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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优秀20篇)

扶贫济困,是一种善举,是温暖贫困家庭的源泉。下面是牛角挂书的故事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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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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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在小时候,在我睡觉时,总会把爸爸拉到我的床前帮我看故事,爸爸给我反复读上两三遍以后,我就开始自己读了,可是,爸爸却奇怪地说:“为什么书是合上的,你还能读下来?”原来我已经把故事里的内容都给背诵下来了。爸爸看着书让我背,爸爸感到非常惊奇,读了三遍就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真是神了!

我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而且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图书馆是我的第二“家园”,书摊留有我的身影,总之,就连吃饭也不舍得把书放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就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就像一只饿狼一样,贪婪的读起了来。过了一会,爸爸回来了,我并没有听见开门的声音。到了吃方的时候就把书折上一个角,吃晚饭继续看,吃饭时我还在想着书里的内容。从中我吸取了很多的“营养”,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

我读着读着,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七点了,爸爸走到我的跟前,好像变得严肃了些,突然把我的书给拿走了,并说:“作业还没有做还在看书”。我居然把作业给忘掉了,可能是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所以把作业忘到九霄云外了。

我觉得书是我的精神食粮,知识是宝贵的财富,读书可以让我懂得更多的人生哲理,更多的社会道理。也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探索其中的奥妙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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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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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我爱看各种各样的书,有作文书、科学书、故事书……

我的书房有一个大书架,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它们都被叠得整整齐齐的。我把书架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订了《婴儿画报》和我一起看,我对图画里的故事非常感兴趣,我常常兴致勃勃地和妈妈一起演故事。现在我已经爱上了看书,每天都看一个小时的书,一拿起书,我就觉得进入了书的世界。

我现在最喜欢看《西游记》。当我看到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我为他着急;当我看到孙悟空被佛祖压在五行山时,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多么希望有人来救他呀!这时,好像有一条无形的绳子勾住我,让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当我看到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变的姑娘,师傅不但责骂他,而且还要把他赶回花果山时,我为他难过,心里就好像被刀刺过……

每看一本书我就像交了一个新朋友,读了《洋葱头历险记》,我认识了一个机智的洋葱头,明白了正义总是能战胜邪恶的道理;读了《一只想飞的猫》,我认识了一只自以为是、爱说大话,最终受到惩罚的猫;读了《小熊维尼》,我认识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小熊……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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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励志名人经典故事:做自己的出版商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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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达·霍金是美国明尼苏达州奥斯汀市的一位女孩,她自幼拥有讲故事的天赋。学会写字后,霍金就开始写故事,立志成为一名作家。

霍金喜欢独处,不爱说话,所以朋友不多。从小学开始,当她的同学利用业余时间游玩或举行派对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呆在教室或家里默默地写作,有同学嘲笑她是个“木头人”,她不以为然。在上小学和初中的8年时间里,霍金写满了10多个又大又厚的笔记本。她曾将自己认为写得很好的故事投给了报社,但一篇也没能发表。在父母的鼓励下,她仍旧笔耕不辍。

读高中时,霍金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并信心满满地将小说邮寄给了50家出版社,结果没有一家愿意出版,这令她沮丧不已。就在霍金打算放弃的时候,她在书上看到了自己的偶像——美国著名歌手马克·霍普斯鼓励年轻人的一句话:“为了成功,多么执著都不过分!”这句话使她重新找回了奋斗的勇气。

高中毕业后,霍金进入一家社区大学读书,没念两年她就因父亲失业而辍学了。她先到一家餐厅洗盘子,后来又在残疾人之家当护工,月薪只有1500美元。拮据的生活并没有挡住她追求理想的脚步,工作之余,霍金用辛辛苦苦攒下的钱报了几个写作班,系统学习了写作理论。她还走访各大书店,阅读了大量的畅销书,以此来了解它们之所以畅销的原因。

经过深入分析,霍金发现爱情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而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则是目前流行的元素。据此,她确定了自己新的写作方向,打算把各种“时髦”的元素都融进自己的作品里。霍金为自己列出了详细的写作计划,每天下班后,她都要写作到深夜。不到一年的时间,霍金创作出了6部小说,当她将这些作品邮寄给多家出版社后,还是石沉大海。

2010年4月,霍金在网上浏览新闻时,发现互联网上兴起了“自我出版”的热潮。所谓“自我出版”,是作者不通过传统出版系统发行自己的书,同时负责编辑、设计、定价等所有环节。这让霍金眼前一亮,于是,她运用网络数字出版系统制作了4部精美的电子书,并将之陆续上传到了亚马逊网上书店。

由于对自己的作品不够自信,同时也出于吸引读者的考虑,霍金将每本书定为0。99美元的超低价,而亚马逊网上书店的其他书,标价通常是每本9。99美元。喜爱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的读者,在亚马逊上搜寻这方面的小说时,一看霍金的小说定价才0。99美元,顿时就被吸引住了,试读后感觉不错便下载到了自己的阅读器里。读者阅读完霍金的一部小说后,感觉很合口味,于是就将她的其他小说给“包圆儿”了。

就这样,6个月过后,薄利竟然滚成了巨款,她的账户赚进了20多万美元。一年半后,霍金共售出100多万本电子书,收入高达200多万美元,而她也成了为数不多的在亚马逊上销售图书超过100万册的著名作家。《纽约时报》称她为继斯蒂芬妮·梅尔(吸血鬼小说《暮光之城》的作者)和J·K·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之后最令人激动的作家。

霍金在接受《纽约时报》专访时说:“很多时候,当别人不给我们机会时,我们要学会自己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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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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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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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_5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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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来到我的房间,第一眼看到的肯定是两个大大的架,算算差不多已经有一两百本书了。

一个星期天,我的两个弟弟来我家玩,开始我和他们俩一起玩了一会儿,感觉他们太小和他们玩没意思,我就一个人去看电视了,过了一会儿我去看他们,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连忙大叫起来:“舅妈,宝宝把我的书撕掉了。”说着说着,我忍不住哭了起来,舅妈赶紧跑过来问:“怎么回事?书撕掉了,马上舅妈再给你去买一本。”我说:“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不怎么好买,我们跑了几个店,好不容易才买到的。”想想可能买不到这本书了,我更放声大哭起来。妈妈听到了我的哭声,也跑了过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说:“没事,男子汉哭什么,哭也解决不了问题呀!应该想办法解决是不是,你想想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听了妈妈的话,我停止了哭泣:“对呀!哭也没用,看看能不能把它粘起来,如果实在粘不起来,就只有再去买一本了。”妈妈说:“对嘛!这样事情不就解决了。”最终没粘起来,妈妈带着我又去那个书店,正好老板只剩下最后一本了,太幸运了!

我拿着这本书,如获至宝,心里想着要更加珍惜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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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曹冲称象典故故事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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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冲,字仓舒,他是三国时魏王曹操的小儿子,天资聪慧,思维敏捷,五六岁时的智力已和成年人不相上下。

大约在曹冲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吴王孙权派人给曹操送来一头大象。大象生长在南方的丛林里,北方人极少看到。因此,曹操带着儿子们和文武官员一起前往观看。

大伙儿看着这庞然大物,纷纷议论。谁都想知道它的重量,但哪儿有那么大的秤呢?

曹操也很想知道大象的重量,就问文武百官说:

“你们谁能想办法称出它的重量?”

文武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束手无策。这时,曹冲上前对曹操说:“父王,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称出大象的重量。”

曹操知道曹冲一向聪明过人,平常也很喜欢他,就说:“你说说看,用什么办法?”

曹冲说:“用一只大船,先把大象安置在大船上,在大船吃水的深度刻上一个记号,然后把大象牵上岸。再把一些石块装到船上,让船沉到原来刻上记号的深度。只要称一称石块的重量,就可以知道大象的重量了。”

曹操听了,连声称赞说:“好!这个办法好!”

于是,曹操马上让人准备船只和石块,果然很快就称出了大象的重量。

后来,“曹冲称象”这一典故,用来称颂人年幼聪颖,才智过人。(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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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哲理的经典故事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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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鸟先生用干草和泥土筑了个又大又结实的鸟窝,鸟太太就蹲在窝里孵她的蛋宝宝。

一天,一个鸟蛋“骨碌”动了一下,呀,是宝宝快要出生了?鸟太太忙起身看那个鸟蛋。“天哪!”鸟太太惊叫起来,原来鸟窝里长出了一棵小树苗,叶子绿绿的、肥肥的,正一个劲地往上窜呢!鸟太太孵出了一棵树!这消息一下传开了。

“快把它砍掉,要不,它会把你们的鸟窝撑破的。”螳螂先生扛着大刀赶来了。

鸟先生接过大刀就要砍小树苗。

“可怜的小苗苗,瞧它长得多好呀!”鸟太太扑上去拦住了鸟先生。

“那你们就得搬家,你们的鸟窝很快就要被它戳出个大窟窿的。”甲虫先生开来了大卡车准备帮鸟先生一家运东西。

可鸟先生说什么也不愿离开他辛辛苦苦筑的窝。

树苗一个劲地往上长,眼看就要把鸟窝撑破了。

“要不,咱们把这小树挪个地方。”鸟先生、鸟太太同时想出了个好办法。

螳螂先生和甲虫先生捋起袖管就动手搬树了。

“可不能碰坏了我筑的窝。”鸟先生叮嘱着。

“也不许碰坏了我孵的蛋宝宝!”鸟太太赶快加了一句。

于是,小树苗连同它根上的土一起被大家轻手轻脚地从鸟窝里搬了下来,种到了地里。鸟太太又去孵她的蛋宝宝了。

这时,一个鸟蛋又“骨碌”动了一下。。。“哎呀,又要孵出一棵了。”鸟先生叫起来。

鸟太太瞪了鸟先生一眼:“我哪能老孵出树来.这回,准是我们的宝宝要出生了。”可不,这回鸟太太一连孵出了四个鸟宝宝,鸟先生成了四个鸟宝宝的爸爸了。

在鸟先生、鸟太太的精心照顾下,鸟宝宝和小树苗一起长大了。当四只小鸟学会飞的时候,这棵从鸟窝里搬出来的树上开出了粉红色的花。呀,这是一棵漂亮的合欢树。

鸟先生一拍脑门说:“嗨!我就是用合欢树下的泥土筑的鸟窝呀!”

当春天又来时,这棵合欢树上出现了四个新的鸟窝。这四个新筑的鸟窝里还会长出小树来吗?这,可说不准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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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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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营养品”。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因为读书,确实可以让我们得到许许多多的“营养”,他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书,一直陪伴着我成长。在我两三岁的时候,爸爸妈妈总会在我睡觉前给我讲故事,哄我入睡。虽然那时候我什么也听不懂,但我还是乖乖睡着了。在我七八岁的时候,我上了一二年级,学会了查字典,借助拼音,开始读《格林童话》了。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但天长日久,我已经把这本书读完了,所以就不感兴趣了。

渐渐地,渐渐地,这些儿童类的书籍都不能使我满足了,那些大型书店里那丰富的图书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于是,一个周末,妈妈带我去了新华书店,刚进入书店,那些琳琅满目的书籍就是我两眼放着金光,我立刻奔向那一片“书的海洋”!

在这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看到了不少好书:《中国上下五千年》、《童年》、《水浒传》、《母亲》……我对这些书的内容充满了好奇,也充满了期待。但是,我又有些犹豫不决,这些书都是好书,该先看那一本呢?我又担心时间不够,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随便拿起了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不过,我在书店里只能站着看书,所以,腿会站得非常麻木。有时候一不小心把书翻重了一点儿,书店里的管理员阿姨就提醒了我;有时候站累了,就靠在书柜上休息,结果又被提醒了。我非常不满,心想:不就是休息一下吗?这都要提醒,还让不让人好好看书了!尽管如此,我却依然看的如痴如醉,故事中人物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

到了下午5点,妈妈对我说:“儿子,我们该回家了。”“再看一会吧。”我说。妈妈却叫道:“听话,该回家了!”“好吧。”我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柜,就和妈妈回家了。

书,能带给我知识,还能教会我怎样做人,他的功用简直不言而喻。书,就是我学习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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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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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历史类的,偏偏家里最多的就是历史书。平常,我连那些书碰也不碰一下,可是现在呢?就是不想看,也得看呀!

在妈妈注视下,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极不情愿地看着,突然,我心中一动,可以把自己喜欢看的书夹在里面偷看呀!反正妈妈已经走了,再说,从正面看根本就看不见,哈哈哈!我总算可以背着妈妈看闲书啦!

正当我沉醉在可以看闲书的喜悦之中时,妈妈走过来了,她可能要查验我书看得好不好,但里面的小人儿书往哪儿藏,我急得手心都出了汗。还好还好,妈妈只是去我旁边的洗手间了。我需要尽快把书藏好,不然妈妈突然走过来看我,我该怎么办,对了,我可以把小书放在屁股下面,因为小人书之所以叫小人书,是因为它非常小嘛!嘿嘿!

呀!杨歌真勇敢,陈雪虎真聪明,老肥(张大军)真过分,竟然把杨歌和陈雪虎的功劳都归功于他……我看得十分投入,不知不觉中,嘴巴走漏了风声啦!把我心里想的都说出来啦,妈妈会不会听到啦?“咚…咚…咚…”是妈妈来了吗?哦,不是,是邻居在修房子,正因为如此,声音比较大,才没有惊动妈妈。

我继续往下看,不料我体内膀胱中的“液体”在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不得不上卫生间,怎么办?怎么办?有了,把小人书放进书架子,大书直接放在椅子上,我轻手轻脚地放好书,向走廊里看了看,没人,好,走,赶紧去了卫生间把体内多余的“水份”排泄一空。爽!回到书房继续接着看我的小人书。

真好看呐,我简直忘记了时间,直到整本书都看完了,我咽了一口唾沫,把书中“精华”的知识都咽了下去,才开始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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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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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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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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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知道是什么?常常听妈妈说:“书是开启人智慧的钥匙!”

长大以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一篇小说,慢慢的我被书中精彩的情节给深深吸引住了,一直到津津有味的看完。这时我才发现书还有如此迷人的一面。自那次以后,我就把书当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从小小说,《故事大王》,到《一千零一夜》,我发现,在书的世界里有很多美妙的故事在感染着我们,洗條我们的心灵,教会了我们很多的道理。比如说,故事《孔融让梨》,它在告诉我们要学会谦让,谦让是一种美德,最后孔融做了宰相。故事《三个和尚》告诉我们,做事需要齐心协力,人多力量大。

书就像人们的朋友一样,人们能从中获得知识,可以依靠它找到很好的工作,有的人做了老师,有人做了老板。但也有人因为没有学会书本中的知识,最后只能做一些艰苦的工作,过着贫困的日子。所以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好好读书,一位伟人曾说过,知识改变命运。

不过有时看书也会给我带来一些麻烦。记得一次我正在看童话故事,妈妈正在做饭,在我看的正入迷时,妈妈和我说:“家里没盐和糖了,我出去买一下,锅里正在烧着菜,十分钟后关一下,别忘记了。”我懒洋洋的说到:“知道了。”我又继续沉醉在童话故事的海洋。不知过了多久,门响了,妈妈回来了。妈妈一进屋就闻到一股糊味。原来我忘记关火。妈妈关了火后,一边责备我,一边告诉我这样多危险。

现在我把书当成了我的好朋友,每一本书我都很珍惜,有书架和箱子摆放他们,有时间就会打开来看看,我希望可以从书本中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将来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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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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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的书架上,你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种类的书。这些书,有的可以给我带来知识,有的培养我不怕困难和挫折的精神。无论如何是哪一本书,我都很喜欢看,并且我也深爱着书的影响。

记得四年级的时候,我的语文成绩总不理想,一次的语文考试我只考了八十分。看着试卷上那一个个红色的叉叉,就好像一场雨下在我的身上,是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在平时,老师在上面讲,我在下面玩。老师对我的讲评,我一点儿都没有听进去,只想着这一个个鲜红色的红叉叉,那一个大大的八十的分数,可是那不争气的眼泪,还是挂在了我的脸颊。

回到家以后,我没有心思写作业了,躺在床上,心里想:“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一点,争气一点吗 ”就在这时,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轻轻的拿起它,当我看了之后,里面的主人公保原柯察金在身患重病的时候,任然不顾一切地坚持革命。而我呢?只要语文成绩一考的不理想就垂头丧气,和他比较,我真的是太渺小了。当时,有一种无穷的力量,不断的鼓励我,使我不要一碰到这样,就垂头丧气的,要好好学习。 我就在这么一本小小的书的鼓励下,我又开始努力学习了,对自己很有信心,每次的星期六下去,我经常会去书店买几本关于语文的资料。果然,我的语文成绩提高了一些,我想:“多亏了这几本书的帮助啊!”不仅仅我的语文提高了不少,数学,英语一样都提高了!啊!我爱书,我爱看书,他是我人生路上永远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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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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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与书见面,我们的知识来源就是书,书里的知识有的知道﹑有的不知,书里的知识就像无边的大海,让我们看不到她的尽头。

每天书都陪着我,我伤心时,它给我讲笑话,逗我开心,我失去信心时,它鼓励我,我不会写某字时,它耐心指点我,因此,我喜欢它,于是我就给它包了一个粉红色的皮,那就是它的粉红色“大衣”,是多么漂亮啊!每一次看书之前,都要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的,再去看。又一次,我正在看电视,我看得入迷了,弟弟在地上玩,弟弟把我的书拿到厨房里,只听卟一声,我跑去一看,“啊!我的书!”说时急,那时快,我跑过去把火停了,我过去一看,书还好,可是它的“大衣”坏了,我又要从新做一件“大衣”了!这一次,我要把它放在又高、又干净的地方。我把它放在书柜的顶层,那里也有它很多的朋友。

每天,我与它都会发生很多有趣的事情,我出去玩是把它们带着,带到小公园里,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静静地看着它,我们快乐地成长。

从那以后,看书是我无法割舍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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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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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是出版社的编辑,专门出版少年儿童读的。爸爸是作家,专门为小朋友写书。爸爸写书,妈妈出版书,我来读书。可以说,我们一家三口与书籍息息相关。

我们家有好多书,摆满了三个大书架。这些书一部分是妈妈的劳动成果,一部分是爸爸写的,更多的书是从新华书店、网店买的。这些图书很亲切地站立在书架上,随时等我去阅读。我每一次走向它们,都仿佛是去看老朋友。

妈妈出版社里的书多得数不过来。

每一年,出版社都要举行“服务读者”的活动,每一次活动都盛大无比,似乎比过节还要热闹哩!

记得有一年盛夏,妈妈和同事一起去玄武湖搞活动,我跟在后面。我们把摊位摆在湖边的浓荫下,那里凉风习习。我却跑到路口,在烈日下吆喝。那天,书卖了好多,少不了我推销的功劳,只是我被晒得像烧红了的虾!

平时在家里,一有空闲时间,我总爱看书,妈妈也总是用“看书半个小时”奖励我。做作业时间长了,妈妈会对我说:“诺诺,看一会儿书吧!”我丢下作业本,冲出房间,从书架上取一本我要读的书,然后又跑回房间,美滋滋地看了起来。妈妈告诉我时间到,该写作业了,我会大声问:“半个小时到啦?”妈妈也不勉强我,让我再看一会儿。

有一次,我问妈妈:“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读书的呢?”

“零岁。”妈妈回答。

爸爸告诉我,妈妈在怀我的时候,就读了好多书给我听。这些书,有妈妈编辑的,也有爸爸写的。啊,那时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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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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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从小到大,我也读过看过许多书,像《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中华上下五千年》、《世界未解之谜》等。当我看到令人愉快的故事时,我会手舞足蹈;当我看到伤心的故事时,我会泪流满面;当我看到幽默的故事时,我会开怀大笑。

书,因为它能增长知识;我爱书,因为它能陶冶情操;我爱书,因为它能让我领略到世界各地的无限风光:金字塔的辉煌,长城的雄伟壮观,桂林山水的清秀,凯旋门的宏伟……还让我懂得要有一颗爱国之心,懂得爱国,爱人民,孝敬父母,对待朋友,珍惜生命和友谊,做个诚实而正直的人……总之,书无奇不有,让我得到的益处真是太多太多了!

我天天在家里读书。吃饭读,睡觉读,就连上个厕所也要读。记得我上小学4年级时,发了许多新书,我对它特感兴趣。正看着看着,突然觉得肚子痛,没办法,只好去上厕所,手里还揣着刚发的语文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爸爸就叫我洗脚。我边烫着脚边看着书,突然我一失手,完了完了!新发的语文书“扑通”一声——掉水里了。哎~我可怜的新书,这可怎么办哪?爸爸也挺生气,好好的书就这么毁了。还是凑和地用吧。后来,我又把我的湿书放进冰箱里晾着,过几个小时就会干了。

我不光爱看书,而且还爱惜书。每次只要买了或发了新书,我回到家就立即给它穿上漂亮新衣,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它的身体。我看着这些令我爱不释手的书,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书是生活中最好的调味酒,书是身边最忠实的朋友。我爱书胜过爱朋友,我从朋友那儿什么也没得到,而书却给我精神的慰藉;朋友会背叛我,书却永远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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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马的成语故事三:汉血马经典故事

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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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以前脖子流出的汉有红色物质,像流血一般,故称之。中国古代称为 「大宛马」、「两极天马」,现称为「阿哈马」。 二千年前,世界马种处于原始土种状态,中亚土库曼斯坦干旱少雨的沙漠绿洲中,已曾有十分优秀的快马——汉血马。

张骞出塞发现了汉血马。当张骞向汉武帝汇报大宛马后,武帝便命张骞带百余人的使团去了大宛国(今土库曼斯坦)求马,带一尊黄金马的模型,希望以此重新换回大宛马。结果大宛国不允,归途中汉使被杀,金马遇劫,大宛国是一封闭小国,并不知中国的强大,此种行为使汉武帝大怒,逐作出武力取马的决定,从此爆发了两次大宛马战争。

李广利将军率兵数万人首次惩罚失利,第二次大获全胜,大宛国献出三千匹马给汉朝,二次战争始得大宛马,可见汉朝重视马匹到何种程度。当今纯血种中含有百分之二十多的汉血马血统,而今汉血马是最长寿马,可活到二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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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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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形影不离的好友,一天不见如隔三秋;书,是我的福将救星,危难之时大显身手;书,是我的生活小顾问,指点迷津释惑答疑。

从记事起,我便被那些印着“白雪公主”、“小红帽”的童话绘本所吸引,一有闲暇便翻看。从三年级开始我对书的迷恋一发不可收拾。每一个学期结束,我的写作水平都会有大的进步。有一次写作文,题目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一看这题目,我便眉开眼笑,这可是一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书虫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啊!一时间千言万语涌上笔尖,精彩的故事在纸上流动。“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的作文果然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尝到甜头的我更加热爱读书了。

对于我来说,开卷有益,可这种狂热受到了妈妈的抵制,在她眼中,爱读课外书成了不学无术、不务正业,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拉开了帷幕,书成了妈妈与我之间的一堵墙。我陷入两难境地,不愿跟妈妈闹翻,也不想让课外书从我的生活中消失,怎么办?终于,“有志者事竟成”,经过N次的辩论与协商之后,我们终于达成了一致:完成作业后可以读书一小时。可一小时根本不够啊!于是,我又想出了一个“妙招”,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读书时间延长——那就是躲卫生间窃读!我把书藏进衣服里,装作上卫生间,其实我一进去就坐在板凳上读起书了,五分,十分,半小时……妈妈觉出不对劲,便来敲门:“姑娘,掉厕所里了吧?”“哦,我肚子疼!”最终姜是还老的辣,窃读了没两次就被勘破“天机”。不过,我的坚持还是换来了加一小时读书时间的丰厚回报。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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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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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呆板的,也不是枯燥的,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我与书的故事还要从那一天说起……

一次,我和表哥在姥姥姥姥家写完了作业,表哥拿出一本《喜马拉雅历险记》,看表哥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的样子,我一把枪过来,看了一会,内容确实很精彩,我爱不释手,要是这本尽收眼底是我的该多好啊!于是,我对表哥说:“这本书这个周末先借给我看行吗?下个周末一定还你,我保证。”表哥立马否决道:“不行,我还没看完呢。”我很失落,表哥见了说:“我下个周末再借给你行吗?反正这个周末不行。”我马上变脸道:“好,一言为定,‘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哦!”“好,一言为定。”表哥坚定地说。我一直期待着那本书,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哈哈,终于到星期六了,我捧着这本书,蜷缩在沙发上,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遍、两遍,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这种看书的滋味。

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我们应该多看书,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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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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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我就像那饥饿的人一样,喜欢在书的海洋里畅游。

拿起一本故事书,我会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认真去看,细细体会书中的乐趣。当我读到《白雪公主》时,会为白雪公主感到不安,因为她被邪恶的继母追杀。但最后白雪公主还是活了下来,继母被王子杀了,最后白雪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愿我们都做一个善良的人。《灰姑娘》又是一个和《白雪公主》一样主题的故事。灰姑娘经常受到两个坏姐姐和讨厌的后妈的欺负,后来她去参加舞会认识了王子。她和王子一直跳舞,在钟响后就逃走了。王子在路上涂了胶,灰姑娘的鞋子沾上了胶水留了下来。王子就一个一个地试,终于找到了灰姑娘,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不要去欺负他人,所以在学校我跟同学们的相处都十分和睦。

读书让我改变了许多。以前,我总是很急躁,但读了很多书之后就平静了许多,学会了耐心地等待。读童话书,让我的想象力变得丰富起来;读科幻书,拓宽了我的视野,让我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比如可以在宇宙中穿梭,了解到宇宙是如此的广阔,人类却是如此的渺小……

现在,书是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像阳光一样重要。读书为我打开了认识世界的窗户。让我们一起读书吧,成为一个好读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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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我和书的故事为题例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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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爱好是运动和看我和书还发生了一些故事

最近我又迷上了《杨家将》这本书。每天合上书本后,趁妈妈不注意时,就又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有一次,爸爸没回家,我想先去睡觉,可神不知鬼不知地一溜烟跑到了书橱前,拿起书就向睡觉间跑去。妈妈进来看我还在看书,就从我的手中夺过书说:“看书是好的,可是要先休息好呀!”

今天,我作业做得很快,钢琴也弹好了。我看了看钟头,才八点十分。我对妈妈说:“妈妈,今天还很早,我想去房间看一会儿,好吗?”“好呀!”妈妈回答说。我就拿着《杨家将》去房间了。

时间过得真快,已经九点了,我还津津有味地拿着书在看,迟迟不肯放下书本。“咚、咚、咚、咚……”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一定是妈妈来“巡夜”了。我赶紧把书藏在枕头下边,又连忙钻入被窝里。果然妈妈来了,一定以为我睡着了,马上就走了。我又小心翼翼地从枕头下抽出书本,像保护国家级文物似的,紧紧地搂在怀里,害怕妈妈来“偷袭”。哎呀,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又像一匹饥饿的狼似的,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和书还发生了许多的故事,想看,就等到下一次我写的时候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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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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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精神的补给,书是人类情感的寄托,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爱与恨的表达。

……

在我幼儿时,话语模糊,走路磕绊,却早早开始了读书的旅途。捧着绘本,坐在小椅子上,专心地看着多姿多彩的图片时,可在我的脑海里却是一番新画面:在一个温暖的大房子里,窗外飞舞鹅毛大雪,窗台上积满了一层厚厚的白白的六角水晶。丑小鸭在火炉旁与母鸡交流……每一次读书,我都会深入其境,在书的海洋中畅游,随心所欲,陶醉其中。每一次掉进书的海洋,都难以逃生。

到了四岁,我开始读文字性的书了。例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这些故事就像磁力巨大的磁铁,把我牢牢吸引住,让我爱不释手。同时,我也背一些简单的古诗,如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忧伤的思乡情怀让我感到难过,想起我的姥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凝瑶台镜,飞在青云端。”我便会在晴朗的夜空仔细观察天上的满月,还真有“白玉盘”和“瑶台镜”的美喻。

步入小学,我又开始了新的读书征程。摆脱了注音书和彩图书的尾巴,开始读起了浅显易懂的校园小说。我爱读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系列,一个个单纯的,充满了爱的小故事给了我在课间和午休的快乐。到了三年级,这些书无法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填满了我的课余生活,它最吸引我的是故事的情节。有时辛酸,有时温暖,有时残酷,有时关爱……一个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飘动。动物之间也有深情的爱,也会有无法割舍的情感。曹文轩的书则讲述人与人之间的故事。我的最爱是他写的《枫林渡》。蓝蓝与奶奶来到城里,却摆脱不掉思乡的情怀,俩人生活在承受巨大压迫的市长家的小院里相依为命,蓝蓝的妈妈无法给蓝蓝真爱,她只好与奶奶离家回到乡下过穷苦的生活,她不再感到空虚。此时,妈妈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

而今,我读书的面大大增加,我爱读毕淑敏的《非洲三万里》、《切开忧郁的洋葱》,他讲述了爱与恨的真谛;我爱读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一个个在天津卫发生的小故事讲述了一个又一个传奇;我爱读高尔基的《童年》,讲述在一个大家庭内的残酷事实;我爱读吴承理,在此同时,还需多多结识新的益友。恩的《西游记》,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人物都描写得入神入画;我爱读老舍的《骆驼祥子》和《猫城记》,写实旧社会毁掉人全过程……我爱读各种各样的书,无论是科幻与写实,无论是爱情与战争,无论是文学与科普…。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请一定去深入理解每一位益友,在此同时,还需多多结识新的益友。

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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