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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精选20篇)

《含泪活着》在日本走红,是华人导演张丽玲《我的留学生活系列纪录片》的收山之作,这部作品凝聚了张丽玲和摄制组10年的心血。为此开学吧给你们带来了关于余华的《活着》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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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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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彩色的图片,但是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许多遍,非常受我的欢迎。说真的,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刚翻了几页,心里就想:这本书就单单一些图片,没什么好看的。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应要出38元钱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黑马甲和一条的白裤子。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感觉是错的,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作者用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这个故事: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卧室找儿子。这时候,儿子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还沉浸在书中呢。这时候的父亲像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子和儿子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这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我可以看懂了。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的语言在画中转述给别人听,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的寓意。使人明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读书,要读能读懂,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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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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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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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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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在学校上学时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近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哥哥去上幼儿园,妹妹被外婆带出去玩,难得几分空闲,在书房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多小时,我一直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等孩子入睡后,我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可惜由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通常都不会比小说出色。相比之下,虽然有葛优卖力的演绎,但是电影还是显得太温柔,张艺谋对主人公的阐述太仁慈。

活着,还是死去?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涅槃。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从他平淡的语言里,竟丝毫感受不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的喜悦,还是伤心,只要活着,都会陷入时间的漩涡,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黑白色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很无情,也最公平。而我们能做的,好像也只是让自己更开心的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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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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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的爱】

父亲,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无论他是个受人爱戴的伟人还是个辛苦劳作的农民,在每个父亲眼里,孩子永远是他的希望。

傅雷,我所了解的他只是一位博学且具有丰富情感的父亲,在每一封家书中都充满了他对儿子傅聪的淳淳教诲.细心引导和健康成长的期待。

傅雷支持儿子的艺术道路,就如他追求自己的理想,给予儿子最大的帮助,辅助他顺利成长,成为了儿子人生之路的坚强后盾。在如今,大多数父亲对自己已成年的儿女会放手,任其自由闯荡,独立克服困难,或许只有亲身的经历才会使自己更成熟,熟悉这个世界。

我不得不说,傅聪的确是个了不起的钢琴家。但除了他的天赋与努力外,一定也少不了他的父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所有名人,并不是能在一时就可以出名的,而是要花好几十年的本领与经验。但傅聪他是幸运的,他的父亲在他最重要的人生道路上不断引导他通向明智的方向,才使他有巨大成果。

我不得不佩服,傅雷作为一个父亲,即使闹关节炎,写字很困难,也仍然写下千言家书。信中除了浓浓亲情外,还有说不尽的对祖国的赤胆忠心。

我的爸爸是我的朋友,他不但很随和也很幽默。随着我慢慢长大,我们的关系更融洽。既然是朋友,当然要懂得学习他人的优点。他的热心肠总能感染到我,他帮助别人的次数似乎比帮助我的次数还多。但我并没有感到失落,正因为他的以身作则,使我也被带动起来,感到一种特别的快乐。或许,他是用行动来教育我。亲身经历比什么都好。

每一位父亲,所要教育孩子的方式各不相同,有说的,有写的,有做的。但这之中都隐藏着他们对孩子的浓浓的爱。因此不一样的父亲,却有相同的父爱。爱不一定要说出来,就像傅雷用信来写下自己心中对儿子的希望。

以前,我总认为,孩子与父亲之间有条河,我在这边,他在那边。

现在,我才认识到,对岸的不是他,他是为我摆渡的那个人。同时,他会递上一支桨给我,让我与他一起来掌握方向。

最后,我上了岸。父亲对我说:“孩子,以后的路只能你自己去走了,好好把握啊!”接着,我让他放心吧,便含着泪与他挥手道别。并带着他对我的希望继续踏上人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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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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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安徒生童话》,里面让我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卖火柴的小女孩》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才十岁,就被父亲赶出去卖火柴了,晚上也不可以回家 ,因为父亲要她赚钱,没有钱是不让她进家门的。但是没有人买小女孩的火柴,所以小女孩只能睡雪堆,挨饿,挨冷。有一天,小女孩想到了一个能令自己暖和的方法,她把火柴从墙上一滑,火柴着了,像有一个火炉在旁边,她刚想伸出脚,火就灭了;第二根火柴着了,她看见一只火鸡,可是火很快就熄了;第三根火柴着了,她看到了一棵圣诞树;第四根火柴着时,她看见了老祖母,老祖母把小女孩抱走了,去了天堂,天堂里没有寒冷没有饥饿。

我读到这里,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比起小女孩,我吃得饱穿得暖。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疼我,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关心我,我应该珍惜这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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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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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彬格莱(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好感依旧未减。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喜爱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翰(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路馨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威肯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肯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娅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贝利,在管家的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娅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娅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娅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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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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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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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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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怎样“活着”?前半生仗着老子一百多亩田地为所欲为,老丈人见着了都要躲得远远儿的,伦理纲常压根儿没放在眼里,跟老子对骂也是常事,在村里人眼中丢净了脸面,尽管从小过惯了村里人眼中“奢侈糜烂”的生活,好歹只作贱了自己,没有伤到别人,居然乖乖的还了赌债。

他不是好儿子、好丈夫,甚至好邻居都算不上,而一切在他输光了自家所有田地的那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开始在意爹、娘的感受,在意家珍、凤霞喜怒。以前是别人对他的忍受,趾高气扬,从不低头;现在是他忍受着别人,唯唯诺诺,陪着笑脸。只为“活着”。他黑发时,送走了白发人;他白发时,送走了黑发人;他和他的那头老牛在田埂上依然顽强的“活着”。

谁能想到当年不可一世的“公子哥”在田埂上居然讲出做人的道理来,也算一件奇事。《活着》讲述了部分中国人在那物质贫乏、精神困顿的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不能把主语更换为中国人或人,这是不准确的,有人肯定不是这样“活着”的,随着经济发展、物质丰富,以后的人很大程度上也不会这样“活着”,但人性总会在这样的小人物身上影射出来,我们应该致力于思考“我们怎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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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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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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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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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饭了,爸爸指着香喷喷的饭菜说:“这饭太香了!”爸爸忍不住吃了一口,妈妈说:“不能吃!我们要先把儿子找到才能吃,不能让儿子饿肚子啊。

说完爸爸就去找儿子了,爸爸东找找,西找找,还是没找见,最终在儿子的房间找到了。爸爸心想:这臭儿子,害得我不让我吃饭,敢用石头来绊我。

爸爸用手指着餐厅,让儿子去吃饭。一边瞧了一眼儿子的书,儿子垂头丧气地想:”这爸爸真不讲理,让我看会书还不行嘛!“

儿子坐到了餐厅,等着爸爸,可是等了很久,饭菜的热气都快跑完了,还是没见爸爸的身影,母子俩都等急了。

妈妈指着儿童房,让儿子去找爸爸,说:”儿子,你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呢?等了这么久了还没有来。“

儿子生气地跑到了爸爸的房间,原来爸爸也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

儿子的这本书真吸引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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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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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似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路程,让人触摸到光明。《狼王梦》就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母狼紫岚在丈夫黑桑不幸意外去世后。决定培养幼狼成为狼王,却一次次迎来失望。女儿媚媚坠入情网,母亲一再阻挠,却换来媚媚的冷眼相对,最终紫岚为保护媚媚的孩子,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狼王梦》,一个执著坚定的梦,一代传一代,愿紫岚一家美梦成真,是什么让紫岚如此执著?是亲情,是黑桑的遗愿,是望子成龙的决心。在人们印象中,狼是冷酷、无情、凶猛的,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狼的母爱及温和的另一面。是什么让紫岚用生命去保护媚媚的狼仔?也是亲情和母爱的力量,紫岚爱着她的孩子,亦爱孩子的孩子,为了下一代,下下一代,她愿付出所有,甚至生命。这执著中饱含了深深的母爱的力量。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也有着望女成凤的期盼。每天,星星在捉迷藏时,我仍在埋头奋笔勤书,做着妈妈布罝下来的练习题。可不知从何时起,桌前多了杯热牛奶,这就是妈妈的爱。妈妈就像紫岚,严格地训练又不失关心地引领我这头小狼长大。“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关爱已习惯为然,可他们背后肩负的压力,你又何尝体会?我们也应有执著的信念,紫岚般的严格教导,才能成为“狼王”。

《狼王梦》使我成就更好的自己,懂得爱与执著的信念,明白动物与人们的情感是相同的,紫岚执著的爱是独一无二,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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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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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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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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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妈妈推荐了一本小说《活着》。妈妈看完了以后好像变了个人。

《活着》是余华先生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富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可以说在年轻的时候一个典型的败家子。后来一些列灾难降临在他的身上。当他经历了一个个生离死别以后,晚年的他平静的活着。

看了这样的人生经历,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沉重。活着一个简单的话题,原来活出了这么多的人生状态。是啊,只是都还“活着”。

推荐给妈妈看的目的是因为妈妈的脚骨骨折,一直在哀怨状态太,她总是对爸爸这样说:“你说,我上辈子做了啥错事,让我现在遭这样的罪。手术化疗,持续的吃药5年的治疗。想不到今天又这样了。我怎么还活着呢……”爸爸只是默默的帮助妈妈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是,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安慰要强的妈妈。

当妈妈把《活着》看完以后,好像换个了人似的。她给我讲“富贵”一生的破落和坎坷,遇到这么多的磨难,仍然活着。她对我说:“小说中的人,其实就是生活中人的叠加,不过看了之后,我知道我这点挫折不算什么。只要生命不息,我要活出自己的风采。”

妈妈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这几天伤处不那么疼了,她就自己动手给我和爸爸织袜套。灵巧的双手,毛线在棒针穿梭。一天的功夫,我和爸爸的袜套完工了。妈妈让我们试穿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妈妈情绪的转变。

生活中不仅有风霜雨雪,也有鸟语花香。我们要享受有限的人生时光。好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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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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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传说,有一些故事让人感人泪下,有一些故事让人无比的仇恨。

在我的印象中《女娲造人》的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记得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叫女娲的女神,在人世间来回走动,放眼望去,山清水秀,江河奔流,青山碧岭,鸟兽游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好像少了些东西?女神望着水面的倒影,明白了些什么!她用泥土照着自己的影子捏成了一个个泥人,吹了一口气,他们变成了活生生的人。女娲到了一个地方,发现那里人烟稀少,看到有些人一动也不动,女娲觉得奇怪,而发现他们须发皆白,早已死了。便让人类有繁衍后代的能力。叫男女婚配。

过了几天,天空中的四根柱子倒了。野兽乘机危害人类,一条黑龙也出来危害人们。女娲不能坐视不管,便用精美的石头烧成液体,将它们与天牢牢地粘在了一快。然后,捉来了一只大乌龟,将它的四只脚做为天的四根柱子。又将神不出的黑龙除去,将凶恶的野兽赶往树林之中!此后,她一直住在天上,默默地看着人间,被人类俸为守护神。

这就是女娲的故事,它告诉我们不管现实生活遇到什么问题,都离不开勇敢和智慧,开拓与创造。你们也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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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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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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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看的书三国演义读后感100字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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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草船借箭是他的壮举之一,令我挥之不去。一次,阴险狡诈的曹操派兵攻打东吴,用大船与他们交战,恰巧大雾弥漫。刘备的大军正缺箭,不过诸葛亮的机智帮了刘备的大忙。他让士兵们扎大量的稻草人安在船上,把船放到水中,每只船上点了几根火把,人站在船舱中。刚好大雾朦胧,曹军看不清,把箭全射到稻草人的身上。再把箭集中起来就可以用了。几天后,这些箭都被用来攻击曹军了。

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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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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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唯一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的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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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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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阅读体验,相信所有读完《活着》的读者还都能记得这本书带来的心理恐惧经历。

余华冷静地叙述着生活的残酷,他就像一个理智的外科医生用手术刀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温情脉脉的仁义假象中解构出来。每一次看到富贵可能会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候,作者紧接着都会无情地把这些幻想一一击破,甚至可以说是用更加残忍的方式将富贵推到了更加悲惨的境地。

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被强烈的情感冲击着,迫不及待地将整本书读完,阖上书本,胸口似乎被几大团棉花堵着,悲恸到了极致,只能无言。很难想象在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那些事情的情况下,我这个八零后竟然会被感染到了如此境地。看完了这本书,难以名状的复杂情绪挥之不去,是悲哀,是压抑,是无奈,又或者是其他,无话可说,言语在此苍白无力。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生命如此脆弱,可是又如此顽强,就像富贵在经历了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后还能和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或许这样的苟延残喘已经不是悲剧所能形容,可是痛苦到了极致就带来了麻木,之后人反而得到超脱。

对于富贵而言,他不会考虑“人活着为了什么,人为什么活着”这样追问生命终极意义的大问题,活着就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活着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余华似乎要告诉我们: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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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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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杯具,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杯具。——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一样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经过对照与描述,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杯具,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感情,仅有真挚感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齐,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感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感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提高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感情,当我明白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明白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感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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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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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沈石溪的《王梦》。在很多人的印象里,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狼也有它团结协作和母性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描绘出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丈夫去世后,希望丈夫的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实现。她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可是正当她的愿望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又一个个的破灭:头狼黑仔死于金雕的口中;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小狼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占了下风,最终惨死在狼王口下。就是这般紫岚也没有气馁,她用生命保护了女儿媚媚的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却自己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一个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才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易。这何尝不是人类母亲的演绎,望子成龙成为天下母亲的所望。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使我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煞费苦心的把我送到离家远的学校学习。每天四趟的接送我上下学。她还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习我喜欢的各项特能,当我生活中无话不说的好友。教会我生活中如何和别人相处。当我受挫时,总是安慰我鼓励我。使我重拾信心!我所有的进步、成长都和妈妈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有多少名人歌颂母爱的伟大。正因母爱是一团火焰,她的燃烧让世间拥有了无尽的温暖,怎能不让人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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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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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曹雪芹是中国古代四大著名之一。名霑,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 、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 白旗“包衣”人。

《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各有个的特点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和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害怕他的父亲。而林黛玉和贾宝玉是真心相爱的,但父母却不同意。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 王熙凤是最泼辣张狂的一个了,她经常让人说不出话来,并心直口快。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我很佩服曹雪芹,因为她把《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描写的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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