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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合集20篇

扶贫济困,是一种善举,是温暖贫困家庭的源泉。下面是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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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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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小的时候,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我也渐渐爱上了读书。

在我还没上幼儿园时,妈妈就给我看一些识字的书,书上精美的图片让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我认识的字比同龄的小朋友多。慢慢地,我可以看一些简单的故事书,如果遇到了不认识的字,我就会读它的形近字,爸爸妈妈在的时候就向他们请教。

上小学的时候,我学了拼音,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有注音的《世界著名童话》,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去拼读,因此,我认识了许多笔画较多的字,并从故事中得到了启示。

上三年级之后,我迷上了《儿童百问百答》,这书有很多册,每一册都有不同的知识,让我学到了一些初中才能学到的东西。

后来,我开始看一些没有图画的书:《鲁滨逊漂流记》《我要做好孩子》……这些书的内容都蕴含着丰富的道理,值得我们学习。

书,拉近了时间的间隔,缩短了地域的距离;书,让我们畅游千山万水,鸟瞰古今中外;书,伴我们踏上理想的征途,让人生充满阳光,充满希望。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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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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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具有丰富的营养品。我们读了一本书,就增长了我们许多的知识。小时候,我叫妈妈给我买《格林童话。,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可是,我却怎么也读不进去,真奇怪。慢慢的我发现我有个怪毛病,就是读一本书不能停,不然我会忘记故事中讲了什么。真快呀,一转眼,我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在这期间,我读的书渐渐变多,《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的故事,我都喜欢看。

有一次,我把一本书弄对了,非常着急,因为那是妈妈好不容易买到的,还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呢。怎么办怎么办。在家里我这翻那翻,没找着。到学校翻翻我的柜桶,翻翻我同桌的柜桶,都没有。我坐在位子上,静静的想想哪里应该有或是没找的地方。哦,忽然我想到了一个地方没找,就是我写作业的柜子里,我飞快的奔向家里,过了一会,到了家里,我气喘如牛的找着,呀!我的那位好朋友可怜兮兮的在那躺着。这时我感到百年失去的朋友现在终于回来了一样……现在的我很开心很快乐。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根蜡烛,也是一处光明。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你自己的东西,你要好好的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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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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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陪伴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长大,它给了我们丰富的知识。它就像一扇窗户,等待着你去欣赏窗外更美丽的景色。

一个凉风习习、秋风送爽的傍晚,爸爸妈妈有事出去了,就留下我一个人在家里看书,我看得挺入迷,简直达到了用麦克风对我呐喊也听不见的程度。当时,我在看的书叫《查理九世》,这是一本探险书,里面有许多妖魔鬼怪,虽然我知道那都是虚拟的,但看到紧张处还是有点毛骨悚然。

正看到精彩处,感觉肚子有点饿,就偷偷摸进厨房。不管三七二十一,拿了面包就走人,一边吃一边却被故事中的人物命运引得心神不定。突然,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响起,爸爸妈妈回来了。妈妈走进厨房,就看见桌子上的面包零零碎碎,不可思议的是还有许多一半死一半活的蚂蚁。原来我吃了一个有蚂蚁的面包。爸爸妈妈都笑了起来,爸爸跟我开玩笑:“陈毅小时候喝过墨水,我们的儿子小时候吃过蚂蚁,将来肯定也有出息。”

我也笑了,捂了捂肚子,回想起来可真有点恶心,好像真的有蚂蚁在里边爬,不由得急了起来,急得自己跟自己打赌,再也不敢粗心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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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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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年起,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幼年时代。

从我牙牙学语开始,爸爸就开始教我a,o,e,学会走路时,我有了第一本书《小白羊和小灰狼》,到现在还珍藏在我的书柜上,虽然已经很破旧。现在,如果把我的书全部放在我的房间里,那它们就几乎占满了我的半个房间。对于这些书,我现在常常对他们视而不见,可对第一本书,我像奇珍异宝一样爱惜她。

三岁时,在爸爸的帮助下,我已背过一百多首古诗,五十多篇古文,同时拥有了第二本书。第二本书是《小羊和狼》。从那时起,我就深深爱上了书。而今天的我,已经成为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更加喜爱书。在我的家里,一进家门,就可以看见地上有书,沙发上有书,床上有书------到处都是书,我家成了一个书的世界。

对了,说了这么多,还没告诉你我主要利用什么时间看书吧,因为我总是很忙,不能随时就能看,所以大部分时间就在睡觉前喝牛奶时看一会儿书,有时我会故意喝得很慢,以延长看书的时间,有时,我看书入了迷,常常忘了喝牛奶,等到深更半夜才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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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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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理想的钥匙,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我喜欢好书,这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喜爱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睡美人》,我觉得这本童话故事写得真不错,在此我希望每一个女孩都戴上属于自己的公主王冠。

我从小爱读书,我房间里到处都是书,听妈妈说,我一岁的时候就爱听故事,每天晚上都要听一两个小时才能睡着,正因为我小时候爱听故事,所以我刚上幼儿园时就认识了许多字,那时我就喜欢逛书店,让妈妈买书看,其中《两朵小花》这本书告诉我,做人不可以自私,当小姑娘把花摘回家后,花儿痛苦的样子至今仍印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

有一次,我全家要出去长时间旅游,因此我们要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本来想拿十几本书,可妈妈和爸爸不让,我说:“不,我就要带,我不管我反正是要带的。”妈妈面带愁容,说:“不行,你看几个行李箱了,还带书呀!”爸爸说:“对呀,行李太多了不好拿呀,最好还是别带了,要是带了,你自己拿吧!”我赌气地说;“好,我自己拿。”就这样我们一家三口就大吵了起来,最终,还是我自己胜利了,带了三本书,因为此事我还哭了一场。如今,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读,我喜欢读《西游记》,因为从这里我知道了:做人要勇敢、善良,只要有一颗坚持到底的恒心,就能取得成功。

我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长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也教给了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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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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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晖的照耀下,我又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手捧着一本,正细细地端详着字里行间蕴含的意味。这书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三年级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堆书。在此之前,我对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有一次,就在我写数学作业的时候,明明知道这道题的意思,却无从下手。我遇到了这个拦路虎,不管怎么想也想不到,急得我抓头挠耳,直跺脚。就在这时我的手边有一本《海底两万里》,顺手拿起无聊的翻着,突然我被它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看起了这本书来。看着、看着,我的脑海里便浮现出那道题的解题思路。这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连忙写了上去,生怕我又一次犯糊涂了。这使我突然想起了刘向说的一句话:“书犹如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我此时真正体会到读书的意味。

从那之后,我便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妈妈又带我去书店买了很多很多的书。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还有鲁迅、冰心、沈从文的散文,各种各样,应有尽有。每当从书店回来,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屁股坐在书桌前不动了,继续在我的书乐园里面畅游。虽然我没有到过长城,但我却感受到了长城的宏伟,虽然我没有去过宇宙,没有登上月球,但我却感受到了宇宙的浩瀚、神秘和月球的美丽……这正是因为读书,让我获得更多的乐趣,增长不少的知识呢。

没过多久,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让我们描写一处景物。以前的我总是半天动不了一个字,总是思绪万千,无从下笔。现在阅读使我的写作思路大大开阔,写起作文来就像神助一样,一气呵成。这正是应验了那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又让我尝到读书无比快乐的味道。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也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了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位良师益友。只有与书交朋友,才能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现在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辰满天的夜晚,我都忘情于这片书海之中。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是书让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这种读书的味道是甜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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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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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名言。虽然如此,我与书却发生了很多很多故事……

我以前并不喜欢看书,于是,妈妈就常给我买来有趣的漫画书,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识字,只是看上面的图画,有时候书上的图画我也似乎能看懂一些,对着书也会哈哈大笑,对于一些图画不精彩的书,还真的是常常被我给“啃”了,原本好好的,让我折磨得缺胳膊少腿,为此,妈妈也哭笑不得。

但妈妈从不松懈,坚持想办法让我爱上看书。经常带我去图书馆看书,让我感受那种读书的气氛。也经常带我去和一些爱读书的小朋友一起玩耍。我从他们身上知道,他们真的懂得不少,在和他们的交谈中,我知道他们的知识来源于各种各样的书上,我很羡慕他们,于是我就回家让妈妈给我买书。妈妈很高兴,一口气给我买了好多本,什么《十万个为什么》。《三毛流浪记》。《西游记》等等。我就试着看起来。在书中,我似乎看到了海底世界里盛大的舞会,似乎看到了善良的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也似乎看到了灰姑娘的美好归宿。从此我便对书产生了好感,我便又叫妈妈给我买了儿童版的四大名著。读《水浒传》我看到了古代英雄的荡气回肠;读《西游记》,我看到了孙悟空大闹天空的不畏强权;读《红楼梦》,我看到了封建社会大家庭衰落的必然;读《三国演义》,我看到了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风采,在书中,我再一次收获了太多太多……

不知不觉,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世界,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细胞。正因为喜欢上了看书,所以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以前,要绞尽脑汁地写,现在轻轻松松就写出一篇文章了,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有一次我正在看《三国演义》,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到超市都还没从故事里走出来,居然叫卖东西的阿姨“小二”,阿姨笑我,我才“醒”过来,害的我红着脸拿起盐飞奔回家了,都是书惹的祸!

书呀书你可真让我着迷!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是我良好的老师;是我可爱的伴侣。我的路还很长,和书还有很多很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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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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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长河里,有好多与有关的故事

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我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天天闹腾,但是一开始讲故事就会安静下来。2007年的冬天,我出生了,每天晚上都要听一个故事才睡。上小学了,我在学校里学会了许多汉字,渐渐地可以自己看书了。

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妈妈走进来说:“宝贝,妈妈的快递到了,你去帮我拿一下好吗?”“好!”我回答到,其实根本没听进去是拿什么东西。我边走边想着书中精彩的片段,到了保安室,我想了想,咦?我是干啥来的?我空着手跑回家,问妈妈是去拿什么。妈妈说:“去拿一份快递。哦,还有三本书,朱阿姨刚送来放门卫那,你顺便一起拿回来。”

我再次出发,边走边在脑子里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到了保安室,我又忘了要拿什么。对了,是书!我高兴地拿着书就回家了。回到家,妈妈看见我手里只拿着书,摇摇头说:“宝贝,你还是去看你的书吧!看样子,这快递得我自己去拿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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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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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喜欢,从上幼儿园时就开始看绘本,从贝尔·格里尔斯的《荒野求生》系列到中国四大名著我都看。我妈是老师,自然想培养出个读书多的学霸,所以从小就让我养成读书的习惯。

三岁时,我还不识字,可我妈已经让我看绘本了。那时我不懂事,只想玩,为此,我爸和我妈经常连哄带劝地让我读书。我妈每次和我讲这段经历时,都能把我笑个半死。

八岁时,我开始写作文了。八岁的我已经认识了不少字,知道多读书有益写作文,也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为我作文不太好,我开始多读书。吃饭时看,走路时看,就连上学路上等红灯的那几秒也看。因为上课时看书,我还经常被老师骂呢。

“刘子麒,请重复我刚才说的话!”王老师这话让全班三十一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额……”看书的我回答不上来。王老师甩下一句话:“抄课文去!”

下午放学后,我闷闷不乐地走在路上,手不自觉地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根本没注意前面有什么。“砰!”突然,前额一阵剧痛,我听见一声巨响,顿时眼冒金星,感到天旋地转。我一看,原来撞上了树,肿了个大包,用我的话说就是“脑袋都快被撞掉了”。

可我仍然喜欢读书,但不会走路时看了。因为……哈哈,你一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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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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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说的话总是有一些道理的。读书使我拥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细腻的感情……能让我们明白事理、开阔视野、结交朋友。书籍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多读书对我们有好处,但要学会控制时间,我就因为没控制好时间,所以我和书之间就有了一些趣事。

为了看书,我经常忘了写作业、忘了吃饭以及减短了睡觉的时间,可以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有一次,我看了一本关于冒险的书,故事很精彩,那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完全把我带入了书本的剧情,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书,竟然忘了去上兴趣课,结果本学期的全勤奖不仅没了,还被妈妈痛骂了我一顿,把我的书也没收了,当时我好伤心。

嘿嘿,你以为只有这件事情吗?不,不,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事情来不及讲,再讲一个让我最囧的事吧!

还有一次,我边吃饭边看书,一不小心夹到饭碗旁边的臭豆腐,看都没看顺口吃了下去,哇!这是什么味道?要命!立马吐了出来,清理了一下才回到餐桌,继续一边吃一边看书,对书的着迷已让我忘了刚才的难堪,重蹈覆辙地再一次夹了一片腊肉吃进嘴里,我立刻怀疑人生!为什么有这么难吃的东西?自从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在吃饭时看书了。

你看,我就是一个小书虫吧!随时随地都离不开书,并且看书到了忘我的境界。多读书、爱读书是好事,可是要做一个会管理时间的读书人,来吧!让我们与书为侣,一起在书的世界里尽情畅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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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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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爱看,爱得发狂,有空就看,吃点心时看,做作业也看。

我还为书差点淹死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妈妈为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双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爸爸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

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位可以倾心交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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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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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被熏陶着成长。学习名人读书的故事;背诵名人读书的名言;阅读名人的图书。于是,书籍这个老师,就踏入了我的日常生活。

我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记得我最先读的小说就是黄蓓佳写的。他写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第一本就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本《我要做好孩子》鼓励我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地超越自己,做到更好。

我要做好孩子,不需要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一个善良、纯洁的孩子。以后,经历过的事情,听到过的事情,我都会细细品尝,因为,我要做好孩子。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地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知心的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丹,书是精神的食粮,让我们走入仙境。

在我童年的黄金屋中,永远存在这两个字“读书”。只有先学会读书,才懂得享受读书的快乐。只有读书才会绽放出光芒,你也不会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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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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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一本,就仿佛开启了一段时空之旅。哈利波特骑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盘旋在城堡的上空;多萝西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魔法师的绿宝石城;查理站在巨大的巧克力瀑布边,沉醉在空气中香甜的气息里;阿龙纳斯教授在海底观察着奇妙的海洋生物……曾经,书中的故事像一片阳光,照亮了我的童年时光,点亮了我未知的想象世界。

渐渐长大,我喜欢坐在阳台上,抱着一本厚厚的书,透过薄薄的纸张,窥探一个个高尚的灵魂,一颗颗伟大的心:诸葛亮面对强敌却谈笑自若,海伦面对黑暗却笑对生活,保尔面对严寒却忘我工作,孙少平面对穷困却乐观坚强……书中的文字行云流水般彰显着历史的辉煌,天马行空般呈现着世界的精彩。

如今,我更是爱上了古诗词。流年静婉,光阴停留在了时间的缝隙,化成文字,以诗词的形式缱绻在韶光里,融入文人的笔底。朗朗上口的诗句散发着五千年民族文化的馨香,闪烁着古国文明的灿烂辉煌。

翻开一卷古诗词,它夹带着四季的花香,微微迎面,那些任凭风吹雨打后依旧动人的文字,让我品味到细腻的情愫。它是“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中的欣然若喜;它是“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中的坚贞不渝;它是“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中的伤感凄凉;它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中的孤傲清远……这些凝练的词句恰如珠玑,拨动着我的心弦。我看见桃花在风中的摇曳身姿,我闻见荷花清若甘泉的气息,我也看见秋风扫落叶后黄花的一地凌乱,我也闻见梅花若有若无、忽近忽远的幽香。我常常想,这不仅仅是语言上的精妙,更是真挚的人生感悟!

翻开一卷古诗词,它夹带着历史的清幽,微微迎面,那些经过岁月磨练却依然不朽的文字,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记。我看着那一句句诗,脑海中涌现出祖国的波澜壮阔:“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泰山的气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是庐山的胸怀;“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黄”是长江的精神;“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是沧海的灵魂……在那些或豪迈或婉约的诗词背后,隐匿着一个个高洁的志趣,高尚的灵魂。我看见杜甫面对战火中的长安城“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感伤叹息;我看见苏轼在人生失意时“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的睿智洒脱;我看见毛泽东在长征路上“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惊回首,离天三尺三”的胸怀抱负……我常常想,诗词不仅仅是文化的盛宴,更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史诗!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与书为友,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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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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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11时45分,一个人独坐桌。正无聊得发慌,执起笔来,很想写点什么,但下笔却是这么地艰难。对我来说,写作是用来消磨时间的最佳良方,但该写些什么呢?看着眼前的“宝贝”,我忽然有了灵感。

记得,在人生中,第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是在小学四年级买的。那时候,学校举行书展。原来已经很喜爱书的我,听到这个消息就更加雀跃。走到那书海当中,简直令人无法自控,每一本书都是那么地精彩,那么地诱人,很想把它们都搬回家。

说书,便不能不提图书馆了。图书馆是我小时候最常去的地方,因为那时学校离书馆近,放学后又没什么地方去,也不想独个儿在家中“面壁”,于是每感到无聊便又走到那儿去。童年也就是这样混过了。

我想,书就等于我的知己良朋,也是我的宝贝。有时候,下雨天忘了带雨伞,情愿自己全身湿透,也不肯让书本有半点沾湿。去书店买书,迫于无奈,买下了最后残旧的一本。不忍心见它可怜兮兮的样子,也不愿意再伤它的一张一页,所以重新把它细细地包裹起来。或许,我这生都会与书结下不解缘,结下千万个难解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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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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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假。

在我的生活中,每当有着星星点点的不愉快,我就会用阅读的方式让自己重新平静下来,沉浸在一个又一个的小说或散文之中。

记得我在低年级的时候,看书就是为了找寻几幅书里的插图,对书中的文字并不太感兴趣。可这些书毕竟不是儿童绘本,那少得可怜的几幅插图不一会儿便被我“啃”的一干二净了。所以,每当我看到那些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只要手里捧一本书,就会不动如山得坐上两三个小时的时候,总不免有一点小奇怪。“为什么一本书,高年级的同学能够津津有味地看上好一段时间,沉迷于其中呢?”年幼的我被好奇心驱使着,开始用“全新”的方法读起了书——看字不看图。没想到,我这一看就被书中的情节“勾”住了,随着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我的情绪也此起彼伏……总而言之,我就像着了魔似的,手里总捧着一本书。作业写完了,时时处处能见到我和书的身影。

在与书一起的生活中,我已经不知不觉的上了五年级,同时我也多多得益了书的许多好处。我在阅读时总会收获一些妙语连珠的字,词,句,段,让我的作文更加生动;有时,书籍还能告诉我人生的真谛,领略人世的美丑善恶;书又常常使我能够静下心来,让无聊灰飞烟灭,并随着主人公周游世界……

在我与书的故事里,有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把这一个个真善美的故事永远留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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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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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非常认同这句话。在我三年级时,同学推荐了一本名叫《我的儿子皮卡》的书,里面有趣的故事,丰富的好词好句,让我尝到了读书的乐趣,也正是它使我喜欢上了读书。

那一次,同学把他称赞已久的书借给我看,我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一回到家,我快速把作业写完,开始读起《我的儿子皮卡》。才刚看这本书的一小节,我就被其中的情节逗得捧腹大笑,暗自对自己说:这本书真有趣,我一定要把全集买回家,细细品味!

我一边看,一边脑海中就呈现了书中的景象,看得津津有味。一连几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过来大声对我说:“吃饭了,吃饭了。”现在可是最精彩的环节啊!老妈怎么这时候来呀!我匆匆应付了句:“好,等等……等等……我马上就去。”

说完就继续捧着书看了起来,此时我仿佛进入了书的世界,手不释卷的我早已把吃饭的事抛之九霄云外去了,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捶胸顿足。估计是动静太大,惊动了妈妈,妈妈气呼呼地走了过来:“你怎么还在看啊!别看了,去吃饭。”说罢便把书从我手中夺走,藏了起来。眼睁睁看见书被拿走了,无可奈何,我只好慢吞吞地来到餐桌边吃饭。后来会发生什么?真是期待啊!我得赶紧把饭吃完,就可以继续看了。我三下五除二把饭吃完后,拿着这本书连续看了几个小时,一次性把这本书看完了。知道现在皮卡那可爱的形象还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从那以后我就经常去书店看书,陆陆续续看完了《小王子》《皮皮鲁》……等书,随着年龄的成长我所读的书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无论是故事书、漫画书还是历史书、科技树,都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读书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读书开阔了我的人生视野。读书增长了我的文化知识,读书陶冶了我的情操。这也应了一句古话“读书百变其义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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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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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虫,书是我的精神伴侣;我喜欢读书,我经常专注地沉迷于浩瀚无垠的书海世界里,专研着多姿多彩的书之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唤醒人的灵魂,可以净化人的心灵,可以使人变得更加庄重,因此我爱读书,我感受到它的重要,它的脚步在向我越靠越近。

小时候,我很崇拜会读书的人,我十分崇拜一些名人作家,例如:孙中山、鲁迅、冰心等名人。他们不仅是爱国人士而且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一代知识分子,他们都是我的偶像,我的学习榜样。记得小时候读过鲁迅的书,他的一篇《阿Q正传》很出名,是反映当时不好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生活的悲苦情节,以描述阿Q的性格特点来反映当时国人的性格弱点。他的作品很受人们的喜爱,因此他一直是我们心目中优秀的名人作家,是一位具有感染力的作家,所以我也很爱读他的书。说到孙中山,我更加钦佩他,他一生最爱的是读书,他爱读书的精神很受人们的赞扬,他成年后也是一代伟大的人物,他具有丰富的知识,以至于他最终成为了人们的领袖,对他来说读书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他经常一读起来就是废寝忘食,读到忘记了时间,所以我很钦佩这样的能人,我们应该学习他的爱读书精神。

我爱读书,因为书可以让我了解世界,书是我最宝贵的东西,书能够指引我人生的方向,让我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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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优秀经典故事:胖墩的夏天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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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故事能够带给人不一样的想法,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这个夏天胖墩只做了两件事——拔草和去村头。胖墩在做这两件事的时候,7岁的妹妹杏儿总像个跟屁虫贴在身后,寸步不离。有时候让胖墩很烦,走着走着就猛地回头来狠瞪妹妹:“跟你说多少次了别跟着我,别跟着我,你怎么又跟来了!”杏儿听后不吱声,只是笑,嘴角露出一个小酒窝。胖墩没有法子,赌气跑起来,像一只小马驹在田野里撒欢,不一会儿身后就传来妹妹的焦急喊声:“哥哥,哥哥,等等我……”

拔草是因为春季里奶奶买回来一只小羊。奶奶对胖墩说,好好喂羊,卖了钱,就给你买支钢笔。胖墩听后眼睛一下子亮起来,问,真的?奶奶肯定地点点头。胖墩高兴地跳起来。胖墩自从上了三年级,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支钢笔,像同学亮亮那样有一支通体银白,笔尖金灿灿的,写出字来细细的钢笔。那是亮亮爸打工回家送给亮亮的礼物,在村头小卖部买的。让胖墩看得眼睛火辣辣地疼,心里酸酸的。

胖墩每天去村头是瞧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每辆车在村头停下来,胖墩都会仔细地一遍遍在人群里寻找,盼望着爸爸妈妈能出现在眼前。虽然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却让他乐此不疲。

这天中午,尽管太阳喷着火,胖墩还是和往常一样,又去了村头。一辆车开来了,突然停了下来,胖墩忙跑过去,寻找着爸爸妈妈。

“胖墩,又在等你爸爸妈妈?可得看仔细了。”村头开小卖部的老板王秃子看见胖墩,摇着大蒲扇,光着膀子过来打趣。

“没,没……没有。”胖墩的脸突然红了起来,有点心事被揭穿后的难为情,眼却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哥哥,我饿。”身旁的妹妹拉拉胖墩的衣服,喊道。胖墩扭了几下身子,挣脱了妹妹的手说:“不急,咱就回家。”

“别看了,回家吧。”王秃子摸了摸杏儿的头,叹口气。扭头回小卖部去了。

车上的人下完了,汽车大喘了口气,从屁股后冒出股白烟开走了。胖墩望着远去的汽车,愣了好长一会儿才回过神,回头拉起妹妹的手,来到小卖部。那支钢笔,阳光下亮得刺眼,胖墩控制着自己想去摸摸的欲望。

“王叔,走了。“胖墩像往常一样有礼貌。

“好,胖墩,又想爸爸妈妈了。”王秃子正在忙,头也不抬地问。

“没有。”胖墩连忙否认,可能是实在有些憋不住了,想了想又问:“王叔你说,我爸爸妈妈怎么就不回来呢?都三年了。”

“说不好,唉,说不好!”王秃子还是头也不抬,又没有来由地叹口气。

“王叔再见。”胖墩拉起妹妹转身就走。

“回来。”王秃子却叫住了胖墩,又四下翻着摊子的货。“咦,怎么那支白色的钢笔找不到了?”

“我们没有拿,真没有拿。”胖墩连忙说,又望望妹妹,杏儿也摇摇头。

“可这里就我们仨人啊?”在又找了一遍仍没有找到后,王秃子抬起头来,一脸严肃地说:“胖墩,我知道你想要那支钢笔,都盯好久了。可怎么着也不能学偷啊!”

“我没有,我真没有……”

“哼!没有偷?怎么好好的笔一转眼不见了?还不快给我拿出来。”王秃子恼怒地说:“你爸爸为什么不回来?是出去打工手脚不干净,判刑了,你妈也改嫁了。真是的,大人会偷小孩也会偷,上梁不正下梁歪!”

“你……你血口喷人,我爸爸就回来,会回来的。我……我和你拼了。”胖墩听后嚎叫着向王秃子扑了过去,身后传来妹妹杏儿惊恐的哭声……

第二天是立秋,胖墩失踪了,同时失踪的还有杏儿。在他留给奶奶的信中,歪歪扭扭地写着:“我们要去找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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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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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但是,在它的肚子里却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它可以使人忘记烦恼,可以使人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可以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现在,书已经陪伴着我走过了14个岁月,但是,我对书的深厚感情是永远都不会画上休止符的,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说一件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在一个星期六,我泡在书堆里,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时,妈妈走过来说:“今天你自己想办法吃午饭,我要去加班,奶奶要去月梅。”并在桌上放了15元钱,当时,我只是随口答应了一声:“知道了”。那时,我正扑在“面包”上津津有味的“吃”着。

时间飞逝地过去了,一眼就到了下午四点了,我感到有些疲倦,伸了个懒腰。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见桌子上的15元钱仍旧好好地躺着,动也没动,就走过来问我:“你没吃午饭吗?”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的呢!”“不可能,桌子上的15元钱还摆在那呢!”妈妈都被我给弄糊涂了。也就是从那时起,妈妈便称我“书呆子”,但是我并不呆,因为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不少知识,增添了许多乐趣。

后来,我悟出了一个道理:知识是清澈的泉水,而我就是汲取泉水的人。书本是了解知识的工具,就像回家必须走一段路一样。虽然,它没有板凳那么结实,没有课桌那么高大,没有椅子那么漂亮,但它却有着无私奉献,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书本是我们人生中必不可少的“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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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典故故事:不打不相识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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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因犯案被发配到江州,遇到早就想结识他的戴宗。于是两 人一起进城,在一家酒店里喝酒。才饮得两三杯,又遇到李逵后来, 三人又到江边的琵琶亭酒馆去喝酒。 吃喝间,宋江嫌送来的鱼汤不甚好,叫酒保去做几碗新鲜鱼烧 的汤来醒酒。正好酒馆里没有新鲜鱼,于是李逵跳起来说:"我去渔船上讨两尾来与哥哥吃!"

戴宗怕他惹事,想叫酒保去取,但李逵一定要自己去。

李逵走到江边,对着渔人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条给我。"

一个渔人说:"渔主人不来,我们不敢开舱。"

李逵见渔人不拿鱼,便跳上一只船,顺手把竹笆蔑一拔。没想到 竹笆蔑是没有底的,只用它来拦鱼,他这一拔,就让鱼全跑了。李逵 一连放跑了好几条船上的鱼,惹怒了几十个打渔人。大家七手八脚 地拿竹篙来打李逵。李逵大怒,两手一架,早抢过五六条竹篙在手 里,一下子全扭断了。正在这时,绰号"浪里百条"的渔主人张顺来 了。张顺见李逵无理取闹,便与他交起手来。两人从船上打到江岸, 又从江岸打到江里。张顺水性极好,李逵不是他的对手。他将李逵按 在水里,李逵被呛得晕头转向,连声叫苦。

这时戴宗跑来,对张顺喊道:"足下先救了我这位兄弟,快上来 见见宋江!"

原来,张顺认得戴宗,平时又景仰宋江的大名,只是不曾拜识。 听戴宗一喊,急忙将李逵托上水面,游到江边,向宋江施礼。戴宗向 张顺介绍说:"这位是俺弟兄,名叫李逵。"

张顺道:"原来是李大哥,只是不曾相识!

李逵生气地说:"你呛得我好苦呀!

张顺笑道:"你也打得我好苦呀!

说完,两个人哈哈大笑。

戴宗说:"你们两个今天可做好兄弟了常言说:不打一声场不会相识。"几个人听了,都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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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得陇望蜀典故故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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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称帝不久,赤眉军与更始政权发生火并。建武三年(公元27年),刘秀击败、招降了赤眉军,又展开了统一关东地区的征战。至建武六年终于踏平中原,收复了关东地区,又开始把军事锋芒直指盘踞陇西的魄嚣和蜀地的公孙述。

魄嚣是天水(今甘肃天水)人,王莽末年,魄嚣随其叔父魄崔起兵,后在更始政权中任御史大夫。赤眉入关,长安吃紧时,魄嚣逃回天水,聚众盘踞,势力再度兴盛,名震陇西。他见刘秀政权日益强大,便上书表示臣服并愿意配合讨伐赤眉。而此时的刘秀则想借瑰嚣的陇道出兵伐蜀,可魄嚣不甘心屈居人下,就找借口拒绝了,后来干脆命令部将阻挡汉军入陇。刘秀大怒,从此翻了脸。

建武六年五月,刘秀与魄嚣激战于陇低,互有胜负。魄嚣鉴于自己势单力孤,就与蜀地公孙述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刘秀。建武八年,刘秀派精兵奇袭并攻下陇西要地略阳(今甘肃庄浪西南)。魄嚣闻讯大惊失色,率数万兵马拼死相争。

为了一举攻克陇西,刘秀亲自统帅大军,指挥手下名将吴汉、岑彭、耿彝等兵分九路而进,大败嚣军,接连降服十六县,魄嚣逃进了西城(今甘肃天水西南),被吴汉、岑彭等部重重包围起来。刘秀向魄嚣下诏召降,但遭拒绝。

八月,京师传来颖川被贼寇占领,河东官兵叛乱的消息,刘秀认为陇地战局已稳操胜券,便决定回京镇压叛乱。行前,刘秀给大将岑彭留下一封信,信中写道:“西城攻克后,你便可带兵去攻打蜀地。人都是不知足的,既平陇,复望蜀。每一次出兵征战,头发胡须都要变白一些啊!”

但是,魄嚣将士一心,死命守城。岑彭、吴汉改用水攻,也未奏效。十一月,公孙述派救兵五干突然杀来,汉军大惊,未来及列阵,便匆促投入了殊死搏斗。救兵突入城内,把魄嚣救走逃往冀县。汉军粮草接济不上,只好从陇右退兵东归。次年,陇西闹粮荒,魄嚣既病且饿,活活气死。

部将王元、周宗把他的儿子魄纯立为王,继续与刘秀对峙。刘秀趁此时机,再次亲征。大将来款等攻下落门(今甘肃甘谷)。眼见大势已去,周宗等捆住魄纯投降,陇右割据势力终于覆灭。这样,全国只剩下盘据蜀地的公孙述了。公孙述,扶风人,王莽时做过导江卒正(即蜀郡太守)。天下大乱后,他据成都自立蜀王。更始三年四月,即刘秀称帝前两个月,公孙述自立为天子,后又控制了益州之地,拥兵数十万之众。

刘秀曾数次派兵攻打,均未得手。建武八年围攻魄嚣时,曾拟定平陇复平蜀的计划,但失利陇西,功败垂成,直到灭魄纯后,时机才完全成熟。建武十一年,刘秀先后调集大军,由岑彭、来款统帅,由水陆两路向蜀地发动猛攻。岑彭沿江而上,势如破竹,一直打到距成都仅数十里的广阳。公孙述惊惧万分,连声哀叹:“是何神也!”来款一支迅速攻下河池等地,形成两路夹攻之势。

公孙述走投无路,派刺客用暗杀手段先后杀害了来款和岑彭,但并未能阻遏汉军凌厉的攻势。刘秀又不失时机地写信招降,许以高官厚禄。可公孙述答复道:“成败全在于天命,哪有天子投降的呢?”刘秀见他软硬不吃,便亲自赶往长安去指挥。岑彭死后,吴汉接替指挥东路军顽强挺进,在成都外与公孙述军展开激战,八战八捷,率军突入成都外城。这时,公孙述不甘失败,他把自己所有的金钱都拿出来,招募了五千人的敢死队。

公孙述亲自鸣鼓挑战,让敢死队从背后偷袭汉军,结果汉军失利,吴汉落水,危急中抓住了马尾巴,才侥幸未被淹死。建武十二年十一月,汉军猛攻成都。公孙述帅数万人决战,结果大败,他本人被刺伤而死,蜀军无主而降,吴汉尽灭公孙氏,刘秀从此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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