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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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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老舍《骆驼祥子》里的主要人物。骆驼则是动物界中最吃苦耐劳的动物。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个车夫的命运应是美好幸福的,可这老舍怎么这么心狠,将他写得那么悲惨?

我相信刚读完这本书的人,都有这种心里,怪老舍心狠,抱怨祥子不公。可后来我发现,还是我错了,老舍只不过真实的写但是的社会而已。

至于为什么这么悲,我归纳了以下几点:

1.职业原因。

人力车夫,是什么?做这个职业的人当时跟牛马一样。永无出头之日,可以对比一下:祥子刚进城,咬牙苦干了3年才凑足了100块钱,而那是中上层人士的一套西服或旗袍就得七八十元!再说骆驼,在火车汽车还没有传入中国时,身价可是个大元宝,可传入中国后,仅35元就是3匹。这还不够惨,那时,人们竟把它们赶到饭馆里!细想一下,现在的社会也一样对待动物。就说狗把。它可为我们看家护院了好久。是个“功臣”,可有的人竟要将它们剥皮吃肉。人们常常在口头上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可我们对我们的朋友做了什么?像以前人们对待骆驼,人们怎么会被称为高级动物,连个尊重也没有。

2.自身的心理原因

他身体结实健壮,没什么模样,但是人长的精神。他原来不怕吃苦,有自己的理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出生在那个黑暗的世道上,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屈求全的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铁打的人也会变得软弱,在坚强的心也会变得粉碎。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刺头儿”。他那颗早就活跃冲完希望的心早就死了。对!他是在报复,他恨那个社会,恨那个社会上的人。

结尾时老舍说他成了行尸走肉,这一点也不夸张,祥子的一生令人可怜惋惜,也给人启迪:坚持自己的信念很难,祥子就是个反例,但也只有坚持住了才能看到光明。

3.社会的黑暗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一点了。先说第一次买车,祥子还没过上幸福的日子就被匪兵拉走了,车也就没了。这还是军队的样子的么,随便的抢夺人民财产,鱼肉百姓!

再说虎妞难产,书上写到“医生来一趟是十块钱,只是看看,并不管接生,接生是二十块钱。要是难产的话,得到医院去,那就得几十块了”。我真是越看越气,这还是叫做医生么。一块钱在当时可使一家三口过上几个星期了,光看看就得十块,你是看病还是宰人啊!太气人了。还是医生呢!我看跟屠夫没两样,只不过一个杀人,一个杀猪的。

再说小福子。她原来是个美丽,年轻,要强,勤俭的姑娘。她与祥子之间有一段纯真的感情,她的父亲竟然以一两百元的价钱将她卖给一个军官,又遭遗弃,最后沦为暗娼,冤死在白房子里。她的遭遇令人气愤!她的父亲根本不是个人,卖女儿,和人贩子差不多。自己不干活酗酒,最后让女儿成为暗娼,你还有无脸面?

在那个吃人的社会中对祥子的应是曹先生了。他自居社会主义者,同时也是个唯美主义者。他是祥子的雇主中,真正将祥子当人看的,处处关心他。还在精神上鼓励祥子积极生活。就连最后祥子成“刺头儿”想改过自新,他也给他机会。

总之《骆驼祥子》是通过描写正直好强的青年车夫祥子由希望,受挫,挣扎到绝望最终堕落成城市垃圾的悲惨遭遇。揭露了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表达了老舍对劳动者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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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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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了整个小说,给我只是三点让我感触最深。看到的第一封信,里面有一句话“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看到了这个,禁不住有一点感叹。现在的父母能够向自己的孩子道歉,主动承认自己的错,实在是很难得。

第二点我很有感触的是他可以跟自己的孩子交流在文学、音乐等上面的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能够及时的和自己的孩子分享彼此的得失,委实是很难得的!第三点就是能够坚持一直跟孩子通过书信的形式保持联系。

然后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就查查这本书的背景,最关键的是他所处的环境,还能够给孩子如此的鼓励。作为父母,傅雷夫妇不只重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传统文化修养方面的教育,同样时刻关注着他们的起居、饮食、冷暖、开支等日常生活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家书中大量理性文字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看了有一点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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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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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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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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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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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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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幸福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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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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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言简意赅、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行。此书也蕴含了许多关于学习的态度与方法。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孔子对学习的看法,他认为只要自己感兴趣,把所学得当作一种爱好,一种快乐,就一定能学好它。当然,在今天,我们依然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喜欢,就能够集中全身的精力,激发潜能,从而促使自己走向成功。

有了学习的兴趣还不能够走向成功,还需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与态度。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孔子对待学习的态度,他认为对待知识时,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可事实上,我们很难知道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或者说人们很多时候不愿承认自己不知道,认为这样很丢脸,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心理。我们应该保持谦卑的学习态度,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有了良好学习态度的基础上,我们再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认为学习和思考应该结合起来,不能只顾一边。现在社会,中国学习就是属于理论方面十分优秀,但是动手实践能力与自主探究能力就比较弱了。在这点上,我们应逐步提高学习中探究的能力。这点是非常重要的,但光有这点还不够,有些人学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这样的学习也是不好的。所以,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是孔子提出的另一种学习方法。温故以前学过的知识可以让我们对此掌握得更加牢固,并且还可能发现一些新的知识。

有了这些,还需要一个“领导者”——梦想。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见周公。”这是孔子在步入迟暮之年还未实现梦想时发出的感叹,但他并没就此放弃,而是心怀梦想,对生活充满希望。梦想就像太阳,没有梦想的人,生活中就如同失去了阳光,整日在黑暗中度过,怎么会对生活充满希望呢?

梦想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动力,但也有人心怀梦想,却止步不前。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许许多多的人同这位游子一样,虽然心怀梦想,但是觉得梦想太遥远而放弃,但你有为此努力过吗?还有一种人,他们为梦想努力过、奋斗过,但在面对众多困难时,他们被压倒了,而他们对自己说:“我努力过了。”但你们为什么不问问自己:“我拼尽全力了吗?”如果你做到了这些,那么你离成功就不远了。

这本著作中所蕴含的博大而深厚的思想至今仍被世人视为至理名言,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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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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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读《红楼梦》,不免想起沈从文那一句“美,不免让人心痛。”感伤于红楼痴情儿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而此中的几回笑,也成了记忆中难以抹去的永恒。

最曲意逢迎的笑

“哎呀!我来迟了,未曾远迎!”瞧这口气,好大的架子。这贾府之中,还有何人敢如此放肆?一句“丹唇未启笑先问”,活脱脱一个“凤辣子”的形象跃然纸上。好一个凤姐,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笑得极有“魅力”,这曲意逢迎的笑让老祖宗与黛玉相拥而泣。凤姐又在一旁以笑止泪,这戏演足了。难怪贾府那么多男人都万不及一个凤姐。她与贾府中各层大小人物交往,威喜兼施,以笑办事,手段却又泼辣干练,游刃有余。评之“最曲意逢迎的笑

最豪爽的笑

君不见“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这史湘云揾酒割鹿肉,边吃边笑,甚是豪爽。屋外白雪纷飞,红梅争艳,多美丽鲜艳的景致!这湘云也实为女中豪杰,进屋后,红棉袄一脱,着一身红衫裙,端起酒来一饮而下,一边割着鹿肉,一边笑着与宝玉划拳,黛玉在一旁嗔其没一点淑女样子,湘云却大笑回驳“你懂什么?也难怪,你身子虚,吃不了鹿肉,像我这样大腕喝酒,大块吃肉才尽兴!”好個湘云,行动处事毫无淑女,步步小心之态,而是豪迈大气,如大丈夫般,天真可爱,这笑极具感染力,评之“最豪爽的笑

最难释怀的笑此书中最让我难以忘却的,不是黛玉的哭,而是她凄美的笑,她在临死前焚稿断痴情的最无奈,最心疼的笑,笑中带泪,那是最后的挣扎吗?是回光返照?黛玉如痴傻般呓语“宝玉你好······”说罢,口吐鲜血,呆呆笑着,泪尽而亡,这笑中隐含了多少的痛!黛玉的笑,让我为之泣泪,也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说的“悲剧是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红楼梦》从开篇至结尾,字字血泪,胜过杜鹃啼血,鲛人泣珠,实乃彻头彻尾大悲之剧!多少烟花坠落无痕!红楼儿女正如这灿烂烟火,了无痕迹。从这永恒不朽的笑中悟出人生之悲,感谢《红楼梦》,让我悟出悲痛而更加珍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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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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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不久,王老师为了培养我们的阅读兴趣,特意送给我们一本书,书的名字《小巴掌童话》。

刚发下书的时候,我被它的封面吸引了,当我读到里面的故事的时候,更被里面的精彩内容吸引了。通过看书,我学会了许多生动的词语,比如:窃窃私语,陶醉,傍晚,茂密等,我还知道了什么叫比喻句,拟人句,排比句,这些都是妈妈跟我讲的,以后我写看图写话的时候也要学习用这些优美的句子。而且通过看书,我也了解到一些动物和植物的特点,太有趣了!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妈妈说:“读万卷书如行万里路。”

《小巴掌童话》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里面有很多神奇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是《跳着听和跳着讲》,刚读完这个题目,我还以为真的跳着讲话和跳着听,那不是太累了吗?我读完整个故事后才知道,原来小刺猬上课不认真,把老师讲的话跳过去听,熊先生因为小刺猬跳着听课,它也跳着讲课,所以小刺猬只听到半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上课必须要认真听讲,不能开小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学会了很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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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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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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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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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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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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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似水色月光下,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后一章。我不禁心潮澎湃,内心的深处仿佛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要爆发似的。啊!

啊!

这篇小说主要要讲了这么一件事:18岁的鲁滨逊十分渴望海上探险,可父亲却百般阻挠,不准他出海探险,生怕他遇到危险。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出海做生意,于是,鲁滨逊瞒着父母,借此机会和他们一起出海。不幸的是,船在途中被礁石撞到了。船上的人除了鲁滨逊无一活着而鲁滨逊也被漂流到了一座荒岛上。鲁滨逊醒来之后悲痛欲绝,但求生的信念他活了下来。他靠着智慧雨船上遗留下来的东西在荒岛上住了下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救出了星期五,从此,星期五就常伴与他,直到一艘英国船把他救走。

遥望星空,我的心就就无法平静。突然,夜空中那唯美的月亮陡然便成了鲁滨逊的面貌,他含笑地望着我,似乎在对我说道:“孩子你要记住,凡事都不可意气用事,要三思而后行,而恒心、信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做事不可缺少之物。”鲁滨逊在和我说话。我不该相信地揉了揉眼睛,那头像竟又变成了如水的月亮。我认真地咀嚼那一句话后,竟发现那就是成功之道!再想想以前,我不由得惭愧起来,我以前做事总是心不在焉,意气用事,更别提三思而后行、恒心、信心和努力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照那种做法做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功的。

读完全文,我不禁感慨万分:小说中的鲁滨逊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才得救的吗?如果,他当初没有努力,现在哪能回家,说不定早就横尸海外,含恨而亡了呢。记得有一次,我写数学作业时,一道难题难住了我。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可答案就是没想出。突然,作业上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原来,我是因为忽略了那句话,这才找不出答案来。可是,当我看见大家都已将本子交给了老师时,我心里就十分着急。于是,我看了一下别人的本子,把答案写了上去,交给了老师。还有一次,我见着了一个奥数题,当时,我心思根本不在这个上面。本想看一下别人的答案,草草了事。但当我去看时,老爸的一句话映入眼帘“作业是自己做的,有意义;不是自己做的,无意义。要是盗取别人的成果,是盗贼。”于是,我一扭头,自己想了起来,没过一会儿,我就想了出来答案。

读完整篇小说,我受益匪浅,明白了成功之道源于恒心、信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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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中学生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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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听说《水浒传》非常好看,张老师也觉得适宜我们初一学生课外阅读,我便央求妈妈买。正好妈妈的一位朋友家有,便送给了我。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把《水浒》的上册啃完了。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水浒传》是一部产生于元末明初的长篇小说,也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前一个部分主要描写了一支以宋江为领袖的队伍。

他们一共聚集了一百零八个好汉,一起替天行道、反抗贪官污吏、反抗压迫、扶助弱民,跟地主恶霸、贪官污吏斗争,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的故事,但这支队伍最后接受朝廷招安,被派遣去镇压另一支农民起义队伍,结果两败俱伤,最大的胜利者反而是朝廷。形象地反映历史上的一场农民起义的从头到尾的全过程,总结经验和教训,让人们进行深入地思考,也引起了人民群众对这些英雄好汉的敬仰,歌颂了人民的反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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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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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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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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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三年光景,每日晨读,阅毕《古文观止》,虽非正业,却是入职学校以来最大收获,颇有些心得,请略陈陋见。

古文观止,凡二百二十二篇,先秦至明末_精选,古人蒙学课本,亦是古人为学入门读物,余在而立之年始读,为生平一大憾事,亦可见当代中国教育之偏颇。

就其布局而言,各朝以先秦最多,____以《左传》最多,个人以韩愈最多,取《左传》传承“春秋大义”的宗旨与韩愈“辟道攘佛”的功绩;这与清代学者抱残守缺、空空如也的卫道宗旨比较相符。苏东坡曾称誉韩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若就“文以载道”论,韩文公逆谏人主,纠治世风,力挽唐代崇佛之狂澜,足可当之;但若就文字论,韩氏_似未达这等境界,东坡先生的评价多有后人敬畏先贤的溢美之词。

古今_,凡入一流者,主题可大可小,但必是一气呵成,余音不绝,令吾辈后学读其书,想见其为人。《观止》所选_,以单篇论,太史公的《报任少卿书》无疑是独步翰林,堪称天下第一,_情真意切,沁人心扉,笔尖所及,气贯长虹;余每每读罢,未尝不为之折服、为之太息。至于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前赤壁赋》这四篇奇文,难分伯仲,全凭诸君喜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醉翁之意不在酒”、“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各有所取,无有高下。非谓“天下忧乐”就高人一等,人生际遇不同,不必苛求。

《观止》一书优点许多,待诸君细品,其不足反倒不易察觉,而且不才以为,多为编者有意为之,读者需多加留意。编者吴氏叔侄似以“正统”士人自居,重儒家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且以立德为本,因而不取赋一类追求辞藻华丽,言不及义的_;对崇尚清谈之风的魏晋名士似也有异议,故几乎不取魏晋一代的_;编者是清代学者,受彼时狭隘的汉宋门户之争影响颇深,故宋代理学一脉_全不取,是《观止》大缺憾;另外,清代外族入主,这是一件以“士”自居的清代学者不能说的事情,所以元、清两代的_都不取,乃至明末清初三杰的_都不在其列。以上诸点,令“观止”黯然失色。

历朝历代之文,以明代_最差,宋濂_多媚骨,阳明心学多偏锋,皆不足法,其余更不足论,其原因仍不得正解。个人以为,或许中华文明历经5000余年,至明代已垂垂老矣,国运不济,国势保守,文风英气不足,老态有余,全无汉唐气象。从学术的角度看,中国文明自“经重于史”的时代起,即自南宋起,文明的自我革新、自我反思的能力就日渐衰退。从武术的角度讲,有宋一代,重文轻武,血性渐失,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自宋始,愈演愈烈,直至近代不能复兴。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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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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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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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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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大自然里有这么多昆虫!它们包括了:蜘蛛、蟋蟀、蝉、螳螂、萤、黄蜂和松毛虫呢!它们的名字有:塔蓝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等等……读后就感觉来到了大自然!

书里主要讲述了:天生的攀岩家、蟋蟀的住所、蝉和蚁、蝉的音乐、蝉的卵、萤的外科器具、黄蜂悲惨的结果……现在,《昆虫记》就像一股风,带领着我们,慢慢的向大自然飘去……

因为好奇,我和弟弟来到院子里,开始细心的寻找昆虫。很快我们发现了一条毛毛虫,它身体上长满了毛毛刺,它爬行的很慢,很有趣。接着我们又找到了许多蜗牛,蜗牛总是将自己的身体缩起来,像一个个小圆球,好玩极了。后来我们还发现了蚯蚓、蜘蛛等……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美妙的大自然,了解了各种昆虫的生活的习性。妈妈说大自然里不仅有许许多多奇妙的昆虫,还有各式各样奇妙的植物、各种各样奇妙的动物……如此可见,大自然真是有趣的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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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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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他的作品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欧也妮葛朗台》这篇文章的两个主要人物是欧也妮和她的父亲葛朗台。文章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在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而她的父亲葛朗台刻薄吝啬,是当地的首富,因而受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目的也是为了他们家的财产。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为此时,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是西方四大吝啬鬼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他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再说说欧也妮,她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黑暗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

说到欧也妮的悲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最后得到查理的背叛。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本想谋取公爵的钱财,结果却发现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这又成为了小说的又一大讽刺。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也一样,我们做人要大方,做事也要大方,不能有吝啬,小心眼儿和小气的行为,否则你的朋友会离你远远的。让我们也明白大方做人快乐做事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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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学生暑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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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初中的第三级阶梯,背上的书包沉甸甸地,但我满心欢喜:这里装的是我从小到大的书,它们给予我思想和智慧,陪伴我一路成长。抬望眼,继续我的攀登,继续装载我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恶取舍,细数看过的每一本书,我最喜欢这本封面朴实的《简·爱》。这本书有种无法抗拒的美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它使人产生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它,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为之震颤。

简·爱的人生似一条坎坎坷坷、跌跌绊绊的崎岖山路。我喜欢简·爱,这个自尊心极强,不向命运屈服的顽强女子。“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每个人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不能要求别人承担自己的命运……”没错,正是这种极具尊严的自信使我们为之震撼。在简·爱的世界里,我看到坚强和人性的光辉,散发着朝日的光芒。我被她折服,折服于她心灵的美丽。

这个暑假我几乎天天沉浸在它的世界。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像凤仙花缠绕在指间,缓缓跳动。我慢慢品读着这本夹杂着尊严和爱的小说,细细回味。心灵最深处的一根神经被扯动而震颤,最纯美的感情,给予我思想的洗涤。任何事都要带着自己的尊严去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们都有审视的标准。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贝多芬告诉人类:“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休想使我屈服。”他们传递的也是和简·爱一样的坚强,影响了我们几个世纪。

纵使沧桑百年,物换星移,没有人会忘记这本经典。相信每一位《简·爱》的读者,都会活得有尊严,在自己的生命里印下一个个坚实的脚印。

我赞叹这渗透着尊严的爱情,这不屈于命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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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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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儒林外史》,这本书是清朝的吴敬梓写的。在我看第一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第一章写的是王冕画荷花。王冕的母亲靠手工活赚钱,来供王冕上学。几年靠这些手工钱远远不够交学费。于是就到秦大爷家放牛,早上给钱买一点点心,中午在秦大爷家煮些腌鱼腊肉,他总是舍不得吃,用荷叶包了回家孝敬母亲。每天给的点心钱,他总是舍不得花,合攒一个月,他就掏空去买两本书。白天牛吃饱了,王冕就坐在柳树下看书。不知不觉三四年过去了,王冕也懂了不少知识。一天,正值黄梅时节,天气闷热,王冕放牛累了,便在绿草上坐着。转眼间,一场大雨过后天空中黑云边上镶着白云,阳光透出来了,照的水通红。山上青一块,紫一块;山下树木葱茏,青翠欲滴,树枝像水洗过一般,绿的可爱。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花苞上雨水点非常美丽。古人说:“人在画里一点不错,可惜没有一点画工,天下哪有学不会之事?’’王冕想了想便拿起笔画了起来,以后王冕每攒一个月就去买纸和颜料。起初画的不好,过了三四个月后,王冕画的荷花形态逼真。后来他就靠画荷花,几年他不在给秦家放牛,而是卖画,这让母亲十分欢喜。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要学习王冕孝敬母亲,勇敢挑战、吃苦好学的精神。几百年后的今天,再次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因为现在科技发达有一些人忘记了这些虽然科技发达但我们还是不能忘记吃苦耐劳的精神。所以要传承古代人吃苦好学的精神,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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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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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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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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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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