不到你。“

他到了太阳的洞穴,大笑:”哈哈,找到你家了吧,赶紧出来与我一决高下。这时,太阳发出了万丈光芒,像雅典女神,散发出了大部分的热量,把夸父差一点烤熟。气温不再那么热了。课时,夸父现在口干舌燥,想要喝水。他跑到黄河,一口气喝光了黄河里的水,连一个小水滴都没留下。他又跑到了渭水喝水,渭水的水也被喝光了。他实在是太渴了,又跑到北方去河大湖里的水,可惜,在半途渴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他还有最后一口气,他把手杖往地上一插,就变成了桃林,他想:“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造福人类了!“

多年以后,这里成了路人的停步的地方,每次路过都摘一个桃子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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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夸父追日扩写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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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位名曰夸父的巨神。他来到人间,看到这美丽的景色,心旷神怡。是谁孕育出这么美丽的花草树木呢?于是,夸父去问大树。

“请问,树先生。谁是你的母亲?”大树抬起头望着这比自己还高500倍的夸父,大声地喊道:“我的母亲是太阳,没有她给的阳光,我无法生长。”夸父疑惑的问:“太阳?太阳是什么?”大树用自己的枝条指向天空中一个红色的火球说道:“那就是太阳,伟大的太阳!”夸父顺着大树的枝条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啊,那就是太阳。啊,好刺眼,好热呀。”他伸手想去摸摸太阳。但是摸不到。于是,夸父对着太阳说:“你为什么会发光?还这么热?请您告诉我。”太阳意味深长的说:“天机不可泄露,要想知道我是什么,只有你们自己去探索,才能知晓答案。好了,不和你聊了,我还有我自己的工作,我要把阳关铺满大地。”于是,太阳继续向西飞行。夸父不死心,想探个究竟,于是,便追逐着太阳跑。

一路上,夸父一面迈着大脚追着太阳,一边说:“你别跑,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而太阳却不顾他的执着,继续前进着。大地上不时地发出“咚咚”的声音,夸父的巨脚把光滑的大地踩得坑坑洼洼。哎,可能澳大利亚大盆地,太平洋,大西洋就是夸父的巨脚才出来的吧。

不一会儿,追到了太阳落山的地方,离太阳越来越近,可是也越来越热。于是夸父开始感到口干舌燥,夸父想喝水。然而,路旁的池塘,小溪,三两下就没了。他渴极了。他忽然想起了黄河,于是他跑向黄河。远古时代,由于黄河两岸草木繁盛,水很清。可是喝了黄河的水,仍觉得口渴。他来到了渭水,还是不够。于是,他向着北方跑去,准备去喝大湖里的水。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渐渐地,他走不动了。他口干舌燥,可是离大湖还有很长一段路呢。他坚持不懈地向前挪着脚步。最后,他张着干裂开着巨大口子的嘴唇奄奄一息地说:“看来我是不行了,太阳的真面目只能希望后人来解开了。”于是,夸父带着期盼倒了下去。

他死后,桃木拐杖掉在了地上。奇怪的事发生了,夸父的灵魂进入了那枝手杖,身体的营养滋润了那枝桃木拐杖,于是桃木拐杖渐渐地变成了一大片桃林。这是夸父送给后来探究太阳发光之谜的勇士的礼物——既止渴又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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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赠汪伦扩写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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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李白是一位非常有名气的浪漫主义诗人,写下了很多千古名诗,被后人广为流传。在当时,有很多人仰慕李白的才华横溢,汪伦也是其中之一。汪伦何许人也,是安徽泾县的一个无名小卒。

但他知道李白平生两大爱好,饮酒和游山玩水。于是汪伦写了一首诗来邀请李白。汪伦写到:“先生好游乎?吾这里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酒乎?吾这里有万家酒楼。”李白一看大喜,马上去找了汪伦,他问汪伦:“十里桃花在哪?”汪伦答:“这里只有十里桃花这个地方,因数十里之外只有一株桃花而闻名。”李白又问:“一万家酒楼在哪?”汪伦答:“这里只有一栋名为万家洒楼的的酒楼。”李白心里有些恼怒,但他转念又想:汪伦非常机灵,于是李白留下与汪伦饮酒吟诗。

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李白临走时,汪伦唱歌来送别,李白被感动了,于是作下这首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此以后汪伦的名字得以流传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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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扩写天净沙秋思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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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黄瘦弱的藤条,依在一株光秃秃的老树上,垂下了脑袋。时不时有停落在树梢歇脚的乌鸦,落寞地叫了一两声,又扑腾着翅膀飞向远方。这般宁静!这般寂寞!

自古逢秋悲寂寥,更何况是背井离乡的游子!走在古老的小道上,阵阵西风灌进衣袖,冷飕飕的。多想找个地方避一避那可恨的西风,暖和一下啊!可是,家,在遥远的那边。这一匹瘦马,要何时才能到达彼岸呢?

正叹着,偶一回头,瞧见不远处一条小溪正在桥下飞奔着。是急着赶回家吃团圆饭吧?溪边,一座小房子,隐在树间,从那纸糊的窗口里,透出一点点黄晕的光。那光牵着他的思绪飞向山那边一家子,男男女女,老老小小,围坐在木桌前,中间是一支闪着光的蜡烛,桌上摆着妻子烧的可口的饭菜,大家吃着,笑着,拉着家常多么美好!多么温馨!这些我曾有如今,伴随我的,只有一匹瘦马一颗热泪想涌出眼眶,又被衣袖擦干了。可是,想回家的念头,愈来愈深,要怎样才能抹净呢?

那天边的夕阳,离家愈来愈近;而我,似乎离家愈来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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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十五从军征扩写7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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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十五年,年迈的男人步履蹒跚地前进。他手中破烂不堪的木杖仿佛随时都要断裂。一身蓑衣,一根木杖,以及还乡的信念,是他如今所有的财产。

“曹丞相死了,国家或许要灭亡了吧……”老人回身看向自己来时的方向。战场上的喊杀声,兵器互击之声,箭矢的破空声,攻城战令人畏惧的投石车运转声……过去的一幕幕在老人的脑中闪过:六十多年了,自己当年的老战友先后离去,只有自己还苟活于世。若非心怀回家看望的信念,他只怕是已经倒在路上了。

轻轻叹了口气,老人一步一晃地向前走去。不知走了多久,老人昏花的眼猛然聚焦在一个年轻人身上。那种服饰他是多么怀念,当初那可是镇上几乎所有人都在穿的衣物。

老人跌跌撞撞的走向年轻人,抓住年轻人的袖子,用沙哑的声音说:“溪木镇,你是从溪木镇来的吧。”

年轻人似乎对老人的这种询问已经司空见惯,没有心思回应,匆匆指路说:“是啊,还是快回你家看看吧。”说着,他不耐烦的指了指一个方向就离开了。老人并没有气恼,他向着年轻人指的方向走去,去看看自己六十多年来的思念。

然而造化弄人,如今老人能看到的,不再是欢声笑语的院子,而是一片死气沉沉的墓地。父亲,母亲,大哥,二哥……老人一个个地认出了这些坟墓的主人。此时他的心中,只剩下无尽的失落。

默默赶走了住在家里的野鸡野兔,他随地找了些野生的谷子野菜走向了厨房。这一路,自己还没正经吃过饭呢。

谷子已经熟了,菜汤也端到了石桌上。老人细心地将一个个旧碗填满煮熟的谷子,分别放到了桌旁父母、兄弟的面前。眼前的情景如梦似幻,但他不想管这些,和眼前亲人一起吃的一顿饭已经是他最大的幸福。

呆坐桌前,盯着碗中的饭,突然他意识到了什么。当他再次抬起头时,父母兄弟并不在身边。取而代之的,只有杂草丛生的庭院。

老人一言不发走出院子,向落日余晖下萧索的村落里望去,这个戎马一生的汉子,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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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扩写湖心亭看雪40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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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五年的十二月份,我那时客居在西湖。杭州的大,接连下了三天三夜,天气十分的寒冷,凛冽的寒风,鹅毛般的大雪笼罩着这个世界。

此时,湖中的以往的人声,鸟声,全部都已经消失了。到了那天晚上初更以后,八点左右。我撑着一叶扁舟,穿上厚重而又暖和的毛皮大衣,带着一个炽热的小火炉独自前往湖心亭看雪去了。

此时,刺骨凛冽的寒风肆无忌惮地刮着,冰花在眼前一片弥漫。那时,天与云与山与水全部早已成为雪白一片糊上所显映出来的影子,只有一道长长的堤痕的影子。一点湖心亭的轮廓,与我的一叶小舟,与船上的两三个人罢了。

靠近了岸边,我在漆黑的夜晚独自走到湖心亭上。看见有两个人将毛毡子铺在地上相对着坐下,一位童子正将酒炉里的酒烧得滚沸。他们看见我十分惊喜的对我说:“想不到湖上还有这样的人!”此时我心里也十分的兴奋,他们将我拉过去一起痛痛快快的喝酒畅饮着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我勉强喝了三大杯酒才离去。临走时问他们的姓氏得知她们原来是金陵人,也是客居在此地。

到了下沉的时候,船夫独自一人自言自语地说道:“不要说相公您痴,原来还有像您一样痴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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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仙子·咏江南扩写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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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起床,便看到外面笼罩着一层白雾,是那阳光照耀在江上,腾起了一片片薄薄的白雾。强烈的太阳光刺过白雾,清楚地照着每一户人家。两岸人家的房檐紧密的都快碰到一起了。水面上菱叶和荷叶都飘荡着。不一会儿,就可以看到一条小鱼儿从水中露出头来,仿佛在张望着水面上的景物,要与水底的景物比比哪一个更好看。使原来宁静的秋风平添了几分生气。天上时不时飞过一两只沙鸥,撑开宽大的翅膀,在天上自由地滑翔,令人羡慕不已。每家每户的珠帘都飘着让人嘴馋的香味,而船夫们吃好喝好后,也撑着自家的小船,在河面上来回穿梭,迎接船客,不时地吆喝一声。岸边那飘着酒香的酒店,门边那随风而舞的酒旗也舞动着,真喜欢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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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守株待兔扩写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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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涔

从前,宋国有一个农夫。农夫有一片绿油油的田,绿油油田旁边有一株树桩。农夫每天都要耕田。

一天,有一只凶猛的老虎非常饥饿,看见了一只可爱的兔子,凶猛的老虎急忙跑上去想吃兔子,兔子急忙逃跑,兔子东张西望没看到前面有一株树桩就撞到了树桩。老虎看到人类就很怕,心想“以前我们老虎兄弟都有一些被人抓起来。”老虎转头就走。农夫看到兔子,把手中的农具放在地上,一边拿着兔子一边想,我每天都可以不用干活了,只要在树桩旁边等待就可以得到兔子。农夫兴高采烈的跳了起来。

回到家跟老婆说:“我今天在树桩旁捡到了一只兔子。”老婆就把兔子煮了。老婆和农夫津津有味吃了起来。到了第二天,农夫就不带农具,就在树桩旁等待兔子的到来。后来农夫的田被杂草淹没了!宋国人就嘲笑农夫。

我们不能像农夫那样不劳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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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扩写场氏之孑作文4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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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有一户姓杨的门户,平日里来拜访的客户甚多,数不胜数。门户的主人人情好,常有人请他去酒坊喝酒。一日,他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可不得了。他的儿子一岁时会走路,两岁时能识别出所有文字,三岁时能被背下《论语》.......

时间如流水般哗哗地流去,一晃就是十年。一日,杨氏子的父亲被请去酒坊喝酒,杨氏子在家玩。碰巧他们的邻居——孔君平去拜访他的父亲,杨氏子便出来招待孔君平。他拿出了水果,其中就有杨梅。孔君平见了,指着杨梅,取笑道:“你姓杨,杨梅是你家的水果。”话音落完,只听杨氏子说道:“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孔雀是您家的鸟。”孔君平听到,灰溜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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