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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全文阅读摘抄笔记(实用20篇)

每个人的外貌都不相同,对此形容也不一样,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摘抄的描写人物外貌词语,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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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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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拿起他的散文真还担心读不懂,翻开第一页,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很长很长,分为好几篇,每一篇都是一天所写,就像是日记一样,从这个“狂人”的日记中,我们看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所有人都想着如何去吃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吃自己,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人,这个社会多么的无情和残酷,不顾亲情,什么都不顾,只是去想着如何去吃人。

联系鲁迅先生所处在的时代背景可见当时真是的社会就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人吃人,残酷黑暗,老百姓就像那要被吃的人一样,毫无防抗之力,而那时的政府就像是吃人的人,残酷无情。生活在这样之中的人除了折磨就是站起反抗,可是国人的心早已沉睡,鲁迅先生就是用这样的文章来唤醒国人的心,使中华民族站起来,奋起发抗。

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就社会,了解了那时的社会,是我对鲁迅先生这个人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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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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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347947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6 #347947 middle school students read readingNotes 6

这个寒假,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小王子》这本书读完了。这是我读书最快的一次,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把它读完。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我”是飞机驾驶员,在一次航行意外中结识了一位来自遥远星球的小王子,这位小王子看懂了“我”的一幅图,一幅以前从没有人能看懂的很久以前画的一幅蟒蛇吞食大象的图,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

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的历险:他来到地球之前经过的星球和上面的人:第一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威风凛凛的国王,他只让别人服从他的命令。第二个星球上住着一位爱慕虚荣的人,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他的崇拜者。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不停的喝酒是为了忘掉羞愧。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位贪财的商人,在他眼里只有钱。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守职的灯夫,他每天都按时的点灯、休灯。第六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地理学家,他有许多探险家的星球的样子的笔记。第七个星球就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驯养了一只狐狸,但在临走时没有将它一起带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生命是短暂的,任何事情都又可能是短暂的,只有珍惜任何事情,就等于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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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阅读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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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那里我十分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向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可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所以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主角。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资料精彩,并且还十分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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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话题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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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像阳光,像雨露,滋润丹田,给人轻松之感。我曾经却对阅读从未太感冒,而来到乐老师的课堂,我得到了全新的认识。

阅读理解,主要为了理解。乐老师认真地着重地强调了这一点。我们阅读为的不就是理解作者吗?当我们能代入作者,感受到他的喜怒哀乐,悲欢离愁时,我们便终于站在了一个高度,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去审视,评判这篇文章,对于它的中心也是一目了然了。

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阅读理解”,就是走出学校,逃离教科书,带着自己的感受去阅读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也许这才是最自然,最本真,最令人愉悦的阅读理解吧!

现代社会中,做题,也成为了阅读理解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大多数时间,我像被五指山压着的孙猴子,被阅读题压得不敢动弹。而阅读题又如膏药般黏着我不放,不断的在各种考试中涌现。乐老师今天教了一种分析题型的方法,我仿佛被人从阅读的阴影中猛拉进光明,这种方法就像武侠高手过招,未卜先知,见招拆招。在了解过各式题型以及其本质后,我猛然发现,原来题目的本质就是我们能力与内容相融合的体现,只要认真审题,仔细观察,用对方法,再难的题都是山脚下的蚂蚁。这道理跟作文也差不多,从这里开始,我觉得我不再怕阅读题,也不再怕作文。

人生如书,只要认真品读,总有不一样的精彩。乐老师让我懂得了许多新收获,熟能生巧,只有熟练运用这些令人受益匪浅的技巧,阅读才不会成为成长路上的拦路虎,不会挡住我们成功的脚步。

要阅读?不,要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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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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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人公爱玛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农家,曾在修道院受过教育,不仅相貌美貌,仪态优雅,而且头脑聪明,富有才华,“绘画绣花,谈琴跳舞,无所不能,甚至还懂地理。”乡镇上的人把她看作“城里姑娘”。在婚姻大事上,这为姑娘因为看了不少小说,梦想那种富有诗意的“妙不可言”的爱情,希望自己生活在“古老的小城堡里,像那些苗条高条的女堡住,整天呆在尖尖的三叶型拱门下,等候拖下巴,倚着石栏等着白翎骑士,骑着一匹黑马,从远出的原野上疾驰而来。”然而,命运给她送来的不是白翎骑士,而是乡镇医生夏尔·包法利

夏尔·包法利相貌粗鲁,衣着土气,才具平平,风度全无,谈吐想人行道一样平板不会游泳,不会使剑,不会放枪,不仅不善于启发你的感受爱情的力量,领略生命的妙谛,探索种.种奥秘。就连起码的善解人意觉察妻子的情绪,窥见妻子的心思,与只交流感情也做不到。爱玛满腹情怀无于诉说。因此新婚之后,接踵而至的便是失望、惆怅。两夫妻生活上越是接近了,心灵上越是隔远,给第三者的进入造成了可乘之机。

头一个“第三者”并未闯入爱玛的夫妻生活,却在他的心上永远占据了一块地盘。从新婚不久,在侯爵府上那场盛大的宴会上与年轻的子爵乡拥共舞开始,到结尾看见子爵的马车从一家公馆门前驶出为止,爱玛时时不忘这为英俊潇洒的男人。可以说他是她心中的“理想男人”。也是在他的对照下,她才明确感受到丈夫的平庸,猥琐,才对丈夫声出反感的。

第二个第三者是乡绅罗道夫。这个情场老手一见之下立即判定爱玛渴望爱情,就像案板上的鱼渴望水!单纯幼稚的爱玛经不住他的撩拨,正德动了痴情,谁知这个无耻的家伙将爱玛玩弄过之后,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抛弃了她。

第三个是公证员莱翁。此人受过教育,亦有才华,与爱玛趣味相投,两心相悦。爱玛从罗道夫给她的打击恢复过来后,便与他开始来往。可是爱玛为他做出种.种牺牲,花费大量钱财,在债台高筑的,眼看就要倾家荡产的之际,向他求援,他却狠心的敷衍搪塞一番,将她她打发,逼得她走上绝路。

凭心而论,爱玛的婚姻悲剧,她是要负很大的责任的。但是社会就没有一点责任吗?爱玛是个不幸的女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多才多艺,对于婚姻和家庭,有自己的憧憬和理想,可是我请的现实,却只能是她嫁给包法利这样平庸、毫无情趣的男子;婚后,她曾做出种.种努力,希望维系夫妻感情,希望丈夫有所作为,可现实却一次次使她的愿望落空、破灭。正是现实使她一步步走上坠落之路的!她的单纯、天真,与周围社会的丑恶、阴险形成鲜明对比。情人的虚伪、无情,商人的狡诈、奸险,公证员的无耻、卑鄙,都说明了一个事实,把爱玛逼进毁灭的深渊的,是整个社会!这一点,正是《包法利夫人》的强烈的批判精神所在!正是福楼拜发人深省的力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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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狂人日记读书心得600字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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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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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堂吉诃德阅读笔记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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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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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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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爸爸和妈妈分别拿到了东莞电大的毕业证书。星期三,我参加东莞市读书伴我成长演讲比赛喜获三等奖。星期五,我们家被评为石碣镇学习型家庭。星期六晚上,全家相聚在石碣南北大洒店庆祝本周的"四喜临门。爷爷、奶奶高兴得合不嘴。我们举起杯向爸爸妈妈表示祝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举起酒杯向我祝贺。大家谈笑风生,其乐融融。当我把最近的一次数学单元测验考了100分的消息告诉大家时,大家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爸爸对我说:“恭喜你,洁愉,别忘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多读读《老人与海》。”我像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深夜,我像往日一样又打开了书。这是语文老师介绍我看的《崇焕故园》。以前,我只知其人,不知其事,看了《崇焕故园》一书,我方知袁崇焕将军的一些真人真事,正如金庸作家所说:“袁崇焕将军是真英雄”。身为东莞石碣人,我为有这样的英雄而感到无比自豪。

夜深了,我睡意全无,走出阳台,月光如水。从对面楼房的窗子里透出一缕缕桔黄色的灯光,我想在坐在桔黄色灯光下的那些求知者,定然也和我一样在秉烛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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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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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我们可以和朋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却不能和金钱谈心。我们可以抛弃那些物质浮华,但却不能忘记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

《小王子》这本书让人明白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幸福。在金钱的世界里寻找感情的交流。走的再远,也别忘了看看自己走过的脚印,看看父母,看看家人,在遥远的路上,请别忘记自己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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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狂人日记赏析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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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鲁迅的文字像一把手术刀,褪去人的皮肉,只留下血淋淋的真相。却也像霹雳惊雷,将萎靡的思想劈的焦糊,直击灵魂。我在读完这些不加修饰的文字后,感到了苍凉的味道。

作者塑造出狂人这一形象,借疯子的口道出当时可悲的社会。疯子原本就是孤独的,他与大部分人不一样,所以那些相同的大部分人就认为疯子是不对的,是错的。我认为狂人虽被定义成疯子,可他确是那个时代少有的清醒人。他只是没有逻辑思维,但他不愿同流合污的思想被时间证明了是正确的。他的家人一见他就关上房门唯恐避之不及;到被劝告的不能再吃人的人们恼羞成怒;最后狂人自己都是一个吃过人的人。至始至终,狂人都是孤独而又无人理解的。何其悲哀。像一个被关在屋子里的人竭力的呼喊,可所有的声音都被关得死死的,一丝都挣脱不出去。最终只能被沉重的房梁淹没。

整篇文章向人们传达的信息是当时封建社会的祸害。吃人的人打着仁义道德的旗号做着丧失良知与禽兽一般的事。作者举了年代久远的两个例子来展示人性的真相,道德礼仪流毒之深。狂人努力的对身边的人劝告,但是没有一个人听进去。有些人不知道他们做的是错的,有些人知道却不以为然。觉得没有必要在自己这一代改变,向自己的祖祖辈辈抗争。他们都在吞噬着尚未涉世的孩子,腐蚀着有清晰思想的人们。虽然无知,却依然是泯灭人性。即便如此狂人还是抱有无可奈何的心态。让那个时代的人们不再吃人等于是让他们忤逆自己的父母,挑战传统。他们愚昧,所以可怜。狂人的父亲兄长也是吃人的一员,被自己的骨肉血亲残害是更令他无奈又愤慨的吧。

正如鲁迅所写的那样,有人抗争过,却都被所谓正义的人们扣上疯子的帽子,无家可归无人可依,最终自我了结。连狂人自己都不免吃过他妹妹的肉,而当他了解这点的时候正是他“清醒”了的时候。这一代的人已经被同化了,他相信未来是容不下吃人的人,唯一的希望只能寄托于孩子。却已有孩子被他们父母深入骨髓的病态思想所影响,未来怎样还犹未可知。结尾的那句“救救孩子”包含了鲁迅对那个社会多少的怜悯,令人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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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摘抄日记初中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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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纯真无暇的,小时候,因为无知,我常常闹些笑话,现在打开记忆的闸门,趣事便一下子涌出来。

记得那是暑假的一天,炎炎烈日晒得树叶打着卷儿,花儿低垂着头,小狗不停地吐着舌头,好像全世界都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我穿着短袖短裤坐在凉席上吹电扇,可是汗珠还是不停地往下流。太热了,我实在忍不住了,于是从冰箱里拿出了我最喜欢冰棍儿,准备来给自己降个温。可看到冰棍儿,一个念头突然出现了:“这么热的天,冰棍肯定也很热,要不我给它洗个澡吧。”说干就干,我倒了一碗水,把冰棍放了进去,兴奋地说:“冰棍儿,你慢慢洗吧!”说完就去隔壁轩轩家玩了。

我玩好了,回到家,发现碗里洗澡的冰棍不见了,我急得大喊:“妈妈,你看见我的冰棍了吗?”妈妈赶忙走了过来,问道:“怎么了?”我一下子扑到妈妈怀里,哭着说:“妈妈,我给冰棍洗澡的,它怎么不见了?”妈妈一看,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了。边笑边说:“傻孩子子,冰棍在水里会融化的。”

从那以后,好长一段时间,每逢家里来客人,这件事都会成为他们的笑谈。

你说我这件事是不是很有趣,有趣的事情孩不止这一件呢!

记得那是一个春天,我刚从幼儿园放学,妈妈就带着我到安安哥哥家去玩,一到哥哥家门口,远远地就看见哥哥好像一个小老鼠一样,趴在他的溜溜车上,在院子里飞快地转圈。他一看见我来了,立刻停了下来,朝我直招手,说:“小玉,快来,哥哥带你兜风!”

我紧张地坐上了哥哥的车后面,心里七上八下,生怕哥哥翻车。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车子挺稳的,我便松开了抓着哥哥衣服的手,还哼起了歌。就在我沉浸在自己歌声中之时,哥哥突然来了一个加速,我立马大叫起来:“哥哥,你慢一点儿!”可这时的哥哥已经听不进我的话了,一个劲儿地加速。一个急转弯,“哐啷”一声,车子翻了。我俩摔在地上嗷嗷直叫。过了一会儿,流着泪的我俩看了一眼狼狈的对方,却哈哈大笑了起来……

童年的这些事情,真是无比有趣!我爱我的童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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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狂人日记赏析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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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题记

狂人何其狂也!竟以为兄弟亲友、左邻右舍都预谋着要吃他。狂人何其智也!竟透过礼教的重重迷雾看透了这个世界的吃人本质。狂人何其惨也!竟最终也免不了狂病“痊愈”,被世界彻底吃掉的命运。狂人啊,何不一狂到底?

《狂人日记》仅记两天,却出现了32处“吃人”。在每一处“吃人”的铅字下面似乎都能看到一个颤抖的灵魂,它恐惧,它也愤怒。当狂人听说邻村佃户吃掉地主的心肝时,他“从顶上直冷到脚跟”,终于开始认清社会的吃人本质。周遭的人都向他露出獠牙,因为他不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逃脱了所有人共同的枷锁。愚昧而麻木的灵魂不能容忍这种对已经同化了自己思想的锁链的挑战,所以,不论用嘴,用手,或是其他方式,吃掉他,吃掉这颗渴望自由的心。

“狮子般的凶狠,兔子般的怯懦,狐狸一般的狡猾。”这是鲁迅笔下赵家的狗,可这条土狗身上却深刻的显出人的影子。千年的封建思想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三纲五常和腐朽的文化在每一个愚民身上烙下的痕迹不可磨灭。每个人只是匍匐着,低着头,从不肯望望头顶上的太阳。他们认为老的,旧的就是好的;新的,没见过的就是恶的。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愿望令每一个人的理想便是衣食无忧,别无他图,可是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劳作只是为统治阶级提供了营养。长期的苦难与挣扎让人的心灵麻木了,空洞了,默默的接受了生来就受苦难的命运。腐朽的国家就由这一群行尸走肉堆砌,怎能不风雨飘摇?

沉沉的奴气无孔不入,人们不敢越过礼教的束缚揭竿而起,推翻这痛苦的根源。可是“人还是要吃的”,被剥削者也需要营养,于是丧失了人性仅存的同情心与怜悯心,对位高权重者阿谀奉承,丧尽尊严,又对惨况更甚于自己之人残忍的侮辱与践踏,从中取乐。如同狂人的大哥,虽知四书五经,晓各方道理,却对邻村吃人一事抱有快意,对狂人的“不要继续吃人”的真知灼见嗤之以鼻,大发雷霆。可见人民不仅是封建国家这台巨大的榨取机器的动力,也是它坚实麻木的维持者。

鲁迅笔下狂人的时代已经过去,可谁又能说现在不是一个缺少狂人的时代?

法制建设漏洞百出,无数贪官污吏逍遥法外,真正被查的却只是冰山一角;食品安全检查年年进行,可面对满桌佳肴却依然难以安心下筷;环境污染触目惊心,却依然鲜有强力措施。这样的社会虽不至于“吃人”,倒也并不太理想。我希望狂人出现,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我自己。

愿我有一双狂人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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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话题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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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到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积累了很多,但都只是装饰,我很少看,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也在变化。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总在学校里看见那些大哥哥拿着一本书——《查理九世》,几乎像教科书一样,人手一本。于是,我便让妈妈买了两本。也许是随妈妈爱看恐怖片的性子,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了,直到深夜妈妈叫我,我才去睡觉,到了后半夜,我做梦梦到了这本书里的情节,被吓得跳了起来,奶奶都被我吵醒了。

二、三年级的时候,别人看什么我就看什么,然后让妈妈买全册,下课拿来炫耀。其实,大多数书我并不觉得好看。

四年级我就特别迷科幻小说。每次数学课的时候,我总是先把老师讲的课基本听会了,然后把数学书摆在桌面,把小说放在桌肚,让同学帮我把关。只要老师一来同学就会叫:“危险危险,老秃头来了!”然后全员拿笔,装腔作势。等老师走了,我们继续看书。

六年级,我又开始看侦探小说了。每晚,正看到高潮,妈妈就不由分说地让我睡觉去了,不过呢,我会在梦里设想接下来的情节。我有时也会在梦里把自己想成文中人物,享受骗警察的愉悦。

每次看这些书的时候,就是让自己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体验不一样的感觉。

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宇宙最后一本书》,它讲的是主人公所处在的未来,人类发明一种“针”,只要用它就可以直接得到知识,所以便没有了书的存在。那个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有钱人住大房子,没钱的只能住在集装箱。主人公在一片废墟中找到了一个老人,那个老人和主人公一样不能注射这种“针”,但是在老人的箱子里却有许多书。接下来,书就被没收了,如果我是主人公,也许也会靠这些书拯救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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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狂人日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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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鲁迅的很多作品,喜欢他的笔风和爱国忧民的情感。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也算是经典中的经典了,它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一些现象,虽然借用了一个“疯子”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上的一些问题事物,但却从中敏锐地看出了当时“人吃人”的黑暗现象,和当时人情世故中的人们的一些不同心态。

故事中的“疯子”,在平时生活中总是担心别人都想吃掉他,这看起来似乎很荒缪,但放到当时社会上却是非常贴切的。只不过故事中“肉体上”所谓的“吃人”在旧社会就成立心理上的“吃人”,而且“心理上”的“吃人”往往更加可怕。

文章中的许多片段,都让我难以忘记,举个例子吧: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糊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

这段话表面上是一个疯子荒缪的想法,认为人们说话时“唇边抹着人油”、“心里装满了吃人的意思”,实际上作者通过这些话,讽刺了旧社会的“吃人”现象。富人、官员想法设法地剥削、压迫劳动人民,他们说话的时候,何尝不是“唇边抹着人油”、“心里装满了吃人的意思”呢?

文章中最经典也最有深意的一句话是:救救孩子、、、、、、作者用这句话告诉人们:虽然当时的社会有些黑暗,大人们有的心灵险恶,但当时的孩子仍有希望变好,孩子还是纯洁的,不能让他们长大了也互相“吃人”,所以鲁迅先生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吁,这句“救救孩子”也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鲁迅先生的故事也读过很多,他“弃医从文”以手中的笔为匕首一生为了中国的劳苦大众奔劳着,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位令人尊重的巨匠,他的很多作品令人深思,从中也感受到了作者伟大的爱国情怀。

其中的《狂人日记》借助一个疯子的视角,一个“狂人”的内心世界,强有力地讽刺了当时的人们,批判了旧社会的不良风气,《狂人日记》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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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悲惨世界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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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描述了在逃犯冉·阿让和流落街头的妇女芳汀,还有她的女儿珂赛特三位中心人物的悲惨遭遇。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善良纯朴的劳动人民注定要陷入受压迫、受歧视、受凌辱境地的必然命运,愤怒地谴责和控诉了造成这一切不合理和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贯穿本书始终的冉·阿让。

年轻勤劳的冉·阿让找不到工作在难忍的饥饿驱使下,打碎了商店的一块玻璃,拿了一块面包而前后被判了十九年徒刑。出狱后,为了报复,在晚上想打死好心收留他的善良的神父。但老人待人真诚,酣然睡在一个苦役犯旁边的卓绝胸怀,深深地震撼了冉·阿让,使他握着铁钎的手慢慢地放了下来。于是他偷走了银器逃出了神父家。当冉·阿让被抓住时,神父并没有指证他,反而又把两支银烛台给了冉·阿让,并对他说:“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您允诺过我,您拿了这些银子是为了做一个诚实的人用的。”正是这句话和神父的所做所为唤醒了冉·阿让的良心。他决定遵守自己的诺言,做一个诚实、正直、仁慈博爱的人。

后来他改名换姓,在一个城市里搞了一项工业的工艺改革,发了财,做了市长,在那里济穷救苦,大做好事。当他得知芳汀的悲惨遭遇时,决定帮助她,接回她的女儿珂赛特。但芳汀未看到她的女儿就死去了。而冉·阿让也为了救出冤枉的人,在法庭上自首自己是真正的苦役犯冉·阿让。于是又被抓走做苦役。但为了履行对芳汀的诺言,在苦役中,他奋不顾身地从战船上空抢救了帆工,然后机智地逃走。到外地把芳汀的女儿珂赛特从刻薄奸诈的夫妇那里带走,并隐居在了修道院。八年了,冉·阿让和珂赛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冉·阿让为了让珂赛特得到幸福,设法成全了珂赛特和马吕斯的婚姻,并向马吕斯表白了自己曾是苦役犯。不料遭到马吕斯的鄙视,拒绝他再和珂赛特见面。当马吕斯得知冉·阿让就是自己到处寻找的救命恩人,即是受人尊敬的马德兰先生,他这才悔恨交加,立即带着珂赛特去看望老人。但是冉·阿让由于情感上受到打击,这时已处于弥留之际。老人向他们作了临终的嘱咐,便惨然离开了人生。

在书中,我被冉·阿让那颗狂热追求正义的良心所感动。正是这颗良心多少地把他箍紧而压服!他悲惨的一生中有多少次伤病,多少次重新站起来。这良心光芒四射,在安静地向他说:“现在平安无事了!”唉!这是多么凄惨的平安!

雨果的这本书从人道主义思想出发,同情劳动人民的命运。读过这本书,我被书中那种仁慈博爱道德正义的力量所感动。虽然在书中当时那种黑暗残暴的社会里,这种力量实在是微小。但在现在,在我们这社会主义国家里,这种精神却得到了发扬。就在今年这百年不遇的洪水来临之时,我们十二亿华夏儿女报着一份对祖国,对人民的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保卫祖国,保卫长江。保卫人民,读了这本书,看了报纸电视上一件件感人事迹,我也决定把自己积赞的几百元零用钱全部捐给了灾区,表达我的一片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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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狂人日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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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大的特色就是整篇文章分许多小章节。一个章节只有短短的几行,将当时社会上人吃人的现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它的出世仿佛就如混沌天地间一束光芒,更像一台放映机,它的笔锋所向,直接指出了人心矛盾之所在。朴实的语言把我拉近书中的世界。一位饱含医学底蕴的爱国人民为了唤醒麻木的国人,弃医从文,在书桌前奋笔疾书。“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结尾的一句话带给了我迷茫与困惑。

于是我一遍遍地细读着,鲁迅想要批判的不正是这吃人的社会,吃与被吃,仿佛是天经地义。但是吃人的社会不会长存,将来容不得吃人。唯有狂人,也就是以作者的眼光发现这一现实问题,因而通过作者的笔触传达给我们。我读到了作者的目光深远,以及他对未来的孩子怀抱着的希冀。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唯有文中的狂人是清醒的,他周围的人都是吃人的人,甚至连狗也是。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

短短的几行字,将国民现状暴露地一览无遗。经过历史的更迭,饱受封建礼教的国民丧失了同情心与善良心,变得麻木愚昧。而这也是作者想要折射出的现状。作者也是对未来怀有肯定,希望未来的孩子能在公平公正的世界里生活,新的民政制度能真正使中国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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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狂人日记的读书笔记初中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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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读书笔记初一【700】字 Madmans diary reading notes [700] character

一提到鲁迅的短篇小说,我头一个想到的便是《狂人日记》。虽然我只需30分钟便可以读完这只有11页的作品,但它却在我心中,使我久久无法忘怀。

民国时期,一位患有“迫害狂”症的病人写下了一册日记。日记中他的世界到处充满了恐惧。他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吃掉他,不论亲戚朋友还是街头素不相识的路人,包括他那现在正在养活整个家的大哥。狂人想:“大哥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有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除了大哥的话,还有那些周围发生的事也让这个疯子对“吃人”深信不疑:狼子村打死了一个恶人,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油煎炒了吃;一个女人打她儿子,还骂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一想到这些,狂人便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后来,狂人甚至以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人——大哥曾把死去的妹子的肉和在饭里给狂人吃。这便是那篇《狂人日记》。

这位狂人写的文字虽然杂乱无论次,但却生动的描绘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可以说,狂人是被当时的非人道主义所逼疯的。那些封建的想法,如吃恶人心肝可以壮胆,都在记中表现了出来。狂人痛恨那些封建礼教假借道德的名义,宣扬残忍和暴力。日记最后,狂人疾呼:“救救孩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反抗,和对新一代的担忧。

忆昔日,看今朝。我们现在的生活可充满了幸福。每天,父母都会笑盈盈地看着我,朋友都会欢快地与我玩耍;每天,我都放松全身心。怎么可能会觉得那些和我一样欢乐的人会吃我?

最令我感动的是狂人所说的这样一句话:“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正义和勇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的勇气正气镇压住了。”只要我们有勇气,只要正义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任何歪风邪气、封建迷信都会迎刃而解。

狂人虽然是个疯子,但他并不傻,他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真善美,并知道:因该去追求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也许正是因为像狂人那样的分子太少了,才会出现腐败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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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五年级下册阅读笔记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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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字叫《西游记》的书,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人物吧;孙悟空,原是海外东胜神州中花果山上的仙石里崩裂而出的石猴,后来,它在众猴的建议下去拜师学艺,学会了长生不老术,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等本领。得道成佛后,被尊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蓬元帅,因在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喝醉了酒,调戏嫦娥仙子,而被玉帝打入凡间投胎,不料错投猪胎成了半人半猪的怪异模样,虽然猪八戒为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爱睡懒觉,幽默滑稽,但对人情感真切,视如己出,取经路上成了调和师徒之间纠纷矛盾的中间人,取得真经后被封为“净坛使者”唐僧,原名陈玄奘,赐名唐三藏,他和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悟净;还有被称为八部天龙马的白龙马,他们几个团结一心,努力克服路上的困难。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取经是历史上一件真实的事,大约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唐太宗贞观元年620--年,年仅25岁的青年和尚玄奘离开京城长安,只身到天竺(今印度)游学。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弥勒缚妖魔”的这个章节,因为在这一回里妖怪,孙悟空,如来佛祖都很聪明。

如果你们说:“这本书好像一点意义都没有的话,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团结,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团结一心,一定能克服成长路上的艰难险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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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狂人日记的读书笔记初中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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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资料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明白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我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主角,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可是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仅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我,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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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汤姆索亚历险记摘抄笔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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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汤姆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利用了心理战术让其他人替自己刷墙,而且自己变成了“阔佬”;然后又喜欢上了同桌——贝基,并以表白。然而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背离·费恩,目睹了印第安·乔杀害鲁滨逊医生的场面。每当人们提起这件事时,他们俩都十分惊慌,最后终于为了正义说出了事实,才判波特无罪释放。后来,汤姆和贝基在山洞里与同学们走失了,困在了山洞里。并且碰上了印第安·乔,还好洞里光线暗,杀人犯才没能认出汤姆,否则他准让汤姆吃不了兜着走的。那对“情侣”返回池塘边,休息去了。他俩得救了,然而印第安·乔却困在了里面。当人们再次进入山洞,他却死在了洞口边,他是被饿死的,连蜡都吃了。汤姆和哈克再次进入山洞,找到了印第安·乔的隐藏地,并发现了一万两千多美元,在当时,已经算得上大额数目了,他俩又得上学,弄得规规矩矩,可哈克受不了,玩起了失踪,全镇人都没找到,汤姆一想,就去找了,果然,哈克藏在一个垃圾桶里。

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汤姆·索亚能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英雄,这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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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狂人日记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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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狂人日记》的题目时,感觉这篇文章好像是一个不正常的人写的,整篇文章可能写的很疯狂,也可能写的一塌糊涂。这样想着,不由自主的看下去。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我从这段话中的"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想到主人公三十年前可能就见过这个人。既然是赵家的狗,那么这个"他"肯定也姓赵。读这段话的时候,我觉得鲁迅的文章和现在我们写的文章大不相同,他的写作不用好词好句来描述,也能使我们忍不住接着读下去,就像我亲眼看见了故事中的情景。

整篇日记都在说吃人的事,"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有的是仍旧青面獠牙,抿着嘴笑。我认识他们是一伙,都是吃人的人。大哥也忽然显出凶相,高声喝道,"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

"在正常人眼里,他们为主人公做的事情是正常的。但在狂人眼里这些话会引起他的胡思乱想,怀疑他们的举动都是要吃它,狂人有些惊慌失措"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文章中描述狂人疑神疑鬼、紧张兮兮的样子,我觉得他真是可笑。

我上网查阅了一下,狂人日记的正确解释是揭露当时旧社会的黑暗的事,鲁迅把自己当成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来看这个黑暗的世界,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虚伪和本性。我又拿起书看了一遍,其中有一段狂人的话我想了半天"吃人的是我的哥哥,我自己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有些转不过弯来,我猜想着这句话的所表达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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