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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合集20篇)

扶贫济困,是一种善举,是温暖贫困家庭的源泉。下面是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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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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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更爱读书。

我爱闻书上那股淡淡的油墨香气

也许你会说看书有什么好?,干巴巴的,不像电视一般有声有色,不如电脑那样用途广泛。而朋友,我不那么认为。书常常把我领到一种旁人不可达到的似乎仙境的境界,使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书是人们心与心沟通交流的最佳途径,书是所有知识的集结地。每读一本书,我的灵魂便会得到一次升华。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提倡“三上”。每次去WC都夹着一本书,结果一去就是好长时间,其实早都排泄干净了,但由于正看的入迷,不忍打断,直到把那一小节看完后才依依不舍的把页数牢牢记住,把书合起来;在书桌前,随手拿起几本书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直到有人叫“醒”我为止;睡在床上也不闲着,手还一直不听话的翻着书页,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书面,有时连睡在床上的目的——睡觉也忘的一干二净,专心致志的看书。

书其实也是一个学富五车而又满怀豪情壮志的有血有肉有精神的人。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为书付出我的精力与时间,书也“知恩图报”,给我了许多许多:它让我上课思维敏捷,发言时独特的见解“技压群雄”;它让我博学多识,在同学们中抬头挺胸;它让我明白道理,虽不敢自诩“深明大义”,但也并非“无德之人”;它让我了解了许多伟大人物的奋斗史及其感悟;它让我数次在竞赛中“耀武扬威”,为班级争光;它让我文笔非凡,虽不能留下千古绝唱,但也时常自行斟酌,别有趣味……

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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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秦晋之好典故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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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国和秦国是相邻的大国,晋献公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秦穆公,称“穆姬”,以加强同秦国的关系。献公死后,公子夷吾即位。夷吾因长期在外,于是请秦穆公派兵护送自己回国,承诺割让河外五城给秦国作为报酬。谁料,夷吾(晋惠公)即位后,食言了。

晋惠公言而无信,引起秦穆公的不满。但公元前641年,晋国发生饥荒,秦穆公还是送去了大批粮食,结果帮助晋国渡过了难关。第二年冬天,秦国遇到了同样的饥荒,晋惠公却一点粮食也没有支援。秦穆公气愤极了,便亲自率军讨伐晋国,活捉了晋惠公。

穆姬得到消息后,身穿丧服,带着四个儿女登上一座堆满干柴的楼台,并派人对秦穆公说:“上天降灾,使秦、晋两君兵戎相见。现在晋君被您俘虏,他什么时候来到京城,我就什么时候死去,请君王早做打算!”秦穆公一听着了慌,决定宽恕晋惠公,把他安置在灵台,待以上宾之礼,两国国君还缔结了盟约。

之后,秦、晋两国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晋惠公把太子子圉(yǔ)派到秦国去当人质,秦穆公将宗女怀嬴嫁给子圉。但子圉担心当不上晋国的国君,就于公元前638年秋天,偷偷逃回晋国。第二年,晋惠公因病去世,子圉即位,史称晋怀公,他生性刻薄,不能容人,弄得朝廷上下人人不安。这时,晋公子重耳来到了秦国。穆公决定帮助他回国夺取政权。公元前636年,重耳在秦国军队的护送和国内群臣的拥戴下,回到都城曲沃,派人杀死恶劣的怀公,即位为君,史称晋文公。

晋文公才华出众,忠厚谦逊,深得秦穆公的欢心。从此,秦晋两国在整整六年的时间里一直友好相处,没有发生过严重的冲突。“秦晋之好”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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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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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作文老师,也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在我伤心的时候它会找出几个漫画为我解闷,在我生气的时候它会为我找出一些开心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好好地说一下我和书的故事吧!

书在我写作文的时候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读书的时候我会划出一些好词好句,然后用到自己的习作中。作文书这样毫不保留地教给我知识,这可不是一般朋友能做得到的呀!

就在前几天我正在读《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叫巴斯蒂安的孩子在一个书店里买了一本书,书里面写着天真女皇的生命正危在旦夕,必须有一个人类世界的小孩给她取一个新名字,这时巴斯蒂安误打误撞闯入了幻想王国,为天真女皇取了一个新名字,天真女皇给了他一切权利,不过却使他失去了记忆,可是在阿特莱尤的帮助下他恢复了记忆,并回到了人类世界……整个故事惊心动魄,让我痴迷,简直无法自拔。

书还带我去过很多地方,教会我很多本领,他带我去过《神奇的收费亭》,揭开过《种在希望树下的秘密》,领着我去看《森林报》,让我和它《八十天环游地球》,和我探测《海底两万里》,给我讲《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等……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同样是一个缓解压力的好帮手。同伴们,咱们一起读书吧!让自己的知识积少成多,涓滴成河,众木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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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短小励志的名人经典故事:华盛顿化敌为友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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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那年,身为上校的乔治·华盛顿(1732-1799,美国第一任总统,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率领美国军民赢得美国独立,被称为“美国国父”)率领部队在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市驻防,是当地最高军事首脑。

当时,弗吉尼亚州的议员选举进入白热化阶段,华盛顿也狂热地加入到选举战中,为他所支持的候选人助威呐喊。而另一位血气方刚的青年——威廉·佩恩,是华盛顿的坚决反对者,他四处发表演讲,批评华盛顿所支持的候选人,为此,两人结了怨。

一天,在一次集会上,他俩不期而遇,一番唇枪舌战后,双方剑拔弩张,火药味十足。情急之中,华盛顿说了一些过火的话冒犯了佩恩。佩恩火冒三丈,恼怒地冲过去一拳将华盛顿击倒在地。当时,华盛顿的部下马上把佩恩团团围住,准备好好修理他一番,为他们的上司雪耻。就在部下准备痛下杀手时,华盛顿忍痛站起来,令人意外地下令他们跟他返回营地,一场流x冲突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第二天,华盛顿写了一张挑战书,派一名部下送给佩恩,约他到一家酒馆,为昨天的冲突做一个了结。

佩恩看了挑战书后大吃一惊,认为华盛顿是一位职业军人,约他做一个了结的方法肯定是进行生死对决。佩恩虽然害怕,但绝不想让人说他是胆小鬼,便做了最坏的打算,硬着头皮去酒馆赴约对决。

佩恩忐忑地赶到酒馆,一见华盛顿却傻了眼。华盛顿没带一兵一卒,也没佩带决斗用的长剑短刀,而是西装革履,一副绅士打扮。见佩恩进来,他端起桌上的酒杯微笑地站起来,伸手握住佩恩的手,很真诚地说:“佩恩先生,人不是上帝,不可能不犯错。昨天的事是我不对,不该说那些伤害您的话。不过,您已经采取了挽回自己面子的行动,也可以说我已经为我的错误受到了惩罚。如果您认为可以的话,我们把昨天的不愉快统统忘掉,在此碰杯握手,做个朋友好吗?我相信您是不会反对的。”

佩恩十分感动,紧紧地握住华盛顿的手,感激地说:“华盛顿先生,您是个高尚的人。如果您将来成了伟大的人,那么,佩恩将会是您永久的追随者和崇拜者。”

就这样,两个完全有可能成为仇敌的人冰释前嫌,成了好朋友。后来,华盛顿果然成了美国人民世代崇敬的伟人,佩恩更没食言,他至死都是华盛顿的忠实追随者和狂热崇拜者。

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一句六月寒。华盛顿的这种“复仇”方式,不仅体现出他过人的智慧,更展示出他海一样宽阔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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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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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在小时候,在我睡觉时,总会把爸爸拉到我的床前帮我看故事,爸爸给我反复读上两三遍以后,我就开始自己读了,可是,爸爸却奇怪地说:“为什么书是合上的,你还能读下来?”原来我已经把故事里的内容都给背诵下来了。爸爸看着书让我背,爸爸感到非常惊奇,读了三遍就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真是神了!

我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而且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图书馆是我的第二“家园”,书摊留有我的身影,总之,就连吃饭也不舍得把书放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就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就像一只饿狼一样,贪婪的读起了来。过了一会,爸爸回来了,我并没有听见开门的声音。到了吃方的时候就把书折上一个角,吃晚饭继续看,吃饭时我还在想着书里的内容。从中我吸取了很多的“营养”,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

我读着读着,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七点了,爸爸走到我的跟前,好像变得严肃了些,突然把我的书给拿走了,并说:“作业还没有做还在看书”。我居然把作业给忘掉了,可能是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所以把作业忘到九霄云外了。

我觉得书是我的精神食粮,知识是宝贵的财富,读书可以让我懂得更多的人生哲理,更多的社会道理。也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探索其中的奥妙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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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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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第一篇的时候,我就对这些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实说,法布尔视为宝地的园子,其实是非常荒凉的。是什么让法布尔发现了他的“宝地”,并找到虫子的乐园呢?是他乐观的心态,强烈的好奇心和敏锐的观察能力……

现在的人们都已失去了这份求知的欲望了,孩子们总是足不出户,呆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失去了去大自然之间的交流。大自然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与自然界接触的过程中,孩子们成长了,可以具备丰富的想象力,锻炼缜密的思维能力与敏锐的洞察力。感受自然,对人的一生是终生受益的。

法布尔还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现在在课堂上老师提问时,举手的人总是寥寥无几,大多数同学都没有探索的好奇心,只等着老师说答案。永远等答案出现的人是没有作为的,我们从小就应像法布尔那样,养成好学、好问和爱探究、爱观察的良好习惯。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初步了解了昆虫。让我们都来品味鲜花、绿草、流水、树丛的魅力,仔细观察生活中细小的事物,昆虫、露珠、绿叶、花蕊,静静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收获一份大自然的温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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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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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大家好,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喜欢看吗?反正我是很喜欢看书的。下面就来听听我与书之间有趣的故事吧!

每天放学回家,写完作业,我都会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因为书里面有许多“宝贝”吸引着我,什么宝贝呢?当然是书里的知识呀!每到晚上该睡觉的时候,妈妈总是说:“快去刷牙洗脸!”但我总是听不见,有时候听见了也胡乱应付几句,然后一动不动地继续看书。有时候妈妈实在心烦了,我就会拿着书,边看边刷牙洗脸,结果把水泼到身上。妈妈看见了就会使劲瞪我而且告诉我要保护眼睛。

我只要无聊了就会看书,如果在我无聊的时候没书看,就一定会大发脾气,所以每次外出,我必定要带的东西就是书。如果在半路上发现自己忘带书了,一定缠着爸爸回家拿。

现在我已经有三百多本书了,已经基本看完。差不多每隔三五天我就要清理一次书架上的书,不看的就打包,借给表弟表妹或是捐给贫困地区的孩子。不停地买书,也不停地看书,成了我最重要的事情。同时我也很爱惜书,有些书虽然看了好多遍,可一直不舍得送出去。比如《我的故事讲给你听》都看了十遍了,直到现在,它还在书架上安静地躺着。它已经成了我的一个好朋友了。

如今,妈妈受我的影响,已经和我一块儿看书了,甚至不识字的奶奶也加入了我的小队伍,这让我很骄傲!书也好像很得意的样子,因为有它一个值得骄傲的小主人呀!

希望大家也能和我一起读书,享受读书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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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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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并不喜欢看,可是我现在很喜欢看书,不对,应该说是很热爱看书。

每一次妈妈下班回来,总是提着一大堆书往我书房塞。蜀桧里的书也塞得满满的。

一次,妈妈硬推着我去图书馆。我一进图书馆,妈妈就说:我有事先走了你在这里看会儿书。没等我说,妈妈就已经走了。我无聊的等着。我一看,这里有的仰在地板上看书;有的靠着书柜看书;有的在书架上找书。好像就只我一个人闲着了。我随手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可怜,为打火匣里的士兵感到聪明,为皇帝的新衣里的皇帝感到惋惜。时间已近中午,妈妈回来了。我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我再也不让书柜成为摆饰,而是有益的看起来将有用的知识利用起来。

还记得我小时候,妈妈抱着我总是会给我读一些书后来,我只要放假就往图书馆跑。

这些书是我获得了无穷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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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天鹅仙女的故事

全文共 3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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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三个美貌的仙女,她们是同胞姐妹。老大叫恩固伦,老二叫正固伦,老三叫佛库伦。三个仙女都玩够了那天上的宫殿和彩云,没有地方可玩,想找个地方玩一玩。到什么地方去呢?她们早就听说地上果勒敏珊延阿林①山上有个天池,池水象镜子一样清澈透明,池周围飞禽走兽,树木花草样样都有。怎么才能从天上下来呢?三仙女佛库伦聪明伶俐,她用采来的白云做羽毛,用披上羽毛的胳膊当翅膀,摇身变成一只雪白的天鹅。两个姐姐也学着她的样儿,从天上飞下来,落在了果勒敏珊延阿林山上的天池旁边。

满族神话:天鹅仙女的故事

三个天鹅仙女下凡来,正赶巧被三个猎人看到了。这三个猎人是同胞三兄弟,老大二十岁,老二十八岁,老三十六岁。兄弟三人都能射猎、斗兽,他们整年在果勒敏珊延阿林山里钻来钻去,靠打猎为生。

兄弟仨朝天鹅落地的地方奔去,追到天池边上,见三只天鹅变成了三个美貌天仙,脱下衣服“扑通”、“扑通”,跳进天池水里。立时把三个兄弟惊呆了:从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呢!老大说:“让她们给咱们做媳妇该有多好啊!”老二说:“就怕人家不干。”别看老三小,心眼最灵,他说:“咱们把她们的衣裳偷偷拿走,她们回不去天,就得留在地上。”老大、老二觉得老三说的办法好,就一起悄悄来到天池旁边,将三个姑娘的衣服拿走了。

三个仙女在天池里洗澡,边洗边玩,越玩越乐,等到日头快落山了,大姐恩固伦说:“咱们该回去了。”正固伦、佛库伦说:“走吧!”可上岸一看,衣服没有了。三个仙女急得哭了起来。正在这时候,兄弟三个走到姐妹三个跟前,老大把自己身上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恩固伦身上;老二把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正固伦身上,老三把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佛库伦身上。

三个兄弟领着三个姐妹离开了天池,在大森林中架起干柴,烧烤野鹿、野牛、野猪的肉。再拿出石刀把烤熟的肉拉成小块块,请三个姐妹吃。吃完,老大扯着大姐,老二扯着二姐,老三扯着三妹,各自进了自己的小马架子。

三个姐妹过腻了天上的生活,从来没穿过这么暖和的兽皮衣服,没吃过这么香的烤肉,更没有过丈夫的恩爱。她们舍不得这人间的生活,干脆不走了。

三个姐妹在人间一年,学会了钻火、烤肉、缝皮衣,又都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她们和丈夫相亲相爱,过得很美满。

一晃又过了两年,一天,大姐对两个妹妹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咱们已经出来三天了,哪天给玉帝知道了,就要受到天规惩罚。趁时间不算长,快回去吧!”

两个妹妹也觉得不回去不行了,弄不好丈夫、孩子也得受连带。三个姐妹找出了丈夫收藏起来的衣裳穿在身上,胳膊一抬,两脚起空了。地上的三个孩子,都两岁多一点,刚会答答话,见三只天鹅在头顶来回飞,一齐扎撒②着小手,说:“鹅,鹅!”www.gs5000.cn

兄弟三人打猎回来,不见了妻子,只听孩子说:“鹅,鹅飞走了!”一找衣服也没有了,知道三个仙女回天上去了,就对孩子说:“那鹅,就是你们的娘,知道吗?”

传说满族人管母亲叫鹅娘,就是从这儿起始的。后来受到汉族人称呼母亲为“妈妈”的影响,叫成了“讷讷”。

兄弟三人的妻子走后,三个孩子渐渐长大了。后来这三个孩子顺松花江走到与牡丹江汇合的地方,觉得那里宽敞,就定居下来。后来兄弟三人的后代家口越来越多,三支人分开,各支都有了自己的姓,三支人分为三姓。因此这地方就叫做“三姓”③了。

三个仙女回到天上,吃饭不香,喝水不甜,日夜想念人间的生活;可又不敢把真情泄露出去,只好藏在心里。就这么过了九百九十九天,正赶上王母娘娘开蟠桃会,天兵天将们把守不严,姐妹三个一核计,无论如何也得到人间看一看,就是看上一眼,也免得这样牵肠挂肚。

姐妹仨还是采天上的白云做羽毛,变成三只天鹅飞了下来,落在果勒敏珊延阿林山上。她们找丈夫、找孩子,都不见了。她们在人间时夏天住的小马架子,没有了影儿;冬天掘的避风寒的地窨子,也早已填满了泥土。姐妹仨不禁落下泪来,边哭边沿着松花江往下飞。冷丁在一处密林中有个百十户人家聚居的部落。一打听,才知道这地方叫三姓,正是她们姐妹三人的后代。天上九百九十九天,地上九百九十九年,不但她们的丈夫早已不在人世,儿子也早就死去了,已不知传了多少代了。三姐妹见三姓人虽然象自己的丈夫样勇敢,却不象三兄弟那样和睦相处。他们生性好斗,常互相抡刀动捧,打得头破血流。仗越打越凶,仇越记越深。

怎么才能让他们不打仗呢?三姐妹很着急。一边往回飞,一边想,不知不觉飞到了天池边。她们脱去外衣,跳进天池里,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洗起来。

正洗着,三仙女见天边飞来一只喜鹊,飞到天池上空,将嘴里衔着的东西吐在她的衣服上。她本来已经不想在水中多呆了,就游着上了岸。见衣服袖上放着一枚熟透了的红果,大得出奇,红得透亮。她在山上呆过三年,还没有见过这样的果子,拣起来含在嘴里,准备穿好衣服等大姐、二姐上岸给她们看。谁知红果一含进嘴里,哧溜一下从嗓子眼滑进肚子里去了。

大姐、二姐穿好衣服要回天上了,三仙女身子发沉,说什么也飞不起来。大姐、二姐知道她是误吃红果怀了孕,劝她不要着急,等生完孩子再来接她。说完后先飞走了。

三仙女留在人间,渴了喝天池水,饿了捕野兽、采野果,冷了点篝火,一过过了十二个月,生下一个浓眉大眼的孩子。这孩子下生就会说话,不一会儿就满地跑,过了不几天,竟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长得一般高大,非常英俊了。三仙女见孩子这么快就长大了,心想这一定是天意。她知道人间最贵重的是金子,就说:“孩子,你就姓爱新觉罗④吧。”她又望望眼前的布库里山,说:“你的名字就叫布库里雍顺吧。”她想起正在成天打仗的三姓人,又说:“天生你,是要你停止械斗,平息战乱,统领人民过安定日子,你懂吗?”

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点点头,三仙女指着松花江说:“孩子,你就顺这条江下去吧!”说完,她变成一只天鹅飞走了。

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砍下天池旁的小树做成筏子,折下柳树枝叶盘成套圈戴在头上,然后跳上筏子,盘膝端坐上面,顺着山口进了松花江。小筏子穿过九十九道弯,闯过九十九道滩,经过九十九天的漂流,来到了三姓地方。

小筏子搁浅了,岸边一个汲水的姑娘看见他,跑回村子,告诉了村里的人们。大家争着来看,见他头戴柳枝围成的圈,盘膝端坐在筏子上,那模样很象一尊天神,便问:“你从哪儿来的?”布库里雍顺一指江上头,说:“从上边来的。”大家寻思是说他从天上来的,布库里雍顺想起讷讷嘱咐的话,就势说:“我是天女生的天童,来管理你们的。”大家见他英俊魁伟,确实与众不同,就相信了他的话。布库里雍顺又指着汲水的姑娘说:“是她先看见我的,我就到她家去了。”大家把他让进了姑娘家,姑娘的父母听说布库里雍顺还没成家,就把姑娘许给了他。几位穆昆达⑤也认为这样合适,就做了主婚人,当天举行了婚礼。他们将猪在祖先前领了牲,在院子里架起火堆,全村的人都来上礼,通宵唱歌跳舞,从此以后再不打仗了。

布库里雍顺在三姓地方居住下来,劝大家和好。各家之间发生纠纷经他排解,大家都和和乐乐,都拥戴他,推举他为部落长。他带领三姓地方的人们,建立了鄂多哩城。

布库里雍顺就是满族的祖先,他的传说也一直流传到今天。⑥

讲述人:李成明

流传地区:岫岩一带。

搜集整理者:张其卓、董明

后注:

①果勒敏珊延阿林:满语,长白山。

②扎撒:张撒变音,即摊开。

③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在佳木斯西南。

④爱新觉罗:满语,金子。

⑤穆昆达:满语,族长。

⑥这篇传说和满文老档及《清史稿》记载相同。但它当然是口头流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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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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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杯清茶可以消除疲劳,一个周末可以愉悦心情,那么一本好,不仅可以消除疲劳、愉悦心情,更可以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爱书,从识字开始,它便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友。

我的第一位朋友是《安徒生童话》。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只受人冷落的丑小鸭,大个子,灰杂毛,丑得无法形容,丑小鸭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欢迎。我不仅同情它起来……

渐渐地,我长大了,同时也在一刻不停地补充“营养”。无论有多忙,我总会挤出时间看书。书成了我的影子,寸不不离。一次,我在班上借了《班长是条龙》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丰富的图画、精彩的文字,把我引进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战争。回到家,好不容易把作业做完,就已九点。可是那本书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我,我真的控制不了自己。我把灯关上,等妈妈睡后,再蹑手蹑脚地取来台灯,用被子盖住,又从书包里翻出这本书,轻轻地钻到我的“小窝”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小窝”微微散发出红色的光,直到深夜十二点,红光才消失了。早晨,看着我那红肿的,没精神的眼睛,妈妈就知道我有偷读了,便把我臭骂了一顿。不过,我还是值得的,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然会这么做。

看完一本书,我总喜欢再脑子中把故事继续编下去,坐着编,躺着编,走路也在编。一次,我和外婆一起去小溪洗衣服,在路上,我在续编《阿笨猫的故事》。编着编着,只听外婆一声“小心”!紧随着“扑通”一声,还有“哎呦”一声,我被石头绊倒,扑到了小溪的怀抱里。外婆连忙把我拉起,我冷得瑟瑟发抖,可心里还是在编我的故事。

……

正是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如此丰富多彩,如果没有书,人生会是多么乏味,像草地没有鲜花的点缀,蓝天没有白云的装扮,那是多么单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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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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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充实。

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但能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得到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煮菜,我手忙脚乱的胡乱做了一道菜,端到桌上,妈妈没说什么,我却觉得不好意思,妈妈那么多的事情,整天忙里忙外,我那么大了,应该帮助她做一些家务活了,到底去哪儿偷师学厨呢?想了一下,有了,去请教不会说话的厨师——菜谱吧。我连忙到新华书店,买到了两本家常菜谱,就照样做了起来,小火煮,大火炒,嘿!还别说,真的很好吃,把菜端上桌子,看到妈妈惊喜的目光,我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不会说话的厨师。

经过这件事我书中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也慢慢喜欢上了看书,每次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的字,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来跳去。几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的手总是离不开书。我坚持自己的读书路,我相信读书能给人带来无限的“财富”,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至今,人们都认为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品味;用心去思考;就一定能开发出这座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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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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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老师,我的好帮手,我的好家人。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自由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母亲教我念诗歌,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听人间万籁,通过诗人的大脑来思天下大事。“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从那时起,“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地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记得有一次,是在我小时候。我从爸爸的书柜上找了一本《红楼梦》。那本书很厚很厚,封面上那两个美丽的主角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本书不仅厚,而且还很重,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把它拿下来并且翻开。但是,那书里的字我一个也不认识,看来是白费力气了。可是上次表姐看了以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下来,我很不甘心,表姐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我问了爸爸和其他人,都是同一个回答:“你还小,不太识字。”我苦苦哀求爸爸,爸爸才愿意买本“彩图注音版《红楼梦》”给我,我如获至宝,整天拿着它看。随着时光流逝,现在我都已经把《红楼梦》看了好几遍了。回想起来,还真是有点好笑。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有时甜甜的,有时咸咸的,有时酸酸的,有时辣辣的,味道各不相同,而且让人回味无穷。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都有的。而且不仅仅是我,在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因为在每天,我们都有一个“快乐阅读二十分”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车如簇。”这些话说得太好了。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我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了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知识,感到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感到心情不好时,名人名言会让我忘记烦恼。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我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让书丰富我们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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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亡羊补牢的经典故事

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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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比喻出了问题以后想办法补救,可以防止继续受损失。小编整理了亡羊补牢的经典故事,欢迎欣赏与借鉴。

【成语】亡羊补牢

【拼音】wáng yáng bǔ láo

【释义】表达处理事情发生错误以后,如果赶紧去挽救,还不为迟的意思。

【典故】

战国时期,楚国的楚襄王即位后,重用奸臣,国家一天天衰亡下去。楚国有一个大臣,名叫庄辛,看到这样情况非常着急,总想好好劝劝他,但是楚襄王只顾享乐,根本听不进别人说的话。

有一天,庄辛实在忍不住了。对楚襄王说:“你在宫里和一些人奢侈淫乐,不管国家大事,国家迟早有一天会灭亡啊!” 楚襄王听了大怒,骂道:“你老糊涂了吧,竟敢这样诅咒楚国,说这些险恶的话惑乱人心吗?”庄辛不慌不忙的回答说:“我实在感觉事情一定要到这个地步的,不敢故意说楚国有什么不幸。如果你一直宠信这个人,楚国一定要灭亡的。你既然不信我的话,请允许我到赵国躲一躲,看事情究竟会怎样。”就这样,庄辛见楚襄王不纳忠言,只好躲到了赵国。 庄辛到赵国才住了五个月,秦国果然派兵攻打楚国,楚国几乎没有什么抵挡就让秦国攻陷了楚国的都城郢城。

楚襄王惶惶如丧家之犬,逃到城阳城(今河南信阳市一带)。到这时,他想到庄辛的忠告,才觉得庄辛的话不错,于是,又悔又恨,便派人把庄辛迎请回来,说:“过去因为我没听你的话,所以才会弄到这种地步,现在,你看还有办法挽救吗?” 庄辛说:“主公果真有悔改之意吗?” 楚襄王说:“我现在太后悔了,不知道现在还迟不迟?” 庄辛说:“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于是,庄辛就讲道:从前,有人养了一圈羊。

一天早晨,他发现少了一只羊,仔细一查,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夜间狼钻进来,把羊叼走了一只。邻居劝他说:“赶快把羊圈修一修,堵上窟窿吧!”那个人不肯接受劝告,回答说:“羊已经丢了,还修羊圈干什么?”第二天早上,他发现羊又少了一只。原来,狼又从窟窿中钻进来,叼走了一只羊。他很后悔自己没有听从邻居的劝告,便赶快堵上窟窿,修好了羊圈。

从此,狼再也不能钻进羊圈叼羊了。 楚襄王一听到这个故事就明白了庄辛的意思,于是他接着对庄辛说:“庄爱卿,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于是,庄辛给楚襄王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楚国都城虽被攻陷,但只要振作起来,改正过错,秦国是灭不了楚国的。楚襄王听了,便遵照庄辛的话去做,果真度过了危机,振兴了楚国。 “亡羊补牢”这句成语,便是根据上面约两句话而来的,表达处理事情发生错误以后,如果赶紧去挽救,还不为迟的意思。

【启示】

当一件事情已经做错,如果继续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只能是自取灭亡。孔子曾经说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面对已经犯下的错误,最应该做的是及时改正错误,并依据发生错误的根源进行及时的补救。

无论是目前的学习还是以后的工作,我们的经验总是有限的,所以犯错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当我们已经发现自己的错误时,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我们可以任由其继续发展下去,直到“破罐子破摔”,但我们也可以及时地弥补自己的过失,吸取失败的教训,让它成为自己未来道路上的“警钟”。

很明显,后者对我们的人生来说,是更积极的,也是更有意义的。犯了错误不要紧,只要你用心地去弥补、去改正,永远都不晚。

[亡羊补牢的经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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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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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是个淘气包,爸爸说我是一个“男孩子”,妈妈说我是“混世魔王”。可我现在懂事多了,原因是什么呢?是改变了我。

记得我五岁那年,顽皮的我总爱在花园里撒起花儿,被我拉折的树枝可怜地躺在路中央,我喜欢拿起一根棍子,飞快地奔跑着,把花花草草打得散落一地。正在这时候,爸爸回来了,爸爸看见我这副模样,恨不得狠狠地批我一顿。回家后,爸爸把我那脏兮兮的小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从包里拿出几套图画书,我竟被这图画书迷住了。画上的小孩年龄和我相仿,他们爱讲卫生、懂礼貌、有爱心,我生平第一次对自己的脏兮兮、野蛮感到害羞,头一回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书。

后来,图画书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爱上了连环画。识字后,童话故事书成了我的挚爱。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了童话王国里。《丛林中的三个小矮人》中的主人公告诉我们:自己的东西要和别人分享,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长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深奥,心智也越来越成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一部自传体著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诉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读书,就阅读世界;阅读,就像水手去航海。书中人物的忧愁,就是我的风暴;书中人物的欢乐,就是我的云彩。能做一名读者是幸福的,我阅读,所以我美丽;我阅读,所以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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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_5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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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我,不爱读,但是在我踏进了小学的大门之后,书悄悄的走进我的生活。

那是在开学没几天的一堂语文课上,老师兴冲冲的走进教室对我们大家说:这节课,我们不讲课,来个讲故事比赛,好不好?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好!看着大家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心里像揣个小兔子似的怦怦乱跳,因为我根本就不会讲故事。同学们一个个站起来,讲着精彩的故事,轮到我了,我红着脸站起来说:我不会。老师说:没关系,坐下吧。很快一堂课结束了。同学们都开心的出去玩了,只有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发呆,老师看见后走过来对我说:芸菲,这次不会讲没关系,只要你以后多读书,课堂上多锻炼,你一定能行的。

从那以后,我决定多读书,我与书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每天我都安排一个小时的时间来看书,星期六、星期天更是如此,尽情的陶醉的书的故事里。

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我与书成了最好的朋友,我再也不怕讲故事了,而且在课堂上我总能回答出其他同学不会的问题,这都是书给予我的。如今,我已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看过的书装满了几箱子,我都不舍得扔,我要把它们好好保存起来,它们可是我的财富啊!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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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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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因为书,为我拯救了我的蟹爪兰。

记得有一天,爷爷从花鸟市场买回来一盆稀有植物蟹爪兰。它的样子和名字一模一样,真是名副其实。瞧!它全身碧绿,每一片叶子的形状,都像极了螃蟹爪子,叶子上才刚刚长出小小的花骨朵。虽然它并不引人注目,但却为室内增添了情趣。蟹爪兰很美,但想养好它并不容易。

听妈妈说,她开花时很美。所以,我很期待它开花的样子。

第二天,我便早早起床,迫不及待地跑到阳台上看它,发现它并没有变化后,我失落极了,便开始给它晒太阳、浇水……等下午再去看它时,我被吓了一大跳,天哪!蟹爪兰怎么枯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怎么办呢?

突然,脑袋灵光一闪,“有了!”我赶紧找有关植物的书,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第一,浇水2至3天一次,中午不能浇;第二,温度20°至25°要通风,35°以上会枯死;第三,避开雨淋、烈日,放置在阴凉处……”没想到,小小的植物养起来还真费工夫。我不会养,全做错了,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很无知,幸亏有书帮助我,否则植物就全完蛋了。

我按照方法,严格执行,科学种植。伴随着一天天的变化,终于开花了。我欣喜若狂,亲眼目睹了它开花的全过程,花儿的颜色是玫红色的双层小花,一朵一朵地绽开了笑脸,我暗暗感谢书:谢谢你,我的朋友。如果没有你,它就枯死了。

书,我的朋友,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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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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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就像是人类的“长生果”,能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智慧,也能带来数不清的快乐,所以我非常喜欢书,把书当作一位朋友。

只要有合我心意的书在我手边,我就会废寝忘食地埋头苦看。有一次,我的同桌借我一本书,叫《五彩龙鸟》。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即使同桌答应借我带回家看,我还是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晨读午阅”时,我坐在走廊上阅读,直到值日班长拍拍我:“上课了,回班啦!”下课时我也看,预备铃响了我都不知道,只是教室突然安静下来,我猛一抬头,呀!老师都站在门口了,目光在教室里扫射,吓得我全身发抖。课堂上,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我就抓住机会囫囵吞枣地看几页,生怕被老师发现,还时不时心虚地抬头瞄几眼。因为有同学也是上课偷偷看课外书,被老师发现了,就把课外书扔到了垃圾桶里,太可怕了!不过,自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偷看课外书了,怕悲剧在我身上重演,与其心惊胆战的小心翼翼,不如在周末,悠闲自在地坐在自家沙发上看书,有时还可以和妈妈一起共享美好的阅读时光。

还有一次,也是周末,我在家里正津津有味地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动物小说,如:《狼王》《鹰王》等。就听到,妈妈对我讲:“豆豆,妈妈出去买菜,饭桌上的饭你自己先吃啊!”我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又继续投入到书的世界里。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看得很开心,一会“呵呵”地笑,一会“呀”的惊呼。过了一个小时。妈妈回来了,我一个翻身蹦出了房间,打开门,高兴

地把妈妈迎进门,可是听到妈妈的第一句话却是:“你怎么没吃饭?”“呃,这个嘛……”我挠着头,只好喃喃地说:“只顾看书,忘记吃了!”妈妈笑呵呵地说:“好吧,那现在赶紧吃吧!”直到这时,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地叫,赶忙坐下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的营养品,能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从中收获快乐。我爱读书,读书使我成长,使我收获智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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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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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活中最好的调味酒,书是身边最忠实的朋友。

此言不虚,不信证明给你看。

我小时候,用大人的话说就是闷头鹅,我觉得我一个月说的话都没有大人一天说的话多,生活对我来说就象一杯白开水,普通乏味。

后来,我可以读书了,他送一本,你送一本.望着包装精美的故事书,我爱不释手。

我抱着书仔细翻阅,从书中我了解了外面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又因看书受到家长的夸奖,头一次感到生活如此美好。

没事时,就停下来猜想刚才的故事情节最后结果如何!

于是,我越来越活泼开朗,经常在同学面前滔滔不绝,时而把书中读后留下的联想投稿参赛。

我想在我一生里,如果没有书,大概生活依旧是一杯白开水,我终日默默无闻,了了此生。

我把书当作朋友,我爱书胜过爱朋友,我从朋友那儿什么也没得到,而书却给我精神的慰藉;朋友会背叛我,书却永远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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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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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九岁前,我对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妈妈再怎么劝我都不要看书,除了应付学校要求的必读书目外,看书就如同嚼蜡般索然无味。

直到三年级的秋假,曹文轩的一套书《我的儿子皮卡》改变了我对书的看法,书里面讲了作者儿子的经历,故事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我在假期一口气看完了全套10册,欲罢不能。从此以后,我开始关注各种好看的书,后来又陆续读了四大名著、《小屁孩日记》,以前觉得无聊的书像被施了魔法,吸引着我。后来,妈妈把所有曹文轩的书都买给我,我照单全收,之前书架上零零散散的几本书,突然变得塞都塞不下,妈妈为此还添置了书架。

过了一段时间,我又迷上了《纳尼亚传奇》、《荒野求生》、《雾都孤儿》,这些都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经典创作。我对书的渴望越来越多,经常放学冲到博库书城里看书,里面的书多得不可计数,而我却被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深深吸引:《狼王梦》、《五只小狼》、《第七只猎犬》等等,生动描写了动物的艰辛生活和人一样的情感。

就这样,我爱上了看书,我和书的故事也将会继续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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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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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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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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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么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颗颗耀眼的星星。

说到书,我想起了自己读书的故事。我从小就爱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同时,我还知道了读书是每个人必须走过的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精彩,让整个人变得更有品位。

7岁时,我读了拼音版的《皇帝的新装》,觉得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可笑。10岁时,我再读此书,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想来让人既可笑又可悲。

我爱看书,看过很多书,有的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说,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想到自己的生活应该也要向鲁滨逊学习这种勇敢坚强、不屈不挠的精神。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富有同情心……

书让我领略到人世间的真谛,书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师。如果没有书,世界上就存在许多思想狭隘的人;如果没有书,世界上就存在很多行为粗暴的人;如果没有书,世界上就存在很多目光短浅的人。书里包含着知识,包含着道理。道理是领悟出来的,知识是学不完的,书是读不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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