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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故乡》读后感精选6篇 作文大全经典19篇

导语:《诛仙》故事是从一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开始的,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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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祝福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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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无意间,我看起了鲁迅的小说《祝福》,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写的文章。题中的祝福,主要指主人公的“四叔”家——鲁镇的一种民风民俗。但读完整篇文章后我才发现这个“祝福”更带有一点讽刺意味。

祥林嫂,一个生活中充满悲剧的大嫂。文章的一开头,他便是以一个乞丐的身份出现的,可是他却没找“我”讨钱,而是问了我一个问题——“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而“我”却是一种“说不清”的回答,以至于祥林嫂在夜里便死了……

祥林嫂不是鲁镇人,是“我”四叔在一年的冬初,从老卫婆子那里买回来的,原来祥林嫂的老公死了,她的婆婆便把她卖了过来,虽说他是个寡妇,但干的工多,“四叔”也就把他留下来了。

后来他就被她娘家人拉走当别人家的媳妇了,而且生了一个儿子。可好景不长,男人断送在伤寒上,儿子又因看管不严,给狼衔去了,只好又把她领来了。

可有因她败风俗,祭祀时便不让她插手,一切饭菜,都由“四嫂”做,否则,不干不净的东西,祖宗是不吃的。最后她越来越不中用,只好叫她会老卫婆子那里。

最后不用我说——她死了……在“祝福”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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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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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厌倦了安稳的生活,追逐着自己的梦想,独自一人背着行囊来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泰州。所谓熟悉是因为在来之前上网查阅了许多有关泰州的资料,感受到这个枕水小城的安泰祥和包容,陌生是因为这里对我来说真的很陌生,在这陌生的城,遇见陌生的人,我,一个23的东北小伙儿,相信在泰州会过的很好。

摆渡人》这本书是我大学毕业工作之后阅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我在东北的时候买的,当时因为对它很喜欢,于是便人肉将它背到了泰州。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迪伦的小姑娘从小在小伙伴的欺负下长大,而她的母亲只懂唠叨而不懂得关爱,生活的无聊加上对生父的想念,于是迪伦便管母亲询要生父的电话,在她的苦苦哀求下,母亲终于给了迪伦生父的联系方式。在得到父亲的同意后便怀着激动之情踏上了看望生父的旅途。造化弄人,不料的是,她在火车上给父亲编辑短信就要发出的瞬间,火车发生了事故,迪伦成了火车上唯一“幸存者”(加双引号是因为其实她是事故唯一的死者)于是灵魂出窍,遇到了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人——崔斯坦,迪伦的灵魂摆渡人。在迪伦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荒原中,一路遇到了很多的妖魔鬼怪要把迪伦这个纯净的不能再纯净的灵魂拉向无尽深渊,崔斯坦都尽全力去保护迪伦免受伤害,于是迪伦慢慢的爱上了自己的这名摆渡人,虽然摆渡人是不应该也不可能有情感的,但是迪伦对摆渡人的关心与信任慢慢的唤醒了摆渡人几百年对情感的麻木。最终两人一同回到了迪伦生前的世界,永不分离。在本章的结尾也描述到,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到:“我在这里”的感人一幕。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本书的作者克莱尔对情节的设定真是下足了功夫,对故事节奏的把握也是做到刚刚好,在与作者做思想和情节交锋的时候我永远想不到下面竟然是这样的剧情,全书以“爱”贯穿中心,以迪伦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把迪伦可以为爱奉献出一切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惟妙惟肖,也通过当妖魔鬼怪一次次想把迪伦拉向无尽深渊的时候崔斯坦都尽全力保护迪伦,他的善良,有担当,勇敢,有原则的人物精神也深深的烙在了读者的心中。全书对情节的设置一环扣一环,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禁为迪伦和崔斯坦之间发生的一幕幕惊险情节而感到紧张和担心,真的把读者带入到情节中,与迪伦一同被崔斯坦摆渡着。读毕全书,脑中不禁蹦出这样一个想法,其实不只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我觉得迪伦更加是崔斯坦思想的摆渡人,迪伦用尽自身全部的力气无时无刻不感染着崔斯坦,摆渡着崔斯坦作为一名摆渡人故步自封的思想。这同时也体现了信念的重要性,迪伦始终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回到荒原找到崔斯坦就可以与他一同穿过荒原回到自己生前的世界,与崔斯坦互相珍惜,永不分离,这正是因为这个坚定的信念一直鼓励着迪伦给她力量,让她得以在没有摆渡人保护的情况下穿过荒原,经过一个个安全屋之后最终找到崔斯坦与他重逢,当看到这一幕,内心只有慢慢的感动。同时也联想到自己,年轻人只有拥有坚定的梦想和信念,一步一步脚踏实地走下去,去争取去拼搏一定会风雨后见彩虹,对爱情也一样,如果一个人对爱都不主动,谁又帮的了你呢?

读完这本《摆渡人》,书中对爱的歌颂,对梦想的执着,对困难的无畏,给我的内心带来不小的触动,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让我直到现在才感悟到书中的真谛,让我有勇气写下这篇读后感并分享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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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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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叔叔的小说斑羚飞渡》,它讲了斑羚等动物的生死传奇。这些动物们有快乐、也有痛苦,有灵性、也有感情。

《斑羚飞渡》讲的是:一次,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就在这时,头羊大声“咩咩”地叫了起来,所有的斑羚都害怕极了。这最危急的关头,有一老一少两只斑羚走出队伍,两只斑羚同时跃起:老斑羚跳的高度比小斑羚矮一些,跳到一半时小斑羚用四肢猛的一踢老斑羚的背!老斑羚笔直落下伤心崖,发出了最后一声哀叫。而小斑羚成功跃过伤心崖。头羊决定了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就是用老斑羚的身体做年轻斑铃的垫脚石,帮助成功飞渡过悬崖。这个办法成功了,但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整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看到这儿,我的眼圈红了,没有想到在面临种族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能想出这种办法来赢得生存的机会,我更没有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我想:我们,不要把动物当作机器使用;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不要大批 大批地猎杀它们;不要过多地砍伐树木、更不要让它们死于非命,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如果没有了动物,生态就会遭到破坏,长期下去,更会严重地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世界不会因为一种动物的消失而灭绝,却会因为生态的不平衡而逐渐衰退、老化……造成这些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人类自己!我们应该和动物做朋友。让我们一起保护:古朴国宝:大熊猫,仰鼻蓝面:金丝猴 ……这些濒临灭绝的动物。

让我们跟动物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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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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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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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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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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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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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我们都很喜欢的一位作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朝夕拾》是我们学过一部作品,《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作文库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 师藤野 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死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 ‘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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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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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穗的确人如其名,她像雪一样美丽,却见不得阳光和热度。她又不似雪那般纯洁,她的精神或许随着她的肉体在小时候就已经扭曲,或者她本身就是扭曲的,只是一只披着美丽皮毛的狼。

整部小说一层层为大家抽丝剥茧,吊足观众胃口的同时不忘了放出一些线索,读完的一刹那,仿佛在钝刀起舞,既不能痛快去死,也不能舒适安稳。

每个人对雪穗都有不同,有些人,觉得她是恶魔,有人觉得她是天使,有人认为她和亮司的爱情感动,但我读雪穗的故事却不禁脊背发凉。很多时候,人们就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如同一成一样,即便知道了她的本性不善,还是会不自觉的被她的妖媚吸引。看过《白行》之后,再看人们对亮司和雪穗的态度我不禁发现,还是有很多人对这两人非常同情,而在我看来,这两人的本性无疑是卑劣的。如老警官总是提到的那个比喻一样:枪虾和虾虎鱼,自然界中很自然的共生关系,反映到人身上却让我看到了卑劣的动物性,为了利己之事不惜伤害她人。我心中的雪穗是邪恶的,母亲死亡,她功不可没,或许从很多年前她就不停的在策划,不然她不会提前找好下家,等着收养她的下家,等到时机成熟,再安排司亮目睹他父亲的苟且,恐怕在这之前,雪穗已经开始勾引司亮;面对母亲,或许也是她日日诱导,在某天诱骗母亲喝下能使人安眠的药物,后又特意延迟回家的时间,拿走母亲的一百万,自导自演出一出好戏;其实这两件事,只是她的反抗而已,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原谅。

原著故事的叙述中,雪穗与亮司基本没有什么接触,别说只字片语,就连面对面的对视都没有。在目睹亮司的死之后,雪穗的冰冷更让我厌恶。我很难想象在作者文字没有覆盖的这一部分,雪穗没有真正的爱情,如同她利用过的所有人一样,亮司或者所有人对于她的爱慕只不过是个工具。

真正的厌恶是因为自己曾经受过的性侵犯,雪穗认识到这对于女人是抽魂摄魄的痛苦。于是她不止一次的让挡在她面前的人尝尝这种滋味。

在中学里和自己不对盘的同学,她安排的一出好戏,在事后对她假装关爱有加,使她归顺;

高中时入舞蹈社,看到自己的跟班因为光芒耀过自己,并且拥有她的目标人物成一的爱,使得她又恶毒,不仅安排人上演裸身的戏码,又趁机复制银行卡,偷取社团的财务嫁祸给成一的前女友,她的目的,不就是看上了成一是名门望族,家族显赫,有钱有权有品位,才一次次对他身边的人下手,幸好成一不是肤浅的人,提早嗅到危险的气味,她的计策,一次次都是围绕成一进行;

后来嫁给成一的好友高宫,恐怕心里是不平衡的吧,假装怀孕让善良的高宫提前娶了她,明明是她眼巴巴想嫁入豪门,却还装作高冷的名门闺秀的样子,在婚后,又一次次以堕胎为借口,对高宫冷淡,同时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厌恶,明明是她忍不住想出轨,想离开,却还导演了丈夫的重逢,在所有人面前装出苦大仇深的模样,踩贱所有人来维护自己的形象,这种女人有多恶毒;

养育自己十几年的养母,给了她良好的教育和高档的环境,只因为她开店在即,没有时间照顾养母,便又一次对养母下毒手,雪穗是一匹养不熟的狼,不管别人如何对她,一旦有何妨碍,她一定会反咬一口;

勾引成一的兄长,我想也是因为想要接近成一吧,在养母尸骨未寒的头七,设计与成一独处,身着华美的丧服,借机勾引,因为成一不上当,最后又嫁给他的哥哥;在婚后因为继女对自己颇有微词,又让人强奸了她,故技重施使得继女对自己归顺;在继女的卧室,雪穗的做法更让我厌恶了;

身边人所有的不幸都是雪穗一手造成,这种恶毒隐藏在这美女的双眸背后,更是让人无法相信或者说不想相信,更显示出她的心理扭曲

身为小学生犯下罪恶,利用了人们的盲点,这是他们第一次利用外表掩盖内心。“有一株芽当时就应该摘掉,因为没有摘掉,芽一天天成长茁壮,长大了还开了花,恶之花。”亮司最后自杀身亡,这也弥补不了任何一点他所犯下的罪过。而小说最后没有说明雪穗的下场,可以预知的是她将继续她畸形的人生。

“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她一次头也没有回。”

她本可以不再行走在白夜,可她不肯放过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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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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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初读《朝花夕拾》,我感觉它不像一部名著,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见在与你聊家常,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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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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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断续续用了4个晚上看完这本书,雨儿写作业的时候我安静地看,雨儿睡了我舒坦地看。这是一本故事情节比较简单的小说,15岁的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途上遭遇车祸,在她灵魂出窍的那一刻时间静止了,她走入另外一个世界,遇到她灵魂的摆渡人(类似中国的黑白无常)崔斯坦,在摆渡人引领她到另一个世界的途中(类似到奈何桥的那段路),两个看似年龄相仿的人之间产生了爱情。迪伦到了她的世界后发现深深地爱崔斯坦,于是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又返回到来时的荒原去寻找崔斯坦,然后,然后如何自己去看吧。

看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有三个:

第一,十五岁的爱情

这个坚强、勇敢,又有些另类的女孩只有15岁,爱情降临在她身上,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内心的感受,她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的什么,她是一个有思想独立的女孩儿。在中国,这种情况叫早恋,要被学校和家长严令制止的。早恋犹如洪水猛兽,防火防盗防早恋是普遍中高学生家长的心态。这代家长大部分是70后,他们并不是不开明,他们大都也认同孩子在这个时期对异性产生好感是正常现象,他们也理解那种懵懵懂懂、美妙的感觉,但是谁又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尝试而不加以阻拦呢?如果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像迪伦这样有主见、有思想,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那我们还担心什么呢?怎样在适当的时候给孩子灌输正确的爱情观是关键。比如孩子第一次跟你探讨班里的八卦新闻时,你不要谈虎色变,轻描淡写地嘻哈过去,之后告诉她什么样的男孩子是好的,什么的品质是坏的。再比如孩子第一次带着羞涩告诉你她喜欢的男生时,你也不要大惊失色,不如跟她一起讨论讨论喜欢这个男生什么,谈谈如何把自己变成更优秀的人,让喜欢的男生也喜欢自己。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和爱,细心关注、正确引导,我们也可以相信十五岁爱情来的时候他们可以应付得来。

我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如果我有迪伦一半的坚定、执着和内省,我想我的人生就不会有遗憾了!

第二, 规则是用来打破的

如果迪伦不去尝试着打破规则,她就回不到荒原,找不到日夜思念的崔斯坦。如果崔斯坦不突破长此以来既定的或者是自己给自己订的规则,他也不可能跟着迪伦回到现实的世界。永远都不要停止探索和尝试的机会,特别是当你的内心有种强烈的声音在告诉你必须去努力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抛弃所有的顾虑,就当是最后一搏,鼓足所有的勇气推开阻挡在前面的门,或许不用你竭尽全力,只需轻轻一推就进入了另一个自己想要的世界。不肯尝试,一开始你就输了,别等什么都错过,到头来留给自己的只有懊悔。

第三,人是否有灵魂,谁是你灵魂的摆渡?

我相信人是有灵魂的,灵魂附着在肉体上才能称之为人。灵魂或许真的是克莱儿笔下的荒原上的另一个迪伦,我有过类似的经历。那大概是在2005年的夏天,老骆刚从国外回来,我俩在能人居吃火锅,当时我背后有个空调直吹着我的后背,前面又是滚烫的火锅,烤的我特别难受,我站起来打算出去透透气,刚走出4、5步就晕过去了。当时就像电视换频道一样,立刻切入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场景,一个10岁左右的漂亮男孩儿拉着我的手,跟说: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正当我要跟他走的时候,我听见老骆近似声嘶力竭地叫我: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之前的画面也随之消失了。人的灵魂或许真的是在另一个世界的另外的一个自己,所以人死了之后只是生着的人痛苦,而自己没心没肺地又开始了另一段旅程。不管在哪一段旅程中真的会有这样的摆渡人引领我们吗?引领我们的究竟是谁?其实谁都不是,是自己强大的潜意识,是不被自己察觉的内心。可是忙碌、焦虑、欲望等等常常蒙蔽了自己的内心,让我们没有时间停下来反思反思我到底在想什么,我到底要怎样的生活?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听内心都跟我谈了些什么?人生很短,我们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去做灵魂想让你做的事情。

《摆渡人》虽没有宣传的那么好,更称不上是一本史诗般的故事,但能引发思考并感悟出些道理就不失为一本好的小说。

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和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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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儒林外史》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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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儒林外史》。这部长篇讽刺小说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把众多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揭露了统治者的虚伪。

书中让我油生敬佩之心的是孝敬母亲的王冕。王冕7岁时父亲去世,家境一贫如洗,与母亲相依为命。10岁时给秦家放牛,有时候秦家煮些腌鱼、腌肉给他吃,他就拿荷叶包了带回家,留给母亲吃。14岁卖画得了钱,就买各种好食物来孝敬母亲。在春光明媚的时节,他用牛车载着母亲到处玩。后来,母亲年老生病,卧床不起,王冕遍寻良医,为母亲治病。母亲去世,他守孝三年。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王冕的爱母之心,孝母之情让我深受感动。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百般呵护养育我们,而且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所以我们也要好好报答父母。《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篇也讲述了孝敬父母的道理:教导我们要虚心听话,照顾父母,为人做事不要让父母担心,与父母交流要态度诚恳,一生一世都要记住父母的恩情。

想想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任性地对妈妈发火,全然不顾她的感受,把孝敬父母的道理全忘了。我要对妈妈真诚地说句对不起。以后我一定要孝敬父母,帮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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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乡》读后感[500]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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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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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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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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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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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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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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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深山起义,由盛转衰,曲终人亡的故事。

书中有忠义两全的宋江,性格刚烈的武松,见义勇为的鲁智深,还有足智多谋的吴用,他们在我眼里都是忠义的化身。

我也很欣赏李逵,但李逵他颇有些拗,遇事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发火,总是和人打架,给宋江等人惹事生非,但是他身上有股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精神,愿意为自己的兄弟豁出性命,就是这种精神使我大为感动。

书中我更欣赏的是吴用,足智多谋,他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醉了青面兽杨凌,巧妙地夺取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我要向吴用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非常敬佩梁山好汉,也使我懂了很多道理,这真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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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故乡读后感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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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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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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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于书的世界,遨游在书的海洋,洋溢着无限的美好,无限的梦……《骆驼祥子》第一次与这本书接触是在六年级,那时的我便已被这书深深的震撼。

《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祥子的青年来到北京拉车,那是一个怀着美好梦想的青年。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辛劳,的梦想不过是买上一辆新车,过上幸福的生活呀!可是呢,在那黑暗的旧社会中,连着一个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经历了几次打击,原本一个活力十足的青年,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无恶不作,令人厌恶。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那么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当时的劳动人民的生活之苦。

再想一想现在的我们,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或许是再幸福不过了。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亲的“掌中之宝”。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到大,都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没有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我们,甚至连绵绵细雨都无法挡下,遇到一点儿小小的挫折,便妄想向站在自己身后的父母求救。

倘若,现在这样的我们出生在当年那黑暗的社会中,定是无法生存的。事事依赖父母,处处依赖他人,无法凭一人之力在世界上扎根生长,又如何可以在傲雪凌霜之中傲然挺立呢?若是离开了父母便无法成长,不能自律,又怎能在茫茫大海中所求一丝空气呢?

在当代社会中,孩子依赖父母是在常见不过的现象了。如今的我们,又有几个是可以不需要父母帮助,凭一己之力实现自己美好愿望的呢?又有几个是可以不畏艰辛,打下一片天地的呢?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学习,学习祥子那种艰辛劳苦不畏艰难的精神,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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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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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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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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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有欲,这是天性。但一个正常人,他知道抑制与事理,且会将其升华为低等人与高等人的存在。但是,如果本身就生在一个大墨缸似的社会,一个人情冷暖,交往复杂的社会,再纯真的心,是否也会随时间的迁徙而变化?

骆驼祥子》中主人公祥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凭着勤劳和坚忍,三年的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自食其力成为了上等车夫。读到这里,我很淡然,一般的文学讲著,通常都是励志文言,启示青少年积极向上,祥子这一本身的朴实形象也定是让我们学习的教材。后面的结局,作者应该是安排得美好的,可我万万没有想到,作者的笔锋一转,残酷不公平的命运降临在了祥子的身上,在一次兵荒马乱中祥子的车被逃兵掳走,留给他的只有一件异臭污浊的大军衣和一匹骆驼。这时,祥子善良的一面展现出来,他不愿将骆驼以高价卖给屠夫,因为——骆驼是一条生命,他不愿见它丧失在屠夫手中。

可还没等他攒够钱,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但他第三次买车的梦想实现时,却是以一段畸形的婚姻付出代价。后来虎妞死于难产,小福子也走了,买车再次不能实现,他终于开始厌恶这个社会,厌恶生活,开始堕落。

老舍先生给予朴实的祥子这样一个结局,是出乎我的意料的,这是一个悲剧。至此过着行尸走肉生活的祥子,最终成为社会的败类,城市的垃圾,而造成这样一切的原因,都是再简单不过——黑暗的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看到这里,我内心充满凄凉。如此一个最初踏实、坚忍的车夫,一个最初对生活充满着信心的,有理想的老实人,最终还是在黑暗社会中沉沦,直入深渊,成为了一个无灵魂的躯壳,行走在城市里……

读完骆驼祥子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我是幸运的,我生在了一个和平年代,一个文化世纪,我没有祥子那悲哀的社会背景。《骆驼祥子》这本书启示了我太多,老北京穷苦破败的生活更使我对现今生活开始慢慢珍惜,慢慢学会感恩。

这一本古都风情,市井气息浓厚的《骆驼祥子》将成为我人生中重要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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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藤野先生》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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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野先生,是鲁迅在异国他乡最关心他的一个人,一位恩师,藤野先生,是鲁迅的老师之中,最令他感激,给他鼓励的一个。因为没有忘了藤野,因此鲁迅中年后才会写下《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因为没有忘了藤野,鲁迅才得以有毅力继续不断地写下为“正人君子”所深恶痛疾的文章。因此,我认为,我们要不忘恩师。

不忘恩师,是一种美德。居里夫人发现镭后,名声远扬,当她回到祖国波兰时,波兰妇女界举行盛大宴会欢迎她。大会期间,居里夫人被众人围在中间,然而她却分开众人,激动地跑到角落里拥抱,亲吻一位老年妇女。这位妇女,就是居里的小学老师西科尔斯卡。从此,居里夫人不忘恩师的美德,便成为世界教育史上的一段佳话。居里夫人之所以成名之后,仍然会拥抱自己的小学老师,正是因为她拥有不忘恩师的美德,这种美德,也就是居里不断前进的动力之一。在人生的成长道路上,最重的几个人之一,便有自己的老师,不忘恩师并不是谁的专利,这种美德,应得为我们大家发扬。

不忘恩师,不仅是美德,还要落实于行动。张澜是朱德元帅上中学时的老师,朱德后来为国为民奋斗大半生,与张澜的教育是分不开的。革命成功后,朱德对老师关怀备至,一日,张澜来北京,朱德亲自到车站迎接。而张澜病逝时,朱德便亲自担任治丧委员会主任,真正做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叩之以礼。”俗话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朱德对待他的恩师,正是如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也许,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需要像朱德一样等恩师去世后都要“祭叩之以礼”。但是,我们不应该回去看望一下以前教过我们的老师吗?真正的不忘恩师,就是要落实于自己的行动之中。

不忘恩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我们中华儿女,以实际行动发扬光大。因此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像鲁迅先生一样,勿忘恩师,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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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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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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