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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作文三顾茅庐(精彩20篇)

木兰诗此诗讲述了一个叫木兰的女孩,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后不愿作官,只求回家团聚的故事。以下就是开学吧为同学们分享的一些关于改写作文三顾茅庐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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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秋思》故事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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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肃杀的秋风吹来,带来阵阵凉意。张籍转过身,突然听到一个小孩叫:“妈妈,看,大雁!”诗人抬头一看,一群大雁正从天空中飞过。张籍不禁想起自己客居洛阳,常年不归。这大雁明年会回来,而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乡呢?这时,街上已空无一人,只有风吹落叶的沙沙声。落日的余辉撒在他的身上,池塘里的荷花早已不见,往日的虫鸣鸟叫,这时已无影无踪了??

回到家中,张籍突然想到,自己虽不能回到故乡,但可以写信啊。可是,提起笔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写起。诗人的脑海里,不断涌现着当年离别时的情景。恨自己那时年轻气盛,与老母离别时竟头也不回地走了,但不知这一别何时才能再见面??想到这里,诗人不觉热泪盈眶,一时间,所有的感情都似泉水一般涌了出来,诗人把所有的思念都寄于这一段段文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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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改写5句反问句反问句改陈述句练习题加答案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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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难道这件事我会不知道?

这件事我知道。

2.难道我有这么笨吗?

我没有这么笨。

3.你不觉得这样做不对吗?

你应该觉得这样做不对。

4.你怎么能这样做呢?

你不能这样做。

5.难道我们能浪费时间吗?

我们不能浪费时间。

6.你们怎能破坏环境呢?

你们不能破坏环境。

7.难道你不能自己回家吗?

你能自己回家的。

8.这难道不是你的?

这是你的。

9.如果我们也能像水滴那样,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呢?

如果我们也能像水滴那样,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

10.朝这个方向走,不是越走越远吗?

朝这个方向走,越走越远。

【注】反问句陈述句方法:

1、将句中的肯定词改为否定词,或将否定词改为肯定词。即有“不”去“不”;无“不”加“不”。

2、将句中的反问语气词(怎、怎么、难道等)去掉。

3、将句末的疑问助词(呢、吗等)去掉,问号改为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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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卑只能用努力来改写命运

全文共 1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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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时因为家庭教育的古朴,鲜少得到家人的夸奖,我一直是个自卑的人。因为嘴巴不太好看,长相也常被诟病。久而久之,“长得丑”便入住于我的潜意识。以至于,每当身边有人说谁长得难看的时候,我心里会犯起嘀咕:“不是吧,比我还难看吗?”

自卑是一种坏情绪,它不断地暗示与摧毁,让我错失了青春的太多美好,让我从来不敢争取。学生时代除了默默地用成绩说话,从没参加过任何活动,也没有担任过任何职务。大学之后,偶尔遇到男生追求也不敢相信对方是真的喜欢我。甚至,当真正对一个男神心动的时候,却只敢压抑暗恋,怕对方知晓。

毕业后去一家公司面试一个前台行政工作。面试官直接对我说:“各方面都还行,就是嘴巴不太好看。”找工作频频受挫,让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的善意,感觉自己并不被这个世界所欢迎,也一度有过去整容的冲动。

有一次面试,遇到一个美女老板。她与我聊了很久,说看到我眼里的不自信,很像几年前刚毕业茫然失措一无所有的自己。她来自山村,家境贫寒,一路不断努力,从不放弃改变命运的机会。如果没有读大学,没有去北京,没有在存得人生的第一桶金后就勇敢地辞职自己创办公司,那么她就不会成为现在的她。也许现在她还在山村里,拖着几个鼻涕孩子,无奈却甘心地望着走不出去的山头。幸亏,她从来不是个甘心的人。

“你涂复古色的唇膏会很好看,厚唇对欧美人来说一直是性感的标志。”离别时,她对我说。

之后,我开始尝试用哑光复古的唇膏。世界上每一种美都是独一无二的,它的天然,只是从未用心雕琢。我开始逐渐懂得欣赏自己。

在找工作失利后,我尝试跟朋友合作创业,可惜同样以失败告终。然而,失败其实是个契机,给人转身的机会,去寻找别的出路。一无所有的我,百无聊赖的我,委屈和自卑的我,在报刊亭迎着老板的白眼儿翻看免费杂志,然后跟自己赌气:“这些文章,我也能写。”

开始时,我其实并不笃定。那是杂志的黄金期,月销量超过10万的杂志不胜枚举。而定稿与收稿量的比率是千分之一。如何让自己的文章能够在杂志上发行,并以此养活自己?我真的可以吗?以前的我肯定会因为自卑而否定自己,但这次,我选择相信自己,并且努力争取。

这真是我最认真做过的一件事。每一篇样文分析,每一个故事拆写,和编辑交流沟通,去勾搭成熟的作者。每天5000字的写,只是作为练习。

你有没有全身心地投入过一件事?无论吃饭、睡觉、走路、朋友聚会甚至是和男朋友吵架,我都会下意识地寻找所谓的故事题材和灵感。小本子从不离手,手机拍下路边触到内心的所见,缠着我所有的朋友讲他们的爱情故事,半夜醒来因为灵光乍现爬起来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敲上一阵,经常因为一篇文章写不完而忘记吃饭。是真正的废寝忘食。

两个月后,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小说。那是08年的夏天,我站在报刊亭前,对卖报纸的阿姨说:“阿姨,这本《花溪》上有我写的小说哦。”阿姨说:“是吗?你这么棒哦。”

嗯,感觉自己棒棒哒,我第一次没有怀疑其实我真的可以。

当然世事永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也遇到过很多次退稿。曾经向一家很棒的时尚杂志投稿时,被编辑直接退回来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但我从不因为编辑的不友好而退缩,我目标明确:“我要在这本杂志上看到我的名字。”我每个月都交3篇稿子,所有的修改要求都虚心接受。后来这个编辑开始很认真地对待我和我的文章,说我是她见过最打不死的铜豌豆。而我也终于做到了每期都在那本杂志上看到我的名字,现在还在合作。

从第一篇开始,之后我每年都以百篇的数量在杂志发表文章,迄今已逾百万字。就算是后来在DM杂志工作,自己开广告公司,开网店,结婚生子,我也从来没有放弃写作。

可以很确切地说,写作带给了我自信。再确切一点说,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成就感会带来自信。而自信会带来幸福感和对这个世界的温柔理解之心。当我微笑,再也没有人提起过我的嘴唇。也许是有,但我已经不再介意。

之前看到波士顿芭蕾舞团首位亚洲领舞仓永美沙的视频,感同身受。“我的基因决定了我的不够完美,但也决定了我从不会向命运低头。”

对每一个曾经自卑的人来说,努力是一贫如洗的人点滴创造财富的双手,是脆弱的人默默织就的铠甲,是推翻过往所有不堪的力量。因命运而自卑的你,只能用努力来进行补偿,只能用努力来改写命运。

3个月前,曾经那样自卑的我,出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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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观沧海改写作文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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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曹操征伐了当时东北方的大患,乌桓。我到了碣石山,以观辽阔无垠的沧海

记得那一天,我怀着雄心壮志,凯旋而归,站在山崖上,从上往下,观望沧海。沧海波涛汹涌,如我的恒心,永不停歇,一座山岛耸立其中,威严壮丽,其他山岛在它面前已微不足道了。我心想:这沧海的山,唯数它最为高大,强劲有力。它,一定就是,我,一个威严而有强大的将领,统治着我的山河,爱戴我的人民,而那些群山,一定就是天下的英雄好汉,只不过,有些已经为我效力,其余的虽然为来,但一定也不远了!我这期待终有一天,能够天下归心。回溯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一位英明神武的君主身边总是人才济济,有一个庞大的智囊团为君王治理天下,建言献策;而亡国之君身边,多半是昏庸之人。而我,一定属于第一种。

秋风萧瑟,沧海之洪波争先恐后向高山靠拢,你追我赶。天上的星星也总是向明媚的月亮前行,我真的是求贤若渴。相信,只要我足够强大,便能天下归心。而我此次的胜利已为我的前途迈出了一大步。

我已具备了一个领导者应有的风度,如高大的雄山,胸襟开阔,广开门庭,礼贤下士,乃得以成功之关键。我要向周公学习,巩固我大魏的统治,也使天下百姓生活的幸福安康。大海吞吐日月,充满生命之活力、包含星汉的恢弘气魄和博大胸怀。日月的运行好像出没于大海的怀抱之中,灿烂的银河群星好像包孕与大海的母腹之中。请看,这就是大海的气魄,大海的胸怀。真是太壮观,太神奇了!

在如此雄心壮志之下,我提起笔来,写下了《观沧海》: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瑟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天下的英雄们,到我大魏门下吧,就因我曹操有沧海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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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改写《答谢中书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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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班康语诺

自古以来,秀丽的山川景色,都让文人雅士们赞叹不已。

巍峨的高山直耸入云端,仿佛要去探索天庭一般。细长的小溪清澈中向人们袒露着心扉,经过千年河流冲刷的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十分的壮观。郁郁葱葱的密林和翠绿的竹子,仿佛一对密友笃交了数千年。云雾缭绕的清晨,万籁俱静。置身其中,让人一片茫然,什么也看不见也听不到,顿感生机了无。然而,只要耐心的等上一等,你便会发现,大地竟然如此美妙:浓雾渐渐的褪去,早晨害羞的面纱慢慢揭开,大地显露出了它真正的轮廓。这时候,树林中的精灵们都从睡梦中苏醒了,耳边隐隐约仔的听到猿的啼叫。当雾完全收起他的围帐的时候,鸟儿们唱起了悦耳的歌。夕阳西下,它那嫣红的霞光,暖暖的铺在大地上,硬是将天空洁白的云朵染成一望无垠的花海,令人流连忘返,美不胜收。更令人喜悦的是,一直躲藏在水下的鱼儿也争相跳出水面,溅起的水滴在空中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后,又悄悄的跃进水里,漾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澜……

这实在是人间的仙境哪!看这人世间的匆匆过客,自谢灵运以来,还有谁能独享这样的美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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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游子吟的改写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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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坐在书桌前,焦头烂额地为明日进京赶考做准备。

忽然,一阵风吹来,我担心地走到母亲屋前。屋前,一束昏暗的灯光透了出来。我怕打扰了母亲,便推开了一小缝门。只见母亲拿着针在头发上划了划,另一只手拿着针线,母亲眯了眯眼,努力把针线穿了进去,可徒劳无功,线头反道越弄越乱。母亲不死心,还一边嘀咕道:“明儿就是孟儿进京赶考了,一定要抓紧在明儿之前做一件厚实的衣裳来。”

话音刚落,母亲又开始了忙碌,我激动不已,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正在线头快穿过针孔时,针却扎入了母亲的手指中,一大粒血珠落了下来,我再也忍不住了,冲进母亲屋里,母亲见到我,连忙把指头放到嘴里吮了吮。而后摸了摸我的额头,亲昵地说:“孩儿,你这一走就不知道啥时才能回来了,我正给你做衣服呢!早点睡,明天好养足精神。”

明日一早。母亲早早地收拾好我的行李,将昨日缝好的衣裳放到我手上。我抱了抱母亲,只见母亲的神情万般复杂又充满了留恋。我看了看路边被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草,踏出了家门,母亲却一路跟随,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保重啊!”就这样,母亲跟了我十几里路。

数月后,我衣锦还乡,一切都如旧,唯独那像阳光、雨露般的母亲已经不在了。我跪到母亲墓前,两粒热腾的泪珠夺眶而出。吟诵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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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改写《尊严》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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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媛媛

一个寒冷的冬天,在我们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可是我也在其中,我们面呈菜色,疲惫不堪。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我们。我们这些逃难人,已经,很久没有吃这么好的食物了,其他人连一句感谢的话也顾不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这有我一个人例外,我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所以脸色苍白、骨瘦如柴。当镇长杰克逊大叔将食物送到我面前时,我仰起头,问:“先生,吃您这么多东西,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杰克逊大叔心想,给逃难的人一顿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于是他回答:“不,我没有什么活需要您做。”

我的目光顿时灰暗了,我的喉结上下动了动,说:“先生,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杰克逊大叔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我家确实有一些活需要你干,你就给我捶捶背吧。”杰克逊大叔说完,就蹲在了我的面前,我也蹲了下来捶了起来,捶了几分钟,杰克逊大叔说:“好了,刚才我的背很僵硬,你捶完之后,我的背非常舒服了。”说完就把食物递到了我的面前,我拿起食物就狼吞虎咽的吃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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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改写匡衡求学50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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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个人叫匡衡,非常喜欢读书。但因为家境贫寒,所以不得不给大户人家放鹅。

匡衡每次放鹅,通常是让鹅自已取食,他躲在学堂的墙角下偷听,如痴如醉。晚上回到家,因为家里买不起蜡烛,所以深夜无法读书的痛苦一直在折磨着他。匡衡的邻居家倒是有蜡烛,只可惜光亮却照不到他的家。对知识的渴望促使匡衡突发奇想,他拿起凿子把墙凿了一个小洞。邻家的亮光照过来,匡衡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就着这微弱的光芒,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就这样,匡衡白天在学堂偷听,晚上就着小洞里的光亮读书,学问大有长进。

这件事让一个叫何生亮的人知道了,这人是当地富豪文不识的管家。他告诉匡衡,文老爷有很多藏书,他可以介绍匡衡到文家干活,从而有机会读到更多的书。

匡衡大喜过望,第二天便去了文家。文不识看他年纪虽小,举止却很得体,便让他做自己的书童,每天陪着他读书。一个月下来,文不识对匡衡赞赏有加。发薪水时,匡衡却分文不取,这让文不识很费解,问道:“为什么不要工钱呢?”

匡衡恳切地回答:“如果能读完老爷的藏书,我就心满意足了!”

文不识深受感动,从此就资助匡衡读书。后来,匡衡成为了一位非常有名的大学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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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改写古诗《秋思》参考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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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张籍四处漂泊流浪,最后客居在了洛阳城里。他身处于洛阳城,而心却时不时地飞向远方的家乡。

洛阳城里迎来了秋天。秋风阵阵,五彩的树叶从枝头上吹落下来,在空中翻飞,打着旋儿,还跳起了舞。街道两旁是一层五彩斑斓的落叶,堆得像座矮丘。原来在夏日里开得正艳的各色花朵,也都已经凋零枯萎,只剩下金桂飘香,秋菊怒放。又是一阵秋风吹过,令人不觉感到有些凉飕飕的。此刻,诗人张藉正漫步在大街上看着眼前的萧瑟景象,心中平添几分凄凉与忧愁。张籍又想起了自己的家乡,还有家乡的父老乡亲们,父亲整日在田里劳作,现在他的身体怎么样了?我的妻儿现在还好吗?母亲时常腿痛,如今母亲的腿好些了没有?自家的田地近几年收成又如何……于是,他决定写一封信。

张籍回到家中,找出信纸并摊在桌上,挥笔书写起来。可是,写了一半,他停了下来,抬头眺望远方。原来他想写给家里人的话实在太多太多了,即使千言万语写不尽说不完。此时,竟不知从哪里写起。过了一会儿,又匆忙继续书写。写完了,信也已经封好交给了捎信人,突然,张籍开始担忧自己想说的话未全部写完,又担心家人们看了之后体会不出他的深刻感情。这时,捎信的人正上马准备离开。他赶紧追上捎信人,拿过已封好的信,并把它拆开,拿出信件逐字检查,确认没有任何失误后,才肯放心地交给捎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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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掩耳盗铃改写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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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李小子像一只狡猾的狐狸,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忽然,他看见一户人家门前,挂着一块大碧玉。这么精美的碧玉,如果卖了,定会值很多铜钱。能盗来的话,那就发财了,哈哈哈!

夜里,李小子拿着手电,去盗碧玉。走到那家门前,用锤子使劲砸了一下碧玉,顿时发出巨大的声音,好像世罢末日就要来了

声音传到四面八方,家家户产都惊醒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地震了吗?还是世界末日来了?李小子看到有人来,刚迈开第一步,一下滑到了。这是什么啊,居然敢让你李爷摔跤,好大的胆子。定睛一看,发现是一堆饮料瓶。人们纷纷向他追来,他立刻起身,准备逃跑,我的天啊,居然有这么多人来追赶,还是赶快逃吧!还好,他躲过了一劫。嗯,想来追我,你们嫩了点儿。

这次,他用了B计划。他准备了两个棉花团,塞进了耳朵里,嘿嘿,这下你们听不到砸碧玉的声音了吧,我都听不见了,你们更听不到。他砸起了那块碧玉,声音立刻四散,传到了四面八方。这下他跑不掉了,因为三面都有人,有一面还有墙。他往墙那里跑,可是怎么爬,都爬不上去,你这面墙,要是等我从大牢里出来,一定要把你拆了。

李小子被抓了起来,唉,我怎么那么倒霉,命怎么那么苦呀。老天爷呀,你不是成心让我坐大牢的吗?长官呀,我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你放我出去,我可以给你很多钱,让你荣华富贵;如果你放我出去,我可以把全家值钱的东西都送给你;如果你放我出去,我可以重新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求您放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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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杨氏之子改写小练笔的作文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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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他的儿子九岁了,但是很聪明,小有名气,方圆百里,只要人们一听到他的名字无一不竖起大拇指。有一天,杨氏的好朋友嫌在家太闷,就要去杨家去聊聊天,解解闷。他穿上裤子,袜子,鞋什么的,他去照了照铜镜,只见镜里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上穿一件棕红宽袖衬衫,腰绑深棕丝带,下穿紫色大裙,裙的两边各有一个玉佩,好一副学者派头。说这个人走出去,就有一阵和风吹来,略有清凉之意。

他到了杨氏家,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位妇女,只见这人拱拱手对这位妇女说:“杨夫人,几日不见,您可好啊?”妇女说:“谢谢夫子关心,不知您来有何要事?”这人说:“无事,无事,我只是觉得在家有些烦闷,向来朋友家聊聊天。”这妇女说:“我家老爷不在家,待我叫我儿来招待您。”说完,他忙叫了一位九岁孩童,这孩童身穿紫色衬衫,虽只有九岁,但他却给人一种成熟感,这妇女嘱咐完孩子就转身回到屋。孩子连忙叫这人坐下,小孩儿到厨房,一会儿,他端了一个木板,木板上有茶,苹果和杨梅,来客喝了一口茶,看了看孩子,他想:这孩子真有人传的这么聪明吗?这时,他看到了杨梅,心中生了一计。他对小孩儿指着杨梅说:“这是你家的水果。”小孩儿眼珠一转,想:这叔叔姓孔,我也从姓上做文章。他说:“没有听说孔雀是您家的鸟。”这来客一听心中一惊想着孩子不错,竟用否定句来回答既婉转礼貌又使我无言以对,真是孺子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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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改写白话故事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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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蒲松龄

屠户很晚才回家,担子中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没人要的骨头。没想到了,回家路上被两只盯上了。

屠户看着跟在后面的狼,心想:“这大晚上的,什么人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呀?有了,要不扔些骨头把它们打发走。”于是,屠户赶紧扔了块骨头,一只狼停下来,咬住骨头,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又扔了根骨头过去,这只狼停下,前一只狼又跟了上来。随着骨头一点点减少,屠户也加快了脚步。很快,骨头扔完了。两只狼舔了舔嘴巴,似乎并不满足,开始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害怕了,边跑边想:“这两只狼如此贪婪,吃完我的骨头又想要吃我,待会这俩畜生一前一后夹击我,我不就成了它们口下的晚餐了吗?”

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个打麦场,场主把柴草堆得跟小山似的,心想:“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迅速跑过去,背靠着“小山”下方,将肩上的担子解下,拿起刀子,决心就靠这个有利地形与狼决一死战。两只狼看见屠户的样子,都不敢上前,只好瞪着他。

不一会儿,一只狼走开了。而另一只狼似乎贼心不改,像狗一样蹲在屠户面前。屠户看见了心下有些吃惊,但他不敢有丝毫放松,这狼到底在耍什么花招?

时间久了,这只狼就像睡着了似的。没有任何预兆,屠户直接朝狼的脑袋砍去,又连砍了几刀才将狼杀死。他刚想走,突然感到不对劲,这只狼怎么敢在敌人面前睡觉呢?于是他小心翼翼地走到柴草堆后面,才发现原来另一只狼想从身后攻击他,一半的身子已经钻进草堆了。屠户来不及多想,便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杀死了它。原来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是来诱惑他,好为后方的同伴打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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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改写1000字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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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到了秋天,食物已经不多了,更加大了觅食的难度。

今天,轮到我觅食了,和我同行的是我的好朋友,他可是个捕食高手,鬼点子特别多,“和他一起一定能捕获很多事物。”我自言自语道。这时,他已经在门口喊我了。

一出门,阵阵秋风吹来,使我瑟瑟发抖,慢慢的天已经快黑了,月亮渐渐出来了,猫头鹰在地里寻找着自己的食物,想要饱餐一顿,还不时发出阵阵瘆人的声音,叫人听了胆颤。

“叮当叮当——”一阵钱币碰撞发出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和我的好友赶紧跑去,走近了才发现是一个屠户。“今天的生意真好,肉都卖完了,还赚了这么多银子……”他边说边爱惜地摸了摸腰间的钱袋。而我们,闻见了一股香香的味道。

我还沉浸在味道中,我的伙伴已经反应过来,高兴地对我说:“你闻见了吗?一股肉的味道,好香啊!屠户担子中一定有肉。”

这时,我才发现屠户还挑着担子。“嗯,好香,我们跟着他吧!”我不禁流了些口水。

“好!”

我们赶上了屠户,紧紧地跟着他,尽管我们走得已经十分小心翼翼了,但由于那些枯枝落叶都落到了地上,踩上去还是有些声音。那屠户似乎也查觉到了我们,走得更快了,我们也加快了自己的脚步,跟着他走了很远。

又走了一会,屠户转过身子,满脸惊恐地望着我们,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几秒,屠户从担子里拿了一块骨头投给了我们,我的好友啃了起来。我恍然大悟,原来好吃的真的在担子里呀!想着想着,我看见屠户慌张地走了,忙跟了上去。屠户好像不太喜欢让我跟着他,又投了一块给我,我想:真香啊,不知道担子里还有多少,不能让屠户跑了,那样不就没肉吃了吗?于是,我和同伴便一直一起追赶。

屠户十分紧张,显得语无伦次:“这下可惨了,要是……他们……如果从两旁夹击这可怎么办?”他向四周瞟了一眼,发现远处有一个打麦场。我们也向那里望去,麦场的主人在麦场中堆积了很多柴草,覆盖得像小山似的。屠户发现我们在看麦场,抓住机会,急忙奔向麦场,靠在了柴草堆下面。我反应较快,喊了同伴一声,便急忙奔向麦场。到达麦场时,屠户已经放下了担子拿起了一把发着亮光的屠刀。我们看屠户拿着刀,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瞪着发着绿光的眼睛看屠户。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我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还是想个办法吧!这时,我灵光一闪,想到了好点子,给了朋友一个眼神示意,他立即领会了。于是我走了,走向了草堆后面。好友则在前面积极地配合着我,闭上了眼,神情十分悠闲,这正好能吸引屠户的注意力。我在草堆中艰难地打着洞,但又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我又不断地加快了打洞的速度。突然,我感到身后一阵剧痛。“啊!好疼!”我忍不住疼痛,喊了一声。原来是屠户!他凶残地不断地举刀砍向我,太可怕了!这时,我的身体已经没有了知觉。屠户又连砍了几刀,我已经奄奄一息了。透过草的缝隙,我看见我的好友也倒在了血泊中,我心里有了一丝丝的痛,毕竟从小长大,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哎!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叹了一口气,说:“人类真是残忍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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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可爱的小狗》改写作文精选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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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狗,我的主人从他的大爷那里把我抱了回来,我非常喜欢他,有一次他领我去玩,那时候我很小不能走路,所以我的主人就抱着我走,我的主人在写作业的时候,我就慢慢地爬过去抱着他的腿睡觉,可是我慢慢地就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在自己的我窝,我感到很奇怪。

我的主人从厨房拿起了一块肉,我肚子很饿,所以很想吃,我的人拿着肉,把肉放在地下,我慢慢地走过去初中作文 ,这人又拿起肉把肉放在那边,我又慢慢地走过去,主人有把肉拿走,我忍无可忍了,一下子扑了上去,可是扑了个空,主人笑了很长时间,我趁他不注意把肉吃。

有一次我自己跑出家门,最后被别人抱走了,我知道我的主人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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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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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空虚的村庄零零散散,散落在四周。只有几座已经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房屋,勉强撑起了腰。屋顶长了青苔,布满了可怕的蜘蛛网,没有热闹的赶集声,没有人们的喧闹声……什么,都没有。袅袅的薄烟在那落到山头的太阳前闪过,消失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寂寞的晚霞,将村庄照亮。清淡的光交织上树梢,苍老的树垂下了头。枯黄,发焦的叶子使人心碎,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几只乌鸦站在树梢,眺望远方,悲伤地鸣叫着,四周都回荡着齐唱的悲歌。

突如其来的一阵阵鸟鸣在天空中响起,大雁伸展着长如蒲扇的双翅,快速地在天空中掠过。几丝暖意涌上心头。暖了村,暖了树,还暖了霞。清风袭来,一抖,树枝颤动,“沙沙——沙沙——”叶上的露珠滴落,发出“叮咚”声,似钢琴的音键中传出音符。

云雾如纱,如海,如诗,如画,深深地映在心头。将山迷漫,扶出淡青,画出雄伟,凝出色彩。流水潺潺,将山托出。山映水,水绿;水映山,山动。鱼儿跳跃,“啪——啪——”甩尾巴,机灵地一转身,向太阳游去。湖旁芦苇弯腰,水泛起层层涟漪,波漾荡垂,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清可见底。雾罩草,草……白了,白得如雪,如冰。将身一斜,“沙”,一声,弹奏出无字的歌谣。枫叶,如火,似果,铺成一条红路。一脚,发出悦耳的声音,引得路边一朵朵菊花竞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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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卖炭翁改写1500字

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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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寂静无声。零星的雪花,悄然飘落。落在长安,落在南山,落在破败的屋檐上。老人蹲坐在土炉旁,双手环着身子,炉火映着他的面庞,满是土灰。两只眼睛盯着那炭火入神,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而那一瞬的晃神也不过片刻。“这是最后一批了。”老人呢喃了一句,转而又望向了窗外的飞雪。寒风,从门缝中挤了进来,老人不禁打了个寒颤,将团团哈气呼在粗粝的掌腹上,来回摩擦,期望能让自己暖和些。“再冷些吧!”老人又对着窗外祈求着。时候到了,老人拉开土炉,雪白颜色的炭倒映在眼底。这样的炭,只见火光,却没有烟气,是上好的炭。老人扶着土炉的边沿有些费力的起身,将这最后的的一批炭装上了车,再一次望向了窗外。接下来,就等雪停了。

夜幕渐渐褪去,雪也停得差不多了。老人站在窗沿,微微探身,沿儿上的雪足足有一尺厚了,真是天公作美啊!这回他的炭,应该能卖个好价了。拍了拍身上的土灰,用自己粗糙的手指理了理凌乱的发鬓,想让自己显得更加整洁。可这不理还好,指缝间的土灰全都抹在了他灰白的头发上。倒显得老人更狼狈了几分。

许是因为天寒,昔日里繁华的长安,在这寒雪天里安静了几分。一行车辙碾过一尺厚的雪,从安化门向北延去,一直到了西市的坊门前。时辰未到,坊门还没有开,外面的大街上早已聚集了几十只骆驼队,沸沸扬扬。见自己来早了,老人索性找了块空地坐了下来,佝偻着背,倚着牛车,享受着片刻的闲暇。牛也卧在了地上,看样子也是累了。老人两只眼睛漫无目的地落在面前来来往往的人们身上,看着他们身上厚实的冬衣黯然伤神。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一件单薄的粗布衣,已经被炭灰弄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还缀满了大大小小的补丁……

随着一阵嘎吱声,西市的两扇厚重坊门被缓缓推开,一面兽旗高高悬在门楣正中。外面的商队见此,又喧腾起来。伙计们用皮鞭把卧在地上的一头头骆驼赶起来,点数箱货,呼唤同伴,异国口音的叫嚷声此起彼伏。老人也起了身,牵着牛车向宫市里走去。

一人一牛,走的很慢。从南山到这长安城,他还不曾停歇过一刻,双眼已经布满了血丝。老人此刻是多想停下来再歇一会儿啊,哪怕一小会儿就好。但是他不能,为了趁着这样的天气尽快卖完这千余斤的炭,他歇不得,也歇不起。老人拉着缰绳,牵着牛,慢慢的走在周遭喧闹的人群中,雪水浸湿了他的鞋和裤管,脚已经冻僵了。但他没有在意,像已经没有了知觉一般。不出片刻,老人就见一人直直的朝自己走来,登时紧张了起来,抓着缰绳的手也不自觉的紧握了起来,他眯起眼,尽力的想看清楚来人的模样。随着两人不断拉近的距离,人影也变得越来越清晰。一见来人穿的是蓝色的衣裳,松了一口气。看着那人衣服上繁复的银线花纹、腰间的挂饰和远处跟来的几个随从,应是个有钱人家的采买。老人面色一喜,浑浊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丝难得的神采。那蓝衣向他礼貌的笑了笑,问:“老人家,您这车炭,而是要卖?”“啊,对对,我这炭火力足,还没有杂烟!”老人笑了,岁月在他脸上刻下的痕迹更加明显了几分。此刻的他,已经在盘算着得到炭钱后要买什么样的衣服了。不过首先,他要吃顿饱饭——他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怎么吃饭了。

谁也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两抹身影—一席黄衣的太监,还有白望。那太监看着远处的老人,忽地笑了,笑得让人脊背发凉。太监也没说什么,只一挥手,身边的白望便向那老人奔去了。“慢——!”一道尖锐刺耳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对话。老人闻声转头,眸中的神采,在那一瞬间化成了绝望,只见那白望从人群中驰骋而来,直逼老人,直到离老人一分的距离,才勒紧缰绳。赤马高大的身影挡住了阳光,笼罩了老人瘦弱的身躯。紧接着,就见后面的太监不紧不慢的跟了上来,展开手中的文书,昂着头,像以往那样用一种尖锐刺耳的嗓音不紧不慢地念着每一个字。还都拖着长音。一旁蓝衣身后的一个仆从听闻,刚想出言制止,却被身前的那个采买制止住了。那人看了看面前的老者和一旁趾高气扬的太监,叹了口气,转身离去了。

而此时的老人低着头,盯着地上发愣。这是第几次了?他记不清了。起初,他还会求着他们放过自己,可到了如今,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能幸免于此。原来终究还是逃不过这样的结局。那太监也不管老人的反应,示意身后的几个随从递上半匹红纱,和一丈绫。随手一扬,扔在了地上。老人看着静静躺在雪地上的那半匹红纱一丈绫,想去捡。可刚俯下身,手还没有碰到,就被马蹄践踏了。老人抬起头,只见那群人扬尘而去,能看见的,也只有几个随从用皮鞭赶着老牛向北远去,渐渐的,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雪,又下了起来,夹杂着寒风。街上的人少了。老人低头,看着此时附着泥土和雪水的红纱和绫,躬身去捡。谁料寒风又起,红纱随风,滑过了老人的指尖。

长安的雪景很美,粉妆玉砌,皓然一色。再衬着随风飘摇的红纱,倒是给人一派圣洁可爱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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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赠汪伦》改写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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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独自前往码头,上了船。

他站在船上,等着汪伦来相送。船夫道:“可以走了吗?”李白忙说:“等一下,再等一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汪伦始终没有出现,李白开始灰心了。

然而在那头,汪伦正急匆匆的赶着路。他边跑心里边想:“快!快!再慢就赶不上太白兄了!”汪伦想着,脚步不由自主的加快了。终于,赶上了,李白的船正要开走,汪伦看见,唱起歌声,脚下更快了。

李白见汪伦来了,感动得眼泪都流了下来,他想起了他们在一起游山玩水的情景: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们伟大的诗人李白接到多年未见的老友——汪伦的邀请,前去喝酒叙旧,小住几日。李白在第二日清晨便来到好友汪伦的住所,汪伦住在一间小茅屋里,茅屋很简陋,边上是一片树林,郁郁葱葱的树木,树上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叫着,像是在欢迎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李白上前扣门,汪伦忙请他进屋,并邀李白下一盘棋,两人都下得一手好棋,最后谁胜谁负也搞不清楚。后来,汪伦说:“你先歇息歇息,待我先去拿了好酒好菜。”说罢,便起身前去了。

吃过喝过后,他们出门去游山玩水。他们先去了屋后的树林,在那里有说有笑。几日相处下来,他们的感情逐渐增加,日益升华,竟到了难舍难分的程度。

一天早晨,李白对好友汪伦说,“这游玩了数日,我也该走了,该去办点正事了。明日一早我便出发,你也不必送我,我自个儿就好,免得更加悲伤!来,我敬你!”他们俩酒杯一碰,一饮而尽。

此时,忆起往事,看着这美丽的桃花,深深的潭水,李白落泪了,心想:“这一切,都不能与我的好友——汪伦送我之情义相提并论。”顿时灵感乍现,题诗一首: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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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改写《赠汪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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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旭

金灿灿的太阳徐徐升起,把潭水照得通亮。微风缓缓吹来,吹落了岸边的桃花。桃花落在了船上的李白的脚边。

李白独自望着无边的潭水,看着远处重重叠叠的笼罩在雾气中的山,不禁想起与好友汪伦的往事。如今快要离开好友了,再也见不到汪伦了,再也不能一起饮酒作诗、赏花舞剑了。想到欢乐不再,李白心里一阵惆怅。

船夫解开缆绳,准备起航。忽然听到远处传来有节拍的脚步声和熟悉的歌声:“好朋友啊,愿你一路平安,让我的祝福,伴随你万水千山……”这熟悉的歌声,这熟悉的身影,不就是自己的好朋友汪伦吗?李白急忙叫停船夫,迫不及待地跳下船。只见汪伦披着一件披风,像一片鲜艳的红霞飞过来。李白握住汪伦的手,就像握住了两人的友谊,久久不肯放开。

汪伦难过地说:“李兄啊,这一别,不知我们是否还能相见?”李白安慰他道:“来日方长,我们一定还能相见。”在船夫的一再催促下,李白依依不舍地上了船,李白说:“汪兄啊,你对我的情谊比这桃花潭水还深,我永远不会忘记。”汪伦一边挥手,一边点头:“以后我看到这潭水就会想起你!”船渐行渐远,李白回头一望,只见汪伦还在岸边向他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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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改写狐假虎威4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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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今天老虎对天发誓:从此,森林里的大王就是狐狸了,谁也不能违抗!那把我高兴的,不由得想起刚刚发生的一幕……

下午,我在小河边散步,可当时总觉得背后有阵冷风,回头一看,什么?一只大老虎!当时我全身一震,像触电了一样。狐狸我心想:我以智慧闻名的狐狸,竟然要被一只笨老虎当成盘中餐了,天呐,怎么办呀?就当老虎张开血盆大口要吃我的时候,我的鬼点子终于蹦出了一个。我大声说:“你区区一只老虎还想吃你狐爷爷,你不知道我是天帝派来管你们的百兽之王吗?”

老虎也许在想:我百兽之王的称号,怎么就成了你狐狸了呢?“哼!你骗乌鸦的事,我们谁都知道,你以为你还能骗得了我吗?”老虎对我说。

我故意装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说:“嘿,你要是不信,咱们我在前,你在后,去百兽里那里,看看他们是不是怕我?”

“好,去就去!”老虎大声说着。

百兽们看见我大摇大摆的样子,都觉得很奇怪,再一看后面,啊,一只老虎!动物们拔腿就跑。老虎一看傻了眼,一扫之前的威风,立刻蔫了。我得意地想:哈哈,你被我骗了!

就这样,我不但捡回了一条命,还当上了百兽之王。看来,只要有智慧,奇迹随时都会发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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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答谢中中书改写成白话散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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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的景色都是独一无二的。古往今来,一些文人雅士总会以山水为题,写下流传千古的诗篇。话说又有哪个高尚人士会不沉醉在这奇异的景色中呢?

你看,那巍峨的山峰高耸入云端,像许许多多顶天立地的大巨人。澄澈的流水一眼可以看见水底,游动的鱼儿和细小的石头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像一位大画家随意的涂鸦。苍翠欲滴的林木,青葱挺拔的竹丛,四季挺立着,像一位位毫无畏惧的战士守卫着边境。

远远地望过去,清晨弥漫的雾气开始渐渐消散,山水越发清晰地显现了出来。猿和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合奏了一曲交响乐给世人欣赏。夕阳慢慢下沉,渐渐消失在边际,余晖照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湖水染上了一层金黄色,在水中潜游的鱼儿调皮地跳出水面,似乎在比谁跳得更高呢。

山上的岩石,在阳光、雨露、狂风、暴雨的洗礼下,被印上了岁月的痕迹。岩石上爬满了青绿色的苔藓,隐藏在这幽深的山林中。也许根本没有人在乎它的存在,甚至对它视而不见。但石头生来就并不被人欣赏,它足下的土地,经过它多年的重压,也留下了印记,这就足够证明石头的坚持。

这里,真的是人间仙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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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改写7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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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密布,狂风时吼,大片大片的黄沙,像蝗虫一样,飞扬在空中,灰蒙蒙地播撒下来,形成一座又一座的沙丘,在沙漠中参差不齐地排列着,这是一片广阔无际的沙海。

就在我正观赏着雄浑壮阔之景时,一阵凛冽刺骨的寒风席卷而来,没有任何预兆的,八月,洁白轻柔的雪花就率先降临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环顾四周,却早已变成了一个洁白的世界。凛冽的天宇下,只见漫天飞舞的鹅毛,这只能使得我更加惆怅。

我慢慢踱步到营房,烦躁地仰卧在床上。一且都是那么寂静,只有呼呼的风声和簌簌的雪落声。大风掀起门帘,闯入帐中,驱走帐内的热气,像利刃一样狠狠地刺激我的皮肤。我蜷缩了一下身子,悲从心中起中,这又是离别前一个不眠夜,虽然“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那夜,我却整夜辗转反侧。

次日,我从床上醒来,发现大雪已停,帐房外是一片洁白。没想到大漠中还有这样的景象,那几棵本已毫无生机的树木,却成了雪花的杰作。枝桠上密密盖着一层层白色的衣裳,在一片洁白之中屹立着。我走上前去,将脚深深地嵌在雪里,要是还能在雪中找到那一份欢愉,该有多好。

山肴野蔌,觥筹交错,杂然前陈。然而,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送别老朋友了。尽管是怎样的山珍海味,怎样的人声鼎沸,怎样的乐声萦绕,也吹不走那烦乱的愁绪。斟满两杯酒,我们一起步行到帐门外,风飒飒地刮着。取暖的火已经奄奄一息,而那营外的红旗此时却纹丝不动。

我牵着那匹马,和他并肩走着,走了几里,是时候分别了。他敏捷地跳上马,夺过辔头,强笑着。我嘱咐他今后定要保重,他只笑而不语。突然,两腿一夹,马鞭一挥,那马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等我回过神来,已空无一人。天空又下起雪来,耳畔只有风的伴奏。

我眺望着远方,遗留在雪地中的一串串马蹄印,我孤独一人,好像什么都从未发生一样,只剩下那一串马蹄好像讲述着一段动人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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