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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全文阅读摘抄笔记(汇集20篇)

每个人的外貌都不相同,对此形容也不一样,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摘抄的描写人物外貌词语,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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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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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书柜,第一本吸引我眼球的必定是它——《猫》

这本书里收录了著名作家老舍的一些名著,并且别出心裁的用我们对老舍最熟悉的一篇文章——《猫》来做书名,可真是十分特别呀!

翻开书页,书中精美的插图与清秀的文字,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再细细品读文字,他笔下的人、动植物写得多么生动,仿佛他们就在你眼前,是你亲自目睹了这一切。

在老舍的这么多作品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的那篇处女作——《小铃儿》。

这篇短篇小说以一个小孩做主人公,描写了小铃儿的家庭和校园生活,通过小学生稚气的行为,来展现他们的爱国热情,反抗外国侵略者的民族意识,从而表达了老舍自己的态度。

这篇小说的情节虽简单,人物却个个个性鲜活,尤其是对小铃儿的形象描写刻画得活灵活现。这篇文章老舍运用了纯正的北京口音进行的描写,没有太多的形容词汇,语言通俗、直白明了,对话也写得十分传神、生动。

这篇小说的爱国氛围很浓,具有批判性,注重国民劣根性的改造,立意于救国救民。让读者不禁被这股爱国情所感染了。

读完本文后,让我学会了新的写作方法:注重语言描写,努力塑造鲜活的人物形象。这样,你的文章就一定会取得好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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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雷锋日记摘抄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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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叔叔,您在哪里?您在哪里?您知道吗?被您让座的老人正在期待您,您救的大嫂正在寻找您,我们小朋友正在盼望您……

雷锋叔叔,您在哪里?您在哪里?哦!“叮玲玲、叮玲玲……”您来了。夏天,太阳晒的人们出汗哦,而您却拉着车子,顶着酷暑,到每家每户我,把他们那里的垃圾拉走,给他们带来健康;冬天,大雪纷飞,寒风刺骨,是您不辞辛苦地把马路的雪扫开,使我们走路畅通无阻,可您没叫一声“苦”!您就像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人默默奉献着!

雷锋叔叔,您在哪里?您在哪里?哦!您在祖国的每一个角落,您在一个又一个平凡的岗位上!在人需要您的每一个地方,处处可以看到您高大的身躯!

雷锋叔叔,您在哪里?您在哪里?哦!您在我们的校园里。早晨,是您迎着霞光起来。是您教我们“1、2、3……”,又教我们“a、o、e……”;中午,您饭都赶不上吃,就辅导学生,给他们讲解“为什么”;晚上,您还不回家,在那皎洁的灯光下,看着学生们的作业,拿起红笔改呀、改呀……您起早贪黑、费尽了心思,把一棵棵幼苗培育成一棵又一棵栋梁之材!

雷锋叔叔,您在哪里?您在哪里?哦!您就在我们小学生心里。从一年级我们摸着您的塑像,老师说:“这就是雷锋!”我们认识您,到大地点我们扶老人马路、看望敬老院的爷爷奶奶……学习您,是您的精神,陶冶着我们的品格;是您的精神,鼓励着我们前进。

雷锋叔叔,我们想念您,人想念您,祖国想念您,我们希望能看到千上万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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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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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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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石头与山头》高中作文阅读全文

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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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会碰到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在面临这些未知的问题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感到恐惧、退缩,在内心里把这些困难放大,反而产生了更多的烦扰。

林肯还小时,父亲的一处农场上散落有许多石头。一日,林肯的母亲建议将那些石头搬走,但林肯的父亲说,如果可以搬,主人就不会将其出卖。就这样,那些石头就一直立在那儿。直到有一天,林肯的父亲去城里买马了,在母亲的再次提议和带动下,那些石头很轻易地就被搬走了。其实,那些石头并不是林肯父亲想象中的山头,而是一些孤零零的石块,只要往下掘一英尺,就可以使它们晃动。

有些事情,一些人之所以不去做,只是他们认为不可能成功。实际上,有许多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想象之中。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1796年的一天,德国哥廷根大学,一个很有数学天赋的19岁青年吃完晚饭,开始做导师单独布置给他的每天例行的三道数学题。前两道题在两个小时内就顺利完成了。第三道题却使他感到非常吃力。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第三道题竟毫无进展。困难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他奋斗了一个通宵。当窗口露出曙光时,上天也向他露出了微笑——他终于完成了这道难题。见到导师时,青年有些内疚和自责。他对导师说:“您给我布置的第三道题,我竟然做了整整一个通宵,我辜负了您对我的栽培……”

导师接过学生的作业一看,当即惊呆了。他用颤抖的声音对青年说:这是你自己做出来的吗?青年有些疑惑地看着导师,回答道:是我做的。但是,我花了整整一个通宵。导师请他当着自己的面再示范一次,青年很快做了出来。导师激动地对他说:“你知道吗?你解开了一桩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数学悬案!阿基米德没有解决,牛顿也没有解决,你竟然一个晚上就解出来了。你是一个真正的天才!”

原来,导师也一直想解开这道难题。那天,他是因为失误,才将写有这道题目的纸条交给了学生。每当这位青年回忆起这一幕时,总是说:“如果有人告诉我,这是一道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数学难题,我可能永远也没有信心将它解出来”。这位青年就是数学王子高斯。当高斯解一道两千多年的数学难题时,仅仅把它当作是一般的数学难题,所以他没有恐惧,没有对自己怀疑,反而信心百倍,仅仅用了一个晚上便解出了世界数学史上的难题。

人生路上难免会遇上一些困难,但如果我们在做事之前,总是潜意识的把困难无限的放大,把困难时做不可逾越的山头。那生活就会像泰戈尔所说的那样:“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相信自己,移开困难上的放大镜,奋力一搏,你会发现困难只是一块块可以搬走的石头。

(二)

林肯曾谈到自己小时候的一段经历,他的父亲以较低的交割买下了一处农场,上面布满了石头,他的父亲认为这些石头是一座小山头,与大山连着,根本不可能搬走。他的母亲则认为这些不过是普通的石头,于是她开始着手挖他们,不一会儿石头就全被搬走了。这些石头就像是生活中阻碍我们前进的种种困难,(.)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对之望而却步,但当我们真正跨越之后回头看,才发现其实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因此,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上,我们不能放大困难,那努力去尝试才能取得成功。

愚公决心要将自家门前的两座大山铲平,周围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或奉劝,或嘲笑。面对众人的质疑,愚公始终没有改变心意。当智叟问道“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之一毛,其如土石何?”他的回答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这样一想,倒真不觉得有多么困难了。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困难太巨大把我们压倒了,而是我们内心的恐惧不堪重负。也许我们只要勇敢地面对,便能轻而易举地克服困难。愚公坦然地面对了困难,并主动去尝试,去解决问题,最终感动了天帝,愿望得以实现。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小马过河的故事:老妈让小马把半口袋麦子驮到磨坊去,途中经过一条小河。小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过去,于是询问四周的动物。老牛告诉它水浅,能过去;小松鼠告诉它水很深,不能过去。小马犹豫不决,回去问妈妈。妈妈让它自己去尝试。小马重新回到河边,顺利地趟到了对岸。同一条河流,不同动物对它有着不同的感受,因此,当我们面临困难,而应当透过现象认清本质,然后主动去做,去付诸实践。

如果每个人都把问题放得无限大,又怎么会有精卫填海、红军徒步二万五千里、青藏铁路、嫦娥一号绕月行……这些故事。他们朝着困难踏出自己的脚步,并坚持着走下去,最终便成就了各种各样的梦想。

所以,莫把石头作山头,不要用放大镜去看这个世界,当你真正去做,你会发现它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石头与山头高中作文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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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阅读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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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那里我十分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向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可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所以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主角。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资料精彩,并且还十分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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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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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昆虫记》,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科学、自然向来都是严谨、枯燥的,但法布尔竟将它们写的如散文一般,文笔优美,令我爱不释手,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难怪法布尔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侯选人啊!

读着《昆虫记》,我不禁疑惑:这还是我讨厌的,不断嚣张鸣叫、丑陋的昆虫吗?我感觉他笔下的昆虫并不是那么讨厌甚至还有几分可爱,昆虫们似乎都是他的宠物,语言之生动诙谐,让我身临其境。我必须要重新面对这些我原来厌恶的小生灵们,他们的生活也教给我们许多道理,他们也是人类之师:蚂蚁的辛勤劳作告诉了我们要团结一致;石蚕幼虫的小鞘告诉我们要善于利用身边的一切来保护自己。

法布尔出生于一个穷苦的家庭,本来连饭都吃不饱,父母都不喜欢昆虫,也反对他研究这些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布尔依旧乐此不疲的观察着他的小宝贝们。究竟是什么,让法布尔为这些小虫子奉献了他的一生一世,呕心沥血的观察、写作呢?我读完《昆虫记》和作者简介终于找到,是法布尔对昆虫的兴趣,使得他对昆虫十分痴迷,也正是兴趣,使得他成为一代昆虫学家。

我们也应该向法布尔一样,多多培养自己的兴趣,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兴趣是的老师,有了兴趣,我们才会乐此不疲地研究,对学习充满了动力,效率也会提高很多。也只有兴趣,才能使我们获得启发和激励,百折不回的顽强奋斗精神。你去喜欢它,你才会去做好它!从法布尔身上,我们发现:兴趣是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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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狂人日记读后感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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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最深的是狂人日记、孔乙己、一件小事、阿Q正传四篇,但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故乡》结尾的那句: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自序里写当时国人需要拯救。从对中医的迷信写起,说中国人需要医药上的生理解救,然后写到在日本看电影国人思想的愚昧,弃医从文,要从思想上拯救中国人。

相信当年肯定有人对鲁迅的行为不屑一顾。

但鲁迅怎么说:横眉冷对千夫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依然有感动、愤慨、豁然的情绪,而那些非议鲁迅的人呢,谁记得。

鲁迅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是第一个走这路的人,当时当下被误解、被攻击、四处碰壁,但过了这些年,我们都只记得他,读他的作品,而不会记得那些非议他的人。

一条路,要成为第一个人走这路的人,不仅要有勇气,要有耐心,更要一颗强大的内心,能担得起所有的非议。

要知道,十年百年之后,后人真正看到的,只有构成系统的作品,不是散乱的作品评论。评论别人太容易了,大家都能做,但能正在坚持下去写出好作品、干成大事的,太少。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做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现在社交网络不比从前。从前鲁迅写文章,都是与人隔空对话,在报纸上骂,稍微还有点门槛。现在大家在社交网络上稍微对什么有意见,都能直接留言、评论。

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干成一件事,内心素质要非常豁达。

如果你真想干大事,聪明点的话,请戒掉社交网路,孤独地走你想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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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阅读感悟笔记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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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水浒传》一书。

《水浒传》一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个梁山好汉从梁山泊聚义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击败辽兵,最终却遭朝廷内部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我感慨万千,但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义”这个字。“义”我理解为正义,它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梁山108个好汉,为了家国奋不顾身,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百姓出生入死,除暴安良,这些都是“义”的表现。

这本书中的黑旋风李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因为小事与他人发生激烈冲突。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很好的体现了“义”字。在他身上,有一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也有一种愿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的侠义豪气,令人佩服,感动。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少能碰到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生活中就不需要“义”了。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义“无处不在,在生活中,我们,对亲人朋友关心讲义气,这是“义”,对素不相识的人进行帮助,关心,小到一个微笑,一句关怀,一份体贴,这也是“义”。

而我呢?平日我在班里总是喜欢打打闹闹,甚至出手伤人,有时心里常常只想着自己,从未为他人想过,有时不但没帮助别人,还给大家带来了麻烦,说起来真的很惭愧,所谓的“义”不用在正道上又有何意义呢?

一个人,不要吝啬你的“义”,多行“义”,不会让你失去什么,而会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那我们又何尝不多行“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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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汤姆索亚历险记摘抄笔记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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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淘气的汤姆·索亚的各种事:寻宝。玩耍。当海盗……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替无辜的穆夫·波特作证。

一天晚上,印第安·乔在争斗中杀死了一位医生,趁穆夫·波特喝醉的功夫,把责任推到他的身上。若不是汤姆·索亚及时作证,穆夫·波特早就上绞刑架了。

印第安·乔复仇的手段十分残忍,换作别人是绝对不敢告发他的。而汤姆·索亚却这样做了,甚至还对印第安·乔“不屑一顾地嘲弄”。这种勇气让人敬佩,这种正义感值得我们学习。

看当今社会,不仅有许多人在法庭上不敢作证,还有许多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作伪证,坑害别人。而充满正义感的人却凤毛麟角,寥寥无几。这一现象是否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汤姆·索亚勇敢。正义。正如于谦的《石灰吟》里所说的那样:“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若世界上多一些正义。勇敢的人,世界将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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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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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深处,仍记得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中屡次提到的他的保姆—阿长,那个让鲁迅先生又爱又恨的,没什么文化却又善良、朴实、可爱的劳动妇女。

鲁迅先生作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同时也是倡导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他的作品无不深切地关注着被封建礼教压迫在社会底层的妇女,更有描写中国传统女性悲剧命运的三部曲《明天》、《祝福》、《离婚》,刻画出一个个鲜活的劳动妇女形象—单四嫂、祥林嫂、爱姑······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便是阿长。

阿长是一个普通的生活在封建旧时期的长工,然而却在我内心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那个总是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儿的阿长;那个满是麻烦礼节,且又迷信得阿长;那个心胸开阔,花掉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历经困难,只为让小主人得到渴望已久的《山海经》的长妈妈。

然而这样一个阿长,长妈妈,却是一个没有自由,没有民主,更没有平等的,受封建礼教所残害的可怜人儿。最终和那些同样生活在封建社会底层的千千万万的劳动妇女一样,都成为封建礼教,以及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他们最后的结局只能用悲惨来形容······

从原始社会,到母系氏族社会,再到父系氏族社会,及至封建的父权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经历了从女性至上,男女平等,以及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品的变化。在封建制度之下,她们毫无独立地位可言,没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权利,不具备独立的人格。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在从夫,夫死从子。”她们的存在是从属与丈夫,一生不具有自己的独立性。

然而,或许正是因为中国女性所遭受的坎坷太多,背负着封建礼教和历史传统的沉重包袱太久,中国妇女在面对各种不顺,各种悲惨命运时,更加的冷静,坚强,她们表现出来的那种忍耐和毅力,不屈和奋斗,往往是同情况下的男性无法比拟的。他们是东方以及世界女性中最伟大的,更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尊重和赞美的。

我们应尊重和赞美身边的女性,不管她们年轻与否,美丽与否,不管她们是贫困还是富有,不管她们身上是否有像阿长那样的缺点,我们都应去尊重她们,寄以她们最诚挚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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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下册阅读笔记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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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塔,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小姑娘。如果不是你亲眼所见,你相信她一个人独自游了很多国家吗?这对没有出过远门的孩子是绝对不敢想象的事。

为什么我们中国没有这样的例子呢?因为父母“爱”孩子。为什么爱要加双引号呢?因为在中国,父母的这种爱不叫真正的爱,叫错误的爱。在中国,这种爱叫做“溺爱”。过分的溺爱,只会让孩子养成依赖性的思想,让孩子成为温室中的花朵,笼中的小鸟,什么事都要父母安排好。

为什么中国父母会这样爱孩子呢?那是来源于中国父母的担心。在他们眼里,孩子永远长不大,永远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永远都是一个懵懂的孩子,怕孩子饿肚子,怕孩子受伤。什么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使孩子的人生道路平平坦坦。其实父母不知道,孩子只有经历挫折才能成长。

乌塔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啊,为什么她的父母就这么放心地让乌塔自己一个人去游世界各地呢?这就是西方的教育与中国的教育方法的不同。乌塔的父母也爱孩子,但他们爱得正确。爱孩子,就应该让孩子从小养成独立自主的能力,让孩子在社会上走走,让孩子熟悉将来发展的地方,让孩子成为戈壁滩上的白杨,成为风雨中的胸鹰!而在中国,你看到的却相反,父母却说:“孩子还太小啊。”是啊,孩子就是小才能锻炼出独立自主的能力啊,等到长大了就已经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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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狂人日记赏析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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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是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以日记为形式的文章。

文章中的“我”写了十三篇日记,这十三篇日记呈现了一个“迫害狂”眼中的世界:怀疑路边的行人,街边的小孩意图谋害自己的性命;怀疑身边的亲人、朋友会出其不意地把自己给杀了吃掉;最后,竟怀疑自己曾在不经意之间吃了早逝的妹妹的肉。这些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丝毫不着逻辑的,甚至是不可理喻,迫害成性的。

但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难道是完全的荒谬之词吗?显然不是的。正如鲁迅先生写的另一篇文章《药》一样,封建社会的庸人完全地迷信着那些民间流传的偏方,而罔顾人之性命。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则把周围的人都当作了这些庸人,这些人真的意图吃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正如第十三篇中的一段话: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吃人的孩子!这些庸俗的孩子是谁教育的呢?与其说是庸俗不堪的大人,还不如说是整个封建社会的悲况和俗不可耐的社会风气。这与吃人有何异呢?吃人损的是人骨,少的是血肉;但庸俗的社会风气破坏的是整个中国的兴盛,破环的是大多数中国人的心态。

就如鲁迅先生一贯的追求:关怀关心下一代,为祖国培养未来的国之栋梁。这篇文章是对旧中国的无情审判,是对庸俗社会的沉重控诉。

文中有一句“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那么现在呢?我们在吃人吗?抑或是被吃?还是两者兼顾?吃血馒头的人不复存在了,但吸食毒品的人出现了;赌骰子大小的人不复存在了,但留恋于棋牌室的人出现了……我们不应该反思吗?尽管现在的法治社会与旧中国的庸俗社会相比仍是天壤之别。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现在的社会是不无缺点可数的,所以我们应该怀着“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的信念,从小做起,争创和谐的社会。

《狂人日记》是鲁迅向当时人们发出的沉重的呼喊,同时,它也是对现代人们的无言的警告。

记得有一句话:“‘常人’是‘吃人’的,‘狂人’反而是最清醒的。”在四千年的吃人史之后,中国人应去创造“无狂人”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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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年级摘抄日记家乡最可爱的地方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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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恩施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这里四季分明,既有春的鸟语花香,也有夏的万紫千红,还有秋的万山红遍,更有冬的粉妆玉砌。这是一片最适合人生活的地方。

大山孕育了这片美丽的土地,闻名于世的硒矿资源,让家乡拥有了“世界硒都”的美誉。独特的气候让这里植被资源非常丰富,“天然植物园”、“鄂西林海”,都是家乡美丽富饶的最好概括。这里还是天麻、黄连等药材的重要产地,素有“华中药库的美称”。这里气候宜人,景色优美,空气清新,更有“中国四大后花园”的美名。这里还是不少革命英雄和体育健儿的诞生地,是一片人杰地灵的沃土。

这儿有很多风景区。古香古色的大观园,把你带入到一片高垣碧瓦的境地;千变万化的龙麟宫,让人仿佛来到了一个神奇的神话世界;碧波荡漾的龙洞河,轻划一叶扁舟,在夕阳绿柳中品赏春江水暖的神韵,让人仿佛来到的温馨的江南水乡;还有那鬼斧神工的大峡谷,让人不得不惊叹大自然的神奇伟力......三月的连珠塔置身于一片桃林之中,远远望去好似一柄巨剑,直刺云霄,大有刺破青天之势。站在塔脚,仰头上望,七层的连珠塔一层比一层小,顶端似与天齐。慢慢往上走,一百二十级台阶盘旋而上,楼梯越来越陡,越来越窄,越来越难走,到了顶层,山下的景色一览无遗,整个恩施城都尽收眼底,心中陡然升起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恩施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也丰富。

土家的女儿会是四大民族文化之一,其历史悠久,是恩施土家女儿在华夏大地上独显女性文化的一朵艺术奇葩。每年的7月12日,青年男女穿戴整齐从四面八方云集而来,欲选心仪的女子为伴。这一天,女子上身左襟衣袖短宽,滚出许多花边,下穿内长外短衣分多层的白昼长裙,赶集出售土特产,男子则身背空篓,如果相中那位女子,便上前购物,如女子中意男子,便会给男子低价出售特产,以示愿意以身相许。这就是家乡人,纯朴、含蓄、豪爽的家乡人!

我爱家乡的山!我爱家乡的水!我爱家乡的人!我爱我美丽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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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狂人日记赏析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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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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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狂人日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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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杂糅一体。狂人出身于封建土夫家庭。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是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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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狂人日记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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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现代短篇白话小说的《狂人日记》,初中时就曾被老师要求读过,但那时尚小,不曾懂得鲁迅先生的意图。头一回看的时候,都觉得背后阴阴阵阵,有一种看《十宗罪》的感觉,上了高中,再读此文,感觉自己读懂了一部分。

我觉得小说主人公“狂人”,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来,他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害怕,多疑。用现在的医学术语来说,也叫作“迫害妄想症”患者。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认为那是把他养肥好吃肉。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只是个心理变态。然而,鲁迅先生并不是在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犯病史。“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知识分子,一个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这些才是“狂人”形象的真正内涵。

据鲁迅先生说,这篇小说“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何为“弊害”?乃在“吃人”。对于这篇文章,我最钦佩的是鲁迅先生的构思,竟能想出用“吃人”来表现封建制度的害人之处。也确实,那时候的社会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黑暗笼罩,人们整天惶恐不安,他们无法起来反抗,因为在日夜不停的恐吓下,双腿早已发软,内心也丧失了站起来反抗的勇气,只能顺从地任人宰割,什么时候,自己的肉被吃完了,血也被喝光了,骨头都没剩下多少,才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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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摘抄日记初中800字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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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个调味瓶,味味俱全。当你开心时,会尝到甜甜的滋味;当你难过时,会尝到苦苦的滋味;当你愤怒时,会尝到辣辣的滋味……但那一刻,我尝到了成功的滋味。

这周星期三是我们举行市运会的第一天,而我的800米就在这一天。

早上,我伴随着闹钟声醒来了。来到学校时,我的心情还是轻松的,因为我的两个教练都说我可以拿到第一。等人来齐时,我们就一起去对面的早餐店吃早餐,吃完后,我们就一起去七中比赛。

来到七中时,正好刚刚开始开幕仪式。我们是站在前面的。我往后一看,哇!跑道上全是运动员,几十所学校呀!我心中的自信就像一根羽毛,被一股强大的风刮走了。

开幕仪式结束后,我的心一直忐忑不安,前面的项目都无心观看,心中一直在想:我该怎么办,我一定要拿第一,可是学校这么多,我有这么多竞争对手,获得第一很难呀!我就这么想着,直到张老师叫我做准备活动,我才如梦初醒。马马虎虎地做完准备活动后,广播里说话了:“小女800米预决赛,第一道……”还没说完,我被刘主任拉到跑道上去了。

这时,我的心里向有一头小鹿在乱窜。心里紧张极了。可刘主任笑眯眯地对我说:“一定要拿到第一名!”“各就各位……”裁判喊道,我的手心里冒汗了。“预备”裁判一说完,枪声就响了。我先用中上的速度跑完了第一个弯道,到了旗子那里,立马转到内道,暂时位居第一,我才深深松了口气。我按照在学校训练的节奏跑,可是速度却要快些,很轻松的跑完了第一圈,可是,第二圈便没有力气了,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可是在一瞬间,我听到了一种声音“加油,加油!”啊,这是我的好朋友的声音,我心中顿时有一股力量支持着我,使我用原速度跑完了半圈。最后半圈时,我真的不行了,心想,反正我现在是第一,跑慢一点,没事的,于是我用慢速度跑完半个弯道。这时,一个看似高中的大哥哥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道:“这个女孩不错呀,800米跑这么快呀!”我听了,开始加速,到最后100米时,我听见了训练队队友嘶声力竭的加油声;听见了刘主任那熟悉的叫我快点的声音;听见了那素不相识的裁判的声音也在叫我快……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向终点,扑在爷爷的怀里,实在站也站不起来了。

过了一会,我听见广播里报出了800米第一名的名字,我开心极了,因为,第一名就是——我呀!并且报出了我的成绩是:2分43秒。我的脑袋一片空白,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并觉得这世间的所有事物都是那么美好!这么久时间的训练没有白费!

这一刻,我尝到了成功的滋味,这滋味比任何东西都要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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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迅的狂人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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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小说读着实在是很累,《狂人日记》这部小说是鲁迅借一个迫害狂的日记来批判封建礼教“吃人”的现象。这里面的很多语句看起来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比如,狂人觉得街上的那个女人“咬你几口”的话,那伙青面獠牙的人的笑还有佃户的话都是暗号,这些都是吃人的家伙。他还怀疑他大哥还有那医生都要将他吃掉。甚至在他的日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看完这些语句,第一反应觉得狂人很狂,他是一个迫害狂,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封建礼教,封建迷信作了反抗,所以他很狂,但是狂人也不狂。

文中的狂人,其实也代表了很多在那个时候思想超前的人,这些人经常被人们以为是疯子,他们努力去反抗封建,却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甚至被唾弃。人们总是认为这些人很“狂”,其实,他们有着当时正确的思想,所以他们不狂。文中,鲁迅写了一个“迫害狂”,这个狂人用了不一样的眼光看到人们,而看到的都是“吃人”,有时,他怀疑他自己也会被吃掉。这正是写出了这些反封建人士不被理解,有可能他们也是会被“吃”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狂人日记》也影射了鲁迅自己。我从中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悲哀。

文中狂人的妹妹也是因封建迷信而离开人世的,可能他妹妹是被所谓的“药”害了或者是什么。四千多年来,人们屡屡被封建礼教害了,却总也不知道改变,仍然相信那些迷信的东西,这些,种种原因,可能是真正的“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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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优秀的海底两万里阅读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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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法国作家凡尔纳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内容相当精彩,让我知道了在神秘海底世界里发生的许许多多故事。

书里写的是:在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庞然大物时常神秘出没,许多船只都遭到了它的攻击。于是,远征队及教授一行人准备出海消灭它。可是没想到教授等三人不慎掉入海中,被“海怪”救起后,才发现所谓的“海怪”原来是一艘独一无二、性能优异的潜水艇。

潜水艇上的那位船长先生带着教授等人在海底世界周游了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北冰洋。他们看到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和奇异的景象。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原来世界上真的确实存在过大西洋洲,但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而且红海与地中海之间居然有海底通道,可以大大缩短行程。另外,海底火山,海底金库以及8米长的大章鱼都让我兴奋不已。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奇妙的海底世界不仅是一个有着数不尽宝藏的聚宝盆,还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正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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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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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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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小王子》这本书读完了。这是我读书最快的一次,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把它读完。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我”是飞机驾驶员,在一次航行意外中结识了一位来自遥远星球的小王子,这位小王子看懂了“我”的一幅图,一幅以前从没有人能看懂的很久以前画的一幅蟒蛇吞食大象的图,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

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的历险:他来到地球之前经过的星球和上面的人:第一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威风凛凛的国王,他只让别人服从他的命令。第二个星球上住着一位爱慕虚荣的人,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他的崇拜者。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不停的喝酒是为了忘掉羞愧。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位贪财的商人,在他眼里只有钱。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守职的灯夫,他每天都按时的点灯、休灯。第六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地理学家,他有许多探险家的星球的样子的笔记。第七个星球就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驯养了一只狐狸,但在临走时没有将它一起带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生命是短暂的,任何事情都又可能是短暂的,只有珍惜任何事情,就等于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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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骆驼祥子全文阅读:小说主要内容介绍

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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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要内容: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骆驼祥子》问世后,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大兵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是这个社会让原本对生活充满美好幻想且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用96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但是在抄便道的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的心中仿佛忘记了任何事情,只知道跑和睡觉。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片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但因为相貌和性格,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称祥子傻骆驼。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骗,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又是头胎,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被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没有回到曹先生家,最后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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