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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心得【推荐20篇】

心得是指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与领悟到的东西,下面是新条例心得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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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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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4月27日上午,市执法局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讲座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再学习、再研讨,全局135名党员干部参加讲座。

讲座邀请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童以龙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上,童主任结合实际案例,向全局党员全面系统介绍了《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特点、实质、要求和执行要点等内容,对各项条款一一进行解读学习。通过举例等方式,对照《条例》的“六项纪律”,列举通报案例中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警示说明,实实在在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生动丰富的党课,为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两项党内新规筑牢了思想根基。

辅导讲座结束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明就下步如何提升学习成效、转变工作作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在专题学习基础上,加大研讨力度;二是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三是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坚持“两学一做”,打赢作风建设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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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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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订和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修订和出台,彰显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体现了管党治党理念的新变化,具有里程碑的开创性质,《准则》《条例》的应运而生,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来,我通过逐字逐句研读原文,学习理论专家的系列精神解读,从新旧增减变化中深刻的思考领会,受益非浅,感悟良多。

深学深思,准确全面把握新精神

新《准则》和《条例》特色鲜明:既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辩证统一,又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还体现了内因(内在自律)与外因(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

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在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边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虽在结构上只有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个部分,在内容上只有两个部分,即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体现了“全面”二字,不仅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而且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从“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自律再也不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专利”,而是全体党员的普遍要求。内容删减尺度大,全文虽只有寥寥数语,却字字珠玑,句句精炼,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崇德向善的高标准,是全体党员的灯塔航标,是我们共产党人应该追求的道德高线、精神高地,重在立品立德立志,其信仰底色更鲜明、道德色彩更浓厚、引导意味更强烈,秉承了中华民族“德法相依、德治礼序”等“以德治理”的优良传统和执政理念,重视以德治党,目的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高尚的思想道德追求,坚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的传统作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篇11章133条,特别是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定了禁区雷区,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问题整合为六类,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党纪戒尺,纪律底线、行为底线,从严设定高压线、警戒线。坚持法纪分开,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规定的重复规定,代之以党员党组织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国法的相互分开又有效连接,目的是不把党员混同于普通的公民,做到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坚持动辄则究,抓早抓小,落实监督执纪的“四种常态”,就是为了体现纪在法前,保护党员干部。新条例强调外在约束,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并重,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立规立威立行。

二者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既发扬了我党重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求高线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治标治本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旨在通过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从而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和新常态。

立德立行,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

党员干部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主体,更是人民的公仆,可以说,我们每个党员的形象关乎我党的整体形象,而党风则更关乎政风民风,特别是我们整天与群众面对面、直接打交道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应该身体力行,坚持高线,严守底线,要变组织号召和要求为自发行动,自觉践行,坚定理想信念,纯洁党性修养,树立高尚情操,强化宗旨观念。

一是要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争高线,守底线。水产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我本人,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学习。坚持学党章、知党情、跟党走,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坚持学党纪、知党规、强党性,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持学精神、知精髓,求精进,争创佳绩,增强进位,培养良好的人格魅力,当好表率带好头。

二是增强政治素养、政治定力,守纪律,讲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念,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加强班子和干部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重原则、讲规矩、守纪律,学条例,守底线,不踩红线,不越雷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和县委“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格干部管理,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三是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敢担当,不懈怠。全体党员干部要服从组织,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自身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纪律不严等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水产部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水产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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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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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长,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继续聚焦主业,守土尽责,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维护纪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一、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要全面知责。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全体干部和乡镇财政所纪检监察员作为财政系统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 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财政系统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坚持严肃问责。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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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纪检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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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纪委办《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双争”活动扎实开展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立即按照要求组织了专题学习,委机关全体同志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我也按照要求会后进行了自学。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提高责任意识,加强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党组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今后我将继续积极协助委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抓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抓责任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篇布局,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各级党组织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增强担当意识,勇于担当。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使新《准则》和《条例》在广大党员和教职工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推动文化旅游事业规范有序发展。文旅委党组带领委机关干部、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守底线,依规处事,敢动真格。党组要带头强化执纪以立矩。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工作上我们做到以下三点:首先,全面梳理并公开文化旅游系统各个环节廉政风险隐患,加强预防,即知即改,接受监督。其次,坚持问题导向。一是推进委机关人事调整,股室室整合、实行股室轮岗;第三,依规处事,施行阳光行政。对于新聘用人员严格按照用人制度,实行公示制,推行“阳光人事”。对系统应招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三、强化规则意识,建章立制。要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朋友,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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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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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党史研究室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学习贯彻“一准则条例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上来。

(二)加大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固定媒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把集中学习教育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上报县纪委。

(三)强化督导指导。县委党史研究室要认真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要把“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精心指导,注意发掘典型,总结经验。

(四)坚持统筹兼顾。 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党史工作的关系,要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推动党史工作有效开展,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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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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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华阴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召开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通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会议由该站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学习会上,该站支部书记强调,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同时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指南、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基础在于加强党内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真正做到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内涵,增强自我监督意识,在实践中贯彻落实《条例》,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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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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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更高要求,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局党委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并邀请专家授课讲解。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十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三、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新的《准则》和《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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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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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审计厅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提供了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审计资料和问题线索,选派业务骨干纳入巡视工作人才库直接参与巡视工作,抽调作风过硬的干部配合巡视组临时工作需求,得到了有关巡视组的充分肯定。审计干部通过参加巡视组工作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经验、得到了锻炼;审计厅通过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促进了审计工作水平提高,深化了审计结果运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涉及审计工作的条款,保留了原《条例》中关于“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的规定,《条例》增加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的新的规定。《条例》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厅将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把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作为审计厅一项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的利器,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今后将成为常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审计工作纳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组成的监督体系之中,强化了审计监督的职责和任务。审计工作作为一种体制内监督,把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作为审计厅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是审计机关职责所在。

二、紧密结合,把巡视工作要求落实到审计厅各项审计工作中。审计工作与巡视工作性质相近,都是通过履行监督职能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一方面通过揭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治“已病”,起震慑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发现苗头性问题、制度上漏洞,防“未病”,起警示作用。《条例》要求巡视工作着力发现的五个方面问题中,除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外,大多与审计工作的内容目标契合。在工作重点上,今后审计工作要把巡视工作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为各项审计工作重要内容,找准审计工作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在组织开展稳增长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揭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落实情况,揭示“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围绕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国有资产资源转让等关键环节,揭示公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把日常审计工作与巡视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审计厅每年年初将全年审计计划提供给省委巡视办。同时,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和省委巡视办要求,安排有关业务负责人向省委巡视组介绍拟巡视地区、单位审计情况,提供审计报告、审计要情以及审计底稿;对已审计结束但未出正式审计报告的,由相关审计组向省委巡视组介绍审计情况,提供审计底稿,并提出需要省委巡视组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遇到审计底稿数量大无法复印又需要全部查阅的情况,审计厅将根据省委巡视办提出的“查阅内容清单”,集中安排省委巡视组有关人员到审计厅档案室查阅,努力为巡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情况资料,形成合力发挥监督作用。

三、完善机制,确保审计机关配合巡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当前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巡视工作对审计配合工作要求高、时限性强,完善审计厅内部配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厅机关现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顺畅的配合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副厅级干部为总协调人,具体由办公室负责与省委巡视办联系工作,法规审理处负责提供巡视组所要求提供的问题线索和相关资料,人教处负责纳入巡视工作人才库的干部选拔管理,综合计划处负责落实巡视工作临时需要的审计人力资源调配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把配合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明确责任,按巡视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提供业务和人力支持,不断提高审计机关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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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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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麓区召开区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有关精神,区委书记周志凯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贺赤兴带头谈如何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他提出,一是广泛学习宣传,增强影响力。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无遗漏。二是从严开展问责,增强执行力。以《问责条例》为依据,真抓真管真担当,真查真严真问责,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一批问责、曝光一批典型,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会后,岳麓区纪委迅速组织区内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学习讨论,共收集心得体会45篇,讨论人次达100余人。岳麓区委宣传部要求岳麓新闻网对《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区环保局纪检组长甘建文说:“《问责条例》的施行明确问责条件和方式,为管党治党提供针对性法律依据。”桔子洲街道纪委工委副书记龚平从“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责任和担当是必须的,失责必追责是利器”三方面深刻分析了《问责条例》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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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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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靠什么治?靠制度“治”。 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40多万个党组织、88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治党是做不到的。必须在“治”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全面系统、综合治理,确保管党治党取得新的成效。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群”再添新利器。

制度治党,首要的是制度的“全面”。用道格拉斯·C·诺思的一句话来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认为制度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和他们的实施特征。我认为正式的规则就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法。依靠制度从严治党,一是必先依法治党。切实推进依法治党,是新时期我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尽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核心权力掌握于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及其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党的领导干部,但执政党也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党就是严格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通过党的各项具体制度来保证国家的宪法和党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二是通过制定《政党法》来规范政党和政党行为。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对政党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依靠的是政党惯例,这些惯例主要在政党或党派自己的政策和文件中予以规定。显然,单单依靠政党惯例来规范政党和政党行为是不够的,惯例不具有等同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导致在具体实践中难以适用。这既不利于共产党的执政,也不利于各民主党派的有序参政。通过制定政党法,将党的领导进行加强和规范,对宪法的原则规定进行具体化,把实行多年且行之有效的惯例上升为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具有其他规范无可比拟、不可替代的特有属性,内容稳定,普遍适用,规范明确,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也有利于从sss制度上保障和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作用,使党的领导有法可依、规范有据,领导全国人民的建设事业也更加积极稳妥,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失误。三是依党规党纪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的4年中,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6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2部、条例9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立柱架梁、落地生根,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不仅有效解决了“牛栏关不住猫”等问题,而且为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所谓“依规依纪治党”,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管理党的事务,从事党的各项活动,进行党的建设。只有依规依纪治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各项活动的根本准则,以党内法规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是非的标准,以党内法规作为处理党内矛盾的规则,才能使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贯彻实施得到有力保障。

制度治党,核心的是制度实施的“从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有法不实施等于无法,甚至比无法危害更大、更可怕。制度治党必须解决“稻草人”问题。一是党员干部要做到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要防止“破窗效应”,对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执行制度必严,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从严治党的灵魂。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制度,如果不能被严格执行,就会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就会成为没有电的“高压线”,这就必然丧失党的制度的威严性。要坚决克服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坚持在党的制度面前党员人人平等,不论其家庭出身多么好、社会背景多么硬、工作政绩多么显、权力地位多么高,只要违反党的制度就必须受到党的制度的相应处罚,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的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决不能宽容、纵容。否则,就是姑息养奸,就是对党和广大党员的不负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落实制度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没有严格的保障监督机制,必然削弱制度的约束力。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工夫,切实强化全党同志的制度观念,增强遵守制度的责任意识,确保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上都真正按制度办事。各级党委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加大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根据执行落实规章制度情况的不同给予奖惩,对于执行制度不力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真正使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慎独、慎微。制度治党,党员干部的个体自觉才是根本所在。这种自觉最突出地表现在党员要做到慎独、慎微。慎独、慎微,是古代先贤修身的好传统,对共产党人加强自身修养也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的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独”字、一个“微”字“。因为是”独“,容易被当事者产生”他人不知“的错觉而肆意妄为;因为是”微“,容易让当事者视为不足挂齿的小事而放松警觉,酿成大祸。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才需要慎独、慎微。严明的法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我党95年来取得胜利的宝贵经验和法宝。自建党以来,我们党从弱小到强大,靠的就是铁一般的纪律,始终把严格的纪律挺在前面。政策制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照执行,既要做执行国法党纪的带头人,又要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制定一百条好的制度,不如将一条好的制度执行到位。“治”是制度治党的题眼和关键,正如同从法制到法治是一种飞跃,制度治党,全面从严,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心从建章立制转向依靠制度进行治理,这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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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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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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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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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宗教和谐和睦。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作为一个公民,坚决与一切损害群众利益、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分裂祖国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鉴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教育好身边的人,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反对宗教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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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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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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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有关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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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一条例准则”,必须加强修身立德,筑牢道德高线。本文是有关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1】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对《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同时,对如何贯彻落实也作了一些思考。

一、心中有敬畏,着力“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特别是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落实两项法规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强化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重点群体。党委主要责任人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带头在严收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作为党委书记,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两项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抓实动辄则咎不怠,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头上有戒尺,更加“三个严格”

一是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不忘党组织的培养之恩,人民的养育之恩,自觉做到报效组织、报效国家、报效人民;始终铭记亲人的牵挂和嘱托,自觉在纪律法规内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始终管住自己的手、自己的脚、自己的嘴,坚持做到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东西不吃。

二是更加严格要求部属。己不正,何以正人。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外,还要从严要求部属,保证部属不出问题。要把管理教育部属作为分内的职责。常态化地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开展工作,依规履行职责。同时,还要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警示,让部属明白不廉洁自律最终毁掉的是自己的前程、家庭的幸福。坚持用人民的嘱托提醒,使部属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自觉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尽责。

三是更加严格要求家人。管好自家人,严禁家人越位插手,干预自己工作上的事;严禁家人打着自己的名义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谋私利;严禁家人打着“人情”幌子收礼收贿;及时提醒随时告诫家人,务必要防止社会上的一些人通过各种关系和手段向家庭进行渗透。切实把家庭建成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坚强堡垒。

【2】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两部法规颁布以来,自治区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党组中心组召开了专题学习会,党组领导带头宣讲《准则》《条例》。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学习两部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我们每一名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我们即使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也要长存临深履薄之心、玉洁冰清之骨、砥柱中流之胆,不以“别人不知”放纵自己,不以“小节无碍”原谅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不在多元中迷失方向,不在多样中动摇立场,不在多变中丧失原则,这既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个人、对家庭负责。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震慑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反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要敢于负责,强化主体责任。对违法乱纪行为要大声说“不”,否则,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机关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排在首要位置,抓早、抓小,对党内同志要真抓、真管,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3】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我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学习,经过学习我对《准则》和《条例》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现来谈谈本人的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真正严起来、管到位,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两项法规对严明党纪、改进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两项法规立足时代新特点和党情新变化,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把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纪律规矩,狠抓‘八项规定’落实,强化巡视监督”等理论和实践成果制度化,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内在要求。两项法规向全体党员提出了修身克己、为政用权的明确要求,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禁区,丰富和发展了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又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突破。三是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了党规党纪必须严于国家法律,党员言行必须慎于公民言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准确把握丰富内涵。两项法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在遵循党章、以德治党、纪法分开、负面清单等方面,都作出了新提炼和新概括。一是体现了一个根本遵循。《准则》、《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二是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两项法规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线。三是理清了一份负面清单。《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给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张负面清单,并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四是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修订后的《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明确传递出了治党越抓越紧、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进一步扎紧扎密了制度的笼子。

三、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切实深学细照笃行。只有将学习两项法规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相结合,才能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深学的基础上,关键在于对镜细照,以知促行。具体就是落实落靠“两个责任”。一方面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贯彻实施好两项法规的“牛鼻子”。局党组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局党组“一把手”都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应主动领导纪检组开展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必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确保将“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局党组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增强遵守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

【4】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认真加以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更严、更细、更实”的鲜明特点;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必将对树立党章权威、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全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把手,带头和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在党认党,在党爱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坚定不移地做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准标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主体责任。工作中积极主动,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党建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担当起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头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强化政治纪律首位意识,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带头依法用权,按章决策,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用人格力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保障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新的《准则》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的《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议事决策、干部任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同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突出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同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促使广大干部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

总之,作为水务局党组书记,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格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和缺点,使自己的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党的事业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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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员关于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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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新修订的《准则》更直观、更精准、更科学。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强化延伸。二是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体现了纪法分开和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作风建设,都作出明确规定,升华为纪律条文。三是修订和贯彻《准则》、《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用《准则》鞭策党员,用《条例》约束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体现从严管党治党,使《党章》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彰显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心。

作为市委班子成员,我坚决拥护中央对《准则》、《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严格执行。

一是率先垂范,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我将率先按照《准则》要求自己,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拥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党章》意识,突出责任担当,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努力在经济解困和转型发展中大有作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回避、不袒护。

三是围绕大局,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指导和推动分管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大上项目、促进转型”和发展“五大产业”的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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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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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早抓实,坚持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市直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抓学习,领会“新信号”。7月21日,市直民政系统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利用投影仪演示一图读懂《条例》有关内容,由局监察室主任对《条例》13条内容逐条逐句进行解读,深刻领会《条例》对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提出的“新信号”。同时,下发学习通知,要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辅导学、党小组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将《条例》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抓惩处,构建“新常态”。市民政局秉承“严是爱、宽是害,严格是给干部最大的福利”的理念,坚持挺纪在前,全面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每月一次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每季度开展一次履职尽责督查,半年开展一次财务巡查,一年开展一次财务内审。2016年,在市直民政系统2次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谈心谈话160余人次,局领导带队2次开展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发现问题62个,抓住典型问题,勇于曝光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使有责必担、失责必追、问责必严在全市民政系统成为新常态。

抓执行,树立“新形象”。今年以来,市直民政系统各支部(总支)实现了纪检委员全覆盖,局属各事业单位都配备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制定了《市直民政系统重要时间节点整治“四风”工作安排》、《全市民政系统违规违纪处理情况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推进“五个民政”建设,努力打造民政为民“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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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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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习,更是落实到自己日常工作实践之中去,永葆对党忠诚、勤政廉洁的政治本色。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其次,要细照之。细照之,知不足方能自强。《准则》《条例》已出台,能否得到很好的遵守至关重要,而如何才能做到呢?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以此为镜细照之。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要自觉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尤其是我身处城市管理岗位,整天面对复杂繁琐的社会矛盾和难题,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更要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家中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执行,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那么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因此,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带头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多谋当前含山城市管理发展之策,少虑个人得失进退,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变为破解一件件城市管理难题的具体行动,进而一心一意服务含山城市建设管理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打造美丽、和谐、舒心的新含城而不懈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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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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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颁布实施,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和参加巡视工作实际,认真研读条例原文,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条例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在学习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使我感触颇多,受益匪浅。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

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反复学习,坚决贯彻条例,才能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建设的基本依据。条例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论断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只有把学习领会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一体贯彻。二是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学习领会条例。条例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立法的目的,在指导思想中增加“从严治党”内容,在巡视工作职责、全覆盖任务、监督内容、工作权限、整改责任、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都体现了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手段的要求,可以说,“全面从严治党”是贯穿于条例的一条红线。只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出发,才能准确理解条例各项规定所蕴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三是要围绕条例各项新规定进行重点学习。条例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吸收巡视实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创新成果,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机制、目标任务,巡视内容、方式权限、成果运用和纪律要求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新规定。学习条例要逐条深入学习原文,重点理解修订和增加的内容,准确把握中央各项新精神。

二、找准亮点,准确把握条例新要求

新版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依法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会条例的新要求,我个人认为有三个亮点。一是巡视责任更加明确。条例对巡视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为组织巡视队伍,选拔配备工作人员提供了遵循,对被巡视单位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和反馈意见整改等作了规定。二是巡视内容更加聚焦。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让巡视的震慑作用更强。三是巡视方式更加灵活。条例明确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巡视组组长不戴“铁帽子”,提高了巡视的指向性;增加了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等方式,为巡视发现问题提供了更多途径;突出专项巡视“短、平、快”的特点,带着问题线索开展巡视,让巡视发力更加精准。

三、学用结合,做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效果最终要通过工作实践来检验。作为一名多年在纪检战线工作的党员干部,我将认真、反复学习条例,对照条例的规定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本职工作特别是参与巡视实践,本着一切从工作出发、一切为了工作的目的,认真思考,找出我们在开展巡视工作过程中还没有达到条例的要求和标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解决认识、思路、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入手,进行深入学习理解,为做好巡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做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巡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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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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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确定了标准、提供了“尺子”,是全体党员面向人民的道德宣誓,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

一、学习领会到的主要精神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认识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主要是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其内容源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

(二)对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的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这个新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又是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的要求呢?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纪和法的分开:修订后的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核心精神。新条例删除了70多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在党纪中。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呢?因为过去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这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行为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的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二是划定了新的纪律红线: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进行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6大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对党员干部明令禁止的行为进行了调整,内容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不仅告诫大家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也提出明确的处罚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其中一些新规定的内容就需要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比如: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离)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同时还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责条款;增加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三是把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体现了从严治党常态化的要求。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新条例修订后,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就提出:各级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执纪监督问责做深做细,这“四种形态”就是:第一是要使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是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总之,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

二、学习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学习,提高自身执纪能力

作为案件审理室主任,一是要带头深学《准则》、《条例》,坚持执纪者先学纪。要带头学、深入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会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要督促、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特别是办案部门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于脑,准确运用。

(二)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纪

一是正人先正己。为人做事时时对照《准则》、《条例》办,任何时候都不能越轨、不逾矩,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带头维护《准则》、《条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深悟透、言行规范、敢于担当、树立形象,守纪律、讲规矩,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三是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指导好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领悟精神,贯穿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要发挥《准则》、《条例》正面引领作用。通过采取多形式、全覆盖的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开展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晓内容,领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二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把《准则》、《条例》贯穿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的党纪更需要最严的执行。落实监督责任,以两项法规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遵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上。

(四)落实责任,增强敢于担当意识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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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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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关镇党委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事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觉得,首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必须从最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向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

党员廉洁从政,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党员自身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知识廉洁从政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员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我作为一名农村党员,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向前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有更加的完善自我,才能向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迈进,只有严守法律法规,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身,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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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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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目的是为了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也是习主席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及时有效的党内监督,对党内错误行为是制约,对正确行为是激励,对正当权利是保障,对党的领导和党的统一是维护。这次全会通过的《条例》,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强化了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则,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们党早期青年运动领导人恽代英在剖析思想状况时说:“要问我亦会有时‘出卖’救国事业么?我决不昧着良心嘴硬,我每到没有监督裁制的地方,便总有些自己把握不住,所以我为要保证自己‘不卖’,亦只有努力求党的纪律加严,下层阶级监督力量的发展。”95年来,党内监督作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能力,对于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鲜明回答了“历史周期率”的课题。实践证明,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党组织就富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发展就不断取得新突破、开辟新天地;党内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的领导就出现失误,革命和建设事业就遭受挫折。

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高度集中的战斗组织。抓好军队党内监督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的意志得以贯彻执行的可靠保证,是提高军队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视工作越加规范,纪检机构全面派驻,“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党内监督的力度、深度、广度不断升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是也要看到,在少数单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必须按照习主席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强军目标筹划开展工作,把及时有效的监督贯穿部队建设改革各领域,融入军事斗争准备全过程,坚决纠治一切损害战斗力的问题和行为。各级党委要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强化对本机关本单位本系统的监督,履行好职能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履行好民主监督责任,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形成以自我监督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齐抓共管格局,从而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坚决维护核心、坚定看齐追随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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