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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后感大全10篇精选20篇

选择自信,就是选择豁达坦然,就是选择在名利面前岿然不动,就是选择在势力面前昂首挺胸。小编收集了带着自信出发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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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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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由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史》。这部作品被称为是“中国十八世纪一幅全景的风俗画”。

书中展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有不慕荣利、不随流俗,蔑视功名富贵的王冕;有悭吝成性,临死前还为两根灯芯伸手指的严贡生;有在范进中举前后表现的市侩嘴脸的胡屠户……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严贡生,他自称“为人率直”,实际上是个无恶不作的劣绅。迫使王小二和黄梦统二人去县衙喊冤。王小二的哥哥王大是个穷人,自家养了一头猪,这头猪错走到严家,严贡生却要王大江将猪买回去,不肯归还。为此,王大被严贡生的几个儿子把腿打折了。黄梦统写了张借约给严贡生,却没向他借钱,想要回借约,严贡生非但不归还反而要他还利息。知县老爷得知此事,愤怒不已,可此时严贡生早于灰溜溜的跑回省城去了。

与严贡生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甘露寺老僧,他毫无怨言的陪伴借住在寺中孤寂的牛布衣。在牛布衣病重时,老僧更无微不至地亲自照顾她,牛布衣病故后,他也和众乡邻共同料理后事。自此以后,老僧每晚都要到牛布衣柩前添些香,感情纯厚真挚,朴实无华,感人肺腑。

读罢,我思绪万千。一方面为严贡生整天横行乡里,狡诈无赖无恶不作而愤怒不已,同时也为甘露寺老僧为牛布衣的亲切照顾而感动不已,让我领悟到人间真情。这两个故事让我不由联想到曾经新闻里报道过的小月月的事件。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连续被不同的汽车辗轧了几次,路过的人却对此没有任何反应,最后还是一个拾荒阿婆抱起小月月前去救治。不幸的是由于伤势过重,小月月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惟独思想倒退了吗?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冷漠与吴敬梓笔下的严贡生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现在有的人会如此冷漠呢?是被利益和欲望冲昏了头脑吗?人们应当向甘露寺的老僧和拾荒的阿婆学习,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的我们应该积极为社会作贡献,与人相处时多宽容,乐于助人,做一个品学兼优的中学生。

读了《儒林外史》,我受益匪浅,既看到了人世间的假恶丑与真善美,又领悟到了人间的真情以及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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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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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使我每每读起《西游记》都会情不自禁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领略到了文字的魅力。

西游记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讲述了它们克服种.种困难,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孙悟空他天资聪敏,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吹一口气,就能够七十二变,并且有法宝金箍棒,缩小如针,放大如铜棒,筋斗云一驾,就能够上天下地。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孙悟空那宽容的心。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五百年前他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唐三藏只是撕去了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罢了。就这点微不足道的恩情,他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他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有时竟舍命相救。在取经途中,孙悟空多次为师父排忧解难,唐僧却毫不领情,直说孙悟空无故伤人性命,多次把他逐出师门,但孙悟空不计前嫌,一次次宽容师父,定要坚守在师父身边。就拿“三打白骨精”那回来讲吧。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来迷惑唐僧,唐僧是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看孙悟空三打化作人形的白骨精,便赶走了他,头也不回离开了。孙悟空被逼无奈,虽然回了花果山,但他没有因此怨恨唐僧,当他听到师父有难之时,毅然挺身而出,把师父救了回来,这才化险为夷。孙悟空可真是宽宏大量啊!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感恩宽容的心,学会感恩一切,包容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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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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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的小说,故事是由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去世,随母亲到外公家开始,阿廖沙到人间谋生为结尾,中间记叙在外公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每个人物的形象都在这些事中鲜明地展现出来:慈爱的外婆,苛刻的外公……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到怀念。使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

光阴匆匆飞逝,如同流水一般从指缝间流走,剩下的,是指尖凉凉的美妙的感觉和记忆里的那些点点滴滴。一眨眼,我已经十三岁。在这个充满欢笑和泪水的青涩岁月里,趁着阳光大把地洒下,我回首过去,回首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一本书,上面是光阴留下的痕迹。书页有些泛黄,指尖拂过书面,已经有少许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本,我便情不自禁地投入进去…

第一页,一个高大慈爱的背影旁边倚着一个瘦小的背影,两个背影在夕阳之下牵着手散步。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和牵着手在黄昏散步。外婆的手暖暖的,一把就握住我小小的手掌。这时,我的内心也是温暖的。

翻开第二页,我低着头,妈妈严厉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旁边是撒一地的饭菜,我的眼中似乎还有晶莹的泪水。小时候的我有些淘气。总是不经意地将东西打翻、弄脏。这自然也少不批评。于是,委屈的眼泪流进嘴里,咸咸的,我的内心也是咸咸的。

第三页,一张红红的奖状。小时候的我喜欢画画。这张红红的奖状,是我得到的第一张奖状。妈妈用白纸和鲜艳的蜡笔为我制作一张这样小小的奖状,这是妈妈给我的嘉奖。得到它,我的内心甜甜的。

第四页,一架高大的黑色钢琴。小时候,在天津,我喜欢上钢琴。黑色的外壳高大而华丽,白色黑色的琴键相称着,手指轻轻按下去,还会发出动听的声音。于是,妈妈也为我买一架钢琴。刚开始我还能认真练习曲子,可是到后来,越发觉得钢琴谱枯燥乏味,那些黑乎乎的蝌蚪文字让我眼花缭乱。妈妈开始训斥,老师不满地摇头。每次弹琴,心理不再是激动快乐,苦恼和委屈取而代之。窗外的蓝天白云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但是却只能闷在房间里弹着着闷闷的钢琴曲。

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各种各样的味道,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明显地甜蜜许多。

童年的滋味像是各种各样的鹅卵石,铺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收进我的记忆深处。《童年》这本好书,也只有细细品味、好好珍惜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品味出其中独特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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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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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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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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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论语》中蕴藏的大智慧啊!

《论语》到底写的是什么呢?里面篇章很多,有关学习的学而篇,有关品行做人的道德篇等等,平时我们经常挂于嘴边的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均出自此书。这些语句随便找个同学都会说上一两句,我想这也许就是孔子的人格魅力吧。

《论语》里面的精彩语句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这句话。意思是:见到贤人圣者就想想自己有没有他的成就,见到没有贤者思想的,就要反省一下自己也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一直将这句孔子说的名言刻在心里,半点不敢忘记,因此养成了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也能达到别人一样水平的性格。

《论语》不仅能发人深省,还能使人改变人生观点。让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变得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令自卑的人不再自卑,昂首挺胸重新做人;使奸险狡诈的人变得诚实憨厚……从这个角度出发,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一本好书吗?

《论语》书中记录的有勤学之人、守信之人、也有死读书不求甚解的人,陈正之就是那个勤学之人的代表。他每天以勤补拙,勤学苦练从不间断,人家读一遍书,他就翻倍,甚至更多,并在学习中寻找乐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由“陈傻子”变成陈才子,成为汉代一位很有造诣的博学之士。再如北宋的米芾,他把“学而不厌”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勤练书画,特别是在练“捺”方面,废寝忘食。他的妻子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再也忍不住就给他送饭,在送饭的过程中不心小碰了一下米芾的右手,没想到就这个细节竟写出了世间少有的一个“捺”,这是一个巧合吗?正因为米芾那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当时享有盛誉的“宋四家”之一。而曾子则是守信人的代表,他不顾妻子反对,言出必行,说给儿子杀猪就杀,绝不向孩子撒谎,成为后人诚信的楷模。《论语》中有些语句的意思确实难以理解,但“读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这句话总该明白吧。《论语》中也有这种人,谁呢?就是伯乐的儿子。伯乐的儿子不动脑筋,不思上进,手拿着伯乐写的相马经去寻找千里马,结果错把一只癞蛤蟆当做千里马,这种只知读书,却不知思考的人,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闹出笑话……

《论语》,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有关孔子或他的弟子的一个个小故事里隐藏着一句句至理名言,语言清新自然,构造新颖活泼,翻开书本,其中的人物历历在目、跃然纸上。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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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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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通过描写中国的一个封建大家请的没落与分化,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深的便是鸣凤要嫁到冯乐山做姨太太的情节。

主人公觉慧对丫环鸣凤一往情深,但他们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发现,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就决定把鸣凤送给孔教会长冯乐山为妾,而觉慧却无能为力,最终鸣凤不甘屈辱,投湖自尽……

看到这里,不禁令我讶然。在封建制度下,下人们的命就像蚂蚁般渺小,主人轻轻一掐指便无声无息地死了。难道在黑暗腐朽的封建制度下,人命就这么脆弱吗?仔细想想,这种事情的发生不都是因为这不可理喻的社会制度吗?就是因为在这残酷的制度下,中国的女人才会如此懦弱。

但同时,鸣凤被迫嫁去冯家,而觉慧却眼睁睁看着这事情一步一步地发生下去。可以看出他对鸣凤的爱情是远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的!我想,就算鸣凤最后没有嫁去冯家,最后也不会和觉慧有好结果的。这无疑是上天给觉慧的一个考验。

回到社会上,可以看到满街都是牵着手,揽着腰的情侣。可是又有谁知道哪一天他们会因为对方的不忠贞而分开了呢?更或许,有些人只是贪图一时新鲜而在浪费青春。也许,也有一部分的男生像觉慧那样,虽说是勇敢,轻易地许下诺言说要守护对方一辈子,转过头来,面对家庭和身边亲朋好友极烈反对,又有几个人真的会抛下现今拥有的一切和对方相守一世呢?觉慧虽说是有进步思想的新青年,但他身上仍存在着封建思想的劣根,使他不能彻底、坚决保护鸣凤。有些人的爱情,终究是悲剧。

“命运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哟!”鸣凤这句时常对自己说的话暗示了她的最终结局。在那个时代下,仿佛一切都是徒然的……鸣凤只是那个社会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这就是鸣凤与觉慧被社会湮灭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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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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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格先生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书里的主人公。他同几个人打了个赌,要八十天环游地球,赌金是两万英镑,最后他赢了。

福格先生环游地球的路线是伦敦—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横滨—旧金山—纽约—伦敦,如果福格环游的是中国,我肯定会对他的行程感兴趣,没准儿还会花上一些时间和精力来求证环游路线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呢!

好啦,现在我们不谈环游路线了,单说福格靠什么要素赢了这场赌注吧!

首先,福格先生的成功得益于他平时严谨的做事态度。

福格先生很像一面钟表,有它自己的行动规律。他对自己的生活周密计划,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看报,什么时间打牌,什么时间睡觉等等,所有计划好的事情,他都严格贯彻执行。

也许有人会说福格先生真是教条古板得可以,这样生活岂不是太累了吗?但是,我想说正是他对于时间的掌控如此严谨和认真,才为他后面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福格先生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

面对可怜的乞讨女人,他慷慨解囊,伸出援助之手。

看到即将屈死的艾娥达,他见义勇为,甘冒风险。

遭遇印第安人劫火车,他临危不惧,大胆授命。

……

福格先生遇事镇静,有着超强的自制力、思考力和决策力。

八十天环游地球,福格先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阻力。但我看到的福格先生总是“并没有为此表现出丝毫的喜悦”、“不慌不忙”、“平静”、“不放弃”、“一言不发”、“心平气和”、“镇定自若”、“沉默寡言”、“脸上没有一丝失望的痕迹”、“冷静”、“沉着”、“安静”、“脸上没有一丝异样的表情”、“表情仍和往常一样平静”、“脸上一点激动的表情也没有”……

没有什么事能难住福格先生!暴风骤雨吗?不!铁路断修吗?不!火车遇劫吗?不!面临审判吗?不!哪怕是面临巨大的失败,他倒下了吗?没有!他充分展现出其沉着冷静、勇敢无畏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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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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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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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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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中国作家路遥所作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人物,在这平凡的世界,走着平凡的道路,过着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物,在这平凡的人世,有着平凡的梦想,有着平凡的追求;可是奇妙的是,平凡的人物,在这艰苦的岁月,却有着不平凡的精神,有着不寻常的毅力;平凡的人物,在这艰难的时代,却有着过人的执著,有着异人的魄力。

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信和自强,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孙少平,是家中的二小子,高中毕业的他回村当了教师。在那个时代,教师已经是份不错的职业了。但他不甘于眼前的平静,满怀着自己的梦想,选择了出门闯荡。他去了黄原城打工,不畏艰苦,最终凭着自己的努力进了矿场工作,还与省报的女记者田晓霞谈起了恋爱。但令人遗憾的是,他的师傅和晓霞都为了救人和他阴阳两隔,而他自己,也为了救人毁了容。但是他并没有被重重困难打倒,坚持着希望,努力生活着。

哥哥孙少安是奋斗精神的另一个代表,与孙少平追求飞扬的生活不同。他的沉稳和精明都是内敛的。长子的家庭责任和过早的承担世事,使得孙少安难以走出土地和家族的束缚,变成了农村变革的先觉者。然而,他的爱情和婚姻都遭遇了挫折。最终,孙少安在初尝成功滋味的时候不得不面对妻子的去世,正如孙少平在享受爱情甜蜜的时候不得不接受田晓霞的突然死亡一样,唾手可得的完美生活消失殆尽。

人生的多雨期免不了有暴风巨浪。它如一条抛物线,即使站到最高点也会摔入深谷的低点,也许你会感到绝望、无助,但是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冷静,平凡的内心世界会为你排除万难,走出深渊,有朝一日卷土重来。波折重重,路途坎坷并不意味你就要低头。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年代,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凡的,但一定要勇于进取,即使忍受着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痛苦不是白受的,它使我们伟大。我们要做一个外表平凡,但精神层面不平凡的人,铸就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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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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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作为儒家经典,宣扬“仁”。在《论语》中,孝道有着不可动摇的低位。中国人自古认为百善孝为先,把孝道作为道德之根本。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年轻学德的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现在的你来说,你一定认为孝只要做到能养父母孩子吃饭就行了,但狗了、马了之类的动物都会喂饱幼崽儿,如果人不能做到持之一恒的照顾老人小孩,那人还跟动物有区别吗?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可以探知他人的心理,对父母尽孝不只是物质上的供养,还有精神、心理的关爱。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孩子孝敬父母,不能使父母为自己忧愁。只有自己有疾病时,父母才为自己担忧,其余一切都不能使父母担心。“事父母能竭其力。”一个人通过努力可以做好很多事,让父母欣慰。只有生老病死,这种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事,让父母担忧也是没办法。除了这些人力不可控的事,其余的都做好,不让父母担心,这样就是孝。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句话告诉我们:侍奉父母,他们若有过失,要婉言劝告。话说清楚了,却没有被接纳,仍然尊敬他们,不要违逆对抗,继续操劳而不怨恨。这句话明确了侍奉父母不能唯命是从,孔子反对愚孝的绝对无违,应该以道义为标准,客观对待父母的对错;如果父母做错了,却不听从自己的劝告,也要履行孝道,绝不能对父母产生怨怼之意。

《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是一座思想的宝库。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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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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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之用,和为贵”,要说起维系中华上下千百年历史的文化纽带,当非儒学莫属,若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争鸣”画上休止符的时代算起,儒学的光芒已经在神州大地上荡漾了两千年,此中亦有不少儒学精华被传承至今,体现在当今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若要说儒学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那么《论语》则是儒学文化的结晶,或者说,朴素而华丽的真理。

时间的长河冲不走《论语》带给后世的文化沉淀,历史的冲刷刷不掉《论语》立于中华文化中的丰碑。作为一部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将孔子“仁”的思想作为中心,言语间无时无刻不在默默传递着“礼”、“德”、“孝”等思想。纵然时隔千年,细细翻读《论语》,那位对于“八佾舞于庭”而感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恪守周礼的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推崇孝心的孔子,建议统治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强调以德教化人民的孔子,仿佛就在读者面前触手可及——他不苟言笑,举止庄严,用礼得体——两千年的厚重历史带不走他在读者眼前的真切感。

——在孔子自己的眼中,他不认为自己是一位圣人,他有时也有不解之处需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他也有“沽之哉!我待贾也!”的政治理想和抱负,但他所言所行中的“仁”都以一种和谐的姿态安逸地落在《论语》中古老的文字上,几经岁月的波折,被历史的浪花磨去了棱角,如一枚鹅卵石般静静地躺在人类文化海洋的滩涂上。

《论语》是朴素的,其中除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外没有任何多余修饰的辞藻,一行行文字如商周的编钟般利落大方,而叙述道理也常常使用朴素的比喻。例如“子罕”篇中提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言辞简洁,以朴素的松木作比,准确有力地道出了孔子对于“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志的肯定与赞扬。

但同时《论语》又是华丽的,这份华丽如一口被尘封许久的檀木箱子,只有你静下心来轻轻拂去表面的尘埃,再小心地顺着开口推开盒盖,你才能发现其中真正让人赏心悦目的瑰宝。细细品味“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上如揖,下如授”,可以感受到孔子行周礼时的庄严感与华丽感,而又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中不难察觉到孔子对于天地万象的不断变化发出的感叹,或许孔夫子善于从迁流的现象追求不迁流的本体,才能看到另一种华丽的人生境界吧。

《论语》的华丽蕴藏于朴素之中,使人在品读之余无限回味。冥冥之中总能体会到一位长者穿越时空的谆谆教诲,纵有千年时间间隔,却仿佛也能听到他在教导着我们: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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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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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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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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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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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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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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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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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一本好书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更能使读者开阔视野、坚定信念、提升精神境界。找一本好书,抛开身边的纷扰细细品读,亦如书中有一情节说到“他从来不抬头看天上的风筝,一直跑着就好像一直都知道风筝会去哪”。我找到了这本好书《追风筝的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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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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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论语》如同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滋养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内心平和,在炎炎夏日中收获一丝清凉。这就是经典的力量,它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我们的性格,让我们能更加平和地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公司总部机关人力资源部实习的这段时间让我感触良多。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公司快速紧张的工作节奏。从公司领导到每一个同事,都在为“振兴华北”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同事们虽然劳累但是充满了信心,这信心是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是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其次,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学习。局副总经理、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文彬曾在加强总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指出:勤于学习,学无止境。程文彬在强调对标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同时,强调“系统内、部门内要互相学习,年轻人向老同志学,老同志互相学,学习的氛围一定要建立起来。”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公司众多优秀的同事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对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告诉大家要想办好事情,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公司组织的“书香大讲堂”、经验交流分享会等学习活动,虽然和大家目前的岗位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短期收益”不明显,但日积月累,就会获得“长期收益”。

《论语》中讲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想读好这本书,就必须学会运用这句话。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将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做一个会思考问题的员工,做一个有悟性的员工。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快速成长和进步。

于丹老师讲到:“《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尽管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但只要我们坚持阅读经典,并且在生活中不断践行“忠恕之道”,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为大家提供帮助,提升自我,尊重他人,那么不管外界的变化多么复杂,我们都能收获内心的平静和愉悦。

《论语》最让人感动的是其所蕴含的人文情怀。孔子是一个讲求孝道的人。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果问大家是否知道父母的年纪,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脱口而出,父母总在不知不觉间老去。“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太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别找借口,也别留遗憾,放下手头的事情,给爸妈发个短信、拨个电话,聊聊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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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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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简爱简小姐的心理变化读起,简小姐从小由于家庭的变故,被寄养在里德太太的家里,她成了外来人口,在这个贵族家庭,这个如丑小鸭一般的小姑娘处处受欺凌,但她从来不消沉,总会给他们以反击,为自己争取尊严的公平。只有家里的仆人贝茜称呼他为“简小姐”对他倍感呵护,这位朋友就是当初他所谓的伙计。

用一首悱恻哀怨的悲歌来描写简爱生活的艰辛吧:她的双脚疼痛,四肢无力,路远迢迢,山岭荒芜,天上没有月光,唯有苍凉暮色,就要笼罩可怜的孤儿的旅途,为何让她一人远离家乡,来到荒野茫茫,苍岩叠叠之处,人心险恶,唯有善良的天使,注视着可怜的古尔德脚步。夜晚的微风,从远处轻轻的吹来,万里无云,只有晶莹的闪光,上帝慈悲,赐福与人,给可怜的孤儿以安慰和希望。然而,这个可怜的孤儿从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力量。她和其他的贵族小姐一样的读书习字,最后教书,与期不一样的是,她的读书是不断的强大自己,而不是炫耀自己。

再后来,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长大。当她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为着对爱情的神往,对感情的执着,他深深地爱上了温文和婉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上帝依然捉弄了他,让她的爱情也经历了崎岖和不堪,当罗切斯特先生双眼失明时,是执着让他不离不弃的留在他的身边。而当时的她,用他的话表达为:“你以为我平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了吗?我当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平凡里透着伟大。

才觉得人生真的是因为有奋斗才有魅力的,他绝对不是偶然的恩惠,只有不断地向自己的目标看齐,才有实现它的可能。生命才会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梦想卑微,不要因为自己当时的微不足道,也不要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卑不堪,即使这个世界抛弃了你,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学会与寂寞共舞,永远不堕落下去,梦想总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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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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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正是随着这样细腻的描写,我走进了《平凡世界》。整部书都是这样朴实的语言,没有一丝的浮华造作。却有一种直入人心的力量,温暖的将我包围。

一群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在世代生活的黄土高原上,平凡地生活。在这平凡的世界里,这些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闪闪发光的灵魂。少安,一个朴实的农民,地道的庄稼汉,可在我眼里,他是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六岁开始干农活,十三岁,他以全县第三的成绩辍学,只为分担家庭的重担。二十一岁,面对润叶的告白,他满心的欢喜却只能因为现实的无奈而另娶他人。对于他贫穷的家庭,他从没有过丝毫的嫌弃和抱怨。年迈的父母,多病的祖母,上学的弟妹,连逛鬼姐夫家的日子也要靠他。他以辛勤的劳动喂养着这个大家庭,以一个男人坚实的臂膀诠释着责任的真谛。“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生活的重担并没有将少安压倒,反而加剧了他对未来的渴望,给了他拼搏的动力,一步一步拉近了他与梦想的距离。从一个没钱娶媳妇的农民,到远近闻名的企业家,他付出了多少艰辛与汗水。在砖厂破产时,自己的砖被毁,还有银行的贷款要还,村民们的不满更像是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到从未有过的绝望。可最后呢,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饱满的热情却迎接充满希望的未来。他只是一个庄稼人,不懂得什么名言哲理。他只知道,为了祖母吃得起药,为了娃娃上得起学,甚至是为了打一口体体面面的新窑洞,让村里人看得起,自己必须不断地的努力,决不放弃。“生活不能等别人来安排,要靠自己去奋斗。”这是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如果生活要你忍受痛苦,那么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如果你只是一味的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公,却无所作为,甘于被命运扼住喉咙,碌碌一生,那么你就是真正的平凡了。前路艰险,不要放弃。挫折失意,不要放弃。无论如何,请你相信,苦难是登上成功云梯,而不止的奋斗终会帮你打开成功的大门。愿我们平凡的生命焕发出不平凡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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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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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故事的主线围绕主人公获释罪犯冉阿让试图赎罪的历程,融进了法国的历史、建筑、政治、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悲惨世界》因为内容丰富和内涵深刻,使读者们都体会到作品有一种深远的分量感,让众多读者感动。

在冉阿让赎罪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就是沙威。他无情冷血,死守法律,认为仁慈是罪恶的源头,并对冉阿让穷追猛打。所以世人对他为多负面评价,我不可否认,我也是其中一员。但是年龄增长,重新审视这一人物时,有了新的看法。

冉阿让体现了勇敢,仁善以及觉醒,但是这一切都是有了沙威的对比才呈现出来。并且,沙威身上的一些特质值得我们深思。他绝不是一个绝对无心的人。一个苛守法律的人,不会是一个恶棍。在以法律为最高道德行为准则的社会中。沙威虽不讨人喜爱,却算的上是一个君子。他并非没有道德。对于他道德,他终其一身也只违背过一次。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他的信念中,法律是正义的。这是他所认同的真善。也是他终其一生都呵护着的信念。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坚持让他的眼睛已经蒙蔽,他已经忘了为什么那些“下等人”要一次次地偷取食物,触犯法律。或者并不是忘记而是忽视,逃避,他毕生的信念就是法律是唯一真理,他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他的信仰竟是国家的缺陷弊端所在。可是避而不见并不会改变事实,在那场战争,在沙威遇到背着马利尤斯的冉阿让时,沙威已经意识到了这些,所以他放走了那个他追捕了一生的人,但是他又难以承受信念的崩溃,以死殉道。

所以这一方面来说,沙威是一个悲剧的人物。沙威的死说明在那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时的法律。那个为富有的人而存在的法律。只为下等人而设定的法律,已经无法再适应社会的进步。所谓的公平,公正,已经随着沙威之死而变得崩溃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可以在法律的健全程度上反应出来。悲惨世界中,革命失败了。然则沙威之死。其实却影射着那个社会的灭亡。栓释革命必定成功的信念。沙威的信念与冉阿让的赎罪。其实都是对那个社会真实的讽刺。同时我们也会窥见也许不久将来会更多更多的国民觉醒,这也许也是作者的期望吧。

但倘若在我们当今的社会,沙威这样的坚守法律的人真是我们所要赞扬和学习的。腐败日益严重,如若有许许多多这般的人出现,我们的国家会更加的好。我们每个人都爱我们的国家,无论用了什么方式。我记得一位有名的美国批判家,他一生都在批评美国,但是他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国。当有人询问他为什么不移民时,他双目含泪说:“即使这个国家肮脏不堪,可该死的我爱极了它。”所以无论在做什么事时,都要记住最初的初衷:

你是为了爱这个国家,一开始到最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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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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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的是简爱很小的时候,她父母便双双身亡了,本来很爱她的舅舅也身亡了。舅舅临死让他的妻子简爱的舅妈来抚养他。可是,舅妈讨厌她。约翰是简爱的表哥,把简爱打倒,舅妈假装没看见,并把简爱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简爱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后来,她被送到寄养院去读书。难道这样简爱就能幸福吗?当然不是,校长也不喜欢她。每当她遇到伤心事就跟她自己最好的朋友海伦彭斯去诉苦。海伦是个温柔,弱小的女孩。可惜,海伦不幸得了肺病死了。陪伴海伦的只是块冰冷、孤独的黑色大理石。简爱的舅妈不久就死了。约翰也死了。这让我知道恶有恶报。

简爱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她很喜欢这家的主人罗切斯特上校。可是,简爱没有跟他结婚。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简爱说的:“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她离开了罗切斯特上校,到处流浪,路上又有一个人爱上了她,她没有答应。因为简爱觉得他不懂什么是真的爱情。最后,她回到罗切斯特上校那里,和她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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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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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悲惨世界》认识雨果的。

它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善良和博爱在悲惨的社会现实在发亮的故事。尽管那个时代的背景如此灰暗,但从故事在我仍能感到从心底升起的温暖。

无论是主人公冉阿让、警察威尔还是米里哀主教,他们都很执著,冉阿让执著于对世界和社会,对道德与法律投桃报李的潜规则,米里哀主教执著于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夜不闭户,对全世界以德报怨的品质,然而,尽管在某些角度上,威尔是反角,但谁也不能否认,他是执著的,他为他的执著放弃一切,后来因为被自己处心积虑要带进监牢的冉阿让所救,他一生所执著的信念瞬间被冲击得只剩下碎片,他无法想信,尽管事情就发在在他身上,最后,他受不了道德良心的拷问,向自己开了最后一枪,死在那个悲凉的夜晚。

书中一个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那个灰色的冬天,冉阿让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他带着犯人耻辱的标记,走进一个小镇。小镇上每一个人都避开他,没有人会收留一个曾经的小偷。当他心灰意冷的时候,命运为他打开了一扇门。他在一位好心的老妇人的指点下,拜访了米里哀主教。米里哀主教住在华丽的教堂旁边一间低矮的小屋子,而镇上的小医院则搬进了大教堂——这位主教让出了本应属于他的华美的教堂,镇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有一位如此可敬的主教。米里哀主教的屋子燃着温暖的炉火可以照到从不关上的门的外面。出人意料地,米里哀主教以接待贵宾的形式接待了这个潦倒的主人公。或许是长期的监禁使他的报复心益增,他最后还是偷走了主教家的一套银餐具。但天亮以后,小镇的警察抓住了他,并送到主教家。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害怕,他又要回到那个黑暗的地方了吗?那个仁慈的主教看到昨天他收留的人正如主教的妹妹所担心的那样,他会后悔吧。然而没有,他所有的想象都落空了。米里哀主教诚挚地看着他的眼睛,片刻以后,他微笑地问冉阿让:“你早上怎么走得这么急?把我要送你的一对银烛台都忘了拿。”说着拿来他姑姑留给他的唯一一对银烛台,递给冉阿让。警察连忙放开他,连声道歉。冉阿让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大逆转。他一直没回过神来,站在米里哀主教门前,米里哀主教微笑地询问他:“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故事从这里展开了,尽管后来再没有见到米里哀主教,但改变后的冉阿让不正是另一个米里哀主教吗?在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这个世界,以最幸福的方式,他所收留的芳汀的女儿送他离开,在汇流成河的泪水和崇敬中,他安详地熟睡了。

这部作品写于一八六一年。当时这部作品把雨果推上文学巅峰,雨果是高傲的,也是孤独的,他笔尖露出的锋芒,让历史也为之一震,雨果是不朽的,一如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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