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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关于《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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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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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讲述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姑娘被一阵龙卷风吹到了陌生而神奇的奥兹国,她靠自已的智慧、善良、友爱、勇敢,成功回到自己家乡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影响就是多萝茜姑娘在路上搭救的朋友鼎立相助,要不是他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他们谁都不能达成各自的愿望。在多萝茜的朋友都达到自己的愿望后,他们还没有忘记自己的好朋友多萝茜姑娘,帮助她返回她的家乡。

多萝茜姑娘还很勇敢,敢于和邪恶作斗争。多萝茜姑娘有一双银靴,西方魔女做梦都想得到这双它。一天多萝茜姑娘正要打水拖地,西方魔女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向她银靴,多萝茜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抄起手中的水桶,往西方魔女身上一泼,没想到西方魔女最害怕的克星就是水,称霸一世的本文魔女的这样死了。

假设是我,见到穷凶极恶的西方魔女,一定吓的魂都飞了,哪还敢反抗?

西方魔女是书中的一个反面人物,象征着坏人,多萝茜和她的朋友则象征着正义的力量,邪恶是永远打不败正义的。我们小孩遇到坏人坏事的时侯要沉着冷静,可以采用多种多样方法应对,不一定非得打架,可以宣传、通风报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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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格列佛游记》学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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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本书《格列佛游记》。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与《鲁滨孙漂流记》一类的小说。但当我看了书的前言时,我才知道不是。于是,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开始阅读此书。

《格列佛游记》以主角格列佛的角度描述在四个国度历险的奇遇: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駰国。格列佛遇海难,来到小人国。这里居民身高仅六英寸,君臣贪婪、国家战祸连绵。作者以居高临下的角度,用巨人的眼光俯视人类的荒唐渺小。格列佛好奇心起,误闯大人国。这里居民身高如尖塔,武器精良、国威赫赫。作者以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的粗俗和铁石心肠。格列佛逢海盗,造访飞岛国。这里属地被笼罩控制,城市和乡间颓败、荒芜。作者以平常的心态,平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本性。格列佛被叛变,遍历慧駰国。这里统治者高度理性,人形动物邪恶、低劣。作者以理性动物的角度,审视人类的本质。

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又充满了童话的色彩。可是,《格列佛游记》却是一篇讽刺小说。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的下等动物。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格列佛到达慧駰国,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格列佛认识了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骃”。后来的他,因为过度崇拜“慧骃”,而变得愤世嫉俗,偏激。看不到人的优点,人性的光辉,把人看作与野胡一样,最终格列佛也成为了作者嘲讽的对象。这是多么可悲啊。

我希望,人们能通过阅读这本小说,能看到自己人性上的不足。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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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底两万里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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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下学期,我在家里认真读了一本科幻巨著《海底两万里》有感而发。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科幻小说系列中的一本。它的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它的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读来令人惊心动魄。

《海底两万里》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探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追踪“海水怪物”为引子,衬托出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入“鹦鹉螺”号里的一个个精彩、引人入胜的故事,展现出一幅幅壮丽画面: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

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和主人公一起畅游了海底的世界,红海、地中海、爱琴海、黑海、大西洋、南极、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多极为罕见的植物、海产品、海洋动物、世纪战舰的残骸等等,许多有趣的事情,使我开拓了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知识,使我感受到海洋世界的神秘莫测。

《海底两万里》这部让人惊心动魄的巨著告诉我们:要学习阿龙纳斯教授乐观向上的精神;学习仆人康塞尔对主人忠心耿耿与无私的精神,学习尼摩船长的勇气,和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奋不顾身去营救的精神。这部小说还告诉我们,人要有勇于探险的精神,才能发现这大自然的无比美妙。

读了这部科幻小说,我感叹作者的妙笔生花,这些伟大作家们用他们毕生的知识与智慧创作出世界名著,以其盛久不衰的魅力,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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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名著西游记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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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无忧无虑、快乐的寒假中,读了《西游记》,知道了许多知识,就让我在这里一一讲说吧!

读了人物介绍,我觉得孙悟空性格好动,十分勇猛。但常为师父念紧箍咒而害怕;猪八戒性格像懒虫,十分爱吃。但常为师父说“斯文”,“斯文”而烦恼;沙和尚性格安静,十分听师父的话,但他挑着沉甸甸的担子却一声不吭,这样的力气让我十分敬佩,想必是长时间挑着担子的缘故吧!

《西游记》里我十分喜欢的是第四十五回—三清观大圣留名,车迟国猴王显法到第四十六回—外道弄强欺正法,心猿显圣灭诸邪。里面讲的是:孙悟空、沙和尚和猪八戒吃了供品,变成三清爷爷。骗了府中的虎力大仙、鹿力大仙、羊力大仙。他们三个大仙还以为三清爷爷降临,就让徒弟们动乐诵经,虎力披了法衣,擎着玉筒,对面前舞蹈扬尘,拜伏于地,朝三清爷爷启奏道:“望赐些金丹圣水。”孙悟空笑嘻嘻地说:“金丹没带,圣水可赐些。”结果圣水是孙悟空的尿。三位大仙知道了,十分生气。看完我懂得了要诚实守信、不撒谎、不骗人。从小要在自己的心灵里种下一棵诚实之花的种子。

第二天,师徒四人来此倒换关文,结果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被三位大仙认出来了。三位大仙便让他们比求雨、云梯显圣、隔板猜枚。第一场比赛开始了,大仙说:“一声令牌响风来;二声云起;三声雷闪齐鸣;四声雨至;五声大晴天。”结果起作用了,孙悟空看不妙,就拔了根毫毛,变成自己,真身却在空中,他跟呼风唤雨的人都讲了一遍,如果不服,各打二十铁棒。他们听完打了个冷战……师徒四人最后赢了全部比赛,车迟国的人才放走他们。这时我明白了要有勇气,克服一切困难。

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的难,最终取了真经,个个欢喜。读完了书,我懂得了去西方取经不仅要诚实守信,还需要有勇气去克服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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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水浒传学生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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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书,比如说唯美的红楼梦,奇幻的西游记,扑簌迷离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些脍炙人口的书。

其中我最喜欢,最吊我胃口的则是水浒传,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水浒传吗?因为水浒传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北宋末年,那时是奸臣当道,官逼民反,但各位好汉们还是为民打抱不平,拔刀相助。就是这样,各人的反抗变成了群体的抗争,而自从晁盖坐了梁山的第一把交椅,梁山泊便成了“不怕天,不怕地”的好汉的天下,而被百姓称为及时雨的宋江也在题了反诗之后上了梁山。宋江整顿山寨,广纳人才,三打祝家庄,大破高唐州,让水泊梁山威名大震。他还建起了忠义堂,高挂“替天行道”杏黄棋,并聚齐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一起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在当今社会上,我们许多人都没有他们这种勇气和志气,他们身上所展现出来的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缺失的。很多人看见这种,不仅不会觉得义气,反而有些人还十分害怕,我觉得我们学习上也要有这种精神,要敢于举手。

其实我们也很幸福,生活在和平年代,过着平静的生活,吃穿住不愁,让我们珍惜每一丝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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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国演义》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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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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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初二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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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属于经典之作,被拍过电影也没看,书也一直是从别人口中听说,有一天,不同时段看到不同的人说“__(一件事)让我想到余华的《活着》”,就决定看这本书了。

叙事类的小说看得很快,两个小时不到就看完了,吐槽一下这本书应该是被翻译成很多个版本,自序都有很多个国家的翻译版本。

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应该是: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一开始不太懂吧,看完后觉得大概就是我不是为了除我以外的任何人而活着,我是为了我自己而活着的。

主人公福贵真的是克死一家人,过于戏剧化和悲剧了,想起在医疗还不发达的时候,发烧感冒都觉得像是得了绝症,没钱治病明明是小病都觉得只能在家等死,头晕乏力只知道喝热水和躺着休息一下。

只能说命运太捉弄人,生死都发生在一瞬间,作者用朴实的语言叙说着一次次主人公亲人的离去,没有很大的天灾人祸,死因都很平常,福贵没有一次想过轻生,总觉得这部小说适合出个节选,放在高中语文阅读理解上,画几处划线句子,问此处主人公的心境如何,如果你是福贵,你有什么想说的?体会到高中语文阅读理解的魅力了,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魅力,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

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的时候,他救下了马上要被宰掉的牛,被告知它只有一两年不到的寿命了,他说够了,他也差不多只有一两年不到了,能够陪伴它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年纪越大越觉得陪伴很重要吧,年轻的时候或许想要的是自由,现在想要的是有人陪伴,有人陪着去旅行,有人陪着逛街,可以有相对独处的时光,但是偶尔的一两个好友陪伴一起聊聊天,就觉得收获了简单的快乐,之前觉得一个人旅行很酷,现在觉得一个人旅游除了酷还有一点孤单,没有人分享心情没有人帮忙拍照没有人肩并肩走在旁边就很缺乏安全感。

享受独处,渴望陪伴,一个人也可以去做这件事,但是两个人去做会快乐加倍呀,也体会到了伴侣的重要性,最近散步,一家三口,感受到了父母陪伴我,我陪伴父母的感觉,长长的路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到了跳广场舞的地方,我陪老妈跳舞,老爸一个人兜圈,兜累了就看我们跳广场舞,还在父母身边的时候,就多给陪伴吧,昨天是中秋节,这种感觉更加强烈,顿顿都是团圆饭,所以中秋节也不是很特别的一个节日了。

老黄牛陪伴着福贵度过他最孤单的一段生命的尽头,他说有想说的话就对它说,尽管它不会回应,但是它会倾听吧。

文章最后一段话是“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都说看了《活着》更容易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确实,今天抽出去考察,两天半要完成三十家企业老总的考察,三十家企业里还有七八个在乡镇的,有可能周六都要加班考察,考察完还要回来写材料,但是居然可以从夹缝中感受到幸福感,零碎时间看书,中午能回家睡个午觉,抽了半个小时坚持打卡每日一画,还有可以抽出时间写个文章,其实哪怕每天忙碌,只要花一点点时间来感受生活,就还算是幸福的。

开会的时候会拿着练字本练字,看起来大家都在认真记录,我似乎也在认真记录似得,晚风吹过,抬头看看天空,感受到那一瞬间的惬意,所以生活是自己的,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取决于心情,我想福贵也是一样吧,哪怕命运这样捉弄它,他还是活着,寻找老黄牛陪着他,而相比之下,我们就要幸运多了,我很满足了,快乐是基础,追求的是更快乐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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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国演义》学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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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品好。他不仅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忠”字的真实代表。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性情中人。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记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在现代,全球所有华人多把关羽当做忠义的守护神。

性格关系着成功与否。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从这些人物和国家当中,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需要忠义,更需要诚实守信!如果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你还有真心的朋友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大家不希望自己是这样的人吧!因此,让我们一起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勇敢的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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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毛流浪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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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两周的时间,把这本《三毛流浪记》看完了,我深受启示。

这本书讲了一个孤儿,他叫“三毛。”从小就是一个人四处流浪。后来他来到上海,被一位叔叔收留,他的家人把三毛看待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后来家里失火,三毛又开始四处流浪。三毛为了赚钱当了小小卖报员,也当过擦鞋工。再后来,一位会功夫的师傅收留了他,三毛从此就勤练苦功,由于出外卖艺没赚到钱,他和三毛也只好分手,三毛又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示的是,三毛有一个爱做好事的心灵,也有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品质。可惜三毛每次做好事都会被冤枉,但是三毛没有放弃做好事的念头,仍然做好事,这一点不值得我学习吗?我做好事一旦被冤枉就赌气不做了,难道我就不能像三毛那样不放弃,不后退吗?

三毛不是孤独的。他是多数中国孩子的象征,也是多数贫苦、善良中国人的命运象征。我们现在的社会,对少数孩子是残忍的,对多数贫苦、善良的人民又何尝不是残忍的?《三毛流浪记》不但揭露了人间的冷酷、残忍、丑恶、欺诈与不平,更可贵的是,它还在刺激着每个善良人的同情心,尤其是培育着千千万万的孩子们的天真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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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夏洛的网》学生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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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

我读了一本让我非常感动的童话书,书名叫做《夏洛的网》,作者是美国的作家E.B.怀特。

这本书讲了在阿拉布尔先生加的猪圈里,诞生了一只落脚猪,差点要被杀掉,被阿拉布尔先生的女儿弗恩阻止了。善良的弗恩每天细致地照料这只小猪,还给它起名叫威尔伯。一天天过去了,威尔伯越长越大,阿拉布尔先生把它卖给了弗恩的舅舅,搬到了朱克曼的谷仓里。在这里,它结实了很多朋友,尤其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老羊透露了一个可怕的消息:圣诞节的时候,威尔伯将被杀掉做成熏肉火腿。威尔伯感到害怕绝望,蜘蛛夏洛一面安慰着它,一面在蜘蛛网上织出赞美的文字来帮助它扭转命运,最终生命走向了尽头。

看到这里,蜘蛛夏洛对待朋友真诚,无私,一诺千金的态度,让我留下了感动的眼泪,而书里的另一个角色老鼠坦普尔顿,他自私自利,贪婪,毫无同情心,让我感到讨厌。

我要像夏洛一样去对待和帮助我的朋友,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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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骆驼祥子初一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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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代诸多知名作家,像老舍先生这样以平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是为数不多的,这两天我看了老舍先生成名作:《骆驼祥子》1899年2月3日老舍出生在北京(现小洋家胡同)他家是一个满族贫民家庭。原名舒庆春。他生逢末年,清王朝的自身腐朽让清王朝奄奄一息了,母亲的勤俭和坚毅给了老舍他最初的教育老舍出生在大杂院里,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对那里的下层人民他们的生活状况、人生态度,他们的喜好的娱乐形式,对老舍产生了最原始的影响。

有了他创作的生活基础和平民化的艺术的倾向。可是,老舍并没有走上创作之路,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考上了免费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小学当校长,尽职尽责,就在这里五四运动爆发了!“五四”给了老舍非常大的震撼。他改变了生活道路,辞去工作1924年赴英国任教,从1925年他写第一部作品老张的哲学,近半个世纪大家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1936年在青岛写成。《骆驼祥子》的成功会首先在于它人物的成功。在中国现代文学,胡适、刘半农、鲁迅等作家都不同侧面写人力马车,但他们是以一个居高临下的观察和评价,而老舍是从细节的直面观察车夫的生活的。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下,带着中国农村破败气息来的,也带着这农民的质朴和固执。老舍写的文章大多数是幽默文章,但骆驼祥子却是一个悲剧。走下坡路。由这些人物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大悲剧。当我看完之后才知道,祥子所期待的生活没人能实现。老舍先生的这部著作,让我们看到了解放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中国人的悲惨状况,也听到了来自他们内心的渴望:幸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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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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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她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同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她了的欺负,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恨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知道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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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红楼梦初一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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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一本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为主线,透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述,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齐,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著,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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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列佛游记》学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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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让人昏昏欲睡的午后。这是暑假放假的第五天,本来还开心的玩着电脑,谁知道电脑被妈妈禁止使用了。这时爸爸拿着一本书,和我说,这是200多年前的一个作者写的一本书,现在看仍然趣味无穷,让我下午看完。好吧,无奈的我只能接受这样的安排。

这是一个由独立的四个故事构成的一本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一名英国的外科医生,全书以第一人称视角,带我进入了一个奇妙的探险之旅:我们的主人公,第一次出海,就碰到了风暴,船被打翻了,意外漂流到小人国,他是小人国的巨人,稍不注意就会踩死小人国的臣民。一顿饭要几百个小人才可以制作出来,可以轻易的打败来犯的敌人,但是由于本性善良,差点被小人国的国王和王后恩将仇报。不过最终还是安全的逃离了小人国,不甘寂寞的他,很快就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冒险。

和第一次相反,第二次他来到了大人国,从俯瞰上个世界,变成了被俯瞰的对象,他变成了最底层,他变成了巨人的玩具,需要工作来讨好那些巨人们,还差点被巨人当成了食物。在那里,苍蝇是他的敌人,暴风冰雹就像枪林弹雨一般,好在最后遇到了国王,才平稳的过了三年。最后因为思乡,最终离开了大人国回到了英国。

飞岛国是格列佛到达的第三个地方,是一个会飞的岛屿,这里的人很奇怪,似乎只有他们喜欢的东西才会被他们接受,因为喜欢音乐和数学,就荒废其他的学科,致力于研究一个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不去建造城市,不去种植粮食,大片的土地遭到了荒废,真的令人费解!

很快,我们的主人公又来到了他的第四次冒险,一个叫慧骃国的地方,这里马是统治者,而形状像人的“耶胡”确实被统治者。确实,统治者“慧骃”具有大智慧,在他的美德感化下。格列佛一心想留在这个国家,最终愿望还是没有实现,离开了这个国家。

终于看完了,这是一本现在看来很老套剧情的小说。但是爸爸却说,不能光看表面,确实很多故事,都在很多电影电视小说中出现过,但是这本小说是写于两百多年前。可以说你看过的大部分剧情都是他的一种延续,其实当时的社会是非常黑暗和腐败的,这本小说是作者借着幻想中的经历来讽刺当时的社会中的混用腐朽和唯利是图,同时歌颂了人民反抗统治者的英勇斗争!

爸爸说的这些,对于我来说不是很懂,但是从故事的本身,对主角格列佛来说,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我碰到困难却总是退缩,放弃,而格列佛却敢于面对一个又一个的困境,最终都安全的回到了祖国。我想,我应该向他学习,遇到困难坚持不懈,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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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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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初中生必读丛书,是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写的,他的小说创作基本以旧北京下层贫民为背景,具有浓郁的的京味和市井气息,幽默中含着悲凉;他塑造的人物鲜活自然,语言简洁淳朴,有语言大师之誉。他的主要作品有《老张的哲学》﹑《二马》﹑《离婚》﹑《四世同堂》﹑《正红旗下》等。

老舍主要以小说家而不是思想家的身份承担他所理解的任务,他对于中国现代文学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对市民阶层,对中国现代小说道路的探索。

《骆驼祥子》总共分为二十四节,主人公是祥子。他从一个有梦想的人,变成一个社会垃圾,这中间一定有一段曲折而又离奇的故事。他是一个人力车夫,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韧,他三年省吃俭用,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因有军阀混战,过了不到半年,他就失去了车,只牵回来三批骆驼,后把骆驼卖了,又重新攒钱,还没买上车是钱又被一名侦探洗劫一空,他没有灰心,准备重新买车,但是是以跟虎妞结婚为代价,后虎妞因难产而死,他喜爱的小福子也离他而去,祥子彻底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开始讨厌拉车,厌恶拉车,从此开始玩弄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彻底变成了社会上的一个垃圾,堕落成了一堆行尸走肉。这故事体现了当时黑暗社会对下层劳动者的威压。

读了《骆驼祥子》,我感受到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一波三折,是崎岖坎坷的。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呵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社会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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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红楼梦》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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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一直在读《红楼梦》。《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很难读懂的一部小说,更是一部非常伟大的文学作品,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林黛玉、贾宝玉等,曹雪芹花费了十年时间,删改五次完成的,具有十分深邃的意味。

故事是从女娲补天多了一块大石头说起的,这块大石头经过女娲的煅炼之后,已经通了灵性,变成了一块仙石。仙石被带到人间后,发生了许多故事,这就是《石头记》的缘来。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这一节。以前,我就听说过刘姥姥的大名,现在,终于知道关于刘姥姥的故事了。

刘姥姥带着小孙子板儿来到荣国府,看到了许多没见过的东西,如不停摆动的自鸣钟、也吃到了许多好吃的美味佳肴,还得到了20两银子的资助,作者把刘姥姥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把她的心理活动也描写的十分生动。语言却很生活化,把故事讲得娓娓动听。

读这部作品,需要细细读,慢慢品。我想:《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故事,也饱含着现实生活中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吧,曹雪芹因为历尽了沧桑,才写出了传唱千古的《红楼梦》。

我会认真读《红楼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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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昆虫记学生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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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读完《法布尔昆虫记》这一套的十本昆虫书,我就对昆虫的了解更深了一些。

我觉得昆虫和人类差不多,有害怕的人,那叫“天敌”;也有喜欢的人,那叫“交配”;还有高兴的人,那叫“猎物”。

天敌,是每个昆虫都会有的,比如那狼蛛,毒牙奇毒,就连那一只比他大几倍的小田鼠,在一天不到的时间里,就已经离开世界了。但最后这只叫波波的狼蛛被天敌蛛蜂拖进洞里了。由此可见,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强者,也没有永远的弱者。

在第十本书里的霸王镰刀手——螳螂,它的交配,是最残忍的交配。因为雌螳螂会把雄螳螂的头咬下来,接着把雄螳螂给吃掉。但雌螳螂也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因为要给她的小宝宝有着足够的营养,所以需要吃许多猎物来补充营养。

我最讨厌青蜂,因为它是一只不劳而获的蜂,就喜欢在别人产好的幼虫身上产下卵,下费吹灰之力就没事情干了,你说让不让人感觉青蜂非常讨厌。但青蜂非常漂亮,可是再华丽的外表没有一双勤劳的手,还能什么用呢?

我问你们,蝴蝶一般喜欢吃什么?“当然是花粉了。”但我告诉你们,有一种蝴蝶,叫菜粉蝶,菜粉蝶的妈妈会把卵产在十字科花种上,比如卷心菜、花椰菜和荠菜等。

这些都是我从《法布尔昆虫记》书中学到的知识,我觉得这十本书让我百看不厌,这么多小小的昆虫却组成一个个大大的故事。我真希望科学家法布尔一直写下去,也让我一直喜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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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撒野》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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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跑慢点呀,小心摔倒了。”某天傍晚时分,我坐在人民公园的长椅上,看着远处被染红的天际,想着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完,就听见这样一个温柔的声音。

抬眼望去,一个年纪约莫在五六岁的孩子在不远处的草坪上尽情跑着。他穿着一件小小的短袖,偶尔回头看追在他身后的妈妈,嘴角微微翘起。他的妈妈也小跑起来,但看上去好像永远追不上去似的,他们之间就这样保持一定的间距。

小男孩似乎都没有听到她妈妈的话,冲着她妈妈笑了起来。紧接着朝着前面小跑起来,就在这时,忽然从旁边闪过一个人影,小男孩结结实实的撞了上去,短暂的几秒钟过后,伴随刺耳哇的一声,小男孩大哭起来。

她妈妈三步并两步的跑了过来,她蹲下身来,抚摸小男孩的脑袋,冲着他的耳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等到小男孩由大声啼哭转变为低声呜咽时,她才抬头看着站在一旁的那个男子。

”抱歉啊,不好意思。”

被小男孩撞到的男子脸上先是尴尬,继而有些愤怒。在他听到孩子母亲的道歉后,他也是轻轻点下头,继而转身离去。

”真是幸福。”我心里默默想着。此刻小男孩已经从刚刚的草坪上跑到了人群多的地方,小男孩的母亲脚步匆忙的一把拉着小男孩,向着不远处的北门走去。

我盯着他们渐渐消失在残阳中的身影,忍不住想道”:能尽情的在母亲怀中撒野的孩子,那该是多么幸福呢。”

这世间的幸福本来就不多,能够让你尽情而肆无忌惮的在他的世界中撒野的人也不多。记得巫哲在《撒野》的开篇写道”: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我记得朋友小郑给我讲过他的故事,他说”:在某次聚会上,他给他心仪已久的女生讲了好些他引以自豪的事情,他曾经去过西藏,他说那里的天空好美,美得不可方物。还将那些星空照片拿给她看,她的嘴角没有一丝变化。直到他看到她拿出手机,看到了手机上的一条微信,她的笑颜如花……”

小郑说他在那一刻的内心不知道是苦涩还是难过,他只觉得冷。他沉默的吃着不知道什么滋味的牛肉片,他想通过一杯杯的酒水来灌醉自己,尽管他根本就不想喝酒。最后他说他笑了,对着所有人都很猛烈的敬酒。他说他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一条微信。走的时候,他自己将衣领望上拉了拉,走进卫生间,开始呕吐,开始洗脸,他的头脑发昏,但依然记得回家的路。

是啊,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严肃的。严肃到他可以一声不吭的退场,朝着观众席绅士的一礼,然后大幕缓缓落下。你一定要将自己照顾好呀,小郑说他很羡慕那些半夜不回家也不带钥匙的人,因为他觉得总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让她在他的世界中撒野。

故事中的蒋丞从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所在的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学校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环境。一切都让他忍受不了,但他却又无可奈何的摆脱眼前的这一切。所幸,他遇到了顾飞,一个从小在这个肮脏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蒋丞和顾飞他们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蒋丞就像被上帝遗忘在肮脏角落里的天使,而顾飞好似生活在地狱中的人,他们相互背负着各自的秘密默默前行。而在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当中,他们开始渐渐像对方敞开自己的心扉,讲述着那些隐藏在生活背后的隐秘,他们实在是太孤独了。

我觉得顾飞是特别渴望成为蒋丞这样的人呢。他身在地狱却心向光明,他们之间摩擦出来的不是简单的”同性”,而是超越了友情的最纯真的”友情”,他们是各自生活世界的羁绊和寄托,他们特别容易沉浸其中,只是因为他们穷猿泽木,他们自己为自己的心开辟了一条可以支撑生活的精神之路。

细腻的文字流淌在洁白的纸张上,留下淡淡的墨香。他们走过的路,也是我们走过的路。他们经历的事情,也是我们所经历的事情;那么我们又有谁有资格去嘲笑这些东西呢?每个灵魂都是独立而有趣的,只要是活着,那么管他人又如何呢?

就像文中顾飞对蒋丞所说的那句话”:冷眼旁观。”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他的心早已坚如磐石,但远方到来的蒋丞却像是一把钥匙,轻轻转动尘封的锁,将那些烂的快要发霉的事情,让它们见见阳光,消散出去……”

这点给人的感觉很像《小偷家族》,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能在别的世界中尽情撒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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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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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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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一学生《西游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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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只要爸爸一有空,我就偎依在他的怀里,让他给我讲故事。爸爸总是喜欢给我讲《西游记》中的故事。每当讲到孙悟空大闹天宫,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大战红孩儿时,我总是听得津津有味,总是缠着爸爸给我多讲几个故事。那时的我已经对孙悟空佩服得五体投地。从此,我对《西游记》有了特殊的感情。

如今,怀着浓厚的兴趣和激动的心情,我读完了少年版的《西游记》。这本书主要是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了种种磨难,到西天取回真经。合上书,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呈现在我的眼前。说起那孙悟空,小朋友们都会竖起大拇指。他有七十二般变化,不但武艺高强,有降伏妖魔的高超本领,而且敢于斗争,富于智慧。那猪八戒可就是一个笑星,他虽然好吃懒做,但他天真可爱,常常令人捧腹大笑。沙僧做人本分,憨厚老实,工作踏实。最没有用的就是那唐僧了,他不但没有捉拿妖魔的本领,还经常不辨是非,老实以慈悲为怀而斥责孙悟空,但他心地善良,意志坚定,取经的本领很大。读完全书,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他们师徒四人都有着执着的信念,不到西天取回真经誓不罢休的。这是一种多么可贵而又令人感动的精神啊!

生活中,学习上,有了这种执着的信念,才能不断取得进步。有的同学有一题不会做,就不想做了,遇到生活中的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而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回了真经。一想到这儿,他们应该感动羞愧。是啊!人就要有这种可贵的精神。我在学习上有时候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开始劲头十足,后来就慢慢地松懈了下来。读完了《西游记》,我下决心要改掉这些缺点,做一个意志坚定的人。

我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它给了我丰富的人生启迪:人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一种执着的信念,只有迎难而上,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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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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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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