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鲁迅小说《故乡》读后感精选6篇 作文大全(热门20篇)

导语:《诛仙》故事是从一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开始的,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浏览

4718

作文

473

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 加入清单

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 加入清单

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左耳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073 字

+ 加入清单

饶雪漫著《左耳》讲述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生动地塑造了李珥、吧啦、张漾、许弋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的形象,并用极富张力的文字完美展现了当下青年人成长时期的疼痛和美好。

小耳朵——这是一个性倔强中带有对“爱情”执着的女孩。请让我们记住,这个美好的女孩在17的年华中带给我们的感动。十气岁的小耳朵有着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并且有着这个年龄对爱情的羞涩和勇敢.她对友情的坚贞,对朋友的爱护,让人佩服,她身上有着与我们大多数人的思想是一样的。小耳朵温柔坚毅,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个性里却有着执着和爱的倔强。其实小耳朵是这部悲剧里最幸福的人了吧,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小耳朵的幸福来之不易,但是小耳朵这么一个即使伤痕累累却仍尽力追求自己幸福的纯真而坚强勇敢的女孩,谁又忍心看着她不幸福呢?

吧啦是最让人心痛的孩子。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吧啦是不幸的,当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触碰到幸福的时候,却不知下一刻的她被远处车辆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但吧啦又是幸运的,她对感情是那么认真,爱上了帅气的张漾,不惜为他去欺骗许弋,结识了乖乖女小耳朵,对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心怀感激。

而张漾,一开始接近吧啦和她恋爱只是想气气“好学生”许弋而已,但吧啦的死让他深深愧疚。后来,父亲告诉了他“母亲改嫁”的真相……张漾的心里终于没有了仇恨。爱上小耳朵,爱上那个单纯的女孩。不惜一切,要让小耳朵幸福。当他终于放下仇恨,为亲人冲向火海的那刻,我们知道,张漾是真正的长大了,他是真正拥有了重新幸福的权利。我们很高兴,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这个干净俊朗的男孩子终于蜕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许弋,这个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他是最让人难过的了吧,好傻的孩子啊。其实,许弋一直都没有变坏。他只是一直没学会如何去爱。对于这个男生,我们总是不懂得如何责备。请记得,他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模样,请记得这个纯白的男孩子,美好得如同被放逐人间的天使。

喜欢《左耳》中的这样一句话“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请你相信,总有人会在自己受伤时在自己的身边陪着自己。

最后的最后,故事的结局没有结束。灿烂的花季雨季,细细品读饶雪漫的《左耳》,带我的不仅仅是对友情的重新认识,更多留下的是那份对青春的重新审视。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736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叔叔的小说斑羚飞渡》,它讲了斑羚等动物的生死传奇。这些动物们有快乐、也有痛苦,有灵性、也有感情。

《斑羚飞渡》讲的是:一次,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就在这时,头羊大声“咩咩”地叫了起来,所有的斑羚都害怕极了。这最危急的关头,有一老一少两只斑羚走出队伍,两只斑羚同时跃起:老斑羚跳的高度比小斑羚矮一些,跳到一半时小斑羚用四肢猛的一踢老斑羚的背!老斑羚笔直落下伤心崖,发出了最后一声哀叫。而小斑羚成功跃过伤心崖。头羊决定了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就是用老斑羚的身体做年轻斑铃的垫脚石,帮助成功飞渡过悬崖。这个办法成功了,但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整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看到这儿,我的眼圈红了,没有想到在面临种族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能想出这种办法来赢得生存的机会,我更没有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我想:我们,不要把动物当作机器使用;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不要大批 大批地猎杀它们;不要过多地砍伐树木、更不要让它们死于非命,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如果没有了动物,生态就会遭到破坏,长期下去,更会严重地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世界不会因为一种动物的消失而灭绝,却会因为生态的不平衡而逐渐衰退、老化……造成这些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人类自己!我们应该和动物做朋友。让我们一起保护:古朴国宝:大熊猫,仰鼻蓝面:金丝猴 ……这些濒临灭绝的动物。

让我们跟动物做朋友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故乡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19 字

+ 加入清单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 加入清单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与你相遇好幸运。——后记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32 字

+ 加入清单

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伟大的作家,他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写出了无数感动人心的作品。寒假里,我读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其中《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难过啊,真的可以用“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来形容。

他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寄宿在外祖父家,凶狠的外祖父经常毒打阿廖沙,有一次还差点把他打死!,他10岁左右又失去了母亲,由于无法忍受在外祖父家的生活,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他的童年真的是饱受了生活的所有艰辛和痛苦。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习,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最终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高尔基的童年真的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仅没有痛苦与斗争,整天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甚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在整日地埋怨老师管的太严,妈妈太唠叨……真是和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已经12岁了,连自己的内衣都是妈妈给洗,妈妈说:“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可是我却整天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跟同学闲聊、上网打游戏……现在想想,哎,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如果让我处在阿廖沙那样的境地,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勇气有能力活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明白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是灰暗的.,充满苦难的,但是他总是用笑来面对困难,不放弃!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好好充实自己,让自己的童年不再留有遗憾!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鲁迅全集读后感

全文共 1190 字

+ 加入清单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色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习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可以拿起一本喜欢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因为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欢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同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可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所以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讨厌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讨厌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直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接受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因为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因为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希望可以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 加入清单

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小说《北京折叠》读后感

全文共 1192 字

+ 加入清单

夜读北京折叠,想有些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但只觉茫然无措。读那短片到像是在北京生活一样,结束了便结束了。

说是科幻,总觉还是以超现实主义小说来定义要合理些。故事就像今天的风吹昨天的云一样平淡无奇,但吹过终究背后发凉心跳加快,窗外世界的无助冷冰冰地窥探着每一个未关灯的窗。

故事很简单,一个生活在平民窟的三等公民老刀去政府大院给住在CBD的二等公民秦天送信,故事假定三个阶乘没有民间通信(这就是现实并不需假定),生活次序以地面翻转人为决定(这个我也不知可否,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入睡后世界是如何运转,就像人类假定了树是绿的花是红的,这个人们定义的‘色盲’即可反驳)。

故事没有《黑镜》或《1Q84》那样的矛盾激化,暖昧中充斥着无奈,在第一空间的老刀全然没有刘姥姥进大观园般欣喜,故事中人物的麻木像你我一样在生活的沼泽越陷越深,或者说我们就是故事里的老刀秦天吴闻。并不是我们对世俗对规则没有抱怨,只是傍晚举着雪花操爹骂娘,一早又像孙子一样吹嘘遛马。

老刀像大多数人一样过着机械般没有希望与失望的日子,把全部押在孩子身上,他们总说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为了你怎么怎么样,仿佛他们悲剧的一生只为你,他们没有反抗没有想法苟且的在世上残喘,好像没有年轻过或者说忘记了自己曾经年轻。

彭蠡是读过几本书的小知识分子,年轻时靠着自己的勇气和一些才识在制度的漏洞下少赚了几笔,也没有反抗精神或多少不满情绪,安逸的守护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与世无争。

书中有八个青年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前四个只会抱怨自己阶层生活环境的不满,也可以说是在嫌弃自己只是自己浑然不知,就像神经病从不说自己有病,醉酒者都说自己没喝多,他们也有理想有对生活无限可能的期盼,只是现实把他们摔疼了不愿再提。后面生活在第二世界的青年,他们对自己的世界不闻不问,削尖脑袋也要往第一世界爬,他们宁愿在大院做狗也不想怀揣梦想,也许做狗就是他们的梦想。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现在70%多的人渴望走仕途,这是社会的悲哀,我就不信那么多人愿意为人民服务去做公仆,他们大多想过上班看报下班吹牛的退休生活。还是有些人愿意靠自己去改变世界的,要不我们会停滞不前,像拿破仑,乔治华盛顿,林肯,甘地,曼德拉。。。但有些自认为站在真确的队伍里做着丧尽天良勾当,像勃洛欣,戈林,格瓦拉(如果给你一个杀掉死神的机会你敢下手吗?)。。。好像跑题了,这些不提也罢。

书里还有爱情,秦天像我一样做着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梦,女孩依言像大多数女子一样对爱情充满幻想却不愿放弃金丝窝,这当然不能怪那女孩,只是男权社会下女子的无助所致。

唯利是图的商人吴闻,宁愿改变规则也不承认错误的老者,想家但不回家的老葛。

故事没有架空在现实之上,也没做夸大其词,只是对当下的陈述,每个人都是沉默的,在这里沉默恰好是最有力的反抗。但现实中我们却不能沉默,如果我们都不对社会说不,那它会默认自己是合理的,我们会亲手创建我们的柳京饭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 加入清单

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 加入清单

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 加入清单

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被里面的故事感动了。里面有一篇文章叫做《费鲁乔的血》,读了以后让我回味无穷。

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在藏族一个小村庄里,就在这一天,一个小孩出生了,爸爸给他起名叫费鲁乔,妈妈在不久后出外看病了,医生说:“他得了伤风,已无药可救”。不久后,妈妈便与世长告辞了。费鲁乔到了11岁时,爸爸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了,临走时还留了一大笔钱锁在了箱子里,就走了,这时家里就剩下了费鲁乔和他的祖母在家了。

这天晚上,不幸的事发生了,晚上九点多钟,祖母焦急的做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等着费鲁乔,生怕他会出事。不一会儿,费鲁乔回来了,他全身衣衫不整,“肯定又和别人打架了”祖母说,“奶奶,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费鲁一下子扑到奶奶怀里,“好妈,认识到错误就好。”于是,他们俩就走进屋里,奶奶给费鲁乔讲道理,忽然听到吵吵声,费鲁乔说:“可能是风吹声吧。”“是啊”忽然,窗户打开了,进来两个黑衣人,一个用手抓住费鲁乔,一个抓住祖母捂住它的嘴,对他说:“你老子把钱藏哪儿呢?”“我知道,在箱子里。”于是,那个男人移到那边,用一个东西把锁孔一转就解开了,把钱都扔进袋子里,一阵风吹来,把这个蒙面人脸上的黑布吹下来了,“啊,尼尔”“住嘴,死老太婆”,于是将刀拔出,刺向祖母,费鲁乔以闪电般的速度冲过去,挡了这一刀,两个人急忙逃走,费鲁乔也倒在地,刚才那一刀正命中他心脏,这个小斗士的灵魂也早以飞到天国。

我们真应该学习费鲁乔的精神,勇于改错、舍已为人、尊敬长辈的精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__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故乡》读后感[200]

全文共 243 字

+ 加入清单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 加入清单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鲁迅《药》读后感

全文共 305 字

+ 加入清单

》写于20XX年4月,作品通过对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的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作品以华老栓夫妇给儿子治病为明线,以革命者夏瑜被反动派杀害为暗线,两线交织,结构故事。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故乡读后感

全文共 336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一篇使我鲁迅的《故乡》。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离别家乡二十多年后,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的深切的感受,以及所见所闻。这篇小说中多次提到了闰土这个名字,这是他小时候曾经陪伴鲁迅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的一个好伙伴,他让鲁迅增长了见识。但正当鲁迅想再次回到故乡,和闰土一起重温一下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之分的,尤其是那个年代。鲁迅万万没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闰土已经完全变了。

闰土的一声“老爷”让鲁迅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读到这里,我才感觉到旧社会主奴的差别竟是那么大!我不得不对生活在旧社会的人感到无奈。文章结尾的那句话,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最佳心声: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世界上本没有差距,差距有时候存在于自己的内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

“偷懒”并不是一个好的词语,但在班主任工作里,会“偷懒”却是一种大智慧。

刚做班主任时,觉得学生特别小,所以事事都想为他们操办。当然,年龄阶段不一样,在班级管理上班主任的工作也不一致。都说一年级孩子不好带,其实累就累在第一个月,往往我把开学第一个月做为学生的习惯养成月。首先告诉学生学校的校规,接下来就是监督工作,每天勤快点,看餐厅,守宿舍。一个月后,学生的行为习惯就会得到很好的改善,之后的一个学期都不用费大工夫。一个月的“勤”,换来一个学期的轻松。

班主任工作繁琐,耗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有时候却得不到学生的认可。书中说到不要把学生管死,处处都管并不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太强势了就会有学生消极抵抗。做班主任,如果只满足于管理指标上达标,而忽略学生的心灵影响和个性化发展,那么就会使得学生对班主任丝毫不领情,更严重的可能会使学生心存怨恨。“懒老师造就勤学生”,转变自己的心态和思路,把学生能做的事情甩手让给他们做,老师解放了,学生相对也解放了,他们监督自己,也监督别人,真正做到自主。

一个高效的工作习惯能使老师们受益终身,而不良的、低效的工作习惯亦可以贻误一生。经常和学生在一起,一个低效的习惯会让学生受到影响,因此,工作中养成好习惯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也可提高工作效率。

其实,在班主任工作中,真正的偷懒并不是不做事,而是知道如何将个人能量真正发挥到最大化,用有效的时间做高效的事情。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