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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姑娘故事全集(通用20篇)

寓言是带有讽刺或劝解性的故事,寓言通常把深刻的道理寄予简单的故事中。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拇指姑娘故事全集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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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尖流出的故事满分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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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特长,比如画画、弹钢琴、唱歌、跳舞等。我最拿手的是玩魔方。

我与魔方的“邂逅”是在一个朋友家。那是暑假的一个星期天,我去朋友家玩。朋友拿出一个魔方给我看,并让我把顺序打乱,他接过后很快就还原了。看着他娴熟的动作,我十分羡慕,同时也产生了玩魔方的想法。

回到家,我便央求爸爸给我买了一个魔方。心爱的魔方拿在手中,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差点儿笑出声来。我迫不及待地玩了起来:先把魔方打乱,然后还原。可是魔方好像故意和我作对似的,怎样也还原不上。原先还原魔方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怎样办?我集中生智,上网学。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供初学者玩魔方的平台——“魔方小站”,在那里,我最终学会了魔方的还原方法。在学会了还原魔方的基础上,我还不断地提高自我的还原速度,从刚开始的10分钟,提高到了7分钟,之后,我又在3分钟内完成了还原,最终,我又突破了2分钟大关。此刻我的最好成绩是1分12秒,在全校的魔方还原大赛中还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当然,我还会继续努力,让我的成绩更加出彩。

魔方就像我的朋友,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给我带来了欢乐;魔方又像我的教师,告诉我仅有不断努力,才能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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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成长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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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时光、成长故事,而我的成长故事里充满了无限趣味,它让我学会了、懂得了很多事情。

那一次爸爸妈妈都去合肥了,家中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刚开始感觉蛮好玩的,无忧无虑还没有人管,多自由!但是过一会儿就不是这样想的了。

大清早的我就把电脑打开了,玩得十分开心,但是时间如流水一般,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肚子开始“咕~咕~”的叫了。这时,我才想起要开始吃午餐了。我跑到厨房里看了看有没有可以吃的,结果不是如我想的:只有一些蔬菜还是生的,可是我不会做饭。唉~只能泡方便面吃了。不一会儿,天黑了,我的肚子再次响了,而且东西已经在刚才被我吃完了。这时我的救星来了:爸爸妈妈回来了!我十分激动,我没有想到他们会提早回来,我还以为我要光荣的饿死了呢。我立马把妈妈推到厨房做饭去了。

现在我发现了:我是不能离开爸爸妈妈的,我十分地依赖他们。我想我如果没有他们,那我的生活肯定是十分糟糕的。

还有我在学习骑自行车,那天我是第一次骑,心情十分激动。我拉着妈妈叫她走快点。当时是夏天的中午,天气特别热,我坐在车垫上准备开始蹬,刚把两只脚放上去车头就歪了,我吓得双脚又放了下来。慢慢的我反复练习,双脚终于可以放上去车头不歪了。当我正高兴时,车子就倒了,当然我也摔了下来,此时的我已经是满头大汗了,而妈妈看到我摔倒了并没有扶我起来,只说了:“自己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我自己慢慢地站了起来。就在一个中午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我当时的领悟很深: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自己跌倒就要自己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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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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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小学,我发现我的习作水平越来也差。爸爸对我说:“你要多读书,书是精神食材,多读书会提高习作水平。”听了爸爸的话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提高习作水平。渐渐的我就喜欢上了读书,一有空我就去读书。后来,我的习作水平提示了许多,经常被老师评为优秀作文。读书能给了我智慧。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读《草房子》时,一个个人物都深深的打动我的心;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海伦凯勒她那种坚强、勇敢、毫不退缩的精神让我深深的感动。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力量,读书给了我乐趣。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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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典成语故事集锦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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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相传在两千年前,燕国寿陵地方有一位少年,不知道姓啥叫啥,就叫他寿陵少年吧!

这位寿陵少年不愁吃不愁穿,论长相也算得上中等人材,可他就是缺乏自信心,经常无缘无故地感到事事不如人,低人一等――衣服是人家的好,饭菜是人家的香,站相坐相也是人家高雅。他见什么学什么,学一样丢一样,虽然花样翻新,却始终不能做好一件事,不知道自己该是什么模样。

家里的.人劝他改一改这个毛病,他以为是家里人管得太多。

亲戚、邻居们,说他是狗熊掰棒子,他也根本听不进去。日久天长,他竟怀疑自己该不该这样走路,越看越觉得自己走路的姿势太笨,太丑了。

有一天,他在路上碰到几个人说说笑笑,只听得有人说邯郸人走路姿势那叫美。他一听,对上了心病,急忙走上前去,想打听个明白。不料想,那几个人看见他,一阵大笑之后扬长而去。

邯郸人走路的姿势究竟怎样美呢?他怎么也想象不出来。这成了他的心病。终于有一天,他瞒着家人,跑到遥远的邯郸学走路去了。

一到邯郸,他感到处处新鲜,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看到小孩走路,他觉得活泼、美,学;看见老人走路,他觉得稳重,学;看到妇女走路,摇摆多姿,学。就这样,不过半月光景,他连走路也不会了,路费也花光了,只好爬着回去了。

【释读】故事出自《庄子秋水》。成语“邯郸学步”,比喻生搬硬套,机械地模仿别人,不但学不到别人的长处,反而会把自己的优点和本领也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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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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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在家看电视,无意中看到喜羊羊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我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告诉是那是知识的源泉——书,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之后的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字,于是让妈妈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笑了起来,心想,原来书中的故事是那样的精彩呀。我默默地下定决心:一定要赶紧多认字,能够独立地读书看报,从而增长自己的知识。

每当我想起了刚认识字时的趣事时,不禁哑然失笑。通过读书,我理解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含义。

从那以后,我天天和不会说话的朋友——书在一起,书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因为是它让我学了很多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当然,更重要的是——它那屋子里还有好多好多的”黄金“等着我去汲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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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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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似乎从小就有不解之缘。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便开始缠着爸爸妈妈为我讲那充满神秘色彩又略带稚气的童话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拇指姑娘,还有心狠手辣的继母;都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画面。多彩的童话世界便是我与书的第一次见面,伴我走过了幼年。

长大后,我便开始向往那些美丽充满青春色彩的散文诗歌,从《童年》中感受高尔基儿时的艰苦命运与顽强的学习精神;从《悲惨世界》中感受当时的黑暗,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我与书中的人们一起喜、怒、哀、乐,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一天。书夹带着青春的欢乐与奔放,又伴我走过了稚气的时代。

就是这般,书与我共同走过了一步又一步,在青春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书就我的朋友,在我心灰意冷时它会告诉我:“坚定信心,不要气馁,相信成功就在脚下。”

在我懒惰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如果你颇有天赋,勤勉会使其更加完美;如果你能力平平,勤勉会补充不足。”

当我因为没有一个目标而感到无所事从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书,它是我一个忠实的良友,也是我一个最好的老师,它伴我走过点点滴滴的童年日子,也将陪伴我逐步走向五彩缤纷的青春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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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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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和爸爸一起阅读了一本书:《励志故事全集》,使我和爸爸都深有感触。

这本书囊括了许许多多名人的励志故事。全书分为“亲手叩响机遇之门”、“给梦想一个支点”、“一路行去,春暖花开”等9个章节,有300余篇励志美文。故事虽短,但总能发人深省。其中最令我回味无穷的故事叫《一枚戒指》:一位小伙子觉得十分自卑,因为别人总说他又蠢有笨,便去向他的老师诉苦。

老师给了小伙子一枚戒指,让他把这枚戒指卖了,得到的钱不能低于1金币。他先来到集市,那里的人说戒指只值1银币。而他来到珠宝店时,珠宝商人却说它值70金币!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只有真正的“内行”,才能发现它耀眼光芒。同时,我们也要珍惜自己,并精心“打磨”,才能领世人瞩目。

这本书告诉了我“坚强、勇敢、自信、乐观…………”等做人的道理。它就像一碗心灵鸡汤调养我的身心。当我疲惫、困惑、烦恼的时候,它给了我心灵的洗礼。同时也让我知道要少小励志,就像一句名言所说“在人生中找到目标是‘志’,一鼓作气干下去是‘气’,二者合起来就是‘志气’”,人生的成败决定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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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照片里的故事初中满分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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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止境的努力、无止境的谦虚、无止境的忍耐。题记

我永远记得,我从未忘记那个冬天。

灰色的屋顶,红棕色的砖墙,照片里的这个是河北廊坊大厂的一个摄影地点。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群怀揣着出道梦想的男孩们便走进了我们的冬天,故事开始了。

1月19日,一档偶像男团竞演养成真人秀节目《偶像练习生》在某视频平台播出,这是他们训练生活的开始,我们全民制作人也准时守候在电脑、手机或电视前。

初舞台的他们露出一丝丝青涩,每个人都领取到了自己在那里第一次舞台表演相应的成绩,不管是穿着渔网衣的蔡徐坤,糖果系的陈立农,未满十六岁就已经将自己打扮成大人模样的黄明昊,还是被导师夸奖的钱正昊,燃起全场的泰国的黄书豪,全名制作人都给予了相应的印象。

家欢喜几家愁,没发挥好的人哭泣,比自己预想的等级要高的人开心,但没事,这只是开始,之后的几个月好好努力,一句全民制作人请多关照练习生们便开启了接下来的几个月

之后的任务由时间依次发布,许多多的舞台让全民制作人们看到了他们的成长,一次一次的历练,成就了更好的他们,我们也在和他们一起成长。

从主题曲《EIEI》的考核,再到4月6日的出道舞台,他们从未停歇,一直努力,经过一轮一轮的筛选,中间的不仅仅只有100到60到35再到20名的呆板的数据和名次,还藏着练习生们的泪水和汗水,以及全民制作人的心血。

4月6日那一晚,练习生们毕业了,由全民制作人们投票选出来的九人男团出道了,第一名的蔡徐坤,第二名的陈立农,第三名的范丞丞,第四名的黄明昊,第五名的林彦俊,第六名的朱正廷,第七名的王子异,第八名的王琳凯和第九名的尤长靖组成了NINEPERCENT(百分之九)

故事结束了?没呢!出道的那九人男团会携带着剩下的91位练习生的梦想继续前行,我很幸运能见证他们的练习时光,NINEPERCENT(百分之九)即使解散了,故事也永远不会结束,而是未完待续,花店倒闭了,花继续开着。

喝着农夫山泉维他命水的那段日子,温暖着我整个冬天。

我永远记得,我从未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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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电影票的故事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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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人生比作成一个翡翠,那么翡翠上肯定有大大小小的瑕疵,也许有些瑕疵都已经模糊了,可是有一处仍然是那么闪亮,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放大……

那天晚上我刚写完作业,就看见课桌上有一张电影票。哼,肯定是爸爸明天又要偷看电影了,这回终于被我抓到。我赶紧跑到爸爸的房间,对着他张牙舞爪:“爸爸,你竟然独自去看电影,我和妈妈饶不了你!”爸爸先是吃惊,接着恼火,最后疑惑不解地说:“这电影票是给你的,你怎么跑到我这来呢?”我惊呆了一会儿,然后兴奋起来,喊道:“真的是给我的?”

爸爸:“嗯。”

我再三确认:“真的?”

爸爸:“对!”

我兴奋地像是打了十次兴奋剂,一蹦三尺高,落下来的一瞬间,大地都要“地震”了,开心得都睡不着觉呢。

今天我比以前起得格外早,因为我还记得电影票的事。我跟妈妈说过后,就直奔公交站了。

在公交车里,我没有抢到位置,因此只好站着,有一个女人身穿的衣服破烂,两只手耷拉着,很可疑是个小偷,她家住在我这幢楼的阁楼上,每天都在上面往下泼脏水,烦死了。今天她到公交车里来,恐怕……

不出所料,就在我扶栏杆的一瞬间,她拿走了我的电影票,当我发现时,就去找她算账,她说:“不是我偷,是因为我儿子想看,但是我没钱买。”我被感动了,于是原谅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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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小故事小学生满分的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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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那些有着很大成就的人,大部分都是就从小苦读诗书,有着很大的才华,才能得到赏识,而我,也很喜欢读书。 Since ancient times, most of those who have great achievements have read poetry books from a young age.I also like reading.

读书对我来说,就像是陪伴我长大的伙伴,它教给了我知识,从一个又一个或悲伤或快乐的故事中,教给了我一个个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读书,更喜爱里面那精彩绝伦的故事情节,它使我陶醉于其中,忘记了时间和饥饿,有时候看到了精彩处还会一连看几个小时,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

比如说有一次,我在学校,吃好了中饭,正在午休,我在座位上安安静静的读书,我看得非常入迷,对周围的一切浑然不觉,整个人都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了。等我回过神来后,我发现同学们都在埋头写着什么,问了一下同桌,才知道原来是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要求我们现在完成。我听了之后,赶紧问清楚了作业内容,便写了起来。看来读书太入迷了,也不见得全是好的,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但我还是忍不住痴迷于读书。

图书伴随我成长,我每天都忍不住要看一会儿书,现在我家里已经有了一个不算大的书架,它虽然不大,但在它身上放着的书,应该有一百本了,上面的书全都是妈妈买给我的,里面还有好几本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买的,现在看来虽然有点幼稚,但让我觉得很有成就感。

我还很感谢冯老师,她为我们班付出了很多,花了很多钱帮我们买了许多图书,并且还是有着深刻的道理的,适合我们这个阶段看的书。冯老师就把书放在书柜上,总共有四十几本,供我们观看,没看完的话还可以带回家去看。我非常喜欢这些书,经常一有空就看一会儿,到现在已经看了八到九本了,每一本都有不同的道理,但都让我记忆深刻。

虽然我读了不少书,但我仍觉得太少了,因为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书,和我读过的书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还是需要多读书,争取我读过书,能够装满一个大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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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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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进家门,我见闪光的屏幕,听见点鼠标的声音,我的心里多了一份留恋。我的目标可不是电脑,而是电脑旁的一本书。这本书是妈妈给我的买的中外名著《三国演义》,这是我最爱看的书,我和它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小故事呢。

七八岁时,妈妈见我渐渐长大了,便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当时我很纳闷,心时嘀咕着:这么厚的一本书得看到啥时候啊?

起初,我只是翻翻书中的画页,当我看到第一幅画时,心里不禁产生了疑问,画上的三个人是谁,他们在桃园里干什么?这些疑问和好奇心驱使着我翻开了第一页。等解答了这些疑问后,那如铁链般紧密的故事情节,又令我翻到了下一页,三页,四页,五页……我像一个饥渴难耐的人,不停地吸吮着书中的知识与精华。由于我太入迷了,不一会就来到了三国时期,我和诸葛亮一起运筹帷幄,足智多谋。和赵云一起奋勇杀敌,建功立业。和陆逊一起火烧连营……。读完后,我又读了第二遍,第三遍,每次的收获都不一样,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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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的故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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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养了一条可爱的小狗,叫做小花。在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狗了,而且人们常说小狗是人们最忠诚的朋友。

小花的身体长而瘦,身体的颜色黑白相间,一个黑黑鼻子像一块巧克力,耳朵像一个三角形。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皮毛像刚刚弹过的棉絮一样。爪子尖而锋利,一副机灵鬼的样子。

我一回到家里,只要小花听见了我的脚步声,就疾步如飞地跑过来,一过来就舔我的手、舔我的脚,还在叫,似乎在说:主人,欢迎你回家!我要去上学的时候,小花一直跑产丰我,似乎是我的保护神一样,一直把我送到了学校,才依依不舍地回去了。

小花的吃相也特别可爱。吃饭的时候,小花特别挑剔,小花它只吃肉,不吃菜。我夹一块骨头给小花,它先跑到一个既没有人也没有狗的地方去,觉得安全了,才用前爪把住骨头,大嚼起来,过了十几分钟,小花才吃完,吃完后,小花又跑了回来。

小花吃饱了就找了一个温暖的地方开始睡觉,小花睡觉的时候缩成一团,远处一看,别还以为是一个皮球呢。小花睡觉的时候,皱纹挤在了一起,像一个小老头在草地上睡觉。小花睡了一会儿,就醒了,它先打了一个哈欠,然后伸了一个懒腰,就开心地跑去玩了!

我爱这只可爱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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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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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生命里的那对悲情姐妹花

1897年8月,在安徽怀宁,一场门当户对的盛大婚礼正在举行,宾朋欢呼中,18岁的陈独秀和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三拜九叩成亲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作为将门闺秀的高大众恰好比陈独秀大三岁,无论家世和相貌都无可挑剔,而少年得志的陈独秀也前程似锦。这是一段被格外看好的婚姻。

最初,年少夫妻倒也说得上琴瑟和鸣。十年间,高大众为高家添了三男两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婚后,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在杭州求学的陈独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因受通缉,最后逃亡日本。回国后,陈独秀就成了高大众眼中的“怪咖”,而在陈独秀眼里,妻子高大众也成了彻头彻尾的“古董”。自从母亲去世后,陈独秀就很少回家,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几乎放弃了平常人世的天伦之乐。聚少离多,再加上个性和才情的天渊之别,夫妻之间越发人疏情薄。

作为一个接受封建传统教育的妻子,高大众希望丈夫能安分守己,所以她对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极为排斥,甚至加以阻拦。得不到理解和安慰的陈独秀,偶尔回来面对的也是无休止的唠叨和数落,这使得他更对这份包办的婚姻和旧式的妻子充满厌恶。于是,家庭失和,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日复一日,家,再也不是让人栖息安生的场所,情,冷漠之后就成了禁锢自由的监牢。

就在他们的婚姻陷入僵局之际,一天,高家迎来了位意外之客——高大众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高君曼本名小众,小姐姐10岁,从小接受新式教育,性格活泼,热情奔放。她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对姐夫发表的作品尤其钟爱,带着仰慕和崇拜,她走进了陈独秀死水般的婚姻生活。

陈独秀原本对这些世俗的亲戚关系并不上心,但高君曼时尚的装扮、灿烂的笑容、新潮的思想和不凡的谈吐还是让他耳目一新。于是,高君曼借着各种机会与陈独秀单独接触,或促膝谈心,或小径漫步,在密集相处中,陈独秀被她新式女性的一切行为惊喜着。在高大众眼里,妹妹的到来也许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生机,她从不怀疑丈夫和妹妹的交往会出现任何问题。可感情是一把燎原的火,稍有风助,则不可遏制也难以浇熄。

一颗求教上进乃至产生爱慕的粉丝之心,一颗急于冲破藩篱寻找慰藉方向的自由之灵,在一来一往的碰撞中,探讨变成了约会,亲情转向了爱情,情感在一爱一慕中升华,日子在分分秒秒中难舍,等他们警觉到危险性时,彼此已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面对接踵而至的风言风语和世俗家族的压力,思想前卫的高君曼毫不在意,而乐于打破束缚的陈独秀也不顾人言,非议反而让离经叛道的两个“忤逆者”抱得更紧。各种打压扼杀无效后,高调“自由恋爱”的他们被逐出家门。

1910年,怀着对爱情的向往,他们一同来到杭州,正式同居。彼时,陈独秀在杭州陆军小学任教,打扮入时的高君曼陪伴在侧,他们出访高朋,听琴作诗,“徜徉在湖山之间,相得甚欢”。

新欢良宵短,旧爱寂寞长。面对丈夫的背叛,妹妹的掠夺,在老家恪守妇道的高大众饱受锥心之痛但又无计可施,只能忍辱负重,如往常一样上孝公婆,下抚子女。她没有大吵大闹,更不想家丑外扬,只是整天悲郁哽咽,闭守房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被任命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高君曼陪他重回安徽。很快,他们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面对追捕不得不再一次逃离家乡。在辗转逃命的岁月里,高君曼不离不弃,饱经风霜,承担了全部家务和养育子女的重任。只是动荡的生活击垮了她的身体,她患上了肺结核,整日咳血不止。但她并不后悔,真正让她心寒齿冷的,则是陈独秀对家庭关系的偏执。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高大众所生的两个儿子前来谋生,作为姨母和继母,高君曼想把孩子们接到家中食宿,没料想陈独秀坚决不允,并骂她“妇人之仁”。见陈独秀如此不近人情,两人开始争吵,后来,竟然动了手。

因为长期生病,从1922年起,已转战北京的陈独秀开始对高君曼逐渐冷淡,并且外面盛传他另有红颜,心高气傲的高君曼怎受得了如此对待,心灰意冷之下于1925年带着儿女移居南京。自此离别,一南一北,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1930年9月,高大众在老家走完此生的第55个春秋。高君曼带着两个孩子为姐姐奔丧,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但家族依旧对她鄙恨难泯。一年后,孤立无援的她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最终病殒南京。

在陈独秀的一生里,一共有四段感情,高君曼离开后,他与一名女医生施芝英渐生情愫,并公开同居。晚年落魄之际,陪伴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则是一位相差30岁的女士潘兰珍。1942年,陈独秀在重庆病逝,弥留之际他也许才终于明白夫妻间同甘共苦、永不言弃的意义。只是,面对陈独秀情感的过往,那一对风姿卓绝的高家姐妹花,虽然个性截然不同,但殒灭的悲惨命运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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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笔尖流出的故事丁香花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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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我在家写作业,突然闻到一阵阵清香。我问妈妈:“这是什么香味啊?”妈妈让我猜,可是我猜不到,妈妈说:“赶紧写作业,写完作业你去一探究竟吧!”我说:“好啊!”于是,我低下头赶紧写作业,仿佛这世上所有一切都与我无关。终于作业写完了,我迫不及待地往楼下冲去,哦!原来是院子里的丁香花儿开了。

丁香花儿有四片小小的花瓣儿,有的已经完全绽放,有的含苞欲放,有紫色的,有白色的,还有紫中发粉色的。我摘了一朵,闻了闻,也不香啊!这时,我才明白它们一朵并不香,可是“团结力量大”,一朵朵丁香花儿成为一大束时,就会变得越来越香。看来,我也要学习丁香花儿们的团结精神,与同学们、朋友们好好相处。

看着眼前一束束美丽的丁香花儿,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一朵丁香花儿,穿着紫色的衣裳站在绿叶里。突然,一阵微风吹过来,叶子把我遮住了,好像是怕人把我摘走了似的,不光是我这一朵,满树的丁香花儿都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用围巾遮住了自己的笑脸。风过了,我露出了笑脸,静静地站在那里,等待人们观赏。蝴蝶飞过来,对我说:“你真香呀!”蜜蜂飞过来,告诉我:“你的蜜真甜呀!”小鸟在头顶上叽叽喳喳的歌唱,仿佛在夸赞:“丁香花儿们,真团结。”

不知过了多久,妈妈来叫我回家。这时,我才想起:哦!我是来看丁香花的,原来我不是丁香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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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成语小故事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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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商,字子威,继承父亲的封号为乐吕侯,是汉成帝的丞相,他为人耿直,作风正派。

汉成帝三年的秋天,京城长安城中忽然有传言说要发大水了,长安城就要被水吞没了。刹时间,整个长安城的老百姓都惊慌起来大家扶老携幼,争相逃命。

消息传到宫中,汉成帝立即召集文武百官到宫中议事,商量对策。成帝的舅父、大将军王凤也惊慌失措,劝成帝、太后赶快躲到船上去准备撤离。大臣们也纷纷附和王凤的意见。只有孙丞相王商坚决反对,他认为大水不可能突然而来,一定是谣传,在这个关键时刻更不能轻易撤离,这样只会使人心更加慌乱。成帝采纳了王商的意见,过了一会,城里也没见大水来,谣言不攻自破,城里的秩序也慢慢恢复了。调查下来,确实是传言失实。成帝对王商能力排众议很赞赏。王凤却认为是王商使他下不了台,因此心怀不满。

王凤有个亲戚叫杨肜,是琅那太守,因为没有把他管辖的地方管理好,王商要办他的罪,王凤为此亲自跑到王商面前,替杨肜说情,为他开脱。王商坚持原则,免去了杨肜的官职,王凤更加怀恨在心,千方百计想要打击报复。于是他勾结了同伙,诬陷王商。汉成帝最后听信了谗言,罢免了王商的丞相职务。

但是,是非自有公论。《汉书》的作者班固在撰写王商的传记时对王商的评价是:为人诚实公正,不屈不侥。这样的评论是很客观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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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诚信小故事优秀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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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明白了诚信所蕴含的真正意义与价值,正是因为心怀一颗赤诚之心,在人生的道路中,我才能左右逢源,如沐春风,优雅从容,闲庭信步。 Finally, I understand the true meaning and value of integrity., Elegant and calm, walking in the court.

立木为信的故事,使我明白了诚信是做人的基石,是成就事业的敲门砖。在战国时期的秦国,商鞅变法后,为了表现自己的诚信,便在正门立一根木头,并且说,谁能搬走这跟木头,便赐给他三两金子,众人都十分地不相信,但当一名壮汉扛走了的时候,商鞅真的给了他三两金子。自此,秦国都十分诚信并使秦国很快强大了起来。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只有我们诚实守信,令他人信服,并且以身作则,才能使身边的人都诚信,互相诚信,诚信待人。

一诺千金成就的是传诵千古的友谊之美,彰显了不为眼前实惠,而失信与友人的崇高品质。一诺千金是指,在秦末,有一个叫做季布的人,他十分诚实守信。以致当时流传一句:“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一句话,到了汉朝,季布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他的朋友不计高官厚禄,使季布得以逃走。通过这一历史典故,我明白了,生活中,我们对待友人,一定要诚实守信,到了危急关头,朋友才会反过来帮助你。

“海岳尚可倾,口诺终不移”。只有自身树立起诚信的榜样,才会为后世之人,做出循循善诱的导引。“曾子杀猪”这一典故,被众人所知。曾子,孔子的弟子,在一次,曾子其子要出门,其子紧跟其后,其子许诺,归后给其子杀猪吃。当其子回来时,曾子便立刻要杀猪,给其子吃,其子阻拦说:“这是在欺骗其子”,曾子回答:“这样,就会教其不诚信,我们一定要以身作则。”通过这一件事,我明白了,原来,我们一定要以身作则,用心良苦,才可以教育好下一代。同时也要诚信做人,不随意许诺,更不得随意欺骗他人。

手捧着一代先人以诚信为自己为人处世的智慧之书,它变得更加充满了对我人生指导的不凡价值。也是对我有不诚之心时的良好鞭策。我想,在往后的人生之路中,一定要言而有信,因为“三杯吐诺然,五岳倒为轻。”

用诚信,铸就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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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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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借得荆州后,压根不想还给东吴。孙权派鲁肃讨了几次都没讨到,非常恼火,就采纳周瑜的计策,用妹妹做诱饵,打算把刘备骗到东吴,扣为人质,逼他归还荆州。

定下计策后,孙权就派人到荆州,说得知甘夫人去世后,刘备一直单身,十分同情,愿将妹妹嫁给刘备,请他到东吴迎娶。刘备可不傻,一听就知道孙权不怀好意:“我已年过半百,孙权的妹妹却是妙龄女子,他怎肯将妹妹嫁给我这个老头子?恐怕是想把我骗到东吴去做人质,逼我还荆州吧?我才不上他的当。”

诸葛亮却摇着鹅毛扇说:“主公但去无防,我自有妙计,包你既娶到孙权的妹妹,又不用归还荆州。”

刘备问:“军师有何妙计?”

诸葛亮的妙计是到紧要关头才能给人看的,他微笑着说:“我已将妙计装在锦囊里,主公路上再看吧。我等着喝主公的喜酒呢。”

刘备终于动了心,决定去东吴迎娶孙权的妹妹。关羽和张飞都说万万不可,大哥这一去,恐怕就回不来了。刘备安慰他们说:“你们什么时候见军师失算过?有军师的妙计,十个孙权再加十个周瑜,我也不怕。”

刘备带着赵子龙去东吴。临行时,诸葛亮交给赵子龙一个锦囊,说妙计就装在里面,叮嘱赵子龙一定要到东吴后,才能拆看。

刘备一行乘船顺江而下,很快就到了东吴水面。风浪很大,船晃得厉害。赵子龙想等风平浪静后再看军师的妙计,刘备却说,现已进入东吴地界,危险重重,万一东吴水军袭击,想看妙计都来不及了。

赵子龙觉得刘备说得有理,就将锦囊拆开。不料一股旋风袭来,顿时巨浪滔天。赵子龙站在船头,纵然武艺高强,也因船只颠簸摔了个嘴啃船板,幸好双手抓住船帮,才没掉到水里。可诸葛亮给他的妙计,连同锦囊一起掉到风浪里,打个转就不见了。

风浪平息后,赵子龙一行人划着木船,在江面上转了好几圈,又派几个水性好的士兵到水里寻找,都不见妙计的踪影,倒是那个漂亮的绸缎袋子还挂在船底的一颗钉头上,装了一袋子的脏水。

丢失了军师的妙计,刘备不敢去娶孙权的妹妹了,他决定先回荆州。可他们正要掉转船头,就听到有人喊:“刘玄德,你走不了啦!”

一艘大船飞快地驶来,船上站着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仔细一看,正是周瑜。周瑜要活捉刘备,逼他归还荆州。赵子龙带领将士拼死抵挡,才得以脱身,但刘备的左腿中了一箭,赵子龙也被周瑜的长枪刺伤了右臂。

回到荆州后,刘备一瘸一拐地走下船来。诸葛亮吃惊地问:“主公,你没有采用我的锦囊妙计?”

刘备生气地说:“妙计被风浪卷走了,锦囊还在。”他把脏兮兮的袋子扔到诸葛亮的脚下。

赵子龙捂着手臂上的伤口问:“军师,你那妙计到底是什么?”

诸葛亮捡起锦囊说:“我想让你们到了东吴后,就沿路宣传孙权是请主公来娶他妹妹的。这事闹得越大,孙权就越下不了台,你们也就越安全,主公也越有可能娶到孙权的妹妹。”

赵子龙埋怨说:“不就是几句话吗?军师为什么不预先告诉我和主公,非要神神秘秘地装到袋子里,还必须到东吴才能拆看?你害得主公差点儿丢掉性命啊!”

诸葛亮追悔莫及:“我没想到江上风浪那么大。”

此后,诸葛亮有什么妙计都当面讲清楚,再也不敢装到锦囊里故弄玄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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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雨夜故事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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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淅沥沥的下着,奶茶店里播着张栋梁的“沉默的瞬间”,陈雨埋着头坐在候车站上,静静的等待着625路车的到来。

他抬起头,望着天空拉起的黑色布幔,月色撒在他楚楚脱俗的脸庞上,露出一点悲伤。没有任何一个人顾他的感受,他很无奈,觉得自己就像动物园里的狮子,温顺的狮子,任人摆布。他的梦想是当上山中之王,有自己自由的生活,但他深深地知道,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在学校,他虽然深受老师的信任,但他却没有选择的权力。竞赛、演讲、活动,他都逃不过。在同学的眼里,他是一个抢人风采的人,不个别人任何一次机会,是一个讨厌鬼,但又有谁能想得到他多么苦恼呢?在家里,他一直被视为全家人的希望,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不断的重复:“小雨啊,你要用功读书啊,长大了有个好工作,才不会…………”

他知道家人都是为他好,但是他不希望永远生活在这可怕的牢中,没有自由,没有快乐和幸福,总是听人说:“被人重视是最大的一种幸福”,但他却不这么认为。很多人都羡慕的说“他学习这么好,家里又有钱,长得又帅,几乎没有人比得上,要是我,我会开心死的。”但他一点都没感觉,他喜欢音乐,但却不能去追求;他喜欢游戏,但却没有玩的机会;他喜欢小时候跟朋友在一起玩的开心感觉,但现在他却没有一个朋友…突然,他站起身,猛地向雨中奔去,那是他豁然开朗,露出了他十年没有的笑容,他觉得把那嘴角微微翘起的感觉很棒。他想通了,离家出走,过自己的生活。

第二天清晨,他留下了一封信,悄悄地离开了家。

十年后的一天,他出名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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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笔尖流出的故事6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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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天正在教室里上课,屋外寒风呼啸,树被狂风刮得东摇西晃。汽车被冻得瑟瑟发抖,在马路上慢慢行驶,人们裹紧大衣,围上围巾,快步往家赶。

此时,出现了一只小狗,一身肮脏纠结的毛发,已经辨认不出原有的颜色,身上饿得瘦骨嶙峋,还散发出阵阵恶臭。它在这寒冷的冬日街头缓缓地走着,这里闻一闻,那里嗅一嗅,翻捡着路边人们丢弃的食物和垃圾,来来往往的人们看着这样的一只小狗。

路边的阿姨满脸嫌弃,嘴撇到一边;“别过去离它远点,脏!”妈妈把孩子拉到一边;一个不正经的小混子冲着狗身子就是一脚。

陆天走在放学路上,发现这小狗走路一瘸一拐,自己家里也养着一只差不多大的狗狗,看到这种场景,心里总不是个滋味,他心想:“小狗太可怜了!我得帮帮它!”

可是,手上什么也没有,自己又怎么办呢?正当他发愁时,发现一个身穿志愿者服装的男孩,拿着一小碗狗粮朝那只流浪狗走去。陆天灵机一动,防止小狗挠人,我得赶紧找个箱子帮帮他。陆天四顾一番,发现旁边有一家小卖部,赶紧向老板要了一个装零食的纸箱子,又找了一些报纸和纸巾铺在纸箱上,左右端详了一番,还是觉得不够暖和,咬咬牙,摘下围巾又给铺了上去,冷风嗖嗖地往脖子里灌,陆天打了个哆嗦,抱着箱子喜滋滋地往街道里跑。

给小狗喂食的志愿者男孩发现了抱着箱子的陆天,陆天示意他可以把狗狗放在箱子里。男孩儿看见箱子里的围巾,又看了看陆天光溜溜的脖子,点了点头。笑着把狗狗放进去,摸了摸狗狗以安慰它,然后向陆天表示感谢。两人聊了一会儿,陆天发现他原来是流浪动物救助站的志愿者,心里很高兴,陆天也知道了,那个人叫徐明,他对徐明说,希望这些东西能给它带来一丝冬日里的暖意。

陆天觉得这个寒冷的冬日,这个人来人往的黄昏,一下子变得生动而温暖起来,寒风也都融化了,夕阳逐渐落下去,带着温暖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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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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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学习了丹麦作家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完之后,我的心头思绪万千。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一篇非常感人的童话。主要讲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在街头的悲惨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表达了作者对小女孩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令我非常感动。

美好幸福的幻想,悲惨凄苦的现实。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那个小女孩的家里十分穷,她没有鞋穿,只能穿她妈妈的大拖鞋,而且在过马路的时候,拖鞋丢掉了,她只好光着脚走路。小女孩蜷缩在一个墙角,划着了火柴,小女孩一次又一次的幻想着,可是醒来的时候,她的命运还是那么悲惨,又冷又饿。

美丽的幻想,残酷的现实,小女孩的悲惨命运深深地牵动着我们的心。如此美丽善良的小女孩竟然会流落街头,无人问津,当时的社会会是多么的冷漠!痛心之余,更多的是对现在幸福生活的珍惜。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充满爱的国家里,当危险与灾难降临时,人们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看看小女孩,她是多么的渴望得到自由,渴望得到爱,渴望吃饱喝足穿暖;想想我们现在过的生活,衣食无忧,生活在充满爱的世界里,与卖火柴的小女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还经常浪费时间,真是深感惭愧呀!

珍惜时间吧!珍惜我们现在的日子吧!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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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童年故事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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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村前的路上,眼前的一切都不熟悉了。看着那一栋栋高耸的楼房,只想找寻一些零碎的回忆。 Walking on the road in front of the village, everything in front of me is not familiar.Looking at the towering buildings, I just wanted to find some fragmented memories.

曾经那份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被颠得哈哈大笑的欢乐还在吗?为什么路旁那棵扭曲的柳树取而代之的是那冰冷的电线杆直直地立着?路旁那座如老人脸般布满皱纹的老桥也消失了

突然,远处“别跑”的喊声传入耳膜,两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映入眼帘,“你是怪物,看我的宝剑!”一个挥舞着手上塑胶做成的宝剑,一脸神气;另一个也不甘示弱,双手比划着奥特曼正义的动作。看着他们嘴角不自觉地展开,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自己那顽皮的身影。

还记得在田野里弹珠子,弄得全身都是泥巴;还记得在树上比赛谁爬得快,差点就卡在树枝上;还记得去偷大黄狗的饭盘,结果吓得落荒而逃

走着走着,莫名的有些难受,不自觉地走到村旁的河边。曾经这是我永远嬉戏玩耍的地方,折根芦苇做成芦笛,呜呜啦啦地吹个不停;或挽起裤子穿过芦苇走下小河,捉鱼,摸河蚌,最惬意的事莫过于坐在小河边倾听着那汩汩的流水声玩累了,就坐在河岸上看着三五只老牛悠闲地吃着

草,听着鸟儿在树枝上唱歌;口渴了,就掬着一捧清澈的河水喝一口,浑身上下都会感到舒畅;而最常做的就是把一只只纸船放在水中,让它们带着我们的梦想和希望远航

而现在,看着这已让我傻了眼的河边:河边的芦苇和小草都枯死了,昔日清澈的河水变得乌黑乌黑的,而且还散发出刺鼻的臭味。站在这里既听不到鸟儿的欢唱,又看不到洁白的芦花。而一边建立了许多的楼房,污水排入小河。导致河里的鱼儿都死光了,河边的`芦苇和野草也枯死了。另一边远处的稻田光秃秃地露出一排排褐色的泥土,仿佛大地被撕裂的伤口,心口很痛。

越往前走,我心里越发沉重。想念童年的纯真,更追忆童年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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