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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和玫瑰》读后感【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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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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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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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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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翻开三国演义的序言,迎面而来的12个字为三国定了一个格局。

三国里枭雄无数,人才辈出,每一个英雄人物都令人佩服不已,但每个人的命运又都令人唏嘘。刘备,刘皇叔,相貌不凡,双手过膝,斜目可观其耳,待人接物仁德宽厚,左右是关张两名虎将;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赵云——赵子龙;谋略有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事的诸葛孔明。然而从群雄并起、充满机会的东汉末年,到曹操手握北方大地孙权牢牢割据江东,刘备却无数次处于危险之中,风雨飘摇,手中连一万士兵都没有,身边仍是关张赵云这些老根将军。将近三十年的时光从未动摇放弃,从未心灰意冷,这样的刘备,如何让人不佩服!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曹操——曹阿瞒,年轻时便足智多谋,而且任性好侠、放荡不羁。当时南阳的许劭以知人著称,他也曾对曹操说过:“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曹操的军事才能是刘备和孙权都无法相比的,而曹操的求贤若渴,也是他最令人欣赏的地方。鬼才郭嘉因病逝世时,曹操失声痛哭,“失去郭嘉我曹操如同失去一臂”,而同年,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曹操为了选拔人才,打破了封建德行和门第高低任用官吏的制度,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来贤才和他共同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而来。孙权,也是一方雄主,即有着曹操的用人水准和大局观,又具备刘备的隐忍气质,其人生轨迹有如勾践再生一般,也是在危局中生存发展,但能同患难却不可同富贵,后期不少诸如陆逊这样人才因其猜忌被逼死或处置,这也是东吴仅能割据一方而不能一统天下的重要原因,令人不禁扼腕叹息。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读到最后司马懿一统三国,我合上书本,不禁感叹:“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但《三国演义》告诉我们的并不仅仅是纷争,更多的是为人的忠勇、仁厚、豁达以及才智。告诉我们成为曹操一样的人,拥有刘备的人品,怀有孙权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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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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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昆虫吗?老实说,我真的不喜欢,它们长得很奇怪,甚至挺丑的,而且我觉得它们挺可怕的。但是暑假里,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发现,其实它们也没有那么可怕了,我在这本书里认识了很多昆虫,学到了很多。

这是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生动地描写了各种各样的昆虫,以及它们的颜色、外形特征和生活习惯。我在这里认识了美丽的大孔雀蝶、横行的蟹蛛、愚蠢的隧蜂、默默无闻的绿头苍蝇,它把我带入了一个昆虫的世界,除了常见的蜜蜂、蝴蝶、蚱蜢……更有数不清的不知名的大小虫子,昆虫的家族太庞大了。

这是一位伟大的作者。书的作者法布尔先生,他耗费他一生的精力只为观察和研究各种昆虫,并把它们写成了著作,后来这些书被翻译成五十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文学界和科学界引起轰动。法布尔也因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法布尔的这种追求真理、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觉得,我在这本书上学到的不仅仅是关于昆虫的知识,更是作者法布尔对事物坚持不懈的态度,这和妈妈从小教育我的基本相同。不管做什么事,只要这个事情是正确的,就应该坚持把它做好,不能半途而废,学习更是如此,今天喜欢明天不喜欢肯定不行,碰到一点困难就胆怯了更不行。任何事情,只有坚持去做了,才能获得成功,而且在努力的途中,我们肯定会学到很多宝贵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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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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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起了个大早。

天气晴好,久违的阳光,今天一定会如约而至。

想到今天将有两场免费公益的家庭教育指导演讲,久郁的激情就要释放,心里已是阳光明媚。

可是,一个人的早饭后,久等没有信息。给负责人打手机,竟然是“关机”。昨天与跟班的工作人员见了一面,也未留她的联系方式。

七点半了,负责人才开机。他说:“今天的演讲全部取消了。因为担心今天会下雨。小李没给你打电话吗?”

出门已经五天了。只有昨天上午进行了一场演讲,听众还在雨中零落。其他的时间,只能是闲居。

最近一段时间,单位里忙碌异常:三年级学生实习、二年级学生上课、新生报到、新生开学典礼、新生军训,而我却困居于南阳油田!

此时的心境,竟如羝羊触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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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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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同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同角度的爱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两个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对彼此的态度上都或多或少的有过傲慢与偏见。在伊丽莎白眼中,达西是傲慢的,因为他不屑与像她这样无钱无势的人说话,更瞧不起一心想把五个女儿都嫁给有钱人的妈妈,还有两个爱慕虚荣的妹妹更是让达西懒得理睬。所以伊丽莎白一家人都讨厌他。而爱情这东西从无到有也是一种另样的奇迹。达西对伊丽莎白从不屑到爱慕也许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吧。旁观者清,我想就是因为她在达西眼里是个另类吧。她不像周围其它女孩那样围着他说好话,也不会故意摆弄身姿来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上流社会待久了的他才会注意她,对她好奇,才想要了解她,因为与众不同爱上了她。这现在已是太多偶像剧里用过的桥段了。好吧,我们回到故事。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受到拒绝而深受打击。于是他给她写了封长信。伊丽莎白应该是从这封信开始对达西放下了偏见。信中解释了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而后的几次会面后,两个人便冰释前嫌,相互产生了爱慕。当然偶像剧嘛,怎么会让男女主角一帆风顺呢!伊丽莎白的妹妹少不懂事,跟一个及不靠谱的人私奔了。而这个人当初还向伊丽莎白示过好,并且说过达西先生们的坏话,当然误会早在那封信里解释过了。(天哪是好久没有写东西了吗?好多字都不会打了。)于是伊丽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助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起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爱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后来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知道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哦对了,写到最后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美好,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美好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但是后来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后来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很鲜明,阅读的同时也时常与现在的生活和人物进行对比。此时此刻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性格决定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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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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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的叔叔向我推荐了一套《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

《昆虫记》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课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就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文,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语言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它都会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像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也一定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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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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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端午节和六一儿童节的假日里,老师让我们看了一本书,那就是我们中国人猜想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也写出了人们的想像。我挑了几篇课文给你们讲讲。

我先给你们讲讲盘古开天地的主要内容吧:在很久很久以前 , 宇宙里十分混乱,宇宙像一个大鸡蛋,在这大鸡蛋中有一个巨人。他在混乱之中一直睡了一万八千年。他觉得这一片黑暗十分闷得慌,也看不到一丝光明。于是盘古胳膊一伸开,脚一蹬,大鸡蛋就被打破了。可是,在大鸡蛋外面,也十分黑暗,盘古他一打一踢,一下子把这一万八千年的黑暗打散了,清的一部分变成了天,重的一部分变成了地。盘古怕他们再合起来,他就脚蹬这地,手举着天。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天地已经相离一万丈了。盘古也长成了一万丈高。天地相距十分远的时候,盘古渐渐的倒下了。这时他的双眼变成了太阳和月亮,他的头变成了东山;脚变成了西山;左臂变成了南山;右臂变成了北山;头发变成了星星;呼出的气变成了春风;他的灵魂变成了鸟兽鱼虫。

还有一篇课文叫作《女娲补天 >》。有一天,天塌了,世界上一片混乱。女娲不怕危险,去找五彩石,找到五彩石以后,女娲在地下冶炼了五天五夜。她飞向天空把天补好了,人们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怎么样,你也快来读读这本神奇的《中国神话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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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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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的认为曹雪芹本身不是想表达那种形而上的所谓出世哲学,或者说他是为了表达一种个人信仰观点,也许我今天所分析的也并不是他当时内心所要表达的,但却会是他骨子里,灵魂里有这么一种潜意识的存在。

就像我认识一个人要和他成为朋友,通过他和我的交流去洞察他这个人的本性,是我交朋友前必须要做的,这其实是一个道理,红楼梦这本书是曹雪芹的语言,我们不能只理解他语言的含义,而不去认识他内心的灵魂,有人说读书就是交朋友,书就是你要结交的朋友,想结交一个朋友,你不能只懂得他的语言,而要透过语言,了解他的本性。这就是白先勇和蒋勋他们解读的特点,他们只是了解了语言,没有深入到曹雪芹的灵魂中去,也许会误解,也许会歪曲你这个“朋友”的意思,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仅供大家评断。

红楼梦开篇曹雪芹其实是设计了这两个神话,一个是神瑛侍者,一个是石头,神瑛侍者的浇灌绛珠仙草和凡心偶炙我觉得是一种代表“情”的灵魂,于是这种灵魂最终给了贾宝玉,但同时给予贾宝玉的还有一块受到历炼而无才补天的石头,带着去温柔乡享福的欲望,这块石头也自然成了宝玉身体的一部分,他们和宝玉一起降生到凡间,这两者的结合就是一个真正的贾宝玉,他之后屡次的摔石头,其实本质就是一种情与欲望的偶尔冲突。

来到凡间,通过贾宝玉的逐渐成熟,他受到警幻仙姑的告诫,这都是为了让他觉悟,觉悟这种“情”的不可依赖,当然点醒最终没有成功,因为人生往往是需要去经历,于是贾宝玉经历了人生,最终在晴雯死的时候,开始逐渐的醒悟,当晴雯尸体被焚烧的那一刻,他写出了“及闻櫘棺被焚,惭违共穴之盟”的《芙蓉女儿诔》,压垮宝玉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之后林黛玉的死,彻底的让宝玉“悬崖撒手”。

但曹雪芹在开篇,为什么要设计一出让石头回归的戏?我们都知道,最后石头回归了大荒山,其实这才是一个容易被我们忽视的重点,曹雪芹最后是把宝玉的那块有欲望的石头,让它回归到了石头的本真,而不是要诠释贾宝玉的出世,因为这块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一开始寄托的灵魂,石头从无欲到历炼产生了欲望,最后通过温柔乡的经历,又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成为一块没有欲望的石头,一个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循环,最终无欲才是自己的灵魂解脱,这就是曹雪芹赋予石头所要表达的人生哲学。

这让我想起《庄子》里的一种人生智慧,延伸出我们今天能理解的意思,就是你的幸福,源于你自己把你的欲望控制在你的获取能力之下,也就是说你的欲望要小于你的获取能力,你就是幸福的!这也许恰恰是曹雪芹的一种最后灵魂的回归,用石头来告诉我们,欲的缘起缘灭,而不是让我们出家当和尚,所以,贾宝玉只是一个皮囊,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往往我们最先知道的,却是最后容易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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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二年级200字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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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头历险记》是意大利作家,贾尼·罗大里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是洋葱头,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他梦想拥有一个平等自由的世界。

在水果蔬菜的国家里,老洋葱头不小心把柠檬王踩了一脚,然后被柠檬兵给关进了地牢,还给老洋葱头判了无期徒刑。洋葱头去监狱看望他的父亲,父亲告诉他,好人都被关进了地牢,坏人都被柠檬王养在宫中。洋葱头下定决心要就出他的父亲和那些好人。

洋葱头背上行李开始行动。一路上他历尽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而且他一路上乐于助人,交了很多的朋友,有南瓜老大爷,小樱桃,小菜豆,葡萄师傅……他们多次营救,但是都没有成功。尽管如此,他们毫不认输,他们团结一致,用他们的智慧通过地道就出了老洋葱头和那些好人们。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洋葱头聪明乐于助人,而且还很有正义感。我们大家都要像他学习,面对困难永不退缩。而且在生活中我们要乐于助人,这样才能交到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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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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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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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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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一本《红楼梦》,不自觉地嘴里就念出了这些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可偏偏是这些荒.唐言,道出了多少人的辛酸苦辣。

初读红楼梦,我处在云雾中,众多的人物,绕口的古文,丰富的对话都是我目不暇接。只记得了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几个重要的人物。当时,你若要问我这些人物关系,我是不清楚的。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王熙凤。林黛玉动不动就掉眼泪,这样的人我是有些鄙视的。同时,她又爱在言语上计较,动不动就不理别人,我对她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再就是宝玉,说他对黛玉有情,他偏偏又周游在那些个姐姐妹妹中,说他对黛玉无意吧,他偏偏就招惹了。所以,对于宝玉,我也是有几分看不起的。对于开始时的王熙凤,我是有几分欣赏的,她精明能干,心直口快,能说会道;但后来她对尤二姐的步步紧逼,以及为了一点财产而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她又产生了一点厌恶。总之,开始我对《红楼梦》的印象不是很好。

后来,随着对《红楼梦》背景,作者等方面的了解,我开始理解那些人的行为了。黛玉虽然多愁善感,但这也是她所处的环境所定的。想想一个小女孩背井离乡,来到外祖母家,虽然有血缘关系,但总觉得自己是个客人,每个行为动作都万分谨慎,生怕叫人耻笑了去。后来遇到所爱之人,可惜天不遂人愿,到最后还是含恨而终。一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道出了黛玉一生的悲与苦。如此看来,她倒也确实可怜。就如她自己所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至于熙凤,人们说她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没错,她机关算尽,以权谋私,但她也是个率直泼辣之人,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女子。她不完美,不是个好人,也许《红楼梦》中没有一个实在的好人,他们是真实写在书中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影子模范。

真实而又有性格的他们与她们在一本名为《红楼梦》的书中活着,那一群人的生活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生活。他们为现在的我们打开了一条通往那个时代的时光隧道。

此刻,我回想着书中的情节,人物,对话,我觉得那就是一场梦,朦胧而又真实,心里觉得它是凄美的,但又不知它凄在何处,美在何方。就如书中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是本书的真谛吧!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在一个寂寞的午后,我们也来读《红楼梦》,为书中的人物痴狂,体会其中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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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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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因为自己长得丑陋,没有人喜欢它,开始四处流浪。

它白天不敢出来,晚上才出来找吃的。猎人们来打猎时,一只猎狗发现了它。但因它实在是长得太丑了,连狗也不敢咬它。它又开始流浪了。

有一天,它来到一座小屋子,在前面的院子里住下了。第二天,屋子的主人---一位老婆婆,她养的猫和老母鸡发现了它。老婆婆让它下蛋,但它不会,只好又逃走了。它来水塘里游泳,因为冬天快到了,水里很冷,差点把它给冻僵了。一位好心的农夫把它带回家,救活了它。农夫家的小孩儿想和它玩,可它很害怕,所以又逃出去了。

春天到了,小鸭子飞到公园里游泳。突然它发现水里的自己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就很丑,所有的朋友都排斥它、嘲笑它。可是后来它却靠着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了一只美丽的、能够在蓝天上自由翱翔的白天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心中有梦想,只要不放弃,丑小鸭也会变成白天鹅。读了《丑小鸭》之后,我收获的不仅仅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而是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明白了只有努力才能成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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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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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阅读了《水浒传》这本名著。这本书把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各个英雄个性鲜明。这本书主要讲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

在水浒传中,我印象最深的人是“智多星”吴用。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他的聪明才智很让我佩服。

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武松。武松为兄报仇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武松打虎最为精彩。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家喻户晓。武松在景阳冈下“三碗不过岗”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过冈,后来路遇老虎,武松后来竟然赤手空拳打死了老虎,太让人吃惊了。

《水浒传》很耐读,百看不厌,它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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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毛流浪记》二年级读后感200字左右

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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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感人的书,这本书我读了两天,三毛的很多事情都很有意思,有时候逗得我哈哈大笑。

三毛是一个笨笨的孩子,因为他很想学一门功夫可是总是学不会,有一次,一个小男孩捡柴火,小男孩说:“捡不到,咱们回家吧!”三毛想捡一根很大的柴火,他就跳水里了。到处流浪的三毛没有自己的家,很多好心人都邀请三毛到自己家去住,可是有一个坏人不喜欢他还要三毛住他家里,结果让三毛吃了很多苦,我好想成为三毛的好朋友来帮助三毛。

三毛的故事都很有趣,他乐于助人、随机应变而且还勇敢坚强,自由的性格大家都要向三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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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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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之后知道了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和一些金银财宝,杀了自己的义父,并拜董卓为义父。我觉得吕布只为一点财宝,就会杀了自己的义父,真是一个没良心的人。

后来,董卓越来越霸道,激起了一些大臣的愤慨。那个董卓,自从有了吕布,他就把自己当做很厉害的人,谁都打不过他。有一天,司徒王允把一些大臣请到家里,痛苦流滴地说:“董卓横行霸道,汉朝要亡在他手里了。”我从这里感受到,那个董卓也太卑鄙了,连一些大臣都不放过。

我读了《三国演义》后,我懂得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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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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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题记

又是一个九月。

秋风萧瑟肆意在人间来往,每到这时总会有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之感。

漫步在大街上,我不禁又想起那曹公笔下伤春怀秋,才华横溢的女子——林黛玉。

这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悲剧。

女娲补天时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单单剩下了那一块石头。被那神瑛待者灌溉雨露,要来还他一生的眼泪的绛珠仙子。那与贾宝玉有缘无伤,空劳为他“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夏年年”的林黛玉。

初见时,宝玉与黛玉都在心中暗自衬度:这人好生眼熟,似在哪里见过?只是那宝玉快人快语不禁说了出来,引得贾母嗔笑。但他心中却再也按捺不住问黛玉,妹妹可有玉?黛玉只答道:那玉本就是件稀罕物,岂能是人人都有?宝玉竟登时跳了起来,上演了一场砸玉风波。现在想起来,心中一阵酸楚,这已经是一个悲哀了!两个一见如故,情投意合的人,竟没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的东西!黛玉怎会不痛呢?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她有什么呢?她多么想要一个可以和宝玉相配的东西啊!但是,偏偏,偏偏她什么也没有……她只是一个孤女,一个父母早已双双亡去的孤共啊!

一个从小寄居在舅舅家的孤女,谁会在意,谁会去安慰这个倔强,自尊又脆弱的女子呢?她开始变得小性儿,变得像小心翼翼又全副武装的刺猬,对一切有金的人敏感,金玉良缘已变成她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只能葬花时独自抹泪呜咽,只能将心寄托在给宝玉的帕子和其中的题帕三绝。

还好,还好宝玉与她情投意合,志趣相同,厌恶那黑暗的社会,向往那自由的人失,他们一起共读西厢,赏花品茗,结社联诗!那是多么惬意的日子啊!

但木石前留的单薄无力怎又敌得过封建卫道士的迁腐呢?

王熙凤的偷龙转凤,让贾宝玉娶了他们心目中的完美女子——薛宝钗。他们认为他们成就了金玉良缘,但他们错了。自宝玉知道她心心念念的妹妹已经逝去后,竟选择了出家,从此脱离了这莽莽红尘。

在这儿,我竟十分感谢高鹗、感谢他让黛玉先走一步,没有经历贾府抄家,不然她那样如清荷一般孤傲好会怎样呢?是被卖为女奴,从此尝尽世间悲凉?还是不愿受这般耻辱,自缢身亡?我不敢想像。

不知道黛玉临去时有没有想起那宝玉为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诛》,也不知道宝玉后有没有忆想自己当时的一语成谶: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才发觉纳兰容若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为何会被传唱至今。我们不知道以后会是怎么样,当初的黛玉也不会明白以后的结局便是: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但初见时是那样美好。她就宝玉眼中那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妹妹。

秋风依旧,花落仍然。

如果那位少女如今还在,不知道是不是会笑着呷茶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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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六年级下册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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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就应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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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二年级作文西游记读后感600字左右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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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昆虫记读后感"Journey to the West" s work.It is full of bizarre and wonderful myths. Whenever I read the Journey to the West, I always cant help melt into the wonderful plot.Insect Reading after reading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

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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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后感之《西游记》600字范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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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暑假里,我读完了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曲折难料,耐人寻思。这本书是明朝的吴承恩所著。

《西游记》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分别有:大师兄孙悟空,他经历了许多困难和考验,拜菩堤祖师后终于学会了七十二变,还学会了驾筋斗云,一个筋斗就能飞十万八千里,他还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的眼睛,每次都能准确的分辨出妖魔鬼怪……在取经的路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现在说说二师兄猪八戒,他原本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玉皇大帝惩罚到人间,又投错了猪胎。总之猪八戒就是个贪图女色、好吃懒做、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家伙。三师弟沙和尚,他原本是天庭的卷帘大将,因打破琉璃盏,被贬出天界,在流沙河做妖怪。他忠厚老实,武艺高强并且对唐僧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师傅唐僧俗姓陈,是唐朝的第一高僧,因此人们称他为“唐僧”。他举止文雅、性情和善。被如来佛祖暗中选中到西天取经。后来在取经的路上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西天灵山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人有善恶,事有好坏,对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也没有无辜的孩子被拐卖,再也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世界永远和平。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无论在生活、学习中想要做成一件事情,肯定都是不会一帆风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有不怕困难和坚持不懈的信念。就一定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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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南旧事》读后感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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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书阁”里,我看到了它。书的封面,有些旧了,似乎在苦诉着自己被人们给遗忘了。我打开了那本书,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老北京人的生活。让我难忘的是小说的序言------《冬阳·童年·骆驼队》。

序言围绕着“骆驼队”,写了不少有趣的事情:看骆驼咀嚼;和爸爸谈关于骆驼脖子底下挂铃铛的事;想为骆驼剪垂在肚皮下的毛;好奇地问夏天骆驼到哪儿去了?这些看似小小的镜头,让作者的童年变得美好,更加妙不可言。这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

现在的冬天,哪还有随处可见的骆驼呀!但是,我的童年,也一样美好。我的童年,一路上几乎都是书香做伴。许多著名的作家,他们写的书都形象,生动,引人入胜,每每都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当然,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的:可以去植物园欣赏各种奇花异草;可以去看到各种珍稀动物;可以去科技馆见识各种高科技;可以……我的童年,可以和小伙伴一起到处玩耍,无忧无虑。

这就是我的童年生活,《城南旧事》让我了解了作者的美好纯净的童年生活。童年生活,回味起来都是满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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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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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看完了《人间失格》。做为读者,被开了上帝视角,对于主人公叶藏,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怒其不争。

出生好、惹人喜欢、聪明,你看,这些都是人人想要的,他出生就拥有,怎么就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了这样了?他的童年,都在看着别人眼色过的,在心里计较在着怎样才能惹人喜欢,怎样才能看着乖巧。后来,他不管不顾,随着自己的想法过了一生。要说他这一生过的好嘛?不好,或者说,这一生过得很丑吧。把人性里的丑都表现出来了,可是,这不正是活出了他自己吗?我们总是活的很假装,努力想变成人们所向往的模样,可是向往的模样是真的我们吗?好像并不是,我们总是宣扬自己的善良,自己的无私,自己的伟大,可是阴暗的呢?我们并不愿意承认,承认我们嫉妒、我们自私、我们懒散、我们贪心。

太宰治在书里写到“我对人们的恐惧,在心底与日俱增蠢蠢欲动着,但在现实里,演技却日渐成长。”这是他的成长,也是每一个人的成长。由孩童时的无忧无虑,到成年后的左右顾虑,好像生活少了点真实,我们总能笑,却不是因为快乐,因为演技,我们需要演戏,我们不敢展现恐惧,总是要在惶惶不安中扮演着冷静,可又多少人曾躲在自己的天地里悄无声息地哭泣。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戴上面具,开始学会演戏,终究逃不了变成这世俗中的一员。我不愿意变成太宰治,一步步看穿自己,一步步走向地狱。我宁愿戴着面具,扮演着自己,终究是一场莫名的荒.唐。

《人间失格》里叶藏很荒.唐,他荒.唐在颓废、在贪婪、在懒惰、在贪心,这些都太丑了,尽管他落得这般田地,我也不会可怜他。他不懂得挣扎,一味看向深处,一直盯着深渊的人,深渊也在盯着你,他便是被深渊所吞噬的一员。人的强大在于,有自控力,即在诱惑面前,懂得舍取,一味看向人性,却忽略了人的自控力,最终只是放纵自己掉入这深渊。在书里看到自己,却又害怕是自己,我知道人的本质从来都带有灰暗色彩的,却又害怕自己被这灰暗吞噬。要说生活,多去触碰阳光吧。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太宰治

人,是不会自我教授妙谛真言的。我们所能看到的,不过是在岁月的增长中慢慢浮现在眼前的东西罢了。那么多的真知灼见,也不过是在生命的尽头才能拥有的领悟,这是太宰治的遗作,书的成功大概也是于生命尽头所留下的伤感,才真正能准确的表达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悲悯吧。

太宰治是什么样的人,只有书能表达,可悲又可怜的是,他跌跌撞撞的这些年里,终究没有一个能让他真正倾诉的人。到头来回忆人生,也就留下一本书便匆匆离去了。这世间究竟可以消极到什么地步,我们并不知道。《人间失格》是个偷窥镜,让我们看看消极的人生里,自己这个角色究竟在想什么?

晃眼而来,我自己的生活也不过是平静,天大的悲伤,突然的狂喜,也不只不过是我自己世界的跳动。持续的消极,才是最大跌宕。有什么要消极的呢,你不是一直很努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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