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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读一些书作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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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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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上,两个身影靠在一起,在太阳公公柔和的晨光中读哩!哎,是谁呢?偷偷告诉你,原来是我和轩轩!

你瞧,我读书呢,是为了好好学习,可是轩轩读书干什么呢?再说了,他看得懂吗?你不要着急。这个吗,说来话长,听我慢慢道来!这个现象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床上看书,不知什么时候儿,轩轩就跑了过来。起初我以为他在想什么新的花招来捣乱,刚准备要把他轰走,可没想到,他竟用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认真的读了起来!嘻,我笑啦,家里又多了一个“书虫”呢!

中午,家里人还没有睡醒,轩轩就早早的起来,找他的新伙伴——书了。我打了个哈欠,轻轻走到他的旁边,坐了下来。他并没有发现我,他读的非常专注。你瞧!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书,眼神专注而认真。他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把书放在桌子上。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平时他总是坐都坐不住,怎么这回变得斯文啦?他或许是听到了声响,一扭头看见了我,他把书拿给我看,还指着字兴奋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哈哈,好像全世界就他一个人懂似的。他叫我坐在他旁边,我静静地听着他给我读,虽然我根本听不懂,可是他的感情可十分到位。瞧他那样儿:小手指着纸上的字,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书,大声朗读着,哈!真逗!

你认识了吗?这就是我家的两小书虫,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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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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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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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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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路遥他的原名是王卫国一共活了42年。

这本书讲的是孙少平和他的家人过着贫穷的日子,孙少平在学校只能吃2个高粱面膜,和一些剩菜剩汤。后来孙少平和他们一家坚持不懈,最后,创作了奇迹。不是他们一家给别人借钱了,他们经过努力现在都是别人向他们借钱了。最后,孙少平决定带着家里给的15块钱和一些被褥,出去流荡,后来在外面挣了有一千来块,大部分的钱给了家里,自己留了200元为自己买一些生活用品,在挣钱给他的妹妹“兰香”让她上大学。最终孙少平和他们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里面的内容不止这些,还有更精彩的地方,等着你们去找。这本书是让我们拼搏努力,现在我们什么也不用干,我们只要好好的学习,比什么都好。我送大家一句活:“学习不是尽力而为,而是竭尽全力。”我希望大家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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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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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的家是书香门第,我的父母都是爱书之人,因此,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一些绘本、画报回家,虽然我不识字,但是我已被色彩斑斓的图画吸引住了,我请求妈妈给我读故事,但是,妈妈因为工作忙,只能一天给我讲一个故事。我特别好奇下一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内容,于是就自己爬到餐桌上去,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这样书开始走进了我的生活。

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读的书也多起来,书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上班去了,我正在沙发上看着《红楼梦》这本书,突然,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我又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半了,我连早上饭还没吃呢,但我却舍不得离开这本《红楼梦》,我只好拿着书去做饭,拿出几个鸡蛋开始做。过了一会儿,煎鸡蛋终于做好了,我把它放在盘子上,一口吃了半个鸡蛋,突然我感觉鸡蛋的味道有点不对劲儿,有些甜甜的,我来到厨房看了看我都放了什么调料,“啊!我把白砂糖当成盐放了。本来是可口的煎鸡蛋,却因为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故事所以变成了甜甜的煎鸡蛋了,看来今天我的中午饭只能吃煎甜鸡蛋了!”我大声的叫着。

如今书增加了我的知识,增多了我的见识,在学校有的时候,会考书里的知识,我回答的倒背如流,还变成了一个小老师,把故事讲给别人听,我可真高兴呀!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孩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书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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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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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你的家人很反对你玩游戏,你的同伴觉得游戏很幼稚。游戏仿佛天生就是个充满罪过的词,永远抬不起头。但《游戏改变世界》这本里提出不一样的观点。

本书作者简麦戈尼格尔是一位著名的未来学家,曾帮助世界五百强企业设计企业内部游戏,如英特尔、耐克、微软等。《游戏改变世界》对游戏作出四个特点的总结,分别是:明确的目标、规则、及时的反馈系统与自愿参与。伟大的哲学家胡伟劼结合这四个特点对游戏作出了这样的总结:玩游戏是自愿克服不必要的障碍的行为。

那为什么玩游戏要比生活快乐得多?这本书告诉我们,快乐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的快乐,一种是认真的快乐。简单的快乐,比如说你看了一场好看的电影,你买了一件心仪的衣服。但这种快乐并不持久,不会让我们的内心获得长久满足。心理学表明,只有真正的快乐才会为我们带来长久的满足,真正的快乐便是幸福。

但是真正的快乐很难求,除非我们自己去创造它。很简单,如果我们的行为得到了奖励,那我们就会获得幸福感。这份奖励可能是外在的,也可能是内在的。大多数情况下,外在奖励是我们做很多事情的原因和动力,比如努力工作换来金钱,比如好好学习取得佳绩。然而外在奖励是十分不稳定的,你是否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变得越来越难以满足了呢?小时候,一颗糖让你开心一整天,后来一包糖才能让你笑起来,再后来糖果不再给你带来任何快乐。因为你长大了,你的需求变多了,你的快乐变得复杂。

心理学表明,一味追求外在奖励,是摧毁人类幸福的最直接方式。如果我们在自己本身很喜欢的事情上施加一些外在动力的话,这件事情就会变得越来越索然无味。只有内在奖励才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当我们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内在奖励一种精神层面的奖励,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能为我们带来非常深刻而持久的快乐。这种寻求内在奖励的行为用科学术语来讲是autotelic。如果我们把一份外在动力驱使的苦力活转换成内在动力驱动行为,这样下来,不仅自己轻松,工作也变得更像是娱乐。

爱玩游戏的你并没有错,寻求快乐是人类的本能,你只是个普通的追求快乐的人罢了。这种喜爱不该仅仅被认做是逃避现实的理由。或许,我们无法与这个世界和解,但却依然可以努力着,在自己的一方天地中,成为世界的中心。

试着把你的生活和学习游戏化,加入更多内在奖励因素,用这份属于你的游戏精神,为自己和这世界润色吧!

顺便说一下,伟大的哲学家胡伟劼是我的同学,你是百度不到这位哲学家的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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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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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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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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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童年的小小世界里,有一个陪伴我,理解我的忠实伙伴,他就是——。书是我的营养品,给我无尽的力量;书是我童年的玩伴;也是带我走向知识海洋的导师。

书不知不觉的来到了我的童年世界,他给我知识,智慧与欢乐。他是我的“开心果”,也是我的“长生果”。

童年的一次玩耍,让我得到了这个营养品,他是在一堆干草里,被我给拾回来的,我很爱它,把他擦干净,给他报书皮。他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故事书,在看书前,我都要把手洗的干干净净,才会翻看。有时我好像进入了书的世界,就算妈妈,爸爸他们喊我,我也一动不动的在那看着。书是我一生不可缺少的好伙伴,他让我开心,快乐,拥有完美的童年。

我就像一棵刚刚发芽的小树苗,是书给我营养,让我不断成长。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故事书让我了解了故事中人物的悲欢离合,童话书让我知道了善良才是真正的美从书中我还明白了许多大道理,比如,人要将心比心,人不应该只注重外表的美,更应该注重心灵的美很多很多,是书告诉了我,充实了我,满足了我。

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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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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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本,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但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西游记》是四大名著的其中一个,《西游记》也是我今天要推荐的一本书,这本书你们也可以看一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师徒四人一起去西天取经。这本书主要人物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在取经的路上遇到了妖魔鬼怪,遇到困难,他们都没有放弃,打败妖魔鬼怪,突破了困难,他们最终取到了经。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坚持才是胜利,就像师徒四人一样,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他很勇敢,一路上不管师傅怎么样错怪他,他都不会扔下唐僧不管,最后还帮助唐僧取到了经。

只要团结起来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将师徒四人团结起来,最后取得了胜利。唐僧有取经的执念,孙悟空也有帮助他们打妖怪的能力,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但是他是每次都先去探路,沙和尚默默无闻地挑着他们衣服和日用品,只有他们团结合作才是最强取经四人组。

这就是我今天要推荐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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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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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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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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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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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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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本世界”里珍藏了许多优秀的书籍,其中《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I have treasured many excellent books in my "Book World". Among them, the book "Ribin Sun Drifting" impressed me and unforgettable.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初次航海中遇险,流落在孤岛。他为了消除寂寞与想念之情,独自一人写日记,考察小岛。在这当中,他看见了凶恶的土人,残杀动物,吃死人肉。鲁滨孙设下陷井,引狼入室,用三枝枪加倍地装上弹药,向他们开火,然后用手枪和腰刀向他们冲杀,把他们全部消灭。

聪明能干的鲁滨孙保住了自已的生命,建造了房子,适应了生活,他在离群独居中苦中求乐,找到了伙伴,认识了友好的黑人和“星期五”他们。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危难总是在鲁滨孙身上发生,在海滩上,他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恶战,险些丢失了性命。

当找到救星时,可好景不长,大船又被夺,但鲁滨孙不畏艰难地战斗着。最终,他以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啊,多么长的时间,表明了鲁滨孙不轻言放弃、坚定地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理解了人在逆境中只有依靠自已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朋友们,你们不妨也看看这本书,或许它会使你勇于面对困难,取得成就,也有可能会使你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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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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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推荐一本名叫《一岁的小鹿》的,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玛·金·罗琳斯,是一位美国作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主人裘迪一直和爸爸妈妈过着贫苦但幸福的日子,他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天真无邪喜欢逗小狗,喜欢和爸爸出去打猎,他从大自然中学会了尊重,珍惜生活中的一切,他深爱着大自然,但是他还是觉得孤单,直到机遇巧合,他遇见了自己生命中的那只小鹿,它像爱兄弟一样爱他,可是顽皮的小路长大后糟蹋了许多粮食,为了全家的生计,最后他不得失去了小鹿。

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小鹿的痛苦征服了裘迪,他踌躇起来小鹿困惑的抬起了脑袋摇摇晃晃地走到母鹿的尸体面前福生嗅了嗅,咩咩的叫了起来我记得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恨不得来到森林把小鹿暴走因为小鹿要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我同情他。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优美的词语,比如兴高采烈,疾步如飞,暴风骤雨……还告诉我们要爱护大自然,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

这就是我要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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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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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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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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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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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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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之间的趣事那是堆积如山,差不多生活中的每件事都会让我联想到书。

我与书发生供一次争吵。我有一次单元考试没有达到妈妈规定的范围内,妈妈就怒气冲冲对我大吼大叫:都是闲书惹得祸,你天天看这些闲书能有什么用!我跑回屋里,我好似看到丑陋的恶魔一样,望着乱七八糟的堆积在那里,我沉默了一会儿,决定把这些书封闭了,又过了几天,我们迎来了第二次考试,我平时积累的那些词句好像被某人抽走了,我又想到了我封闭的那些书,我把那里的词句都牢牢的记住的,后来我的作文只扣了几分。我回到家里像对大人撒娇似的向那些书本说了声对不起

记得有一次妈妈接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凶猛的大狗,看着它那模样好似一口就要把我吞掉,想到这里我的腿就开始发软了,我想起了有一本书说: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前进不能退缩,我就鼓起勇气对妈妈说:咱们继续走吧,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感激书帮我克服了心里的恐惧。

我与书的缘分是旁人不可估计的,我爱我的书伙伴们,书就是我的生命,书就是我生活,书就是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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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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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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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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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想必大家都知道,他的《狼王梦》名扬天下,之后还出了几部后续,我说的就是其中的《豺王白眉儿》。

看到名,内容也就一目了然了,是只混血豺白眉儿当上王的过程,其中,最振奋人心的应该是开头的大战野狗了。在领地被完全抢占前,白眉儿领头和野狗大战,在河中趁野狗头儿不注意,一举击溃了它们,并将它们赶走,夺回了豺群的地盘,并赶走原豺王,慢慢当上了豺王。其中的各种战术和撕咬动作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本动物小说,用大胆的想象描写了豺群的生活,用接二连三的剧情吸引读者,也寄托了人兽和平相处的心愿,同时不忘讽刺那些不讲诚信、不会报恩的人,比如:白眉儿把昔日主人救走,并警告他不要回来进攻,可他还是发动了大屠杀。全书语言准确如实,豺的习性描述得和现实中一样,且能和人物性格相通;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像模像样,软弱的写得很软弱,写出了一副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样子;勇猛的则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本动物小说,既带来了丰富的知识,又蕴含了做人的道理,用反面教材写出了人要讲诚信的生存法则。

总之,这本书和这一套书都很好看,特别推荐。你会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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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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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同样也带来了一本高尔基的著作——《童年》。

《童年》是一部中篇小说,它与《人家》、《我的大学》构成了作者自传体三部曲。

这本书写了主人公阿列克赛幼年时,父亲因染上霍乱而去世,跟母亲外婆来了萨拉托夫——外公家,外公家的两个舅舅经常发生争执,以及外公的刻薄、凶狠好、吝啬等等,都让他吃了不少苦头,幸亏,他有着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外婆。

阿列克赛的童年是灰暗的,有一次就因为染了一块布,就差点被打死,而我们现在有吃有穿,生活无忧无虑,”寒门出贵子”,他在经历了这么悲痛的童年后成为了一名作家。看了这本书后,你一定会有这样的自我反思:父母稍微骂了我一下,我就玻璃心满地,父母不带我去玩,不给我买玩具,我非常伤心……我应该长大了,承担起责任,认真学习!此后,你会发现你在一夜间便长大了。如果你也想获得这样的感受,就快与我一起阅读高尔基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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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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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的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还深深记得邱老师对我们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阅读中,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知识的力量。

小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七岁那年读的第一本课外书就叫《爱的教育》。在书中,描绘了一个个充满爱的,洋溢着浓浓亲情的,友情的真、善、美得故事。文中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充满爱心的那个“天使”老师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在天使老师的指引下,我与书为友,与文中的卡罗利那成了好朋友。卡罗只是一个八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我伸出温暖的小手,抚慰他受伤的心灵。我把自己融入书中,和书中的小伙伴同欢乐同哀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还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认识了正直、勇敢、善良有爱心的阿廖沙;我还阅读了笛福,从鲁宾逊身上学会了勇敢和刚强;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落下了同情的泪水;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喜极而泣;为那昏庸愚蠢的皇帝自哀自怜……一个个精彩生动的小故事像一块磁块深深吸引我,我喜欢故事中那充满真、善、美的小主人。

上了中学,我读的书更多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迅全集》,《红楼梦》,《名人故事》……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是我学习的楷模,是他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在作文竞赛场上,我挥笔而就,一气呵成写成一篇“大作”,我的名字被印成了铅字。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了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在一片片的喝彩声中,我获得了莫大的成就感。我多么渴望自己有一只生花妙笔啊,像张爱玲、冰心、琼瑶、席慕容那样写出优美的文章,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不朽佳作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记住冰心奶奶说的那句话“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享受读书的莫大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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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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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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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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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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