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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作文高二【精彩20篇】

感恩,不仅是一种美好的情感,更重要的是对责任的承担,对道义的坚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会感恩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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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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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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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男同桌作文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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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同桌名叫魏浩然,他是一个胖胖的有个性的男孩子。他眉毛淡淡的,有一双小巧而又明亮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随时都显出了他的一丝忧郁,一丝成熟。这也许就是和他的特长有关了。

魏浩然有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他成为了一个小演员。现在他还颇有名气呢!《府和人家》就是魏浩然的“成名作”。在剧中他扮演周在明,魏浩然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除了拍电视剧以外,魏浩然还经常演一些小品。那些小品常常使我们笑口常开,可更多的还是既熟悉又陌生的那种说不出的感觉。

在生活中,魏浩然是极富个性的。他的个性是幽默,是成熟,还是他的特长,谁也说不清楚,只是感觉到他就是和常人不一样。

经常,我们在无聊的时候,魏浩然总会找出点子让我们,放声大笑。有一次,上代管班我们大家都坐在座位上,好像没事儿干,可这时,魏浩然对我说:“想不想听一个笑话?”对此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我对他说“好吧,听你讲一个。”于是,他便手舞足蹈地讲了起来。结果我听了他讲了这个笑话之后,笑得前仰后合。气氛一下子就活跃了起来。充实的一天,就这样快乐地结束了。

我真想永远成为魏浩然的同桌,永远和他一起享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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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攀登高二作文7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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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脚下,流水潺潺,鸟语花香;山腰上,古木参天,林静山幽;山顶山,云海茫茫,群山隐约。游客们有的在山脚赏景,有的在山腰流连,只有极少数人选择了继续攀登

学习也如登峰一样,怕苦怕累,只能欣赏脚底的风光。努力一点就能体会到山中的清爽。拼尽全力摸爬滚打,登上峰顶,俯视着一切体会登峰者的惬意。

如果有一座,直达云霄的山,去问一位勤奋者和慵懒者,勤奋者会说我要爬,慵懒者会说,我就在底下坐着,逗逗鱼玩玩水,多么惬意,我就不上去了。

慵懒者,在山脚下欣赏着鸟语花香,看着小溪里的小鱼欢快地游着,但是慢慢的他对这些丧失了兴趣,他越发无聊,他感受不到动力,只得在山脚底无尽的打转,他失去了攀登的力气,失去了登峰的机会。

在底下荒废了时机,也早已无力攀登,在慵懒者游玩时,勤奋者早已度过了许多难。

他身着便衣,身上只带了水,和一根粗绳,他一步一步爬着,爬得累了,便在阶梯上坐着休息,有些地方需要徒手攀岩,不顾危险上了罢,他一点一点攀爬着,有过踩不稳,有过没有落脚点,勤奋者喊过累从来没有想过放弃,一步步摸索着又到了有阶梯的地方,又是一阵的休息,又是一阵的前行,冲破云霄,登上峰顶,勇敢不负有心人,勤奋者最终到达了峰点,当他站在最高处,俯视着底下的一切,叫着慵懒者的名字说:“我到了!”

慵懒者在那一刻便是真正的输了。慵懒者能看到,站在巍巍高山上的勤奋者,但是当勤奋者俯视着底下的一切,慵懒者是渺小的,是不为勤奋者看到的。

这和学习一样,说句难听但是现实的话:如果不努力成为强者,压根就不配出现在强者面前,因为他们不会正眼去瞧,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去爬,成为强者和他们站在一起……

“有时候我会问自己,到底为了什么努力,赢得什么才叫胜利,你曾否问自己”为了自己努力,赢得别人的认可,那才是胜利,打破别人的质疑,成为攀登者,登峰者,那是我们的目标。

希望我们不要颓废,成为山脚底下打转的人,希望我们不要放弃做那个在山中停步的人,希望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那个登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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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同桌的你学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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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校园公认的火爆女生。

不知什么时候,老师突发奇想地把她调到了我身旁。我做事很慢,她则风风火火。

“夏——小——漠!”听吧,又在叫我了。我跑过去,只听她微笑着说:“小夏,快点,午后还有很多作业呀拜托”我点头,没办法,性子慢阿。

我平时总是跟在她身后听她催促,尽管我不愿意。组长刘齐装作夸张的样貌,惊讶地说,天哪,老夏你不愧是忠实的跟班那。

她一笑:“这叫密友阿,对吧小夏。”

我不屑地哼哼几声表示同意。我不喜欢她和我套近乎的样貌。

直到我慢慢疏远她。我对她说,我不需要你来管我,我自己能行。我渐渐地做事快了起来。

这样我过了一个月。我视她为空气。因为我不喜欢她。她却不厌其烦地像以往那样对我笑,那样伴着我。

一天,我带她来到阶梯教室,对她说:“你不要再这样跟着我了,林亚轩,我不喜欢你。”

她的笑容僵住了,脸上掠过一丝稍纵即逝的暗淡。她再次勉强的笑了:“小漠,你放心,我答应你了。”然后,转身离开了。

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我不是就应满意了吗?我像一个木偶般默默地走着。

午后吃完午餐,我转过头习惯性地想叫她,却发现她不在我身边。她也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走路总是低着头,有时猛然抬头,朝周围看看,又叹口气,低下头。

之后有一次,校园组织春游。我们来到一条河边。午后,我在河边洗手,不留意绊到一块石头,掉入河中。冰凉的河水漫过了我的头顶,我失去了知觉。

之后醒来时,我发现躺在医院里。我听见一个老师说:“夏小漠那时候掉下河了,那个林亚轩跳下河救了她,但是因为河水太凉发烧了,此刻在隔壁病房呢。”

我的心一震。我跳下地朝隔壁病房跑去。

她一看到我,便虚弱地笑了起来。我冲过去,挽着她的手哭了。我说:“对不起,我们重新做好朋友好吗?”

她笑了:“笨蛋,我们一向都是好朋友阿。”

我们互相看着,不约而同地笑了。

谢谢你,我的好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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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同桌作文高二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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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古灵精怪的同桌,我的求学生活自然丰富多彩了许多——这是我入中学以来得出的结论。

同桌,汪同学,戴着一副黑边眼镜,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模样,脸上总是不安分地冒出芝麻大小的青春痘,有意思的是,好像左右脸交替冒出,我们嘲笑他,连青春痘都不肯厚此薄彼,他对于此总是不屑。因为个子颇高的缘故,走起路来有点儿弯腰驼背,也大概因为长时间久坐,猛地站起来,腿脚发麻,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整个人看起来有点儿滑稽。

他的学习总是稀松平常,马马虎虎,丢三落四,以至于为了作业问题,老是被班主任请去“喝茶”,要么就是挨科任老师批评。改个三五遍错是在所难免的,对他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了。起先我们还一个劲儿地哄笑他,觉得他学习太马虎,后来才发现班主任设立小组暗藏机关——原来我们几个组员的成绩是捆绑在一起的,排名算的是小组的总成绩。汪同学自然成了我们拖后的关键人物。我们气愤不过,只能耐着性子磨他的作业。作业不完成,小组课代表定然拍案而起;书写不认真,小组长板着脸勒令重做,值得欣喜的是,汪同学性格绵软,大家一顿黑唬,也不敢反抗。在老师、组员几座“大山”的“压迫”下,他的作业竟然能按时交了,也慢慢不丢东少西。

上课,汪同学表现出的却是精彩绝伦的一面。语文课上,老师问起《西游记》的主要情节时,汪同学滔滔不绝,不仅主要情节说得准,连那些不出名的地名和虾兵蟹将的名姓也能一一道来,惊得同学们一阵欢呼,既而拍手叫好。汪同学说道情切处,双手不住地在空中比划,手指呈兰花状,颇有说书唱戏的风采,等老师笑道:“小汪同学,收起你的兰花指,站好,注意台风……”逗得大家哄堂大笑。这种课堂焦点式的情景出现过许多次。

我平时也细细观察他,虽然他作业不好好写,但也绝不是不爱学习之辈。他用大量时间看课外书,文史哲无一不精,历史故事信手拈来。也许是小学时过于随性,才造就了这么一个怪才。

在中学大环境的洗礼下,我相信汪同学定能全面发展。我们的中学生活也定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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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陪伴高二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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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路程遥远而又漫长,有时风吹雨打,让我停滞不前;有时路上的土块,顽石,让我伤痕累累;有时我会被那一时的景象迷了眼,不肯前进……可是,总有这么一双温暖而又宽大的手,无时无刻的搀扶着我,帮助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人生成长路的分岔口,走向正确的道路。

她不是一个神,但在我的心目中。她是我永远的守护天使。她用她那双宛如天使纯洁的羽翼,守护着我。

当我被困难折磨得痛苦不堪时,是她,替我赶走了困难,拯救了我;当我生病时,虚弱的躺在床上时,是她,把那苦口的良药送到我的嘴边;当我在挫折面前低头时,又是她叫我勇敢起来,去战胜困难,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当我失败后,无精打采的消沉着,依旧是她,给予我吸取教训,重头再来的精神,重新振作。如今,我已不是从前那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了。在过去的时间里,她给予我的帮助,给予我的关怀,还依旧记忆犹新,仿佛是一把独特的刻刀,把它们一一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往事如诗,如画,如梦,是那样美好,令人怀念。我独自站在成长道路的美好地段。不!哪里是我一个人呢?同我一起的,还有她,那个永远守护着我的人,我心目中永远圣洁,美丽的母亲!还有她,那个给我希望,给我光明,给我生命,给我对生活的信念的我最敬爱的母亲!

往事依旧如花儿般绽放,如孩童纯真的笑脸。谁说“往事如烟”会散去?往事应该如那清翠挺拔的竹,一日日,一年年,万古长青!

漫漫成长路,她牵着我的手,一步一个脚印,正向着太阳生起的地方,走去,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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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高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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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由元末明初的施耐庵编写的。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而且有很大成就的长篇小说。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最后被奸人杀害的故事。文中的情节,很精彩,不说力气勇气莫大无穷的花和尚鲁智深倒拔杨柳,还是忠义不屈于奸人的豹子头林冲雪夜上梁山,还是性格谨慎青面兽杨志霸气卖刀,又有勇有谋的智多星吴用智取生辰纲,或武勇非凡的行者武松喝酒的气魄,还是打虎的勇气……让人拍手叫绝。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所说李逵的性子有些时候急了点,但他做到了忠孝两全。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知道是毒酒,而对于宋江和眼前的死没有一点怨言,昂首咽下。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把老母好好安葬。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李逵的孝心。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不管他宋江是不是他的首领。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不会因身份或私心儿玷污这两个字。

再说武勇非凡的武松,在过景阳冈前,在一家小店喝了大碗的酒,而店前明明打着“三碗不过岗”的招牌,店小二好心劝说让他住一宿再结伴过岗,因为岗上有大虫,被武松误认为店家想骗他的钱,编出来的。不管店家怎样阻拦,昂首继续上路,还信誓旦旦说“便有大虫,我也不怕”,这里可以看出武松的豪迈,勇猛,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个性。

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以及在后来追捕方腊的过程中,也是拼劲,拼命,在和方腊搏斗过程中,方腊把他的手臂钉住了,他却忍痛割下手臂,最后单臂擒方腊。

武松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斗争精神,并在现实的斗争中逐渐锻炼出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英雄气概。

再说宋江,作为梁山108的将领,我却不喜欢这个角色,仔细想想,他做过什么?他有军师吴用的智谋么?他有李逵的直率的牛劲么?他有行者武松的勇猛,豪迈么?他只是个站在众人搭起的台子上,指挥指挥,却不真枪实弹的将领。最后,为什么结局那么悲剧?因为他接受招安,虽说也是大家一起决定的,不再当草寇,给自己个出路而投靠朝廷,最终跟随他的兄弟们被奸人所害,自己也无奈喝下毒酒。

终究,梁山,落草为寇,朝廷,招安,这一切,像一场梦。那108就是这梦中108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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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同桌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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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一般是指处于受教育阶段,使用同一张课桌的两个人之间的一种人际关系或对同桌的人的称谓。所以说只要上过学就一定有同桌,除非你是个怪咖。就算幼稚园也好,总有一两个吧。

我的同桌之是吃货。“叮……铃铃”一下课,只要你看见桌子上堆满零食那个人毫无疑问是我的同桌。看她那饿虎扑食的样,我真替她担心。自己吃就算了还常常拿那些零食来羞辱人,以致她在班里的人缘不太好,但她有一位闺蜜,她常常跟她一起吃香的,喝辣的。但你们绝对想不到她的闺蜜居然和她迥异不同,一个又矮又胖,一个又高又瘦。谁胖谁瘦相信读者朋友心了有数了吧。

我的同桌之不讲卫生。我的同桌不讲卫生(1)她总是当老师来到教室才收起零食,所以她吃完零食从不洗手,总是往身上的衣服擦一擦就算洗手了。这让我与她不敢亲密接触,怕沾上味道和零食残渣。我的同桌不讲卫生(2)她有时果汁喝多了就跑厕所,从厕所回来从不洗手,她说洗手好麻烦,又说洗了手不方便吃零食。她的行为让我情何以堪啊。

我的同桌之上课睡觉爱流口水。不讲卫生我还忍了可气的是上课流口水,那口水哗哗的从她的嘴里流出来,有时还流到我哪里去了。我郑重的跟她说了好几回,她居然说没关系,谁睡觉不流口水呀!还用她的手臂把口水的范围扩大了。最奇葩的还是有一回,她上班主任课睡觉打呼又流口水,她的口水从桌上流了下来。打呼声引来了班主任,老师来到桌前,她不知道桌上流了一大滩口水,把书反过来放盖在桌上。我刚要说可是来不及了,同桌被班主任叫醒狠狠地被训了一顿。当班主任拿起书,那场景。班主任的脸色忽然变了。我那奇葩同桌居然还说老师你书怎么湿了,我们班笑倒一片,她还一脸茫然。

我的同桌虽然奇葩但她挺有爱的。平时,连一个薯片渣都不让别人碰,除了闺蜜。她居然愿意把吃的给流浪猫和狗,她周末还去当志愿者,有一次,我在街上见到她,她还挺不好意思的。我的同桌奇葩又有爱。这样的同桌,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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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同桌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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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那就是和自己坐在同一张桌子的人吧。说起我的同桌,他就是我们班的调皮王——__

他那张典型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两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两只手总是不停地在动,没事时总是动动这动动那,还喜欢戏弄别人,所以他总是被暴打或暴追。还有那张总是塞满零食的嘴。至于身材嘛有点矮。好了不多说了,说说他的事给你听听吧。

耿辉是个典型的欺善怕恶的人。记得他刚来时,就摆出一副气势汹汹,仿佛要把人吞掉似的。还明文规定一些不合理的约定,在桌面上用粉笔画了条“三八线”。而且还自称老大。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自己安慰自己。要是像荣彬,州城和他坐在一起,他肯定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义愤填膺地想。这可是现实啊,他欺负人只会欺负小的,若遇到大个子的,他连气都不敢出一声。

好了说够了他的坏话,也该说说他的好处吧。

记得那是上个月的事了。那天正好是星期五的下午。那天晚上我正好要到钢琴老师家去上课,所以急急忙忙地收好东西就走了,却忘了把“周末作文本”带回家。

我回家准备写好作文再去上课。我打开书包却发现周末作文本不翼而飞了,我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正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博巍。”听到耿辉的叫喊声,我三步并作两步向门口走去。我打开门只见耿辉头上大汗淋漓,手里拿着我的作文本,气喘嘘嘘地说:“博巍,你的作文本。”说完把作文本交给我。我当时不知用什么来形容,感动、激动、喜悦、快乐……没想到他会为我送本子。

我的同桌就是这样的调皮,欺善怕恶,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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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日记写我的同桌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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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叫蒋新怡,她是个很活泼可爱的小女生,有一对圆圆的、乌黑的大眼睛,白白的皮肤,椭圆型的小脸蛋,她的个头跟我差不多。

我很喜欢我的同桌,我们经常分享各自觉得有趣的事,经常一起看书、做游戏。同时,我们也互相帮助。记得有一次,当数学老师叫我们做作业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没有带尺,眼看着别的同学作业都要做完了,我当时非常着急,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这时,同桌蒋新怡主动借给了我一把尺,我接过尺赶紧做作业,最后终于在老师规定的时间内做完了作业,当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时,才想起我没有跟同桌道谢呢!于是我连忙转过身对她说:“谢谢你借我了尺。”同桌笑着说:“不用谢,大家应该互相帮助的。”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两个的关系更好了。而且今天我也有机会报答她了。今天上数学课时,老师让我们用红笔批作业,她忘记带红笔了,而正好我今天带了两支红笔,于是我赶紧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支红笔借给了她。

她以前不怎么喜欢看课外书,有一次,我看到一段很好玩的内容,就把这些内容分享给了我的同桌,她居然对我讲的内容深深吸引了,并跟我说:“能把这本书借给我看吗?”我说:“当然可以拉,我们一起看吧."后来,我们就经常在一起看书了。她看到好玩的内容也会主动跟我分享。

我很喜欢她,一个活泼、快乐的小女生,我们会继续好好相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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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同桌二年级小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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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是谁,在教同学做英语题?是谁,在上课时积极回答?是他——朱国恺。

朱国恺是我的同桌,他长着一对淡淡的眉毛,一丢灵巧的耳朵,一张会说英语的嘴。

暑假到了班级组织集体活动,我有许多英语题不知道要怎么做,想借着这个机会问问朱国恺,我们租了一辆中巴士,在车上,我的目光不停地寻找的他,终于找到了!

他坐在一个角落里,我急忙坐到他座位旁边,有许多人来找他,问他英语作业怎么做,我刚开口:“朱国恺,这题……”我还没有说完话,他就打断我,“排队!”虽然,我是他的同桌,关系也不错,但是,他还是那么一视同仁。

过了几分钟,排到我了,他很有耐心的教我,要是我听不明白,他还会说第二次,第二次听不会,还会教第三次,他一遍遍教我,不厌其烦。

此刻,车外白云飘飘,但是,我觉得朱国恺比窗外的风光更吸引我,不仅是他的英语好,也不仅是他长得高,而是他那颗一视同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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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我的同桌作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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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铃响过了,王树才喘着气跑到教室门口,他大喊了一声“报告——”刚安静下来的同学们,一看到王树小眼眯着的样子,都忍不住偷偷地笑起来。老师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没有说,瞪了他一眼,摆摆手让他进了教室。

王树,个子不高,可是脸有点长,下巴有点尖,眼睛总是眯缝着,好像没有睡醒过。他不但模样让人笑,要是说话或做事,更是常常把大家逗得笑声不断。

这一节老师让默写课文,教室里只听见“沙沙”的写字声。而王树还在翻着书包找笔。他把书包倒在课桌上,扒来扒去,什么也没有找到。看老师向自己走来,赶忙把东西胡乱一塞,掏出一个本子摊在面前,又顺手把我正写字的笔抢了过去,趴在桌子上写起来。我只好拿出圆珠笔接着写。没有一会儿功夫,王树就笑嘻嘻地交卷了。“默写完了?”老师怀疑地看着他。“写完了!”王树很自豪地把本子交给了老师。老师看了半天,皱着眉头把本子退给了王树:“你给我念念你写的天书。”王树捧着自己的本子,也傻了脸,他嘟哝着说:“这会儿我也不认识了。”

老师让他坐下重写,他不停地偷看我的默写。老师警告他:“你已经偷看同桌的默写5次了。”王树很委屈地对老师说:“这不能怨我,谁让他把字写那么小,害得我看了几遍也没看清!”这句话又把同学们都逗笑了。

这就是我那“逗笑”的同桌——王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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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二英语作文及翻译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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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 a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people can slow down their aging. As for the celebrities, they use the developed technology to keep young, seeing their unchangeable faces in the screen for so many years, the audience also want to imitate the celebrity, they believe that by using the developed technology, they can keep young all the time. While in my opinion, the way to keep young is to hold a young heart, some people look young outside, but in their hearts, they are old enough and refuse to keep pace with the time. While for another group, even they have wrinkles, they are curious about all the things and are willing to change. My grandpa is old, but he knows all the fashionable things, sometimes I have to ask him for the new things. The young heart is the way to keep young forever.

今天,随着医疗的发展,人们能够延缓衰老。对于名人来讲,他们使用高科技来保持年轻,看到他们常年在屏幕上保持不变的容颜,观众也想要模仿名人,他们相信通过使用高科技就能一直保持年轻。然而在我看来,保持年轻的方法就是拥有一颗年轻的心,一些人表面看起来年轻,但是在他们的心里,他们足够的老,并且拒绝去与时俱进。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讲,虽然他们有皱纹,但是他们对一切都保持好奇,并且愿意去改变。我的爷爷年纪大,但是他对一切时尚的东西都了如指掌,有时候我不得不问他关于新的事物。年轻的心是永葆青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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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二年级我的同桌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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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单虹霖

我的同桌是男生,名叫单虹霖。他戴着一副眼镜,看人时总爱眯起眼睛,圆圆的脸上总是带着憨憨的笑,黝黑的皮肤把牙齿显得非常的白。单虹霖的嗓门很大,老师说他大喊一声全楼的人都会听见。

单虹霖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小男孩,记得上学前班的时候,我不会系鞋带,看着自己的鞋带开了,又不敢去求别人,正在为难的时候,单红霖跑过来主动帮我系上鞋带上,一边系一边教我怎样自己系鞋带,在他的帮助下我终于学会了自己系鞋带。

真高兴我有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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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慈善的高二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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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把善与恶相连接,实际上,慈与善才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兄弟。

慈善慈善,顾名思义,慈就是慈祥地,面带微笑地去关爱他人:而善就是善良,用毫无任何索求的心理去帮助他人。所以,慈与善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慈就没有善,同样,没有善也就没有慈。它们并不像善恶那样是你敌我友的对立面。总之,我们要善待“慈善”。

“条条大路通罗马,路路终到慈善家”。各式各样的慈善也要谨慎选择,一定要选择那些自己有能力去完成且完成后对自己,他人或社会有益的慈善。这样才能使自身生命的意义不断升华。要知道,做慈善事业就是把自己的一些东西奉献给他人;而也有做“假慈善”的人,把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这是极不道德的,此举乃有百害而无一利。千万不能让自身价值因为“假慈善”而缩减!

慈善大致分为四种:一种慈善是“牺牲自己,奉献他人”——这可说是稍有点“天真”,却又是绝对无私奉献的慈善,因为慈善最好在有余力的情况下进行,何必把自己当成不再复生的“蜡炬”?一种慈善是“帮自己,也帮人”——最常见的慈善,这可算是生活中点滴的“慈善事业”吧:还有一种慈善是“成就自己夸功绩,帮助他人又贬低”——这简直就是恬不知耻!现在的诸多慈善人士中,有82%的人喜欢捐钱后与受帮助者合影,拍照也就算了,还非举着红包照!那笑容真是无法形容,那是多么伤被救济的同胞们的自尊心啊!而最后一种慈善自然是大慈善,“贡献社会,成就自己”——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去推崇,去赞扬,去宣传,去实践的.惠及千千万万群众的大慈善呢!当然,一定不要被鲜花和掌声的“潮水”冲垮你的虚荣心“堤坝”!至于像“活菩萨”这类词,“只可出自别人口,不能用来自己夸”。

能说慈善是个人的事业吗?不能!这是集体的目标!能说慈善事业只要有份爱心就够了吗?绝不能!因为,要想做慈善,要想做到“慈与善的最高境界”,就定不要做“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人!

那么,要怎样做慈善才能达到最高境界呢?其实说简单也不简单,说难也不难。慈,用你忠实、广阔、干净的心;善,使你体贴、关爱、无穷的力。用这心,使那力,付出一切你能付出的“慈善”,就能成为人心的旗帜、民族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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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力量高二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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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经历才会有成长;只有吃过苦了才会体会甜的滋味;只有真正体会坚持才会理解我们之前不懂的……

军训很快结束了,从中我学会了很多,但这五天并没有过得那么舒服,因为教官主要让我们练坐姿和站姿还有声音。

坐姿和站姿,不管是坐还是站,都要是一动不动。记得有一次,我靠在草丛那边练坐姿,突然,不知从哪里爬出来好几十只蚂蚁,我不经心里有点慌了,心想:那么多只蚂蚁等下就朝我这里爬过来,会不会要我呢?还是回它的巢里呢?我边想,边往蚂蚁的地方瞄了几眼。糟糕!有一只蚂蚁朝我这里爬来。我眉头皱了起来,牙齿在咬下嘴唇。心里特紧张,汗水流得多起来,有的在我的脸上跳舞;有的在我的脸是玩滑滑梯,流进我的耳朵里,流到我的下巴……流进我的耳朵里的好像在跟我说糟糕、糟糕蚂蚁会不会来咬我?

我心乱如麻,偷偷地看了那只小蚂蚁,正在我的小腿上爬来爬去,我想:要不是这军训,练得一动不动,我早就把这只小蚂蚁打回它老家去了。还有一点就是练声音,唱一次军歌都要让我们唱成哑巴了,这是多么难受的事。

五天军训中也收获不少,我发现,我每天进步一点点,我现在不管是坐姿还是站姿,都可以保持一动不动了。最重要的是让我学会了坚持和毅力。

军训让我学会很多,也让我成长了很多,还让我明白其中的道理:坚持就离成功更进一步。只有经历才会有成长;只有历经风雨才会见彩虹;只有尝过苦才会懂得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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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你好青春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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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首澎湃的歌,用跌宕的旋律谱写梦想的激情;人生是一幅清幽的画,画中有春天的播种和秋天收获的喜悦;未来是一首豁达的诗,用和谐的韵律书写奋斗的足迹与成长的旅程。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他嘲笑着爱幻想的,幼稚的我,我们日复一日的学习,读书,考试,就是为了迎接人生的转折点—中考!三年磨一剑,三日放光芒;与其中考后懊悔落泪,不如趁现在,用汗水和泪水去努力拼搏!

一次回家经常路过的地方,第一次发现这偏僻的地方竟然有花,走近一看,我不禁哑然—那不是什么花,只是刺梨花而已。花朵不大,花瓣稀稀的,薄薄的,连色彩都那么浅淡,全然比不了艳丽的玫瑰。可让我惊奇的是,他被遗弃在沟旁,路边,饱经风霜却昂首挺胸,努力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它虽然没有玫瑰花的娇艳和芳香,也不会被拥入怀中视为珍宝,但能结出刺梨儿,做药,做茶,在默默中奉献自己。我不禁弯下腰去,细细欣赏这小小的花朵,突然觉得他比玫瑰花还美丽。

我很喜欢陈欧的一句代言词:你只闻到我的香水,却没有看到过我的汗水。你有你的规则,我有我的选择。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将来。实现梦想注定是一场孤独的旅程,路上少不了质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的漂亮。

日光下,山林间,人生的路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一双羽翼正渐渐丰满,一种奋力抗击人生风浪的精神在我心头。

花季,如马蹄般穿花而过,留下一串绝美的声响,叩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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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梦想的天空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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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树下的草地上,仰望着湛蓝如水的天空,却被一层一层的绿叶儿遮遮掩掩。我在沉思着,“你在想什么?”嫩草抚摸着我。我轻轻地说句:“我在想、我在找我的梦想啊!”

回想小学时,总会在生活、卷子中见到“梦想”二字,也有人曾问过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总无言以对,或者随口而出“作家”“科学家’,可这些都不是真的,我也曾这样问过我自己“你的梦想到底是什么?”

怀着这样的疑问踏进了初中,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梦想!面对全新的老师,新的教学方式,我想了好久,因为我对英语有着不一样的兴趣,想到:我可以做一名英语教师!

开学不久,我当上了英语科代表,这让我很高兴,但这也是对我全新的挑战。我欠缺经验,在英语学习方面也不是十分得心应手,因此我免不了要时刻询问老师和同学们,向他们请教我不懂的。但是,努力有时未必能成功,我在那次,第一次的英语月考失利,因粗心大意以及骄傲,英语85.5。

我开始审视自己,自己是否有认真地对待?向着自己的梦想尽全力地奋斗?我是否离梦想远了?那么一点点?我开始努力地奋斗。

我开始晚上很晚才睡,在网上查找学习英语的技巧和方法;我开始向补习的同学询问,他们补习的英语是怎样的;我开始利用午休前的时间,和一两个同学学习英语;我开始向老师请教,英语的语法问题。

期中考到时,我更加地努力,我绝不能再犯像上次那样的错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在本次英语期中考得了全级最高分。可我还是对自己的成绩不是十分满意,我绝对不能骄傲,因为我还不是“最高”。

又在最近才结束的英语朗诵比赛,老师看好了我,让我做了主持,这也是老师对我的肯定,我离梦想又进了一步。

我如一点嫩芽,沐浴着阳光,努力地生长,慢慢地,长得越来越高大,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到达那个梦想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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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同桌作文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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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陈宇轩,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忽亮忽闪的大眼睛。

他爱好广泛,还有一股拼劲儿。爱放风筝,曾获风筝比赛第一名;会拉二胡,现在已考完五级,今年10月又要考六级;喜欢赛车,曾参加过雷速登车模比赛。尤其是美术,只要有什么画画比赛,他就去报名,如果名额有限,他就会想方设法让老师去争一个。名额争取到了,他就不会辜负老师,尽自己的全力画好每一幅画。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让我们画水墨画,我呢,随心所欲,草草地涂了几笔。而陈宇轩呢,仔细观察每一幅画的特征,画得不好重画,再画得不好再重画,就这样,画了一次又一次……功夫不负有心人,等到批分时,我只得了个良,而陈宇轩得了个最高分优加四个+。我真佩服他那股劲儿。

他不但爱好广泛,还热爱劳动,助人为乐。

比如当老师选帮助低年级同学打扫卫生时,他的手总是举得老高;开学前几天,老师没通知他到校,他竟然第一个来搬书、扫地、……干得满头大汗。

星期三上午,正好是语文课,全班同学都在专心致志地听倪老师上课。突然“嗷……”的一声,原来是我的前桌姜丽庆呕吐了,同学们有的无动于衷,有的皱起眉头,还有的捏起鼻子。陈宇轩二话没说,拿起了拖把,卷起袖子,和蔼地对姜丽庆说:“你先让开,我打扫一下。”说完,他先把课桌椅移到门外,再把脏物扫进畚斗里。在他的感召下,孙邹飞拿着拖把,把地上的东西拖干净,而他又用旧报纸将秽物刮去,然后用湿抹布将课桌擦干净。最后,将桌椅移进了教室。完了,陈宇轩又去洗拖把、抹布。忙完了,他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回到坐位继续上课。同学们向他投去了赞叹的目光。

我的同桌真是个惹人喜爱的好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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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男同桌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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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叫杨小明,他个子不是很高,但和我比就是“人高马大”了,体重约120斤,你别以为他是重量级选手,我比他瘦10斤,但怎么看也是我比他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完善身材比例”不成?长着一双精灵般眼睛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别看他长得怪老实,但可不能以貌取人,你不知道他肚中的鬼点子有多少。有一次,我在网上买了个玩具,我一不小心说给了他,他可记住这事,晚饭时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个男子声音传来:“你好,我是××物流,你的物品到了,下楼取吧。”我听了,差点要跳了起来,丢下电话穿上外套准备向楼下冲,刚到门口,电话又来,“嘿,我随便说了一句,你还真去啊!”杨溢鸣真实声音慢悠悠传来,我差点没气晕,谁让遇上了一个样同桌呢!如“放鸽子”、讲笑话、诬赖等等,这都是他的强项,他都不知让我笑得肚子疼了多少次了。

杨溢鸣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大家都说他官大,班里所有的卫生值日都有他管,可他却说:“算什么官啊,充其量不过是个扫大街的而已。”我这个同桌,还真像一个“扫大街”的,本来劳动委员一般情况下不参加劳动,主要是检查卫生干净情况,可他却把这项任务当成自己的事情,每天带头值日,哪里脏哪里就能看他的身影,他干活非常快,动作也十分麻利,无论是扫把还是拖把,到他是手里好像老孙手里的金箍棒,指到那,干净到那里。一次擦玻璃,要不是他高手指点,先用拖把拖,再用报纸擦,我还不知道要返工到几点啊!

杨溢鸣特别喜爱运动,比起他来,我还真是自愧不如了,他喜欢的运动就游泳,几乎每次去游泳馆我都见到他,人家蛙泳、仰泳和自由泳,样样精通,他在水中比岸上还要灵活,篮球、足球也是他强项,一下课,他就变成体育小健将,生龙活虎出现在操场上。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活泼向上小男孩,他的故事,我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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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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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叫徐立志,是全班公认的“捣蛋鬼”。他的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脸上常带着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同学们都说他有一股“虎出”,并戏说我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他的罪状那可真是数不胜数。有一次放学后,他在校门口等我,我看见他一脸的焦急,心里还感到暖融融的。他拿出一瓶“可乐”递给我,我接过来就喝,刚咽下一口就感觉不太对劲,竟然有一种酸菜的味道。我吐着舌头,五官迅速聚集,看到我的狼狈样,他大笑起来,那得意样就像买彩票中了大奖。我立刻意识到被他欺骗了,拿出警察审问嫌疑犯那样义正词严的态度审问他:“你做了什么?”他强忍着笑说:“我往可乐里放了刚买的“整人专家”,哈哈!”说完,他飞一般地逃走了,我穷追不舍,可惜我的体力太差,最后他溜之大吉了。

还有一次体育课,他在操场上卖弄自己的学问,似乎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装出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同学们迸发出一阵嘲笑声,他非常生气,用他的“臭脚”一下把足球踢得很高,正巧砸到我们的体委脑袋上,这时,他就像司机开车撞了人一样,又“肇事逃逸”了。

更可气的是在前天的音乐课上,老师在讲台上讲得正起劲,他在座位上使劲打喷嚏,“啊嚏!”“啊嚏!”,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音乐老师也笑出了眼泪。

唉!终究得有人和他做同桌,我就“舍身取义”吧!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幽默又可气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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