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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故乡》读后感精选6篇 作文大全(20篇)

导语:《诛仙》故事是从一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开始的,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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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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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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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故乡读后感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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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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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倾城之恋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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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读张爱玲,只读此一篇便罢,简短而精炼的文,不过半生缘,无需一炉沉香屑。我始终觉得,悲剧之苍凉、破碎的美感,往往是大于喜剧的。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也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间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是平凡世界中的男男女女,这些生生死死,我们又是怎能做得了主,和平年代如此,战火之时,更如是。

张爱玲用素雅的笔,摹出白流苏的样子来。她是娇小美丽的,因是常年生在单调无聊的公馆里的小姐,“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她有着与之年龄滞后的年轻,“她那一类的娇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瓷,现在由瓷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下颌起初是圆的,近年来渐渐尖了,越显得那小小的脸,小得可爱。脸庞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柳原评价她,“有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笑,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徐志摩曾在《沙扬娜拉》中说:“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短短两行,把东方女性特有的温婉、含蓄、谦逊而又娇美无限的神态描述得淋漓尽致,而白流苏,正是拥有这样神态的传统的女子。

她也是封建保守的,没有什么谋生的本领。她本是出自一个保守的家庭,文章开篇,“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又没念过两句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能做什么事?”所以,她原本是从一个老旧、保守的家庭里走出来的保守的人。她对柳原说“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这确不是谦辞,只是坦白而已。范柳原却说“无用的女人是最厉害的女人”。她是传统的中国女子,她有着自己的性情和品格,她是顶坚韧而勇敢的人。在那个女子没有地位的年代,“离婚岂是容易的事?要离就离了,稀松平常”,不然,要强的四奶奶对不争气的四爷伤透了心,她为何不离婚呢?可是她顶着旁人异样的目光,坚持离婚,回了娘家。在白公馆,她哥哥们花光了她的钱,她却受尽嫂子姊妹们的白眼,在这里,再也生活不下去了!如此,她才是一心想要嫁给柳原的。

然而范柳原不一样。范柳原在英国长大,辗转回国,他是受过新思想,见过外面的世界的人。他长得或许并不精致,但自有自己的风采。透过流苏的眼睛,我们可以看见,“那范柳原虽然够不上称做美男子,粗枝大叶的,也有他的一种风度”。在别人的眼中,“他年纪轻轻的时候受了些刺激,渐渐的就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嫖赌吃着,样样都来,独独无意于家庭幸福”。 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然而柳原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只因他追求的纯粹的爱情和生活,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是行不通的。“我知道你是不快乐的。我们四周的那些坏事,坏人,你一定是看够了。可是,如果你这是第一次看见他们,你一定更看不惯,更难受。我就是这样。我回中国来的时候,已经二十四了。关于我的家乡,我做了好些梦。你可以想象到我是多么的失望。我受不了这个打击,不由自主的就往下溜。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正如流苏看到的那样,“不知道为什么他背着人这样的稳重,当众却喜欢放肆。”以范柳原当时这样好的条件,却在三十三岁仍没有结婚,只是未找到,他真正称心的爱情罢了。

在没有任何变故之前,他们对于爱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首先流苏的处境与范柳原不同,流苏并不像他一样,是个“自由人”。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作为女子,流苏在社会中是处于劣势的,尤其是作为一个离过婚的大龄女子,流苏承受着社会、家庭以及无情的岁月对她的压力。第一次见到柳原之后,她便意识到,“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起初,她对于柳原,只是要驳回自己在这个社会中的尊严和地位,她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她决定用她的前途来下注。如果她输了,她声名扫地,没有资格做五个孩子的后母。如果赌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她胸中的这一口恶气。”

而柳原期待的则是一个自己爱,而且她也爱他的人。他想尽方法,无论是每天伴着流苏到处跑,还是惹她吃醋,无非是为了让流苏爱上自己。他曾在夜里打电话给流苏,“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那太不公平了。对于你那也不公平。”他想找一个理解自己的人 。“ ‘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早已绝望了,然而他还是固执地,哀恳似的说着:‘我要你懂得我!’ ”。纵然柳原说,“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但是,他从未这样做过。……柳原道:“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枝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他们之间,也许是爱情,也许不是。因此,如此交往下去,辗转数次的结果,最终也不过是流苏留在了香港独居,柳原自去了英国罢了。然而此时,他们虽不算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了,但仍旧是两个世界的人。

幸而这并没有到故事的结尾。生命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变数,小则影响一个人、两个人,大则波及无数民众,甚至,倾覆了一座城,而谁又可知呢?如是时,一场战火,骤然爆发了。“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场战火,不知毁灭了多少家庭,却又成全了多少心意。这场战火,让他们一无所有,“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而战火,也让他们释怀了所有算计,放下了所有负累,看清了自己的心意,看到了彼此。那堵让人想到天荒地老的墙,在他们经历了真正的沧海桑田之后,也再没有去看,曾经的白流苏,不再如此精心计算了,曾经的柳原,也不再是如此绅士风了。“……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位,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却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没有了任何的顾念,才有了最纯粹的情意。《牡丹亭》中有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正如,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或是正是为了成全一个白流苏,坍圮了多少家,倾颓了一座城。可是,对于大千世界,这终究是偶然的。幸运,抑或不幸也。万盏灯火的夜晚里,咿咿哑哑的胡琴声中,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诚然,白流苏和张爱玲有着许些相似之处,华丽而腐朽的出身,孤零零没有朋友。然而香港的陷落,可以成全一个白流苏,而偌大的上海滩,却成全不了张爱玲。“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她的故事,如血如泣,却不曾在苦难中,开出一朵花来。这场倾城的爱恋,是一个人的幸运,却是一个时代的悲凉,也是人生的悲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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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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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

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

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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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长篇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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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阅读《红楼梦》少儿版,那时我对这本书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在四年级时,我开始阅读《红楼梦》原著。捧起《红楼梦》,我不仅被《红楼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且被《梦》中那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而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红楼梦》中抑扬顿挫的诗词曲赋所迷恋,更被《梦》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而神采飞扬……于是,多次阅读《红楼梦》,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梦》追寻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

《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败的一个过程。这个故事主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主线作为方向,写出了这个大家庭中的各个故事,种种繁华。有宝哥哥爱林妹妹惊天动地,也有林妹妹葬花辞世驾鹤西去;有晴雯撕扇,也有宝玉挨打。情节引人入胜,人物栩栩如生。曹雪芹可是在这部文学宝典上费了多少心血啊!他造就了《红楼梦》中与现实的美梦,他叙述了《红楼梦》的封建贵族阶级婚姻的幻梦,他说明了《红楼梦》只是一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噩梦……但是,透过《红楼梦》,风中飘来了浓浓的酒香,雨中飘来清清的茶香,让人不禁精神一振!曹雪芹不但在情节和人物上画下了大功夫,而且还在“茶”和“酒”这两个字上费尽心思。有一位红学家说,在《红楼梦》中就这个“酒”字出现67次,就这个“茶”字出现91次。浓浓的酒在《梦》中,清香的茶也在《梦》中。《红楼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一扇让我们集中认识中国古代茶文化和酒文化的窗。悠悠的茶香和醇醇的酒香定会从《红楼梦》中缓缓飘出,这味道会引着你一遍又一遍地品读着这本茶与酒的混合品。

看,她正在拿取树枝上的雪块,用雪水煮出了一碗浓浓的香茶;瞧,那小厮正在偷偷潜入厨房,正在自个儿为自个儿倒酒呢;哟,有个客人来访,这个贵族之家的老祖宗正在为客人摆上各色各样的茶具;大家喝多了酒,正拿甘蔗汁醒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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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故乡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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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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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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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尔这个富家少爷所犯下的罪行,不也是一样。在面对自己人性中的怯懦、说谎、虚伪、善嫉、矫情、邪恶、自私、自大时,他选择的是逃避,这是一个懦弱无知少年的错误选择。他也为此付出了一生,来自心灵鞭挞、愧疚、恐惧的沉痛代价。

少年之间的友谊就本是微妙的,因身份地位不同而相互之间小心翼翼的试探。可能,这就像一个巨大的命运轮盘。因为社会地位的差距,阿米对于哈桑有种先天上的优势,因此两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阿米便能将性格中的“恶”暴露在哈桑的面前。通过有意无意的欺负,阿米在哈桑身上抒发生活中来自父亲的甚至是来自哈桑的压力。但哈桑又带给了他这么多的快乐和认同,似乎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好。最后,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同,他甚至眼看哈桑被人强暴,而仅仅是为了保住他的蓝风筝。他对哈桑感到愧疚,想让哈桑打还他,想让他们就此扯平,可哈桑还是什么都不做,甚至把烂果子抹在自己的脸上,哈桑还是如此深的在包容他,信任他,爱他。他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一股找不到出口的洪水,愧疚和怕人发现的寝食不安在折磨着他。但他依旧将他的恶发泄到哈桑身上,只因为他是仆人,他是弱势的。尔后,哈桑被他逼走了,他似乎找到了平静。

那一幕发生在追风筝大赛后的一场意外的背叛,是因为胆怯的自私性格,导致一段真切友谊的逝去。在阿米尔成年后,辗转回到饱经战火摧残的阿富汗之后,发现在种族和宗教的自我本位主义下,在政权更迭的动荡下,践踏生命都变得那般的毫不起眼。

在多年以后,有人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是父亲和仆人的妻子通奸生下的不能承认的儿子。这本来还有理可循的事就变得如此荒诞不经。 父亲的隐瞒和有意无意的比较,哈桑和阿米之间不平等的地位,阿米的自卑自怜自伤自傲,哈桑所受的屈辱痛苦,在那个身份地位等级的社会里,还有多多少少这样的故事?可能这就是在社会背景下那个叫做命运的东西。 因为阶级和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成为主仆,因为种族的对立和迫害酝酿了最终的悲剧…… 那个与他如影随形的哈桑,那个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代价的哈桑,那个在他耳边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此生却无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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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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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们师生共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难忘的小学生活。有时我被故事里好玩,逗人的内容笑得开怀不已,有时也会为他们打抱不平。

在一片金色的草房子里,有一个油麻地小学,这个学校的校长桑乔有一个聪明淘气的儿子桑桑。有一次他竟然把自家的锅砸了卖钱,用卖的钱来买鸽子,他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成了鸽子的家挂在墙上。还有一次当桑桑看到别人在河里一网就捉到了许许多多的大鱼大虾,他非常的羡慕打鱼的人,可是桑桑家没有渔网,于是他把妈妈的蚊帐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张鱼网来网鱼,捕捞到很多鱼……但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调皮的他除了挨打,就是妈妈惩罚他,把桑桑的蚊帐拿了下来,结果桑桑晚上睡觉时被蚊子咬了一身的红包。

我还认识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头,大家都叫他“秃鹤”,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玩弄,在一次广播体操中,他用了特殊的方法报复了学校,使他们的学校没能得到第一名,大家都不搭理他了。然而在一次的演出比赛中,有一个秃头连长选不来演员担任,他一心想做一个好演员,经过他的认真艰苦的排练,最后为学校争得了第一,大家都喜欢他了,陆鹤激动得哭了。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聪明淘气的男孩,但是桑桑把锅砸了换钱买鸽子和把把妈妈的蚊帐做鱼网,这样破坏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向桑桑一样的调皮的过了头。陆鹤天生就是一个秃头,心里就很难过很自卑了。他的同学不但没有同情陆鹤,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秃鹤”而且经常作弄他。使陆鹤更加的难过,同学们这样做太不应该了。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最后大家不嘲笑陆鹤了,知错就改、和睦相处的在一起学习。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体谅、关心和帮助,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面,要想对亲人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我们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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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故乡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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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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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北京折叠》读后感

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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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折叠》 中构建了一个不同空间、不同阶层的北京。

由于人口太多,等级分化,北京分为三个空间。第一空间,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清晨六点,到第二天清晨六点。翻转后,大地的另一面是第二第三空间。第二空间有两千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是清晨六点到晚上十点。第三空间有五千万人,生存时间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6点。48小时为一个周期,除非特殊许可,不可以跨越空间,逮到会被殴打,拘留,重罚。

毕竟是短篇小说,总共也就2.5万字的样子。可是越短,往往要越凝练。全文自然没有废话,一开始,说清时间“清晨4:50”主人公老刀在步行街出现,着急找一个人。因为,他要从第三空间偷偷去第一空间给人送信,找偷偷去过的人,问个路。要求送信的是第二空间的研究生,去第一空间实习,遇见了一个美人。

因为20万的好处,老刀不听劝阻,下决心铤而走险。作为50岁的老光棍,唯一的念想,就是收养的女儿能够有机会去上幼儿园。他每天辛苦工作,忍着饿不吃早饭,这样省下来的钱也就够两个月幼儿园费用。

结果不说了,有兴趣自己看,只说一下感想:

到了第一空间,老刀才发现,日出是那么的美。自己的生活里,看到的太阳一直是黄色, 第二空间看到太阳是黄色,而那一天,他才见到了很少见到的,蓝天白云,就把50岁的老刀看的入了神——这就是天堂。

当然,他去过第二空间,宽阔的街道,更多的车辆,空间转换时的优雅……尽管做了思想准备,朋友也提醒了:去了,回来只会觉得自己活得很操蛋。可是第一空间的各种景象依旧让老刀目瞪口呆。

自己从小就生活在满地的垃圾,拥堵的小巷,衣着褴褛的人们,斤斤计较,说话大声嚷嚷的居民,自己住的胶囊处所……用速度换生命,拼命干活挣一点存活的钱。仅仅是活着,没有质量可言。不过,不去和别人世界对比,一辈子也就窝窝囊囊这么过来了——这就是地狱。

第一空间的人再不济,也总是能够留下来,找个事情做。出生决定了很多事情,可以不用太辛苦,可以获得优异的生活条件,可以享受24小时的美好生活,呼吸更好的空气。

第一空间的人数正好占了总人口25%,符合二八理论,这个世界总是20%的人占据着80%的资源。

当然,想要改变,也不是绝对不可能。需要送信的研究生去过第一空间实习,也许会有机会留在那里。

老葛一眼就看出老刀从第三空间来,因为裤子的牌子只有那里有卖,而自己小时候经常穿。对,他也来自底层,靠着上军校,努力学习,研究,升值,专业……最后虽然留下做了蓝领的活,但是能够混迹于第一空间的,都是牛人。

这世界是不公平的,不论哪个时代。我们说,时间最公平,给了我们每天24小时。看看,好好珍惜吧,小说里,大家的时间居然都是不一样的。

唯一相同的,是烦恼。

这点倒是很公平,第一空间里,收信美女不开心,她不爱老头,哦,不,那是她老公,年龄差有点大,爱上研究生,又不会有未来,还抱着一丝幻想,希望老刀不要说出实情。

姑娘的老公有烦恼,自己太太那么年轻,不看紧点,麻烦不断,所以盯上老刀了。

就连负责启动城市转换的白发老者,依旧有满肚子心思:大到机器智能与人工就业之间的平衡,小到,发言稿来不及,需要延迟城市转换。

虽然很多人网评在责怪作者,说视野频发,想象力混乱,中间介绍缺少逻辑性,对于贫富两个阶层态度暧昧……可是,你能,你就写啊!国际性的奖,别人都是瞎颁的吗?作为短篇小说,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也许,这不是科幻,未来的城市人口太多,真的会这么折叠。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暗示着现实社会的阶层状况。每个国家,都有着天堂富人区,以及地域穷人区。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特殊翻译的神学作品。那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的肮脏的第三空间,不就是佛教里的地狱吗?地基就更厚重的高高在上的第一空间,就是天堂,只不过,住了六根并未清静的人。

也许,你看了,会有不同的注解,谁知道呢?

折叠的是北京,扭曲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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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科幻小说神秘岛读后感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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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敬佩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的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作品,但其中最著名的要算《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车夫祥子的坎坷生活便是主要情节。

小说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祥子是位车夫,正直善良,他希望有一辆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三年后终于如愿以偿。但抗战时,祥子被抓去打杂,他的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出来,回到厂子,但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他,使了千方百计让祥子娶自己。祥子上了当。不久虎妞难产死了。

从此,祥子堕落了,他憎恨任何人,染上了恶习。小说,真实展现了黑暗社会,特务等他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祥子会堕落吗?会沦为社会垃圾吗?

这就是祥子的可悲人生的现实,残酷与无可奈何。对于主人公—祥子,我替他无奈与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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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故乡读后感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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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兔和猫》写了一个家庭主妇三太太,在夏天给孩子们买了一对小白兔。小说就围绕着小白兔的出现和消失展开了曲折的故事情节。作者观察细致入微,描写生动,文笔清丽活泼富于童话的气息,字里行间充满了无邪的童真和诗意的浪漫。小说写的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强者和弱者,欺压者和被欺压者之间的尖锐矛盾。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弟子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英雄遭世人淡忘,被人背叛的悲伤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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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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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叔叔的小说斑羚飞渡》,它讲了斑羚等动物的生死传奇。这些动物们有快乐、也有痛苦,有灵性、也有感情。

《斑羚飞渡》讲的是:一次,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就在这时,头羊大声“咩咩”地叫了起来,所有的斑羚都害怕极了。这最危急的关头,有一老一少两只斑羚走出队伍,两只斑羚同时跃起:老斑羚跳的高度比小斑羚矮一些,跳到一半时小斑羚用四肢猛的一踢老斑羚的背!老斑羚笔直落下伤心崖,发出了最后一声哀叫。而小斑羚成功跃过伤心崖。头羊决定了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就是用老斑羚的身体做年轻斑铃的垫脚石,帮助成功飞渡过悬崖。这个办法成功了,但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整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看到这儿,我的眼圈红了,没有想到在面临种族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能想出这种办法来赢得生存的机会,我更没有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我想:我们,不要把动物当作机器使用;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不要大批 大批地猎杀它们;不要过多地砍伐树木、更不要让它们死于非命,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如果没有了动物,生态就会遭到破坏,长期下去,更会严重地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世界不会因为一种动物的消失而灭绝,却会因为生态的不平衡而逐渐衰退、老化……造成这些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人类自己!我们应该和动物做朋友。让我们一起保护:古朴国宝:大熊猫,仰鼻蓝面:金丝猴 ……这些濒临灭绝的动物。

让我们跟动物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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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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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厌倦了安稳的生活,追逐着自己的梦想,独自一人背着行囊来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泰州。所谓熟悉是因为在来之前上网查阅了许多有关泰州的资料,感受到这个枕水小城的安泰祥和包容,陌生是因为这里对我来说真的很陌生,在这陌生的城,遇见陌生的人,我,一个23的东北小伙儿,相信在泰州会过的很好。

摆渡人》这本书是我大学毕业工作之后阅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我在东北的时候买的,当时因为对它很喜欢,于是便人肉将它背到了泰州。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迪伦的小姑娘从小在小伙伴的欺负下长大,而她的母亲只懂唠叨而不懂得关爱,生活的无聊加上对生父的想念,于是迪伦便管母亲询要生父的电话,在她的苦苦哀求下,母亲终于给了迪伦生父的联系方式。在得到父亲的同意后便怀着激动之情踏上了看望生父的旅途。造化弄人,不料的是,她在火车上给父亲编辑短信就要发出的瞬间,火车发生了事故,迪伦成了火车上唯一“幸存者”(加双引号是因为其实她是事故唯一的死者)于是灵魂出窍,遇到了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人——崔斯坦,迪伦的灵魂摆渡人。在迪伦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荒原中,一路遇到了很多的妖魔鬼怪要把迪伦这个纯净的不能再纯净的灵魂拉向无尽深渊,崔斯坦都尽全力去保护迪伦免受伤害,于是迪伦慢慢的爱上了自己的这名摆渡人,虽然摆渡人是不应该也不可能有情感的,但是迪伦对摆渡人的关心与信任慢慢的唤醒了摆渡人几百年对情感的麻木。最终两人一同回到了迪伦生前的世界,永不分离。在本章的结尾也描述到,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到:“我在这里”的感人一幕。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本书的作者克莱尔对情节的设定真是下足了功夫,对故事节奏的把握也是做到刚刚好,在与作者做思想和情节交锋的时候我永远想不到下面竟然是这样的剧情,全书以“爱”贯穿中心,以迪伦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把迪伦可以为爱奉献出一切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惟妙惟肖,也通过当妖魔鬼怪一次次想把迪伦拉向无尽深渊的时候崔斯坦都尽全力保护迪伦,他的善良,有担当,勇敢,有原则的人物精神也深深的烙在了读者的心中。全书对情节的设置一环扣一环,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禁为迪伦和崔斯坦之间发生的一幕幕惊险情节而感到紧张和担心,真的把读者带入到情节中,与迪伦一同被崔斯坦摆渡着。读毕全书,脑中不禁蹦出这样一个想法,其实不只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我觉得迪伦更加是崔斯坦思想的摆渡人,迪伦用尽自身全部的力气无时无刻不感染着崔斯坦,摆渡着崔斯坦作为一名摆渡人故步自封的思想。这同时也体现了信念的重要性,迪伦始终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回到荒原找到崔斯坦就可以与他一同穿过荒原回到自己生前的世界,与崔斯坦互相珍惜,永不分离,这正是因为这个坚定的信念一直鼓励着迪伦给她力量,让她得以在没有摆渡人保护的情况下穿过荒原,经过一个个安全屋之后最终找到崔斯坦与他重逢,当看到这一幕,内心只有慢慢的感动。同时也联想到自己,年轻人只有拥有坚定的梦想和信念,一步一步脚踏实地走下去,去争取去拼搏一定会风雨后见彩虹,对爱情也一样,如果一个人对爱都不主动,谁又帮的了你呢?

读完这本《摆渡人》,书中对爱的歌颂,对梦想的执着,对困难的无畏,给我的内心带来不小的触动,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让我直到现在才感悟到书中的真谛,让我有勇气写下这篇读后感并分享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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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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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我闲着无聊,便拿起一本名叫《神秘岛》的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一般读书的时候都先看简介,我翻到第一页,就看到了简介的内容。

上面是这样说的,美国南北战争时,有五个逃犯,乘气球逃跑了,这五个人中有:斯密斯、纳布、热带翁·斯皮莱、彭克·罗夫、哈伯,他们掉在一个荒岛上,经过几年的努力,最后终于回家了。

刚开始,他们什么东西都没有,都差点饿死了,但是他们团结互助,依靠自身拥有的智慧和知识,成为不屈不饶的生存者。

这本书最让我佩服的是一个就是来自新西兰的十五岁少年赫伯特·布朗。他年龄比我大不了几岁,他十分聪明好学、上进,他脑子里充满各种各样的生物学知识,小小年纪,堪称生物专家。他在生物学方面的知识,不仅让我这样的小学生感叹,就连书中其他几个有着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主人公都佩服不已。这位小天才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不仅发现了用来做面包的“面包树”,用来驱除蚊虫和瘴气的桉树,还发现了各种新鲜的蔬菜,可以治病的药草,以及彭克·罗夫最喜爱抽的烟草,为这批岛上的“流浪儿”居民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古人说“自助者,天必助之。”在到处充满危机、无人居住的荒岛上,居民们却能够如此安逸地生活,除了他们拥有勇敢、顽强和智慧的品质之外,他们还有丰富的知识和才能,更重要的是,这个岛是个神奇的岛!岛上拥有丰富的矿产供他们所需。

我时常听老师讲,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风浪不知什么时候会到来,如果陷入绝境,遇到不测时,我们需要储备足够多的知识和能量,为那些不可预知的危险境遇做准备,才使自己不至于在今后的生活中陷入绝境。

读了这本《神秘岛》,我感受到,今后,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像书中的十五岁少年赫伯特·布朗一样,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为今后的生活做好储备,就算到了荒岛上,依然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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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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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观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不错的推理小说东野圭吾的《白夜行》,突然对推理小说产生了兴趣,故事很长,刚开始的时候感觉每个章节的连贯性不好,一个故事跳到另一个故事,前一章说的是这几个人物。后一张就出现完全不相干的人,感觉有点看不下去了,但是读着读着所有的章节都会联系到一起,觉得每一个段落都有伏笔,都是围绕着两个中心人物,在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看到一半的时候真的很想看看结尾到底会怎样,两人的命运将会如何,终于忍着看到最后,推理小说真的有很大的吸引力,有的结局完全超乎你的想象,但我觉得结果不是重要的,关键是在看小说的过程中引起的思考,每个情节仿佛都在脑子里形成一个影像,每个章节都引领着你想看下一个章节。

看完小说之后我又看了电视剧版的,是由山田孝之、绫濑遥、柏原崇主演的,总感觉和小说有些不同,小说中男主角桐原给我的感觉就是什么都会做,很神秘,很黑暗。而看完电视之后觉得桐原其实很善良的,反而对桐原有种同情,把所有的罪恶都拦在自己的身上,让心爱的人永远幸福,守护心爱的人,可能是电视剧的导演对桐原带有感情色彩吧,不过这点小说的最后感觉也有所体现。总而言之,是一部很好看,很值得推荐的小说。听说《幻夜》是它的姐妹篇,准备也拜读一下。

小说简介:

《白夜行》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被众多“东饭”视作东野圭吾作品中的无冕之王,被称为东野笔下“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出版之后引起巨大轰动,使东野圭吾成为天王级作家。2006年,小说被改编成同名电视连续剧,一举囊括第48届日剧学院奖四项大奖,与图书一同为作家带来如潮好评,使他成为日本、韩国与中国台湾等地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句象征《白夜行》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事件片段如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爱情之中悲切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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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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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先生所著,与其说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这是一本回忆录。路遥先生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从儿时经历到成长历程,与书中的孙少平有许多相似之处。

孙少平在书中是一个勇于逃离现实牢笼的人,幼时的他有些许自卑,渴望被关爱,所以当郝红梅为了逃避流言远离少平时,孙少平会被如洪水般的压抑和孤独感所击倒。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平被文学的夺目光芒所吸引,从那时开始,才是真正的成长。在那个偏僻的双水村,也许有许多心怀大志的人,但绝少数人有孙少平那种“冒险”的勇气。传统局限的思想封闭了人们的内心。从小的耳濡目染让那些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坚信自己的未来,只可能是一个普通的庄稼人,这是思想和心理上的误区。

而孙少平为什么能突破现实的禁锢?不仅是因为内心的强烈渴望,更重要的是有志同道合的人来支持,那个人就是田晓霞。田晓霞的家庭背景远比孙少平来得好,这个开朗活泼热爱文学的女生,不仅在物质上,也在精神上,给予了少平莫大的支持。没有了家庭的牵绊,田晓霞外出闯荡的决心远比少平的坚定,甚至可以说,没有田晓霞的出现,少平不会有那么多精彩的人生阅历,文学给予他们一笔精神财富,这些因素使孙少平逃脱了变成一个像大哥少安一样的农民的命运,逃脱了内心的传统思想。他的灵魂得到提升,这也是少平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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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呐喊鲁迅读后感一:呐喊读后感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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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一直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在他诸多的作品中,我尤其喜欢的是《呐喊》这一本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根据鲁迅先生自己对这本小说集的描述,他是这么说的“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我喜欢这本小说集的原因不仅是里面收集小说之丰富,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看透这一本小说,我们可以看清更多中国人的本质。《呐喊》收集了鲁迅先生写于五四运动前后的小说,从小说里面故事的发生年份到今也有90多个年头。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再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还是不由自主的沉重下去。

初读《狂人日记》还是在中学的课本上,但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那么高的智商去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纵使老师在前面讲得慷慨激昂,我们在底下却听得糊里糊涂。看到文章写的是满篇的“吃人”,自己倒是吓了一跳,以为小说所说的“吃人”就是活生生的把一个人吃下去,那时候还觉得说古代的人怎能如此恐怖恶心。现在距离第一次读这篇文章已有七年,七年的时间过去了,再一次读完狂人日记,眼里看到的还是满篇的“吃人”,只是此“吃人”不是彼“吃人”。狂人眼里的“吃人”,是不见血肉的吃人,是封建文化对人的自由个性的践踏,从而来消灭人与人的感情,让这个世界变得冷酷无情。在狂人的世界里,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他有着变态的心理,把正常人的交往都看作是吃人的行为的一部分;他又有着混乱的逻辑,能将两个不相连的事务给联系到一起;他也是一个有着虚幻幻觉,就像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他翻开历史一查,找到的不是年代,而是“仁义道德”。对于那个年代来说,狂人的确是个疯子,他反对封建礼教,反对封建家族制度,他是站在那个年代前列的启蒙者,不被那个年代所包容,所以,他被认为是“疯子”。

《阿Q正传》是《呐喊》里面另外一篇我比较喜欢的小说,这一篇小说鲁迅先生写于1921年。透过这篇小说,鲁迅先生主要想向我们展现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社会现象和中国人的面貌。我喜欢这篇小说的原因是鲁迅先生透过阿Q给我们展示一个典型的传统中国人的形象。虽然很多人对阿Q精神抱着的是一种反方的态度,我则不然。打从心底里来说,我认为阿Q是一个很可爱的形象,虽说他骨子里有着民族的劣根性,但实话说,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清高的存活着呢?鲁迅笔下的阿Q,无权无势,处在社会的底层,在封建旧社会,受到了人们的耻笑和压迫还得忍气吞声。但他又和别的人不同,别的人都安分守己,唯唯诺诺的过着自己的生活。阿Q就不同了,不仅不单调,还敢于提高自己的身份,声称自己姓赵;自己不适应城里的生活,却反过来把城里的生活给大大嘲笑一番;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反过来说别人的东西不好。他时时处在不平等的状态下,却时时处在欲望和求之不得的矛盾中。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靠精神胜利法来维护自己的面子。阿Q和其他底层人物最大的不同就是阿Q太好面子了,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他却时时想过上最高质量的生活。这种梦想有错吗?照我说阿Q是没错的,谁活在世上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好一点呢?阿Q也只是想让自己有个舒适的生活,有个女人可以陪着自己走完一生而已,这样的想法有过么?只是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错了罢了。

读完鲁迅先生的小说,感触有很多很多。少了一份对社会的天真,多了一份对人生的思考。虽说社会已经在向前发展,但每一时期,社会总是会有很多人可以成为鲁迅笔下的小人物,不同的只是会不会有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笔者,敢于去用尖锐的笔锋去揭穿社会的种种恶劣现象。“我以我血荐轩辕”这一句话,我想便是对鲁迅先生的高度概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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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彷徨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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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有那么一点多多少少的沉重感。其实,彷徨主要源自于责任、期盼和压力。因而,承受便是生命的一种需要的方式了。我们不可能也决不能无任何负载地来往与世,做为人,必须有所承受,承受我们需要承受的东西。在这现实与理想的王国里,我们承受着亲人与故人对自己寄予的热望和要求;在生活路途上,我们承受着来自世俗的各种恶意和善待;在情感的海洋里,我们承受人生变故中的各种打击和煎熬。

当我们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起时,就会感到周身的血液如禁锢在坛子里的葡萄酒,有一种想把这坛子打破的冲动。

其实,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问题很简单,人们从懂事的那一天起,总在努力学习适应环境,努力做到与别人和谐相处。但恰恰忽略了一点:忘记了学会与自己快乐相处。而正是在这一点,才导致了我们种种的烦恼与痛苦。

这个时代比以往更看重个人的价值取向和人生奋斗的精神,每个人面前都隐伏着万千机遇,而最大的机遇却是洋溢于你生命中的乐观和欢喜。“纵然是漂流四方,也要边走边唱。”自觉地享受着实在的生活,又被高远的希翼所牵引,那该是如鸟在林的快乐啊——所有的树木清风都适合你。彷徨读后感我们的心灵是脆弱的,需要经常地鼓励与抚慰,长长自我激励,自我表扬,会使自己的心灵快乐无比。

一个人只有时刻保持幸福快乐的感觉,才会使自己更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只有快乐、愉悦的心情,才是创造力和人生动力的源泉。只有不断给自己创造快乐,与自己快乐相处的人,才能远离痛苦与烦恼,才能拥有快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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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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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定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概率又有多大呢?

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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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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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末世,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夹攻下已成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跻身文坛为数不多的文学佼佼者。可见《骆驼祥子》浓郁的古都风情,市井气息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艺术魅力,在文学上何等显赫,让中国文学真正拥有了劳动者的穷苦世俗社会风情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圈子,大杂院的生活,随同祥子的命运走向绝望,走向暗淡。祥子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也带着自己一份勤劳与坚忍走向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祥子认准了拉车一行,凭着他的坚毅和率性,终于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韧不拔、恒心和毅力不正是做人处事之道?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国当时社会环境是军阀混战,容不得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但是风雨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反抗着命运,克己地拉车重新白手起家。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正如俗语所言,人生的道路并不都是那么平坦的,千辛万苦得来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次成为泡影。为了追求自己一直向往的理想,他再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之又失去他喜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打击的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它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它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的确,哀大莫过于心死,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就这样走完了他曲曲折折的一生,不带走什么,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可鄙、可悲的命运。

故事已结束了,闭目良思,它给予我们怎样的启迪?哲人察堂下之影而知日月之行,观一叶之落而知秋之将至。在整日的忙碌中,触风雨,犯寒暑,一路坎坷,挫折窘迫道不尽。回首望去,身后的小路曲折不平。清茶的芳醇,需要热水的滋润;人生的美丽,更需要挫折的鼓舞。

在面对挫折的时候,智者总是善于自己勾勒出一幅水墨画;而愈是心急如焚,一蹶不振者,才总是让油彩污染了画卷,不知所措。而祥子便是鲜活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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