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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经典20篇)

扶贫济困,是一种善举,是温暖贫困家庭的源泉。下面是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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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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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文学家普希金说过:“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好的书对我们有着很大的帮助,它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启迪我们的智慧、培养我们的情操。

在我看过的书籍中,有不少书使我终生难忘。《三国演义》告诉我做事要讲谋略;《中华上下五千年》向我展示了中华文明的演变和发展;《十万个为什么》、《百科全书》却解答了我对各种科学原理的困惑;而从科幻小说里我了解到了人们对未来科技的幻想………

渐渐地,书变成了我的好朋友、好老师。每天不看一下书,就像没有吃饭一样,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有时候我看起书来会忘掉其它的一切。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了一本名叫《自然界科学知识百科》的书,不看便罢,看了却把我带进一个出神入化的世界。书中展示的动物世界的新奇,宇宙中的神奇,大自然的奥妙让我越看越想看。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忽然被妈妈敲门声震醒了。我看了看手表,顿时,我目瞪口呆,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了!

然而,书分为不同的种类和层次,只有选择那些适合自己的书,只有读那些有积极意义的书,才能帮助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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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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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盈希

“一日无,百事荒芜”。书是我的好朋友,好闺蜜,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就来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我最喜欢书了。记得有一次,那时我上三年级,我每天必须要看书,因为我喜欢书,那天,爸爸妈妈在做家务,而我却在书房里看书,我从1点开始一直看到天黑,可我仍在看,我看得天昏地喑。突然听见妈妈说:“刘盈希把你的脏袜子拿过来。”我说了一声:“哦!"并随手拿起了一样东西给了妈妈,结果妈妈哈哈大笑说:“傻孩子,你看书看呆了吧,我让你拿你的脏袜子,你看你把什么拿来了。”我抬头一看,原来我把书柜里的一本书拿来了。爸爸闻声而来,也哈哈大笑。他们说我简直就是个书呆子,可我一点也不介意,反而为这个名号开心。

后来,哥哥的朋友给他推荐了一本叫《查理九世》的书,结果哥哥整天都看那本书,于是,我心想:哥哥都整天看那本书,一定很好看。我走到哥哥面前,说:“亲爱的哥哥,你的那本《查理九世》借我看看呗?”哥哥挥挥手说“不行,你不能看这本书,这不适合你看。”我嘴上微笑着说:“那好吧,哥哥不让我看,肯定有你的原因。”心里却生气的想:哼!不给看就不给看,真小气!但心里这样想,却又还是想看。怎么办呢?这天,哥哥去妈奶家。我就想:对呀!我可以借哥哥今天不在偷偷看。我暗暗自喜着,拿起书开始看。开始觉得挺有趣,结果越看越害怕,于是我赶紧放下书不看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又回想起书中的内容,书中约妖魔鬼怪描写的那么详细,我一下子就能想象出那些妖魔制怪的模样,所以做了一晚上恶梦。早上起来,我开始讨厌看书。

过了一段时间,我想我为什么不可以不看这种书,看那些有助于学习的书呢?说干就干,我用一天的间读完一本有助于学习的书,我认为我没有那么害怕。于是,我只挑那些有助于学习的书看,不挑那些令人恐惧的书读。渐渐地,我忘记了那本可怕的书,又重新开始喜欢读书了。

书是一个万花筒,一个打开智慧的钥匙。但与此同时,我们要挑选合适的书读。

秀延小学五年级(7)班刘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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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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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一天不看书,就像是一天没有吃饭一样难受,而书就像是一个个面包,填满我知识的粮仓。

三四年级那时,我和父母在小区附近漫不经心地散步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家小书店,我进去转了一圈,发现那实际上是一家咖啡馆,那些书是供喝咖啡的人借阅的。我拿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书时,我好似来到了寂静无人的山谷,来到了绿树成荫的山林,享受极了。

从此以后,每周五放学后做完大部分家庭作业,妈妈就同意我去看书。因为离家比较近,我又读书心切,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我冲进店门,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柜前,抽出上次没有读完的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中,我好像就是书中主人公的影子,他发生的事情,像是在我心中也发生过似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带我上了他的船,去大海捕鱼;《格列佛游记》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我和他一起环游世界,看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我跟随着他和藏族猎户巴强,观察着西双版纳动物们生活的习性,和动物做亲密接触。

我每次都是晚上十点多才回家,因为我痴迷于书中的情节,直到店里的服务员提醒我要关门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了书店。在那段时间里,书店仿佛就是我心灵的第二个归宿。

大概过了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一过年,咖啡馆就关门了,在那段时间里,我仿佛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店门口玻璃窗上贴的告示显示,这家店二月八日才开门。我万分着急,恨不得闯进“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借一个“时间沙漏”过来,立刻把时间调到八号。我度日如年,等了好几天,终于开门了,我像一匹小马一样跑进咖啡馆,情不自禁地大喊出声:“太好了!终于开门了!”我好像一匹饿狼看见了小肥羊,捧起书贪婪地读着。我看着书中的文字,好似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故地,见到了一位知心老朋友似的;又像是吃到了丰盛的美宴全席。这时我才发现:书不仅能带给我们知识,还能缓解身体上的疲惫,释放学习中的压力。

有的时候,我和妈妈在星期六上完课就到钟楼书店看书,虽然那里不是很安静,但我总能把全部注意力都投入到书本中去。

书里的知识,常常使我受益匪浅。在做阅读题时,我总能把文章读地通顺,理解地透彻。在写作方面,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而我正是这样,那些好词好句,都被我从书中汲取出来,再写在纸上。作文对我而言,已经不再是问题。

在家里,书就像是我的一位朋友,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日子。在学校,书就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传授着我重要的知识。书,真是我们全人类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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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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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康之治指西周时成王、康王相继在位的四十余年间,形成了安定强盛的政治局面。

为慑服商顽民而建的成周城落成后,辅政大臣周公还政于成王,周朝进入巩固时期。成王及其子康王继承文王和武王的功业,坚持节俭,克制多欲,缓和了阶级矛盾。又令周公制礼作乐,即王朝各种典章制度的创立和推行,大规模推行自周武王时就开始的分封制。西周分封,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统治的作用。

康王之世,周还曾命诸侯征讨淮夷、东夷,加强对异邦的控制。康王在位年间,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社会安定。成康时期,是周最为强盛的阶段,史家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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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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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来说,书籍就是我的家常便饭。

我看书看得很入迷,常常会忘记时间,忘记一切。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去上班,把我留在家里写作业,她说回来要检查。妈妈一走,我就开始写作业,大约不到五分钟,就觉得无聊,看了看时间,二点十四分,而妈妈五点半下班,没关系,先看一会儿书吧。于是,我拿起那本《小狗钱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姞亚”和一只叫“钱钱”的小狗深深地吸引着我,她们的一举一动仿佛都是我在做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开门声,是妈妈回来了!我告诉自己,赶快把书放下!可是,目光依然停留在字里行间,仿佛被粘住了似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急急忙忙地放下书,抓起笔,装着认真写作业的样子。可是,来不及了,妈妈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

看书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麻烦,但是,我依然爱好看书,因为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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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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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和几位朋友一起去店里看书,她们是:小文、小平、小倩、小萍、小婷。

去到书店,我还不知道要看什么书,小文就推荐我看一本《查理九世》,我在书店里找了一会儿就找到了,我看的是第十六集:鬼公主的嫁衣。我才看了几页,就觉得里面的内容很精彩,我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就看了好几集,连回家吃饭也不回了,小倩叫我回家吃饭,我说:“不回。”小倩说:“不行,要回家。”“你不回家,你妈妈会骂你的。”我说:“好吧”,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到书架。

到了第二天,我叫朋友们再和我去书店里看书,那本书在什么位置?右边第六排,对就在这。我继续看昨天没有看完的,我把《查里九世》这本书全看完了,紧接着又去找好看又有趣的书。结果,我找到了《十万个为什么》,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本书,我光看书名就觉得有趣,更别说内容了。我看完了这本书,得到了一个启示:我们有什么不会的事情,都可以在这本书里面找到答案。通过几年的努力,我看的书越来越多了。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你的呢?快来和我分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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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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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前我对这句话没有什么感受。

以前每天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对我说:”睡前一定要看一小时课外书,听到没?“我总会心不在焉地回答:”哦,知道了。“其实,到睡觉的时候,我早就把看课外书的事儿抛到后脑勺去了,一挨着床就呼呼大睡。

有一次,在我正准备躺下睡觉时,妈妈突然走进我的房间,递给我一本书,说:“你又忘了看书了吧。今天必须得看一个小时!”我心里想:谁怕谁呀,看就看!于是我坐在床上,看起来书来。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就像一匹饿狼,紧紧地盯着书页,迫切地想要知道故事结局是怎么样的,是悲伤还是快乐。

几天的时间,我就把这本厚厚地书给看完了,之后我主动要求妈妈给我睡前阅读的书,每天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每次感觉时间过得很快,都没看过瘾。

到现在我已经看过很多书了,《狼图腾》、《叼狼疾风》、《蒙古谣》……我越来越离不开书了,它就像我的朋友,在无聊时时候可以陪伴我。我还发现我的语文基础知识,阅读水平和习作能力都提高了不少。书真是一位好老师啊!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书,谢谢你,是你改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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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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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更爱读书。

我爱闻书上那股淡淡的油墨香气

也许你会说看书有什么好?,干巴巴的,不像电视一般有声有色,不如电脑那样用途广泛。而朋友,我不那么认为。书常常把我领到一种旁人不可达到的似乎仙境的境界,使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书是人们心与心沟通交流的最佳途径,书是所有知识的集结地。每读一本书,我的灵魂便会得到一次升华。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提倡“三上”。每次去WC都夹着一本书,结果一去就是好长时间,其实早都排泄干净了,但由于正看的入迷,不忍打断,直到把那一小节看完后才依依不舍的把页数牢牢记住,把书合起来;在书桌前,随手拿起几本书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直到有人叫“醒”我为止;睡在床上也不闲着,手还一直不听话的翻着书页,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书面,有时连睡在床上的目的——睡觉也忘的一干二净,专心致志的看书。

书其实也是一个学富五车而又满怀豪情壮志的有血有肉有精神的人。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为书付出我的精力与时间,书也“知恩图报”,给我了许多许多:它让我上课思维敏捷,发言时独特的见解“技压群雄”;它让我博学多识,在同学们中抬头挺胸;它让我明白道理,虽不敢自诩“深明大义”,但也并非“无德之人”;它让我了解了许多伟大人物的奋斗史及其感悟;它让我数次在竞赛中“耀武扬威”,为班级争光;它让我文笔非凡,虽不能留下千古绝唱,但也时常自行斟酌,别有趣味……

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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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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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喜欢书中像星星一样密密麻麻的文字,书时常伴随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也曾帮了我一个大忙。

周日,我在家中正津津有味地看《散文大全》,妈妈走进我的房间,轻声对我说:“璇璇,停水了,咱们出去吃饭吧!”“啊?可是我还想看书呢!”“先吃饭,吃完再看!”经不住妈妈的劝说,我极不情愿地答应了。

来到饭店,我东看看,西瞧瞧,发现一瓶火红的辣椒摆在桌子上。“咦,那么红的辣椒!”我兴奋地拉了拉妈妈,让她也看这诱人的辣椒。“妈妈,一会儿我们也放点吧!我已经馋涎欲滴了!”妈妈面露为难地说:“太辣了吧!”我缠着妈妈说:“放一点儿,放一点嘛!”妈妈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

不一会儿,饭端上来了。我迫不急待地放了很少一点儿辣椒,不辣!又放了一点,还是不辣!我就越放越多,越放越豪爽,转眼间,我的饭已经变成了火红色。我得意洋洋地炫耀着我放这么多辣椒都不怕,急不可待地吃了一口,瞬间,一阵刺激难耐的辣味直冲我的口舌咽喉,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不禁大声叫了起来。辣椒好像听到了我的叫声,更加肆无忌惮地在我的喉舌间翻滚。情急之下,我突然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用盐水漱口或喝盐水可以缓解辣感,急忙告诉了妈妈。很快,妈妈帮我拿来了一杯盐水,几分钟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啊!好多了!”心中暗想:“多亏了那本书,可帮了我的大忙!”

书是人们增长知识、放松心情的胜地,也是帮我们解决困难的好帮手,让我们一起快乐地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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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天鹅仙女的故事

全文共 3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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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三个美貌的仙女,她们是同胞姐妹。老大叫恩固伦,老二叫正固伦,老三叫佛库伦。三个仙女都玩够了那天上的宫殿和彩云,没有地方可玩,想找个地方玩一玩。到什么地方去呢?她们早就听说地上果勒敏珊延阿林①山上有个天池,池水象镜子一样清澈透明,池周围飞禽走兽,树木花草样样都有。怎么才能从天上下来呢?三仙女佛库伦聪明伶俐,她用采来的白云做羽毛,用披上羽毛的胳膊当翅膀,摇身变成一只雪白的天鹅。两个姐姐也学着她的样儿,从天上飞下来,落在了果勒敏珊延阿林山上的天池旁边。

满族神话:天鹅仙女的故事

三个天鹅仙女下凡来,正赶巧被三个猎人看到了。这三个猎人是同胞三兄弟,老大二十岁,老二十八岁,老三十六岁。兄弟三人都能射猎、斗兽,他们整年在果勒敏珊延阿林山里钻来钻去,靠打猎为生。

兄弟仨朝天鹅落地的地方奔去,追到天池边上,见三只天鹅变成了三个美貌天仙,脱下衣服“扑通”、“扑通”,跳进天池水里。立时把三个兄弟惊呆了:从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呢!老大说:“让她们给咱们做媳妇该有多好啊!”老二说:“就怕人家不干。”别看老三小,心眼最灵,他说:“咱们把她们的衣裳偷偷拿走,她们回不去天,就得留在地上。”老大、老二觉得老三说的办法好,就一起悄悄来到天池旁边,将三个姑娘的衣服拿走了。

三个仙女在天池里洗澡,边洗边玩,越玩越乐,等到日头快落山了,大姐恩固伦说:“咱们该回去了。”正固伦、佛库伦说:“走吧!”可上岸一看,衣服没有了。三个仙女急得哭了起来。正在这时候,兄弟三个走到姐妹三个跟前,老大把自己身上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恩固伦身上;老二把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正固伦身上,老三把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佛库伦身上。

三个兄弟领着三个姐妹离开了天池,在大森林中架起干柴,烧烤野鹿、野牛、野猪的肉。再拿出石刀把烤熟的肉拉成小块块,请三个姐妹吃。吃完,老大扯着大姐,老二扯着二姐,老三扯着三妹,各自进了自己的小马架子。

三个姐妹过腻了天上的生活,从来没穿过这么暖和的兽皮衣服,没吃过这么香的烤肉,更没有过丈夫的恩爱。她们舍不得这人间的生活,干脆不走了。

三个姐妹在人间一年,学会了钻火、烤肉、缝皮衣,又都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她们和丈夫相亲相爱,过得很美满。

一晃又过了两年,一天,大姐对两个妹妹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咱们已经出来三天了,哪天给玉帝知道了,就要受到天规惩罚。趁时间不算长,快回去吧!”

两个妹妹也觉得不回去不行了,弄不好丈夫、孩子也得受连带。三个姐妹找出了丈夫收藏起来的衣裳穿在身上,胳膊一抬,两脚起空了。地上的三个孩子,都两岁多一点,刚会答答话,见三只天鹅在头顶来回飞,一齐扎撒②着小手,说:“鹅,鹅!”www.gs5000.cn

兄弟三人打猎回来,不见了妻子,只听孩子说:“鹅,鹅飞走了!”一找衣服也没有了,知道三个仙女回天上去了,就对孩子说:“那鹅,就是你们的娘,知道吗?”

传说满族人管母亲叫鹅娘,就是从这儿起始的。后来受到汉族人称呼母亲为“妈妈”的影响,叫成了“讷讷”。

兄弟三人的妻子走后,三个孩子渐渐长大了。后来这三个孩子顺松花江走到与牡丹江汇合的地方,觉得那里宽敞,就定居下来。后来兄弟三人的后代家口越来越多,三支人分开,各支都有了自己的姓,三支人分为三姓。因此这地方就叫做“三姓”③了。

三个仙女回到天上,吃饭不香,喝水不甜,日夜想念人间的生活;可又不敢把真情泄露出去,只好藏在心里。就这么过了九百九十九天,正赶上王母娘娘开蟠桃会,天兵天将们把守不严,姐妹三个一核计,无论如何也得到人间看一看,就是看上一眼,也免得这样牵肠挂肚。

姐妹仨还是采天上的白云做羽毛,变成三只天鹅飞了下来,落在果勒敏珊延阿林山上。她们找丈夫、找孩子,都不见了。她们在人间时夏天住的小马架子,没有了影儿;冬天掘的避风寒的地窨子,也早已填满了泥土。姐妹仨不禁落下泪来,边哭边沿着松花江往下飞。冷丁在一处密林中有个百十户人家聚居的部落。一打听,才知道这地方叫三姓,正是她们姐妹三人的后代。天上九百九十九天,地上九百九十九年,不但她们的丈夫早已不在人世,儿子也早就死去了,已不知传了多少代了。三姐妹见三姓人虽然象自己的丈夫样勇敢,却不象三兄弟那样和睦相处。他们生性好斗,常互相抡刀动捧,打得头破血流。仗越打越凶,仇越记越深。

怎么才能让他们不打仗呢?三姐妹很着急。一边往回飞,一边想,不知不觉飞到了天池边。她们脱去外衣,跳进天池里,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洗起来。

正洗着,三仙女见天边飞来一只喜鹊,飞到天池上空,将嘴里衔着的东西吐在她的衣服上。她本来已经不想在水中多呆了,就游着上了岸。见衣服袖上放着一枚熟透了的红果,大得出奇,红得透亮。她在山上呆过三年,还没有见过这样的果子,拣起来含在嘴里,准备穿好衣服等大姐、二姐上岸给她们看。谁知红果一含进嘴里,哧溜一下从嗓子眼滑进肚子里去了。

大姐、二姐穿好衣服要回天上了,三仙女身子发沉,说什么也飞不起来。大姐、二姐知道她是误吃红果怀了孕,劝她不要着急,等生完孩子再来接她。说完后先飞走了。

三仙女留在人间,渴了喝天池水,饿了捕野兽、采野果,冷了点篝火,一过过了十二个月,生下一个浓眉大眼的孩子。这孩子下生就会说话,不一会儿就满地跑,过了不几天,竟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长得一般高大,非常英俊了。三仙女见孩子这么快就长大了,心想这一定是天意。她知道人间最贵重的是金子,就说:“孩子,你就姓爱新觉罗④吧。”她又望望眼前的布库里山,说:“你的名字就叫布库里雍顺吧。”她想起正在成天打仗的三姓人,又说:“天生你,是要你停止械斗,平息战乱,统领人民过安定日子,你懂吗?”

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点点头,三仙女指着松花江说:“孩子,你就顺这条江下去吧!”说完,她变成一只天鹅飞走了。

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砍下天池旁的小树做成筏子,折下柳树枝叶盘成套圈戴在头上,然后跳上筏子,盘膝端坐上面,顺着山口进了松花江。小筏子穿过九十九道弯,闯过九十九道滩,经过九十九天的漂流,来到了三姓地方。

小筏子搁浅了,岸边一个汲水的姑娘看见他,跑回村子,告诉了村里的人们。大家争着来看,见他头戴柳枝围成的圈,盘膝端坐在筏子上,那模样很象一尊天神,便问:“你从哪儿来的?”布库里雍顺一指江上头,说:“从上边来的。”大家寻思是说他从天上来的,布库里雍顺想起讷讷嘱咐的话,就势说:“我是天女生的天童,来管理你们的。”大家见他英俊魁伟,确实与众不同,就相信了他的话。布库里雍顺又指着汲水的姑娘说:“是她先看见我的,我就到她家去了。”大家把他让进了姑娘家,姑娘的父母听说布库里雍顺还没成家,就把姑娘许给了他。几位穆昆达⑤也认为这样合适,就做了主婚人,当天举行了婚礼。他们将猪在祖先前领了牲,在院子里架起火堆,全村的人都来上礼,通宵唱歌跳舞,从此以后再不打仗了。

布库里雍顺在三姓地方居住下来,劝大家和好。各家之间发生纠纷经他排解,大家都和和乐乐,都拥戴他,推举他为部落长。他带领三姓地方的人们,建立了鄂多哩城。

布库里雍顺就是满族的祖先,他的传说也一直流传到今天。⑥

讲述人:李成明

流传地区:岫岩一带。

搜集整理者:张其卓、董明

后注:

①果勒敏珊延阿林:满语,长白山。

②扎撒:张撒变音,即摊开。

③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在佳木斯西南。

④爱新觉罗:满语,金子。

⑤穆昆达:满语,族长。

⑥这篇传说和满文老档及《清史稿》记载相同。但它当然是口头流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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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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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读,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在我眼中,书是力量的翅膀,智慧的海洋,知识的源泉……我爱书中的一切。

在我4岁生日时,我的妈妈送给了我几本书,那时我便迷上了看书。由于我经常看书,做作业的时间变少了,有时会导致作业完不成。因此,妈妈便立下规定,如果作业没有做完就不让我看课外书。于是,我就只能在晚上睡觉时看书,我如饥似渴地寻找,五彩缤纷的画册和像钉头般大小的字激起了我深厚的兴趣,激活了我对艺术朦胧的眼睛。有一次,妈妈搞了一次突然袭击,害得我的书被没收了。从那以后,我便加快了做作业的速度,并如愿以偿地慢慢品味自己喜爱的书。

慢慢的,我便有了更多的时间看书。我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一本一本的书,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我,让我废寝忘食地读着。我看到书中的搞笑人物,我有点幸灾乐祸,笑得合不拢嘴;看到书中的悲惨人物,我心里的悲伤又油然而生,多了几分伤感!

是书,开阔了我的眼界,启迪了我的智慧,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今天,我在书海中遨游,我要感谢书,是它为我插上了理想的翅膀,飞向美好的明天。

明天,我将用知识去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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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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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震惊了全世界,我认为书籍是一条宽阔的大道,读出书越多,这条大道就越坚固。同时,它也是位优秀的良师益友,在你不知所措时给予你答案。下面就来听听之任之与书的故事吧!

在我伢伢学语时,妈妈便拿着一本又一本的故事书和我一起看。等我上了学,已经学会了拼音,这下我可以读有拼音文字的书了,妈妈买回许多拼音文字书给我看,有时我会大声地念给家人听,有时我会倦缩在一个小角落静静地把那本书读完。现在,我已经可以看没有拼音的书了,由于白天有课没有时间看,晚上又要写作业,我经常在爸妈熟睡之后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呢?

这一本又一本的书,陪伴我走过一个又一个时光,有时它帮我解答疑难问题,有时它帮我放松心情,还有时我的作文找不到题材,它同样可以帮到我。可有一次,我因为看书,还受到妈妈的“精神教育”了呢?有一次,我正在读《窗边的小豆豆》,妈妈在准备中饭,发现味精没了,叫我去买。我答应之后,便到小卖部去买,一路上我都在想小豆豆会遇到什么事,结果到小卖部,我说:“老板,拿一条围巾。”老板疑惑不解说:“大热天的买什么围巾呐?”我说:“我妈她要呀。”老板只好给了我一条围巾,我跑回家后,我对妈妈说:“妈妈,给你围巾!”妈妈一看,大发雷霆地说:“你想什么去了,我是叫你买味精不是围巾。”最后,我还是少了一顿“精神教育”咯!

这浓浓墨香一直沁着我的心脾,我想:这些书本,定能帮我撑出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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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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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哲学家、作家和科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曾经在《谈读》一文中说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由此可见:书是人类的忠诚伴侣,可以伴随着人类的一生;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读书可以让人进步。那么,今天就来谈谈我与书的故事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其实,我原本一直都是讨厌读书的,不过后来还是在读书的氛围中被陶醉,从而喜欢上读书的。

记得那是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太阳刚刚出来。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把我气坏了:我养了一只信鸽,正当我在屋里看电视时。有一只猫跑过来了,一下就把我那只雪白羽毛的信鸽咬死了。我生气极了,甚至想冲上去杀了那只猫。就在这时,我无意中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本书,写的是关于动物与朋友的故事。一刹那间,我被这本书给吸引住了。我拿起书大概一翻竟然非常想看!随后,我仔细地阅读了那本书。不知不觉的一个上午过去了,虽然这只是看了一小部分,但是,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动物和人类也可以成为朋友。顿时想起了那猫。我想,它或许是饥不择食了,才会把那只雪白羽毛的信鸽吃掉了。突然间变得释怀的我,终于放下了对于那只猫的憎恨。

书不仅可以帮我解决烦恼,还可以让我明白道理。书不但可以让我们改变自己,可以找到一个前途光明的道路,还可以给我们指点方向。当你在万物的宇宙中迷失了方向,书可以陪你做伴。

一个寒冷的寒假,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记得当时着写着有一道题不会了。怎么算也算不出来,当时就把我急哭了,爸爸和妈妈不在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所以,我决定去上老师家去间,可当时路边的灯也不亮,我只好拿着手电筒出去。因为当时害怕。我就拿着本和一书出去。走在大路上我也很害怕,束手无策,不知怎么办才好,我又了看手中的书。就想,我可以把书当成朋友,把它当作直陪在我身边的小能。想到这些,心中的害怕变得没有了,我拿着手电筒在路上行走,便觉得心中有了着落。书可以做人生的伴侣,而和书成为朋友,则是我的小幸运。

书可以伴随着我们成长,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使眼前变得豁然开朗。当你烦恼时,书可以当你的倾诉对象,并给予你安慰。春暖花开的季节到来了,你是否又有了新的收获呢?在这个春天里,小草也露出了头,小鸟从南方飞来了,鱼儿开始快乐地在水里游玩,水里的蛙声也变得嘹亮了,柳叶也散着长长的头发,花儿也开始散发着阵阵清香,在大树下读书、写字,当你写字,写烦了,不想写了,而书可以成为你的工具了——它仿佛是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会逗你开心,使你拥有一个好心情。可以和你谈谈你理想的人生和哲理,可以和你交流一些知识的感悟。书可以成为所有人的朋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人类的成长提供了能量。我与书的故事讲完了,有时间也让我听听你和书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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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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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喜欢在灿烂的阳光下,在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清香,再在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在家的墙壁上安装了一个红色的小书架,我总是站在前面,仰着头看那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我对书的喜爱,就像饥饿了的老虎扑向食物。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出去办事,临走前对我说:“等一下记得收衣服。”当时我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心思全部都放在了书的世界里,不加思索地就回答了妈妈一句:“好的。”刚才天空中还是飘着几点细雨,现在竟然下起了倾盆大雨了。而这一切,我却浑然不知。

当妈妈回来的时候,看到衣服全都湿了,便急得大叫:“余意,衣服全部湿透了,小小年纪,你难道得了健忘症吗?”这时,我才从书的世界回到了现实。啊!因为看书,沉迷于书中多彩的世界,我竟然忘记了收衣服。我只好厚着脸皮对妈妈扮了一个鬼脸,见状,妈妈也是哭笑不得。一场风波就这样被轻易地化解了。

还有一次,我在学校,第四节课是自习课,别人都在做作业,而我却是拿出书来看。“铃……”下课了,同学们都去吃饭了,而我还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看书。过了一会儿,同学们都吃完了,一个同学叫了叫我,我这才缓过神来,赶紧去吃饭了。

其实,我和书的故事数不胜数。书不仅给了我许多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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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得陇望蜀典故故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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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称帝不久,赤眉军与更始政权发生火并。建武三年(公元27年),刘秀击败、招降了赤眉军,又展开了统一关东地区的征战。至建武六年终于踏平中原,收复了关东地区,又开始把军事锋芒直指盘踞陇西的魄嚣和蜀地的公孙述。

魄嚣是天水(今甘肃天水)人,王莽末年,魄嚣随其叔父魄崔起兵,后在更始政权中任御史大夫。赤眉入关,长安吃紧时,魄嚣逃回天水,聚众盘踞,势力再度兴盛,名震陇西。他见刘秀政权日益强大,便上书表示臣服并愿意配合讨伐赤眉。而此时的刘秀则想借瑰嚣的陇道出兵伐蜀,可魄嚣不甘心屈居人下,就找借口拒绝了,后来干脆命令部将阻挡汉军入陇。刘秀大怒,从此翻了脸。

建武六年五月,刘秀与魄嚣激战于陇低,互有胜负。魄嚣鉴于自己势单力孤,就与蜀地公孙述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刘秀。建武八年,刘秀派精兵奇袭并攻下陇西要地略阳(今甘肃庄浪西南)。魄嚣闻讯大惊失色,率数万兵马拼死相争。

为了一举攻克陇西,刘秀亲自统帅大军,指挥手下名将吴汉、岑彭、耿彝等兵分九路而进,大败嚣军,接连降服十六县,魄嚣逃进了西城(今甘肃天水西南),被吴汉、岑彭等部重重包围起来。刘秀向魄嚣下诏召降,但遭拒绝。

八月,京师传来颖川被贼寇占领,河东官兵叛乱的消息,刘秀认为陇地战局已稳操胜券,便决定回京镇压叛乱。行前,刘秀给大将岑彭留下一封信,信中写道:“西城攻克后,你便可带兵去攻打蜀地。人都是不知足的,既平陇,复望蜀。每一次出兵征战,头发胡须都要变白一些啊!”

但是,魄嚣将士一心,死命守城。岑彭、吴汉改用水攻,也未奏效。十一月,公孙述派救兵五干突然杀来,汉军大惊,未来及列阵,便匆促投入了殊死搏斗。救兵突入城内,把魄嚣救走逃往冀县。汉军粮草接济不上,只好从陇右退兵东归。次年,陇西闹粮荒,魄嚣既病且饿,活活气死。

部将王元、周宗把他的儿子魄纯立为王,继续与刘秀对峙。刘秀趁此时机,再次亲征。大将来款等攻下落门(今甘肃甘谷)。眼见大势已去,周宗等捆住魄纯投降,陇右割据势力终于覆灭。这样,全国只剩下盘据蜀地的公孙述了。公孙述,扶风人,王莽时做过导江卒正(即蜀郡太守)。天下大乱后,他据成都自立蜀王。更始三年四月,即刘秀称帝前两个月,公孙述自立为天子,后又控制了益州之地,拥兵数十万之众。

刘秀曾数次派兵攻打,均未得手。建武八年围攻魄嚣时,曾拟定平陇复平蜀的计划,但失利陇西,功败垂成,直到灭魄纯后,时机才完全成熟。建武十一年,刘秀先后调集大军,由岑彭、来款统帅,由水陆两路向蜀地发动猛攻。岑彭沿江而上,势如破竹,一直打到距成都仅数十里的广阳。公孙述惊惧万分,连声哀叹:“是何神也!”来款一支迅速攻下河池等地,形成两路夹攻之势。

公孙述走投无路,派刺客用暗杀手段先后杀害了来款和岑彭,但并未能阻遏汉军凌厉的攻势。刘秀又不失时机地写信招降,许以高官厚禄。可公孙述答复道:“成败全在于天命,哪有天子投降的呢?”刘秀见他软硬不吃,便亲自赶往长安去指挥。岑彭死后,吴汉接替指挥东路军顽强挺进,在成都外与公孙述军展开激战,八战八捷,率军突入成都外城。这时,公孙述不甘失败,他把自己所有的金钱都拿出来,招募了五千人的敢死队。

公孙述亲自鸣鼓挑战,让敢死队从背后偷袭汉军,结果汉军失利,吴汉落水,危急中抓住了马尾巴,才侥幸未被淹死。建武十二年十一月,汉军猛攻成都。公孙述帅数万人决战,结果大败,他本人被刺伤而死,蜀军无主而降,吴汉尽灭公孙氏,刘秀从此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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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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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一本在手中,时间就会变得如此之快,犹如飞箭一般,无法控制。

有一本书叫《波西·杰克逊》,大概得看十分像《哈利。波特》,可细细品位,波西。杰克逊就是波西。杰克逊,没有第二个人能替代他。

在一个临晨,太阳还没有升起,当天空还是黑色时,有一盏灯亮了起来,人们还在做梦时,有一个孩子醒来了,那个孩子就是小时侯的我。

我打开一本书,打开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我的心中,分外激动,我就想开心尖叫,可天还没亮,我怕惊醒别人,打断了别人的美梦。我轻轻地打开书,一页,两页,我贪婪地读着,渐渐地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在那儿我看到了故事中的人。

让人惊讶的是,我成为了波西·杰克逊,虽然他是男生,但希望成为他那样善良、勇敢、坚强的人的梦想,使我变成了他。我在这个世界里,体验了做混血儿的艰难,但我也懂得了做人就要像波西。杰克逊一样,善良、坚强与勇敢。

“心肝,起床了!”妈妈在外面喊着。这时,我才回到了现实,摇了摇脑袋,发现刚才是太入迷了,都把自己想象成了波西。杰克逊,我当时又开心又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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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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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妈妈经常在我耳边念叨这句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看书,每次看书都得妈妈来“请”我,我总是极不情愿地跟着去,直到有一次,我深深爱上了看书……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照常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妈妈从外面回来提了一个黑色的袋子,慌慌张张的跑进房中,出来吁了一口气,对我说:“儿子,里面的东西不要乱动,妈妈出去有事。”丢下这句话,妈妈就走了。

想着妈妈的那句话,我怎么也静不下心来看电视,我想:袋子里面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妈妈要叮嘱我不能动?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偷偷地往房间里走去,想一探究竟。进了房间,我悄悄地将门锁上,在屋子里环视一圈。咦!黑色的袋子在哪里啊?我左顾右盼,找了很久,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我快速的打开袋子,映入眼帘的竟是几本崭新的书:《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原来就是几本书而已,我不以为然地想,妈妈真是故弄玄虚。我随手翻了翻,可里面的内容瞬间吸引了我,如《西游记》里的“三打白骨精”,《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三国演义》里的“桃园三结义”……我坐在房间里入神地看着这几本书,不知何时妈妈回来了,站在我的身后我却浑然不知。从那次起,每天总有一段时间我深深地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看书再也不需要妈妈来催促了。

现在书成了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许多的知识,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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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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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阅读比喻成细嚼慢咽的宴席,荧光幕前的观赏就是便捷的快餐,可口的零食,一样是吃的享受,韵味却大不相同,读就是一种享受过程。

在读书时带给你的是细致,隽永的文字美,拥有深邃的思想与不可磨灭的感情色彩,至于影片则只能给人们以大概情节,反而舍本逐末。所以,虽然它同属艺术,但过程却远不及书本中所含有的各种含义。那才是学习,所以我宁愿高成本地感悟书香,而不愿舍本逐末。

我爱书,爱体现在方方面面,它是我的朋友,老师,不能使它遭到破坏,真正的好书,如《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写过不止一次,但每次翻阅的感受都不同,书上的备注密密麻麻,至今我还仍记忆犹新第一次读完它,那种酣畅淋漓之感,真正的好书,不该沉睡在书柜中,而这样,才是对它最大的爱和呵护。

“当书构成你的一部分后,我们的灵魂必将变得充实而丰富。我们的眼睛必将变得明亮而深邃,我们的行为也必将变得理性而富于创造性。”这句格言是我对书的热爱最完美的诠释。

书与我的故事将永远地进行下去,它早已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灵魂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了,所以这个故事,或许永远也讲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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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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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可以让人和它结下不解之缘的神奇事物,它仿佛拥有那么一股力量,让你摆脱不得,又忘不得。在书中的“它”和这个“他”还有那个“她”总让你的思想放飞在一览无余的天边的尽头……

如果在你的童年中爱上过一本书的情景的话。那么你肯定知道在童年生活中的孩子们总会和一本书一起挣开那些生活中的烦恼,就像小鸟逃离了笼子一样,回到许久未归的家中。是那么圆满、那么自由……当然,我在上一年级时便迷上了它——《笑猫日记》系列。这是一个在我心灵中给我安抚的虚幻人物,但它却在我刚看几页时便已让我的心和它的心上了个锁,这枷锁虽是个锁,可却依然让我爱上了它。

还记得第一次看的那本书,那个情景。那个地方和那个时间,虽时隔已久,却依然记忆犹新。《球球老老鼠》。是周六、日下午在书柜中偶然发现的,看见了一本没有看过的,甚是欢欣。便立刻跑到妈妈的旁边问道:“这是什么时候买的书?”妈妈说:“很久啦,是你姐姐系哦啊时候买的,你拿着看吧。”我立刻拿上书跑去。边看边和它合二为一,融合一体了,看完便还想再看,就是不知怎么,百看不厌。

后来上了三年级,才再多买了几本回家,兴致勃勃的。

里面的笑猫,是那么的让我着了魔,我的心自始至终都在放飞,新读一本便有新的一本收获。《笑猫日记》已出了二十二本了,到现在,我已买了十三本,有的虽没买,但却看过,每一本的故事,一想起来,便能哭个不停、笑个不停。

我想,我已和书的心脸上了,和它已成为了朋友,那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关系。正式如此,我便已着了魔、入了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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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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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爱看图画,虽然只有图,但我也看得津津有味,当姑姑看到我,一副图、一副图的把意思讲给小朋友们听时,姑姑吃惊地问:“你真的不识字吗?”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这样答的:“难道不识字就不能读书吗?”

从此,我经常听到:“别看了,来吃饭。别看了,来睡觉。休息一会再看。”这样的话语。书是我重要的一部分,一天不读书,我就会感到难受。“六一”节时,别人都对家长要的是玩具,我却跟爸爸妈妈要的是书,所以我的书很多。

我有两张盐城图书馆卡,每次到了那儿,我便第一时间去阳光姐姐伍美珍专柜,看有没有我没看的书,所以现在阳光姐姐的书我大约都看完了,我觉得《阳光姐姐小说派》和《阳光家族小说营》系列的书比较好看。我是一只书虫,不是在这本书中畅游,就是在那本书中散步。

不论是漫画,还是图书,我都爱看,在黄蓓佳的《你是我的宝贝》中,我知道了智障儿童的难处,在《我要做好孩子》中,我知道了做好孩子其实很简单。

书不仅给了我许多知识,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不开心时翻开一本幽默故事,烦恼便一扫而光,我有时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怜生事而难过,有时为小美人鱼变成泡沫而伤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谊友。我爱你——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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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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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事起,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在我还读幼儿园的时候,妈妈买了一本故事书给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蕴含着人生哲理。当我上小学时,我就看《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知识更丰富了。到了高年级,我就看作文书。无论看哪种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看起书来,我就废寝忘食。

由于我太喜欢看书,还因为爱看书而发生不少糗事。记得有一次,表姐约了我和妈妈去体育馆打羽毛球,出发前,我还特意拿上了一本书。来到体育馆,表姐一开场就说要我跟她比,结果我输了,但我心里偷着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书了。

哪料,表姐和妈妈比赛的时候,我还要负责捡球。但我实在太想看书了,就拿着书站在场边看起来了。渐渐地,我完全忘了自己捡球的任务,沉浸在有趣的故事里,突然,羽毛球飞到了我脸上,吓了我一跳,我的脸也红起来了,痛啊。妈妈和表姐都有点哭笑不得,原来她们看到球打偏了,立刻就喊我要注意,没想到我只顾着看书,竟然听不到她们的喊声,还一动不动站着,让球打脸了。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书对于我来说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我相信:书将会一直带领我到知识的海洋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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