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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朽木不可雕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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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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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是汉语成语,意思是指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也叫千金一诺。不妨看看一诺千金。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释义】诺:许诺。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他都会设法办到,因此广受大家的赞扬。

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项羽兵败后,季布孤身一人杀出重围,开始了他亡命天涯的生活。而当了皇帝的刘邦一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于是下令通缉季布。

那些仰慕季布的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化装后,到山东一户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去找汝陰侯夏侯婴说情。在夏侯婴的劝说下,刘邦不仅撤销了对季布的通缉,还封他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

季布有一个同乡曹邱生,听说季布做了大官,就马上去见季布。但季布对他有些误会,知道他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陰沉,话语多么难听,只是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说:“你我都是楚地人,既是同乡,便应该珍视乡情才对。我听说楚地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您是怎么能够有这样的好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皆因你是我的同乡,我才到处宣扬你啊。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与我结为朋友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对于他的误解顿时消除了,两人从此成为至交。

【成长心语】

诚实守信、信守诺言是为人处世的一种美德,更是为人处世之本。如果一个人言而无信,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就如同失去了比千金还宝贵的东西。诚实的人能忠实于事物的本来面目,不歪曲,不篡改事实,同时也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光明磊落,言语真切,处世实在。诚实的人反对投机取巧,趋炎附势,见风使舵,争功推过,弄虚作假,口是心非。诚实守信首先是一种社会公德,更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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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则天识青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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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当朝,遭到唐朝宗室和元老们的反对。徐敬业在扬州起兵谋反,他让骆宾王设法拉拢中书令裴炎作内应。骆宾王便编了一首童谣:“一片火,两片火,绯衣小儿殿上坐”,教京都和裴炎家乡的孩子们传唱。

裴炎听到后,不明白童谣的意思,便去问骆宾王。骆宾王解释说:“绯衣合起来是个‘裴’字,两片火是‘炎’字,殿上坐是南面称王;这就是说你裴炎要南面称王了。”两人最后谈得投机,裴炎就答应作内应。

为了机密起见,裴炎给徐敬业写了一封密信。但是这封密信被武则天的人查获。他们打开一看,上面只有两个字:“青鹅”。

朝中的官员们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便呈给武则天看,武则天一看,便解释说:“青者,十二月,鹅字乃‘我自与’三字组成。

这就是相约在十二月起兵,裴炎自会在朝中作内应的意思。”于是武则天杀了裴炎,并派李孝逸追击徐敬业。徐敬业的部将

王那相杀掉徐敬业的头,降顺了武则天。

徐敬业的反谋,遂被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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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沙丘的阴谋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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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中国文明五千年和汉语三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成语故事璀璨夺目,蔚为壮观,它是文明的积淀,汉语的精华,智慧的结晶,文化的瑰宝。以下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沙丘阴谋,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到东南一带去巡视。随他一起去的,有丞相李斯、宦官赵高。他的小儿子胡亥要求一起去。秦始皇平时挺喜欢他小儿子,当然答应了。

秦始皇渡过钱塘江,到了会稽郡,再向北到了琅邪(今山东胶南县)。从冬季出发,一直到夏天才回来。回来的路上,他感到身子不舒服,在平原津(今山东平原县南)病倒了。随从的医官给他看病、进药,都不见效。

到了沙丘(今河北广宗县西)的时候,秦始皇病势越来越重。他知道病好不了,吩咐赵高说:“快写信给扶苏,叫他赶快回咸阳去。万一我好不了,叫他主办丧事。”

信写好了,还没来得及交给使者送出,秦始皇已经咽了气。

丞相李斯跟赵高商量说:“这儿离咸阳还很远,不是一二天能赶到。万一皇上去世的消息传了开去,恐怕里里外外都会发生混乱;倒不如暂时保密,不要发丧,赶回咸阳再作道理。”

他们把秦始皇的尸体安放在车里,关上车门,放下窗帷子,外面什么人也看不见。随从的人除了胡亥、李斯、赵高和五六个内侍外,别的大臣全不知道秦始皇已经死了。车队照常向咸阳进发,每到一个地方,文武百官都照常在车外奏事。

李斯叫赵高赶快派人把信送出去,叫公子扶苏赶回咸阳。赵高是胡亥的心腹,跟蒙恬一家有冤仇。他偷偷地跟胡亥商量,准备假传秦始皇的遗嘱,杀害扶苏,让胡亥继承皇位。胡亥当然求之不得,完全同意。

赵高知道要干这样的事,非跟李斯商量不可,就去找李斯说:“现在皇上的遗诏和玉玺都在胡亥手里,要决定哪个接替皇位,全凭我们两人一句话。您看怎么办?”

李斯吃了一惊,说:“您怎么说出这种亡国的话来?这可不是我们做臣子该议论的事啊!”

赵高说:“您别急。我先问您,您的才能比得上蒙恬吗?您的功劳比得上蒙恬吗?您跟扶苏的关系比得上蒙恬吗?”

李斯楞了一会,才说:“我比不上他。”

赵高说:“要是扶苏做了皇帝,他一定拜蒙恬做丞相。到那时候,您只好回老家。这是明摆的事儿。公子胡亥心眼好,待人厚道。要是他做了皇帝,您我就一辈子受用不尽。您好好考虑考虑吧。”

经过赵高连哄带吓地说了一通,李斯怕让扶苏继承皇位以后,自己保不住丞相位置,就和赵高、胡亥合谋,假造了一份诏书给扶苏,说他在外不能立功,反而怨恨父皇;又说将军蒙恬和扶苏同谋,都该自杀,把兵权交给副将王离。

扶苏接到这封假诏书,哭泣着想自杀。蒙恬怀疑这封诏书是伪造的,要扶苏向秦始皇申诉。扶苏是个老实人,说:

“既然父皇要我死,哪里还能再申诉?”就这样自杀了。

赵高和李斯急急忙忙催着人马赶路。那时候,正是夏末秋初,天气还很炎热,没有多少日子,尸体已经腐烂,车子里散发出一阵阵臭味。

赵高派人去买了一大批咸鱼,叫大臣们在每辆车上放上一筐。车队的周围的咸鱼气味,把秦始皇尸体的臭味掩盖过去了。

他们到了咸阳,才宣布秦始皇死去的消息,举行丧葬,并且假传秦始皇的遗诏,由胡亥继承皇位。这就是秦二世。

二世和赵高葬了秦始皇以后,做贼心虚,怕篡夺皇位的事泄露出来。赵高撺掇胡亥杀害自己的兄弟和大臣,把十二个公子和十个公主都定了死罪,受株连的大臣更是不计其数。过了一年,赵高又用诡计唆使二世把那个同谋的李斯也逮捕起来杀了。赵高自己当了丞相,独掌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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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退避三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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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十几年。经过千辛万苦,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君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该怎么报答我呢?”

重耳略加思索说:“美女侍从、珍宝丝绸,大王您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

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

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您的福。果真能回国主持朝政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假如有一天,晋楚国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如果还不能得到您的原谅,我再与您交战。”

四年后,重耳真的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作战时相遇。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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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鸣惊人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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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楚庄王即位已经三年,白天打猎,晚上喝酒,对国家大事全不放在心上。他知道大臣们对他不满意,就下了一道命令:“谁要是敢劝谏,就判他的死罪!”

有个名叫伍举的大臣对庄王说:“我有个谜请大王猜猜。”庄王说:“你说吧。”伍举说:“楚国有一只大鸟,身披五彩,可是一停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

楚庄王说:“这不是普通的鸟,这种鸟不飞则已,一飞将要冲天,不鸣则已,一鸣将要惊人。你去吧,我已经明白了。”

从那天开始,楚庄王振作起来,认真治理国家,楚国也渐渐强大起来。最后,这个一鸣惊人的楚庄王成了春秋五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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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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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历史典故告诉我们成功只属于敢于冒险的人,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成功属于敢冒风险的人

【出处】《后汉书·班超传》

【释义】不进老虎窝,怎能捉到小老虎。比喻不亲身经历险境就不能获得成功。

【历史典故】

汉明帝时,东汉名将班超奉命出使西域,意欲联合西域各国共同抗击匈奴。刚到鄯善国时,鄯善国王款待十分周到,后来却忽然改变了态度。班超猜想一定是北匈奴也派来了使臣,他们从中作梗,使得鄯善王不知所从的缘故。

班超当即把随从官兵召到一起喝酒,趁大家酒劲正浓,说道:“现今大家和我一起都身在异国,本是想立大功,以求发达。可匈奴使臣来到这里没有几天,鄯善王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说不定哪天他会把我们送给匈奴,那我们可就要被豺狼吞吃了。大家说该怎么办?”部下们都说:“在这危亡之地,生死都由司马您调遣!”于是,班超提议道:“不入虎穴,不得虎子。眼下也只有趁夜火攻匈奴使臣大营,使他们不知我们究竟有多少人马,然后趁乱消灭他们。只有这样,鄯善国才会一心一意归顺汉朝。”

就这样,班超率领36人,一举拿下匈奴军营,鄯善国举国震惊。果如班超所言,匈奴来使被杀后,鄯善国与汉朝正式建立了联盟。

【成长心语】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于冒险,敢作敢为,是成功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不可预知的未来,你没有必要担心惧怕,你应该具有敢为人先的冒险精神,去体验冒险给你带来的快乐。冒险精神的表现不仅是一种顽强的意志,更是一种善于把握机会的能力。冒险精神不是赌徒的孤注一掷,不是意气用事的蛮干精神,只有深思熟虑才能有效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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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趾高气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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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逊是一种极为难得的美德,它能够促使人不断地进取,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才干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谦逊是成功的基础。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趾高气扬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出处】(春秋)左丘明《左传·桓公十三年》。

【释义】趾高: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气扬:意气扬扬。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的样子。

【历史典故】

公元前701年春,楚国掌管军政的莫敖屈瑕率军在郧国的城邑蒲騷(今应城西北)与郧、随、蓼等诸侯国的联军作战。由于对方盟国众多,屈瑕准备请求楚王增派军队。将军斗廉认为,敌方盟国虽多,但人心不齐,只要打败郧国,整个盟国就会分崩离析,他建议集中兵力迅速攻破蒲騷。屈瑕采纳了斗廉的建议,果然大获全胜。

屈瑕本就是个看重外表,且无自知之明的人,有了这次的胜利,他就骄傲起来,自以为是常胜将军,从此任何敌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过了两年,楚王又派屈瑕率军去攻罗国。出师那天,屈瑕全身披挂,威风凛凛的。

送行的大夫伯比返回的时候,对给他驾车的人说:“我估计屈瑕这次出征一定要吃败仗,你看他走路的时候脚抬得那么高,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还能冷静地、正确地指挥作战吗?”

伯比越想越不妥,就去求见楚王,建议楚王给屈瑕增加军队,但楚王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回宫后,楚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夫人邓曼。邓曼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子,她听了楚王的话,认为伯比说得很有道理,也建议楚王应该赶紧派兵去援助,否则就来不及了。

楚王听了夫人邓曼的话,这才恍然大悟,立即下令增派部队前去支援,但是已经晚了。屈瑕到了前线,不可一世,武断专横到了极点。楚军来到罗国都城时,对方早就整军待战,而屈瑕则一点也不做戒备。结果遭到了罗军与卢濡的军队的两面夹攻,楚军死伤惨重,屈瑕也因战败而自杀身亡了。

【成长心语】

要想获得成功,应保持谦逊。缺乏这样的素质,没有这样的准备,就难以成就大业。骄傲的人,往往眼高于顶,往往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易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遭人厌弃。如果是身居高位的人目中无人,必定会因其地位而给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谦逊的人,平易近人,尊重别人,别人乐于跟他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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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王莽复古称帝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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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成帝是个荒淫的皇帝,即位以后,朝廷的大权逐渐落在外戚(太后或者皇后的亲属叫外戚)手里。成帝的母亲、皇太后王政君有八个兄弟,除了一个早死去外,其他七个都被封为侯。其中最大的王凤还被封为大司马、大将军。

王凤掌了大权,他的几个兄弟、侄儿都十分骄横奢侈。只有一个侄儿王莽,因为他父亲死得早,没有那种骄奢的习气。他像平常的读书人一样,做事谨慎小心,生活也比较节俭。人们都说王家子弟数王莽最好。

王凤死后,他的两个兄弟前后接替他做了大司马,后来又让王莽做了大司马。王莽很注意招揽人才,有些读书人慕他的名气来投奔,他都收留了。

汉成帝死了后,不出十年,换了两个皇帝——哀帝和平帝。汉平帝即位的时候,年纪才九岁,国家大事都由大司马王莽作主。有些吹捧王莽的人都说王莽是安定汉朝的大功臣出关于“纯粹”民主、“超阶级”民主的自由资产阶级理论来,请太皇太后王政君封王莽为安汉公。王莽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封号和封地。后来,经大臣们一再劝说,他只接受了封号,把封地退了。

公元2年,中原发生了旱灾和蝗灾。由于多少年来,贵族、豪强不断兼并土地,剥削农民,逢到灾荒,老百姓没法活下去,都骚动起来。

为了缓和老百姓对朝廷和官吏的愤恨,王莽建议公家节约粮食和布帛。他自己先拿出一百万钱,三十顷地,当作救济灾民的费用。他这样一起头,有些贵族、大臣也只好拿出一些土地和钱来。

太皇太后把新野(今河南新野)的二万多顷地赏给王莽,王莽又推辞了。

王莽还派八个心腹大臣分头到各地方去观察风土人情。他们把王莽不肯接受新野封地这件事到处宣扬,说王莽怎么虚心,怎样谦让。当时,中小地主都恨透了兼并土地的豪强,一听王莽连封给他的土地都不要,就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好人。

王莽越是不肯受封,越是有人要求太皇太后封他。据说,朝廷里的大臣和地方上的官吏、平民上书请求加封王莽的人共有四十八万多人。有人还收集了各种各样歌颂王莽的文字,一共有三万多字。王莽的威望就越来越高。

别人越是吹捧王莽,汉平帝可越觉得王莽可怕,可恨。因为王莽不准平帝的母亲留在身边,还把他舅家的人杀光。汉平帝渐渐大了,免不得背地说了些抱怨的话。

有一天,大臣们给汉平帝上寿。王莽亲自献上一杯毒酒。

汉平帝没有怀疑,接过来喝了。

第二天,宫里传出话来,汉平帝得了重病,没有几天就死了。王莽还假惺惺哭了一场。汉平帝死的时候才十四岁,当然没有儿子。王莽从刘家的宗室里找了一个两岁的幼孩为皇太子,叫做孺子婴。王莽自称“假皇帝”(假是代理的意思)。

有些文武官员想做开国元勋,劝王莽即位做皇帝。王莽也觉得做代理皇帝不如做真皇帝。于是,有一批吹捧的人纷纷制造出许多迷信的东西来骗人。什么“王莽是真命天子”的图书也发现啦,什么在汉高祖庙里还发现“汉高祖让位给王莽”的铜匣子啦。

一直以推让出名的王莽这会儿不再推让了。王莽向太皇太后去讨汉朝皇帝的玉玺。王政君这才大吃一惊,不肯把玉玺交出来。后来被逼得没法子,只好气愤地把玉玺扔在地上。

公元8年,王莽正式即位称皇帝。改国号叫新,都城仍在长安。从汉高祖称帝开始的西汉王朝,统治了二百十年,到这时候就结束了。

王莽做了皇帝,打着复古改制的幌子,下令变法。第一,把全国土地改为“王田”,不准买卖;第二,把奴婢称为“私属”,不准买卖;第三,评定物价,改革币制。

这些改革,听起来都是好事情。可是没有一件不是办得挺糟糕的。土地改制和奴婢私属,在贵族、豪强的反对下,一开始就没法实行;评定物价的权掌握在贵族官僚手里,他们正好利用职权投机倒把、贪污勒索,反倒增加了人民的痛苦。币制改了好几次,钱越改越小,价越作越大,无形之中又刮了老百姓的一笔钱。

这种复古改制,不但受到农民反对,许多中小地主也不支持他。三年以后,王莽又下了命令,王田、奴婢又可以买卖了。

王莽还想借对外战争来缓和国内的矛眉,这一来又引起了匈奴、西域、西南各部族的反对。王莽又征用民伕,加重捐税,纵容残酷的官吏,对老百姓加重刑罚。这样,就逼得农民不得不起来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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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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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十四桥是是古代桥梁建筑的杰作。那么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了解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吧。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泽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

[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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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药王孙思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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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孙思邈到远处去出诊,当他经过一个村口时,正巧见几个人抬着一副棺材,匆匆地出了村子,后边还跟着几个送葬的人,情景甚是凄凉。孙思邈见棺材抬过来,便站立在路旁观看,当棺材从他身前过去时,他看到棺缝里还在向外滴血,血的颜色鲜红鲜红的。

孙思邈清楚地看到这种血色后,不由地思考起来,他想:人死了,血为什么还这样的鲜红呢?根据他自己的经验判断,这个人可能还没有死。

救人之心驱使着他,不能再作犹豫,他便立刻赶上前去大声问道:“棺材里装的是什么人,死了多长时间啦?”棺材后边一位送葬的青年农民,忽然看见有人来问,便说:“这是我的妻子,半夜里生孩子,头一胎遇到难产,到天明就死了。孩子也没生下来,还问这干啥!”

孙思邈说:“我从棺材缝里流出的血色来看,不像死人的血,你让棺材停一下,叫我看看情况,或许还能够把人抢救过来呢!”

人已经死了,怎么还能够救活?大家都不相信他的话,仍然抬着棺材匆匆地向前地走。后来在孙思邈的再三说服下,青年农民才让抬棺材的人把棺材停在大路旁边。

打开棺盖一看,那位青年妇女的脸色像黄裱一般,没有一点血色,样子显得十分可怕。孙思邈伸出手来,摸摸她的脉搏,果然不出所料,青年妇女的脉搏还在微弱地跳动着。孙思邈很快选好了穴位,给她扎了几针,又从药包里取出一点药,给她灌进了口里。

这时,大家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等待着……

抬棺材的人蹲下吸了一锅烟的工夫,青年妇女就生下了一个胖娃娃。在婴儿的哭声中,产妇也慢慢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了。

大家看到孙思邈根据对血色的判断,救活了两条性命,都感到十分惊奇,说他是神医下凡,非常佩服他。产妇的丈夫看见妻子活了,又安全地生了孩子,于是由悲变喜,紧紧拉着孙思邈的手,半天才说道:“我一家三口人,怎么报答你的恩情呀!”

孙思邈说:“不必谢我了,赶快把人送回去好好调养。”说罢,便大步向前走去,给远村病人看病去了。

人们看着远去的神医的背影,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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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老骥伏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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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政治动荡,诸侯四起,天下大乱。其中以曹操最有远见,他想统一天下,重新建立安定的社会。

曹操自从“挟天子令诸侯”,许昌屯田以后,先后消灭了董卓、黄巾军、吕布、袁术、袁绍、刘表等地方势力,基本上统一了北方。

建安五年(即公元200年),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袁绍,从此,军威大振,曹操更加雄心勃勃。但是,袁绍的两个儿子投奔了乌桓,企图借助乌桓的力量卷土重来。乌桓的经济、文化较落后,当时尚处奴隶制时代。他们乘中原地区经常混战,常常侵袭汉朝的领土,北方人民的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对此,曹操决心征讨乌桓。

公元207年,即建安十二年,曹操亲自统帅大军北上远征乌桓。当时曹操已年过半百。古人认为,人到50岁,就进入衰老阶段。这点曹操心里也十分明白,但为了彻底消灭袁氏残余势力,真正统一北方,他胸怀宏志,人老心不老,仍然驰骋疆场。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艰苦行军作战,曹操在白狼山一带与乌桓的20余万兵马进行了激烈的争战,彻底击败了乌桓,杀死了他们的头领,十几万人被迫投降。

曹操率领大军,凯旋而归。在返回的路上,曹操带着胜利的喜悦,想着自己已经是五十三岁的人,但历史的重任肩负在身,统一中原的大业尚未完成,他激情澎湃,赋诗一首: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

这首诗表现了曹操热爱自然、蔑视天命、老当益壮、志在千里的积极进取精神,抒发了他那变革现实、统一中原的豪情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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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林彪为何急着当国家主席

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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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对内代表整个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一个国家和公民全体。然而新中国成立后的1966年至1975年间,由于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1975年第二部宪法撤消了对国家主席的设立;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恢复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所以新中国成立后,实际上从1966年到1982年11月的近16年间中国没有国家主席,其中原因是毛泽东在刘少奇之后不愿意设国家主席。毛泽东为什么不愿意设国家主席?

一:不愿意一个国家两个主席

鉴于刘少奇当了国家主席后,新中国同时出现了两个主席,每到重大节日,毛泽东和刘少奇的照片并排登在报上,刘少奇被打倒后,毛泽东嫌国家主席一职礼仪性事务多,不愿自己再任此职。有一次毛泽东在院子里,许世友来了,毛泽东与他握手时说:“你看,我这手凉不凉?”许世友说:“凉。”毛泽东说:“你们让我多活几年多好啊!还让我当主席呀?”为了避免再次出现两个主席的局面,毛泽东打定主意取消国家主席一职。

另外,刘少奇在担任国家主席期间,于1963年带夫人王光美出访印尼和缅甸等国,当时王光美以一袭合身的旗袍和优雅风采出尽风头,国外报道中称王光美为中国第一夫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使另一位“第一夫人”江青十分恼火,曾发问:究竟谁是第一夫人?这也可能是毛泽东反感一个国家两个主席的原因之一。

二:对林彪还有点不信任

历史上看,毛泽东对林彪始终处于一种既信任又不信任的状态,但总的来说是信任大于不信任。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的庐山会议之后,信任的成分变小了。

毛泽东同意将林彪作为接班人写进党章,但并不意味着毛泽东对林彪的绝对信任。

在“文化大革命”之初,毛泽东在韶山滴水洞写给江青的一封信中,流露了他对林彪的怀疑和忧虑。信中说:“我的朋友的讲话,中央催着要发,我准备同意发下去,他是专讲政变问题的。这个问题,像他这样讲法过去还没有过。他的一些提法,我总感觉不安。我历来不相信,我那几本小书,有那样大的神通。现在经他一吹,全党全国都吹起来,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是被他们逼上梁山的,看来不同意他们不行了。”

信中谈到林彪对毛泽东本人的不切实际的赞颂和个人崇拜时,毛泽东说:“我猜他们的本意,为了打鬼,助借钟馗,我就在20世纪60年代当了共产党的钟馗了。”从此信可以看出,当时毛泽东对林彪已经有所觉察。

毛泽东在1970年3月8日召开的为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作准备的会议上,提出改变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因毛泽东多次表示自己不当国家主席,所以林彪想只要设国家主席,毛泽东不当,当然就轮到他这个第二号人物当了。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在庐山会议上,林彪一伙为设国家主席更是狗急跳墙。毛主席对汪东兴说:“你汪主任了解我不当国家主席的意见,还派你回北京向政治局传达过,你怎么又要我当国家主席呢?”

汪东兴说:“我听陈伯达发言说,有人听到毛主席不当国家主席以后就高兴得手舞足蹈,我很气愤。”这是指林彪寄希望于毛泽东不当国家主席而由自己当。

当时很多人不理解:林彪既然是已经写进党章的接班人,完全可以接过毛泽东之后的所有权力,为何对国家主席一职如此迫切?原来,在林彪看来,“接班人”只是一种未来的象征,是否能到手还很难讲,林彪曾说过:“我这个接班人是不保险的,不可靠的,现在是没有人,刘少奇不也当过接班人吗?”

所以,他们想把纸上的东西变成现实,一个理想的步骤就是先当上国家主席。毛泽东听到汪东兴的话后,便严肃地对汪东兴说:“那就让他们去高兴吧!”

汪东兴又说:“在群众讨论修改宪法时,都拥护你当国家主席。”毛泽东说:“不当国家主席就不代表群众吗?你强调群众拥护,难道我不当,群众就不拥护了?我就不代表群众了吗?

毛泽东自己不愿当国家主席,又不愿意一个国家同时出现两个主席,如果设立国家主席而自己又不当,这个位置自然属于林彪了,而毛泽东对林彪已有所察觉,所以坚持不设国家主席。

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对林彪特别强调:“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转。我说把庐山炸平了,我也不当国家主席,我劝你也不要当。”毛主席劝林彪也不要当这家主席,使林彪大失所望。

关于林彪想当国家主席的事情,有两个重要的旁证可以说明,除了叶群、李作鹏、吴法宪、黄永胜等人的行动之外,毛主席自己曾经在1970年5月19日和林彪做过一次清楚的谈话:“国家主席还是不设为好,一个人担任党主席和国家主席会被压垮,两个主席会打架,这方面我有体会,你还是当好党的副主席,抓好军队。”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毛主席说出了两层意思,第一个他是决计不作国家主席的,第二个,你林彪也不要做,因为有刘少奇的例子在。

林彪就算是再傻的人也不会听不出毛主席的话外之音,更何况他亲身参与打击刘少奇,毛主席拿出“这方面我有体会”的话来说,林彪应该知道内中的份量。因此,留给林彪的唯一一条路,便只能是篡党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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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凤凰和麻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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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鸟之中,凤凰最美。可也怪,它偷偷娶了个最丑的乌鸦做老婆,这还不要紧,那乌鸦还挺厉害,遇事凤凰不能作主,都得乖乖地听老婆的指示和吩咐。

这一天,吃罢早饭,乌鸦没事就飞到大树上观赏大自然的风景,忽然之间,它发现在蔚蓝辽阔的天幕下,衣着五光十色的群鸟,正展翅比翼翱翔在乌鸦的顶头上空,轻歌慢舞,自由自在。

乌鸦嫉妒的很,进而气愤不过,用眼轻蔑地向空中扫了一眼,然后一脑扎入洞中恼羞成怒地冲着凤凰说:

“你还是个鸟王!哼!都把我气死了,成天只知道呆在洞里,也不出去看看,那些比你丑的鸟都能腾空翔飞,看它们多神气!”

乌鸦见凤凰不吭声,就伸出长长的黑咀,在凤凰耳边嘀咕了一阵。凤凰象往常一样,照老婆的话行事。

第二天,凤凰下了一道命令:召集天下群鸟,要一个个把翅膀剪掉,省得他们再在鸟王头上耀武扬威!

众鸟听说鸟王有令,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先后都来了,鹔鸠刚落地,孔雀又来了,那边,百灵鸟、鸽子、猫头鹰,还有家鸡……一个接一个地来了。这时乌鸦拖着肥胖的身子,代替凤凰点名查到,结果,众鸟都在,就是麻雀没来,大伙举目四望,就是不见麻雀踪影,乌鸦在凤凰耳边嘟哝了几句,然后高声说:“不等它了,我们开会吧!”

凤凰照着乌鸦的吩咐向大家训了话,然后动手剪翅膀。众鸟一听要剪翅膀,都吓得心惊肉跳,尽管一股劲地向后挤,挤来挤去,凤凰一手抓住家鸡,只听“咔嚓”一声,一对翅膀落了地。正在这时,只听见天那边,传来了“唧唧喳喳”的叫声,大伙一哄嚷起来:

“呵!麻雀来了,麻雀来了!”

凤凰一见麻雀,大发雷霆,冲着就问:“你这小东西,竟敢违抗鸟王之令,为什么迟到了?”

“我……”麻雀低着头慢慢地回答:“禀告鸟王,我在路上有事,耽误了时间!”

“什么事?”乌鸦抢先追问,那付气势凶凶的样子简直把麻雀一口要吞下去似的。

麻雀说:“路上有两个人在争咀,后来越吵越凶,争的不可开交,就打起架来了。一问,原来是这么回事:一个说‘晴天比阴天多,白天比晚上多’,可另一个偏说不是,非认定‘阴天比晴天多,晚上比白天多’不可”。

“那你怎么回答的呢”?凤凰问。

“我回答说:‘晚上比白天多’。”

“那为什么呢?”众鸟插咀问起来。

“白天,就是出太阳的时间,如果把阴天加上夜晚,岂不是晚上比白天多!”

“就这事,也不该迟到!”乌鸦还是不肯饶恕麻雀,马上又追问了一句。

“不,还有!”麻雀赶忙申述:“走不多远,又遇见一件事,一大堆人,看小俩口子在吵咀,只听那男的说:‘世界上男的比女的多’,‘不’,女的马上反驳:‘世界上女的比男的多’,男的不依,女的更不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服不了谁,争得脸红脖子粗,差点扭打起来!”“那么,你是怎样解释的呢?”这回,凤凰好奇地追问。

“我对他们说:‘世界上女的多,男的少!’”

“那为什么呢?”凤凰十分不明,奇怪的问。

“这个嘛!”麻雀瞟了凤凰一眼,意味深长地说:“本来世界上,有一男就有一女,可是,现在有很多男人光听女人的话,自己没有主意,受女人的摆布,分派惯了,结果,也就成了女的,所以我说世界上,女人比男人多!”

凤凰一怔,禁不住脸上一阵发热,半天说不出话来,两眼瞪得圆圆的,它恍然大悟,自己遇事失了主意,只受乌鸦老婆的吩咐,干了许多蠢事,当即就叫众鸟回去,自己一气也钻进了洞,空场上只剩下剪了翅膀的家鸡,拖着肥胖的屁股,来回不安地走着,它恼恨凤凰,可更讨厌乌鸦!从此,鸡就飞不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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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牛羊肉泡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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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馍"的历史沿革众说纷纭,来自于"泡馍"故里--西安穆斯林坊上的说法也不统一。在众多的说法当中,"泡馍"源自"西域"的说法最为盛行,也最能服众。中国史学界和伊斯兰学界倾向认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在唐高宗永徽二年,即公元651年。迄今为止,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已经1350年。公认的史料记载,唐永徽二年,唐天子在长安接待了一个来自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唐时称"大食"的代表团。以此为标志,当时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和唐王朝就开始有了较为频繁的互动接触。也以此为标志,学界认为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先知穆罕默德曾说过:"学问既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也是中阿交往的佐证。种种翔实史料不一而举。当时的唐王朝和被称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有过官方和民间的多层面交往。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商"让长安"西市"盛极一时。著名的"丝绸之路"连接起了"丝绸之路"起讫点的两种璀璨文明,各民族的交往、互通使"丝绸之路"繁荣无比,沿"丝绸之路"出现了无数大中城市。

唐玄宗天宝14年,历史上暴发了"安史之乱"。在广平郡王做、名将郭子仪的拥戴下,唐肃宗在今宁夏灵武即位。次年,即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唐王朝向"大食"借兵,联合反攻"安史之乱"的叛军。"大食"军队和唐军一道平息了"安史之乱","从凉鄯而收两京。"平息"安史之乱"后,在唐王朝天于的恩准下,部分"大食"士兵获准驻兵长安。今天,西安市莲湖区小学习巷内仍有一座名叫"营里寺"的清真寺。中国穆斯林的许多习惯都和这支"大食"军队及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人"、"胡商"有关。

部分"大食"兵获准驻兵长安后,他们的日常生活仍要遵从伊斯兰习俗。唐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也最开放的都市之一,大量的"胡人"、"胡商"生活在长安。为了表明他们的伊斯兰特性,这些"大食"兵经常用他们在军营里的"腰牌"向周围的人说明他们的饮食禁忌。久而久之,有些"胡人"和当地商人专做"大食"兵的生意。为了让"大食"兵看得更清楚,他们就把"腰牌"放大并悬挂在门庭,"腰牌"的内容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把"汤瓶"。伊斯兰教规定每天要五次礼拜,每次礼拜必先沐浴。"汤瓶"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所以,以"汤瓶"为标志的"腰牌"后来发展为一种标志,穆斯林大众称之为"清真牌"。清真饭店悬挂"清真牌"的习俗也一直延续至今。

行军打仗要备干粮,一种类似"馕"的食品很适合携带和保存,阿拉伯语称之为"饦尔木"。随着"大食"兵和当地人的交往日甚,"饦尔木"的制作方法也从军营传播到市井,久之就形成了今天西安穆斯林群众的主食之一"饦饦馍"。行军打仗旷日持久,士兵携带的"饦饦馍"也会变干变硬难以下咽。"大食"兵有吃羊肉的习惯,干硬的"饦饦馍"加上羊肉和羊肉汤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而且味道鲜美。这种饮食是他们的民族食品之一,阿拉伯地区称之为"穆勒格",伊朗地区称之为"阿卜古什"。在今天的阿拉伯国家和伊朗各地,仍可以发现这种酷似西安牛羊肉泡馍的食品。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很多的"大食"兵和"胡商"乐不思蜀,久居长安,他们的饮食习惯也慢慢溶入市井百姓之中。

行军打仗的饮食追求简单、快捷、方便。和平时期的饮食习惯,人们又追求色、香、味、形等,所以西安的泡馍方法很多。以就餐时间论分为早餐水盆羊肉、午餐泡馍、晚餐小妙。水盆羊肉要求鲜汤、热馍。泡馍要求肉烂、馍筋。小炒要求 肉、加醋以利消化。以烹调方法论可分为干泡、单走儿、口汤、水围城。以泡馍内容论可分为牛羊肉泡馍、萝卜、豆芽儿、白菜丸子、韭菜、韭黄、葱芽等蔬菜泡馍。为避免泡馍中的牛羊肉脂肪腻口,习惯上可佐以糖蒜。为了让泡馍看起来有层次,又加入了粉丝和大葱或蒜苗。我们今天习惯见到的泡馍形式就这样形成了。

历史发展到今天,牛羊肉泡馍已成为市井百姓久吃不衰的美食。在西安的大街小巷,经营牛羊肉泡馍的饭店星罗棋布,使这一美食充分得到了巩固和发扬,特别是知名品牌坊上人饭庄的牛羊肉泡馍被原国内贸易部、中国烹任协会认定为"中华名小吃",使泡馍一跃披上了"国字号"战袍,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纵观泡馍的演变史,我们不难发现,在历史的长河中,泡馍始终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大潮中,饮食的花海更加灿烂,我们期待着这一历史的"食粹"有更精彩的演出。

因为,历史就是创新,创新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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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海瑞刚正不阿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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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嵩掌权的日子里,别说是严家父子,就是他们手下的同党,也没有一个不是依官仗势,作威作福的。上至朝廷大臣,下至地方官吏,谁都让他们几分。

可是在浙江淳安县里,有一个小小知县,却能够秉公办事,对严嵩下面同党,一点不讲情面。他的名字叫海瑞。

海瑞是广东琼山人。他从小死了父亲,靠母亲抚养长大,家里生活十分贫苦。二十多岁他中了举人后,做过县里的学堂教谕,教育学生十分严格认真。不久,上司把他调到浙江淳安做知县。过去,县里的官吏审理案件,大多是接受贿赂,胡乱定案的。海瑞到了淳安,认真审理积案。不管什么疑难案件,到了海瑞手里,都一件件调查得水落石出,从不冤枉好人。当地百姓都称他是“青天”。

海瑞的顶头上司浙江总督胡宗宪,是严嵩的同党,仗着他有后台,到处敲榨勒索,谁敢不顺他心,就该谁倒霉。

有一次,胡宗宪的儿子带了一大批随从经过淳安,住在县里的官驿里。要是换了别的县份,官吏见到总督大人的公子,奉承都来不及。可是在淳安县,海瑞立下一条规矩,不管大官贵戚,一律按普通客人招待。

胡宗宪的儿子,平时养尊处优惯了,看到驿吏送上来的饭菜,认为是有意怠慢他,气得掀了饭桌子,喝令随从,把驿吏捆绑起来,倒吊在梁上。

驿里的差役赶快报告海瑞。海瑞知道胡公子招摇过境,本来已经感到厌烦;现在竟吊打起驿吏来,就觉得非管不可了。

海瑞听完差役的报告,装作镇静地说:“总督是个清廉的大臣。他早有吩咐,要各县招待过往官吏,不得铺张浪费。现在来的那个花花公子,排场阔绰,态度骄横,不会是胡大人的公子。一定是什么地方的坏人冒充公子,到本县来招摇撞骗的。”

说着,他立刻带了一大批差役赶到驿馆,把胡宗宪儿子和他的随从统统抓了起来,带回县衙审讯。一开始,那个胡公子仗着父亲的官势,暴跳如雷,但海瑞一口咬定他是假冒公子,还说要把他重办,他才泄了气。海瑞又从他的行装里,搜出几千两银子,统统没收充公,还把他狠狠教训一顿,撵出县境。

等胡公子回到杭州向他父亲哭诉的时候,海瑞的报告也已经送到巡抚衙门,说有人冒充公子,非法吊打驿吏。胡宗宪明知道他儿子吃了大亏,但是海瑞信里没牵连到他,如果把这件事声张起来,反而失了自己的体面,就只好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咽了。

过了不久,又有一个京里派出的御史鄢懋卿(鄢音yān,懋音mào)被派到浙江视察。鄢懋卿是严嵩的干儿子,敲榨勒索的手段更狠。他到一个地方,地方官吏要是不“孝敬”他一笔大钱,他是不肯放过的。各地官吏听到鄢懋卿要来视察的消息,都犯了愁。但是鄢懋卿偏又要装出一副奉公守法的样子,他通知各地,说他向来喜欢简单朴素,不爱奉迎。

海瑞听说鄢懋卿要到淳安,给鄢懋卿送了一封信去,信里说:“我们接到通知,要我们招待从简。可是据我们得知,您每到一个地方都是大摆筵席,花天酒地。这就叫我们为难啦!要按通知办事,就怕怠慢了您:要是像别地方一样铺张,只怕违背您的意思。请问该怎么办才好。”

鄢懋卿看到这封信揭了他的底,直恼得咬牙切齿。但是他早听说海瑞是个铁面无私的硬汉,又知道胡宗宪的儿子刚在淳安吃过大亏,有点害怕,就临时改变主意,绕过淳安,到别处去了。

为了这件事,鄢懋卿对海瑞怀恨在心,后来,指使他的同党在明世宗面前狠狠告了海瑞一状,海瑞终于被撤了淳安知县的职务。

到严嵩倒了台,鄢懋卿也被充军到外地,海瑞恢复了官职,后来又被调到京城。

海瑞到了京城,对明世宗的昏庸和朝廷的腐败情况,见得更多了。那时候,明世宗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上朝,他躲在宫里一个劲儿跟一些道士们鬼混。一些朝臣谁也不敢说话。海瑞虽然官职不大,却大胆写一道奏章向明世宗直谏。他把明王朝造成的腐败现象痛痛快快地揭露出来。他在奏章上写道:“现在吏贪官横,民不聊生。天下的老百姓对陛下早就不满了。”

海瑞把这道奏章送上去以后,自己估计会触犯明世宗,可能保不住性命。回家的路上,顺道买了一口棺材。他的妻子和儿子看到全吓呆了。海瑞把这件事告诉了亲人们,并且把他死后的事一件件交代好,把家里的仆人也都打发走了,准备随时被捕处死。

果然,海瑞这道奏章在朝廷引起了一场轰动。明世宗看了,又气又恨,把奏章扔在地上,跟左右侍从说:“快把这个人抓起来,别让他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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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龙潭沟真龙显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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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沟原名叫三叉沟,位于郑州西南李江沟村西隅。该沟大约30丈宽,10余丈深,五六里长,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平时水深数米。它东临李江沟,西接贾鲁河,南至段庄,故名三叉沟。该沟为啥又叫龙潭沟呢?据附近老农李荣建、冯广彦等言传,在很早以前,有一年,郑州西郊久旱无雨,禾苗枯焦,人们万般无奈,只得成群结队抬着白龙王庙的“龙王爷”,敲锣打鼓来到三叉沟南的一个水池前,欲敬神求雨。但是池四周尽是泥浆,无法近前,只得派人挖去淤泥。大家正挖时,突然从泥浆中跳出两条大泥鳅,人们误认为这是龙的化身,就虔诚地捧起这对活宝,放进水池中,意在放龙回潭。于是人们在水池前放好“龙王”,然后烧香摆供,叩头祷告,祈求龙王早降甘露,普救万民。不久,碰巧天降大雨,沟内水波荡漾,人们欢喜异常,更加相信那对大泥鳅就是“龙王爷”。“龙王爷”显灵普降大雨,人们为感恩,在白龙王庙前集会唱大戏庆祝。就将那个水池称为“龙潭”,沟名改为“龙潭沟”。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扫盲教育,人们提高文化知识,破除迷信、愚昧,解放思想,人们不再信什么“龙王爷”了,因此龙潭沟逐渐被遗忘,人们习惯称此沟为三叉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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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回光返照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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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君统率着赵国的军队到魏国去,同时又打发门客分头上各国去求救兵。燕、韩、楚三国向来佩服信陵君,一听说他当了上将军,全派大将带着兵马来帮助他。只有齐国不愿意加人抗秦阵营。

信陵君统率着五国的军队,挺巧妙地切断了王龁和蒙骜的联络,夺过来不少秦军的粮草,连着打了几回胜仗,打得秦国的士兵五零四散地跑了。五国的军队一直追到函谷关,在关前驻扎着五座大营,耀武扬威地向秦国挑战,吓得秦国的将士把城门关得挺严实,不敢出来。这么着呆了一个多月,秦国人不敢再出来。这回打仗可以说是五国诸侯最露脸的事,发出了灿烂的光芒,正像夏天的太阳从西山顶上照得人睁不开眼睛一样。可是,这回灿烂的光芒只是合纵抗秦的回光返照罢了。信陵君不见秦国人出来,就想:要是敌人老不出来,五国的军队在这儿再住上一年半载,也没有用。再说函谷关也打不下来,就算把函谷关打下来了,也灭不了秦国。他这么一核计,还不如下令退兵。各国的兵马就各自回去了。从此,合纵抗秦的大势已去,秦国可就更加强盛了。

信陵君回到魏国,离着国都还有三十多里地,就见魏安僖王亲自迎接他来了。魏安僖王和信陵君本来是异母兄弟。哥儿俩分别了十年,这回一见面,又是喜欢,又是伤心。他们一块儿坐着车回到城里。魏安僖王拜信陵君为相国,除了原来的俸禄之外,又封给他五座城。他又免了朱亥刺死晋鄙的过错,封他为将军。这么一来,谁都知道信陵君的威名了。各国诸侯都给他送礼,求他指教打仗的法子。信陵君就把他平日用兵打仗的心得作了一部书,就是《魏公子兵法》。

各国诸侯为了佩服信陵君,全都来送礼。秦庄襄王也打发使臣来结交信陵君,请他上秦国去逛逛。信陵君把这事儿禀告了魏安僖王。魏安僖王不愿意叫他去冒这个险。可是信陵君觉得能够和好,总是和好好。他先打发朱亥带了一双玉璧上秦国去答谢。

朱亥见了秦庄襄王,举行了回拜的礼节,就要回去。秦庄襄王使出各式各样的法子,说了不知多少好话,想把他留住,要封他官职。朱亥一死儿不答应。蒙骜对秦庄襄王说:“他就是打死晋鄙的那个勇士,咱们吃过他的亏。要是他不愿意归顺大王,千万不可放他回去!”秦庄襄王把朱亥扔到老虎圈里。圈里的老虎一见有人进来正要扑过去。朱亥大喝一声,说:“畜生,你敢!”这一嗓子,好像劈雷似的,居然把那只老虎吓住了。它趴在地下,不敢动弹。秦庄襄王和手下的人全愣了。他们又把他领出来。秦庄襄王还想劝他投降。朱亥知道他已经万万回不了魏国,就下了决心,自杀了。

朱亥的底下人跑回魏国,报告了秦庄襄王逼死朱亥的经过。信陵君痛哭一场,心里非常恨秦国。秦国又派使者来,送了信陵君好些礼物,另外还有一封信。大意说:“公子的威名轰动天下,各国诸侯没有不佩服公子的。可不知道魏王什么时候能让位。我们都等着公子即位呐。奉上一点礼物,表一表我们庆贺公子的意思。”信陵君把送来的礼物都退回去,把秦庄襄王的信拿给魏安僖王看,对他说:“这是秦国的诡计。咱们可别上他们的当!”魏安僖王嘴里不说什么,心里可不免有点猜疑。自古以来当君王的最怕的一件事就是怕别人去抢他的王位。君王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疑心病。魏安僖王害怕信陵君真比害怕秦庄襄王还厉害!为了这个,信陵君告了病假,交还了相印和兵符。

他想起毛公和薛公隐身的法子来了,就拿喝酒、耍钱当做消遣解闷。还怕魏安僖王再去逼害他,就天天喝酒作乐,恨不得早一些离开这个充满猜疑的人世。这位公子,外表上是荒淫无度,谁知道他是“黄连树下弹琴”——苦中作乐。不到三年工夫,就把自己一条命断送了(公元前244年)。门客们一个个都哭得挺伤心。

信陵君给秦庄襄王害得辞职的那当儿,秦庄襄王倒先跑在他头里,得病死了(公元前247年)。吕不韦帮着那个十三岁的孩子即位,就是秦王政(后来称为秦始皇)。秦国的大权全在吕不韦手里。他得着信陵君辞职的信儿,就知道合纵的玩意儿又完了。他派大将蒙骜、张唐、王龁,接连不断地去攻打赵国、韩国和魏国,得了几十座城,逼得各国诸侯不得不拿出“合纵”的法子去抵抗。

韩桓惠王想个办法叫秦国劳民伤财,免得再来攻打韩国。他派水工[相当于水利工程师]郑国[姓郑,名国]去献计策,劝秦王开凿泾水[在甘肃省里的分南北两源,会合后流入陕西省]。秦王和吕不韦不知道他是来害秦国的,完全同意他的办法,派他负责主管这个巨大的工程。他就从仲山[在陕西省泾阳县西北]挖掘河道,一道向东开凿,通到洛水。这个工程实在太大了,人力、物力真费了不少。工程已经做了一大半,秦国忽然发觉这是上了韩国的当,就要弄死那个水工郑国。郑国也不隐瞒,老老实实地说:“我这么干,原来是叫秦国忙着挖河,好叫韩国延长几年寿命。可是这条泾水一挖成,对秦国来说,是个千年万代的大事情,好处是说也说不完的。”吕不韦就叫他接下去完成这个水利上的大工程。这新开凿的河道能灌溉四百多万亩田地。这条河渠叫郑国渠。据说以后平均每亩收割了六石四斗粮食。在这以前(公元前250年),秦昭襄王吩咐蜀郡太守李冰大兴水利,开辟稻田。李冰修建了著名的都江堰[在四川省灌县城西,岷江中游],把岷江的激流分成两条河道,穿过成都,使河流转为平缓。都江堰不但控制了岷江的激流,免除水灾,而且两条河道灌溉了一百多万亩庄稼。这会儿郑国渠的工程比都江堰的工程更大,灌溉的田地更多。从此,秦国就更富强了。

公元前241年(秦王政6年),各国诸侯,除了齐国以外,赵、韩、魏、燕、楚,都出兵加人了合纵阵线,公推楚国为领袖,拜春申君黄歇为上将军,浩浩荡荡地杀奔函谷关来。秦国的丞相吕不韦派蒙骜、王翦、桓齮[yi三声]、李信、内史腾五个大将,每人带着五万兵马,分头去对付五国的军队。王翦准备集中力量先去袭击楚军。他暗中调动兵马,打算连夜进攻。没想到他这计策被一个手下人偷偷地透露给春申君。春申君吓得魂不附体。连其余四国的兵营也来不及去通知一声,他立刻下令退兵,连夜跑了五六十里地,才喘了口气。赶到秦军开到楚军驻扎的地方,才知道楚军已经跑了。王翦那五大队人马就合在一起攻打四国的兵马。四国的将士儿郎们听说领头的楚军先跑了,全泄了劲儿,瞧见秦国的兵马就好像耗子见了猫似地撒腿就跑。合纵抗秦的蜡头就此完全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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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孔夫子徒弟买瓜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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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开山门学生叫颜渊,第二个学生叫子路,到六月暑天,先生放假,他俩是同乡,正好结伴同行。

走到半路,口干了,想起先生讲过勿好吃冷水,几里路没有人家,哪样弄法呢?师兄弟两个人走到一棵大树底下乘风凉,望见前面有个瓜棚。颜渊就对师弟讲:“你去望望看,有西瓜买只来吃吃!”

子路跑进瓜田,瞥见瓜棚里有个老头子,胡须洁白,子路连喊三声:“丈夫公!”丈夫公爬起来了,说:“哪家?”“是我,我,向丈夫公买只瓜吃吃。”丈夫公又讲:“你从哪里来的?”“我是孔夫子的学生,走走路,口干了,来买只西瓜。”“你是孔夫子的学生,这样吧。我讲八个字,你要用在四句话里,用得对,送只西瓜你吃吃。”

子路要紧问:“是哪八个字?”丈夫公讲:“无数、无痕、最喜、最难。”

子路昂昂头、挺挺胸:“好!丈夫公,你听好,远望青山无数,快刀切菜无痕,洞房花烛最喜,新科状元最难。”

老头子笃笃烟筒,火石一敲,说:“官人啊,过失。”

子路没措施,回回身就走。颜渊就问:“你买的瓜呢?”“唉,老头子瓜倒有,要我出个对。用无数、无痕、最喜、最

难。”“你哪样对的呢?”“我讲远望青山无数。”“过失哟。远望无数,天天起来望就有数了。”“快刀切菜无痕。”“啊哟,菜割断了都是刀痕。”“洞房花柱最喜。”“不是啊,伴侣总有喧华,牙齿舌头还碰撞呢。”“新科状元最难。”“不算最难,有宗师大人辅导呢!让我去对。”

颜渊又来到瓜棚,作一揖说:“丈夫公,我来买只瓜吃吃。”“瓜啊,生的。”“我家口干得冒火,管它生瓜熟瓜,请你卖只吃吃。”“这徉吧,我出副对你对对,你对得出,我三亩西瓜田,尽你拣大瓜,勿收钱。”“丈夫公你讲。”“官人你听好:无数、无痕、最喜、最难。”颜渊接口讲:“丈夫公你听好啊,远望星斗无数,西北风割耳无痕,秋雨落地最喜,人前叙话最难。”

丈夫公笑笑:“这几句另有点像。”就让颜渊摘了个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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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华佗学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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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佗的师傅是个老郎中,这人脾气古怪,与众不同。那时候,各行各业师傅收徒弟,是把徒弟当奴仆使唤,洗衣煮饭,扫地倒尿,什么累活脏活都做。这老郎中不是这样,他在书房门口贴了一副对联:

不倒尿,看水穿石悟诀窍

莫洗衣,见病如亲学功夫

谁要是来学艺,就先到书房门口对联下来“考”一下。

这天,华佗来投师,老郎中还是不改老规矩,把华佗带到门口,让华佗看了对联,问道:“华佗,你记住吗?”

华佗说:“记住了:不倒尿,看水穿石悟诀窍;莫洗衣,见病如亲学功夫!”

“好。你懂这个意思吗?”

“我不懂。我慢慢学吧!”

“好!”

老郎中高兴了,因为好多年轻人来投师时,都说:“懂。”一懂就坏了,老郎中就不收了。因为讲起来简单,做起来复杂啊!于是,老郎中带着华佗到后园,指指水檐下一块青石说:“什么时候,水滴石穿,你就学好了。”“嗯!”

第二天,老郎中开始门诊了。一天下来,老郎中看了五个病人,全要华佗把病例记下来。记一个,老郎中问一下:“华佗,你怕麻烦吗?”“不怕。”“华佗,你怕辛苦吗?”“不怕。”吃了晚饭,老郎中把华佗叫到跟前,说:“华佗,你把今天五个病例,查对一下医书,看看用药有无差错处。”

华佗在灯下,对着病例,翻着医书,一行一行地看着。五个病例弄好,也差不多二更鼓尽。华佗伸个懒腰,打着呵欠,感到疲劳。于是脱衣上床。刚好上床,老郎中来了,他说:“华佗,我来给你讲课。”华佗只得起来。讲完课,老郎中说:“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你自己看吧!”于是,老郎中向外踱着,学着老夫子的腔调,哼着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用功时……”华佗听着老郎中的诗,不觉舌头一伸:“好严的老头儿,这比洗衣倒尿难多啦!”又用心地看下去……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老郎中都这样要求着,华佗勤奋学习,毫不松懈。

一年下来,华佗的病例已记了一千五百多个。这日,老郎中问道:“华佗,一千五百多个病例中,有多少黄疽病?”华佗说:“三十二个。”老郎中又问:“这三十二个用药都相同吗?”“没有一个相同。”“为啥!”“根据老师教导,因为病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初患和复发等不同情况,因此用药各不相同。”

华佗像背书一样地回答,老郎中高兴得直点头。直到晚年,他才收了这么一个称意的徒弟。华佗的功夫过细、过深,使他佩服,老郎中戏谑地说:“看样子,快水滴石穿快了!”华佗谦虚地说:“早咧!”

一天,一个产妇难产,去请老郎中和华佗。老郎中到了产妇家,没费多大工夫,孩子就生下来了,可是落地没有声音。老郎中招呼华佗说:“这是羊水闷的……”华佗没等老郎中说完,就弯下腰,用嘴吮吸着胎儿嘴里的羊水,孩子“哇”的一声哭了。产妇全家高兴极了,热情地款待了师徒俩。

师徒俩高高兴兴地回到家,走到檐下,老郎中指着青石说:“细水滴穿青石,全靠功夫深啊!”华佗点点头!走到书房门口,老郎中指着那对联说:“华佗,如今你领会了吧?”

华佗望着老郎中,恳求他说:“老师啊,我还是领会不深。”老郎中高兴地说:“你的话对啊,学无止境嘛!当初我行医时,就遵循两条:一是多熟读医书,多临症;二是对病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你如今两条都已具备,就出师去闯吧!常言说得好,‘只有状元的学生,没有状元的老师’,我相信你将来会大有作为的。”

华佗牢记老郎中的话,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师傅。果然,他后来行医出了名,名气比他的师傅还响,还大,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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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元节与鬼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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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七月十五是传统节日中元节。中元节本是祭祀地官的节日。古人以正月十五为天官生日,故定为上元节(即元宵),七月十五为地官生日,故定为中元节,以十月十五为水官生日,故定为下元节。到后来,民间又流传七月十五地府开门放鬼魂的传说(部分地方是七月十四,比如广东),于是中元节渐渐具有了“鬼节”的意味。又适逢佛教超度亡魂的“盂兰盆节”也在这一天,所以七月十五便成了一年之中阴气最重的节日。

中国有着慎终追远,事死如生的传统,“鬼”在中国文化中也意味着逝者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并影响着我们。《韩诗外传》说“鬼者,归也”, 《礼记•祭义》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鬼只是生命的回归,回归并不等于终结,而是回到未有生命之前的寂静和暗涌。其实,我们习惯的说法“阴魂不散”是不正确的,因为古人认为,人的肉身才是阴气的聚集,人的精神却恰恰是阳气的律动,肉身叫“魄”(比如“体魄”一词),精神叫“魂”,魂属阳,魄属阴。灵魂脱离了阴森重浊的臭皮囊(魄),自然变得阳光灿烂,虎虎生风。“阴魂”其实恰恰是“阳魂”。或许,对死亡的恐惧,常常影响了我们对灵魂的看法。但假如我们能正确地认识灵魂的性质,我们也就能正确地认识死亡。有一个故事很好地解释了这个道理:《左传》里记载,春秋时郑国一度闹鬼,不少人夜间都见到刚去世不久的上卿良霄的鬼混出现。郑国国君于是请教子产,问世间是否真的有鬼。子产说:“有。灵魂属阳,魄属阴。属阳的灵魂寄居于属阴的魄中。如果一个人生存条件良好而又有所作为,魂魄就变得强大。所以,即便是布衣蔬食的平民百姓,他们仍然可以变为厉鬼,何况良霄三世公卿,取精用弘(成语“取精用弘”就出自这个故事),他的灵魂显然更加有力量也更加持久。我们看到他的灵魂,又有什么奇怪呢?”这种“灵魂不死”的观念,古希腊柏拉图的《斐多》篇也提出了,并且成为了基督教灵魂论的先驱,正因为如此,苏格拉底在临刑前慷慨陈词:“我去死,你们去生。哪个更好,只有神知道。”也正因为如此,古罗马大政治家加图读着柏拉图的《斐多》篇,安详地结束了生命。子产和柏拉图的讲述其实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只看到灵魂(鬼)的阴森可怖,我们还应该看到灵魂(鬼)的强大,看到生命的生生不息,一阳来复。笔者认为,古人“天人合一”的内涵,除了汤一介老先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身心之间的和谐”之外,还应该加上人鬼之间的和谐,人鬼和谐的本质就是人与历史的和谐,是过去与现在的和谐。虽然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未知事人,焉知事鬼。”但孔子并不是认为鬼和死亡就不重要,而是认为在安顿好生命,把握好当下的情况下,讨论死亡和鬼神才有根基。人是基础,而鬼是超越,生是前提,而死是净化。这就是生死人鬼的辩证关系。

虽然鬼和灵魂是一个庄严的话题,但由于它的神秘性和虚幻性,它也是各种民间故事取之不尽的宝库。可以说,每个中国孩子都是听着老人讲的各种鬼故事长大的。千百年来,鬼是文学艺术家的“宠儿”,在他们笔下诞生了无数人鬼情未了的旖旎缠绵、夜访吸血鬼的悬疑惊悚,宋定伯捉鬼的壮伟,有钱能使鬼的世故。不管是和谐还是敌意,是喜感还是悲情,这种沟通两界的奇妙景观,不能不说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一种蔚为壮观的民间范式。这些鬼故事中,鬼的形象各种各样,有的善良,有的搞怪,有的猥琐,有的凶残,而人鬼关系大致可以分为敌对关系、和谐关系和喜剧关系,其实喜剧关系也可以归入和谐关系,而敌对关系也常常以喜剧收场。下面就分享几个有趣的鬼故事。

晋朝时有个阮瞻的人不相信有鬼,他有一个著名的推论:“假如人会变成鬼,那人穿的衣服也会变成鬼吗?”后来有一天晚上,一个“人”找上门来对阮瞻说:“你认为世上没有鬼吗?我就是鬼。”阮瞻吓了一大跳,这一跳可吓得不轻,没过多久阮瞻就被吓死了。这个故事里,人与鬼当然不算和谐,但也不算对立,因为鬼只是想吓一吓阮瞻,没想到阮瞻自己不争气,哏儿屁了(北方话“死了”),死得既不伟大也不光荣,和生前言之凿凿的气概形成鲜明对比。与阮瞻类似的一个故事发生在年轻的大学问家王弼身上。王弼有一次注解《周易》,参考前人郑玄的著作,他说了句“郑玄这个老东西,水平也不过如此吧。”有一天,郑玄的鬼魂找上门来,说:“你小子胆挺肥哈,敢说我的不是?”王弼也吓尿了,没过多久就结束了二十郎当岁的生命。估计王弼是晚上讲的那句“老东西”,忘了“白天不说人,晚上不说鬼”的古训,结果应验了。所以“晚上不说鬼”的禁忌,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的。当然,讲这个故事的人一定是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学者,知道郑玄王弼学术之间的对立,竟至于需要鬼现身来解决。

虽然儒家主流思想中鬼是严肃的,是需要“敬而远之”的,但民间文学的鬼却不仅有人的七情六欲,而且还有人的贪婪、猥琐、懒惰等缺点。最典型的要数我们常说的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是对《幽明录》里一个故事的概括:有一个新死的鬼十分瘦小,遇到地狱里肥肥胖胖的鬼同伴,很是羡慕,问他如何增肥。胖鬼告诉他:如果到人间吓一吓人,人们就会害怕,就会供奉祭品。你把这些祭品都吃了,就可以像我一样肥了。于是瘦鬼照着办,他到了一户人家,见家里有一口磨,于是就小跑着推了起来。他想以自己那看不见的身体推磨来显示灵力,逼主人献祭。但恰好这户人家是穷人,没钱买祭品,于是这个可怜的瘦鬼不仅没吃到便宜,还因为推磨而累得更瘦。在这个故事之前晋朝人鲁褒写过一篇《钱神论》,文章里有一句话叫“有钱能使鬼”,后来跟这个推磨的故事一合成,就变成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俗话了。

鬼虽然常常未能免俗,但也常常被人间道德所约束甚至感化。其实鬼也是人变的,鬼与人之间并没有“心灵”的鸿沟。《幽明录》里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个鬼向一个人勒索他的更牛,威胁说如果不给,老婆就会死,那人偏偏不给,于是老婆死了。鬼又要挟道如果不给,儿子就会死,那人仍然不给,于是儿子死了。鬼再次要挟:如果不给,你本人就会死。那人还是不给。鬼被这个人的倔强和骨气折服,于是坦白说:其实你的妻子和儿子都是阳寿已尽,不管给不给牛他们都会死。但你坚决不给还是很有种!你是个有福的人,能活到80岁。后来这个人果然天年善终。其实这个故事很像《左传》里太史四兄弟的故事:齐国崔杼弑君后威逼史官篡改历史,隐匿自己恶行,但史官四兄弟都拒不执行,老大老二老三都被崔杼杀死,老四同样不执行,崔杼无奈,只好放了老四。鬼和恶人在人的德性面前都不得不收敛和心折,这说明道德的力量正如《诗经》大序里说的一样,是可以“惊天地,动鬼神”的。

也正因为鬼与人的这种异质而同构的特性,所以人们对鬼神也渐渐从害怕到不怕甚至斗争。毛泽东在建国后曾让何其芳等人编写《不怕鬼的故事》,而干宝《搜神记》中著名的《宋定伯捉鬼》更是被收入初中语文课本。这里讲一个大诗人阮籍的故事。阮籍有一次晚上点灯读书,见到了鬼,他连忙一口气把灯吹灭,但他灭灯的原因并不是怕鬼,而是“耻与鬼争光。”在阮籍看来,一切牛鬼蛇神都是纸老虎,除了吓人就没有别的本事。因此,对鬼的态度便从战略上蔑视发展为耻与为伍,进而连秉烛西窗都成了此生的污点,竟至于灭之犹恐不及,这恐怕只有魏晋名士才有这种气概。20世纪诗人聂绀弩,在经历了人生和国家的浩劫后,写下了“哀莫大于心不死,名曾羞与鬼争光”的诗句,用的就是这个典故

当然,人鬼同构的思想,演绎得最多的还是人鬼之间的爱情,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霍小玉、聂小倩的故事,这些故事流传千年,家喻户晓,在新时期被搬上电视电影屏幕,更是留下许多经典的银幕形象,以至于大作家宁财神这个笔名都要和《聊斋•聂小倩》的男主角宁采臣谐音。这些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在这里再讲述就难免陈言务去之讥了。其实这些人鬼恋的故事,体现的与其说是民间对神秘界的猎奇,不如说是对人伦关系的扩充,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对自然秩序的合理想象。毛泽东说《聊斋》一书是“借鬼狐说教”,这一评价可谓吃透了古人,因为古人向来有“圣人神道设教”的传统。其实记录了《董永卖身葬父》故事的《搜神记》同样也是“借神鬼说教”。须知编《搜神记》的干宝并不是蒲松龄式的失意文人,他是东晋史学家和思想家,著有记录晋朝历史的《晋纪》和政治哲学论《晋武革命论》。《搜神记》里记录的许多孝子孝女感动鬼神然后人鬼(神)相恋的故事,还有被录入《二十四孝》的《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的故事,其实也是对晋朝“以孝治天下”政策的一种图解。这些民间鬼故事经历了精英的整理和升华,它的神秘意味便升华为道德意味,它的鬼神色彩便具备了人的色彩,这也就是儒学大师冯友兰先生说的“儒学使宗教变成了诗。”这个“诗”当然不是诗词歌赋的诗,这个“诗”更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诗表达的是可能发生的事。”这种“可能发生”也即是一种理性的必然,宗教变成“诗”其实就是德国大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评价中国先秦思想时所说的“理性化”。如果说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并且敬鬼神而远之是一种消极的理性化,那么东晋时期把民间鬼神传说改造和吸纳进儒家道德谱系和文化谱系,则是一种积极的理性化,而且这种理性化不露痕迹,炉火纯青,不得不让人对儒学的包容性叹为观止。

那么,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新时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鬼神呢?孔子的“敬而远之”,毛泽东的“不怕鬼”,其实都各有道理。两千年前的荀子,对于祭祀和鬼神这一类看起来可有可无,若有若无的事物有一个经典的论述“君子以为文,小人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对于那些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存在,君子将它们理解成一种必要的文化,理解为一种教化民众维护秩序的政治智慧,也理解为人区别于禽兽的高贵性所在,而无知民众则将它理解为真实存在的灵异来迷信,却不懂得真心敬畏、努力修德。所以笔者以为,对于鬼神的正确态度,敬是必须的,不怕也是必须的,在“敬而远之”的基础上还应该“畏而不怕”,鬼神固然不可怕,甚至不存在,但我们仍然必须心存敬畏。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倘无敬畏,则无所不为,无所不为则难免无恶不作。鬼神的意义,一是给我们历史感,让我们不忘先人的遗泽,在追思中自勉、自强,不堕家声,不忝所生,传承高贵,恩泽后世;鬼神的另一种意义就在于给我们敬畏感,让我们约束自己,善待他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这种“人鬼和谐”中开出人与历史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或许是新时代“鬼节”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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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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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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