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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实用20篇

扶贫济困,是一种善举,是温暖贫困家庭的源泉。下面是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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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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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哥哥妹妹经常叫我玩游戏,可玩来玩去就那几种,我感觉很没意思。于是,我就开始与中的主角们交朋友。汤姆,是一个十分调皮的男孩。因淘气逃出家门,开始了历险。历险之后成了许多小朋友羡慕的对象。当时,我也很羡慕他,因为,我也想去别处玩耍。

之后,我又认识了因为吃饭声音大而起名为稀哩呼噜的小猪。它们用天真与智慧战胜了大灰狼。后来不惜一切代价救出了大灰狼的孩子,与大灰狼成了一对好朋友。那时,我特别喜欢稀哩呼噜,吃饭时不与自主地像稀哩呼噜一样,每当这时妈妈就一边用筷子抽我,一边喊到“你走火入魔了!”

可是,有一天,我看完了家中所有的书,妈妈不给我买书了。因为她说我的眼睛近视是看书造成的。我无聊极了,感觉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碰碰这,摸摸那,妈妈说我得了“多动症。”其实我自己知道,只要有书我就能安静下来。

后来,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我跟同学借书,只在学校看不带回家去。可是,由于下课时间太短,书中的故事又那样精彩,有时上课控制不住自己,我的手就偷偷地伸到抽屉里打开书,悄悄地低下头去看,时间一长就被老师发现了,结果是老师把我批评一顿,把书收走了,害得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攒下来买书,赔给同学们了。

不过,现在我不用找同学们借书了,语文老师知道我喜欢读书,她就和我约法三章:如果我在一周之内认真完成作业,专心听讲,不丢三落四,就会借我一本书,每周如此。为了能读到书,我现在正努力地做好一切事情。不过对于一个“马大哈”性格的我来说,真的有些难,但为了能读到书,我一定会坚持的。

我爱读书,不光是因为我在书中结交了许多朋友,还有它丰富了我的知识,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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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之间的故事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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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总是感染着我。

我很喜欢读书,常常在课余时间看书。有时候,也会因为看书而闹出了不少笑话。

有一次,我在学校借了一本书,回到家写完作业,自己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可是,没过一会儿,妈妈就过来了,说:“该睡觉了,不能看书了,明天还要上学呢。”说完,一下子就把灯给我关了,推我回房间洗澡睡觉。我望着黑洞洞的天花板,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脑海里全是书中的情节。突然,我灵光一闪,我可以偷偷地看书啊!可是,要是妈妈等会突然进来怎么办,想关都来不及。对了!手电筒!我可以打开手电筒看啊,我心中激动不已。不过书还在外面,我走下床,打开卧室的门,探头探脑的向客厅张望了一下,没人,看来妈妈已经回房间睡觉了,我庆幸了一下,蹑手蹑脚朝那本书走去,“咯吱”,放书的桌子响了一声,我顿时不知所措,半天才缓过神来,暗道:做贼心虚啊。

我将书拿回房间,把手电筒打开,用被子蒙住头,津津有味的开始看起书来,谁知妈妈竟会在“半夜三更”下来喝水,我听着妈妈喝完了,原以为她会回房间,结果竟朝着我的卧室这边走来了,怎么办!我手忙脚乱地把“窃读工具”一窝蜂的塞到了床底下,我这边刚收拾好,妈妈就来了,妈妈给我盖了盖被子就走了。我睁开眼睛,长舒一口气,心想:以后可在也不窃读了,太惊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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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励志名人经典故事:做自己的出版商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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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达·霍金是美国明尼苏达州奥斯汀市的一位女孩,她自幼拥有讲故事的天赋。学会写字后,霍金就开始写故事,立志成为一名作家。

霍金喜欢独处,不爱说话,所以朋友不多。从小学开始,当她的同学利用业余时间游玩或举行派对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呆在教室或家里默默地写作,有同学嘲笑她是个“木头人”,她不以为然。在上小学和初中的8年时间里,霍金写满了10多个又大又厚的笔记本。她曾将自己认为写得很好的故事投给了报社,但一篇也没能发表。在父母的鼓励下,她仍旧笔耕不辍。

读高中时,霍金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并信心满满地将小说邮寄给了50家出版社,结果没有一家愿意出版,这令她沮丧不已。就在霍金打算放弃的时候,她在书上看到了自己的偶像——美国著名歌手马克·霍普斯鼓励年轻人的一句话:“为了成功,多么执著都不过分!”这句话使她重新找回了奋斗的勇气。

高中毕业后,霍金进入一家社区大学读书,没念两年她就因父亲失业而辍学了。她先到一家餐厅洗盘子,后来又在残疾人之家当护工,月薪只有1500美元。拮据的生活并没有挡住她追求理想的脚步,工作之余,霍金用辛辛苦苦攒下的钱报了几个写作班,系统学习了写作理论。她还走访各大书店,阅读了大量的畅销书,以此来了解它们之所以畅销的原因。

经过深入分析,霍金发现爱情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而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则是目前流行的元素。据此,她确定了自己新的写作方向,打算把各种“时髦”的元素都融进自己的作品里。霍金为自己列出了详细的写作计划,每天下班后,她都要写作到深夜。不到一年的时间,霍金创作出了6部小说,当她将这些作品邮寄给多家出版社后,还是石沉大海。

2010年4月,霍金在网上浏览新闻时,发现互联网上兴起了“自我出版”的热潮。所谓“自我出版”,是作者不通过传统出版系统发行自己的书,同时负责编辑、设计、定价等所有环节。这让霍金眼前一亮,于是,她运用网络数字出版系统制作了4部精美的电子书,并将之陆续上传到了亚马逊网上书店。

由于对自己的作品不够自信,同时也出于吸引读者的考虑,霍金将每本书定为0。99美元的超低价,而亚马逊网上书店的其他书,标价通常是每本9。99美元。喜爱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的读者,在亚马逊上搜寻这方面的小说时,一看霍金的小说定价才0。99美元,顿时就被吸引住了,试读后感觉不错便下载到了自己的阅读器里。读者阅读完霍金的一部小说后,感觉很合口味,于是就将她的其他小说给“包圆儿”了。

就这样,6个月过后,薄利竟然滚成了巨款,她的账户赚进了20多万美元。一年半后,霍金共售出100多万本电子书,收入高达200多万美元,而她也成了为数不多的在亚马逊上销售图书超过100万册的著名作家。《纽约时报》称她为继斯蒂芬妮·梅尔(吸血鬼小说《暮光之城》的作者)和J·K·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之后最令人激动的作家。

霍金在接受《纽约时报》专访时说:“很多时候,当别人不给我们机会时,我们要学会自己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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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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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中华,五千年之古国,笔墨丹香,礼仪文字,尤其以籍代表着古中国的文化。头悬梁,锥刺股,苦读诗书,寒窗数载,这一个个方块字汇集而成的书,创造了多少传奇?多少神话?孔子读书,书破三次,更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之诗句。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初识益友,知良师也”

大概回溯到十年之前,我还只是一个四、五岁的顽童,每天留恋在玩乐之中,家里所有的地方都是我的游乐场,但是有一个地方,母亲却从不让我进去,甚至半步都不行,这个最神秘的地方就是---母亲的书房。记得有一次,我和邻居小伙伴玩捉迷藏,看到母亲的书房门忘记上锁,便悄悄溜进去,结果弄倒了母亲的书架子,还打碎了母亲栽植的吊兰,母亲狠狠打了我,并告诫我绝对不可有下次!后来,我再也不敢踏进半步,那个书房便成为我心中神圣不可轻犯的地方。年幼无知的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而且还因此有些记恨母亲,但是母亲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告诉我:书,是世间最神圣的文化,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既是你的良师,也是你的益友,你要敬畏它。这便是我对书最初的认知。

“我的天地,我的力量,我的思想。”

终于,在我九岁那年,母亲将书房“传位”于我,在那个激动人心的夜晚,我正大光明的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打开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迎面而来的是一个雕花木桌,据说是姥姥当年给母亲的嫁妆,桌面上放着一盏黄色灯光的台灯,两侧是两个暗淡但不失雅兴的书柜,一个装有由古到今的国内名著,另一个则装有哲学、思想、教育等外国书籍,甚至还有一些美容服饰等其他的杂志。每个夜晚、周末我都会置身在那一片“天地”,游走在孔子、孟子之间,听他们辩古论今;与托尔斯泰畅谈未来;与巴金、矛盾一起回味那个年代的悲惨壮烈;与鲁迅、周恩来一起开拓思想、激发意志,不断的将书本的力量转化为我的力量!

“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现在,我终于理解了母亲,知道了古人敬惜字纸的作为,了解了“仓颉造字,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书,真的是我的良师,我的益友,我要怀着敬畏之心去阅读,去学习。

书自清香来。鲁迅弃医从文,只为拯救国人思想!这是多么伟大的作为!书,是人类思想进步的阶梯,可以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国家,甚至改变整个世界,去读书吧,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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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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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当书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时,我都会想起那时我与书为侣,与书密切不分的生活。

记得最早读书时是在幼儿园,那时我们只读一些文字较少,插画较多的幼儿书。真正接触到文字书时是在幼儿园毕业时,我的第一本文字书《小兔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承载了我对书最初的认识和喜爱。这本书是毕业时幼儿园同学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印入眼帘,当时的我对这么多的文字有些厌烦,可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书海中畅游是那么的愉快!而且比读图画书要有趣得多!

开始上小学,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学会了查字典,也养成了不懂就问的习惯。在上小学中低年级读得令我印象最深的两书:《夏洛的网》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夏洛的网》作者是E。B。怀特,作者把自己对友谊真谛的体会充分地融入到这本书中。记得读到夏洛为朋友命运而牺牲自己的段落“……在来过集市的数以万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在它身边……”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文章真挚的、如亲人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相信,这就是书的特点,书的奇妙之处,它总能在你的心灵找不到归宿时给予你一个最温暖的归宿,也能使你丰富自己的心灵,这可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远不只这些。进入小学高年级时,我开始阅读更深一层的文章,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平凡的世界》、《简爱》、《红与黑》、《瓦尔登湖》等。而读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对生活深切的感悟:“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作者心灵的深处,我发现读书不仅可以欣赏,观摩其它作品,书,更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你可以进入他人的心中,与作者“聊天”。这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寂寞,而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书是一架时光穿梭机,带我们穿越人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闻名;书是一艘神奇的飞船,带我们认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书还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类前行时的道路;书更是一座通向光明的阶梯,为人类建起知识的道路。

书,是我一生的最好伴侣。让我们都成为爱阅读的人,让这个世界多一种交流,多一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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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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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哗啦啦”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不多说了,我还要去借呢。我一个人拿着一把小伞孤单地在大雨中飞快地跑着,恨不得长出翅膀直接飞到朋友家,借到那本我早已垂涎已久的书。

终于到了,我累得气喘吁吁,早就变成了一只“鲜美”的落汤鸡了。我的朋友一开门,便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样子,吃了一惊,问道:“怎么下雨天还来借书,这也太着急了吧。”他一边说着,一边熟门熟路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猫武士》给了我。我一拿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马上翻看了起来。我边看着书,边迫不及待地往回走。完全忘记外面下着倾盆大雨,尽管外衣已经湿透了。

我的一只脚刚走进家门,另一只脚就忍不住地走向了书房。把自己湿的外衣一扔,便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十分贪婪地读着。时间一晃,我已经看了两个多小时了,我依然在读书,不舍得少看半秒。妈妈叫我赶快去睡觉,可我就像没听见一样。妈妈用出“杀手锏”,说了一句:“你要是再不去睡觉,我就把你的书没收。”我只好乖乖地服从命令,极不情愿地躺到了床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啊。书中的角色好像走了出来,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也很想看书,只可惜,妈妈不让啊。我灵机一动,心中想出一个“锦囊妙计”:我要是把手电和书都拿来,那样就可以在被子里看书了。说干就干!我马上就偷偷地潜入了书房,拿着书和手电,又小心翼翼地回到了床上。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一晃又是一个多小时,完全忘记了睡觉。突然,我妈走了进来,真接把被子掀开,发现了我在偷偷看书,看书计划泡汤了。唉,我只好乖乖地睡觉了。

我依然很爱看书,依然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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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得陇望蜀典故故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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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称帝不久,赤眉军与更始政权发生火并。建武三年(公元27年),刘秀击败、招降了赤眉军,又展开了统一关东地区的征战。至建武六年终于踏平中原,收复了关东地区,又开始把军事锋芒直指盘踞陇西的魄嚣和蜀地的公孙述。

魄嚣是天水(今甘肃天水)人,王莽末年,魄嚣随其叔父魄崔起兵,后在更始政权中任御史大夫。赤眉入关,长安吃紧时,魄嚣逃回天水,聚众盘踞,势力再度兴盛,名震陇西。他见刘秀政权日益强大,便上书表示臣服并愿意配合讨伐赤眉。而此时的刘秀则想借瑰嚣的陇道出兵伐蜀,可魄嚣不甘心屈居人下,就找借口拒绝了,后来干脆命令部将阻挡汉军入陇。刘秀大怒,从此翻了脸。

建武六年五月,刘秀与魄嚣激战于陇低,互有胜负。魄嚣鉴于自己势单力孤,就与蜀地公孙述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刘秀。建武八年,刘秀派精兵奇袭并攻下陇西要地略阳(今甘肃庄浪西南)。魄嚣闻讯大惊失色,率数万兵马拼死相争。

为了一举攻克陇西,刘秀亲自统帅大军,指挥手下名将吴汉、岑彭、耿彝等兵分九路而进,大败嚣军,接连降服十六县,魄嚣逃进了西城(今甘肃天水西南),被吴汉、岑彭等部重重包围起来。刘秀向魄嚣下诏召降,但遭拒绝。

八月,京师传来颖川被贼寇占领,河东官兵叛乱的消息,刘秀认为陇地战局已稳操胜券,便决定回京镇压叛乱。行前,刘秀给大将岑彭留下一封信,信中写道:“西城攻克后,你便可带兵去攻打蜀地。人都是不知足的,既平陇,复望蜀。每一次出兵征战,头发胡须都要变白一些啊!”

但是,魄嚣将士一心,死命守城。岑彭、吴汉改用水攻,也未奏效。十一月,公孙述派救兵五干突然杀来,汉军大惊,未来及列阵,便匆促投入了殊死搏斗。救兵突入城内,把魄嚣救走逃往冀县。汉军粮草接济不上,只好从陇右退兵东归。次年,陇西闹粮荒,魄嚣既病且饿,活活气死。

部将王元、周宗把他的儿子魄纯立为王,继续与刘秀对峙。刘秀趁此时机,再次亲征。大将来款等攻下落门(今甘肃甘谷)。眼见大势已去,周宗等捆住魄纯投降,陇右割据势力终于覆灭。这样,全国只剩下盘据蜀地的公孙述了。公孙述,扶风人,王莽时做过导江卒正(即蜀郡太守)。天下大乱后,他据成都自立蜀王。更始三年四月,即刘秀称帝前两个月,公孙述自立为天子,后又控制了益州之地,拥兵数十万之众。

刘秀曾数次派兵攻打,均未得手。建武八年围攻魄嚣时,曾拟定平陇复平蜀的计划,但失利陇西,功败垂成,直到灭魄纯后,时机才完全成熟。建武十一年,刘秀先后调集大军,由岑彭、来款统帅,由水陆两路向蜀地发动猛攻。岑彭沿江而上,势如破竹,一直打到距成都仅数十里的广阳。公孙述惊惧万分,连声哀叹:“是何神也!”来款一支迅速攻下河池等地,形成两路夹攻之势。

公孙述走投无路,派刺客用暗杀手段先后杀害了来款和岑彭,但并未能阻遏汉军凌厉的攻势。刘秀又不失时机地写信招降,许以高官厚禄。可公孙述答复道:“成败全在于天命,哪有天子投降的呢?”刘秀见他软硬不吃,便亲自赶往长安去指挥。岑彭死后,吴汉接替指挥东路军顽强挺进,在成都外与公孙述军展开激战,八战八捷,率军突入成都外城。这时,公孙述不甘失败,他把自己所有的金钱都拿出来,招募了五千人的敢死队。

公孙述亲自鸣鼓挑战,让敢死队从背后偷袭汉军,结果汉军失利,吴汉落水,危急中抓住了马尾巴,才侥幸未被淹死。建武十二年十一月,汉军猛攻成都。公孙述帅数万人决战,结果大败,他本人被刺伤而死,蜀军无主而降,吴汉尽灭公孙氏,刘秀从此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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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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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下面来谈一下,我和书的酸、甜、苦、辣的故事吧。

经过我三个月攒来的零花钱,终于买到了我们班流行看的《查理九世·幻影列车》,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前几天,我把书带到学校,上课时,我忍不住,把书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老师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来,把我的书丢进了垃圾桶,接着把我拉了出去。我看着好不容易用钱买来的书丢在了垃圾桶,我的鼻子酸酸的。

今天,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因为,不知怎么的,我妈妈带我去街上玩。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了图书馆,我带着妈妈走了进去,图书馆里真安静,我来到了科幻书前,拿了几本书,挺好看的,便跟妈妈说:“妈妈,我想把它借回家。”妈妈说:“不行。”但妈妈还是不忍我的再三请求,把书借了回去。

今天,放学回家,我拿了一本《绿野仙踪》就快速地冲进了厕所,坐在马桶上看了起来。上完了厕所,刚起身,书掉进了马桶里,我只好捏着鼻子,伸出右手的两根手指把书拿了出来,放在了水龙头前冲了又冲。我看着已经快毁灭了的书,我的心里忍不住冒出苦水,只好把书放在了阳台前晒一晒,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今天,妈妈要去上班,要我把包子蒸好。我把包子放在锅里蒸,就去看书了。过了很久,我闻到了一股糊味,便进去一看,完了,包子糊了。我快速地洗锅,却怎么也洗不干净,但一想到要被妈妈说的狗血淋头的情景,又洗了起来,终于洗干净了。我又快速地把包子蒸了上去,心里虽然松了一口气,但心里还是火辣辣的。

书,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每分每秒都陪伴着我,与我度过那快乐的童年时光,书,你将成为我一生中忠实可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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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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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生活在农村,没有很富裕,买东西的钱都要省下来才有那么多,那时我特别想要一本《红楼梦》,因为那个时候总会在学校里面听见同学们在那里讨论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说的津津有味,而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在旁边不懂装懂,他们说什么我都点点头。

后来我去书店看了那本书的价格,好贵,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买不了,怎么办。在那之后,我把零花钱都省了下来,终于东拼西凑凑够了买书的钱,我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书店,把那本书买了下来,回到家以后,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已经被那本书所吸引住了,时刻都不想放手。但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的,那天回家,我在书包里面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里也都翻遍了也没有,我心想:怎么办,我都还没看完怎么就不见了,那可是我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才买来的。第二天,我去学校也找了很久,还问了班里的同学有没有看见,结果还是一样,书真的找不到了。

回到家以后,我心事重重地坐在饭桌旁边,看着这些菜,我什么食欲也没有,感觉没有了那本书,我的生活都变得无色无彩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问道:“宝贝,你怎么了。”我伤心的说:“我……我的书不见了,那是我辛苦攒钱买的,好不容易才有的。”妈妈听了说:“没关系,我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很快到了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店,妈妈看到价格以后惊呆了,我说:“妈妈要不不买了吧,我看同学的也可以的。”妈妈说:“没事,买。”妈妈拿起了书就去付钱,我拿到书之后,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妈妈,发现她消瘦了许多,脸上多了些许皱纹,头发也白了,我看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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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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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让无知的我变得博学多才。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的欢乐和希望

小时候我住在奶奶家里,爷爷奶奶对我疼爱有加,不带我到外面去玩,怕我磕着碰着。我在家里觉着无聊,就缠着奶奶给我讲故事。奶奶买来一些卡通书、连环画天天讲给我听。渐渐我和书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上幼儿园时,老师无意发现我会讲故事,拿出一本《三毛流浪记》让我讲给同学们听。我拿起书一本正经的给学生“读”着。正当老师为我能识这么多字而感到惊讶时,却发现我把书给拿倒了。其实这些故事书我早已倒背如流了。

渐渐的,我长大了,会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每当我沉醉于佳作之中忘情于纸页之间的时候,那种快乐是任何感觉都无法比拟的。

最初,我陶醉于文学名著之中,《安徒生童话》、《舒克和贝塔》里面动人的故事和一个个善良的形象,塑造了我单纯而开朗为他人着想的性格。《红岩》、《鲁宾逊漂流记》,让我逐渐明白了人生命的可贵和遇到困难应该坚强不屈。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兴趣转向科普读物。从《十万个为什么》中,我解开了生活中许多秘密;见识到我未接触到的知识。接下来的《百科全书》《趣味科学》更是让我手不释卷,废寝忘食。

“开卷有益”我对这个词的感悟颇深,翻开一本书,就像打开一扇知识的窗,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才干,书的确是我们的营养品啊!

有了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饥似渴的,我的写作水平提高很大。打开我的作文,那鲜红的波浪线,生动优美的评语,让我高兴的手舞足蹈。特别每次老师把我的作文当范文在班上朗读时,读书的快乐油然而生。

现在,书已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次拿起书就忘了自我,不能自拔。妈妈戏称我是个“书呆子”。叫吧,谁叫我爱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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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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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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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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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生活必需品。家里就有我专属的书架,令人庆幸的是,在学校,老师也给我们布置了一个小小图书角,好不夸张的说,一学期不到,那书架上的书全都被我借阅了。平时下课时,我都会节省上厕所的时间,为的是能多啃两页书。有时即使有成堆的作业,我也能安心地看书,不受外界打扰。

记得那次是数学困难班,老师说做完作业就可以自主安排。我才做了一两题,心思又飘到了课外书上,手就不由自主地摸到抽屉里,因为刚刚下课时,我正看到鲁滨逊举起他的火枪……我贪婪地继续下文。只见野蛮的土著人把白人捆在了十字架上,就在这惊险的时刻,鲁滨逊扛起火枪,“呯!”,书桌上同时也响起了“呯”的一声,我楞了一下,抬头一看,我出现幻觉了吗?一个土著人赫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使劲眨了眨眼,啊,原来是数学老师,她生气的脸就像狰狞的土著人,厉声问道:“数学作业完成了吗?”我不知所措地望着老师。于是可想而知,我被老师批了一顿。妈妈也批评了我,责令我一周内在学校不准看课外书。

我可以一周不吃冰激凌,不吃巧克力,但不能一天不看课外书。“馋虫”在这一周内折磨着我,我该如何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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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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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也许是被阳光晃了眼,我迈进校园突然很想看。于是我上到三楼图书室去拿了一本之前从没借阅过的书,顺利办理完借阅后我便飞快地跑回教室。等过会儿下课了,我的求知欲已所剩无几,我肆意和同学们玩闹早将书忘在脑后,直到上课铃打响我又一次走进教室才猛然记起。看书计划也就泡汤了。

星期天下午我完成了被大人们布置的所有任务,才有时间打开那本搁置已久的书,我翻开书想读个一二十页,可看起来很轻松的事情与我而言却很难做好。原本我可以读很多很多的字,可以把许多的时间放在看书上,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可我没能成功。我本来捧起了书,然而过了五分钟我就走出了书房,饭桌上的小点心吸引着我,我一下子开心地拿起一杯可乐和一块面包开始享用。细嚼慢咽足足半小时我才回到了书房。不过区区20分钟,我又一次放下了书,电脑正在以它的魔力召唤我,我拿电脑玩了快两个小时的游戏才罢休。我一步一挪地去了书房,翻开书页,这次终于进入到有趣环节,我总算看得入了迷。可天色已晚,妈妈就叫我吃晚饭。我忽然意识到专注做一件事和随心做一件事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有所不同。我上次读了一本叫《科学实验王》的漫画书,我开心极了,从我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没分心过。我琢磨吧,如果我很认真地看,没准能把吃饭都忘了。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科学实验王》五个小时内我没干别的事情只一味看书,就在这段时间里,五本书我全都看完了哦!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妈妈没有把它买全,我只得有空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好书。可惜我发现书房里的它们都没有上次好看,好在有一本封面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把它从柜子里抽出来,还没来得及翻开就被妈妈告知该睡觉了。于是我把书放回就去睡觉了。

我想我今后做事情需要专注,读书时间也要认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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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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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有怎样的故事呢?其实是一段窃读的故事。我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现在我就給你们讲一讲我的窃读经历。

有一次过生日,姐姐给我买了一套《上下五千年》的图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收到书的整个下午,我一直在如饥似渴地读着,竟然连作业吃饭都忘了。到了晚上,妈妈一次次催我洗澡,我像没听见似的,直到妈妈发怒,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很不情愿地去洗澡睡觉。

洗完澡,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全是刚才读的《上下五千年》,这时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就是起床继续看书。但又怕被妈妈发现,于是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前双手紧握门把轻轻拧开门,生怕发出一点响声,我探出头去,确认妈妈睡了以后,我又慢慢地关上门,心里一阵窃喜,双手举过头顶,做了一个胜利地动作,嘴里发出了一声只有我自己能听得到的“欧耶”!

然后我又蹑手蹑脚地回到床上,迫不及待地打开床头灯,急忙打开书,开始了我的窃读。我一边读一边竖起两只耳朵,警惕地听着外边的动静,房间外面有一丝风吹草动,我都会吓得连忙把书放进被窝,关灯,摆出一副熟睡的样子,真像做贼似的。其实每次都是虚惊一场,反复几次后,我开始大胆起来,翻开书,我像饿狼似地一页、两页……贪婪快速地扫描着书中的文字,时不时还被书中的故事逗得咯咯直笑,一时间竟忘了自己是在窃读,等我发现后,赶忙把脖子缩了一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哈哈,这就是我窃读的经历,是不是很刺激也很有趣。我很享受这种窃读的滋味,像躲猫猫似的来了一场读书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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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买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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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是告诉我们读书很重要,所以我也很喜欢读书。我曾为了买一本书干了很多家务活。

一天,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店读书,在看书的地方,我发现了一本小说,觉得很好看,便央求着爸爸给我买,爸爸却说:“你要自己赚钱买。”

赚钱的条件是这样的,每干一件家务活就可以赚一元,什么时候积攒够了钱就给我买。于是,我马上开始了行动。

为了多赚钱,我干了很多家务活。每天吃完饭后,洗碗,擦桌子,扫地,拖地都是我干。一天可以赚到两元钱。

一次,我在洗碗,先在一个大碗里挤一些洗洁精,然后把抹布泡在水里,左右搅着,洗洁精慢慢变成了泡泡,我把抹布拿出来,在碗上擦了又擦,把碗放到另一个水池里。再拿另一个碗,可冲水的时候,由于我太激动,一不小心,把一个碗给打碎了,被倒扣2元。还好,我那天加紧干,才补回来了。

经过30多天,我终于积攒够钱了,我兴高采烈地去书店买了这本小说。看这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书,心里真开心。一回到家里,我就钻进书房,打开书,一页一页,我像一匹饥饿的狼,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情节时而让我欢笑,时而让我悲伤,时而让我怒火中烧,时而让我欣喜若狂。我沉迷于书中,如痴如醉。

书籍像一条小船,带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籍像一把天梯,引领我们登上知识的顶峰;书籍像一把金钥匙,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我爱看书,我会铭记冰心所说的那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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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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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认认真真地写完了作业,就去看我的成语故事

你猜我看了什么故事,我看的是八仙过海,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吧!

传说吕洞宾等八位神仙去赴王母娘娘的蟠桃会,途径东海,只见巨浪汹涌。八位神仙分别把自己的拐杖、花篮、箫、拍板、纸驴、鼓投到海里,站在上面,披波斩浪靠自己的神通渡过了东海。我看得入了迷,竟然忘了时间,妈妈到房来催我,我一看钟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我喜欢我的书,因为书可以送给我许许多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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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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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幼起,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时代。

那时,年幼无知的我,爱上了读书,常常让爸爸带我去买故事书,一买就是十几本。每天晚上,都会让妈妈给我讲故事,一个故事常常要听好几遍。如果妈妈没办法帮我讲故事,我就会自己找来几本书,坐在床上,“哗啦哗啦”地翻看着……从那时起,我便爱上了读书,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如今,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姐姐。我变了很多,可对书的喜爱仍然不变。我对书达到了痴迷的地步,记得有一次,妈妈不断催促我:“小玥,快去睡觉!”“现在才九点多,您就大发慈悲,让我再看一会吧!”我说道。“不行,现在已经10点了!”妈妈话音刚落,便“哒”的一声关掉了灯。但,即便妈妈这样做,也阻挡不了我对书的入迷。我蹑手蹑脚地来到客厅里,找到了手电筒,便悄悄地回到房间。我掀开被窝,身子蜷缩在被子里,捧着一本厚厚的《爱的教育》,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爱的教育》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有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一次又一次触动我内心最深处。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因为读书能丰富我的知识。谢谢你,我最爱的朋友,我永远也离不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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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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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华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是啊!在我眼中,书就是我的一位朋友,是一位伙伴,是一名老师……使我每天都为它着迷。

去年暑假,伟成兴奋地对我说:“书店刚进了一批书!”我一听兴高彩烈地和他一起走向书店。好家伙,热卖区里人山人海,我不管那么多,直奔热卖区东张西望地寻找着我喜欢的书,我突然发现了一本叫《鬼谷学校》的书,我拿下书像棚做一颗大钻石,小心翼翼的来到收银台,手一摸兜里,顿时明白了什么叫乐极生悲--我没有带钱。我只好走向热卖区把书藏在书架底层,急忙跑回家去拿钱,拿起钱我飞一般跑去书店。一路上心想我藏的那本书该不会被别人发现了吧,或者被他人买走了,心理默默的祈求上帝帮帮我,千万不要被人被人买走了。

我一到书店,就直奔热卖区跑去,看到一位小弟弟在哪里挑选书,过来一下,小弟弟就发现了那本《鬼谷学校》的书,我总不能给他抢吧!这也太没有品位了,我顿时像霜打的茄子一样,锤头丧气地回家了,妈妈见我空手而归说:“没事,书店肯定还会进货的,到时就有了。”

过了几天书店真的就进了回来,伟成告诉我。我起身就要跑出去,妈妈说:“外面在下雨,你雨伞都不要那吗?”我还是直接跑了,跑去买那本我喜欢的书去了。

书是一盏灯,照亮了我人生的道路,书是一道美食,使我细细的品尝,书更是一座山,使我们在书中遨游飞翔,不断的在书中摸索,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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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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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就会想起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的成长经历中,发生过不少与书的故事。今天,就给大家说一说其中一个故事。

那年,我上三年级,开始看不带拼音的童话故事了,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我做完作业,飞奔到我的小书房,拿起了《安徒生童话》,就一屁股坐在小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了十分钟,二十分钟……直到老妈叫我吃饭时,才慢吞吞地放下手中的书,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吃饭。吃完饭,好像小书房里安装了一块吸力超大的磁石,把我“吸”了过去。我拿起书,继续读了起来。这时,我好像整个人沉浸在了书海里,眼前似乎出现了书里的所有人物,他们的对话声时时在我耳边回荡……

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妈妈又来“烦”我了。这回是说:“宝贝,快来洗澡啦!”我慢吞吞地说了声“好!”可我心里却不想洗,想看书,因为书对我来说,有异样的魅力,就好比老鼠爱大米。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出小房间,抱着书慢慢腾腾地进了洗浴室。洗身子的那三四分钟,我因为一直看书,居然有种度分如年的感觉!总算到洗脚的时候了。我捧起书,再次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仿佛几年没看书了,其实就离开书三四分钟罢了。我看得比洗澡前更认真了,如同一匹饿狼,贪婪地吃着食物一样。直到擦脚时,还在那看得津津有味。

洗完澡,我又回到了“久违”的小书房。不料,看得太快了,居然把《安徒生童话》看完了!我把它放回了书架,回想着内容。最吸引人的非“丑小鸭”这个故事莫属!故事讲了一只很丑的小鸭子,被兄弟追打,被鸡圈里的鸡啄,被家鸭驱赶……最后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的故事。想着想着,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我低头一看,手掌上都是泪珠!我忙把眼泪擦干,看了看边上的手表,哇,九点半了,动画电影《雪岭熊风》要开始了!我这才放下书,咽了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才依依不舍地走出书房。

我喜欢书!它既是我的良师,教会我许多知识;也是我的益友,陪着我一路前行。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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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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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我扑在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要说:“书就像一把钥匙,让我打开知识之门;书就像一扇窗,为我开启智慧之光;书就像一位睿智的老人,使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

书给我启迪。在我家书柜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成语故事、神话传说、历史故事、长篇小说……虽然有些书我不能理解得很通透,但我会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会为我们祖国悠久的文化而感到自豪。从书里,我感受到许许多多的人生道理与智慧。读书使人知事理,读书使人明得失。没有书的家园,是没有鸟的森林。没有书的地方,是没有收获的田野。

书给我勇气。当我瞌睡想赖床时,我就会想起闻鸡起舞的故事,突然就有了精神,就会按时起来早读。同样,无论多少学习任务,也要努力完成。

书给我智慧。每当我骄傲自满、不求进取时,我就会想起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前两次都没见着诸葛亮,第三次,天寒地冻、大雪纷飞,刘备顶风冒雪、不辞辛苦终于请出了诸葛亮。我想,诸葛亮的智慧来源于饱读书籍,刘备得贤人来源于对将才的厚爱与谦虚。我自己与诸葛亮差许多,而他却从不骄傲,我也要发愤苦读,通晓各类知识,为社会做贡献。

与书为伴,使我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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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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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说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他早已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对书特别好奇,每当姐姐拿起书大声读课文时,我就会想方设法的把她的书抢过来,当时觉得密密麻麻的文字特别的神奇,当看到书本上还有漂亮的图画,我更是觉得新奇好玩,总是想把这些漂亮的图画给撕下来,结果真把姐姐的书撕破了,姐姐因此哭了好久,狠狠的惩罚了我一顿。当我上幼儿园,姐姐给我买了一本故事书,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本课外书,我高兴的手舞足蹈,可因为识字少,读不了,于是姐姐就教我拼音,我学会了拼音就用手指指着单字一个一个的拼出来,再把几个字连起来读,很多时候我拼出了这个字忘记了上个字,于是又重复拼一遍,有些词语不明白我就缠着姐姐问,通常是拿着故事书趴在桌子上一个人拼读的有滋有味,一则短短的故事要读好些时间,我看完了故事还会跟妈妈分享,告诉她我要当这个公主,当那个公主,妈妈常常被我乐在其中的傻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当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除了读故事书外还会读一些作文书,比如《看图写作》《新概念作文》等,看了这些书我的写作水平还提高了不少呢。上初中的时候,因为学习任务比较重,几乎每天都扎在试卷堆里,看课外书的时间直线下降,可我很想看,于是就偷偷的将课外书藏在床上,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一会儿,很多时候妈妈叫我要关灯,我关了灯就开起台灯躲在被子里看,被妈妈发现了准少不了一顿骂,可能是因为初中养成了在睡觉前看书的习惯,在我的枕头下总会有一本书,每天晚上都得看一会儿书才能入睡。

现在,我们学校的有着良好的读书氛围,开展了一系列的读书活动,我也积极参与这些活动,因为读书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儿,读书人都是幸福人,我总觉得读书能带给我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让能使我感到无比快乐,所以在我不开心的时候,迷茫的时候,无措的时候我会静下心来读书,总觉得我可以在书中找到我需要的东西。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而我说:“读书让我的人生更加幸福”作为未来的一名教书的,书会陪伴我一辈子,我想书才是我最好最铁的朋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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