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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树》读书笔记精品20篇

导语:从堂吉诃德这本书里,我悟出一个道理。一个人,无论你是懒懒散散地过完一生,还是争分夺秒地走完全程,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与其虚度光阴,不如珍惜时间;与其珍惜时间,不如多做奉献。千万不要向堂吉诃德“学习”,不能天天做白日梦,真正胜利的果实是要凭自己的努力摘取的!下面小编整理了《去年的树》读书笔记。欢迎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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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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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笑日记——想变成人的猴子。里面的内容很精彩。下面我来讲一讲吧!

你还记得那只会笑的猫么,它又出现了。上一次,马小跳发现了秘密山洞,叫了很多好朋友来看望笑猫。这一次会发生什么事呢?

在笑猫的秘密山洞里,马小跳在那发现了一个人绑着一只猴子在公园给人们表演赚钱。马小跳和他的朋友很同情那只猴子,他们在那个用猴子赚钱的人手中把猴子放了,不知道把猴子放在哪里。笑猫和猴子只能暂时住在马小跳家里。

猴子到了马小跳家里和笑猫一起看电视,一起玩。可是,猴子有时学人类一样,在马小跳的爸爸马天乐的书房读书看报。它是一个想变成人的猴子。猴子只能在晚上才能活动,被马天乐看见了。马小跳给爸爸说出了真相,爸爸和马小跳一起把猴子放回深山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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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卜雨静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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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这篇童话,是安徒生爷爷的经典之作,这篇童话讲的是:一个虚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漂亮新衣服而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谗言,最后光着身子出现在游行大典上,被一个孩子捅破了真相,最终演出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我感觉那个皇帝真是昏庸,也惊叹那两个骗子骗术的高明,他们能了解到人的心里。更感动的是那个孩子的纯真。是啊,上至皇帝、丞相、将军,下至平民、百姓,几乎人人都违心的说谎话,目的只有一个:不让大家发现自己是个愚蠢的人,是个笨蛋!最后由一个孩子道出了真相,所有人似乎都醒悟了,因为那个纯真的声音唤醒了他们,这是一个孩子发出的声音啊!

我曾经思考过,他们为什么都说谎呢?答案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的虚荣心啊!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

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溜溜球玩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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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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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搞笑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作文大全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飘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之后,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此刻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务必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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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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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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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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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逆境中对生命的追求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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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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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杯具,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我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我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能够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感情、追求、梦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能够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欢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可是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我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我的妻子,逼走了自我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此刻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日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能够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期望自我的丈夫多在自我身边多陪陪自我,而是撇下自我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我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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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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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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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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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皇帝新装》,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实在太愚蠢了,

有一个很爱美的国王,他总爱穿漂亮又新潮的衣服。有一天,国王发现没有新衣服穿了,他就下令立刻找人给他做件更新的衣服。这时正好有两个骗子想赚钱,俩个骗子就去对国王说:“陛下,我们会织一种神奇的布,这种布的色彩和图案非常好看,不过,用这种布做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不称职的和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国王听了之后想:这种布还可以用它来知道我大臣们是否愚蠢。就让他们快快地做出这件衣服。读到这儿,我真替国王着急,他怎么能相信骗子的话呢?任何事情是不能脱离实际的。过了一段时间,国王派他最聪明最诚实的老部下去看看。老部下看了以后也对国王撒了谎。他又派另一位大臣去看,大臣也对国王撒了谎。这俩位大臣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不称职,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给国王说谎话。国王决定亲自去看看,国王也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但他却显得非常满意。在生活中,我也经常看到这种情况,有些人为了能赚到钱,用骗、抢等等行为,达到对金钱的虚荣心。

第二天早上,国王穿着这件所为的漂亮“衣服”参加游行大典。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人说不漂亮。虽然有一个小孩说了实话,但国王为了不让别人说他是一个愚蠢的国王,只能装着很骄傲的样子继续向前走。大家都听过《狼来了》这个故事吧,小主人公骗了农民,最终,自己把自己害了,所以说我们大家做人做事一定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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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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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地合上《父与子》这本书,为父与子的一些行为感到好笑,同时也有一份感动。虽然我与书中的人物告别了,但书中用漫画所陈述的事情,却让我留恋不已,它带给我欢笑,也带给我很多思考。

《父与子》是本系列漫画书,因为它没有文字,只有一幅幅小巧的图画,所以看时只能去想象,去领会。说实话,当我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觉得这书不怎么好看,可爸爸总是叫我看看,我只好捧着书东一页西一页地翻。渐渐地,书中幽默可爱的父子俩吸引了我。翻开书,第一个小故事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真是太搞笑了,讲了儿子不会做作业,父亲去教他,可全教错了,第二天,老师拿着作业本来打那位父亲的屁股,“哈哈哈”我笑得牙齿都快掉了,都做父亲了,还被人打屁股,真是太好笑了,让他也知道被打屁股是什么滋味。《忍无可忍》又让我感动得差点掉下了眼泪,故事讲了一个大个子人总欺负那位父亲,可父亲都忍了,但大个子人竟然为了好玩弄破了他儿子心爱的气球,父亲终于忍无可忍,把那坏人打得落荒而逃。漫画书中的每一个小故事都流露着浓浓的父子情深 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 的父亲,尽管他也和书中的父亲一样有缺点,并不完美,可他对我的爱决不不必漫画书上的父亲少,面对着这深厚的父爱,我又能对父亲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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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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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名子叫《亲爱的笨笨猪》。读了第一篇《小猪上学记》这个故事是:上学的第一天第一节是语文课鼎鼎有名的鹦鹉老师要教同学们学拼音“a”鹦鹉老师张开它的钩钩嘴念啊啊突然小猪的肚子咕响了一声,老师问:谁读了一声。小猪慢慢的举起了手,老师忍不住的笑了。最后一节还是语文课鹦鹉老师要教同学们学“o”这一节课老师让笨笨猪念,当笨笨猪还没站起来的时候笨笨猪的肚子又叫了一声,老师又忍不住笑了。终于挨到放学了,老师让笨笨猪留下来扫地小兔给了小猪一包糖果,小猪只顾着吃连扫地都忘了。

读了这一篇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做一个勤劳勤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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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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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去了他梦想的地方——上海,然后发生了搞笑的经历,如:一辆车飞奔过去,搞得三毛一身污泥。三毛看到有一辆平板车,他想,这一定是一张舒服的床,他跳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来这是一辆垃圾车,早上,清洁工接着它去清倒垃圾。他来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倒进去,三毛被阵阵恶臭熏醒,从垃圾堆里猛地钻起来,着时把清洁工吓了一大跳……

通过三毛的各种经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能吃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还可以上学,可以三毛呢,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去上学,在街上到得流浪,就算做好事,也还是被人骂。如今的我们,都能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写作业,我们能在柔软的床上进入梦乡。世界很大,我们可以到处旅行,欣赏世界各地的美丽风景,并尝尽天下的美食……

相比之下,我们是无比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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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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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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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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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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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道德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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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个喧闹的社会,一切都是那么的瞬息万变。比起像大众一样的随波逐流,我更愿意在一个惬意而又安静的下午,喝着亲手沏的茶,手捧着一本《道德经》,去感受古人那时隔千年的智慧。

我很庆幸自己是一名中国人,出生在这么一个有底蕴的文明古国,这意味着我有更多的传统文化可以去感受,有更多的文化精华可以去吸收,有更多的历史可以去领略。读书无疑是一种感受历史和文化的好途径。

比起现当代的这些科幻大作,以及互联网上如此众多的小说,我更倾心于古典文学。毕竟那才是真正有营养的作品。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难免使人们的心变浮躁了,于是人们无法静下心来去吸收那沉淀的文化,反而热衷于一些不切实际的科幻网络小说。可是我们青少年不能随波逐流,我们应该先了解自己的文化,然后才能干出一番新的事业。

有一段时间,我也沉沦了,开始盲目追求一些没有内涵的书。直到那次去新华书店,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那本厚厚的《道德经》,我轻轻拿起它,便不想再放手,从此,我便沉浸在智慧的海洋里。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对话。”可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起到的是引路人的作用,读着它时,仿佛时间静止了,一段慢节奏的时光便产生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不仅是因为书中的智慧,还有那智慧带给我的心理的变化。以前的我,也许太年轻了,敢想敢做,没有目的地横冲直撞,结局总是头破血流。现在,我依然带着年轻的激情,依然是敢想敢做,但不同的是,我已懂得了什么叫脚踏实地,懂得了一步一个脚印,而不是一步登天。

梦想,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太远了,远得连在梦里都看得不真切。可人的一生,不就是不断地朝着梦想前进吗?在这条路上,难免会孤独寂寞,难免会浮躁,我们应该找到那个照亮梦想道路的指明灯,让它指引着你,不断前进,一步一步地,执着地前进。所幸的是,我已经找到了,那就是蕴含着千年智慧、为我及时照亮远方的经典著作——《道德经》。

时隔千年的智慧,令我感动。

我很庆幸有这么一本书,在我的成长中及时的出现,为我照亮通向梦想的道路。我相信它会一直陪着我,直到我到达那个梦寐以求的理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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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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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这个国庆节,我读了一本好书——《窗边的小豆豆》。

小豆豆因为在学校里淘气,所以被开除了。后来到了巴学园,小豆豆一个劲地往巴学园里跑,希望她这样能使妈妈让自己在这里上学,妈妈也不得不跟着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校长办公室。小豆豆对校长讲了四个小时的她在以前学校的事后,校长摸着小豆豆的头说:“好,以后你就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了。”

学校里只有五十名学生,每个年级大约有六七个学生。学校里种了五十棵大树,每一位学生都可以爬,教室是几辆电动车组成的,还有其中一辆是学校的图书馆,在学校正中央有一间大礼堂,是上其他课用的地方。校长很帅气,他不像其他校长那么严厉,而是温和的。每当小豆豆犯错的时候,校长总是耐心地说:“这是错误的,一定要改正。”

小豆豆在巴学园里和其他学生生活得很快乐,巴学园不像其他学校一样只教知识,不教本领。而巴学园呢,却什么都教,让孩子们幸福快乐地长大!巴学园的每一位老师都是善良、温和的,不但教给孩子们丰富的知识,而且教会他们怎样做人。

小豆豆的校长是多么和蔼啊!我也真心希望我的校长和巴学园校长一模一样,让我们度过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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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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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把它看完,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每天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这是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到的快乐。

然而,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吃,甚至还啃过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去上学,简直是是天方夜谭。

三毛的生活和我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如此幸福,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有时候我多想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帮三毛这样的可怜人。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后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帮助那些像三毛那样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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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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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孩子。安拉,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在信仰之中。----------------葬礼悼词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资料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她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立刻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构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能够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资料却又交错扭结的感情杯具,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己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透过自己的努力,选取了和他师傅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期望。并有了感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以前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用心、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样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己的姑妈所代替,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感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关于回族,我明白的也很少,只明白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就应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此刻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就应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就应学会的是放下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下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个性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以前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

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好处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

常常出现这种状况,每当人们在看完一部小说后,而置身于故事人物其中,情绪也久久受故事人物的影响,这也许就是作者在用自己的心,或自己的生命去写的缘故吧。他们并不是为了赚别人的眼泪,那也是他们自己的情不自禁。一个好的作家在写作时,并不急于下笔,而是经过想当长地一段“孕育”之后,他们应对文学,有着宗教般的虔诚,写作在他心中就应是神圣的,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做势,也容不得肮脏和居心不良。因为一颗丑恶的心是写不出真善美的好文章的,也不会让人泪流满面的。难道你不是这样认为的吗?

穆斯林的葬礼,埋葬了无尽的爱恋,又给世间生出了多少痴痴的思念?在这一刻,一切都渐成虚幻,只留那淡淡的影,轻轻的声,徘徊飘荡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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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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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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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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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传奇的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炉火纯青的语言艺术描绘了北宋年间的社会生活画卷。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里面有许多盖世英雄,他们个个武艺超群、计谋卓越、个性鲜明。例:谦恭仁义的宋江、粗中有细的鲁达、勇猛率性的武松、鲁莽胆大的李逵。我特别喜欢里面的武松,他非常厉害,在景阳冈,他赤手空拳就把屡屡伤人的猛虎给打死了。如此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从这些英雄们的身上,我还懂得了男子汉做事要敢作敢当,光明磊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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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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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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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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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阅读了《简 爱》。

《简 爱》是一部外国名著,是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凡却自尊自爱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作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年幼失去父母,在临终的舅舅要求下,舅母收养了她。但简爱在这寄人篱居的生活下受尽舅母、表兄妹的轻视与欺凌,在经历多次欺凌后简爱忍无可忍,不顾一切地反抗。后来被送去一家教会学校,任由她自生自灭,大概在简爱十八岁时,她离开了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教。在此之间,她爱上了这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举行婚礼之际,得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个夫人,且是个疯子时,简爱伤心离去,被一户兄妹所收留,隐姓埋名做学校临时教师。后来发现简爱与三兄妹是表兄妹关系,并得到死去亲人的大笔遗产。寻回亲情,拥有财富的简爱悄悄回去看罗切斯特,却发现罗切斯特在疯妻纵火下,受伤成了盲人。最终简爱重回没有束缚的罗切斯特身边,开始了幸福生活。

小说情节波澜起伏,由始至终,简爱自尊自爱、坚毅倔强的性格贯穿全文。她的性格也深深地震撼了我。在教会学校,她在如此艰辛的条件下,顽强地生活着,学习着,在这种恶劣环境下提升了自己的修养,会书会画会缝会奏,在学校逐日显露出来的坚毅、倔强不禁让人敬佩万分。

在爱情前面,她自尊自爱。面对绅士——罗切斯特,她没有妄自菲薄,而是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所向往的感情。在得知罗切斯特已婚,原配尚在人间,即使她有多么爱罗切斯特,她仍选择维护自己尊严,不顾罗切斯特再三恳求,毅然离去。这种面对诱惑却坚定维护自己尊严不被迷惑的品质最让我震撼。

在金钱方面,她更是有自己的原则。在罗切斯特为她装扮,购买繁多珍贵的装饰物、衣物,她坚持不让罗切斯特大费钱财置办这些,只希望从简。在获得叔叔遗产时,她立即将大部分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她这种淡泊利禄、关心他人的品质也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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