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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简爱读书笔记【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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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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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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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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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弱点》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卡内基1936年出版的著作,8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可从中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提升自我,做一个善于经营生活的成功者。

卡内基曾说,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依赖人际关系、处世技巧。中国人向来都重视技艺,老一辈总叮嘱年轻人要有一技之长,不能坐吃山空,我一直深以为然。但随着自己工作经历的日益丰富,我越来越感觉到协调沟通能力的重要性。年轻人不仅要重视技术(业务)的精进,更要增强沟通协调的能力,齐头并进方能成就一番事业。

我刚参加工作时,一位老师傅曾教我,工作上的事不必太担心,只要用心,再难的业务花个一年半载的时间也都吃透摸熟了,但是人际关系上没处理好,一不注意留下坏印象就很难挽回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事情易做,关系难处。他的这些话和《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道理是相通的。

与人相处是一门艺术,没有正确答案,允许无限可能,但充分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或许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尤其是在时间和精力不允许你反复尝试的时候。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卡内基用丰富的实例,总结了以下几点被广泛认同的相处之道。

第一步是让对方不讨厌你,可以和谐友好的相处。这需要我们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无论别人做什么事,事情的结果是好是坏,是成是败,都渴望被认可,害怕被谴责。即使别人做错事情,批评也是徒劳,并不能改变事实,只会让批评者发泄情绪,让被批评者心生抵触,且不断为自己找理由和借口。我们还要善于发现对方的优点,真诚地赞美对方,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

其次是赢得对方的喜爱。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真诚微笑是释放善意的一种方式,它分文不取,却价值连城,是一个美好的开端。认真记住对方的名字,会使得对方感觉得到重视,对于任何人而言,自己的名字永远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罗斯福竞选总统得以成功,他的秘书吉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吉姆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记住别人的名字,据传吉姆可以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这为罗斯福拉近与选民的距离,最终赢下大选立下了汗马功劳。每个人都渴望得到重视,得到关注,真诚地倾听并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永远不失为一个结交好友的好方法。

然后是令人信服于你。永远不要陷入争论,因为赢得争论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避免争论。或许您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在对方眼中,你的观点一如你争执时的态度一样,不可理喻。不管对方的想法意见是多么的奇特,我们都要学会尊重、学会包容,永远不要说“你错了”,如果说出口,对方会千方百计证明他是对的,即使你一一指出,对方不管嘴上怎么说,心里都不会承认你。改变他人的态度,在提出批评之前先谈自己的错误,聪明地指出他人的错误,留足面子。

当然,以上的`相处原则都是以真诚为基石,仅仅机械地照搬书中的心理策略,而非用真诚地赞赏来让别人觉得受到重视,不仅不会产生任何良好的效果,只会适得其反,让人越来越厌恶,因为没人想要虚伪的奉承。

最后想说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老话,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命运,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不同的情绪和心态,进而对我们的生活、工作状态起着积极或消极的推动力量,这些非智力因素才是决定我们在社会上成功或快乐的决定性力量。

《人性的弱点》绝非是一部宣扬功利主义的书,卡内基也从未在书中宣扬任何成功学的观点,他只是把他及一些伟人如何与人交往的经验展现给大家,这本书是一本关于改善人际关系、教人为人处世的书。我想经典之所以能长久流传,正在于它对不同时代的读者都有启发和指引的意义。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本好书,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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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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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看《活着》之前,我也听过同学说过这本小说,同学说看这本书时很压抑。

后来我拿到了这本书,黑色的封面,薄薄的一本,却为余华带来了巨大的声誉。美国华盛顿邮报这样评论道:“《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和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

《活着》所讲述的是一个带有浓厚悲剧色彩的故事,初读时会让人觉得十分戏剧化,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活着》里很少有煽情的情节,更多的是用平淡的笔触来如实的向我们转达那一个又一个悲剧。

故事是围绕着福贵的一生而展开的,一开始的他家财万贯,过着无忧无虑,人人都羡慕的生活。可是一开始的福贵不懂珍惜,去赌去嫖,终于败完了所有家产,而《活着》也正式开始了。先是父亲的去世,母亲的去世,然后是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最后是外孙苦根。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没了,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他。

而我却敬佩着福贵,当一个人经历活着的种.种磨难之后,他还能乐观的活下去,那么他就是一名不平凡的英雄,这使得他可以背负起接踵而至的打击,拥有着对抗挫折的勇气。当苦难终于过去,福贵依然乐观的活着。

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对于有庆的死,因为权贵的势力,有庆失血过多“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慌了的那人第一时间叫来了医生,医生同样轻描淡写的回应道“心跳都没了”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实施任何针对有庆的抢救措施,有庆年少的生命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断送了。医务人员此时所有的关注力都只集中在产房里面难产的县长的女人身上,没有人对普通孩子有庆拨出丝毫的关心。

福贵不敢告诉妻子有庆已经死了,就自己一个人把他埋在土里,直到后来妻子发觉了。

《活着》里面每个人的死都让人感到无力,明明这么做他/她就可以活下去,为什么啊!可惜后来谁也没有活下来,活下来的只有幸运又倒霉的福贵。

小说的结尾老人的故事讲完了,他和牛渐渐远去,炊烟在田野的乡村里袅袅升起,黄昏转瞬即逝,象征着福贵老人短暂而又曲折的一生即将走到尽头,可我们不必感到悲伤,每个人短暂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苦难,但这些苦难终会过去,珍惜当下,好好地活着就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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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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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可以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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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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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向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感情杯具。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与分歧构成了这个宏大又哀伤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老人带着年幼的韩子奇引出,墓地里楚雁潮缓缓的琴声与天上的新月相交辉映着让这命运的舞台缓缓落幕,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在场终结了,而当我静静回首书中的一幕幕,‘玉王’韩子奇艰辛的创业,对玉的执着,对感情的无奈,直至死前含泪而终;有着不同观念的姐妹,迂腐梁君璧为信仰毁掉了儿女的婚姻和感情,带着新观念大胆追求自由和感情的梁冰玉是新一代青年的象征,却漂泊他乡;向往完美幸福生活的老姑妈终究守候着一家人直至病死;韩天星和陈淑彦这对被命运硬拼成的夫妻带着悲伤活着;而那个十九岁的花季聪颖美丽的少女韩新月却因先天性心脏病早早凋谢了生命之花,那一轮新月之下,楚雁潮缓缓的拉着提亲……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心底对伊斯兰教升起一股难言的厌恶感,说到底那是对这场杯具的主人公的怜惜与那个时代封建守旧思想的鄙夷和无奈,之后了解到伊斯兰教从未禁止过民族间的通婚,而造成一切杯具,影响伊斯兰声誉的民族主义、神秘主义和宗派主义并非伊斯兰思想,也就对故事有了一种释然。穆斯林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自豪,让读者对它肃然起敬。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齐,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期望,期盼着幸福与完美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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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许琪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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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面,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木偶奇遇记》。

《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极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城实、听话、爱劳动的好孩子。这个故事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可谓是年代久远的一个好故事了。这部童话故事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可爱的小木偶,他天真无邪而又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为了看戏而卖掉了爸爸拿御寒的衣服换来的课本,在回家的路上又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幸运的是他被仙女救了。之后他一直想成为一个用功学习的好孩子,可是又没禁的住诱惑被骗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几经周折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每天去做工,并抽空好好学习最后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感觉匹诺曹是很调皮,很爱说谎。可后来这个小木偶吸取教训真心改过,努力做工好好学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可爱的好孩子。所以我喜欢匹诺曹,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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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郉可欣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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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讲匹诺曹的经历,不由引起我的思考。

故事主要讲述了杰佩托把一块会说话的木头刻成了一个小木偶,把得到生命的小木偶当做自己的儿子,起名为匹诺曹。匹诺曹非常调皮刚刻完,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己去闯荡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有时候他也喜欢撒一点谎,他欺骗了仙女和父亲,他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都会不由自主地长出一大截,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匹诺曹后来渐渐变得懂事孝顺了,当匹诺曹和他失散多年的父亲在鲨鱼肚子里重逢时,他开始觉醒了,匹诺曹为自己以前的不懂事而感到羞愧。父子两人齐心协力的逃出了鲨鱼肚。然后他带着父亲住进了一所小屋,父亲没有东西可以吃,匹诺曹就每天早晨到附近的一个种菜的农夫那里给他提一百桶水来浇地,来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匹诺曹用他赚来的钱养活了他的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就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他还认真学习。最后在小仙女的帮助下,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故事中会说话的蟋蟀和仙女经常帮助匹诺曹,提醒匹诺曹远离恶习走上正道。而我的老师、父亲、母亲不也是这样吗?她们无私的帮助我,提醒我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我应该接受大家的关爱,努力朝着我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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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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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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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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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颇多,特别是鲁滨孙的行为与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很好的刻画出了鲁滨孙那高大、坚强的人物形象和品德,从而使读者们更加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栩栩如生的生存者。在读完了这本书时,鲁滨孙他那光辉的形象一直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一个漂流的故事,要从一艘翻了的小船说起。有一艘船不幸翻了,船上的人几乎都丧命了,可是一个叫鲁滨孙的水手在这一场灾难中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找到了一个四面为海的小岛,开始了他的生存之旅。在这场生存的过程中,他从一个迷茫的求生者,逐渐成为了“探险者”,就在28年之后,他成功的逃离了这一座孤岛。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他仍然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解决了困难,他靠着自己生存的信念,最终克服了困难。

在这一场与孤岛抗争的时期中,鲁滨孙有在抗争中胜利的时候,也有失败的时候。可是他最终战胜了战争,他完全征服了这一个强大的“巨人”。鲁滨孙在这座小岛上并不孤单,因为在这一座岛上还有他的动物好朋友—猫,他曾丢失的老猫神奇地回来了,还带回了三只小猫,可是后来猫越来越多,鲁滨孙越来越烦,只能将它们都赶走。后来食人的野人来了,常常在小岛上开起血淋淋的“人肉宴”。这些野人常常将自己同伴当成食物吃,鲁滨孙想救下几个野人,所以他发起了进攻,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将他命名为“星期五”,他教会了他英文,从此他们两个成为了好朋友,这了是他第一个在岛上结交的朋友,他不再孤单。28年后,他把“星期五”带回了英格兰。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星期五”生命受到了食人族的迫害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下了他。

整整28年,要是平常人,在岛上可能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鲁滨孙的坚持、乐观、冷静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他在没有别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世外桃园,精神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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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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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讲了作者黑柳彻了小时候上学的事,那时作者的名字叫小豆豆。这本书向我展示了一个天真、活泼、可爱、有趣的小豆豆。

主要讲了作者小时候因为淘气被退了学,后来到巴学园,在校长小林宗作的关心和爱护下,小豆豆展开了她的新生活。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立刻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读了下去。当我看完后我不禁为林校长的作法而感动,他真是一位耐心的,有智慧的好老师好校长,我多么想也有一个这样的老师,还想有一个像巴学园那样神齐、有趣、快乐的学校,我经常在想如果我在这里上学一定会很快乐。

巴学园多么奇特的学校,在这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课程,还可以去散步郊游,就连教室都很奇特,竞是电车,老师都那么好,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件事。

当初小豆豆被退学是因为淘气,而在巴学园时,校长并没有觉得她跟随其他人不同,反而还很喜欢小豆豆,耐心地听小豆豆说话,竟然长达四个小时,并且在这长时间内并没有显出不耐烦,而是认真地听着,并且很欢迎她来上学,还很关心爱护她让她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孩……我真不敢相信,我现在好感动也为小豆豆高兴,她找到了一个好老师。

现在这本书我还在看,虽然看过一遍但仍留恋忘返、百看不厌,我爱看窗边的小豆豆,因为我也是幸运的,我庆幸我也有一位这样的好老师,她就是我的班主任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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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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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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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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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欢乐的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有靠着这种精神,才能取得成功,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情有独钟。在他的笔下,那些小虫子都是有灵气的,它们是纺织家、音乐家、歌唱家、猎手、建筑师等。他的叙述既有科学性,又有趣味性,从而激发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所以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

今年寒假我去阿公家过年,发现阿婆还有老太太她们都在织毛衣,看着她们一针一针熟练地织着毛衣,我心想:织毛衣没什么大不了。于是心里有些痒痒,也想去学织毛线。自己就去抽屉里拿了两根针,还有一团毛线。然后拿着这两样东西兴致勃勃的去请教阿婆,阿婆耐心地对我说:“俗话说:站有站像,坐有坐像,织毛衣啊就应该有织毛衣的样。首先左右手各拿一根针搭在大姆指和食指中间,针要横着拿;再把右手的根针戳进左手针上两条毛线的中间;接着拿右手的那一段毛线在右针上绕一圈;最后将右针所绕的那圈往上一挑,这样一针就织好了。第二针第三针也是这么的依次往后织。”我谨遵阿婆教我的方法,可是学了老半天,还是织不出个所以然来,不是掉了一针,就是毛线没挑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失去了耐心,心想算了吧。但我突然想起了前两天读的《昆虫记》,主人公法布尔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轻言放弃,最终才获得成功的。我也要向他学习,于是我就提起百倍信心再次拿起了针线。

经过几十次的失败,不断的尝试,我终于学会织毛线了!感谢你《昆虫记》,让我又学会了一样本领。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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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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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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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学生暑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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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初中的第三级阶梯,背上的书包沉甸甸地,但我满心欢喜:这里装的是我从小到大的书,它们给予我思想和智慧,陪伴我一路成长。抬望眼,继续我的攀登,继续装载我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恶取舍,细数看过的每一本书,我最喜欢这本封面朴实的《简·爱》。这本书有种无法抗拒的美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它使人产生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它,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为之震颤。

简·爱的人生似一条坎坎坷坷、跌跌绊绊的崎岖山路。我喜欢简·爱,这个自尊心极强,不向命运屈服的顽强女子。“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每个人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不能要求别人承担自己的命运……”没错,正是这种极具尊严的自信使我们为之震撼。在简·爱的世界里,我看到坚强和人性的光辉,散发着朝日的光芒。我被她折服,折服于她心灵的美丽。

这个暑假我几乎天天沉浸在它的世界。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像凤仙花缠绕在指间,缓缓跳动。我慢慢品读着这本夹杂着尊严和爱的小说,细细回味。心灵最深处的一根神经被扯动而震颤,最纯美的感情,给予我思想的洗涤。任何事都要带着自己的尊严去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们都有审视的标准。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贝多芬告诉人类:“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休想使我屈服。”他们传递的也是和简·爱一样的坚强,影响了我们几个世纪。

纵使沧桑百年,物换星移,没有人会忘记这本经典。相信每一位《简·爱》的读者,都会活得有尊严,在自己的生命里印下一个个坚实的脚印。

我赞叹这渗透着尊严的爱情,这不屈于命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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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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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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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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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发生在20世纪的事件,当时正是中国最黑暗,混乱,灾难连连的时代。讲述了祥子经过3年的奋斗拼搏,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不幸被乱兵给抢走了;后来,在刘四爷的手下当一名车夫。但所赚的钱被孙祯给敲诈掉了。;不仅如此,还被迫与虎妞结婚,但最后,为了给虎妞置办后事,把爱车给卖掉了。三起三落,让他看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在那个时代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处境是不可能的,祥子对这个黑暗的社会渐渐地失去了信心,最终沦落悲惨的处境。

小说,真实的揭穿了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的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我不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他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然而这种悲剧,是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真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产主的丑恶面容,也是现实的残酷、悲哀和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和现实总是充满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

我们深知现代社会还不是很完善,我们把握住今天,积极进取。我相信,即使社会再怎么黑暗,人生再怎么不如意,努力下去,不抛弃不放弃,美好的未来就会向我们招手,加油!为哀悼旧社会的黑暗,应该为明天努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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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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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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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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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着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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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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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名著——《水浒传》。这本书非常好,内容很精彩。

《水浒传》是一部产生于元末明初的长篇小说,生动地描写和反映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有被招安前的“两赢童贯”、“三败高三尉”等及被招安后的破大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造反的事。因为当时的朝廷、官员非常腐败,所以他们造反了。书中通过人物的性格来反映事件,特别的有趣。

书中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宋江,虽然宋江不会武功,但是宋江这个人比较谦虚,得人心,所以能让众多好汉臣服于他。他一个人造反并不一定成功,但是几万人、几十万人呢?最后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是却使一些得到他们帮助的百姓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在生活中,有许多像宋江这样的人。这种人特别好,自己虽然能力有限,但他们遇到有人需要他的帮助时,他们是能帮的就帮,能干的就干。做什么事总是和别人商量,虚心听取别人的劝告。即使是做错了,也能知错就改。这样的人一般都有优良的品质,修养非常的高,为人处事也处理的较为得当。

但生活中也有一些小人,口蜜腹剑,不想靠自己的劳动去争取机会,而是想一些歪门邪道去投机取巧。这种人呢,品质都不好,都没有很大的成就,日久见人心,每当和这种人相处久了,人们就会发现这种人的真实面目,从而失去别人的信任而时时处处提防。

我们要学习一下宋江身上的优良品质,做一个好人,而不要学习一些小人的所作所为。如果学习小人的做法,自己也就成了一个小人,那就麻烦了,别人也会时时处处地提防你,最终你会失去所有人的信任,变成一个可怜虫。

《水浒传》不愧是名著,虽然已经读完,但我还是回味无穷。我还会读第二遍、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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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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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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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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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看到这本书时,页面那里写着那句,“影响孩子一生的经典丛书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我这就把这位知心的“朋友”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这本书是说昆虫的,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螳螂》这篇感到害怕,你们别看螳螂那貌似真诚的样子其实都是骗人的,它有一个称号叫“丛林杀手”,昆虫中谁要是没反应过来就成了螳螂的食物了,无论是什么虫都无法逃脱螳螂的“火眼金睛”,最是可怕的是,它还会吃了同伴,连兄弟姐妹也不放过,听说雌螳螂还会吃自己的丈夫呢。

最后,我想说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

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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