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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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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渔家傲秋思写一篇散文优秀20篇

每个人都有十根手指,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他们有不同的姿态和性格,但只要他们握成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了。这个《手指》中的一句话,下面开学吧为大家带来了手指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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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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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15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汪老出生于江苏高邮城镇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和艺术的熏陶。在艺术上给予汪老启蒙和熏陶的,是他的“绝顶聪明”的父亲:是画家,会摆弄、改良各种乐器,会养蟋蟀、金铃子,养花,会给孩子们制作各种精巧美观的玩具;在学业和为人处事上给予汪老深远影响的,也是他的兄弟般的父亲:关心学业但不强求,培养爱好但不强迫,汪老小时候的绘画、书法、作文,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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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心中有古渡散文

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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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汀,濒临汀江,算得水乡。

那年六月,蝉鸣如水,在叶间流洒下来。这是一年最好的时节,叶绿如染,天蓝如洗,花红如火,汀江边蒹葭青葱,碧翠如玉。

此时,还不是白露横江之时。

如果撑一只船,漂游在汀江上,看蒹葭连天;或者身着长衫,伫立水边,看白帆点点,鸥鹭灭没,一定有一种诗歌般的韵味。

可是,一切美好,在这一刻都停止了。

长汀的中山公园里,一声枪响,蝉鸣静了下来,鸟鸣静了下来,一切都静了下来。秋天,虽还远在天际,可历史的此刻却一片蒹葭苍苍,一片白露为霜。

一个书生,在一声枪响后,缓缓倒下。

他,就是瞿秋白,时年三十六岁。

2

是的,他走了,走得十分从容,可历史却一片鲜血淋漓。

那天,是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中共党史,无论如何也绕不过这个日子,就如大江绕不过高峰,就如帆船绕不过古渡。他站在那儿,如一座碑,一座灯塔。

他是第一个拿着笔走进苏俄的。

他是第一个撰写大量文字,介绍苏联共产党的。

在血雨腥风中,他更是以书生之躯,以柔弱之肩,扛起时代危局,主持武装斗争的。正是他拍案而起,登高一呼,从此,共产党人开始了枪杆子出政权的实践。从此,鼙鼓声声,金戈铁马,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红色政权在枪林弹雨里诞生。从此,红军、八路军、解放军,一路走来,走到今天,走出一个固若金汤的国防。

数遍历史,有几个书生有此气魄?

翻遍汗青,有几个翰墨之士有此胆力?

从此,历史风云激荡,翻开了崭新一页。

这一枪,同样让文坛落叶萧萧,落霜如雪。

他从政,更从文。他文采飞扬,一篇篇文字,如箭镞,如匕首,带着亮光,带着机锋,带着犀利和敏锐,刺向对手。他的杂文,善用典故,长于比喻,精于说理,和鲁迅杂文堪称双璧。在无数个风雨如磐的夜晚,他独坐在西窗下,在夜雨芭蕉声中,将一篇篇文章发诸报刊,犹如春雷。

文学巨匠鲁迅,成为他的挚友,交游之余,以翰墨赠送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殷殷之情,见于言表。郑振铎、茅盾这些文坛大家,更是与他把臂论文,盛赞不已。

在他死后,鲁迅在译《死魂灵》时,于灯下叹息道:“瞿若不死,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

六十多年后,著名散文家梁衡在瞻仰瞿秋白故居时,写下一段话:“如果他一开始就不闹什么革命,只要随便拔下身上的一根汗毛,悉心培植,他也会成为著名的作家、翻译家、金石家、书法家或者名医。”

可是,他没有,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他,当时的乱世需要他,尚处于初起阶段的中国共产党需要他。于是,他掸掸长袍,走出书斋,走向远方。

远方,风雨如磐。

远方,血流如海。

他微微一笑,走下门前的码头,上了一只小船,一直走向远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最终,在长汀的一声枪声中,化为一座碑,一座高耸的碑。

3

他是常州人。

常州,是典型的水乡,青花瓷一般的世界,就连雨也是天青色的。大概是山水的陶冶,是钟灵毓秀吧,这儿文化味极浓。走在常州的小巷里,走在古旧的码头上,看着夹着书本匆匆走过的男子和女子,都有着一种文化的韵味。

在常州的小巷走过时,任细雨如丝,漫空飘洒。这时,我总想,当年瞿秋白也淋过这样的细雨,也在这样的雨里夹着书本漫步走过吧。时间,弹指已过去了八十多年,他若健在,也已经是百岁以上的老人了。

可是,他的生命却静止在三十六岁。

照片上,他有着一种文静,一种潇洒,一种清秀,脸上映射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

他是一个典型的文化人。

长于文笔之外,他擅长书画,更善于金石。他画过古松亭台、山人弹琴,笔法有四王余韵。他的书法得自颜真卿家庙碑,又融入龙门十二品笔法。他的金石印刻,刀工苍劲古朴,印文奇拙,为时人所喜爱。据载,郑振铎夫妻百年好合之日,他长袍飘飘,送去一小包,打开来,是三方田石印章,赠送新婚夫妻的。郑振铎一见,喜不自胜。

其人有白云的飘逸,有白莲的心志,不愧秋白。

他从常州书房走出,据说,门外有一条水,水上有一个渡口,名曰觅渡。渡口旁有一只船。今天再去,书屋仍在,可已陈旧,白墙青瓦,一如当年。

门前的那条河呢,流去了哪儿?

那船呢?那船上的艄公呢?还有——当年那个撩起长袍下摆,轻轻一笑,登船而去的书生呢?一切,都已经走远了,走向了岁月的那一边。

站在这儿,我默默的,默默地想象着他登船的样子。

他真的不像一个铁血壮士,他太文人气了,厚厚的眼镜,一丝不乱的头发,以及脸上不愠不火的淡定神色,还有眉眼间那淡淡的诗词味。他可以沿着古诗词去乐游原踏青,可以坐着一只小船观景,可以在“雨中黄叶树”的夜里,吟诵着平平仄仄的诗。

他唯独不适宜于走向血雨腥风。

可是,他偏偏走向了那儿。因为,一个国家已经风雨飘摇;因为,一个民族已危在旦夕。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每一个文化人精神血脉流淌着的基因。他掷下笔,挥手故居,挥手书斋,挥手门前的觅渡河。

从此,书斋里少了一个文人。

从此,征途上多了一位烈士。

4

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出人意料之处。他是文人,却以一种“趟雷”的精神,冲入枪林弹雨里。多年后,看见战斗影片中,有人以身滚地,引爆地雷,热泪盈眶中,我想到了瞿秋白。

他,就是这样一个勇士。

在尸山血海中,在共产党人手无寸铁的时候,他支撑危局,不顾生死,这和“趟雷”精神毫无二致。可是,他硬是趟开了一条路,让一个党旗帜招展,走过风雨,走向今天,并走向辉煌的未来。

他曾是共产党第二任最高领导者,最后,却被留在了中央苏区。

当时,留在苏区,就意味着铁壁合围,意味着被俘和死亡。他毫无怨言,留了下来,辗转向前,直到被俘,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他有着生的机会,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他死前拍照,侧步站立,态度从容,安详,一如当年走出书斋,脸上仍有着淡淡的微笑和淡淡的书卷气,有着一种淡定和安静。

最出人意料的是,他留下《多余的话》,深刻地解剖自己的灵魂。他是党的领袖,更是一个真实的自己——瞿秋白。

5

他曾写过一句名诗:“我是江南第一燕,为衔春色上云梢。”是的,他带来了春色,带来了绿意,带来了鲜花和芳草。

可他,却没有看见“万山红遍”的壮美,没有来得及欣赏“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壮阔,而是在盛夏,在六月的蝉鸣声中,静静离开,

在六月的二十八日,他走出监狱,一直走到中山公园,抬头看看天,天蓝如水;看看远处,青青草色一直铺展到天边。他轻轻一笑,对行刑人员道:“此地甚好!”

然后,他面朝北方,盘腿而坐。

一声枪响,一地白霜,飘落在历史深处。

多年后,梁衡先生写了一篇纪念瞿秋白的著名散文,题目名为《觅渡,觅渡,渡何处》。其实,在瞿秋白走出书斋,走下码头,走上觅渡河的船上时,他已不再觅渡,而是走向心中既定的目标。他的心中,本就有一个古渡,在白净的阳光下,一直延伸向民族的良心,亿万斯年,永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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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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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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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柏林之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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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佳挚友:

收到你的来信已有半年之久,每每提笔回函却不知如何,回国已长达一年,回想在斯图加特的最后时光,憋闷的自己都快受不了了。有大把的时间看书和外出公干,自由的安排每一天的生活。很喜欢德国淡淡的,萧瑟的冬天,回到中国,最大的改变就是要“忍受”,忍受不美的环境,难受的交通,拥挤嘈杂的人群,丑陋的楼群,汽车尾气,勾心斗角,压抑的办公室,这些只能摇摇头咬牙忍受下来。以前还没觉得这么难以忍受,当初太多太多的不情愿,如今太多太多的怀念!

13年kimi刚刚出生不久,我和家人自驾游去了西藏。世界屋脊、雪域天堂,高到极致、美到极致。神圣到极致。在拉萨晒晒太阳、喝杯甜茶、看大昭寺信徒叩拜、吃一碗热腾腾的藏面、在傍晚的八廓街随人流转,想想就向往。想念拉萨的阳光,青旅的早饭,光明的甜茶,大昭寺广场来来往往的人,八廓街曲折的小巷,药王山上大家都拿着50块人民币拍照,骑车去寻找拉萨河的中午,还有几乎时刻都能看到的布达拉宫。

记得在哈佛等妻子下课,她向她的朋友这样介绍我:他永远不会跟你吵架,他的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居高临下的包容,包容到不屑跟你讲道理,包容到让你自己觉得低俗自卑,当你快要憋死,快要疯掉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只有一个字逃。

我始终在怀念那段婚姻生活,时时刻刻在牵盼着她们,我时常会想如果要忘记就太对不起她们了。

2015年1月1日我在阿勒泰将军山,依旧如从前一样喜欢日行千里,登山而望一览众山小,越宁静自己便越发孤独,生活有些混乱,也不知向谁道出心中的苦闷,国内不像国外一样,游刃有余的掌控自己的生活。挣扎在宗教幻象的完满和生命真实的虚无中,左右摇摆,不知自己在搞什么。既无力承受痛苦的真相,又无法真的相信温柔的借口。求主的帮助,主的带领,无论如何,毕竟只有一生。

已此不知还能诉什么,便就此终了,望吾友在英国生活万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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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片红叶一生情抒情散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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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秋天的味道,我嗅出了初秋丝丝的凉意,没有了让人烦躁不安的知了鸣叫声,世界在这来了又去的一瞬间,演绎着悲伤与精彩的片段,微风,携带一片红叶离去,溪水,无声。

一季又一季的色彩轮回,无论色彩如何变幻,无论这篇秋赋多么诗情画意,人们已经习惯和麻木这样的美丽,尽管这丰腴的秋色,足以让心炫动不已,有谁见过,悲伤的心灵阡陌,能够结出丰硕的果实?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当我们打开这扇窗,突然发现,喧嚣的季节沉静了许多,结满果实的枝条,痛苦地扭曲着身体,小草把最后的那片嫩绿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风的脚步轻了许多,小溪也早早启程,迈开追逐秋声的步伐,悬挂了许久的那片红叶,在不经意间,飘落水中、、、、、、

季节的变换就是生命的轮回,该来的来了,该去的终究将去,就在来去的之间,你我如同一片飘落岁月之河的小小红叶,虽然我们无法把握,小溪会带我们流浪何方,但是,悬挂枝头的岁月,就是生命最美的绽放。

来时一棵嫩芽,去时一片红叶,无论世界是精彩还是悲伤,相伴的都是这一抹行云流水,拥有又如何?失去又如何?来去的之间,相信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和快乐,无论在田间还是巷陌,无乱在春秋还是冬夏,都是一份山水间永恒的旋律。

我和你,都曾来过,一切都没有痕迹,也无需秋天作证,打开幸福与快乐之窗,握紧你我自己的世界,去闻听哪秋声的离别,去迎接,秋天之后的秋天到来,没有永恒的季节,也没有永恒的生命,日月星辰都有圆缺,只有流动的生命欢歌,在浩瀚的天宇划过。

放下疲惫的心,把自己写进秋天里,随红叶飘落水中,那飘落的一片红叶,就是一生留下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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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惟愿死去是永生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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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生命,渺小的像黄土地上的一粒沙尘

经不起一阵狂风的吹袭

就消失在骤然腾起的烟尘雾蔼之中

那些生命,同样渴望阳光的爱抚和与大地的亲近

却被瞬间的电闪雷鸣

永远击倒在“淘金梦”的旅途中

那些生命,把最简单的快乐和幸福

幻化为亲人眼里憧憬的富足和团聚的时刻

却被生活的阴暗驱逐走所有的渴望

那些生命,被某些人恣意的画上句号

或者只是要人心酸的抚恤单上

一串少的可怜的数字

即使贫困,生活的激情依旧

就像青春的船帆随风舞动

都不可能会经历一次死亡之旅

现场的痕迹,全都深藏在地下

那些血腥的记忆早被金钱和权利冲刷干净

尽管循环往复,却拨不动早已麻木的神经

死亡并不可怕,惟愿死去永生

可怕的只是会有很多无耻的借口

要这些无辜受难的人们无辜蒸发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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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烟雨红尘步步莲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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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清水洗心,只为与你相逢时的清纯。彼时,心如一张素纸,画山便是山,画水便是水。远在远方,依然不能阻挡我凝望你的方向。我想知道,近水遥山,谁是那五百年前问佛的人?

你要来,你一定要来,如果不,相思时,谁陪我千回百转?弄字时,谁伴我红袖添香?

你的脚步,击碎晶莹的晨露,我安静微笑着,默默等待,看你跋山涉水而来。只因为,我的心中,唯有一个你。

那一月,我素手染妙尘,只为与你相识时的美好。润一抹娇羞,浅浅地微笑,我相信,一定很美。就这样等待,你不来,我不敢老去。果然,你很懂我。你如约而来,看我拈花微笑。你的脚步,水滴般在心间流转,你可知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的出现?喜悦着,因为,我们终于没有错过。岁月老了,情还在,那么青葱,那么鲜活。

那一年,我深禅浅唱,只为与你相爱时的淡然。贴着你的温暖,我的世界妙不可言,没有人会怀疑,爱是最美的誓言。无论多么平淡,无论多么简单,能够朝朝暮暮、长长久久,谁都会喜欢。

那一世,我步步莲花,只为与你相守时的幸福。无论多么久,多么漫长。告诉你,我不来,你不准老去。告诉我,山长水远,谁还会像我一样把你爱怜?没有人,再没有人。心,一直在这里,不曾离开。看见吗?岁月在,我在,你也在,只为相守的幸福。

花虽落,风住尘香。多少年的磨砺,我把心修成了一朵莲,心似莲开,不为相见,只为与你求得这一份情缘。前世,今生,来世,轮回里你的一回眸,刹那芳华摇落,铺满一地落英。烟雨红尘中,步步莲花,是生命里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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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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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最暖和的一日,阳光明媚,紫外线却不强。我似冬眠的小虫子,终于敢让灵魂复苏,从帽子围巾中探出头来,接受这冬日暖阳的亲抚。和同事去逛超市,走到花茶处,各式各样的花朵儿被韵成茶叶的形状,十来朵一小包儿,安静的躺着,小包装后面有体贴的提示,芙蓉花,美蓉清肺;百合花,润肺止咳;柠檬,润汤纤体……恰巧近几日咳嗽,咽内有痰,于是挑了百合花,外加柠檬。到得办公室,第一时间拿出我的花茶味韵,取出两朵百合花,加一片柠檬,倒入了开水,盖上杯盖,赶回座位,置于桌上,倾过头去,静静的看着百合花开,恍然间,似乎还能听到花开的声音,带着绚烂的美丽与逝去的决绝。娇嫩的红,轻软的蕊,直到她的身子伸展到极至,杯中的水,亦染上了透明的娇红,此刻,是倾世的美。亦是花的始,也是花的逝,在遇到水时,就是一生一世,刹那芳华,红颜稍纵即逝。用小勺子加上一勺蜂蜜,将一杯嫩红搅浑,波澜涟涟,然后静止,仍旧是透明的嫩红,此刻,百合花说,安静详和,岁月静好,正如我要说的一样。轻饮一口,酸酸甜甜,如同喝下了自己的青春,留下的仅有一点手握着杯柄的余温。有些神伤。放下杯子,收拾起资料,走出办公室,开始了工作。安静的走在过道上,用嘴角残留的百合花香暗探着我的内心,忖度着思绪,觉得有些黯然的时候,走到了一楼,阳光射了过来,将我的全身笼罩了个遍,那些黯然一刹那全部灰飞烟灭,被阳光照射得无处藏身,蒸发得无影无踪。冬日暖阳,如此美好。莫名的,心情明媚起来,情绪慢慢明朗,甚至有些轻快。不由自主的,笑意荡在我的眼中我的心里,原来,阳光可以令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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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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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回顾了那本汇集了无数悲伤感情的作品——巴金的《》。

可以说,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地写出来的,是包涵了作者的真情实感的。

静静地读着“序”,我突然间感到一股暖流腾了上来,仿佛此时此刻,那位伟大的作家——巴金,正一脸慈祥地坐在我面前,与我对话。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主角,也没有一个人有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传奇故事。他们跟我们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更黑暗些、再黑暗些。那个所谓的“家”早已变成了口中的代名词“苦海”。

又看了看这本书的背景——那是一个充满了陈观念的社会。我不禁感到十分同情这本书中的人物,他们被旧观念束缚着,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我也羡慕那些虽被束缚住却仍不放弃的人,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能坚持下去呢?

在这本书里,作者着重刻画那些丑恶现象,来讽刺黑暗的旧社会,同时也深刻、细致地描绘了“觉慧”、“淑英”等“进步青年”。

我认为,巴金这么用心地刻画这些人物,不仅是为了讽刺旧社会,还体现出他作为一个“爱国者”,迫切的想让祖国强大,旧社会拉开新的一幕,脱离沉旧、败的老规矩。

那么,我将用巴金写过的一句话结尾:春天,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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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是夜行客散文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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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在一群中老年妇女中间,我卖力地扭着秧歌。听过上百遍的乐曲不断冲击着耳膜,已经不再有新鲜感。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麻木,试着调整几次,心想这样喜气的舞蹈不该板着面孔,但我终于发现,微笑只是流星,冷峻依然占据着秋风中的脸庞。头发总是乱,一会又挡住了眼睛。在这个乱糟糟的队伍里,外表的沧桑或许对我更有利,前面领队的几个老太太看我的眼神仿佛探出针刺,吓得我仓皇逃窜到队伍的尾巴上。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在音乐的鼓噪下不自觉间变成一部机器,不断运转,全力运转,身体各个部位,各个关节都在活动,偶尔喘息一下,更多时间已经全然忘却了自己的存在。大脑里空茫一片,眼前只有小广场的两盏灯,一盏昏黄,一盏亮白。

呜呜吹着笛子的那个傻孩子,不知道自己制造的是最糟糕的声响,还在尽心尽力地吹着,每一个舞者都从他面前经过,别人舞别人的,他吹他自己的。一串口水从他的嘴角流下来,一半落在衣服上,一半落到地上。想起一个不知情的舞友说起他,称他是“忧郁的竖笛王子”,忍不住想笑。突然间看见这个傻孩子吹笛子时认真的模样,马上严肃起来,他的专注和我的专注没什么区别。我的眼中那个孩子有点傻,在那个孩子眼中或许傻的是我。

色已深,最后一支舞曲结束,各人走各人的路,散场永远比聚集迅速。有的向东,有的向西。我,一个人,向南。路过小学校门,往里看一下,隐约有几个人在操场上绕圈行走,边走边说说笑笑,给空旷寂静的校园带来一点生气。教学楼顶楼上几间屋子亮着灯,在暗夜黑沉沉的背景下那灯光惊艳地绽放,恍若郭沫若笔下天上的街市,让人禁不住多望上几眼,头脑中浮想联翩。我每天都保持着一种好奇,每晚享受着那么奢华那么璀璨的灯光的,究竟是怎样的人?

超市刚好打烊,那个发福的中年男子关好卷帘门,骑上摩托车。他的妻子在南街开着另一家超市,他们的家在南街。此刻,他的妻子在等他回去吃晚餐。南街是主街,在这个小乡镇上,那里才是做生意的黄金地段。每天傍晚,我从家走向广场,都要经过这家北街的超市。超市里灯火通明,食品日用品一应俱全,那个中年男子颓然坐在门口的一个角落,神情孤独落寞。没有顾客或很少有顾客,这就是北街生意人的窘境。这个男人的身体保持着一贯的姿势,面孔漠然地朝向他的商品,他尽量控制自己不朝门口的方向看,那可能会招致更多的失望。我每走到这里,脚步总要加快一些。

路旁一家新近开业的学生食堂,由于学校里的班主任们搞起垄断,所以景况难以为继,不得以改头换面,变成麻将馆。这次的转型极其成功,几天之后便客满为患。三张桌子不够用,又加进去两张。烟雾也正比例地增长,窗上又新安了换气扇。从外面望进去,里边乌烟瘴气,人坐得满满当当。其中一桌上的三位女士曾是我们队里的舞友,健身的热情最终敌不过的诱惑,原本活蹦乱跳的舞者定定地坐在赌桌前,一样是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可是窗外的我,却感到了一种沉重,一种悲哀。

又走上这高高的石子路,像行走在一段堤坝上,这堤坝因何而起呢?这里地势低洼,雨水容易积存,在这周围的三户人家就开始了明争暗斗。最先有一户在大门外垒砌了一道低矮的围堰,积水就威胁到了另外两家。又有一家在自家门口修了一道砖土墙,剩下这一家受了积水的气,又觉得受了那两家的欺负,岂能善罢甘休,于是花大力气运来几卡车山上的碎石,将自家院墙外侧垫高半米多。这下好,站在这里看另外两家大有居高临下的气势。至于积水,也只能委屈在这三道工程之间,流不走,跑不出,渗掉干掉也要不少时日。炎热的夏季,这三户人家不得不共同呼吸着积水的浊臭,共同享受着蚊虫的叮咬。

剩下的路很黑,头上也没有月亮,但不必担心,很多零星的光芒会陆续出现,走夜路的还有这样一群家长,他们都是去接上完晚自习的孩子。他们有的开着车,有的骑着摩托车,有的打着手电一路步行。家长们总要提前到达,在孩子的班主任的家门口静静等候。一次扭秧歌夜半归来,突然发现前面有一点忽明忽暗的火亮,心跳立马加剧。走到近前才知道是一个接孩子的家长,下自习时间没到,他就在那里不停地吸烟。现在孩子们学习负担重,家长们的负担也随之加重,但无论是哪个方面,只要是为了孩子,家长们别无二话,心甘情愿。天下的父母,差不多都是这样。可怜父母心。

到家,父子俩在静静地看电视,见电脑恰好开着,就坐下来,不假思索地打出一行字:我是夜行客。突然间整个人兴奋起来。夜幕虽然已经降临,但精彩远远没有结束,作为一个夜行客,我的另一种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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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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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说的就是想要成大事、大气候必须从小事做起的道理。所以,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情,反映的就是一种忠于职业、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和精神,其中也糅合着一种使命感和道德责任感。把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做到完美,我们才会有机会在工作中铸就自己的辉煌。

俗语说,“一滴水,可以折射出整个太阳。”一件“大事”都是由许多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组成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也是如此,那些看似琐碎繁杂、不足挂齿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你对工作和生活中的这些小事轻视怠慢,敷衍了事,到头来就会因“一着不慎”而输掉整盘棋。所以,每个人、每个员工在处理每一个细节的时候,都应当认认真真。要想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到无懈可击,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付出你的热情和努力。士兵每天做的工作就是队列训练、战术操练、巡逻排查、擦拭枪械等等的小事;饭店服务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对顾客微笑、回答顾客的提问、整理打扫房间、细心周到服务等等的小事;在办公室里,你每天所做的事也可能就是一些接听电话、整理文件、绘制图表之类的细节。但是我们如果能够一丝不苟地认真做好这些小事,没准将来你就可能因此而是军队中的将领、饭店里的经理、企业里的老总。反之,你如果对此感到乏味、厌倦不已,始终提不起精神,或者敷衍应付差事,勉强应付工作,将一切都推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借口上,那么你现在的位置也可能会处于那种岌岌可危的处境。在小事上都不能胜任,何谈在大事上“大显身手”呢?没有做好“小事”的态度和能力,想做好“大事”只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本就成不了气候的。可以这样说,平时的每一件“小事”其实就是一个房子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些材料,想象中那美丽的房子只会是“空中楼阁”,根本无法变成现实的“实物”。在职场中,每一个细节的积累都是今后事业稳步上升的基础。

大常人们都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想做大事的人太多,而愿意把小事做好的人又太少。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真正所谓的大事越来越少,比如,一台拖拉机,有五六千个零部件,需要几十个工厂进行合作生产协作;一辆小轿车,有上万个零件,需要上百家企业生产协作;一架飞机,共有四百多万个零部件,涉及需要协作生产的企业单位更多。

因此,我们大多数人平时所做的工作还只是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不起眼的事,这些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是一些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就是生活,就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都要从小事做起。一个不愿意做小事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老子就一直告诫人们: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不会做小事的人,也做不出大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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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草房子》读后感作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9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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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小说《草房子》,讲述了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我们跟随着,陪伴着桑桑,共同经历了一段从幼稚到成熟的成长岁月。这一路上,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不断展现在我们眼前:调皮捣蛋、富有想象力的桑桑;受人嘲笑、长不出一根头发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柔弱的纸月;美丽可爱的白雀;有孝心的细马;文静的蒋一轮老师……

书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冲击着我的心灵。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要学会坚强。当遇上不幸的事时,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说自己会坚强,会顽强地与命运斗争。而当厄运真的来临时,大多数人却选择了退缩、逃避。

书中的小主人公桑桑是真正的小强者。那一夜,桑桑的脖子上长了一个很大的肿块,连访多家医院,得出的都是相同的残忍回答:桑桑将会不久于人世。如果我们是桑桑,会怎样?是哭闹?还是自暴自弃?桑桑选择了顽强地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

同样,杜小康也是一个坚强的人。他是“少爷”出身,然而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让他一夜之间失去所有。成绩优异的他不得不辍学跟随父亲放鸭子,还在校门口摆小摊营生。原以为生长在温室中的他无法面对生活的巨变,但在生活的苦难面前,他表现得尤为坚强。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坚强面对!那么,我们将会成为悬崖上那朵开得最盛的花!

成长是一种痛,但我们不愿让它留下伤痕;成长也是一种蜕变,就如蚕儿破茧成为美丽的飞蛾。《草房子》的美,就像书中那些铺在屋顶上的茅草一样经久不腐,以淡淡的笔触将亲情、友情、成长融为一体。

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一望无际的芦苇荡……童年就像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是一切美好的存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成长记录着痛苦,也镌刻下快乐,沿着成长的痕迹,一步步,让我们走向成熟,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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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落叶飘舞,情系清秋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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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落叶飘零的秋,几分萧瑟寒凉涌在心头,片片飞舞的秋叶,好似在诉说着一种离愁。曾经的美丽,青葱的年华,就这样被飞逝的时光无情的掠走。秋天是个诗情画意的季节,也许不该这样悲楚,但满目的残红告诉我们,时光如水,岁月如流,更多的美丽风景,都将是瞬息即逝的烟花,我们无力去保留,谁也无法守住一成不变的温柔,无情的岁月不停地改变着我们,曾经奢望的天长地久,被无情的掩埋在落叶堆积的路口,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很多愁。

回望走过的路,那些一起长大的伙伴,已有了各自的追求,有的驻留在原地,有的选择了漂流,年少时代那份纯真的稚嫩,也不再与我们牵手,只有偶尔的相遇,谈起我们回望的时代,又想起那些年幼稚的欢笑,我们却突然有了无声的泪流,原来岁月苍老了我们的容颜,却没有改变心底的那份纯真,端起酒杯,千言万语溶入于酒,很喜欢就这样一醉方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怀旧。

生活的琐碎改变了我们很多,为生活操劳,为生存奔波,可不论如何改变,心中总会为当初的那份情感而挚热,也会为现在的情感淡薄而失落,一路走来,总是有更多的拾起,但真正能够放下的并不多,因为无法做到超越自己,做到不食人间烟火,那些印刻在灵魂深处的情感,总是无意间就被翻起,每一次翻阅,都是一种孤独,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脆弱。

人生就是一个奔跑的过程,不管如何努力,还是不停的被超越,在与时间的对峙中,我们都是失败者,最终都会被遗弃在无人问津的角落,就像一片落叶,飘零的那一刻,就走出了不属于自己的季节,岁月如歌,唱过了人生悲喜的交响乐,那一段旧韵就与自己无关了,偶尔的翻唱起一首老歌,突然泪流满面了,原来那段走过的岁月,蕴含着太多的不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在乎的那么多!

年复一年,看落叶飘过,相同的景色,却有着不一样的感受,走过风雨旅程,总是感触太多,很多美好的风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就匆匆而过了,回首,只有模糊的背影。尘世的薄凉,莫过于太多的悲欢离合,经历了缘起缘灭,更懂得挽留不住的是人情,看多了花开花谢,明白了抓不住的是岁月。突然发现自己就是那一片落叶,却找不到恨秋的理由!

踏上人生路,就注定了要承受很多,有时候会被迷雾阻隔,看不清未来的方向,也会被现实冲击的七零八落而心存疑惑,但生存的规则,不会给予我们找到懦弱的借口,不断的承受中抹平了狂躁的锋芒,却坚毅了我们的性格,当跨越了荆棘坎坷,脚下踩着的是自信,肩头背起的是懂得,打破承受的底线,往往看到的是更清晰的脉络,突然发现,承受原来也是一种丰实的收获!

有些人需要放在心里,用灵魂去交流,空虚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一个心灵上的知己,有些路却要有个人陪着一起走,相互的搀扶,才是真正的风雨同舟。生活的枯燥,会淡去了彼此间火热的情调,有时候也会感觉到孤独,一种莫名的寂寥,原来岁月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成熟后的缄默,还有一份情感的失落,突然发现,我们一直都渴望一种温柔!

总是心存感激,感激每一道路过身边的风景,是你,让我渲染了生命的色彩;感激每一个走近身边的人,是你,给了我一个微笑的理由;红尘路,每个人都在奔跑,虽不能成为彼此的守候,那一份感动也会在记忆中,偶尔的涟漪起一波激流,生命中总会有那一抹暖香,芬芳在流年的过往中,突然发现,自己不是一无所有,还有惊艳的回眸!

荒凉的秋,给我们带来了些许感伤,却给予我们更多的启迪,使我们更懂得了什么叫珍惜,什么是拥有,时光一错而过,不要说谁留下的遗憾太多,很多都是自己没有好好把握,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旅途中多一份珍重,就多一分收获,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多付出一份微笑,自己就拥有一份快乐,落叶飘舞,情系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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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爱我的爸爸400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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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里走来了一位大腹便便的男士,这个人胖胖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头发乌黑,笑眯眯的。这是谁呀?这就是我最敬爱,最尊敬最最最帅气的老爸。爸爸是个做饭的能手也是一个教育有方的人。

爸爸做饭色香味俱全,有一次,家里来客人了,爸爸做饭只见他把一大块牛肉筋切得又薄又完整,接着爸爸把牛肉筋在锅里炒得咯咯作响,然后又放进了葱花,又开始炒了起来。不就一道火爆牛津就完成了。爸爸又把豆角在锅里炸了一会,放进去好多尖椒终于干扁豆角好了。我们一一品尝完,就觉得特别好吃呢

我的爸爸不但会做饭,还会教育人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逛街。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开满桃花的公园里,我突发奇想说:“你那手机给我拍几张好不好?”于是我们拍了好多像呢。天快黑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当我们路过桃花园的时候,我用手摘下一支花。爸爸看见了生气的说:“你摘一支他摘一支,今后谁还能看到花呀?”我听了很自责。就动手在一张纸上写着:“别摘我,我怕疼”写完后我和爸爸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我爱我的爸爸,因为他给我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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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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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草树木,悲欢离合,一切寻常的小事构成了生活绚丽多彩的画卷。汪曾祺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细腻的感受让他的散文散发别样的魅力,它清新,有趣,吸引着我读下去。其中我最喜欢《寻常茶话》这一篇。

茶,是深受北京人喜爱的一种饮品,在我的家中亦是如此,所以我才对《寻常茶话》这篇文章产生了一些共鸣。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写了关于茶的很多奇事小事,其中他说到他祖父好喝龙井,这恰好和我姥姥的喝茶习惯爱好一样。姥姥退休前是教师,平时为了缓解嗓子不适,就爱喝茶,而且还就爱喝龙井茶,一年四季都喝,这习惯已经伴随了姥姥一生。姥姥会在每天早上沏上一杯龙井茶,喝到中午换一次茶叶,再喝到晚上。因为我经常去姥姥家,所以自然也喝惯了龙井,而且龙井好坏,一“品”便知。姥姥烧水、挑茶、洗茶、沏茶这个过程,我更是看会了学到了,如今,我也开始了“喝茶之旅”,也成了“品茶大师”。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还说到了老北京爱喝花茶,恰巧我姥爷就是这样一位喝了一辈子花茶的老北京人。自打姥爷参加工作以来,便每天早上一碗花茶喝到晚上,姥爷喝茶很淡,每次只放一点茶叶,但他只认准“张一元”的茶叶,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汪曾祺在一次“西湖品茶”中得知好茶需好水,水好,茶才香。我姥姥泡茶的水也从来不用自来水,都是用买来的矿泉水泡茶,因为她也坚信好水出好茶。汪曾祺散文中的语言是那么的灵动,自然和亲切,以至于每一个小故事都让人读起来是那么的有趣。

在汪曾祺的散文中,我们不仅能学到他对文字巧妙的运用,更能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他是一个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生灵,心灵细腻,善于发现生活美好的人,这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喜爱。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过好每一天,留心每一件生活中发生的趣事,这样你的生活方可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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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羊路河的老房子散文

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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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里有条羊路河,河之上、山之下,曾经有过一间老房子

老房子很老,污浊的墙面许多地方脱落了泥皮,露出里面的石块。屋顶上是烟熏黑的椽子,三三两两的断裂,芨芨席子包着房泥从椽子的间隙挤出来,形成一个个鼓包,像一棵树生出了树瘤,像一个老妇人肿大的甲状腺。

在我见到它时,它就是这种千疮百孔、病入膏肓的模样,蓬头垢面地立在羊路河岸上。也许它已经不能更老更破了,时光选择性地无视了它。它孤立在时间之外,无可依靠,也无需依靠。我觉得也许等我老了,朽坏了,它还会一直那么站下去。

我知道它有过干净温暖的年月。

羊路河的石头棱角分明,边缘锐利得可以当刀用。一些人从河底背石头,几个人码墙。也许谁的手指被石头割破过,暗红的血液渗进墙上的石缝里。又有一些人从山坡上砍下松村柏树,粗的做梁做檩子,细的做椽子,上面铺上芨芨草席。墙面上抹墙泥,掩盖石头的锋芒,房顶抹顶泥,隔断雨水和阳光。一座房子诞生得简单粗暴。一些人的劳动让它区别于满山坡的松树柏树和随处可见的石块泥土,它挺拔、干净,气味芬芳。

那时候松树柏树野柳树布满山坡,青羊野鹿豹子和熊在林子里出没。房子的主人们随着日光作息,太阳出来时扛着铁锨、背着绳索出门,工作或者砍柴;太阳落山回来烧炕做饭。有雨的日子,也许会工作,也许坐在门口看着雨发呆。晚饭过后,点起煤油灯,抽着烟、想着家。

有时候他们也会翻几座山头打猎,背回来青羊或者野鹿。野柳树或松树的枝干在灶里噼噼啪啪地响,灶上的大锅里咕噜咕噜冒着热气。老房子记得那些热闹的气味,记得谁在半夜听着河流的声音叹过气,记得谁在大雨里滑下山坡,也记得他们醉倒在草地上的岁月。

这里纯粹,远离世俗,又有着比世俗更浓重的烟火气。那些炊烟、炕烟、莫合烟使老房子慢慢斑驳,雨雪、寒风和思念让他们渐渐老去。房子可以记得许多人从健壮到衰老的细节,许多人记不住房子斑驳残破的过程。在人的一生里,房子的存在若隐若显,人们不会在意去年的雨水冲下几块墙泥、冬天的积雪压裂几道椽子。

在山里,这样的房子有很多,同样清洁干爽;这样的人有很多,同样沉默健壮,他们和房子曾经在一段岁月里水乳交融。

我见到老房子时,它盛满了柴草、羊粪和过期的水泥。山上已经见不到野柳树,传说里它们曾经遮盖过一座又一座山坡。许多的柳树,手腕粗细,褐红的颜色,沉默地睡在老房子里,像一个沉睡的时代。它们等着变成火,变成烟,变成灰烬,让风带到它们曾经活过的山坡。一如那些曾经睡在老房子里人,总归会让时光带走。

那是一场洪水之后,我们要在老房子里住下来做一项工程。腾空房子,用石板补上炕上塌陷的地方,上面铺一层羊粪籽隔潮,房子屋顶上盖块塑料防雨。已经是秋天,山里的天气总是不太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一场雨或者雪。

我们住了下来。它看着我们早上起来,从头发里刨出羊粪蛋子,套上冻硬的衣服出门,晚上又穿着湿透的衣服回来。我们不断的出去又回来。下雨的时候,我们会带回来些泥,起风的时候我们会带会来些土。

晚上的雪落在房顶,落在地上,盖住了我们白天来来往往的脚印。我们睡在到处冒烟的炕上,两个人一床被子。热气通过石板和羊粪籽隐隐约约传到我们身上。那年的秋天的雨雪格外多,球鞋总是湿的,刚脱下来会冒热气,很快又被冻住,连同它里面的味道。那段时间我们格外怀念老房子干爽清洁的时候——虽然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老房子悄悄同化着我们,我们变得肮脏、潮湿、满身羊粪的味道,已经忘了温暖、干净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一座房子,在你疏远了几十年,只有取柴草和羊粪烧炕时才能想起它之后,它已经不属于你了。夜里的寒风显然和它更加熟悉,总能找到我们无法察觉的缝隙溜进来,钻进被窝,抢走身上些微的暖意。它和这山、这河、这夜里的寒风更加亲近。

那些夜里我抽着烟,不断想念着即将出世的女儿,老房子和我格外疏离。它容纳了我,又用潮湿和寒冷抗拒我。曾经也有许多人,在这屋檐下,和我有着同样的想念,老房子有没有抗拒过他们?

总有那么一群人,不同的岁月里,带着同样的情怀,不为人知的活着并且老去。过去、现在、以及将来。老房子曾经见证过这些。

几年之后的另一场洪水带走了老房子,它被重新还原成泥土和石块,再也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我们在那里新建了房子,它坚固、明亮,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变老。世界总是这样,我们竭尽全力抵抗时间,却很难抵抗意外。包括一座房子,包括一群人和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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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别烦了散文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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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的那朵白云,还是童年那朵吗?

划过的那颗流星,和小时对它许愿的那颗一样吗?

挡不住时光流淌,我们都已变幻了模样

稚嫩的脸庞换上了成熟

昔日的欢乐不知去了哪里

每个人都一样,只是世界太复杂

有时候很烦恼,有时候也迷惘

忘了吧,别去烦

成长路上总有磕磕绊绊

记得把快乐留下

拥挤的人潮,会不会有儿时的伙伴

回家的路上,是不是还藏着欢笑

飘香的果园,有没有留下我们的足迹

年少的天真烂漫,如今只剩一些忧伤

好想南飞的雁,可以带我们回家

别去想,莫忧伤

我们的激情刚燃放

人生如有不如意

别忘记,还有我们一起分担

不去管,未来究竟会怎样

至少我们快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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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亮堂在记忆里的明灯散文

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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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老家的幺叔为弟兴兵办结婚酒席通知了我,故请了公休假回家吃酒。空闲之余,七十三岁的父亲对我说,他小时候到寨子包山岭里放羊,最担心羊被豹子咬,回来后遭爷爷毒打。父亲说那时寨子包到处是树,高的如青树、柏树、麻栗树、榕树、松树等等,矮的如橄榄树、红栗树之类,漫山遍野,密密麻麻,抬头望不见天。豹子、豺狗、麂子、野兔,打不完捉不尽。父亲说三次砍树高潮后,现在就剩眼前的光山秃岭了。

父亲说的两次砍树高潮,第一次是指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民大炼钢铁,我们二生产队也不例外。鉴于办了公共食堂,各家各户的锅桶瓢盆已无用处,生产队号召上缴各类金属器物,堆进土窑熔炼。不同器件塞进炉膛,熔化难度可想而知,全队男女老少被组织到寨子包砍树。两个月下来,半吨钢或者铁炼出来了,百年树人千年树王也差不多都化作青烟融入了蓝天。第二次是包产到户初期,田地划归各家各户管理,但山林归属问题晚了半步。善于打时间差的村民就利用中间的空隙拼命砍树劈柴,像是要砍够一万年烧柴似的,你家三堆,他家五垛,不时还有人拿来五尺标杆量量长宽高,算算比别家大约少几立方,到哪座山砍伐才可追上。父亲当时就砍了许多,但由于比不赢同龄男孩,被人嘲笑了不知多少回。人们在背后议论,说我爷爷养了个书生样的父亲,过几年连犁把子都扶不稳。第三次,就是最近几年,修建新农村建设用木料、培植木耳用青树,砍伐了不少树木,原来茂密的树林成了光秃秃的山坡。

听了父亲的三次砍树高潮,我散步来到寨子包我的林地里,只见光秃秃的山林依稀几棵松树、杉树生长着,昔日密密麻麻的青?树不见了踪影。不远处的山林里,一位五十开外的壮汉正在用斧子砍树,那声音是那么熟悉,那么难忘,把我带入了少年时期与爷爷砍柴的快乐中。

二十多年前一个冬天的早晨,大巴山区的院坝和瓦房上铺满了一层白霜,刺骨的寒风吹在脸上手上感觉一阵刀割。我跟着身背背架、脚穿草鞋的爷爷去村旁的山梁边砍柴,为过一个热闹年做好准备。

我和爷爷沿着山梁边的小路往下走,路很滑,爷爷一不小心摔倒了,背上的背架摔出去很远,人还险些滚到下面的河沟里。我将爷爷扶了起来,他又背上背架继续往前走。但我看见,爷爷的一只脚已淌着血。我知道此非摔伤所致,而是他脚后跟上的大裂口被震开流血了。

到达寨子包的山林后,爷爷放下背架,扛着斧头钻进黑蓊蓊的青树林里。可他在树下钻过去又转过来,迟迟不肯动手砍——他实在不知道,不,确切地说,爷爷是哪一根树都舍不得砍。因为爷爷爱这些树就像爱我的爸爸、二叔、幺叔、姑姑一样。但爷爷又不得不砍,家里没柴烧,何况又快过年了。

费了不少功夫,爷爷终于找准了目标:两棵歪头八拐五短三粗的青树和一棵松树。只见爷爷他迅速脱掉了旧棉袄,高举斧头,甩开膀子奋力砍了起来。看着爷爷砍树的样子,我心里感到快乐。因为,他砍树的声音非常动听,而且很有节奏地回响在山谷里。而他砍树时扭动着的弯曲身影,总是显得动感十足,力量无比。我总觉得爷爷不是在伐树,而是在跳一种最原生态的土家舞。

爷爷把砍倒的青树、松树切成段后,再一段一段劈成柴块,然后将一根一根散发着淡淡香气的柴块平架在地上,架成正三角形。生性聪明爱动脑筋的爷爷,慢慢地架,三角形则慢慢地长,一直长成高过人头的层层镂空的三棱柱柴垛。这样做,一是可以让柴块尽快晾干赶上过年,另呢搬运时还能省些力气。双手沾着松油,满头是汗的爷爷,看着柴垛和旁边的我,呵呵直笑。一连几天,爷爷就这么带着我早出晚归去砍柴,自家山林里的柴垛也多了起来。那些柴垛活像一座座新白的楼房,耸立在大巴山的某处山坡上,非常美丽,非常引人注目。

有一年,爷爷又在那座山梁边砍柴。我站在另一面山坡上呆望着他。因为,我被一种奇异的现象所迷惑:为什么爷爷劈柴时高举的斧头落下去的即刻却听不到劈柴声,而斧头再举起来的时候,方才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呢?在以后的多年里,这个不解之谜一直存放在我心里,直到后来上了中学,才知道那是声音与光传播的速度不同所致。

爷爷砍柴,常以杂木或灌木居多。在我的记忆里,爷爷砍柴去得最多的地方,乃路程很远的向家湾河沟。因为那里背阴潮湿,很适宜杂林灌木生长。但这类树木好像特别狡猾,不是生在刺丛里,就是长在很高的岩棱上。因此,无胆魄无强壮身体者,只能望而却步。

从小在山里长大、饱经风霜的爷爷,自然是砍这类柴的高手。有一次,我跟着他去向家湾河沟砍柴。时值深秋,河谷两边的岩坡和岩壁里的柞树、胡栗和苦荆子等杂树,挤挤挨挨,蓬勃旺盛,赤橙黄绿,很是诱人。爷爷选中了岩壁间一处长得最茂密的杂树丛,他将锋利的弯刀别在腰间,然后选择一处较易攀爬的地方,伸手抓住头顶上面的一笼草丛,再猴般纵身一跳,便到了上面的小台阶,接着借助垂下来的一根老藤蔓,奋力一阵上攀,就抵达了那片杂树丛。随着一阵悦耳的砍伐声,那片杂树丛依次倒下,不久,一捆捆柴垛从岩上翻着跟斗滚落下来。当时内心的激动,我难以言喻。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时光的记忆早已远去。而今,我的爷爷奶奶均已故去。和诸多乡亲一样,我家也由农村迁居城镇,成了新时代的新市民。托盛世洪福,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用的是自来水,烧的是天然气……即便如此,爷爷当年砍柴的辛劳与精神,却似明灯,永远亮堂在我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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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深情与无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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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表亲和、平易近人、不拘小节。我很容易与人成为朋友,却难以成为好朋友。我热情却无情。我不惧离别或者说我只怕过两次。与你在一起时,我是倾注了全部热情的,我说过的我喜欢你,亲爱的我好爱你等等。那些都是真的。但是当离别到来,亲爱的,我真的没有不舍,离别后也绝少有思念。

我不止如此对你,我亲爱的,我对自己亦是如此。我如何对你,就会如何对待自己。我可以放下我的爱情,当我了解到他真的不需要我,我放下爱,放下恨,放下隐匿的不甘与虚荣。没有不舍。这是我的无情,但这一切都出自对他的尊重与接纳,这便是我的深情。我是个适合孤独的人,这是上天的惩罚,也是奖励。

我适合无留恋的告别,我同样能以无限的热情去拥抱重新相遇的你。曾经我惊骇于我的无情,我刻意去改变过。在一段被珍惜的关系中,我感恩,无以为报,可我真的可以没有你。我强迫自己哭泣,告诉妈妈我想她,其实我只是伪装自己安慰她,这就是我无情中的深情。我刻意做过很多类似的事,可我却真的拥有自由的心。你可以说我冷漠,因为确实如此,可是,你不能否认我的真诚。这样的我,是真的我,无限的深情与无情的结合体。

我是个适合流浪的人,因为我无限的洒脱与热情。我决定遵从我的心,或许我难以有至交好友,但是我早写下,知己只能是自己,所以不为孤独而自怜。如果我的存在有什么使命的话,我认为应该就是成为淡淡的微笑。成为所有与我相遇的人记忆中淡淡的微笑。我不渴求自己难忘,因为我知道过度的深情便是一把刀,我想成为淡淡的香,而非深深的伤。我爱着很多人,可我也不爱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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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黑夜里拔节的光穗散文

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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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欢黑夜的,我想和我出生在凌晨时节有关。四周寂静地似能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很微弱,却也能听出无可撼动的力度。这样的时候,最喜欢一个人徜徉在无人的街道或是逼仄的小巷,感受黑暗赋予我的深厚和遥远,也可借着这样的时光,让自己的灵魂飞翔起来。此时,庞大的世界,只可感知一个人的存在。这是一种令人开心和幸福的体验。

白昼消褪了,接着黑夜悄然来临。这时我看到,乡村的月光和驻扎在城市里的霓虹灯会成像一个信号,传递着向往光明的期盼,但雀跃的心被光影捕捉着,总是很难安静,就像影子,被月光或灯光拉长又缩小。而在无光无影相随的黑夜听到自己的呼吸,像是触摸着脉搏的心脏,一切都那么清晰可见,你会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你会知道白天的生活因不同人有意无意的干预而显得过分夸张。夜,让人觉得自己存在的真实,因而变得安静,也变得美丽。

16岁那年,我与母亲回到千里之外的故乡,看望病入膏肓的外公。那个无光无影的夜里,我的外公突然病情恶化,必须立刻到十里外的地方求助医生,并把他亲自接到病人的床榻前。年长者此时是断然不能离开的,需要一个机灵、行动敏捷的年轻后辈出面。或许是农村对死亡或将亡之人的禁忌亦或什么缘故,总之没人自告奋勇地敢担当此任,只有我高举双手毛遂自荐,请求前往。我的请求立刻被母亲的呵斥所覆盖。虽然没有去成,但那时我就在心中奠基着黑夜里拔节的光穗了……我的遥想在我提出请求的一瞬间,就变得想入非非了。

我生长在城市的边缘,无光无影的夜会频繁地光顾我的生活,深居其中,会逐渐培养我的胆识和胸怀,我一直以为现在我不羁的个性形成,完全基于那个特殊时代和特殊经历的造就和磨砺。

高中的时候,因为有无穷无尽的晚自习,我必须经常深入到夜里。而我经过的途中,又常常因为偏僻而没有光亮陪伴,于是我必须义无反顾地行走在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夜里。虽然父亲每天在我出门的时候,都要将手电筒塞到我的手上,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甚至替我联系可同行的男生。但我仍然执着地将父亲赠与的手电筒在脱离父亲的视线后,藏在书包的底层,以此来考验自己的胆识。所以很早的时候,我便知道,即便是同一个人,以白天与晚上,有光与无光做底片,他们的行色是不会相同的,人的千姿百态在那时便让我领略和牢记了。也会在黑夜里听到近处的响声,也会不寒而栗,但心底总会为英勇的走出而兴奋。

在孤独而漫长的黑夜里,我的思维往往异常丰富而活跃,离开白天领导同事路人无休止的千篇一律的客套和经过修饰挂在嘴角的极不真实微笑,夜里就可以随心所欲,像这个磅礴的宇宙间只容纳了自己。我可以高声朗诵年轻的海子纯洁无邪的诗句,可以虔诚地为家人朋友轻声地祷告,还可以独自陶醉在自己营造的一份假想的情感沼泽里,不去自拔。我就觉得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里只有独一无二的我,我也明明地盼望着,此时,看似寂寞的领空,为我开出了一朵美丽的花。那份感受,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和实践的。

黑的夜是空洞和辽阔的,足以装下我丰富的联想。我在这样黑幕下饰演着我喜欢的角色,不用恐惧,不用忐忑,自然地将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到底,直到沉睡的人梦醒时分。有时我也会刻意地营造夜的氛围,比如将房间厚厚的窗帘完会地闭合,让房子自然地处在黑暗之中,寻找那份接近心底的声音。我相信这样的时候,整个人都处在一片安寂之中,思想的晨曦才会放出璀粲的光芒。

其实新一天的开始并非以太阳升起为界,而是以黑暗最深的时候为起点,早早便进入了黎明的等待。人的生命也大多来自于那个时段的孕育,可见人的基因形成与黑夜有着太多的关联,一些人对黑暗的排斥和恐惧不过是对身世形成无意识的叛逆而已,没有可遵循的路标让人去辨认和解析。人来源于黑夜,便不愿再回归其中,这是人之本性。所以对黑夜的洞察又明明地被人为阻隔了。

在一些人眼里,我如同一个另类,盘踞在常人的一侧,所以人们的眼睛只有倾斜才可以正视到我。但我以为,对黑夜的偏执和喜爱,取决我个性中的凡事执着,但也有不自信的一面。有时我想这种行为只不过是要排开众人多虑和多疑的眼神,把自己禁锢在可以任意放大或缩小的天地里,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罢了,何管他人站在太阳底下想入非非,指手划脚。

这样想的时候,我就觉得站在无边的黑夜,并把自己修成一座雕塑一般,就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壮举。我可以一边想着过去和未来,一边听着物质之间的对话,甚至于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轻微却有力。我想正是有了那看似细弱呐喊的催促,太阳才不得不起床去做那守望宇宙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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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既然我爱了永不后悔情感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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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断了线,它会找到它最终的终点。而爱断了,就会像一把匕首永远的插在自己的心里,直到永远不敢去拔它。

相知相遇相爱在这大千世界里真的是很难,缘这个字真的是很奇妙的字。

何为缘何为情何为爱,在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人能懂。

有的人得到了爱情不知道怎样去维护这段爱情,当这段爱情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到那时已经晚了,感觉自己就像做梦一样,梦醒时会撕心裂肺。

人生就是这么一个漫长的人生,虽然谈着漫长却而短暂,一转眼白了发,想想年轻的事却而遗憾!

人生会遇见很多对的人,遇到很多对的事。

虽然我跟你在一个网络平台上遇见,但是我每天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听见你的声音,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看见你工作下来的样子。

每次听见你跟我打电话的时候告诉我你很累,你很疲惫,然而我也看见你那憔悴的样子心真的好难受,我知道你有男朋友当你打电话来向我述说你的痛苦的时候,我心里真的好想代替他向你道歉,安慰你。

人生就像跟我们开了个玩笑,每天只能在电话和视频只能听见你的声音和看见你人,如果我要是在离你在的城市很近的话,当你胃疼的时候我就能会第一时间赶到你身边,当你心情不开心的时候我就能第一时间陪在你身边,逗你开心,当你哭泣的时候,我就能第一时间跑到你身边,借给你个肩膀你哭累的时候可以让你靠。

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走在一起,但是我心里是真的好爱你,我为你所做的事情唯一的目的就是希望你开心一点,哪怕你只能开心一秒,开心一分,开心一时,我心里也很开心。

既然我爱上了你,我会为你付出我的所有,既然我爱上了你,我会让你天天开心,永远没有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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